# 第三部 旧秩序为何不管用
第一部说了要谈什么,这一部说为什么非谈不可。
三章是三个层面上的同一个回答:
· 第四章·法律层面:知识产权保护为什么正在空转——不是执法不力,是它保护的那个东西在保护期开始之前就不值得被侵权了;
· 第五章·载体层面:为什么"要服务很多人就得把知识交出去"是一个死结——因为承载判断的东西过去只有两种;
· 第六章·历史层面:这三处捆绑是怎么形成的,以及为什么恰好是现在松开。
三章的顺序不能颠倒。 第四章说旧的拐杖断了,第五章说问题从来不在拐杖而在只有两条路,第六章说那两条路是怎么被钉死的。 越往后越根本。
这一部与第一部的接口在第五章:那一章的"底本/产出"之分,正是第一章七件构成里"条件层/主张层"的另一种说法——同一条刀口,一个用在单条条目上,一个用在整批知识上。
读这一部要防的一个误读:第四章不主张知识产权应当被废除。它主张的是在特定条件下它已经空转,而在另一些领域(药品、重工艺、品牌)它完全有效——那一节写在第四章的中段,位置很显眼,仍然常被跳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