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悬案的形状
苏格拉底在《美诺》里被逼到一个至今没有被真正解决的角落。
美诺问:一个人怎么可能去寻找他根本不知道的东西?
如果他知道自己要找什么,他就不必找;如果他不知道,他连自己找到了没有都判断不了。
这就是所谓美诺悖论,也叫探究者悖论。
它看起来像一个诡辩,而两千多年来没有人能把它当作诡辩打发掉。原因在于它不是一个关于词语的把戏,它触到了”探究”这个活动的一个结构性前提。
把这个两难写成三步,看清它的每一步各需要什么。
步骤一:探究是有方向的。一个人去找某物,而不是随便乱翻。
步骤二:方向来自对所找之物的某种规定。若对它一无所知——连它是什么类的东西都不知道——那就没有方向,因而没有探究,只有随机遭遇。
步骤三:而若已有那个规定,那么所找之物在探究开始之前就已经被规定了,于是找到它不是获得了新的规定,只是确认了已有的规定。
两难的精确形式因此是:
探究要有方向,方向要靠规定;而规定若在探究之前就有,探究就不产生规定;规定若在探究之后才有,探究就没有方向。
这个形式有一个特点值得注意:它不涉及任何关于世界的经验假设。 它只用到”有方向的活动需要某种关于目标的规定”这一条,而这一条几乎无法被否认。
于是它不能靠经验去解决,只能靠对”规定”这个词作某种安排。而两千年来的全部答法,都是对这个词的不同安排。
柏拉图给的答案是回忆说:灵魂在出生前见过全部真理,学习只是把已有的东西重新想起来。
这个答案怎样解开了那个两难?
它选的是第三步那一侧:规定在探究之前就有。于是方向有了着落。
而”探究不产生规定”这个看起来荒谬的后果,被一个巧妙的补充化解:规定虽然在,却不在当下的意识里。它被遗忘了。于是探究有事可做——它要把已有的东西从遗忘中取回来。
这个安排的代价很重:它需要灵魂前生,需要一个在出生之前就见过全部真理的认识者。
而它的结构极轻。
轻到什么程度?轻到把”灵魂前生”这一条去掉,剩下的骨架仍然可用,而且被后世几乎所有认识论用了两千年。
那副骨架是三条:对象先于知识而存在;方法是中立的通道;知识是逐次逼近的累积。
第二章整章处理这副骨架。
还有第二种安排,它选的是另一侧:规定不在探究之前完整地有,它有一部分是在探究中被获得的。
这一侧要解决的是”方向从哪来”这个问题,而它的回答是:方向不需要完整的规定,只需要部分的规定;探究从部分的规定出发,而在过程中那个规定被补全、被修改、甚至被改写。
这个安排的代价与柏拉图的正好相反:它不需要灵魂前生,不需要任何形而上学的重负;但它的结构不轻——它要解释”被补全的那部分规定”从哪来,以及它凭什么算数。
这条线的起步要晚得多,而且一直没能取得与第一条同等的地位。第三章整章处理它的家谱与它始终的弱势。
为了行文统一,本书称第一条为先在论,称第二条为造成论,并在需要区分强弱时加限定。
先在论:被知道的东西在被知道之前已经以某种方式在那里,形成过程是接近它的通道。
造成论:被知道的东西的某些规定,是在特定条件与特定路径中才获得的;换一条路径则那些规定不同或不存在。
两个名字都要防一种误读。
“先在论”不是说一切都已被写好——它可以完全承认探究是艰苦的、可能失败的、需要创造性的。它只主张那个被到达的东西先于到达而存在。
“造成论”不是说想怎么造就怎么造——它主张的是在约束下被造成,而且它的全部论证都建立在约束极强这个前提上(第七十九章第三节)。
本书选这两个词,是因为它们把分歧落在”那个东西是不是先在”这一点上,而不落在”过程重不重要”这一点上。 后一种问法会立刻得到两方都同意的回答,因而是第四十七章第六节所说的”翻译不足”。
分歧不是措辞上的。两方对同一句话给出相反的读法。
当一位科学家说”我发现了 X”:
而两种读法对科学家的实验室行为、对论文的写法、对后续技术的可用性,不给出任何不同的预测。
这一句是全书的起点。它不是一句感慨,它是第二编第七章要论证的那道闸——观察等价。
这个悖论有三种流行的打发方式。它们都不完全错,而且各自指出了一件真的事;但它们各自漏掉了第二节那个形式里的一步。本节逐条处理,因为漏掉哪一步,决定了一个人会站到哪一侧。
打发一:这是一个假两难,因为”知道”有程度。
回答是:一个人可以部分地知道——知道它是一类什么东西,不知道它具体是什么。于是他有方向(靠部分的知),也有事可做(补全其余)。
它指出的真事:知识确实有程度,探究确实是从部分走向完整。
它漏掉的那一步:它没有回答”补全的那一部分从哪来”。若补全的内容本来就被那个部分的规定所蕴含,那么它仍然是先在的,探究只是展开;若不被蕴含,那么它是在探究中被获得的——而那正是本案所争的。这个打发方式把问题往后推了一步,没有取消它。
打发二:这是一个语言问题,“寻找”这个词被用得太紧。
回答是:日常的”找”从来不要求先知道被找者的全部规定,我们说找一份工作、找一个解释,都不预设那个东西已被完整规定。
它指出的真事:日常语言确实宽松,把悖论套在日常用法上会显得迂腐。
它漏掉的那一步:本案关心的不是日常的”找”,是”被找到的那个东西,在被找到之前是不是已经是这一个”。日常语言的宽松恰恰把这个问题掩盖了,而不是解决了。
打发三:这是一个被科学实践反驳掉的伪问题——科学天天在发现新东西。
它指出的真事:科学确实在产出新的、稳定的、可用的东西。
它漏掉的那一步:它把”产出了新东西”直接读成”那些东西本来就在”。而第一章第六节那两种读法说明,同一批产出对两种读法给出相同的预期。这个打发方式实际上是在用先在论的读法来证明先在论。
三种打发方式的共同点值得记一句:它们都在第二节那三步里跳过了第三步——“规定若在探究之前就有,探究就不产生规定”这一步的后果。跳过它,两难就消失了;而跳过它的理由,每一次都是本案的答案。
一本讲大模型的书从两千四百年前的一段对话开始,需要一句理由。
理由不是致敬,是定位。
若从今天开始——从种子差异、从多种子基准、从表征收敛——那么本书看起来像是在处理一个机器学习的方法学问题:训练结果为什么不稳,能不能稳下来。
而那不是本书要判的题。 那个问法落在第四十七章第六节所说的”翻译不足”上——它把一个关于知识的问题,缩成了一个关于可靠性的问题,而后者两方都同意。
从美诺开始,是为了把问题的身份钉住:本书测的那些距离、那些探针、那些比值,全部是为了回答”被寻找的东西在被找到之前是不是已经是这一个”。
这个定位有一个实际的后果:它决定了第五十五章那四条硬规定为什么必须那么严。若问题是”训练稳不稳”,用任务分数当结果距离完全合理;而若问题是美诺的那一个,用分数就等于事先判了案(第五十章第一处陷阱)。
反过来说也成立:一个不打算判美诺那道题的人,不需要本书这套麻烦的判据。判据的严格程度,是由题目的身份决定的。
本编六章的分工:
本编不给出任何论证上的进展。 它做的是把题目摆清楚,包括摆清楚它为什么两千年来没被摆清楚过。真正的诊断在第二编,那里给出三道闸;出路在第四编与第五编;判据在第六编。
有一句话要先说在这里,它是全书的脊梁,在第十三章第五节会被正式提出:
两千年判不了这道题,缺的从来不是论据,是一台能把过程重跑的装置;装置到了,题就换了类型。
本编的作用,是让读者在读到那句话时,已经知道”这道题”究竟是哪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