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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 实验台

第四十六章 实验台的代价:它自己也是被造出来的


一、一个不能被设限避开的问题

上一章用一条设限挡掉了一批问题。本章处理的这一个挡不掉。

这台实验台自己也是被造出来的。

它不是自然界提供的实验室,是工程界提供的实验室。而工程界提供它的时候,想的完全是别的事——把模型做得更好用、更省钱、更稳定。

这件事有三层含义,一层比一层难处理。

二、第一层:材料是别人为别的目的做的

首跑所用的那批多种子检查点,是为研究训练稳定性而制作的(第七十四章第三节)。制作者关心的是:种子差异会不会影响正常使用。

本书拿它来问另一个问题:种子差异会不会随资源消失。

第七十四章第五节已经论证过这样重读的正当性——两方问的不是同一个问题,“大体稳定”与”不趋于零”可以同时为真。那个论证本书仍然认可。

但这一层有它的代价,而且代价是具体的:材料的设计参数不是按本书的需要选的。

三处都不是错误,都是错配。 别人的尺子,量本书的东西,刻度总有对不上的地方。

三、第二层:装置的存在依赖一条特定的技术路径

这台装置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一条特定的技术路线在过去若干年里得到了大量投入。若产业结构不同、资助方式不同、若干技术选择不同,今天可能没有这样一批公开的、多种子的、带完整中途状态的模型系列。

这意味着:本案得以被提上日程,本身是一件有偶然性的事。

第八十七章第二节说过,一个问题是不是”哲学问题”,可能不是它的本性而是它当下的处境。本章补上另一半:那个处境是被造出来的,而且不是为了这个问题而造的。

这一层有一个实际的后果:这台装置的可用性不受本书控制。 公开模型可能被撤下、被替换、被收回;训练细节可能不再公开;多种子系列可能因为成本而不再有人制作。第六十一章第七节把这件事列为”无法复现的部分”,并要求把所用的名称、版本号与摘要值全部写明,使将来的人至少能判断手上的材料是不是同一批。

四、第三层:判决可能落在它自己的范围之内

这一层最难,而且它是前两层的自然延伸。

若本案倒向造成论,那么这个判决本身也在它所主张的范围之内:

它是从这条路径上得到的判决。

一本主张”路径进入结果的规定”的书,其结论本身是在一条特定路径上形成的——特定的材料、特定的工具、特定的时代、特定的作者。

这不是一个自我瓦解的悖论。

要说清为什么不是,需要分开两件常被混淆的事:

第一件:一个结论若是在某条路径上形成的,它是否因此为假?

不。路径进入结果的规定,说的是结果依赖于走法,不是说结果因此不对。第七十九章第六节拆过这件事:本书与真理相对主义无关——两个不同的结果可以都是关于同一个世界的,并且都可能出错。

第二件:一个结论若适用于自身,它是否因此失效?

不,但它要接受一层额外的要求。任何把自身包含在内的主张都要接受这一层。

五、本书的处理不是回避,是把它写进判据

面对第三层,有两种处理方式。

方式一:声称超然。 主张本书的结论是从一个不受路径影响的位置上得出的。

这条路本书走不了,而且走了会自相矛盾——一本论证路径进入结果的书,不能给自己开一个例外。

方式二:靠程序。 承认自己有来路,然后用程序使这条来路可被检查。

本书走的是第二条。具体落在三件事上,全部已经执行:

这三件事的共同点是:它们使”这个结论是从哪条路上来的”变成一件可查的事,而不是一件需要信任的事。

由此得到一句话,它是本书方法学的根,第八十七章第七节把它作了结:

一个承认自身有来路的立场,靠程序而不是靠超然来维持可信。

六、这一层在首跑中已经显形过一次

上面几节可能读起来仍然抽象。首跑提供了一个具体的实例。

首跑的噪声基线用了代理——同一轨迹内相邻检查点,而不是同种子重训。为什么用代理?因为算力不够:单核处理器、三吉字节内存,重训跑不起。

于是一条方法学上的选择,是由本书能拿到的设备决定的。而那条选择后来被证明有一个未被预见的毛病:跨规模不可比(第六十五章)。

这就是第二层与第一层在一次具体执行中的合流:装置是别人造的,本书能用到的那一部分又受本书自身资源限制,两者共同决定了判据的一个关键部件,而那个部件写错了。

第五十九章第六节那句话在这里有了实例:预注册保护的是”事后不许改判据”,它不保护”事前把判据写错”。而写错的原因之一,正是写判据的人被自己的条件限定着。

七、三层代价的一般形式

三层代价看起来是本案特有的,其实不是。把它们抽象一层,得到一条对所有”用人工系统判旧问题”的工作都适用的东西。

任何用人工系统去判一个旧问题的尝试,都要同时承受三样:材料是为别的目的造的、装置的存在有偶然性、结论可能落在自身范围之内。

三样各自有一个一般的应对,本书都在用。

对第一样(材料错配)的应对:把错配处逐条写出来,并在结论旁标明它影响了什么。 第四十四章第七节那四处不足、第六十一章那份实现记录、第六十五章那处基线缺陷,都是这个应对的执行。它不解决错配,它使错配可见。

对第二样(装置偶然)的应对:把复现所需的一切公开,并接受装置可能消失。 第六十一章第七节把”无法复现的部分”单列一节,正是为此。

对第三样(自指)的应对:靠程序不靠超然。 上一节写的就是它。

三条应对有一个共同的形状,值得点明:它们都不消除代价,只是把代价从”隐藏的偏差”变成”公开的限制”。

这与本书全书的做法是一致的。第五十九章那套预注册方法学、第五十八章那些写死的败绩条件、第八十一章那六条不主张——每一样都不是在使本书更正确,而是在使本书的错误更可被找到。

为什么这样做值得? 因为在一个自己也在过程之内的位置上,“更正确”没有独立的检验方式,而”更可被找到”有。

这一节也给第八十七章那条一般观察补上了它缺的一半。 那里说:有一类问题的不可判来源于过程不可重跑,而进展来自出现可重跑的人工系统。本节补的是:那个人工系统带来的进展,必然附带这三层代价;因此”有了装置就能判”是一句过于乐观的话——第八十七章第三节那两条限制,其根就在这里。

八、这一编的结论

第四编到此结束。把它交出的东西清点一次:

一份检验清单:可重跑、可干预、可消融、可观测,加上四条之外的那一步——产物是否具有知识主张的形式。

三个被排除的候选,各自的排除理由不同:量子测量的干预对象错位;实验演化的对象不是知识;遗传算法与人工生命的产物不构成知识主张,且材料与判准合一。

一个被保留的候选,四条全通过,且翻译可行。

一处不能被避开的代价:这台装置自己也是被造出来的,而本书的处理是把这件事写进程序,不是写进辩解。

下一编做那件被留下来的工作:把待判的命题翻译成这台装置能回答的形式,并指出翻译可能失败的三个地方。


《可判性的到来——发现还是发生?》· 王德生 著 · 德麦国际专著第 124 号 · ISBN 979-8-90690-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