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上第四十七、四十八章,这一部一共讲了六个案子:
| 案子 | 最先露出的断口 | 钱的终点 |
|---|---|---|
| 宜华生活 | 存贷双高;敏感时点换所;无法表示意见 | 未披露的关联方资金往来 |
| *ST济堂 | 假生意长得像真生意 |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 |
| 辅仁药业 | 18亿元现金发不出6000万元分红 | 与关联方的频繁拆借 |
| 雅百特 | 对赌年份的利润暴增;海外工程 | 伪造的销售回款 |
| 必康股份 | 大额预付款、未实施的收购 | 控股股东投资的项目 |
| *ST新亿 | 收入来源突然完全改变 | 交易各方之间的资金闭环 |
把这张表和全书前面的国内大案——康美、康得新——放在一起,你会发现一个非常清楚的规律:
绝大多数的钱,最后都流向了“自己人”。
这就是为什么第十九章的第十二个断口——“大股东缺钱,公司‘有钱’”——值得被放在清单的最后,也值得被每一个读者记在心里:看一家公司,最后一定要看它的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