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 章 维特根斯坦与家族相似性:从共同本质到交错共性

家族相似不是“人人完全不同”

《哲学研究》65 至67 节关于游戏的论述告诉我们,一个类别可能由彼此交叠的多种相似关系组织起来,而不是由一条贯穿所有成员的实质共同特征定义。想象四个人:甲乙共有照护上的坚韧,乙丙共享对风险的审慎,丙丁具有相近的表达方式,而甲丁在上述三个维度上几乎没有直接共同点。这个四人网络仍然可以通过中间节点保持家族相似,而不需要为全体发明一个神秘的“人性核”。但这只是一个关于如何组织相似性与分类的逻辑说明,不等于从中证明每个人必然没有共同性质。

发生学的独特问题出现在时间维度。假设乙与丙经过合作,发展出新的协调方式,随后甲通过乙学会该方式;网络不仅增添一条边,节点的特征本身也发生变化。原来相似性可以被看作外部观察者的静态度量,如今它的形成历史、互动成本与持续条件都进入解释。最容易犯的错误,是把家族相似性直接画成一张固定图,然后宣布已经解释了人性发生。图只是一次快照;它无法告知新特征源于合作还是模仿、冲突还是权力干预,更不能揭示为什么原有共性后来消失。

所谓“从二人到全体的共性扩大”也不是集合交集不断增长。对于固定特征,要求越来越多人共享同一项性质,交集通常会缩小。真正可能扩大的,是通过交流与共同实践新生的特征的覆盖范围,或者一个粗粒度规范被更广泛接受。必须区分“把旧特征的交集算得更大”和“通过新的互动使人实际拥有新特征”,二者的动力学并不相同。家族相似性给出连接可能性,SDE 解释要补上连接如何发生的可观察历程。

与属性簇理论展开强对话

当代关于人性的若干讨论允许一个类别由统计稳定的属性簇而非严格必要充分条件构成。SDE 若只主张属性簇之间不必存在单一核心,并没有超越这些已有研究。区别只能建立在更具体的预测上:相似网络如何因共享工具、教育安排、制度性回写而改变;互动前不存在的共性何时出现;相似关系的密度与边界如何预测传播和分化。只要这些问题无法被模型和证据识别,所谓“发生学提升”就只是新的哲学修辞。

共同本质的逻辑陷阱

若把“所有属于某类的人都有人性”当作普遍性证明,就陷入了循环定义。我们先用“人性”划出人群,再说划入者必有“人性”,不过是在复述分类规则,而不是发现了独立的经验属性。维特根斯坦的提醒在于:许多词语的正常使用并不需要一条隐藏在所有个案背后的必要充分条件;重叠的相似性、训练出来的使用习惯和实践语境已经能够支撑概念运作。但这不意味着任何命名都对。一旦“人性”概念涉及权利、医疗资格和社会责任,我们仍需说明使用边界的正当性。

设某个社会把“勇敢”当作理想公民的品质。士兵在险境中救人、记者披露公共风险、父亲承认误判、病人坚持艰难治疗,都可能被称为勇敢。这些行为的共同成分可能是承担风险,但承担风险又不足以区分勇敢和鲁莽。我们不能指望“勇敢有一个隐藏本质”直接解决评价,也不能只用“家族相似”结束争论。还要研究评价者的比较操作、行动者能够看到的替代路径、风险承担的受益者以及时间后果。相似性在此不只是命名关系,还牵涉实际的行动和权力。

从静态边到动态网络

用网络图表示共同性时,最容易遗漏的是边也会改变节点。两个孩子共同解决积木任务,开始时共享的可能只有“都在场”这项粗粒度事实;逐次交流之后,一个学会分解步骤,另一个学会等待轮次,双方新生的协作能力才形成真正的共同特征。相似性不是总要先存在,然后才把主体连接起来;连接本身可以带来新相似性。这个命题应通过互动前后的迁移任务检验。若只在原来的同伴面前能完成合作,而离开场景后能力消失,则说明新共性尚未稳定,不能将一次合作的外观夸大为持久人性。

一个没有单一中心的伦理家族

试想四种被称为“善良”的行为:在公交车上让座、在科研报告中承认错误、为陌生受难者捐款、拒绝参加一项伤害人的组织活动。它们未必能由单一动作模式定义,也不是全部具有同样的成本与风险。第一种可能重在即时照护,第二种重在真诚与证据,第三种重在资源分配,第四种重在拒绝共犯。我们可以通过照护、真诚、公平、勇气等多种交错联系将其组织为伦理家族,却无需认定存在一种能机械推出全部行动的“固有善性核心”。

然而,若我们将四种行为都叫作善,仍须能回答什么样的行为不该被归入其中。例如为谋求个人声誉而捐款,也许仍能给受助者提供真实帮助;但以捐款为条件控制受助者的生活,则可能引入新的伤害。家族相似性不是取消判断标准,而是要求标准随着不同实践对象而明确。若没有可批评的边界,任何行为都能随意加入“善的家族”,研究将失去说服力。

动态家族相似性的一个更深问题是:共享概念可能先于共享实践。不同社群都赞同“尊重”,却对家庭中的代际权威意见相反。通过跨社群对话,他们未必达成一致的全部规范,却可能生成一条新的共同程序:重大决定须听取受影响者解释其理由。这条程序不要求所有人放弃既有文化,却在碰撞后形成了此前网络中较弱的新连接。真实的新共同特征,需要此后的行动检验,而不能只凭一次协议签名宣布成功。

增订:家族相似性并非任意分类许可证

维特根斯坦用游戏家族说明,一个词语的使用未必总由一条所有实例共有的实质特征控制。下棋需要规则与对手,独自玩纸牌可能没有直接对手,儿童的追逐游戏可能并不追求明确胜利;我们仍然能够在它们之间追踪相似。重要的是,相似不是由研究者随意宣布:共同的实践习惯、学习方式和相互纠正机制,使这个类别能够实际发挥语言作用。如果把家族相似性理解成“任何事物都可以叫任何名字”,便恰好丢失了原来的论证锋芒。

以“勇敢”为例,人们可能通过面对危险、坚持承诺、公开表达异议、照护患病亲属等不同实践使用这个词。有的实践并无肉体危险,有的缺乏公众认可,有的并不表现为显眼的英雄行动。各案例在承担代价、辨认风险、保持价值承诺等方面构成重叠联系。研究者不能只挑选熟悉的典型实例,然后宣称提取到唯一必要条件。也不能因为无法提取单一条件,就断言勇敢完全不存在。概念网络允许有边界争议,也允许有足够清楚的中心使用。

从概念论推进到发生论,需要为网络中的连接加上时间。两个社区曾经分别把“不离开家园”和“远行开拓”称为勇敢,灾害后的互助与流动可能使双方出现新的价值理解。研究可以追踪访谈中概念定义的改变、具体行为的学习过程以及冲突后共同评价标准的形成。只有发现新实践如何生成,才能说家族相似性不仅被描述,而且得到发生机制解释。尤其不能将语言中的近义关系,直接当成两个主体已经共同获得某种实际能力的证据。

家族相似性同样无法自动解决规范争议。一个社会对“好的父亲”“合格公民”可能形成广泛相似的评价网络,其中却可能包含不公正的刻板角色。SDE 分析可以解释这些评价怎样传播和稳定,但伦理评判还需要询问它们是否限制权利、扩大伤害、排斥异议。解释“为什么大家都这样说”与回答“大家是否应该这样做”属于不同任务。本书对家族相似性的继承,必须从一开始保留这条分界。

增订专题:家族相似性不是相似即归类的许可证

人们常把“家族相似”误解为随意找几个共同点,就能把任何对象纳入同一个类。维特根斯坦的启示并不是放弃概念使用的规范,而是提醒我们:某些概念的使用未必依靠一个单独的必要且充分属性。既然如此,研究就更需要检查语境、实践标准和归类的后果。某些家庭成员在鼻形上相似,另一些在步态上相似,但仅凭这种相似性不能证明彼此具有亲缘关系;决定法律亲属关系的另有历史记录、血缘或社会制度规定。相似性网络与类别边界并不是同一回事。

将这一点用于人性,研究者必须分开三个层面:第一,个体之间有哪些可观察的相似;第二,他们是否通过实际主体间互动共同形成这些相似;第三,社会为何把这些相似命名为“人性”。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可能在风险偏好上非常接近,却没有任何直接互动;他们的相似可以来自共同生态条件或相似的学习经历。反过来,两个人高度频繁互动,却可能不断产生分歧。发生学不能把所有相似都归因于碰撞涌现,它还要容纳共同来源、并行发展、独立收敛以及抽样偏差等竞争解释。

“家族相似性发生论”因此应当提出一个可检测的新问题:当一个关系网络新增互动边时,成员间的相似结构是否发生了改变?这种改变是沿既有特征缓慢传播,还是产生了原本无人掌握的新操作规则?改变是否持续到互动终止之后?第三方是否可以在新的情境中复现它?如果仅在统计图上看见相似度上升,却缺少时间顺序和机制证据,只能声称发现了关联,不能声称证明了涌现。以这种纪律使用家族相似性,才能使维特根斯坦的概念启发真正进入SDE 研究的解释层,而不是成为一块遮盖证据不足的哲学招牌。

补论:家族相似性如何从分类现象进入生成研究

维特根斯坦用“游戏”引导读者观察相互重叠的相似性,并不意味着所有类别都必然没有必要或充分条件。在有明确数学定义的类别里,可以存在严格成员标准;在日常实践的开放类别里,归类更多依靠交错关系。将这个区分用于“人性”,首先应问谈论的是哪一个类别:如果定义为生物学意义上的人类物种,它有与进化分类相关的边界;如果定义为“勇敢者”的开放实践类别,则可能更适合使用家族相似性分析。否则,单凭一句“游戏没有共同本质”,无法逻辑地推出“任何关于人的普遍陈述都是错误的”。

更精细的对象是相似性网络的历史。设一组主体A、B、C,起初A 与B 共享某种协作方式,B 与C 共享某种公开讲述错误的习惯,A 与C 并无直接相似之处。经过共同危机,三人形成互相修正方案的新规则。这时,相似性网络不只是增加一条旧连接,而可能出现新的特征节点;原有边也会因新规则而重新赋权。我们可把网络变化分为三种:识别一条早已存在却未被注意的相似、通过传播使一项特征迁移到更多主体、通过互动创造此前任何单个成员都不能独立实现的新复合能力。只计量相似度会把三种过程混在一起。

在研究设计中,应允许“没有涌现”成为真实结果。两名参加者讨论前后意见相同,可能仅因问题表述模糊;共同完成作品可能主要由一人贡献;使用同样词汇可能遮盖彼此对意义的不同理解。发生学应预先注册新共性的观测判据,至少包括互动前后的能力变化、对新情境的迁移以及排除直接模仿的证据。这样才能把家族相似性的发生研究与单纯概念修辞区别开来。

补论:语言可以架桥,也可以制造假共性

语言的抽象能力使陌生人能够迅速协调,也容易把差异压扁。一场调查只问“你重视尊严吗”,几乎人人可以回答是;若进一步问尊严意味着拒绝被监控、保障基本生活、公开表达还是不必在网络上暴露私人经历,答案便出现相互冲突的实践。抽象共性并非毫无意义,它可以提供谈判与对话入口;但它不能替代对具体SDE 发生条件的观察。真正的家族相似性研究,应把相似度与距离一起保存,让分类继续开放,而不是在网络顶端制造一个虚构的万能共同属性。

家族相似性的边界:为何网络中甚至可以没有公共中心

设一组特征集合F_A={a,b},F_B={b,c},F_C={c,d},F_D={d,a}。每两个相邻成员共享某种特征,但四者的总交集为空。我们仍可能因为相邻路径的连续性而把它们组织成一个家族;然而,是否把它们归在同一类别,还取决于研究实践的具体目的。若研究疾病诊断,这种模糊归类可能导致严重误判;若研究艺术风格,它却可能呈现富有解释力的历史连续。家族相似性不是一个适用于任何对象的万能分类规则,更不能在发现交集为空后自动断言所有分类都随意有效。

人性发生学还要考虑“相似的传递不保证相似”的逻辑难题。A 与B 相似,B 与C相似,并不推出A 与C 在任何有意义的维度上相似。一个社区通过连续桥接关系不断扩张,最终两端群体也可能几乎没有共享的生活方式。这种网络仍可以具有共同传播历史,但所谓“全体共同人性”并没有因为网络连通就被证明。相反,连通性与全体共有特征是两种不同的数学性质。动态家族相似性研究应保留此区别,不得把网络上有路可走偷换成每个节点内容一致。

在此基础上,真正的发生问题可以变成:某个新特征节点在时刻t 以前不存在,经过哪些具体互动后进入网络;它与旧节点建立哪些新边;新边能否在移去原参与者后继续存在?如果一组医护人员先在局部互动中发明一种新的交班用语,之后传播到其他科室,新的共同实践有可追踪的历史。但如果不同科室只是同时接到上级统一表格,传播仍可发生,机制却更接近制度复制。两者都可能形成网络广域一致,不能只凭最终形态判断起源。

为什么它不会消灭原有哲学问题

“人性”一词在日常实践中包含对身份的承认、对未来行为的期望、对共同命运的感受。即使没有统一的必要充分条件,人们仍会继续使用它。维特根斯坦式的提醒不是让我们发明一个绝不含混的新词,从而彻底终结旧问题;它让我们意识到,概念的工作方式有时依靠具体使用而非隐藏共同实体。SDE 发生学可以将这种提醒引向特征发生史,但也应承认,概念使用本身有独立值得研究的规则,不必一律还原为某种深处的D/E。只有尊重不同研究层次,新理论才不会以自己的本体论重新吞并其他学科。

王德生 著 · 德麦国际专著第277卷 · 数字阅读版 v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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