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政治、经济三种属性怎样纠缠出一个「我们」
王德生 著 · 德麦国际专著第 447 号 · ISBN 979-8-90690-959-6 · 约 28 万汉字
王德生,博士,计算数学出身,早年求学并工作于湘潭大学与中国科学院,曾任职于英国斯旺西大学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SIO 本体论与 SDE 发生学的创立者,新加坡德麦国际(Demai International)创始人。他的思想工作从关于「三种看法」的研究出发,经由几个阶段的转换,发展为一种以「发生」而不是「发现」为基本问法的本体论。本书是他把这一问法用于国家的一次系统尝试:不问国家是什么,问国家怎样发生。他同时在德麦国际出版社出版系列专著,涉及哲学、教育、管理、经济、法律、医学等领域。
国家不是一块被发现的领土,也不是一群人签下的约,而是法律、政治、经济三种属性纠缠显出来的一个「我们」。问国家,不问它是什么,问它怎样发生、怎样自持、怎样病、怎样再发生。
| 国家的属性 | 是什么 | 管什么 |
|---|---|---|
| 主体属性 | 法律 | 「我们」是谁,谁在「我们」里站在哪 |
| 客体属性 | 政治 | 谁占着、谁说了算 |
| 互动属性 | 经济 | 谁跟谁换、换多少 |
法律是国家的「我」,一个集体的「我们」。「国家意志」说的,就是国家的主体意志;它是一次次显出来的,不是在某处发出来的。
| 层 | 一 | 二 | 三 |
|---|---|---|---|
| 分布 | 关系 | 影响 | 共存 |
| 场 | 连接 | 次序 | 结构 |
| 美 | 统一 | 多样 | 和谐 |
一个国家是什么样的国家,看它的九格。每一格都由法律、政治、经济三面同时织成。
国家的病有三种形状:一种属性固化成中心,一种属性顶替了国家的「我」,侧重卡住不再轮换。病到深处,国家走向四种结局之一:跃迁、内卷、轮回、耗散。
导论三章交代问法。第一编立三属性,第二编拆八家旧答案,第三编看国家怎样发生,第四编看它长成什么样,第五编看它怎样病,第六编看它怎样再发生。每章开头是一个具体的人或场景,章末有「放回日子里」、一句带走的话和两行小账。只想读一章,也读得通。
这三章是全书的门。第 1 章从地图上的一条线问起:国家在哪里?第 2 章把两千多年的国家学说分成三种中心主义:把国家当成权力的,当成交换总账的,当成法的体系的。第 3 章交代本书怎样走。导论的判断是:旧学说都在找国家「本来是什么」,于是每家都抓住一种属性当成了国家本身;本书改问国家怎样发生。
你可以想象一间产房。一个女孩在凌晨出生,哭了几声,被裹进一条印着医院名字的毯子里。
她还什么都不知道。可是在她出生后的头一个月里,有好些事情已经在替她做了。护士在表格上记下了她的出生时间。父母去了一个窗口,填了一页纸,窗口后面的人盖了章,她有了名字,也有了一个编号。再过几天,社区的人上门,问她打过哪几针疫苗,下一针在什么时候。
这些事都很小。没有人对她宣誓,没有人给她戴上徽章。
可是一个月以后,她已经是某个国家的人了。她有一份能证明这一点的纸,有一串能在无数个系统里查到她的数字。她还没有睁开眼睛看清过这个国家长什么样,国家已经把她记下来了。
那么,她是在哪一刻进入国家的?
是出生那一刻吗?可是出生那一刻,没有人知道她会不会被记下来。是盖章那一刻吗?可是章只是一个动作,章后面的东西是什么?是父母的国籍吗?那父母又是在哪一刻进去的?
这个问题听起来像是脑筋急转弯。本书要从它开始,因为只要认真去答,你就会发现,我们平时说的「国家」,比想象的要滑得多。
一个最顺手的回答是:看地图。
地图上有线。粗的、细的、实线、虚线,把一块块颜色分开。线里面是这个国,线外面是那个国。一个人站在线里面,就是线里面那个国的人。
从小到大,我们见过无数张这样的地图。教室墙上挂着,课本里夹着,新闻播报时屏幕一角总有一张。久了,人就以为国家就是这样东西:一块有边的地方。
这个想法太自然了,自然得没有人觉得需要证明。它有一个很强的好处:看得见,指得出,可以量面积,可以数港口。
可是只要多问两句,这张图就开始晃。
那条线是谁画上去的?画上去之前,那块地方是不是就已经有国家?线画歪了,国家是不是跟着歪?线两边的人,昨天还在同一个集市上卖鸡蛋,今天算不算已经是两种人?
地图是国家留下的一张影子,被我们当成了国家本身。
还有一件更不起眼的事。地图是一种很晚才普及的东西。在漫长的岁月里,大多数人一辈子没有见过一张画着自己国家全貌的图。他们照样知道自己是谁的人,照样知道该向谁交粮、该听谁的号令、该在哪个节日聚在一起。国家在他们身上起作用,靠的不是一张图。
这一点很值得停一停。如果没有地图,国家就照样能在;那么地图至多是国家的一件工具,而不是国家的内核。
想象一个人在一个下午走到一座边境的桥上。
桥的这头有一个小亭子,亭子里的人看了他的证件,问他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带了什么。他回答了。亭子里的人在一个本子上写了几个字,又抬头看了他一眼,把证件递回来。
整个过程大约两分钟。
可是在这两分钟里,有好几件事同时在发生。亭子里的人是穿着制服的,他背后有一支别人看不见的队伍,这是政治的一面:谁可以在这里拦人,谁可以放人,必要时谁来扛枪。他手里的本子上有一套规则,上面写着哪种证件有效、哪种货物要缴税,这是法律的一面:他凭什么这样问,你凭什么这样答。那个人带着的几箱货物,有的要交关税,有的要报关,这是经济的一面:桥这头与桥那头的东西怎样换手、怎样计价。
三件事在同一个亭子里,在同一个动作里,缠在一起。
如果你只看地图,你会觉得这座桥是一条线上的一个点。如果你站在桥上,你会觉得它更像一个缝,让三样东西在这里同时露面。
历史上,有些线真的是用尺子画的。
1494 年,西班牙和葡萄牙两个王国在一个叫托尔德西拉斯的地方签约,把还没有看清楚的大西洋以西、以东,各自划了一半。当时签字的人,没有一个见过后来叫作美洲的大部分地方。
1884 年到 1885 年,欧洲和北美的一批国家在柏林开会,讨论怎样在非洲争夺时互不碰撞。后来非洲地图上有很多笔直的边界,有的沿着经线,有的沿着纬线,直得几乎不像是人走出来的。那些线画下的时候,线两边住着谁、说什么话、拜什么神,并不是画线的人主要关心的事。
再比如 1916 年,英国和法国的两位外交官私下商量,如何分配将来要从奥斯曼帝国里分出来的中东地区。后来人们提起这件事,常用其中一位的名字来称呼那张草图。线是直的,也是后来许多故事的起点。
这些线说明了一件事:线可以是画出来的,而且可以画得很随意。
可是它同时也说明另一件事。线画下去以后,线两边的人真的开始在线的两边过日子。他们用上不同的货币,守不同的规矩,上不同的学校,有时候还为了线打仗。线本来只是纸上的一道痕,后来却慢慢长出了真东西。
问题就出在这里:线是起因,还是结果?是线造出了国家,还是先有了别的什么,线只是事后的标记?
不妨看看那些线后来的遭遇。有些线画下之后很快就被忽略,两边的人照旧往来,线像是一条没人理会的虚线。有些线画下之后越来越深,成了壕沟,成了围墙,成了两种语言、两套教科书的分水岭。同样是一道线,命运差别这么大,可见线本身并不管用。管用的,是线两边的人愿不愿意、能不能在这道线两边各自长出一个「我们」。
如果国家就是线里面的那块地,那么线动了,国家就该跟着变。
看看欧洲东部的阿尔萨斯和洛林这两块地方。1871 年,它们归了德意志;1918 年,又归回法国;1940 年再被德国占去;1945 年又回到法国。几十年里,同一批村庄、同一条河、同一座教堂,几次换了「在哪一国」。
那里的人在这几十年里经历了什么,可以想见:换了学校里的教科书,换了官方的语言,换了税单的格式,换了男孩要去哪支军队里服兵役。
可是田里的麦子一直是那几块田里的麦子,教堂的钟声也没有变。变的是什么?是一整套把人们连在一起、让他们知道「我们是谁」的东西,被换掉了又换回来。
河流也会改道。美国和墨西哥之间的一段边界,沿着格兰德河走,河水常常自己换道,把一块块地从这一岸搬到那一岸。有一块叫作查米扎尔的地方,因此争了很多年,直到 1963 年才算了结。你看,连「线在哪里」这样的问题,都要靠两边坐下来谈,才能谈出一个答案。
线是可以动的,国家也可以随着线变大变小。可是线动的时候,真正被改动的,不只是土地,更是土地上那一套「我们」的安排。
再往回看,线并不是一直就有的。
罗马的边境,后来叫作「界墙」的那些防线,起初不是为了划清哪里是罗马、哪里不是,更多是为了管住人和货物进出。在中世纪的欧洲,许多地方的统治,是一层一层叠起来的:一个领主可以同时向两个国王效忠,一块地可以有两个收税的人。人们很少问「这块地算哪一国」,更常问「我对谁有义务,谁对我有义务」。
在很长的年代里,帝国与帝国之间是一片渐渐淡去的地带,而不是一道线。走到那一带,你会发现这边的权威越来越弱,那边的越来越强,中间有一段,两边都管,也两边都管不太到。
今天看起来最清楚的线,也有不清楚的地方。在比利时和荷兰之间有一个叫巴勒的小镇,镇上交错着十几块互相嵌套的小块土地,有的归这一国,有的归那一国,有的是别国里的飞地,飞地里还有飞地。住在那里的人,每天走几步路,就可能从一国走到另一国,再走回来。据说有的房子,国界线正好从客厅穿过,屋主得按门朝哪一边开来认自己是哪国人。人们各过各的日子,过得也还平稳。
如果国家就是线里面的土地,这样的地方应该乱成一锅粥。可是它没有乱。这说明,平稳不是靠线保证的,而是靠别的东西保证的。
反过来,想一想那些「有地、无国」的人。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有一大批人失去了原来的国家:帝国垮了,新的国家出现,旧的证件不再被承认。他们人还在,脚下的土地也还在,可是没有一个国家愿意把他们记下来。有一段时间,国际上专门为这些人想出了一种特别的身份纸,用当时负责这件事的一位挪威人的名字来称呼。有了这张纸,他们才能勉强穿过一些国界。
后来有一位出生在德国的思想家,经历了这种处境,说过一句后来常被引用的话,大意是:人最要紧的权利,是拥有权利的权利。意思是,一个人先得被某个「我们」认作自己人,别的权利才有地方安放。
你看,一个人的脚站在地上,地没有问题。他缺的是什么?是一个能把他认作成员的「我们」。
这个「我们」不在地图上。你在地图上看不到它,也量不出它的面积。它住在身份纸里,住在法院的门里,住在能向谁申诉的那条路上,住在你受伤时有人来问「谁该负责」的那个瞬间。
一个人若被排在所有的「我们」之外,日子会很具体地变难:他不能合法地工作,不能让孩子上学,出了事不知道去找谁,连死后也未必有人为他登记。这些难处,没有一样出在地理上,全出在「我们」里。
地图上的线擦掉了,那些东西还在,国家就还在。那些东西散了,线还清清楚楚,国家也就空了。
世界上给孩子「入国」的办法,并不止一种。
有的地方看出生的地点:孩子落在哪块地上,就记在哪一国名下。有的地方看血缘:父母是哪一国的人,孩子就是哪一国的人。还有不少地方两样都看,再加上居住的年数、语言的考试、成年后自己做的选择。
一个人也可以后来才进去。移民要等几年,要考试,要宣誓,要把一只手举起来,说出一段话。那一刻很像一个仪式,可是仪式后面,其实是一串更长的事:他在这里交了多少年的税,说了多少年的话,遵守了多少规矩,邻居是否认他。
你可以反过来问:既然各地的办法不一样,那「国民」这个身份,到底靠什么来认?
靠地,那么随便一个路过的旅客,生了孩子也可以算数;靠血,那么几代以前就离开的人,还可以回来。每一种办法都能找到反例,也都能找到理由。
这说明,「谁是我们」这个问题,是一个国家自己不断回答的问题。它的答案写在法律里,也被政治争过,还被经济的需要推着改过。有的年代缺劳动力,门就开大一点;有的年代怕外人,门就关紧一点。
地图上看不出这些。地图只管线,不管门。
回头想想那个女孩的编号。把一个人记下来,听起来是件小事,可是对一个国家来说,它是一项很大的工程。
古代的国家很早就懂得数人头。人口登记、田亩丈量、户籍造册,在多个古老的文明里都出现过。为什么要数?因为只有数清楚了,才知道谁该交多少粮,谁该出几个人去修路、去当兵。11 世纪的英格兰有一部著名的土地调查册,后人叫它「末日审判书」,大意是说,被登记的人,如同在最后的审判里一样无处可躲。那时的人对被登记这件事,并不是满心欢喜。
可是登记也有另一面。一旦你被登记了,你就有了一个位置:你有了可以被认出来的身份,有了可以去主张的权利,也有了别人可以向你要求的义务。没有登记的人,常常既逃过了税,也进不了学校和医院。
所以,被记下来这件事,是法律、政治、经济三样东西同时伸过来的手。法律给你一个名字,政治知道你在哪里,经济算出你该出什么、能得什么。这三只手伸过来的时候,国家并没有先问你同不同意;可是它伸得久了,你也慢慢学会了用这三只手去拉别人,去争自己的份。
地图上没有这些手,只有线。
现在可以回头看那个女孩了。
她在哪一刻进入国家?我们可以一样一样数。
有一刻,是一个法律上的「我们」把她记下来:名字、编号、父母、住址。这一刻让她有了身份,有了可以向这个「我们」主张的东西,也有了要对它尽的责任。
有一刻,是她落在一块可以被看见、被保护、也可以被争夺的土地和人群之中。这一刻让她有了位置:她住在哪里,谁能从那里把她带走,谁要在危险时守着她。
还有一刻,是她开始参与一场不停的交换:父母交的税里有她的份,她吃的饭、穿的衣、将来上的学,背后都是人与人之间的往来,以及这些往来被货币、合同、价格接起来的方式。
三件事不是先后发生的,它们几乎同时在第一个月里一起到场。到场的方式也不是一次完成:以后每次她上学、领证、纳税、搬家,这三件事都会再来一遍。
所以「进入国家」没有一个单独的时刻。它更像是一件逐渐缠上来的事:法律、政治、经济三种东西,在她身上一点点缠紧,缠到某个程度,她就成了一个国家里的人。
回头再看那张地图,它记下的只是这件事发生过的范围。它画的是国家发生的地方,而不是国家本身。
前面这一路,其实在做一件事:把「国家是什么」这个问题,换成另一个问题。
「国家是什么」,会引着人去找一样东西:一块地、一个人、一本书、一个机构。找来找去,每个人都能在国家身上找到一样看起来最像「它本身」的东西,然后说:国家就是这个。
两千多年来,人们就是这样吵过来的。有人说国家是天命,有人说国家是恐惧压出来的秩序,有人说国家是保护财产的约,有人说国家是一个精神,有人说国家是一个阶级压着另一个阶级的机器。这些话我们后面都会一家一家细读,也会看到,它们每一家都说对了一些东西。
本书的做法不同。它不问国家是什么,而问:国家怎样发生,怎样自己撑住,怎样病,怎样再发生。
用这个问法,上面那个女孩的故事就好读了。我们不必再追问「线在哪里」,只需要追问:在她的第一个月里,有哪些东西缠在了一起,缠出一个让她可以说「我们」的地方?
本书会给出一个回答的骨架:国家同时有三种属性——法律、政治、经济。法律是国家的「我」,也就是那个集体的「我们」;政治是国家被看见、被占据、被争夺的那一面;经济是国家里不停进行的交换。这三种东西不能互相还原,也从不分开。国家的样子,取决于它们此刻怎样缠在一起,谁在前,谁在后。
这副骨架,第一编才会细讲。这一章只想先让你松一松手里的那张地图。
松手以后,你会看到很多以前看不见的东西:一个窗口、一枚章、一张税单、一条上学的路、一次判决。它们每一样都小,可是每一样里都有国家在发生。
回到那个女孩身上。
很多年以后,她会碰到一件很小的事:去银行办一张卡,或者是出国前填一份表格。窗口后面的人看了看她递过去的纸,说:「请稍等。」
就在这一两分钟里,她会有一点说不清的感觉:自己是被一个看不见的东西认出来的。那个东西没有长相,也没有地址,可是它让她在一个陌生人面前,能把自己说清楚。
这件事不只发生在边境。它发生在每一个办事的柜台前,发生在每一份盖了章的纸上,也发生在一个老人拿着旧证件,慢慢向年轻的办事员解释自己是谁的时候。
下次你站在一个窗口前等人核对你的证件,不妨留意那一两分钟。国家就在那里,不在墙上的地图里。
【带走的话】国家不在地图的线里,而在一个「我们」每天被认出来、被接上、被守住的过程里。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国家怎样发生,而不只是国家在哪里;关上了:把国家当成一块有边界的土地。
【小账】这一章里,被当成国家全部的,是国家的政治那一面——领土与线,国家可被看见、可被占据的那一面。
有一座大楼,立在一座城市的中央,门口挂着一块牌子。
一个退役的士兵路过,抬头看了看,说:这就是国家。他想到的是楼里的人:有人下命令,有人执行命令,必要时有人拿起枪。谁坐在那间办公室里,谁就能让别人动起来。
一个做生意的人路过,也抬头看了看,说:这就是国家。他想到的是楼里的账:这里收税,这里发钱,这里管着货币的真假,这里定下关税,这里决定谁能开一间铺子。国家是一个巨大的柜台,所有人都要来这里结账。
一个在大学里教书的人路过,同样抬头,也说:这就是国家。他想到的是楼里的纸:宪法、法典、判决书、一层层的条文。人在这座楼里进进出出,换了一茬又一茬,可是那些纸一直在,国家就在那些纸里。
三个人说的都是「国家」。三个人说的,也都不是错话。
可是你听出来了:三个人指的,不是同一样东西。士兵看见的是权力,商人看见的是交换,教书的人看见的是规则。他们站在同一座楼前,各自盯住了其中一面。
这一章要讲的,就是这件事。两千多年来,人们对国家说了很多话,吵了很多架。若把这些话分一分类,大多数可以归到这三个人名下。本书把它们叫作三种中心主义:以政治为中心,以经济为中心,以法律为中心。
先说清楚「中心」是什么意思。
一个人说「国家是权力」,这句话本身没有错。权力确实是国家的一部分,而且是很扎手的一部分。错在后面的那个「是」字:国家只是权力,权力之外的东西,都是权力的衍生物,或者是附带的装饰。
这样一来,权力就成了中心。国家里的其他东西——法律、财富、礼仪、教育——要么被说成权力的工具,要么被说成权力的外衣。凡是看起来不像权力的东西,都得想办法解释成权力。
这个做法有一个好处:它让一个庞大又混乱的对象,一下子变得清楚。拿起一个概念,就能解释很多现象。所以每一种中心主义,在它出现的时代,都有很强的说服力。
它也有一个代价:一旦立起中心,就要不停地替中心辩护。遇到解释不通的事实,要么忽略,要么硬扭。一个理论走得越远,扭得越多。
本书不打算把这件事说成某些人的毛病。看见一面、把一面说成全部,几乎是人在面对复杂东西时的本能。我们每个人都有一点这样的习惯。
不同的是,国家这个对象,大到足以让每一个站在不同位置的人,都真的只看见了一面。
先说政治为中心的一路。
这一路的人看到了什么?他们看到,国家最先让人感到的,是不得不服从。你可以不同意一个税率,但你不能不交;你可以不喜欢一条禁令,但你不能不守。背后总有人能让你付出代价。
在很多古老的故事里,国家是从战争里长出来的:有人打赢了,有人输了,赢的一方守住了地方,输的一方成了纳税的人。后来的思想家看到这些,容易得出一个结论:国家的根子,是力量。
这一路里有一些非常有影响的名字。十七世纪英格兰的霍布斯,从人们彼此恐惧的处境讲起,大意是说,没有一个压得住所有人的权威,人人都会陷入一场无休止的争斗。二十世纪初德国的韦伯,把国家说成在一块地方内,成功地要求垄断正当使用暴力的权利的人间团体。稍后的施密特,把政治的核心放在划分敌友和作出决断上。
这三位的说法各有不同,本书第 13 章和第 18 章会细读。这里先说他们共同的好处:
他们让我们看见,国家必须有能力说「到此为止」。一个连自己的境内都管不住的国家,法律是空的,市场也是空的。秩序需要有人来撑着,这一点没有任何一种别的理论能抹掉。
可是这一路的收回也很明显。当国家被说成权力,法律就变成了命令的另一个名字,经济就变成了权力的供给线。一个国家里一切别的东西,都得看权力的脸色。
你会发现,这样讲有一个暗中的假定:权力是先在的,它在法律之前就有,在交换之前就有,然后才从自己身上长出别的东西。可是权力是怎样得到人们的服从的?光靠枪,一个人再强,也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时站在每个人身后。真正起作用的,是大多数人在大多数时候,认为这是「我们的事」,才肯照着做。这个「认」,权力自己是造不出来的。
再说经济为中心的一路。
这一路的人看到了另一样东西。他们看到,国家要运转,得有钱。兵要发饷,官要领俸,路要修,粮仓要有粮。钱从哪里来?从土地上、从贸易里、从人们的劳作里。而人们的劳作,又靠着一整套彼此交换的安排连在一起。
所以他们说:国家的根子,是交换与占有。
十七世纪的洛克,从人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劳动和财产讲起,大意是说,人们愿意把一部分权利交给共同的权威,是为了让自己的财产更稳妥。十八世纪的斯密,看到市场里无数人各顾各的利益,却能在没有谁统一指挥的情况下,把东西送到最需要它的地方,大意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在起作用。十九世纪的马克思,把眼光放得更深,认为一个时代的生产方式,决定了那个时代的国家和法律是什么样子。二十世纪的哈耶克,进一步强调,社会里的知识散在无数人的头脑里,没有任何中央机构能全部掌握,所以秩序更多是自己长出来的。
这些人的说法差得很远,有的人讲国家要保护财产,有的人讲国家是一个阶级的工具,有的人讲国家越少越好。可是他们站在同一块地上:经济是根,国家是枝叶。
这一路的好处,同样不可忽略。他们让我们看到,国家不是悬在空中的。一个国家的兴衰,背后常常有粮食、税收、贸易路线、货币的涨跌在推。罗马晚期的货币一再贬值,王朝末年的税负越来越重,都不是偶然。一个王朝崩得很快,往往不是因为人心坏了,而是仓里没粮了。这一点,没有哪个只谈权力或条文的人看得这样清楚。
它的收回也很清楚。国家被说成总账以后,权力成了账本的守门人,法律成了账本的格式。国家里的政治,只是不同的人争着怎样分账;国家里的规则,只是为了让账好算。
可是问一句:一张账能被所有人认下来,靠什么?钱本身只是一些金属片、纸片,或者屏幕上的数字。它能当钱用,是因为大家都认。有人欠了钱不还,要有人来评理、来执行。账背后有一个「我们」在撑着,这个「我们」,账自己是造不出来的。
第三路是法律为中心的一路。
这一路的人看到了前两路看不清楚的东西:国家是一个有规矩的整体。君主换了,权臣倒了,朝代更替,可是官府的制度、判案的方式、土地的登记,大部分一直还在往下传。人们说「这是国家的事」,指的常常是一整套有章法的东西,而不是某个人的一时之意。
古罗马人留下了庞大的法学。近代欧洲的许多思想家把国家理解为一个法的共同体。十九世纪初的黑格尔,把国家说成伦理精神的现实,大意是个人的自由要在国家的制度里才能真正落实。二十世纪的凯尔森,更彻底地主张,国家与法律秩序其实是同一个东西,没有哪个在法律之外的「国家」。
这一路的人让我们看到:国家要有自己的样子,不能只是一个人的意志,也不能只是一堆人的交易。要有一个可以被预料、被检查、被反复使用的规则体系,人们才能放心地生活。
这是个很大的看见。我们平时过日子靠的,其实主要是这个:知道明天的规矩和今天差不多,知道有纠纷可以找一个说理的地方。
它的收回是这样的:当国家被说成规则的体系,权力就变成了规则的执行机关,经济就变成了规则管理的对象。一个国家里发生的所有事,都被看作法律事件。至于规则是怎样来的、是谁在推动它、谁在从它里面得利,这些问题要么被放到括号外面,要么被当成不属于「纯粹」的法的问题。
问一句:规则靠什么有效?光靠写在纸上,纸会发黄。要有人愿意照着做,要有人在不照着做时能把你拉回来,要有一块地方、一些资源去承担这一切。规则要活着,要靠权力撑着,要靠经济养着。
现在把三家并排放在一起。
政治中心的一路说对了:国家要有能力撑住自己,要能说「不」,要能在危险时站出来。
经济中心的一路说对了:国家离不开交换,离不开生产与分配,一个国家的筋骨常常长在账上。
法律中心的一路说对了:国家是一个有规矩的整体,是一个能把「我们」说出口的东西。
你会注意到,这三句话没有一句可以拿掉。拿掉任何一句,剩下的国家都会变形:没有政治的国家,成了一纸空文;没有经济的国家,成了一个没有粮仓的空壳;没有法律的国家,成了一伙人的临时聚合。
三家中的任何一家,也都能找到一批非常有力的例子。讲权力的人,可以数出战争与征服的长长清单;讲经济的人,可以拿出贸易与税收的账本;讲法律的人,可以指着罗马法、各国的宪法与法典。
这三种眼光,并不只出现在欧洲。
战国时代的韩非,讲法、术、势,把君主手里的赏罚与权势看得很重,是政治一路的老手。同一个时代的《管子》一类著作里,也常见对粮食、物价、盐铁的细算,是经济一路的味道。再往后,儒家反复讲礼与制度,要人在一套有次序的规矩里生活,则更近法律一路。十四世纪的伊本·赫勒敦,在北非和中东的城市间奔走,留下一部大书,大意是说,王朝靠一种紧密的群体凝聚力起家,后来因为奢侈和越来越重的赋税而衰。他把权力、人群与税,一并放进了同一幅画里。
可见这三种眼光,是人类在不同的地方,各自碰到的同一个对象。
所以,三家都不是说错了,也不是各自说对了一半。更准确地讲,每一家都看见了国家某一次真实的发生。国家确实在战争的时候像权力,在市场繁荣的时候像一场交换,在法律稳固的时候像一部规则。他们看见的是这一次又一次的真实片刻。
问题出在下一步:他们把片刻当成了永远。
这一步,我们叫作「收回」。
先看到一个现象,叫出一个名字,再把这个名字放大,让它去解释国家的全部。放大的同时,其他两种东西就被缩小了,被说成了它的影子。
你可以用一个很日常的比方来想。一个人如果天天想着钱,他看家庭会看成一笔账,看朋友会看成人脉,看孩子会看成投资。这些看法有时候不无道理,可是久了,他的家就变薄了。
国家的学说也是这样。把国家看成权力的人,看什么都像命令;把国家看成总账的人,看什么都像交易;把国家看成规则的人,看什么都像条文。
更要紧的是,这种放大还会带出一个动作:给自己看见的那一面找一个源头。
要说权力是国家的本质,就得说清权力是从哪里来的:是从恐惧里来,从暴力里来,还是从一个先在的君主那里来。要说财产是国家的根,就得说清财产的权利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劳动里来,还是从自然法里来。要说法律是国家的核心,就得说清法律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公意里来,从精神里来,还是从天命里来。
于是,每一家都在国家的外面或者国家的前面,立起了一个「发起者」。国家好像是由这个发起者发动、建立或者批准的。有了发起者,学说才圆得起来。
这个动作,本书认为是三种中心主义共有的、更深一层的毛病。它比「看错了哪一面」更要紧,我们会在第 20 章专门拆。这里先让你有个印象:问题不只是只看了一面,还在于都想在国家之外找一个人或一个力量,让国家由它而来。
有一个词,把这种麻烦暴露得最清楚。这个词就是「国家意志」。
我们常常听到:国家决定了什么,国家要求了什么,国家不允许什么。听多了,就觉得国家是一个像人一样的东西,有想法,有决心,有意志。
那么这个意志在哪里?
政治中心的一路,会说意志在主权者那里:谁坐在最高的位置,谁的话就是国家的话。经济中心的一路,会说那只是某个阶级或某些利益集团的意愿,披上了国家的外衣。法律中心的一路,会说意志在法律里:宪法与法律所表达的,就是国家的意志。
三个回答,各有各的道理,也各有各的漏洞。如果意志在主权者身上,那主权者换了人,国家是不是换了意志?如果意志只是利益的外衣,那为什么人们对国家的忠诚,有时候会超出他们的利益?如果意志在条文里,那条文为什么有时被所有人悄悄改了读法?
本书的看法是:所谓国家意志,就是国家的主体意志,而这份意志,是法律这一面显出来的。也就是说,法律是国家的「我」,是一个集体的「我们」。它不是从某个地方发出来的,而是在法律、政治、经济缠在一起的过程中,一次又一次显出来的。
这一点,第一编会细说。现在只需要记住:在这个看法里,国家意志既不躲在主权者的身后,也不躲在条文的深处;它是国家每天做的事里显出来的那个「我们」。
读到这里,你可能会问:既然三家都有毛病,为什么两千多年来,人们总是在重复这种找法?
有三个原因。
第一,国家太大。一个人一辈子能看到的国家,只是它的一个小角落。站在不同的角落,容易抓住不同的东西。当兵的人见到的和做买卖的人见到的,本来就不是一回事。
第二,不同的时代,国家的这一面或那一面会特别突出。乱世里,大家都看见权力;繁荣的年代,大家都看见交换;法治稳固的时候,大家都看见规则。每个时代的思想家,都会把自己时代最亮的那一面,当成国家永远的样子。这也是本书后面要讲的「侧重」:三种属性轮流站在前面,每一次站在前面的那一个,都容易被当成全部。
第三,一个有源头的故事,更容易被人接受。「谁让国家出现」这个问题,一旦有了答案,我们心里就踏实了。有一个起点,有一个负责的人,有一份契约,有一个原则,事情就有了开端,也就有了可以追究的对象。没有源头的叙述,不容易让人安心。
举个例子。十七世纪的欧洲刚刚经历过漫长的宗教战争,人们对混乱的恐惧还很新鲜,所以霍布斯的书一出来,就抓住了许多人的心。到了十八世纪,商业在欧洲各地兴起,人们看到的是集市、银行与远洋贸易,所以斯密与洛克一路的话,就显得格外对头。到了十九世纪,工厂的烟囱和城里的贫民窟排成一排,马克思看到的就是另一幅图景。每一家都像是对自己那个时代的一次老实的记录。
只是,时代换了,记录并没有自己退场,它被留了下来,成了一个「永远正确」的答案。
这三个原因,都不是学问的问题,是人的处境的问题。所以这种找法不会因为某一位思想家的批评而消失,它会在新的时代,换一件衣服再回来。
本书想做的,是换一种问法,把这个循环停一停。不再问国家由谁而来,而问:三种东西缠到什么程度,一个「我们」会显出来?它怎样每天再显出来一次?它在哪里卡住?
回到开头那座楼,和三个站在楼前的人。
如果你现在也走到那座楼前,不妨自己试一试。你可以先想想,你自己最常用的是哪一种眼光。你在新闻里看国家的时候,先想到的是谁在管,是谁在赚,还是该不该这样规定?
没有哪一种是错的。只是当你发现自己习惯用一种眼光的时候,你就比以前多出了一点余地。你可以在下一次听到「国家就是……」时,停一下,问一句:这句话看见了哪一面,又把哪一面放在了后头?
【带走的话】权力、交换、规则,国家都有;说国家「就是」其中一样,就把另外两样推出了门。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用「看见了什么,收回了什么」读旧学说;关上了:在三种中心主义里选一个当正确答案。
【小账】这一章里,被当成国家全部的,依次是政治、经济、法律三种属性,每一种都被当成了国家本身。
设想一个人坐在一趟长途列车上,膝盖上放着这本书。窗外是一片片田,偶尔掠过一个小站,站台上有人在等人。
他翻开目录,看到一连串章名:第一编、第二编,一直到第六编。他在心里嘀咕:一本讲国家的书,怎么先讲三个词?怎么还有「九格」「侧重」这样的说法?这些词我从来没在新闻里听过。
这很正常。读一本书,尤其是一本换了问法的书,读者有权先知道它要带自己往哪里走,沿途会经过哪几站,每一站要看什么,哪些地方可以快走,哪些地方要慢下来。
这一章就是这张路线图。它不讲新的道理,只把前两章已经露出来的问题,排成一条可以走的路。
前两章做了两件事。第 1 章让你松开手里那张地图,看到国家不在线里,而在一个「我们」每天被认出来、被接上、被守住的过程里。第 2 章让你看到,两千多年来,人们对国家说了很多话,这些话大多可以归进三种中心主义:以政治为中心,以经济为中心,以法律为中心。三家各看见一面,又各把这一面当成了全部。
接下来的问题就很自然:如果这三家都不够,那么应该怎样看?
先把本书的判断说在前面。
两千多年的国家学说,几乎都在问国家「本来是什么」。问着问着,每一家都从国家身上抓住了一样东西——权力、财富、法度、精神——当成了国家本身。
本书要换一个问法。不问国家是什么,而问四件事:国家怎样发生,怎样自己撑住,怎样病,怎样再发生。
为什么要换?举一个家常的例子。
有人问:一个家是什么?你可以说,家是一套房子;也可以说,家是一本户口簿;还可以说,家是一桌饭、一群人。每一种说法都有道理,可是都不太管用。真正管用的问法是:一个家是怎样成为一个家的?它怎样在每一天的吃饭、吵架、照顾、告别里,一次次把「我们」显出来?它什么时候开始散?散了以后,还有没有办法重新聚起来?
问「是什么」,得到的是一个定义。问「怎样发生」,得到的是一条可以看、可以查、可以改的路径。
国家比家大得多,但道理相通。一个家今天吃了什么,不能说明这个家是不是在好好地过;可是一个家这一年里怎样吵、怎样和、怎样添人口、怎样应付一场病,就能说明很多。国家也是这样,看它一天的表面不够,要看它一段日子里的走法。
要走这条路,第一步是立三样东西:国家的三种属性。
本书认为,国家同时有三种属性。法律是国家的主体属性;政治是国家的客体属性;经济是国家的互动属性。
这三个说法听起来有点陌生,先用大白话讲一遍。
一个人有三样东西:他是一个「我」,有自己的意志和口气,会说「我要」「我不要」;他有一个身体,有一个处境,别人看得见他、碰得到他,他也可能被拦住、被占住;他还有来往,每天跟别人吃饭、做事、交换东西。
国家也一样。国家有一个「我」,就是法律所表达出来的那个集体的「我们」;国家有一个可以被看见、被占据、被争夺的一面,就是领土、人口、权力、军队这些政治上的东西;国家还有无数的往来,就是税、货币、市场、分工,以及国与国之间的交换,这是经济。
第一编要做的,是把这三样一样一样立起来。然后让你看到,它们不能互相还原:不能把法律说成权力,也不能把经济说成法律的影子。它们同时在场,从来不分开。
立三样东西,等于给了你三副眼镜。戴一副,只看到一面;三副一起戴,才看得出国家是怎样缠在一起的。
三种属性同时在场,可是并不是同样亮。
想想一个人。一个人生病的时候,身体在前,别的事都往后退;一个人刚搬到陌生城市,处境在前,找房子、找工作压过了其他念头;一个人在谈一桩大生意,来往在前,脑子里转的都是对方的心思。三样东西他一样没少,只是此刻哪一样站在前面不一样。
国家也有这样的前后。乱世里,政治在前:谁能守住城墙、谁能保住粮道,是头等大事。繁荣的时候,经济在前:商路、税收、货币占去了人们大部分的心思。法治稳固的时候,法律在前:人们更多地问「该怎么办」「按什么办」。
本书把这叫作侧重。侧重不是取代,站在前面的那一个,并没有把另外两个赶走,后面的两个仍在,只是退到了幕后。
侧重会轮换,这是国家活着的标志。乱世过去,经济就该慢慢走到前面;经济走得太快,法律就该跟上来,把它管住;法律站稳之后,再遇到外来的危险,政治又要回到前台。
侧重卡住了,就成了病。该换的时候换不过来,国家就失去了弹性。第一编的第 9 章和第 10 章,专门讲这件事。
这个概念,贯穿全书。你读到后面每一编,几乎每一章都能看到它露面。
立好三样东西,就可以回头去读旧的答案了。这是第二编。
第二编里,本书会一家一家读:天命与神授,霍布斯,洛克,卢梭,黑格尔,马克思,韦伯与施密特,斯密与哈耶克。
读的办法在前面已经讲过:先讲他看见了什么,再讲他收回成了什么。
这一点要特别强调。本书不是来贬低前人的。每一家的看见,都是真的,而且有的看见非常深。我们没有后来者的傲慢,只是要把他们各自的看见,放回国家的三种属性里,看它们各自照亮了哪一面,又把哪一面放在了暗处。
这一编的最后一章,第 20 章,会把八家的共同毛病拎出来:每家都在国家之外找一个「发起者」,把发生当成了发现。为什么这种找法在每个时代都会复发,那一章会一并讲清。
这一编里没有谁是反面人物。霍布斯面对的是内战的恐惧,洛克面对的是权力的滥用,卢梭面对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黑格尔面对的是一个刚刚破碎又渴望合起来的世界,马克思面对的是工厂里的苦难。每个人都在他那个时代最扎手的地方下了手。
这样安排的理由是:先有一副新眼镜,再去看旧风景,旧风景才能看出新东西。若是先拆后立,读者容易迷路。
第三编是全书的正面一支。
这一编要问的,是国家到底怎样出现。它不会从某一个人、某一个日子讲起,而是顺着历史上国家的各种形状,一个一个看。
先看国家之前:部落、家族、村社,已经有了「我们」,却还没有「国」。缺的是什么?再看第一次发生:剩余、守卫、规矩三样东西同时出现的那一刻,只到两样为什么成不了国。接下来是城邦,一个小而密的「我们」;帝国,一个大而松的「我们」;王朝与循环,侧重卡在一处时国家怎样打转;民族国家,现代国家,被催生的国家。
最后一章,第 29 章,讲的是每天都在发生的国家:一次纳税,一次投票,一次判决,一个孩子上学。国家不是建成的房子,是一直在走的步子。
这一编里,历史例子取自多个文明:古希腊,罗马,波斯,中国的王朝,伊斯兰帝国,中世纪欧洲,近代的英美法德,殖民之后的非洲与拉美。本书写的是抽象的国家,不专讲某一个国,也不拿哪一国做标准答案。每一章至少会有两种文明并举,让你看到同一件事在不同地方的样子。
第三编讲国家怎样发生,第四编讲它发生以后长成什么样。
本书用「九格」来读。
前面说,法律是国家的「我」,一个集体的「我们」。这个「我」不是一个模糊的东西,它有自己的样子。本书把它的样子分成三组,每组三格,共九格。
第一组叫分布,有三格:关系,影响,共存。它问的是,这个「我们」里的人,彼此之间是什么关系,一个人的行动怎样碰到另一个人,不同的人群能不能同在一个屋顶下。
第二组叫场,有三格:连接,次序,结构。它问的是,这个「我们」靠什么连起来,事情急的时候按什么次序走,沉下来的形状怎样托住每个普通人。
第三组叫美,有三格:统一,多样,和谐。它问的是,这个「我们」有没有一些让人能预料的共同东西,有没有给人喘气的余地,两者能不能不打架。
九个词不必现在全记住。第四编会一格一章地讲,每一章都会让你看到:同一格里,法律、政治、经济三个面怎样同时织在一起。
有一点现在就可以说:九格不是九条要求,不是给国家打分的表。它只是把「我们」的样子摊开来,让人能指着其中一处说话。比如说一个国家「乱」,这个字太大;可是说它的次序一格出了毛病,急事来了没有人知道该按什么走,就具体多了。说一个国家「僵」,也可以细看:是统一太硬、多样太少,还是连接断了、结构太沉。
读一个国家,就看它的九格:哪一格结实,哪一格松,哪一格已经坏了。这比问「它是不是一个好国家」要具体得多,也更能让人说出点实在的话。
第五编讲国家的病。
国家会病,这个说法不稀奇,历史上的衰败从来不少。本书想做的,是给这些病找出形状。
病有三种形状。
第一种,一种属性固化成了中心。比如政治一直在前,国家里只剩下权力,法律成了命令,经济成了供给,「我们」缩成了「他们说了算」。又比如经济一直在前,法律可以买,政治可以租,「我们」缩成了一张资产负债表。再比如法律一直在前,程序走完、事情没办,「我们」缩成了一摞文件。
第二种,一种属性顶替了国家的「我」。一个党派、一个家族、一个公司、一个领袖,说「我就是国家」,权力或者钱就冒充了「我们」。
第三种,侧重卡死。三种属性本来应该轮流站在前面,该换的时候换不过来。战时体制延续到了和平年代,开放之后的经济侧重收不回来。
病到深处,国家走向四种结局:跃迁,内卷,轮回,耗散。同样的病,为什么有的国家跳了上去,有的原地打转,有的绕回原点,有的慢慢散掉。最后一章讲国家的死:散,被吞,被换。一个「我们」不再显出来的时候,土地和人还在,国家没了。
写这一编,本书特别小心。历史上的病例,我们取古代与近代已经盖棺的,写它们的病形,不写当下,也不对任何现存国家的现行制度评分。要看清一个病的形状,不需要拿活人开刀。
最后一编是第六编,讲再发生。
病了的国家,不是只有等死这一条路。历史上,有的国家好几次从深谷里回来。
这一编先讲三条路:改革,是侧重的主动轮换;革命,是「我们」推倒重来,为什么许多革命绕回了原来的样子,什么条件下才是跃迁;复兴,是旧的「我们」在新条件下再显一次,复兴与复古的分别在哪里。
然后讲三个更大的话题。国与国之间:两个「我们」之间没有更大的「我」,条约、联盟、国际组织是线,不是网。小「我们」与大「我们」:家族、宗教、公司、城市与国家之间的分工,以及两种病。AI 时代的国家:数据和算力缠进了法律、政治、经济,算法决策会不会顶替国家的「我」。
最后一章回到普通人身上:每个人都是国家每天发生的一步,守法、纳税、劳动、投票、说话,各在哪一格。
再发生不是回到某个黄金时代。本书的看法是,让三种属性重新缠紧,让侧重重新轮换,让九格重新平衡。国家的好坏,不在它有没有病,而在它还能不能再发生。
任何一本书都有自己的边。写在前头,读者才好判断。
第一,本书的三属性与九格,是一副读国家的眼镜,不是国家本身。眼镜会有视野之外的东西。读的时候,如果你发现某个例子装不进去,请先怀疑眼镜,不要先怀疑例子。
第二,历史材料很多,本书取的是它们的大形,不是考证细节。年代与事实,凡是拿不准的,书里就不写具体数字。需要深究的地方,请读者去找专门的史书。
第三,本书不给药方。第六编讲再发生,讲的是再发生的条件与形状,而不是一份拿来就能用的改革清单。不同的国家,病形和处境各不相同,谁也不能替别人开方。
第四,本书的判断,希望是能被检验的。一个说法如果无论发生什么都说得通,那它就什么也没说。所以书里每一编的总判断,都尽量写成可以拿历史去对照的话。如果你读到一处,觉得历史并不是这样,请把那个例子记下来,那恰恰是这本书最需要的地方。
在往下走之前,有几个约定,先说在前头。
第一,本书写的是抽象的国家。书里会用到很多国家的例子,但不以哪一国为主线,也不专讲某一国。你读到某个例子时,不必问「这是不是在说我们」,只需要问:这件事里,三种属性是怎样缠在一起的。
第二,本书不写当代具体政治人物,也不介入当下的政治争议,更不褒贬现存国家的现行制度。好与坏,本书只在「能不能再发生」这一条尺子上谈。
第三,凡转述思想家的话,一律是转述大意。必要时直接引用的,只用很短的一两句,并标明「大意」。
第四,本书的每一章,结构大致相同:开头是一个具体的人或场景,然后分成若干小节,每节以「◆」起头;章末依次有三件东西——「放回日子里」,一句「带走的话」,和两行小账。小账的第一行记这一章打开了什么、关上了什么;第二行记这一章里,国家的哪一种属性被当成了全部,或者哪一格病了。
第五,有一种用法,请你在读的时候保留:本书里的「我们」,不是一个先站在那里的发起者,它是显出来的结果。读到「国家决定了……」「人民建立了……」这样的话,不妨在心里换一个说法,看看是什么东西在什么时候缠在一起,才让这句话可以被说出口。这个习惯,读完第一编,你就会慢慢熟练。
几种读法,也顺手交代一下。
最后,说几种读法。
如果你只想知道本书的核心主张,读第 1 章到第 11 章,也就是导论和第一编。读完这些,三属性、九格的轮廓、侧重的概念,你就都有了。
如果你对思想史有兴趣,可以从第二编读起。每一章是一位或一组思想家,读完一章,你就会知道他看见了什么,收回了什么。第 20 章可以单独读,它是这一编的总结。
如果你想弄清楚国家是怎样一步步长出来的,可以读第三编。这一编的材料最丰富,从城邦到现代国家,都有。
如果你更关心国家今天遇到的困难,可以读第五编和第六编,特别是第 45 章、第 46 章和第 52 章。
如果你是老师或读书会的带领人,不妨把每一章末尾的「带走的话」抄在黑板上,让大家各自举一个自己身边的例子,来说明这句话。国家这样大的题目,最怕的是只在高处谈,落不到地上。能落到一个窗口、一张税单、一次上学的事情上,就算读进去了。
如果你只想读一章,也行。每一章开头都有一个具体的人,结尾都有一句带走的话,单独拿出来,也读得通。不过前面说到的三属性和九格,在第 4 章和第 30 章以后的几章里会反复用到。遇到不熟的词,可以回头翻翻这一章。
对一本三十万字的书来说,这样的读法,既不浪费你的时间,也不会让你迷路。
回到那个坐在火车上的人。
列车到了一个小站,他合上书,往窗外看。站台上有一位卖票的女人,一个背着书包的孩子,一个穿制服的人在检查什么。他忽然发觉,自己已经不太会把这些看成一幅普通的风景了。
那位女人收的钱,那个孩子即将念的书,那个穿制服的人手里的本子,其实都是国家在发生。
你读完这本书的时候,也许会有类似的感觉。国家不再是一个高高在上的东西,它在每一个小站上,在每一个窗口里,在你自己的日常中。
【带走的话】这本书的路线是:先立三种属性,再拆旧答案,然后看国家怎样发生、长成什么样、怎样病、怎样再发生。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全书的路线与读法;关上了:把「国家是什么」当作唯一的问法。
【小账】这一章里,还没有哪一种属性被当成全部;它预告的是,每一种属性被当成中心之后会怎样病。
这一编八章,立起全书的底。第 4 章摆出三种属性,第 5 到 7 章各讲一种,第 8 章讲它们怎样缠在一起,第 9、10 章讲谁在前、怎样轮换,第 11 章讲三者纠缠要满足什么条件。本编的判断:国家同时是一个「我们」(法律)、一个可被占据的东西(政治)、一场不停的交换(经济);三者不能互相还原,也从不分开。
周敏三十四岁,在港口做报关员。这个月她的护照要到期了,趁着调休,她去窗口办换发。
窗口后面的人先让她在表上签名。她签了。接着,那人让她把手按在一块玻璃上,对着镜头别动,又核对了她的出生地和住址。最后,她被告知要交一笔费用,扫码付款,三分钟后收到一条短信。整个过程不到二十分钟。
周敏出门的时候没有觉得自己做了什么大事。可要是把这二十分钟拆开看,里面其实装着三件很不一样的事。
第一件,签名。那一笔是在说:我是这个国家的人,这个国家的规矩我认。窗口后面的人也在说:你是我们的人,我们认你。两边的话,用的是同一套规矩。
第二件,按手印、拍照、核对住址。这一件是把她放进一张册子,让她能被找到、被点名、被查验。她从一个有名有姓的人,变成了一个能被国家看见的对象。
第三件,付钱。一笔钱从她手里走到别处去,又有一些别的东西,一本护照、一次承诺,回到她手里。这是一次交换。
三件事,缠在同一个窗口里,谁也离不开谁。可它们是三件,不是一件。
本章要从这个窗口出发,回答一个很朴素的问题:国家身上,到底有几样东西?这几样东西,和你我身上的几样东西,有什么相像,又有什么不像?
先不谈国家,谈一谈你自己。
你有一个「我」。早上醒来,你知道自己是谁,知道今天哪件事该做,哪件事不想做。你说「我答应你」,你就被这句话拴住了。这个「我」摸不着,却比什么都实在。
你有一副身体,还有一个处境。身体有高矮胖瘦,处境有住在哪里、手里有什么、欠着谁的钱。这一面是别人看得见的:医生能给你量血压,房东能查你的合同,警察能核对你的身份证。它可以被点名,可以被占据,也可以被夺走。一个人被关起来,被夺走的就是这一面。
你还有来往。你每天都在和别人换东西:换话,换时间,换钱,换好意。你干一天活,换回一份工资;你请邻居帮忙,改天还他一个人情。这一面不在你里面,也不在你外面,它发生在你和别人之间。
「我」、身体与处境、来往,这是一个人身上的三样。本书把它们叫作一个人的三种属性:「我」是主体属性,身体与处境是客体属性,来往是互动属性。
这三样不能换。你不能说,我的身体就是我。一个人躺在病床上昏迷了,身体还在,「我」却暂时不在场。你也不能说,我的来往就是我。一个人退休了,来往少了一大半,「我」并没有跟着少。
可是它们也从不分开。你的「我」要靠身体才有地方站,要靠来往才有东西可说。你的身体要靠「我」才知道往哪里走,要靠来往才有饭吃。一样出了问题,另外两样很快跟着出问题。
现在把眼光移到国家身上。
国家也有一个「我」,不过是「我们」。一个国家说「我国的法律」「我们的规定」,这个「我们」不是随口一说。它是一个集体的我:成千上万的人,各过各的日子,却在某些事上用同一个口气说话,被同一套规矩拴住。这个集体的我,就是国家的主体属性,它显在法律里。
国家也有身体与处境。一块土地,一群人口,一支守卫的队伍,一座放着粮食的仓,一个能让人服从的位置。这些东西能被指、被数、被围、被占。一个国家被攻破,被夺走的就是这一面。本书把它叫作国家的客体属性,它显在政治里。
国家也有来往。国内的人和人换东西,农民和商人换,工匠和官府换,今年的收成和明年的种子换;国家和国家之间也换,换盐,换铁,换银子,换船。收税、铸币、开市、分工,说到底是一场没完没了的交换。这是国家的互动属性,它显在经济里。
所以,国家的三种属性是:法律,国家的主体属性;政治,国家的客体属性;经济,国家的互动属性。
回头看周敏的窗口,三件事刚好对上。签名,是法律:「我们」认她,她也认「我们」。登记和核对,是政治:她被放进册子,成了可被查验的人口。付钱,是经济:一次小小的交换,让整个窗口转得动。
这里有一个很多人会想省掉的步骤:干脆说国家就是其中一样,不是更简单吗?
历史上有人这样做。有人说,国家说到底就是权力,别的都是装饰。有人说,国家说到底是一本大账,其余都是账上的影子。有人说,国家说到底是一套法,人只是填进格子里的名字。这三种说法,下一章起,尤其第二编,会一家一家细读。这里先只做一件事:试一试,能不能真的把一样换成另一样。
假设国家只有政治。一块地、一群人、一支队伍,加起来够不够叫国家?雅典城外的银矿里,有成千上万被买来的奴隶,他们也是人口,也被计数,也被看管;可是他们不在雅典那个「我们」里。人口在,「我们」不在。反过来说,一个被占领的城邦,人口和土地一个不少,主人换了,那个原来的「我们」也许还活着,也许已经散了。光有政治,分不出这两种情形。
假设国家只有经济。一个商路上的大集市,万商云集,货物天天过手,每天有无数笔交易。可是集市不是国家。交易成百上千次地发生,没有一句「我们认这个规矩」,没有一个能被追究的位置,集市一遇到抢劫和赖账就只能散。光有经济,托不住交换自己。
假设国家只有法律。罗马人把规矩写得很细,可罗马的规矩要靠军团守住边境,要靠赋税养活官员和道路。一套没有人能守、没有钱能养的条文,是一张纸。光有法律,立不住自己。
三样里拿掉任何一样,剩下两样也要跟着变形。这一点第 11 章还要细说。这里只记一句:三样不能互相还原,谁也不是另一样的影子。
把人和国家并排放,可以得到一张对照表。
| 属性 | 人 | 国家 |
|---|---|---|
| 主体属性 | 「我」:知道自己是谁,能说「我答应」 | 法律:集体的「我们」,能说「我们的规矩」 |
| 客体属性 | 身体与处境:能被看见、被占据、被夺走 | 政治:领土、人口、权力、军队,能被看见、被占据、被争夺 |
| 互动属性 | 来往:换话、换钱、换人情 | 经济:赋税、货币、市场、分工,换内换外 |
这张表读起来顺,所以要小心:对照不是说国家就是一个放大的人。它只是借一个大家都熟的东西,帮你认出国家身上同样的三条线。
古代人早就爱做这种对照。罗马有一个流传很广的故事,讲平民撤出城去,贵族慌了,有人用身体各部分的关系打比方,劝平民回来。这个故事后来被反复讲述,细节有多少是后人加的,历史学者各有看法,可它被一代代人记住,说明人们很想用身体来想国家。中国古书里「股肱之臣」「耳目」这类说法,也是同一种想法。中世纪欧洲的书里,把国王叫作头,把官员叫作手,把农民叫作脚,也是这一路。
这些比方看见了什么?看见了国家不是一堆沙子,里面各部分彼此依靠,缺一不可。收回了什么?它们几乎都有一个「头」,好像整个国家的意思是从头里发出来的。这个收回,本书不跟。国家的「我们」不住在某一个头里。
把人和国家对在一起,有四处对不上,说出来比说像更要紧。
第一,人有一个出生的时刻,国家没有。一个人出生那一天,大家都能指着日历说:就是今天。国家没有这样一天。有些国家有一个「建国日」,可那是后来的人认定的一个节日,国家真正长成,是一个很长的过程,第三编会专门讲。
第二,人的「我」住在一个脑袋里,国家的「我们」不住在任何一个脑袋里。你可以问一个人:你到底怎么想?他会回答。你却没法问国家:你到底怎么想?你问到的,只会是某一个人、某一间屋子,在某一个时刻说出的话。那一句话,要经过一套规矩,才会被承认是「我们的话」。这个「我们」是怎样显出来的,下一章专讲。
第三,人的身体不能被切开,国土可以。一个人被分成两半就死了,一片土地分给两个主人,还可以各自成国。波兰在 18 世纪末被邻国分了三次,地图上有一百多年没有这个国家;可是波兰人的语言、记忆和规矩没有跟着消失,一战之后,这个「我们」又在地图上显了出来。客体被分走了,主体却还在。这件事在人身上很难想象。
第四,人的来往是跟别人,国家的来往里有一半是跟自己。国内的交换,是国家自己里面的血脉;国与国之间的交换,才相当于一个人对外的来往。人身上没有「自己跟自己的来往」这一块,所以国家的互动属性,比人的要复杂得多。
对照表是用来帮你起步的,走了第一步,就该把它放在一边,回头看国家自己。
三样东西还有一个不容易察觉的不同:它们走得不一样快。
政治这一面,变得最快。一场仗,一次占领,一个人倒下去,另一个人坐上那个位置,地图可以在几个月里改颜色。一座城今天属于这一边,明年属于那一边,在史书里常常只是一行字。
经济这一面,走得稍缓,却也不停。一个集市的兴衰,一条商路的改道,一种新钱币的流行,往往要几年到几十年。可是它每天都在动,今天的价钱和昨天不一样,这个月的收成和上个月不一样。
法律这一面,走得最慢。一条规矩,要被很多人遵守很多年,才会变成「我们的规矩」;一条规矩要废,也常常要很多年。罗马人的那套法,经过帝国的分裂和灭亡,后来的人还在读它、用它、改它。伊斯兰世界的法学家也是如此,前人的判例和见解一代代传下来,各地的法官在同一套传统里断案。
三种脚步放在一起,就解释了一个常见的现象:政权可以几年一换,国家的「我们」却不一定跟着换。反过来也有:规矩没改一个字,土地和人口早已换了模样,那个「我们」也不再是原来的「我们」。要看一个国家有没有变,不能只看换了谁,要同时看三样各走到了哪一步。
这一点,第 10 章讲侧重怎样换的时候会再用上。
把这三样放进一座具体的城,会看得更清楚。
拿罗马来说。城里的广场上,立着公布出来的法条,传说最早的成文法是刻在板上、摆在人人看得见的地方,让大家知道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这是法律的那一面:规矩被写出来,被很多人看见,「我们」才有了一个共同认的东西。
罗马的城墙、军团、道路、总督的衙门,是政治的那一面。军团在边境扎营,官员登记人口、丈量土地,哪一块地归谁管,哪一支队伍听谁调,都有名有姓。罗马的人口清点,定期做一次,谁家有多少人、多少财产,要上册。
罗马的粮食,是经济的那一面。一座那么大的城,不可能靠城郊的田养活,粮食要从海对岸运来,港口、船、仓库、商人、赋税,一环扣一环。粮价一涨,街上就要出乱子。
放到别的地方也一样。唐代的长安,有法典,有城墙和军府,有东市西市的买卖,有从各地运来的粮;阿拔斯王朝的巴格达,有法官,有守城的军队,有来来往往的商队和钱庄。城市的样子不同,三样都在。
读一座城,把这三样分别找出来,再看它们怎样彼此托着,是认识一个国家最笨、也最管用的办法。
如果你问一个路人:国家有什么?十个人里有八个会先答政治那一面:土地、人口、政府、军队。国旗、国界、首都,也属于这一面。因为这一面最看得见。
再问:还有呢?大部分人会补上经济:税、工资、物价、市场。这一面每个月都碰到。
最后才轮到法律。很多人对法律的感觉,是一本厚书,是警察,是罚单,是跟自己不太相干的东西。他们很少想到,法律才是国家说「我们」的那个地方。
这种排序有道理。看得见的先说,碰得到的次说,最不容易看见的最后说。可是它也解释了一个常见的误解:人们习惯把国家想成一片土地加一群人,因为那是最先看见的东西。
雅典人不这么想。有人记下,雅典的公民不是住在雅典的所有人,而是父母都是雅典人、在法定名册上登了记的男子。公元前 5 世纪中叶,雅典立过一条规定,限定了谁才算公民。住在城里的外邦人,做买卖,纳税,有些人还很富,可是他们进不了那个「我们」。波斯帝国的做法正相反。大流士一世时代,帝国把许多民族纳在同一个大框架里,让各地保留自己的习惯和法,又通过总督、道路和统一的钱币把它们连起来。那里的人口也被点名,也交贡赋,可「我们」是一个很松的我们。
把两个例子放在一起,会看见:三样东西哪一样在前,哪一样粗,哪一样细,决定了这个国家是什么样子。这是下面几章要一样一样讲的。
到了这里,可以说清本书对国家的看法了。
国家不是一样东西,不是一块土地,不是一套规矩,也不是一本账。它是三样东西碰在一起的时候,显出来的一个「我们」。
这句话里有一个字要小心:「显」。「我们」不是谁在前头想好了、造出来的,也不是被谁发动出来的。窗口前的周敏,没有「决定」要成为这个国家的人,也没有哪位官员「创造」了她的身份。是签名、登记、付钱这些事一件一件落下去,落到一定程度,一个「国民」就在那里了。她这个人,是被这三样东西接住的,不是自己走进去的。
所以,本书问国家,不问它是什么。问它的三样,怎样同时到场,怎样缠在一起,又怎样在某个时刻显出一个「我们」。三样到齐了,缠得紧了,「我们」就稳;三样里掉了一样,或者三样缠不拢了,「我们」就晃。
接下来的几章,各取一样来细看:第 5 章看法律,第 6 章看政治,第 7 章看经济。第 8 章再把它们放回一起,看它们怎样缠。
几个常见的误会,也顺手在这里清一清。
第一个误会:三种属性是三个部门。不是。法律不等于法院,政治不等于政府,经济不等于财政部。一个部门里同时有三样:法院里有法官的权威,那是政治;有诉讼费,那是经济;有判决,那才是法律。三种属性说的是国家的三条线,不是三栋楼。
第二个误会:三样一样大。也不是。在不同的时候、不同的国家,三样的分量不一样,这就是后面第 9 章要讲的「侧重」。一个国家某个时期偏重某一样,不说明另外两样不在。
第三个误会:三样里总有一样「更根本」。本书不这样看。要说谁更根本,就等于又回到了找一个源头的老路上。旧学说各有各的源头,本书拒绝这样走。
最后给你一个能带走的小习惯。以后再碰到一个国家的新闻、一段历史、一本书,不妨先问自己三个问题:
第一,这里的「我们」是谁?谁被算进来,谁没有?这是在问法律。
第二,这里有什么东西被占着、被争着、被守着?这是在问政治。
第三,这里有什么东西在换手?换的是什么,谁和谁在换?这是在问经济。
三个问题问完,你对这个国家的认识,通常比一句「它是个什么样的国家」要多得多。
周敏拿到新护照的那天晚上,把旧护照放进抽屉,翻了翻。那上面盖着她这几年出入各地的章,每一个章,背后都有一个窗口,一个签名,一次登记,一笔小钱。
她以前觉得,护照就是一本证件。现在她知道,那是三样东西缠成的一个小小的结:一个「我们」认了她,一片地方和一套册子找得到她,一次又一次的交换托着她走。
明天你去窗口排队的时候,不妨看看自己手里正在发生哪一件:是在签,是在被登记,还是在付钱。多半是三件一起。
【带走的话】国家有三样,一个「我们」,一副能被占的身子,一场不停的来往;三样缠紧了,国家才站得住。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用人的「我」、身体与处境、来往,认出国家的法律、政治、经济三样;关上了:「国家只是其中一样」这条省事的路。
【小账】这一章里,被当成全部的是政治那一面,最先看见,所以最容易被当成国家本身;还没有哪一格病,病要到第五编才谈。
老赵六十二岁,开了三十多年公交车,退休后在家带孙子。有一天他把车停在小区门口的黄线上,去接孩子,十分钟后回来,车窗上贴了一张罚单。
他拿着罚单,站在路边,越想越不服。他不是不愿意交钱,他想知道:这条线,是谁画的?谁说不能停?
他问了画线的工人,工人说是上头安排的。他问了开单的协管员,协管员说是按规定办的。他又去问社区的人,社区的人说,这是交通法规,是市里定的,市里又是按上面的法来的。老赵一路问下去,每个人都指着前面的人,前面的人又指着更前面的规矩,最后问到一部很厚的条文,条文上没有署哪个人的名字。
老赵没有找到那个发话的人。可他第二天还是去交了钱。
这件小事,藏着本章要讲的东西。老赵交钱,不是因为他遇见了某个人的命令,他是遇见了一个「我们」。那条线,那张单,那串层层指向前面的规矩,合在一起,是这个国家在说话:这是我们的规矩。可这句话是从哪里发出来的?没有一个能指出来的地方。
上一章说,国家有三种属性:法律是主体属性,政治是客体属性,经济是互动属性。这一章专门看第一种。
主体属性是什么意思?先从一个人说起。一个人身上有一个「我」,它不是身体,不是处境,也不是来往,它是那个能说「这是我的」「我答应」「我不同意」的东西。没有这个「我」,一个人再有身体、再有来往,也不是在过自己的日子。
国家也有这样一个「我」。不过它不是一个人的「我」,是一个集体的「我们」。这个「我们」能说:这是我们的地,这是我们的规矩,这件事我们认,那件事我们不认。能这样说话的东西,就是国家的主体属性。它显在哪里?显在法律里。
所以本书的第一句话,写在这里:法律是国家的「我」,一个集体的「我们」。
法律在这里,比平常说的更宽一些。它不只是成文的条款,也包括习惯、判例、宪制和大家都默认的规矩,凡是能让一群人用同一个口气说「我们的」,并且在做事时被这个口气拴住的东西,都算在内。
「国家意志」这个词,大家常常听见。放在这个框架里,它的意思很清楚:国家意志,就是国家的主体意志,就是这个「我们」所显出来的意思。
这里有一个很容易滑过去的坑。
说到「意志」,人们习惯想到一个会想事情的头,想好了,再发出来。于是一说国家意志,就好像背后有一个大头在想,想好了,把命令往下发。
这就是本书要避开的想法。国家的「我们」不是某个地方发出来的,它是显出来的。
回到老赵的罚单。如果把罚单一环一环往回追,你会看到,开单的人是在读规定,写规定的人是在按授权,授权的人又在按更根本的约定。这一串里,每一个人都在做自己那一小步,没有一个人是「国家」本人。可是这一串步子走下来,罚单就有了分量,老赵就服了。国家意志就是这样一串步子合起来显出来的东西,不是某一步的主人。
再换一个例子。古罗马早期的规矩,很多是习惯:人们一代代这样做,遇到纠纷就这样断,时间久了,大家都说这是祖先传下来的规矩。后来这些规矩被写出来,刻上去,摆在大家看得见的地方,据说是为了让平民也能知道自己该守什么、能要什么。写出来以后,规矩没有变成另一个东西,它只是从一种模糊的默契,变成了人人可指的东西。「我们」的轮廓清楚了一些。
英格兰的普通法也是这样。很多规则,不是哪一天某一个人宣布的,是一桩桩案子断下来,后一桩参照前一桩,几百年后成了一个大体系。人们回头看它,会说这是英国法,可没有人在某一天创造了它。
投票也是一个好例子。一场表决,每个人只投自己的一票,可是计票结束,宣布的是「通过」。这个「通过」,不是任何一个投票人的意思,甚至可能不是任何一个人心里想要的原样;它是许多人的一票,经过一套大家事先认下的算法,显出来的一个「我们的决定」。那个意志,在表决之前不存在,在表决之后才有。你很难说它是谁发出来的,只能说它是这样显出来的。
所以,写国家的法律,本书不写「国家决定……」,不写「君主创造了秩序」,也不写「人民建立了国家」。这些句子,都把「我们」当成先在的发起者,而实际的次序反过来:是许多步、许多事,落成了一个「我们」,然后才有人把这个「我们」叫作国家,叫作人民,叫作君主的国。
既然法律是国家的「我」,它就要回答这个「我」的基本问题:我们是谁?我们怎样站在一起?我们长什么样?
国家之「我」,一共有九格,分三组,每组三格。这里先摆个大样,第四编会一格一格细讲。
第一组叫分布。它回答:这个「我们」里,人和人是什么关系?谁碰到了谁?谁和谁能住在一起?分布有三格:关系、影响、共存。关系,是公民与国家、人与人之间,谁是谁的什么人,有什么权利,该尽什么义务。影响,是谁的决定落到了谁的头上,谁要为此担责任。共存,是不同的族群、信仰、阶层、地方,能不能同在一个「我们」里。
第二组叫场。它回答:这个「我们」靠什么连成一片?场是连接、次序、结构的特征系统。连接,是道路、货币、语言、合同、网络,把分散的人线连起来。次序,是继承、选举、程序、时效,什么事先办,什么事后办,急的时候谁来拿主意。结构,是分权、层级、中央与地方,沉下来的形状。
第三组叫美。它回答:这个「我们」看起来、活起来是什么样?统一,是一部根本法,一种货币,一个主权,让人能预料。多样,是地方、行业、民间、个人的余地,让人能喘气。和谐,是统一和多样不打架,冲突有处安放。
九格合起来,就是国家这个「我」的样子。一个国家好不好,要看这九格是怎样长的。
老赵的罚单,同时碰到了好几格:它是在说谁该为一次停车负责(影响),是在按程序处理(次序),是在一个全国通行的体系里办事(统一),也许还给了他申辩的机会(关系)。他没有一格一格去数,可他是在九格里走了一遭。
国家的「我们」要站住,有一个很朴素的条件:这个「我」得被认出来。
一个人要有「我」,他得认得自己,也得被别人认得。国家的「我们」也是如此。规矩写出来,摆在人人能看的地方,是让「我们」被认出来的方式。
古希腊的城邦里,梭伦改革的法条据说刻在木板上,放在公共场所,让市民来看。克里特岛上的戈尔提恩城,留下了一整面石墙的法条,刻的是一个古老城邦怎样处理婚姻、财产、奴隶和债务。罗马把规矩公布在广场。汉谟拉比那块著名的石柱,立在公共的地方,让人看见,上面刻着许多具体的案子和处理办法。唐朝把律令颁行到各州县。伊斯兰世界的法官在清真寺里断案,让人旁听。
这些做法的地点、材料各不相同,意思却相近:规矩一旦只在少数人心里,那个「我们」就成了少数人的「我们」。规矩被公开,被许多人认,被许多人拿来对照自己的日子,这个「我们」才真正变大。
这里也看得出,法律有一个别的属性没有的特点:它必须被许多人同时知道,同时认。军队可以只听一个人调,钱可以只在少数人手里转,可是一条规矩,若只有一个人知道,它就不是国家的规矩,只是那个人的脾气。
有人会说:这样讲,法律不就是统治者的命令吗?有人又会说:法律不就是保护交易的合同吗?这两种想法都有一点道理,也都漏了东西。
法律常常包含命令,这一点不必否认。许多规矩的确是某个时候、某些人写下的,也靠某种力量去执行。这一面,是政治在法律里露脸。法律也常常护着合同和财产,保护交换能进行下去,这一面,是经济在法律里露脸。
可是,若只看这两面,就看漏了法律最特别的地方:它能让一条规矩,在发出规矩的人不在场的时候,也被人守着。一个君主死了,他定的规矩还在被法官引用。一个商人破产了,他签的合同还在被法院认。这个「不在场也有效」,既不是命令的力量,也不是账本的力量,它是「我们」的力量:许多人认这件事,认到把它当成自己的了。
有一个很好的对照。一个强盗对你说「把钱拿出来」,和一个税务员对你说「请缴税」,两句话都带着力量,可你的感受不一样。强盗是在对你说,税务员是在替一个「我们」说。后者你也许不乐意,可你会觉得,这是我们之间的事,不是某个人对我的事。
所以,本书把法律放在主体属性的位置上,不是因为它比政治有力,也不是因为它比经济要紧,是因为它是国家说「我们」的地方。
法律这个「我」,也有长得好和长得差的时候。
有时候,它很厚。一个国家的人,遇到事,都知道可以到哪里去说,会有人按规矩听,也知道结果大致会怎样。这个「我们」,就是厚的。
有时候,它变薄。规矩只写在纸上,没人照着走;或者规矩常常变,今天一个样,明天一个样;或者规矩对一些人管用,对另一些人不管用。这时候「我们」的边会开始松,有些人觉得,这不是我的国家。
薄到一定程度,就会有人想拿别的东西补上。有人用力量补,法律不灵,就靠枪;有人用钱补,法律不灵,就靠关系。这是后面第五编要讲的病。这里只提前说一点:法律的病,不是条文太少,是「我们」太薄。
这也能解释,为什么有些国家条文很多,办事却很难;有些国家条文不多,大家却觉得很稳。差别不在字数,在于那些字有没有长进人们的日子里,成了一个真正的「我们」。
法律是国家的「我」,这句话还有一个推论:一个国家的客体被夺走了,「我」未必跟着没了。
前一章提到,波兰在 18 世纪末被邻国分了三次,有一百多年地图上没有它。可是在那一百多年里,波兰人的语言、文学、记忆,一直没有断,不同地方的波兰人,还在用各自的方式保存着「我们的」东西。1918 年前后,这个「我们」重新在地图上显了出来。
古代也有类似的事。犹太人在失去自己的土地、散居各地以后,仍然靠一套共同的律法和共同的节期,保持着一个「我们」,保持了很多个世纪。这个例子在历史上很特别,不能直接拿来说所有的情形,可它至少说明,法律那一面可以脱开土地而存在一段很长的时间。
反过来,也有土地和人口都还在,「我们」却先散了的情形。几个军阀割据的地方,曾经同属一个国家,却各立各的规矩、各收各的税,名义上同一国,实际上已经是几个「我们」。
这几个例子,不是要说法律万能,而是要说清它在三样里的位置:它既不是最看得见的,也不是最有力的,却是最说明「这是不是同一个国家」的。
「我们」站住的办法不止一种,各个文明走出过不同的路。
有的国家把规矩写成一部一部的法典,条条分明。罗马晚期,皇帝下令把几百年的法学意见和敕令整理成集,后来成了欧洲大陆许多国家法的老底子。唐代的律,有律有令有格有式,把刑罚、官制和日常的办事规则一层层排好,周边一些国家学着编自己的法。19 世纪初,法国把民事规则整理成一部法典,后来被许多国家照着改写。
有的国家更多靠判例。英格兰的法官一案一案地断,后案看前案,成了一张越织越密的网。法条有,可网的大头不在条文里。
有的地方,宗教和法缠在一起。伊斯兰世界的法学家,从经典和传统里推出规则,各地的法官依着这个传统断案,同一个大「我们」里面,又容得下不同学派的细小差别。
还有的地方,规矩大半在习惯里。村社里的长者调停纠纷,按的是祖辈传下来的做法,没有成册的条文,大家却清楚什么事不可做。
这些样子,写出来的多少不同,公布的方式不同,管事的人不同,可它们都在做同一件事:让一群人能说「这是我们的」。哪一种更好,不是本章的问题。本章只要读者记住,国家的「我」没有唯一的样子,要看它在具体的地方、具体的时候,是怎样把自己说出来的。
最后补一个提醒,防止把「法律是国家的我」读得太窄。
九格是国家这个「我」的九格,可是每一格不是纯粹的法律,三面都在里面。拿「连接」来说:法律那一面,是合同、通行的文字、统一的规则,让两个陌生人敢于往来;政治那一面,是谁修路,谁守路,谁能封路;经济那一面,是路上跑的货、过路收的钱、银行之间的结算。三面缠成一格,缺哪一面,那一格都不完整。
再拿「影响」来说:法律的责任,是谁的行为引出了后果,谁来担;权力的影响,是谁一句话能让一大群人改变日子;资本的影响,是谁的一笔投资能让一个地方兴起或衰落。三种影响的账怎样算,第 31 章会细讲。
所以,当本书说「法律是国家的我」,意思是:国家这个「我」的九个侧面,是由法律领头说出来的,但每一面都是三种属性共同织成的。法律是说话的那个位置,政治和经济是话里的筋骨。
还有一个问题:国家的「我们」和每个人自己的「我」,是什么关系?
最容易的想法有两种。一种说,「我们」就是许多个「我」加起来。另一种说,「我们」是一个大东西,个人只是里面的零件。两种想法都不太对。
加起来的说法,漏掉了一点:一百个人各自想各自的,加起来仍然是一百个想法,成不了一个「我们」。要有一些事,一百个人都认,认到可以用同一个口气说出来,「我们」才有了。零件的说法,则漏掉了另一点:零件不会去问,这个「我们」里有没有我的位置,人会问,而且会因为答案不同,决定跟不跟这个「我们」走。
较接近实情的说法是:每个人的「我」,在日子里一次次碰上规矩;碰得多了,认了,「我们」就在这些碰撞里显出来。个人不是先有「我们」再被装进去,也不是先有个人再自己捏出一个「我们」。两头是一起长的。
一个孩子上学,学的不只是字,还有排队、举手、等别人说完。他不知道这些叫法律,可他已经在练习怎样做一个「我们」里的人。一个移民拿到居留的那天,也许只是办了一张卡,可他心里知道,从这天起,有一些事,他可以对着这个「我们」说话了。
这样看,法律不是外头罩下来的网,是许多个「我」和一个「我们」每天互相认出来的过程。认得多,「我们」就厚;认得少,就薄。
最后把这一章收一收。读一个国家的法律,不要只读条文,要读三件事。
第一,这里的「我们」是怎样被说出来的?是写在一部根本大法里,还是散在许多习惯和判例里?是少数人说的,还是许多人参与的?
第二,九格里哪一格厚,哪一格薄?关系分得清吗?次序稳吗?统一和多样有没有一个都不丢?
第三,这个「我们」里,政治和经济是怎样露脸的?权力在什么地方进了法律,钱在什么地方进了法律?它们进得有没有分寸?
问完这三件事,你读到的就不再是一摞条文,而是一个「我」的脸。
老赵交完罚款,回家的路上又经过那条黄线。他看了一会儿,心里没有那么不服了。
他想,这条线不是哪个人跟他过不去,是有一个说不清是谁的「我们」,想让这一段路上的人都有地方走,也让他的孙子以后过马路时,不会撞上随便乱停的车。他把孩子接稳了,牵着手,走了过去。
下次你收到一张单子、一份通知、一份合同,不妨顺着它多问一句:这是谁在说话?它说的「我们」,包括我吗?
【带走的话】法律是国家的「我」,一个集体的「我们」;它不是谁发出来的,是许多步落下去,显出来的。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法律是主体属性,国家意志是主体意志,「我们」有分布、场、美九格;关上了:国家意志是某个头发出来的命令这条路。
【小账】这一章里,被当成全部的是法律中心的想法,把国家等同于一套条文;九格里还没有哪一格病,病的清单在第 44 章。
老金四十五岁,在县里做土地测量。入秋以后,他带着两个年轻同事,沿着一条老河岸走,核对两个乡之间的界石。
走到第七块的时候,他停住了。图纸上这块石头应该在河岸的土埂上,现在却在埂下面,离原来的位置偏了差不多三米。石头旁边是一垄新翻过的地,种着冬小麦。
他蹲下来,摸了摸石头底座。土是松的,有人动过。问了旁边干活的老农,老农说:这块地我家种了三十年了,石头早就在那儿。老金翻出旧图,指给他看。老农看了半天,说:图是图,地是地。
两个人谁也没吵。可老金心里清楚,这块石头挪的是三米,牵出来的却是一连串的事:哪一块地该交哪个乡的税,哪一家的孩子去哪个乡上学,遇到洪水,哪个乡先出人去守堤。
一块界石,是一个很小的东西。可它背后站着的,是国家最看得见的一面:土地、人口、守卫,以及谁说了算。这一面,本书叫作国家的客体属性,它显在政治里。
上一章讲法律,说它是国家的「我」,是国家说「我们」的地方。这一章换一个方向,看国家身上另一样东西:它不是「我」,是「被我所有的那个东西」,是别人能指着说「那就是这个国家」的东西。
一个人身上,有这样一面。你有一副身体,有一个住处,有一份家当。别人看得见你,找得到你,也可能动你:医生量你,房东收你的钱,小偷偷你的包。这一面不是你的「我」,可是离了它,你的「我」无处安放。
国家的这一面,是领土、人口、权力、军队。这四样东西,有一个共同点:它们可以被指,可以被数,可以被围,可以被占,也可以被争夺。外国的使者来到一座城,看的就是这些:城墙有多高,人口有多少,兵有多强,谁坐在那个位子上。
所以本书把政治放在国家的客体属性上。客体,在这里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国家身上那个「可被看见、可被占据、可被争夺」的东西。国家不是只有这一面,可是国家若没有这一面,就根本站不到人们的眼前。
先把四样东西各看一眼。
领土,是国家占着的那一片地。它有山河,有田,有港口,有城。它最大的特点是:它是实的,是能被画到图上的。不过,画上去的线不一定一开始就是线。罗马帝国在北方的边上,后来修了长长的墙和一连串的堡垒,那是他们能控制的地方的尽头,可墙外也有往来,也有交易,也有人家。中国北边的长城也是这样,它不是一条画在纸上的线,是一圈能守的、又常常要补的东西。更早以前,很多国家的边缘根本是一片模糊的地带,谁的力量能够到,就算谁的。
人口,是国家里住着的那些人。不过,这里说的人口,不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而是被点名、被登记、被数过的人。这个区别很要紧,下面单独讲。
权力,是国家里能让别人照做的那份力。它有一个很特别的地方:它不是一件东西,它是一种位置上的力量,坐上去的人,能让别人听,换一个人坐上去,这份力也跟着换。
军队,是国家里专门用来守、用来打的人和武器。它是权力最实在的一块:权力说「照做」,若没有军队,有时就只是一句话;有了军队,这句话就有了后盾。
四样东西,常常一起出现,彼此撑着。有地才有人可数,有人才有兵可征,有兵才有权可立,有权才能守住地。这四样一旦断了一环,国家的那一面就开始松动。
换一个角度看四样东西,也能看出它们为什么各自难办。领土难在守,线长了,兵力就薄;人口难在管,人多了,册子就乱;权力难在传,一个位置上的人换了,下一个人坐不坐得稳;军队难在驭,兵越强,越要想它听谁的。每一样都带着自己的难处,国家的客体属性,就是这四道难题摆在一起的样子。
「权力」这个词,最容易被讲歪。
一说权力,人们常想到某个人:他手里有权,他用权。这句话在日常里说说无妨,可要拿来理解国家,就容易把「权力」讲成一件被人握着的工具,握工具的人才是国家的主人。
本书不这样讲。权力不是某个人手里的东西,是一个位置,加上许多人对这个位置的服从。
罗马的高级官员出行的时候,身前有一队护卫,扛着一束捆着斧头的木杖,走在前面。这个队伍是在向路人说:这个人身上有一份国家的权,大家让路。路人让的,不是那个人,是那份权。等他的任期一满,护卫散了,他回到街上,就和别人一样了。权力在那里,人来了又去。
波斯的总督、拜占庭的官员、阿拔斯王朝的地方官,都是这样的位置。位置上坐的人,换了又换,位置一直都在,印、符、文书、官署,都是在提醒大家:这不是某个人的私事。
这也解释了一件事:有时候一个很强的人,没有位置,别人不一定听他;一个很弱的人,坐在位置上,别人却照做。这不是说人不重要,而是说,权力的力量,一大半来自人们对「位置」的认。
所以,写政治的时候,本书不写「某某掌握了权力,于是建立了秩序」。这样的句子,是把国家当成某个人手里的作品。本书要写的是:位置、服从、守卫这几样东西,一次次地碰在一起,权力就在那里显出来,成了国家能被占据、也能被守住的一面。
前面说,人口是被点名、被登记、被数过的人。这一点值得多讲几句。
一个国家想知道自己有多少人,有多少地,有多少粮,要去数。数的目的,通常是三个:收税,征兵,派工。
罗马有定期的人口清点,把公民的家产和人数记下来,用来定他们在军队里的位置,也定他们要交的钱。英格兰在 1086 年,有一次著名的全国调查,派人到各地问:这里有多少地,谁种,值多少,养着多少牲口。调查的结果被汇编成册,后人叫它《末日审判书》,意思是它的记录和最后的审判一样,不能再争辩。中国历代的王朝,也有户籍,家家户户登记在册,按户出赋、按丁服役。
数人,有它的好处。它让国家知道自己要护谁,要养谁,要向谁要什么。它也让一个人有了一个身份,在册子上有名字,才能证明自己是谁,才能要求权利。
可是,数也有它的代价。一旦被数,人就变成了一个能被调用的东西。被数进兵册的人,可能不得不上战场;被登记在赋税簿上的人,可能不得不交钱。历史上有许多人想方设法不被数:躲进山里,挂靠在大户名下,或者干脆逃到没有册子的地方。
这是国家客体属性的一个根本特点:它要看见人,人也要被看见;可被看见,就意味着被占有一部分。这个张力,从古到今都在。
领土这一面,最容易被想成「天生就有」的东西:这块地,自古就是这个国家的。其实,线是一笔一笔画上去的。
1494 年,西班牙和葡萄牙两个王国,在罗马教宗的调停下,签了一份条约,在大西洋上画了一条线,线的一边归一方去探索和占取,另一边归另一方。这条线画在一张人们远没有走遍的世界上,画线的人对那边的山河一无所知,可是线一画,一块一块没人见过的地方,就有了「应属于谁」的说法。
19 世纪下半叶,欧洲几个国家在柏林开会,商量怎样在非洲划分各自的势力范围,很多线是照着尺子画的,不管那里的人怎样生活。这件事留下的后果,第 28 章还要细说。
线画上去,不等于地真的被占着。罗马的边墙外面,仍然有人往来;中国北方的长城两侧,农人和牧人长期互相交易;很多山地、沙漠、海岛,直到很晚才被一条条线圈起来。线是图上的,地是脚下的,两头对得上还是对不上,是政治最日常的功课。老金蹲在那块界石前面做的,就是这件功课:把图纸上的线和脚下的地对起来。
线越细,地就越被看清,也越容易起争执。争执的本质是:这块东西,两个「我们」都想说是自己的。
军队是政治里最锋利的一样,也是最让人放心不下的一样。国家需要它来守,又怕它来夺。
雅典的重装步兵是公民自己,有田有产的男人自备盔甲上阵,战场上是兵,回到广场上是公民,兵和民几乎是同一群人。这样的好处是,拿枪的人也是定规矩的人。代价是,战争一打久,田就荒了。
后来的许多国家,改用职业的军队,或者雇佣兵,或者专门养起来的队伍。奥斯曼的近卫军,早期主要从外面征来的少年里选出,由国家养大,只听国家的号令。埃及等地的马穆鲁克,原本是被买来的军人,后来自己成了掌权的一群人。这两个故事常常被拿来说明:守卫的人一旦自成一股力量,守卫和被守卫的关系就会反过来。
再往后,近代国家开始大量征召普通人,把平民编成军队,也同时建立起一套文官的制度来管他们。兵听谁的,成了宪法和法律要回答的问题之一。
这里说明:军队属于国家的客体属性,是国家身上那个能守、能打的部分,可它不是国家的「我」。军队听命于「我们」,国家才稳;军队自成一个「我们」,或者听命于另一个「我们」,国家就会生病。这个病,第 42 章讲顶替的时候还会碰到。
客体属性有一个别的属性没有的特点:它能被占据。
一块地可以被占,一座城可以被攻破,一个首都可以被占领,一个位子可以被推翻。公元前 146 年,罗马攻陷并毁掉了迦太基城,那座曾经繁荣的城市,从地图上消失了,那个「我们」也跟着散了。1453 年,君士坦丁堡被奥斯曼军队攻下,一座延续了上千年的城,换了主人。
这些故事让政治显得很残酷。事实也的确如此:只要国家有一副看得见的身子,就会有人想占。
可是,被占,不一定等于「我们」死。前一章提到的波兰就是一个例子。国土被分了,「我们」仍在。有时候,被占的国家,其「我们」比占领者的「我们」更顽强。反过来,有的国家,军队强大,疆域广阔,里面的「我们」却早已稀薄,一碰就散。
这提醒我们:看一个国家,不能只数地、数人、数兵。这三样数得再大,也只是它的身子。身子大的国家,不等于「我们」厚。
被占据的方式,也不止一种,值得分开看。
一种是整个吞掉:城破了,人散了,土地分给了别人,迦太基就是这样。一种是换一个坐位:城还是那座城,人还是那些人,只是上面的位置换了人坐,税交给另一个主人,规矩有些地方改了,有些地方照旧。罗马扩张的时候,对许多被征服的地方,更多是这样做的:换人坐位,留下大半旧规矩,让当地人继续过日子。还有一种是拆掉位置:连那个位置本身也不要了,把一个地方并进另一个国家的体系里去,让它再也立不起自己的「我们」。
三种占据,对「我们」的伤害不一样。第一种最重,第二种常常留下喘息的余地,第三种最慢,也最彻底。到第 46 章讲国家的死,这三种情形还会回来。
国家的客体属性,还有一层意思:它不只被自己人看见,也被别的国家看见。
一个国家站在世界上,要有别的国家认它。使者互相来往,条约互相签字,边上的邻居承认你守着这片地,你才能比较安稳地守住它。反过来,一个国家自己宣布「这是我的」,邻居都说不是,那这一面就站不稳。
古代也有类似的事。东亚的朝贡往来,是一种让周围的政权互相认位置的办法;欧洲中世纪的国王们,要得到教宗和邻国的承认,才好说自己的位置名正言顺;近代以后,国际上有了专门的互相承认的做法,一个新国家出现,要看多少个别的国家愿意与它交往。
这一层,让政治这一面多了一份外面的分量:国家的身子,不只由里面的人守着,还靠外面的人看着。这也是第 50 章要讲的:两个「我们」之间没有更大的「我」,所以国与国互相认的办法,比国内的法要薄得多。
政治这一面,有一笔常被忽略的账:守,要花钱。
一支军队,要吃饭、要穿衣、要有兵器、要有人付军饷。罗马帝国最大的开支之一就是养军队,每一个边境军团,背后都是赋税、粮食、马匹和道路。一旦钱不够,军队里就有人闹事,或者干脆自己去找钱。一座城墙,修起来花钱,守起来花钱,补起来还要花钱。一个衙门,收税的人、写文书的人、看仓的人,每一个都要领俸禄。
于是我们会看到:政治这一面,从一开始就靠着经济。地要靠税来守,人要靠粮来养,权力要靠财来撑。如果经济这一面走弱,政治就会很快跟着露出窟窿。历史上许多大国的衰落,都不是先败在战场上,而是先败在账上:军饷发不出,仓库空了,守边的人散了,然后才是城破。
反过来也成立:经济要靠政治来护。商路要有人守,市场要有人维持,货币要有人担保,没有一个守着地的力量,商人的货就走不远。
所以,政治和经济,从来是一对。只是在这一章里,先把政治的身子看清,再到下一章去看交换。
读历史的人会发现,不管哪个文明,一到乱世,政治就走到最前面。
罗马共和国晚期,内战一个接一个,大家关心的,是谁手里有军团,谁控制了罗马城。春秋战国的诸侯,大国争霸,小国求存,谁能守住城、谁能多征兵、谁能联盟,是比什么都要紧的事。欧洲三十年战争期间,德意志地区一片混乱,人们关心的首先是军队开到了哪里,村子是不是被烧。
乱世里为什么政治在前?因为这时候,国家最需要先保住自己的身子。地要守住,人要护住,兵要有人带,位子要有人坐。法律的细处、经济的精处,都得往后让。人们甚至愿意暂时忍受很多不自在,只为了先有一个能守的东西。
这是一个自然的次序,不是错误。第 9 章会把它放进「侧重」里细讲:乱世政治在前,繁荣经济在前,法治时法律在前。侧重不是取代,政治在前的时候,法律和经济也都在,只是退到了后面。
病,是在政治该退下去的时候,它不退。第 39 章要讲的,就是这种病。
回过头,把这一章收一收。
政治是国家看得见、可占据的一面,它有领土、人口、权力、军队四样东西。它是国家的身子,没有身子,国家就站不起来,也护不住自己。
可它也只是国家的身子。它不是国家的「我」,不是国家的来往。一个只有政治的国家,人口被数,地被守,兵被养,却没有一个能被大家认的「我们」,也没有一场活的交换,它能站着,却站不久。
把政治当成国家的全部,是历史上最常见的错觉。因为这一面最容易看见,最容易写进史书:谁打赢了,谁坐上了位子,谁占了哪块地。可是在这些大字背后,还有每天没有断过的规矩,还有每天没有停过的交换,那是另外两样,下一章先讲交换,再讲三样怎样缠。
老金回到县里,把那块界石的事报了上去。后来的处理不复杂:两个乡派人到场,对着旧图和老人的说法,重新把石头埋回去,老农的那一垄地,按多年耕种的事实,另做了一个说明。
回家路上,他想起老农那句「图是图,地是地」。他觉得这句话说得很准:国家的这一面,永远在图和地之间,要一点一点对。
下次你走过一道门禁、一个路卡、一块写着「某某界」的牌子,不妨停一秒想想:这里画着一条线,线的背后,有地、有人、有守卫,也有一群人在说,这一边是我们的。
【带走的话】政治是国家被看见、被占据、被争夺的那一面,它是国家的身子;身子要紧,却不是「我们」本身。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政治是客体属性,由领土、人口、权力、军队四样东西构成,权力是位置加服从;关上了:权力是某人手里的工具、国家是某人的作品这条路。
【小账】这一章里,被当成全部的是政治,一看见地、人、兵,就以为看见了国家;它的固化病在第 39 章,军队顶替「我们」的病在第 42 章。
周五下午,林芳在单位收到一条短信,这个月的工资到账了。下班路上她拐进超市,拎起一袋十公斤的米,扫码,付钱,收银员找回几枚零钱。从进门到出门,不过五分钟。
这五分钟里,她没有想过国家。可是你把这件小事慢慢摊开,会发现一长串人排在她身后。
那袋米,来自几百公里外的一片稻田,种它的人不认识林芳。米装了袋,上了卡车,走过一段收费的路,进了仓库,又进了超市的货架,每一步都有人收钱,也有人交钱。她付出去的那张钱,本身只是一块印了字的纸,或者手机里的一行数字,可是收银员毫不犹豫地接下了,因为他知道,转身他也能拿它去换别的东西。
这一长串里,没有一处是林芳和某一个人单独讲定的。她没有和种稻的人谈过价,没有和卡车司机签过约,也没有核对过那张钱的真假。她只是把手伸出去,米就到了手里。
本章要看的,就是这一长串。国家里的所有这类来往:种地的、运货的、收税的、发工资的、借钱的、还钱的,合在一起,是国家的第三种属性。前两章讲的,一个是国家的「我们」,一个是国家可被看见、可被占据的那一面。这一章讲的,是国家里一刻也不停的交换。
先把这个属性的位置摆清楚。
本书第 4 章说过,人有身体、处境、来往,国家也有。法律是国家的主体属性,说的是「我们」怎样显出来;政治是国家的客体属性,说的是国家怎样成为一个可被看见、可被占据的东西;经济是国家的互动属性,说的是国家里一切东西怎样流动、怎样换手。
互动,听上去有点抽象,用大白话讲,就是「来来往往」。一个人有没有身体、有没有处境,都要靠来往才活得下去。一个国家也一样。领土再大,人口再多,如果里面没有一场不停的交换,田里的粮食到不了城里,城里的工具到不了田里,这个国家就是一堆各自过日子的小块,谈不上一个整体。
所以经济这个词,在本书里比平常说得宽一些。它不只是钱和生意,还包括赋税、货币、市场、分工,以及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往来。凡是东西、人手、信用、消息在国家里流过去又流回来,都算在这个属性里。
有一点要先说清楚:本书不把交换当成国家的源头。后面第 14 章、第 17 章、第 19 章会细讲,有几家学说恰恰是这样看的,说国家不过是交换的守护者,或者交换的影子。本书的看法不同:交换是国家的一个属性,和另外两个属性缠在一起,才有国家。这一章只把它单独拎出来看,不是要把它抬到另外两个之上。
如果要在国家的交换里找一笔最早的账,大概就是税。
两河流域的泥板上,留下过最早一批粮食和牲畜的收支记录。谁交了几袋大麦,谁欠了多少,由专门的人刻在泥板上,存进神庙或者官府的库房。我们今天读到这些泥板,读到的其实是一件事:一群人已经需要把「大家的东西」和「各人的东西」分开记账了。
税有很多样子。罗马把征税的差事包给私人公司,包税人先垫付一笔钱给国家,再自己去各省收,多收的归自己,这是一种做法。中国的王朝按户口、按土地收粮食,再让州县一层层把粮食运到京城,这是另一种。伊斯兰帝国扩张之后,有按土地收的税,也有对不同信仰的人按人头收的税,两样并行,各有各的名目和规矩。中世纪欧洲的农民,要向领主交租,要给教会交什一,国王要钱的时候,还得和各地的领主、城市讨价还价。
这几种做法差得很远,但它们都做了同一件事:把一部分人手里的东西,拿到一个共同的地方去,再从那里分出去,养官员,养军队,修路,修仓库,救灾。
税是国家和每个人之间的第一笔账,也是最容易闹出事来的一笔账。因为它一头连着每个人的口袋,另一头连着国家这个「我们」要不要被养活。税交得太重,农民逃走,城市暴动;税交得太轻,路没人修,边境没人守。历史上不少王朝的由盛转衰,都能在税账里找到最早的裂缝。
可是税不是纯粹的经济。同一笔税,收的人手里有权力,交的人心里有一笔义务的账,还有一套关于「该不该收、收多少」的规矩。这一点,第 8 章还要专门讲。这里先记住:税首先是一场交换,国家拿走一部分东西,换来大家共同需要的安稳。
再看林芳手里那张钱。
人类最早的交换,是物换物:我有一袋麦子,你有一匹布,我们当面讲价。这种交换,只能发生在互相认识、当面对得上的两个人之间。一旦麦子的主人要找的是一个修屋顶的人,而修屋顶的人偏偏不缺麦子,交换就停住了。
货币解开了这个结。它让两个互不相识的人,不用再找对得上的那一个,只要都信这张钱,交换就能走下去。
据后来的记载,小亚细亚的吕底亚一带,大约在公元前七世纪前后,就有了官家铸造的金银合金钱币,上面打着印记,保证成色和分量。打上印记的,是一个有权力的机构,信这块金属的人,其实是在信那个机构。罗马的银币也是这样。罗马国家财政吃紧的时候,常常往银币里掺别的金属,银币看上去还是原来的银币,分量却一点点薄下去,物价就一点点涨上来。老百姓虽然说不出道理,手里的钱买不到东西,是看得见的。
钱币之外,还有纸。中国宋代出现过官府发行的纸币,起初只是商人之间的凭证,后来官府接过来,成了通行的钱。近代英国的银行,从十七世纪末起,把国王借债的账、商人存钱的账和纸币的发行联成一个体系。这些做法的时代、地方都不同,可是里头有一条共同的线:钱能不能用,取决于大家信不信;大家信不信,又取决于背后那个发钞的机构靠不靠得住。
这就把货币的秘密露出来了:它是一种信用,信用的后面站着一个「我们」。钱被接受,是因为大家相信这个「我们」会兑现、会守约、会在需要时出面。一张纸币,其实是一个国家用它的「我」作了担保。这件事,我们到第 11 章讲纠缠条件的时候,还要回来。
税和货币是交换里比较「官」的一面。更大的一块,是国家里的市场和分工。
雅典的港口比雷埃夫斯,有来自黑海的谷物,有来自意大利的陶器,有从埃及运来的纸草。雅典自己的土地养不活全城的人,粮食要靠船从外面运进来。所以那个城邦很早就懂得,海上通道断了,城里的面包就断了。
再看内陆。丝绸之路上的驼队,常常不是一个商人从头走到尾,而是一站一站转手:这一段的商人把货运到绿洲,卖给下一段的商人,下一段再往前运。每一站都有赚头,每一站也都要向当地的统治者交一笔过路的钱。远处的货物能到你手里,靠的是几十上百个互不相识的人,各自在自己那一段,做着自己的那份活。
分工,就是这样的事。一个人只种地,一个人只织布,一个人只造铁器,一个人只管运货,每个人只做一样,合起来却能养活一个很大的国家。每个人都知道自己那一份,没有人知道全部,可是东西一件件到了该到的地方。
林芳那袋米,就走在这样一条看不见的链上。种稻的人、碾米的人、装袋的人、开车的人、守仓库的人、理货员,每一个人都只做了一小步。这几千双手,没有一个在指挥,也没有一个是全国唯一的主人。
这个现象,有时被人看成了奇迹,仿佛交换自己就能把国家支撑起来。本书的看法稍有不同:交换确实会自己长出秩序,可是它长出来的地方,必须先有路能走、有钱能信、有约能守。这些条件,不是交换自己能凭空变出来的。
国家的交换,不会停在边界上。
十七世纪初,荷兰的一群商人合股办了东印度公司,一年年把香料、丝绸、瓷器从亚洲运回欧洲。这家公司握有官家授予的特权:可以在海外设商馆,可以招兵,可以签约,甚至可以替国家打仗。它既是一家做生意的公司,又在某种程度上成了荷兰的一只手伸到海外去。
再看英国。十九世纪上半叶,英国国内长期有一套保护本国谷物的法律,进口的粮食要交很高的税。1846 年,英国废除了这套办法,让外国的粮食便宜地进来。这件事在当时吵得很凶:谁受益,谁受损,国家的钱从哪里来,地主的地租怎么办。吵到最后,法律改了,国家与外面世界的交换方式也跟着改了。
在古代的东亚,周边的政权向中原的朝廷进贡,朝廷回赐的东西常常比贡品还丰厚。这套做法,一面是礼仪上的称臣,一面是实实在在的货物往来。伊斯兰世界从地中海到印度洋的商路,把不同的国家、不同的信仰,联成了一个很大的交换网。
这些故事看上去互不相干,里面有一条相同的线索:国家与国家之间也有交换,而且这种交换一样会影响国内,进口的粮食压低了地租,出口的丝绸养肥了一座港口,一个国家的钱币流到另一个国家,改变那里的物价。
国与国之间,没有一个更大的「我」来管这些交换。这是第 50 章要细讲的。这里只先记一句:国家的互动属性,向内是赋税、货币、市场、分工,向外是国与国之间的往来,两头连在一起,是同一个属性。
交换这个属性,如果正常,是国家的血液循环。可是它也有毛病。
一种毛病是断:粮食运不进城,钱发不下去,货物过不了关。一个城邦被围,一个国家遭灾,一条商路被占,交换一断,国家里最先出问题的就是靠交换过活的人。
另一种毛病是堵:钱都流到了一小群人手里,大多数人手里没有东西可换。这时候,账面上的交换依旧在进行,可是大部分人已经在交换之外了。
还有一种毛病是假:货币贬值,物价乱涨,借据变成废纸,人们对钱的信心垮掉。罗马晚期的货币不断贬值,近代有的国家发生过严重的通货膨胀,那种日子里,人们领到工资当天就要赶着去买东西,因为明天钱会更不值钱。
这些毛病,看上去全是经济上的,可是一旦病重,三件事会一起发生:交换停摆,守卫失灵,规矩没人信。就是说,经济的病很少只留在经济里,它会牵出整个国家。
反过来,经济也会生出别的东西。商人聚居的城市,会长出自己的规矩,行会有行规,商会有商约,这些规矩日后可能进入国家的法律。靠交换发了财的人,会想要在国家里有说话的地方,于是推着政治的位置变动。一个交换密集的地方,比一个交换稀疏的地方,更容易长出「我们」。交换不是国家的源头,但它是国家的一个活的属性,有它自己的生长和毛病。
交换里还有一样东西,值得单独说一说:国家向自己的明天借钱。
税收不够用的时候,国家可以借。借的对象,可以是本国的富商,可以是外国的银行,也可以是千千万万的普通人,他们买下国家发的债券,等着几年后连本带利拿回去。中世纪意大利的城市共和国,就靠向本城的富人借钱来打仗、修城墙,借的钱要用往后几年的税来还。近代英国把国家的债务变成一种人人可以买卖的凭证,从此国王打仗不再只靠临时加税,而是靠一个长期的、公开的借贷体系。
借钱这件事,要成立,必须有人相信国家明天还在,并且明天还认今天的账。一个随时可能被推翻的政权,借不到几个钱;一个换了一茬又一茬、却每一茬都认旧账的国家,反而借得到。也就是说,国债考的不是国家今天有多少钱,而是大家相信它明天还是同一个「我们」。
历史上也有赖账的时候。有的王室因为还不起债而宣告延期,借给它的银行家跟着破产,也有的新政权上台,拒绝承认旧政权的债。这些时刻,国家的交换和国家的「我」撞在了一起:账是经济的事,认不认账却是「我们」的事。国家怎样对待自己欠下的债,就在回答它是不是一个前后连贯的「我们」。
读到这里,有人会问:既然国家里一切都有交换,为什么不干脆说,国家就是一本很大的账?
这样说,有它的道理。看账,确实能看出一个国家的很多东西:钱从哪里来,花到哪里去,谁养谁,谁欠谁。历史学家读一个王朝的财政,常常比读它的诏书更能读出它的状态。
可是这样说,也会漏掉三样东西。
第一样,账是要有人认的。一张借据能成立,是因为有一个能让借据生效的规矩,欠了钱的人,不还,会有后果。这个规矩,不是账本里长出来的。
第二样,账是要有人守的。一座粮仓里堆满了粮,如果外面的兵可以随便进来拿,这笔账再清楚也没有用。守住它的,是另一种力量。
第三样,账里没有「我们」。一本账可以算出每个人交了多少、得了多少,可是它算不出,为什么这一群人愿意把自己的东西交到一个共同的地方去,又愿意在别人遇难的时候,让这个共同的地方出手。这一层「愿意」,是国家的另一个属性,也就是前面讲的法律那一面。
所以,国家不是一本账。一本账是国家的一面,是国家的交换那一面。把它当成全部,就像只看一个人的饭量,来判断他是谁。
这个误会,在历史上会换着样子反复出现。第 14 章、第 17 章、第 19 章,我们要看三家学说怎么把交换当成了国家的全部,又各自收回了什么。这里先把一个提醒放在这儿:一个人只要盯着账看得太久,就容易忘了账外还有人。
回到林芳的那袋米,再看一遍。
她付钱的那一刻,至少有三件事同时在发生。
一件事是交换本身:钱换米,价格大致合理,双方都满意。这是互动属性。
另一件事是,这笔交换之所以能顺利完成,靠的是她知道,如果米有问题,她可以去找谁;如果钱有假,会有人追究。她不必把这些想一遍,只是顺着一个看不见的规矩在走。这是法律那一面。
第三件事是,超市里的东西不会被人抢走,路上的车不会被人拦下,货能运到她面前。这背后有一套维护秩序的力量。这是政治那一面。
三件事叠在一笔交换里,不分先后,也不必分开想。林芳在超市里付钱,同时就在国家里走了一步。
这一点,是下一章要细讲的。第 8 章会用一块地、一笔税、一枚硬币,把这三种属性怎样缠在一起,一样一样摆给你看。这一章先把交换这一面看清楚,就是为了下一章能看清缠在哪里。
最后给一个读交换的小办法。看一个国家的交换,可以问四个问题。
第一,钱和东西走得动吗?有没有断的路,有没有堵的口?看一个国家的运河、驿路、港口、铁路,就是在看它的交换通不通。
第二,大家信那张钱吗?一个国家的货币有没有人愿意接,收钱的人会不会犹豫,是比任何统计表都更直接的信号。
第三,谁在养谁?税从哪里来,用到哪里去,是不是大多数人觉得公平。税的故事,总是国家与人之间最真的故事。
第四,往外走得通吗?国与国之间的往来,是被迫的还是自愿的,是对等的还是单向的。
四个问题问完,你对一个国家的互动属性,就有了一个大致的印象。不过要提醒自己:这只是国家的一面。账本读得再清,也要同时问另外两面,才算看见了一个国家。
林芳拎着那袋米走出超市,把它放进自行车的筐里。路口的红灯亮了,她停下来,等一辆运菜的卡车开过去。
她这一路上,用了钱,付了款,走了路,遵了灯。每一样,都是国家的某一面在她身上显出来的方式。她不知道,也不必知道。可是下一回,你付钱的时候,不妨多停半秒,想一想:那张钱后面站着多少人,他们为什么愿意信它。
这半秒,就是读国家的第一步。
【带走的话】国家里一刻不停的交换,是国家的互动属性;钱能用,是因为钱背后站着一个「我们」。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赋税、货币、市场、分工和国与国之间的往来,同属国家的互动属性;关上了:把国家只看成一本账的省事想法。
【小账】这一章里,被当成全部的是经济这一属性,它只是国家的一面,后面第 14、17、19 章会看到它怎样被当成国家本身。
老赵五十岁,在城边种了半辈子菜,租的是别人的地。这一年他攒够了钱,想把租来的那半亩买下来。
他去找地的主人,主人开了一个价。他回家算了算,觉得贵。晚上他睡不着,翻来覆去想的是几样看上去毫不相干的事。
一样是价。附近要修一条路,听说路修通了,这块地能涨一倍。这个价里,有多少是地本身的,有多少是那条还没修的路的?
一样是名。他买下来,那张写着他名字的纸,算不算数?万一哪天有人拿出另一张纸,说这块地原来是他家的,怎么办?
一样是界。这半亩地的东边是别人的地,北边是一条沟,沟那边属于另一个村。可是这个村、那个村,再往上,都归同一个国。万一哪天国家要在这里修路、修营房,要不要问他的意?
你看,老赵翻来覆去想的,其实是同一块地的三个面:它值多少钱,它归谁,它在谁的管辖之下。三个面是一回事,也是三回事。
这一章就从这块地讲起。前面第 5、6、7 章,我们把国家的三种属性一样一样拎出来看:法律是国家的主体属性,政治是客体属性,经济是互动属性。现在要把它们放回一处,看它们怎样缠在一起。
为什么要先拆开,再合上?
拆开,是为了看清。一个国家那么大,如果不分开看,什么都是国家,什么都说不清楚。把法律、政治、经济分开,就像把一个人的身体、处境、来往分开,能让你知道此刻哪一面出了问题。
合上,是因为真实的国家里,没有哪一件事只属于一个属性。你在田里看见的、市场里碰到的、法庭上听到的,每一件事都有三面。你看哪一面,取决于你站在哪里,可它们永远是同一件事。
打个比方。一个杯子,你可以说它的形状,可以说它装的水,可以说它是谁的。三样东西拆开说都对,可是你不能把它们分别放在三个架子上。国家里的事也是这样:拆开是为了说清,说清之后,得再放回到一起,才叫看见。
本章的做法,就是一件东西一件东西地看:一块地,一笔税,一枚硬币,一支军队,一份合同。每一样,看它的三面怎样缠在一起。
先看老赵的地。
作为领土,它是国家的一块,属于国家的客体属性,就是国家可被看见、可被占据的那一面。一块地在谁的管辖之内,谁的兵能进来,谁的官员能来丈量,是政治的事。
作为地价,它是交换里的一个东西,属于国家的互动属性。它值多少,取决于周围有没有路,有没有水,有没有人愿意买。价格会涨会跌,会在人与人之间转手。
作为所有权,它是一份「这块地是谁的」的约定,属于国家的主体属性,也就是法律那一面。那张写着名字的纸,之所以能管用,是因为有一个「我们」承认它,并且愿意在有争议的时候出面裁决。
这三面缠在一起,就有了很多故事。
罗马有一类叫公有地的土地,是打了胜仗之后收归国家的,后来被有势力的人长期占用,渐渐变得像是私产。后来罗马几次吵得很凶的土地分配之争,吵的就是这一件事:这块地到底是国家的领土、是某人的财产,还是穷人该分到的一份。三个面一起拉扯,罗马的共和国也被拉得越来越紧。
十九世纪的美国,国家有大片尚未被开垦的土地,政府通过一项法律,让愿意去耕种的人以很低的代价取得一块地。这是一次政治上的占据,一次经济上的鼓励,也是一次法律上的授权,三件事是同一个动作。
再看印度的孟加拉。十八世纪末,英国人在那里推行了一套新的地税办法,把一批收税的人变成了土地的所有者,规定他们每年交固定的税。这一下,原来田里层层叠叠的权利,被一刀切成了新的形状:谁交税,谁就是地主;种地的人,成了佃户。这是一次税务的安排,也是一次对所有权的重新定义,又是一次对一片土地上的人重新排序。
在日本,明治初年也有过一次类似的改革。国家给土地发了凭证,确定了地主,改用货币来交地税。过去村里按收成交米,现在按地价交钱。这一改,农民的生活要在钱的涨落里过,国家的财政也有了稳定的来源。
四个故事里,每一次动的是地,牵着的却是三件事。老赵晚上睡不着,其实是替这三件事一起操心。
再看一笔税。
在收税的人眼里,它是权力:我有能力让你交,你躲不掉,不交会有后果。
在交税的人眼里,它是一次交换:我交出一部分,换来路、水、安稳、被保护的资格。
在这个社会的规矩里,它是一种义务:每个成年人都知道,到了日子该交一笔,而不是只有被逼到墙角才交。
同一笔税,三个面向。哪一面更重,要看当时的光线。
历史上很多出名的争吵,其实是三面里的某一面被拉到了前面。十八世纪,英国向北美殖民地加收一些新的税,殖民地的人群起反对,口号里有一句后来流传很广的话,大意是没有代表,就不该交税。这句话里,税被理解成了一笔需要经过「我们」同意的账:钱是要交的,可是谁说了算,是法律那一面的问题。
另一些时候,税的争吵则全在交换这一面:交的多,得的少,值不值?中国历史上,有的朝代曾为了减轻农民的负担,把各式各样的杂税合并为一种,按田亩或者折成银钱来交。那是在重新算交换这笔账。
还有些时候,税是赤裸裸的权力:军队开到哪里,粮食就收到哪里。
一笔税可以同时有这三层意思,所以对它的怨恨与服气也是三重的。一个人愿意交税,不单因为他交得起,也因为他觉得这个国家有资格收,收的方式有规矩,收来的钱大致用在了大家身上。三层里有一层松了,税就开始难收。
再看一枚硬币。
它是金属做的,边上有一圈花纹,中间有头像或图案。拿在手里,你看见的是一件东西。可是这件东西同样有三面。
铸造权在谁手里,是政治的事。谁有权力铸钱,谁能禁止别人私铸,谁能把假钱的人抓起来,都是国家可被占据、可被控制的一面。历史上,国王与诸侯争的,常常就是铸币权。铸币权在谁手里,谁就在国家里有了一块地盘。
它能买多少东西,是经济的事。同样一枚硬币,今天能买一斤米,明天只能买半斤,取决于市场里有多少钱、多少货,也取决于大家对它的信心。
它必须被接受,是法律的事。一个国家的法律往往规定:用国家认可的钱来还债,对方不能拒绝。这就是所谓法定的偿付。一枚硬币,如果在法律上不被承认,哪怕它是纯金做的,在这个国家的市场上也很难顺畅地流通。
三面缠在一起,就会出现很微妙的局面。罗马的皇帝往银币里掺杂质,是在用政治的力量,向交换里偷偷抽一笔钱;市场里的人很快发觉,于是用更高的价格去换东西;皇帝再下令规定物价,这是法律又被拉进来的一步。三个属性一起上场,每一个都想把另外两个按住,结果国家的钱就越来越不值钱。
反过来,也有一个国家的钱被大家信任,铸造权稳,市场里不乱,法律上不拒收,那么这枚硬币就成了一根结实的线,把很远的人联到了一起。
再看一支军队。
军队是政治的最醒目的东西,守卫、占据、征服,说的都是国家可被看见、可被争夺的这一面。
可是军队要吃饭。一支军队有多少人,粮食从哪里来,军饷谁发,兵器谁造。这些全是经济。古代有一句话,大意是军队行动,粮草要先走。再强的将军,如果仓库空了,也走不远。罗马的军队长期靠国家发的军饷,后来军饷要靠搜刮各省,国家的重心就越来越往边疆倾斜。中国历史上,王朝的兵制几次变化,从征兵变成募兵,是在政治需要和财政负担之间不断地换算。
军队也要有规矩。谁能指挥谁,什么命令必须服从,战时的纪律是什么,战后的伤亡怎么抚恤。这些都是法律的事。一支没有军规的军队,就是一群拿着武器的人;一支只有军规的军队,又会在打仗时失去机动。
三面一起看,你就知道,军队强不强,要看这三面是不是互相托住。粮饷充足,但纪律松弛,是一支易溃的军队;纪律森严,但没钱发饷,是一支易反的军队;有钱有纪律,却不知道为谁而战,同样不牢。
最后看一份合同。
两个人签一份合同,这件事看上去全是私人之间的事,和国家无关。可是仔细想,它缠着三个属性。
合同能签,靠的是一套关于「承诺该被兑现」的规矩,这是法律。合同里写的货和价,是一场交换,这是经济。合同万一违约,对方可以去告,法院会判,必要时会有人上门强制执行,这是政治手里的力量。
一个国家的合同,如果大多数能被兑现,人们愿意签长远的合同,愿意借钱、投资、盖房子。如果合同常常被无视,人们就只愿做眼前能当场结清的事。这一个国家的整个交换就缩小了,缩到了人情和现钱能够到的范围。
中世纪的商人,在没有强有力国家的地方,常常用自己的办法保证合同:一个商人团体内部共同制定规矩,谁违约,大家都不再和他做生意。这是一种小范围的「我们」,用法律的方式,补住了国家没有补住的洞。后来,国家的力量到了,合同才逐渐被收进国家的法律里去。
合同这个例子提醒我们:这三个属性不是三块各占一方的领地,而是互相借力。法律给政治定规矩,政治给法律撑腰;经济需要法律的约,也需要政治的守;法律靠经济养,政治靠经济喂。每一个都靠着另外两个,才站得稳。
再看一个更沉重的例子:灾荒。
一个地方歉收,粮价上涨,穷人买不起。这是交换里出的事。可是接下来发生的,几乎一定是三个属性一起上场。
官府要决定开不开仓放粮,仓里的粮是谁的,放给谁,谁来登记,谁来发放,哪些人有资格领,这是规矩的事,也是国家的「我们」怎样对待自己人的事。粮仓要有人守,运粮的路要有人护,饥民聚在城门口,也要有人维持秩序,这是权力的事。粮价如何,是不是要禁止囤积,商人愿不愿把粮运进灾区,这是交换的事。
古代中国的王朝,很早就有过常平仓一类的办法:丰年买进、荒年卖出,用国家的力量平抑粮价。罗马的城里,有一段时期由国家向城里的公民发放或平价供应谷物,皇帝们也明白,城里的人吃不上面包,皇位就坐不稳。中世纪欧洲的城市,常常规定面包的价格和分量,面包师若偷工减料,要受处罚。
一场灾荒下来,如果这三面咬合得好,灾区死的人少,灾后恢复得快。如果咬合得差,就会出现一幅人们熟悉的景象:仓里有粮,却发不出去;市上有粮,却贵得买不起;规定了平价,粮食却不见了。每一次,都是某一面把另外两面拖住了。
历史学家常说,一个国家的好坏,在平日里看不清,在灾荒里看得清。原因就在这里:平日里三个属性各走各的路,也不会出大事;灾荒一来,三个属性必须同时出力,缠得好不好,立见分晓。
写到这里,要回头问一个问题:三个属性缠在一起,缠出了什么?
答案是:缠出了一个「我们」。
老赵买地,要有人承认他的名字;农民交税,要觉得这是共同的事;商人用钱,要信这张钱后面有人兜着;兵士打仗,要觉得是替谁而战。这些「承认」「觉得」「信」「替谁」,在每一回具体的事里都显出一点点。显得多了,一群人就有了一种共同的感觉:我们是一起的。
这个「我们」,没有一个人在某一天发出来。没有哪个人宣布,从此我们是一个国家。它是在一块地、一笔税、一枚硬币、一支军队、一份合同这些事一次次发生的过程中,一点点显出来的。
所以本书不说「人民建立了国家」,也不说「国家决定了某事」。这样的话,都先假定了一个站在事情之前的发动者。本书要说的是:三个属性缠到一定程度,一个「我们」显了出来;这个「我们」再回过头,让三个属性缠得更稳。显出来,缠得稳,再显出来,是一个来回的圈。
这个圈转得顺,国家就稳;这个圈转不动,国家就开始变形。第 11 章会专门讲,这个圈要转起来,三个属性各自需要什么。
三个属性缠在一起,缠得有松有紧。
第一种,缠得松。三个属性各走各的:法律写在纸上,政治在街上,经济在市场里,互不相干。这样的国家,看上去什么都有,可是东西之间没有联系。一个命令发下去,没人当真;一部法律颁布了,没人遵守;一个市场开张了,没人保护。国家成了几个并排的空壳。
第二种,缠得紧而匀。三个属性互相咬合,一个动,另外两个跟着动。这样的国家,法律改了,政治有反应,经济也调整。它有韧性,也有弹性,遇到风浪,能把力气分给三面。
第三种,缠得紧而偏。三个属性缠在一起,却只有一个在使劲,另外两个只是附属。比如政治一头沉,法律成了政治的工具,经济成了政治的供给。这样的国家,表面上联得很紧,其实一折就断。后面第五编会专门讲这类病。
松紧不是一次定下来的,而是随着时代在变。一个新建的国家,三个属性往往是松的,要经历一段时间才逐渐咬合。一个衰老的国家,又可能在某一面上过紧,别的面上却松了。看一个国家,要看它此刻的松紧。
三个属性之间,有六个方向的牵引。
政治拉经济:权力决定谁能收税,谁能占据资源,谁能控制商路。一场战争,可以在几年里重新分配全国的财富。
经济拉政治:钱决定养得起多少兵,修得起多少路,雇得起多少官。一个富的国家,政治的选择多;一个穷的国家,政治的选择窄。
法律拉经济:规矩决定谁能签约,谁能借钱,谁的财产被保护。一条关于破产的法律,可以让很多人敢于冒险。
经济拉法律:交易的习惯,会逐渐长成规矩。商人之间的惯例,日后被写进法典;市场里反复出现的纠纷,逼着法律做出回应。
法律拉政治:规矩决定权力怎样被授予,怎样被约束,怎样被交接。一部宪法,可以改变谁说了算。
政治拉法律:权力决定谁来立法,谁来解释,谁来执行。一个有权力的人,常常有办法让规矩朝对自己有利的方向改。
这六个方向,同时发生着。所以国家里发生的每一件大事,都不能只归给一个原因。一次改革成功了,不是因为一个人聪明,而是因为恰好三个属性的牵引凑在了一起;一场危机爆发,也常常是因为六个方向里有几个同时拉偏了。
拆开又合上,对读国家有什么用?
用处之一:不容易被一个说法带走。有人说国家的一切问题都是钱的问题,有人说都是权力的问题,有人说都是规矩的问题。听到这些话,你可以先问一句:这是国家的哪一面?另外两面呢?
用处之二:看得见自己在哪里。一个普通人,在一天里碰到的国家,往往只是某一个面:交一笔钱,办一个手续,过一道门。你知道它们是同一个国家的三面,就不会把某一次不愉快当成国家的全部。
用处之三:能想得出更好的办法。一件事办不通,不一定要硬着头皮在原来的面上使劲,也许换到另一面,反而容易。一个地方的路不通,也许不是修路的钱少,而是地的归属不清;一项法律没人遵守,也许不是执法不严,而是遵守它太亏。
下一章,我们要问一个更具体的问题:既然三个属性总是缠在一起,为什么我们又常常觉得某个时代「政治最要紧」,另一个时代「经济最要紧」,再一个时代「法治最要紧」?这就是侧重。
老赵最后买下了那半亩地。买之前,他花了一个下午,跑了村里和镇上的几处地方:问了价,查了名,又打听了界。
他没有想过什么属性不属性。可是那个下午,他等于把一块地的三个面,各自走了一遍。
你下一次办一件和国家打交道的事,不妨也这样想一想:这件事里,哪一面最费劲?另外两面,是不是已经悄悄替你铺好了路。
【带走的话】一块地、一笔税、一枚硬币,都同时是权力、交换和规矩;国家里没有只属于一个属性的事。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三属性缠在一起的几种松紧和六个牵引方向;关上了:把国家里的任何一件事只归给一个原因的想法。
【小账】这一章里,被当成全部的是单一的属性解释,不论是只看钱、只看权,还是只看规矩;病的是缠得太松,或者缠得紧而偏。
先讲三个夜晚,主人公是同一个人,叫周敏,在一座中等城市里开一家小面馆。
第一个夜晚,城里传来消息,邻近的地方出了乱子,街上有人在传,明天可能封路。周敏关了店,把存下的米面搬回家,给在外地的亲戚打电话,一整夜没睡。那一夜,她心里想的只有一件事:谁在管事,谁的兵守着哪条路。
第二个夜晚,隔了几年,日子太平,城里新开了许多店。她琢磨着在隔壁租下一间铺面,把面馆扩成两层。那一夜她算的全是账:房租多少,能多招几个人,一碗面卖几块钱才不亏。她没有想谁在管事,也没有想法律,只想着生意。
第三个夜晚,又隔了几年,她和隔壁铺子起了争执,对方说她的招牌占了他家门口的地方。两家都不肯让,最后决定去找调解的地方评理。那一夜,她把租约翻出来,把当年的收据找出来,一页一页对条文。那一夜她想的是:规矩是怎么写的。
三个夜晚,周敏还是周敏,面馆还是面馆,国家也还是同一个国家。可是三个夜晚里,她心里排在最前面的那一样,各不相同:第一个夜晚是守卫,第二个夜晚是账,第三个夜晚是规矩。
本章要说的就是这一件事:国家的三种属性总是缠在一起,可是在不同的时候,总有一个站在最前面。我们管这叫侧重。
侧重这个词,要说得小心。
它说的是:在某一段时间里,国家这个整体的注意力、力气、资源,更多地落在某一个属性上。像一个人饿的时候先想吃饭,困的时候先想睡觉,遇到危险先想逃。不是说他此刻没有别的需要,只是排在最前的,是眼下最急的那一个。
侧重不是取代。乱世里政治站在最前,经济和法律并没有消失,仍在后面撑着:兵要吃饭,兵也要有军规。繁荣时经济站在最前,政治和法律也仍然在:商路要有人守,生意要有人管。法治时法律站在最前,其余两样一样都不少:法庭要有人护,法官要领俸禄。
打个比方。一个乐队里,有时是鼓在前,有时是小提琴在前,有时是歌声在前。可是不论谁在前,其他乐器都在,没有哪一件走出了台。前面的那一件,只是此刻领着旋律。
也不要把侧重理解成「谁更重要」。三个属性没有高低,缺一个,国家都站不稳。侧重只回答一个问题:在这个时候,这个国家最需要先把哪一件事做对。
还有一点:侧重不是某个人的决定。不能说「国家决定了这一阶段以政治为先」,仿佛有一个谁坐在那里,拍了板。侧重是在无数具体的事里自己显出来的:外面有敌人,粮食在涨价,旧的规矩已经没人信了,这些事一起推着,就把某一个属性推到了前面。
先看乱世。
古希腊的伯罗奔尼撒战争,打了将近三十年。战争初期,雅典还保持着相当完整的民主制度,公民大会照常开。战争越拖越长,疫病、败仗、背叛接踵而来,城里的人心越来越紧,决定也越来越急。有一段时间,雅典的政体甚至发生了剧烈的动荡,旧的议事规矩被打乱。史家修昔底德记下了这样的现象,大意是:战乱之中,人们连词语的意思都改了,原来叫「谨慎」的叫成了「懦弱」,原来叫「鲁莽」的叫成了「勇敢」。
罗马的共和国晚期,几位掌握军队的将领,彼此争夺国家的主导权。内战接着内战,规矩一再被推翻,经济的活力也大受影响。最后,一位手握重兵的人掌握了国家,建立了皇帝制度。那是一个典型的政治在前的阶段:谁手里有兵,谁说了算。
中国的春秋战国,诸侯之间打了几百年。那段时间里,各国最先变的是兵制和官制,为了打仗,需要更多的兵、更多的粮、更集中的指挥。有的国家为此重新编排户口,重新划分土地,重新规定赏罚,这些后来被看成法律和经济上的大变动,却都是在政治的压力下推出来的。
近代欧洲的三十年战争,把中欧各地打得一片荒凉。战争结束后,各国坐下来,签了一系列条约,确认了各国的边界,以及各国有权处理自己内部的事务。国家的边界,在战火中重新划了一回。
这些乱世,说法不同,景象却很相似:外面有威胁,里面有分裂;谁守得住,谁就有话说;法律被改,经济被征用,普通人最关心的,是明天还有没有命。
乱世的政治在前,不是谁的错,是一种需要。一个国家在危急的时候,如果还在慢条斯理地算账、翻条文,反而会被拖垮。所以乱世里政治走到前面,是国家要活下去的办法。
再看繁荣。
十七世纪的荷兰,是欧洲最富的地方之一。阿姆斯特丹的港口里停满了商船,交易所里每天有人买卖股份和货物。那个时代的荷兰,对宗教相当宽容,对外来的商人、手艺人也很欢迎。有人说,荷兰人是靠做生意立国的。这话说得过头,可是有一点没错:那一段日子里,荷兰国家的许多决定,都围着商业转,航路、关税、银行、公司,是国家最关心的事。
威尼斯是另一个例子。这座城市在中世纪晚期,靠地中海的贸易发达。城里有一套精心设计的议事规则,防止任何一个人或一个家族独占权力,可是它所有制度的目的,几乎都是让商业能顺利运转。
中国宋代,城市里市场发达,商人的地位提高,纸币出现,海外贸易兴盛。朝廷的财政也越来越依靠工商业的税收,而不全是田里的粮食。那一段时间,经济的活力是时代的底色。
十九世纪的英国,是一个全球贸易的中心。国家的大量精力放在维持海上的通路,放宽国内的限制,让货物和资本更自由地流动。
这些繁荣的时代,也有各自的毛病,可是它们有一个相同点:大多数人觉得日子能往上过,钱能生钱,手艺能换钱,孩子能比父母过得好。在这样的氛围里,国家的目光更多落在怎样让交换更顺畅:修路、开港、立银行、定度量衡、减关卡。
这时候,政治和法律没有退场,它们换了一种角色:政治是保护交换的人,法律是让交换有约可依。经济走在前面,另外两样跟在后面扶着。
第三种,是法律在前。
罗马帝国晚期,皇帝查士丁尼命人把此前几百年积累下来的法律文献加以整理,编成了一套大部头的法律汇编。那是一次系统的整理:哪些规矩还有效,哪些已经过时,哪些互相矛盾,一一理清。这部汇编后来成为欧洲许多国家法律的重要源头。
中世纪的欧洲,一些城市和王国,逐渐形成了成文的特许状和习惯法,规定了领主、教会、城市之间的权利义务。英国在十三世纪初,贵族与国王之间订下的一份文件,规定国王也不能随意处置贵族的财产和人身。这份文件原本是一场权力争执的产物,可是日后被看作限制王权的重要源头。
1787 年,美国的代表们在费城开会,起草了一部宪法,规定国家的权力怎样分配,怎样互相制约。1804 年,法国颁布了民法典,用清楚的条文规定了财产、契约、婚姻、继承。这些都是法律走在前面的时刻:国家花了大量精力,把「我们」的规矩写成文字,让每个人都能读到。
中国历史上,有些朝代也曾有过系统修订法典的时期,把前代的律令加以删订,使官员和百姓有所遵循。这些时期,社会往往处于较稳定的阶段,国家有余力把规矩讲清楚。
法律在前的时代,有一个特点:人们更看重程序、证据、先例。一件事能不能做,不单看有没有力气,也看有没有依据;一个人能不能被处罚,不单看官员怎么想,也看条文怎么写。
这时候,政治退到后面,承担的是执行与守护;经济仍在运转,却要在规矩的框子里走。
一个国家,法律真正在前的时间,往往不长。因为写规矩,需要一段相对安定的日子;规矩要被大家信,又要靠政治撑着、靠经济养着。所以法治的时代,常常是前面一段乱世与繁荣铺了路的结果。
细心的读者也许发现,上面三种时代好像有一个顺序:乱世、繁荣、法治。
这个顺序,在很多国家的历史上确实常常看到,不过要小心,它不是铁律。
一个道理是:先要活下来。乱世里,国家最急的是守住自己,所以政治排在最前。守住之后,才有余力养活人、发展,所以经济排在前面。养活了、发展了,才有余力把规矩写清楚,所以法律上来。
另一个道理是:一种侧重走到头,会逼出下一种侧重。乱世久了,人们厌了战争,想要的是安稳的日子,于是经济的需要上来。繁荣久了,贫富差别拉大,纠纷增多,人们需要规矩,于是法律的需要上来。法治久了,规矩写得太满、太细,反应变慢,遇到危机时无法应对,于是又需要政治的果断。
这是一个转着圈的过程。可是它不是简单的循环。每转一圈,国家的基础都变了:技术变了,人口变了,外部环境变了,所以同样叫「政治在前」,第二回不是第一回的重复。
还要看到,这个次序有例外。有的国家几乎没怎么经历过繁荣,就直接进入法治;有的国家在繁荣中突然遇到乱世;有的国家长期停在某一种侧重里出不来。第 10 章会专门讲侧重怎样换过来,以及换不过来时会发生什么。
再进一步想:当某个属性在前,它到底是怎样「在前」的?
政治在前,意思不是「有更多官员」。它表现为:国家的决定更快,更集中,更少征求意见;资源更容易被调动;对内对外的警戒更紧;言论和行动的空间可能收窄。你在这样的时代,会感觉到,国家的「手」很显眼。
经济在前,不是「有钱人说了算」。它表现为:国家的许多决定围着市场转;税制、货币、基础设施成为主要议题;人们的流动更自由,职业更多样;社会的评价标准里,成功往往与财富有关。你会感觉到,国家的「脚」很活跃。
法律在前,不是「律师多」。它表现为:规则更清楚,程序更讲究;人们愿意用诉讼、协商来处理纠纷;权力的行使要有依据,要受监督;公共讨论里,「合不合规矩」成为重要的问题。你会感觉到,国家的「骨架」很显眼。
三个比喻,并不是准确的定义,只是帮助你在日常里分辨:此刻这个国家,哪一样最显眼。
同一个时代的不同地方,也可能有不同的侧重。边疆地区政治在前,沿海的港口经济在前,首都的法院和议院里法律在前。一个大国往往同时有几种节奏。读国家的时候,不要只用一个标签。
最后要回到「我们」。
在不同的侧重里,「我们」显出来的样子不一样。
政治在前的时候,「我们」常常显成一个对着外面的整体:我们要守住,我们要对抗,我们是一个阵线。这时候「我们」靠得紧,可是容易把内部不同的声音当成杂音。
经济在前的时候,「我们」常常显成一个共同富裕的愿望:我们要过得更好,我们的孩子要有出路。这时候「我们」靠得松,每个人忙着自己的事,不太愿意为共同的事花力气。
法律在前的时候,「我们」常常显成一份共同的规矩:我们都在同一套规则下,没有人例外。这时候「我们」靠得稳,可是容易显得冷,规矩多了,温度少了。
三种「我们」,没有一种是完整的。一个国家的「我们」要稳,需要三种侧重轮流上来,让这三种「我们」彼此补足:守得住的,过得好的,讲得清的。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一个国家在某一种侧重里待得太久,会让人觉得不对劲。乱世的「我们」,让人窒息;繁荣的「我们」,让人孤独;法治的「我们」,让人疲惫。感觉不对,是因为另外两种「我们」被冷落太久了。
侧重本身不是病,卡住了才是。
乱世里,政治在前,是为了活下来。可是危险过去了,如果政治还是死死守在最前面,国家就会形成一种惯性:习惯了快速决定,习惯了集中资源,习惯了不被质疑。哪怕外面已经平静,这套习惯还在。这时候,它就不再是应对危机的办法,而成了一种负担。
繁荣里,经济在前,是为了让日子好起来。可是繁荣久了,如果经济还是独占最前,钱的力量可能越过规矩,越过权力,成为国家里的最强者。这时候,国家会越来越像一家公司,什么都可以买,什么都可以卖。
法治里,法律在前,是为了让规矩清楚。可是如果法律一直占着最前面,条文越来越多,程序越来越繁,办事的人越来越怕担责,事情越来越难办。这时候,规矩不再保护人,而成了人躲不开的墙。
这三种卡住,就是本书第五编要细讲的三种固化:政治中心固化、经济中心固化、法律中心固化。它们看上去是三种完全不同的病,根子却一样:一个属性长期占住了最前面的位置,另外两个被挤到了边上。
所以侧重不是问题,轮换才是关键。这一点,下一章会接着往下讲。
还有一种情形值得单独说:侧重有时不是自己转过来的,是被外面逼着转的。
十九世纪,许多非洲和拉美的地方,在外力的作用下,边界被重新划过,贸易的流向被改过,法律也被换成了别处借来的样子。那里的政治、经济、法律,不是在自己的节奏里一个接一个地走到前面,而是被外面的需要同时推着走:港口为了出口而修,法律为了管理而写,军队为了维持而设。三样东西的次序,不是从内部长出来的。
这种情形下,国家里的人常常觉得别扭:规矩是别人的规矩,账是别人的账,守卫也不知道在守谁。他们要花很长的时间,才能让三个属性重新找到自己的次序。第 28 章会专门讲这件事。
比如一个新独立的国家,旧日的宗主离开之后,政治一下子要自己撑起来,经济却还连着原来的出口,法律还是原来那一套条文。三样东西各在各的时钟上,谁也等不了谁。
这里只提醒一句:侧重有自己的生长节奏,催得太急,就会出现三个属性不同步的局面。一个属性被拔高了,另外两个还没长到位,国家的步子会走得很艰难。
读一个国家,有一个很好用的问题:此刻谁在前?
看一个国家的新闻,可以问:这些消息,讲的主要是安全,还是经济,还是规矩?看一个国家的预算,可以问:钱主要花在守卫上,还是花在建设上,还是花在司法和公共服务上?看一个国家的讨论,可以问:人们争论的焦点,是谁来管,还是怎么赚,还是怎么判?
这样问几次,你对一个国家此刻的侧重,就有个大概的感觉。有了这个感觉,再读它的历史,就会读出一层新的东西:它在哪一年从政治换到了经济,又在哪一年开始往法律挪;换得顺不顺,换的时候出了什么事。
这个问题,对读自己的生活也有用。你自己此刻,最紧的是安全、是钱,还是规矩?你周围人的状态,是不是也在某一种侧重里?
当然,这个问题不是用来给一个国家下结论的。一个国家此刻谁在前,是它的状态,不是它的品质。同一个国家,今天政治在前,明天可能经济在前。只要它还能转,就还有路。
周敏的面馆,后来扩了一层。再后来,隔壁铺子也换了老板,两家的招牌,在各自的位置上相安无事。
那三个夜晚,她只是在过自己的日子。可是你若能退后一步,会看见,她心里依次排在最前的三样东西,正好是国家一段段侧重的缩影。
下一回,你听到一条国家大事的消息,不妨先问一句:这件事,是在讲守,是在讲账,还是在讲规矩?这一问,就够你读出一点这个国家此刻的样子。
【带走的话】三种属性从不缺席,只是轮流站在最前面;站得久了不换,国家就开始生病。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乱世、繁荣、法治各是哪一个属性在前,以及侧重与「我们」的关系;关上了:把侧重当成取代,或者当成某个人的决定。
【小账】这一章里,没有哪一种属性被当成全部;可是侧重一旦卡住不动,政治、经济、法律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被当成国家本身,这是第五编要讲的病。
城边有一家杂货铺,开了六十多年。现在守柜台的是梅姨,五十出头,嗓门亮,账记得清。
她的外婆当年也守过这个柜台。那时候外头不太平,隔三差五有人上门收东西,说是公家要的。外婆最在意的是什么?是门板上得牢,夜里有人敲门先不开,粮食不放在明处。至于生意好不好,那几年谁也不去想。
梅姨的母亲接手的时候,日子换了个样子。外头安稳了,货一车一车往里进,顾客也多起来。母亲最在意的是进货的价、赊账的人、隔壁新开的那家铺子。她常说,账上有钱,什么都好办。
到了梅姨这一代,铺子里挂了一张证,墙上贴着价目表,抽屉里放着一叠合同。她最在意的是另一些事:这批货出了问题,责任算谁的?租约到期,房东能不能涨价?一个顾客在店里摔了一跤,怎么办才算公道?
同一个柜台,三代人,最要紧的事不一样。
可是三代人都在国家里过日子,国家也没有哪一代缺席。外婆那时候也有规矩,也有买卖;母亲那时候也有守夜的人,也有条文;梅姨这一代也有税,也有街上巡逻的人。变的不是有没有,变的是此刻,哪一样站在最前面。
本章要讲的就是这件事:国家的三种属性,前面站着谁,怎样换,换不过来的时候会怎样。
前面第 9 章说过,国家有三种属性:法律是它的主体属性,是那个「我们」;政治是它的客体属性,是可以被占住、被争夺的那一面;经济是它的互动属性,是国家里一切来往和交换。三者同时在,从不分开。
这一章要补上一个词:轮换。
可以拿剧场来想。一出戏演到不同的幕,聚光灯会打在不同的演员身上。灯打在谁身上,观众就先看见谁。可是另外两个演员没有下台,他们站在暗处,台词照样在念,动作照样在做,只是这一幕不由他们撑场。
国家也是这样。乱的时候,聚光灯打在政治上,守得住土地、挡得住外人、压得住内乱,这是头等大事。安稳下来,灯慢慢移到经济上,粮食、货币、道路、市场,人们最关心这些。再往后,来往多了,纠纷多了,灯又移到法律上,大家开始问:这笔账凭什么算,这个人凭什么能管那个人。
灯移走的时候,上一个演员并没有退场。他退到半明半暗的地方,继续撑着舞台。一个太平年代里,守夜的人仍然在巡逻;一个法治的年代里,市集仍然在开张。
所以「侧重」不是「取代」。第 9 章已经把这一点说清了,这一章要往下问:灯是怎么移的?
先看灯从政治移开的情形。
罗马共和国晚期,内战打了几十年。公元前 31 年亚克兴海战之后,奥古斯都手里握着最大的军权。这时候他面对的局面是:军队要安置,土地要重分,粮食要运进城,元老院和各个行省要重新认他。
他怎么做的?据后来的记载,公元前 27 年,他在元老院面前把手里的非常权力交了出去,说是还给共和国。元老院随后授予他「奥古斯都」的尊号,并把一批行省交给他经管。这一出戏有多少真心,有多少安排,史家争论了两千年。可是有一点很清楚:军权没有消失,但它不再单独站在台前。官职、法律的外衣、税收和粮食的安排,一样一样排到了前面来。
再看汉朝初年。秦末战乱之后,天下人口大减,田地荒了不少。刘邦即位以后,先是安置军队、封赏功臣,政治仍然占着台前。可是到了文帝、景帝的时候,史书记下的是另一番景象:田税压得很轻,徭役能省则省,朝廷的开支也收紧。这就是后人说的休养生息。灯已经从兵马移到了田亩和仓廪上。
还有欧洲的三十年战争(1618—1648)。战争打到最后,许多地方的人口损失惨重,各方都打不下去了。1648 年签订的和约,把许多边界、教派和诸侯的权利一条一条写了下来。条文是写给谁看的?是写给下一个要在这片土地上过日子的人看的。打仗的人退到后面,写字的人、算账的人走到了前面。
这三个例子隔着千年、隔着大洲,样子各不相同。可是它们有一个共同的样子:政治让出的不是全部,是半步。军队还在,边界还在,只是它们不再一个人撑着整座舞台。
唐朝初年也能看到类似的次序。武德年间朝廷颁行均田,又定下按丁征收粟米、布帛和服役的办法,大意是每个成年男子有一份田,也有一份固定的负担。这套安排的好处,在于农人心里有数:种多少,交多少,哪几天去服役,都能预先知道。战火刚熄的年头,能让人预先知道,已经是很大的安稳。兵马还在边上守着,可是天下人每天打交道的,已经换成了田册、税簿和一张张票据。
寻常人家对这种变化看得最真切。祖父那一辈的人,睡觉时耳朵还听着门外的动静;孙子那一辈的人,睡觉前想的是明天的货价。这中间没有哪一个人说过「从今天起不必再怕了」,可是怕的事慢慢换了一样。
这半步让得出来,需要一个条件:先要有一种足够的安稳,让人敢于把目光从门板上移开。没有这点安稳,灯就挪不动。
灯移到经济上,往往是这样的:路修通了,货走起来了,有人靠买卖发了家,有人靠手艺过上了好日子,国家里的钱也流动起来了。
阿拔斯王朝的巴格达,建在 8 世纪中叶(762 年建城)。它坐落在河流与商路交汇的地方,来自各处的香料、织物、纸张、书籍在这里转手。一座城靠着交换长大,学问也跟着交换长大:翻译、算学、纸的制造,样样都与来往有关。那些年里,国家能不能养得起官员,能不能养得起军队,很大程度上看的是商路通不通、税收收不收得上来。
17 世纪的荷兰也是一个样子。1602 年东印度公司成立,1609 年阿姆斯特丹银行设立,港口里船只进出,账房里利息、保险、股份都有人在谈。国家的大事,常常围着航线、贸易和债务打转。
再往东看,11 世纪初的四川一带出现了纸币「交子」,最初是商人们自己用的凭证,后来改由官方经手。这件事说明,当交换多到一定程度,连钱本身都要重新安排,国家不能不接手。
经济走到前面,有一种明显的好处:人们不必每天担心活不活得下去,可以开始想怎样活得更好。可是它也带来一种新的紧张:钱多了,有钱的人要什么?没钱的人怎么办?买卖里谁来评理?
这些问题,政治答不了,经济自己也答不了。它们是在呼唤另一种东西走到前面来。
交换多了,纠纷就多;财富多了,不均也就多。到了某个时候,人们会发现:光有兵、光有钱,都不够,还需要一件事:让每个人都知道规矩是什么,而且规矩对谁都一样。
罗马的十二表法,大约在公元前 451 至前 450 年写成,刻在铜板或木板上,公布在广场。为什么要写下来?据后来的叙述,是因为平民不满,规矩握在少数人手里,他们不知道自己会被怎样审判。写下来以后,规矩不再只是少数人的记忆,大家都可以去看。这一步不大,可是它让法律第一次站到了灯下。
后来,6 世纪的查士丁尼在位时,组织学者编订了《民法大全》(529—534 年间陆续完成),把罗马几百年积下来的法学意见整理成册。这是一次很大的梳理:把散落各处的东西收拢起来,让后来的人有章可循。
1804 年法国颁布民法典。大革命之后的二十年里,政权换了又换,战争打了又打,国内的所有权、婚姻、继承、合同,都靠一套新的统一规则安顿下来。这部法典后来影响了许多国家。
美国的例子又是另一种样子。独立战争之后,邦联条例下的各州各行其是,债务、关税、货币都吵成一团。1787 年费城开会,第二年各州陆续批准,一部成文的根本法把权限、次序、制衡都写了出来。「我们」第一次把自己的样子写在了纸上。
法律走到前面,并不意味着兵没有了、钱没有了。恰恰相反,兵和钱都还在,只是现在它们得在规矩里走路。守夜的人依旧守夜,可是他要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开门,什么时候不能;做买卖的人依旧做买卖,可是他要知道合同怎么算数。
这时候,国家的「我」是最清楚的。人们说「国家意志」,说的就是这个主体属性站到前台的时候:它不是从哪里发出来的一道命令,而是许多条规矩、许多个判决、许多次办事,层层叠叠地显出来的那个「我们」。
讲到这里,容易生出一个印象:好像灯从政治走到经济,再走到法律,一路向前,到法律那里就停了。事情不是这样的。
灯会往回走。一个法治安稳的国家,遇到外敌入侵、遇到大灾、遇到突然的动乱,政治会重新走到前面。这没有什么不对,那一刻守住门板就是头等大事。可以说,一个健康的国家,正是在该把灯打回政治的时候打得回去。
英国 17 世纪的经历是个很好的样本。1642 年内战爆发,打了近十年,国王被审判,共和国建立(1649 年),后来又有护国公时期。1660 年,王政恢复。1688 年的变动以后,1689 年通过《权利法案》,议会与王权的关系重新写了一遍。短短几十年里,政治在前、法律在前、财政与商业的压力在前,来回摆了好几次。每一次摆动都有痛苦,可是这些摆动之后,各方的位置比开头清楚多了。
轮换更像潮汐,不像台阶。涨潮落潮,水面的高度不同,海还是那片海。
还有一点要补上:同一时间里,不同的地方、不同的行业,灯照的位置也可能不同。边境的城镇可能还在为守卫操心,沿海的港口可能已经在为合同争吵,首都的衙门也许正在为一部新法争论。国家是一个整体,可它的各个部分不一定同步。后面第 28 章讲被催生的国家时,还会回到这件事。
三个例子看下来,会发现轮换并不是谁在某一天宣布了一件事。它更像潮水慢慢涨起来。
换过来的时候,往往有这样几个迹象。
第一,上一幕的难题已经不再是最大的难题。外头不打了,人们就不太愿意再为兵马多出钱;商路通了,人们就开始觉得钱的事比刀的事更近。
第二,新一幕的难题已经压到了面前。买卖大了,纠纷就来了;财富多了,不公的怨气就来了。
第三,有一批人开始说新话。一批账房先生、一批法学家、一批在市场里摸爬滚打的人,他们说的话开始有人听了。
第四,旧的前台愿意让出位置,或者被迫让出位置。奥古斯都那一出是主动的,十二表法那一次是被推着的。无论哪种,都要有人让出半步。
换过来以后,也不是一锤定音。新的前台要慢慢站稳,旧的前台要慢慢退到后面,中间常常有一段摇摆。这段摇摆里,人们会觉得有些乱,可是它是正常的。
有一件事值得单独说一说:谁来看出灯该移了?
在一个国家里,这件事很少落在某一个人身上。看出来的,往往是一些零碎的感觉:商人觉得官府的规矩跟不上交易,农人觉得税的名目太多,官员觉得公文越来越难办,学堂里的先生觉得教的东西和外头的日子对不上。这些感觉各自分散,起初不成什么气候。可是当它们聚到一定程度,就会变成街谈巷议,变成请愿,变成奏章,变成争论,变成法案。
灯就是这样一点一点被人拨动的。没有哪一只手单独拨它,也没有哪一天,有人宣布:从今以后换灯。我们看到的,是许多零碎的办事、争吵、让步、妥协,累积成一个方向。换灯不是某人发出的命令,是「我们」在一次次的办事里,慢慢显出了新的重心。
这也是为什么,一个国家里能听到各种声音,很要紧。声音被堵住的时候,感觉就没有路传到前台。灯该移而不移,往往先是因为听不见。
灯不是总能顺利地移走。有几种情形,会把它卡住。
一种是惯性。一个时期里,前台的属性养活了一批人。打仗的年头养出一批军人、军需官和军工作坊;做买卖的年头养出一批商号、钱庄和中间人;条文多的年头养出一批书吏、讼师和各种许可证。灯一移走,这批人的位置就跟着动。谁愿意自己的位置被动呢?
西班牙是个常被提起的例子。16 世纪,美洲的白银源源不断运回来,国王手里有钱,可以打仗,可以支持宗教事业。腓力二世在位期间,国库数次宣布无力偿债(1557 年、1575 年、1596 年都有记载)。银子进来得快,出去得更快,花在远处的战事上,本国的农业、手工业却没有跟着长起来。灯一直照在军事和王室的开支上,经济这一面却没有轮到它的时候。
另一种是记忆。一场大难过去,人们心里留下的是那几年的恐惧。罗马在 3 世纪中叶(约 235—284 年)经历了接连不断的皇位更替,军队一再拥立自己的统帅。后来戴克里先重整局面,把权力和行省的安排重新理了一遍。重整的办法偏重于加强管理、征调和控制,这既是应对当时危机的办法,也让政治的分量在此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压得很重。
还有一种,是新的难题已经到了,可是旧的秩序还在照旧运转。日本江户时代,长期太平,城市里的商人越来越富,而武士靠固定的俸禄过日子,身份高却越来越紧。幕府先后推行过几轮改革,有的偏重节俭,有的偏重整顿风气,可是社会的实际样子已经走远了,旧的身份秩序和新的交换往来之间,始终有一道缝。
这三种情形,样子各不相同,可有一个共同点:灯该移,没有移。
灯卡住了,国家并不会立刻倒下。它会先出现一些细小的症状。
前台那一样属性越来越用力,却越来越不灵。军事压力一重,人们只好把更多的东西交给兵;税收的口子一多,人们只好把更多的东西交给钱;条文一密,人们只好把更多的东西交给纸。可是真正的难题已经不在这里,用力的方向和问题的方向岔开了。
后台的那两样属性则一点一点地干瘪。一直被忽略的,慢慢就养不起来了。
国家里的人也会感觉到:事情办不成,怨气散不开,大家各自想办法,各自绕着走。
这就是第五编要细讲的「侧重卡死」(第 43 章),和它后面的四种结局(第 45 章)。这里先点到为止:卡住不是命运,是一个可以被看见的状态。看见它,就有机会把灯移走。
有了这个读法,一个国家的历史就可以换一种看。
不必问「这是一个强国还是弱国」,也不必先问「这是好皇帝还是坏皇帝」。可以先问三个小问题。
第一,这一段时间,灯在哪里?人们最常谈的话题是什么:是边界和兵,是粮食和钱,还是规矩和判决?
第二,另外两样还在不在?守夜的人有没有被撤掉,市集有没有被关掉,条文有没有被丢掉?
第三,上一次换灯是怎样换的?是主动让出,是被推着走,还是哪一天忽然换了?
拿这三个问题去读罗马,读伊斯兰世界的几个王朝,读中世纪欧洲的几个王国,读近代的几个国家,读殖民地独立之后的几个新国家,会发现它们都有各自的轮换,各自的快慢,各自的卡点。每一个国家的故事,都可以被写成一部灯怎样一次次移动的历史。
这样读,也有一个好处:不会轻易说某个国家「注定」怎样。灯还会再动,只要它没有被卡死。
灯照在哪里,普通人不必读史书,守在柜台边上就能觉出来。
灯在政治上的年头,来柜台前最多的是问话的人:这几天有没有生面孔来过,夜里的灯要不要早点熄。铺子里的人说话压低声音,货物能少摆就少摆。
灯在经济上的年头,来柜台前最多的是还价的人:这批货能不能便宜一点,下个月的账能不能宽几天。铺子里热闹,人人嘴里念着进价和利钱,连小孩子也学会了掰着手指头算零花钱。
灯在法律上的年头,来柜台前最多的是拿着纸来的人:这张单子上写的算不算数,这条约定当初是怎么讲的。铺子里的人开始习惯把话说在前面,把字写在纸上,吵起来的时候,谁都知道该去哪里评理。
三种来客,一个铺子里都见过,只是哪一种多,哪一种少,随年头在变。有经验的老掌柜,不用等外头的人告诉他世道换了,他看进门的人在问什么,就知道灯往哪边挪了半步。
回到城边的杂货铺。
梅姨有一天翻出外婆留下的一把旧门闩,铁的,很沉。她拿着它站了一会儿,把它挂在了柜台后面的墙上。
她的抽屉里还放着母亲留下的老账簿,纸页发黄,数字写得密密麻麻。她也留着,没有扔。
自己的合同夹,也放在同一个抽屉里。
三样东西靠得很近。门闩、账簿、合同,哪一样也不是多余的。只是在不同的年头,哪一样先被拿起来用,不一样。
普通人看国家,也不必每天都盯着大事。只要偶尔留意一下:这些日子里,最常拿起来的是门闩、账簿,还是合同?
【带走的话】国家的三种属性从不退场,只是灯轮流照着其中一样;该移的时候不移,国家就开始用力过度。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侧重怎样一步步换过来,以及一个国家的历史可以读成灯移动的历史;关上了:「国家要么强要么弱」这种一句话的判断。
【小账】这一章里,被当成全部的,是此刻站在前台的那一种属性;病的苗头在于灯卡住不动。
有个年轻人,叫小郭,想在集市上摆一个卖早点的摊子。
他算了算,要办成这件事,得有三样东西。
头一样,是一句许可。他得知道:我能不能在这里摆?摆多久?出了事找谁说理?这一句话要是没有,今天摆了,明天可能被人赶走,后天可能被人换成别人。
第二样,是一份安稳。摊子摆在哪块地上,夜里货有没有人抢,集市口有没有人管着秩序。要是路上不太平,再好的早点也卖不出去。
第三样,是有人来买。人要有钱,钱要能流动,原料要进得来,生意要走得通。要是周围没有人做工、没有人赚钱,摊子再规矩,也摆不下去。
许可,安稳,买卖。小郭没有想到,他用三样东西,一口气碰到了国家的三种属性:法律,政治,经济。
他也许一辈子都不会这样说。可是一个摊子能不能摆起来,就看这三样是不是同时到场,而且彼此接得上。
本章问的是这件事:国家要自持,这三样各需要什么?彼此之间又需要什么?缺了一样,国家会怎样变形?
前面几章讲过,三种属性不能互相还原,也从不分开。这里要再说一层:它们不只是同时在,还得缠在一起。
可以想一根绳子。一股线细而易断,两股线能拧起来,可还是不太结实,三股线拧成一根,才能吊起重东西。可是三股线只是放在一起,没有拧,还是三根散线;要拧到一定程度,每一股都咬住另外两股,绳子才成为绳子。
国家就是这样的绳。法律、政治、经济三股,缺一股,绳还能拧,只是容易断。三股都在,却各走各的,没有拧在一起,国家也立不起来。
所以这一章要讲两件事:一件是每一股自己需要什么;另一件是它们要怎样互相咬住。
必须先提醒一句:这里说的是「条件」,不是「保证」。条件齐了,国家不一定好;条件缺了,国家一定会出毛病。就像一间屋子,墙、顶、地基缺一样,肯定住不了人,可是三样都有,也不一定就舒服。
先看法律,它是国家的「我」,是那个集体的我们。一个「我」要立住,至少得有三样东西。
第一,要有一个说得出口的「我们」。这个「我们」不一定写在纸上,可是它得能被说出来、被记住、被认出来。部落有部落的说法,城邦有城邦的说法,王朝有王朝的说法。人们提起它的时候,知道指的是谁,知道谁算在里面,谁不算。要是没有人说得清「我们」是谁,法律也就无处落脚。
第二,规矩要前后一致。昨天这样判,今天也这样判;对这个人这样办,对那个人也这样办。罗马人把十二表法刻出来公布,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这一条:让规矩不再随着一个人的心情摇晃。一个人可以预料明天会怎样,他才敢做长远的事。
第三,要有人认。这一条最容易被忽略。纸上写得再漂亮,要是没有人照着它去办事,没有人拿它去争理,它就只是纸。法律是一种活的东西,它活在判决里,活在办事人的习惯里,活在普通人遇到纠纷时第一个想到去找的地方。
拿一个普通人的日子来看,这三样就更清楚了。一个老人去办身后的事,想把房子留给孙女。他心里先要有个底:这样留,别人认不认?认的话,认的是哪一部规矩?到了孙女来接手的时候,有人拿着同一部规矩来对,不因为老人是谁家的亲戚就多一分,也不因为孙女是外乡人就少一分。老人这一点安心,就是「我们」在他身上落下来的样子。
这三样合起来,国家才有一个能被叫作「我」的样子。第 5 章讲过,国家意志就是主体意志,是显出来的结果。这里说的三样条件,正是显出来要靠的那些东西。
再看政治,它是国家的客体属性,是可以被占住、被争夺的那一面。
政治需要的第一样东西,是一块地盘,和住在地盘上的人。边界不必处处清晰,古代许多国家的边界就是一片模糊的地带,可是总得有一个中心和一个大概的范围,让人知道哪里算这个国家管着。
第二样,是人手。收税要有人,守城要有人,传令要有人,审案要有人。再大的构想,没有办事的人,也落不到地上。波斯帝国当年靠一套行省、驿道和监察的安排,把很大的地方连了起来;罗马靠军团、道路和地方的官员;各个王朝靠一层一层的官僚。形式各异,但缺不了的是这一条:命令能一级一级传到该传的地方,传下去的东西有人接。
第三样,是手里的力。这里的力不只是军队,还有强制的能力:能够拦住外人,能够制止内乱,能够让该执行的事执行下去。没有这点力,规矩就落不了地,买卖也不放心。
传令的快慢,常常就是一个国家手有多长的尺子。波斯的御道据说从萨迪斯一路通到苏萨,沿途设有换马的驿站,使者可以接力前行。这条路修得好不好,国王的话能不能在合适的日子里到达远处的总督手里,就看它通不通。路上一旦有几段被截断,远处的人听到的,就只剩下传闻。
政治这一面最容易让人联想到「权力」两个字。不过这里要说得清楚些:它是国家可被占住的那一面,权力是其中一部分,地盘、人口、人手、力量,也都算在里面。
最后看经济,它是国家的互动属性,国家里的一切交换和来往都在这里。
经济的第一样需要,是剩余。人们种出的粮食,除了自己吃,还得有一点多的,才有东西可以换,也才有东西可以交。没有剩余,没有市集,没有税,也养不起官员和兵。国家最早的几步,往往都和剩余的出现有关(第 22 章还要细讲)。
第二样,是路。这里的路有很多种:真的道路、水路,也有货币、度量衡、文字、商会、契约。一个地方的粮食要运到另一个地方,一个人的手艺要换成另一个人的钱,都要靠这些路。路不通,东西就烂在手里。
第三样,是账。谁欠谁,谁给了谁,谁应该得多少,要有地方记下来,要有人认。古代的泥板、竹简、账簿,今天的银行账户,都是在做同一件事:让交换可以延续,不只发生在一个下午。
说到路和账,不能不提一件小事:量东西的尺子和斗。同一斗米,东边的集市量出来是一斗,西边的集市量出来只有八成,买卖就很难做长。秦统一六国之后,把度量衡和文字一并整理划一,用意之一,就是让各处的账能够互相对得上。后来许多国家都做过类似的事,把尺、斗、秤、钱币一样一样理成同一个标准。这些事看上去琐碎,却是交换能够走远的底子。
这三样合在一起,交换才有可能变成一个长期的、稳定的局面,而不只是偶尔的碰运气。
三股线各有各的需要,可它们最紧要的需要,往往落在彼此身上。
一共有六条线,三对,每一对里两边互相借力。
法律需要政治。 一条规矩,要有人能让它执行下去,要有人能拦住违反它的人。法律没有政治的牙,写得再好也是空话。
政治需要法律。 光有力,只能让人怕;有了法律,力才有了名分,别人才愿意把它当作「我们的」而不是「他们的」。单靠力撑着的统治,每一步都得靠强压,成本太高,也维持不久。
法律需要经济。 立法、断案、记录、教育,都要养人。书吏要吃饭,法官要吃饭,档案要有地方放。没有经济的供养,法律就只是几个人的志气。
经济需要法律。 买卖要有信用,信用靠规矩。一份合同能不能算数,一块地归谁,一笔债能不能追回,这些都是法律给出的预期。没有预期,人们只做眼前这一笔,不敢做长远的事。
政治需要经济。 兵要吃饭,路要修,城要筑,官要发俸。没有经济的供养,政治的手臂撑不了多久。
经济需要政治。 商路要有人护,仓库要有人守,货币要有人管。没有一份安稳,交换就走不长。
这六条线交织起来,就是第 8 章讲的「缠在一起」。一块地同时是领土、地价、所有权;一笔税同时是权力、交换、义务。每一件事都不止被一条线牵着。
现在看缺了一股会怎样。
先看缺法律。
查理曼在 800 年被加冕为皇帝,他的帝国疆域很大,有军队,有伯爵,有巡察官。可是这份统一,很大程度上靠的是他本人的威望和不停巡行。他去世之后(814 年),帝国的框架很快撑不住了,843 年的《凡尔登条约》把它分成了三份。地盘还在,人手还在,各地也有自己的产出,可是一个让大家都愿意称作「我们」的东西,没有牢固地长出来。各地的伯爵、领主逐渐成了自己那一方的主人,规矩因地而异,认的人也因人而异。
罗马西部在 5 世纪的情形也有类似之处。地方上有军队,有大庄园,有自己的收入,可是一个能让各处都认的共同规矩,慢慢松掉了。
缺了法律的国家,样子往往是这样:有人带兵,有人收税,有人做买卖,可是没有谁能说清「这个国家」指的是什么。每个人都在算自己的小账,国家成了一个名字,而不是一个「我」。
再看缺政治。
波兰—立陶宛联邦是个常被引用的例子。它在 16、17 世纪曾经是欧洲很大的一个国家,贵族议会有很高的权利,规矩也有一套。可是到了后来,议会里有一种做法,只要有一位议员反对,一项决议就通不过(人们称它为自由否决权,17 世纪中叶起开始被使用)。许多该做的事做不成,该凑的钱凑不齐,该练的兵练不起来。1772 年、1793 年、1795 年,周围的邻国分三次把它的土地瓜分了。1791 年,它还通过了一部新的宪法,想把局面扳回来,可是时间已经不多了。
这个例子里,法律并不是缺的,贵族们有很强的法的意识,也有很多权利的保障。缺的是政治:一个能做出决定、能把决定执行下去的手。条文很完备,可是一遇到外来的压力,力使不出来。
缺了政治的国家,往往是这样:规矩多,办不成;理由多,落不了地。别人的力量一来,什么理由都挡不住。
最后看缺经济。
法国在大革命之前,旧制度下的财政长期吃紧。国家有一套很完备的行政,有法律,有军队,可是税制里有许多例外:一些人享有豁免,一些地方有特殊的安排,一些收入被层层截留。国家的开支越来越大,债务越积越重,改又改不动。1789 年,国王召开了三级会议,上一次召开还是 1614 年,隔了一百七十多年。召开它的直接原因,正是需要解决财政上的困局。
这个例子要说的是:政治和法律的架子在,若养它们的经济路子走不通,架子就撑不下去。一个国家的账接不上,用不了多久,其他两样也会跟着摇晃。
缺了经济的国家,样子往往是:官员发不出俸禄,士兵拿不到军饷,法官做不了他们的事,就会有人另找出路,有人收灰色的钱,有人拿兵自重,有人关起门来自己过。
三种缺法,样子不同,可有一个共同点:缺的那一样,不会只让自己那一面出毛病,它会让另外两样一起失去依靠。
读到这里,有人也许会问:既然三股都要,那是不是三股要一样粗?
不是。第 9 章、第 10 章说过,国家里总有一股在前。乱的时候政治那一股粗,富的时候经济那一股粗,法治的时候法律那一股粗。粗细可以变,也应该变。
这里说的条件,是一条底线:每一股都得有,每一股都得细到不断。粗是侧重的事,不断是条件的事。
这条底线,不同的国家画在不同的地方。一个小城邦,三股线都很细,却贴得很近:人人认得法律,人人能上城墙,人人在同一个市集买卖。一个大帝国,三股线都拉得很长,每一股的中间都有许多接头,接头一松,整根绳就容易出毛病。所以城邦有城邦的难处,帝国有帝国的难处(第 23、24 章细讲)。
还有一点常被忽略:条件不只向内,也向外。一个国家的经济,常常连着别的国家的经济;它的政治,要面对别的国家的政治;它的法律,在别的国家的法律旁边运转。三股线的一头,是拴在邻居身上的。邻居变了,自己这根绳也会跟着紧一紧、松一松。第 50 章讲国与国的时候,还要回来说这件事。
所以,不要把这些条件读成一张清单,打了勾就算过关。它们是几个要时时回头看的地方:我们的「我们」还说得出吗?手还够得着吗?账还接得上吗?
国家的线要断,很少是一下子断的。在断之前,会有一些小信号,普通人往往最先觉出来。
线细在法律那一股时,人们的说法会变。他们不太说「我们」,更多说「他们」;办一件事,先问的是认识谁,而不是规矩怎么写。判决因人而异,同样的事,今天这样办,明天那样办,大家开始学着找门路。
线细在政治那一股时,人们的做法会变。该管的事没人管,该落的决定落不下来;街上有了自己的保护人,地方上有了自己的小队伍;外面来的压力,里面传不到底。
线细在经济那一股时,人们的日子会变。该发的钱发不出,该修的路修不起;东西贵起来,账对不上;有人囤货,有人跑路,有人悄悄把一部分钱挪到别的地方去。
这些信号,个别一两样,不必紧张,哪个国家都有。可是当几样信号一起出现,而且持续了很久,就说明这根绳正在松。到那个时候,要做的就不是修补一处,而是看看三股线之间的接头哪里松了。
这也是为什么,本书把国家的病放到第五编才细讲:先把条件看清楚,再去看条件缺了会生出哪些病,这样看病的时候才不至于只盯着症状。
三股线都在,就够了吗?不够。还要问一句:它们缠得紧不紧?
有一个简便的看法:看一件普通的事,要经过几道门。
一个人去办一件事,比如买卖一块地。他要到一个地方登记(法律),要缴一笔税(经济与政治),登记之后,地界有人认、有人护(政治),将来有纠纷,有地方评理(法律)。这一件事,三种属性都在场,而且一道接着一道,没有断的地方。
要是这个人去登记,却不知道该找谁;缴了税,却不知道税去了哪里;出了纠纷,却没有人受理,那就说明三股线虽然都在,却没有互相咬住。
再说时间。后面第 29 章要细讲:国家不是建成的房子,是一直在走的步子。三属性缠在一起,不是一次拧好就行了,它要每天再拧一次。一次纳税、一次判决、一次巡逻、一次开市,都是在拧。如果某一天开始,这些事没有人做了,绳子就会慢慢散开。
所以,「条件齐了」不是一个时刻,是一种持续的状态。
如果当初小郭三样里缺了一样,日子会是什么样子,也值得替他想一想。
假如缺的是许可。集市上有人守着,买卖也兴旺,可是谁能摆、摆在哪里,全凭管事人当天的脸色。小郭想长做,就得天天去找人说好话,逢年过节还得送东西。他的心思一半放在早点上,另一半放在怎样讨好管事人上。时间久了,他会觉得摆摊这件事,靠的是人情,不是规矩。
假如缺的是安稳。许可在手,生意也有,可是夜里货被人偷过两回,集市口时常有人闹事,没有人出来管。小郭只好雇人看摊,或者早早收摊回家。成本一天比一天高,利润一天比一天薄,终于有一天,他把摊子盘给了别人。
假如缺的是买卖。许可有,安稳也有,可是周围的人都没有活干,口袋里没有钱,一天下来只卖出几份。摊子摆得再规矩,也撑不过一个冬天。
三种缺法,小郭都不会说「国家出了问题」。他只会说,这行难做。可是难做的原因,正落在三股线中的哪一股细了。普通人的话大多是这样的,说的是自己的日子,指的却是国家的接头。
小郭的摊子,后来摆起来了。
他有一张摊位的许可,写明了他可以在这里摆,每天几点到几点。他每天交一点钱,换来了一块干净的地方和一个晚上有人看着的集市口。他的早点卖得不错,因为周围有一个新建的厂子,工人早上要吃东西。
有一天,隔壁摊子的人跟他吵了起来,为了谁占多了一尺地。他们没有动手,去找了管集市的人,那个人拿出登记簿,翻了翻,说了一句话,两个人各自退了一步。
小郭回家的路上,没有想到什么国家的事。他只觉得今天的账算得顺。
一个国家,也就是这样:三样东西在日常里拧得顺,人们感觉不到它们;哪一天拧不顺了,才会一下子觉出来。
【带走的话】国家是一根三股线拧成的绳,每一股各有所需,更要彼此借力;缺一股,另外两股也会跟着失去依靠。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三属性各自的条件、彼此借力的六条线,以及缺一股时国家怎样变形;关上了:「只要有力」或「只要有钱」或「只要有法」就够的想法。
【小账】这一章里,被当成全部的,是缺了就会出事的那一股;病的苗头在于线虽在,却没有互相咬住。
这一编九章,拆八家旧答案:天命与神授、霍布斯、洛克、卢梭、黑格尔、马克思、韦伯与施密特、斯密与哈耶克,每家先讲看见了什么,再讲收回了什么;第 20 章找出共同的病根。本编的判断:源头一立,那一种属性就被当成了国家本身。
八岁的豆豆蹲在门槛上,看外婆往灶台边的小神龛里插香。他忽然问:外婆,谁定的规矩?不许偷别人家的瓜,不许打老人,为什么大家都得听?
外婆手上没停,说:老天爷定的。
豆豆又问:老天爷长什么样?外婆想了想,说:没人见过,可它都看着呢。
这样的对话,在很多地方、很多年代都发生过。换个说法,可以是上帝,可以是神,可以是祖宗,可以是天理。话不一样,意思差不多:有一个比村里任何人都大的东西,规矩从它那里来。
本章要问的是:这句老话里藏着什么看见,又悄悄带走了什么。它是第二编的头一站。往后七章,每一家学说都要这样问。
把眼光放远一点,你会发现这个说法到处都有。
在尼罗河边,埃及人把法老看成神明在人间的化身,说他是太阳神之子。法老在位,是神的秩序在位;法老一死,国就悬在半空,要等新法老接上。
在两河流域,苏美尔人留下过一份王表,开头写着,王权是从天上降下来的。城邦的守护神住在神庙里,国王替神管理这块土地,粮仓是神的粮仓,税是给神的供奉。
在波斯高原,大流士一世在贝希斯敦的崖壁上刻下长篇铭文,大意是:我之所以为王,是智慧之主阿胡拉马兹的恩典。他在铭文里一再说,反叛者是撒谎的人,撒谎,就是违背天意。
在黄河流域,周人推翻了商人,要向天下说明:凭什么是我们。他们给出的答案叫天命:商王失了德,天把命收回来,交给了周。
在罗马,奥古斯都死后,元老院宣布他升为神。后来的皇帝,有的活着时就接受膜拜,有的死后才封神,总之,国家的头一个人,要和天上沾上边。
在中世纪的欧洲,国王加冕要由主教涂油,教会讲,一切权柄都出于上帝。到了近代初年,法国的主教波舒哀给国王写政治学,英国的詹姆斯一世自己动笔,两人都在讲同一件事:国王的权柄是上帝给的,只对上帝负责。
这些地方互不认识,说法却像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这就不是偶然了。它在回答一个到处都会冒出来的问题。
先把话说足:天命与神授这一路,看见了一件很要紧的事。
国家要有一个高于个人的「我们」。
想想看,一个村子里,张三要拿李四的瓜,李四打不过他,可村里人都不让张三拿。让张三停手的,不只是李四的拳头,还有一个说不清的东西:这样做,不是我们的样子。这个「我们」,比张三大,比李四大,比任何一个站出来说话的老人都大。
一个人再有本事,也不能靠自己的本事,让所有人都认他的话。靠打,只能打服眼前几个人;打不到的地方,话就没人听。规矩要长久,要传下去,就得有一个比任何具体的人都更高的出处,让人觉得,这条规矩不是某个人的脾气,而是「我们」的样子。
天,正好担任了这个出处。
它还看见了第二件事:这个「我们」要管到人心里去。法律如果只靠衙役,一个衙役管不了一百个人。要是人人心里都觉得偷东西不对,衙役只需管极少数。天命神授,是把规矩装进每个人心里的一种办法。
这两个看见,都是真的。后面要讲的好几家学说,其实都在重新看见它们,只是换了名字。
有人会以为,天命神授,不过是帝王编出来吓唬百姓的话。这个看法太省事了。
周人的说法里,有一层很硬的东西。他们讲天命,同时讲天命不会永远在谁手里。《诗经》里有一句,大意是:天命没有定准。商人本来也是天命所归,后来丢了。既然商能丢,周也能丢。周公对年轻的成王讲这些话,不是为了让他安心,是为了让他害怕。
《尚书》里还有一类说法,后人常引,大意是:天看见的,就是百姓看见的;天听见的,就是百姓听见的。这话是转述,原文在《尚书》的《泰誓》一篇,孟子也引过。意思是,天不是另一个世界里的裁判,它的眼睛长在百姓的脸上。
欧洲这边也有类似的事。中世纪的国王,嘴上说权柄出自上帝,可上帝是不是满意,教会可以说话。1077 年,德意志的皇帝亨利四世在大雪天里站在卡诺莎城堡外,向教皇认错,求教皇解除对他的绝罚。这件事常被人讲,细节上史家有争议,但大意是清楚的:天的名义,能用来压住一个国王。
所以,天命神授不光是给权力镀金,它也给权力立了一条看不见的线。线外,王就不再是王。这是它的好处,应当记下来。
好处讲完,该看它收回了什么。
收回的东西,一句话说得清:它把「我们」放到了天上。
注意这一步。「我们」本来是一群人在日子里、在彼此的来往里、在守同一些规矩的过程里,一次次显出来的。可天命神授的说法,要给这个「我们」找一个出处,找来找去,找到天上。于是句子变成了:天给了「我们」一个规矩。
这样一来,「我们」不再是显出来的,成了被给予的。规矩有了一个在场的源头,这个源头在国家的外面,在所有人的外面。
这一步一走,三件事跟着变。
第一,国家的「我」,从众人的来往里搬走了,搬进了神庙,搬进了经书,搬进了占卜的龟甲。众人只剩下听的份。
第二,谁能读懂天意,谁就握着国家的「我」。祭司、史官、占星的人、解经的人,成了不可缺的人。天不会开口,总得有人替它开口。
第三,规矩的改动变得极难。既然是天定的,就是永恒的。要改,只能说是天意变了,而宣布天意变了的人,又是那几个解天意的人。
如果你把国家看成三种属性的缠合,这里的毛病就看得清楚:法律,是国家的主体属性,是那个「集体的我们」。天命神授把这个「我们」移到了国家之外,法律中心就外移了。国家的「我」不在国家里面,在天上。
再说一层。天一旦成了出处,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也跟着变了形。两个都说自己得了天命的国王相遇,谁也不能说服谁:你的天和我的天,不是同一个天。于是争端往往只剩一个办法,打。战争的胜负,又被当成天意的判决。这样绕了一圈,天上的「我」,把政治的刀兵又请了回来。
可是天上的「我」是不会自己管事的。它总要落到某个具体的地方,某个具体的人身上。
这就是王权神授的来历。
詹姆斯一世在他的著作里讲,国王像是人间的神,他的权柄来自上帝,臣民没有权利审判他。波舒哀给路易十四的太子写书,讲的也是同一个意思:国王的人身是神圣的,反对他,就是反对上帝。这些话,本书只取大意,不引原文。
你看,话说到这里,天上的「我」已经和一个具体的人合在了一起。天的权威,成了国王的权威;国家的「我」,成了国王的「我」。
罗马的做法略有不同,却走到相近的地方。共和国时期,罗马人讲的是元老院与罗马人民,「我们」写在城门的铭文里。到了帝国时期,皇帝一步步接过了神的位置,奥古斯都自称第一公民,死后被封为神,他的继承人便是神的儿子。「我们」变成了「他」,变得很自然,没有人觉得哪一天出了事。
这一步,叫做顶替。国家的「我」,被一个人或一个位置顶了。本书第 42 章会专门讲它。在这里先记下:天命神授是顶替最方便的一扇门。因为天是不说话的,替天说话的那个人,只要坐得稳,就没有人能对质。
天的作用,不光在王宫里,也在集市上。
两个商人谈买卖,没有官府在场,怎么办?古时候很多地方的做法,是请神作证。在神庙门口起誓,手按在圣物上,说一句:我若说谎,神罚我。罗马人的契约里有誓言,希腊人的城邦条约末尾要列出一串神的名字,伊斯兰兴起之前的阿拉伯部落,在圣地的禁月里停战做买卖,靠的也是对神圣之地的共同敬畏。
这是一笔很实在的经济账。交换要成,先得有信。信从哪里来?衙门不够用的年代,只能从天上借。天站在两个陌生人中间,替他们担保。
所以天命神授的「天」,一面管着王的位置,一面管着集市上的信用。国家里三种属性的缠合,在这里看得最清楚:经济的互动要靠法律的「我们」来担保,而法律的「我们」,又被搬到了天上。担保的人不在场,却人人都以为他在场。
天既然不开口,就要有人代它。这一点,各个文明的走法不同,值得并排看。
埃及的做法最直接:法老自己就是神的一部分,不用代理,他本人就是那个位置。
中国的做法略有不同。周人讲天子,意思是天的儿子,可天子不是神,他是受命的人,命可以丢。后世的王朝里,皇帝一面是天子,一面要受史官的笔、谏官的嘴和灾异的警告管着。这套办法管不管用,历朝不同,但它的形状是清楚的:天在上,人间有一批人,专门盯着天子是否合天意。
伊斯兰世界的头几代,情形又不一样。先知去世以后,领导信众的人被称为哈里发,意思大致是继承者、接班人。头几位哈里发是众人推选出来的,他们不是先知,不领新的启示。后来的王朝里,哈里发的称号逐渐带上更重的宗教分量,有的朝代还以「真主在大地上的代理」自居,这层意思后人也有争论。可无论如何,法学家和学者这一批人,一直在旁边讲:什么合乎教法,什么不合。
欧洲中世纪则有一个特别的格局:两把剑。精神的剑在教皇手里,世俗的剑在国王手里,两边都说自己的权柄来自上帝,又都不肯承认对方在自己头上。几百年里,两边吵个不休。这个僵局,倒给后来的人留下了一个意外的好处:国家的「我」没有被任何一方独占,有了一条缝,后来的许多自由,就是从这条缝里长出来的。
四种走法,同一个起点:天是出处,人是代理。差别只在于,代理人是一个,还是一批,还是两批互相牵制。代理人越多、越互相牵制,天的权柄越不容易被一个人拿走。
一个说法有一个硬伤:天不开口。
商王遇事占卜,龟甲裂开,有人来读裂纹。读得对不对,没有人能核实。希腊的城邦派人去德尔斐问神谕,女祭司说了话,传出来的是半明半暗的几句,怎么解释,要靠祭司和使者。波斯王的御用祭司、罗马的占卜官,都在做同样的事。
天不开口,却总有几个人替它开口。这几个人手里的东西,其实就是国家的「我」。
更麻烦的是,天意总要有一个落地的证据。古人找来找去,找到了两样:一是年成,二是胜负。年成好,战争赢,说明天意在我;灾荒连年,兵败如山倒,说明天意变了。
这就把一个极大的赌注押在了政治与经济的运气上。风调雨顺,天命稳如泰山;一场大旱、一次大败,天命就开始松动。中国王朝的更替里,不止一次出现这种情形:灾异之后,流民四起,有人举旗,说天命已转。欧洲的瘟疫和战乱之后,对教会和国王的怨言也特别多。
天没有变,变的是土地上的收成和兵士的刀。可人们要的说法,是天变了。
也就是说,天命神授的「天」,看着在国家之外,其实牢牢拴在国家里面的另外两种属性上:政治的强弱,经济的丰歉。「我」搬到了天上,却靠着地上的东西,才立得住。
古人未必没有想到这些。《左传》里有一句常被人引的话,大意是:国家的大事,在祭祀与战争。祭是敬天,戎是用兵,两件事并列,就是把天和刀放在同一个架子上。希腊人谈城邦,也总是祭神与打仗并提。一件对着天上的「我」,一件对着地上的刀,国家的根基,大约就搭在这两样东西之间。
换成豆豆能听懂的话:外婆说的老天爷,是大家守了很多年的那个样子,被人起了一个名字,放到了高处。名字可以留着,只是要记得,高处的东西,是地上的人一天天守上去的。
现在可以换一种看法了。
不问规矩是不是天定的,问:规矩的权威,是怎样显出来的?
在一个村子里,没有人签过约,也没有人亲眼见过天。可是,在几百次的婚丧嫁娶里、几千次的借粮还粮里、一代代人遇到纠纷去找同一位老人评理里,一个共同的样子慢慢成了形。这个样子,大家都认。有人破坏,大家都觉得受了冒犯。
这就是那个「我们」。它不在天上,也不在哪一个人的脑袋里,它是在这些来往里一次次显出来的。你可以说它像一块被踩出来的路:没有哪个人设计了它,可每天走,它就在那里。
天命神授的人看到了这块路,又觉得,路这么稳,一定有谁在背后铺过。于是他们指了天。
这里没有什么嘲笑的意思。把一件不知从哪里来的稳当东西,归给一个看不见的更高的东西,是人类最自然的一步。本书的意思只是:这一步,把一次发生,说成了一个来源。
发生学不这样看。它说,「我们」不靠一个源头,靠三种属性的缠合:众人共守的规矩(法律),可被看见、可被守卫、可被争夺的那一块地和那一群人(政治),以及每天不停的借与还、买与卖(经济)。天命神授的说法,只讲了第一种,并且把它放到国家外面去了。
读到这里,有人会说:这些都是古人的事,现在谁还信天命?
天命的说法确实退下去了,可「在国家之外找一个源头」的习惯,没有退。
后来的人,把天换成了别的名字:自然的法则、历史的规律、民族的灵魂、不可让渡的权利。这些词,每一个背后都有它自己的看见,后面几章会一家一家地讲。本书这里只提一点:当一个说法认为,规矩是从某个国家之外的地方来的,而这个地方只有少数人才读得懂,天命神授的老结构就又出现了。
这不是指责谁。把「我们」放到外面去,是一种很顺手的思路,所以会一次次复发。第 20 章会专门讲,为什么这种找法每个时代都会回来。
有人喜欢拿天命神授和后来的民主、法治对照,说一个愚昧,一个文明。本书不这样算。
在没有文字档案、没有常备官僚、没有印刷的年代,一个几万人、几十万人的「我们」,要靠什么黏在一起?靠神话,靠仪式,靠每年同一天同一时辰的祭祀。这些东西把人聚到一块儿,让陌生人觉得彼此是一家。没有它们,很多早期的国家根本立不起来。
所以,天命神授是一种了不起的发明。它是国家早期的一套软装置,让「我们」在缺少文字、缺少官僚、缺少道路的条件下,也能黏住。
问题出在它被用得太久。当文字普及了、官僚成了形、道路和货币把人连成一张网,「我们」本来有了别的办法显出来,可天上的出处却还留着,继续担任着解释者的角色。装置落后了,却还占着位置。
这样想,对天命神授,既不必捧,也不必骂。它是一个时代够用的答案,到了下一个时代,就成了要被放回地上的答案。
最后要把账算清楚。
它留下的好东西:国家要有一个高于个人的「我们」;这个「我们」要管到人心里去;掌权的人头顶上,要有一条线。这三条,后来的法治国家都还在用,只是换了说法。
它收回的东西:国家的「我」,应当是在众人的来往里显出来的,它被搬走了;规矩的改动,被说成了违背天意;谁来读懂天意,成了一个不受监督的位置。
两样东西一起存在,所以天命神授在历史上既出过好国王,也出过坏国王,既压过暴君,也养过暴君。要问它到底是好是坏,是问错了。该问的是:它让国家的哪一种属性站到了前面,又让哪一种属性被盖住了。
回到蹲在门槛上的豆豆。
外婆说,老天爷定的。这句话,豆豆会听进去,也会记一辈子。它不是假话,里面有真东西:有些规矩比外婆大,比村长大,比谁的拳头都大。
可是豆豆长大以后,也许会遇到另一个问题:如果规矩是天定的,为什么隔壁村的规矩不一样?为什么爷爷那辈的规矩,现在改了?
那时候,你可以告诉他另一种讲法:规矩是我们一起,在一天一天的日子里,守出来的。守的人多了,守的年头长了,它就有了比任何一个人都大的分量。
明天,你可以试一件小事:下次孩子问「为什么要这样」,别只说「规定就是规定」,试着讲一个例子,这条规矩是替谁挡了什么事,又是谁一天天守下来的。
【带走的话】天命看见了国家要有一个比任何人都大的「我们」,却把它放到了天上,让众人只剩下听的份。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什么,关上了什么:打开了「国家要有一个高于个人的我们」这个看见;关上了「这个我们从天上来」这个来源。
【小账】这一章里,国家的哪一种属性被当成了全部:法律这一种属性被推到国家之外,成了天;政治与经济的运气,却在暗处替它作证。
想象一个城里的商人,姓周,四十出头。外面正在打仗,不是哪个朝廷和哪个朝廷的大战,而是今天这条街归这一伙人管,明天归那一伙人管。他的铺子已经被抢过两次。夜里,他把门闩顶上,又搬了一张桌子堵在门后,抱着孩子坐到天亮。
这一夜,周老板最想要的东西,不是自由,不是公平,也不是赚钱。他想要的,是有一个人,随便是谁,只要能让街上的刀停下来。
第二天,如果有一队人马开进城,贴出告示,说从今天起一切听他们的,周老板很可能松一口气。他会不会问这些人是谁,凭什么?这个晚上,他不会问。
这个晚上的周老板,就是本章要讲的那位思想家心里的人。他叫霍布斯,英国人,1588 年生,1679 年去世,活了九十一岁。他写过一本很有名的书,叫《利维坦》,1651 年出版。书里讲的核心想法,可以用周老板的一夜来说:秩序是从怕里长出来的。
霍布斯这个人,有一个常被人讲起的故事。他后来在自传里说,他出生的时候,母亲因为听说西班牙的无敌舰队要来攻打英国,受了惊吓,早早把他生了下来。他说,自己和恐惧是一对孪生子。这是他自己的说法,细节很难核实,但这话他说得颇认真。
他一生的背景,也确实是恐惧的背景。他成年以后,欧洲大陆正陷在三十年战争里,从 1618 年一直打到 1648 年,德意志地区死了无数人。他自己的国家,从 1642 年起爆发内战,国王和议会兵戎相见,1649 年,国王查理一世被送上了断头台。这在当时的欧洲,是一件骇人听闻的事。
霍布斯躲到过法国,在那里生活了很多年。他看见的是:一个国家的权威一旦散掉,人和人之间会变成什么样子。他想弄明白,人们到底靠什么,才能不陷进这样的日子。
他的讲法,一步一步,很清楚。
第一步,设想没有国家的日子。他叫它自然状态。在这里,没有共同的权威,每个人都可以为了保命,对别人动手。人大体上差不多强:最弱的人,只要设计得巧,或者和别人结成一伙,也能杀死最强的人。所以谁都不能安心。
第二步,在这样的日子里,人的想法会变。因为怕别人先下手,自己就只好先下手;因为别人也这么想,大家都在互相提防。他说,这样的日子里,没有农业,没有航海,没有艺术,没有学问,人的生活是孤独的、贫困的、龌龊的、野蛮的、短命的。这几个词是他的名句,我们这里只取大意。
第三步,怕,使人想出一个办法:把各自对别人动手的权利,交给一个人,或者一个团体,由他来保护大家。这一个被托付的人,就是主权者。所有人互相约定,都服从他。
第四步,一旦立了主权者,主权者的话就是法,他的剑就是力量。他不是订约的一方,所以他不受约束;因为一旦主权者要受人约束,又得有一个更高的权威去管那个约束,这样推下去没有尽头。
第五步,这个主权者管理的整体,是一个人造的巨人。他叫它利维坦,这个名字来自《圣经》里的海怪。书的封面画上,有一个巨人,身子是由无数小人组成的,手里拿着剑和权杖。这幅画一般认为出自法国雕版师博斯之手;画面的意思很清楚:国家是众人聚成的一个人。
这套讲法,有好几处,是真看见了东西。
第一,他看见了怕。国家不全是靠善良长出来的。一个人只要夜里没睡过安稳觉,就懂得:能让街上安静下来的东西,比任何好话都实在。修昔底德写希腊城邦科西拉的内乱时,也写到了这种情形:一旦秩序崩坏,字眼的意思都变了,鲁莽叫勇敢,谨慎叫懦弱,人人都只顾自己的安全。两千年前的人,和霍布斯看见的是同一件事。
中国战国时代的韩非也看见了类似的东西。他说,人各有各的算盘,靠讲仁义是不够的,得有法有势。他讲的话,和霍布斯不尽相同,但他们面对的,是同一类乱世。
第二,他看见了「我们」要有一个人的样子。这一点很容易被忽略。霍布斯说的利维坦,不是一堆人,而是一个人。他还专门讲到「代表」:主权者替所有人说话,他做的事,算是每个人做的事。一群人只有被一个人代表的时候,才成为一个人,否则只是一群人。
这个看见很深。一个国家能签约、能宣战、能欠账、能被告上法庭,要有一个可以对外说「我」的东西。霍布斯第一个这样清楚地把它讲出来。
第三,他看见了国家要有力量。没有剑的条文,只是一张纸。所以他不肯像有些前人那样,拿天命、拿习惯来讲国家,而是直接去问:靠什么让人真的不动手。
第四,他留了一个口子,常被人忘记。霍布斯认为,人订约交出了许多权利,但保命的权利交不出去。主权者就算下令要一个人去死,那个人也没有义务束手就擒。他还讲,臣民的自由,在法律没有说话的地方。也就是说,在他最硬的那套讲法里,仍然给个人留了一小块不让出去的地:那是怕所自带的东西,怕的人,总要留着保命的那一点。
这个口子很小,却点出一件事:连霍布斯也承认,国家的「我们」,不能完全吞掉每一个人。
这三个看见,都是真的。后面第 18 章讲的韦伯,也要回到这些看见上来。
可是,在他这幅图里,有几个地方,一细问就会卡住。
先看周老板那一夜。他想要一个人让街上的刀停下来。可是,那些刀不是自己长出来的,是别人的人。让街上的刀停下来的人,也只能有刀。那么,是谁给了他刀?
霍布斯的回答是:大家把权利让给了他。但谁是「大家」?在他的自然状态里,每个人都是孤零零的,互相提防的。可是要订约,需要几件事:人们得彼此听得懂对方的话;得相信约定的话说了就算数;得知道什么叫「让出权利」。这些东西,是怕的人在一夜之间想得出来的吗?
不是。语言、信用、对「权利」的理解,都是在长期的共同日子里,一点点生出来的。自然状态里的人,早就已经站在一个「我们」里面了:他们说同一种话,认同一些做法,有家人、有邻里、有互相托付的经验。
有人会替霍布斯辩护:他并没有说历史上真有过这样一场订约,他只是在做一个思想实验,问假如没有国家会怎样。这个辩护有一半对。思想实验确实是他的办法。可实验里的人,是带着语言、带着算计、带着对「约」的理解走进去的。实验设计得越干净,越看得出,被他悄悄放进去的东西有多少。
再想一个更朴素的例子。一个孩子生下来,没有哪一天,是他先孤零零地想着要不要加入这个家,然后与父母订了一个约。他是在被抱、被喂、被叫名字里,一点一点成了这个家的人。国家的「我们」,也是这样一点点显出来的,只是比家大得多,慢得多。
所以,这套图有一个悄悄的前提:先有一个个孤零零的人,怕了,于是订约,于是有了国家。「我们」在这里是订约的结果,同时又是订约的前提。
第二个卡点,在主权者身上。
在霍布斯的图里,主权者是一个先在的位置:只要有这个位置,有人坐上去,秩序就有了。他的剑,他的话,便是国家本身。
这就把国家的另一种属性,变成了国家的全部。政治,是国家的客体属性:领土、人口、权力、军队,国家可被看见、可被占据的那一面。主权者就站在这一面的最顶上。法律,在他的图里,是主权者的命令;经济,是主权者允许你做的事。三种属性里,政治一家独大,另两种成了它的影子。
这和第 12 章的天命,正好是反着的。天命把「我」放到天上,霍布斯把「我」放到一个人手里,或者一个议会手里。两边都在国家的外面或者上面,给「我们」找了一个先在的源头。
他当然有他的道理:如果不这样,主权者要受约束,约束又靠谁?他怕的是秩序再次散掉。可代价也清楚:主权者说什么就是什么,国家只剩一个方向。
霍布斯讲的是一种乱:人人对人人。这确实是乱世的一种形状,可是乱世不止这一种。
回看历史上的乱世,常见的倒不是人人对人人,而是一个大的「我们」散成了几个小的「我们」。
罗马共和国的末年,没有哪天是每个人都在互相砍杀。真正的乱,是几支军队各自忠于自己的统帅,各自说自己才代表罗马。元老院在,选举也照常开,可真正说了算的,是卢比孔河两边的刀。最后胜出的奥古斯都,没有靠什么契约,靠的是他身后的军队和钱,同时又很小心地保留了元老院、执政官这些旧名目,让人觉得「我们」没有断。
中国的春秋战国,诸侯相争几百年,说到底,是许多个小国家各自的「我们」在争。秦统一以后,又靠郡县、文字、度量衡、道路,把这些小的「我们」缝成一个。靠的不光是秦军的刀,还有这些线。
再看欧洲的三十年战争。它的结局,是 1648 年的一系列和约,常被称为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和约里确定了一件事:各个领地有各自的统治者,互不干涉。这是多个小「我们」商量出的共处办法,没有哪个人坐上过一个更大的位置。
所以,乱世里的人想要的,可能并不是「有一个人来管」,而是「有一个我们让我安心」。这两件事看着像,其实不一样。前者要一个高过所有人的主权者,后者要的是一个大家都认的「我们」。
再往后看一步,会更清楚。主权者坐上去了,乱就此结束吗?
罗马帝国的历史说明,不一定。帝国的皇帝名义上握有最高的权力,可在三世纪里,皇帝换得极快,许多是被自己的军队拥立、又被自己的军队杀掉的。位置是有的,坐在位置上的人却没有哪一个站稳。原因不在于位置不够高,在于位置底下的东西不稳:军饷发不发得出,各省的粮食运不运得上来,各地的人认不认这一位。
中国历史上,也有类似的段落。一个朝代到了末期,皇帝的位置还在,诏书照样发,可诏书出了城门就没有人理。刀在别人手里,粮在别人仓里,人心在别处。位置本身不能让街上安静,让街上安静的,是位置底下那一整张线。
这正是霍布斯那张图里,被省掉的一层。
霍布斯把一切都归到怕,怕也是真的。可怕,有不同的样子,本书把它们分开来看。
一种怕,是怕被打。这是周老板那一夜的怕。它让人想要刀,想要守卫,想要一个能下命令的人。
一种怕,是怕被骗。商人把货赊出去,怕对方赖账;农民把粮食借出去,怕对方不还。这种怕,让人想要账本、契约、市场上的信用,想要有地方评理。
一种怕,是怕没有人认。一个人被赶出村子,被判了流放,被说成「不是我们的人」,这时他怕的,不是挨打,也不是挨骗,是被抹掉。古希腊的城邦里,流放是仅次于死刑的刑罚;在很多社会里,被逐出去的人,几乎活不下去。这种怕,让人想要身份、想要一个自己属于的地方。
三种怕,对应三种属性。怕被打,政治要来管;怕被骗,经济要有规矩;怕没人认,法律所说的那个「我们」要在。霍布斯只讲了第一种,并且把另两种当成了第一种的结果。
国家若只回应第一种怕,它能让街上安静,却不能让人安心。街上没有刀了,可人们仍然担心被骗、被抹掉,国家便只是一个守夜的壳子。
换成周老板的话说:街上没有刀,是好事,可这只是他一天里要的东西的一小半。另一半,是铺子里的货卖得出去,账收得回来,孩子长大后有地方可去。这一半,主权者的剑给不了,要靠别的东西一点点织出来。
现在换一种问法。
霍布斯问:没有国家的人,怕什么,怎么办?发生学问:国家是怎样在人们的怕里一次次显出来的?
答案不是订约,也不是有人坐上了一把椅子。是这样:在一个乱世里,一伙人先有了一点守卫,另一伙人有了一点吃的和用的在交换,第三伙人有了一点大家愿意守的规矩。三样东西各自很小,可当它们碰在一起、缠在一起的时候,一个「我们」就开始显出来。人们开始说:我们这里的事,我们办。
这时候,也可以有一个人站出来,坐在最前面,主持这一切。但他是被这个正在显出来的「我们」推到前面的,而不是他创造了它。
北非的史学家伊本·赫勒敦(1332 至 1406 年)写过一部《历史绪论》,讲的也是这类事。他注意到,一群人要取得权力,靠的不全是怕,更靠一种彼此拧在一起的团结感,他叫它「阿萨比亚」。有这种团结的人,能打败一个松散而富足的王朝;可日子一长,这团结也会松掉,新的一伙人又从边上起来。他的讲法和霍布斯不同:他看的不是一个孤零零的人怎样订约,而是一群本来就在一起的人,怎样把自己显成一个国。这里只取大意。
这个差别,要在乱世里才看得清。历史上有不少人,一个军阀、一个将军,在乱中得了势,可他们若不能让经济转起来,不能让大家觉得有规矩可循,不久便丢了位置。能守得住位置的,往往是那些很快让三种属性缠起来的人。
所以,政治在乱世里站在前面,是对的。这和第 9 章所讲的,乱世政治在前,是一回事。可站在前面,不等于是全部。前面的那一位,后面还得有人跟上来。
还有一点要公平地说。霍布斯这套话,写在一个人人发抖的年代,他的目的并不是替暴君说话,而是想让活着的人活下去。他反对的是内战,反对的是各打各的旗号,把国家撕成几块。一个经历过内战的人,把和平放在第一位,我们不必苛责。只是后来的人读他的时候,常常忘了他的年代,把一时的急救方子,读成了国家的常规饮食。
把账算清楚。
他留下的:秩序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是人在怕里想办法想出来的;国家要有力量,有剑;国家要有一个对外说「我」的样子,能被代表。这三条,后世的国家学都接着用,而且不能丢。
他收回的:把「我们」的显出,说成了一个人坐上了一个先在的位置,把政治这一种属性,当成了国家的全部。法律成了命令,经济成了被准许的事,众人成了服从的人。
还有一个后果,他自己未必愿意看到:一个以怕立国的国家,要靠不断提醒人们怕,才能稳住。外面总得有敌人,里面总得有危险。一旦人们不怕了,主权者的理由就薄了。第 39 章会讲,这样一个只剩权力的国家,「我们」会缩成「他们说了算」。
还有一层,值得单独说。霍布斯很在意主权不可分。他看到的是,国王一份、议会一份、教会一份,各自都说自己有最后的话,国家就会被撕开,内战就会来。这个担心,在他的年代是有根据的。
可是后来的国家,偏偏是靠分来稳住的。英国在 1688 年之后,国王与议会共掌权柄,没有再回到内战;美国把权力一层层分开,彼此牵制。这些国家并没有因为主权可分而垮掉。原因是,分开的东西,被一套大家都认的规矩缠在一起,规矩成了那个不分的东西。霍布斯想让一个人去承担不分,后来的国家,让一套次序去承担。第 34 章、第 35 章会细说这套次序与结构。
回到周老板。
仗打完了,街上平静了,他重新开门做生意。过了几年,他有了新的烦恼:邻居欠他的账一直不还,官府的文书拖了半年没有下文,他觉得自己交的税,没有变成他看得见的东西。
这时候他想要的,已经不再是一个能让刀停下来的人。他想要的是,欠账能有地方评理,税能有明白的去处,有一个他可以说「这是我们的事」的地方。
这是同一个周老板,同一个国家。第一夜,他要的是政治。几年后,他要的是经济的信用和法律的「我们」。国家怎样长大,就在这样一个人的需要的变化里。
明天,你可以试一件小事:想一想你对国家最近一次的不满,是怕被打、怕被骗,还是怕没人认?这三种怕,是三个不同的门。
【带走的话】怕能把一个国家催出来,却撑不起一个国家;刀能让街上安静,让人安心的,还得是账有处算、话有处说。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什么,关上了什么:打开了「秩序从怕里长出来」「国家要有力量、要能被代表」的看见;关上了「有一个先在的主权者坐在那里」这个源头。
【小账】这一章里,国家的哪一种属性被当成了全部:政治。权力站到了最前面,法律成了它的命令,经济成了它的许可。
乡下有个老规矩:两家的地中间,埋一块界石。春天翻地的时候,石头容易被犁带歪,年年都有人为了几寸地吵起来。
吴大伯家和邻居老陈家,就为这个吵过三回。头一回,吵完各自回去,闷着生气。第二回,叫来了村里的老人。第三回,两家都不说话了,直接去了镇上,请人立了字据,又请镇上的人来重新量地、钉桩。从那以后,界石再没有被人动过。
你注意,让界石稳住的,不是石头,是石头背后那一堆东西:字据,量地的人,镇上的登记簿,还有万一再吵起来,会有人出面。这一堆东西,让吴大伯夜里睡得着,也让老陈敢在自家地里种需要三年才结果的果树。
这件小事,正是本章要讲的那位思想家看到的东西。他叫洛克,英国人,1632 年生,1704 年去世。他最有名的政治著作叫《政府论》,分上下两篇,1689 年底出版,书上印的年份是 1690。他想说的是:人为什么要有国家?为了守住自己的东西。
先把他的讲法摆足。
洛克和霍布斯一样,也先设想没有国家的日子,也叫它自然状态。可他笔下的自然状态,比霍布斯的温和得多。这里的人,并不是一出手就要杀人,而是各自有一份自然的权利:生命、自由、财产。他常把这三样合起来叫做「财产」,意思是一个人对自己的身体、劳动和劳动成果,有一种属于自己的权利。
那么财产从哪里来?他的回答很有名:劳动。一块地本来是大家共有的,谁在上面耕种、浇水、收获,谁就把自己的劳动掺进了这块地,这块地就有了他的一份。他同时说,有限度:拿的不能多到腐烂浪费,也要给别人留下足够好的。可是货币出现以后,东西不会烂了,人就可以积累得更多,这个限度也就被绕过去了。
可是,自然状态里有不方便。没有一个人人都认的法,没有一个公正的裁判,没有一个有力量执行裁决的人。谁的地被占了,只能自己去讨;而自己当自己的法官,难免偏心。于是人们同意,把执法、裁判的权利交给一个共同的政府,让它来守护大家的生命、自由与财产。
同意,是他的关键词。政府的权柄,来自被统治的人的同意。多数人同意的,就成为大家都要遵守的。政府拿到权柄,像是一种受托,要用来办托付的事;一旦政府辜负了托付,侵夺人们的财产,人们就有权收回,换一个。这样的话,在 1688 年英国那场不流血的更替之后,听起来既是理论,也是辩护。
洛克这套话,看见的东西,一点也不少。
他看见了一件极平常、极要紧的事:人要在一个地方住下来,要放心地种地、做买卖、存东西,就得相信自己的东西明天还是自己的。没有这个信,没有人肯投入需要时间的事。种树的人要相信几年后果子是他的;借钱的人要相信还了钱,账就清了;做工的人要相信工钱到手后不会被抢。
这是经济的底座。国家如果不能让这些事放心,市场就长不大。所以,守护财产,是国家的一桩真正的本事。
他还看见了第二件事:权柄需要同意。一个政府如果完全靠刀,它会很吃力,会很贵,也会很容易倒。有了人们的认可,它管起事来就省力得多。后世很多国家的税制、议会、预算,都从这里面长出来。
他的第三个看见,是权柄有条件。政府拿了权,是为了办事的;办不好,或者反过来害人,这权就有了问题。这句话,把王权神授和霍布斯的主权者都向后推了一步:不论谁坐在上面,他的位置都不是白坐的。
他还有一个很有力的说法,叫抵抗。政府若是反过来侵夺人们的财产,成了人们的敌人,人们就可以不再服从。这在 1688 年前后的英国,是对一场换国王的事件的辩护;到了十八世纪,这些话被大西洋对岸的人拿去,写进了独立的文书里。同一套话,在不同的地方,被不同的人拿来用,说明它碰到了很多地方都有的需要。
别的文明里,也有类似的看见。梭伦在雅典改革,按财产把公民分成几个等级,不同等级担任不同的职务、承担不同的义务;这是把财产和政治的位置接在了一起。罗马法对所有权、占有、买卖、遗产,早有一整套精细的规矩,后来欧洲的民法都从那里取了很多东西。中国历代的田制和赋税,从井田传说到后来的均田,说到底,都在回答一个问题:地归谁,税怎么收,怎样才不让地和人都散掉。
这些看见,本书都认。
再往下问,就有地方卡住了。
问题一:谁在同意?
洛克的讲法里,同意是一个一个的人给的。可当他说「多数人的同意就是全体的同意」时,已经假定了一件事:这些人已经愿意把自己当作一个整体,愿意服从多数。这个愿意,不是每个人单独同意出来的,是在订约之前就有的。没有一个先在的「我们」,多数决连开口的地方都没有。
洛克自己也觉察到这个麻烦。他讲到,一个人只要在这个国家的土地上住着、走路、享用,就算默许了。默许,有点像是说:你站在这里,就算你同意了。可是,一个农夫出生在这块地上,他什么时候同意过?
这和第 13 章里周老板碰到的问题是同一个。国家的「我们」,不是一次同意的结果,它是在人们的日子里慢慢显出来的,同意只是它显出来的一种方式。
问题二:同意的人,包括谁?
洛克写作的那个年代,英国能投票的人,限于有一定财产的男子。后来很长时间里,选举权都和财产挂着钩,要等到十九世纪以后,门槛才一级一级降低,到二十世纪,才对大多数成年人开放。这并不是英国一家的事;在古罗马,百人队大会按财产的多少分班,富人的班次靠前,投票时先投。
这里就有一个很深的缝:如果国家是守护财产的约,没有财产的人在这个约里,是什么位置?他们是被守护的,还是被防备的?
洛克收回的,是这样一件事:他把国家说成了一份约,一份为了守护财产而订的约。
乍一看,这和天命、和霍布斯都不一样。天命把「我」放到天上,霍布斯把「我」放到一个人手里,洛克把「我」放在每一个订约的人手里,听起来是最接近「众人」的一种。
可是细看,他是给国家找了一个目的:守住财产。于是,国家的一切,都要用这个目的来衡量。税收是不是花在守护财产上?法律是不是在保护财产?政府好不好,看它是不是尽职。
这样看国家,就像是把国家看成了一个看门人。主人是财产的所有者,看门人受雇,办的事就是守门。好看门人没有自己的事,坏看门人要被换掉。
这等于说,国家的一种属性,被当成了国家的全部。经济,是国家的互动属性:赋税、货币、市场、分工,国家里的一切交换。洛克看见的是这一面,并且把国家本身,缩成了为这一面服务的东西。
法律在他那里,是守护财产的规矩;政治在他那里,是守护财产的权力。三种属性,都成了经济的仆人。
有一个问题,值得慢慢想:被守的财产,是怎样成为财产的?
洛克说,是劳动。可是想想看,一块地,是你的,要的不光是你下过劳动。你还需要别人承认,这块地是你的。邻居承认,官府承认,后世的子孙也承认。没有这个承认,你的劳动再多,那块地也只是你暂时站着的一块地。
换句话说,财产是人们之间的一份关系,不是一个人和一件东西之间的关系。我说这是我的,意思是,我要求你们都不要动它;你们答应了,它才是我的。这份答应,就是法律的活儿。
洛克自己的叙述,倾向于先有财产,后有国家去守。可财产要成为财产,早已有了一个「我们」在承认。承认的人和被承认的东西,是同时显出来的。
罗马法里,所有权是一套极细的规矩,靠的是裁判官、律师、登记、时效。伊斯兰法里,买卖、租赁、遗赠,也有很细的规定,靠的是法官与学者的长期积累。这些规矩不是财产之后才来保护它的,是财产靠它们才成为财产。
如果你去看一张今天的地契,你会发现它上面写满了「国家」的东西:登记机关的印、法律条文的编号、边界的测绘、税的记录。地契是一张纸,也是一个国家的小小缩影。
再想一笔税。农民交的粮,对官府是收入,对农民是负担,对市场是一次流动,对法律是一笔义务。同一笔税,三面同时在。若只把税看成对财产的侵夺,会忽略它也是国家把一个个孤立的人缠成一个整体的一根线;若只看成国家的收入,又会忽略交税的人是怎样想的。洛克讲「未经同意不得征税」,抓住了其中很要紧的一面,那就是税里面有「我们」的问题。后来许多国家的议会,就是从谁有权批准税收长出来的,英国的议会如此,欧洲许多等级会议也大致如此。
可这条线也说明,税不只是财产被侵夺的问题。税的另一面,是一个共同体在用大家的钱,做大家的事。这一面,洛克那里讲得很少。
洛克的图里,另有几群人被安放得很含糊。
一群是没有财产的人。在他那里,他们是国家的成员,但他们订约时,拿出的是什么?有人说是劳动,可劳动往往要依附于有地的人才能用。
一群是在他笔下作为「财产」被看待的人。洛克生活的时代,英国商人正在大西洋上做奴隶贸易。他本人做过卡罗来纳殖民地领主们的秘书,参与起草过那里的一份基本法,也投资过一家从事非洲贸易的公司,他究竟起了多大作用,学界有不少讨论。可不管细节怎样,有一件事是清楚的:一个把生命与自由当作每个人天生的权利的人,同时生活在一个把一部分人当货物的世界里,他的理论怎样安放这些人,是后世反复追问的地方。
还有一群是被他称为远方土地上的人。他在讲劳动怎样产生财产时,举到美洲,说那里的土地没有经过耕作,等着有人来改良。这个讲法后来被许多人引来,为圈地、为殖民找理由。这一点,要放到第 28 章讲被催生的国家时,再细看。
这几群人说明了同一件事:以财产为中心的国家,天然会有一道边:边里面是有东西可守的人,边外面是别的人。边画在哪儿,不是财产自己能说了算的。
再换一个角度,看看一个以守财产为中心的国家,会碰到什么。
第一件,是钱会反过来变成权。洛克并没有预见到后来的大公司、大银行、大地主。当财产越积越多,持有财产的人,就越有力量影响立法、影响官员、影响谁来当政。守门的人,被主人买通了。这时,国家的「我们」,开始往一张资产负债表的方向缩。第 40 章会讲这个病。
第二件,是有些要紧的东西,不是财产。清洁的空气,公共的道路,一个孩子受教育的机会,一个老人的赡养,一场瘟疫来时的防疫,这些不是谁的私产,却是一个国家需要守住的。把国家只看成财产的看门人,这些东西就没有人管。
第三件,是守财产本身,会引出新的纠缠。一个国家为了守住商人在海外的财产,会派出军舰;为了守住本国的市场,会设置关税;为了守住债主的债权,会干预别国的内政。十七世纪的英国、荷兰,十九世纪的欧洲,都有过这些事。守护,渐渐变成了扩张,经济借着政治的手伸出去。
这些,洛克没有一一预见,也不应苛求他。但他的图是一个以经济为中心的图,所以这些事,在图里看起来是例外;在真实的国家里,它们是常态。
最后再看一个常被忽略的地方:洛克的自然状态里,并非人人都有同样的东西可守。有人带着一块地,有人只带着一双手。当他们走进同一个政府,政府替两边守的,其实是不同分量的东西。国家表面上一视同仁,实际上,一个守着很多的人,和一个守着很少的人,从它那里得到的保护,并不一样多。这一点,不是洛克的错,是以守财产为中心的任何国家都会碰到的地方。
换一副眼镜,来看这块界石。
吴大伯和老陈的界石稳住,是因为有字据、有量地的人、有登记簿、有出面评理的人。这些东西里,有的是经济:地价、税、能不能种果树;有的是政治:谁有权量地,谁有力量把越界的人拉回来;有的是法律:这块地是我们两家共同认可的某条线。
三样一起在,界石才稳。缺了任何一样,都会出事。
只有登记簿,没有人真的去量,这是一张空的纸。只有人去量,没有大家认的规矩,这是一次强行。只有规矩,没有地价、没有人愿意用,这是一个摆设。
国家守护财产,是对的,但守护财产,是三种属性一起干的活,不是经济一家的事。同样,国家的好坏,不能只用财产守得住守不住来衡量。守得住财产的国家,可能让一部分人没有财产;守得住的,也可能守不住正在长出来的新东西。
发生学要问的是:这个「我们」,是怎样把地、人、物、规矩缠起来,一天天地显出来的?答案是:它不是为了守财产才显出来,守财产是它显出来之后做的许多事之一。
先说留下的。
交换和占有,需要保护;这是国家的一桩本事。权柄需要人们的认可,认可是一种力量;权柄有条件,有条件的权柄比无条件的权柄更稳。这些,都是真东西,现代国家的宪法、预算、财产法、合同法,都用着它们。
再说收回的。
他把国家说成一份守护财产的约,让经济这一种属性站在了国家的最中心。同意被说成了订约,财产被说成了先于国家而在,国家成了一个受托的看门人。这一路走下去,国家的「我们」被缩成了所有者的联盟;没有东西可守的人,在国家里没有位置。
再多说一句公平话。洛克自己并非不知道,政府的事不止守财产。他也讲到公共的福利,讲到立法权要为大家的好处而用。只是在他那里,这些都是守护生命、自由、财产的延伸。他的图并没有写错什么,只是把一张三面的桌子,看成了一面的桌子。
洛克的看见,和霍布斯的看见,正好互补:一个怕被打,一个怕被夺;一个要有刀,一个要有账。可他们两个,一个把政治当成国家,一个把经济当成国家。到了下一章,我们会看到,卢梭把眼光转向了法律,却又在「我们」这件事上,走了另一条岔路。
还有一条线,值得提前点一下。洛克说劳动产生财产,这句话后来被许多人接着往下说:劳动既然产生财产,那劳动者为什么没有财产?第 17 章讲马克思时,会看到这个问题怎样被推到最远。换句话说,洛克的图里本来就埋着一个回头问他的问题,只是他自己没有往那边走。
回到吴大伯和老陈。
界石稳住以后,有一年,村里要修一条路,要从两家地边上过。路要占掉每家一点地。吴大伯心里不乐意,可他想了想:这条路通到镇上,他家的菜以后能早一个钟头运到集市。他同意了,让出了一米宽的地。
这件事里,吴大伯做了什么?他不是在守财产,他是在为一个更大的「我们」让出一点自己的东西,同时知道,这个「我们」会还他别的。这一点,洛克的图里讲不通,却是日子里天天发生的事。
明天,你可以留意一件小事:你交的某一笔钱,或你让出的某一点方便,换回来的是什么?是你能说得出名字的东西,还是一个你只能叫做「大家的」的东西?
【带走的话】财产要守,是国家的一桩真本事;可国家若只是个看门人,没有东西可守的人,就成了「我们」之外的人。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什么,关上了什么:打开了「交换与占有需要保护、权柄需要人们认可」的看见;关上了「国家只是守护财产的一份约」这个说法。
【小账】这一章里,国家的哪一种属性被当成了全部:经济。法律成了守财产的规矩,政治成了守财产的力量。
山脚下有个村子,四十来户人家,一条排水沟年年堵,雨季一到,下游几户的院子就泡水。村里开会,要不要集资重修。
会开在晒谷场上。上游的人家想:水又淹不到我,凭什么出钱。下游的人家想:这钱最好别我出,让别人多出。中间几户算了算账,觉得修得越晚越好,晚一年少交一年。一个个举手,数下来,反对的多。
沟没修。当天夜里下了雨。
散会的时候,几个人站在场边,谁也说不出哪里错了。每个人都按自己的利害举了手,票数也数得清清楚楚。可大家心里都有一个模糊的感觉:这个结果,不是「我们」想要的,是四十个「我」各自想要的凑出来的。
这两样东西差在哪里?差到什么地步,才算有了一个「我们」?
两百六十多年前,一个日内瓦出身的人把这个问题写成了一本书。这一章就从他的看见讲起。
让-雅克·卢梭(1712—1778)生在日内瓦,父亲是钟表匠。母亲在他出生后几天就去世了。他十六岁离开家乡,后来辗转法国和意大利,做过仆役、乐谱抄写员、秘书,没有受过正规的大学教育。
他真正出名是在 1750 年前后。第戎学院出了一道征文题,问科学与艺术的进步有没有让风俗变好,他写文章回答,得了奖。五年后,他又写了《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1762 年,《社会契约论》和教育小说《爱弥儿》先后出版,两本书都惹了祸,在巴黎和日内瓦都被查禁,他被迫四处躲藏。
《社会契约论》出版那一年,日内瓦当局下令查禁,并有人下了拘捕他的命令,他从法国逃到瑞士的山里,后来又去了英国。他自己的故乡,没有认出自己的这个儿子。有意思的是,这本书开头恰恰署着「日内瓦公民」的名字,他一辈子都以这个身份自称。
这个人一辈子和自己的时代拧着。可也正因为他站在边上,他看见了当时的国家学说都没有认真看的东西。
要把这个东西讲清楚,得先看看他面前摆着什么。他之前,说国家怎样来的,大致有两条路:一条是霍布斯那样,人怕死,怕得交出权力;一条是洛克那样,人要保住自己的财产,立约请人看守。这两条路,前面第 13 章、第 14 章已经走过。它们有一个共同的样子:先有一个个的人,再有国家。
卢梭觉得这里漏了一步。
他在书里做了一个区分。一边叫「众意」,就是每个人各自想要的东西加在一起。另一边叫「公意」,是「我们」作为一个整体想要的东西。
他说,众意只管私人的利益,不过是各人意愿的总和。你想要的,我想要的,他想要的,一项一项加起来,就是众意。
公意不一样。他打过一个很有名的比方,大意是:把各人意愿里互相抵消的加和减拿掉,剩下的差,就是公意。这句话用算术的口气讲,意思很清楚:个人的私心是一层浮在上面的东西,各管各的,彼此撞来撞去,撞掉了;撞完之后,余下来的那一点共同的东西,才是「我们」要的。
回头看晒谷场。四十个人各自举手,没有人想过「这个村子要什么」。他们回答的,全是「我要什么」。所以票数虽然清楚,那场会上并没有出现过一个「我们」。
这是一个很了不起的看见。
在他以前,国家学说里的「我们」,要么是一个君主的另一个名字,要么是一群人暂时的联手。卢梭头一次说清楚:「我们」不等于许多个「我」的总数。四十户人家站在一起,不会自动变成一个村子。从「许多个我」到「一个我们」,中间隔着一道槛,那道槛要过去,才算有了国。
本书前面讲过,法律是国家的「我」,一个集体的「我们」。卢梭抓住的,正是这个「我」的味道。
他的第二个看见,藏在《社会契约论》第一卷里一句话上。
那时候有一位荷兰法学家格劳秀斯,说一个民族可以把自己交给一个国王。卢梭问:一群人能把自己交出去,那在交出去之前,他们已经是一群「能交的人」了。是什么让一盘散沙变成「一个民族」?他的话大意是:在审查人民把自己交给国王的那个行为之前,应该先审查人民之所以成为人民的那个行为。
这一问很深。它等于说,立约、选王、订法律,全是后面的事;有一个更早的东西,让「我们」站得住,这些后面的事才谈得上。
同时代的人多半没有这样想。他们习惯拿一个个独立的人当起点,人人像一颗一颗的豆子,国家是把豆子装进的袋子。卢梭看出,袋子装的不是豆子,是一种彼此认得、彼此担着的关系。
用本书的话说,他看见了国家不是一个人数,是一种缠在一起的状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影响、共存,先要有了,一个「我们」才能显出来。这是他对国家学说最大的贡献。
卢梭还有一个贴近本书的看法:法律。
他说,法律出自公意,所以有两个特点:定法的对象是所有人,定法的内容也是一般的规矩,不指向某一个具体的人,不针对某一件具体的事。国王下令抓某个人,那是命令,不是法律。一条规矩既管所有人,又是所有人定下来的,才叫法律。
由此他讲了一种自由:服从一条自己参与定下的规矩,不是被人使唤,反而是自由。这个说法听着绕,生活里却常见。你按小区的约定把垃圾放进分类桶,这是规矩管着你。可如果这条规矩是你自己也点了头、也能改的,你不会觉得被谁压着。
这里也有一个公平的话要说:他把法律放在国家的中心,让法律成为「我们」开口的方式,这个方向是对的。一个国家里若没有人人适用的规矩,只有一个个的命令,那「我们」就缩成了「他们说了算」,本书第 39 章会讲这种病。卢梭在两百多年前就看出了这一点。
卢梭还做了一件容易被忽略的事:他把「定规矩的」和「办事的」分开。
在他的书里,定规矩的一方叫主权者,也就是全体公民合起来的「我们」;办事的一方叫政府,是受「我们」托付去执行规矩的那一班人。政府再大,也只是办事的,不是主人。主人换政府,就像你换一个管家,不必要人家同意。
这一分很要紧。放在本书的话里,它是把国家的两面隔开了:一面是法律,那个「我们」开口的地方;另一面是政治,那些可以被占着、被争的位置,权力、官职、军队,都属这一面。卢梭看出,这两面要是混成一团,办事的人坐久了,就会把自己当成主人。
他对这件事很警惕,书里有一章专门说政府怎样一步步侵蚀主权,说得有些悲观,大意是:政府总是在往自己这边使劲,这是它的本性,国家因此会慢慢衰老。
从这里能看到,卢梭并不是一个只会讲美好理想的人。他看得出政治这一面的拉力,也看得出国家会老、会病。本书第五编要讲的顶替,在他笔下已经有了影子:办事的班子,想要坐到「我们」的位置上。
这个看见一旦写成体系,就出了一个麻烦。
这个看见一旦写成体系,就出了一个麻烦。
卢梭说,法律是公意的宣告。听这句话的口气,公意在前,法律在后;公意是一个早已在那里的东西,法律只是把它读出来、记下来。
于是问题来了。这个早已在那里的公意,谁能看见?
他自己也觉得难。书里说,公意永远是正当的,可人们用来指引公意的判断,却未必总是明白。人民想要好的东西,却不一定看得出什么是好。所以他请出一个人物:立法者。这个人要有超人的智慧,看透人的种种欲望,却又不受这些欲望所累;他给国家立下根本的规矩,然后退到一边,不掌权。
他举的例子有古斯巴达的吕库古,还有摩西。他还说,立法者要有一种本事,能把一个个孤立的人改造成一个整体的部分。
听到这里,本书要停一停。
这一步,正是前面第 12 章、第 13 章里我们已经见过的那个动作:为「我们」找一个站在外面的源头。天命把这个「我」放在天上;卢梭没有放到天上,他放进一个叫「公意」的东西里,又为了让人看见它,请来一位站在人群外面的立法者。
「我们」先有一个现成的意志,等着人去发现、去执行。可「我们」是怎样显出来的?那场晒谷场上的会,没有一个现成的公意在等着被发现。它也许会出现,也许不会,要看会开得怎么样,人怎么谈,沟怎么算,各家怎么让,让出了什么。公意是在这些一次次的往来里长出来的,不是在会之前就躺在某处。
立法者这个人物,今天读起来格外耐人寻味。他既要站在人群外面看清全局,又要让人群相信这些规矩出自他们自己。卢梭的办法是借助神明的名义:立法者不能用强力,也说服不了普通人,只好把自己的话说成是神说的。这等于承认,「我们」要成形,需要的不只是理性的计算,还有一种让人愿意把自己放进去的东西。
这个观察是真的。许多古老的「我们」,都是靠一个传说、一位祖先、一个誓约站稳的。希腊城邦有自己的守护神,罗马人把城的起源追到一对兄弟,波斯的君王把权力说成是神交给他的。卢梭看见了这个办法,可他把它当成一次性的奠基:规矩立下,立法者就退场。
实际上,这类故事要一遍遍讲,一年年演,节日里要祭,孩子要背。「我们」的发生没有退场的那一天,这是第 29 章要专门讲的事。
公意先在,还带来一个很实际的难处。
投票时,多数和少数意见不同。按他的讲法,公意是「我们」真正想要的,那么投票是在检验:我认为的公意对不对?多数赢了,说明多数更接近公意,我这个少数就是看错了。
他有一句话常被后人引用,大意是:谁不肯服从公意,就要被全体强迫服从,也就是被强迫成为自由的。这句话看上去吓人,其实他的本意是说,一个人若只守自己的私心,就还没有进入「我们」里,由集体把他拉回来,是帮他。
可从这个逻辑再往下走,路就窄了。如果公意是现成的,那么异议的位置在哪里?一个少数的人说「我觉得不是这样」,他只能是错的,因为公意只有一个。他说的话没有地方放。
这就是为什么后来有人拿着公意的名义,处置不同意见的人。法国大革命的年月里,就有这样的事。1789 年的《人权宣言》也写过,法律是公意的表达,这句话来自卢梭的影响;到了革命最激烈的时候,一些自称代表公意的人,把反对者都说成公意的敌人。这并不是卢梭的本意,可那条路是从他的前提里长出来的:只要公意是现成的,谁自称看见了它,谁就有了说话的资格。
再看九格。国家之「我」的美,有统一、多样、和谐三格。卢梭在这三格里,偏重非常明显。
他重统一。他信奉一个整体,要求公民真心把自己交给整体。他不喜欢社会里的小团体,说如果有派系,公意就会变形:每个小团体对自己是一个整体,对国家却是一股私意。他宁可没有这些小团体;万不得已,就让它们多一点、小一点、互相抵消。
他又重小国。他的理想是日内瓦那样的城邦,或者古代的斯巴达、罗马,公民聚在一起,当面议事。他在书里还说起瑞士山里的农民,在橡树下料理国家的事,处置得那样明智。他认为国家一大,公意就稀薄;他对代议制也不放心,说主权是不能被代表的,英国人只有在选议员那一天才是自由的,选完就又成了奴隶(大意)。
这些话都有它的好处。小而密的「我们」,人人认得彼此,确有一种大国难有的力量,第 23 章讲城邦时还要细说。
古雅典也是这样的小而密。公民大会上,凡是成年男性公民都可以到场发言、举手,许多官职靠抽签轮着担任,人人都有机会坐上去。这样的「我们」让每个公民都摸得到它。代价也看得见:妇女、奴隶、外邦人不在这个「我们」之内,城邦越小,门槛越是一道硬线。
可多样这一格,他留的余地太少。一个国家里,行业、地方、信仰、家族,自有各自的利益和说法,它们不全是病,也是「我们」活着的方式。把它们都看成要被抵消的私意,一个「我们」就太紧、太单薄了。
在经济这一面,他倒看得清。他说过,一个国家里不该有人富到能买下另一个人,也不该有人穷到要卖身(大意)。这是在讲,互动的一面要有分寸,「我们」才不会被钱拆掉。他懂得这一点,所以他的国家不只是政治的国家。
把那条排水沟再看一遍,它里头其实缠着三样东西。
沟、水、田地、各家的院墙,是一片摆在那里的东西,谁家挨着沟、谁家离得远,一眼就看得出。这是国家的客体一面,可以被看见、被占着、被争着。
出多少钱、出多少工、谁家的地多受益,是一笔笔的交换和分摊。这是互动的一面。
最后,大家议定一条「沟归全村,每年清淤,各家按田亩出工」的规矩,并且认这条规矩是「我们」的。这是主体的一面,也就是法律。
三面缺哪一面,那个「我们」都立不起来。没有沟,这个村子没有可共同担着的东西;没有分摊,规矩是空话;没有规矩,沟和钱就是各家各户的私事。
卢梭看见的,主要是第三面,那个「我」。他看得很准,也很深。可他以为这个「我」可以先单独站着,三面中间有一面能拿出来,当作其余两面的源头。本书的看法是,哪一面都不先在:「我们」是三面同时到场、缠到一定程度时才显出来的。今天这条沟里显出来了,明天不清淤,它就又散回四十个「我」。
所以在晒谷场上,缺的不是一个现成的公意,缺的是让三面缠起来的那一回走沟、算账、定规矩。
卢梭的影响,铺得很宽。
法国大革命的人读他,普鲁士和德意志的思想家读他,十九世纪许多争取民族自主的人也读他。他告诉大家:一个国家的正当,不在于谁家的血统、谁家的神明,而在于这个「我们」自己的意愿。这句话把王权从天上拉了下来,在当时是一件大事。
可他留下的难题,也一并留了下来:公意先在,谁来读出它?读出的人是不是在代替「我们」说话?这个问题在后来每一个提出「我们」的年代里,都会换一副样子再出现。
另一些地方也有过相近的难处。中国的乡里议事,靠族长和乡绅在祠堂里把事情商量下来,人人认得,也人人知道谁说话算数;那是一个紧密的「我们」,可它的范围到村口就停了,村外的事,说不上话。欧洲中世纪的城市行会、意大利北部的城市共和国,也是这样一块块小而密的「我们」,对内亲切,对外封闭。
卢梭把这种小而密的好处看得很重,所以他对大国心存疑虑。他的疑虑有道理,这也是国家一大,「我们」就难免变松的原因,第 24 章讲帝国时会细说。
这里要把话说清楚:他看见的,是真实的一次次发生;他收回的,是为这种发生设下一个先在的源头。拿掉这个源头,他的看见仍然成立。「我们」不是众人相加;「我们」靠一套人人适用的规矩显出来;这套规矩要出自「我们」自己,不出自某个站在外面的人。这几条,本书全都接着用。
只是,「我们」每一次显出来,都是在关系、影响、共存、连接、次序、结构里一点点缠出来的,不是从一个藏好的意志里被取出来的。
回到晒谷场。
第二年,村里又开会,这回有人想了个办法:开会之前,几个人先沿着排水沟走一遍,把上游、下游、中间每户的院子都看了。会上不先问「谁出多少」,先问「雨来了,哪几户泡水,沟断在哪里」。
这样开出来的会,也许仍有人不乐意,可大家说话的口气变了。从「我这一家」,变成了「我们这条沟」。没有人去发现什么公意,那个「我们」是在看沟、算账、让步的过程里,一点点成形的。
你下一回参加小区的会,或者单位里一场表决,可以留意一下:票数出来以后,大家是不是觉得这个结果是「我们的」。
【带走的话】众人相加不是「我们」,可「我们」也不躲在某处等人发现,它是在一次次商量里缠出来的。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我们」不等于众人相加、先有「我们」才谈得上立约,关上了把公意当成现成之物、再请立法者去发现的路。
【小账】这一章里,法律中心被推到了国家之外的源头:公意先在,法律只是它的记录;病在多样一格被统一压住,也在异议无处安放。
1806 年 10 月,德意志中部的小城耶拿,大学里一位三十六岁的讲师正在赶一份书稿。他叫黑格尔,已经写了好几年,眼看要写完了,可出版商催得紧,他自己也缺钱。
就在这几天,拿破仑的军队打到了城外。普鲁士的军队在耶拿和奥尔施泰特两地败得很惨。城里乱成一团,士兵闯进民宅,到处是火。黑格尔把书稿的最后几页揣在身上,躲过了最乱的几个钟头。
据他当时写给朋友的信,大意是:他看见了皇帝,这个世界精神,骑着马出城去察看。一个人在一匹马上,却好像把整个世界都收在了手里。
这位讲师后来出的那本书,叫《精神现象学》,1807 年问世。他此后一路走到柏林大学,成为十九世纪德语世界影响最大的哲学家之一。他一辈子都在想同一件事:这个乱成一团的世界,凭什么还能成为一个「我们」?
他的回答,是国家。
先别急着进他的书。看看一个普通人从早到晚经过了哪些地方。
早上,你在家里吃早饭,孩子要上学,老人要吃药。这里的人互相是亲人,彼此挂念,谁也没跟谁算过账。
出了门,你去上班,或者去市场买菜。这里的人互相是陌生人,各干各的,各取所需。你卖出你的劳动,换回钱,用钱买面粉和衣服。别人也一样。一环扣一环,大家彼此依赖,却不认得彼此。
下午,你去办一件事,比如给孩子登记户口,或者缴一笔税。窗口后面坐着的人,你并不认识,可你认他是「公家」,他也认你是这个地方的人。你们都按同一套规矩办事。
黑格尔看这三个地方,看得很细。他后来把它们叫作家庭、市民社会、国家,写进 1820 年前后出版的《法哲学原理》。
这三样,是他的整个国家学说的骨架。
他做的头一件事,是回答国家到底算什么。
当时流行的看法,是把国家看成一份合同:许多人各自出于自己的利益,订个约,凑成一个国家。霍布斯、洛克都是这么想的,卢梭的说法也沾着这个味道。
黑格尔不同意。他问:你出生那天,签过什么约?
没有。一个孩子生在某个国家,说着那里的话,吃着那里的饭,被那里的规矩护着,他没有选。合同要双方自愿,可你对国家,一开始就不是自愿加入的人。他的意思大致是:国家不是一份可以随便订、随便退的合同;一个人属于它,如同一个人属于自己的家。
所以他把国家看作一个整体,一个有自己意志的整体。他还说,国家是一个人格,它有自己的「我」。这里的「我」,不是某个官员的我,也不是君主的我,是整个共同体的「我」。
对卢梭,他有评价。他说,卢梭看出了意志才是国家的根基,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可卢梭把意志看成每个人个别意志里共同的那一点,这样的「我们」,终究还是一个个人的拼凑,没有真正站成一个整体。
这一点上,他和本书的方向很近。国家要有一个「我」,不能只是一堆人。本书第 5 章说过,法律是国家的主体属性,「国家意志」是国家的主体意志,这个想法,黑格尔在两百年前就有了很清楚的轮廓。
在《精神现象学》里,黑格尔写过一段很有名的故事,讲两个人相遇,各自都要对方承认自己。谁也不肯先低头,于是争斗起来,一方宁可冒死,一方因为怕死而让步,成了仆人。可日子久了,主人发现自己只是被一个仆人承认,这份承认不值钱;仆人却在劳动里一点点认出了自己的力量。
这个故事的要点,是说一个「我」不是自己对自己说出来的。「我」要有别人认,而且要被一个同样能认人的人所认,才立得住。
放到国家身上,这个意思很贴近我们的问题。一个「我们」,必须被里面的每个人认作是自己的,也要被外面的别人认作是一个「我们」。古代城邦之间互派使节、互订盟约,近代国家要求别国承认,都是这个道理。一个没人认的「我们」,很快就只剩一块地、一些人。
本书后面讲国与国,讲小「我们」与大「我们」,都会用到这一点。他讲得准,它来自他对「我」的细致观察,不来自哪个先在的源头。
他的第二个看见,在经济上。
那时英国人斯密、李嘉图的书已经传到德意志,黑格尔读得很认真。他看明白了一件事:现代人的日子,大半是在市场里过的。每个人为自己的需要去劳动、去交换,却在不知不觉中,为别人的需要也干了活。他把这个由需要织成的大网叫作「需要的体系」,放在市民社会里。
他没有把它当成国家本身,也没有把它看作无关紧要的东西。他是头一批把这一块当作独立领域来写的哲学家之一:它有自己的规律,国家不能无视它,也不能直接代替它。
更难得的,是他看见了它的毛病。他说,市民社会越富,财富越集中到少数人手里,另一头就有越来越多的人陷入贫困,失去了自食其力的体面,也失去了对社会的信任。他把这样一群人叫作「贱民」,是说他们的心已经离开了这个社会。他还承认,市民社会自己没有办法解决这件事,只靠施舍不行,只靠就业也不够,因为多生产出来的东西又会遇到买家不足。
这是一个很诚实的判断。很多后来的国家学说一提到市场就只会说好,或者只会说坏。他两样都看见了:市场把人织在一起,又把人扔出去。
这一面,用本书的话说,就是国家的互动属性:交换、分工、赋税、货币。它在国家里面,又不等于国家。
黑格尔讲自由,和许多人不一样。
多数人讲自由,是讲「我想怎样就怎样」。他觉得这太轻了。一个人想怎样就怎样,今天想这样,明天想那样,念头一个换一个,那不是自由,是被念头牵着走。真正的自由,要在一个稳定的结构里实现。
他把这个结构一层层地搭起来:家庭里有爱,市民社会里有同业公会,使一个行当的人互相照应;国家里有议会、官僚、君主,各管一段。他很看重中间这些层次,说只有这些中间的层次在,个人才不会孤零零面对一个庞大的国家。
他对官员也有一番看法。他把官员看作一个「普遍的阶层」,意思是这些人靠考试和才能进入,办事凭规矩,不凭私交,他们的职业就是替整个共同体想事情。这个想法的背后,是普鲁士在拿破仑战败之后搞的行政改革:官职向有才干的人开放,办事讲程序。同一时期,中国的科举,则是另一套相近的办法:用考试把人选进官府,让一个庞大的国家有一批照规矩办事的人。两边的路子各不相同,可都在回答同一件事:怎样让国家的那个「我」,有一副稳定的手脚。
这是在讲九格里的场:连接、次序、结构。他看出,国家的好坏,不光看它有没有「我」,还看这个「我」靠什么线连着每个人,靠什么次序运转,沉成什么形状托住人。
他还有一个值得公道说的地方,是他对古代与现代的比较。古希腊的城邦,是他心中最美的样子:人人属于城邦,和它合为一体。可他很清楚,那个样子回不去了。索福克勒斯的悲剧《安提戈涅》里,家族的义务和城邦的法令撞在一起,没有哪一方能让,两边都有道理,也都毁了自己。他从中看出,希腊人还不懂得每个人有自己的内心、自己的权利。这是后来罗马的法律和基督教才带来的。
所以现代国家,在他看来,要把两样东西合在一起:既有一个整体的「我们」,又有每个人自己的那份权利和良心。统一而不压住多样,多样而不拆散统一。
这个问题的提法,本书全部接过来了。
他在《法哲学原理》序言里写下一句常被引用的话,大意是:凡是合乎理性的,就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就是合乎理性的。
有人读到这句,以为他在说:眼前存在的一切都是对的。这是一个流传很广的误会,也被当作证据,说他为普鲁士国家的现状辩护。
他本人的意思要细一点。他说的「现实」,不是随便哪个摆在眼前的事,而是那种合乎理性的、真正站得住的东西。一个腐朽的、已经没有内在道理的旧制度,在他看来不能叫「现实」。
可这里确实有一个让人不安的缝。如果一个东西既然现实,就合乎理性,那么批评的空间就小了。他自己的时代,普鲁士刚刚经历了改革,又在 1819 年之后收紧了对大学和言论的管控。黑格尔究竟是改革的支持者,还是现状的辩护人,后人争论了很久,至今没有完全定论。
还有一层,常被忽略。他在同一篇序言里说过,哲学要把握的是自己的时代,用思想把它抓住。一个人不能跳出自己的时代,就像一个人不能跳出自己的皮肤。这句话谦虚,也诚实。它让后来的人明白,所谓「我们」,总是某一个时代、某一块地方上的「我们」,不是一个脱离了时间的东西。
不管怎样,这句话透出一个气息:他想要从现实中看出理性的形状,而不是从外面拿一个理想去量现实。这个方向,本书是赞成的,国家是在一次次发生里长出形状,不是照着一张蓝图造出来的。
他的好处讲到这里,该说他收回了什么。
黑格尔相信,历史是精神一步步认识自己、实现自己的过程。他在柏林讲历史哲学,有个大意是这样的说法:东方世界只有一个人是自由的,希腊和罗马世界有一些人是自由的,日耳曼世界,也就是他所在的欧洲基督教世界,所有人都是自由的。
这个三段的排法,今天读来有一处明显的偏。他对东方的了解,主要来自当时传到欧洲的游记和翻译,很不完整。波斯帝国对被征服的各族相当宽容,各地保留自己的法律与宗教;中国的王朝有成熟的文官制度和一整套成文的礼与律;伊斯兰世界的城市里,法学家、商人、学者各有自己的行会和学派。这些都不是「只有一个人自由」这几个字装得下的。他拿欧洲自己的经历当尺子,去量别的文明,量出来的样子,其实更多地反映了那把尺子。
这就是说,历史有一个终点的形状。现代国家是自由的完整实现,那个「我」已经长全了。
这里就是他收回的地方。
前面的几章,各家都给国家找了一个站在外面的源头:天、主权者、财产、公意。黑格尔的做法不同。他没有在外面找,他把源头放在历史的尽头:那个「我」从模糊到清楚,从混沌到自觉,最后走到现代国家,才算完成。源头变成了终点,可仍是一个现成的东西,一个预先设好的目标。
他还有一句话常被后人感叹:密涅瓦的猫头鹰在黄昏起飞,大意是,哲学总是在一个时代快要结束时才看懂这个时代,它没法预告未来。这句话听着很谦虚,好像他承认了不能预言。可是从整套体系看,他的哲学等于说,那个黄昏已经到了。
本书想说的恰好是反过来:国家的「我」没有长全的一天。它每一天都在发生,也就每一天都可能散。一个「我」被说成走到了头、封了顶,就停在这里了。法律的那一面被固定下来,其他两面要围着它转。
看他怎么封顶,缝就露出来了。
第一道缝在君主。他的国家里,最后一环是君主,他的任务大致是在大臣们议好的文件上写下「同意」,把最后一个点点上。黑格尔以为,国家这个「我」需要一个具体的人来说「我」,而且这个人要靠出身,不靠选举,免得被各派争来夺去。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论证,可也等于承认:最后一步,那个「我」要落在一个人身上。这就接近于第 42 章要讲的顶替:一个人开口,替国家说「我」。
第二道缝在贫困。他自己看出市民社会解决不了穷人的问题,却没有给出国家内部的出路,他想到的办法之一,是向外移民、建立殖民地。这等于说,国家的这个「我」,把自己的难题往外推了出去。
这个难题并不新。古罗马共和国晚期,大地产吞并小农,无地的人涌进城里,格拉古兄弟想用分地的办法解决,两人都死于非命。英国从伊丽莎白时代起立了济贫法,让教区出钱养穷人,也一再为谁该养、养多少争吵。穷人的问题,在每个时代都逼着国家回答:这个「我们」,到底包不包括他们。黑格尔把问题看得很清楚,却在自己的结构里找不到一个能装下答案的地方。
第三道缝在国与国。他说,国家之间没有一个更高的裁判者,每个国家是自己的最高者,条约只在对自己有益时才算数。他还说,战争可以让一个民族的伦理健康得到维持,这句话今天读来很刺耳。他是在说一个共同体在外敌面前会重新感到自己是一个整体,可这同时意味着,「我们」要靠一个「他们」才站得住。第 26 章、第 50 章会回到这件事。
第四道缝在时间。一个封了顶的「我」,对变化没有准备。当社会里出现新的力量,他的结构只能把它们往里装,装不下就成了麻烦。
黑格尔去世(1831 年)之后,他的学生分成了两派。右边的人守着他的国家,说现实已经合理;左边的人说,既然历史是个过程,就没有理由停在这里,要继续走。
马克思就是从左边出来的,下一章再讲。他年轻时认认真真地批过《法哲学原理》,说黑格尔把事情讲倒了:不是国家把市民社会装在肚子里,是市民社会,也就是人们的物质生活,才是国家的土壤。
此外,十九世纪的欧洲有过一阵有机体国家论。有人把国家看作一个有机的整体,一个像生物那样成长的人格,这种想法影响了十九世纪晚期欧洲和日本的不少国家理论。它带来了稳定的一面,也带来了一个危险:整体的「我」大过一切,个人的余地就小了。
这些后来的事,不全是他的责任。可它们说明,当一个「我」被看成已经长全、不再变化的时候,别人就容易拿着它当尺子,去量一切活着的东西。
最后,要把本书从他那里拿走的东西,和放下的东西,分开写。
拿走的有三样。
第一,国家有一个「我」,这个「我」不是众人相加,也不是某个人。这是他与卢梭一道留下的。
第二,国家里有三个层次:亲密的、交换的、公共的。每个层次有自己的规律,不能互相吞并。这三层和本书的三属性不一一对应,可它提醒我们:一个国家的内部,不是平的。
第三,自由要靠结构托着。场的连接、次序、结构,是国家的「我」能站稳的地方。
放下的是那个终点。「我」不会在某个时代长全,也没有一个历史的终点等着它。国家每一天都要重新显出来,三属性每一天都要重新缠一次,侧重每一阶段都要换一回。这一点,他的体系给不出位置。
一个年轻的母亲,抱着刚出生的孩子,在街道办事处窗口前排队,给孩子登记出生。
她今天一天,其实走过了黑格尔说的三个地方。早上,孩子在家里被人抱着、哄着,那是家庭;中午,她用一部分工资买了奶粉,那是市场;下午,她在窗口递上一张表,对面的人在孩子的名字后面盖了章,从这一刻起,这个孩子成了某个国家的一员。
这位母亲也许会在窗口前和身边的人聊几句:这个月的奶粉又涨了,托儿所的名额不知道排不排得上,户口本上的地址还得去改。这些话,每一句都踩在一个格子里:奶粉是市场,托儿所是公共的服务,户口本是国家认她的一张纸。黑格尔笔下的三层,在她的一个下午里同时出现,缠在一起,分不开。
孩子不知道这些。他没有签约,也没有选择。可往后的日子里,他会一天天用这个国家的话,吃这里的饭,守这里的规矩。有一天他会发现,这些规矩有些该改。
那时,国家的那个「我」,就又要再发生一次。
【带走的话】国家有它的「我」,可这个「我」从不会长到头;它每天都靠家里、市场和公家的三层,重新显出来一次。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国家是一个整体的「我」、国家里有家庭、市民社会、国家三个层次,关上了「我」在历史尽头封顶、从此不再变化的路。
【小账】这一章里,法律中心被固化:「我」被当成已经完成的东西,市场的穷人问题、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君主的位置,都在封顶处露出了缝。
莱茵河边的乡下,冬天来得早。穷人家的女人天不亮就进林子,拾地上掉下来的枯枝,背回去烧火做饭。这件事做了几百年,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对。树枝是自己落下来的,没有谁种,没有谁养,捡走一捆,林子的主人也不少什么。
到了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初,情形变了。木材值钱了,林主们想把林子管得紧一些。莱茵省议会讨论起一部新法律:拾枯枝也算偷木头,要罚款,要关人。
这个议会里坐的,大半是地主和有产的人。
当时有一位二十四岁的年轻人,正在科隆的《莱茵报》当编辑。他叫卡尔·马克思,学的是法律,读的是黑格尔,一向以为国家是理性和公道的化身。他读了议会的辩论,一连写了几篇文章。他发现一件让他不安的事:法律说的是「保护财产」,可它保护的,是林主的财产;穷人拾枯枝的那一点生计,在这条法律里没有位置。
据他后来自己回忆,正是这类事情,逼他放下纯粹的哲学,去读经济学。
这一章要讲的,就是这个人看见的东西,和他收回的东西。
马克思 1818 年生于德意志西部的特里尔,父亲是律师。他上过波恩和柏林的大学,读法律,更爱哲学,在柏林圈子里加入了一批被称作青年黑格尔派的人。《莱茵报》1843 年初被当局查封之后,他去了巴黎,后来辗转比利时,1848 年与恩格斯一起发表了《共产党宣言》。1849 年起,他定居伦敦,靠恩格斯的接济和零星的稿费,过着很拮据的日子。《资本论》第一卷在 1867 年出版,他 1883 年去世,后两卷是恩格斯整理出版的。
他的日子过得很苦。孩子里有几个夭折,家里常常欠房租、当衣服。一个靠别人接济的穷学者,写出来的却是对整个世界的账。这并不让他的话更对,也不让它更错,只是让人明白:他看国家,看的是账本和饭桌,因为他自己就坐在饭桌前。
这个人一生没有当过官,没有管过一个国家,却写了一套影响最大的国家学说之一。他写国家,不是从国家的头顶往下看,是从工厂、地租、债务、账本往上看。
这是一个很特别的角度。
动身之前,他得先和黑格尔算账。
1843 年夏天,他写下一份对《法哲学原理》的批判,当时没有发表。他的意思大致是:黑格尔说,家庭和市民社会都是国家的一个环节,国家像是它们的主人,像是一个更高的理性。马克思觉得这是倒着讲的。真实的情形是,家庭和市民社会,也就是人们实实在在的生活、生产和交换,才是国家的土壤,国家从这片土壤里长出来,不是它从天上落下来罩着土壤。
用本书的话说,他看见黑格尔把国家的主体一面,那个「我」,当成了世间的最高点;而他要把眼光挪到另一面,去看那个「我」脚下站的是什么。
这个倒转,还有一层意思:前一章里黑格尔那个封了顶的「我」,在马克思这里被拉下了台。它不再是历史的终点,只是一个站在地基上的屋顶。地基换了,屋顶也就得跟着换。这使得国家第一次被看成一个会变的、有来历的东西,不再是不动的理念。这个好处,本书是要收下的。
这一步,使他后来的所有写作有了方向:先问吃饭穿衣,再问国家法律。
1859 年,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序言里,用很短的篇幅讲了他的总看法。大意是这样的:人们在生产生活中要结成一定的关系,这些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是整个社会的基础;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立在这个基础之上;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他们的存在,相反,是他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他们的意识。
这段话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它逼着人们看一眼国家的脚底。
翻开历史,很多例子正好对得上。罗马共和国到了晚期,大地产吞掉小农,征战得来的奴隶和土地让少数人暴富,无地的公民涌进罗马城,政治上的党争、内战,一步步跟了上来。汉朝的盐铁官营,是皇帝府库缺钱,也是国家要不要直接管最挣钱的行业这个经济问题,在朝堂上吵出来的,西汉有过一场著名的盐铁会议。中世纪欧洲的城市工商业兴起,王权才有了跟领主较量的钱,君主们靠城市的税收养军队,才压住了大贵族。
再往东看,唐代中期,均田制难以为继,农民逃户,国家收不上按人头算的税,到了 780 年改行两税法,按资产和田亩的多少、分夏秋两季征税。收税的办法一变,官府怎样看一户人家、一块地,也跟着变了。税是国家伸向每家每户的一只手,这只手伸的方式,是由田地、人口、钱的实际情形逼出来的。
在这些例子里,经济是一股实实在在的力,国家不是在真空里行事的。
这个看法,在今天依旧管用。一个地方的税怎样收,钱怎样流,哪个行业赚钱,哪个行业亏本,往往比一场场辩论更早地改写了这个地方的法律与政治。
这一点,本书从第一编起就说过:经济是国家的互动属性,赋税、货币、市场、分工,国家里的一切交换,都在拉着国家走。马克思把这股拉力看得比谁都清楚,而且看得很细,细到每一笔地租、每一天的工时。
第二个看见,更锋利。
《共产党宣言》里有一段话,大意是对资产阶级说:你们的法权,不过是把你们阶级的意志奉为法律,而这个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又有一处说,现代国家的行政权力,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共同事务的委员会。
先别急着争这些话对不对,先看他在问什么:每一条规矩,是谁的「我们」在说话?
回到莱茵省议会。那部木材法,写出来是「国家的法律」,是「为了保护所有人的财产」。可在制定它的房间里,穷人没有座位。一个人群里的一部分,把自己的利益说成了全体的利益,然后用「我们的法律」的名义,对着另一部分人使用。
这样的事,早就有过。古罗马的平民曾经几次撤出城去,要求贵族让步:欠了债的平民可以被债主扣下当奴隶,规矩是贵族一手掌着的,他们便用罢工一样的办法逼着把规矩写出来,公布在广场上。这就是后来所说的《十二表法》的来历。规矩一旦写成文字、摆在众人面前,「谁的我们」这个问题才有了被追问的地方。可见,马克思问的这件事,每个时代都在发生。
这件事,本书第五编里有一个名字,叫顶替:一部分人的意志,冒充了「我们」。马克思是最早、也是最有力地指出这一种病的人之一。他让大家看到,「国家意志」这四个字的后面,有时站着一个具体的群体。
对一个国家来说,这是极其重要的提醒:「我们」里面,可能有人没有被算进去。
《资本论》第一卷里,有两处,很值得读。
一处是关于工作日。十九世纪的英国工厂,工人一天干十几个小时,孩子也干。马克思用大量的官方调查报告,写出了这段日子。可他同时写到,英国议会在 1833 年、1847 年等年份先后通过工厂法,限制童工和工作时间,其中 1847 年的法律规定了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十小时工作日。他说,这些法律是工人长期斗争的结果。
这里藏着一个重要的事实:国家在这里没有简单地站在资本一边。法律、议会、巡视员,插手了工厂里的买卖,改变了经济的账。
另一处是所谓原始积累。他写圈地运动,写殖民掠夺,写国债、税收、保护关税,说资本主义的起点不是田园牧歌,是靠国家的力量一步步推出来的。国家在这里是经济的助产士。
读到这里,你会发现,在他自己的书里,国家和经济是双向的:经济推国家,国家也塑造经济。这与本书的看法更近:三属性互相缠着,谁也不是单独的源头。
1851 年 12 月,法国发生政变,路易·波拿巴夺了权,一年后称帝。马克思看着这件事,很快写了一本小书:《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
这本书里,他遇到了一件难事:照他的看法,国家应当是统治阶级的工具;可眼前的法国,资产阶级正怕得要命,工人刚刚失败,各个阶级都没有力量独自掌权,这时有个人带着一支军队和一大套官僚机器,站到了所有阶级的头上。
他描写得很生动。他说,法国的小农像一袋土豆,一个一个并排放着,彼此没有联系,没有办法代表自己,只好等一个「代表」从上面来,替他们说话。他还写到,行政的机器膨胀起来,像一个罩在社会身上的网。
这本书里的国家,有自己的重量,有自己的手脚,甚至有一时的独立。他后来在《法兰西内战》里写巴黎公社,讲到的国家机器,也成了一个必须被打碎、被重新做过的东西,而不是随便换个人就能使的工具。
这就露出一个缝:如果国家只是经济的影子,它怎么能有自己的分量?马克思自己的笔,写着写着,已经走出了他自己的公式。恩格斯后来在晚年的书信里,也承认过,他们早年为了反驳另一些人,把经济的作用说得重了些,对政治、法律、思想自己的作用,讲得不够。
他的好处讲了不少,现在看他收回了什么。
收回的是一个干脆利落的答案:国家的底子是经济;法律、政治是经济基础上的建筑;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等到阶级没有了,国家也就会渐渐消亡。恩格斯 1884 年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把这个看法讲得最完整:国家在社会分裂成阶级的时候出现,到阶级消失的时候又会退场。
这个答案,给国家找了一个源头:经济,或者说,一个社会里谁掌握着生产资料。源头一立,法律与政治就被说成了衍生物。
可看看历史,有几处不好安放。
第一,许多国家的「我们」,并不是顺着阶级的线站起来的。一场外敌入侵,一次共同的灾难,一种共同的语言和记忆,都会让不同阶级的人站到一块儿,这种「我们」是真的,不只是幻觉。
第二,国家常常先于经济。古代的大河流域,修堤、治水、赈粮,这些公共的事要有人统一管,国家的组织便走在了大规模的农业前面,不是从大规模的农业里推出来的。近代好几个后起的国家,是国家自己去办工厂、修铁路、办学校,把经济拉了起来。
第三,如果国家仅仅是影子,那么法律的变化就只是经济的回声,可我们看到,一条法律的出台,也可能改写一个行业的命运,工厂法就是例子,这是他自己写过的。
第四,也是最大的一处:他把国家的消亡,放在一个未来阶级消失的地方。可是「我们」要有一个稳定的规矩,要有人去办公共的事,这件事不会因为阶级的有无就不需要。二十世纪以来,各国的经验各不相同,但国家的作用没有如预言那样变小,倒是在许多地方变得更重。这里不展开。
还有一处要补。
在马克思的笔下,真正的「我们」是阶级。资产阶级是一个「我们」,工人阶级是另一个「我们」,两边的关系是对立。这个看法抓得住很多事,可它也把「我们」收窄了。
一个人在世上,同时属于好几个「我们」:一家人,一个行当,一座城,一种语言,一种信仰,一个国家。在不同的时刻,不同的「我们」站到前面来。一场地震之后,邻里不分贫富,一起扒砖头救人;一场球赛里,工人和老板一起喊同一个队的名字。阶级的线是真的,可不是唯一的线。
这一点,本书第 26 章讲民族国家、第 51 章讲小「我们」与大「我们」时还要再说。
另一个不好安放的地方,是法律本身的分量。罗马人发展出一套精细的私法,讲所有权、契约、债,后来的欧洲大陆拿来用,几百年里影响了无数交易。伊斯兰世界的商人,在法学家们发展的合伙与委托规则下,把生意做到了印度洋沿岸。英国的普通法,又带着另一种形状,把财产与契约护得很稳。这些规矩,每一套都是在经济里长出来的,可它们一旦立住,也反过来给经济定了形状。经济怎样走,部分取决于法律给它修了什么样的路。
所以把法律说成影子,是看漏了:规矩站住以后,它自己也是一股力。
把他的看见和收回并排放,能看到一个整齐的结构。
他看见的是:互动的那一面,也就是经济,对国家有极大的拉力;国家的「我们」里,可能藏着一个冒充全体的部分。这两点,每一点本书都全盘接受。
他收回的是:把互动的那一面当作国家的源头,让法律与政治成为它的影子。一条双向的缠,被拉成了一条单行道。
用九格看,他最锐利的是「影响」这一格:谁的决定落到了谁头上?资本的影响,是一笔账;权力的影响,是一笔账;法律的责任,又是一笔账。马克思把第一笔账算得极清楚,却让它盖住了另外两笔。第 31 章会把这三笔账并排摆出来。
他也触到了「共存」这一格:不同阶层的人,能不能同在一个「我们」里?他的回答偏重在冲突上。后来的人读他,有的只看冲突,有的把冲突当作一切的钥匙,这是读的人的局限,也是他的体系给读的人留下的方便。
他也看见了「连接」一格里的一条粗线:货币与市场把远方的人连在一起,也把人变成可以买卖的东西。他说得尖锐,说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这句话的意思,大致是:市场的力量冲破了旧日的等级与地方,把人们重新排布。它为后面的第 33 章留下了一个好问题。
经济中心主义的病,和前面所有中心主义的病是同一个模样:一种属性,被当成了国家本身。
还有一件事值得带走:他让人明白,国家的好坏不能只看宪法上写了什么,要看这些字落到一个具体的人身上,是什么分量。一份写得漂亮的权利清单,如果一个人连房租也付不起,这份清单对他就轻得很。第 30 章讲「关系」,第 53 章讲普通人与国家,都要回到这个分量上来。
最后,同样分开讲拿走和放下。
拿走他的眼睛。看任何一部法律、一项政策,不妨先问几句:它从哪里来?它让谁多了、谁少了?它是谁的「我们」在说话?谁没有座位?这几个问题,是他留给后人的一副眼镜,任何国家都用得上。
拿走他的细心。他不满足于说「经济决定一切」,他去读账本,去查工厂的报告,去数一天几个小时。这种看国家的办法,是把国家放进日子里。
放下他的公式。国家不是经济的影子,也不是它的敌人,国家是三种属性缠在一起显出来的一个「我们」,经济在其中拉得很重,却不是唯一的拉力。而且,那个「我们」,也不会等到某个阶级消失才变得真实。它在今天、在任何一天,都在一次次的纳税、判决、劳动里发生着。
回到莱茵河边那个拾枯枝的女人。
假如你站在她的位置,你可能不会去想「阶级」两个字。你会想:这捆柴,我拾了一辈子,怎么今年成了偷?你会问,这条规矩是谁定的?定的时候,有没有人问过我们?
你的日子里不一定有林子,可一定有别的东西:房租、合同、物业费、一张罚单。每一样背后,都有一套规矩,一个看不见的房间。
这就是马克思留给今天的问题,也是任何一个普通人都问得出口的问题。你看到一条新规矩,不用急着叫好,也不用急着骂,先问一句:它是谁的「我们」定的,我这样的人,在那个房间里有没有位置?
然后你再往前走一步,那一步是他没有走完的:问一问,这条规矩如果要改,该由谁、在哪里、怎样去改。国家一天天在发生,规矩也是。
【带走的话】看一条规矩,先问它替谁说话、谁没有座位;可也记住,经济再重,也只是国家的一只手,不是国家本身。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经济对国家的拉力、「国家意志」背后可能站着一个冒充全体的部分,关上了国家只是经济影子、阶级消失它就消亡的单行道。
【小账】这一章里,互动属性(经济)被当成了国家的全部来源;病在法律与政治被说成衍生物,「影响」一格里只剩一笔账。
老周在街角卖了二十年水果。有一天下午,一个年轻人抢了他的钱盒就跑,老周追了半条街,没追上。
他蹲在路边,有人替他报了警。一个小时后,来了两个穿制服的人,登记,拍照,说会去查。老周心里又气又不踏实,可他没有多说什么。
设想另一种情形:隔壁修车铺的大个子听说了,拎着扳手去把那个年轻人堵在巷子里,狠狠揍了一顿,把钱盒夺了回来。
钱是回来了,老周却不安。他说不清为什么,只觉得这样不对。同样是一个人挨了打,同样是为了替老周讨公道,前一种让他觉得世界还有个样子,后一种让他觉得世界在松动。
差别在哪里?大个子的拳头不比警察的警棍软,他的理由也未必比警察差。差别在于:前一种打下去(或者抓起来)的那只手,背后站着一个所有人都认的「我们」;后一种背后,只有一个大个子。
这一章要讲的,就是一个人把这件事讲到了最清楚的地步,又在最后一步上停住了。
1919 年初,德国刚刚战败,街上还不太平。慕尼黑的一间大厅里,一位学者给一群学生讲了一场后来被反复引用的演讲,题目叫《以政治为业》。他是马克斯·韦伯。
他在这场演讲里给国家下了一个定义。大意是:国家是这样一种人的共同体,它在一定的疆域之内,成功地宣称自己拥有合法使用有形暴力的垄断权。
这句话很长,拆开看有四个要紧的词:疆域、垄断、暴力、合法。
韦伯下这个定义时,用了一个很聪明的办法。他不问国家为了什么,因为国家的目的五花八门:修路、收税、打仗、办学、济贫,什么都干过。他问的是国家靠什么手段,因为只有一样手段,是国家独有的,别的团体做不到,也不许做。
这个办法很干净。家族可以教训孩子,公司可以辞退员工,教会可以逐出教门,可是在一个站得住的国家里,只有一个地方可以合法地关人、罚人、动用武力。你不服,也得认。
先把好处认下来,因为这个定义里有一个很大的看见。
这个看见是:「垄断」是后来才有的。你翻翻中世纪的欧洲就知道了。那时的领主各有自己的城堡和武士,两家结了仇,可以自己带人去打,这在当时叫私战,有一套大家默认的规矩。贵族之间决斗,行会之间械斗,都是常事。国王并不是唯一能拿刀的人,他只是其中最大的一个。
中国的历史里也有这样的时候。东汉末年到魏晋,各地的豪强修起坞堡,养着自己的部曲,官府的命令到了坞堡门口就要打折扣。后来的朝代里,地方上的乡勇、团练,一旦兵祸起来,就成了半独立的武装。
所以一个国家要成为我们今天熟悉的样子,要经过漫长的一步:把拿刀的权利,从许多手里一点点收到一只手里。决斗被禁,私兵被解散,各地的武装被收编,这才有了「只有这里可以动刀」。
韦伯把这一步看得最清楚。他让我们明白,国家身上有一个坚硬的边缘,别的团体没有的边缘。你可以不喜欢它,可是不能装作它不在那里。
这件事在每个文明里的走法不同,结果却相近。欧洲是国王一点点买下、收服、剪掉大贵族的城堡和私兵,把战争变成国王一家的事;中国的王朝每到开国之初,都要先收缴民间的兵器,拆掉地方上的壁垒,把武装收归朝廷;伊斯兰世界的哈里发国家,则不得不一再面对各地总督手里的军队越养越大,最后各自立门户。三条路走得很不一样,可是三处都在问同一个问题:谁的手里可以有刀?
日本的战国年代也是这样。那时农民手里有刀,寺院养着僧兵,各路大名各带各的家臣。1588 年,丰臣秀吉下了一道刀狩令,说要把农民的刀枪收上来,熔了去铸大佛的铁钉。理由讲得体面,实际的效果,是此后带刀成了武士这个身份才有的事。往后的德川家把这个分别越守越牢,刀成了一种有名分的东西,不再是谁想拔就能拔的东西。每一回收刀,都伴着一句要说清楚的话:从今往后,谁的刀算数。
有了这个问题,我们就能读懂许多历史里的转折。一个朝代什么时候开始松,往往是从地方上的刀不再听话开始的。一个国家什么时候开始站稳,往往是从大家都习惯了「这件事只有官府能办」开始的。韦伯那条定义,是把这一类现象压成了一句话。
还有一层好处。他这样定义,不替任何一个国家说好话,也不替任何一个国家说坏话。他只是把刀放在桌面上,让人看看。这是一种冷静的诚实。
可是读他的这个定义,有一个词一直在冒头:「合法」。
想一想,一伙拿着枪的人占了一座城,收钱,抓人,也垄断了暴力。他们算不算国家?韦伯的回答是:要看人们认不认。
所以他在同一场演讲里,接着讲了另一件事:一种统治靠什么让人服从。他说大致有三种来路。一种靠习惯,「向来如此」,老规矩就是理;一种靠一个人身上的感召力,人们跟着他,是因为信他;还有一种靠规则,人们服从的是依法设立的职位和程序,不是某个人。
第三种他最看重,他说现代国家主要靠它,所以现代国家离不开一批按规章办事的官员。一个税官收税,你交,不是因为他拳头大,而是因为那张单子上的章和条文,你认。
这就露出了一个细节:在他自己的论证里,暴力只是国家露出来的那一端。拿得起刀的那只手,要先被一套规矩承认,被一群人认下来,才叫「合法」。
「合法」这个词里,装着法律;「认」这个字里,装着一个「我们」。韦伯在定义里把它们都用了,却没有把它们放进定义的主语里。主语仍然是暴力。
这就是他停住的地方。他看见了国家有一条硬边,也在字里行间碰到了这条硬边是靠什么立住的,可是最后落笔时,让「垄断暴力」去代表整个国家。
差不多同一个时代,另一位德国学者往另一个方向走了过去。他是卡尔·施密特。
他的兴趣不在平常日子,在不平常的日子。他有一句很有名的话(大意):谁能在例外状态里作出决断,谁就是主权者。
什么是例外状态?就是规则没有写到的危急时刻:叛乱、战争、全面的崩溃。平时,法律管着一切,没人问谁是最后的主人。可是危急一来,条文不够用了,总得有人出来说:现在怎么办。
他对魏玛时期的政治看得很深。魏玛宪法里有一条,允许总统在危急时采取非常措施,那时德国的政局常常动荡,这一条用得越来越多。他看到的是真的:再周密的宪法,也不可能把「宪法本身撑不住的时候」写进去。
后来,他又在《政治的概念》里提出,政治的特有标准是分清朋友与敌人。他说的敌人,指的是一种最极端的对立:你死我活的可能就在那里。
这里面有一个让人不舒服、却很难反驳的看见:一个「我们」,常常是在面对「他们」的时候,才最清楚地感到自己是一个「我们」。战争之前,同一个国家里的人吵得不可开交;外敌一到,吵架的人立刻站在了一边。
古希腊的城邦是个好例子。雅典、斯巴达、科林斯平日里互相提防,边界上的小仗一年也少不了。公元前 480 年前后,波斯的大军压了过来,这些吵了多年的城邦竟坐到了一处,推出共同的统帅,约好一起守。外敌一退,旧日的猜忌又回来了。施密特看到的那种「在他们面前才成了我们」的时刻,古人早就经历过。这个看见是真的,只是它只照亮了「我们」显得最亮的那几年。
他还看见,一个国家要能活,必须有能在最坏的时候拿主意的地方。没有这个地方,国家撑不过最坏的那一晚。这句话,所有真经历过乱世的人,都不会觉得夸张。
想想看,一场洪水冲垮了堤坝,一座城里没有了电,街上开始有人抢东西。这时候人们等的是什么?是有人站出来说一句话、拿一个主意、把力气往一处使。那个站出来的人是谁、凭什么站出来,当时顾不上问。可是那一刻的国家,确实就凝在这个「站出来」上。施密特把这一刻看得极清楚,这是他的本事。
他后来的人生经历备受争议,那是另一个话题。这里只谈他的论证,而他的论证里,确实有一块别人不愿碰的硬石头。
好处讲完了,要看他们各自收回了什么。
韦伯的收回,前面说了:他让暴力代表国家,把「认」藏到了背景里。
施密特的收回更彻底。他把「决断」放在最高处,让例外状态成了国家的真相,平常日子倒成了表面。他还把敌友的区分当作政治的根。
可是一个靠敌人才成形的「我们」,是什么样的「我们」?敌人走了,它怎么办?一个国家里,绝大多数的日子里,人们是在种地、做工、交易、嫁娶、读书、吵架又和好,并没有谁在生死线上。如果国家只在例外状态里才真实,那么九成九的日子里,国家就是个空壳。这不符合任何一个活着的国家。
还有一层。施密特说,决断的人是主权者。可是决断的人从哪里来?为什么这个人的决断,别人愿意认?他没有回答。他只是说:事情到了那一步,总有一个人在那里。
这就是把「我们」变成了「他」。前面第 13 章讲霍布斯时已经看过类似的动作,一个先在的主权者,被放在国家的前面。到了施密特这里,这个动作变得更锋利了。
再说一个小例子,看「决断的人」是怎样被认下来的。
古罗马共和国有一种办法:国家遇到大难,元老院请出一位独裁官,给他六个月的非常权力,期满交还。这个人有决断之权,施密特会看得很亲切。可是请注意,这个职位是共和国自己设的,任期是写在规矩里的,人选是众人推出来的。决断之权之所以管用,正因为它背后有一个预先备好的「认」。后来恺撒打破了任期的限制,罗马共和国的「我们」也就开始变形了。
这个例子里,决断是真的,可它是长在规矩与承认之上的一朵花,不是土。
把韦伯和施密特放在一起,会看到他们说的是同一件东西的两种写法。
国家有一个面,是可以被看见、被占据、被争夺的:疆域、人口、军队、武器、官职。这是国家的客体属性,也就是政治。韦伯盯着它的常态,施密特盯着它的危态。
在乱世里,这一面确实站在最前面。前面第 9 章说过,乱世政治在前,这是一条侧重的规律,不是谁的偏见。一个国家被打散了,要重新聚起来,首先要有人能收拾刀枪。所以这两位生在战败与动荡之中的学者,看见这一面,一点也不奇怪。
可是侧重不是取代。看看垄断暴力这件事,是怎么在一个国家里真正立起来的。
拿古罗马来说。罗马的军团本来是公民兵,为共和国打仗。到了后来,军团由职业兵组成,靠将军发饷、分地。军队的忠诚,慢慢从国家挪到了发饷的将军身上。公元三世纪,军队几次三番拥立皇帝、废黜皇帝,帝国一度几乎散掉。那时的暴力,其实并没有谁垄断,也有人在「垄断」,可是垄断它的,是军队本身。
再看奥斯曼的新军,他们靠国库发饷,国库靠税,税靠土地与商路的账。后来饷银发不出、纪律松了,新军反过来成了干预宫廷的力量。
这两个例子说的是同一件事:暴力能不能被「垄断」,不取决于暴力本身,而取决于有没有钱养着这支队伍,有没有一套规矩让这支队伍知道听谁的。养队伍的钱,是经济;让队伍知道听谁的,是法律。缺了任何一样,暴力要么散成许多块,要么自己坐上国家的位子。
所以「垄断暴力」是国家显出来时的一个结果,不是国家的来处。三种属性缠得够紧,这条硬边才会立得稳;缠得松了,这条硬边先出问题。
反过来也成立:有的国家几乎看不见暴力,却一点不散。你在一座安稳的城市里住上十年,可能一次也没见过有人被强制带走,可你每天都在守着无数条看不见的规矩,在用大家认的钱,在按时缴各种账。这时国家靠什么立着?靠的是三种属性缠得密实,用不着时时亮刀。
还有一种反面的情形:一个国家的暴力很强,却处处出毛病。街上到处是岗哨,法律却没人信,钱袋子又空,国库里养不起队伍,只好让队伍自己去想办法。这样的国家,硬边虽硬,里面是空的。这种病,后面第 39 章会细说。
韦伯如果活到今天,大概也不会反对这些说法。他自己就写过,官僚的规则、法律的形式,对现代国家有多重要。他只是在那一场演讲的那一刻,选了刀这一端来下定义。定义是要有取舍的,取舍的代价,是后人把取舍当成了全部。
再换一个角度看。一个国家一年里最常发生的事,是什么?是一个人去窗口办一件手续,是一个货车司机过了收费站,是一个村子里两家人为了一道田埂吵起来,找了调解的人,是一份合同到期,双方照着条文把钱结清。这些事里,有暴力的影子,可是没人真的动手。暴力在这里像一把挂在墙上的刀,人人知道它在,所以多数时候不用拔出来。
这把刀挂得稳,是因为墙是结实的:墙是法律,是大家都认的规矩;墙上的钉子是税,是养着这把刀的钱。刀与墙是一起的。
这种说法有很强的吸引力,值得想一想原因。
第一,它很硬。别的说法谈理想、谈契约、谈精神,听着总有点飘。暴力是实打实的,监狱是实的,枪是实的。一个经历过乱世的人,听了这个定义,会点头说:对,就是这样。
第二,它很省力。要判断一个东西是不是国家,只需看它有没有垄断暴力,一问就清楚。
第三,它在每一次大乱之后都会复发。战后,人们最先想起的是秩序,是谁能管得住枪。所以这个答案隔一阵就会重新被读一遍,每次读,都觉得它说中了。
它说中的,是真的。它没说中的,是它那一半被当成了全部。
一个逃过难的人,尤其容易记住这一半。他见过没有人管的夜晚,知道那是什么滋味,所以后来无论谁谈国家,他先问的都是:谁有枪,听谁的。这样的记忆很重,也很值得尊重。只是从那份记忆里长出的定义,带着那一夜的颜色,读的人要记得替它补上白天。
一个国家的暴力,在大部分日子里是睡着的。孩子上学的路上,没有人想到它。它被需要的时候,才露出来。把睡着的东西当作整个国家,就像把一个人的拳头当成这个人。
再设想一个场面。同一条街上,有三个人先后去敲同一户人家的门,都说要这家人三天内搬走。
第一个人带着法院的文书,上面写着这间屋子的欠款已经判清,依法要腾房。第二个人是债主雇来的,膀大腰圆,说欠了钱就得走,不走就砸东西。第三个人穿着军装,说这一带归他的队伍管,要征用这间屋子住兵。
三个人都有力气,三个人都能把这家人赶出去。住户心里的感受却很不同。对第一个人,他可以气,可以哭,可以去找人帮着想办法,他知道还有路可走。对第二个人,他只能怕,只能躲。对第三个人,他连明天这条街归谁都不知道。
三扇门,同一种力气,国家的有无却不一样。第一处有,第二处没有,第三处是国家正在松动的样子。分出这三处的,不在力气的大小,在力气背后有没有人认,有没有账养着,有没有次序可循。
韦伯的定义抓住了力气,也在「合法」两个字里放进了这个分别。可是一个定义的主语只能有一个,他选了力气。后人拿这个定义去量一个国家时,常常只数刀有几把,忘了问每一把刀是谁的刀,凭什么是他的刀。读他的人要补上的,正是这一问。
回到老周的水果摊。
那一天,老周没有去追究警察有没有拳头,他在意的是:这件事有个地方可以交。有一个地方,有一套办法,有一种他能指望的次序。哪怕破案很慢,他也知道事情没有被丢在街上。
大个子替他出头,他心里不踏实,是因为大个子没有这个地方,也没有这套办法。那一拳打下去,打的是一个人的气,不是一个「我们」的理。
所以老周要的,不只是有人能动手。他要的是动手的人背后有人认,这个认,来自法律的约定;有人养着这个动手的人,这个养,来自赋税与账;还有一只真能动手的手,这是政治。三样同时在,他才觉得世界稳。
下次听到有人说「国家就是暴力」,你可以想想老周的那个下午:哪一样东西,让两个同样挨了打的场面,看起来那么不同?
【带走的话】国家有一条硬边,这是真的;可这条边要靠人认、靠钱养才立得住,硬边不是国家的全部。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国家怎样立起它的硬边」这件事,关上了「有暴力就有国家」的捷径。
【小账】这一章里,政治这一种属性被当成了全部国家;它在乱世里最亮,可是亮不等于全。
凌晨五点,一家小面包店的灯先亮了。老板娘把昨晚发好的面团推进烤箱,隔壁菜场的人正在卸货,更远的地方,有一辆货车在往城里赶,车上装着从另一个省运来的面粉。
七点钟,一个上班族路过店门口,买了两个面包,扫码付款,边吃边挤进地铁。
这一连串的事里,没有哪一个人在统管。没有人给磨坊主下达「今天磨多少粉」的命令,没有人给货车司机排好路线,也没有人规定这个上班族该买哪家的面包。可是一座有几百万人的城,每天早上都有面包吃。
第一次认真看到这件事的人,会觉得不可思议。几百万人的早餐,竟没有一个总管。
这一章要讲的,就是两位把这种不可思议讲到最透的人,以及他们各自没有说完的话。
亚当·斯密是十八世纪苏格兰的学者,1776 年出版了《国富论》。这本书开头讲的是一家做别针的小工场。
他说,一个工人要是单干,一天做不出几枚别针;可要是把工序分开,一个人拉丝,一个人拉直,一个人切断,一个人磨尖,每人只管一道,一天的产量能多出几百倍。分工让产出猛涨。
接着他问:分工是怎么来的?他的回答很朴素:它不是哪个聪明人设计出来的,是人们爱交换的习惯慢慢长出来的。又说,分工能做到多细,要看交换的范围有多大。市场越大,分工越细;分工越细,大家越富。
他还有一段话,几乎每个读过的人都记得:我们每天的晚饭,靠的不是屠夫、酿酒师和面包师的仁慈,而是他们对自己利益的打算(大意)。
这句话极有分量。它说的是:一个社会不必靠每个人都是圣人才能运转,人人为了自己的生计去交换,彼此竟然织成了一张供养大家的网。
「看不见的手」这个词,后来成了他的招牌。有意思的是,他在《国富论》里只用过一次,在更早的《道德情操论》里也只提过一次,意思也不全是后人理解的那样。后来的人把它说得很大,大到成了一整套看法的象征。
斯密对国家的看法,并不是越少越好。他认为君主有三件应该做的事:保卫社会不受外敌侵犯;保护每个人不受他人的不公与压迫,也就是设立严明的司法;兴办和维持一些私人不愿或不能办的公共工程与公共机构,比如道路、桥梁、教育。
在他看来,这三件事是交换能顺利进行的前提。他也不赞成把一切都放任:比如他同意为了国防保留某些限制,也讨论过要为穷人的孩子办学。
斯密对做买卖的人,也并不一味夸奖。他提醒过,同行的商人聚在一起,话题往往会转到怎样联手抬价、对付公众上去(大意)。可见他心里的市场,要有人看着,防着有人把交换变成合伙的把戏。这一层,后来喊「越少越好」的人,常常略过不提。
「守夜人」的称呼,是后来的人贴上去的,说国家只管夜里看家护院。斯密本人没有这样说,他对国家要做的事,列得比这个称呼要多。
二十世纪的哈耶克,把这个看见讲得更深了一层。
他是奥地利出身的经济学家,后来长期在英国和美国任教。1944 年,他出版了《通往奴役之路》,警告说,一个社会如果把经济生活全部交给一个中心去计划,会连带着让人的自由一起被收走。
更有分量的是他在 1945 年发表的一篇文章,谈「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他的论点大意是:一个社会里的知识,不是以一个整体的形式存在的,它散在每个人的手里。菜场的摊主知道今天哪样菜贵了;货车司机知道哪条路堵了;种地的人知道今年的雨水怎样。这些知识零碎、具体、常常说不清,却是真有用的。
任何一个中心,不管多聪明,都收不齐这些知识。而价格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它像一个信号,把千百万人手里的零碎知识压成一个数字。大米涨价,不用任何人解释,每一个人都知道:该省着点,或者该多种点。
他进一步区分了两种秩序:一种是被人安排出来的,像军队的编制;一种是自己长出来的,像一座城市里的语言、习惯和市场。后一种没有谁设计它,却有秩序,有时比设计出来的更精巧。
价格还有一个常被忽略的好处:它不问你是谁。大米涨价这个消息,对城里人和乡下人、对熟人和生人,说的是同一句话。一个没有门路的外乡人,只要看懂了价格,也能做成一笔生意。在一个处处讲门第、讲关系的地方,这样一个不看出身的信号,是很难得的公平。哈耶克和斯密的话能打动那么多人,这是一个缘故。
举个小例子。某年冬天一场大雪封了路,城里的蔬菜断了两天。没人下过命令,可是价格一涨,远处的菜农就知道往这边送,近处的人家就知道把窖里的存菜省着用。要是靠一个办公室去逐户统计、逐车调度,等账算完,雪早化了。
这个例子里,每个人手里的那一点知识都很小,菜农只知道自己的菜卖不卖得掉,人家只知道自己窖里还剩几棵。小到谁也不觉得自己在做什么大事,合起来却救了一座城。这是哈耶克最想让人看清的地方。
这是哈耶克看见的真东西,也是为什么他的话到今天还有人认真读。
他看见的这一点,是极重要的看见:国家里有一种秩序,不是从上面一道道命令传下去的,而是在无数次交换里自己织成的。如果有谁想用命令取代它,常常会取代不了,反而把它弄坏。
读到这里,容易有个印象:这两位是主张国家退出的人。其实并不是这样。
哈耶克在晚年的几部著作里,花了极大的力气谈法律。他强调的是一种法治:规则要事先公布,要一般、抽象,对所有人一样;政府自己也得在规则之下行事。他很看重英国普通法那种在一桩桩案子里慢慢长出来的规矩。他也不反对国家为所有人保障一个最基本的生活底线。
斯密也是这样。他把司法放在君主三件事的第二位,认为没有公正的裁判,人们就不会放心去订合同、去借钱、去投资。
所以更准确地说,这两位反对的是一种特定的国家:它越过市场,用命令代替交换,替千百万人作决定。他们并不反对国家提供一个让交换能安稳进行的框架。
这就有一个问题:这个框架是谁给的?是什么样的东西,让屠夫、酿酒师、面包师彼此信得过,哪怕他们互相不认识?
「国家管多少」这个争论,不是现代才有的。
公元前 81 年,汉朝的朝廷召开了一次辩论会,史称盐铁会议。一边是主管财政的官员,主张盐、铁、酒由官府专营,所得用来养边防、济灾荒;另一边是各地来的儒生,主张官府不要与民争利,让百姓自己去经营。后来有人把双方的争论整理成书,就是《盐铁论》。
读这场争论,会觉得很熟悉。官员们说:专营才能把钱握在国家手里,才能打仗、救荒、平物价。儒生们说:官营的铁器粗糙、价高,农民用着不顺手,而且官府一插手,就有人借机牟利。双方各讲各的实情,都有道理,也都有看不见的另一半。
这场争论说明了一件事:交换那一面和国家的其他面,从很早的时候起就缠在一起,缠得紧的时候,大家争的是「管多少」,缠得松的时候,没人关心。
也说明另一件事:「管得多」与「管得少」,都不是在回答国家是什么,它们回答的是:这一阵子,这个国家的哪一种属性站在了前面,站得是否太久。
回到凌晨五点的面包。
上班族扫码付款,这个动作后面站着多少东西?一个大家都认的货币,它的发行与记账;一套规定谁的钱算谁的、谁可以收款的规矩;一个出了纠纷可以去的地方;一个让货车司机不被半路拦路抢劫的治安;一套规定面粉里不许掺东西的标准。这些东西,没有一个是市场自己长出来的,至少不是只靠交换长出来的。
历史上有些例子很说明问题。中世纪欧洲的集市,曾有过专门处理商人纠纷的临时法庭,据说当场就判,好让远道而来的商人不必久等;这等于说,市场自己造出了规矩,可是这些规矩要有人认账,要有地方官员或领主撑腰,才站得住。北宋时四川的商人发明了「交子」,本来是商人自己发的纸票,可没多久就出了信用的问题,后来官府接手,才稳定下来。
日本大阪的堂岛米市,是另一个好例子。十八世纪时,那里已经有人买卖米票,约好将来某个日子交割,价格天天在跳,有点像今天的期货。这样精巧的交换,自己长了出来,可它能稳稳地做下去,靠的是幕府的认可,靠的是商人团体的互相担保,也靠各藩存米的仓库有账可查。交换在这里长得很高,根扎在别处。
这些例子的意思不是说市场不会自己长出东西。它会,而且长得很了不起。意思是:它长的那块地,是别的东西预先备好的。
没有财产的承认,就没有人敢把东西拿去换;没有合同可以执行,就没有人敢赊账;没有可信的货币,交换就退回到以物易物;没有治安,货车就不敢上路。这些是法律与政治提供的条件。
所以「自发秩序」这个词里的「自发」,需要加一个小注:它是在一块土上自发,土是另备的。
斯密与哈耶克的收回,不在他们的原话里,在后来人对他们的用法里,也在他们论证的重心里。
第一个收回:把市场当成了国家的来处。这种看法会说:先有交换,交换里长出秩序,秩序里长出规矩,规矩里长出国家。于是国家成了市场的副产品,一个为了让市场顺畅而存在的东西。
可是上一节看到,市场的地基里有法律的「认」,有政治的「保」。这两样与交换是同时生长的,没有谁先谁后。如果硬要问「先有谁」,就像问先有手心还是先有手背。
拿两个文明的老例子放在一起看,会更清楚。地中海边的威尼斯,靠的是商人的海上贸易,城里有一套很细的商业法规和行政安排,贸易越盛,规矩越密。中国宋代的城市里,夜市和商铺繁盛,可是盐、茶这些大宗货物,朝廷始终握着专卖的权力。两处都有发达的交换,两处也都有国家在里面,只是侧重不同、缠法不同。没有哪一处是「交换自己长成国家」,也没有哪一处是「国家取消了交换」。
第二个收回:把「越少越好」变成了一条通则。他们本来说的是:国家替人作本来该由千百万人分头作的决定,会出问题。后人听成了:国家做得越少,国家就越好。
可是「少」指的是什么?是少收税?少立法?少养兵?这几样的少,后果天差地别。少到一定程度,连让交换进行的地基也松了。
第三个收回,也是最深的:国家的「我们」没有了位置。一座城市里有几百万人各自做各自的事,这是真的;可是这几百万人为什么觉得自己属于同一个国家,为什么在大灾大难时愿意一起扛,这件事,交换回答不了。买面包的人和卖面包的人,可以终身不见面,也不需要见面,可是他们在同一部法律下,在同一个国家里,这个「同一」不是价格告诉他们的。
自发秩序也有它自己的毛病,不能不看。
一个市场如果地基薄,就容易走样。战乱里的黑市是最好的例子:东西是真能换到的,可谁的拳头硬、谁的枪多,谁就能收一笔「保护费」。那时的交换,也自发,也有价格,可它长出的秩序,是帮派的秩序。
另一种情形是,市场本身很发达,可是钱的力量大到把规矩也买了去。于是原本是交换的框架,反倒成了被交换的东西:司法可以被买,规则可以被改,这时的自发秩序,不是自己织成的网,倒像是一张越织越大、自己吞掉了边缘的网。这就是后面第 40 章要讲的,经济中心固化的病。
再一种,是交换带来的不平衡。一个地方交换发达,另一个地方被抛在外面,那里的人看着价格跳动,自己却够不着。没有人是坏人,可是这种断线,会在人心里积下一股怨。
再看一种常见的情形。一座城的房价飞涨,新来的年轻人租不起房。价格告诉所有人:这里的房子紧缺。这个信号是准的。可是它只管告诉,不管回答:年轻人住不住得下来、这座城要不要为他们留一条路,这是价格之外的事,要由法律与政治去接。市场把问题照得清清楚楚,可它不负责解决问题。这不是它的毛病,是它的分工。
这些毛病,市场自己治不了。因为市场的语言只有价格,价格说不出「我们」。
把前面的话收一收,这一章里的两位,是怎样把一种属性当成国家本身的?
经济是国家的互动属性,说的是国家里一切交换:赋税、货币、市场、分工。这是一个很真的面,也很重要的面。没有交换,国家养不起兵,办不起学,铺不了路。
可是经济中心主义会这样想:交换是最基本的,国家不过是交换的保镖。这是前面第 14 章洛克已经走过一遍的路,到了斯密与哈耶克,这条路被推进得更精致:从财产,推到了分工,推到了价格,推到了知识。
这条路的优点是一路都有证据:每一次中央计划的失败,都成了它的例子。它的缺点是,一旦说国家是为交换服务的,就很难再解释,为什么人会愿意为国家出钱以外的东西,比如命。一个人可以为自己的家人去死,为自己的国家去死,却几乎没有人愿意为一个市场去死。
侧重的道理也要说到。国家在繁荣的年月里,经济站在前面,这是正常的,甚至是好事:人们忙着做事,政治与法律退到背景里,替交换看家。斯密与哈耶克的学说,恰好诞生并流行于这样的年月,所以听起来那么顺耳。可是繁荣不会永远,一旦遇到战乱、危机或者大的不公,法律与政治就要被重新请到台前。那时若还抱着「越少越好」不放,就是侧重该换而没换。
两样事实放在一起,国家的样子就清楚了:交换织出国家的血肉,可是国家的骨架与脸,要由另外两种属性来撑。
设想一位在集市上卖布的摊主,叫他阿宁。头一个年头,国家安稳,路上有人巡查,量布的尺有统一的标准,欠账的人赖不掉,官家收一笔不重的税。阿宁只管进货、挑花色、记账,一年下来手上多了点余钱,他觉得这全是自己的本事。
第二个年头,兵乱起来了。路上有了拦路的人,每过一道卡就要留下买路钱;尺子各地各样,同一匹布在两个镇上能量出两个长度;赊出去的布,人往往一走了之。市场照旧开着,价格照旧在跳,阿宁的手艺也一点没退,可是他这一年亏了。
两年里,阿宁自己没有变,价格这个信号也没有失灵,变的是脚下那块地。头一年,地是平的,他看不见地,只看见自己在走路。第二年地陷了,他才知道,原来一直有东西托着他。
斯密与哈耶克把走路的人看得极准:每个摊主都凭自己的知识和打算行事,合起来织成一张大网。他们没有写错。只是他们的笔墨多半落在走路上,落在地上的少,后人读了,就容易以为只要放开脚步,地会自己出现。
阿宁的第二个年头告诉我们,地不会自己出现。要有人把路上的卡撤掉,把尺子定成一样长,让赊账的人赖不掉,这些事做成了,才有第一个年头那种「感觉不到国家」的好日子。感觉不到,是这些事都做成了的样子。
回到凌晨五点的面包店。
老板娘每天做的事,如果去问她,她只会说:我就是做面包,卖面包,赚点辛苦钱。她的确不需要知道什么叫国家。
可是你可以替她数一数,在这个早晨里,她背后站着多少看不见的东西:房子的产权证,营业的执照,扫码的支付,路上的治安,进货的合同,卫生的标准。这些东西不吵不闹,不进她的眼睛,所以她觉得这个早晨是自己的。
这不是她看错了。这正是一个运转良好的国家的样子:它把自己藏进了日子里,让人觉得没有它。
所以「国家越少越好」这句话,可以听成一个很好的愿望:愿国家好得让人感觉不到它。可它不能听成一个办法:把国家真的拿走。面包不会因此更香,只会有一天,有人发现货车不来了。
再想一想老板娘的两个孩子。他们长大以后,可能也卖面包,也可能去读书、去远方。他们能选,是因为有学校,有路,有法律保护他们离开时家里的铺子不会被人占去。这些事没有哪一件,是靠一碗碗面包的买卖换来的,可是它们让买卖得以代代延续。
【带走的话】交换会自己长出秩序,这是真的;可它长在别人备好的土上,看不见土,不等于没有土。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交换里长出的秩序」这一大块,关上了「国家只是市场的保镖」的说法。
【小账】这一章里,经济这一种属性被当成了全部国家;它织出了国家的血肉,却没有说清国家的「我们」。
一个八岁的孩子在饭桌上问大人:「国家是谁造的?」
桌上的几个大人,一下子都没接上话。
爷爷说:「是祖先一代代打下来的。」妈妈说:「是大家一起商量着建起来的吧。」爸爸想了想:「大概有个开国的人,领着一群人,把规矩立了起来。」
孩子不满意:「那个人为什么能立?别人为什么听他的?」
大人们互相看了看。这个问题,好像每一个答案后面,都还跟着一个问题。
这顿饭上的几句话,其实就是两千多年国家学说的缩影。每一个大人的回答,都是在给国家找一个「造它的人」或「造它的东西」。孩子的追问也很有代表性:不管你找到谁,总要问一句,那个源头本身又是从哪里来的。
这一章是第二编的最后一章。前面八章,我们一家一家地看了旧学说。现在要退后一步,看看它们站在一条什么样的线上。
把第二编的八家摆在一起,每一家都给国家找了一个「在场的源头」:
天命与神授(第 12 章):国家的源头是天。
霍布斯(第 13 章):国家的源头是恐惧,以及由恐惧而立的主权者。
洛克(第 14 章):国家的源头是财产,以及为守护财产而立的约。
卢梭(第 15 章):国家的源头是公意。
黑格尔(第 16 章):国家的源头是精神,伦理的实体。
马克思(第 17 章):国家的源头是阶级,以及背后的生产。
韦伯与施密特(第 18 章):国家的源头是暴力,或者敌友的区分。
斯密与哈耶克(第 19 章):国家的源头是市场,是自发的交换秩序。
八个源头,八个名字,听上去彼此很不相同。可是把它们放回国家的三种属性上去,会看到一个很整齐的分布。
天、公意、精神,这三个都是在说「国家之我」:一个高于个人的、统一的「我们」。它们落在法律那一面,是主体属性。
恐惧、暴力,这两个都在说国家可以被占据、被掌握的那一面:权力、武力、疆域。它们落在政治那一面,是客体属性。
财产、阶级、市场,这三个都在说国家里的利益往来、交换与分配。它们落在经济那一面,是互动属性。
所以八个看上去各不相同的源头,其实只是三种属性,各自换了几个名字。每一家都从三种属性里选了一种,把它从国家身上拎出来,放在国家前面,说:这个,就是国家的来处。
在往下说之前,要把好处讲足。因为这八家的成绩,不是几句话能一笔勾销的。
第一家,天命与神授的好处,是它看到了国家要有一个高于任何个人的「我们」。一个人再强,也不能说「国家就是我」;有一个天在上面,君主也要受约束。这是一个深刻的发生。
霍布斯看到秩序是从恐惧里长出来的,一个人人自危的世界,人们会愿意让出一些东西来换安全。这是一个真看见。
洛克看到交换与占有需要保护,一个人辛苦得来的东西,不该被随手拿走。这个看见,撑起了后来很多的权利观念。
卢梭看到「我们」不等于众人相加:一千个人的各自所想,加起来也不是一个共同的意志。这是一个极其难得的看见。
黑格尔看到国家本身是一个「我」,是有自己伦理生活的整体。
马克思看到经济力量一直在推着国家走:谁掌握生产,谁的利益就更容易被写进规矩里。
韦伯与施密特看到国家要能决断、能强制,在最坏的时候要有地方拿主意。
斯密与哈耶克看到交换会自己长出秩序,不是每一样都要有一个中心去安排。
八个看见,都是真的。如果把国家看作一个很大的东西,八家就是八个人围着它摸了一圈,每人摸到一处。摸到的都是真的,错不在摸,错在后面。
错在后面的那个动作,八家几乎一模一样。
这个动作分两步。第一步,把国家的一个面看清楚,这是看见。第二步,说这个面是国家的来处,其余的面都从它里面出来,或者是它的影子。这是收回。
看一个学说的时候,只要问两句,就能认出这个动作:一,它指的那个源头,是在国家里面,还是在国家外面?二,没有这个源头,国家还成不成立?
天在国家外面。恐惧是人心里先有的,主权者是在国家之前被立起来的。财产在国家之前就有,国家是后来来守护它的。公意先于法律而在。精神是从上面落下来的。阶级的利益是在国家之前就形成的。暴力是国家出现的前提。市场是国家出现之前就已经在转的。
这样的找法还有一个麻烦:源头本身,也要有来历。孩子那句追问,正是戳在这里。天命从哪里来?说是天给的,天又凭什么给这一家、不给那一家?恐惧里立起来的主权者,谁来保证第一个肯立他的人不是被另一群人逼的?洛克的约要有人守,守约这件事靠的又是什么?公意先于法律,那谁来数一数它此刻在哪里?
每一家的答案,到了这一步,都只好再往后退一格,或者干脆说:这是不用问的。一旦说成不用问,源头就从一个解释,变成了一块不许碰的石头。
八家都是这样:先在国家外面,找一个站着的东西,再让国家从它身上长出来。
这个动作还有一个隐蔽的后果:它让国家的其他两面变得「没有自己的来历」。把国家的源头放在经济里,法律就成了经济的衣裳,政治成了经济的守卫;把源头放在暴力里,法律成了暴力的命令,经济成了暴力的供给。三种属性明明是同时生长、互相需要的,一旦立了源头,就被排出了先后,好像有一个是父亲,另外两个是孩子。
可是只要翻开任何一段真实的历史,都找不到这样的先后。一块地,同时是疆域,是地价,是所有权;一笔税,同时是权力,是交换,是义务。它们从来不是排队来的,是一起来的。这一点,第 8 章已经看过了。
这就是「找一个发起者」。发起者可以是神,是人,是一群人,是一个原则,是一种力量。不管是什么,它在国家之前、在国家之外,国家是它的作品。
这个动作不是哪一个地方的习惯。
古代中国讲天命,说一个王朝得天命而立,失天命而亡;古代的波斯王,在碑刻里把自己的王权说成得自神的托付;欧洲中世纪讲君权神授,国王的权力来自上帝;伊斯兰世界的早期国家,把最高的立法权放在真主那里,人间的统治者只是执行者。四处的说法不同,句型却一样:先有一个在上面的源头,国家从它那里领到名分。
古埃及的人把法老看成神在人间的化身,国家的「我」整个放在了一个神圣的身体里。这也是同一个句型:先有一个高处的东西,国家是它落在地上的影子。
到了近代,源头换了地方。欧洲人讲社会契约,讲人民;十九世纪的德国人讲民族精神;后来的人讲阶级,讲市场。源头从天上落到了人间,又从人间落到了社会的某一层,可是「先有源头,后有国家」的句型没变。
把天换成人,听上去是一场大的转向,从发生的角度看,它只是把同一个动作换了一个主语。
这个动作为什么会这么自然?
一个原因是我们的语言。我们习惯这样讲话:谁做了什么。「人们建立了国家」「君主立了法」「市场产生了秩序」。这样的句子,一个主语,一个动词,一个结果。有了这个句型,我们几乎没法停下来问:如果没有一个主语呢?
另一个原因是,我们习惯看东西的方式。看一座房子,我们问谁盖的;看一口井,我们问谁挖的。这对房子与井是对的。于是我们把同样的问法搬到国家身上:国家是谁盖的?
可国家和房子有一个很大的差别。房子盖好之后,它就在那里了,你可以走开十年再回来看。国家如果有十年没人去走它的步子,没有人纳税,没有人守规矩,没有人认这个「我们」,它就不在了。它不是一座建成的房子,它是一直在走的步子。这个说法,第 29 章会细讲。
所以问「谁造了国家」,等于问一支正在演奏的曲子,是哪一天被谁「造」成的。曲子是在演奏里有的,停了就没有。
还有一个原因:把源头放在外面,人就有了一个可以依靠的东西,也有了一个可以责怪的东西。如果国家好,是源头好;如果国家坏,是源头被扭曲了。于是人们可以安心地爱它,也可以理直气壮地改它。这对人心是很大的安慰。
这里要说清楚本书反复用的一对词:发现与发生。
发现学的国家观,大致是这样想的:国家本来就有一个「本来的样子」,学者的任务是把这个样子发现出来。所以它问:国家的本质是什么?它的源头是谁?它的目的是什么?
发生学的国家观是另一种想法:国家没有一个躲在后面的本来样子,它是一次次在三种属性的纠缠里显出来的。所以它问:这一次是怎样显出来的?三种属性各自到了没有?谁在前面?哪里卡住了?
这两种问法,在平时看不出差别,到了病的时候,差别就很大。
举个例子。一个国家出了毛病,人民很不满。发现学会说:它偏离了本质。如果本质是恐惧,它就会说:威慑不够;如果本质是财产,它会说:产权没保好;如果本质是公意,它会说:没有听到人民的声音;如果本质是精神,它会说:精神失落了。每一种病,都被诊断成「那个源头出了问题」,药方也就是回到那个源头去。
发生学会说:先看三种属性现在是怎样缠的。是哪一种站在前面太久了?是哪一种被另一种顶替了?是哪一格出了毛病?药方不是回到某个源头,而是让三种属性重新缠,让侧重重新轮换。
前者像给一棵树找根;后者像看一个人的呼吸、脉搏、体温。
不同的源头,还会带来不同的偏。认「天」的,容易让人把一切不顺都看成上天的安排,忍着;认「恐惧」与「暴力」的,容易把一切问题都看成秩序问题,加强管;认「财产」与「市场」的,容易把一切问题都看成账的问题,等价格自己调;认「公意」与「精神」的,容易把不同的声音看成对「我们」的背叛。每一种偏,都有一段真实的历史作证。
换个比方。河有源头,顺着水流往上走,总能走到一眼泉。漩涡不是这样。一个漩涡,你找不到它的源头,水一直在流过它,它的形状是水流、河床、风三样东西撞在一起时留下的。水停了,漩涡就没了;换一批水,漩涡还是那个漩涡。发现学是在河里找泉眼,国家却更像那个漩涡:没有哪一滴水是它的发起者,每一滴水都是它的一部分。
这也是为什么,只用一副眼镜看国家,看久了会出问题:眼睛慢慢习惯了那一副的颜色,别的颜色就看不见了。
这个动作有一种顽强的复发性。每过一个时代,都有新的学说出来,又都有人重新找一个源头。这是为什么?
第一个原因,是危机会逼着人们去找一个硬东西。国家出大事的时候,人心要一个站得住的立足点。「根本在哪里」,是最强烈的问题。所以每一次大变动之后,都会有人写下新的、斩钉截铁的答案。霍布斯写在内战的阴影里,洛克写在革命之后,马克思写在工业化最粗暴的年代,韦伯与施密特写在战败之后。
第二个原因,是每个时代总有一样东西,在那个时代显得格外有力。中世纪是神,十七世纪是战争的恐惧,十八九世纪是财产与工业,二十世纪是总动员与计划。有力的东西,最容易被看成根本。
第三个原因,是找源头的学说,在政治上很好用。如果国家的源头是某一样东西,那么谁代表它,谁就有了说话的资格。天命需要祭司与天子,公意需要代言的人,阶级需要先锋,市场需要守护它的人。这些人未必是故意的,可是源头一立,总有人会站到它的旁边。
第四个原因,也许最根本:把国家看成一个有源头的东西,让国家变得可以被谈论。「它没有一个源头,只是一次次在纠缠里发生」,这句话听上去不好抓,不如一个名字好抓。所以人们愿意要名字。
还有一层,是学说自己的处境。写书的人要把话说得清楚、说得有力,才有人听。「国家是多种属性在不同时候缠出来的」,说起来不如「国家的根本是某某」响亮。于是越是想一锤定音的学说,越容易流传;越是实话实说的,越容易被嫌不够痛快。流传下来的那一批,就这样带着一个共同的脾气。
这个复发,今天还在。每当出现一样新的、了不得的东西,比如新的技术、新的钱、新的组织,总会有人说:国家的根本,现在该是它了。这个说法,第 52 章谈到 AI 时代时还会碰到。
这一编走到这里,该给旧账做个了结了。
旧学说不是要扔掉的。它们是八副眼镜,每一副都能让人把国家的某一面看得特别清楚。想看国家的「我」是怎样一个整体,读卢梭与黑格尔,也读天命学说里那种「高于个人」的直觉;想看国家硬的一面,读霍布斯、韦伯、施密特;想看交换与分配怎样塑造国家,读洛克、马克思、斯密、哈耶克。
只是,戴眼镜的时候要记得,那是一副眼镜,不是眼睛。
读这些书的时候,可以随身带三个问题:
一,他看见了国家的哪一面?
二,他把这一面放在了国家的前面还是外面?
三,他的药方,是让哪一种属性回到中心?
这三问,几乎可以应付任何一部旧学说。
本书接下来要换一种读法。从第三编开始,不再问「国家的根本是什么」,改问「国家是怎样一步步发生的」。我们要看,部落、家族和村社里已经有「我们」,那为什么还不是国家?剩余、守卫和规矩三样东西怎样同时出现?城邦、帝国、王朝、民族国家和现代国家,各自是三种属性怎样缠出来的?
在这一段路上,不会有一个站在最前面发令的主角。只有三种属性,在各种条件里,一次次缠出一个「我们」。
这样读旧书,也就不必在八家之间选边站。读霍布斯,不必因此觉得洛克错了;读马克思,不必因此觉得哈耶克一无是处。它们本来看的是同一头象的不同部位,吵得再凶,也只是摸到鼻子的人和摸到腿的人在争论。把八家并排放好,反而能看到整头象的轮廓。
最后,要把一个容易产生的误会说开。说「国家没有一个外在的发起者」,并不等于说没有人做事。人们每天都在种地、收税、断案、守边、写条文,这些事都是真的,也都是具体的人做的。本书只是不把这些人当成「国家的发动者」:他们每一次做事,都是三种属性与九格纠缠中的一步,国家的「我们」,正是在这些步子里一次次显出来的。
举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例子。一个村子里有一条土路,雨天泥得走不动,村里人合力修成了石板路,修路的钱一部分来自上头拨款,一部分来自各家凑的。
天命一派的人会说:路修成了,是因为上头有人管,上头的权来自高处。霍布斯一路的人会说:没有人强制,谁肯出力,所以背后必有一个能下令的人。洛克一路会说:各家出钱,是为了路修好之后,自家的货能运出去,财产有了保障。卢梭一路会说:大家都认这条路是「我们的」路,这个共同的愿望才是根。黑格尔一路会说:路是村子伦理生活的一个体现。马克思一路会问:这条路主要方便了谁家的买卖。韦伯一路会看,是谁有办法让不出力的人也出了力。斯密与哈耶克一路会说,不用谁来安排,各家各算各的账,路自己就修成了。
八种说法,每一种都抓着了这条路的一面,也都能找到村里的事实来作证。可没有哪一种能单独把这条路讲完。路是三面一起长出来的:有人认它是「我们的」,有人能拿主意、能动员,有人愿意出钱、算得过账。少了任何一面,路都修不成,修成了也守不住。
这个小检验,随时可以拿去试别的事。听到有人说「某件事的根本是某某」,就在心里把它放回这条村路上,看看另外两面去了哪里。
回到那张饭桌。
孩子问:「国家是谁造的?」现在,大人们或许可以这样答:「没有哪一个人造了它。有人在种地,有人在收税,有人在守边,有人在定规矩,有人在记账,这些事一天天做下去,缠在一起,就有了一个我们大家的国家。你今天上学的路,也是它的一步。」
孩子也许还会追问:「那它是从哪一天开始的呢?」
大人可以诚实地回答:「这个问题很难,因为它不是一天开始的。很多事慢慢凑在了一起。我们接下来要一起慢慢看。」
这样的回答,比一个英雄、一个神、一份约定都要朴素,可也许更接近实情。它也给孩子留下了一件事:他自己也是这条路上的一步。
【带走的话】每一家都看见了国家的一面,又都把这一面放到国家外面当成了源头;国家不是被谁造出来的,是一直在发生。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国家怎样发生」这个问法,关上了「国家的根本在外面」这条老路。
【小账】这一章里,三种属性各被拎出来一次,轮流当过国家本身;八个源头,只是三种属性的八个名字。
这一编九章,从国家之前一路走到今天:部落与村社,第一次发生,城邦,帝国,王朝,民族国家,现代国家,被外力催生的国家,最后落到每天都在发生的国家。本编的判断:国家不是某一天被建立的,是三属性同时到场、缠到一定程度时显出来的,显出来以后也要每天再发生一次。
你在一个河边的村子里长大,村里三百来口人,沾亲带故。有一天,你家的一头牛不见了。
你不会去报官,因为没有官。你先去问你的舅舅。舅舅说,昨天看见东头那家的小子在河滩上转悠。你又去找你的叔公。叔公是族里年纪最大的人,他把两家的长辈叫到树下,坐了半天,最后说:牛找回来,东头那家赔你一只羊,这事就算了。
事情办成了。没有衙门,没有判决书,也没有谁拿着刀站在旁边。可你心里明白,这件事能办成,是因为你们都认得对方,也都怕以后在婚丧嫁娶的场合碰不了面。
这样的日子,人类过了很久很久。比有文字的历史长得多,比有城墙的历史长得多。
本章要问的,就是这样的日子里有没有「我们」。答案是有,而且很结实。可是那个「我们」,还不是国。中间差着什么,要一样一样看清楚。
先把一个常见的想法放一放:国家出现之前,人是一盘散沙,各人顾各人,后来为了安全才聚到一起。
这个想法听上去顺理成章,可它不太像真的。人类学家去过许多没有国家的社会,看到的几乎都是另一幅样子:人一出生,就落在一张密密的关系网里。你是谁的儿子,谁的外甥,哪个氏族的人,哪个年龄组的人,这些在你会说话之前就定好了。
英国人类学家埃文斯—普里查德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写过南苏丹的努尔人(The Nuer, 1940)。努尔人靠养牛为生,没有国王,也没有常设的法庭,却有一套清清楚楚的亲属分支:小的支系之间闹了纠纷,各帮各的;可一旦遇到大的外敌,几个支系又会合成一个更大的阵营。分与合,全看对面是谁。
再看一个更近的例子。阿拉伯半岛和中东的游牧部落,在伊斯兰教出现之前,就有按血缘分层的部落与氏族,一个人遇事先报自己属于哪一支;北非的柏柏尔人、亚洲高原上的游牧群体,也有类似的结构。名字不同,织法相近:先是最小的帐篷,再是一群帐篷,再是一个部落,遇到外敌时一层层合上来。
这说明什么?说明「我们」早就在了。它不是后来才有的发明,它是人类最老的一样东西。
问题不在有没有「我们」,问题在这个「我们」是用什么织成的,能织多大,离了谁还能不能存在。
部落、家族、村社里的「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它靠亲缘和熟识织成。
血缘、婚姻、同乡、同一个祖先的名字,这些线把人一根一根连起来。你信任一个人,是因为你知道他是谁家的人。你怕一个人,是因为你知道他背后站着谁。
这种「我们」有三个好处。
第一,它暖。一个人遇到灾荒、生病、丧事,总有人来。
第二,它省。大部分事不用讲道理,也不用写下来,照着老样子做就行。
第三,它稳。几代人守着同样的规矩,规矩就像长在人身上一样。
可是它也有一个很难绕过去的边。亲缘能连起来的人,到底有限。一个人能真正认得、记得、信得过的人,大约就是一个村子、一个大家族的规模。再大,线就细了,就断了。
古人对这种限度其实很清楚。中国人讲「五服」,一个人的亲属关系,从父母、祖父母往外数,数到五代,服丧的轻重一级一级减下来,出了五服,就算疏远了。这是用丧服的粗细,给亲缘的线量了一个长度。
所以世界各地的村社和部落,大多有一个相近的规模,也有一个相近的结局:人多到认不过来,就分家,分出去的那一支另立门户。分,是这种「我们」最自然的生长方式。
没有官府,不等于没有办法。人类学家和史家记下过许多了结纠纷的法子,细看下来,每一种都靠着「我们」本身。
最常见的一种是赔。日耳曼人的古俗里,杀了人,要向死者的家族赔一笔命价,按死者的身份定数目;这笔账算清了,两个家族之间的仇就算了结。命价的背后,是两大家族都愿意坐下来谈,因为打下去,两边都受不了。
另一种是请中间人。努尔人当中有一种人,被人称作「豹皮酋长」,披着一张豹皮,出面替杀了人的一方说和,劝苦主收下牛,不再报仇。他并没有一支队伍可以逼人听话,能让两边点头的,只是大家都认他这个身份,也都想把事了掉。
还有一个更晚的例子,在北大西洋的冰岛。大约公元 930 年前后,岛上的首领们开始每年夏天在一处平原上聚会,称为「阿尔庭」,会上有人专门背诵法律;判了案,却没有一个常设的官员去执行,执行要靠当事人自己和亲友想办法。这个例子常被人拿来说明:规矩可以立得很细,「我们」也可以在每年的聚会里显出来,可是没有一个常设的力量站在规矩后面。
这几样做法都有效,而且有效得让人佩服。它们靠的是同一件东西:大家都在乎以后还要见面。一旦双方互不认识、互不在乎,这些办法就慢慢失灵了。
前面第一编说过,一个国家有三种属性:法律是主体属性,政治是客体属性,经济是互动属性。那么在国家出现之前,这三样有没有?
有。只是它们还没有各自站出来,而是整个缠在亲缘里面,分不开。
先说规矩,也就是后来法律的那一面。部落里有规矩,而且往往很严:谁和谁不能婚配,谁死了该怎样安葬,偷了牛该怎样赔。这些规矩大多不写下来,靠老人记着,靠一代一代口传。它是习惯,也是「我们」的样子,违背了它,就是不像「我们」的人。
再说守卫,也就是后来政治的那一面。部落要防外人,要争水源和牧场,打起仗来所有成年男子都要上。可是这个守卫没有专门的人来做,也没有一套长期的权力机构。打完了,大家各回各家。
最后说剩余,也就是后来经济的那一面。村社里有交换,有互助,有礼物的往来。人类学家描述过许多社会里的送礼与还礼,一场大的宴会、一桩婚事,背后都是一张欠与还的网。可是收成多出来的部分,多半马上被吃掉、送出去、办了仪式,很少长久地攒起来,变成一个可以养活一批不种地的人的底子。
三样都有,三样都淡,三样都裹在「谁是谁的亲人」这一层里。
国到底是从哪一刻开始算的?这个问题不好答,可以换个办法,列出几样东西,看这些东西有没有。
第一,「我们」能不能离开具体的人而在。部落里的「我们」,是由一张张具体的脸织成的。叔公一死,要等下一个叔公顶上来;族里的人一散,「我们」就淡了。而一个国,在国王换了、官员换了、一代人全换了之后,还是那个国。
第二,「我们」能不能把陌生人也算进来。部落的「我们」,门槛是亲缘。一个外来的人,要想真正算进来,要认亲、联姻、收养,用亲缘的办法补一个亲缘。而国里的人,大多一辈子也不会见面,却都算「我们」。
第三,规矩能不能脱开人情。在部落里,同一件事,对不同的人处理起来差别很大,因为要看关系。而国的法律,至少想做到另一件事:不管你是谁家的人,同样的事同样的办。
第四,守卫和收成能不能由「我们」整体来安排,而不是各家各户自己顾自己。
这四样,在家族和村社里,要么没有,要么只有一点点苗头。这就是「已经有我们,却还没有国」的意思。
还有一个很实在的限度,是人的眼睛和耳朵。
一个人能认得多少张脸,能记住多少件旧账,能在一场集会里听见多少人说话,大体是有上限的。亲缘织的「我们」,之所以大多停在几百人到几千人的规模,并不是这些人不想变大,而是大到一定程度,就没人认得全了,闲话传不到,面子也就不灵了。
面对面的好处,是约束来得快。你做了不体面的事,当天晚上全村就知道,第二天走在路上,目光就变了。这是一种很重的制裁,比罚款重,也比坐牢更难熬。
可是同一个好处,也是一道墙。当「我们」要连起几个村、几十个族、成千上万个陌生人,面子就不够用了。你在三百里外做的事,村里没人知道,也就没人拿目光来管你。这时候,需要另一种东西来替代面子:一套写下来的、陌生人也读得懂的规矩;一支不由哪一家掌着的守卫;一份大家都认的账。
换句话说,国要做的,是把面对面的约束,搬到看不见脸的地方去。这件事很难,也是后面几章一直要谈的。
读到这里,有人会顺口说:这么说来,部落和村社就是还没长大的国,早晚要长成国的。
这句话要小心。它把一段历史读成了一条楼梯,好像人人都在往上爬,爬得慢的就是落后。可是事实不太像楼梯。
很多村社社会活了几千年,活得有滋有味,没有走进国,也没有因此缺什么。有的学者甚至认为,一些社会是有意把权力压低的:谁想把大家的东西攥到自己手里,众人就笑他、疏远他、必要时把他赶走。法国人类学家克拉斯特(Pierre Clastres)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写过这样的看法,美国学者斯科特(James C. Scott)后来也写过东南亚山地的人群怎样有意躲开国家的收税与征役。这些说法,学界有赞成的,也有保留的,本书不替任何一方下结论。
本书只借它们提醒一件事:国不是「我们」唯一的去处。「我们」可以不去那里,也可以去了又退回来。后面第 24、25 章讲帝国与王朝的时候,会看到许多国散了之后,人们又退回村社里去,日子照样过。
所以,说「国家之前」,只是说在时间上排在前面,并不说它低一等,也不说它一定要变成国。它是另一种活法,有自己的好处,也有自己的限度。
看到这里,容易下一个简单的结论:国家出现之前缺法律,或缺军队,或缺财富。本章不这样说。
前面说了,这三样在部落里都有,缺的是它们彼此咬合的程度。
规矩有,可规矩管不到亲缘之外的人。一个部落的习惯,到了另一个部落就不灵了。
守卫有,可守卫是临时的。没有人靠它吃饭,没有人因此长期掌着一支可以调动的力量,规矩里也没有关于这支力量怎样用的安排。
剩余有一点,可剩余没有被当成一个公共的底子。收成多了,是这一家的事,不是「我们」的事。
用一个厨房里的话说:米有,锅有,火也有,可三样不在一个灶上。各烧各的,就煮不出一锅饭。
三样要咬在一起,需要一个条件:一个「我们」,既要大过亲缘,又要稳过人身。这个条件什么时候出现,下一章再讲。
拿一张小表对照一下。三样东西在国之前的样子,可以收成这样。
| 三种属性 | 国之前的样子 | 缺的是什么 |
|---|---|---|
| 规矩(法律,主体属性) | 习惯、口传、长老断事;严,而且人人懂 | 管不到亲缘之外;同一件事因人而异 |
| 守卫(政治,客体属性) | 全体男子临时上阵;首领靠威望 | 没有常设的人和力量;没有关于这股力量怎样用的安排 |
| 剩余(经济,互动属性) | 互助、送礼、宴会;有交换,没长久的积存 | 剩下的东西不是「我们」的底子 |
这张表上的每一格都不是零。零的话,问题好办:补上就是了。难处在于每一格都只有一半,而三格之间又几乎没有线连着。
规矩管不到的地方,守卫帮不上;守卫撑不起来的地方,剩余供不起;剩余攒不下来的地方,规矩立不稳。三样互相等着对方,所以谁也走不出第一步。
后面第 22 章要讲的,正是这三样怎样在某个时刻一起迈出那一步。
先别急着以为只有一条路。世界上不同的地方,国之前的「我们」有不同的织法。
古代日耳曼各部落的情形,罗马人塔西佗写过一本小书(《日耳曼尼亚志》,约公元 98 年)。按他的记述,大事由全体自由人的集会来议,首领靠威望带人,不靠命令;打仗时同一个家族、同一个亲属群的人排在一起。这个记述有罗马人的眼光在里面,但大意是可信的:规矩在集会里,守卫在亲属里。
在南亚和东亚的许多地方,村社是另一种样子。村里有公共的水井、公共的灌溉渠、公共的祭祀,村子对外是一个整体,对内由几个大姓和长老来排事。中国乡村里的宗族,有族谱、有祠堂、有族田,族田就是一小块公共的剩余。祠堂里议事,族长断纷,其实已经有了一个小型的法律、政治、经济三样齐全的雏形。
可是它仍然只是「宗族的国」,没有成为「国」。为什么?因为它的线一直拴在同一个祖先身上,出了五服,就是外人。
在北美,易洛魁人的五个部族组成过一个联盟,在一些记述里,它有会议、有议事的规则,几个部族之间分担事务。这说明「我们」可以跨过亲缘变大一些,只是联盟靠的是各部族自己派人来开会,每个部族仍然自己顾自己。联盟这种「我们」,要看对面有没有更大的外敌,外敌一去,线就松了。
这几个例子并排放在一起,看到的是同一件事:亲缘织出的「我们」,已经可以相当复杂,可是它离不开亲缘这根线。
那么,是什么让一些地方的村社和部落,慢慢走到了「国」的门口?
一种常见的说法,认为是人口多了,地方挤了,打仗多了。美国人类学家卡内罗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提出过一个说法:一个地方如果四周被山、海、沙漠围住,输了的人没处可逃,就只好留下来被赢的一方管着,这样便慢慢出现了更大的单位。这是一家之言,学界有人赞成,有人不赞成,本书不拿它当结论,只拿它说明一件事:外力的挤压确实会逼着「我们」变大。
另一种说法看重的是粮食。能存下来的谷物,比如麦子、稻米,可以收税、可以存仓、可以记账,也可以拿来养一批不种田的人。有了这样的剩余,才有可能出现专门守卫的人,专门记事和断事的人。
还有一种说法看重的是水。大河边上要修渠、要防洪,这些事一家一户做不了,必须一大群人一起做,于是有了排班、记工、分水的规则。
这几种说法,都指向同一个方向:当外面有压力,里面有剩余,中间有一批人要靠着某种共同的规矩一起活,亲缘织的「我们」才开始被别的东西接着织。
各说各的道理,都不完整,也不必争出一个唯一的答案。本书只取一点:推动的不是某一个人的主意,也不是某一天的决定,而是许多件事同时压过来,「我们」只好一边改一边显。
回到那个丢了牛的村子。
你家的牛最后找回来了,东头那家赔了一只羊。这事说明,你们这个「我们」是有用的,它能让人讲和,能让人照着老样子过日子。
可是设想另一件事:一队外来的人带着刀沿河而来,要收你们的粮食,还要你们的年轻人去给他们修一座大房子。你们村子里没有谁能拿出一个办法。叔公能管的,是两家的牛;他管不了几个村子一起的事。
这时候你们才会知道,缺的不是亲情,也不是勇气。缺的是一个比亲情大的、能让陌生人也站到一起的东西。那个东西,后来有了名字,叫国。
再设想一个更小的场景。村里一个姑娘嫁到了河对岸另一个村子。两个村从前为水源打过架,如今因为这桩婚事,来往多了起来。逢年过节,两边的人互相送东西,小孩也认了舅舅。你看,亲缘的线还在不停地织,它把「我们」一寸一寸往外扩。
可是这条线扩到某个地方就会停。河对岸再往外的那些村子,没有人嫁过去,也没有人娶回来,他们就是「别人」。「别人」之外,是更远的「别人」。国的出现,要有一种办法,让这些从没有联过姻、没有见过面的人,也能在同一份规矩、同一支守卫、同一本账底下,觉得自己是「我们」。
这就是一个孩子今天上学第一天学到的事:你是这个国的人,哪怕你和同学的爸妈从没见过。这件事我们今天看得太平常了,平常到忘了它曾经多么难。
【带走的话】国家之前并不缺「我们」,缺的是一个不靠亲缘、不靠某个人也能站住的「我们」。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国家出现之前就有「我们」,三种属性也早已在场;关上了:国家是人类从散沙里一步跳出来的这个想象。
【小账】这一章里,没有哪一种属性被当成了全部;要提防的是把亲缘当成「我们」的唯一织法,那会让人看不见后来的国从何处接过线头。
大约五千多年前,在两河流域南部一座叫乌鲁克的城里,有一个人每天的活是记账。
神庙收上来的大麦、羊毛、油,要有人点数;发出去的口粮,要有人记下。他手里拿着一块湿泥板,用削尖的芦苇秆在上面压出一道道印子。哪一天、谁交了多少、谁领了多少,都在泥板上。
他未必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大事。他只是干了一件很具体的活:把一批东西的去向,记成一份别人也能看懂的东西。
这个记账的人,是本章要讲的故事的一头。故事的另一头,是守城墙的人和断案的人。三种人站在同一座城里,各管一摊,却又互相离不开。在他们站到一起的那一刻,一个新的东西露出了头。
本章要问:国家第一次发生,是靠什么?只有两样行不行?
先要把一句话说清楚。「第一次发生」,并不是说历史上有一天、一个钟点,国家忽然降生了。
世界上最早的几处国家,出现的时间、地点、样子都不相同。两河流域南部的城邦,尼罗河谷的王国,印度河流域的城市,黄河流域的早期王朝,中美洲和安第斯山地后来出现的政权,各自走了各自的路,各自留下的材料也多少不同。有的留下了大量文字,有的几乎没有文字,只留下建筑、墓葬和器物。
所以这里说的「第一次」,指的是某一个地方,三种属性第一次缠到一起、撑得住的那一段时间。它是一段,不是一点;是在许多件事同时压过来的时候慢慢显出来的,不是被谁发布出来的。
本书不写「人们建立了国家」,也不写「某位王创造了国家」。这样的句子把「我们」当成了先在的发起人,好像先有一个人或一群人,然后他们动手造出一个国。更接近事实的写法是:许多条线在同一个地方交会,三种属性互相咬住,一个比亲缘大的「我们」就在这交会处显了出来。
先看剩余,也就是经济的那一面。
农业带来了一件前所未有的事:粮食可以攒。谷子可以放进仓里,放上一年、两年。能放得住的东西,也就可以被拿来计算、征收、调拨、储备。
两河流域早期的神庙,就是这样的一处仓库。大麦、羊毛、织物集中到那里,再按名册发给工匠、祭司、劳力。记账用的泥板、封口用的泥印、后来的楔形文字,都是为这件事长出来的。很多研究者认为,最早的文字是从记账的需要里生出来的,而不是为了写诗或写史。这一点学界的看法比较一致,细节上仍有争论。
埃及的情形有所不同。尼罗河每年泛滥,退水之后土地肥沃,可是田界被水冲掉,需要重新丈量;丈量要有人,记录要有人,收成要有人估。后世的希腊人把这件事想象成几何学的起源,这个说法带着传说的味道,不必当真,但它至少提醒我们:对土地与收成的计算,是早期国家离不开的一份日常。
剩余带来的变化很深。有了它,就可以养活一批不下地的人:记账的、做陶器的、织布的、修渠的、守卫的、念经的。社会第一次有了「分工」这件事,也第一次有了「谁拿走多少」这个问题。
但剩余本身只是一堆谷子。堆在那里,不会自己变成国。它既可以被一个贪心的人抢走,也可以在一场荒年里被吃光。要让它成为「我们」的底子,需要两样东西跟上来:有人守着它,有规矩管着它。
再看守卫,也就是政治的那一面。
仓里有了东西,就有人惦记。邻村的人惦记,路过的游牧人惦记,自己人里不守规矩的也惦记。于是需要有一批人,专门守着,随时可以拿起武器。
这批人一旦存在,就带来两个后果。第一,他们吃饭靠的是别人种出来的粮,他们成了一个靠剩余养活的人群。第二,他们手上握着别人没有的力量,这个力量用在哪里,成了一个大问题。
守卫是国家的客体属性:它是国家可以被看见、被占据、被争夺的那一面。城墙、军队、官署、首领的座位,都属于这一面。谁坐在这个位置上,谁就有了调动力量的可能。
守卫如果单独存在,会变成什么?会变成一伙靠刀吃饭的人。美国学者曼瑟尔·奥尔森在二十世纪末提出过一个很有名的比方:有一种强盗四处流窜,抢完就走;另一种强盗坐定下来,长期收取固定的好处,同时替被收取的人挡住别的强盗。后一种强盗,已经很像一个原始的政权。这个比方是后来学者的说法,不是历史记录,本书借用它,只是为了说明一件事:守卫加剩余,已经可以让一个稳定的统治出现,可是还不是国。
第三样是规矩,也就是法律的那一面。
守卫和剩余凑在一起,已经能做不少事。可是还缺一样:这些事要有一个说法,让被收取的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交,让被调拨的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让争吵的两个人知道到哪里讲理。
最早写下来的法典,出现得比人们想的早。现存较早的一部,属于乌尔第三王朝的乌尔纳姆(约公元前二十一世纪);稍后有伊辛的利皮特—伊什塔尔,再后来是巴比伦的汉谟拉比(约公元前十八世纪)。汉谟拉比法典被刻在一块高高的黑色石柱上,立在公共的地方,让人看得见。
这些法典有一个共同的地方:它们不是在写道理,而是在写具体的事。偷了东西怎么赔,租了田怎么算,伤了人怎么偿。它们是把各个村社里本来就有的习惯、判例,收拢起来,写在石头上,让所有人都照同一把尺来量。
再看一个细节。这些法典几乎都按「如果……那么……」的句式写:如果一个人做了什么,那么他应当怎样。这种写法的好处在于,它不问你是谁的亲戚、有没有人撑腰,只问你做了什么。虽然在同一部法典里,对不同身份的人,处理仍然有轻重之别,自由民、平民、奴隶,各算各的价,可是「做了同样的事就用同一把尺」这个想法,已经在石头上露出了苗头。
这一步很重要。规矩一旦写下来、立在公共的地方,就不再属于某个老人的记忆,也不再因人而异。它第一次成了陌生人之间也可以拿来讲理的东西。陌生人之间能讲理,「我们」才能比亲缘大。
这里要补一句,免得读者误会:法典里常常写着「王说」「神说」。这是当时给规矩找出处的一种方式,旧学说后面还会要拿这件事大做文章(见第 12 章)。本章只记下一点:规矩的出处有种种说法,可它能立得住,靠的是它真的在断案、在分配、在约束人。
三样东西要咬在一起,还要有一样帮手:能把事记下来、传出去的办法。
账要记,法要写,命令要传,三样都靠记号。两河流域的楔形文字,埃及的象形文字,黄河流域商代的甲骨文,都和国家的出现同在一个年代带上。这里要小心,不是说有了文字就有了国,印度河流域的城市有成熟的印章和度量,它的文字至今没有被完全读通;也不是说没有文字就不能有国,南美安第斯山地的印加人没有我们意义上的文字,却用结绳(奇普,khipu)记录人口、物资和劳役,把一个横跨高山的大政权管了起来。
这两个例子放在一起,要说的是一个更朴素的道理:不管用泥板、甲骨还是绳结,国都需要一种让陌生人也能读懂的记号。记号一立,「我们」就不必再靠面对面维持。叔公的记性可以老,泥板不会老。
记号还有另一层作用。它让一件事可以被复查。仓里有多少,有没有人动过,上一年的判例怎么写的,都能查。能被查,就有了一把外在的尺子,不全看掌权者的心情。这把尺子,是规矩从习惯变成法律的重要一步。
现在把三样东西摆到一起。
有了剩余,守卫才养得起;有了守卫,剩余才守得住;有了规矩,守卫才不只是抢,剩余才不只是被拿,而是有来有往。三样东西互相托着。
我们可以想象一座早期城邦里的一天。清早,仓里的人点数,按名册分发口粮。中午,城墙上的人换岗,城门口有人检查货物。傍晚,一个争地的案子送到长老和祭司面前,他们翻出了先前的判例,照着断了。晚上,一个远道而来的商人,因为知道这里有规矩可依,把货放心地存进了城里。
这一天里没有任何一件事叫「建立国家」。可是三种事同时在一座城里发生,而且互相借力,事情就在第二天又发生一次,第三天再发生一次。这样一天一天地重复,一个「我们」就显出来了:你是这座城的人,你要交这份粮,你可以到这里讲理,你要在这堵墙上站岗。
这个「我们」和部落里的「我们」不一样。它不靠谁是谁的儿子。一个外来的工匠,只要在这里做工、守这里的规矩、拿这里的口粮,他就是「我们」的一部分。
用前面第 8 章的话说:三种属性缠在了一起。一块地,同时是粮的来处,是兵的立足处,也是争讼的对象;一份税,同时是交换的一环,是权力的一次落点,也是义务的一次兑现。缠到这个程度,国就有了。
三种属性之间,不是简单地并排站着,每一对都在互相要东西。
守卫向规矩要什么?要一个说法:什么时候该出手,对谁出手,出手到哪里为止。没有这个说法,守卫就是刀;有了这个说法,守卫才是「我们」的墙。
守卫向剩余要什么?要口粮、要兵器、要工钱。没有剩余,守卫只能靠抢。
规矩向守卫要什么?要后盾。立了规矩,没人执行,等于一块石头上的字。
规矩向剩余要什么?要一个公平算账的对象:租多少、赔多少、税多少,都得有东西可算。
剩余向规矩要什么?要保障:我的谷子是我的,我的契约有人认,我的债有处讨。
剩余向守卫要什么?要平安:路上没有劫匪,仓外没有敌军。
六条线,两两互相牵着。哪一条断了,其余的就要多担一份重。担得起的,国就稳;担不起的,国就开始变形。这个变形的道理,第 11 章会从三属性纠缠的条件上细说。
最能说明三样缺一不可的,是那些只到两样的情形。
第一种:有剩余,有守卫,没有规矩。这就是前面说的「坐定的强盗」。有人收,有人护,可是收多少、护什么、凭什么,全凭那个拿刀的人高兴。被收的人觉得这是被抢,他们的「我们」没有出现,出现的只有「他们」。这样的政权,往往一换首领就乱,一遇强敌就散。历史上的许多草原联盟,就常常在大首领死后分崩离析,而这个现象在不同时代的游牧社会里反复出现。
第二种:有剩余,有规矩,没有守卫。这是一个富的、讲理的、手无寸铁的社群。商人行会、庙产丰厚的圣地,都有过这样的时刻。它们能聚财,能立规矩,却守不住。在乱世里,要么被强人夺走,要么只好出钱雇人来守,雇来的人又成了新的主人。守不住的富,常常是在给别人攒钱。
第三种:有守卫,有规矩,没有剩余。这是一个纪律严明的小团体,像古代的军营,或者山里一个人人互相监督的小寨子。它能守,能管,可是没有可以持续供养的底子。靠劫掠供养的,掠完就得换地方;靠少数人自己种地供养的,兵多了就养不起。它撑不大,也撑不久。
再换一个例子:在日常里,一家小店也是这样。有货有伙计、没有账本和规矩,今天卖了多少、谁拿了多少都说不清,生意迟早散;有账本有规矩、没有货,只是一本漂亮的册子;有货有账本、没有人看门,货迟早被偷。三样缺一,小店也开不长。国家当然比小店复杂得多,可是道理是同一个。
这三种情形,都曾在历史上反复出现过。它们有一个共同的下场:要么散掉,要么被别的东西补齐。所以,补齐的那一刻,才是「第一次发生」。
读到这里,会有人问:国家只发生过这一次吗?
不是的。每一块土地上的国,都是自己的第一次。两河流域有它的一次,尼罗河谷有它的一次,黄河与长江流域有它们的几次,印度河流域有它的一次,美洲大陆上还有完全独立于旧大陆的几次。这些「第一次」,彼此不一定有联系,却有一个相近的骨架:三样东西咬在了一起。
骨架相近,血肉很不相同。埃及的王权,把守卫和规矩几乎合在一个人身上,法老既是统帅,又是秩序的化身;两河流域的城邦,则长期是神庙、宫殿、长老会三方拉扯;早期中国的王朝,把祭祀、征伐、宗族的礼三样紧紧捆在一起,这一点学者看法不一,本书不展开。
印加人的例子值得多说两句。十五世纪到十六世纪前期,印加人的政权覆盖了安第斯山脉的漫长山地。山高路险,没有轮子,没有文字,却靠一条条石砌的大道、一座座沿路设置的仓库、一套按户派工的劳役制度,把三样东西咬住:仓库是剩余,驿道与驻军是守卫,按户派工与处断的办法是规矩。这个例子说明,三样东西可以用很不同的材料搭起来,重要的是它们咬住了没有。
也有一些地方,三样东西只在一段时期里咬在一起,然后又松开。有的城市兴起又衰落,有的政权出现又消失,留下废墟,人们回到村社里。这说明:国不是一步到位、从此稳固的东西。三样咬住的程度会变,咬得松,就散;咬得紧,就成了。
最后还要说一件事,免得读者把「第一次」读成了一个终点。
国家的第一次发生,并不意味着国家从此「建成」。恰恰相反,第一次只是一个开头。记账的人第二天还要记账,守城的人第二天还要上城墙,断案的人第二天还要翻判例。哪一天这三样中有一样做不下去了,那个「我们」就开始松。
后面第 29 章会专门讲这件事:国家是一直在走的步子,不是建成的房子。本章只先记住一点:第一次发生,不过是三种属性第一次缠得够紧。要让它继续下去,必须让缠的这件事一天一天地重复。
这也提醒我们,不要问「国家是什么时候诞生的」,那是一个把国家当成一件被造出来的东西的问法。更接近事实的问法是:它在什么时候,缠到了足够紧的程度?又是在什么条件下,才能一直保持那个程度?
回到那个记账的人。
设想他有一个邻居,是一个守城门的人,另一个邻居,是替人断案的老先生。三个人下了工,也许会在同一条巷子里碰上,说几句闲话。他们不会谈论「国家」这个词,只会说:今天粮发得晚了,今天城门口来了一队商人,今天有两家为一道田埂吵得厉害。
他每天在泥板上压下的印子,今天已经成了博物馆里的一个展品。看展的人也许会觉得,这不过是一堆枯燥的数字。可是在那些数字背后,有一个看不见的东西正在被一点一点地织起来:一个人今天交了粮,他知道明天会有人守着他的家,也知道有了纠纷还可以去讲理。
你今天交一份电费,或者在超市里刷一下卡,也在重复同样的事。你交的钱,会变成某处的路灯,某处的法庭,某处的值班室。你不必认得收钱的人,也不必认得用钱的人。你们之间靠着一套看不见的、重复了无数次的东西连在一起。
那个五千年前的记账人,是这套东西里最早的一个环节。
他不会想到,后来的人会把他的泥板翻出来,一块一块地读。读出来的,是一份又一份很枯燥的清单:多少大麦,多少羊,几个人,几天工。可是正是这些枯燥的清单,托着后面所有关于国的故事。大的故事从小的记账里长出来,这是国家第一次发生留给后人的一个提醒。
【带走的话】国家第一次发生,是剩余、守卫、规矩三样同时到场、互相咬住;只到两样,不成国。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国家是三种属性缠到足够紧时显出来的,且要一天一天重复;关上了:国家是某一天被某个人或某群人建立的这个说法。
【小账】这一章里,政治被当成全部的危险最近:守卫加剩余就能形成稳定统治,容易让人误以为这就是国;缺了规矩,那个「我们」就显不出来。
公元前五世纪的雅典,有个陶工,姑且叫他得墨特里奥斯。天刚亮,他把几只刚烧好的陶罐搬到车上,打算送到港口去。路过市场的时候,邻居叫住他:今天公民大会要议一件大事,你去不去?
陶工说,去,下午的活我让徒弟看着。
他走到城里一处叫普尼克斯的小山坡上,坐在露天的石头台阶上,听人轮流发言。有人主张派船出海,有人说粮食不够,有人讲了半天,被台下的人笑着嘘走。最后举手表决,数的人一个一个数手。陶工举了手,因为那条船的钱,有一部分将来要从他这样的人身上收。
回家路上,他还琢磨一件事:下个月他可能被抽中去当陪审员,那天要判一桩买卖纠纷。再过几年,打仗的时候,他自己也要披上甲、拿起矛,站到队伍里去。
同一个人,早晨是手艺人,中午是议事的人,下个月可能是断案的人,战时是兵。
这一章要看的,就是这样一种国:小到所有人互相认得,密到每个人身上都背着国的一部分。它叫城邦。它让人惊叹,也让人看清了一个问题:这么好的「我们」,为什么难以长大?
城邦,希腊文叫「波利斯」(polis)。它是一座城,加上城四周的田地和村子,合起来是一个独立的国。古希腊有成百上千个这样的城邦,雅典、斯巴达、科林斯、底比斯,各是各的国,各有各的法律与军队,说同一种语言,拜差不多的神,却互相打来打去。
城邦不只存在于希腊。两河流域南部早期的城市,就是一座座各自为政的城邦;腓尼基沿海的推罗、西顿、迦太基,也是城邦的形状;中世纪后期的意大利,威尼斯、热那亚、佛罗伦萨,同样以一座城为一个政治单位;早期中国的许多邑国,也是围着城墙的小国,所谓「国人」,最早指的就是住在国都城里的人。
这些城邦各有不同,可是有几个相近的特点:地盘小,人口少;中心是一座可以走路逛完的城;公民大多互相认得,至少互相听说过;大事由公民自己商量、自己表决。
古代的哲学家喜欢谈这件事。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里说过,大意是:一个城邦的人数应当少到可以彼此了解品性,多到足以自足。柏拉图在《法律篇》里,设想过一座理想城邦,公民户数约五千零四十,他选这个数是因为它容易被切分,便于分组与摊派。这些说法有很浓的设想成分,不能当成实际数字,但可以看出:古人心里的好国,是一个人人认得人人的国。
先看规矩,也就是法律。
城邦的法律有一个让今天的人羡慕的特点:它离每个人很近。雅典人把梭伦的法律刻在木板上,立在公共的地方。法庭上的陪审员,是从公民中抽签选出来的普通人,人数很多,一桩案子常常有几百人一起听、一起投票。判案的不是职业法官,是邻居。
雅典还有一种做法,常被后人拿来说事:抽签。许多公职,包括议事会的成员,都由抽签产生,任期很短,不能连任太多次。这样做的用意,大体是让每个公民都有机会轮到,也让任何人都难以长期占住一个位置。从本书的角度看,这是一个很细致的办法:它不让「我们」被某一批人长久地代表。
这样的法律有一种温度。它不是从高处落下来的条文,它是每个人亲眼看过、亲手用过的东西。一个人犯了法,他面对的是一群认得他的人。法律的权威,一半来自条文,另一半来自这个人情的网。
用本书的话说,法律是国的「我」:一个「集体的我们」。在城邦里,这个「我」就站在公民的眼前。你甚至可以说,每个公民都是这个「我」的一小块,因为法律是在他们的议事和断案里一次次显出来的。
这里不能写成「公民创造了法律」,也不能写成「城邦决定了什么」。更准确的写法是:在公民大会上、在法庭里、在街头的议论里,「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显出来,每一次都由当天在场的人、当天的事和旧有的规矩共同织成。
可是请注意:这个「我们」的边,划得很窄。女人、外邦人、奴隶,都不在里面。雅典有大量的奴隶,也有大批长期住在那里的外邦人,他们劳动、纳税,却不能参加公民大会。公元前 451 年,据后来的记载,雅典还通过了一条规定,要求公民的父母双方都是雅典人。城邦的「我们」小而密,一部分原因是它把许多人挡在了外面。第 32 章讲共存的时候,还要回到这一点。
再看守卫,也就是政治。
城邦没有庞大的常备军。守卫的主力,是公民自己。希腊人的重装步兵,要自备甲胄与长矛,所以能当兵的,是买得起装备的人,也就是有一块地、有一份产业的人。他们并肩排成方阵,每个人守着自己左边同伴的盾。
这样的军队有一个很深的含义:当兵与当公民,是同一件事。你有资格在公民大会上说话,是因为你要在战场上为大家拼命;你要在战场上拼命,是因为你是这个「我们」的一员。
雅典后来的海军,又把这条线拉宽了一点。公元前 480 年萨拉米斯海战,雅典的战舰靠成千上万的划桨手撑起来,这些人多是没什么产业的穷公民。据后世的记述,海军的重要,使这批人在城邦里的发言分量也慢慢上升。守卫的人换了,「我们」的边也跟着挪动。这是政治侧重的力量:谁在打仗,谁就要求在国里有一席之地。
斯巴达走了一条更极端的路。斯巴达的公民,全部是专职的战士,靠被征服的当地人(黑劳士)来种地养活。整座城像一个大军营,男孩七岁就离开家,进入集体训练。斯巴达的政治与军事几乎合为一体,可它为此付出的代价,是公民人数一路下降。亚里士多德已经注意到斯巴达男子不足的问题,这一现象后世的史家常称为「人口稀少」,意思是能完整享受公民身份的人越来越少。
第三样是剩余,也就是经济。
城邦的经济底子,大多是小块农田,加上手工业和海上的买卖。雅典周围的阿提卡半岛,土地偏瘦,产橄榄、葡萄,粮食却不够吃。很大一部分粮食要靠从黑海沿岸进口,所以雅典特别在乎海路,在乎能否保住通向港口与海峡的航道。
这说明了城邦的一个处境:它很小,却常常要靠很远的东西活着。城邦的「我们」小而密,但它所依赖的交换,却早就伸到了「我们」的边界之外。港口里装着外邦商人的货,船上载着殖民地运来的粮,银矿里有大批奴隶在劳动。
雅典的陶工得墨特里奥斯做的陶罐,一部分会装上船,卖到意大利和黑海。他自己未必想过这些,但他的生计,是跨着海的。
所以,一个城邦的三样东西,从一开始就不太对称:法律和守卫的「我们」很小,几千上万的公民;经济的「我们」却很大,一直延伸到别的城邦、别的海岸。这种不对称,既是城邦活力的来源,也是它的麻烦所在。
城邦的故事不止在地中海边上演。把目光转到黄河流域,早期的邑国里,也有类似的东西。
「国」这个字,在很早的年代指的是城邑,「国人」指住在城里的人,他们和住在城外田野里的「野人」,在身份上是有区别的。国人是当兵的,也是说话有分量的一群。
有两个常被后人提起的例子。一个是周厉王的时代(约公元前九世纪),据《史记》的记述,厉王禁止人们议论朝政,国人不满,最后起来把他赶出了都城(史称「国人暴动」,年代常取公元前 841 年)。另一个是春秋时郑国的子产,据《左传》的记载(襄公三十一年),有人建议毁掉乡里人聚会议论的「乡校」,子产没有同意,大意是说:人们在那里议论执政的好坏,好的就推行,不好的就改正,乡校正是我的老师。这两个故事里的细节,史家各有考订,本书只取其中的意思:在小国里,城里人的议论,是真正会影响国事的一股力量。
这里的「我们」,同样小而密,同样把许多人(城外的人、奴隶、外族)挡在外面。可是它的规矩,不是靠抽签的陪审与公民大会,而是靠宗族的礼、长老的商议和城里人的舆论。这说明:同样是小而密的「我们」,法律那一面可以有很不同的织法。
后来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之间并吞、争霸,小邑被大国收走,邑国的世界一点一点让位给疆域更大的国。这个过程,与希腊城邦被马其顿吞并,在形状上很相近,只是节奏与细节不同。
在讲难处之前,先把城邦的好处说足。
第一,它让「我们」看得见。你知道谁在决定,你知道为什么这样决定,你也知道出了错该找谁。责任不会散在一层又一层的办公室里。
第二,它让人有归属。一个公民对自己的城邦,不只是服从,还有一种近乎亲人的感情。雅典人在阵亡将士的国葬上听演说,伯里克利那篇著名的演说(公元前 431 年,据修昔底德的转述,大意如此)强调的,就是公民把城邦当成自己家的那种心情。
第三,它让规矩活着。法律每天都在用,每个人都知道它的分量,所以腐败与舞弊也容易被眼睛盯住。
第四,它让参与成为日常。投票、议事、担任公职,不是几年一次的大事,而是常常轮到你的小事。
这些好处,是后来的大国拼命想找回来的东西。直到今天,人们在谈到基层自治、社区议事时,常常还是在向城邦借光。
城邦的毛病也出在这里:同样的东西,放大了就变味。
第一道坎,是集会装不下。公民大会上人人举手,前提是人人都能走到会场,听得见发言。一座城里几千上万人开会,已经是极限;再往外,一个从两百里外赶来的农民,一年只能来一两次,他就没法天天参与。孟德斯鸠在十八世纪写过,大意是:共和国只能存在于小的疆域里(《论法的精神》)。这句话说的就是这件事。
第二道坎,是守卫跟不上。公民人人当兵,打小仗很灵,打远仗就难:兵要离家几个月,田地没人管,家里的生计就要断。要想远征,就得雇人、征人,或者让一部分人专门当兵。这时候,兵和公民就分了家,「我们」的线开始松。
第三道坎,是新来的人往哪放。城邦赢了战争,占了地,来了许多外邦人、被征服的人,他们算不算「我们」?雅典的办法大体是:不算。公元前五世纪,雅典把提洛同盟变成了自己收钱的帝国,同盟里的城邦成了向雅典交贡的对象。雅典公民在国内是平等的议事人,对外却成了统治者。这是一种很难长久的结构:同一批人,对内讲理,对外讲力。
第四道坎,是规矩只在小圈子里好用。城邦的法律靠人人认得、人人参与,到了陌生人多的地方,就要靠别的东西撑着。可是别的东西,比如专职的官员、成文的程序、常设的法庭,城邦里本来就不多,一时也长不出来。
这四道坎合在一起,让城邦一碰到「长大」就出问题。
罗马一开始也是个城邦。它的办法与雅典不同:不把新来的人挡在外面,而是一步一步地给他们公民权。
罗马人把附近被征服的城市,有的收为公民,有的给予半公民,有的结成盟友。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多的人成了「罗马人」。这种做法让罗马长得极快,公元前三世纪起,它已经成了意大利半岛的主人。
可是长大带来了新的难题。公元前 91 年到前 88 年,意大利的盟友们为了争公民权,与罗马打了一场内战,通常叫「同盟者战争」。战后,罗马把公民权给了意大利大部分自由人。这又带来一个事实:一个人要成为公民,不再需要住在罗马城里,可是投票和议事,仍然要到罗马城里去。离得远的公民,实际上很少参加。
罗马公民的身份越扩越大,罗马的公民大会却越来越像一个摆设。真正的权力,转到了将军、元老、后来的皇帝手里。罗马共和国的内战,一个重要的背景,就是这个:「我们」变大了,旧办法承不住。第 24 章讲帝国的时候,会接着讲这个故事。罗马后来在公元 212 年,据史料所记,由卡拉卡拉皇帝颁布诏令,把公民权给了帝国境内几乎所有的自由居民,到那时,「罗马公民」这个身份,已经不再意味着参与,更多是意味着属于。
这说明,城邦想变大,有两条路:把新人挡在外面,或者把新人放进来但改变「我们」的味道。两条路都有代价,没有哪条路让「我们」毫发无损地变大。
还有一件事,值得单独说一说:城邦很少只有一个。
希腊世界里,成百个城邦并排站着,彼此有时结盟,有时开战。每个城邦内部,「我们」小而密;城邦与城邦之间,却没有一个更大的「我」来管。雅典与斯巴达为了霸权,先后打了几十年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公元前 431—前 404 年),谁也没有一个可以请来评理的上级。
希腊人也想过办法。他们有共同的神庙、共同的赛会,每隔四年在奥林匹亚办一次运动会,参赛的人来自各个城邦,赛会期间据说各方要暂停战事。他们有时组成同盟,比如提洛同盟、伯罗奔尼撒同盟,可是同盟里总有一个强的城邦做头,结果往往变成了强的管弱的。
这个问题,到了今天仍然没有消失:几个「我们」并排站着,中间没有一个更大的「我」。第 50 章讲国与国的时候,会回到这里。眼下只需要记住一点:城邦内部的「我们」越密,城邦之间的隔阂就越深。内外两种东西,往往是一块长出来的。
城邦的下场,大致有三种。
一种是被更大的国吞掉。公元前四世纪,马其顿国王腓力二世与他的儿子亚历山大,用一支职业化的军队,把希腊城邦收入了一个更大的政权。城邦没有马上消失,仍然有议会、有法庭,但真正的决定,已经不在城里做了。
一种是被内部的纷争撕裂。意大利中世纪的城市共和国,常常被家族与党派的争斗拖垮,最后某个家族或某位强人上来,城邦的形式还在,主人却变了。佛罗伦萨的美第奇家族就是这样的例子,这是后世史家反复讨论的现象。
一种是自己把门关死,保住小而密,却渐渐变成少数人的事。威尼斯在 1297 年前后,把大议会的成员固定在一批家族之内(史称「封闭大议会」),此后的几百年里,威尼斯相当稳定,也相当封闭。小而密保住了,「我们」却越缩越窄。
三种下场,对应本书后面要讲的几种病:被吞,是国的死;被撕裂,是侧重卡死,没能及时轮换;关死,是一种属性固化成中心,在这里是少数人的法律与政治,挡住了其他人。这些,第五编会细说。
回到雅典的陶工。
他下午回到作坊,徒弟告诉他,有一只罐子烧裂了。他叹了口气,把它放在一边。傍晚,他在门口坐了一会儿,想起上午在山坡上听来的那些发言。晚饭桌上,妻子问他会上说了什么,他讲了一半,发现自己记不太清谁说得对,只记得有个年轻人讲得很急,被前排的老头子拍了一下肩膀。他笑了笑,说:反正下回我还去。
这样一句「下回我还去」,就是城邦每天重新发生的方式。没有哪个人专门负责维护这个国,但每个人偶尔都顺手维护了它一下。
他不一定是个爱想事情的人。可是他知道,那些事跟他有关,他的手举起来,就是「我们」决定的一部分。
今天的我们,很少有机会这样直接地举手。我们在一个大得多的国里,很多事情要靠代表、靠制度、靠别人替我们办。这样的国有它的好处,也失去了陶工那种亲手摸到「我们」的感觉。
现代人在小区业主会上、在村委会选举里、在学校家长会上,偶尔还能碰到一点这种感觉。那个时候,不妨想想:你手里这一点点能举起来的东西,正是几千年前城邦留给我们的遗产。
【带走的话】城邦是小而密的「我们」,人人认得法律、人人能上战场;它的好处和它长不大的难处,是同一件事的两面。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我们」可以小到人人认得、人人参与;关上了:越大的国就一定越好这个想法。
【小账】这一章里,三种属性在城邦中咬得最紧,却也最容易在扩张时失衡:对外的政治把对内的法律拖进了帝国;要提防的,是把「小而密」当成唯一的好国,或把它的边界画得太窄。
设想公元二世纪,小亚细亚海边的以弗所城里,有一个账房先生。他替一家船行记账,每天要和三种东西打交道。
第一种是税。船进港要缴,货出仓要缴,年底还有一笔按人头算的钱,要交给远在天边的某个衙门。第二种是规矩。他和货主打官司,翻的是当地城邦自己的老习惯;可一旦涉及罗马公民,又要换一套话来讲。第三种是路。海路通,大路也通,一封信从他的桌上发出去,几十天后能到几千里外的另一座城。
他自己说不清,这三样东西合在一起,算不算一个「我们」。他只知道,晚上回家,邻居说的是希腊话,街角的神龛供的是本地的神,可账本最上面一行,写的是皇帝的年号。
这一章要问的,就是这样一种国家:地方大得走不过来,人杂得说不到一块儿,却也能称作「我们」。它和上一章的城邦正好相反。城邦小而密,帝国大而松。
先把「大」说清楚。帝国的大,不单是地图上的一大块颜色。城邦里的人一抬头,就能看见广场上的法庭、城墙上的守卫、市集里的摊位,三样东西都在眼皮底下。帝国里,三样东西被拉开了。
守卫在边境上,在要塞里,在几个月才轮换一次的驻军营地里。法庭可能在省城,也可能只在某个巡回审案的官员落脚的那几天里才存在。市集倒是遍地都有,可大宗的买卖,靠的是远处的港口和仓库。
于是一个普通人看见的帝国,是碎的。他看见税吏的脸,看见驿站的马,看见城门口的告示,却很少看见「整个帝国」。整个帝国只在很少的时候、很少的地方显出来:一次大阅兵,一道传遍各地的诏令,一场惊动全境的战事。
这就是「大而松」的第一层意思:「我们」不是每天都在每个人面前出现。它出现得稀,间隔得远。第 22 章说过,国家要靠剩余、守卫、规矩三样同时到场;到了帝国,三样东西都还在,只是它们不再挤在同一个广场上,而是各走各的路。
帝国里,哪一样走在最前面?答案很清楚:政治。
波斯的阿契美尼德王朝,在公元前六世纪到前四世纪之间,把东起中亚、西到爱琴海的广大土地收进一张版图。它靠的是什么?一支能快速调动的军队,一批派到各地的总督,还有一套把总督互相牵制起来的办法。据希罗多德的记载,总督身边还有掌管军务和书记的人,互不隶属,各向国王报告(大意)。这样一来,哪个地方的官员想自成一家,先要过身边人这一关。
罗马的路子不同,骨子里却一样。军团先到,要塞先建,大路先修,然后才有行省的账目和行省的法庭。亚历山大那场急行军就更不必说,他的帝国几乎只有政治这一样东西,打下来,派人守,再往前走。
为什么帝国要让政治走在前面?因为地方太大、人太杂,别的东西一时靠不上。法律还没来得及长到每个角落,交换也没有密到把各地缠成一体,这时候,能把一大片土地先「按住」的,只有看得见的权力:兵、官、城堡、税册。
可政治在前,不等于只有政治。这一点后面还要细说。先记住一个朴素的事实:帝国的第一块基石,是可被占据、可被守住的那一面,也就是第 6 章讲过的国家的客体属性。
帝国里的法律,和城邦大不一样。
城邦的法律是紧的:人人认得,人人参与,一条规矩改了,全城都知道。帝国的法律是松的,松到了几乎是有意为之。
波斯各地沿用本地的习惯与祭司,管不着的就不去管。据后来的记载,波斯王对巴比伦、埃及、犹地亚的做法各有不同,对当地的神庙和旧例给了不少余地。罗马的行省也是这样:各城邦可以保留自己的议事和审案方式,罗马官员在上面叠一层,处理税务、治安,和涉及罗马公民的案子。后来伊斯兰世界的几个大帝国,也常让不同信仰的社群按各自的规矩处理婚丧、继承与内部纠纷,只要缴纳该缴的钱、不碰触根本的秩序。
这是不是说帝国没有「我」?不是。它有一个「我」,只是这个「我」很薄、很轻,像一件披在许多人肩上的大斗篷,而不是贴在每个人身上的衣服。披着它的人,多半只在需要的时候才想起它。
这样的法律,有它的好处。地方不必削足适履,各地的人可以继续过原来的日子,不至于一进帝国就先掉一层皮。帝国靠这份宽松,能把差别极大的人收在一起,而少流许多血。
可这份宽松也留下一个隐患:「我们」这个词,在各地的含义并不相同。一个以弗所人说「我们」,指的多半是以弗所;他说「罗马」,指的是税吏、驻军和远处的皇帝。两个词之间的缝,随时间可以越来越宽。
帝国的第三条腿是经济,可它的样子也与城邦不同。
城邦的经济是近距离的:集市、手艺、邻里之间的换。帝国的经济,多了一层远距离的东西,就是路和税。
波斯的御道,据希罗多德说,从小亚细亚的萨迪斯一直通到苏萨,两千多公里,沿途设有驿站,信使一站一站换马,传得极快(大意)。罗马的道路网更是出了名,军团走过的路,商人、税吏和邮差跟着走。隋代开通的大运河,汉代的驿传,伊斯兰帝国沿着商路建起的城市,都是同一类东西。
路一通,税就能收上来,粮食和金属就能运到边境,边境的军队就吃得上饭。反过来,税收上来了,路才有钱修,驿站才有人养。路和税,是帝国里互相供养的两样东西。
还有一样东西常被忽略:货币。罗马的银币和后来的各种硬币,让千里之外的两个陌生人能做一笔买卖,也让官府能把粮、布、人力折成统一的账。账一统一,再大的地方也能算得清。
所以说,帝国里的经济,一半是民间自己的买卖,另一半是被政治「铺」出来的:路是官修的,税是官收的,币是官铸的。这条线一旦断了,民间那一半不会马上消失,可它会立刻变小,变成一块块各自为政的地方市场。
把前面三节放在一起看,帝国像一张桌子,三条腿长短不一。
政治是最长最粗的那一条,顶着桌面。经济是第二条,靠路和税,一头连着政治。法律是最短最细的一条,披在最上面,薄薄一层。
这张桌子能站稳,靠的是长腿托住、短腿不添乱。只要政治的力量够强,路修得通,税收得上来,法律松一点,反而是好事:它不给强大的政治添麻烦,也不让各地因为规矩不同而翻脸。
可你要是想一想,三种属性本来就是互相缠着的,就会看出这张桌子的毛病。法律那一条太短,它没办法在关键的时候把整张桌子稳住。国家的「我」,应当是三种属性缠到一定深度之后显出来的那个「我们」;而帝国的「我」,大半靠政治撑着,一旦政治的力气松了,法律没有厚到能顶上来,经济也没有密到能把各地缠成一体,桌子就开始晃。
晃起来的时候,最先感觉到的不是皇帝,是离中心最远的那些人。他们发现,信送出去,回信迟了;兵要调,调不来;一场饥荒,朝廷的粮到不了。于是他们学着自己想办法,自己筹粮,自己养兵,自己断案。每一件小事都合情合理,加在一起,就是一个新的、更小的「我们」在边上慢慢长出来。
帝国的散,常常不是被谁攻破的,是自己松开的。
看几个例子。亚历山大去世之后,他的版图很快被几位将领分割(约在公元前四世纪末),原因很直接:这个帝国几乎只有政治,而政治最依赖的,是那一个人和他身边的一群人。人一没,这条腿就断了。
罗马坚持得久,但也经历了类似的过程。三世纪起,边境吃紧,军队成了各地的真正主人,皇帝换得极快。四世纪末,帝国分为东西两部,西部在五世纪后期失去了皇帝的位置(通常以公元 476 年为标志),东部又延续了近千年。西部散得快,东部撑得久,一个常被说起的原因是:东部城市更多,交换更密,税基更稳,经济这条腿更粗。
阿拔斯王朝的故事也有几分相似。它统治着从中亚到北非的广大地区,可随着时间推移,各地的总督和军事首领渐渐自立门户,名义上仍奉哈里发,实际上已各行其是。至于它散开的年份与过程,各家说法不一,这里不去细说。
这些例子说的是同一件事:当维持帝国的力量,主要来自政治这一条腿时,它面对的考验有三个。一是中心的力气会衰:皇帝、将领、官僚都会老,都会换。二是边缘的力气会涨:地方的军队、地方的富人,慢慢攒出自己的实力。三是路和税这条线,一旦被切断,地方就会发现,原来自己也能过。
这三个考验,没有哪一个是坏人干的。它们是桌子的构造决定的。
帝国要靠官员管地方,可官员从哪里来?派去的人少,也不熟地方,真正能把事办成的,往往是当地原来就有头面的人。
罗马的做法是把各城的富户和望族拉进来。他们在自己的城里当议员、办庆典、收税,出了亏空,自家要垫。他们得到的是体面、是特权,以后还有机会得到罗马的公民身份。波斯的总督制里,也常有当地的贵族和祭司被留用。后来的伊斯兰帝国,在新征服的地方,起初也沿用了原有的账房与书吏,因为只有他们知道哪块地该收多少。
这样一来,帝国的「我们」有了一批最要紧的搭桥人:他们一只脚踩在地方的小圈子里,一只脚踩在远处的大圈子里。帝国靠他们把令传下去,把税收上来。
可搭桥的人,也是最容易换边的人。皇帝的赏赐丰厚,他们就向着皇帝;赏赐变薄、税负变重,他们夹在中间,两头受气,迟早要在两个「我们」之间选一个。许多帝国后期的局面,就是这批人纷纷退回自己的城、自己的庄园,把力气收回到小圈子里。你可以说,这是帝国最安静的一种散:没有谁造反,只是搭桥的人一个个回家了。
回到「我们」这个字眼。
在帝国里,「我们」有一个特别的样子:一半在近处,一半在远处。近处的那一半是城邦、村社、教团、行会,每个人身边实实在在的小圈子;远处的那一半是皇帝、朝廷、首都、神话般的名字。
两半之间,靠什么接起来?一靠人,比如总督、官员、将领,他们是帝国伸进地方的手。二靠仪式和符号,比如钱币上的头像、神庙里的皇帝像、每年的庆典。三靠一小批共同的东西,比如通用的语言(希腊语、拉丁语、阿拉美语、阿拉伯语、汉文)、通行的度量衡、通用的契约格式。
这些东西很重要,它们是「我们」最薄的那一层皮肤。罗马在公元 212 年把公民身份扩展到帝国境内绝大多数自由人(通常称卡拉卡拉敕令),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举动:它等于说,我们不再把「罗马人」只留给一小圈人,凡是在这一片里的,都算。许多学者认为这里头有税收上的考虑,也有把地方的「我们」往大处并的意思。这件事的动机,史家仍有争论,但它的方向很清楚:往法律这条腿上加力。
可力加得晚了。公民身份给出去了,真正能把千万个小圈子缠成一体的东西,不是一道敕令,是长年累月的交换、通婚、同诉讼、同纳税。这些东西,一道敕令催不出来。
说到这里,容易把帝国写成一个注定要散的坏样子。这样写不公平。
帝国做成过城邦做不成的事。它让商人能从一个海走到另一个海而不必在每个小国边境换一套规矩。它让不同信仰、不同语言的人在同一张税册、同一套道路上遇见,彼此交换技术、作物和想法。许多后来的法律传统、城市网络、文字与宗教的传播,是借着帝国的大路传开的。
它还做成了一件很重要的事:给「更大的我们」留下一个样子。一个在以弗所出生的人,哪怕一辈子不曾去过罗马,也可能在心里留下一个念头:我属于一个比我的城邦更大的东西。这个念头,后来变成了欧洲人对「帝国」的怀念,也变成了很多后起国家借用的材料。
所以,不要把帝国读成一场失败的实验。它让很多人第一次知道,世上还有和自己不一样的人,而且那些人也在交税、打官司、过节。它是国家发生中的一种形状,一种在大地方、杂人群里让「我们」勉强显出来的办法。它的松,既是代价,也是它能够那样大的原因。
那么,大而松的国家,有没有办法不散?历史上,有人试过几种。
第一种,让政治这条腿一直强着。这是最直接的办法:养强军,建强官僚,派密探,盯紧地方。可这办法越用越贵,贵到税收供不起,就要增加盘剥,盘剥重了,地方更想离开。这是个自己咬自己尾巴的圈。
第二种,让经济这条腿变粗。把路修得更密,把市场连得更紧,让各地的人发现,离开帝国,自己的货卖不出去、盐买不到、粮运不进来。东罗马撑得更久,与这有几分关系。
第三种,让法律这条腿慢慢长上来。让「公民」不只是一个称号,而是一份真能在各地兑现的权利。让不同的地方,在同一部法典、同一个法庭系统里找到自己的位置。罗马法后来影响如此深远,和这条路有关。
三种办法,哪一种单独用,都不够。三种办法一起用,也要很长的时间。帝国的故事,大半就是在这些办法之间摇来摇去。
有的帝国后来换了形状,变成别的国家。有的帝国断开成许多小国。有的帝国靠新的王朝、新的信仰、新的路,再显出一次。这些,后面几章还要接着讲。
帝国里并非没有缠。时间一长,也有一些东西,在大路两边慢慢长出来。
军队是一例。罗马的辅助兵服役多年之后,可以拿到公民身份,退伍后在驻地安家,娶当地的女子,他们的孩子又去当兵。久而久之,边境的驻地变成了城镇,说的话、吃的东西、拜的神,都混成了新样子。这样的混合,不是一道令能下出来的,是一代又一代人的日子缠出来的。
宗教是另一例。一种信仰沿着商路和大路传开,让相隔千里的陌生人,有了同一个节日、同一种问候,甚至同一种死后的盼头。这种「我们」,有时比皇帝的「我们」更牢。罗马后期的基督教,伊斯兰帝国里的信仰共同体,都是这样的角色。它们有时扶住帝国,有时在帝国松动之后,成了人们新的归处。
语言也是。一种官话、一种商人的通用语,让人在远方也能谈成买卖、打成官司。汉文在东亚,希腊语在地中海东部,阿拉伯语在新的广大地区,都走过这样的路。
这些东西缠得越深,帝国就越不容易散,即使皇帝换了人。反过来,当这些缠起来的东西,比政治的力量还要深,帝国也有可能改变形状:旧的框架没了,新的国家在原来的缠里长出来。这一点,我们在后面讲王朝和民族国家时还会遇到。
回到以弗所的那个账房先生。
他每天落笔的账本,是帝国的一小片皮肤。他不一定想过,自己算不算一个「我们」里的人。可他交的税,走的路,用的钱,请的律师,每一样都在把他和远处的某个东西缠在一起。
你也许会发现,你自己的生活里也有这种「远处的缠」:你用的钱,是别人铸的;你走的路,是别人修的;你签的合同,用的是千里之外就定好的格式。你不必时时想起这个更大的「我们」,可它每天都在你身上显出一点点。
想一想,下次交一笔费用、办一件手续的时候,你是在向近处的谁交,还是向远处的谁交。这一问,就是在读你自己的国家,是大而松,还是小而密。
【带走的话】帝国是大而松的「我们」,政治走在前面,法律披得很薄,路和税把它连成一片,也最容易从缝里松开。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帝国不是一个放大的城邦,而是三种属性长短不一、靠路和税勉强连起来的另一种形状;关上了:把帝国读成只会打仗的机器,或注定散掉的失败品。
【小账】这一章里,被当成全部的是国家的客体属性(政治):兵、官、城堡、税册撑起了帝国,也让法律和经济这两条腿一直没有长够。
设想一个农户,住在某个王朝的末年。这一年,他已经交过两遍税了。第一遍是正税,照旧例;第二遍是加派,说是为了边上的战事;眼下县里的人又来了,说还有一笔「补缺」,要在年底前交齐。
他家的地,三年前卖掉了一半,买主是镇上一家有功名的大户,那户人家的地不用交税,或者说,有办法少交。他如今种的是剩下的一半,外加替大户佃种的一小块。交了税,缴了租,一家人这个冬天吃什么,他还没想好。
他听说北边闹了饥荒,有人聚在一起。他没有去,也不打算去。可他知道,再来第四遍税的时候,村里会有人去。
这是王朝末年一个很平常的冬天。你在许多文明的史书里,都会读到它的不同版本:埃及的税册、波斯的赋役、罗马晚期的农民、中国的流民、中世纪后期的农奴。账目不同,名字不同,缠在一起的东西却很像。
这一章要问:为什么一个国家会一遍一遍地走过同一条路,兴起来,盛起来,衰下去,乱下去,然后换一家,再来一遍?
先把这条路摆平,看清它大致的样子。
史书里常见的是四段:兴、盛、衰、乱。
兴的时候,旧的秩序刚刚崩掉,新的一家靠兵马和人心站了起来。地是荒的,人口是少的,大家刚刚熬过一场大乱,只要有人把门关上、把路修通、把税降低,日子就能回暖。
盛的时候,仓库满了,人口多了,城市热闹了,官府也有钱养一批又一批的人。修路,建城,开边,办大事,样样做得起来。
衰的时候,事情开始不对劲。人口涨得比地快,富的越来越富,官府的开销越来越大,收上来的钱却越来越少。于是加税,加了税,更多人逃,逃的人多了,剩下的人税更重。
乱的时候,各处同时发火:灾荒、战事、起义、割据、外敌,一件接一件。直到有一个新的力量把局面压住,重新开始。
埃及的历史上,有古王国、中王国、新王国,各自之间隔着学者所称的「中间期」,中央的力量松了,地方的首领各自为政,直到新的统一再来。中国的王朝更替,在史书里是一条清晰的线。波斯在阿契美尼德之后,有帕提亚、萨珊的相继。罗马在共和之后,有一次又一次内战和重新收拢。伊斯兰世界的哈里发国家,后来也有过许多个苏丹和王朝接力。
每一圈的细节全然不同,轮廓却相似。这相似,不是巧合。
你可以试着拿一个熟悉的王朝,把它的兴、盛、衰、乱各标在一条线上,再拿另一个文明的王朝放在旁边。两条线的高低未必对得上,可转折点前后发生的事,会惊人地像:先是税基缩,再是官员多,然后是边上出事,最后是各地自立。读得多了,你会觉得这像是同一个病,在不同的身体里发作。
病的名字,本书后面叫它「侧重卡死」。这一章先看它在王朝身上的样子。
十四世纪的伊本·赫勒敦,生活在北非和西亚之间,亲眼见过好几个王朝的起落。他写过一部很有名的历史绪论,里面提出一个看法,大意是:一个王朝兴起时,靠的是一群彼此之间有强烈凝聚力的人,常常来自较为粗朴的边地;等他们占住了城市,享受了富足,凝聚力就慢慢松掉,后人变得依赖税收和雇佣的兵,而不再是自己人拧成一股。他还估算,一个王朝大约能维持三代,前后一百二十年上下。
这里要先说他看到的好处。他没有把王朝兴衰归给某一个昏君,也没有归给天意,而是去看一群人的「紧」与「松」,看这种紧松怎样随着富足与时间自己改变。这在当时是很了不起的眼光。
可他的说法,也留下一个缺口:他把「紧」几乎全放在一群人的血缘与精神上。那么,经济呢?法律呢?一个王朝的衰,只是因为人变软了吗?
后来的史家,从不同方向补上了这个缺口。有人看土地与人口,有人看税制与官僚,有人看气候与瘟疫。这些看法,每一种都说对了一部分。本书想做的,是把这几部分摆进同一张图里,看三种属性怎样一起,让这个圈转起来。
回到母题:这个圈为什么会转?
第 9 章和第 10 章说过,国家有三种属性,哪一种在前,随时势而变:乱世政治在前,繁荣时经济在前,法治时法律在前。侧重本来应该一轮一轮地换。
王朝的圈有一个特点:它的侧重,几乎总是卡在政治上。
为什么?因为王朝的底子,是一个家族或一个集团对「位子」的占据。位子是可被看见、可被占据、可被争夺的东西,也就是第 6 章讲的国家的客体属性。谁坐上去,谁就是「国」。继承靠血缘,权力靠兵与官,税收靠派人去收。法律是这个位子发出的令,经济是被这个位子抽走的粮。
一个王朝站稳以后,法律和经济都会被收进这个位子的周围。法律成了朝廷定下来的条文,经济成了朝廷收得上来的赋役。「我们」呢?「我们」成了「他家的天下」。
这样的国家,在乱世里很管用:位子清楚,令出一处,打起仗来快。可在太平年月,它就开始不够用。因为太平年月的事,是经济要长,法律要密,位子本身反而该退一步。而王朝的构造,偏偏让位子越坐越稳,越坐越重。
于是侧重卡住了。该换的不换,积下来的问题越来越多,最后只能靠一次大乱来「强制换挡」。
我们把「衰」拆开看,看三种属性各自出了什么事。
先看经济。王朝初期,地多人少,赋役轻,农户有余粮,市场慢慢活起来。过了几代,人口恢复了,土地却不会自己变多。有势力的人通过买、占、托庇等办法,把越来越多的地收到自己名下。这些地常常享有免税或少税的待遇。于是税基缩小,税负却要摊在剩下的人身上。
再看政治。官员越来越多,各级衙门越来越厚,每一层都要吃一份。皇族、外戚、功臣、军将也各自有一份。位子周围的人,成了一个庞大的、需要被养活的群体。开销一年比一年大,收入一年比一年小。
再看法律。法律本该是「我们」共同遵守的东西,可在衰的时候,它越来越像是为了位子周围的人而设。有势力的人能躲开,没势力的人躲不开。同样一条规矩,对不同的人起不同的作用。普通人看到的是:令是有的,只是不对我用,或者专对我用。
三样东西一起往同一个方向偏:钱往上聚,权往上聚,法也往上聚。「我们」被抽空了,剩下的是一个越来越薄的壳。
这时候,国家离散只差一个火星。火星可以是一场灾,可以是一场败仗,可以是一个贪婪的税官。至于火星到底是哪一个,常常没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柴已经堆满了。
乱世来了,会发生什么?
最直白的结果是:政治更是第一位了,只是这一次不再属于旧的位子。各路带兵的人,各自拿起了守卫和征收的事,谁能保护一片地方、谁能管住一群人,谁就是那里的「国」。
在这种局面里,经济往往最先断线。路不通了,货不走了,货币不值钱了,城市缩小了,人口减少了。法律也退回最小的单位:村里的老人,寨子里的头人,教会里的神职,各家各户的规矩。
这是一种强制的换挡:国家被打回到只剩最基本的几样东西,守卫、粮食、一点规矩。第 22 章说过,国家的第一次发生,就是这三样同时到场的时刻。乱世把国家推回到那个地方,等着有一个新的力量,把三样重新缠起来。
这个新的力量,往往是在乱里最能把三样一起做起来的那一个。它能打,所以政治有了;它能让农民种上地、让商人走得了路,所以经济有了;它能给出一套大家认得出来的规矩,所以法律也有了。
新王朝的初年,常常出现一段很像「法治」的时期:条文简、赋役轻、官员少。因为刚刚出了乱,人们对规矩的需要最清楚,也最愿意接受。这段时间,三种属性缠得相当紧,国家看起来很健康。
可就是从这一刻起,圈又开始转了。
位子既然是王朝的核心,位子怎样交到下一个人手上,就成了最要命的事。
最常见的办法是父传子。可谁来保证长子一定能干?没有保证。幼主继位,权力便落到母后、外戚、权臣手里;能干的兄弟不服,便起兵;没有儿子,便从旁支里找,旁支又各有各的人马。
罗马帝国的三世纪,皇帝换得极快,许多是被军队推上去、又被军队拉下来的。奥斯曼帝国早期,新苏丹登位后,有杀死兄弟以免争位的做法,后来改成把兄弟关在宫中,不许参政,这是为了不再流血而换的办法,可也让下一代的苏丹缺少历练。法兰克人的墨洛温王朝,后期国王名义上在位,实权落在宫相手里,最终由宫相的家族取而代之,建立了加洛林王朝。这些故事发生在不同的地方,讲的是同一件事:当「我们」只能在一个家族里传递时,这个家族的任何一次差错,都会被放大成整个国家的震荡。
所以说,王朝不只是在经济上会衰,在继承上也会衰。继承这道门,比任何城门都窄,所有人都想挤进去,一旦出了差错,门里门外的人都要付代价。这一点,第 34 章还要专门讲,叫作「次序」:次序决定了国家急的时候会不会乱。
不要以为所有的圈都一模一样。不同的文明,有不同的转法。
有的圈转得快。伊本·赫勒敦说的三代,是对某一类北非王朝的观察。有的王朝只传了几代就倒了,甚至更短。
有的圈转得慢。埃及的王国阶段,每一段延续数百年;中国的几个大王朝,也有过将近三百年的长寿。
有的圈转得不彻底:旧的位子换了人,下面的结构几乎没动,新王朝只是旧王朝的另一个版本。有的圈则转得很彻底:土地重分,贵族换血,官制重建。
还有一类特殊的例子:罗马帝国的东部,在西部崩掉之后又延续了很久;它在制度上做了许多调整,有时是政治在前,有时是教会和法律在前,有时是商业城市在前。它没有完全逃出圈,可圈转得和别处不太一样。
这些差别,值得用侧重的眼光去看:每一个圈里,三种属性的组合不一样,轮换的难易也不一样。有些国家的法律生长得比较厚,位子倒了,法律还在,下一个王朝只能在原有的法律里继续往前走。有些国家的经济网络比较密,商人和城市的力量大,位子倒了,交换还能运转。这样的国家,圈就转得比较温和。
一个常被忽略的问题是:位子换了人,哪些东西还在?
常常留下来的,是那些民间已经用熟了的东西。度量衡,文字,通行的货币,大家认得的契约样子,一套办案的老办法。新来的人如果全盘推翻,就要重头建,成本太高,所以多半先拿来用,再慢慢改。
新朝常常连旧朝的名号、官职和礼仪也一并借来,好让人觉得这是接着往下走,而不是另起炉灶。罗马的法学,在西部帝国崩塌之后,仍被保留在一些地方的习惯里,到了东部,又被编成法典,后来成了许多欧洲国家制度的底子。伊斯兰世界的新王朝,往往仍然使用旧的税册和书吏。
这些留下来的东西,是圈里最值钱的部分。它们像是水冲过去之后沉在河底的沙,一层一层垫高了河床。每转一圈,这个国家的法律、文字、市场、账册,就比上一圈多留下一点。
所以,历史上有的国家转了许多圈,每转一圈都比上一圈更厚;有的国家则每次都推倒重来,每转一圈都要从头垫起。厚度不同,下一圈会不会换成别的形状,也就不同。
现在可以问一个更尖锐的问题:什么条件下,一个国家的圈会变成真正的「轮回」?
回头看母题里说的国家病到深处的四种结局:跃迁、内卷、轮回、耗散。轮回的意思是:病没有变,换了一批人,又走回原点。
至少有四个条件,让这件事一再发生。
第一,侧重长期卡在政治上。位子是一切的核心,别的属性只围着位子转。
第二,法律不独立于位子。法律就是位子的令,位子一倒,法律随着重写,没有任何一套规矩,能在换朝之后继续站着。
第三,经济的收益主要被位子周围的人拿走。民间没有足够厚的、能自己站稳的力量,也没有能让位子「听话」的力量。
第四,没有一个可以让侧重和平转换的通道。位子的更替,只能靠继承、靠宫变、靠战争,而不是靠一套大家认可的程序。
四个条件缺哪一个,圈都有可能松动。如果法律能独立于位子,王朝换了,规矩可以接着用。如果民间的力量足够厚,位子衰了,社会不至于一起塌。如果有程序,位子换手不必流血。
所以轮回不是命。它是一组条件凑在一起的结果。条件变了,圈就不一定再转。
为了不让这一章读起来只有大势,我们回到圈里的人。
兴的时候,一个农户分到了地,种了粮,攒了钱,送孩子上学。盛的时候,他家里有一个人去考试、去当兵、去做小官,想着往上走一步。衰的时候,他先发觉的是税,然后是邻居的逃,然后是衙门口的人越来越多。乱的时候,他先想的是保住家人,保住一口粮,保住一块能睡觉的地方。
在每一个时段,他对「国家」的感觉都不一样。兴的时候,它是一个可以信的东西;盛的时候,它是一个可以靠的东西;衰的时候,它是一个要防的东西;乱的时候,它是一个不见了的东西。
「我们」在他心里,也跟着这样转。他最盼的,是兴的初年,那时「我们」刚刚缠紧。他最怕的,是衰的末年,那时「我们」被抽空了。
史书往往只记下了位子上的人,对他们来说,圈是一个故事;对圈里的农户、工匠、小吏来说,圈是一生。可国家的圈,是靠这些普通人一遍一遍地过日子,才转起来的。他们的信与不信,交与不交,走与不走,决定了这个圈能转多久。
这一章最后,要老老实实问一句:圈能不能不转?这问题听上去像是在要一个药方,其实是在问条件。
有些国家做了尝试。一种方式是把法律从位子上分出来:让法官有任期,让法条有稳定的解释,让位子本身也要服从。另一种方式是把经济的收益更宽地分出去,让更多人拥有自己的田产、作坊、行会,让社会不必靠一个位子才活得下去。还有一种方式是把位子的更替变成一套大家共同认可的程序,让换人不等于换天下。
这些尝试,哪一种也不保证成功。把法律分出来,法官可能又被位子收买;把收益分出去,新的富人可能又变成新的位子;把更替做成程序,程序也可能被人改写,成了摆设。每一种办法,都需要三种属性里另外两种来配合,单靠一种撑不起来。它们各自都留下了成功和失败的故事,下面几章会接着说。这里只记一件事:圈是侧重卡在政治时的一种形状,不是国家的命运。要走出圈,不是找一个更好的位子上的人,而是让三种属性重新轮换起来。
回到那个交第三遍税的农户。
他不关心「圈」这个词。他关心的是:这个冬天,家里的粮够不够;明年,还有没有第四遍税;村里有人要去北边,他去不去。
可你要是跟他坐在灶边,慢慢问,他会告诉你:他的祖父说过,太祖那会儿,税是很轻的。他的父亲说过,后来慢慢重了。他自己说:只盼哪天再来一个,把税降下来,把门关好。
这几句话,已经把一个圈说完了。
在你的日子里,也有类似的东西:你听过「以前不是这样的」,也听过「早晚要变」。这两句话,都藏着对国家某一次发生的记忆,和对下一次发生的期待。
【带走的话】王朝的圈,是侧重卡在政治上的转法;要走出圈,不靠换一个更好的位子,靠让三种属性重新轮换。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王朝兴衰是三种属性的组合在起作用,而不是某个人的好坏;关上了:把循环当作天命,或者只归咎于最后一个君主。
【小账】这一章里,被当成全部的是国家的客体属性(政治):位子被当成国家本身,法律和经济都围着它转,侧重卡死,成了轮回。
设想十九世纪后期,欧洲某个偏远山村里,有一个七岁的孩子。他在家里说的是祖母传下来的方言,邻居说的也是,整个山谷说的都是。他不知道,在远处的首都,有一种话被叫作「标准话」,写在书里,印在报上,将来要成为他这辈子最要紧的一样东西。
这一年,村里办起了学校。老师是从外地派来的,用的是标准话。孩子第一天上课,一句也听不太懂。据后来的记载,有些地方的学校,会对在课堂上说方言的孩子做出惩罚,比如让他挂一块牌子,直到他发现别的同学也说了方言,再把牌子传给对方。
孩子哭了,回家问祖母。祖母没有说什么,只给他盛了一碗汤。
多年以后,这个孩子长大了。他会读报,会写信,会在选举日走进一间屋子投票,会在一场战争里被征召,会在异国的车站听见一支熟悉的曲子而红了眼眶。他心里有一个「我们」,比他的山谷大得多,也比他祖母的世界清楚得多。
这个「我们」,就是民族国家给他的。这一章要问:它是怎样缠起来的?它给了人什么?又划掉了什么?
前两章看了帝国和王朝。它们都是在大地方里靠位子、靠路与税撑起来的国家。「我们」薄,且主要挂在位子上。
近代欧洲发生了一些变化。印刷术让书和报便宜了,识字的人越来越多;商业让城市和城市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密;火器和常备军让战争越来越贵,也越来越需要稳定的税源;宗教改革之后,宗教战争把许多地方打得精疲力竭,人们开始寻找新的办法,来安放「谁管谁」这件事。
1648 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常被追溯为近代国家体系的一个起点。它确认了各方在自己领地上的权力,不许外人随意干预。后来的学者提醒说,这个说法有些被后世放大了,当时的人未必意识到自己在开创什么。可它仍是一个方便的记号:自这个时期起,「一块土地、一个主权、彼此承认」成了欧洲国家交往的基本样式。
可是这只是政治的一面。要变成「民族国家」,还要有另一件事:让这块土地上的人,觉得自己是同一群。这件事,不是和约能签出来的。
民族国家的「我们」,是靠三样东西缠起来的:语言,记忆,土地。
语言先来。方言多得很,隔一座山就不同。想让山这边和山那边的人觉得是同一群,先要有一种大家都能读、都能写的话。印刷出版的《圣经》、字典、报纸,一点一点把某种方言抬高,让它成为通用语。有的国家后来还设了专门的机构,规定怎样拼写、怎样用词。
记忆跟着来。一个「我们」需要共同的过去:祖先的传说,英雄的故事,战败的伤,胜利的日子。十九世纪,欧洲许多地方的学者开始搜集民间的歌谣、故事、方言词汇,编成民族的史诗和历史。德意志的格林兄弟收集童话,也编字典,就是这样一类工作的一部分。博物馆、纪念碑、国定的节日,都是用来把记忆摆到人人眼前的。
土地最后,也最牢。山川河流、边界,被画在地图上,印在课本里,变成孩子们闭上眼睛也能背出来的形状。「这块地是我们的」,这句话不用说得很响,它藏在每一张教室墙上的地图里。
语言是怎样被抬高的,各地不同。法国的国王在 1539 年颁下一道敕令,要求法庭文书改用法语,不再用拉丁文,这是把一种话抬到官府门面上的早期一步。意大利在 1861 年统一的时候,日常说标准意大利语的人只占很小一部分,大多数人说的是各地的方言,标准语主要在书里、在受过教育的人嘴里。此后几十年的学校、征兵和后来的广播,才一点点把它推到寻常人家。德语区的情形又是一样:路德译的《圣经》和后来的出版业,让一种书面德语在许多方言之上立了起来。
可见,「一种话」不是先有,再有国家;也不是先有国家,再有一种话。两件事是互相拉着长出来的:话让人觉得是同一群,同一群的感觉又让人愿意学同一种话。
三样东西一缠,一个「我们」就有了身子。这身子不一定是真的血缘,也不一定是真的祖先,可住在里头的人,感觉它是真的。
后来的学者安德森把这种共同体叫作「想象的共同体」,意思是:这群人里的绝大多数,一辈子都不会见面,却在心里同时想着有这么一群人。「想象」这个词在这里并不是说假,而是说它靠的是心里的缠,而不是面对面的认识。
光有语言、记忆、土地,还不够。这个「我们」还需要每天被摸得着。
摸得着靠三个地方:教室,兵营,选票。
教室里,孩子学标准话,背同一份历史,唱同一首歌。同一代人读过同一本书,他们之间就多了一层说不清的默契。义务教育在十九世纪后期的许多国家逐步推开,把「我们」的第一课,放到了每一个孩子身上。
兵营里,年轻人从各村各镇聚到一起,穿一样的衣服,吃一样的饭,听一样的口令。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全民征召,常被当作这种做法的早期例子:保卫国家,不再只是雇佣兵的事,而成了每个人的事。从此以后,「我们」可以向你要命,也可以向你许诺尊严。
选票上,人们头一次不分出身,每人一张。选票未必马上普及,在许多国家,投票权是一步步扩大的,先给有产者,再给男子,再给女子。可它的方向很清楚:一个人属于这个「我们」,就有权在里面说一句话。
这三个地方,把一个原来在书里的、在地图上的「我们」,变成了每个人手里可以拿到的东西:一本课本,一套军服,一张纸条。
先把好处写足,因为它是真好处。
第一,它让法律变紧了。帝国的法律是披在肩上的斗篷,民族国家的法律,则要求同一块土地上的人,适用同一套规矩。不论你出生在山里还是海边,面对的是同一部民法、同一种税制、同一类法院。这样,一个人从北到南,不必每过一个地方就换一套规矩。
第二,它让经济变密了。统一的语言、货币、度量衡、铁路与邮政,让国内的市场连成一片。大工业需要大市场,大市场需要统一的规矩,民族国家正好提供了这个框。
第三,它让「我们」有了力量。当一个人觉得自己是这个国家的一员,他愿意交税,愿意服役,愿意为公共的事出钱出力,也愿意在困难时刻互相帮一把。福利制度、公共教育、全民医疗,这些后来才出现的东西,都靠这份「我们」的力气做底。
第四,它让普通人有了说话的位置。帝国里,人民只是被统治的人;在民族国家里,至少在理论上,国家属于这群人自己。许多争取权利的运动,都借了这个说法,向国家要求自己应得的东西。
这些好处,让许多国家把民族国家当作理想的样子,纷纷仿效。十九世纪,意大利和德意志先后完成统一,一个在 1861 年,一个在 1871 年。据说意大利统一之后,有人说过一句话,大意是:我们已经造出了意大利,现在要造意大利人。这句话是否真出自某位当事人之口,学者们说法不一,可它说中了一件事:国家的地图可以很快画好,「我们」要慢慢缠。
民族国家的「我们」,有一半是在战争和财政里缠出来的。
近代欧洲的战争越来越贵:火炮、要塞、常备军、舰队,样样烧钱。国家要打仗,就得有稳定的税;要有稳定的税,就得知道谁有多少地、多少人、多少买卖;要知道这些,就得有户籍、有地籍、有统计的官员。于是国家的眼睛越来越亮,账本越来越细。
同时,国家向人要钱、要命,总得给个说法。最好的说法,就是「这是我们的国,我们的事」。你交的税,不再是给一个远处的王,而是给你自己所属的这个集体;你上战场,不再是为领主卖命,而是为你的同胞。这个说法有人信,有人不信,可它确实让国家征收的东西得到了一层道理。
反过来,国家要了你的税和命,也就欠你一些东西:保护、教育、道路、救济,还有在公共事务上说话的权利。许多国家的议会,最初就是在国王要钱的时候,由纳税人提条件而长大的。英国的议会与王权在税和战争上的反复拉扯,就是一个常被讲起的例子。
所以,战争与账本,把三种属性缠到了一处:政治要守卫,经济要出钱,法律要给出一个双方都认的说法。缠得越紧,「我们」越像一个整体;欠得越多,这个整体越要把话说清楚。
可是,凡是划出一个「我们」,必然同时划出一个「他们」。
民族国家的「我们」,是靠语言、记忆、土地缠成的。那么,说另一种话的人呢?记得另一段历史的人呢?祖祖辈辈在这块地上、却信另一种神的人呢?
在帝国里,这些人可以保留自己的斗篷,只要按时交税。在民族国家里,这些人处境就尴尬了。他们可能被要求改说标准话,改写标准史,改用标准名。有些国家做得温和,让他们慢慢融入;有些国家做得生硬,禁止少数群体的语言和习俗;还有些国家做到了更残酷的地步,驱逐、迁移,甚至屠杀。
二十世纪的上半叶,这类事不止一次发生。1923 年,希腊和土耳其之间进行了大规模的人口交换,按宗教而不是按语言来划分,涉及上百万人。许多人被送往他们从没去过的「祖国」,说着与新邻居不同的话,被当作外人。这一事件常被后来的研究者引为例子,说明一个「我们」被画得过于整齐时,会有多少人被推出去。
我们不必在这里评断哪一个国家好、哪一个国家坏。要看的是:民族国家的构造里,本来就带着这个难题。它越是把「我们」缠得紧,边界上就越容易出现被刮下来的人。
还要提醒一件事:「一种语言,一个国家」,只是一种理想,现实常常对不上。
瑞士有多种官方语言,说德语、法语、意大利语、罗曼什语的人在同一个国家里生活,却并不觉得自己不是同一群人。他们靠的是长期的共同办事:州的自治,公投的习惯,共同的防务。「我们」缠在制度里,而不是缠在语言里。
美国是另一种样子。它由来自各地的移民构成,没有共同的祖先,也长期没有法定的国语。「我们」主要靠一部宪法、一套共同的公共仪式,和一段不断被重新讲述的建国故事缠起来。这个「我们」,更多是用公民身份定义的。
相反,说同一种语言的人,也可能分在不同的国家。说德语的人,在德国、奥地利、瑞士各有各的国籍;说阿拉伯语的人,分布在许多国家,彼此之间有许多共同的东西,却并不认为是一个国。
这就提醒我们:民族国家有不止一种做法。大致说,有一种更看重共同的出身、语言与历史,一种更看重共同的法律、制度与参与。两种做法都有各自的故事,也都有各自的麻烦。前者容易把外来者挡在门外,后者容易让人觉得「我们」太空,没有味道。
没有哪一种做法能一劳永逸。关键是看:在这个国家里,三种属性怎样缠,「我们」是缠在哪一样东西上。
现在,用本书的眼光,把民族国家整个看一遍。
民族国家的法律,是国家的「我」,一个集体的我们。在这里,这个「我」变紧了:统一的法典,统一的法院,统一的公民身份。「国家意志」一词也在这个时期变得常见,意思是:这个「我们」,作为一个整体,有它自己的意愿。我们已经知道,这个意愿不是从某处发出来的,而是在这些东西里一次次显出来的。
民族国家的政治,是可被占据、可被守住的那一面:疆界、人口、军队、首都。这一面变得更清晰:边界要有界碑,人口要登记,军队要常备。
民族国家的经济,是国家里一切交换:统一市场,统一货币,国家的财政与关税。国内的交换越来越密,国与国之间的交换也越来越按「国」来记账。
三者缠在一起。一条铁路,既是军事的,又是商业的,也靠法律来界定土地的征用;一所学校,既是教育的,又是征兵的预备,也是培养劳动力的地方;一套统一的度量衡,既让买卖更方便,也让税官更好算,更让法律的话更好说。
在这个阶段,三种属性缠得很紧。这是它的力量,也是它的危险。
缠得紧的东西,容易硬。
民族国家要是把「我们」硬绑在某一种出身、语言或历史上,国家的法律就容易变成只为这一群人服务,政治就容易把另一群人当作需要处理的对象,经济也容易按身份来分配机会。第 5 章说过,法律是国家的「我」,如果这个「我」只肯承认自己里面的某一部分,它就变得窄,这是第 32 章要谈的「共存」问题。
另一种危险来自侧重。民族国家在需要时,可以动员出惊人的力量,战争是最典型的例子。国家把资源全部集中起来,一切为前线,一切为胜利。这个时候,政治在前,是对的。可战争结束后,如果这种动员的习惯延续下来,「我们」就会被一直放在战时的状态里,这是第 43 章会细说的「侧重卡死」。
还有一种危险,是把国家的「我」当成一个生物:它有血,有魂,有天命,有使命。当「民族」被说成先于国家、先于法律、先于每一个具体的人而存在时,我们就重新掉进了前面第 20 章要拆的那个老毛病:给国家找一个在场的源头。
本书要说的是:民族国家的「我们」,也是一次一次缠出来的,不是一个先在的魂。它缠在语言里、记忆里、土地里,也缠在教室里、兵营里、选票里。它可以变厚,也可以变薄,可以变宽,也可以变窄。
二十世纪,民族国家的样式传遍了全世界。帝国解体之后,许多新的国家出现,几乎都采用了这个形状:有边界,有国旗,有国歌,有统一的法律,有自己的货币。
可语言、记忆、土地缠成的「我们」,并不能一下子造出来。有些国家,边界是外力画的,里头的人说着很多种话,信着很多种神。这些国家要做的事,比十九世纪的欧洲更难。这个问题,第 28 章要专门讲。
另一个变化是:全球的交往越来越密。人和资本的流动,信息的传播,让许多人同时属于不止一个「我们」:他是某个国家的公民,也是某个行业的从业者,某个信仰的信徒,某个网络社群的一员。民族国家要在这些交叠的「我们」之间,找到自己的位置。
在这样的局面里,「我们」不再是唯一的一个,而成了一层一层叠起来的几个。一个人早上以行业的身份和同行说话,中午以信徒的身份去做礼拜,晚上以公民的身份看一场选举,三个「我们」在他身上并不打架,只是各占一块时间。国家要做的,是让这些小一些的「我们」有处安身,而不去吞掉它们,也不被它们掏空,这件事第 51 章还要细说。
这并不意味着民族国家要消失。更可能的情况是:它的样子会继续变。国家怎样在多种「我们」之间既保有自己的紧,又留出足够的余地,是后面第六编要继续讲的问题。
回到那个第一天上学的孩子。
他后来会读报、投票、服兵役,在车站听见熟悉的曲子红了眼眶。这些,都是民族国家缠进他身体里的东西。
但他心里还有一块地方,不属于课本。那里是祖母的汤,是山谷里的方言,是小时候没人教过他、却一辈子不会忘的一些词。
一个好的「我们」,不必把这块地方抹掉。它应当让孩子既能读懂标准话的报纸,也能在祖母面前说一句方言。国家里的统一和多样,不必互相吃掉,这是第 38 章要讲的「和谐」。
你也许有过这样的时刻:在外地,听见有人说你家乡的话,心里一热,立刻觉得对方近了许多。那一刻缠起来的,不是国家,是一个更小的「我们」。国家的「我们」,就是由许多这样小小的一热,一层层叠上去的。叠得好,它既大又暖;叠得不好,它只剩一面旗。
下次你唱国歌,或者听见乡音,不妨想想:是什么,在你身上缠成了这个「我们」?又有谁,被留在了这个「我们」的门外?
【带走的话】民族国家把语言、记忆和土地缠成一个紧的「我们」,它给了人力量,也在边上划出了「他们」,好不好,要看这个「我们」缠得宽不宽。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民族国家是三种属性缠得最紧的一种形状,「我们」靠教室、兵营、选票每天被摸到;关上了:把民族当成先于国家的魂,或把它当成天然该有的样子。
【小账】这一章里,容易被当成全部的是国家的「我」被一种出身、语言或历史顶替,「我们」缩窄成一个「我族」,共存这一格因此最先病。
设想 1789 年秋天,巴黎一条窄街的转角,墙上贴了一张新印的纸。一个排字工人下了工,路过,停下来,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他识字不多,是干这行才认全的。
纸上写的是那年八月议会通过的《人权宣言》。大意是:人生来自由,权利平等;一切主权的源头在国民;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达。
他读到「法律」两个字,停了一下。昨天以前,法律对他是另一回事:是税吏的口气,是教堂里念的告示,是领主磨坊的规矩。每一样都有一个管他的人。可这张纸上的法律,不管他,倒像是在说他。
他当然不会想到这是一个新时代。他只是觉得,墙上这张纸,和以前所有的告示,口气不一样。
本章要问的,就是这个口气的变化:一个国家的「我们」,是怎样第一次把自己写成文字,摆在街角让人读的。
「我们」早就有。第 21 章说过,部落和村社里已经有「我们」;第 23 章的城邦,人人认得自己的法律;第 24 章的帝国,有成千上万条诏令。
可是这些「我们」,写在别处。有的写在习惯里,老人一开口就是规矩。有的写在君主的诏令里,今天一条,明天一条,后一条常常盖过前一条。有的写在教会的律条和判例里,由专门的人保管。还有的写在一份份契约里,是这个领主和那个城市之间的私下约定。
英国的《大宪章》是个有名的例子。1215 年,一群贵族逼国王在文书上盖印,写明国王也不能随意抓人、随意加税。它是一份很要紧的纸,可它首先是国王与贵族之间的一份约,纸上的「我们」,是一小群有头衔的人。
1689 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权利法案》,写明国王不经议会同意,不能停止法律的效力,也不能征税。这是一次国王与议会长久较量之后的结果,纸上的话,是较量留下的刻痕。从《大宪章》到它,隔了四百多年,其间不知有多少次争,多少次退,多少次又被翻出来当作凭据。
同样的事,在别的文明里也有。波斯的王有他的诏令,罗马晚期的皇帝有他的敕令汇编,伊斯兰世界有学者代代传下来的法学著作,中国的王朝有律与令。它们都管得很细,也都很重要。可它们有一个共同点:管事的人,站在纸的上头。
现代国家的第一个新处,在这里。纸上的话,要对每个人说,也要对写纸的人说。
「我们」写成文字,不是哪位聪明人忽然想到的。有几样东西,恰好在那几百年里凑到了一起。
第一样是印刷。一张纸可以同时出现在一百个街角,每个人读到的是同一句话。以前的法律靠人传,传到哪里变到哪里;印出来的法律,是同一份。
第二样是识字的人多了。城市里的工匠、商人、小官吏,都开始读报、读小册子。他们读得懂,也就开始问。
第三样是钱和仗。近代的战争越打越贵,国王要钱,只能向商人、地主、城市去要。要得多了,对方就要条件:钱花在哪里,由谁同意。英国议会的长成,大半是这样一笔一笔谈出来的。
第四样是想法本身。从英国的内战到启蒙时代,人们反复讨论一件事:掌权的人凭什么掌权?这个问题问得足够久,答案就得写下来,摆到桌面上。
这四样凑齐,写成文字就成了顺手的事。换一个时代,哪怕有人想到了,也写不成。
1787 年夏天,费城。几十位代表关起门来,闷热的屋子里争了几个月:大州和小州怎么分席位,南方和北方怎么算人口,总的权力给多少,各州留多少。谁也没得到全部想要的。
最后写出来的那份文本,开头一句,大意是:我们,合众国的人民,为了建立更完善的联盟……
这一句话,后人读了很多遍。读的时候,容易想成是「人民」先站好,然后动笔写下国家。可是回到那间屋子里看,不是这样。屋里是一群人,在争吵里一条一条磨。写完以后,文本还要送回各州,由各州召集会议逐个批准,有的州票数很险。直到 1789 年,这份文本才生效。
所以那个「我们」,不在动笔之前,是在争吵、磨合、批准的过程里一点一点显出来的。「我们」这两个字写在纸上,是这个过程留下来的字迹,同时又成了往后每一次争吵的凭据。
波兰的例子更能说明问题。1791 年 5 月,波兰通过了一部宪法,在欧洲是很早的成文宪法之一。可是波兰的邻国不乐意,没过几年,这个国家就被邻国几次瓜分,从地图上消失了。一部写得再好的文字,也要有政治撑得住、经济供得起,才站得稳。
法国那边也一样。宣言里说主权属于国民,可这个「国民」是谁,要等往后几年的议会、街头、战场一次次回答。写下来,不是终点,是让「我们」有了一个可以反复指着的东西。
也正因为是这样磨出来的,这份文本里有许多妥协的痕迹:有些地方写得含糊,是因为谁也说服不了谁,只好先留一个口子,让往后的人接着争。后人常觉得这是缺陷,其实它也是让文本能活下去的余地。
这就是本章说的「法律走到前面」:国家的「我」,从口头和各处散落的诏令里,聚成了一份大家都能指着说的文字。
写下来以后,马上有一个难题。城邦的「我们」,可以在广场上同时开口,第 23 章说过,雅典的公民大会最多能挤下几千人。可一个有几百万人的国家,没有那么大的广场。
办法是代表。每个地方选出几个人,到一个地方坐下,替大家说话,替大家表决。
这一步看着平常,其实是个发明。它把一个太大的「我们」,切成了可数的几张嘴。谁有资格选,怎么选,几年选一次,选出来的人说了算到什么程度,这些全要用条文写清。条文一写,「我们」怎样开口,就有了一套看得见的办法。
英国的议会是慢慢长成的,中世纪靠国王要钱召集,后来变成每年都要开。美国和法国是一次写成的。不同的路,到了相近的地方:税要经议会同意才能收,这一条后来成了许多国家的共同规矩。
还要补一句。最初能选代表的人很少:有的国家要有一定的财产,有的国家只有男子,有的国家只有某个教派的人。「我们」这两个字写得很大,能开口的人却很少。往后一百多年,选举权一圈一圈地放宽,每放宽一圈,「我们」就更靠近纸上写的那个样子。这条路各国走法不同,快慢不同,可方向相近。
可是代表也留下一道缝。代表说话的时候,说的是「我们」,还是他自己?第 15 章讲卢梭时说过,「我们」不等于众人相加。代表们表决出来的结果,和「我们」此刻真正的样子,常常不是一回事。现代国家没有消除这道缝,它的办法是让缝可以被看见、被争论:下一次选举,换一批人,再来一遍。
1748 年,孟德斯鸠出版了《论法的精神》,其中有一章讲英国的政制。他的大意是:权力集中在一个人或一个机构手里,就容易滥用;要让权力去拦权力,立法、执行、裁判,分开放在不同的手里。
这个想法被美国的制宪者读到,也被法国的议员读到。1787 年的费城文本里,立法属于国会,执行属于总统,裁判属于法院,三者还各有办法互相牵制。法国 1791 年的宪法里,分法不同,意思相近。
放到本书的话说,这一步是把政治装进法律的结构里。第 6 章讲过,政治是国家可被占据、可被争夺的那一面。以前,这一面常常只有一个把手:谁抓住它,谁就是国家。分权以后,把手变成了好几个,每个把手都有各自的权限,也都要受别的把手牵制。
占据国家,从一件一步到位的事,变成了一件要走很多道程序的事。
从旁看,分权像是把一台机器拆成几块,各转各的。其实它更像一张网:几块之间有绳子连着,一边使劲,另一边就拉住。绳子松了,机器不再是机器;绳子太紧,几块互相扯住,谁也动不了。哪里松哪里紧,每个国家都在摸索,摸出来的样子也各不相同。
这套办法,也不是一个人一次想完的。孟德斯鸠写书的时候,看的是英国当时的样子,其中有不少是他的理解,英国人自己的实际运转,要复杂得多。美国人拿去用,又按自己的处境改了许多。后来别的国家再学,又各改一遍。每一次搬动,都是把一套结构放进另一片土地里,让它重新长根。
这样做有代价。事情会变慢,几方互相卡住,也是常有的。可是它换来的是一样东西:一个人倒下,国家不必跟着倒。次序和结构沉下来,托住了整件事。这是第 34 章、第 35 章还要细说的。
宪法里还有一样东西,往往写在最前面或最后面:权利。
美国 1791 年加上的十条修正案,规定了言论、信仰、集会、不受无理搜查、受公正审判等。法国的宣言,把自由、财产、安全、反抗压迫,列为人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后来的宪法,条目越写越多。
权利是什么?回到日子里看,它是写在纸上的一道边。边内是你的,国家要进来,得按程序,得有理由;边外才是公共的事。
这道边使得「我们」有了另一层样子。国家的「我」,不再只是一个高处的整体,它也落到了每个人身上:你有一块自己的地方,别人动不得,国家也不能随便动。第 30 章讲的关系,第 32 章讲的共存,都从这里来。
美国还多走了一步。1803 年,最高法院在一桩案子里说了一个意思:法院有权审查国会的法律是否合乎宪法,不合的,不能用。这一步在宪法文本里并没有明说,是法院自己走出来的,后来被许多国家学去,各有各的变法。它的意思很清楚:连写纸的人,也要受纸管。
可权利写在纸上,不等于就有了。得有法院愿意受理,有官员愿意照办,有律师愿意出庭,有记者愿意报道,有钱支撑这一切。所以权利这一格,法律是主角,政治要肯让,经济要供得起。三面缺一,纸上的边就是虚线。
说到宪法,人们爱想起一份厚厚的文本。可英国到今天,也没有一份集中的文本,它的基本规矩,散在历代的法令、判例和惯例里。人们照样把它叫做宪法,它也照样在运转。
挪威 1814 年写了自己的宪法,瑞士 1848 年有了联邦宪法,都比许多大国早。日本 1889 年颁布了宪法,奥斯曼帝国 1876 年颁布过宪法,两部都由君主颁赐,写成了文字,可「我们」仍然靠一位君主托着;奥斯曼那部,两年后就被搁置了。
这几个例子合起来说明一件事:文字不是办法的全部。重要的是法律走到了前面,意思是,人们遇到大事,先问「规矩怎么说」,再问「谁说了算」。有一张纸,容易做到这一点;没有一张纸,靠几百年的惯例,也能做到。反过来,有一张很漂亮的纸,大事来了仍然先问谁说了算,那张纸就只是装饰。
这里还有一层。成文的纸,让「我们」可以被陌生人共同指着;不成文的惯例,让「我们」靠熟人之间的默契运转。前者传得快,也容易学;后者长得慢,一旦长成,很难被一纸命令改掉。两条路各有各的脆弱:纸可以被搁置,惯例可以被悄悄绕开。
所以看一个国家是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在前,不能只数条文,要看遇到难处时,人们翻哪一页。
1919 年的德国魏玛宪法,是当时最周全的文本之一:权利清单很长,议会制度完整,还写了社会保障。可它里面有一条紧急状态的规定,在后来的困局中,被越用越宽。到 1933 年之后,条文还在,已经管不了事。
这件事常被人讲,要紧的不是批评谁,而是看出一个规律:法律走到前面,自己也会出毛病。条文可以越写越多,办法可以越设越细,而「我们」却在变薄。第 41 章会专门讲这种病,叫法律中心固化:程序走完,事情没办;国家缩成一摞文件。
拉丁美洲的许多国家,十九世纪独立之后,也写了一部又一部宪法,有的国家换过十几部。其中不少照着美国和法国的样子写,条文也漂亮。可是纸上的结构,和纸下的土地、税收、军队、地方头面人物,常常对不上。这一类事,第 28 章专门讲。
还有一种落空,没有哪一条错写在纸上,而是日子久了,没人再去翻那张纸。条文还在柜子里,窗口、法庭、账房各自按各自的惯性办事,三面慢慢离开了纸上的位置。这样的国家,外表看和从前一样,里面的「我们」却已经一点点淡了。
这里先记一个提醒:现代国家的「我们」,不是写下来就保住了。它要靠每天有人照着办,要靠别的两面愿意受它约束。一部宪法,是「我们」在某一刻摆出的样子,之后的样子,要靠往后的日子一次次续上。这是第 29 章要讲的。
读到这里,容易以为现代国家就是法律一家独大。不是这样。
宪法里有大段是写政治的:谁统领军队,谁管边境,谁能宣战,领土怎么划,权力怎么交接。写政治,是为了让这一面有规矩,不是为了让它消失。
宪法里也有经济。「无代表不纳税」,这句话是美国殖民地人在 1760 年代喊出来的,后来变成许多宪法里的一条:税要由议会同意。货币由谁发,预算由谁批,财产怎样受保护,都是宪法的常见内容。这样写,是让交换这一面有了规矩,同样不是让它退场。
不妨想想,一场大水来了,堤坝要抢修,这时谁也不会先去翻条文,政治走到最前面,法律退一步,让路给应急的人;水退了,补偿怎么算,责任怎么查,要回到条文里来,经济和法律再走到前面。一个好的现代国家,不是永远只有一面在前,而是每一面该上的时候能上,该退的时候肯退。
第 9 章说过,侧重不是取代。现代国家的样子,是法律走到前面、另外两面跟在后面,各自有自己的位置。碰到战争,政治会走到前面;碰到萧条,经济会走到前面;等事过去,再把位置还回来。这个还回来的动作,是现代国家最难的一件事,也是第 43 章要问的。
拿到一个国家的宪法,或者听人说起某个国家,你可以问三个问题,一个问法对应一面。
第一个问法对着法律:遇到大事,人们先翻什么?是翻条文、翻判例、翻惯例,还是先打听谁的态度?翻的东西越多人共享,「我」越稳。
第二个问法对着政治:想占据这个国家,要过几道关?一道关,一个人说了算,就容易;关多了,要几方点头,就难。难,不是坏事,那是在替普通人挡着。
第三个问法对着经济:钱从哪里来,花到哪里去,谁同意,谁看得见?账能被许多人看见,税和权利就能挂上钩。账只有少数人看得见,条文再好,也容易悬空。
这三个问法不替你下结论,也不替谁评分。它们的用处是,把「现代国家」这个大词拆开,放进你能看见的日子里。第四编讲九格的时候,我们会把这些问法再细分成九个。
再往小处说。一个人拿着材料,到窗口去办一张证。窗口里的工作人员,看了看,说:少一份证明,补齐再来。
这一幕,天天都在发生,三面都在里头。
法律这一面:窗口上贴着一张清单,写明办这张证要哪几样材料。工作人员翻的是这张清单,不是自己的心情。办事的人也能指着清单说:这一项,上面没写。这就是「我们」写成了文字,办事的人和被办的人都站在这张纸下面。
政治这一面:这位工作人员有他的权限,能受理,不能随意加条件;他不同意,还有上一级可以去问。权力被分成了一层一层,每一层都有边。
经济这一面:办证要不要交费,交多少,钱去了哪里,窗口有没有人手、有没有电脑、排队要排多久。这些听上去不起眼,可一个窗口常年人手不够,清单再清楚,也办不快。
三面里哪一面松了,这个人都会觉得不对劲:清单写得含糊,他会觉得被刁难;权限不清,他会觉得推来推去;窗口没钱没人,他会觉得国家离自己很远。
反过来,三面都顺,这个人什么也感觉不到。他拿了证,转身就走。现代国家做得最好的时候,在普通人眼里,几乎是看不见的。
回到街角那个排字工人。他读完那张纸,也许没读懂几句,转身回家吃饭。
可是往后的日子里,有些事变了。他被抓去问话的时候,能问一句:凭什么?他被征税的时候,能问一句:谁同意的?这两句话,以前没人敢问,也没人答得出。有了那张纸,至少有一个地方可以去翻,去争。
我们今天的普通人,也在用这样的两句话。看合同,问条款;看通知,问依据。这些问法,背后都站着一份把「我们」写成文字的东西。
【带走的话】现代国家把「我们」写成了文字,让掌权的人也站到纸下面;可纸上的话,要有人每天照着办,才算数。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什么/关上了什么:打开了「法律走到前面」的样子,代表、分权、权利三件事;关上了「有一张宪法就等于有了现代国家」的想法。
【小账】这一章里,国家的哪一种属性被当成了全部,或哪一格病了:法律这一面最容易被当成全部,条文越多,「我们」越薄;写下来的「我们」,也可能没人照着办。
设想一户牧人,世世代代在一片草原上赶着牛羊。雨季往南,那里草嫩;旱季往北,那里有几口老井。哪个季节走到哪里,哪口井归哪个家族先用,谁家和谁家换过牛,他们心里一清二楚。
有一年,路中间多了一道线。线上有一个岗亭,岗亭里站着穿制服的人,说话的口音,牧人听不太懂。以后往南走,要过一道关;往北走,要过另一道。线南线北,用的文字不同,交的税不同,法庭里讲的话也不同。
牧人没有搬家,草原也没有动。可是他们忽然住进了两个「国家」。
这是许多地方的真实经历,不止一处草原。本章要问的,就是这样的国家:「我们」还没长出来,线、旗、官、法,已经先到了。三属性不同步地到场,国家怎样一步一步长成自己的样子。
前面几章讲的国家,大体是自己长的,慢,有时慢到几百年。城邦、王朝、民族国家,各有各的缘由,三属性大致互相拉着走。
可世上另有一类国家,是被催生的。外力先到:别人画线,别人带来法典,别人教出第一批官员,别人把当地的产出接进他们的账里。当地人的「我们」,早已有了,可那是村社的、部落的、教门的、城市的「我们」,与新划出来的国界并不重合。
催生这个词,本书不带褒贬,只指一件事:三属性到场的先后,不是当地自己的节奏排的。
催生,不等于好,也不等于坏。就像一个孩子早产,有的人长成了,有的人一辈子身子弱,也有的人长大后反而格外结实。我们要看的,是催生留下了什么样的不同步,以及后来的人怎样一点点去补。
这类国家在历史上不止一回。罗马在地中海周边设行省,把各地原有的城邦、部落,一并纳入一套官制。十九世纪、二十世纪初,欧洲列强在非洲、中东、南亚划线;十九世纪初,拉丁美洲在脱离旧宗主之后,也是照着别处的样子,一口气建起好几个新国家。样子不同,要点相近。
1884 年到 1885 年,欧洲一些国家和美国、奥斯曼的代表,在柏林坐下来开会,议题之一,是非洲沿海和刚果河一带的贸易与占领的规则。会议并没有请非洲当地的统治者坐上桌。往后几十年里,非洲大陆的大部分被划成了几块,划线的人依据的常常是经线、纬线、河流,以及彼此谈妥的势力范围。
中东也有类似的故事。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和法国私下商量过战后怎么分这片地方,这份协商,后来被称作赛克斯—皮科协定,签于 1916 年。战后的实际安排与它不完全相同,可是委任统治下划出的几条线,成了后来几个国家的边界。
这些线有个共同处:画线的人,是在另一个地方,看着另一张图。线内的人,过去怎样过日子,用什么语言,信什么教,水井在哪里,都不在图上。
后来的一幕更值得想。1960 年代,大批非洲国家独立,成立非洲统一组织。1964 年,他们通过一项决议,大意是:大家同意尊重独立时已经存在的边界。这线是别人画的,可正因为是别人画的,谁也不愿再去重画,一重画,每个国家都可能被拉出一块。于是这条线,反而被新的「我们」接过去,成了自己的线。
线落在地上,头几年并不那么牢。牧人照旧赶着牛羊从岗亭旁边的空地绕过去,商人照旧在线两边的集市上做买卖,守线的人也未必天天站在那里。线真正变得牢,是等到有人要凭一张证件才能领到粮、上得了学、打得赢官司的时候。到那时,人们才发现自己已经站在线的这一边,要靠这一边的纸来过日子。
线之后是法。
殖民者带来了自己的法典。法国的殖民地,大多用法国式的民法;英国的殖民地,多用英国的普通法。官员、法院、律师,也跟着带来了。
还有一件事常被忘掉:法典来了,懂法典的人没有同时来。头几十年,法官、书记、律师,大多是外来的,或者是在外面受的教育。当地人去衙门,先要找一个会翻译的人,翻译的不只是话,还有那套道理。久而久之,这个中间人成了一个行当,他们的话怎样说,条文就怎样落地。
这一类外来的法,在当地并没有取代原有的规矩。许多地方出现了两层:一层是官府的成文法,一层是当地的习惯法。娶亲、继承、土地、纠纷,在村里照旧按老规矩办;一旦告到官府,又是另一套话。同一个人,在两套规矩之间来回走。
不妨设想一位村里的农人,同邻居为一口水井的用法起了争执。他先去找村里的长者,长者按老规矩,让两家各让一步,轮流取水。邻居不服,嫌自己吃了亏,便把事情告到了官府。官府的人翻出条文,按地契上写的名字判井属于其中一家。判决下来,条文上是清楚的,可是两家在村里还要做一辈子邻居,这口井怎么用,最后往往还要回到长者那里再商量一遍。
这样的事,在许多被催生的国家里每天都在发生。它说明一件事:两层规矩并立,不是谁错了,是两种「我们」各管一段。官府的法,管着一个大的、新的「我们」;村里的规矩,管着一个小的、老的「我们」。日子久了,两层会互相渗透,官府的判决会吸收村里的情理,村里的长者也会学着用条文说话。
也有主动借的。日本明治时期,为了修订同西方国家的旧约,需要一套能被对方认可的法律,便请外国法学家帮忙起草。民法典在 1890 年公布,随即引起了一场大争论,有人觉得它太像法国的样子,伤了家族的伦理,争论的结果是它被推迟施行,后来改写成了另一个版本。土耳其共和国在 1926 年采用了瑞士的民法典,几乎是整体借用。拉丁美洲有位学者安德烈斯·贝略,他起草的智利民法典(1855 年)后来被好几个国家参考。
借来的法,可以很好用,也可以悬在半空。区别在哪里?不在法本身,在法落进的那块土:当地人的日常交易、家族关系、土地制度,跟法典里设想的那个人合不合得上。
法之后是结构:议会、总统、内阁、法院、文官考试。
拉丁美洲十九世纪的新国家,多照着美国和法国的宪法写自己的宪法。印度在 1946 年到 1949 年间制宪,吸收了不少 1935 年英国为印度制定的法律中的内容,也参考了几个国家的做法,1950 年生效。许多亚非国家独立时的头一批制度,都是这样「拿来」的。
比如文官。一个国家要运转,需要成千上万个懂得办事的人:会算账,会写公文,会接待,会守程序。外来的官制,常常只带来第一批官;第二批、第三批,要靠本地办学校、办考试、一代一代培养。学校办起来,才有后来的人自己做官、自己判案、自己教书。这一步慢,可没有这一步,别的都是纸。
罗马的行省给了另一种看法。公元 212 年,皇帝卡拉卡拉下诏,把罗马公民的身份给予帝国境内的绝大多数自由居民。在这之前,行省里的人是被纳入一套官制的人;在这之后,他们在法律上也成了同一个「我们」里的人。线、官、税早已先到了几百年,这一纸诏书才把身份补齐。这说明,「我们」的法律一面,常常是最后才补上的一块。
拿来本身并不丢人。全世界的国家,都在互相借,罗马借过希腊的法学,日本在七八世纪借过中国的律令,近代欧洲各国互相抄过民法。第 27 章讲的分权,也是从一个地方传到了另一个地方。
关键是借来以后,有没有人把它接上自己的土。议会要有人愿意坐进去吵,选举要有人愿意去投,法院要有人愿意去告,官员要有人愿意守规矩。这些「人」不是条文能变出来的。一套结构在新地方头几年,常常像一件大了一号的外衣:看着齐整,穿的人在里头晃。
三属性里,经济这一面最容易被忽略,可也最难改。
殖民时期,许多地方修的铁路和港口,大多是从内地矿山、种植园,直通海岸,因为目的是把原料运出去。这些铁路,把内地和海岸连了起来,可没有把内地与内地连起来。当地不同地区之间,路少,市场小,货币不统一。
拉丁美洲的情形不同,独立比较早,可十九世纪里的大宗出口,也是一些初级产品:矿产、咖啡、糖、硝石、鸟粪。这些货物的价格,由远处的市场定。
也有主动去改账的。日本明治政府在 1873 年推行地租改正:以前向各村征收的是按收成折算的米,改革之后,土地发给地券,写明所有人和地价,税按地价折成钱来交。这一步把地、人、税三样东西重新对在了一起,国家从此有了一本可以按年收的账。它也带来了代价,交不起钱税的农户,可能把地卖出去。账一重记,得失就落到了具体的人身上,这是改账最难的地方。
三属性放在一起看,就出现了不同步:政治上,新国家有了旗、军队、首都;法律上,有了借来的宪法和法典;经济上,账还接在别处。一个国家能收的税,主要来自出口和进口的关税,国库的盈亏,随着海外的价格涨跌。
还有一层。外来的账本,常常按外来的办法记:什么算财产,什么算收入,什么算一个人的名下。可是在当地,土地也许是整个家族共用的,牲畜也许是几户合着养的,一个人的东西,常常连着一圈亲戚的指望。账本要把这些一条条拆开,写成「某某名下」,拆的过程里,有的人得了,有的人失了。交换要长成一张网,就得先让这些东西在新的规矩下重新有了名字。
这就是被催生的国家常有的第一处难:互动这一面,没有跟上主体和客体。第 7 章说过,经济是国家的互动属性,一切交换都在这里。交换的线不从国内织起,「我们」就缺一股把人连起来的力。
拉丁美洲给了另一个角度。十九世纪初的几十年里,从墨西哥到阿根廷,旧的宗主统治一块块松开,新的国家一个接一个宣布成立。领头的,多是当地出生的富户、军官、律师,他们读过启蒙时代的书,熟悉美国和法国的文本。
这些国家成立时,边界并不稳。玻利瓦尔等人曾经设想过一个更大的联合,1819 年成立的大哥伦比亚,包括今天几个国家的土地,到 1831 年就分开了;中美洲在 1820 年代也有过一个联邦,后来同样散成了几块。一个新的「我们」,究竟该有多大,人们一时说不清,只能一次次试。
同一时期,宪法一部部地写,换了又换。每一部都是认真写的,每一部也都在一个问题面前碰壁:纸上那个平等的公民,在现实里,是庄园里的雇农、矿山里的劳力、城里的商人和教士,各有各的位置,各有各的靠山。
这里能看出一件事:独立,是政治和法律先到了;国民,要慢慢才有。一个大庄园的主人和他的佃户,对「我们」是什么,想的往往不是同一件事。第 32 章讲共存时,我们再回到这里。
把这些放在一起看,被催生的国家,三属性到场的速度不同。
政治最快。旗、线、军队、首都,几年里就能立起来,外力给得最多,也最容易。
法律居中。条文可以一夜之间翻译抄来,可条文在人心里扎下根,要几十年。人们起初把它当外人的东西,绕着走;久了,有人开始用它,有人开始靠它打赢官司,它才慢慢变成自己的。
经济最慢。税基、市场、货币、分工,要靠无数次交换一点点长,不能靠发一道令。
同时还有一样东西,原来就在:各种小的「我们」。部落、家族、教门、行会、地方,它们有自己的规矩、自己的忠诚。新国家的「我们」要长成,就不得不同这些小的「我们」打交道:吸纳一些,同它们分工一些,有时也与它们争。这种关系,第 51 章还要细讲。
三样速度不一的东西,缠在一起,往前走,一定会磕磕绊绊。磕绊本身,不是失败,是长的过程。
这个过程里,最容易被人看漏的,是普通人的那一份耐心。一户人家要先弄明白新衙门在哪里、怎样递状子、要带什么凭据,才敢第一次走进去。头一回走进去的人,若是办成了事,回村会说给邻居听;若是被推来推去,也会说给邻居听。一个地方的人对新法新官的看法,就是这样一家传一家,慢慢定下来的。条文再好,也要靠这些一户一户走出来的第一次,才有人敢信它。
那么,被催生的国家,是怎样长成自己的呢?看历史,有几条常见的路。
第一条,是把借来的东西用起来、用旧。一部外来的法典,经过几十年的案子,被当地的法官一次次解释,加上当地的习惯,原样早已变了。同一条条文,在两个地方的含义,可以相差很远。这是法律这一面最慢也最扎实的长法。
第二条,是把语言和记忆接起来。许多新国家面对几十种语言、几百个族群,要找一个大家共用的东西。有的选了一种通用语言,坦桑尼亚推广斯瓦希里语,就是常被提到的例子;有的靠学校里同一套课本,靠共同的纪念日。第 26 章讲民族国家时说过,这些东西给「我们」带来了力量,也有它的另一面。
第三条,是让经济自己织线。修内陆的路,建国内的市场,统一货币,让税从各地收上来,而不只靠海关。这一条最费时,也最看运气。
第四条,是让借来的结构慢慢有人坐进去。政党、报纸、工会、律师协会、商会,这些东西不是宪法写出来的,是后来人一个个攒起来的。有它们在,议会才有人吵,法院才有人告。
这四条路,没有一条是一年两年能走完的。
四条路之间还有一层关系,值得点出来。法落了地,经济才敢织线:人们知道合同有人认,才肯同陌生人做买卖。经济织起了线,学校和报纸才有钱办:有了往来,人们才有理由学同一种话。学校办起来,官员才有本地人来做:官员换成了本地人,条文才有人用得顺。三样东西互相托着,哪一样先动,都会牵着另外两样。所以后发的国家,走得快的时候,往往是三面同时有一点进展,而不是哪一面单独冲在前面。
被催生的国家,走到后来,常见两种样子。
一种,是借来的东西慢慢变成了自己的。条文有人信,结构有人坐,线内的人开始觉得「这是我们的」,哪怕当年是别人画的线。日本、土耳其、印度,各有各的路,各有各的难处,却都在不同程度上,把借来的东西磨成了自己的。
另一种,是借来的东西始终浮在上面。纸上的宪法一部接一部地换,官府的法令到不了村里,地方的头面人物才是真正的主事者,国家成了一个壳。这样的壳,在平稳时能撑住,一遇大事,就容易散开,或者被某一种属性占据:被军人占着,被少数人家占着,被外来的钱占着。第 39 章到第 42 章会讲这几种病。
两种后果之间,没有一条清楚的界线,同一个国家在不同年代,也可能时而偏这头,时而偏那头。第 45 章讲四种结局的时候,我们会回来看,同样的出身,为什么有的往上走,有的在原地转。
再看催生的另一面。外力来过,也留下了一些东西:成套的行政办法、通行的文字、铁路和邮路、第一批学校、一批见过外面世界的人。后来的人用这些东西做了自己的事,有的拿来搭起了国内的网,有的拿来写下了争取独立的文书。同一样东西,当初是别人的工具,后来成了自己的家当,这样的转手,在历史上并不少见。
要补一句公道话:把被催生的国家讲成「先天不足」,是不对的。先发的国家,也有它们的先天麻烦;后发的国家,有时也借到了别人用血换来的经验,少走了弯路。催生是一种出身,不是一种命。
回到那户牧人。
很多年以后,他们的孙辈,也许已经在线两边都有亲戚。逢年过节,两边的亲戚到线上的一个集市去,买卖,对账,说一些话。岗亭还在,有人收证件,有人收税,但集市也在。
孩子们在学校里学着另一种语言,也学着那个国家的历史。他们回家,仍然讲祖辈的话,仍然跟着老人去认哪口井是哪家的。
日子久了,集市上的货币也会悄悄统一,两边的商人学会用同一种记账的办法,两边的孩子考同一套试题。线,本来只是线;日子把它织成了网。
这样的孩子,身上同时住着两个「我们」。一个是老的,一个是新的。国家长成自己的样子,就是这两个「我们」慢慢学会同住一个人身上的过程。
【带走的话】被催生的国家,线、法、结构先到,「我们」和账本后到;它长成什么样,看借来的东西有没有被接上自己的土。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什么/关上了什么:打开了三属性不同步到场的看法,以及借来的东西怎样被磨成自己的;关上了「外来的东西都是假的」和「借来的都是现成的」两种想法。
【小账】这一章里,国家的哪一种属性被当成了全部,或哪一格病了:政治(线与旗)最先到,容易被当成国家本身;病在互动这一面没跟上,法与结构容易悬空。
周一早上七点半,一位母亲把孩子送到校门口。孩子背着书包进去,她转身上班。
地铁上,手机响了一下,是银行的短信:这个月的税款已经从工资里扣了。她扫了一眼,没有多想。中午休息,她在网上给孩子交了午餐费。下班路上,经过一座法院,门口有人排队,进去办事。
晚上,孩子拿回一张通知,下个月学校要举行家长委员会的选举。她看了看,贴在冰箱上。
这一天里,她没有见到任何一位官员,没有听到任何一句关于国家的话。可是,纳税、上学、交费、进法院、投票,每一件都是国家在发生。
本章要说的,就是这一点:国家不是一座建好以后就立在那里的房子,是一群人每天都在迈的步子。第三编从第 21 章讲到这里,讲了国家怎样第一次发生、怎样长大;最后这一章讲,国家怎样每一天再发生一次。
说「房子」,是因为它好想:一座建筑,砌好了就在那里,风吹雨打,它还是它。人们说国家,也常用这样的话:建国,立国,国家的大厦。
房子这个比方,看到了一件真事:国家有形状,有骨架,有些东西沉下来之后,能撑很久。第 27 章讲的宪法,第 35 章要讲的结构,都像骨架。
可是房子有一个问题:你不去管它,它也在。国家不是这样。一个国家,如果所有人一天里都不再纳税、不再守规矩、不再认账,第二天它还在不在?旗还挂着,楼还立着,土地还在,可国家已经开始散了。
所以更准的比方,是步子。一个人走路,每迈一步,才有「走」;停了,就不再有「走」。国家也是这样,每一次纳税、每一次判决、每一次投票、每一个孩子走进学校,都是国家的一步。这些步子一步接一步,才有了「国家」这个看起来稳定的东西。
稳定,是步子够密、够齐的样子。
先看纳税。
一笔税,同时是三件事。对经济这一面,它是一次交换:你交出一部分收入,换来道路、学校、治安。对政治这一面,它是一次占有:国家拿走了你的一部分。对法律这一面,它是一项义务:条文规定了你该交多少,凭什么交,不交会怎样。
这三面缠在一起,才有一笔税。只有第一面,它是买卖;只有第二面,它是抢;只有第三面,它是一纸空文。
历史上,国家对自己的人口和财产,一直想弄清楚。罗马有定期的人口与财产登记;英国的征服者威廉,在 1085 年到 1086 年间,派人把全国的土地和牲畜清点了一遍,登记成册,后来的人称它为《末日审判书》,意思是账一旦记下,就像最后的审判一样没法再争;中国明代洪武十四年,也就是 1381 年,开始编造户口与赋役的黄册。
不同的文明,做的是同一件事:把每个人的一部分,记到一本账上。这本账一旦存在,「我们」就有了可见的底子:谁属于这个国家,谁出多少,谁能得到什么。
一个国家若连税都收不上来,它的政治撑不住,法律也成了空话。所以历史上许多国家的衰落,往往最先出在这一步。
税还有一层,常被人忘记:收税的人也是国家的一步。村里的里正、庄园的管事、城里的收税官,每年每季走到各家门口,敲门、对账、收钱、写条子。这些人拿什么凭据,收多少,收了交给谁,哪一环松了,整条线都会漏。历史上许多国家整顿政事,头一件事就是整顿这条线:把收税的人换成能管得住的人,把账换成能对得上的账。
税交得顺不顺,还连着另一件事:交税的人觉得值不值。道路修了,水渠通了,匪患少了,人们交得就痛快些;什么也没看见,只看见税官的车,交起来就一年比一年难。一笔税,最后落在「我们」对「我们」自己的看法上。
再看判决。
一次判决,看起来只是一位法官对两个人的事下结论。可是它同时让很多人看见:规矩是真的,不是写着玩的。
中世纪英国,国王派法官到各地巡回审案,回到宫里,把各地的做法拿来比较,慢慢形成了通行全国的共同的法。这件事发生在十二世纪亨利二世的年代,常被引来讲英国法律统一的起点。伊斯兰世界有法官,称作卡迪,他们在城镇、集市上裁断纠纷,依据的是学者传下来的法学。中国的县官,一身兼着收税与断案。罗马的裁判官,每年上任时公布自己的审案原则。
这些法官的位置不同,做的是同一件事:把一桩具体的纠纷,放回「我们」共有的规矩里,给出一个人人看得懂的结论。
可是判决一件事,也不是法律一面就够了。判下来,要有人去执行,那是政治:没有人去执行,判决只是一张纸。判决要有成本,纸、人、房子、时间,那是经济:成本太高,普通人告不起,规矩就只剩下有钱人能用。所以法官在判一桩小案子时,三面也在场。
再往细处看,一次判决还会留下一个东西:先例。今天这样判,明天遇到相近的事,人们就会预料它也这样判。预料,是国家给普通人最实在的东西之一。你知道欠债要还、借了字据要认、打人要担责,这些预料不是哪一次判决单独造成的,是千百次判决叠出来的。
不妨想一桩很小的案子:房东扣了租客的押金,租客觉得不合理。两个人谁也不是大人物,涉及的钱也不多。可是这桩案子判下来,结果会顺着街坊传开。房东们知道了扣钱要有凭据,租客们知道了押金不是白交的。一次小判决,替成百上千人调了调心里的尺。
一个社会里,如果普通人觉得「告了也白告」,这一步就慢慢不走了。步子不走,「我们」就一点点变薄。
再看投票,或者更宽一点说,大家一起做决定。
一个人投下一票,同时在做两件事:表达自己的意思,也承认了「结果算我们的」。第二件常常被忽略。你输了,你仍然认这个结果。这个「认」,就是「我们」在那一刻显出来的样子。
投票不是唯一的做决定的办法。雅典的公民大会用举手,有些官职用抽签;中世纪的城市有行会议事;村社有长老会;古代的朝廷有朝会。形式各异,核心相同:有一个办法,能让许多人把各自的意思变成一个大家都认的结果。
现代国家把这一步写进了宪法,让它按时发生。按时,很重要。国家怎么交接、怎么改组,若靠临时商量,每一次都有可能乱;若有固定的时日、固定的办法,急的时候反而不乱。第 34 章讲次序,要细说这一点。
雅典人对这件事想得很细。公民大会上,人们举手表决,结果当场就算数;许多官职,却靠抽签来分,轮到谁,谁就去做一年。他们大概觉得,一个城邦若要让人人认账,就得让人人有机会坐到那个位置上,亲眼看看事情是怎样办的。坐过的人,回头再看别人办事,心里便多了一分体谅,也多了一分眼力。
这提醒我们,做决定这一步,除了得出结果,还有一个不显眼的作用:让许多人轮流站到「办事的一边」。站过之后,「我们」就不再只是别人的事。
一次投票之所以有分量,是因为它背后有一整串东西:有人登记名单,有人维持秩序,有人计票,有人承认结果。这些东西都在,一票才成立。
再看上学。
孩子走进学校,学到的东西不只是算术和识字。他还学到排队、守时、听同一种话、读同一套书、知道一些共同的故事。这些东西,是他将来成为「我们」里的一个的基础。
国家很早就注意到这一点。普鲁士在十八世纪就颁布过关于学校的规定,要求孩子入学;日本在 1872 年颁布学制,要在各地办学;法国在 1880 年代的一系列法令,让初等教育免费、义务,并且脱离教会。各国做法不同,目的相近:下一代的「我们」,不能等它自己长,要有人带着它长。
这一步最慢,也最稳。一代人在学校里待十年,出来之后,他们说同样的话,认同样的字,有同样的钟点感,用同样的数字做买卖。国家的连接,就是这样在孩子身上织起来的。第 33 章讲连接时会回到这里。
学校也是三面同时在的地方:教的是国家的规矩与历史,法律;校舍、教师、校车靠国家的钱和权,政治与经济;孩子的进出与来往,是日日的交换。
想想孩子在学校里的一个早晨:铃响了,所有人坐好;老师点名,每个人答「到」;一个孩子迟到了,要在本子上写下原因。这几件小事,教孩子的是一种很深的东西:在一个有很多人的地方,有一套大家都认的办法,自己也是其中被点到名的一个。这种体会,将来会变成他站在队伍里等候、在窗口前排队、在表格上签名时那份不用提醒的习惯。一个社会里有多少人带着这份习惯,国家就省多少力气。
把这四步放在一起,有一个共同点:每一步都小,每一步都重复,每一步都由很多人各自完成。没有哪一步靠一声号令,也没有哪一步能由一个人包办。国家的力量,是这种小而重复的东西叠出来的。
以上几步,还是看得见的。更多的步子,没有人在看。
红灯亮了,你停下来,路上没有警察。买一瓶水,你付钱,对方找钱,谁也没有想过要立字据。租房子,签个合同,大家都当它算数。借钱给朋友,你也默认,到期他会还。
这些事,每一件都不显眼,可是每一件都在默默地用国家:用国家定的货币,用国家认的合同,用国家背后那个能追究的力量。你不用去想它,它在你背后。
所以国家的大部分发生,是不被看见的。一个国家平稳的时候,人们几乎感觉不到它。它像空气,大家都在呼吸,没有谁在数。
有意思的是,这也是它最容易被忽视的地方。人们常常在它出问题时才想起它,像一台机器停了才发现它一直在转。
这种看不见的步子,各个文明里都有。古代的集市,买卖双方对着度量衡讲价,度量衡由官府校准,一斤的重量大家认同;驿道上的旅人,住店付钱,不必先问店主是谁的人;水渠边的农户,按次序放水,轮到谁谁用。没有谁在旁边宣讲「国家」,国家却一直在场。
秦统一六国之后,把度量衡、文字、车轨都划一,史书里留下了「车同轨,书同文」这样的说法。这些事情,看着琐碎,其实是在给无数没人看着的小步铺路:一个商人从东边走到西边,不必重新学一遍称重的办法;一位官员的文书送到远方,那边的人认得上面的字。步子越能在不同的地方一样地迈,国家越不需要靠人盯着。
历史上,有些国家的停,是一点一点发生的。
西罗马帝国在最后的一两百年里,税收越来越收不齐,士兵的军饷越来越拖欠,地方官员越来越自己做主,法庭越来越开得少。到 476 年,最后一位西罗马皇帝被废,那一天常被当成「灭亡」的日子,可在那之前很久,许多地方已经没有人在纳罗马的税、判罗马的案子了。
欧洲的加洛林帝国,九世纪时也分成了几块;其后,地方的领主各自收税、各自断案,原来一个大的「我们」,缩成了许多小的「我们」。中国唐朝后期,一些地方的军镇,税不上缴,官不由朝廷任命,朝廷的号令出了京城,就越来越弱。
这几件事,细节不同,过程相近:先是最远的地方,步子慢了,停了;然后是中间的;最后,中心才发现,自己走不动了。
所以人们讲国家要散,常常想到大战、大乱,其实更常见的是慢慢松。一个地方官任满回京,没有人接任,也没有人觉得奇怪;一条驿道年年失修,行人改走小路;一批新书吏进不来,旧书吏的子侄顶上,账越来越只有他们自己看得懂。每一处松动,单看都不算什么。
这样的松,当事的人往往最后才觉得。每个人都照旧做着手边的事,只是手边的事,越来越不再连到远处去。
所以国家的盛衰,不一定看大事,常常看小步。一个地方的税收得齐不齐,一桩小案子判得准不准,一个孩子有没有学上,这些东西,比一场大战的输赢,更先告诉你国家的脉搏。
读到这里,容易想问:是谁在迈这些步?是官员?是百姓?是国家自己?
回答要小心。如果说「国家在迈步」,等于说国家是个先在的人,下令让大家做事,这又回到了前面几章批评的老路。如果说「大家决定每天造国」,也不对,没有谁在早上起来,想着今天要造一个国家。
更接近事实的是:每个人都在做自己的事,纳税的、判案的、教书的、投票的、做买卖的,各自走自己的步。这些步子在法律、政治、经济三面之间互相扣着,扣得足够密、足够久的时候,一个「我们」就在这些步子里显出来了。
所以「我们」不在步子前面,也不在步子上面,就在步子之间。官员、教师、法官、纳税人,都被这些步子带着走,同时又在带着别人走。
一个新来的邮差,头一天上班,只知道自己要把信送到门口。他不知道,自己每送一封信,都是在替整个国家把一条线接上。三年之后,他认得每条街,街上的人也认得他,信到了他手里,大家都放心。他没有想过自己在做国家的事,可国家的连接,正是这样一个人一个人地接起来的。没有哪一个人是发起者,也没有哪一个人只是旁观者。
还有一样东西,贯穿所有这些步子:认。
纳税的人要认这笔税的来路,被判的人要认这个判决的分量,落选的人要认这个结果,孩子的家长要认学校的安排。没有这个「认」,每一步都要靠外力压着走,压得越多,成本越高,「我们」越薄。
这个「认」不是天生的,也不是一次得来的。它是步子一次次走得公平、走得可预料的时候,慢慢攒起来的:税收得有数、判得有理、投得有效、学得有用。攒得多了,人们不用想就认;攒得少了,每一步都得吵。
所以一个国家最要紧的存款,不在国库里,在这一点点的「认」里。它花得很快,攒得很慢,花光了的时候,再多的军队和条文也补不回来。第 45 章会讲,同样的病,为什么有的国家能把这笔存款重新攒起来,有的不能。
最后,换个角度看一家街角的小铺子。
清早,店主进货,付的是国家认的钱,货车走的是国家修的路。开门,挂出价签,价钱算不算数,要看有没有人认这个秤。中午来了个熟客赊账,写在小本子上,两人都默认到月底会清。下午,一位顾客说找错了钱,店主点了一遍,认了错,补上。傍晚,有人来收一笔费用,店主看了看凭证,签了字。
这一天里,店主没有同任何一个官员打交道,三面却一直都在:价钱和找零是互动,路和秤是客体,凭证、账、该不该补的那份规矩是主体。三面缠在一起,他才做成了一天的生意。
倘若哪一面忽然不灵:货车过不去,秤不准,赊账没人认,凭证没人管,这家铺子就开不下去。一家铺子是这样,一个国家也是这样,只是国家的铺子大得多,步子多得多,所以也更不容易察觉,是哪一步先松了。
回头看一眼,第三编走了九章。
第 21 章,国家之前,已有「我们」,缺的是三属性的纠缠。第 22 章,三样同时出现,国家第一次发生。第 23 章到第 27 章,城邦、帝国、王朝、民族国家、现代国家,是同一个「我们」在不同侧重下的几种样子。第 28 章,是被催生的国家,三属性不同步,慢慢补齐。这一章,讲的是显出来之后,国家怎样每日再发生。
这一编的总判断,现在可以说得更清楚:国家不是某一天建成的,是在三属性缠到一定程度时显出来的;显出来之后,每天靠无数小步再发生一次,哪天不再发生,它就散。
那么,一个国家显出来的是个什么样子?它的「我」,有什么样的脸?下一编要进入这个问题,用九格去看:分布里的关系、影响、共存,场里的连接、次序、结构,美里的统一、多样、和谐。
回到那位母亲。
她晚上做饭的时候,孩子在旁边写作业。她看到孩子在算:今天买了三样东西,一共多少钱,找回多少。
这一道题里,有货币,有算术,有诚实交易的规矩,也有一个孩子慢慢知道,他生活的这个地方,大家按同样的数字过日子。
她没有想到这是国家。可是明天早上,她仍然会送孩子上学,仍然会交税、过法院门口、看冰箱上的通知。一天一天,国家就在这样的小步里,又走了一天。
【带走的话】国家不是一座建好的房子,是许多人每天迈的步子;步子够密够齐,它就稳;步子一停,它先从最远的地方散。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什么/关上了什么:打开了国家每日再发生的看法,纳税、判决、投票、上学四步,以及没人看着的那些步;关上了「国家一旦建成就长久在那里」的想法。
【小账】这一章里,国家的哪一种属性被当成了全部,或哪一格病了:把国家当成一座建好的房子,容易把政治这一面(楼、旗、疆界)当成国家本身;步子停了,最先坏的是连接与次序这两格。
这一编九章,一章一格:第 30 到 32 章讲分布(关系、影响、共存),第 33 到 35 章讲场(连接、次序、结构),第 36 到 38 章讲美(统一、多样、和谐)。本编的判断:一个国家是什么样的国家,看它的九格;每一格都由法律、政治、经济三面同时织成。
三月的一个上午,阿芮在一个窗口前排了四十分钟的队。她怀里抱着出生才九天的女儿,手里捏着医院给的一张单子。
窗口里的人接过单子,看了看,又看了看她的证件,问了几句话:孩子的名字,父母的姓名,出生的地点。然后在表格上敲了几下,盖了一个章。
整件事不到五分钟。阿芮拿到一张薄薄的纸,上面写着孩子叫什么,生在哪里,父母是谁。
她当时只觉得松了一口气,没有多想。可是这张纸做的事,比她想的多得多。在拿到它之前,这个孩子是一个有体温、会哭、要吃奶的小人。拿到它之后,她还是一个在某个国家的名册上有了位置的人。以后她上学、看病、领证件、继承东西、出远门,每一次都要先把这张纸的后代拿出来给别人看。
本章要讲的就是这张纸背后的那一格:关系。
国家的九格里,头一格叫关系。它问的是:这个「我们」里,每个人、每个群体,各自站在什么位置上,和国家是什么连法,彼此又是什么连法。位置怎样分到每个人身上,就是「分布」这一组里的第一件事。
先说一句平常话。你和国家有关系,这件事你自己说了不算。
你可以天天说「我是这个国家的人」,说上一百遍,窗口里的人照样会问你要那张纸。反过来,你一辈子没说过一句这样的话,只要名册上有你,你的权利和义务就都在。
所以国家里的关系,先是一种被认出来的关系。你被认出来,才有位置;有了位置,才有后面的权利、义务、身份。
这里要避免一个想法:好像先有一个个独立的人,然后国家再给他们配上关系。事情不是这样排的。一个孩子生下来,周围早已是一张网:父母、邻居、学校、医院、税务、法院。他是落进这张网里,才一点点被认成「这个国家的某个人」。他的位置是在网里显出来的,不是他自己拿着位置去找网。
国家这边也是一样。国家不是先站在那里,再一个一个去认人。国家这个「我们」,恰恰是靠千千万万次这样的认,一次次显出来的。窗口里盖的每一个章,都是「我们」又显了一次。
这就是关系这一格的第一层意思:它不是两个先在的东西之间的一根线,而是「我们」得以显出来的最基本的一种方式。
把时间拨回两千四百多年前,看看一个很小的「我们」是怎样认人的。
雅典是古希腊最有名的城邦,公民可以进公民大会,可以抽签担任公职,可以坐上陪审席。这在当时是了不起的东西。可是这些东西,不是谁住在雅典就能有。
据后来的记载,公元前 451 年前后,雅典通过了一条关于公民资格的规定:父母双方都得是雅典人,孩子才算雅典人。在这之前,只要父亲是雅典人就行。门槛抬高了一格。
这一道门槛,三面一起在动。
法律这一面,最直接:它把「谁是我们」写成了一条能查的规矩。查父亲,查母亲,查所属的村社名册。名册上有名字,就是公民。
政治这一面,也很清楚:能进公民大会的人,才能一起决定城邦的大事,也才有资格被召去打仗。门槛一抬,能说话的人少了,能被点名的人也少了。
经济这一面,常被忘掉:外邦人一般不能在雅典拥有土地,要么交一笔特别的税,要么找一个公民作保。名册上有没有名字,也就决定了你能不能在这片土地上置产业、能分到公共的哪些东西。
一个人在名册上的有无,把这三件事一并带走。
再看一点:这道门槛之外,还有女人、有外邦人、有奴隶。他们同样生活在雅典,同样是城邦日常的一部分,可是关系的线没有拉到他们身上。城邦这个「我们」,在当时就是一个很小的圈。圈里的关系,密而实;圈外的人,连一个正式的位置都没有。
罗马走了另一条路。
早期的罗马,公民也是一个相当小的圈。可是它在长大的过程中,不断把圈外的人拉进来。先是邻近的拉丁人,后来是意大利各地的盟友。公元前一世纪初,盟友们为了这件事跟罗马打了一场仗,史称同盟者战争,打完之后,意大利的自由居民大多得到了公民权。
再往后,到公元 212 年,皇帝卡拉卡拉颁布敕令,把公民权给了帝国境内的几乎全部自由居民。后人有人认为,这一步和收税也有关系,因为公民要交的某些税,扩大了公民的范围,也就扩大了税基。这个说法学者间有争论,这里只当作一种看法。
把这条线放在三面上看:
法律这一面,公民权成了一种可以一层层给出去的东西。有完整的,有不完整的,各有各的权利。罗马人对此很在行,他们把一个人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分得很细。
政治这一面,这是一个帝国把人心连起来的办法。一个住在远处的人,拿到了和首都的人同样的名分,他就更愿意把自己看成这个帝国的人,而不只是被它征服的人。
经济这一面,圈子越大,能征的兵、能收的税、能流动的商人越多。
可是你也看到了一件事:圈放大了,圈里每个人和国家的关系,也就变薄了。一个住在边远行省的公民,和首都那个议事的公民,都叫公民,可是他们手里的东西很不一样。名分放宽了,关系却不见得跟着变密。
雅典密而小,罗马大而薄。这是关系这一格上,两种很不同的分布。
还有一种认人的办法,更像是一本账。
在中国的秦汉两代,国家把大量的人登记在册,称作编户。每一户有多少人,多少田,多大年纪,哪个能服役,哪个能出兵,都记得清清楚楚。这不只是一份名单,而是整个国家运转的底盘:税从这里来,兵从这里来,劳役也从这里来。
在这样的关系里,政治的面很重:人首先是国家能点到的数。经济的面也很重:人首先是一份可征的税。法律的面则是把这两件事写成了规矩:什么人该交什么,该服什么役,漏报了会怎样。
中世纪欧洲是另一番景象。很多农民不直接和一个遥远的王有关系,他们的关系是通过领主来的。他住在领主的庄园里,种领主的地,交租,服劳役,打官司也多半在庄园的法庭里。国王是很远的一个名字,领主才是每天面对的「国家」。
在这样的关系里,一个人和更大的「我们」之间,隔着好几层。
这三种认人的办法,也就是雅典的名册、罗马的公民权、编户的账本、庄园的层层隶属,说明了一件事:关系在不同的国家里,可以拉得很不一样。有的直接,有的转手;有的像一本账,有的像一个名分;有的只给圈里的人,有的尽量往外放。
可是不管怎么拉,三面总是同时在场。
不妨用一个小办法检验:随便挑一个国家、一个时代,问三句话。这个国家里,谁被认作「我们」,凭什么认?认了之后,这个人对国家有什么用,国家能向他要什么?认的办法落在纸上,又是怎样写的?第一句问的是政治的面,第二句问的是经济的面,第三句问的是法律的面。三句话问下来,一个国家的关系是怎么拉的,大体就看清了。
说到关系,一定绕不开权利和义务。它们是关系落到每个人身上的两种样子。
先说权利。权利是国家这个「我们」对你说:这些事,你可以做,别人不能拦你。比如你有一块地,没人可以随便拿走;你说了话,不能因为说了就被抓起来。
再说义务。义务是国家对你说:这些事,你要做。比如交税,比如守法,比如在某些时候出力。
这两头不是分开的。一个人若只有义务没有权利,他和国家的关系就像牲口和主人;一个人若只有权利没有义务,那他其实是在别人的义务上白白搭车,这个「我们」很快就养不起。
三面在这里怎样相遇呢?
权利的写法是法律的活:它要写清楚,写到能拿去对质。可是权利要真管用,背后得有政治:有人真的会去拦住想侵犯你的人。权利还得有经济:你告得起,你不用先饿着肚子才能去讨公道。
义务的写法同样如此。法律写明该交多少,政治要有人收,经济里则要有可交之物。税写在纸上而收不上来,或者收得太重而人人活不下去,这条义务都撑不住。
十八世纪末,法国的《人与公民权利宣言》(1789 年)把权利写成了一张向全世界宣布的纸,后来很多国家的宪法都受它影响。这是一次重要的写法:「我们」第一次这样明明白白地把每个人手里有什么写在前面。可是纸写好了,还得靠一代代人去办案、收税、站岗,才变成日子。
权利和义务之间,还有一条看不见的绳子,叫作相称。一个人承担的,大体要和他享有的相配。古罗马的平民曾经为此闹过很久:打仗的时候他们要上前线,分战利品和土地的时候却排在后面。这笔账一旦记歪,关系就会松,松到一定程度,就有人转身去另找一个能给他位置的「我们」。国家的稳固,一半就压在这条绳子上。
还有一件事,最容易被忽略,就是没有位置的人。二十世纪初,战乱和国家的更替使成千上万的人失去了国籍,没有任何国家愿意认他们。国际上为难民发过一种证件,后人称作南森护照(1922 年起)。有人由此说过一句话,大意是:人最要紧的权利,是有一个能享有权利的位置。这句话说的是:关系这一格如果空了,别的权利都无处挂。
到这里为止,说的多是人和国家。但关系这一格不只这一条线。
人与人之间,国家也在。你和邻居订一份合同,你和一个人结婚,你把房子租给别人:这些都是人与人的关系,可是国家的法律在旁边站着。这份合同谁说了算?这场婚姻怎样才算成立?这间房子被卖了,原来的租客怎么办?这些问题都有一套国家给的答案。
国家在这里像一个裁判,不替你们下场,可是你们的关系要靠它才站得住。你若不信,试试在一个没有任何裁判的地方做生意,每一笔账都得靠对方的良心。
群体与群体之间,同样如此。罗马早期的贵族和平民,有过长达两个世纪左右的拉锯,史称等级斗争:平民要求有自己的官员,要求把法律公布出来,要求能和贵族通婚。每争一步,两个群体之间的关系就改写一次。法国大革命前,社会分成三个等级:教士、贵族,其余的所有人。三个等级的权利、税负、地位各不相同,彼此的关系也就成了这个国家最大的一块心病。
群体和群体的关系,三面也一起动。谁能进议事的场合,是政治;谁交多少税、谁有特权,是经济;这些怎样写成永久的规矩,是法律。
一个国家里群体之间的关系怎样摆,往往比个人和国家的关系更能说明这个国家的样子。
关系还有一件事要讲:一个人的位置不是钉死的,它会随着人的一生搬家。
人生下来,有出生的登记。长大了,有入学的名册,有成年的门槛,到了某个年纪,要负担起一部分义务,也能领到一部分权利。结婚时,两个人的关系要经国家认一次;有了孩子,又要认一次。老了,有养老的安排;死了,还有继承和注销。从摇篮到坟墓,国家在每个转折处都要认一下这个人。
还有一种搬家,是从一个国家搬到另一个国家。入籍这件事,各个文明都有它自己的办法。罗马人愿意把外人变成自己人,一个得到解放的奴隶,他的后代都可以成为公民。雅典就严得多,几乎没有给外人入籍的路。中世纪的城市里,一个外乡人住满一定年限,就能脱离原来的领主,这在当时有一句流传的说法,大意是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这话是后人总结的,说的是:进了城,关系的线从领主那里转到了城市这边。
入籍的门是宽是窄,是一个国家怎样看待自己的「我们」的直接表现。门宽的国家,「我们」愿意往外长;门窄的国家,「我们」先要守住已有的那一个圈。两种选择各有道理,各有代价。宽了,容易稀;窄了,容易僵。
三面在这扇门上同时出场。法律管:满足什么条件,走什么手续,写在哪一条里。政治管:这个人进来之后,会不会改变这个「我们」的力量对比,会不会影响安全。经济管:他来是添一双手,还是添一张嘴,他的技能、他带来的东西,会让交换变多还是变少。
很多关于入籍的争论,其实是这三面在彼此拉扯,只是各自用了不同的话来说。
有一点值得停一下:位置会搬家,也就是说,关系这一格不是一个人出生时就定好的清单,而是一生都在被重新写的东西。写得好,一个人能在其中一步步长大;写得僵,就是前面讲的那个病。
把以上这些放在一起看,关系这一格有一个形状。
想象一张图:每一个人是一个点,每一条关系是一根线。线有粗的,有细的;点有密的地方,有稀的地方。
在一个小城邦里,这张图很密:人人认识人人,国家与每个人之间的线都是粗线。在一个大帝国里,这张图很疏:边远的点和中心之间,只有一根细得几乎看不见的线。
在庄园制的欧洲,这张图是一棵树:国王连着领主,领主连着农民,中间没有跳过去的线。在编户的账本里,这张图是一个放射的网:中央连着每一户,户与户之间的线反而不多。
所以问一个国家「关系」这一格怎样,是在问:这张图长成了什么样?线密不密?粗不粗?有没有被孤立出去的点?有没有特别拥挤的结?
一个好的分布,大致有几个特点:每个人至少有一根能用的线通向国家;线的粗细,大体和他承担的义务、享有的权利相配;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也有足够多的线,使「我们」不是一堆只认中央的零散点。
还可以看一看这张图上有没有「桥」。桥是什么?是把不同群体接起来的那些线:同在一所学校读书的孩子,同在一个市场做买卖的人,同在一个法庭上受审的人。一个群体与另一个群体之间若有很多桥,彼此的关系就有弹性;若一座桥也没有,两边的人只通过中央这个中间人打交道,国家一旦出事,两边就很容易各自缩回去。
这样一个形状不是画一次就好的。每一天,都有新生的孩子加进来,有人搬家,有人离开,有人老去。线要一直接,也要一直断。关系这一格,是一格每天都在重新分布的东西。
这一格有它自己的病,第 44 章还会把九格的病一并列成表。这里先说关系这一格最常见的那一种:只认身份。
什么叫只认身份?就是国家与人之间的关系,被压缩成了一个标签。你是谁家的人,你出身在哪一等,你属于哪一类,这个标签就决定了你一生能走的路。不管你做过什么,不管你交过什么,标签说了算。
这个病有好几种长法。
政治一面压过来的时候,身份是忠诚的标记:你是自己人还是外人,决定你能不能进门。
经济一面压过来的时候,身份是账上的分类:你是纳税大户还是普通户,你是有产者还是无产者,你的待遇照此分档。
法律一面自己走偏的时候,身份是纸上的资格:一切都以证件为准,证件没有,人就不在。窗口前那一类事,就有可能变成一堵墙。
这三种压法,结果相似:关系变成了一次性的分类,而不是一种每天在长的联系。人在里面没有办法靠自己的努力移动位置。
反过来的另一头同样是病:完全没有位置。无国籍的人,名册之外的人,没有任何一根线牵到国家那里的人。他们就在这片土地上,可是对这个「我们」来说,他们不存在。
一个健康的关系,两头都要避开:既不让标签定死一个人,也不让任何一个人落到名册之外。
回到窗口前的阿芮。
那张出生证明她收好了,放在一个文件袋里。几年后女儿上幼儿园,要它;再往后上学、办医保、领证件,都要它。一张纸,跟着女儿走过一生里很多个窗口。
阿芮不会想到雅典的门槛,也不会想到罗马的敕令。可是她用的那个窗口,正是这些很老的东西的后代:有人在那里认了她女儿,国家这个「我们」又显了一次。
下次你走到某个窗口前,不妨多看一眼那个窗口。它背后是一张线织的图,你和女儿都在其中。线粗不粗,有没有哪个点被落下,是这个国家每天都在回答的问题。
【带走的话】关系是被认出来的;一个人在国家里的位置,是法律、政治、经济三面一同织给他的,线断了,别的都无处挂。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国家怎样把位置分到每个人身上;关上了:「关系只是人和国家之间一根先在的线」的想法。
【小账】这一章里,被当成全部的是身份;病的是关系这一格,只认身份。
陈婶住在一条河的下游,在河边洗了三十多年的菜。
这年春天,水忽然变黄了,带着一股说不清的味道。洗出来的菜,放一夜就发软。村里有人说是上游新开的一座作坊,有人说是今年雨水多,冲下来的泥。没有人能说准。
陈婶去问村里管事的人。管事的说,作坊是有手续的,是上头批的。她又去问作坊,作坊的人说,我们按规定排的,达标。她再去问批手续的地方,那里的人说,批的时候的确是合规的,后来的事不归这里管。
她拎着一篮子发软的菜回了家。三个地方,三个人,每个人说的都是实话。可是黄水还在流。
这件事不大,放在一个国家里看,只是一条河、一个村、一篮菜。可它碰到了国家九格里的第二格:影响。
关系那一格问的是:每个人站在哪里。影响这一格问的是另一件事:一个人、一个机构、一股力量做了一个决定,这个决定会落到谁身上;落下去之后,谁来担着。
位置是静的,影响是动的。位置是图上的点和线,影响是沿着线跑的东西。
先把影响这个词说清楚。
在一个社会里,没有人是真的孤立的。你开了一家店,旁边的店受影响;你下了一道命令,接令的人受影响;你借了一笔钱,放贷的人和你的债主们受影响;你立了一条规矩,守规矩的人和不守规矩的人都受影响。每一个决定都像一块丢进水里的石头,水纹一圈一圈往外走。
国家这个「我们」里,决定非常多,水纹也就非常密。要想让这个「我们」好好过日子,有两件事必须弄清:
第一,哪些决定能影响到别人,影响有多远。
第二,影响到了之后,谁来回答,怎么回答。
这两件事,前一件是影响的「走法」,后一件是影响的「账」。
本章要讲三种最大的影响:权力的影响,资本的影响,法律的责任。前两种是影响怎么出去,第三种是影响怎么收回来。
要留意一点:这三种影响不是三个人在做,而是同一个国家里三种属性各自的走法。政治沿着权力走,经济沿着钱走,法律沿着责任走。三条路在同一片地上交叉,就是影响这一格。
权力的影响最直观:一道命令从某个位置发出来,沿着层级往下走,落到接令的人身上。
权力的影响,有一个共同的毛病,就是越走越弱。
波斯的阿契美尼德王朝,疆域从爱琴海边一直铺到印度河一带。国王的命令要传到各地,靠的是一条修好的大道,后人称作御道,沿途设有驿站,信使可以换马不换人。希罗多德记下过这样的信使,大意是说,无论雨雪,都不能阻止他们完成路程。即使这样,各个行省仍然由总督管着,总督有相当大的自主权,国王的影响,到了边地,就要打折。
中国有一句老话,叫天高皇帝远,说的是同一件事。命令从中央发出,经过郡、县、乡一层层传下去,每过一层,就要被转述、被解释、被打折,或者被加码。到了村口,它可能已经走了样。
罗马的总督也是这样。派到行省去的官员,手里握着军队和司法,一任几年。元老院在远处,影响他的办法有限,只能等他任满回来再追问。
权力的影响,有三个常见的特点。
它是有层级的:一级一级传。它是会衰减的:越远越弱。它还会被截留:中间的人有自己的账,可能在传下去的同时,夹带自己的东西。
所以一个国家的权力要想让影响到得了,得做三件事:修路,让命令走得到;设人,让每一站有人接;立规矩,让接令的人知道什么可以改、什么不可以改。这三件事,既是政治的,也是法律的,还要有经济来养:路要钱修,人要钱养。
资本的影响走另一条路。它不是命令,而是一笔钱、一个买卖、一份订单。
一家作坊开在哪里,关闭在哪里,雇多少人,给多少工钱,买谁家的原料,卖给谁,这些决定落在谁身上,谁就受影响。一个小镇上最大的一家工场关了门,镇上的饭馆、裁缝、房东,都要跟着受影响,尽管他们没有被任何人下过命令。
资本的影响有一个特点:它不用下令,别人也会跟着动。因为别人的生计挂在这笔钱的流向上。
历史上这样的例子很多。罗马共和国晚期,国家把某些行省的收税权承包给私人公司,叫作包税人。国家得到一笔确定的钱,包税人去向百姓征收,多收的部分归自己。包税人的决定直接落在行省百姓身上,而罗马元老院想管,又不太管得了,因为国库离不开这笔钱。
十六世纪,南德意志的富格尔家族借钱给哈布斯堡家族,据后来的记载,在 1519 年那次选帝侯选举里,借款起了很大的作用,使查理五世当上了神圣罗马皇帝。一个家族的账本,影响到了一顶皇冠的归属。
十七世纪以后,欧洲出现了特许公司。英国东印度公司成立于 1600 年,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于 1602 年。它们由国家发给特许状,却在远方自己设堡垒、养军队、收税、签约。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印度的统治,直到 1858 年才由英国王室接手。一家公司的决定,碰到了成百上千万人的日子,而这些人从来没有在这家公司的股东名单上出现过。
资本的影响,也有三个特点。
它没有明文,却很有力量:你不一定受命令,可是你的日子被它改写。它往往跨过边界:一笔钱流向哪里,不用管地图上的线。它的账是私下的:赚了多少,谁拿走,外人看不见。
经济本是国家的互动属性,本来就是让人和人互相碰到的那一面。资本的影响,是这一面里最有力的那一股。它让交换变快,也让一些决定的后果被远远推到不相干的人头上。
权力的影响往下走,资本的影响往外走。这两股影响放出去之后,要有一样东西把它们接住,让受影响的人有地方说话。这样东西,就是法律的责任。
责任这个词很平常,可它在国家里是一座桥:一头接着决定,一头接着后果。有了责任,一个决定就不能只管做出去,还得有人回答它落到了谁身上。
这件事人类很早就在想。
古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典》,大约成书在公元前十八世纪,里面有一条是说:建筑师给人盖的房子塌了,砸死了房主,建筑师要被处死。后人读到这条,常觉得严厉。可是你留意它做了什么:它把一个盖房的决定,和一个人的生死,用一条线连起来。房子不是塌了就塌了,盖的人要答。
雅典也有自己的办法。担任公职的人,任期结束时要接受审查,叫作审计,城邦会核对他经手的钱、做过的决定,任何公民都可以提出指控。权力用完之后,要交账。
罗马人把这件事做得更细。他们发展出了一套关于损害的规矩:一个人伤了别人的奴隶、毁了别人的牲畜、烧了别人的东西,要赔多少,怎么算,都有讲究,后人谈起来,常提到阿奎利亚法。意思是:造成了损害,就要有人来答。
中世纪的英国有一个很有名的说法:国王不会犯错。意思是国王本人不能被告。这在当时有它的来由,可它也带来一个长久的问题:国王做的决定落到了别人头上,怎么办?后来,经过很长的时间,许多国家才慢慢承认:国家也要为自己造成的损害负责。1215 年的《大宪章》,是这条路上一块有名的石头:那些被王权碰痛了的贵族逼着国王承认,他的决定要受规矩的约束。
法律的责任,也有三个特点。
它是事后的:要先有后果,才有追问。它要讲因果:这个后果,到底是谁的决定造成的。它要有出口:受影响的人,得有地方告,得有人听,得有人判。
责任这一头一松,影响这一头就没有边。所以法律在这一格里,不是和权力、资本并排的第三个影响,而是接住前两个影响的那只手。
现在可以回头看陈婶的黄水了。
权力有它的账本:批手续、发文件、层层上报。它的账记的是:这件事有没有经过规定的程序。程序走完了,账就平了。
资本有它的账本:成本、利润、订单。它的账记的是:这笔买卖划不划算。排污的钱省下了,账上就好看。
法律有它的账本:因果、过错、赔偿。它的账记的是:谁的行为造成了谁的损害,该赔多少。
这三本账是用不同的单位记的。权力用的是合不合规,资本用的是赚不赚钱,法律用的是该不该答。它们不能直接换算。
黄水的事之所以难办,是因为前两本账都是平的,第三本账却没人翻开。作坊的手续是全的,所以权力的账没问题;排得便宜,所以资本的账没问题;可是陈婶的菜烂了,这笔损失记在哪一本上?
要让第三本账翻开,需要几样东西。
要有人能说清因果:这条河变黄,是不是这家作坊造成的。这需要查验,需要懂的人。要有地方能提出来:陈婶可以去哪里告。要有人愿意判:判下来之后,能不能执行。
这三样东西,样样要钱,样样要人,样样要有人敢。法律在纸上写好了责任,可是要落到陈婶头上,还得政治给它撑腰,经济给它出力。
于是你就看到:影响这一格,三面不是并排的,而是互相牵着的。权力和资本放出去的影响,由法律的责任来接;法律的责任要想接得住,又要靠权力去执行,靠钱去支撑。哪一环断了,陈婶就只能拎着菜篮子回家。
上面说的,多半是影响从上往下、从强往弱走。一个健康的国家,还要让影响能往回走:下面的人,能把自己的处境送到上面去。
古代世界有各种各样的办法。
罗马共和国设了保民官,平民选出来的人,有权否决官员的决定,保护普通人不被官员随意处置。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设计:专门为一个群体,开了一个把影响往回送的口子。
中国的唐代设有谏官,其职责就是对皇帝的决定提意见。他们的话不一定被听,可是制度上,这条路是留着的。
中世纪的欧洲,各地的等级会议和议会,最初就是国王为了收税,不得不和各方商量,商量之后,各方也就有了说话的机会。英国议会的权力,很大程度上是从这样的交易里长出来的:你要我出钱,我要你听我说。
近代以后,选举、请愿、诉讼、新闻,都是往回送的办法。
往回走的路径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让受影响的人,在决定被做出来之前或之后,能够说上一句话。说话不一定改变结果,可是没有这条路,「我们」里一部分人就只是被碰到,而没有被听到。
影响的往回走,同样是三面的事。政治上,是谁有资格发声;经济上,是发声需要多大成本,穷人能不能负担;法律上,是发声有没有固定的渠道和程序。
说到这里,还要补一样容易漏掉的东西:国家自己的日常决定,往往是一个社会里影响最大的决定。
不是那种惊天动地的命令,而是平平常常的数字。税率定在多少,银币里掺多少银子,一条路修向哪边,一块地划给谁,这些数字一落笔,成百上千万人的日子就跟着动。
罗马帝国的银币就是一个例子。从尼禄的时代起,银币里的含银量一点点往下掉,后来掉得很厉害。每一次掺假,发币的一方都多出一点可花的钱,可是拿着银币的人手里,东西慢慢买得少了。后来物价涨了,军饷涨了,官府要的实物也越来越多。没有哪一道命令说要让百姓变穷,可是一个一个看似很小的决定,叠起来就是一场长久的影响。
这样的影响,三面都在。政治上,它是一时的权宜:军队要发饷,边境要守,钱不够,先掺一点。经济上,它改写了所有人手里的价值。法律上,它却很少被当成一个需要回答的问题:币是国家发的,谁能告它?
税也是如此。税率定得合适,大家能在里面过日子;定得过重,人们就开始想办法躲,躲不掉就逃。历史上不少王朝的衰败,都能找到赋税压垮农户的一章。这时候的影响,并不是哪一个人故意做的,而是一个个看似合理的数字,在多年里一起把人推向了墙角。
所以影响这一格的账,不能只算那些有明确对象的大决定,还要算那些没有明确对象、却对所有人起作用的小数字。后者往往更难追问,因为它的受害者太多、太散,每一个人受的伤都不大,没有谁有足够的理由去告。
一个负责任的国家,会给这类影响装上几个仪表:定税率之前要商量,改币值之前要公布,大的工程之前要评估。这些做法本身不能保证决定一定对,可是它们让影响在落地之前,先被看见一次。
影响还有一种让人头疼的走法:连着走。
一个决定落到第一个人身上,第一个人的反应又会落到第二个人身上,第二个人又影响第三个。到最后,最初那个决定和最远的那个后果之间,隔着很长的一条链。
古时候的人想过用一个粗暴的办法来对付这条链,就是连坐。一个人犯了事,他的家人、邻居、同伍的人一起担责。秦的法令里就有这样的做法,把几户编在一起,互相看着,一家出事,别家有责任。
连坐的道理是这样的:既然一个人的行为会影响到旁边的人,那旁边的人就有责任盯着他。这在一个交通不便、信息不通的社会里,有它的用处,它能让国家的眼睛延伸到每一个角落。
可是它的代价也很清楚:影响被粗粗地扩大了。一个人犯的事,让无数没有做决定的人也受罚。责任的线拉得太长,就不再是责任,而成了株连。
现代法律走的是另一个方向:责任要尽量跟着决定走,谁做的决定,谁答。同时也承认一个新问题:很多伤害,是许多人各做一点点,加起来才成的,找不到一个具体的人。一条河的黄水,也许是十家作坊各排一点的结果。这时候,责任怎么分?
这个难题至今没有一劳永逸的答案。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时代,试过不同的办法:有的让整个行业分担,有的设专门的基金,有的由国家先出面补偿。每一种办法,都是三面在讨价还价的结果:政治问,谁来出面;经济问,钱从哪里来;法律问,凭什么这样分。
影响这一格的病,叫作责任散失。
病象很好认:一个决定碰到了很多人,却找不到一个人来答。
权力把话说成:这是上头定的,我只是照办。资本把话说成:这是市场决定的,我也是被推着走。条文把话说成:这是规定如此,我没有权力改。三句话都是真的,可是三句话叠在一起,就成了一个没有出口的圈。
这个病有三种常见的长法。
政治一面压过来:权力的影响只出不回。命令一层层往下传,申诉一层层被挡回。受影响的人知道有人做了决定,却无处追问。
经济一面压过来:钱的影响盖过了账。有钱的一方,可以把成本推给没钱的一方,不是因为谁下了命令,而是因为谁也没有力量让他算回来。
法律一面自己走偏:责任写得太细,细到每一个环节都有人,每个人都只负责自己那一小段,整体的后果反而没人负责。
责任散失到一定程度,受影响的人会慢慢学会一件事:不再问。他们不是不在乎,而是知道问了也没有人答。这时候,「我们」里的一部分人,就在日子里悄悄退出去了。
退出去的人多了,这个国家就会变得又冷又硬。它的机器依旧转,可是里面没有人愿意再为它出力。
陈婶后来怎么样了?
故事可以有两种结尾。
一种是:她把篮子放下,不再问了。每年春天,她多走两里路,去另一条河洗菜。
另一种是:村里有人帮她把这事写下来,送到该去的地方;那里有人来取了水样;有人说得清上游是怎么回事;有人把结果告诉了作坊,也告诉了她。事情不一定完美解决,可是有人答了。
两种结尾,差的不是陈婶的运气,而是这个国家的影响这一格,有没有一条能走通的回路。
你周围也一定有这样的篮子。小到一条河,大到一项规定。你下次遇到一个说不清的决定,不妨问一句:它落在了谁身上?谁来答?
【带走的话】权力的影响往下走,资本的影响往外走,只有法律的责任能把它们收回来;没有人答的决定,迟早会让人不再问。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三种影响各有各的账,以及责任怎样接住它们;关上了:「影响只是权力对下面的命令」的想法。
【小账】这一章里,被当成全部的是权力与资本的影响;病的是影响这一格,责任散失。
老莫在一条老街的拐角修鞋,修了二十多年。
这条街不长,从头走到尾,一刻钟。可是街上的声音很杂。清早,街东头的礼拜堂敲钟;街中间的清真寺传出召唤礼拜的声音;街西头有个小庙,香火不断。再加上早市的吆喝,三轮车的铃响,这几样声音常常叠在一起。
老莫自己不属于其中任何一边,他只管修鞋。他的主顾里,什么人都有:做礼拜回来鞋跟磨歪了的,去庙里烧香踩坏了鞋带的,赶着去上班的,赶着去买菜的。
有一回,一个新搬来的人问他:「这么多声音挤在一条街上,不吵吗?」
老莫想了想,说:「吵是吵,不过吵惯了,哪天少一个,倒不对劲。」
这句话说得很朴素。可是它里面有一个大问题:一条街,能容得下三种钟声;一个国家,能不能容得下几十种声音?容得下,靠的是什么?
这就是国家九格里的第三格:共存。分布这一组到这里为止。关系问每个人站在哪里,影响问决定落到谁身上,共存问的是:不一样的人,能不能同在一个「我们」里。
说到共存,人们常想到「宽容」两个字。宽容常被当成一种心情:你心胸大一点,别人就能住进来。
这样想没有错,可是不够。心情是会变的。今年一个人心情好,明年他心情不好;这一代人心胸宽,下一代人也许不宽。一个国家里不同的人能不能长久住在一起,不能押在大家的心情上。
所以本书把共存当成一种结构。意思是:不同的人之所以能同在,是因为有一套安排,在他们的心情好的时候守着,在他们的心情坏的时候也守着。
这套安排至少要回答几个问题:
不同的人,可以在哪些事上不一样?比如信什么,说什么话,吃什么,守什么节日,按什么习惯办婚丧。
在哪些事上,所有人必须一样?比如不能随意伤人,不能强占别人的东西,欠了债要还。
两边的界线由谁来划,出了争执由谁来断?
如果有人觉得自己被挤出去了,他还有没有地方说?
这几个问题答得清楚,共存才有地基。答得含糊,共存就只剩下一团和气,一遇事就散。
还要说清一点:这里讲的「同在」,不是说所有的人必须平起平坐。历史上很多共存的安排,是不平等的共存;有的给了每个群体一块自己的地盘,却把他们排在高低不同的位置上。本章会看到这些,也会看到它们的代价。重要的是看清它们到底是怎样安排的,而不是只用好坏二字一笔带过。
两千三百年前,南亚次大陆上的孔雀王朝,在阿育王的手里达到了最大的疆域。据说他在一场惨烈的战争之后,转向了一种看重克制与劝善的主张。他让人把自己的话刻在岩石和石柱上,立在帝国各处。
这些刻石里有一条,后人编号为第十二号岩诏。它的大意是:对别人的教派,也要尊敬;尊敬别人的教派,就是抬高自己的教派;反过来,贬低别人,就是伤害自己的教派。他还说,大家应该互相听一听对方的主张。
这是一个很早的、很清楚的说法。可是读它的时候,要看清它是在哪一个位置上说的:一个国王,向他的臣民说的。它既是一种信念,也是一种管理的办法。一个由许多民族、许多教派拼成的大国,若是每个教派都想压倒别的教派,国家就要天天处理冲突。让各家互相尊敬,对国家来说,是一种省力的办法。
这里三面一起出场了。
法律的面:国王把这条主张写成公开的文字,刻在石头上,变成一条人人可以看到的公共的话。
政治的面:国家要稳,边疆的各族各教都要觉得自己在这个国里有一席之地,否则就会想离开。
经济的面:商路要通,大量的商人、工匠、僧侣在帝国里往来,他们要的是安全与预期,不是一场场教派之争。
后人对阿育王的评价很多,也有不少争论。这里只取一点:他看到了共存需要一个公开的、被人知道的说法。没有这个说法,宽容只是一些人心里的想法,有了它,才成为一个国家的话。
再往西看,同一个时代,另一个大帝国用了另一种办法。
阿契美尼德波斯在居鲁士和大流士的手里,把从埃及到中亚的广阔土地连成一个国。这片土地上的人,说着几十种语言,拜着几十种神,守着几十套规矩。
波斯的办法,大体上是尽量让各地保留自己的东西。据希伯来经书和其他材料的记载,居鲁士允许被掳到巴比伦的犹太人返回故土,并支持他们重建圣殿。后人常把一件刻有他文字的泥筒,称作居鲁士圆柱,当作他善待各地神庙的证据。不过学者们对这件文物如何解读,意见并不一致,所以只能说:波斯确实有尊重各地习俗的做法,但不必把它说成一个现代意义上的宽容宣言。
另一个例子是埃及。据后来的记载,大流士曾下令整理埃及的旧法,让各地继续按自己的法度办事。
波斯的办法,可以叫各管各:中央管几样要紧的东西,比如按时交税、出兵、不造反;其余的,各地照旧。
这三面是怎么相遇的?
政治上:中央抓住军队和总督,其余放手,省了很多力气。
经济上:贡赋是固定的,商路是通的;至于各地怎样种地、拜神、判案,国王不管。
法律上:不追求一部统一的法,而是承认许多部法同时有效,再用几条最上面的规矩把它们括起来。
这种办法的好处是省事、稳当。它的代价是:各地之间彼此不太相干。国王一倒,各管各的地方就各奔东西。「我们」靠的是一根顶端的线,不是一张网。
伊斯兰世界走过一条值得细看的路。
从七世纪起,伊斯兰的统治扩张到了非常广的地方,被统治的人里,有大量的基督徒、犹太人和其他信仰的人。按当时通行的做法,这些有经典的群体,被称作受保护的人。他们可以保持自己的信仰,保留自己的礼拜处,在许多事情上由自己群体的法庭按自己的法来判,作为交换,要缴纳一种专门的税,在某些方面也受到限制。
后来的奥斯曼帝国,把各个宗教群体安排得更成形,后人称为米勒特的做法:每个宗教共同体有自己的领袖,管自己内部的婚姻、继承、教育和一部分司法,再通过领袖与朝廷打交道。
要说公道话,这样的安排在当时的欧洲看来,是相当有包容度的。十五世纪末,西班牙驱逐犹太人,其中不少人迁到了奥斯曼的土地上,被接纳下来。在中世纪的安达卢斯,穆斯林、基督徒、犹太人在许多时候和城市里一同生活,学者们彼此翻译、讨论,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后人把这样的景象叫作共处。不过也有历史学者提醒,不要把它讲得太浪漫,其中既有和睦的年头,也有紧张和冲突的年头。
这一类共存的结构,有几个特点值得记下来:
群体有自己的空间:信仰、婚丧、教育各自为政。
群体有自己的地位:高低有别,权利有别,义务也有别。
群体与国家之间,隔着一层领袖或一道税。
这是一种有高低的共存。它让不同的人同在,也让不同的人各有各的位置。好处是:每个群体都有一块自己能说了算的地。代价是:群体之间的线很少,大家主要通过上头的人联系;而且群体里的人,选择余地小,一个人生下来属于哪个群体,大致就定了。
三面在这里怎样?政治上,是统治者与各群体的一种交易。经济上,是税的区别与行业的分工;很多群体常常集中在某些行当里,成为彼此需要的合作者。法律上,是多套法并行,由群体的法来管内部,由国家的法来管外部。
欧洲的共存,是另一个走法。
中世纪的西欧,大体上同属一个教会。十六世纪宗教改革之后,基督教分成了天主教、路德宗、加尔文宗等几大块。教派之间的争执,同时也是诸侯与皇帝、国与国之间的争执。教派的差别和政治的差别缠在一起,打起来就停不下。
1555 年的奥格斯堡和约,在神圣罗马帝国内部做了一个安排:各个诸侯选路德宗还是天主教,他的领地里的居民就跟着走,不愿意的人可以搬走。这是一种让教派分开住的办法。
法国也有自己的版本。1598 年,亨利四世颁布南特敕令,给新教徒一定的信仰自由和一些设防的据点。这份敕令让国家喘了一口气,可是在 1685 年被路易十四废除,大批新教徒离开了法国。一个靠国王的意愿维系的共存,国王一换,说没就没了。
最惨烈的一幕是三十年战争(1618—1648 年)。这场战争在欧洲中部持续了三十年,据后来的估计,神圣罗马帝国的一些地区人口减少得非常多。战争的结束,靠的是 1648 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和约重申了各教派的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确认了各邦国的自主。
这一段历史说明了一件事:靠谁的心情,或靠谁的一纸命令,共存都很脆弱。要真正稳下来,需要写成对各方都有约束力的规矩,要有人守,要有人担保,要让违反的一方付出代价。
后来的欧洲,是慢慢从这些血的教训里,摸索出把信仰和国家的权力分开、把个人的良知当成一块不受侵犯的地方的办法。这个过程很长,也远没有一蹴而就。
欧洲这条路的特点,是把共存从「各管各」推到「在同一套规矩下各有各的信」。三面在这里的相遇方式是:政治上,国家不再替任何一个教派动刀;经济上,商人和工匠在不同教派的人之间做买卖,也成了一种使大家互相需要的力量;法律上,权利落到个人身上,不再只按群体来分。
共存不只是宗教的事。
一个国家里,还有别的差别:说的话不一样,吃的东西不一样,家境不一样,住的地方不一样,行当也不一样。这些差别同样要有一个共存的安排。
地方和地方之间,就是一个例子。罗马在扩张的过程中,不是把所有城市都变成一个模子,而是让许多城市保留自己的议事机构和一部分法度。这种自治城市,后人称作自治市。罗马的办法是:当地人继续管当地的日常,罗马管大的方向。
瑞士是另一个常被提到的例子。山谷里的各个州,历史上一直保有很大的自主,语言、宗教各有不同,后来通过一套联邦的安排连在一起。这个例子不必讲得太满,因为它是在特定的山地、特定的历史里长出来的,换一个地方未必照搬得了。但它至少说明:差别大,并不必然意味着不能同在。
阶层之间的共存,更难。一个国家里,有人很富,有人很穷;有人手里握着土地,有人只有一双手。两头若是连一座桥都没有,共存就只剩了表面。前面第 30 章讲过的桥,在这里再次出现:同一个市场,同一所学校,同一个法庭,让不同阶层的人至少要在某些地方碰面,并受同一套规矩管。
行业和行业之间,也要有共存。农人、商人、工匠、读书人、当兵的,各自靠不同的方式过日子,利益常常不同。哪一个行业太强,其他行业就会觉得自己被挤。
这些差别的共存,同样是三面的事。地方的差别,多是政治的:谁管哪一块。阶层的差别,多是经济的:谁拿到多少。信仰与习俗的差别,多是法律与风俗的:什么可以按自己的办。三面叠在一起,才是一个国家里「我们」同在的真实样子。
到这里,可以把共存的结构拆开看一看了。
一个站得住的共存,大致需要三个部件,各由三面里的一面主要提供,又各需要另外两面的配合。
第一个部件是承认。
这主要是法律的活。国家要在规矩里,明明白白地承认:这些差别是被允许的。允许的范围多大,写清楚;允许的人是谁,写清楚;超出范围会怎样,也写清楚。承认写在纸上,才不会随着某个人的好恶摇摆。
第二个部件是共同的底。
这主要是政治的活。不管差别有多大,有几样东西必须是共同的:谁也不能私自拿起武器对付别人;谁也不能强迫别人改信;谁都得服从同样的最基本的规矩。这条底线要有力量守着,否则差别很快就变成了对立。
第三个部件是互相需要。
这主要是经济的活。不同的人如果只是互相容忍,却彼此不相干,一旦遇到压力,就会各自后退。如果他们在市场上互相买卖,在分工里互相依靠,在日子里互相需要,共存就有了一根看不见的绳子。商人往往是最早把不同群体连起来的人,因为买卖需要信用,信用需要往来。
三个部件缺一个,会怎样?
只有承认,没有共同的底:各群体各自为政,国家管不住,容易分裂。
只有共同的底,没有承认:国家用力把差别压平,被压的一方迟早反弹。
只有互相需要,没有承认和底线:买卖做得再大,一遇风浪,谁也护不住谁。
所以说宽容是结构。它不是一个人心里的宽,而是三个部件咬合在一起之后,一个国家能容人的程度。
共存这一格的病,叫作法外之地。
什么叫法外之地?指的是在这个国家的地面上,有一些人、一些地方、一些事情,国家的规矩管不到,或者不肯管。
这个病有两种长法。
一种是被推出去的:某个群体被划到法的保护之外。他们住在这片土地上,却没有人替他们主持公道,他们的财产、人身、说话的资格都没有可靠的保障。历史上,有些城市把某些群体限制在固定的区域,有些社会把某些行当的人排在正常的法之外。这样的人,被叫作「在」而不「属于」。
另一种是自己躲出去的:某个群体、某个地方、某股势力,在国家的法度之外自成一套,国家的规矩进不去。里面可能是一个大家族的私法,一个行会的暗规,一股武装的命令。表面上,它是「共存」的一个成员,实际上国家对它没有任何办法。
两种长法,结果相似:国家的「我们」在这些地方断了。住在那里的人,或者不认国家,或者国家不认他们。
三面都可能把这个病引出来。
政治一面压过来的时候,差别被当成威胁。凡是不一样的,都被看成要提防的外人,于是被推到法之外。
经济一面压过来的时候,一些人被当作纯粹的劳力或货源,用完就算,他们干活的地方,法律难以到达。
法律一面自己走偏的时候,例外越开越多,各群体、各行业各有各的特别规定,规矩的网被剪成许多碎片,碎片之间留下空隙。第 38 章还要讲,法与法打架,是另一格的病,它和这里常常相邻。
法外之地有一个很麻烦的特点:它一旦存在,就会慢慢长大。因为人总会往不受管的地方跑,不管是想逃的,还是想占便宜的。一小块法外之地,可能成为整个国家的一道裂缝。
治这个病的办法,不是把所有的差别都压平,而是让每一个差别都落在法的底下:可以不一样,但不能没人管。
回到老莫的街。
那个新搬来的人,后来也习惯了这几样声音。有一次街上出了点事:两家铺子为了一块地界吵起来,一个是做礼拜的,一个是烧香的。吵到最后,两个人谁也没有去找自己教里的长辈,而是一起去了街口的办事处,让那里的人来量。
量完了,各认了各的线,当天晚上两个人还一起在老莫的摊子前,抽了一支烟。
这件小事里,包含了共存的全部结构:他们各有各的信,这被承认;他们遇事去同一个地方,这是共同的底;他们天天在同一条街上做买卖,彼此需要,这是那根绳子。
下次你听到一条街上不同的钟声,不妨想一想:这些声音之所以能同时响,是因为有一套安排,在不被人注意的地方,替它们守着。
【带走的话】宽容不是一种心情,是一种结构;承认、共同的底、互相需要三样咬合了,不一样的人才能长久同在一个「我们」里。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差别怎样同在一个国家里,以及三个部件怎样咬合;关上了:「共存全靠大家心胸宽」的想法。
【小账】这一章里,被当成全部的是某一个群体的规矩或国家一刀切的规矩;病的是共存这一格,法外之地。
阿芳在一个山里的小镇上收蘑菇,晒干,装袋。这个月她要给在外地读书的女儿寄一包,再给镇上的老主顾寄两包。
她把包裹交给镇上的快递点,用手机付了钱。三天以后,女儿发来一张照片:蘑菇到了,袋子没破。
这件小事,值得慢慢数一数。包裹要走路,有一条能走车的路,路上有桥,桥不会塌。钱要走线,阿芳手机里的数字,能变成快递点老板账上的数字。话要走线,地址上写的字,对面的人认得,也读得出来。还有一条看不见的线:快递点收了钱,就欠她一次送达;送丢了,她知道可以去找谁说理。
没有一个人为这包蘑菇开过会,也没有一个人在这一刻下过命令。可是路、钱、话、约定,全都在场,包裹就走到了。
本书第四编读的是国家之「我」的九格。前三格是分布:关系、影响、共存。从这一章起读第二组,也就是「场」:连接、次序、结构。场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一件东西,是人和东西之间摆开的那一片地方。连接是场的第一样:哪里和哪里是通的。
先把话说白。一个国家要是个「我们」,它里面的人,就得能互相够得着。
够得着有很多种。人走得到,货运得到,钱汇得到,话传得到,约定也能递得到。哪一种断了,「我们」就会在那一处薄下去。
你可以把国家想成一张网。网上的结是人和地方,线是路、钱、话、约。结再多,没有线,是一堆散珠子;线再多,没有结,是一团乱麻。国家是线和结一起缠成的东西。
这里有一个常见的误会,以为线是国家造好之后才铺上去的,像给房子拉电线。其实常常反过来:线铺到哪里,「我们」才显到哪里。一个山村有没有路通出来,路上有没有人来收税、来办案、来买货,这几件事发生之前,那个村子对国家来说,只是地图上的一个点。
这一点后面还要细说。先看线有哪几种。
再往深想一层。一个人从出生到死,在哪一刻「进入」了国家?第 1 章问过这个问题。线给了一个很朴素的答案:当他的名字被写进了某一份册子,他的孩子有地方上学,他的田有人来丈量,他的货有人来过秤,他就已经挂在这张网上了。没有线的地方,人可以活得很好,可是国家对他,是一个听说过的名字。
最容易看见的线是路。
古罗马人修路很有名。公元前 312 年,监察官阿庇乌斯下令修的那条大路,从罗马向南伸出去,后来叫阿庇亚大道。以后一代一代,路越修越远,路边立着里程碑,写着离城有多远。
这些路最先是为军队修的。军队走得快,政治就够得到远处的事。可是路修好了,走上去的不只是军队:商人带着货来了,收税的人来了,官府的文书也来了。罗马后来还有一套官办的驿递,叫公共邮驿,用来传公文、送官员,也养了一批沿路的驿站。
早些时候,波斯人有一条王道,从西边的萨第斯一直通到苏萨。希腊的史家希罗多德写过它,说沿路有驿站,信使一站一站接力,换人换马,不停步。这条路让一个横跨许多民族的大国,有了一条能传话的脊梁。
中国的秦在公元前 221 年统一六国之后,做了几件很著名的事:车同轨,书同文,量衡与钱币也统一了。车同轨,说的就是让车轴的宽度一致,这样车才能在同一套道路上跑。后来的驿站、栈道、运河,一层一层加上去。隋朝在 7 世纪初开凿的大运河,把南方的粮食送到北方,是这类线里最长的一条。粮食顺着水走,税也顺着水走,南北两头的人,因为这一条水路,成了更近的邻居。
这些例子里,有一个共同的意思:路让「在」变成了「够得着」。一个地方在国家的版图里,和一个地方真的和国家连着,是两回事。路通了,那个地方才真的进了「我们」。
第二种线是钱。
路上走的是东西,钱走的是价值。一枚铜钱、一张票据、一串数字,只要大家认,它就能从一个人手里走到另一个人手里,不用问这个人是谁、住在哪儿。
钱是一种很特别的线。别的线都得有实实在在的路,钱不用,一张纸就够了。可是钱又比任何线都挑剔:它得有人认。没人认的钱,只是一块金属,一张纸,一个数。
所以钱的背后一定有一件别的事撑着。古代的钱,靠的是一个官府说「纳税时我收它」。官府收了,民间才敢用。后来的纸币,靠的是银行和国家的承诺。到了今天,人们用手机付钱,靠的是一整套记账的网络,和对这套网络的信任。
欧洲有些国家在 1999 年把货币合到了一起,2002 年实物的欧元钞票和硬币进入了人们的口袋。这件事常被拿来说明一个道理:货币的统一,不只是换一种钱,它同时改了谁来定利息,谁来管发行,各国政府的账怎么记。一条线换了,网上许多结都跟着动。
阿芳手机里的数字能到快递点老板那里,是因为她和老板都信这条线。这份信,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是许多年里无数次顺利的交换,一次一次攒出来的。
信也会散。历史上不少国家出过这样的事:政府为了应付开支,一再把铜钱铸小、把银币掺假,结果人们渐渐不肯收它,物价一路往上跑。钱这根线断得最快,也最难接,因为它断的是人心里的那份认。你修一座桥要几年,可一份信用塌下来,往往只要几个月。
第三种线是话,也就是语言和文字。
路通了,钱通了,两头的人要是互相听不懂,还是连不上。国家为什么总要在话上花力气,原因就在这里。
法兰西国王在 1539 年颁了一道敕令,规定法庭和官府的文书要用法语写,不再用拉丁语。这件事,在今天看来很平常,可是在当时,意思很大:判决书要让当事人读得懂,官府的话才算真的和老百姓连上了。
秦的「书同文」,说的是同一个道理。各国的文字写法不一,文书传到另一个地方,可能读不通。把字形定下来,官府的命令才传得出去,官员也才可以在不同的地方来回调动。
再看一个反过来的例子。有些国家里,同时有好几种话在用,官府的文书只用其中一种。说另一种话的人,要办事,得找人翻译。这时候线是有的,可是线上有一道坎。「我们」在这一处,就薄了一层。
话不光是传命令。有时候,国家要把话拢到一处,会花很大的力气,办学堂,编字典,定官话,办广播。这些事做得好,会让一个大地方的人觉得彼此亲;做得硬,也会让说别种话的人觉得自己的话被挤到了角落。第 26 章讲民族国家时,会回到这里。话是线,也是「我们」与「他们」的边。一句口头的玩笑,一首大家都会唱的歌,一个人人都知道的故事,这些也是线。它们把素不相识的人,系在了同一个「我们」里。
第四种线,最容易被忽略,是约定。
你在街边买了一碗面,付了钱,面端上来,这是一份合同。你在网上订了一张车票,到点就有座位,这也是一份合同。大多数时候,没有人签字,也没有人去法庭,可是双方都按约定走了。
为什么人们敢和陌生人做约定?因为背后有一个可以信的东西:约定违反了,有人管。这个「有人管」,才是合同真正的线。
古罗马的法学家把合同讲得很细:什么样的约定可以管,什么样的不能管,违约了怎么赔。中世纪的欧洲,商人们在各地的集市上来回做买卖,没有一个统一的国家法庭,他们就慢慢形成了一套大家都认的商人规矩,汇票也是那时候用开的。这说明,约定的线可以先于国家的法庭长出来,可是它越长越远,就越需要一个能盖住的力量来撑腰。
这是国家和约定之间一种很深的缠绕。约定越多,国家越要有一套办法,处理约定出了问题的时候怎么办。国家在这里露出来的样子,不是拿着刀的人,是一个坐在那里的、能给个说法的地方。
线是会换的。每换一次,网就重新缠一回。
英国在 1840 年开始推行统一邮资,寄一封信,不管远近,价钱一样。从此,写信成了普通人也用得起的事。1844 年,美国的第一条电报线在华盛顿与巴尔的摩之间通了,消息头一回跑得比人快。
铁路更是一场大变化。有了铁路,一个国家里的货,可以成车成列地运;一个国家的兵,也可以几天之内调到远处。德意志地区在 19 世纪初,邦国林立,关卡很多,货物过一道关就要交一次税。1834 年,一批邦国成立了关税同盟,内部不再设关,货物可以顺着铁路流通。后来人们常说,这个同盟为德意志的统一,做了经济上的铺垫。当然,统一还有许多别的缘由,本书不下断语。
到了今天,线又换了:光缆、基站、平台、数据中心。你的钱、你的话、你的合同,大半都在这些线上走。这一次换线,换的速度更快,线的主人也更杂:有的归国家,有的归公司,有的归好几个国家共同使用。第 52 章还要专门说这件事,这里先记下一个提醒:谁握着线,谁就能知道线上走了什么,也能决定什么走得了。
现在可以回头看,线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先看法律这一面。线首先要有规矩才能走。路上谁可以通行,过桥要不要交钱,货物有没有查验,这是规矩。钱要有规矩:什么算钱,欠钱不还怎么办,假币怎么罚。话要有规矩:官方文书用什么字,法庭上用什么话。约定要有规矩:什么样的约定算数。法律在这里的作用,是让线上的人和东西,有一个大家都认的名分。
再看政治这一面。线是可以被占住、被切断的。一座桥,谁守着它,谁就能决定谁过得去。一条运河,谁收过路的费,谁就握了一把钥匙。军队能沿着路开进来,也就能沿着路开出去。所以,政治看线,看的总是:这条线我能不能守住,别人会不会拿走。古代的城防、关隘、渡口,说的都是这件事。
最后看经济这一面。线是交换的血管。货物走路,钱走银行,信息走网络,线越密,交换越多,分工也就越细。一个山里的小镇,通了路,蘑菇才能卖到远处去,价钱也才有人比较。线给了每一个人,把自己的东西换成别人的东西的机会。线越多,一个人能碰到的人就越多,能换到的东西也越多,这是线最朴素的好处。
这里有一个常被说起、也常被误会的地方:线通了,不一定人人得益。一条新路修到山里,山外的货可以进来,山里的货可以出去,可是小店也许会被大店挤掉,手艺人也许会被机器货顶掉。线把人联得更近,也把人放到了同一个比较里。国家在这件事上的角色,是一边修线,一边想办法,让线两头的人都站得住。这也是经济在前的年月里,法律和政治最容易被忘记的地方。
三面在同一条线上同时到场。同一条路,是法律上的公路,是政治上的要道,是经济上的商路。同一枚钱,是法定的货币,是国家的信用,是交易的媒介。你拿起任何一根线,都会发现另外两面也在上面。
不妨再拿阿芳的包裹试一次。快递点老板收钱,是经济;他要登记寄件人,是法律的要求;包裹路过的关卡与检查,里头有政治的一份。三面在一个小小的纸箱上,同时留下了手印。
也正因为这样,线的好坏,不能只从一面看。只看路修了多少里,那是政治和经济的账;只看法令颁了多少条,那是法律的账;只看生意做了多大,那是经济的账。线是不是一张真的网,要看这三面是不是缠在一起了。
举个小例子。一个港口,法律上规定了进出口的手续,政治上有人守着港口的安全,经济上有货物在这里装卸。三面里少了任何一面,港口都立不住:没有规矩,货进不来也出不去;没有人守,今天的港口明天就是别人的;没有生意,再好的码头也只是一排空仓库。港口边上的小酒馆、货栈、报关行,也都是这张网上的结,它们靠线活着,也在养着线。线上的三面,像一根绳子的三股,各自细,缠起来才结实。
还有一件事值得记下。线的三面轮流在前。乱的时候,人们先问线守不守得住,政治在前;太平富足的年月,人们先问线通得快不快,经济在前;到了讲法度的时候,人们才去细问线上的规矩公不公平,法律在前。线一直是同一根线,可看它的眼睛,随着年月换。
线要有人修,有人管,那它归谁?
中世纪的莱茵河上,沿岸有许多领主,各自在河上设关卡,船过一处就要交一次费。一条河,被切成了许多段,每一段都有一个主人。商人们叫苦不迭,可对领主来说,这是正当的收入,是他们守着这段河、护着这段河的报酬。
这个小故事里,三面又同时出现了。领主收费,靠的是政治上的占住;收多少、怎么收,要有说法,那是法律;船货的价格因此被抬高,那是经济。后来的国家,一个重要的动作,就是把这些零碎的关卡并掉,让一条河、一条路,成为同一个「我们」的线。
可是并掉之后,问题又换了个样子:这条线归谁,谁来定价,谁有权让别人用。英国在 18 世纪有过很多收费公路,由各地的公司修建、收费;后来铁路来了,国家一次次出面立规矩,规定谁能修、谁能收多少。今天的网络平台也是这样:线是公司铺的,可是线上走的是几亿人的日子,国家就不能不管。
线归公家,会有一个问题:用的人可能觉得它是别人的,坏了没人心疼。线归私人,又有一个问题:它可能只为付得起钱的人通。国家要在这两头之间,一次次重新找一个让线「人人走得上、有人修得起」的办法。这个办法找得好不好,就是连接这一格的好坏。
线会断,也会死。
断,是线没有接上。一个村子,雨季里路被冲了,几个月出不去,这几个月里,它就像是从国家的网上脱落了。一个地区,用的钱和别处不通,那里的人要出远门,就得先换钱,换一次吃一次亏。这样的地方,国家的「我们」是稀薄的。
死,是线是有的,却没有人在上面走。纸上写着可以去某处申诉,可是那里从来没人接;法令说了每个人都有权利,可是没有一条路能走到法庭。线画在图上,网上并没有这个结。第 44 章的九格病表里,会把这两种病放在一起,叫「断线与死线」。
线还有第三种坏法:被少数人攥住。一条路只让某些人走,一种钱只在某个圈子里认,一种话只有某些人会说。线还在,可是网成了几张互不相通的小网。
殖民时代留下的一些铁路,常被人拿来当例子:线是有的,可是线只从矿山通到港口,不从一个城通到另一个城。货物顺着线出去了,国内的人却没有因此变得更近。这说明,线通了,还要问:它是为谁通的,通到哪里去。线的走向,早就写着一个国家想把自己联成什么样。
国家为什么要不停地修线、换线、管线?因为一张线的网,不会自己长好。它每天都在被风雨、被利益、被时间磨损。有人修,有人用,有人信,它才在。
回到阿芳的那包蘑菇。
她不需要懂国家是什么,可是她那一天做的每一步,都踩在线上:路让包裹出了山,钱让快递点肯收,字让地址读得通,一个朴素的约定让她相信,包裹丢了有地方说话。
下次你寄东西、收款、签一份合同的时候,可以多看一眼:这里面,哪一条线是你平时没有注意到的?有一天它断了,你会先从哪儿发觉?
【带走的话】国家是线和结缠成的网;线通到哪里,「我们」才显到哪里,三面都在线上。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路、钱、话、约定四种线,以及法律、政治、经济三面在同一根线上的相遇;关上了:把线当成国家造好之后才铺上的电线。
【小账】这一章里,被当成全部的属性:只看路与关隘的人,把政治当成了国家;只看账与流通的人,把经济当成了国家。病在这一格的样子,是断线与死线。
老秦的母亲半夜发烧,他把人送到县里的医院。急诊室门口有一台叫号机,吐出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 87。屏幕上亮着的数字,是 61。
他很急,可他没有吵。他看见前面坐着的人,有抱着孩子的,有捂着肚子的,大家的纸条上都有数字,数字就是大家都认的东西。后来护士过来看了他母亲一眼,说,老人家体温高,先进去。他也没有说话,因为旁边的人都点了点头。
这张小纸条,是国家里最不起眼的一样东西,一个次序。有了它,一屋子互不相识的人,不用打架,也不用认亲,就知道谁先谁后;有了护士那一句「先进去」,大家又知道,次序里还留着一道门,给更急的人。
连接那一格说的是哪里和哪里是通的。次序这一格说的是:通了以后,谁先谁后,什么时候轮到谁,什么时候一件事算完了。
先把「次序」讲清楚。它至少有四个样子。
第一个,是前后:先来后到,谁继承谁,谁接替谁。第二个,是步骤:一件事要先做什么,再做什么,哪一步不能省。第三个,是期限:一个官职做几年,一桩债拖多久就不能再追。第四个,是上下:谁听谁的,谁可以对谁说「照办」。
这四个样子,听起来是四件事,其实是同一件事,是国家在时间里的形状。一个国家有没有「明天」,看的就是它的次序:今天做的决定,明天还算不算数;今天坐在位子上的人,下一个是谁;今天欠下的账,什么时候要还。
次序不是国家发了一道令才有的,是许多人、许多年的日子里,一点点站稳的。你排过队,也被人插过队,你就知道,一个次序要站住,要靠大家都愿意照它走,也要靠有人在它被破坏的时候站出来。
次序这一格的好坏,最容易在急的时候看出来。
所以,评一个国家的次序,不必看它平时多整齐,要看它在最难的那一天怎么办:君主病重,选举结果相差无几,一场灾难让半座城停了摆。那一天,大家是各自去找靠山,还是都回头去看那张共同的单子?平日里,没有次序也能凑合;一旦出了大事,战争、饥荒、君主突然去世、一场选举结果不明,次序要么托住大家,要么就让大家一起往下掉。
最典型的一刻,是君主去世。
公元 69 年,罗马皇帝尼禄自杀之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换了四个皇帝,历史上叫「四帝之年」。罗马那时候有军队,有法律,有税收,可就是缺一条大家都认的继位规矩。皇帝的位子归谁,最后靠的是谁的军团先开进城。
唐朝的武德九年,也就是公元 626 年,玄武门发生了一场政变,后来做了皇帝的李世民,在宫门边杀死了兄长和弟弟。这件事,史书里写得很详细。人们常把它放在唐朝初年继承没有定规这个背景里去读:兄弟都有功,都有人马,没有一个让大家都服气的先后。
奥斯曼帝国的历史更有意思。早期的苏丹继位,有过新君登基后处死兄弟的做法,据说是为了免得日后争位。到了 17 世纪,这个做法逐渐变成了把王子们关在宫内居住,再后来,渐渐改成由王室里最年长的男子继位。具体的年代和做法,史学家各有说法,这里不下细断,只取一个大意:同一个帝国,为了解决「谁下一个」这件事,换了不止一种办法,每一次换,都是在给次序找个更少流血的形状。
这些例子里,有一个共同的东西。次序没站稳的时候,每一次交接,都像是国家重新发生一次,可是这一次发生,是靠打出来的。
不同的国家,找到了不同的办法,把「谁先谁后」这件事先说定。
一种是继承:血缘定次序。长子先,次子后,没有儿子就看兄弟。它的好处很明显:人人心里有数,不用商量,不用算票。它的难处也很明显:血缘不管能力,长子可能不堪重任;血缘也不管数量,遇到没有儿子、有好几个儿子、儿子年纪太小,规矩就得补丁摞补丁。英国在 1701 年通过《王位继承法》,是想用一部法律,把王位传给谁、不传给谁,白纸黑字地写下来,免得每次换人都要吵一回。
另一种是选举:投票、推举、抽签定次序。雅典的城邦,许多公职是抽签定的,任期只有一年,大会也有一套轮值的办法,让不同的家族轮流坐到位子上。这样,权力很难在一个人手里坐久。
中国隋唐以后逐步成形的科举,也是一种次序,它定的是进入官府的次序:谁先入仕,谁后入仕,靠的是考试的名次。这个办法延续了一千多年,直到 1905 年才废止。它让很多出身普通的人,有了一条往上走的路,也让官场有了一套大家都认的「排名」。
美国在 1800 年的总统选举,结果出现平局,最后在众议院里经过多轮投票才定下来,权力在 1801 年平稳地交到了另一派人手里。后来的人常说,这是一次很早的、没有动刀的交接。这件事的要紧处,不在谁赢了,在于输的一方,也认这个次序。
这几种办法,没有哪一种天生更好。继承省事,选举公平,考试讲才,抽签防止专权。要紧的是:办法定下来之后,所有人是不是都照它走。次序的价值,不在内容,在大家一起守。
这里要提醒一句:守,不等于死守。一个次序能被大家守下去,常常是因为它也留着修改的路。美国宪法有修正案的办法,英国靠议会一代一代改法,许多国家的宪法都写着修改的条件。能改,又不能随手改,门槛放在一个适中的位置,次序才既不僵,也不松。
次序还有一种样子,是程序。
一份判决,要先有起诉,再有答辩,再有证据,再有裁判,哪一步都不能省。一个预算,要先提出,再审议,再表决,再执行。一部法律,要先草拟,再公开,再通过,再公布,再生效。每一步,都是在给事情一个「走过去」的路。
程序有时候看起来很烦。急着要结果的人,会觉得它浪费时间。可是程序的意思,是让没有权势的人,也有一个可以等到的结果。
1215 年的《大宪章》,里面有一条意思很深:不能随便把一个自由人抓起来、剥夺他的财产,除非经过同等地位的人依法审判,或依这片土地的法律(大意)。这条话到今天还常被引用。它讲的就是程序:国王也要走这一步,不能想抓就抓。
程序的好处,在于它把一件事从「谁说了算」,变成了「走完了这些步」。走完了,就算数;没走完,就不算。这样,即使坐在上面的人换了,事情还能接着往下走。
所以,法律在这一格里的第一个面目,是程序:它给每一件事一条路。
程序还有一层容易被忽略的好处:它给失败的人一个体面。一场官司输了,输的人知道自己走过了每一步,该说的话都说了,该交的证据都交了,判决虽然不如意,可他认得这条路。要是连路都没走,只收到一个结果,那就是服不了。国家里的许多不满,起因往往不在结果,在没有走过那条路。
次序里最安静的一样东西,是时效。
一笔债,拖了很多年没人追,到了一个期限就不能再追了。一块地,一个人安安稳稳地用了很多年,没有人出来提出异议,到了期限,这块地就归他了。一桩罪,过了很久,也可能不再追究。
乍一看,这有点不讲理:欠了债还可以不还?可是仔细想想,时效是在替整个社会算一笔账:一件事,要是永远可以翻出来,没有人能安心过日子。证据会丢,证人会老,人心会变。让事情在某个时刻「算完」,是让活着的人能往前走。
罗马的法律很早就有占有满期成为所有的规矩,十二表法的时代就有类似的做法,据说规定土地用满两年、其他物品用满一年。具体的条文,这里不细说,取其大意即可。后来的许多国家都有诉讼时效、追诉期限,名字不同,意思相近。
时效这个东西,政治和经济都看得很重。政治上,一场旧的争端,如果可以永远追下去,一个国家就总在算旧账。经济上,债权人和债务人都要知道一笔账的尽头在哪里,才能放心借、放心还。所以时效的背后,是法律给了政治和经济一个共同的「到此为止」。
次序里还有两种最日常的东西:先后和上下。
先后的规矩,在法律里叫「先来者先得」。两个人分别向同一个人买同一块地,哪一份合同先登记,哪一份就优先。一个人欠了好几笔债,破产了,剩下的财产怎么分,要先还谁,后还谁,法律里有一个清偿的先后顺序。常见的做法是:先付工人的工资、先付税款,再付有担保的债,最后才是普通的债权人。各国的排法不完全一样,但都有一条这样的单子。
这张单子,三面都在。法律在这里写下谁先谁后;政治在这里决定谁的利益优先,是国库,是工人,还是银行;经济在这里算出,因为有这个次序,人们才敢借钱、敢投资。谁在前,谁在后,一旦写进法律,就成了一种人人可以预料的东西。
上下是另一种。一条命令,从上面传下来,每一层都知道自己该听谁的、该管谁。罗马的行省总督,对元老院和皇帝负责;唐代的地方官,对朝廷负责。在一支军队里,上下尤其重要:号令只有一个出口,才不会乱。
可是上下也有它的难处:如果只有上下,没有程序,命令就成了私人的意志;如果只有程序,没有上下,事情又没人拍板。一个好的次序,是上下和程序一起:有人可以决断,决断要走路。
还有一种次序,写在日历上。国家有自己的钟:一年一次的收成,一季一次的税期,一月一次的发饷。古代的王朝,每到秋收之后,田赋才催得动;军队的粮饷,要赶在开战之前运到。若是钟乱了,粮没有按时到,饷没有按时发,士兵先于敌人垮掉。今天的国家,把这口钟叫作财政年度,议会在年度开始之前要把预算议完,议不完就要有临时的办法,免得官员的薪水、学校的经费一夜之间没了着落。
这口钟,经济最先听到。商人安排进货,农民安排下种,银行安排放款,都要看国家的日子走到了哪一步。政治也在听:谁要在预算会上争,谁要在选举前兑现。法律则管着钟怎么摆:哪一天算一年的开始,哪一天算期限的届满。一口钟三只手在拨,指针却只有一根。
钟走得准不准,百姓心里有数。他们也许说不出预算是什么,可他们知道,每到年底,工资会不会发;每到开学,学费有没有人补;每到收成,粮价会不会被压住。这些日子上的小事,就是国家在时间里留下的脚印。一个国家若能连续几十年把这些小事办准,人们就不再需要为明天额外存一份提心吊胆。次序给人的,最后是一种可以把日子往后排的底气。
现在把三面放在一起。
法律这一面,在次序里是规则:继位的规矩、程序的步骤、时效的期限、清偿的先后。它的作用是让每一件事,都有一个知道结果怎么来的路。
政治这一面,在次序里是位置:谁在前,谁接班,谁坐在能决断的位子上。政治最关心的问题,是权力怎么交接。一个国家里,最危险的一刻,往往就是位子空出来的那一刻。成吉思汗的后代里,大汗窝阔台在 1241 年底去世,据说远在欧洲的蒙古军队因此撤了回去,各系王子要回去参加推举新汗。这个说法史学界有争论,有人认为撤军另有缘故,这里只取一个意思:次序没有办完,战线也会受牵动。
经济这一面,在次序里是时间:利息、期限、预算、季节、分期。经济是要算时间的,一笔钱,今天的一块和明天的一块不一样。国家每年要编一次预算,每一季要收一次税,每个月要发一次薪水。这些都是按次序走的。次序乱了,账就乱了。
三面是怎么缠在一起的?举个例子。一位领导人到了任期,要不要离开?法律说,任期到了,就是到了;政治说,位子是有人想要的,换谁上,要有人愿意认;经济说,换人换政策,会让人重新估价,所以要提前知道会发生什么。三面都在等同一个日子。那一天安稳地到来,国家就在这一格上,活得踏实。
还有一个常被忽略的地方:次序也在三面之间排班。第 9 章说过,侧重是轮流的。那么,由谁先、由谁后,也要有个次序。有的国家,战时政治先行,战后再恢复法律和经济;有的国家,先把经济放开,再回头补法律的规矩。次序在这一层,就是侧重轮换的次序。
好的次序不是铁板一块,里面要留一道门,让急事能走过去。
罗马共和国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安排。国家碰到大危险的时候,可以任命一位独裁官,把权力集中到他一个人手里,可是任期最长六个月,事情办完就交还。平日里的权力是两位执政官分着用,每年换人;到了急处,一个人出来拍板,拍完板就退。这个办法在很长的时间里管用,后来出了问题,是因为有人把「六个月」这一条,一点点磨掉了。
这个故事的要点,是门的两头都要有次序:怎样进,怎样出。进去要有条件,出来要有期限。一个国家的紧急办法,如果只有进去的规矩,没有出来的规矩,那道门就变成了一堵墙,把平日的次序挡在了外面。
今天许多国家的宪法里,也都写着紧急状态:什么情形可以宣布,由谁宣布,最长多久,期满之后要不要经过议会再批。这些条文读起来枯燥,可它们守着的,是同一件事:急的时候可以快,可是快有边,快有尽头。
医院里护士那一句「先进去」,也是这个道理。它之所以不引起大家的不满,是因为人人看得出这扇门的条件:病重的先进,不是认识的先进。要是门只对熟人开,叫号机上的数字,立刻就成了笑话。
次序在这里,又一次露出三面:法律给紧急办法划出边界;政治决定谁在这个时候拿起决断的权;经济在紧急里也要继续转,税要收,粮要运,工资要发。哪一面先乱,另两面就会跟着晃。
次序这一格病起来,大概有三种。
第一种,是结论在前。事情还没有走程序,结果已经定了,程序只是走个过场。判决书先写好,听证会再开;名单先定好,投票再办。这样的次序,外面看是齐的,里面是空的。第 44 章的九格病表里,会把它叫作「结论在前」。
第二种,是没有终点。一桩案子,一份旧账,一次重新计票,可以无限地翻。人人都觉得自己随时可以推翻上一步,于是什么都不能算完。国家好像一直在原地转圈。
第三种,是跳过。急的时候,把程序一步步省掉,说是特事特办。省一次,没什么;省惯了,程序就只剩下一个名字。国家处在越是危险的时候,越想快;可越是危险的时候,越需要一个大家都信的次序,因为那时候,人们最没有耐心,也最容易被一句话带着跑。
这三种病,各有各的原因,说到底都是同一件事:次序没有被大家真心当成共有的东西。它要么被人握在手里,当成一件工具;要么被人晾在一边,当成一块摆设。
回到老秦。
母亲在里面输了液,烧退了,凌晨他拿着缴费单子往外走。他想起刚才那张 87 号的小纸条,觉得它有点像一个小小的国家:大家都认它,所以没有人吵;它又留了一道门,所以急的人能先进去。
你明天排队、办手续、交一份表格的时候,不妨想一想:这里的次序,是谁定的,大家为什么肯认?它在最急的时候,会不会还站得住?
【带走的话】次序是国家在时间里的形状;平日看不出它,急的时候,它托住你,还是放掉你。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继位、程序、时效、先后、上下这几样次序,以及三面在其中的相遇;关上了:把次序当成可有可无的手续。
【小账】这一章里,被当成全部的属性:只认位子谁坐的人,把政治当成了国家;只认走完手续的人,把法律当成了国家。病在这一格的样子,是结论在前。
河湾村的春汛来得早。村东头的老堤裂了一道口子,村主任带着人守了一夜,天亮时水退了一点,口子还在。
第二天要修。可是修堤要钱,要沙石,要懂水的人。村里出不起;镇上说,这条堤连着邻村,得县里统一安排;县里说,河是跨县的河,要上面的水利部门来定。一个电话转了三道手,口子在三天里没有人动。
后来水利部门派人来了,几天之内,沙石到了,机器到了,堤补上了。村主任说,他从来没想过,一条河堤背后,竟然有这么多层人。
这件小事里,藏着国家的第三样东西。连接说的是哪里通,次序说的是谁先谁后,结构说的是:事情到底归谁管,管到哪一层,哪一层管不了又往哪一层送。
结构是这一组「场」里最沉的一样。它不动声色,像房子的梁,平常看不见,风来了才知道它撑不撑得住。
先说清楚什么叫结构。
连接是线,次序是时间里的先后,结构则是它们沉淀下来的那个形状。一个国家今天有几层,每一层管什么,权力怎样分开又怎样互相牵着,这些并不是写在一张图上就算数的。它们是在许多年里,一件事一件事地办出来,办稳了,才沉成现在的样子。
结构大概有三个方向。
一是横着分:权力在同一层里分给几个地方,比如立法的、执行的、裁判的。人们常说的分权,就是这一种。
二是竖着分:从最高一层到最低一层,每一层管什么。中央、省、县、乡,或者联邦、州、市,说的都是这个方向。
三是内外分:国家的机构,和国家之外的社会、市场、家族、教会,各自管什么,边界在哪里。
三个方向一起,才成一个完整的形状。有的国家横着分得细,竖着分得简单;有的国家竖着分得多,横着分得少。没有哪一种是天然的,都是各自走出来的。
可以用盖房子来打个比方。有的房子靠一根粗大的中柱撑着,有的房子靠许多细柱分着撑,有的房子靠墙体自己承重。柱子少,空间敞,一根折了全塌;柱子多,空间碎,可一根折了,房子还在。哪种更好,取决于这个地方常刮什么风、下什么雨,没有一个放之四海的答案。
最古老的一个问题是:权力应该收拢在一处,还是撒开在各处?
秦在统一六国之后,遇到了这个问题。有大臣主张照周朝的老办法,把子弟分封到各地,让他们替皇帝守土;也有大臣反对,说分封出去的人久了会变成对手。最后选的是郡县:把天下分成许多郡,郡下设县,官员由朝廷派,会换、会调、能撤。这套办法的核心,是官职不再世袭,权力的线都拉回到朝廷手里。
可是事情没有一次就定死。汉初既用郡县,又封了一批诸侯国,这种安排叫郡国并行。到了公元前 154 年,几个诸侯国联合起来造反,史称七国之乱。朝廷平定之后,逐步削弱诸侯的权力,把郡县的比重拉了回来。
同一个问题,欧洲走了另一条路。中世纪的神圣罗马帝国,名义上有皇帝,实际上境内有许多大小诸侯、自治城市和教会领地,各管各的。1356 年的《金玺诏书》,把选举皇帝的权力固定在七位选帝侯手里。这样的结构,没有一个强的中央,却让很多地方保持了自己的活法。这样做的代价,也看得见:外敌来了,各邦步调不一,大事难以统一决断。1648 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之后,帝国内部各邦的权力又得到进一步确认。
波斯人在居鲁士和大流士之后,用的是行省的办法:每一个行省有一位总督,在当地代表国王;国王另派一批官员巡行各省,据希腊史家的记载,被叫作国王的耳目。这样既让地方有人管事,又让中央听得到消息。这类细节主要出自希腊人的记述,史家各有判断,这里只取大意。
集和分,没有哪一种永远对。集得太紧,地方没有余地,一个决定要等远处的批复;分得太散,中央够不着,一个地方出事,别处帮不上。结构这一格要找的,是此时此地,那个刚好的位置。
横着分,最有名的一套讲法,来自 18 世纪。孟德斯鸠在 1748 年出版的《论法的精神》里,把立法、行政、司法分开来讲,大意是:权力集在一个人或一伙人手里,容易走向滥用,所以要让权力去制约权力。
这个想法后来被美国人用在了制度里。1787 年,各州代表聚在费城,起草新的宪法。他们之前的《邦联条例》,让中央政府很弱,连征税都要依赖各州,结果事情办不起来。新宪法把权力分了几份:国会立法,总统执行,法院裁判,而且它们互相牵着。联邦和各州之间,也划了一条线。
要说明的是:分权看到的是一个真实的东西,权力若不受牵制,容易出毛病;可它不是唯一的办法。有的国家把权力放在议会里,议会产生政府,政府对议会负责,三者之间的分,不像美国那样硬,却也有牵制。有的国家有独立的监察官,有独立的审计机构,有独立的央行,这些都是在不同的方向上,让权力互相看着。
分权这个办法,三面都在里面。法律给每一份权力划边界:这件事归谁管,谁可以审谁。政治则是各份权力之间的博弈:谁强一点,谁弱一点,谁能拦住谁。经济则体现在钱上:谁掌管征税,谁掌管花钱,谁管发行货币。三面分开来管,彼此就不容易全被一只手拿住。
竖着分,是层级。
一个国家,可能有好几层。最高一层管大事:国防、货币、对外的条约。中间一层管区域的事:大的道路、大学、医院。最低一层管眼前的事:垃圾、学校、路灯、户口。
层级的好处,是各管一层,各懂各的事。村里人最懂村里的水沟,省里的人最懂省里的铁路,中央的人才看得到整个国家的形势。分层,是让每件事都有一个最懂它的人。
层级的难处,在于几层之间怎么交接。上面发一道令,到了最底下,可能变了形;底下报一件事,到了上面,可能被磨平了。河湾村那条河堤,转了三个电话,就是在这几层之间跑。
瑞士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它由许多个州组成(瑞士叫「邦」),各州有自己的议会,自己的法律,在许多事情上有很大的自主权;1848 年,各州共同制定了联邦的宪法,把一部分权力让给了联邦。这样一个国家,对「谁来管」的问题,有一个常见的回答:能在下面办的事,就尽量在下面办。德国的《基本法》(1949 年)也让各州保留着教育、文化等领域的主要权力。
各国对这几层怎么分,有各自的传统。有的国家把大部分事都放在中央,地方是中央的延伸;有的国家把很多事放在地方,中央只管必须统一的几件。这些没有谁对谁错,要看在这个国家的历史里,哪种分法能让普通人把事办成。
人们常把这两种分法叫作单一制和联邦制。单一制里,地方的权力是中央给的,中央可以调整;联邦制里,地方的一部分权力写在宪法里,中央也不能随便拿走。听起来差别很大,可是真到了日子里,很多单一制的国家也在放权,很多联邦制的国家也在集权,两头都在往中间靠。
还有一种更小的分法,藏在城里。古希腊的城邦很小,一个城就是一个国,人人都可以到广场上来议事,层级几乎用不上。罗马扩张之后,疆域大了,才一层一层有了行省、郡、城。由此可见,层级不是越多越好,是随着「我们」的大小长出来的:地方小,一层就够;地方大,就要几层,而且每多一层,就多一个转手的地方,也多一个出错的地方。所以好的层级,总是尽量让能在近处办的事不要走远,让必须在远处办的事走得顺畅。
在结构这一格里,最容易被忽略的一件事,是钱。
一个地方有职责,就得有钱去履行。上面把事交给下面办,却不给钱,下面只好另想办法;下面有钱,却没有权力,钱花起来也不顺手。所以,每一个有层级的国家,都有一套财政上的分法:哪些税归中央,哪些税归地方,上面怎样把钱转给下面。
经济在这里,是把结构撑起来的一根梁。权力和钱不匹配,结构很快就变形:钱在上面,权力在下面,下面事事要看上面的脸色;钱在下面,权力在上面,上面的命令就难以落地。
美国早年的《邦联条例》没有给中央征税权,中央政府只能向各州请款,各州不一定给,结果是中央没有力气做它该做的事。这是结构上的一个洞,补上它,是 1787 年制宪的重要动因之一。
对一个普通人来说,这些事离得很远,可它们最终落到日常里:学校的老师发不发得出工资,村里的路修不修得起来,医院的设备有没有钱换。国家的结构,最终是通过钱,落到每一个人身上。一条路修到哪里、一所学校办在哪里,背后常常是一笔钱的去向,而钱的去向,又是结构分出来的。
结构还有第三个方向,内外。
国家不是一个人唱独角戏。一个村子里有宗族,一个城里有行会,一个地方有庙宇、教会、学堂,一个行业有自己的规矩。这些东西,在国家出现之前就有,在国家之外也长着。
中世纪的欧洲,城市里的行会管着手艺人的学徒、质量和价格,教会管着出生、婚姻、丧葬,甚至管着一部分诉讼。国王的权力,是在这些东西之间一点点挤出来的。后来的国家,有的把这些东西收进来,有的留在外面,有的和它们订个约定。
线划在哪里,各国不同。有的国家,学校、医院、救济,主要由国家办;有的国家,主要由教会、社团、企业办,国家只定规矩、补不足。这条线没有天定的位置,位置变了,国家的样子也就跟着变了。一个国家要往哪边挪这条线,往往要先经过很长时间的争论,因为挪的不只是事务,是「我们」和「国家」之间谁替谁做主。
这条线的两边,也都有三面。法律管着:哪些事民间可以自己定,哪些必须由国家定。政治看着:民间的团体有多大的力量,会不会成为另一个权力的中心。经济算着:哪些事交给市场更有效,哪些事交给公共更公平。
线划得太靠里,国家什么都管,社会没有余地,人们只能抬头看上面;线划得太靠外,国家什么都不管,一旦有大事,没有人能出来托底。第 51 章讲小「我们」与大「我们」,会再回到这里。
现在看三面。
法律这一面,在结构里是管辖:这件事归哪一级管,这个案子在哪一个法院办,这份许可由哪个部门批。你去办一件事,窗口前被告知「这里不归我们管」,就是碰到了一条管辖线。法律把这些线画清楚,人才知道该往哪里走。
政治这一面,在结构里是权力的分配。谁握着什么,谁牵着谁,谁可以对谁说不。分权也好,分层也好,政治的问题始终是:权力在哪里,谁能拦住谁。结构稳不稳,常常取决于几方的力量是不是大体平衡。一方太强,结构就会向它倾斜;一方太弱,结构里就会出现空地。空地不会一直空着,总会有别的力量走进去,占成自己的地盘。
经济这一面,在结构里是分工:国家里的事,由谁来做,用多少钱,怎样结算。一套好的结构,让每一件事都有人负责、有钱可用、有账可查。
三面一起,才有一个结实的结构。管辖清楚而没有力量去执行,结构是纸做的;力量很强而管辖不清,结构是刀;钱很多而没有规矩,结构是漏的。每一种单独的好,都不够。
回到「沉下来的形状」这个说法。它的好处,是什么呢?
一个普通人,一生中大概有很多时候,需要国家的某一层替他撑一下:生病要去医院,孩子要上学,被人欺负了要有地方说理,房子被淹了要有人来救。这些事,他自己没法办,也不必每次都去找最高的那一位,他只要知道,按照结构的形状,这件事应该找谁,找到了,有人接。
这就是结构的托。它托的不是某一个人,是所有在难处里找上门来的人。它不在于有多么威严,在于它让一件事有地方去。
反过来,结构坏了的时候,普通人是最先感觉到的。找这个窗口,说要去那个窗口;找那个部门,说不归他们。材料在几层之间转,人在几层之间等。到头来没有一个地方能把事办完。
这种情形,并不是哪一个办事员的过错,是形状出了问题:事情在几块之间,没有人认领的缝。第 44 章把它叫作法与法打架、各行其是。
结构还托着另一件事:预料。你知道这件事归谁管,你就知道怎么准备;你知道上面和下面谁说了算,你就知道怎样去安排自己的生活。有了结构,生活才有了依托。
举一个远一点的例子。殖民时代之后,不少新国家继承了一套从外面搬来的结构:行政区是按旧日的统治需要划的,法院的层级是照着别处的样子设的。结构的图纸是有的,可是图纸里的每一层,和当地人真正的生活之间,还隔着一段路。孩子出了村,要走很远才找到一个窗口;一桩土地的纠纷,在传统的长老那里一个说法,到法院又是另一个说法。第 28 章讲过这样的国家怎样艰难地长成自己的样子,结构这一格,常常是最慢的一格,因为它要沉,而沉要时间。
结构这一格的病,大概也有三种。
一种是硬壳:结构变成了一块铁,只有上下,没有弹性。每一件小事都要往上报,每一个地方都没有自己拿主意的余地。壳很硬,里面却是空的,因为没有人愿意负责。
一种是散沙:结构松成了一盘沙,各层各管各的,上面的令下面不听,下面的事上面不管。地方像各自的小国,中央像一块招牌。
还有一种,说不上是壳还是沙,是缝:中央说地方管,地方说中央管,公共的事落在了两边之间。
这三种病,说的都是同一件事:结构要沉下来,需要时间,也需要每一层的人愿意把自己放在这个形状里。一个新到任的办事员,起先照着条文办,慢慢才懂得条文背后的分寸:哪些话该上报,哪些事该自己担。这种分寸,写不进任何一张组织图,却是结构真正的筋骨。结构不是画一张图就有的,是一遍一遍的办事里,慢慢站稳的。
所以,评一个国家的结构,最靠不住的是看它的组织图,最靠得住的是看它碰到一件没见过的新事时,几层之间怎么接:有没有人先站出来认领,认领之后有没有人配合,办完之后有没有人记下经验,把形状往实处再沉一点。结构的老练,就藏在这样的地方:它不靠一道令,靠一次次把缝补上。几十年下来,人们习惯了遇事有处可去,便把这件事当成了天经地义,却忘了它也是一块块砖垒起来的。
还有一点要补上:结构不能永远不动。一个国家的人口变了,技术变了,路通了,原来的分法也许就不合适。一个好的结构,要能在不拆掉整座房子的前提下,慢慢挪动梁和柱。这件事,第 47 章谈改革时会细说。
回到河湾村。
堤修好以后,村主任在村口的墙上写了一行字,写的是这次修堤各个层级的联系电话。他说,下次再有口子,不用再转三个电话了。
这一行小字,是结构里最小的一块砖:让事情有地方去。你在生活里遇到一件事,不知道该找谁的时候,不妨想一想:这条线是不是还没有被画清楚?
【带走的话】结构是国家沉下来的形状;它好不好,要看一个普通人的难事,有没有一个地方可去。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分权、层级、财政三个方向的结构,以及法律、政治、经济在管辖、权力、分工上的相遇;关上了:把结构当成一张画好的组织图。
【小账】这一章里,被当成全部的属性:认为集中就是国家的人,把政治当成了国家;认为分工与财政就是国家的人,把经济当成了国家。病在这一格的样子,是硬壳与散沙。
老林四十二岁,开一辆中型货车,在两座相隔六百公里的城市之间跑货。他的一天是这样过的:清早装车,称重,开单;上路,过收费站,付钱;中午在路边吃饭,付钱;傍晚到仓库,对方验货、收货、转账。
这一天里,他没有想过国家。
可是你把这一天拆开来看。称重用的是同一套单位,装货的那头说一吨,卸货的那头也说一吨,没有人要在半路上换算。付钱用的是同一种钱,路边小店的老板不会问他带的是哪个地方的票子。开单用的是同一种格式的单据,仓库的人看得懂。路牌上的字,他一路上认得;他行驶证上的内容,沿途每一个查他的人都按同一套规矩读。
要是这些都不一样呢?过一个县换一种秤,进一座城换一种钱,每个关口有每个关口的规矩,单据在甲地算数、到了乙地是废纸。老林这一天不是跑不完,是根本跑不起来。他能一早出门,心里知道晚上大概能到,靠的就是这一路上的东西,到处是同一个样子。
这就是九格里的「统一」。它是「美」那一排的第一格,管的是一个「我们」里,有多少东西是同一个样子的。同一个样子,人才能预料:我这样做,别人会那样接。
本章要问的是:这一格是怎样显出来的?它里面,法律、政治、经济三面各占什么位置?它好在哪里,又在什么时候变成了负担?
先把位置摆清楚。前面几章已经说过,国家的「我」,也就是法律那一面,有九格:分布一排,是关系、影响、共存;场一排,是连接、次序、结构;美一排,是统一、多样、和谐。
前六格,讲的是「我们」里人与人怎样碰、线怎样连、骨架怎样搭。后三格,讲的是这个「我们」长成了什么样子,看着顺不顺、松紧合不合。美在这里,指的是一个国家整体上的样子:整齐不整齐,有没有余地,各部分合不合得上。
统一,是美的第一面。多样是第二面,和谐是第三面。三者要放在一起读,本章先读统一,下一章读多样,再下一章读和谐。
还有一点要先说在前面。这一格是法律那一面的格子,可它从来不是法律一家织出来的。你一旦去看一部根本法怎样让全国读成同一个意思,就会碰到政治:谁有能力让它在边远的地方也管用?再看一种货币怎样通行,就会碰到经济:钱为什么到处有人收?还有法律本身:钱要有法偿的资格,秤要有法定的标准。三面缠在这一格里,哪一面抽掉,统一都立不住。
下面分三面,一面一面看,最后再合起来。
统一的第一层,是法的统一。
一个国家里,大大小小的规矩有很多:宪法、法令、条例、地方的章程、行业的规程,还有没有写下来的习惯。它们能不能排成一个次序,上面的管下面的,下面的不顶撞上面的,这就是法的统一。通俗说,就是一部最根本的法,让下面的规矩都找得到自己的位置。
这件事在历史上不是一夜长成的。罗马人的法,早先是一条一条的判例和敕令,彼此叠着,有的互相矛盾。到了六世纪,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让人把这些东西整理成册,后来合称《民法大全》。整理的用意很朴素:同一件事,不要有两种答案。这部书后来成了欧洲许多地方法学的底子,原因之一,就是它给了后来人一个现成的、能一路读下去的整体。
再看另一头。1804 年法国颁布民法典,后来通称《拿破仑法典》。在它之前,法国各地用的是不同的习惯法,南边偏重罗马法,北边多是各地的习俗,同一件财产、同一桩婚事,换一个地方就换一套说法。民法典把这些统到一部书里。它的好处,当时的人感受得很直接:一个住在这头的人,不必为了去那头做买卖,先去请教一位懂当地习惯的行家。
中国的秦,在统一六国之后,把车轨的宽窄、文字的写法、度量衡的标准都划一了,这是史书上有名的一笔。后世常把「书同文、车同轨」当成统一的象征。这里要留意的是,这些事不只是命令的结果,也是因为在此之前,各处的人已经在交易、迁徙、征战中,不断碰到「你的和我的对不上」这个麻烦。麻烦碰多了,统一才有地方落脚。
法的统一,还要靠「位阶」,也就是规矩之间的高低次序。一部根本法站在最上面,法律在它下面,条例在法律下面。下面的和上面的冲突了,要有一个办法裁断谁算数。有些国家由专门的机关来裁,有些国家由普通法院一路裁上去。办法各不相同,可是都要有这么一个办法。没有这个办法,规矩再多,也只是一堆互相顶撞的纸。
所以法律面的统一,说到底是一件事:同一个「我们」说出来的话,前后左右合得上,能读成同一个意思。
统一的第二层,是主权的统一。
这个词听着硬,意思却很家常:在这块地方、这群人当中,遇到最后拿不准的事,最后能说「就这样」的,是哪一个地方?
如果有两个地方都能说,而且说的不一样,那就麻烦了。你可以想象一个村子里有两个都能判案的人,甲说你欠他的,乙说你不欠。你听谁的?这个村子里的人,办什么事都得先猜:今天是哪一位的话管用?猜的成本,是每个人都在付的。
历史上的例子很多。中世纪欧洲的许多地方,一块土地上同时压着好几层权利:领主、教会、城市、国王,各管各的税、各断各的案。一个农夫向谁交,听谁判,常常要看他在哪一件事上。后来的几百年,欧洲许多国家的走向,就是这些层层叠叠的权利,一点一点往一个地方收:税收收到国家手里,审判收到国家手里,军队收到国家手里。1648 年那一系列和约,常被后世拿来当作一个象征,意思是:自此以后,一块地上最后说了算的,应当只有一个。
波斯的大流士一世,在公元前六世纪末,把帝国分成若干行省,派总督去管,又让各地用统一的金币和银币去纳税,还修了贯通各处的大道。这里面的政治和经济是绞在一起的:要让一个管着许多地方的政权算数,就得让税收得上来,让命令送得到。
读到这里要小心一个误会:主权的统一,不等于一切事都由一个地方来管。联邦制的国家,把许多事交给各个州;单一制的国家,也会让地方管许多日常的事。统一的意思是,这些分工本身,是由同一个「我们」定下来的,吵起来的时候,有一个地方能做最后的裁断。分工可以细,最后的那一句话,只能有一个出处。
政治面的统一,像一根中轴。没有它,法再整齐,也没有力量让它在远处管用;有了它而没有法,轴上就只剩一个人的意思。这一点,第 39 章讲政治固化的时候还要细说。
统一的第三层,在人们手里最看得见:钱。
一种货币在全国通行,意味着一件很不简单的事:千万个互不相识的人,愿意把自己的劳动换成一张纸或者一串数字,因为他们相信,换来的东西,到哪里都有人认。这个相信,是一点一点缠出来的。
古代许多地方,钱是乱的。中世纪的欧洲,各地的领主、城市都可以铸钱,成色不一,一个商人带着几个地方的钱,到了新地方先要请人验。德意志地区在十九世纪的前半期,一边有几十个邦,各有各的货币,一边在 1834 年有了关税同盟,让货物在成员之间少受关卡的拦阻。这个同盟常被后人当作后来政治统一的前奏,这个说法有它的道理:先有了一个共同的市场,一个共同的「我们」才有了可以挂靠的东西。
反过来也有例子。有的地方政权很强,可是货币发得乱、物价涨得快,人们不再信手里的钱,转而去换金银、换外币、换实物。这时候主权在名义上统一,市场却在悄悄分裂:每个人手里都有一把自己的尺子。
统一的市场,还有一层容易被忽略:度量衡。斤两、尺寸、容积,这些东西看起来无关紧要,其实是一切交换的底层。商人敢跨地方做生意,是因为一斤就是一斤。法国大革命期间推行的米制,目的之一,就是要让这个标准不属于哪个领主、哪个行会,而属于所有人。后来这套制度被许多国家采用。
经济面的统一,是「我们」在日常里最常摸到的那一层。你每次付钱、称重、记账,都是在用一次统一;你用得顺,它就不显眼,你用得不顺,才发现它一直在。
把三面放在一起看。
法律那一面,让钱有资格是钱:法律规定了什么算法定的货币,欠债怎样清偿,伪造要受什么处罚。没有这一层,一张纸只是一张纸。
政治那一面,让法律管得到:税收得上来,命令送得到,边远的地方也有人能把判决执行下去。没有这一层,法律的统一只是书架上的统一。
经济那一面,让政治有粮草,让法律有对象:税从交换里来,法要管的事,也大多发生在交换里。没有这一层,政治成了空架子,法成了没有事可管的条文。
这三面在统一这一格里,是转着圈互相托住的。
你可以拿一枚硬币去试。它上面铸着一个标记,那是法的承认;它能在远处被收下,背后有一种被承认的力量,那是政治;它能买到面包,因为有人愿意拿面包来换,那是经济。一枚小小的硬币,三面都在上面。哪一面松了,统一就先在这一枚硬币上露出裂缝:成色不足了,没人收了,或者有人收了却不认法的规定了。
所以读一个国家的统一,不要只数它有几部法、几个机关、一种什么钱。要看这三面是不是合得上:法的统一,有没有力量撑着;力量的统一,有没有法约着;市场的统一,有没有人托着。合得上,统一才是活的。合不上,统一就是壳。
这里要停下来,把一个常见的说法拨一拨。
我们习惯说:某某统一了度量衡,某某统一了货币,某某统一了国家。这样说顺口,也不算全错,历史上确实有人在某一天签了某一份文书。
可是本书要换一个问法。一个人签下一份文书,度量衡就统一了吗?
不是。文书写了,下面的人不照着做,它就是一张纸。要让一把秤在千万个集市上被同样地用,要让千万个小贩和买主都认它,需要的东西很多:有人愿意用,有人敢于推,有人能够查,有人因为用了它而得了便利。这些东西是在很长的时间里,在无数次交易、争执、裁判里,一点一点长出来的。签文书的那一刻,是这些东西碰在一起的一个节点,不是它们的源头。
所以,本书不说「一个人把国家统一了」,而说:统一这一格,在法律、政治、经济三面同时需要它的时候,显了出来。人,在这个过程里是有份的,可他是被这些需要推着走的人,也是把这些需要写成文字的人。「我们」这一次没有散开,是因为这一格被缠住了。
这样看,有一个好处:它能解释为什么有的统一下了令也做不成。清末一些地方想统一币制,旧的钱照样流通;十九世纪初,一些新独立的国家定了统一的货币,却因为各地的商路各管各的,货币在远处不被承认。令是发了,统一没有长出来,因为三面没有同时到场。
反过来,有的统一没有谁下令,也自己长了出来。商人群体之间约定的汇票格式,行业里通行的计量习惯,后来被法律承认,成了全国的标准。法律只是把已经缠在一起的东西,写成了字。
回到这一格最大的好处:预料。
一个人在一个社会里过日子,大部分的决定是要往前看的:我现在借钱盖房,十年后还;我现在送孩子读书,十几年后见效;我现在开一家店,指望明年客人回头。每一件事,都建立在一个假设上:这个「我们」,明天说话的方式,跟今天大体一样。
统一,给的就是这个。法律的统一,让人知道这件事做了会怎样;主权的统一,让人知道谁来裁;货币和度量衡的统一,让人知道今天的一块钱,明天还能买到近似的东西。人们因此可以为远处做打算,可以跟陌生人订约,可以把积蓄交给一个自己并不认识的银行。
这件事对普通人尤其要紧。有门路的人,不统一也有办法:他们认得人,知道找谁,能够为自己的事去打招呼。普通人没有这些路子,他们靠的就是白纸黑字、人人一样。统一越牢,普通人越不必靠关系;统一越松,关系就越值钱。从这个意义上说,统一是一种对没有靠山的人的托底。
古希腊人讲过一个意思,大意是:法律应当像一个不带感情的东西,不因人而变。这句话的味道,今天听来仍然是对的。只是它说的,也是一种统一:不同的人,面对同一个标准。
好处说足了,要说它的另一面。
统一这一格,并不是越满越好。统一越过一个限度,就会变成第 44 章要细说的那种病:一刀切。
什么叫一刀切?就是明明各地的情形不一样,各行的规律不一样,各人的处境不一样,却用同一个办法去量。山区和平原用同一种作息,沿海和内陆用同一套收费,大城市和小镇用同一张表格。办法本身没有错,错在把「同一个」当成了目的,忘了它只是让人能预料的一个手段。
历史上有许多这样的例子。罗马帝国晚期,为了稳定税收,把许多职业和土地的身份固定下来,让人世代承袭,原意是让国家可以预料,结果压住了人们的流动,也压住了地方的活力。近代一些国家的中央,一度想把全国的语言、教育、服饰统到同一种样子,在短期里,确实造出了整齐的外观,可是也把许多本来能撑起局部生活的东西,一起砍掉了。
统一太满,还有一个更隐蔽的害处:它让国家变脆。一个全国只有一种做法的系统,如果这个做法错了,全国一起错;如果这个做法在某一处失灵,没有第二种做法可以接上。这一点,下一章讲多样的时候会反过来再看一遍。
所以统一要有分寸。它要统的是那些必须同一个样子才能让人预料的东西:根本的规矩、最后的裁断、通行的钱和秤。至于怎样过日子、怎样做买卖、怎样信仰、怎样说话,大部分要留给下一格,留给多样。
最后教你几个看统一是否出了毛病的小办法。
第一,看下面的规矩,是不是在互相顶撞。如果一个地方的条例跟上位的法打架,而又没人能裁,这是法的统一松了。
第二,看命令到远处,会不会变形。同一道命令,到了边远的地方,如果常常被改成另一个意思,或者根本没人执行,这是政治的统一弱了。
第三,看人们手里的钱。如果大家越来越不愿意持有本国的钱,越来越想换成别的东西,这是经济的统一在漏。
第四,反过来,看一个国家有没有「什么都一个样」。如果地方不能有自己的办法,行业不能有自己的规程,个人不能有自己的活法,统一就已经过了头。
这四个小办法,前三个看统一不够,最后一个看统一过度。一个健康的国家,是在这两头之间,找得到一个能用的位置。
回到老林。
他那天晚上把车停进仓库,对方验了货,转了账,他拿手机看了一眼到账的数字,笑了一下,就去吃饭了。他没有觉得自己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
可是这一天里,他一路上都在用统一。用一种秤,用一种钱,用一套大家都读得懂的单据,用一个遇到事时知道该找谁的规矩。这些东西他从来没有数过,因为它们一直在。
你也可以在明天留心一下:付钱的时候,称东西的时候,签字的时候,有哪一刻,你没有想「这个对方认不认」。那一刻没有想,就是统一在替你想。
【带走的话】统一不是整齐好看,是让人往前走时,脚下的东西到处是同一个样子,所以敢为明天做打算。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统一这一格,法律、政治、经济三面怎样转着圈托住它;关上了:「某个人下令统一了国家」这种把「我们」当成先在发起人的说法。
【小账】这一章里,统一被当成目的就会病成一刀切;单把统一当成国家本身的,是把法律或政治的整齐,错认成国家的全部。
阿梅六十一岁,住在一个山脚下的镇子。每个周三,镇上有集。她天不亮就起来,把自家腌的菜装进两只竹篮,挑到集上摆开。
她的摊子旁边,是一个卖手工刀具的老头,再过去是卖药草的、卖旧书的、卖炸糕的。他们说话的口音不尽相同,卖的东西差得很远,价钱也各是各的。炸糕摊前总排着队,药草摊却常常整个上午也没有几个人问。
集上有规矩。摊位怎么排,谁先谁后,吵起架来由谁出来讲一句,这些没有哪一条写在墙上,可是人人心里有数。镇上也有官家的规矩:收摊位费,查秤,管卫生。两层规矩叠在一起,各管各的。
阿梅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集市和「国家」有什么关系。她只知道,每个周三她有个地方,可以把自己的东西拿出来,换一点钱,聊几句天。要是哪天忽然规定,全镇只许卖同一种东西、用同一种口音吆喝、在同一个钟点开摊,她大概不知道该怎么活。
这就是九格里「多样」。它是美那一排的第二格。上一章讲的统一,让人能预料;这一章讲的多样,让人能喘气。本章要问:一个国家里,地方、行业、民间、个人,各自留着多大的余地?这份余地是怎样显出来的?法律、政治、经济三面,在这一格里各是什么模样?
先防一个误会。
有人一听「多样」,以为说的是各行其是、没有规矩。不是这样。多样这一格,说的是在同一个「我们」里面,容许有多少种不同的活法,并且这些不同是被承认的、有位置的。
它和「乱」的分别,在于有没有一个共同的底。集市上炸糕摊和药草摊各卖各的,可是他们都用同一种钱,都认同一个查秤的人。底是统一的,上面是多样的。这个关系,等到下一章讲和谐时还要细看。
再防第二个误会:多样也不是「多」。一个国家可以有很多种民族、很多种口音,却在法律上一刀切,把他们都压成同一个模子;也可以只有两三种人,却给每个人都留出很宽的余地。前一种数目多、余地少,后一种数目少、余地多。多样这一格看的是余地,而不是数目。
所以我们要问的,是这几种余地:
地方有多少余地,能按自己的情形办自己的事;行业有多少余地,能按自己的规律定自己的规矩;民间有多少余地,能自己组织、自己结社、自己办学堂和庙宇;个人有多少余地,能选择自己的职业、住处、信仰和日子。
这四层余地,从大到小,一层套一层。下面逐层来看。
多样的第一层,是法让不同的东西各有位置。
罗马人在这件事上很有经验。罗马的势力扩张到许多地方之后,被纳入的各个城市和部族,并不是一律改用罗马城里的法。很多地方保留自己的习惯和官员,只在重要的事情上受罗马的管。罗马法里甚至发展出一类专门处理外邦人之间、外邦人与罗马人之间纠纷的规则,后世常称为万民法。罗马的办法,是承认一个事实:地方是不同的,法要有能容纳不同的肚量。这是它能管那么大地方的原因之一。
中世纪欧洲则是另一种样子。城市从领主那里争得特许状,写明本城有自己的审判、自己的税、自己的行会;大学有自己的规章,教会有自己的法庭。一个人身上同时叠着好几层法:他是某城的居民,某行会的成员,某教区的教徒。这种局面不整齐,常常引起争执,可是它给了许多小「我们」生长的地方。后来欧洲的城市、大学、商会,许多就是在这样的缝里长大的。
伊斯兰世界的一些帝国,也有类似的安排。以奥斯曼为例,十五世纪以后,帝国容许不同宗教的群体管理自己内部的婚姻、继承和教育,后人常用「米勒特」这个词来称呼这种安排。它让各个社群能按自己的法活下去,只要对帝国尽纳税等义务。这种办法的好处与局限都很明显,我们在下一章谈和谐时再回头看。
近代的联邦制,是法律面的多样的另一种写法。美国的宪法在 1787 年写成,把权力分给联邦和各州,州有自己的法律,管自己的许多事。瑞士的各个州,也各有自己的宪法和很大的自治权。联邦制的要点,是把「谁管什么」写进最根本的法里,让地方的余地有一个不会被轻易拿走的靠山。
法律面的多样,还落在个人身上:权利。一个人有权利,意思是在某些范围里,别人包括国家不能随便闯进来。财产、住宅、信件、信仰、言论,这些被划出的圈,就是个人的余地。圈划得越清楚,人越敢在圈里按自己的想法做事。
所以法律面的多样,讲的是一件事:法不但要说「大家都要这样」,还要说「在这里,你可以不一样」。
多样的第二层,在政治那一面:权力肯在哪里松手。
要国家松手,是一件不自然的事。任何一个掌权的地方,天然倾向于把事情抓在手里,因为抓在手里,才好预料,才好保险。所以多样要在政治上站住,需要有东西托它。
第一种托法,是距离。有的国家地方太大,中央够不着,只好让地方自己管。波斯帝国让各行省保留自己的宗教和风俗,只要税交得上来;中国的一些王朝,在边远的地方设立土司,让当地的首领按旧俗管理,朝廷只给一个名分。这种松手是不得已的,可是它确实留下了多样。
第二种托法,是制衡。当地方、贵族、教会、城市各有一份力量,国王就没法随心所欲。1215 年英国的《大宪章》,是贵族逼着国王写下的一份约定,其中的许多条款,写明了国王不能随便做什么。后来的人把它看成限制王权的一个起点。它之所以重要,不在文字的新颖,而在于它留下了一个让别的力量站住的位置。
第三种托法,是代表。当不同的群体在议事的地方都有人替他们说话,他们的余地就有了一个看得见的出口。少数的声音,能不能进到决定的地方,是衡量政治面多样的一个很实在的尺子。
这几种托法,各有各的脆弱。因距离而来的多样,一旦道路修通、通信变快,中央的手伸得到了,多样就会被收回去。因制衡而来的多样,要看那几股力量是不是还在。因代表而来的多样,要看代表是不是真的在代表。
所以政治面的多样,不要只问「宪法里写了没有」,还要问:如果有一天中央想把余地收走,谁能拦?有没有哪一股力量,有能力说「不」?
多样的第三层,在经济那一面,也是最日常的一层。
一个市场里,有多少种营生?有多少种价钱?有多少种做法在同时试?
亚当·斯密讲分工,意思大致是:分得越细,生产越有效率。分工本身就是多样:一个别针要经过许多道工序,每一道有人专做。一个有分工的社会,必然是许多不同的手艺并存的社会。
中世纪的行会,是经济多样的一个典型形态。铁匠、织工、面包师,各有自己的行会,行会定产品的质量、学徒的年限、价格的上下。行会保护了手艺人,也把外人挡在门外;它让一门手艺能够代代相传,也让改革变得困难。这是一个好坏参半的东西,本书不替它褒贬,只看它怎样让一个国家里有了许多种不同的生计。
再看大的方面。一个国家的各个地方,往往靠着不同的出产过活:这里是粮仓,那里有矿,远处有港口。它们之间的交换,让整个国家比任何一处都富。如果全国只剩一种产业,一旦这一业不景气,全国一起难。多样的经济,是一种分散风险的办法,也是让个人有选择的办法:你在这一行做不下去,还有别的行可以去。
经济面的多样,在国家的账上,还表现为价格的多样:不同地方的物价不一样,不同行业的工资不一样。这些差别有时让人不满,可是它们也是信号,告诉人们哪里缺什么、哪里该去。若是用命令把所有价格摆平,信号就没了,缺的东西依然缺,只是再也没人知道缺在哪里。
三面放在一起,看多样这一格。
先看法律面。法给了余地一个名分:地方的自治,行业的规程,个人的权利,都需要法来承认。没有法的承认,余地只是一时的宽容,随时可以收回。
再看政治面。政治给了余地一个靠山:有力量能拦住中央的手,有位置让少数说话。没有政治的支撑,法上写得再宽,也可能是一张空头支票。
再看经济面。经济给了余地一个内容:有人真的在各种地方做着各种事,养活自己。没有这个内容,法上的余地和政治上的靠山,都成了空的壳,没有人来住。
三面互相需要。看一个具体的例子:一个乡间的手艺人,想开一家作坊。他首先要有一条法,说他可以开,这是法律;他要有一个不会被随意关掉的环境,这是政治;他要有人来买他的东西,这是经济。三面里缺了哪一面,他的作坊都开不下去。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更大的地方。一个自治的城市,需要有特许状,需要有人守这份特许状,需要有商路养活它。一个少数群体的语言和学校,需要有法保护,需要有人在议事处替它说话,也需要有人愿意学、愿意用,它才不会只活在博物馆里。
多样这一格,因此不是一个靠宣布就能得到的东西。它是三面一起长的。长得好,一个国家里便有许多个小的地方可以喘气;长不好,余地要么只写在纸上,要么被人悄悄收走。
在国家和个人之间,还有一层很容易被漏掉:民间自己组起来的东西。
宗族、会馆、善堂、书院、庙宇、行会、互助会、读书社,名目各地不同,做的事却相近:一群人为了某件事聚在一起,自己定规矩,自己出钱出力,自己办事。它们不是国家,可是国家少了它们,会很吃力。
中国的传统社会里,宗族管着族内的纠纷、义田和族学,会馆让异乡的商人有个落脚处,善堂在灾年里施粥。伊斯兰世界的许多城市里,有叫作瓦克夫的捐助制度,把一份产业永久地拨给清真寺、学校、医院或者泉水,由专门的人管理。中世纪欧洲的修道院,兼管着学问、医药和收留旅人的事。这些东西的做法各不相同,共同点是:它们替国家接住了一大片日常的事,也让个人在国家面前,多了一个可以站的地方。
民间这一层,三面都在场。法律面上,要有一种说法,承认这样的团体可以存在、可以有自己的财产、可以起诉和被起诉;政治面上,要有一个态度,不把每一个聚在一起的团体都当成对手;经济面上,要有一种来源,让这些团体能活下去:会费、捐助、产业的出息。三面里缺了哪一面,民间的余地就薄了。法不承认,它们只能暗地里活;政治猜忌,它们动辄得咎;经济上没有出息,它们撑不过一两代人。
有一件事要说清楚:民间的余地,并不总是温和的。有的民间团体靠关系做事,把圈子外的人挡在门外;有的变成了小的权力中心,欺压自己的成员。所以这一层也要放回前面说过的三面里去看。它得到多大的余地,同时也要受多大的约束,这和第 51 章要谈的小「我们」与大「我们」的分工是连着的,那里还要细说。
这里需要再回到本书的主线。
前面说了,「我们」是显出来的,不是某个先在的东西发出来的。多样这一格,恰好把这个意思照得清楚。
假如「我们」是一个先在的东西,比如一个纯粹的民族、一种固定的文化,那么多样就成了需要容忍的杂质:本来应该一个样,现在有些不一样,勉强让它们存在吧。许多国家在历史上就是这样看待多样的,把不同当成缺陷,要么同化,要么驱赶。
可是你一旦明白,「我们」是在法律、政治、经济的纠缠里一次次显出来的,多样的位置就变了。它不是杂质,是「我们」显出来的材料。一个国家的「我们」,是由这些不同的地方、行业、群体、个人,在一次次的碰撞与合作里缠出来的。拿掉这些不同,不是把「我们」弄纯了,而是把「我们」弄空了。
举个例子。一个国家的语言,往往是从许多方言里挑出一种来作通行的标准。这有它的道理,上一章说过,统一让人能预料。可是那些没有被挑中的方言,里面装着许多当地人的记忆、笑话、手艺名词、种田的口诀。方言消失的时候,这些东西往往也跟着消失了。国家的「我们」没有因此变得更强,只是少了许多可以长出新东西的土。
这并不是说,一切不同都应该原样保留。有的习俗伤害了人,法要管;有的差别成了剥削的工具,政治要管;有的差距大到让整个国家失衡,经济要管。多样这一格,不等于对一切不同都放任。它的意思是:先承认不同是「我们」的一部分,然后在具体的事上,一件一件地问,这一处的不同,该留,该改,还是该管。
多样的好处,用一个词说,是喘气。
第一种喘气,是个人的。一个人在年轻时,有不同的路可以选;做错了,还有别的路可以转。一个只有一条路的社会,每个人的压力都很大,因为走错一步就没有退路。有多种营生、多种学校、多种活法的社会,人更敢试,也更敢认错。
第二种喘气,是集体的。一个国家遇到新情况,需要新办法。新办法从哪里来?往往不是从中央的会议室里来,而是从某个角落里先有人试出来。某个地方试了一种新的耕作法,某个行业试了一种新的合同,某个民间组织试了一种新的救济办法。试成了,再推广;试败了,损失只在小范围。多样,是一个国家的试验场。
历史上,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中世纪后期的欧洲,许多新的商业办法,如汇票、保险、合伙,是在意大利北部一些互相竞争的城市里先试出来的。如果那时有一个管着一切的中央,把办法统一定死,这些试验也许就没有地方发生。
第三种喘气,是修错的。一个国家如果只有一种做法,做法错了,没有对照,也就没有人知道错在哪里。有了多种做法并存,错的那一种,会在比较里显出来。这是多样的一个很实用的用处:它让一个国家能够发现自己的毛病。
这一点和上一章形成了呼应。统一让人能预料,多样让人能修正。预料是往前看,修正是回头看。一个国家两样都要有,才能一边走,一边改。
多样这一格,也会出毛病,而且病有两头。
一头是多样太少。余地被收走:地方不能自己办事,行业不能自己定规,民间不能自己结社,个人不能自己选择。这是前面说的一刀切。它的结果,是整个国家变得整齐而脆弱,好像一根没有节的竹子,看着直,一压就折。
另一头是多样太散。各地各行其是,没有共同的底。中央的命令到了某处就成了耳旁风,一个地方的法与另一个地方的法互相不认,一个行业的规矩压过了国家的规矩。这是第 44 章要列的「各行其是」。它的结果,是「我们」松了,成了一盘散沙。
这两头不是对头,而是同一根线的两端。多样太少,往往是怕散,用力过猛;多样太散,往往是统一太弱,没有底。所以一个国家在这两头之间,常常是摇摆的:太散了,就收一收;收得太紧了,又松一松。这种摇摆本身并不是病,它正是第 9 章、第 10 章里讲的侧重轮换在这一格上的样子。病在于摇摆卡住:该松的不松,该收的不收。
还有一种隐蔽的病:假的多样。表面上有很多种东西,名目繁多,样子各异,实际上是一个意思,一个做法,一个说了算的地方。这样的多样,没有余地,只有花样。分辨真假,要看一件事:当不同的东西发生分歧,谁有权说「我不同意」,并且说了之后不会吃亏。
回到阿梅。
那个周三,她的菜卖得不错,收了摊,在集边的小饭铺里坐了一会儿。邻座的人在用她听不太懂的口音说着什么,她也不介意。
她一辈子没读过几本书,不知道什么叫联邦制,什么叫自治,什么叫分工。可是她知道,有这么一个集,她可以去摆摊,别人也可以。炸糕摊赚得多,药草摊赚得少,没有人因此觉得不公平,因为谁都有自己的摊位,谁都有自己的法子。
你明天出门的时候,不妨看一眼周围:街上的小店、路边的摊、不同口音的人,各干各的事。这一幅看着杂乱的样子,其实就是多样这一格,它让一个国家,有了许多可以呼吸的缝。
【带走的话】多样不是杂乱,是一个国家肯在各处留出余地,让地方、行业、民间和每个人,都有地方喘气。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多样这一格,法给名分、政治给靠山、经济给内容的三面相遇;关上了:把不同当成杂质、把「我们」当成一个纯模子的看法。
【小账】这一章里,多样太少会病成一刀切,太散会病成各行其是;把多样当成国家全部的,是把经济的自发或民间的自治,错认成国家本身。
两家人,隔着一道田埂种地。东边是老陈家,西边是老周家。
有一年雨水大,田埂被冲塌了一截,重新垒起来的时候,两家各说各的:老陈说田埂应当在原来那棵枣树的位置,老周说应该往东移三步,因为他爷爷那一辈就是这样量的。两家的孩子在田埂上吵过,大人在村口吵过,后来有人夜里去把垒好的土又扒了。
事情闹到了管事的人那里。管事的人没有立刻说谁对谁错,先让两家把各自记得的事讲出来,又去问了几位老人,看过一份旧的田契,最后在枣树旁边立了一块石头,说:以此为界。老陈不太满意,老周也不太满意,可是两家都认了。
后来的许多年,这块石头一直在那里。两家的孩子长大了,在石头两边各种各的地,逢年过节还互相送过东西。
这道田埂的官司,连同那块石头,讲的就是九格里的最后一格:和谐。它不是说两家从此不争,而是说:争起来的时候,有地方去说,有办法去裁,裁完了,两边还能在同一个村子里过日子。
本章要问:一个国家里,冲突是怎样被安放的?这一格,和前面的统一、多样是什么关系?法律、政治、经济三面,又怎样在这一格里相遇?
先把一个最容易走偏的地方挑明。
人们一听「和谐」,常想到一团和气,没有争吵,没有分歧,大家笑呵呵。这样的社会,也许存在过,也许只存在于想象里。可是本书说的和谐,不是这个意思。
一个国家里,必然有冲突。人多地少,有人想要的东西,别人也想要;有人赚的钱,是别人少赚的;有人信的东西,别人不信;今天的做法,对一部分人有利,对另一部分人不利。这些冲突,不是出了毛病才有的,是只要人在一起过日子就有的。
所以和谐,不看有没有冲突,看冲突有没有处安放。
「安放」这个词用得很准。一块石头从山上滚下来,如果有一道沟让它滚进去,它就停在沟里;如果没有沟,它就会砸到哪里算哪里。冲突就像这块石头。一个有和谐的国家,有很多条沟:法院是一条,议会是一条,市场里的讨价还价是一条,行业的调解、邻里的说和、各种谈判的桌子,都是沟。冲突落进去,在里面磨,磨出一个结果,然后停下来。
没有和谐的国家,冲突找不到沟:要么压在下面,越压越大,终于一次炸开;要么直接落在人身上,成了拳头和刀子。
孔子有一句话,大意是:君子和而不同(《论语·子路》)。这句话常被后人引用。它的好处,是把和与同分开了:和,是不同的东西能合在一起;同,是把不同的都变成一样。本书上一章讲多样,这一章讲和谐,用的正是这一个分别。
冲突怎样才能有处安放?第一件事,是先把各人的份说清楚。
古人想过这个问题。战国时期的思想家荀子讲过,人为什么能结成群体?大意是因为有「分」,也就是各人在群体里的名分与份额。群体里的人,需要的东西差不多,而东西有限,如果没有分,就只有争;争则乱,乱则穷。(《荀子》里有多处这样的话,这里只转述大意。)
《商君书·定分》里有一个譬喻,大意是:一只兔子在前面跑,一百个人去追,不是因为兔子分成了一百份,而是因为这只兔子还没有主;而市场上摆着许多兔子,路过的人也不会去抢,因为它们已经有了主。它说的就是一件事:份定了,争就止了。
罗马法里也有一句很著名的话,大意是:正义就是给每个人属于他的那一份。这是后世引用乌尔比安的说法,同样讲的是份。
中国古人说「定分止争」,罗马人说「各得其所」,两处的话,讲的其实是同一个道理:一个社会要有和谐,先要有一套办法,让人知道什么是自己的,什么是别人的,什么是大家的。
定分,是法律那一面最本分的事。它包括:财产归谁,契约怎么订,婚姻怎么算,继承怎么分,侵害了别人怎么赔。这些规矩,看着琐碎,却是冲突的第一道防线。因为大多数冲突,不是因为人们天生爱吵,而是因为份没说清。一道田埂,如果一开始就立好了石头,就不会有后来夜里扒土的事。
份定得再清,也难免有争。这时候要有第二件事:裁断。
裁断,要有三个条件。第一,裁断的人,不是争的两边中的任何一边。第二,裁断的办法,是事先公开的,而不是临时编的。第三,裁断的结果,能够执行。
这三个条件,在不同的文明里,有不同的写法。
古希腊的城邦里,公民可以站到法庭上去说,由许多公民组成的陪审来判。雅典人对此很看重,因为它让一个普通人也能在国家的面前讲话。罗马的做法,则发展出了专门研究法律的人,他们的意见,在后来成了法的重要来源。中国的传统社会里,地方官兼着审案,乡里还有族长、乡老先行调解,大量的纠纷,在没有走到官府之前,已经被说和了。伊斯兰世界的城市里,有专门的法官,也有许多靠学者意见来处理的事。中世纪欧洲则有教会法庭、领主法庭、城市法庭,同时存在,彼此间常常争管辖。
这些不同的写法,各有长短。有的快,有的公平,有的离普通人近,有的离普通人远。可是它们的共同点,是对冲突的态度:不是不让争,而是争有个去处。
再往后,近代的国家把这套办法做得更细:法院分层级,可以上诉;程序有规则,双方都能陈述;判决要写明理由,让人看得懂;裁判者的任命与任期,受到保护,使他不容易被一方左右。这些都是在回答同一个问题:怎样让人愿意把冲突交到这里来,并且愿意接受结果。
要注意的是,裁断的效力不仅来自法律,也来自背后的力量,那是政治:一个判决,如果没有人去执行,就是一张纸;还来自背后的成本,那是经济:打官司太贵、太久,普通人就走不进去。所以,裁断这一件事,三面都要到场。
有些冲突,不是两家人之间的田埂,而是群体和群体之间的大事:税怎么收,兵怎么征,钱怎么花,哪一群人的利益先顾。这样的冲突,不是一个法官能裁的,要有一张大一点的桌子。
历史上,这样的桌子有许多样子。
古罗马在公元前五世纪初,平民与贵族之间的冲突很尖锐。据后来的记载,平民曾经集体撤离罗马城,表示不再合作,这件事后世称为平民撤离。结果是设立了护民官,专门保护平民不受官员的任意处置。后来的罗马,平民与贵族之间的矛盾并没有消失,可是它们有了一个出口,一次次在制度里被磨过去。这个故事有不同的讲法,细节要小心,可大的方向,是史家们常常提到的。
中世纪后期的欧洲,国王要打仗,要钱,就得去找贵族、教士、城市的代表商量,这些商量的会,后来渐渐成了议会的雏形。英国的议会,法国的三级会议,西班牙和其他地方的等级会议,名称各异,做的事相近:把不同群体的要求拿到一张桌子上来谈。
这张桌子之所以能起作用,是因为它有几个特点:各方都有人坐在桌边;谈的内容与结果是公开的;谈完了,各方都认账。如果桌边只有一方的人,那就不叫议事,叫通知。
议事这一件事,三面也是缠着的。政治面:谁有资格坐到桌边;法律面:桌子有什么规矩,怎样提案,怎样表决,怎样记录;经济面:桌上谈的,大多是钱和资源怎样分,没有这一层,桌子就是空谈。
还有一类冲突,大多数时候,根本不用上桌,也不用上法庭,它们在市场里就被化解了。
你想买一个东西,我想卖一个东西,我们的要求不同,价钱不同。我们谈,你让一点,我让一点,成交;或者谈不拢,各走各的。这也是冲突,只是被安放得很轻。
契约,是这种安放的工具。契约里写明了各自的权利义务,万一有了分歧,就依契约办。一个契约被普遍遵守的社会,能省掉极多的争吵。商人们跨越地方做生意,靠的往往就是契约,加上一个事后可以追究的办法。
价格,也是一种安放。当一样东西缺了,价格上去,需要它的人少买一点,有它的人多卖一点;当一样东西多了,价格下来,各自又调整。没有人下命令,冲突却在无数次小的调整里化开了。
这个办法有它的限度。它能处理的,是可以被衡量的东西;它处理不了的,是不能被明码标价的东西,比如尊严、身份、安全。当市场被用来处理它不该处理的事,或者当市场上的力量太不对等,价格和契约就会变成强者对弱者的工具。这时候,要法律和政治出来,立一些底线:什么不能卖,什么条件不能订,什么情形下契约可以被撤销。
所以,经济面的安放是第一道,也是最轻的一道,它需要法律和政治在背后撑着,才不会变形。
安放冲突,还有一件容易被略过的事:输了的那一边,往后怎么办。
任何一场裁断,都有输家。如果输家从此被踢出「我们」,或者永远抬不起头,那么冲突并没有被安放,只是被推迟了。下一次机会来了,他们会回来。所以一个能长久的和谐,要有办法让输家留下来。
古雅典有一个常被讲起的例子。公元前五世纪末,雅典经历了一次寡头集团的统治,后来被推翻。民主恢复之后,按后世的记载,雅典人在公元前 403 年左右通过了一项大赦,约定不再追究过去的事,只有极少数首要者例外,并且立誓不再翻旧账。这件事的细节,史家各有讲法,可是大意是清楚的:一个城邦要想继续做一个「我们」,有时得先学会不把每一笔旧账都算清。
补偿,是另一种办法。一场争执里,输的一方可能要赔钱,赢的一方也可能要让步,结果折成一个双方都能承受的数目。中世纪许多地方的习惯法里,对伤害有一套细致的赔偿标准,用金钱来了结一场可能引发世代复仇的冲突。这个办法在今天听来有些生硬,可是它的用意很实在:让冲突在一笔账里结束,而不是在一场接一场的报复里延续。
再说近代以来一些国家经历过严重的内部撕裂之后,设立过专门的机构,让受害的一方讲出经历,让加害的一方承认事实,再由国家给出某种形式的认定与补偿。这样的做法各地不同,成败也各异,这里不作评价,只取一点:和谐不是靠遗忘建成的,它需要一个让伤口被看见、又不再继续流血的过程。
这些办法,又一次说明三面是缠在一起的。大赦与和解,是法律面的安排,要有规矩;它能不能落地,取决于政治面,有没有足够的力量和意愿去执行;补偿能不能兑现,取决于经济面,国家和各方拿不拿得出。三面缺一,输家就还是输家,只是换了一种形式留在门外。
我们把三面再放到一起,看和谐这一格。
法律面:定分,立规,裁断。它告诉人们,什么是你的,什么是我的,争了怎么办。
政治面:议事,妥协,执行。它让大的冲突有桌子可上,让判决有力量落地,也让各方有名分坐到桌边。
经济面:价格,契约,补偿。它让很多冲突在日常里就被化解,也让一场冲突的结果,可以折成某种补偿,使输的一方不至于一无所有。
这三面里,哪一面都不能单独完成和谐。
只有法律,没有政治,判决落不了地;只有政治,没有法律,桌子上的结果随时可以翻脸;只有经济,没有前两者,强者的价格就是弱者的命运。
三面互相咬合,才有一个冲突的链条:小的争执,先在市场和邻里里化开;化不开的,上到法庭;法庭裁不了的大事,走到议会;议会谈不拢的,才轮到最后的办法。一个好的和谐,是让大部分冲突,停在前面几环,不要一路滚到最后。
链条的每一环,都得有人愿意用。要是前面的环都不灵,人们就会直接跳到最后:街头、暴力、罢工、出走。一个国家的和谐,因此也要看它平常是不是肯在小处下功夫:调解有没有人做,小额的官司有没有人受理,谈判的桌子好不好找。
到这里,可以把美这一排的三格并起来看。
统一,让人能预料;多样,让人能喘气;和谐,让两者不打架。
这三者其实是一个整体的三个侧面。统一太满,多样没地方长;多样太散,统一立不住;两头都有,却没有安放冲突的办法,它们就会互相碰撞,越碰越僵。和谐,是前两者之间的一个关系:统一的地方不压住多样,多样的地方不拆掉统一,两边有分歧的时候,有办法谈。
音乐里有一个很合适的比方。一首曲子里,几个声部唱不同的音,若是唱成同一个音,那是齐唱,整齐,可是单薄;若是各唱各的,没有关系,那是噪音;若是不同的音,按着一定的关系叠在一起,那是和声。和声里每一个声部都不丢掉自己,同时合成了一个整体。国家的美,说的大致就是这件事。
这个比方,要用得有分寸:它只是帮助想象。真实的国家里,没有指挥,没有总谱。和声不是有人事先写好的,而是三面在日复一日的纠缠中,一次次碰出来的。有时候碰得好,有时候碰出杂音。杂音出现的时候,不是国家「坏了」,而是这一次的碰撞,需要再调。
所以,我们看一个国家,不要问它是否完美,而要问它能否调音:杂音出现的时候,有没有办法发现、承认、调整。
和谐这一格,最常见的病有三种。
第一种,是把和谐当成没有声音。有的地方,为了表面的平静,不许人说话,不让冲突上桌,把所有的争执都压下去。这样的平静,是压出来的。压得越久,冲突越深,等到出来的时候,往往一下子就是大事。历史上,许多政权在表面最安静的时候,其实正是最危险的时候。
第二种,是法与法打架。一个国家里,不同层级、不同地方、不同领域的规矩,互相冲突,又没有人来裁。结果是人们不知道该听谁的,谁有门路谁占便宜。这一种病,第 44 章的病表里会列出来,它是法律面的和谐出了毛病。
第三种,是安放的路不通。法院太贵、太慢,议事的桌子只有一部分人能坐,市场上的力量悬殊太大,调解的人没有威望。冲突找不到沟,就只好自己找出路。这一种,往往是几面同时失灵的结果。
和谐的病,一旦深了,就会连着其他格子一起病:统一变成了强压,多样变成了各自为政。到这个地步,美这一排三格,都在往下掉。
要治这样的病,不是靠喊「要和谐」,而是回头去修那些具体的沟:让法院能被普通人用得起,让桌子能让更多的人坐,让规矩之间有个能裁的办法。这些事做起来是琐碎的,可是和谐就是这样一寸一寸修出来的。
回到那道田埂。
很多年以后,老陈和老周都老了,那块石头还在枣树边。有一次,两家的孙辈为了灌水的先后吵起来,其中一个说:「当年的界石都立了,你还要怎么样?」另一个没有再争,去找村里管水的人说了。
这件小事里,有定分,有裁断,有一个能去的地方。没有人觉得自己在参与什么大事,可是一个「我们」,就是靠这样的小事,一天一天撑住的。
你自己的日子里,大概也有一块这样的石头:一份写清楚的合同,一个你知道该去找的窗口,一个邻里间说得上话的人。它们不显眼,可是你有事时,不必一个人扛。
【带走的话】和谐不是没有争,是争起来有地方去、有办法裁、裁完了还能在一起过日子。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和谐这一格,定分、裁断、议事、契约这几道沟,以及三面怎样在其中咬合;关上了:把和谐当成没有冲突的想法。
【小账】这一章里,和谐被压成沉默是政治固化的样子,法与法打架是法律面的病;统一、多样、和谐三格要一起读,单取一格当国家,就是把美错认成全部。
这一编八章:三种中心固化,顶替,侧重卡死,九格病表,四种结局,国家的死。本编的判断:国家的病有三种形状,固化、顶替、侧重卡死;病到深处,走向跃迁、内卷、轮回、耗散之一。
设想三世纪中叶,罗马帝国边境上一座小城里,有个面包匠,名字不必记。他每天天不亮起来烧炉子,卖出去的面包,收回来的是银币。
这几十年,银币在他手里一年比一年轻。颜色发白、发灰,掂一掂,不是从前的分量。铸钱的人把银子越掺越少,铜越掺越多。他不懂什么货币学,只知道今年的一枚钱,买不到去年那么多面包。
他也知道钱为什么变轻。城里常驻着兵,路上常过着兵,兵要吃、要穿、要饷。饷发不出,兵就拥立一个新的皇帝;新皇帝上了台,头一件事是给兵加饷。
据说,三世纪初的皇帝塞维鲁临终前,对两个儿子留下一句话,大意是:彼此和睦,厚待士兵,别的人不必放在眼里。这句话是否一字不差,史家有争论。可是它后来变成的样子,面包匠看得清清楚楚。
三世纪的后半个世纪里,罗马换了二十多位皇帝,多数死于非命。有人是被自己的部下杀的,有人是被对手的部下杀的,还有人刚穿上紫袍,就倒在了前一个人用过的那张椅子旁边。
面包匠不关心谁是皇帝。他关心的是,这个国家里,还有没有一样东西,是比刀把子更靠得住的。
这一章要讲的,就是这样一种病:国家本来有三面,权力那一面长得太大,把另外两面压在了底下。
先把话说公道。权力不是坏东西,它是国家身上看得见、摸得着的那一面。
前面第 6 章说过,政治是国家的客体属性:一片土地、一群人、一支能打仗的队伍、一套能下命令的机构。国家要被人看见,要被外人认得,要在洪水来了的时候有人调得动人手,要在敌人来了的时候有人守得住城门,都离不开这一面。
一个没有权力的「我们」,很容易被别人的权力吞掉。古希腊的小城邦在波斯大军面前,雅典和斯巴达能联手,靠的是公民能拿起武器,也靠的是有人能下决心、能排兵。乱世里,这一面走到前面来,是应当的。第 9 章讲过:乱世政治在前。
所以问题不出在权力在前。外敌压境,饥荒遍地,权力走到前面来收拾局面,这是国家在自救。
问题出在它走上去以后,不再下来。
一个人病了,吃药是对的。可是药一直吃,吃成了饭,身体别的地方就开始坏。国家也一样。权力走上前台应急,应了急,该退回去让法律和交换重新站稳脚跟;它却坐定不动,别人要它让位,它就把这个要求当成了威胁。
这时候,国家就从「政治在前」变成了「政治当中心」。前者是一个阶段,后者是一种病。
要看清固化是什么,不妨看一个没有固化的样子。
罗马共和国有个办法:国家遇到大危险,可以任命一位独裁官,把军政大权暂时集中到他一个人手里。可是这个职位有期限,通常不超过六个月,危险一过,他就要交权回家。
早期传说里有位辛辛那图斯,被请去当独裁官时正在田里扶犁,据说他十几天就打退了敌人,随即放下权柄回去种地。这个故事被后人讲得很美,细节难免有润色。可它留下的那个意思很清楚:权力走到前面,同时有一条退路在身后等着。
后来的事也说明了这条退路的分量。共和末年,苏拉和凯撒先后拿到了没有期限、或者期限被无限延长的独裁权,那条退路就断了。此后不久,共和国让位给了帝国。
所以固化的关键不是权力大,是它退不回去。前台只有一个人在演,台下再没有人能换他下来。
一个国家的法律,和一个人发出的命令,外表很像,都是「要这样做」「不许那样做」。区别在于,法律也拴着发出它的人。
第 5 章讲过,法律是国家的「我」,是一个集体的「我们」显出来的样子。「我们」显出来,靠的是规矩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地起作用,包括立规矩的人。命令不是这样。命令是从上往下走的一条线,只拴着接令的人。
当权力成了中心,法律就一点点滑向命令。条文还在,条文写得甚至很细,可是它的用处变了:它不再回答「我们大家约好了什么」,只回答「上面要什么」。
秦国是个让人难忘的例子。今天出土的秦简,如睡虎地秦简,里面的律文又细又密,田地、仓库、牲畜、徭役、文书传递,几乎事事有条。这说明秦国的法律不是没有,而是多得很。可是这些法律几乎都朝着一个方向用力:让下面的人把上面的要求办成。
秦朝末年,陈胜、吴广等人被征去戍边,路上遇大雨,误了期限。据《史记》的记载,按法,误期是要杀头的。反正都是死,不如起事。这个故事里最扎手的一处是:法没有给他们留下一条路。误了,就是死;说明原因,也是死。法在这里只剩下一个动作,就是往下压。
这样的法律,能把一个国家在短时间里拧成一股绳。秦从统一天下到灭亡,前后不过十五年上下。绳子拧得紧,断得也快。
换成别的文明,也能看到相似的影子。古代亚述的王铭文里,常常夸耀大王征服了多少城、迁走了多少人、剥了多少反叛者的皮。那是一种写给人看的威慑,它告诉下面的人:这里只有一个声音。
可是你再看一句:这样的国家,里头还有「我们」吗?有的只是「上面」和「下面」。
政治一旦成了中心,经济的样子也跟着变。
第 7 章说过,经济是国家的互动属性,是国家里一切来往、交换、分工。它本来是活的:我拿我有的,换你有的,大家都在互相需要中把日子过下去。
可是当权力当中心,经济的用处就变成了「供给」:粮食、布匹、钱,都要往一个地方流,供养那一支枪、那一座宫殿、那一场战争。市场不再是人们互相交换的地方,成了权力取东西的地方。
罗马晚期的做法很有代表性。军队需要粮食,政府就按定额向各地征收,实物征调,不问当地的年成。农民种的粮食,一部分先被人拿走,剩下的才轮到自己。再后来,为了让税收稳定,官府把农民、工匠一代代固定在原来的土地和行当上,不许轻易离开。这样做,是为了让供给不断。
可是交换不是这样的。交换要人能走动、能选择、能说不。把人钉在原地,交换就枯了,供给也就跟着一年比一年少。国家发现不够用,再加码,再钉得更紧。
铸币是另一个出口。银币越铸越轻,是一种看不见的税:每个拿钱的人都被收了一笔,却没有一份通知单。面包匠不知道自己交了多少,只知道日子越来越紧。
一个只剩供给的经济,看起来是满的,实际在往里空。
你可能以为,这样的国家里,至少有一个人是安全的,就是坐在最前面的那个人。
历史偏偏相反。
罗马有一件常被提起的事。公元 193 年,禁卫军杀了皇帝佩蒂纳克斯,然后在营门口把帝位拿出来出价,谁给的钱多,谁来当。据史家记载,出价最高的是个叫尤利安努斯的富人。他当了皇帝没几个月,就被另一支军队推翻了。
这里能看出权力当中心的一个特点:既然皇位是靠枪说了算,那么谁的枪更硬,皇位就可以是谁的。坐上去的人,随时要提防下面的枪。
阿拔斯王朝的哈里发也有过类似的日子。九世纪,哈里发为了躲开巴格达城里人的不满,迁到新建的萨马拉,身边靠的是一支来自中亚的突厥人卫队。起初,卫队是用来保护哈里发的。后来,卫队成了能决定哈里发活不活的人。861 年,哈里发穆塔瓦基勒被卫队中人杀死,史家对幕后牵涉到谁,说法不一。此后不到十年里,接连几位哈里发被废、被杀或死得不明不白。
这不能只怪某一个军官的野心。权力当了中心,国家里就没有别的东西可以用来决定「谁来坐」。没有可靠的继承规矩,没有大家都认的程序,也没有一个靠交换和日常往来托着的底盘。剩下的,只有谁手里有人。
所以权力中心的国家,往往连掌权者也不得安宁。他在位的每一天,都在为下一场更替做准备,或者在躲避它。
一个国家的「我们」,是怎样在这样的日子里一点点变形的?
先是称呼变了。从前人们说「咱们的城」「咱们的法」,后来说「官家的」「军爷的」「上头的」。「我们」这个词,慢慢从嘴边消失,换成了「他们」。
再是事情变了。从前一桩纠纷,两家人可以去找一个大家都认的人评理,评出来的结果两边都得听。后来,评理的人要看哪家有人在上面说话。没人在上面说话的,只好忍着。
再是预期变了。一个人开铺子、种地、教孩子,都需要对明天有个大致的盼头:明年的规矩大概和今年差不多,我交的东西是有数的,我做的事不会因为谁换了位置就被翻过来。权力当中心的国家里,这个盼头最先塌掉。人们开始只顾眼前,能藏的藏,能躲的躲,能带走的带走。
你想想,一个城里的人,凡事都要先打听「上面是什么意思」,这个城还像是一个大家共有的家吗?
「我们」没有被谁明令取消,它只是不再显出来了。人还在,地还在,衙门还在,大家照常纳粮当差,可是在这些动作里,已经看不见一个共同的「我」。
说到这里要补一句公道话:权力当中心的国家,常常有一段看上去很强的日子。
它办事快。一道命令下去,层层照办,不用开会,不用吵架。修城墙、开渠、调兵、征粮,别的国家要磨很久,它几个月就办成。
它也能集中东西。一个社会里零零散散的粮食、人力、钱,被权力一把攥在手里,砸向一个目标,往往能做成大事。亚述帝国的大军,秦国的统一,都有这种味道。
所以后来的人常常羡慕这样的国家,觉得它「有效率」。
可是要问两个问题。第一,这样的效率靠什么维持?靠的是下面的人一直愿意、或者一直不得不照办。愿意会用光,不得不也有极限。第二,这样的效率花的是谁的本钱?花的是原来法律攒下的信用,和交换养起来的活力。这些东西是国家几代人慢慢积下的,用掉了,不会自己长回来。
就像一个人熬夜赶工,头几天精神极好,成绩漂亮。可是身体不会白借给你。
所以,看一个国家是否在病,不能只看它此刻办成了多少事。要看它办事所用的,是新长出来的东西,还是老本。
还有一种更安静的样子,古希腊的斯巴达常被拿来当例子。
斯巴达的男孩七岁离开家,进公共的训练营,长大后在公共食堂吃饭,一辈子的本分就是做战士。这套安排有它的道理:斯巴达人是少数,周围是人数多得多的被奴役的农人,叫希洛人。少数人要管住多数人,只好把自己练成一支随时能出动的队伍。
这套办法让斯巴达在很长时间里战无不胜。古希腊人提起它,常带着几分敬畏。
可是国家的另外两面,在这套安排下一直发育不良。斯巴达的法律,主要是为了保证战士的训练和分配;斯巴达的交换,被压得很低,据说连钱币都不许私人随便用。国家里的人,一半成了守卫者,一半成了被守卫的对象。
后来的事,亚里士多德看得很清楚。他在《政治学》里评论斯巴达,大意是:这个国家的完整公民越来越少,土地却越来越集中到少数人手里,终于是因为人太少而撑不住。公元前 371 年,斯巴达在留克特拉被底比斯打败,此后再也没有恢复过去的地位。
一支队伍可以很强,可它不会自己长出新的人,也不会自己长出新的规矩。队伍要靠别的东西养,权力当了中心的国家,把养它的东西都当成了养料用掉。
这时候你会发现,国家的强,和国家的深,是两回事。强是此刻能打多远,深是这个「我们」能撑多久。
这种病有一个自己加固自己的过程。
第一步,权力为了应急走到前面。这时候一切正常。
第二步,应急过去了,权力发现自己手里的命令比规矩好用,就多用了几次。法律开始往命令靠。
第三步,经济被拉去供给。为了让供给不断,管得越来越细,交换变少,收上来的东西反而变少。
第四步,收入少了,权力更需要强硬,更怕有人不听话,于是更依赖枪、更依赖命令。
第五步,枪养起来了,枪就有了自己的意思。它要饷,要地位,要说话的份。权力内部开始分裂,各路人马互相提防。
你看,每一步都有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没有哪一步是有人存心要毁掉国家。可是理由一环扣一环,最后国家就走到了谁也不想去的地方。
这也是为什么这种病不容易自己看出来。身在其中的人,每天处理的都是眼前的急事,眼前的急事每一件都是真的。没有一个时刻,能让人指着说:就是这一刻,国家病了。
不用等到银币变轻,也不用等到宫墙里出事,有几个小信号可以提前看到。
第一个信号,是「临时」变成了「一直」。应急的办法本来说好了到某个时候为止,到了那个时候,总有新的急事冒出来,办法就又续了下去。
第二个信号,是对「不听话」的处理比对「办不成」更重。一件事办砸了,追究的重点是有没有听令,而不是为什么办砸。这样,下面的人学会了一件事:宁可把假话说圆,也不要把真话说出来。
第三个信号,是国家的各种事情都开始有了一个「靠谁」的问题。办个手续要靠谁,打官司要靠谁,做生意要靠谁。当「靠谁」比「按什么」更要紧,规矩就已经让位给了人。
这三个信号都不起眼,却一旦连在一起,就是国家在往一个方向滑。
第四编讲过国家的九格。权力中心固化的国家,几乎每一格都受伤,最先受伤的有三处。
一是「关系」。人和国家的关系,缩成了「听命」和「被管」,权利义务不再是对等的,只剩下身份:你是兵、是民、是官、是奴。第 44 章会把它列在九格病表里,叫「只认身份」。
二是「次序」。继承靠枪,更替靠政变,国家急的时候,没有人知道下一步由谁拿主意。上面讲的罗马和萨马拉,就是这一格塌了的样子。
三是「共存」。不同的群体能不能在一个「我们」里同在,要看有没有一套大家都认的规矩。规矩换成了命令,每个群体只能各自去找靠山,谁靠上了谁,谁就有日子过。
还有两处伤,要等时间久了才显出来。
一处是「结构」。上面一道令下去,下面层层照办,看上去是一个坚硬的壳。可是壳里面没有东西把人和人连在一起,一遇冲击,壳裂开,里面是一盘散沙。第 44 章把它叫作「硬壳与散沙」。
另一处是「统一」与「多样」。权力要的是整齐,整齐到后来,各地的水土差异、行业的习惯、民间的做法,都被当成了麻烦。一刀切的命令在某些地方管用,在另一些地方成了灾。可是下面的人不敢说,上面也就不知道。
这样看,权力当中心,是一种自己遮住自己眼睛的病。
病到深处,会走向哪里?第 45 章要细讲:有的国家换一批人,换一种做法,跳了上去;有的原地打转,一朝又一朝;有的绕回原点;有的慢慢散开。罗马的三世纪危机,后来被戴克里先和他的继承者用重新编制行省、重新整理赋税的办法拉了回来,但帝国的样子已经大变。萨马拉之后的阿拔斯王朝,哈里发还在,实权却早已落到各地的将领和王公手里。同样的病,结局不一样。
回到那个面包匠。
他在那座边城里,每天烧炉子、揉面。银币变轻以后,他学会了一件事:收钱时不看面额,看颜色,用牙咬一咬。他也学会了另一件事:不问谁是皇帝,只问兵营里这几天安不安静。
他的炉子,是国家每天还在发生的一个小小的证据。只要有人还愿意起早烧炉子,有人还愿意拿钱来买,「我们」就还没有死。
可是他心里知道,这些日子靠的不是国家,靠的是运气。
一个国家好不好,不看它的权力有多大,看一个面包匠能不能不必打听上面的意思,就把明年的炉子安心算进去。
【带走的话】权力是国家的一面,可以在前,不能当中心;当了中心,法律成了命令,交换成了供给,「我们」缩成「他们」。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权力当中心之后,法律、经济怎样一步步变形;关上了:「权力强,国家就强」这个想法。
【小账】这一章里,政治这一种属性被当成了全部;最先病的三格是关系、次序、共存。
设想东汉末年,一个有些家底的商人,想让儿子进官府做事。他不读书,也不托人,打听清楚价码,备好一笔钱,直接把一个县里的职位买了下来。
这不是编出来的奇谈。据史书记载,汉灵帝在位时公开标价卖官,职位大小,价钱不同,连三公九卿这样的高位都有价目。买官的人上任之后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把本钱赚回来。
想一想这个县的百姓会怎样。他们交的税,一部分进了国库,一部分进了县官的口袋;他们的官司,赢的多半是出得起价的那一边;他们的田,最后落进谁的账本,要看谁的账本更厚。
这个县没有被敌人占领,也没有谁宣布法律作废。条文照贴,印信照盖,衙役照点卯。可是百姓心里明白,这里的东西都明码标价。
这一章要讲的,是国家的另一种病:交换那一面长到了国家头上,法律可以买,权力可以租,「我们」只剩下一张谁欠谁、谁买谁的账。
先要给钱说句公道话。
第 7 章讲过,经济是国家的互动属性,是国家里一切来往。钱是这些来往里最了不起的发明:它让陌生人之间能够交换,让今天的劳动可以存起来留到明天用,让远处的货物走到近处来。没有这个,大一点的国家几乎连账都算不清。
地中海历史上的几座商业城市,让人看得很清楚。威尼斯靠海上贸易立国,商人们合伙造船,合伙出海,把东方的香料、丝绸运到欧洲的市场。热那亚的银行家把钱借给各国国王,让国王可以打仗,也让商路得以延伸。这些城市在很长时间里相当繁荣,法律也相当讲究,因为做买卖的人最需要的,就是合同有人认账。
宋代的中国也是一个例子。商业发达,城市里夜市不散,四川一带出现了「交子」,后来由官府接手发行,成了世界上较早的纸币之一。人们不必背着沉重的铜钱出远门,生意可以做得更远。这是交换为国家添的一笔大好处。
荷兰共和国的商人,把世界各地的货物汇到阿姆斯特丹,他们发明了股份公司和证券交易,让许多人的小钱可以合成一笔大钱,去做一个人做不了的事。
所以经济在前,本是好事,这一点在许多文明里都一样。第 9 章说过:繁荣的时候,经济走到前面,把东西流通起来,把人的力气和聪明都调动起来,这是国家的活力。
问题出在这一步之后:当钱不但在前面领路,还开始给国家定性,国家本身就成了一桩生意。
法律是国家的「我」。如果这个「我」可以论价出让,会发生什么?
罗马的故事里有一段很有名。公元前二世纪末,北非的努米底亚王尤古达,靠贿赂罗马的元老,躲过了多次追究。据罗马史家萨鲁斯特的记载,他离开罗马时回头望了一眼,说了一句大意如此的话:这是一座待价而沽的城,只要有买主,它很快就会灭亡。
这句话是不是他亲口所说,难以证实。可是它被罗马人自己记下来,写进了自己的历史书,说明当时连罗马人心里,也隐约觉得这个判断不是没有道理。
另一个例子在法国。十六、十七世纪的法国王室缺钱,就把许多官职公开出售,买到职位的人成了法官、税官、书记官。1604 年,王室推出一项制度,只要每年缴一笔费用,买来的官职就可以传给子孙。这笔费用后来被叫作「波莱特税」。
对王室来说,这是一桩划算的生意,银子源源进来。可是对国家来说,法官的位置成了一份可以传家的产业。法官判案时,心里除了条文,还有另一本账:这个位置是我花钱买的,它要为我生出利息。
这样的法律,条文并没有被废,被改了的是它的用处:它不再是「我们」共有的规矩,而成了某些人手里的一笔资产。
罗马共和国晚期的选举,也能看到钱怎样走进「我们」的决定里。候选人为了拉票,办宴会、送钱、办竞技,花销越来越大。元老院一次次通过禁止贿选的法律,公元前 63 年西塞罗任执政官时也推动过一项。可是法律越多,办法也越多。据说,公元前 54 年前后,候选人的行贿大到让罗马的借贷利率一度翻了一番。
选票本来是「我们」的意见。可是当票可以买,一个人投下的就不再是他的看法,而是他的价格。
你可以想想,打官司的人走进这样的衙门,他买的究竟是公道,还是一次机会?
法律可以买,权力也可以租。
最常见的办法是包税。国家想要税,又没有足够的官吏去一家一家收,就把一个地区的征税权包给出价最高的人。包税人先向国家交一笔定额,然后自己去收,收多收少,利润归己。
罗马共和国在行省里大量用这种办法。包税人组成的公司,在行省里权势很大,行省的百姓往往恨他们入骨。后来的罗马政治家,如西塞罗,在谈论行省治理时,也不得不顾虑包税人这一路势力的利益。
奥斯曼帝国也有类似的办法。1695 年前后,它推出一种叫「马利卡内」的终身包税制,让包税人可以终身握有一块税源。这个做法本意是让国库得到现款,也让包税人愿意长期经营。可是时间一久,各地出现了一批靠包税发家的地方势力,国库反倒受制于他们。
热那亚的例子更有意思。十五世纪初,热那亚城为了还债,把一部分税收权交给债权人合成的机构,这就是圣乔治银行。后来这家银行不只收税,还代管了一些海外的殖民地。国家欠钱,债主就一步步接过了国家的事务。
租出去的权力,租期一到并不容易收回。租的人把权力当成了自己的资本,收回就是动他的本钱。
于是,政治这一面,在经济的逻辑里,成了一种可以标价、可以转手的东西。
古代地中海还有一个让人好奇的国家,北非的迦太基。它是腓尼基人的后代建立的商业大国,船队往来西地中海,富甲一方。
亚里士多德对它的政制很有兴趣,在《政治学》里专门讨论过。他的评价有褒有贬,大意是:迦太基的制度相当稳固,长期没有出现僭主,这是它的长处;可是它挑选官员,既看出身,也看财富,而且官职有可以用钱得到的地方,这是它的缺点。
他的意思大概是:一个国家如果把官职交给最有钱的人,会让他们为了回本去运用权力,久而久之,把公共的事务带向追逐私利的方向。
迦太基在与罗马的长期较量中败下阵来,公元前 146 年城被毁。人们常把它的失败归因于军事,可是也有史家指出,它的雇佣兵制度、对海外财富的倚重,都使它的公民与国家的距离越拉越远:兵是雇来的,打仗靠的是钱,钱不够时,「我们」就不够了。
这些说法有争议,史料也多半出自对手罗马。可是亚里士多德那几句提醒,两千多年后读来,仍然很清楚:当国家把「我们」的位置,交给出得起价的人,它需要提防的就不只是外面的敌人了。
当国家欠下了还不起的债,债主就有了说话的份。
十九世纪的埃及是个常被提到的例子。埃及的统治者在修运河、建铁路、建新城上花了大笔的钱,很多是从欧洲银行借来的。1876 年,埃及无力偿还,几个欧洲国家的债权人,设立了一个叫「公债管理处」的机构,派人进驻,管着埃及的一部分税收,先拿去还债。
奥斯曼帝国的经历类似。1881 年,它也成立了一个「公债管理局」,由外国债权人和帝国官员共同组成,把盐税、烟草税等几项重要的收入划给它。
这些安排,在债权人看来,是为了保证债务能还;在国家看来,是一部分财权被抵押了出去。税是国家最基本的事,收谁的税,用在哪里,原本是「我们」共同要决定的。现在,其中一部分,要先看账单。
这里要看的不是哪国对哪国做了什么,而是一个形状:当国家的账进入到一种非还不可的状态,经济的逻辑,就会越过国家的其他两面,直接走进国库。
债的道理是正当的,借了钱,该还。可是一个国家的「我们」,如果长期处于「先还账、再办事」的状态,法律的修订、政治的选择、民生的安排,都要先过账本这一关。
一个被钱占据的国家,是怎样看自己的?
它看自己,像看一家公司。收入多少,支出多少,欠了谁,谁欠它,哪块资产值钱,哪块要处理。每一个决定,都可以折成数字,放在天平上称。
这样看,有它的好处:账是实的,不容易被空话糊弄。可是国家里有许多东西,是称不出来的。
一个村子的祠堂,没有收益,可是人们在那里知道自己从哪里来。一座古老的学校,年年亏损,可是它在教孩子什么叫「我们的话」。一场灾后的互助,没有回报,可是它让人相信,有事时不会被丢下。
这些东西,是「我们」之所以是「我们」的东西。可是在资产负债表上,它们要么没有位置,要么被写成「成本」。
于是国家慢慢变成了一间大型的结算所:人是劳动力,土地是资产,法律是交易成本,边境是关税线。
你去问这样一个国家:「我们」是谁?它大概会回答:付了钱的人。
这时候,「我们」没有被谁推倒,它只是被折算了。
国家的三面里,为什么有时是钱,格外容易坐到中心的位子?
第一,钱什么都能量。权力难量,法律难量,可是钱有一个数字。有了数字,就能比较,就能排序,就能决策。一个东西能被量,它在一切讨论里就占了便宜。
第二,钱什么都能换。一个人想要地位,可以拿钱换;想要安全,可以拿钱换;想要官司赢,也可以拿钱换。别的东西都有自己的边界,钱几乎没有。
第三,钱不用有人来决定。权力固化,需要有人坐在前面;钱的固化,是一笔一笔买卖加出来的。每一笔交易,对买卖的双方,都说得过去。没有人决定要把国家变成一张账,可是账一笔笔加起来,国家就变成了账。
第四,钱的失控,开始时是舒服的。钱多的人觉得自由,钱少的人也许在头几年里也尝到了新机会。等到病象明显,已经很晚。
所以经济中心的固化,比权力中心的固化更隐蔽。权力中心的国家,人人看得见那只拳头;经济中心的国家,人人看见的是机会,是繁荣,是自由选择,看不见的是机会是谁在定价。
这样一桩一桩看下来,会发现一个朴素的道理:钱能做的事,国家的另两面做不了,可是国家另两面做的事,钱也代替不了。钱能让人交换,却不能让人互相信任;钱能请来守卫,却不能让守卫心里有「我们」这两个字。信任和心意,是法律与共同生活慢慢养出来的,花钱买不来现成的。
所以,一个国家把什么都交给钱去办,办得越顺,欠下的东西越多。
读到这里,你可能会有一个疑问:经济在前,和经济当中心,到底差在哪儿?
这里有三件事,需要分开。
第一件,是经济在前。繁荣的年月里,交换走到前面,国家的力气主要用在生产、流通和积累上。这是正常的轮换,法律和权力仍然各守其位,各自做事。
第二件,是经济当中心。这时国家里的其他事情,开始按钱的逻辑来排:法律要为交易服务,权力要为收益服务,一切的好坏,都用一个数字来衡量。这是一种固化,轮换停了。
第三件,是钱顶替了国家的「我」。这时不可是钱在中心,还有某个出得起价的人或集团,开始说「国家的事就是我们的事」。这是下一章要讲的另一种病,第 42 章会细说。
区别在于:第一件里,三面都在场,只是此刻谁在前;第二件里,两面被压缩成了一面的工具;第三件里,「我们」这个位子本身被人坐了进去。
很多国家会经历这三步,不过它们并不总是依次发生。有的停在第一步,有的直接跳到第三步。分清这三件,才不至于把一个繁荣的年代,一律当成病;也不至于把真正的病,当成繁荣的代价。
买卖总有两头,一头出得起价,一头出不起。
罗马共和国晚期,征战带来了大笔财富,也带来了大批奴隶。富人把土地买下来,雇奴隶耕种,种出来的东西卖得便宜,小农的田种不过他们,只好卖地进城。公元前二世纪,格拉古兄弟提出要把公有土地重新分给无地的公民,触动了大地主的利益,两人先后在冲突中丧命。
这个例子里,要看的不是土地制度,而是「共存」这一格是怎样失去的。当什么都可以买卖,买得起的和买不起的,就开始分道。同在一个国家里,这些人彼此的处境越来越不同,共同的「我们」就越来越稀薄。
中世纪晚期的意大利城市,也有相似的景象。有钱的行会与商人家族掌握了城市的政治,穷人和手工业工人被排在门外。一旦遇上瘟疫、饥荒或战争,底层人的怒火,就会在某个晚上烧起来。
格拉古兄弟之后,罗马的路越走越窄。大地主与小农的距离拉开,小农失去了土地,也就失去了从军的资格和投票的底气。军队里,渐渐出现了只认将军、不认城邦的职业兵。钱,从一件交换的东西,一路变成了决定谁是公民、谁能入伍、谁能说话的东西。
你看,这条线上没有哪一步是突然发生的。每一步,都像是一次自然的生意。
钱让一部分人变得很自由,让另一部分人发现自己没有得选。这种差别,在一个「我们」里堆得越高,国家就越像一栋没有楼梯的楼。
再往下想一层:一个国家里,谁最有钱,往往也最不怕这个国家出事。他可以把钱存到别处,把孩子送到别处,把生意挪到别处。国家的好坏,对他的影响比对别人小。这样的人越多,国家越缺那种「不管怎样,我们得一起扛」的力气。
而这种力气,正是「我们」存在的凭据。
九格里,经济中心固化的国家,伤得最重的是三处。
一是「影响」。第 31 章要讲,影响有三种账:权力的账、资本的账、法律的账。经济当中心的国家里,资本的影响越来越大,可是它的账没有人算:谁的决定碰到了谁,碰坏了什么,由谁来担。责任散了,这在第 44 章叫「责任散失」。
二是「连接」。道路、货币、合同、网络,本是国家的线。当线被少数人占有,线的开合就取决于出价,没有价的地方,就成了断线的地方。偏远、贫穷、没有利润的角落,慢慢被国家的网丢在外面。
三是「次序」。一个人能不能得到公平对待,不再取决于程序,而取决于他有多少本钱。次序被换成了价目表。
病到深处,会往哪里去?有的国家在债务与不平等的重压下,走向了大的重组,用改革把三面重新摆正,跳了上去。有的国家把买卖变成了习惯,一朝又一朝,换了人,没换规矩,原地打转。也有的国家,慢慢被外部的债主与内部的大户合力拆分,散成了各人各家的小块。第 45 章要把它们放在一起看。
回到那个替儿子买官的商人。
他不是坏人。他心里想的是:这个世道,凡事讲门路,凡事讲价钱,不如先下手。他的钱花得很清楚,他的儿子也很快就学会了怎样把本钱赚回来。
县里的百姓,慢慢学会了另一套本事:打官司前先想想自己有多少钱,办事前先想想要送什么,吃亏了先想想自己有没有靠山。
这是一个国家里每天都在发生的小事。它们不是谁下令的,也没有哪一条法律允许,可是日子一久,大家都按这套规矩活着。
你站在这个县里,会觉得「我们」这个词还在吗?它也许还在嘴上,可是在账里已经没有位置了。
他的儿子上任那天,县里的老人摇摇头,说了一句:这个位子,换过三个人了。
没有人觉得惊讶。人们早就不把官位当成「我们的事」,而当成「他们的买卖」。
一个国家好不好,不看它有多少钱,看一个没有钱的人,能不能在这里得到公道。
【带走的话】钱是国家的一面,可以领路,不能当中心;法律能买、权力能租的时候,「我们」只剩下一张账。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交换当中心之后,法律与权力怎样被折成价码;关上了:「国家就是一家大公司」这个想法。
【小账】这一章里,经济这一种属性被当成了全部;最先病的三格是影响、连接、次序。
古罗马的法学家盖尤斯,在他写给学生的教科书里,讲过一个小故事。
有个人,邻居砍了他的葡萄藤,他想去告状。照古老的诉讼办法,他在法庭上要念一套固定的话。他按自己的日子,说「他砍了我的葡萄藤」。可是当时的法律用的字是「树」,没有单独写葡萄藤。他一念出「葡萄藤」,就输了官司。
盖尤斯讲这个故事,是为了让学生看清古老诉讼程序的死板:说错一个字,案子就没了。
你可以想想那个人的心情。他的藤是真被砍了,邻居是真砍了,他也确实去了法庭,找了该找的人,说了该说的事。可是国家这个「我们」,在他面前只剩下一个动作:核对字眼。
这不是一个罗马的特殊故事。许多地方、许多时代的人,都遇到过这样的墙:事情是真的,程序是对的,字眼错了一点,门就关上了。
这一章要讲国家的第三种病:法律这一面长到了国家头上。条文成了中心,程序成了目的,国家的事越来越多地发生在纸上,人们的事反而越来越被挡在纸外。
先说公道话。法律走到前面,对国家是一件大好事。
第 5 章说过,法律是国家的「我」,是一个集体的「我们」显出来的样子。没有它,国家只是一堆人和一块地。有了它,每个人心里知道:我是谁的人,我的东西谁认,我吃了亏往哪里去。
古代的人早就懂这个。苏美尔人留下过很早的成文法典,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把法条刻在石碑上,立在公共的地方。罗马人更是在公元前五世纪中叶,被平民逼着,把十二块铜表公布在广场上。平民要的,不是更好的法,是看得见的法:让贵族不能说「法是这么说的」,却不让别人看。
第 9 章讲过,法治时期,法律走到前面,是国家的成熟。程序告诉人们:同样的事,同样的办法;掌权的人也要照规矩办;输了的人至少知道输在哪里。
所以问题不出在法律多、法律细、法律在前。问题出在,法律在前之后,不再退让,也不再听另外两面的话。
一个人长着骨头是好事。骨头长到把肌肉和血管都挤到一边,人就动不了了。
条文当中心的国家,头一个病象,是字压过了事。
罗马早期的诉讼,是个典型。那时候的民间诉讼,有一套固定的格式,叫「法定诉讼」。当事人要念固定的话,做固定的动作,哪个环节错了,案子就没了。这套办法有它的来历:在文字还不普及的年代,固定的话是让大家都能记得、都能核对的办法。
可是格式一旦成了硬壳,就会反过来困住人。后来罗马的裁判官想了办法,逐步改用较灵活的「程式诉讼」,让法官可以按案情的实际来判。这是法律自己松了松骨头。
别的文明里也一样。古代许多地方的衙门,都有过「状纸写得不合式,不予受理」的规矩。写状纸的人,因此成了一个行当,有的人靠代写状纸为生,有的人靠挑状纸的毛病为生。
有了这样的行当,事情会怎样?有钱的人请得起会写状纸的人,没钱的人自己写,写不对,门就关了。法律本身并没有偏心,可是通往法律的门,变成了一个只有懂门道的人才能过的窄口。
这就是「字比事重」:每一个字都有来历,每一道手续都有道理,加在一起,却让真正要办的事,走得比纸还慢。
第二个病象,是程序成了目的。
神圣罗马帝国有一所帝国最高法院,叫帝国枢密法院,后来迁到韦茨拉尔。它按严格的法律程序审理案件,诉讼文书一份份递进来,每一份都要按规矩登记、答辩、再答辩。到了十八世纪,这所法院积压了一万多件案子,有的案子拖了几代人,都没有结论。1767 年前后,有人去检查,发现堆积如山,只好成立专门的委员会来清理。
这不是说法官们懒。其中许多人学识深厚、办事谨慎,每一步程序他们都认真地走了。可是国家的运转,需要一个案子在某个时刻有个结果。程序走得越认真,事情越没有结果。
英国的大法官法庭也有过类似的名声。它处理遗产、信托等纠纷,规矩繁多,往往一桩案子拖很多年,诉讼费用把遗产本身耗得所剩无几。十九世纪的小说家狄更斯,在小说《荒凉山庄》里写过一桩没完没了的遗产官司,拿它来讽刺这个法庭。小说是虚构的,可是当时的人读了都明白在说什么。后来英国在 1870 年代通过法院组织法,把这套老办法合并重整。
这两个例子里,法律没有被人推翻,没有被人买走,也没有被人拿去压人。它只是被一步步完善到走不动了。
你想想,一个人到这样的法院去,心里想的是:我的事可以解决。可是走出来的时候,他的事,被写进了几百页文件,装进了几个箱子,等着下一个夏天。
程序本来是为了让人少吃亏。它的道理是:同样的事,用同样的办法,不看人的脸。可是当程序走得比事情更久,它保护的人就变成了它拖累的人。一个等了二十年的人,哪怕最后赢了,赢到的也已经不是他当初要的东西。
迟来的公道,常常已经不再是公道。这是条文当了中心的国家最难自己看见的一件事:它对每一个环节都问心无愧,对最后那个等着的人却无话可说。
条文中心的第三个病象,是规矩互相卡住。
十七世纪的波兰立陶宛联合国家,有一套很特别的议会规矩,叫「自由否决权」。议会开会,议员都有权利,只要有一个人说「不」,这次议会的所有决议就作废。1652 年,一位议员第一次用这个办法,把整个会期弄停了。
这个规矩有它的来历。它是为了保护小贵族,不让大贵族联合起来压倒他们;也是为了保证国王不能随意决定。在当时的欧洲,这是对权力的一种防范。
可是后来,这条规矩越用越多。外国势力发现,只要买通一位议员,就能让整个议会瘫痪。国家面临外敌,需要立刻行动,却无法通过一项决议。十八世纪后半叶,这个国家被邻国三次瓜分,到 1795 年,从地图上消失。
这里要看清:自由否决权并不是一条坏条文,它保护的东西是真实的。可是当它成为不可动摇的中心,别的需要,比如国家在危急时作出决定的需要,就被压在了它下面。
一条守卫「不能被强制」的规矩,最后让国家丧失了「能够决定」的力量。
所以条文中心的国家,往往不是条文太少,而是每一条条文都有理由,每一条的理由都说得通,合在一起,却没有一个地方能让整个国家动起来。
第四个病象,是国家越来越活在纸上。
西班牙在美洲的殖民帝国,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远在马德里的国王和他的顾问们,制定了数量庞大的法令,汇成《印第安法律集成》,一条条写得周到。可是美洲有的地方,离马德里要走几个月,法令到的时候,局面早就变了。
于是出现了一句有名的做法,叫「我服从,但我不执行」。当地官员接到一项不合实际的王命,他当众亲吻文书、举过头顶,表示服从王的权威;然后说,此令暂缓执行,先报请国王重新斟酌。
这个做法,既保住了条文的体面,也保住了当地的现实。它说明,当条文离开了政治和经济,两边需要有一个办法互相应付。
这个办法的坏处,在于条文和实际之间慢慢裂开了一道口子:纸上有一个国家,地上有另一个国家。纸上的国家整齐、周全、体面,地上的国家靠各种变通和默契运转。
你在这样的国家里生活,会学到一件事:别问规定怎么说,问大家怎么办。
这是条文中心的结果,也是它的隐患。法律失去了对现实的牵引,就从「我们」的规矩,变成了一堆公文。公文可以越写越精致,国家却不一定越来越像一个国家。
条文积累的速度,有时快得惊人。
中国明清两代,国家的基本法典叫「律」,在它之外,还有大量随事制定的「例」。律是骨架,例是补丁:碰到律没写到的新情形,就定一条例。清代的《大清律例》里,律文只有四百多条,例却有上千条,而且随着年月还在增加。
有一些例,是在处理某一桩具体案子时定下的,后来被官员们援引,成了通例。有些例之间互相冲突,办事的官员遇到案子,要翻上下几十条,才能决定怎么办。
这套办法有它的好处。它让法律能随新事增补,也让官员有据可依。可是它的另一面是:只增不减,旧例堆在新例下面,没有人专门去清理。时间一长,真正懂得全部条文的人,只剩下少数老吏,普通官员只能照着前案走。
衙门里于是有了一句常见的话:于例不合。意思是,这件事没有成例可依,不能办。到了这一步,条文已经不是工具,而是门槛。
同样的情形,在许多古老的法律体系里都出现过:罗马的法学家注释越积越多,到了查士丁尼之前,已经有庞大的注释堆在法庭上,以至于皇帝不得不下令编订法典,去芜存菁。可见,法律一边生长,一边需要有人修剪。
没有修剪的法律,会长成一片林子,进去的人,只能走旧人踩出来的小路。
条文中心的国家,另外两面其实也在受苦。
政治这一面,被条文压得缩手缩脚。真正需要有人拍板的时候,没有人敢拍。每个人都说,我只能按规定办。规定没写的,大家都停下来。国家遇到没见过的新情形,就像一个按菜谱做饭的人,遇到菜谱没写的食材,只好站着发呆。
经济这一面,被手续拖得慢了半拍。做买卖的人,最怕的是等。一桩生意办下来,要盖十几个章,跑十几个门,等十几个月,生意早已错过了。有些人干脆就绕开去,走没有章的路,国家就多了一块法外之地。
法律也并不因此变强。法条越写越多,守的人越来越少。人们遵守法律,不是因为法条多,而是因为法条背后有一个活着的「我们」,在盯着,在用,在回应。当法律只在纸上,它的权威会一点点流失,剩下的只是在需要的时候,才被拿出来的工具。
再说一句,条文当中心的国家,往往并不显得凶,也不显得穷。它看上去文雅、周到、讲道理,来访的人常常赞叹它的制度完备。病就藏在这份完备里:每一样都有,每一样都在纸上,只是没有哪一样,能够真的把事办成。
所以法律中心固化,对法律自己也不是好事。它像一个被供起来的神像:很庄严,没有人敢动,也没有人真的向它求事。
这个国家里,人们是怎么看自己的呢?
一个人想办一件事,先问:有没有规定?规定在哪一条?要几个章?
负责办事的人,先问的也不是这件事该不该办,而是自己有没有权限、会不会担责任。办好了,没有奖励;办错了,要追究;只要按程序走了,无论结果如何,自己都没有错。
于是,每一个环节都做到了无可指责,整件事却没有人对结果负责。
你可以问问自己,一个人在这样的国家里,什么时候会觉得「这是我们的国家」?
多半是不会的。他看见的是一道道窗口,一张张表格,一个个「请补材料」。每一处都有道理,每一处都是「他们」的规定。「我们」这个词,从法律的名下搬走了,搬到哪里去了,没有人知道。
这时候,「我们」没有被谁推翻,也没有被谁收买。它被归档了。
条文这一面,为什么也容易坐到中心?
第一,条文给人安全感。一个办事的人,只要按条文办,就不会被追究。出了问题,他可以说:我是依法办事。这句话是一面盾牌。时间久了,大家都愿意躲在盾牌后面。
第二,条文容易积累,不容易删除。每一次出了事,人们的第一反应是:再加一条规定。加得多了,条与条之间开始打架,办事的人更小心,更不敢动。
第三,条文看起来中立。权力是有人在用,钱是有人在赚,只有条文,好像不属于任何人。于是人们容易以为,只要把一切都交给条文,就没有人为错误负责。
第四,法律的好处,常常恰好成了它的陷阱。法律的好处是稳定、可预料;它稳定到一定程度,就不愿再变。可国家的处境一直在变,条文不变,缝隙就越拉越大。
也许有人会说,那就少立些规矩吧。其实不然。规矩少了,弱的一方更吃亏。要紧的是,规矩多也好,少也好,都要有一条通向结果的路,让办事的人知道,什么时候该停下来,作出一个决定。
所以,每个时代,只要大家对权力和钱都不放心,就容易转向条文,以为它是最干净的东西。这种心情很自然,可也是下一场固化的起点。
读到这里,你也许会疑惑:这不是在批评法治吗?
不是。要把两件事分开。
第一件是法治,也就是法律在前。国家平稳的年月里,法律走到前面,大家按规矩办事,权力和钱都在规矩里活动。但在这个阶段,政治与经济仍然各有自己的位置和回应,条文要随处境修订,规矩也要经得起实际的检验。法律在前,是三面里的一次正常的轮换。
第二件是法律中心固化。这时,法律不再回应另外两面,也不再回应实际生活,它自己成了目的。条文不修,程序不松,新的情形不管。
法与法打架,是条文当中心之后很常见的情形。中世纪的欧洲,同一个地方可以同时有教会法庭、国王法庭、领主法庭、城市法庭,各有各的条文,各有各的管辖。一个人犯了事,究竟归哪一家管,有时要先打一场官司。十二世纪的英国,国王亨利二世和坎特伯雷大主教贝克特,就为教士犯罪该由哪个法庭审理,闹到了势不两立,后来贝克特在大教堂里被杀。
每一家法庭,守的都是自己的条文,没有一家是蛮不讲理。可是几家的条文叠在一起,普通人夹在中间,不知道往哪边站。
好的法治则不同,它需要有人把这些条文排出个次序,让「我们」只有一个口音。
好的法治,是一个会呼吸的东西。罗马的裁判官不断用告示修订老规矩,英国的法官在判例里一步步让老规矩适应新情形,这些做法都在为法律松骨。
可见,判断法律在不在病,不是看它多不多、严不严,而是看它能不能回应。一部法能回应现实,就是活法;不能,就是死条。
这也是为什么第 44 章的九格病表里,法律固化的病落在几处:「结论在前」(先定了结论,再找条文)、「法与法打架」(各种条文互相卡住)、「硬壳与散沙」(外面有壳,里面无人)。这些病,看起来是条文的事,实际是整个国家的事。
回到那个输了官司的人。
他的葡萄藤是真的,他的损失是真的。他在法庭上输掉的,是一个字眼。回到家,他可能一整夜没睡,心里反复想:我到底错在哪里?
第二天,他会做出一个选择:要么学一套本事,下次把话说对;要么干脆不再来这里,自己想办法。
两个选择,都会让这个国家慢慢变成另一副样子。前者会让国家出现一批擅长字眼的人,后者会让国家多出一些法外之地。无论哪一种,「我们」的法庭,都离那个人更远了一点。
他最后做了什么,不得而知,因为这个故事停在了法庭门口。
可是你可以放大来想:一个国家里,有多少人曾经站在这样的门口?有的人转身走了,有的人学会了说「对的字」,有的人在门口等了一辈子。
法律是国家的「我」。当这个「我」只会核对字眼,人们对国家的感觉,就从「这是我们的」,慢慢变成了「这是他们的」。
一个国家好不好,不看它的条文多周全,看一个说不清字眼的人,能不能把他的事说明白。
【带走的话】条文是国家的骨头,可以在前,不能当中心;程序走完了事情没办,「我们」就缩成了一摞文件。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法律当中心之后,政治与经济怎样被条文挡在门外;关上了:「法条越多越好」这个想法。
【小账】这一章里,法律这一种属性被当成了全部;最先病的三格是次序、结构、和谐。
设想一个公元十世纪中叶的巴格达书吏,名叫阿里。他每天抄写的公文,抬头仍是哈里发的名号,末尾仍盖着哈里发的印。按规矩,这个名号高于一切:它是整个伊斯兰世界的头衔,是「我们」这个词在纸面上的最高写法。
可是阿里心里清楚,真正拿主意的另有其人。军饷由谁发,官职由谁补,城里的兵听谁的号令,这些事,早已不在哈里发的宫里议。那一年,一支来自山地的军事统领家族进了巴格达,此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名号还在,印也还在,只是印盖在谁说了算的文书上,哈里发自己已经说了不算。
阿里没有想过这是个理论问题。他只知道,一张文书要生效,得先找对人。至于「我们」是谁,他不问,也问不出什么。
这一章要问的,正是这个问不出来的地方。国家有一个「我」,也就是前面第 5 章说过的法律:一个集体的我们,把自己写成规矩、写成名分、写成可以被认出来的样子。这个位置,是可以被别的东西坐上去的。坐上去的东西,不是这个「我」,却穿着它的衣服、用着它的印、说着它的话。
本书把这件事叫作顶替。
先把一个容易混的地方分开。
第 39、40、41 章讲了三种固化:权力固化成中心,钱固化成中心,条文固化成中心。固化说的是一种属性长得太重,把另外两种压得喘不过气。那时国家里仍然有法律、有政治、有经济,三样都在,只是一样压了另外两样。
顶替说的是另一种形状。它不是某一种属性太重,而是国家的「我」这个位置被占了。占位的东西,可能是一个人,一个家族,一个党派,一家公司,一支军队;它们本身并不是法律,却站到了法律的位置上,替「我们」说话。
打个比方。一个家里,父亲太强势,家里什么都听他的,这是固化。父亲病了,一个远房亲戚搬进来,拿着家里的钥匙、替全家签字、对外自称「这个家」,这是顶替。前一种是家里的人倾斜了,后一种是家的名字被借走了。
分开这两样,是因为医法不同。固化要松,要让被压的两面重新透气;顶替要认,要把那个位置上谁在说话看清楚,再问这个位置上的话,是不是「我们」显出来的话。
说到顶替,人们爱引一句话:「朕即国家。」据说出自十七世纪法国的路易十四。
不少研究者怀疑他到底有没有说过这句话,更常见的看法是,它是后来的人概括这位君主的统治风格时流传开来的。本书不去替这句话作保,只借它的形状。
这句话好用,是因为它把顶替说得毫不遮掩:国家的「我」,就是我这个人。
可是细想,这句话里最有意思的一点,不是狂妄,而是它需要被说出来。一个国家的法律若真是「我们」的法律,没有人需要宣布自己就是它;只有那个位置上本来不属于某人的东西,才需要有人来声明它属于自己。
在路易十四那个时代,法国的法院、贵族、教会、各省的旧例,各自还有自己的权利。他要做的事,是把这些分散的「我」,一个个收到王座底下来。这件事做成了几分,各家史学的说法不一;但至少说明一点:顶替从来不是一天完成的,它是一个位置一个位置地收回来的。
另外要留意:同一个时代、同一个国家,也有人把这段历史读作国家整合的必要一步。它为后来的行政统一铺了路,这一面也是真的。顶替有时借着一个真问题上台,这是它最难辨认的地方。
回到巴格达的那位书吏。他身边发生的事,在历史上不止一次出现过。
公元 945 年前后,一个来自伊朗高地的军事家族进入巴格达,此后百余年里,阿拔斯哈里发的名号一直保留,可军政大权握在这个家族的统领手里。哈里发仍然被尊为宗教与礼仪上的象征,新统领上任也需要他的册封,只是册封更像一个仪式,而不是一个决定。
日本的历史里有同样的形状:天皇世代相承,名分一直在;可从十二世纪末起,将军府在很长的时间里实际执掌政务,朝廷的名分与幕府的实权并行了数百年。当然,这两个例子里各有各的细节,不能简单画等号,将军也不总是在宣称「我就是国家」,相反,他们大多小心地保留着名分,因为名分对他们有用。
罗马也是一例。奥古斯都掌握大权之后,并没有废除元老院、执政官这些旧名目,而是一一保留下来,把自己的权力装进旧的壳里,自称是「第一公民」。壳留着,里面的东西换了。
这三个例子合起来,说明一件事:顶替的第一个本事,是不拆名号。名号是「我们」多年积下来的信用,拆了它,顶替者自己也立不住;留着它,用它的信用去办自己的事,才是最省力的办法。
所以辨认顶替,不能只看名号有没有换,要看另一件事:名号在,印在,可印盖下去,是谁点的头。
中国东汉末年,是另一个清楚的例子。公元 189 年前后,朝廷陷入混乱,各路军事人物各据一方。后来掌握北方大权的曹操,把汉献帝迎到许县,在其后的二十多年里,以天子的名义发号施令,征伐、任免、封赏,都盖着朝廷的印。史书用「挟天子以令诸侯」概括这种做法。
这里的巧妙,在于名号变成了工具。天子不再是「我们」的写法,而成了一块可以搬来搬去的招牌。谁手里有这块招牌,谁的命令就比别人多一层合法的外衣。
到公元 220 年,曹操之子曹丕接受汉献帝的禅让,建立魏国。顶替完成了最后一步:从借名办事,走到直接改名。这时候,回头看前二十年,那块招牌的用处已经用完。
把东汉末年、巴格达、罗马放在一起看,一个规律浮了出来:顶替往往分三步。第一步,占住办事的路,不动名号;第二步,把名号当工具用,让别人也承认;第三步,名号和实权合为一体,或者名号被换掉。第三步走完,「顶替」就变成了「改朝」,旧的位置不再是位置,而成了历史。
可是并不是每个顶替都走完三步。有的停在第一步很久,有的在第二步被推回去,有的占位者先倒下,名号反而重新有了分量。日本天皇名分延续到近代,在明治时期重新成为国家的中心,就是名号在漫长的空置之后被重新使用的例子。这里说明,名号这件东西,一旦有过「我们」的信用,就不会轻易消失,它常常等着下一个人来拿。
顶替的占位者,不一定是人。
英国东印度公司本是一家获得特许的贸易公司。十八世纪中叶,它在印度的军事和税收权力越来越大。1765 年,公司取得了孟加拉等地的征税权,也就是所谓的「迪万尼」。此后一段时期里,这家公司一边做买卖,一边收税、养兵、派官、断案,像一个国家,却又始终是一家有股东、要分红的公司。
这里要说清一点:公司的股东和管理者,当然有人想着公司的利益。这并不奇怪,公司本来就是为了赚钱设的。奇怪的是,一家为了分红而存在的组织,坐到了本该属于「我们」的位置上:征税的理由是股息,驻军的理由是商路,法律的作用是保证契约和收益。
同一时代的英国本土,议会对此越来越不安,十八世纪后期通过了一系列法案,把公司的政务逐步纳入政府的监督,到十九世纪中叶,这个位置终于由国家直接接了过去。这是一个顶替被识破、被收回的过程,也是欧洲各国自己的议会和公众对「钱的主体」与「国家的主体」划线的过程。
另一个更极端的例子,是十九世纪末的刚果自由邦。这块地方在 1885 年前后被国际承认为比利时国王利奥波德二世个人的领地,而不是比利时这个国家的一部分。国王是私人,领地是私产,当地人口的劳动被拿来采集橡胶,国际上很快出现了严厉的批评,到 1908 年,比利时国家接管了这块地方。
这两个例子里,顶替的不是权力,而是钱的逻辑:钱想要的东西,被说成了「我们」想要的东西。这在第 40 章里是经济固化,进一步发展,就是经济顶替:钱不再只是压着国家,而是直接站到了国家的位置上。
说到党派,历史上也有不少。
法国大革命的高潮期,1793 年至 1794 年间,公安委员会掌握了国家的实权。它以「拯救共和国」的名义行动,审判由革命法庭执行,被处决的人数相当可观。当时的人们几乎都能背出那一套话:为了共和国,非常时期,需要非常手段。
这段历史今天仍有争论,有人强调战争与内乱的现实压力,有人强调它走向恐怖的内在逻辑。本书只取其中一点:一个团体说「我们就是共和国」时,别的声音就变成了「共和国的敌人」。
于是有了顶替最典型的一个标志:异议被改了名。反对一个政策,变成反对国家;反对一个人,变成反对「我们」。
家族的顶替另有一种样子。佛罗伦萨在十五世纪,政体上仍是共和国,有议事会,有官职轮换,有抽签选人的传统。可是美第奇家族凭着银行带来的财富和人情网络,在幕后左右人选、左右税负,让这座城市在形式上是共和,在实质上围着一个家族转。这里是钱和人情共同占位,没有人需要说「朕即国家」,因为选票、官职、税单,都已经在家族手里转了一圈。
这种顶替比公开宣称的更难辨认,也更持久。它不拆壳,不改名,只是把壳里的路悄悄改了方向。
有一种相近的情形,很容易被误当成顶替:代表。
一个国家太大,不可能让所有人每件事都亲自开口,所以需要有人代「我们」说话:议员、使节、法官、官员。这不是顶替,这是国家运转的必要办法。
两者的差别,可以用一句话分开:代表是被召回的,顶替是召不回的。
代表有任期,有授权的范围,有向谁交代的对象;到了期限,要交账,要被评价,要被换。顶替没有这些:任期是自己定的,范围是自己划的,交账的对象越来越少,直到没有。
古罗马的执政官,每年两位,互相可以否决,任期一年。这一套办法,就是把「代表」的位置压得很薄,薄到谁也无法借它长久地发号施令。后来这些限制一条条被松开,延长任期,集中职权,把几种官职并到一个人身上,每一步都有当时的理由,合起来,就是共和国变成帝国的路。
这里不是说共和一定好,帝制一定坏。罗马的疆域和人口早已不是一个城邦能管的了,旧的办法确实跟不上。问题在于:新的办法,有没有给「我们」留一条召回的路。奥古斯都之后的数百年里,罗马的元首制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元首自觉受着元老院和传统的约束;坏的时候,士兵可以拥立或杀死一个元首,这时候,位置上说话的,已经是谁的刀更近。
怎样判断一个国家是否出现了顶替?本书给出三道验证。每一道都问的是同一件事:这句话,是不是「我们」显出来的话。
第一道,换人试验。如果坐在这个位置上的人换了,规矩还照旧,说明规矩大过人;如果人一换,规矩跟着换,说明这个位置上说话的,是人而不是规矩。
第二道,异议试验。看一个声音反对的时候,会被当成什么。若可以被当成一个不同的意见,在规矩里讲,被听、被记、被回应,说明「我们」还有余地;若一反对就被当成对「我们」的背叛,说明「我们」已被缩成了某一个团体。
第三道,账本试验。这个位置上做出的决定,好处落在谁身上,代价落在谁身上。若好处总是流向同一批人,代价总是由另一批人承担,这个「我们」就只是几个人。
三道验证都有一个共同点:它们不问占位者的动机。占位者可能真心相信自己为国为民,也可能相信得很虔诚。顶替不是道德问题,是位置问题:一个人真心,不等于他就是「我们」。
这一点需要说公道话。历史上也有不少占位者,在乱世里确实做成了事,稳住了局面,让亿万人活了下来。顶替有时是一场急救。问题不在急救,而在急救之后那个位置有没有还回去。
顶替之所以反复出现,有三个缘故。
第一,「我们」是一个很难看见的东西。人们看得见皇帝、将军、党魁、董事长,看不见「我们」。要找一个人来代表它,是一个很自然的念头。小孩子画国家,往往画一面旗或一个人,就是这个缘故。
第二,危急时刻需要一个能拍板的人。这个需要是真的。第 9 章说过,乱世里政治走到前面,是正常的侧重。可是拍板的人一旦站稳,就很容易从「替我们拍板」变成「就是我们」。
第三,占位带来好处。名号的信用、法律的权威、税收的来路,一个占位者只要拿到手,就舍不得放。
至于为什么难退,原因也有三层:占位的人要退,得有一个地方可去;占位者身边已经围起了一批靠它吃饭的人;而「我们」这一边,旧的规矩已经荒废,新的规矩一时立不起来。
罗马人曾经有过一个有名的反例。据传,共和国早期的人物辛辛纳图斯,被任命为独裁官去应对一场战事,仗打完后,很快交还权力,回去种地。这个故事很可能经过了后人的加工,不能当作严格的史实。可它流传了两千多年,说明罗马人心里有一个标准:非常之位,是借来的,该还。
后来的苏拉、恺撒,一步步把借来的位置变成了不还的位置。罗马共和国的终结,很大程度上就是这个标准被一次次破坏的过程。
那么,防止顶替靠什么?
本书不开方子,方子留到第 47 章讲改革时再细说。这里只先说一个观察:能防住顶替的国家,往往有一个本事,就是让那个位置始终保持「空」。
空,是指没有任何一个人、一个家族、一个团体、一家公司,能够长久地、不受检验地说「我就是」。
古希腊的雅典有一套抽签和轮换的办法。许多官职由抽签产生,任期一年,不得连任,卸任后还要接受审查。这套办法有许多毛病,抽签选出的人未必胜任,可它有一个用处:谁也坐不热那个位置。
中世纪欧洲的一些城市,用过类似的办法:官职短期轮换,几个家族互相牵制,账目公开给同行审查。威尼斯更是发展出一整套复杂的选举程序,用多轮抽签与投票把总督选出来,为的就是不让任何一个家族固定地占住这个位置。
这些办法今天看来繁琐,可繁琐本身就是它们的用处。国家的「我」是一个公共的位置,让它保持一点难坐,是对「我们」的保护。
还有一层容易被忘记:让位置空着,不只是制度的事,也是「我们」自己的习惯。
一个社会如果习惯了「有事找那个人」,哪怕制度设计得再好,位置也会慢慢被人填满。反过来,一个社会如果习惯了问一句「这件事按什么规矩办」,那么即便某个人暂时势大,也要先绕过这句问话。
这句问话,听上去很小,却是「我们」留在日常里的一道门闩。门闩不防贼,只防门被人悄悄推开。
回到巴格达的书吏阿里。
他抄完一天的公文,回到家,邻居问他:「如今到底谁管事?」他想了想,说:「印是那个印,字是那些字。」
这个回答,说得很准,也说得很无奈。印和字都在,唯独管事的人,说不清。
放回今天普通人的日子里,这件事可以变得很小。你可以留意身边任何一个组织,一个社区、一间公司、一所学校、一个协会:它写在墙上的规矩,和实际办事的路,是不是同一条?遇到事情,你是去翻规矩,还是去找人?当你觉得「找对人比读对条文更管用」的时候,那个组织里的「我」,大概已经开始被顶替了。
这不一定是坏事,也不必马上下结论。只是值得看一眼:位置上坐的是规矩,还是人。
【带走的话】名号还在、印还在,不等于「我们」还在;要看盖印的那一下,是谁点的头。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辨认顶替的三道验证,以及顶替和固化的分别;关上了:只要坐在位置上的人动机良善,就不算顶替的想法。
【小账】这一章里,国家的「我」被权力或钱冒充:法律这一属性的位置被占,名号留着,实质换了。
设想江户时代中期,一个下级武士的家,姓名不必记,只记他的日子。
他的祖上是日本战国末年跟着主君打过仗的人,立过功,领了一份世代相传的俸禄。到他这一辈,已是太平年月,几十年没有仗可打,他每天的事,是去藩里的衙门抄写文书、核对账目,偶尔在院子里练一练刀。家里的柜子上,仍摆着祖传的铠甲,每年节日擦拭一次。
他的身份牌上,写的仍是「武士」。他的俸禄,仍按武士的等级发,用米来算。可是米价涨跌、商人放贷、藩里欠债,这些事他一件也插不上手,只觉得日子一年比一年紧。城下町里,商人的铺子越开越大,有的商人家里的钱,比他的藩主还多。
他不明白的是:这个国家的「大事」,似乎早已不是打仗了,可是他的身份、他的规矩、他的整个家,仍围着打仗那件事转。
这一章要讲的,就是这种情形:国家把一种本来应该轮换的侧重,一直扛在肩上,卸不下来。
先回头看一眼前面的话。
第 9 章说过,国家的三种属性,不是平摊着用力,而是轮流站到前面:乱世里政治在前,要先活下来;繁荣时经济在前,要把日子过好;法治时法律在前,要把规矩立稳。侧重不是取代,站在后面的两种属性仍在,只是出力小一些。
第 10 章说过,侧重要换,而且换起来并不轻松。一个国家的历史,可以读成侧重轮换的历史;换不过来,就生病。
现在这一章要说的,就是换不过来的那种病。它有一个名字:侧重卡死。
先说清它跟前面几种病的分别。第 39 到 41 章讲的固化,是某一种属性长成了中心,压住了别的;第 42 章讲的顶替,是国家的「我」被占了位。侧重卡死则是看时间:本来该换的侧重,到了时候没有换,一直停在原处。
一个比方:呼吸。吸气和呼气要轮换,肺才能活。吸气本身没有错,它是必要的,可是一直吸不放,人就会憋死。侧重卡死,就像一口气吸进去,再也呼不出来。
最常见的卡死,是战时体制延续到和平年代。
战时有战时的道理。仗打起来,国家要集中兵员、粮食、钱,要快速决断,要把许多私人的事压后。这时候政治走到前面,是对的。没有这一步,国家可能就没了。
可是战时的东西有一个特点:它是为一个特定的急处造的。兵要多,所以征兵;粮要集中,所以统购;决断要快,所以少商量。这些办法,在急处里是好办法,到了平处里,就变成了负担。
最典型的例子,是古希腊的斯巴达。它在公元前八世纪前后征服了邻近的美塞尼亚,把当地大量居民变成依附的农奴,称为「黑劳士」。为了控制人数远多于自己的黑劳士,斯巴达公民把自己变成了职业战士:孩子从七岁起进入集体训练,成年男子在公共食堂吃饭,不事生产,靠黑劳士的劳动养活。
这套安排,原本是对付一个实实在在的危险。可是它后来没有再换。斯巴达公民的人数在古典时代后期不断下降,到公元前四世纪初,已经少得难以补充,而制度却无法松动:一旦放宽,黑劳士的问题就压不住;不放宽,公民越来越少。公元前 371 年在留克特拉输给底比斯之后,斯巴达的霸权迅速衰落。
这里的教训,不是「斯巴达太重军事」,而是:它的急处变成了常处,临时的办法变成了永久的身体。
对比一下,有些国家做过收回的事。
罗马共和国早期设有「独裁官」一职,只在战争或重大危机时任命,任期通常不超过六个月,事毕即卸任。这个设计的巧妙处,在于一开始就把「非常之权」设成有期限的:它是借来的,借期写在前头。
近代的例子,也有收回的。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在 1914 年通过《保卫王国法》,赋予政府广泛的战时管制权,包括对工业、交通、新闻、物价的管制。战争结束后,这些权力大部分在几年内逐步撤销,但也有一部分遗留下来,成为后来制度的一部分。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实行物价管制与生产调配,战争结束后,管制也在 1946 年前后迅速解除,其间曾引发物价上涨和罢工,收回并不轻松。
这几个例子里,有两点值得注意。
第一,收回需要一个明确的终点。仗打完了,法令就失效;任期到了,官职就卸下。若没有终点,「暂时」就会变成「一直」。
第二,收回一定是痛的。物价要涨,工厂要转产,士兵要找工作,原先吃战时饭的人要换饭碗。所以每一次收回,都有人反对,而反对的理由往往说得出口:「现在还不安全。」
这句话几乎永远可以说。安全没有尽头,所以收回的时候,总要有人站出来说:够了,该换了。
卡死不只是忘了换,它还会自己把自己焊牢。有五个原因。
第一,吃这碗饭的人形成了。战时制度养活了一批人:军官、官吏、供货的商人、管仓库的人。他们的收入、地位、荣誉,都系在这个制度上。让他们放手,等于让他们换活法。人在这种时候,往往不是蓄意阻挠,而是真心觉得制度还有用。
第二,话说惯了。一个国家在紧急时期会形成一套话:团结、牺牲、纪律、警惕。这些话在紧急时有力量,用惯了,就成了一种口头禅,被用来回答一切问题。当一个国家遇到新问题,却只能用旧话来回答时,说明侧重已经卡死在语言里。
第三,记忆偏了。一个国家救过自己的那种办法,会被记成「成功的经验」,下一次遇到难处,自然想用同一招。这和个人很像:靠熬夜赶过一次大考的人,容易相信所有事都能靠熬夜解决。
第四,新的东西没有长起来。要换侧重,得有另一种属性已经长出了力气。若战时只剩政治,经济和法律都被压缩到了极限,到了和平年代,它们一时撑不起前台,政治就只好继续站在前面。这是最难的一环:卸甲之前,得先有人穿得上便服。
第五,外面的危险被一再提起。一个卡住的体制,往往需要一个持续存在的急处来为自己作证。这个急处有时是真的,有时被放大,有时是被反复讲述才显得一直在场。边境上的一次摩擦、邻国的一次调动,都可以被拿来证明「还不是时候」。
这一点要公道地说:外面的危险常常确实存在,把它说成全是借口,也是不公平的。难处在于,真危险和被用来续命的危险,从里面很难分清。所以才需要前面说的那种预先写好的终点:用一个事先约定的尺子,代替临时的感觉。
这些原因合在一起,让卡死具有一种惯性。它像一辆没有人踩刹车的车,不是谁想让它往前走,而是没有人停得下来。
侧重卡死不只发生在政治一面。经济侧重同样会卡。
十六世纪的西班牙,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从美洲运来的大量白银,让王室手里有了巨额的钱,它拿这些钱打仗、养军队、支付各地的开销。银子来得容易,国内的生产和商业反而没有同步长起来;物价上涨,许多商品要从外国进口;王室一再借债,又数次宣布无力偿还。这个过程里,经济这一面(钱的流入与借贷)被推到极端,另外两面却没有跟上:税制不统一,各地保持着自己的权利,法律与行政难以把全国连成一个整体。
十七世纪的荷兰共和国,则是另一个形状。它靠海上贸易和金融迅速繁荣,商人阶层把持着城市和省的政务,整个国家的节奏,围着贸易和信贷转。繁荣的时候,这套安排灵活有效。可是等到十八世纪,邻国的军事压力增大,国内的政治协调又困难,它在欧洲格局中的位置逐渐下降。荷兰的衰落有许多原因,不能都归在这一条上,可其中有一条,是经济的侧重一直站在前面,而政治的整合没有及时补上。
威尼斯的故事也相似。13 世纪末,威尼斯通过一系列改革,把大议会的成员资格固定在一批家族之内,后人称为「大议会的关闭」,约在 1297 年前后完成。这套安排在相当长的时期里保证了城市的稳定,可到了后来,贸易路线改变,新的力量崛起,威尼斯的结构却难以向新的人群开放,它在商业上渐渐落后,最终在 1797 年被拿破仑的军队解散。
这几个例子里,并不是「经济在前」本身有毛病。繁荣期里,经济在前正是应有的样子。毛病出在:繁荣期过去了,条件变了,侧重没有换。
还有第三种。
法律侧重的卡死,表面上最像一个正常的国家,因为它最不动声色。条文齐全,程序完备,每一件事都有法可依。问题在于:依的是上一个时代的法。
清朝后期的科举制度,是一个可以说明的例子。科举制度在几百年里,为国家选拔了大量人才,也为社会提供了一条向上的路,这一点是公道话。可是到了十九世纪,国家面对的是新的海防、新的财政、新的技术,而选拔人才的主要办法,仍是考八股文、考经书。规矩本身运转得很好,应当选拔的人,却不是时代最需要的人。直到 1905 年,科举才被废除。
另一个例子,是拜占庭帝国晚期。这个帝国有一套从罗马继承下来、又经过多次整理的法律与礼仪体系,宫廷的程序、官职的名位、教会的规矩,一层一层保持得极为完整。可是到了十三、十四世纪,帝国的领土已缩得很小,财政和军力远不如从前,而礼仪和法度的繁复,还像一个大帝国的样子。
这种卡死,最难被察觉。因为它看起来是「秩序」。这时的问题,不是法律少了,而是法律走得太稳,稳得不再回头看一看:今天的日子,是不是还在这条法里。
还有一种更隐蔽的情形:为了医一种卡死,换出来的新侧重,自己又卡死了。
唐朝中期,755 年爆发安史之乱,朝廷为应付各地的军情,让节度使手里集中了军、政、财几方面的权力。乱事平定之后,这样的藩镇并没有全部撤销,许多地方的节度使继续掌握兵权与税收,甚至自行任命继任者。战时的办法,在和平年代变成了地方的常态,唐朝的中央权威因此长久受到削弱。
后来的宋朝,吸取了这个教训。它把兵权收归中央,让文官掌握军政,兵将轮换,互不统属,防止再出现割据一方的将领。这在避免武人坐大上,确实有效,宋代没有再出现唐末五代那样的藩镇之乱。可是这个办法也有代价:军队的指挥与训练难以连贯,边防上常处于被动,朝廷对「防武人」的警惕,成了长期的主调。
这里值得想一想:宋朝的做法在它的时代,有很强的理由;它后来的难处,也不是一条制度就能说完。本书只借它说明一点:防卡死的办法,自己也可能成为新的卡死。一个国家吃过一次亏,往往会对那一次亏格外敏感,把防它的办法越筑越高,筑到后来,墙内的人反而不能动了。
所以,侧重要换,换的时候也要给下一次再换留门。好的轮换,是可以再轮换的。
卡死的代价,不是一下子付清的,是一点一点付的。
最先付出的,是那两种被压住的属性。战时体制延续太久,经济长不出来,法律也被命令替代;经济侧重卡死,政治的整合和法律的约束长不出来;法律侧重卡死,政治的应变和经济的活力长不出来。每一种卡死,都有两种属性在暗处慢慢萎缩。
接着付出的,是人。被卡住的制度,总有一批人被压在里面。江户时代的下级武士,俸禄被物价侵蚀,身份又不允许他从商,只能靠内职、手工活勉强度日,这是一种很具体的痛苦。
然后付出的,是应变的能力。国家的侧重轮换,本来就是它学习新问题的办法。一个长期卡在同一个姿势上的国家,等到外面的世界变了,它没有别的姿势可用。
最后付出的,是选择的时间。侧重卡得越久,要换的时候代价就越大。早一点换,可以慢慢换;晚了,就只能被迫换,甚至被别人换。
再往深处看,卡死的代价还有一层,是信任的消耗。侧重卡得越久,「暂时」这个词就越不可信。每一次说「再等一等」,听的人就少信一分。等到真要换的时候,国家发现自己已经没有能说服人的话了,因为从前许下的终点,一个个都没有兑现。
这一层消耗最难补。制度可以改,机构可以撤,法令可以废,可是人们对「这次是真的暂时」的相信,要靠一次次兑现才能慢慢长回来。罗马人把独裁官的期限写死在六个月,大概也是懂得这一点:期限是信用的一部分。
换句话说,卡死的国家并不一定是坏的国家。它往往曾经很强,正因为曾经很强,那一招才被留得这样久。斯巴达的战士、江户的武士、唐末的节度使,在他们各自的时代,都曾是答案的一部分。国家的难处,常常不是不会,而是太会了一件事,会到忘了还可以会别的。
江户幕府在 1853 年前后,面对外国舰队来访,先前两百多年的安排一时难以应对。此后的变动急促而剧烈,到 1868 年,幕府体制终结,进入明治时期。这个过程的细节十分复杂,我们不能把一切归于卡死,但可以说:两百多年未曾轮换的侧重,把换的代价压到了最后一刻。
这也说明了第 45 章要细说的一件事:同样是卡死,结局为什么不同。有的国家在最后一刻换成功了,成为跃迁;有的换不动,原地打转,成为内卷;有的绕回原点,成为轮回;有的慢慢散开,成为耗散。
卡死很难从内部看出来。不过也有几个信号,可以一问再问。
第一问,这个办法最初是为了什么急处?急处还在不在?如果一个办法在回答「当初那个问题」,而当初的问题早已过去,它多半已经成了惯性。
第二问,谁在靠它吃饭?这不是为了指责谁,而是为了知道换起来会痛在哪里,要给谁留一条路。
第三问,有没有一个预先写好的终点?独裁官有六个月,战时法令有失效日期。没有终点的「暂时」,需要多看一眼。
第四问,被压着的那两面,还有没有力气?如果政治一直在前,经济和法律还有没有能自己站起来的人;如果经济一直在前,政治和法律还有没有人能说一句话。
第五问,国家是不是只能用同一句话回答不同的问题?
这五问,国家要问,一个组织、一个行业、一个家庭,也可以问。问了不等于答案,但问本身,是一种轮换的开始。
还有一问,是留给普通人的:我的日子里,有没有一件事,本来是为了某个急处才开始,如今只是因为一直在做,才还在做?
国家的侧重,是千万个这样的日子叠起来的。一个人松开一件旧事,国家不会因此改变;可是一个社会里,若人人都习惯了问这一句,卡死就失去了它最好的土壤,那就是「没有人觉得它是个问题」。
具体怎样换、先换什么,是第 47 章改革要细说的事。这里先只说一句:换的次序,往往比换的方向更要紧。
回到那个江户时代的下级武士。
他有一天被藩里叫去,说要核减俸禄。他回到家,看着柜子上的铠甲,想了很久。他的儿子问:「这铠甲,还要擦吗?」
他说:「要擦。」
这个回答里,有对祖上的尊重,也有一个人对自己身份的不舍。我们不必嘲笑他。每个普通人的日子里,都有一件「还要擦」的铠甲:一个早该换掉的习惯,一种已经不合时宜的做法,一段说不出口的旧荣耀。
看国家,也是这样看。一个国家里,哪些事已经没有当初的理由,却仍在做?哪些人因此承受着重量?哪些话,还在用当年的口气回答今天的问题?
这些问题不会使人立刻有答案,可问了,那件铠甲就不再是理所当然。
【带走的话】侧重是借来用的,不是用来住的;借期没有写明的急处,往往最后变成家。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侧重卡死的三种样子,战时延续、经济不收、法律不动;关上了:只要一种侧重曾经有效,它就可以一直有效的想法。
【小账】这一章里,没有哪一种属性被当成全部,病在时间上:该轮换的侧重停住了,另外两种属性在暗处萎缩。
你拿到过体检单。上面一项一项排着:身高、血压、血糖、视力、听力,每一项后面跟着一个数,旁边印着参考范围,超了范围的打一个箭头。
医生看单子,不是从头读到尾,是先找箭头。找到了,再问:这个箭头是单独一项,还是牵着别的项?血糖高了,眼睛、肾、脚上的伤口,都要多看一眼。
国家也能有一张这样的单子。前面几章已经讲过,一个国家的「我们」有九格:关系、影响、共存是一组,连接、次序、结构是一组,统一、多样、和谐是一组。第 30 章到第 38 章,一格一格讲的是它们健康的时候是什么样。
这一章反过来,讲九格各自会得什么病。每一格一种最常见的病,九格合起来一页,可查。
需要先说清一件事:这张表不是用来给哪个国家打分的。它是一把尺子,量的是历史上各种各样的国家,古的今的都量得,量的时候看的是病的形状,不看是谁家的。
先讲三条读法。
第一条:每一格的病,都有三个面。国家的「我」,每一格都由法律、政治、经济三面同时织成(第 8 章讲过,一块地同时是领土、地价和所有权)。所以一格病了,不会只病一面。读表的时候,要在每一格里分别看法律面怎么坏、政治面怎么坏、经济面怎么坏。
第二条:病名是一个画面,不是一个罪名。「只认身份」「法外之地」「硬壳与散沙」,这些名字取的是人一眼就能认出的样子。认得出,才谈得上治。
第三条:一格的病,往往是另一格的结果。表上九格并排,可病在身上是串着走的。本章最后一节专门讲串法。
还要记住第 39 章到第 43 章讲过的三种病的形状:一种属性固化成中心;一种属性顶替了国家的「我」;侧重卡住不再轮换。那是从属性上看病。九格病表是从格子上看病。两张图要对着用:属性的图告诉你,是哪一种属性压住了别的;格子的图告诉你,压住以后,具体坏在哪一处。
先把表摆出来,后面几节逐格细讲。
| 格 | 病名 | 法律面怎么坏 | 政治面怎么坏 | 经济面怎么坏 | 一眼认出 |
|---|---|---|---|---|---|
| 关系 | 只认身份 | 权利义务按出身分配,不按事情分配 | 谁是「自己人」成了入场券 | 机会、税负、市场准入跟着身份走 | 同一件事,因人而异 |
| 影响 | 责任散失 | 能追究的条文在,能被追究的人找不到 | 决定的人躲在程序后面 | 好处归一方,代价摊给另一方 | 出了事,人人有理由,没人有责任 |
| 共存 | 法外之地 | 某些人、某些地方、某些行当,法律管不到 | 某些群体被默认放在「我们」之外 | 灰色交易养出自己的规矩 | 同在一国,却不在同一部法里 |
| 连接 | 断线与死线 | 命令和判决传不到末端 | 中央与地方互相听不见 | 货币、商路、信用中断;或线还在,里面没有东西流 | 线在地图上,不在日子里 |
| 次序 | 结论在前 | 程序成了摆设,先有结论后补手续 | 急的时候,谁手里有权谁说了算 | 合同、时效、预期不再可靠 | 手续是演出来的 |
| 结构 | 硬壳与散沙 | 上层条文严整,下层无人执行 | 层级只往上报、不往下管 | 只有汲取的管道,没有回流的管道 | 顶上很硬,底下很散 |
| 统一 | 一刀切 | 一个标准量所有地方、所有行当 | 以划一代替认同 | 统一的价、统一的税,压垮最不同的那一块 | 规定很整齐,没人照做 |
| 多样 | 各行其是 | 各地各业各有各的规矩,彼此不认 | 地方诸侯化,行业山头化 | 关卡林立,市场切碎 | 过一道界就是另一套 |
| 和谐 | 法与法打架 | 几套法并存,没有谁来定谁管 | 谁的规矩更大,靠比拳头 | 同一笔买卖,几头抽成 | 冲突无处安放,越审越多 |
这张表一页读完,要比一条一条读得快。读的时候别急着给「病名」找例子,先问一句:这一行的三个面,和我所知的哪一段历史对得上?
关系这一格,管的是每个人和国家、人和人、群体和群体之间,权利义务怎么分。健康的时候,权利义务是跟着事情走的:你交了税,你就有一份保护;你签了合同,合同就管着双方。
病了以后,权利义务改成跟着身份走。
古希腊的雅典是个好例子,也是个公平的例子。雅典的公民大会让成年男性公民直接议事,在当时算是极为罕见的「我们」。可是外邦人,哪怕在雅典住了三代、纳税、服役,也不能拥有土地,不能进公民大会,诉讼要由一位公民做他的保护人。雅典的法律、政治、经济三面,都围着「是不是公民」转:法律上,公民才有完整的权利;政治上,公民才有席位;经济上,公民才可以买地。三面同时认身份,这个「我们」就很小,可也很稳。
小「我们」稳,大国就难了。罗马也走过这一步。早期的罗马公民与行省居民差别极大,直到公元 212 年,卡拉卡拉颁布敕令,把帝国境内绝大多数自由居民都变成了罗马公民。据说一个直接的好处是税基更宽,这一层历史学家有争论,可有一点没有争论:身份这堵墙拆掉以后,许多行省的人开始取用「奥勒留」这个姓,因为皇帝家族的姓,成了新公民的共同姓。
这件事说明,身份病不是天生的,是一道可以拆的墙。反过来,身份病也是可以越长越厚的墙。中世纪欧洲的等级、各种世袭的身份,有一些法律上就写明:同一桩偷窃,贵族与农夫的罚法不一样。印度次大陆历史上的种姓,把行业、婚姻、饮食都按出身分出了层。每一种都不是一句「歧视」能说完的,里面有它的来历,有它当年的好处:它让一个很大的社会不必每天重新谈判谁该做什么。可是当一个国家的法律面、政治面、经济面同时只认身份,人的出路就被事先画好了。
认出这种病,有一个很简单的办法:同一件事,因人而异。
影响这一格,管的是谁的决定碰到了谁,碰到以后,谁来担。健康的时候,决定和后果之间有一条看得见的线。
病了以后,线断了。
罗马共和国晚期和帝国早期,国家把税收外包给包税人:先由包税公司向国库交一笔钱,再到行省去收。国库得到了稳定的钱,包税人得到了赚头,行省的人得到了什么,要看收税的人有多收敛。收多了,行省的人去哪里告?法律上有总督,有法庭,可总督常常与包税人利益相连。条文上有地方可以追究,可是追究不到。后来的法国旧制度也有包税制,一个相近的故事:好处归了国库和包税人,代价摊给了纳税的人。
这就是责任散失:法律面有条文,找不到可追责的人;政治面决定的人躲在程序后面;经济面好处在一边,代价在另一边。
共存这一格的病,是另一个样子。共存管的是不同的族群、信仰、阶层、地方,能不能同在一个「我们」里。病了以后,有些人、有些地方,被放在了法的外面。
不必走远,看一块陆地上的例子。英格兰西边与威尔士交界的地带,中世纪有一批「边境领主」,各有自己的法庭与习惯,王的令不太好使,一直到 1536 年的合并法令才逐渐收拢。边境上的人确实是国家的人,可是国家的法律有一块进不去。
法外之地不只在边上,也在行当里。有些行当,国家既不禁也不管,让它在暗处自己立规矩,立规矩的人就成了那一块地的「国家」。第 42 章讲过的顶替,常常就是从这样一块没人管的地方长出来的。
连接这一格,是国家的网:道路、货币、语言、合同、驿站、文书。有它,边疆的人和都城的人才算在同一个「我们」里。
连接有两种病。
第一种是断线。线断了,东西流不过去。罗马帝国第三世纪的危机里,银币里的银一点一点地减,钱越来越不值钱,市场上的人不再信这种钱。连接经济面的那根线,先断了。接着是军队的粮饷发不出,政治面的线跟着断。到了这个地步,皇帝的诏令也越来越难传到远处,法律面的线也跟着松了。三根线几乎同时出毛病,这是连接病的典型样子。
明代的宝钞是另一个例子。纸钞靠的是信用,信用靠的是可以兑付,可是兑付的底子守不住,印得越多越不值钱,民间转而用银。线断了,不是因为路没了,是因为线里原来流的东西不流了。
第二种病叫死线。线还在,可里面没有东西流,或者只流一个方向。波斯帝国的御道,从小亚细亚的萨迪斯一直通到苏萨,路程很长,沿途有驿站,信使可以换马接力,皇帝的命令可以快速传到去,行省的消息也可以传回来,这是一条活线。可如果驿道还在,沿路驿站的人早就拿不到钱,传来的只有催税的公文,传回去的只有好消息,这条线就是死线。从地图上看,它完好无损。
认出这种病的办法,也很简单:线在地图上,不在日子里。
次序这一格,管的是先后:继承、选举、程序、时效、上下。次序的价值,是在急的时候显出来的。平时谁都守规矩,一到急的时候,有次序的国家,能让人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没次序的国家,只剩下谁有权谁说了算。
次序格的病,叫结论在前:先有了想要的结果,再补上手续。
公元前 406 年,雅典在阿尔吉努塞海战里打赢了,可是风暴里许多落水的士兵没来得及救。回到雅典,愤怒的公民大会要审判将军们。按雅典法律,应该一个一个审,可大会当场决定把六位将军合并成一次表决,判处死刑。过了不久,雅典人自己就后悔了,据说,有些提议的人后来被追究。这件事的要紧处不在于谁对谁错,在于程序被急的情绪压过去:结论在前,手续是跟着补的。
法国大革命的恐怖时期,也有一个相近的时刻。1794 年 6 月,一条新法令简化了革命法庭的审判,辩护人不再被允许出庭,证据的要求也放得很松。从那以后,审判的速度快了,可是判决的可靠性没有了。
这类事,有一个共同的样子:急、怒、怕、赢了的兴奋,都会让「我们」想走一条快路。快路看上去合理,所以最不容易被拦住。
经济面的后果更长。合同、时效、预期,全都建立在「程序是认真的」这个前提上。如果人们见过一次手续是演出来的,他们就会开始在所有的合同里加一层保险:多一个中间人,多一份私下的约定,多一份不写在纸上的人情。这一层加出来的成本,最后落在所有人头上。
结构这一格,是沉下来的形状:分权,层级,中央与地方。它的作用是让每一个普通人脚底下有一块踩得住的地。
结构的病,有两个面,一个是硬,一个是散,所以叫硬壳与散沙。
硬壳是上头。上层的条文严整,机构齐备,官职一层一层,文书一份一份。散沙是下头。到了末端,没有人执行,没有人回应,各自过各自的。
18 世纪初的莫卧儿帝国,是一个很清楚的例子。奥朗则布在 1707 年去世以后,朝廷还在德里,诏令还在发,宫廷的体面还在,可是各地的总督一个一个地方化,孟加拉、海得拉巴的统治者,实际上已经自己说了算。朝廷的壳在,下面的沙已经散开。
神圣罗马帝国是另一个样子。1648 年以后,帝国名义上还在,有皇帝,有帝国议会,有帝国法院,可是几百个邦,各有自己的军队与税收,皇帝只是壳。这个壳一直撑到 1806 年。
壳是看得见的,沙是后来才看见的。所以这种病常常是在壳裂开的那一天,人们才突然发现下面早就没有东西了。
经济面看这种病最清楚:硬壳只管汲取,不管回流。税一层一层往上收,可是路、堤、粮仓,一层一层往下没有人修。「我们」被抽成了一根管子,管子只往一个方向通。
统一让人能预料,多样让人能喘气。两格的病,一个是统一过了头,一个是多样过了头。
统一的病,叫一刀切。
王莽在公元 9 年建立新朝以后,推出了一连串划一的新政:把土地收归国有叫「王田」,把奴婢叫「私属」不准买卖,货币连着改了几次,种类复杂,兑换混乱。这些改革每一条都有它的道理,要抑制兼并,要整齐币制。可是一个庞大的帝国,各地的土地、物产、行业,本来就不一样,一刀切下去,到处出血。政令发出去,没有人照办,也没有人敢说办不了。
法国大革命也有一个相近的小例子。1793 年,共和国推行新历法,一周十天,一天十小时。十进制的公制度量衡,后来留下来了,成了通行世界的东西。可是十天一周的历法,因为农民的休息日从七天一次变成了十天一次,在民间一直不太被接受,最后在 1805 年底被拿掉。同一场划一,有的留下,有的丢掉。区别就在于,划一的东西是不是真能让人更好地过日子。
多样的病,叫各行其是。
18 世纪的法国,国内各省之间有关税,一车货从一个省运到另一个省,要在好几个关卡交钱。德意志的情形更碎,19 世纪初,大大小小的邦国各有关税,一直到 1834 年关税同盟成立,才逐渐把这些关卡拆掉。
各行其是的政治面,是地方诸侯化,行业山头化;法律面,是各家有各家的规矩,彼此不认;经济面,是市场被切成碎块。
这两种病,方向相反,毛病的根相同:统一与多样本来是一对,应该互相撑着,一个国家把其中一端当成了全部,另一端就开始反扑。
和谐是九格里最后一格,也是最难的一格。统一与多样不打架,冲突有处安放,这是和谐。
和谐的病,是法与法打架。
中世纪欧洲是最典型的舞台。同一块地方,同时有教会法、封建法、城市法、王室法、商人的习惯法。一个修士犯了案,归教会法庭还是王的法庭?一个商人在集市上起了争执,归市集的法庭还是领主的法庭?11 世纪末到 12 世纪,教会与世俗君主之间围绕主教任命的冲突,就是这种法与法打架的大场面。这场争执没有一个简单的赢家,它是慢慢通过一系列妥协,把管辖的范围一点一点划开的。
伊斯兰世界的历史上也有类似的张力:沙里亚法的法官,管婚姻、继承、契约;统治者另有自己的行政命令与惩罚权;各地还有习惯法。三者怎么分工,各个时期、各个地方不同。分得好,是一种相当丰富的和谐;分不好,同一件事能被几种法同时来管,也能被几种法同时都不管。
殖民之后的许多地方,也有这种叠加:宗主国的法,本地的习惯法,宗教的法,都在。哪一件归哪一套,成了新国家要慢慢谈的账。
法与法打架的经济面最容易算:同一笔买卖,几头抽成;同一桩纠纷,几个法庭都能受理,也都可以不受理。政治面是谁的规矩更大,要靠比谁的拳头大来决定。
认出这种病的办法:冲突没有地方可去,越审越多。
九格并排,可病在身上是串着走的。常见的串法有三条。
第一条,从分布到场。关系、影响、共存三格的病,常常会拖累连接、次序、结构三格。人只认身份,线就接不到身份外面的人;责任散了,程序就会成为摆设;法外之地,结构就有了窟窿。
第二条,从场到美。场这一组坏了,统一与多样就很难站稳。线断了,要么靠一刀切把它硬缝上,要么就让各地各行其是;次序坏了,法与法就会互相打架,因为没有谁能说清哪一套先用。
第三条,从美回到分布。一个国家如果法与法打架,普通人就更要靠身份、靠关系去找一条路,于是身份又重新变得有用。这样转一圈,病就自己养自己。
这三条串法,也能对上前面几章讲的三种病的形状。政治中心固化的国家,容易先坏在影响和次序;经济中心固化的国家,容易先坏在关系和共存;法律中心固化的国家,容易先坏在连接和统一。顶替的病,常常先从法外之地进去。侧重卡死的病,会把全部九格慢慢拖到同一个颜色里。
看病的人要记住:先找箭头,再看串法,最后才问药。
回到那张体检单。
你拿着单子,不要只盯着哪一项红了。问三件事:这一项是单独的,还是牵着别的?红了多久?是越来越红,还是时红时好?
读一个国家的历史,也可以这样。读到一段乱,不要只问谁错了,问:九格里哪一格先红?红了多久?牵着哪几格?
这样读,你会发现,许多看起来很大的事,都是从一格很小的病开始的。也会发现,许多看起来很吓人的病,只要在一格里被认出来,就还有办法。
【带走的话】国家的病不是一块黑,是九格里的几处红;先认出哪一格红,再看它牵着谁。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一张可查的九格病表,关上了「国家有病就是整体烂了」这种笼统的说法。
【小账】这一章里,九格各自生病;每一格的三个面(法律、政治、经济)同时受累,哪一面压住了别的,要回到第 39 章到第 43 章去对。
一个河湾边的村子,有四户人家,有一年同时遇上了大水。
四户人家的情形差不多:屋子进了水,地里的苗淹了,仓里的粮湿了一半。
水退了以后,第一户人家把全家人聚在一起,把能用的东西、能借的钱、能出去做工的人都算了一遍,改了行当,不再单靠那几亩低洼地。过了几年,这一家的日子比水灾前还好。
第二户人家忙得最勤快,天不亮就下地,晒粮、补屋、挖沟,一年到头没歇过。可是低洼地还是低洼地,粮食还是那么多,勤快都花在了补窟窿上。过了几年,日子和水灾前差不多,人却老了不少。
第三户人家把屋子重盖了一遍,还盖在原来的地方,种的还是原来的苗。过了几年,又遇上一场差不多的水,一切又从头来。
第四户人家,水退以后没有谁把全家聚起来,人各干各的,有的去了外地,有的守着旧屋,有的卖了地。几年以后,这个家还在名字里,可已经说不上是一个家了。
同样的灾,同样的起点,四种下场。
国家的病也是这样。上一章列了九格各自的病,这一章问的是:病到了深处,同样的病,为什么有的国家跳了上去,有的原地打转,有的绕回原点,有的慢慢散掉。
先把四个词讲清楚,后面逐个细讲。
跃迁:病没有被抹掉,而是被用来换了一个更高的站法。三种属性重新缠成一个更大、更稳的「我们」,九格里有几格比从前更好。
内卷:越用力,越在原地。所有的劲都花在了维持现状上,国家一年比一年累,可九格的样子没有变。
轮回:绕回原点。走了一圈,回到了出发的地方,旧的病又长了出来,旧的侧重又卡住,只是换了一批人、换了一个名号。
耗散:慢慢散掉。三属性不再缠在一起,「我们」一点一点淡下去,最后剩下的是各自过各自的人和一片还在的土地。
这四个词不是评语,是形状。有的国家一生只走一条路,有的国家在不同的时期走过不止一条。一个国家被放在哪一格,不能用一句「这个国家不行」或者「这个国家行」来盖,得看它这一段时间里,三属性的纠缠是更紧了,还是原样,还是绕回去了,还是松了。
先看一个最清楚的例子:北美十三个殖民地在独立战争以后的头几年。
战争期间,各州通过《邦联条例》结成松散的联盟,到 1781 年才全部批准生效。条例下的邦联国会,没有直接征税的权力,要靠各州摊派;没有统一的货币与商业规则,各州各有各的关税与货币;国会的决议,各州可以不执行。
用上一章的九格病表来读,这是一个典型的组合:连接格断线(国会的令到不了各州的钱袋),多样格过了头(各行其是),结构格上松下散。
这样的国家,在 1780 年代中期,已经快要走到耗散的边上。
可是,这病没有就这样拖下去。1787 年,各州代表到费城开会,起初的任务只是修补条例,最后写出的是一部新宪法:设立有征税权的联邦政府,分立立法、行政、司法,规定联邦与各州的权限。1789 年新宪法开始运行。
这是一次跃迁。要注意的是,它没有把病「治没了」,各州的权限仍然是个终身的话题,后来还引出过更大的冲突。它做的是:把原来的病(多样过头、连接断线)变成了一次重新搭结构的机会。三属性重新缠了一遍:法律上有了一部写下来的根本法,政治上有了可以做决断的中心,经济上有了统一的市场与可以兑付的信用。
英国的 17 世纪也是一个例子。1640 年代的内战、1649 年处死国王、共和国、复辟、1688 年的变动,一个世纪里翻来覆去。最后,1689 年的《权利法案》写明议会对税收与军队的权力,1694 年英格兰银行成立,国家的借债有了稳定的渠道。这时候,王权没有被取消,可是政治、法律、经济三面的纠缠,换了一个更稳的结。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跃迁并不是随便发生的,大致有三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病被认出来了,而且是被许多人同时认出来。邦联时期,各州的商人、官员、军人,几乎都亲身尝过钱不值钱、令不出门的滋味。认得出,才谈得上换。
第二个条件:三属性里至少有两种,愿意往同一个方向挪。一边是政治上需要一个能决断的中心,一边是经济上需要一个统一的市场,两边的需要碰到一起,才有了写一部新根本法的力量。如果只有一种属性在使劲,另外两种在拖,结果多半是内卷或者轮回。
第三个条件:九格里先动的是对的那一格,而且动完以后,别的格跟得上。日本的明治时期给了另一个例子。1868 年之后,新政府面对的是各藩各有军队与税收的老局面,这在九格里就是多样过头与结构散沙。1871 年,政府宣布废藩置县,把各藩的土地与人民收归中央,之后又逐步改革武士的俸禄,设立统一的税制、军制与学校。这一串事,有一个很清楚的次序:先动结构(藩变成县),再动经济(俸禄、税),再动法律(法典、学制)。次序对了,才有了跃迁。
为什么病能变成台阶?因为病本身就是一份说明书。九格里哪一格红了,就说明哪一处的纠缠松了,缺什么,补什么,方向是现成的。没有病的国家反而不知道往哪里改。邦联时期的人吃够了「令不出门」的苦,才知道新的根本法要先解决什么。
这里需要停一下,说一句公平话:这些跃迁里都有代价,也都有人在里面受了苦。跃迁不是一个褒义词,它只描述国家的纠缠换到了一个更紧、更高的结。
内卷的国家,不是懒,是太勤。
威尼斯共和国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按传统的说法,7 世纪末就有了第一位总督,到 13 世纪成了地中海上最富的城邦之一。1297 年,威尼斯做了一次所谓的「关闭大议会」:规定大议会的席位只给已经在册的家族,后来逐步写进名册,成了世袭。这个设计的初衷,是让国家稳定,不被一时的风向左右。事实上,这个制度确实带来了长时间的稳定,威尼斯的内部很少有流血的政变,这在当时的意大利城邦里相当少见。
可稳定的另一面,是慢慢的僵硬。贵族名册封了顶,新的富人、新的能人进不来;行业由行会管着,规矩一条一条加上去;十人委员会与国家检察官一类的机构层层加码,防的是内部的危险。国家的精力越来越多地花在互相防范和维持名册上,而不是花在适应新的航路与新的商业方式上。
1797 年,拿破仑的军队逼近,威尼斯的大议会投票决定解散共和国,几乎没有抵抗。一个存续了近千年的国家,就这样结束了。
内卷的样子,是国家一直很忙,可是三属性的纠缠没有变紧:政治面忙着防人,法律面忙着加条,经济面忙着守老行当。
奥斯曼帝国的禁卫军是另一个例子。禁卫军原本是苏丹的亲兵,由征召来的少年组成,是帝国最强的步兵。后来他们成了拿薪俸的特权团体,有家室,有店铺,子弟顶替入伍,军饷成了世袭的收入,训练荒废,却能拦住任何触动他们利益的改革。国家一遍一遍地想改军队,一遍一遍地被他们拦住,付出的力气极大,样子却不变。直到 1826 年,苏丹马哈茂德二世才用武力解散了禁卫军,这已经是很晚的事。
内卷最难认,因为它很像勤勉。
有三个简单的办法分辨。
第一个办法:看每一年的力气花在哪里。如果大部分力气是花在维持原样上,修补、防范、平衡、应付,新的东西很少长出来,这就是内卷的味道。
第二个办法:看新人进不进得来。威尼斯的名册、禁卫军的世袭,都是进口被封住了。一个国家的入口越窄,内部的循环就越密,也就越空。
第三个办法:看改革的结局。内卷的国家并不缺改革,缺的是改革以后九格有没有变化。每一场改革都被旧的格局吸了进去,变成旧格局的一个新零件。
内卷的人并不蠢,常常是很能干的人。能干的人在一个封了顶的格局里,越能干,就越把格局撑得更稳,也就越难变。
还要补一句:内卷不是哪个人的错。威尼斯的贵族没有谁想让共和国衰老,禁卫军的子弟也只是想把一份稳定的口粮传给孩子。每一个人都在做一件合情合理的事,合在一起,国家就被钉在了原地。这正是第 20 章说过的那一点:找不到一个可以指着骂的发起者,因为没有发起者,只有一环扣一环的纠缠。
内卷与跃迁,用力的程度常常差不多,差别在于,力是用来改结,还是用来保结。
轮回与内卷不同。内卷是原地不动,轮回是走了一整圈,又回到出发点。
古埃及是最长的一个样本。古王国的集权,到了公元前 22 世纪前后松开,进入第一中间期,地方州长各自为政;中王国重新统一,又逐渐松开,进入第二中间期,外来的希克索斯人占了北方;新王国再次统一,再次松开。三次统一,三次松开,一千多年。每一次松开的时候,九格里的病大致相同:多样过头、连接断线、结构散沙;每一次统一,办法也大致相同:由一个能决断的中心,把线重新接上。
王朝循环也是这样的形状,只不过讲它的材料很多,不必在这里重复。第 25 章已经细讲:侧重卡在政治时,国家在兴、盛、衰、乱之间打转。
19 世纪的拉丁美洲,不少新独立的国家,也走过一段带着轮回味道的路。宪法一部接一部地写,墨西哥在那个世纪里换过不止一部根本法,同一位强人几次上台、几次下台,据说有一位前后当过十一次总统。每一次的上台,都是以收拾上一次的乱局为名,每一次的下台,都伴着新的乱局。
轮回的原因不在人,在侧重。第 9 章、第 10 章讲过,三属性会轮流站在前面,乱世政治在前,繁荣时经济在前,法治时法律在前。轮回的国家,是轮换没有真正完成:乱了,政治站到前面,把秩序收拾回来;可是收拾完以后,政治没有让位,法律没有走到前面,经济没有得到规矩,于是旧的病一点一点长回来,直到又乱。
轮回并不全是坏事,这一点要公平地说。一个国家每乱一次就能重新收拾起来,说明它的底子里还有很强的复原力:人们认得同一种语言,守着同一些习惯,都记得「曾经有过一个我们」。古埃及能三次重新统一,靠的就是这股复原力。它的难处在于,复原是回到原样,复原得越好,越没有理由改变原样。
这里藏着的是一个很深的区别。轮回的国家每一圈都在「重新开始」,可是每一圈都没有「多出东西」。
一个国家换了朝代、换了宪法、换了旗,是跃迁,还是轮回?
这是史书里最容易误判的地方,因为两者在外面看,都是「推倒重来」。第 48 章讲革命时还会细讲,这里先给一个简单的判别法:看新的一圈,比旧的一圈多出了哪一样东西。
英国 1689 年的变动,多出来的是议会对税收与军队的权力,被写成了文字,也有了银行这样的新机构去支撑;美国 1787 年的变动,多出来的是一部写下来的、可以被引用的根本法与权限的分层;明治的变动,多出来的是统一的税制、军制、学制与法典。
轮回的新一圈,多出来的往往只是新的名号、新的人。结构没有变,侧重的轮换没有变,九格的毛病没有变。
还有一个更小的办法:问第二代怎么活。跃迁以后,第二代人会觉得新的规矩是理所当然的;轮回以后,第二代人会觉得旧的毛病又回来了。
耗散是四个结局里最安静的一个。
没有大的灾难,没有外来的征服,也没有决战。只是三属性之间的缠,一点一点松。
加洛林帝国是一个典型。查理曼在公元 800 年称帝,帝国地域极大。他去世后,到 843 年的《凡尔登条约》,帝国被他的三个孙子分开。之后的 9 世纪里,维京人、马扎尔人、萨拉森人从各个方向袭来,国王顾不过来,各地的伯爵与领主靠自己的力量来守卫,也就把本地的权力慢慢变成了自己的权力。国王的令在他们的领地上越来越没分量。法律上,帝国的法令还有名字,可没有人执行;政治上,守卫已经在地方;经济上,货币、集市、道路都在地方的小圈里转。没有一个人在某一天宣布帝国结束,只是「我们」越来越小。
阿拔斯哈里发国也是一例。8 世纪中期起,哈里发在巴格达统辖着极大的地域,可从 9 世纪起,各地总督一步一步地独立,军队里的突厥将领越来越有权势。945 年,布维希王朝进入巴格达,从此哈里发长期是名义上的宗教与法理象征,实权在别人手里。到 1258 年,蒙古军队攻陷巴格达,处死了最后一位在那里的哈里发,可是在这之前很久,那个把整个伊斯兰世界连成一个「我们」的国家,已经散了。
耗散之所以最难挽回,是因为它没有一个可以指着说「就是这一天」的时刻。内卷的国家还有人喊累,轮回的国家还有人喊乱,耗散的国家连喊的人也越来越少。每一个人都在自己的小圈子里过得下去:一个村子有自己的守卫,一个集市有自己的度量,一个庄园有自己的法庭。每一处小圈子都觉得,国家远一点也没什么。等到有一天要办一件只有整个国家才办得成的事,比如抵御一场远来的入侵,才发现没有人能把这些小圈子再叫到一起。
耗散有一个重要特点:它不等于灭亡。土地还在,人还在,法律的名字还在,有时候还有一个皇帝或哈里发,只是三属性不再缠成一个整体。
四种结局,不是写在某个国家脑门上的字。
同一个国家,在不同的阶段可以走不同的路。罗马在共和晚期是内战的内卷,在奥古斯都以后成了一次大的重新缠合,在 3 世纪的危机里又险些耗散,在戴克里先之后重新收拢,可是收得很硬,硬到了后来的另一种病。这个国家的一生里,四种形状都碰过。
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区分:我们说国家「走」哪一条路,只是一个说法,实际上,路是三属性与九格在每一个当下怎样缠出来的结果,不是哪个人或者哪个中心在那里「选择」。所以,不能说某一个国家「选择了内卷」,也不能说「民族性决定了轮回」。每一次,都是一个时刻一个时刻的纠缠。
也因为这样,转弯是可能的。内卷的国家可以被撞一下,转成跃迁,像禁卫军被解散以后帝国后来的改革;轮回的国家可以多出一样东西,转成跃迁;耗散的国家,如果缺的那一格重新补上,也可能重新聚起来。第六编要细讲这件事。
给一个国家诊断时,可以问三句话。
第一句:这几十年里,国家花的力气,是在改结,还是在保结?改结的方向是跃迁,保结的方向是内卷。
第二句:上一次乱的时候的办法,这一次又拿出来用了吗?如果一个国家总是用同一个办法收拾同一类乱局,那多半在轮回。
第三句:国家要办一件需要全体一起办的事,办得成吗?办不成,而且大家觉得办不成也无所谓,就要留意耗散了。
这三句问不出结论,只问出方向。结论要靠把九格逐格读过。
简单列一个对照,便于记:
| 结局 | 三属性的纠缠 | 九格的变化 | 侧重 | 一眼认出 |
|---|---|---|---|---|
| 跃迁 | 重新缠紧,到更高的结 | 有几格比从前好 | 完成了一次轮换 | 病变成了台阶 |
| 内卷 | 缠得一样紧,不再变 | 原样 | 卡住,被维持着 | 很忙,没有新东西 |
| 轮回 | 松了又缠,缠成旧样 | 毛病回来 | 轮了一圈,回到原处 | 换了人,没换事 |
| 耗散 | 渐渐松开 | 九格一格一格淡 | 没有谁站在前面 | 名字还在,事没人做 |
回到河湾边的四户人家。
水来的时候,四户的情形一样;水退以后的几年,四户走开了。差别不在谁更聪明,也不在谁更勤快,在于水退以后,那一家人有没有把家重新「聚」起来算一次账,有没有把算出的东西用来换结。
这样的问法,也适合用在我们自己的小「我们」里。一个家族、一家公司、一个村子,遇到一场大的变故以后,是把账重新算过,还是只把旧屋盖回去?
一个普通人读历史,也可以带着这个问题:同样的灾、同样的病,这个国家后来是往上走了,还是原地转,还是绕回来,还是散了?问完这一句,再去看是哪一格上多了东西,哪一格上少了东西。
【带走的话】病不决定结局;病之后,三属性有没有重新缠紧、九格有没有多出东西,才决定是跃迁、内卷、轮回,还是耗散。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四种结局的辨认法,关上了「国家的命早已写定」这种说法。
【小账】这一章里,没有哪一种属性被当成全部;被拿来当尺子的,是纠缠有没有变紧、侧重有没有轮换完成。
设想一个住在君士坦丁堡的面包师。1453 年 5 月末的一个早晨,他像往常一样,天不亮就起来和面。
这座城市这时已经很小了。当年它是罗马帝国的东都,人口以数十万计,城墙内有宫殿、竞技场、教堂、水库。可到了 15 世纪中期,城里空房很多,守城的人,有人说不到一万。城墙外面,是奥斯曼军队的营帐,他们已经围了好几个星期。
面包师不知道,这是这座城作为一个帝国的都城的最后几天。他只知道,面粉比前些日子贵了,邻居里有几家走了。
5 月 29 日,城破了。过了一天,面包师的炉子大概还是要生火的,人要吃饭,面要发。可是,那个用「罗马人」这个名字称呼自己的国家,在这一天以后,不再有了。
土地还在,人还在,炉子还在,面包还是那种面包。没有的,是那个「我们」。
国家怎么死?这是全书里最难写的一章,也是最需要写的一章。一个只会问「国家怎么建」的学问,是不完整的。因为国家既然是发生出来的,就一定也会停止发生。
先要讲清一件事:国家的死,不是土地没了,也不是人没了。
一个国家死了,土地仍然在原处,山河照旧,田地照旧耕。人也大半还在,一个城被攻下,更多的人是活下来的,改换了主人。有时候,连语言、宗教、习俗、街名都还在。
没有的是什么?是那个「我们」每天再显出来的状态。
前面第 29 章讲过,国家不是建成的房子,是一直在走的步子。一次纳税、一次投票、一次判决、一个孩子上学,这些事每一天都在让「我们」再显一次。国家的死,就是这些事不再合在一起显出「我们」了。
用三属性来说,就是:法律不再被认作「我们的」,政治不再有人能占据整体,经济不再围着同一个中心转。三者可能还都在,却已经各走各的路。有时候三者之中,有两样还在,只剩一样断了,可只要缠不起来,这个国家也就没了。
这个说法,有一个好处:它让我们不必用「文明的兴衰」「气数已尽」一类模糊的话。国家死与不死,有可以看的东西。
怎么认出一个国家死了?可以问三句话。
第一句:它的法,还被人当成「我们的法」吗?也就是说,人们在判断自己的权利与义务的时候,还以这部法为准吗?如果人们转而去找别的法庭、别的规矩、别的靠山,这就是法律面先走了。
第二句:它的权,还有一个地方能被整体地占据、被整体地争夺吗?争一个国家的权,是争一个整体的位子。如果争的人只争一个地方、一个城、一个山头,没有人再争整体,这就是政治面先走了。
第三句:它的账,还围着同一个中心转吗?税往哪里交,货币用谁的,商路通向哪里。如果这几样都各自向不同的地方,经济面也走了。
三句话里,三句都答「不」,国家就死了;两句答「不」,国家重病;一句答「不」,国家在病。这样的区分是粗的,可是管用。
还要先分清一对容易混的东西:王朝亡了,和国家死了,不是一回事。
一家人坐了江山,换了一家,只要三属性还围着同一个中心缠,国家就还是那个国家,只是换了掌勺的人。波斯的阿契美尼德王朝被亚历山大击败以后,行省的划分、税收的办法、驿道的网络,许多被后来的统治者接着用,这是换了王朝,国家的筋骨留着。而一个国家死,是筋骨本身散了、断了、被拆了。读史书时,「某某朝灭亡」这样的话天天都有,要多问一句:灭掉的是掌勺的,还是那口锅。
死分三种:散,被吞,被换。下面一种一种说。
散,是最安静的一种。上一章讲耗散时已经讲过它的路,这里讲它最后的一步。
西罗马帝国是一个最典型的样本。公元 5 世纪,帝国西部的土地一块一块地被日耳曼人的各个部落占据,从不列颠、高卢、西班牙,到北非。这些部落的首领,有的名义上还做罗马的将领,有的在罗马的法下做地方官,可是实际上自己做主。476 年,一位叫奥多亚克的日耳曼军官废黜了西部的末代皇帝罗慕路斯·奥古斯图鲁斯,并把帝国的徽章送去了东方的君士坦丁堡,表示西部不必再有皇帝。
这一年常常被写成「西罗马帝国灭亡」。可是,当时的人未必觉得那是一个断点。罗马的法律、拉丁语、教会、许多城市的行政仍然继续,只是不再有一个中心把它们合在一起。灭亡不是 476 年那一天发生的,是前面一百多年里,一格一格地松掉的。
另一个例子是神圣罗马帝国。1648 年之后,它的各个邦国几乎成了独立的国家。1806 年,拿破仑战争的余波里,帝国末代的皇帝弗朗茨二世宣布放弃神圣罗马皇帝的称号,帝国就此不再有了。一个存在了近千年的名号,在一天里正式收场,可它的实质,早就先散了。
散的国家,在散之前,往往有三个「用尽」。
守卫用尽。国家的政治面,最基本的是能守住自己。守卫用尽,不是兵没了,是兵不再是国家的兵,而是将军的兵、地方的兵、雇来的兵。西罗马后期,帝国军队里日耳曼人的部队越来越多,指挥它们的人,既忠于帝国,也忠于自己的部众。守卫不再属于「我们」的时候,国家就失去了它最硬的那一块骨头。
公信用尽。国家的法律面,最基本的是人们愿意信。信用尽,不是法条没了,是没人再信法条会被执行。人们开始私下解决纠纷,开始找庇护人,开始向有力的人投靠。罗马晚期的农民把土地献给大庄园主,换取保护,就是这样的故事。
钱路用尽。国家的经济面,最基本的是钱有路可走:税收得上来,开支发得出去,货币被人认。路用尽,国家连日常运转都做不到。
三个「用尽」,一般不是同一天发生的,它们互相拉着。守卫不行,税就收不上来;税收不上来,兵就养不起;兵养不起,公信就跟着塌。
这三个「用尽」,也正好对着上一章九格病表里的几个病:守卫用尽,常是结构病;公信用尽,常是责任散失与法外之地;钱路用尽,常是断线与死线。
被吞,是国家被另一个国家吞掉了。
迦太基是一个很清楚的例子。公元前 146 年,罗马军队攻陷迦太基,城被毁,居民被卖,领土成了罗马的一个行省。这个城邦曾经是地中海西部最富的城市之一,曾经和罗马打了两次大战,几乎改变了历史。
在美洲,1521 年,阿兹特克的首都特诺奇蒂特兰被西班牙人和他们的许多当地盟友攻陷。再过十几年,印加国家在 1530 年代被西班牙人击败。这两个国家的细节很多,有天花一类的疫病,有当地各族与帝国之间的旧怨,有武器的差距。其中的因果,学界争论很多,这里不展开。有一点是清楚的:这两个国家都是靠「臣服的各族」和一个中心连起来的,这些连线当中有不少已经松了,外来者在这些松的地方找到了可以借的力。
波兰—立陶宛联邦的故事则更清楚地展示了被吞的过程。17 世纪中期之后,联邦议会里一个议员可以用「自由否决权」叫停整个会议,这个办法在 1652 年第一次起了作用,之后反复出现。这个制度是自由的一种形式,也是多样过头的一种形式。到 18 世纪,周围的大国俄国、普鲁士和奥地利先后在 1772 年、1793 年、1795 年三次瓜分了联邦的领土,国家从地图上消失了。
君士坦丁堡的陷落,我们开头已经讲过。
被吞以后,剩下的东西各不相同。迦太基的土地成了罗马的行省,城市后来在罗马手下重建,成了北非重要的城,它原来的那个「我们」却没有再回来。印加和阿兹特克的旧日居民大半留在原地,语言、手艺、节日里的许多东西,一直活在后来的社会里,可是国家不在了,它的法、它的税、它的祭祀中心,都换成了别人的。被吞不等于人被抹去,被抹去的是「我们」每天显出来的那套办法。
这些例子里的「吞」,每一次都是在三属性之间的纠缠已经松了的时候发生的。这并不是说,被吞的国家「活该」。吞与被吞都是历史里发生的事,其中有暴力,有苦难。这里只说一点:外来的力,要找到一处松的地方才进得去。
同样是外力,有的吞得下,有的吞不下。
吞得下的情形,一般是三属性里有一处断了,而这一处正好是外来者能够借力的地方。阿兹特克是政治面上的断:被征服的各族,对中心有怨。波兰是法律面和政治面的断:议会不能做决断。拜占庭晚期是经济面的断:1204 年第四次十字军攻陷君士坦丁堡,抢走了大量财富;1261 年收复之后,帝国的地盘已很小,商业的利益也多被意大利城邦的商人占去。
吞不下的情形是:三属性的纠缠仍然紧,外力来了,反而让「我们」更清楚。
比较典型的是,同一场外来的冲击,对不同状态的国家,结局不同。13 世纪蒙古人的西征,有的城市被摧毁,如巴格达;有的地区在被征服以后,旧的行政办法与语言仍然留了下来,征服者反而慢慢用上了它们。
这里应该补一句,防止误会:不能把国家的死写成「内部有病,所以活该被吞」。有些国家并没有很重的病,只是邻居太强,或者运气太坏。这类情形是有的。可是即便如此,也要承认一点:国家的存亡,最终是看它的三属性在那个时刻怎样缠。
被换,最容易被看漏。
被换的国家,表面上看没有死:名字还在,城还在,旗还在,官职的名称也都在。可是国家的「我」换了。
罗马共和国是一个著名的样本。公元前 27 年,元老院授予屋大维「奥古斯都」称号,之后他被称为第一公民。按名义,共和国的各种制度并没有废:有元老院,有执政官,有保民官,有人民的会议。罗马的名号,也一直连续到了拜占庭。可是实际的权力,已经集中到一个人身上,立法、军队、财政都围着他转。共和国的「我们」,被一个新的「我们」换掉了。
这里有一个不能忽略的区别。在第 42 章讲过顶替,一个党派、一个家族、一个公司、一个领袖说「我就是国家」。顶替是国家还活着、有人冒充它的「我」。被换则是原来的「我们」已经不再显出来,另一个「我们」在同一块土地上显出来了。
波斯的萨珊王朝是另一种被换。7 世纪中叶,阿拉伯军队连续击败萨珊军队,642 年尼哈万德一战之后,萨珊帝国的主力失去,末代国王在 651 年前后死去。之后波斯人并没有消失,他们的语言、文学、行政传统都延续并融进了新的伊斯兰秩序里。一个「我们」换成了另一个「我们」。不过它换得很特别:新的「我们」大量吸收了旧的行政技术和文化。这是被吞,也是被换。
被换的难处在于:被换的国家,常常还觉得自己没有死。名号延续,仪式延续,人们仍然在用旧的称呼。可是,国家的法已经不再是原来的法,国家的权已经不在原来的地方。
国家死了以后,还剩什么?
首先是人。人通常不会随国家一起消失。他们有自己的语言、家、手艺、宗教。国家没了,这些仍然在。
其次是法的余烬。国家的法停止被执行以后,它的一些东西会留下来,变成习惯、变成教会的规矩、变成行会的传统。罗马的法在西罗马灭亡以后的几个世纪里,以各种方式被保留、被改写、被重新发现,成了后来欧洲法律的重要来源。
再次是「我们」的记忆。
这一点最值得说。波兰在 1795 年被三次瓜分之后,从地图上消失了一百多年。可是波兰人没有停止把自己叫作「我们」。语言在家里说,歌在聚会时唱,书在地下印,一代一代人把这个名字传下去。1918 年,波兰重新作为国家出现。
这里要小心。「我们」的记忆并不是国家本身。一个没有国家的「我们」,只能说是一个小一些的「我们」,它也许有机会再发生为国家,也许没有。可是没有这些记忆,再发生是很难的。
希腊也是一个例子。从 15 世纪起长期处于奥斯曼统治之下,19 世纪初爆发独立战争,1830 年得到国际承认。这中间几百年,希腊语、东正教、地方的社群,一直是那个「我们」的载体。
还有一样东西也会留下来:账本和地契。新的统治者进来,头一件事往往是弄清楚谁种哪块地、谁欠谁多少,于是旧国家的册子被接过去使用。人们常说胜利者写历史,其实胜利者先接手的是旧国家的账。国家的经济面,常常是死得最慢的一面。
这就引出一个重要的看法:国家的死,和「我们」的死,不是一回事。国家死了,「我们」可以活在更小的地方,等待重新显出来。
国家死了,名号可以还在。
东周的周王室就是这样。公元前 8 世纪迁都洛邑以后,周王的实际力量越来越弱,诸侯之间互相征战,周王徒有天子的名号。一直到公元前 256 年,周的最后一块地方被秦国收走,周才正式不再有。而在此之前几个世纪,周王已经管不了任何人。
阿拔斯哈里发也是如此。1258 年,蒙古军队摧毁巴格达,阿拔斯家的一位成员后来被马穆鲁克苏丹接到开罗,延续了一个有哈里发头衔的人,直到 1517 年奥斯曼征服埃及。这个头衔在这之间的两百多年里,主要起仪式性的作用,给马穆鲁克的统治提供一点宗教上的合法外衣。
神圣罗马帝国的名号,则在名义上延续到 1806 年。伏尔泰有一句有名的话,大意是说它既不神圣,也不罗马,也不是帝国。这是后人的评语,不是当时的法律文本,可是它点出了一个事实:名号和实质早已分家。
对读者有用的一点是:不要被名号骗过。看一个国家活不活,不要看它是否还有一个名字,看它的三属性是否还在缠,看它的「我们」是否还在每天显出来。
国家会死,这是这一章要讲的最硬的一句话。
可是接下来要讲的,是第六编的事:国家死了,不等于「我们」不能再发生。散了的可以再聚,被吞的可以再起,被换的有时可以与新的结合出一个更大的「我们」。这一切,都要靠三属性重新缠起来。
最后还要说一个可能让人松一口气的事实。从历史上看,真正完整地、不留任何余地地死掉的国家,其实不多;更常见的是半死:名号在,实质散;或者形体在,「我」换了。半死的状态,往往拖得很长,几十年,上百年。这段时间既是最危险的,也是最可以做事的。因为人们还认得那个名字,还记得那些规矩,只要三属性里有一处重新缠紧,别的格就有机会跟上来。
这一章也提醒了一件事:国家的死,往往并不突然,而是一格一格地发生的。西罗马的死不是 476 年一天的事,是几十年上百年间,守卫、公信、钱路一格格用尽的结果。每一个用尽的节点上,如果有人认出了病,换了结,也许是另一个结局。
这就是为什么前面要花那么多章讲九格、讲病表。读懂它,不是为了给国家写讣告,是为了在红了的地方,早一点看见。
回到那位面包师。
他的炉子,在国家死去的那一天,大概还是要生起来的。人要吃,面要发。一个国家的死,对一个普通人来说,常常不是一声巨响,而是日子的一点点变样:税往谁那里交,法庭去哪里,孩子说什么话,学什么书。
读历史的时候,我们常常被大事件吸引,如城破、帝亡、条约。可是国家的死,更多地发生在那些不起眼的地方:一个守卫不再来换岗,一份判决不再被执行,一枚钱币不再被人收。
你若是在一个平安的时代读这一章,最好的用处,是记住这样一件小事:国家是每天发生的。你每一次守约、纳税、讲理,都是它多发生的一次。
【带走的话】国家不是死在某一天,而是死在「我们」一格一格地不再显出来;土地和人还在,国家已经没了。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国家的三种死法和认死的三句话,关上了「国家是永远在那里的东西」的想法。
【小账】这一章里,没有哪一种属性被当成全部;三属性不再缠成一个「我们」,才是国家的死。
这一编七章:改革,革命,复兴,国与国,小「我们」与大「我们」,AI 时代的国家,普通人与国家。本编的判断:再发生不是回到某个黄金时代,而是让三属性重新纠缠、让侧重重新轮换、让九格重新平衡。
设想雅典城外有一个种田人,生在公元前 7 世纪末。他种的那块地不算大,收成好的年头,要把六分之一交给债主;收成坏的年头,交不出,就得拿自己和家人去抵。据后来的记载,那时雅典城外有不少这样的人,地界上立着石碑,写明这块地押给了谁。
他每天照样下地,照样去集会广场听人吵架,也照样被叫去守城墙。可是他心里清楚,自己和旁边那个债主,虽然同属一个城邦,却不是同一种「我们」。债主能进议事的地方,他进不去;债主的话算数,他的话不算。
这样的日子过久了,城邦里的怒气一年比一年重。公元前 594 年前后,雅典请了一个叫梭伦的人出来调停。据说他做了几件事:废掉押在土地上的债务,禁止再拿人身作抵押,又按财产的多少把公民分成几等,各等有各等的职分。
这件事后来被叫作改革。本章要问的就是这个词:一个国家怎样在没有垮的时候,自己把自己重新排一遍?
你也许会觉得,改革就是「把不好的改好」。这话不错,可是太宽了。宽到任何一次修修补补都算改革,宽到看不出哪一次改成了,哪一次只是换了个说法。本章先把改革看窄一点。
前面第 9 章、第 10 章说过,法律、政治、经济三种属性,在一个国家里轮流站在前面。乱世的时候政治在前,繁荣的时候经济在前,法治的时候法律在前。侧重不是取代,站在后面的两样并没有消失,只是力气使得小。
轮换本来是自己会发生的。仗打完了,战时的办法慢慢松下来;市面兴旺了,人们开始想要一个说理的地方。可是第 43 章也说了,轮换有时换不过来:该松的不松,该紧的不紧,侧重就卡死在一处。
改革,就是在卡死之前或者卡死之中,让这个轮换主动发生一次。
这句话里有两个字要看清,一个是「主动」。轮换要是等到国家自己撑不住才发生,那就不是改革,是危机里的被迫转身。另一个是「轮换」。改革不是给国家换一种属性,三样属性一样都拿不掉;改革是把站在前面太久的那一样往后让一让,把一直站在后面的那一样请到前面来。
梭伦的雅典,卡在哪里?债务是经济的事,可它压到了人身上,人身是「关系」那一格的事:一个人到底是公民,还是别人的抵押品。经济里的一笔账,把法律里「我们」的边缘磨坏了。所以他先动债务,再动公民的分等,最后才碰议事的规矩。顺序是这样排的,后面再讲为什么。
还有一点要说在前头。改革不是哪一个人「决定」要改,然后国家就跟着改。梭伦确实是一个具体的人,可他被请出来,是因为城里的疼已经疼到人人都躲不开;他的办法能用,是因为有一批人愿意让这些办法落地。疼、机会、手,三样碰在一处,改的力气才显出来。换一个时候,同样的人说同样的话,不一定有人理。
一个国家要改,第一件事是看清楚疼在哪里。看不清,就容易拿着一把锤子找钉子。
疼,大致有三个来处。
第一种,疼在法律。规矩有,可是没人认,或者认的人不一样:同一件事,对甲是一种判法,对乙是另一种。罗马早期,法律只在贵族手里,口耳相传,平民不知道自己哪一天犯了什么。后来才有了写在木板或铜板上的十二表法,据说在公元前 5 世纪中叶。把规矩刻出来,摆在广场上给人看,这一步就是改革:不是添了多少新规矩,而是让本来就有的规矩,变成人人可以指着说话的东西。
第二种,疼在政治。位置被一伙人占着,别人上不去;或者权力太散,没有人能把事办成。公元前 508 年前后,雅典的克里斯提尼把公民重新编组,不再按老家族和老地盘分,而是把地方上的村镇拆开又拼起来,让不同地方的人编在同一个单位里。老家族的势力就这样被稀释了。他没有废掉谁,他只是把「谁和谁算一伙」重新排了一遍。
第三种,疼在经济。粮价、债务、税、货币、土地,这些东西不对了,日子就过不下去。梭伦碰到的是这一种,罗马的格拉古兄弟碰到的也是:公元前 2 世纪后期,罗马的公有地大量被少数人占去,种地的小农又长年在外当兵,家里的地荒了,人进了城。提比略·格拉古想把超额占去的公有地收回来分给无地的人,却在一场冲突里丧了命,几年后他的弟弟也一样。
注意最后这个例子。格拉古兄弟看得准:疼在经济,疼在土地。可是他们的办法走的是政治的路子,要靠民众大会通过,要靠一批官员去丈量、分配,要和占着地的元老们正面碰。疼的位置对了,进去的门没有选好,门里面的人又不肯开。
所以先问卡在哪一处,只是第一步。第二步是问:从哪一扇门进去最省力、最少伤人。
国家有三种属性,改革就有三个入口。
从经济进去,改的是钱、粮、税、地。这个入口的好处是,普通人最先感觉到。坏处是,它容易被推回去:钱的事一动,有的人立刻少了,反扑来得快。
从政治进去,改的是谁在位置上、权力怎样分。好处是动静大,见效也快;坏处是容易把改革变成换人,换完人,办法还是老办法。
从法律进去,改的是规矩本身,写下来、公布出来、让人能拿来说理。好处是改下去不容易再退;坏处是慢,而且条文改了,日子不一定跟着改。
没有哪个入口天生更好。哪个入口合适,要看卡的是什么,也要看这一刻哪一样力气最足。
十九世纪初的普鲁士,是一个看得很清楚的例子。1806 年,普鲁士在耶拿战场上败给了拿破仑的军队,国土被割去一大块,还要付赔款。败得这么彻底,国内的人才开始认真问:我们的国家到底哪里出了毛病?
随后的几年里,施泰因和哈登贝格先后主持了一批改动。1807 年的十月敕令,宣布废除农民的人身依附,也放开了土地买卖的限制,这是从经济和关系的入口进去。1808 年的城市条例,让城里的市民可以自己选出人来管城里的事,这是从政治的入口进去。沙恩霍斯特等人改军队,废掉靠出身升官的老规矩,让有本事的普通人也能当军官,这又是一条路。
这几条路并排走,却不是同时一样快。有的改了,立刻见效;有的被地主们拖着,几十年后才算完成。可是你看得出来,这一串改动的底下有一个问题:一个战败的国家,怎样把更多的人变成「我们」,好让下一次不再败。
改革的人,常常吵方向:往左还是往右,开放还是收紧。可是历史上许多改革,不是死在方向上,是死在次序上。
这话怎么讲?先看一个反过来的例子。
十九世纪中叶的俄国,在克里米亚战争中败下阵来,朝廷里不少人明白,旧的办法撑不下去了。1861 年,亚历山大二世颁布诏令,农奴获得了人身自由。这是一件大事,涉及几千万人。
可是农民拿到自由的同时,并没有白白拿到地。他们要为分到的地付赎金,赎金分几十年偿还,土地又大多归村社集体掌管。人是自由了,生计却被拴在新的账上。后来,1864 年又有了地方自治机构和新的司法制度,法律和政治的入口一一打开。可是前面那道经济的口子,早已留下了一个长期的疼。
后人评这场改革,常说它「改得不彻底」。不彻底是一层意思。另一层意思是:次序上,先把人放出来,再慢慢算账,账的这一头压在最没有话语权的人身上;等法律和政治的门陆续打开时,经济里的这笔债已经让最大的一批人心里有了怨。
再看另一个例子,英国。1832 年的大改革法,调整了议会的选区:一些人口已经很少的老选区被取消名额,新兴的工业城市第一次有了自己的议员,选民的范围也放宽了一些。这是从政治入口进去,动的是「谁能进议事厅」。
接下来,1830 年代的济贫法、工厂法,一步一步处理穷人和工人的处境。1846 年,又废除了限制谷物进口的谷物法,让粮食价格有了松动的余地。这是经济入口。你看这条路:先把议事厅的门开得宽一点,让新起来的力量有地方说话,然后再去动贸易和粮价。议事厅里有了新的人,动粮价才有人撑腰。
当然,英国的路也不是一条直线。它有争吵,有倒退,有工人们的集会被驱散的日子。可是它给了一个启发:改革的次序,常常是先让「谁来说话」这一格松动,再去动「说什么话」的那些大事。
法国的托克维尔在十九世纪中叶写过一本书,讲旧制度和大革命。大意是,一个坏政府,最危险的时刻常常不是它最坏的时候,而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候。因为改革让人看到了变好的可能,也让人更难忍受剩下的不好。这个说法值得记在本子上,它的意思不是说不要改,而是说改到一半停下,比不改更险。
所以次序要紧。方向错了,还能回头;次序错了,改出来的好处会被改出来的新疼抵掉。
改革有一个很常见的命运:开头声势很大,结尾面目全非。
宋朝的王安石变法,是个好例子。1069 年前后,在宋神宗的支持下,王安石推行了一批新办法。青苗法,是春天青黄不接的时候,由官府把钱粮借给农户,秋天连同利息一起收回,想的是替代民间的高利贷。免役法,是不再让农户轮流去服各种差役,改成交一笔钱,由官府雇人去做。市易法,是官府设机构收购滞销的货物,调节市面上的买卖。
这些办法的思路,是让国家的手伸进经济里,把过去由豪强和高利贷者拿着的那一块,收回到公家手上。方向有它的道理,当时和后来都有人这样认为。
可是办法要靠官吏去执行。官吏的考核,常常看的是借出去多少、收回来多少、收了多少钱。于是在一些地方,借贷成了摊派,该农户自愿借的,变成不借不行。同一批人,既是执行者,又要完成指标,办法就在手里变了形。反对的人说得很重,支持的人也不是没有道理,两边吵了很多年。神宗去世之后,新办法大多被废掉,朝廷又换了一个方向。
这里面有一个值得看的地方:改革的入口是经济,可是落地靠的是政治的那套官僚机器。机器本身没有跟着改。新的东西装进旧的机器里,出来的往往是旧的结果。
走样大致有三种形状。
第一种,改得太少,成了补丁。疼的地方没碰到,只在边上贴了块膏药。这样的改革一多,人们就不再信「改」这个字。
第二种,改得太快,三样属性不同步。法律写得很新,经济还是旧的,办事的人也是旧的。条文走在日子前面,就成了一摞没有人用的文件,这正是第 41 章说过的病的影子。
第三种,改革被顶替。改革者的位置慢慢变成了新的中心,改革的口号变成了占住位置的理由。到这一步,「改」这个字还在,改的事已经没有了。
这三种走样,都有一个共同点:改革的人只盯着条文或者只盯着办法,没有回头看三种属性是不是一起往前挪了一小步。
再换一个地方看。十九世纪的奥斯曼帝国,疆域横跨三个大洲,里面有不同的信仰、语言和地方势力。它也面对着一个问题:周围的邻居在变强,自己该怎么办。
1839 年,一份叫作《居尔哈内诏书》的文件宣布,要保障臣民的生命、名誉与财产,要改革征税的办法,要整顿征兵。这是后来所说的「坦志麦特」改革的开头。1856 年又有一份诏书,进一步谈到各个宗教群体的平等。1876 年,帝国还颁布了一部宪法,虽然很快就被搁置。
这一串改动,从纸面上看,是从法律的入口一步步进去的:把「我们」写宽,把权利写出来。后来的研究者对它的评价并不一致。有的看重它建立了新的学校、新的官僚体系和新的法律;有的指出,纸面上的平等,和各地方实际的权力、税收的能力、军队的忠诚之间,始终有一段距离。
这里面可以拿来想的是:法律的入口,好处在于「写下来」,坏处在于写得比日子快。一份诏书可以一夜之间发出,可是征税的人手、断案的衙门、地方上的接受,要用几十年去长。写下来的「我们」,要靠每天的办事去养,养不起来,纸上的「我们」就是悬着的。
这也回应了前面的话:改革的入口没有对错,要看另外两样属性跟不跟得上。
一场改革,当时往往看不出结果。热闹的时候,什么都像是成了;冷下来,才发现改了什么、没改什么。有三个办法,可以拿来试。
第一,看九格,有没有哪一格松动了。比如关系那一格:以前身份定死的人,现在能不能换个位置。次序那一格:以前靠出身、靠关系的事,现在有没有写明的程序。结构那一格:以前什么事都压在一个地方,现在有没有分出几层。改革如果只在口号里变,九格里一格也没动,就是空的。
第二,看侧重能不能继续轮换。一场好的改革,不是把侧重换到新的位置上钉死,而是让它以后还能再换。梭伦的改动,后来被克里斯提尼接着往下走;英国的几次选举改动,一次一次接着加宽。这是一串,不是一次。要是改革把自己写成了「最后一次」,把侧重钉死在新的位置,它就是下一场病的开头。
第三,看普通人的日子。一个种田的、做买卖的、当差的,今年和五年前比,他碰到的事有没有不同:交税的时候有没有人说清楚,打官司的时候有没有地方去,遇到灾荒有没有人管。国家的改,最后都要落到这样的小地方。
这三条没有一条要靠谁来宣布。它们是在日子里慢慢显出来的。
还有一点,值得单独记一笔:改革的好坏,不能只听改革者自己怎么说,也要听被改的人怎么说。梭伦后来离开雅典出游了很多年,据说就是不愿意被人逼着去修改他定下的办法。这个故事有人怀疑被讲得太圆了,可不管细节怎样,它说出了一个道理:一套办法要立得住,不能靠制定者天天守在旁边,要靠别人在没有他的时候,也愿意照着办。改革者走了以后,办法还在运转,这才叫改成了。
改革也有它够不着的地方。
当法律、政治、经济三样属性全都松了,侧重已经卡了很久,旧的「我们」在大多数人眼里已经不再算数的时候,改革的办法就用不上了。小修小补接不住,大的拆换又没人愿意等。再改下去,只是拖。下一章要说的革命,就是这时候的事。
可是话要说回来:大多数国家,大多数时候,用得上的是改革,不是革命。因为革命的代价太大,改革的代价比较小,而且改革留下的东西,比革命留下的更多。梭伦之后的雅典,没有回到债务奴隶的老路;普鲁士改革之后,那些被放出来的农民和被提拔起来的军官,也没有再被收回去。改革改下去的东西,成了后来的人脚下的地。
所以,国家要时常做的一件事,不是等到非革命不可,而是在日子还能过的时候,一点一点把侧重轮一轮,把九格理一理。这件事没有人替国家做,它只能靠每天的人在每天的事里做。
回到雅典城外那个种田人。
他不会读到梭伦的任何一条法令的全文,他也不会知道什么叫侧重、什么叫九格。他只知道,有一年秋天,押在他地上的那块石碑被人拔掉了,他的孩子不用再去债主家里做活。
他的日子里多了一件事:再有人跟他说「你是雅典人」,这句话他听得出分量了。
你的日子里也会碰到这样的事。比如,一张你原来看不懂的单子,忽然改成了你能看懂的;一个原来要跑三个地方的手续,忽然只跑一个。这样的小变化,就是改革落到了你身上。你可以留心一下,它们是从哪一扇门进来的。
【带走的话】改革是让站得太久的那一样属性往后让一让,请别的属性上前;次序对了,小改也能走远,次序错了,大改也会白费。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改革是侧重的主动轮换,有三个入口,次序比方向要紧;关上了:改革就是「把不好的改好」这种宽泛的说法,以及「改革全靠一个有决心的人」的想法。
【小账】这一章里,被当成全部的属性:只从政治入口看改革的人,把改革当成换人;只从法律入口看的人,把改革当成多写几条;只从经济入口看的人,把改革当成多放一点钱。三种都只看见了一面。
设想 1789 年夏天的巴黎,有一个面包铺的伙计,二十出头。他天不亮起来揉面,面粉比往年贵得多,面包一出炉,门口已经排起了长队。店里的主人一边卖面包,一边骂:粮价是谁定的,税是谁收的,为什么宫里的账总是不够用。
这个伙计不读书,也不太明白什么叫「三级会议」。他只知道,这一年的春天,据说国王要开一个很大的会,让各地选人去说话。于是街上有了很多他从没听过的词,有人把这些词写在小册子里,有人在咖啡馆里高声念。7 月 14 日,一群人涌向巴士底狱,他的邻居有人去了,有人没去。
那天过后,他的日子并没有立刻变好。面包还是贵,队伍还是长。可是他听见街上的人说「我们」,说得和从前不一样了。从前「我们」是某个行会、某个教区、某条街;现在这个词被一些人用来指称一个更大的东西,一个还没有名字、又谁都想说一句的东西。
接下来的十年里,这个伙计看到了国王被审判,看到了一个叫作恐怖的年头,看到了督政府,又看到了一位将军做了皇帝。这一圈走下来,他再看自己的面包铺,会觉得有的东西变了,有的东西怎么看都像是原来的样子。
本章要问的,就是这一圈:「我们」被推倒重来的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许多革命走了一大圈,又绕回了原来的样子?什么条件下,它才是一次真正的跃迁?
先说革命是什么。
前一章说,改革是在国家还撑得住的时候,让侧重主动轮换一次。革命不是这样。革命是旧的「我们」已经在大多数人眼里不再算数,国家的三样属性同时松动,谁都按不住。
法律那一面,规矩还在纸上,可是没有人真的听了。官府的判决,大家觉得不公;老的身份,大家觉得不配。政治那一面,位置被占着,占的人撑不起事,想上来的人又没有门可走。经济那一面,钱不够、粮不够、账也算不拢,普通人的日子在往下掉。
这三样里面,只有一样松,国家还能撑;两样松,国家要大病一场;三样一起松,才会有革命。
同时要说清:革命不是哪一个人「发动」的。读历史的人常爱找一个起点,说是某个人的号召,某一句话,某一次集会。这些当然都有。可是它们能成为起点,是因为底下已经有一大片干透了的柴。一支火把扔下去,换一个时间、换一个地方,同样是一支火把,不一定烧得起来。
英国的内战也是这样。1640 年前后,国王查理一世长期不开议会,靠各种办法筹钱,议会里的人对他积怨已久;宗教上的分歧,又让各地的人分成了不同的阵营。1642 年起,内战打起来,后来国王被送上审判,1649 年被处决。这是欧洲历史上头一回,一个国王被他自己的议会当众处死。可是你如果去问当年的伦敦人,他们不会说「我们要办一场革命」。很多人当时的想法是:我们要把一些规矩恢复回来。革命常常是穿着「恢复」的衣服进门的。
旧的东西推倒了,下一刻要问:谁来收拾?
这时的国家,法律是散的,没有人说了算,也没有人知道哪条规矩还有效;经济是断的,货物运不出去,钱不值钱;唯一还能在短时间里拉起来的,是政治:谁手里有人,谁手里有枪,谁就能先把一块地方稳住。
所以革命之后,几乎总是政治先站到前面。这是乱世的常态,第 9 章说过,不必惊讶,也不必先去骂。一个刚推倒旧秩序的社会,要吃的、要安全、要有一个说话算数的地方,政治在前,是为了先把人安顿下来。
可是这里有一个坎。
政治站在前面的时候,它有一个很自然的倾向:觉得自己站在前面是应该的,而且要站得更牢。这时候如果法律还没长出来,经济还没缓过来,没有别的东西能替它松一松,它就越站越久。
英国的克伦威尔,在国王被处决之后,先是议会的共和,随后在 1653 年出任「护国公」,把政治的力量拢在自己手上。法国的大革命,1793 年到 1794 年,出现了公安委员会主持的严厉年月,1793 年 9 月通过的《嫌疑犯法》,让人可以因为被怀疑而被抓。这些办法在当时的处境里有它们的理由:外面有军队压境,里面有叛乱,粮食不够,人心不稳。可是它们也有共同的样子:紧急的办法,慢慢成了常用的办法。
一个「我们」刚刚被喊出来,就很容易碰到另一个声音:谁不是「我们」。于是「他们」被划出来,嫌疑的名单越拉越长。革命的口号里喊的是更大的「我们」,革命的日常里却在不断收小这个「我们」。
这就是第 42 章说过的那种危险的开头:有人开始说,我就是这个「我们」。
走完一圈,再回头看,许多革命似乎绕回到了出发点附近。
罗马的例子最早,也最清楚。共和国末年,内战连着内战,恺撒被刺杀之后,又是一轮厮杀。公元前 27 年前后,屋大维接受了元老院给的称号。奇怪的是,他没有说自己要做国王,他保留了元老院、保留了执政官,保留了共和国那一整套名字,只是把真正的权力收到了自己手里。共和国换成了帝国,可是外面的牌子几乎都没换。
英国的例子是:1649 年处决了国王,1658 年克伦威尔去世,不到两年,1660 年,王室就被请回来了。查理二世回到伦敦,议会仍然在,可是国王也回来了。
法国的例子最曲折。1789 年之后,君主制被推倒了,1792 年成立共和国。可是 1799 年,拿破仑夺了权,1804 年他加冕为皇帝。接着的几十年,波旁家族回来,又被赶走,又是共和,又是第二个拿破仑。这一圈圈绕下来,让后来的人对「革命一定带来新东西」这句话多了几分小心。
为什么会这样?可以从三个方面看。
第一,推倒的是人,没推倒办事的办法。托克维尔在他那本书里提出过一个有名的看法,大意是:法国大革命看起来是同过去的决裂,可是它所完成的许多事,恰恰是旧制度早已在做的事,比如把权力一步步收到中央、让地方上的老势力失去作用。旧王朝倒了,那套收权的办法却被新的执政者接了过去,用得更顺手。国家的机器,是政治的骨架,骨架在,换谁坐上去,都会往老的方向走。
第二,法律写得比日子快。革命时期的人,常常把新的「我们」写进宣言和宪法里:人人平等,权利神圣。这些话是真诚的,也是重要的。可是写出来,和大家天天按着办,是两回事。要让一个新的规矩成为日常,需要法院、需要官员、需要习惯,也需要过一段安稳的日子。革命来得急,这些东西来不及长。纸上有了「我们」,日子里还没有。
第三,经济的日子没有换。普通人加入革命,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吃不饱、负不起税。如果革命之后,粮价还在涨,仗还在打,赋税还是重,那么当一个能给稳定的人出来,哪怕他带着旧的味道,人们也愿意接受。拿破仑能上台,不是因为人们忘了革命,而是人们太想要一个能让面包铺开张的日子。
所以绕回去,不是革命白做了,是三样属性里,政治的骨架先回来了,法律与经济的新东西还没长牢。
话要说公平:绕了一圈,不等于什么都没剩。
法国就是很好的例子。1789 年 8 月 4 日夜里,制宪会议宣布废除封建的特权,据说这是一个通宵的议事,贵族和教士们当场放弃了许多旧权利。具体怎样落实,后来还争了很久,可是旧制度里「人生下来就分等」的那一层,从此再也立不起来。1804 年的《民法典》,又把财产、契约、家庭的规矩写成了一部条理清楚的书,后来被很多国家参考。拿破仑是皇帝,可是他治下的法律,把革命里争来的平等观念留在了条文里。
英国也是这样。1660 年国王回来了,可是议会没有消失,征税要经过议会同意的原则,也没有被收回去。1688 年到 1689 年的光荣革命,把这件事进一步写明:权利法案规定了国王不能随意停止法律、不能不经议会同意而征税。这一次几乎没有流血,因为有半个世纪前那一场痛苦的内战做底。
罗马的例子则显出另一种结果:形式留下了,实质换了。共和国的名字留给了帝国,可是权力在谁手里,已经不一样。这是「绕回」的一种:外壳回去了,里面是新的。
所以,看一场革命,不能只看最后站在台上的是不是还像从前的人。要看它留在法律里的东西,留在九格里的东西:关系那一格,身份还是不是定死的?次序那一格,权力的交接有没有规矩?结构那一格,权力有没有分开?
有的革命,外面绕了一大圈,里头已经留下了几格新的东西;有的革命,台面上换了又换,九格里一格都没动。
那么,什么样的革命算是跃迁,而不是内卷、轮回或者耗散?
前面第 45 章讲过四种结局。革命之后的走向,也不外乎这四种。能走到跃迁,不是靠运气,大致要几样条件凑在一起。
第一,新的「我们」在革命之前就已经有了日常。
美国的独立是一个常被拿来讨论的例子。1776 年宣布独立,可是在此之前一百多年,各个殖民地已经有了自己的议会,有了写下来的特许状,有了地方上自己议事、自己征税的习惯。人们拿着这些习惯去办革命,办完之后,1787 年起草宪法,又用这些习惯去搭新的框架。革命推倒的,主要是上面远处的那一层;下面几十年养出来的日常,并没有被推倒。
反过来,如果新的「我们」只存在于宣言里,日常里一点根基也没有,革命之后的国家就要从头去学怎么议事、怎么断案、怎么收税,学的时间里,人心就先散了。
第二,政治的紧急状态能够结束。
乱世政治在前,这是合理的。关键是,它能不能在该退的时候退。美国第一任总统任满两届之后不再连任,据说这一点对后来的惯例影响很大。紧急状态的权力,被收回到规矩里,这是革命从政治在前走向法律在前的一个关口。过不了这个关口,政治就越站越牢,革命的成果就被它自己吞掉了。
第三,经济的日子有一条出路。
普通人的日子,要能慢慢好起来,至少不再往下掉。如果革命之后,土地的问题、粮食的问题、债务的问题有了处理,人们就有理由等一等,有理由相信新的「我们」会来。法国大革命里,农民得到了土地的保障,这一点据说是后来很多乡间人愿意接受新秩序的原因之一。
第四,权力交接有了次序。
旧的办法,是谁强谁上,或者谁的血统近谁上。革命之后,如果能立起一个大家认可的接班办法,选举也好,任期也好,程序也好,国家就不必每隔一阵子重新乱一次。次序一立,国家急的时候才不会乱,第 34 章说过,这是一格非常要紧的东西。
这四样,缺一样,跃迁的把握就小一分;一样都没有,通常就是内卷或者轮回。
革命还有一件事不能略过:代价。
法国大革命期间和随后的战争里,死去的人很多;英国的内战,据一些估计,相对人口而言,死亡的比例是当时英国历史上极高的一次。这些数字各家估计不同,本书这里不写具体的数。可是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推倒重来,是要拿很多人的命、很多人的家产去垫的。
还有一种代价,来自外面。海地是一个让人沉思的例子。十八世纪末,那里是法国最赚钱的殖民地之一,种植园里干活的是被贩来的奴隶。1791 年起,奴隶们起来反抗,经过十几年的战争,1804 年宣布独立,成为美洲第二个独立的国家,也是第一个由奴隶推翻奴隶制而建起的国家。
这是一场彻底的「我们」的重新显出来:昨天还被当作财产的人,今天宣布自己是公民。可是此后的路很难走。1825 年,在军舰的压力下,海地同意向法国支付一大笔赔款,作为承认其独立的条件,这笔钱后来虽然减了一部分,可是还债的日子拖了很久。刚刚出生的「我们」,一开始就背着一张外面开来的账单。
这个例子提醒我们:革命发生在一个国家内部,可是国家不是孤零零的。外面的邻居认不认,外面的账怎么算,都会进到这个新生的「我们」里。第 50 章会专门讲国与国的事。
把两章放在一起看,差别可以说成三句话。
改革是在旧的「我们」还有人认的时候,把侧重轮一轮;革命是在旧的「我们」已经没人认的时候,重新去长一个。改革的成本,主要摊在时间里;革命的成本,主要摊在人身上。改革的毛病,是容易走样、容易成补丁;革命的毛病,是容易绕回去、容易让政治一家独大。
可这并不是说改革就比革命好。有的时候,旧的东西已经朽到没有办法改,非要有一次大的断裂,新的东西才种得下去。如果你读到一个国家的历史里,有一次大革命,别急着判它对或错,先问:它之前,三样属性是不是真的都松了?它之后,留下了什么?
更要小心一种说法,就是把革命当成一个「新开端」,好像之前的一切都要作废。这种说法很吸引人,可是从历史上看,没有一场革命能真的从零开始。语言还是那个语言,田地还是那块田地,人心里的习惯,一代人是改不干净的。革命能做的,是在旧的东西上,换一个中心,改几格结构,种几样新的规矩。这已经很不容易。
还有一层,常被忽略:革命之后的头几年,最累的是最普通的人。仗要有人去打,粮要有人去种,税要有人去交,新的办事处要有人去坐。大场面里的人名会被记住,这些人的名字不会。可是新的「我们」站不站得住,恰恰要看这些人愿不愿意把每天的事接着做下去:愿意,新的规矩就一点点有了脚;不愿意,条文再漂亮,也只是一面挂在墙上的旗。
革命还有一个老毛病,要单独讲一讲:革命者容易觉得,自己就是那个「我们」。
这话听着有点怪。革命的起头,确实是许多人的怒气撞在一起,才有了一个新的「我们」。可是这个新的「我们」一旦显出来,很快就要面对一个问题:里面的人想法各不相同。有人要快,有人要慢;有人要彻底,有人要留余地。
这时候,如果新的「我们」里面没有一个能容下不同声音的结构,便容易出现一种情况:占上风的那一伙人,把自己的看法说成是「我们」的看法,把不同意的人说成是「不属于我们」。法国大革命的恐怖时期,就留下了这样的影子;二十世纪的一些革命,也有过类似的经历。
这是第 42 章说的顶替:一个党派、一个小团体,替国家说「我们」。革命者本来是为了打破旧的顶替而来的,结果自己变成了新的顶替。
怎么避免?没有保险的办法,可是历史上做得比较好的几次,有几个相似的地方:
一是革命的成果被写成了大家都要遵守的规矩,而不是某一伙人的命令。
二是有一个办法,让不同意见可以在不动刀枪的情况下说出来、比出来。
三是革命的领导人愿意接受规矩的约束,在该交出去的时候交出去。
这三件,都是在把政治的力气,慢慢收到法律的架子里。能做到,革命就从「推倒」走向「搭起」;做不到,就是又一轮循环。
回到巴黎那个面包铺的伙计。
十几年后,他三十多岁了,铺子还在,开了新的分店。他有一个孩子,上了新式的学校。孩子问他:爸,以前国王在的时候,是什么样的?
他想了一会儿,说:那时候,我们家这样的人,是不能去考军官的。
孩子说:现在呢?
他没有回答,只是看了看柜台上的面包。粮价比从前稳了一些,税单上的字比从前清楚了一些。这些,不是哪一天忽然变出来的,是一年一年磨出来的。
你读历史的时候,可以留心这样的小事:一场大动荡之后,一个普通人家里,到底多了什么、少了什么。有的变化很小,却不会再收回去。
【带走的话】革命是三样属性一起松了之后的重来,推倒容易,搭起难;留下几格新的结构,才算没有白走一圈。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革命的发生条件、绕回去的三个原因、成为跃迁的四个条件;关上了:革命是某个人发动的、革命就是从零开始的两种看法。
【小账】这一章里,被当成全部的属性:革命者常把政治当成全部,以为拿下位置就是新国家;也有人把经济当成全部,以为日子好了就不需要新的规矩。两样都漏掉了法律那一格:新的「我们」要写成规矩,才站得住。
设想一座小城里有一家老戏院,关了四十年。
门板上的漆掉光了,屋顶漏过雨,台口上方那块匾,字还在。城里的老人路过,总要抬头看一眼。他们小时候在这里看过戏,散场后一路踩着台阶下来,满街都是人。
后来有人出钱,有人出力,戏院重新开了门。开张那天,一位八十岁的老太太被孙女扶着走进去,站在池座中间,转了一圈,说:「是这儿。」
可是座椅是新的,灯是新的,票是手机上买的。台上唱的有老戏,也有从没人听过的新戏。老太太小时候那条后门,早就被一栋新楼堵死了。
这算不算「老戏院回来了」?
你多半会说:算,也不算。算,是因为那股熟悉的东西认得出来:这里是城里人聚在一起看戏的地方。不算,是因为里头的东西几乎全换了一遍。
国家也有这样的时候。一个国家散了、衰了、被压下去了,过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又站了起来,人们把这件事叫「复兴」。本章要问的是:这个「复」字,到底复的是什么?
先把答案说在前头:复的不是砖,不是旧制度,也不是旧地图。复的是一个「我们」在新的条件下重新显出来。显出来的时候,三种属性要重新缠到一起,九格要重新排一遍。旧的样子只是材料,不是图纸。
复兴有一个前提,容易被忽略:得先有过一个「我们」。
没有过的东西,谈不上「复」。一个从来没有显出来过的国家,只能叫新生。第 22 章讲过第一次发生,第 21 章讲过国家之前的部落与村社;那些是「生」。复兴是第二次、第三次,是已经有过的东西再来一回。
这个「有过」,要留下痕迹才行。痕迹有三类,恰好对着三种属性。
一类是法律的痕迹:一种语言,一套叫得出名字的规矩,一部被人背过、抄过的文字,一个人们还记得的「我们是谁」的说法。这是「我」留下的底子。
一类是政治的痕迹:一片大家还认得的土地,一座座城,一些旧日的边界和关隘,一代代人传下来的「那些地方本来是我们的」的记忆。
一类是经济的痕迹:老的商路,老的集市,老的行会,老的手艺,一门还有人会做的生意。
三类痕迹留得越多,再显出来就越容易。留得太少,复兴就更像是重新创造,只是借了一个旧名字。这没有什么不好,不过得分清楚,不然后面会糊涂。
有一点要说明:痕迹留着,不等于「我们」还活着。痕迹是死的东西,「我们」是一件正在发生的事。痕迹只是让它容易重新开始,它自己不会开始。后面几节要讲的,就是它怎样重新开始。
先看一个失败的例子,因为失败的例子最能把复古与复兴的分别照出来。
公元 9 年,王莽取代了西汉,建立新朝。他是一个读书很多的人,满脑子是古书里描绘的周朝:土地平均分给农户,官职照古名设置,市场有人定价,一切都有章法。他把这套想法一条一条推下去:天下的田改称「王田」,不许买卖;官名、地名大批改成古名。
这些做法的用意,史书上多半写得不坏。可是几年之内,田的事就推不动了。田要分,得先有一本人人认的账;账要有人量田、登记、裁判;而当时的田早已经过几代的买卖和兼并,谁手里的地,是用什么换来的、值什么价,各有各的来历。规定一下,等于把这些来历一笔抹掉,抹掉的人不答应,没抹掉的人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大约十二三年后,他自己就收回了这条规定。
后来的人读这段历史,常常把毛病归给王莽个人。本书换一个读法:他把「复」字理解成了「把旧样子套回来」。他看见了周朝的田,看见了周朝的官名,没有看见那套东西是在什么样的三属性搭配里长出来的。周朝的田,是在一种以封建与宗法为主的结构里分的;到了西汉末年,土地早成了可以买卖的东西,经济这一面已经走了另一条路,法律与政治却被要求退回去。三者对不上,新衣服就成了枷。
这就是复古:把旧形状当成目标,要求现在的人去长成那个形状。
复古常常有一副很好看的面孔。它说得出名字,画得出图样,一听就觉得「对」。可是它有一个暗病:它默认旧形状是国家本身。旧形状一立,哪一种属性当年在前,就硬把它按在前头,不管此刻的三属性是怎样一副情形。第二编讲过,「找一个源头」是旧学说的老毛病;复古是同一个毛病,只不过源头放在了过去。
复兴不这样做。它问的不是「当年的样子是什么」,而是「当年那个『我们』靠什么显出来,现在这些东西有哪些还在,哪些要换」。
再看一个更微妙的例子。
罗马共和国在内战里垮了。公元前 27 年,屋大维在元老院里,把手上的非常权力交了回去,宣布共和国归还给元老院与罗马人民(大意)。元老院给了他一个新称号,叫「奥古斯都」。
这件事的字面意思,是一次复兴:共和国的官职还在,执政官还每年选,元老院还开会,各种古老的仪式照旧举行。罗马人看着这些,觉得老罗马回来了。
可是真正的东西变了。军队听他的,行省的大头由他管,财政的钥匙握在他那一边。共和国的外壳完整,里面的重心已经挪了位置。后世的史家把这个新安排叫「元首制」。
奥古斯都做了一件聪明的事:他让人看见旧的,让新的在旧的里面长。老罗马人最舍不得的,是「我们是罗马人民」这个说法;他把这句话保住了,每一件新东西都披着这句话的外衣。
这里有两层意思,别搅在一起。
第一层,复兴往往需要旧名字。一个散过的「我们」要再显出来,最省力的办法是借用大家都认的话。旧名字像一把钥匙,插进去,门就开了。
第二层,借用旧名字不等于真的回去了。罗马的「我们」没有回到共和国,它显成了另一副样子,政治这一面压在了法律这一面的前面。有人说这是复兴,有人说这是共和的终结,两句话都有道理,因为它既是复,也是换。
复兴之中常有这样的双重性:说出口的是复,做出来的是换。看它好不好,不能只听说出口的话,要看三属性在底下怎样重新缠。
有一类复兴,史书里叫「中兴」:一个王朝垮了一半,又被扶了起来。
东汉的建立是个典型。王莽之后天下大乱,各路人马并起。刘秀在公元 25 年称帝,定都洛阳,国号仍是汉,后世称他的朝代为东汉。这个「汉」字,是整个复兴的旗号:大家都认这个字。
可是东汉不是西汉的原样搬回来。它做了几件事,值得放在三属性上看。
第一,政治上收紧。长期的战乱之后,人口减少,土地荒了,军队太多。新朝廷裁减了不少兵员与官员,把力气收回到内部。政治这一面一开始是在前头的(打仗、扫平群雄),到了天下大致平定之后,它主动往后退了一步。
第二,经济上松手。史书里讲,那几十年的朝廷对百姓的索取比较轻,让人慢慢把田种起来、把家过起来。经济这一面开始走到前面。
第三,法律上做了对接。朝廷整理典章,续上旧的章程,重新兴办太学,让读书人又有了归处。「汉」这个「我」,重新有了可以传递的文字。
三件事连起来看,是一次侧重的主动轮换:政治从前面退下来,经济往前走,法律慢慢把整件事收口。第 9 章与第 10 章讲过,侧重本来就要轮换,乱世之后能不能换过来,就是一个国家能不能续命的关键。中兴成功,是因为这三步换得过来。
同样是中兴,也有换不过来的。唐朝经历了安史之乱,皇帝重新回到长安,后来还有过几次「中兴」的说法。可是军队的重心早已落在各地,政治的权柄没能真正收回,经济的收入又长期依赖少数地方。朝廷名义上回来了,三属性的搭配却没有换新,只是勉强拖着走了一百多年。它是「回来」,没有「复兴」。
这两个例子对照着看,能得出一个朴素的判断:复兴不是回到某个年号,而是侧重重新轮换起来。
还有一种更极端的复兴:国家整个没有了,几代人以后又回来。
波兰就是历史上的一个例子。十八世纪末,这个国家被邻近的三个强国瓜分,1795 年那一次之后,地图上不再有它的名字。从那以后一百多年,波兰人分属于三个不同的国家,用着不同的法律,缴着不同的税,被不同的行政体系管着。
按本书前面说的,国家的「我」就是法律;法律被换了,经济被拆成三块,政治上土地分属三家,这是三属性全部被拆开的状态。第 46 章要讲的「国家的死」,指的就是这种。
可是一百多年里,有些东西没有断。
语言没有断。人们在家里说,在教堂里说,在书里写。诗人写,历史学家写,编辑把过去的事一件一件整理出来,传给下一代。
记忆没有断。哪里有过一场仗,哪里立过一块碑,哪一年发生过什么,一代代讲。
小范围的规矩没有断。家族、教会、同乡会、读书会,它们不是国家,却让一部分「我们」始终在场。
还有一次短暂的试验:十九世纪初,拿破仑时代有过一个华沙公国,用上了一套新的法典。时间很短,可是它让一代人亲眼看见:这块地方可以有自己的一套法律,可以有自己的行政。这一点非常要紧,因为「我们」不只是被记住,也被短暂地做过一回。
1918 年,战争结束,几个大帝国同时垮了,波兰重新出现在地图上。这时候真正的难处才开始。三块地区的铁路轨距、货币、法律、学校、行政习惯,都是不同的。要让这三块变成同一个国家,就得重新做统一的法律,重新铺线、重新定货币、重新编税制。三属性分开了一百多年,要重新缠回去,不是一声宣告能完成的。
这个例子给出一条很清楚的线索:国家没有了,「我们」仍然可以活在语言里、记忆里、小范围的规矩里;等条件来了,它能重新显出来。可是这个「重新」,要经过一个很长的、很具体的缝合过程。复兴的重头戏,常常不在宣告的那一天,而在宣告之后的二十年。
再看一个靠「复」字起家的例子,日本的明治维新。
1868 年初,京都的朝廷发出了「王政复古」的号令,意思是把政事交回天皇。这个说法借的是更古老的东西:几百年来,实际的政务由幕府的将军掌管,天皇与朝廷更像是一个象征。「复古」这个词,把这套安排说成是向古代的回归。
可是接下来的十几年,做的几乎都是新事。1871 年废藩置县,把各地原来相当独立的诸侯领地,换成由中央统一管辖的县。又陆续建立新式的军队、学校、邮政、铁路、税制,还有后来的成文宪法。这些东西,古代都没有过。
「复古」这个口号在这里干了两件事。
第一件,给新事一个合法的名字。要把几百年的旧格局拆掉,需要一个大家都服的理由。「回到古代」是一个很强的理由,它让许多人觉得这是在归还,不是在夺取。
第二件,给一个散成许多块的「我们」一个共同指向。各藩原来各有各的「我们」,现在需要一个能压过各藩的更大的「我们」,天皇与朝廷这个旧符号刚好可用。
这个例子与奥古斯都有一点相像,也有一点不同。相像的是:都借了旧名字。不同的是:明治的变化更快,也更自觉,三属性被一起重新安排:政治上集中,经济上引入新的产业与金融,法律上采用新的体系。「复」只是说法,「换」才是内容。
我们不需要评价这条路的得失,那是历史学的事。本书只取它的一个形状:旧名字可以是复兴的把手,把手之后,推着门走的,是新的三属性搭配。
把前面几个例子放在一起,可以得出复兴要答的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哪一个「我们」再显出来?
这个问题比看上去难。一个国家的历史上,常常有过好几个「我们」:有时是一个王朝,有时是一个文明,有时是一种宗教,有时是一块土地上的居民。要复兴,先得选清楚:我们说的「复」,是哪一个。
选得窄,就容易排斥人;选得宽,又容易模糊。波兰人有语言,明治人有一个天皇的名分,东汉人有一个汉字,都是一个够清楚、又够多人认的「我们」。选错了或者选得太小,复兴就会变成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事,这时的「我们」反而会缩。
第二个问题:三属性各缺什么?
有的复兴缺的是政治:土地被分开,要先把它们连起来。有的缺的是经济:商路断了,市场散了,要先把交换续上。有的缺的是法律:规矩乱了,要先把「我」重新写下来。不同的缺法,复兴的第一步不同。
这里有一个常见的错误:缺哪一面,就以为只要补哪一面。其实三面是缠着的,只补一面,另外两面会拖住它。比如只补政治,把土地统一了,可是货币和法律还各自一套,统一就只在地图上。
第三个问题:侧重怎么排?
复兴是一次侧重的重新排列。一开始往往政治在前,因为要先把局面收住;接着经济要跟上,因为人要吃饭,交换要重新转起来;最后法律把它们收口,让这一切沉下来,变成可以依靠的规矩。顺序若倒过来,比如一开始就想用条文把一切定死,条文就容易悬空。顺序若停下来,比如政治一直在前,国家就会走进第 39 章讲的那种病。
这三个问题,换成日常话就是:我们是谁,我们缺什么,我们先做什么。
现在可以把复兴与复古的分别说清楚了。
复古的目光向后:它要的是一个样子,一个年号,一个名字,一张图。它拿过去当图纸,要求现在照着做。它的好处是目标清楚、号召力强;它的暗病是不管当下的条件,一旦硬做,就变成王莽那样的事。
复兴的目光向前:它承认「我们」曾经在过,所以认得出痕迹;它又承认条件变了,所以要重新安排三属性与九格。它拿过去当材料,拿现在当地基。
二者在口头上常常一样,都说「恢复」「回到」「重振」。区别要看三样东西:
一,看它怎样对待现在的人。复古要求现在的人变成古人;复兴让现在的人成为这个「我们」的一部分。
二,看它怎样对待新事物。复古排斥新的,复兴把新的接进来。
三,看它的九格。复古常常只盯着「统一」那一格,要整齐、要一致;复兴要同时照看「多样」,因为现在的社会比过去复杂得多,只有留出余地,「和谐」那一格才站得住。
这里还要提一个提醒:复兴也会病。
最常见的一种,是把过去当成一个黄金时代。一旦这样想,所有今天的难处都被解释为「离开了黄金时代」,解决的办法就被定成「回去」。这个想法非常诱人,也非常危险,因为它把「某个年代的某个形状」当成了国家本身,这正好是第 20 章说的老毛病。
还有一种,是复兴变成了一次轮回。第 25 章与第 45 章讲过,轮回是同样的病换了一个名字再来一遍。如果一次复兴只是把旧的侧重搬回来,把旧的顶替搬回来,那它不是跃迁,只是兜了一圈。
所以一次复兴好不好,不看它喊得多响,要看三件事:「我们」有没有变得更大、更实;三属性有没有比从前缠得更好;它有没有学会让侧重继续轮换。
回到那家重新开门的老戏院。
老太太走进去,站在池座中间,说了一句「是这儿」。过了一会儿,她又问孙女:「这椅子怎么这么软?」孙女笑了,说:「老的那些坐不住人了。」
我们可以把这一幕看成一次小小的复兴。
「我们」是认得出来的:这里是一座小城的人聚在一起看戏的地方。
痕迹是有的:那块匾,那个台口,一些老人的记忆,一点还有人会唱的老戏。
可是新条件也在里头:新的椅子,新的灯,新的买票方式,新戏。老戏院如果硬要完全回到四十年前,反而没有人来。
它能成,是因为它回答了三个问题:谁来看?这个城里人和新搬来的人,都可以。缺什么?缺一个能进门的地方,缺一个能转得起来的账。先做什么?先把门打开,让人进来,再慢慢让新戏与老戏都有位置。
对一个普通人来说,复兴不是一件远处的大事。你家乡那条重新热闹起来的老街,你的祖辈传下来、被你重新学起来的一门手艺,一个被人重新开始说的方言,都是同一种形状的小事:一个散过的「我们」,在新的条件下,又显出来一次。
【带走的话】复兴复的是一个「我们」,不是一张旧图;旧东西是材料,新条件才是地基。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复兴与复古的分别,以及复兴要答的三个问题;关上了:「把旧样子套回来就是复兴」的想法。
【小账】这一章里,被当成全部的是「过去的形状」:它被当成了国家本身,于是政治、经济、法律各自当年的位置被硬按在今天。
大约三千多年前,尼罗河边和安纳托利亚高原上,各有一个大国。一个是埃及,一个是赫梯。两家打过一场很大的仗,在一个叫卡迭石的地方,谁也没能彻底压倒谁。又过了十几年,两边都不想再打了。
于是有了一份和约。
现在能读到的这份和约,保存在两种文本里:一份刻在埃及的神庙墙上,是埃及文;一份写在泥板上,是当时外交通用的阿卡德文,出自赫梯的都城。两边各有一个版本,内容大体对得上:互不进攻,遇到第三方来犯时彼此支援,逃到对方境内的人怎样处置,双方各有各的诸神作证。时间大致在公元前 13 世纪中叶,具体年份学者们并不完全一致。
设想有一位书吏,坐在赫梯都城的一间屋子里,对着泥板一行一行地写。他写的每一句话,都要两边能认。「我们」不会同意的话,他不能写进去;「他们」绝不会认的话,也没有意义。
这个场景里有一个很安静的问题:这份和约,是谁在管着它?
在一个国家里面,一份合同出了争议,有法院,有官员,有一个大家都认的「我」来裁判。可是埃及和赫梯之间,没有这样的一个「我」。它们请了诸神来作证,这是因为再没有别的东西可以请。
两个「我们」之间,没有一个更大的「我」。这是本章要讲的事。
先说明这句话。
本书前面讲过,一个国家的「我」是法律:它把许多人连成一个「我们」,用大家都认的规矩,说出「国家意志」。国内的纠纷,最终有处可去。这个处所不是一个人在发号施令,而是法律这一面把所有人缠在了一起,裁判才有了分量。
国与国之间,没有这样一个现成的东西。
这不等于国与国之间什么都没有。它们有来往:商人过境,使节往来,婚约联姻,一起打仗,一起议和。它们也有三种属性,只是三种属性的样子不一样。
政治这一面最显眼:国与国之间有边界,有军队,有谁强谁弱。每个国家都是对方眼里一件「可以被看见、可以被占据」的东西,这是第 6 章讲的客体属性,在国际上最赤裸。
经济这一面最绵长:粮食、盐、铁、丝绸、白银、香料,一直在边界两边流动。国与国之间的往来,大部分时间里首先是买卖。
法律这一面最稀薄:有使节不可侵犯的惯例,有条约,有誓言,有互相承认的规矩。这些东西有,可是它们没有一个「我们」来撑住。它们撑在两边各自的「我们」上,哪一边不认了,它就空了。
所以这里的情形,是三属性都在,可是法律这一面没有长成一个主体。国内的法律是一个「我」,国际上的规矩只是许多个「我」之间的约定。这就像两个人约好明天见面,约定本身不会把他们拽到一处,只有两个人都当真,约定才有分量。
把这一点想清楚,后面几节就好懂了。
东方的春秋时代,是一个很好的观察处。
那时的周天子名义上还在,可是诸侯国各管各的事,彼此之间的关系,靠会盟、聘问、婚姻、战争来维系。公元前 651 年,齐桓公在葵丘会合诸侯,订下一些共同遵守的约定,史书里留下了大致的内容:不要随意废立继承人,不要壅塞水源,不要擅自封赏,诸如此类(大意)。这是一份各国都认的「规矩清单」。
这里要看的不是条文,而是它的支撑方式。
支撑这份规矩的,一是齐国的实力;二是诸侯们都承认周天子是名义上的共主;三是大家共同的礼仪传统。力量、名分、礼仪,大致对着政治、法律、经济里的前两样,而经济——诸侯之间的粮食与贸易——在其中也起着看不见的作用,比如运粮救灾,常常是会盟里的实事。
规矩有效,只因为这几样东西同时在。一旦齐国衰落,规矩就跟着松;一旦大国与大国对峙,规矩就要换一种形状。公元前 546 年,晋国与楚国这两个对头,在宋国的主持下订了一次「弭兵之盟」,大意是双方的盟国彼此也算盟国,减少战事。这也是一条线,而且是一条拉得很松的线。
春秋的故事,对于国与国的关系,给出一个判断:当没有更大的「我」时,秩序是靠几个强的「我们」撑着的,撑的方式有力量、有名分、有往来,三样缠在一起,缠得紧就是一段太平,缠得松就成乱。
古希腊给了另一类例子,而且是一个非常清楚的反例。
希腊人的城邦很多,说同一种语言,拜差不多的神,共用一些圣地。德尔斐的神庙,周围有一个由许多城邦参加的邻邦同盟,管着神庙的事务。每隔几年举行的奥林匹亚竞技会,开赛之前,各城邦宣布休战,让运动员与观众能安全上路(这是后世常说的「神圣休战」,具体的执行并不总是完好)。
这些都是线:语言、神、圣地、比赛,把许多个小「我们」松松地连在一起,让它们意识到:我们都是希腊人。
可是这条线从来没有变成网。城邦之间的争斗不断,其中最大的一次,是雅典与斯巴达带着各自盟友打了近三十年的战争,通常叫伯罗奔尼撒战争,从公元前 431 年打到前 404 年。
这场战争的前面,有一段很值得看的历史。公元前 478 年前后,波斯战争之后,希腊的许多城邦结成了一个同盟,以爱琴海中的提洛岛为中心,各国按约定出船或出钱,防备波斯再来。这是一个很正常的联盟。
后来,同盟的金库搬到了雅典,各国交的钱成了雅典的收入,有的城邦想退出,被强行留下。一个本来由许多「我们」共同商量的盟约,渐渐变成了一个以雅典为首、别的城邦听命的东西。人们后来把它叫作「雅典帝国」。
这是一个国际上的「顶替」。
第 42 章要专门讲,一个更小的东西冒充了国家的「我」是什么样子。在国与国之间,也有同样的事:一个大国的「我」,被说成了大家的「我」;同盟的名字还在,同盟的事由一个国家说了算。当其他城邦不再把这个同盟看成共同的东西,而看成别人的东西,那条线就绷断了。
希腊的故事说明了一件事:国与国之间的线,不管多好看,如果其中一头变得太重,线就会变成绳,绳就会勒人。
现在来说条约。
条约是国际上最常见的东西。两个国家,或者许多个国家,写下一份文本,约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从卡迭石的泥板到今天的国际协定,形式变了很多,骨头相似。
条约是一条线。线的意思是:它连着两头,每一头是一个「我们」。线上有结,就是条文;线绷得紧不紧,看两头愿意不愿意拉着。
网是另一回事。一张网,每个结同时被许多条线拉着,剪断一条,别的还撑得住。国内的法律更像网:成千上万的人,成千上万的合同,彼此牵连,一处出问题,别处还托着。
所以,条约比国内法律脆弱,原因不在于写得不好,而在于它的结构:线少,结少,每一条线都挂在两个高度独立的「我们」身上。
有人喜欢把 1648 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说成现代国际秩序的起点。这个说法大体不错:那年的一系列和约,结束了欧洲长达三十年的大战,各方互相承认对方的领土与统治权,也承认各自的宗教安排。不过历史学家提醒过,把它说成一个「从此以后」的开端,是后人加上去的,当时的人并没有这样设想。本书取它的一点:它是一次很著名的「互相承认」,各个「我们」坐在一起,承认彼此都是一个「我们」。
互相承认,是国际秩序里最基础的一根线。
这根线很有趣:它既不要求两边相同,也不要求两边相亲,只要求两边承认对方在那里。这是一个很低、也很难的要求。承认了,才谈得上条约、使节、贸易;不承认,就只剩下战争或者吞并。
不同的文明,在没有更大的「我」的地方,想出了不同的线。
东亚有一套长期存在的安排,叫朝贡与册封。邻近的国家向中原的王朝派使节,献上礼物,王朝回赠更多的礼物,并且在名分上承认对方的统治者。这里面有三种东西同时在:礼仪(法律这一面的名分)、使节与军事的威望(政治)、回赠与贸易(经济)。
对许多参加者来说,这是一场有利可图的往来。送去的礼物,换回的赏赐,往往比礼物本身更值钱;顺带的商队,在边境能做买卖。同时,它给了一个松散的秩序:谁是大的,谁是小的,大家心里有数,互相打起来的机会就少一些。
当然,实际的情形比这复杂。有的邻国同时向几个大国献礼,有的名义上称臣、实际上自行其是。这套安排的稳定,靠的是名分、利益与实力三者大致对得上;对不上的时候,就会有战事。
伊斯兰世界另有一套。在扩张的早期,征服的地方不少,有大量基督徒与犹太人社群生活在其中。这些社群在缴纳规定的税之后,可以保留自己的信仰和内部的规矩。到了后来,奥斯曼帝国与欧洲各国商人打交道时,给过一些外国商人特许的待遇,让他们按本国的习惯办事。这类特许,开始时是帝国用来招徕贸易的办法;后来在力量对比改变之后,有的就变成了别人对它的压力。这类特许从 16 世纪起陆续给过法国、英国等国的商人,各次的条款并不相同。
把这几种安排放在一起,可以看到一个共同点:没有一个更大的「我」的时候,人们就用别的东西来撑。有的靠礼仪,有的靠宗教,有的靠通商的好处,有的靠力量。每一种都有用,每一种都有它松动的时候。
条约是两个之间的线。要把更多的「我们」连起来,人们发明了联盟和组织。
联盟的好处,是在共同的敌人或共同的利益面前,把力量并起来。前面说的提洛同盟,是一个例子。中世纪欧洲北部沿海的城市,也曾结成过汉萨同盟,保护商路,约定商规,在许多港口享有特别的待遇。它不是国家,却有一部分国家的功能,其中经济这一面特别重。
联盟的毛病,是它的重心很容易偏。一个联盟里往往有一个特别强的成员,别人靠它,也受它的影响。线拉得越紧,越像绳。
国际组织是更有意识的一步。十九世纪初,拿破仑战争之后,欧洲几个大国开会,约定遇到大事要商量着来,史称「欧洲协调」。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有了国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有了联合国和一系列专门的国际机构。它们想做的事,是在国与国之间造出一个常设的场所,让问题有地方去,不必每次都靠战争或者临时的会议来解决。
这些组织的成败,历史学界和国际法学界有各种看法,本书不去评价具体的得失。本书只看它们的形状:它们是把线织得更密的一种努力。
不过,网的织法有一个很要紧的条件。国内的网,靠的是法律这一面有一个能显出来的「我」,每个人都认它。国际组织里,没有这样一个现成的「我」,它的分量靠成员们愿意给它多少。成员给得多,它就稳;成员收回去,它就空。
这是一个特别重要的观察:国际组织是线织成的网,但每一根线的另一头,仍然是一个独立的「我们」。这样的网,比国内的网松得多。
话说到这里,容易让人觉得国际上的东西都很脆弱。其实不然,有些线在很安静的地方织得相当密。
举两个例子。
十九世纪后半叶,各国的邮政系统要互相寄信。起初,每一对国家要谈一份协定,寄一封信要算多少钱、怎么分账,复杂得很。1874 年,一批国家在伯尔尼成立了邮政方面的联盟,后来叫万国邮政联盟,大意是把各国当成一个共同的邮政区域,信件可以走统一的规则。这个办法的妙处在于,它没有谁去管着谁,只是约好一套大家都用的规矩,然后各国的邮局照着做。
另一个例子是电报。十九世纪中叶,电报线跨越国界,也需要共同的规则:电报怎样编码,费用怎样结算,线路怎样互通。1865 年前后,一些欧洲国家立了协议,后来发展成专门的国际电信组织。
还有计时、度量衡、海上航行的规则、对航海灯号的约定,等等。
这些东西不起眼,却很有力量。它们把「连接」这一格织进了国与国之间:两个国家的信能到对方手上,两个国家的船能在夜里认出彼此的灯。靠的不是一个更大的「我」下命令,而是许多个「我们」发现:用同一套规则,对大家都有好处。
这也是国际秩序发生的一个典型方式:不是先立一个高处的权威,再往下派;而是许多线在日常里慢慢织起来,织到一定的密度,一个共同的规矩就好像是「一直都有的」。
这样的规矩,分量不靠谁的强制,靠的是大家的习惯。习惯一旦成形,退出的代价就很大:一个国家如果不照着国际邮件的规则办,它的信就寄不出去。
我们可以把这件事看成国际上的「次序」与「连接」两格:网比条约厚,因为它被千万次的日常使用所撑着。
把这些放在一起,可以回答本章的主问题:国际秩序怎样发生?
它不是一个更大的「我」建立起来的。它发生在许多个「我们」之间,靠三条线同时拉:
一条是政治的线:大家大致知道谁强谁弱,谁的边界在哪里,谁碰不得。力量的平衡,不是好事也不是坏事,它是一种信息,让各方知道代价。
一条是经济的线:商路、货币、互相需要的东西。互相需要,就不愿意轻易撕破。
一条是法律的线:互相承认,条约,使节,通行的规则,共同的神或共同的价值。它最细,可是它让前两条线有了「名」。
三条线缠得紧,国际上就有一段相对安稳的时期;缠得松,就是乱。
国际秩序也会生病,而且病的形状与国内的相似。
第一种,政治固化。只剩力量的国际:条约是废纸,谁拳头大谁说了算。这样的局面里,小国每天都在算计怎样不被吞掉,大国也不安,因为它知道别人也在算计。
第二种,经济固化。一切都按买卖算:各国互相依赖,却没有共同的规矩,一旦利益冲突,就没有人能出来说话。互相依赖越深,断裂时越痛。
第三种,顶替。像提洛同盟变成雅典帝国那样,一个国家的「我」,被说成大家的「我」。名义上是共同的秩序,实质上是一国的意志。这种顶替如果持续,被顶替的各国的「我们」会缩,最后转为反抗,或者退出。
第四种,侧重卡死。一个在战争时期很有用的联盟,在和平时期不愿意换形状,一套为某个对头设计的安排,在对头消失之后仍然不松手。
这些病,在国内叫作固化、顶替、卡死,在国际上叫法不同,实质相同:某一种属性变成了中心,或某一个「我们」盖过了别的「我们」。
至于出路,历史上也有几种。有的国际秩序在病中慢慢换了形状,从紧到松,从一国主导变成几国共管,那是跃迁。有的在原地打转,一代一代换盟友、换对头,兜一圈又回来,那是轮回。有的越来越乱,各国各顾各的,线一根根断掉,那是耗散。
所以,对国际秩序也不能问「它是什么」,只能问「它此刻正在怎样发生」。
你手边也许有一件小事,可以放在这一章旁边看。
你寄过一封到外国的信,或者收到过一个从很远的地方寄来的包裹。包裹上贴着一张小小的邮票,盖着两个不同国家的邮戳。
这件小事里,有两个「我们」,一个在这头,一个在那头。它们之间没有一个更大的「我」在管着你的包裹。可是包裹到了。它到,是因为有一整套细小的约定:地址怎样写,重量怎样算,过境怎样放行,钱怎样在两边分账。这套约定不起眼,没有人为它欢呼,可是它每天被千万次地使用。
国与国之间的秩序,大部分时候就是这个样子:不响,不大,被许多的小事撑着。偶尔有大事,如条约,如战争,如盟约,也都是从这些小线里长出来的,或者掉回这些小线里去。
当你看到新闻里讲两个国家之间的事,不妨想一想:这条线上,政治、经济、法律各拉着多少?哪一头在拉,哪一头在松?
【带走的话】两个「我们」之间没有更大的「我」,国际秩序靠许多根线织出来,线越密越稳,哪一头太重就变成绳。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国与国之间的三属性怎样各自拉线,以及线与网的分别;关上了:「国际秩序一定要有一个更高的权威才能成立」的想法。
【小账】这一章里,被当成全部的是「力量」与「顶替」:一国的拳头被当成国际秩序本身,或一国的「我」被说成大家的「我」。
林秀英今年四十三岁,住在一座中等大小的城市里。周六早上她要做的事,排起来是这样的:先回婆家,给老人过八十大寿,一大家子二十多口人挤在一张圆桌旁;中午赶去社区的教堂,帮着发放给独居老人的午饭;下午公司开季度会,她是部门的负责人,要报下一季的数字;晚上,球迷群里喊她去看主场的比赛,她是这支队十几年的老球迷。
一天里,她说了好几种「我们」。「我们家今年要办得体面些」,「我们教会的人都去」,「我们公司这季度要冲一冲」,「我们这座城的球队可不能输」。每一种说出口,都是真心的,每一种都有人在背后和她站在一起。
可是你再往下问一句:这些「我们」,哪一个是国家?
没有一个。国家这个「我们」,她一整天几乎没有说出口。可是想一想,老人的寿宴要摆在合法的饭店里,教堂的午饭要用合规的厨房,公司的合同靠法院兜底,球场外的马路由市里修,用的是同一种钱。国家的那个「我们」没有露面,却在每一个小「我们」的背后托着。
本章要问的,就是这些大小不一的「我们」怎样分工,又怎样互相越界。越界有两个方向,一个是小的冒充大的,一个是大的吞掉小的。两个方向都是国家的病。
前面第 4 章说过,国家有三种属性:法律是它的「我」,政治是它可被看见、可被占据的那一面,经济是它里面不停的交换。其实不只国家有。家族、教会、公司、城市,各自也都缠着这三样,只是缠得轻重不同。
一个家族有自己的规矩,哪个孩子随哪一房,谁管祖屋,谁给老人送终,这是它的「我」。家族有祖屋、祠堂、一片坟地,这是可被看见、可被占有的那一面。家族里有互相借钱、互相照应、红白喜事的份子钱,这是里面的交换。三样都有。
公司也是这样。章程是它的「我」,办公楼、设备、员工名册是它能被看见的那一面,进货销货、发薪分红是它的交换。
那为什么这些都不叫国家?
差别在于它们各自覆盖的范围,和它们各自能借到的东西。家族只能管得到自己人,公司只能管得到合同里的人,教会只能管得到信它的人。出了这个圈子,它的规矩就不灵了。国家这个「我们」不一样,它要把住在一块地方、彼此并不相识、信不同的神、做不同营生的人,都放在同一个「我们」里。所以国家的规矩,必须能对着陌生人说话。
这就是大「我们」和小「我们」的第一个分别:小的靠熟,大的靠规矩。熟人之间,一个眼神就知道该怎么办;陌生人之间,得有一张写下来、人人认得的纸。
古希腊的城邦里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层次。一个雅典人先属于一个家,家连着一个更大的血缘团体,再往上是同一地方的村社,最后才是整座城邦。这些层次不是后来人给它分的,是人们真的在这几层里过日子:逢年过节拜同一个神,婚丧嫁娶请同一批人。城邦要变成一个能打仗、能立法的「我们」,就得在这些熟人圈子上面,再搭一层陌生人也认的东西。后世人谈起雅典早期的改革,常常提到把居民重新分编的做法,意思就是不让血缘的圈子直接成为城邦的骨架。
可见,小「我们」是大「我们」的土壤,也是它的竞争者。土壤里长出树,树又要管着土壤,不然土壤一松,树就倒。
国家不是凭空出现的,它每一次发生,都在借小「我们」的东西。
第一样借的是人心。一个人愿意为国家纳税、出力、守法,起初并不是因为他读懂了宪法,而是因为他先学会了在家里分饭、在村里互助。对陌生人也肯守规矩,是从对熟人守规矩那里一点一点放大的。
古罗马人把家看得极重。一家之内,年长的男性家长有很大的权力,家里的人、财产、奴隶、祭祀,都归这个「家」管。后来的罗马法在这个基础上,一层层搭起了对陌生人也适用的规则,比如契约、所有权、诉讼的程序。罗马法能传得远,部分原因就在于它把家里学来的那一套「谁对谁负什么责任」,写成了陌生人之间也能照用的格式。
第二样借的是人手。早期的大「我们」没有足够的官吏,征税、征兵、维持治安,都要靠小「我们」帮忙。中国的王朝长期靠宗族、乡里来承接这些事,朝廷的政令到了县一级,再往下要靠地方上有声望的人家去办。中世纪欧洲的大贵族手下带着自己的骑士,国王要打仗,得向这些领主借兵。伊斯兰世界早期的扩张里,部落的凝聚力同样是重要的本钱。十四世纪的学者伊本·赫勒敦曾经专门讨论部落团结与王朝兴衰的关系,大意是:一个群体凭着内部的强团结夺取了权力,等到安逸日久,这份团结衰弱,下一个更团结的群体就来取而代之。
第三样借的是规矩的样子。教会有一套自己的法,叫教会法,有自己的法庭、自己的程序。中世纪的行会,有自己的章程,规定谁能入行、怎样出师、货物怎样算合格。这些都是小「我们」的「我」,后来的国家法律吸收了其中不少东西。比如现代的公司法、合伙法,里头有很多是从中世纪商人行会的习惯里长出来的。
所以说,大「我们」和小「我们」的关系不是上下级,更像是土和树。树的根扎在土里,树冠高过土,可没有土,树站不住。
既然大小「我们」这样缠着,国家凭什么算国家?它独有的那一份是什么?
这一份就是:当小「我们」之间发生冲突,或者小「我们」伤到了它里面的人,有一个最后的地方可以去。
家族里的两房争祖屋,吵不下来,到哪里去?公司的股东翻脸,合同谁来裁断?教会和邻居为一块地打官司,听谁的?一个人被他所属的小团体欺负了,想退出又走不了,向谁求救?
这些问题的最后一站,就是国家。国家的法律是所有小「我们」的规矩之上的那一层,各家有各家的规矩,吵起来的时候,要有一个大家都认的规矩来判。
这一层之所以要有,是因为小「我们」虽然亲近,却有自己的偏心。家族护着自己人,教会护着信徒,公司护着股东。每一个小「我们」都有一种天然的倾向:把自己的利益当成全部的利益。大「我们」存在的意义,就是让这些倾向互相有个边界。
所以大小「我们」的分工,可以这样记:小「我们」管亲近,大「我们」管公道。小的给人温度,大的给人底线。
分到前面讲过的三属性,也能看得出来。家族更多靠的是熟人间的交换和照应,这偏经济和人情;教会更多靠的是共同的信念和规矩,这偏法律那一面;城市更多靠的是土地和人口的聚集,这偏政治那一面。国家要把这些不同侧重的小「我们」放在一起,让它们谁也不能把自己当成全部。
分工是一回事,越界是另一回事。越界的第一个方向是小的冒充大的:一个小「我们」,开始以国家的口气说话,做国家才该做的事。
最典型的例子,是公司。
十七世纪到十九世纪,欧洲的几家大贸易公司,拿到了国家的特许,在远方做生意。它们渐渐不只做生意:自己养军队,自己造堡垒,自己收税,自己设法庭,甚至跟当地的统治者订条约、宣战。英国东印度公司就是人们最熟悉的例子,它在印度次大陆的很多地方,既是商人,又是征税者,又是军事力量。到了十九世纪中叶,英国国家才把它接管过来,这家公司的统治也随之告终。
这是一个公司在冒充国家的「我们」。它收的税,不是在哪一部约定好的法律之下收的;它的军队,不是任何一个共同体的守卫;它的规矩,不是当地人也参与过的规矩。它有三属性中的政治和经济,却没有真正的法律那一面,没有一个让被管的人也能说「这是我们的」的「我」。
另一个方向的例子,是地方的强人。中世纪欧洲的封建时代,不少地方的领主自己筑城、自己收过路费、自己审案子,国王的命令到了他们那里,要看他们愿不愿意认。这是一个小「我们」,把国家的政治那一面整块占去了,让大「我们」空了壳。
在后来殖民扩张之后的很多地方,也出现过类似的问题:外来的商业力量或者军事力量,替代了当地原有的共同体,又没有把自己变成新的共同体。被管的人既不能当它是「我们」,又躲不开它。
小的冒充大的,病在哪儿?
病在这个小「我们」,把自己的偏心,披上了国家的权威。家族的利益本来只是家族的,一旦披上了国家的名义,就成了「国家的利益」;公司的利益本来只是公司的,一旦戴上了国家的帽子,别人就没法跟它讲理。公道这一层,就这样悄悄被抽掉了。
小的冒充大的,还有一种更安静的形式,叫做「不愿被大的管」。一些地方,家族或者帮会的规矩,比国家的法律更有分量,人们遇到纠纷宁可去找族长或者当地有势力的人,而不去找法庭。这时候,国家的法律名义上有,实际上没人当真。大「我们」没有被推翻,只是被晾在一边。
要小心的是,这种病常常是从好事开始的。小「我们」本来是在帮国家做事,做着做着,人们对它的依赖越来越深,对国家的依赖越来越浅,最后国家这个「我们」就淡了。
反方向的病,是大「我们」把小「我们」吞掉。
这种病的想法听上去很有道理:既然国家是公道的代表,那么那些有偏心的小团体,不如统统拆掉,让每个人直接面对国家。这样不就干净了吗?
历史上有过不止一次这样的尝试。
法国大革命时期,1791 年通过了一项后来以提出者命名的法律,禁止同行业的人组织行会和类似的团体,理由是这些团体妨碍了个人与国家之间直接的关系,也妨碍了劳动自由。从这个时代的眼光看,旧的行会确实有很多问题:把持行业、排挤新人、抬高价格。可是行会被禁以后,普通的工人和手艺人也失去了一个可以互相照应、集体说话的地方,留下的是一个个单独面对雇主与国家的个人。
再早一点,战国时期秦国的商鞅变法,据《史记》的记载,其中有一条是规定家里有两个以上成年男子而不分家的,要加倍征赋。这条的用意,大意是把大家族拆成小家庭,让每一户都直接与国家的赋税、兵役相连。它让国家更容易数清人头、征到税,同时也削弱了大家族这个小「我们」的力量。
又有些国家在某个阶段,对所有民间的结社、信仰团体、地方自治一概收紧。理由是秩序,是统一,是不让别的「我们」分走国家的凝聚力。
大的吞小的,病又在哪儿?
病在于,它把国家当成了唯一的「我们」。可国家这个「我们」,是靠无数小「我们」托着的。一个人在家里学会了信任,在教会里学会了奉献,在行业里学会了合作,在邻里里学会了互助,这些本事,就是他将来愿意为国家做事的本钱。把这些小圈子拆光,等于把土挖空。
土被挖空,会出现什么?
第一,个人变得孤零零。一个人遇到大事,没有家族兜底,没有行会帮衬,没有邻里照应,只能全靠国家。国家的担子就越来越重,重到一定程度,它扛不起,就出现了缝隙。
第二,国家的法律失去了缓冲。以前一个纠纷在家里、在行会里就了了,现在全都涌到国家面前,法庭排起长队,条文越写越细,可是人心反而越来越疏。
第三,小「我们」没有真的消失,只是躲进了暗处。被禁的行会变成了秘密的互助会,被拆散的家族换了个名字继续走动。这时候,国家的规矩和暗处的规矩并行,而暗处的规矩往往更有分量。
所以,大的吞小的,到头来常常变成了前一种病:小「我们」在暗处长成了冒充者。两种病不是对头,而是一个圈。
在所有的小「我们」中,有两个特别值得单独看一眼:城市和宗教。
先说城市。城市是离国家最近的一种小「我们」。它有自己的土地和人口,有自己的市场和街道,有自己的规矩和习惯。古希腊的城邦本身就是城市,后来成了国家;中世纪欧洲的自治城市,从国王和领主那里换来过自己的特许状,有自己的市议会和法庭;意大利北部的一些城市和北欧的汉萨城市联盟,曾经在很长时间里,比许多王国更富,更有影响。
城市的特点是:它既是国家的一部分,又随时可能成为国家的对手。因为城市的经济往往最活,人口最多,自己就有成为一个「我们」的全部条件。国家在这里最容易遇到两难:管得紧,城市的活力被压住;管得松,城市就想自成一国。
好的分工是什么样的?城市管自己街上的事,比如道路、供水、市场的秩序、地方的税;国家管城市之间的事,比如统一的货币、共同的度量衡、城市之间的纠纷。城市有余地,国家有底线。
再说宗教。宗教是最强的一种小「我们」,因为它给人的不只是归属,还有对终极问题的回答。信一个宗教的人,常常愿意为它付出一切。
宗教和国家的关系,在不同文明里有不同的样子。中世纪欧洲,教会和世俗的君主长期争夺对人心的管辖,谁来任命主教,谁有权审判神职人员,吵了几百年。伊斯兰世界的早期,宗教的共同体和政治的共同体几乎合在一起。中国的历史上,朝廷长期把宗教放在自己能够安排的范围之内,对寺院的数量、僧人的度牒都有管理。印度次大陆则长期存在多种信仰并行,国家的规矩要在不同信仰的各自规矩之间找到一个落脚点。
无论哪种安排,要紧的是同一件事:宗教这个小「我们」,能不能让它的信徒同时也是国家的成员,而不必在二者之间被撕开。如果一个人被迫在「我的神」和「我的国」之间只选一个,那么,要么神压倒了国,要么国压倒了神,两种结果都是病。
这里,也联着第 32 章要细说的「共存」那一格:不同的信仰、族群、阶层能否同在一个「我们」里。
今天的人最容易忽略的,是公司这种小「我们」的分量。
古代的家族和宗教,人们一眼就看得出是「我们」。公司不一样,它看上去只是做生意的地方,下班就各回各家。可是想一想,一个大公司的员工动辄几万、几十万人,它有自己的内部规章,有自己的奖惩,有自己的信息系统,有自己的「公司文化」。很多人一天里醒着的时间,大部分是在公司里过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司对一个人的影响,常常比国家更日常、更贴身。
公司作为小「我们」,本来是国家的助手:它创造就业、供给商品、缴纳税款。可是公司也有变成冒充者的可能。当一个公司大到某种程度,它可以影响一座城市的兴衰,可以决定成千上万人的饭碗,甚至可以左右一个地方的政策。这时候,公司的利益,会不会披上「地方的利益」「国家的利益」的外衣?
前面讲的东印度公司是一个极端的老例子。今天的情形当然很不同,现代国家有成熟的法律去约束公司,公司也在这些法律之下经营。可是分工的道理没有变:公司可以很大,大到让国家认真对待,却不能大到成为国家的「我」。公司的章程是它自己的「我」,只对它的股东与员工说话;国家的法律是所有人的「我」,对公司也有话说。两者一旦搅在一起,经济那一面就压到了法律上面,这就是第 40 章要细说的那种病的前奏。
讲了两种病,那么,分得好的样子是什么?
可以用国家的九格来看。
在「关系」这一格上,好的分工是:一个人同时是家人、信徒、员工、居民、公民,每一种身份都有它的位置,不互相挤占。国家给每个人一个最基本的身份,也就是公民,这个身份不会因为他属于哪个小团体而被剥夺。
在「影响」这一格上,好的分工是:每个小「我们」的决定,如果会伤到团体以外的人,国家有办法去管。公司排放的污水,教会收的捐款,行会定的价格,都在国家的法律里有一个可以追问的地方。
在「共存」这一格上,是小「我们」彼此之间的宽容。多个信仰、多个族群、多种行业,各有各的规矩,同时不拒绝别人的存在。
在「连接」「次序」「结构」三格上,好的分工是:小「我们」有自己的内部结构,同时又接得上更大的结构。一个公司的内部有自己的层级,一个城市有自己的议会,一个村庄有自己的议事。这些层级和国家的层级之间,有清楚的接口,哪些事情归谁,出了争议怎么上交。这就是前面说的「分层」。
在「统一」「多样」「和谐」三格上,好的分工是:国家守住几样必须统一的东西,比如根本的法律、通行的货币,其余的留给小「我们」自己去多样。统一让人能预料,多样让人能喘气,两样都够,冲突才有处安放。
一个粗略的测试可以帮助判断。问两个问题:
第一,一个人,如果和他所属的某一个小团体闹翻了,他还有没有一个可以去的地方?有,说明大「我们」在,公道在。
第二,一个小团体,如果不同意国家的某一项做法,它有没有一条正当的渠道去说话?有,说明小「我们」有余地,没有被吞。
两个问题都答得上来,大小「我们」的分工大体是通的。哪一个答不上来,病就在那里。
最后回到母题。为什么说,大小「我们」的分工,是发生出来的,而不是设计出来的?
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人,在某一天坐下来,把家族、教会、公司、城市和国家的分工一次画好。这些分工是在无数次具体的事情里一点一点显出来的:一场官司,一次起义,一回改革,一场战争,一次灾荒。每一次,人们发现某个小「我们」伸得太长了,就把它往回收;发现某个大「我们」管得太宽了,就让出一块。
所以这个分工是动的。今天分得好,不等于明天仍然分得好。家族衰落了,公司壮大了,网络上出现了新的圈子,分工就要重新找平衡。第 47 章讲过的改革,其中一部分,就是在调整这个分工。
有一点很要紧:没有哪个「我们」是先在的、天生的。家族是在一代一代的婚丧嫁娶里显出来的,国家也是在一次一次的纳税、判决和守约里显出来的。小的「我们」是这样,大的「我们」也是这样。我们不必问谁才是真的「我们」,该问的是,这些「我们」是否各在其位,是否都还在显出来。
回到林秀英那个周六。
晚上她回到家,把一天的事在心里过了一遍。寿宴上,婆婆夸她能干;教堂里,一位老先生拉着她的手说谢谢;公司会上,她的数字过了关;球场上,她吼哑了嗓子。
她没有想到国家。可是有一件小事,她没有注意:她下午开会的时候,一份给新员工的合同上,有一条要求员工放弃某项法定的休息日。她看了一眼,让人事改掉了,说「这条不合法,改回去」。
那一刻,她在用大「我们」的规矩,提醒小「我们」的边界。没有人看见,也没有人夸她。可是国家每天就是这样发生的:不是在广场上,是在一份合同的一行字上,一个普通人说了一句「这条改掉」。
【带走的话】小「我们」给人温度,大「我们」给人底线;小的冒充大的,大的吞掉小的,都是病,分工要靠一天天去调。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大小「我们」像土和树,互相托着又互相管着;关上了:把某一个小「我们」当成国家本身,或者要国家取代所有小「我们」的想法。
【小账】这一章里,被当成全部的是:小「我们」的偏心披上国家的名义(政治或经济冒充了法律),或国家独占了一切圈子(法律那一面吞掉了「共存」);病在「关系」「共存」和「结构」三格。
周二晚上九点,周文博坐在出租屋里,对着手机发愁。
他三十一岁,在一家做物流的公司当调度,想把攒了几年的钱再借一点,盘下一个小仓库自己干。申请递上去不到一分钟,屏幕上跳出一行字:「很抱歉,您的申请暂未通过。」没有理由,没有经办人的名字,只有一个客服入口,点进去是一段自动回复。
他叹了口气,换了件事。他想查一下自己交了多少年社保,打开一个政务页面,几秒钟,一张清清楚楚的表摆在眼前,哪一年、哪一家公司、交了多少,一笔不差。他心里忽然踏实了一下。
临睡前,他又随手问了问手机里的助手:这个仓库租约里一条「不可抗力」的写法,对自己是不是不利?助手给了他一段解释,条理分明,还提醒他最好请律师再看一遍。
一个晚上,三次回答。一次冷冰冰地拒绝,一次踏踏实实地确认,一次耐心地解释。三次回答都来自同一种东西:把大量的数据放进巨大的算力里,让机器去算。
可是周文博没有想到,这三次回答,其实都碰到了国家。贷款背后连着金融的规矩和征信的记录;社保表是国家把一个人的一生登记成数据;租约的法律解释,是机器在读国家的法条。数据和算力,已经悄悄缠进了国家的每一个角落。
本章要问的是:这件事对国家意味着什么?国家的「我们」,在这个时代会怎样发生,又会怎样生病?
先别急着说「前所未有」。
每一种新的连接技术,都曾经重塑过国家。
印刷术让同一种文字、同一本书、同一份告示,可以同时出现在很多人面前。人们开始觉得,自己和那些素未谋面、读着同样文字的人,是同一群人。后来的民族国家,很大程度上就是在这样的共读里长出来的,这是第 26 章讲过的。
铁路和电报让一个大国的两端缩成了几天甚至几分钟的距离。中央的命令可以很快到达边疆,边疆的消息也可以很快传回中央。十九世纪的现代国家,从户口登记、人口普查到统一的钟点、统一的邮政,都离不开这些新东西。
更早的时候,一个国家要想知道自己有多少人、多少地、多少税,也得先发明记录的办法。英格兰在十一世纪末做过一次全国性的田产调查,后人称为《末日审判书》,意思是它的记录像最后的审判一样,没有人能够推翻(这一点是后世的说法)。古代中国有户籍、有鱼鳞图册,罗马有人口的登记,波斯帝国有驿道与总督的报告。这些都是在为国家造「眼睛」和「神经」。
所以,数据与算力进入国家,是同一出戏的新一幕。前面每一幕的规律,都值得先记下来:新的连接方式出现以后,国家的三属性都要被重新缠一遍。能缠好的,国家获得新的力量;缠不好的,就会生病。
这一次特别的地方,在于两点。第一,这次的东西不只是传递信息,它还能替人做判断,贷款批不批、案子归哪类、哪里该派警力、谁该先得到救济。第二,它的速度和范围,是前几次都比不了的,一个系统可以在一夜之间同时影响几百万人。
怎么看数据和算力与国家的关系?还是回到三属性。
先看法律这一面,也就是国家的「我」。国家的法律,说到底是一套写下来的规矩,让人能预料,让陌生人能互相信任。数据和算力首先改变的,是这套规矩怎样被写、怎样被找、怎样被用。
过去,法条在厚厚的书里,案例在档案室里,普通人要弄清自己的权利,得请专业的人。现在,机器可以在几秒内检索成千上万条法规和判例,用大白话给出解释。这就像周文博晚上问助手的那一幕。法律离普通人近了一大步。
可是同时,规矩也开始以另一种形式出现:写进程序里。一个系统怎么给人打分,一个平台怎么审核内容,一个算法怎么排队分配资源,这些其实都是规矩,只是不再以条文的形状出现,而是以代码的形状出现。人们管这叫「代码即规则」,意思是,代码里写了什么,实际上就等于规定了什么。
再看政治这一面,也就是国家可被看见、可被占据的那一面。过去讲国家,要讲领土、人口、军队。如今多了一样东西:数据与算力本身,成了可以被占有、被控制、被争夺的东西。
数据像一种新的「土地」。谁掌握了关于人口、交通、交易的大量记录,谁就看得见这个社会的运转。算力像一种新的「兵力」,谁拥有大量的算力,谁就拥有处理这些记录的力气。存放数据的机房在哪块土地上,受哪一国的法管辖,数据能不能跨过边界,这些都是新的政治问题,而且和老的领土问题一样,一旦出事就是大事。
最后看经济这一面,也就是国家里一切的交换。数据本身成了交换的东西。人们用个人信息换取免费的服务,企业用数据训练模型,再把模型做成产品卖出去。新的分工出现了:有人专门采集,有人专门标注,有人专门造算力,有人专门使用。钱的流向也变了,一些最大的公司,主要资产不是厂房,而是数据和模型。
三样合在一起看,就会发现:数据和算力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种属性,它同时是规则(法律)、资源(政治)、商品(经济)。就像第 8 章讲过的那块地,同时是领土、地价、所有权。一份数据也同时是一条记录、一桩买卖、一种权力。
这就是为什么它特别难管。管它的人,往往只看见其中一面。
前面第 33 章会细说「连接」这一格。这里先看它在这个时代的新样子。
国家的连接,过去靠道路、驿站、货币、合同、语言。今天多了一层数字的网:身份认证、电子支付、统一的登记、跨部门的数据共享。一个人办一件事,以前要跑好几个窗口,现在也许一个页面就搞定。线更细了,网更密了。
这是实打实的好处。连接得好,办事不再靠熟人,不再靠托关系,一个陌生人也能凭规则得到同样的待遇。这正是大「我们」要给的东西:对陌生人也公道。
可是,网越密,越要问三个问题。
第一,线会不会变成绳子?连接越紧密,被追踪、被管理的可能就越大。一个人的出行、消费、通讯被记录下来,既可以方便他,也可以管住他。线和绳子,差别在于谁来拉、能拉到哪里、被拉的人能不能知道、能不能申辩。
第二,网断了怎么办?第 44 章讲「断线与死线」时会细说。当一个人的一切都靠网连着,网一旦出故障,比如系统出错、账户被冻、身份被误判,他就连最基本的事都办不了。过去的人丢了一张纸,还可以找人证明;现在的人如果被系统「没认出来」,往往连说话的地方都找不到。
第三,连接是谁的?线路、平台、云服务,很大一部分由公司来建来管。国家的神经系统,可能有一截握在小「我们」的手里。这又回到了上一章讲的问题:公司可以做国家的助手,不能成为国家的「我」。
国家的「次序」,是继承与选举、程序与时效、上下与先后。第 34 章要细说。在数据时代,次序遇到的主要变化是速度。
过去的程序是慢的。一份申请要层层盖章,一个案子要几个月开庭,一部法律要经过多轮讨论。慢有慢的麻烦,但慢也有慢的用处:它给了人们喘口气、想一想、纠错的时间。许多古老的程序,比如辩论、复核、上诉、公示,本来就是故意放慢的。因为人们吃过亏,知道仓促做出的判断,常常是错的。
机器把一切变快。审批可以秒过,核查可以秒出,处理可以秒做。快是好东西,没有人愿意排三个小时的队。
可是,当快变成唯一的标准,一些本来该慢的环节也被一并省了。比如,一个系统给出的拒绝,没有留出申辩的间隙;一个自动的处罚,从发出到执行,中间没有人看一眼。这时候,次序里最要紧的东西就丢了:纠错的时间。
所以新的次序要回答一个老问题:什么该快,什么该慢?日常的、可逆的、小额的事,可以尽量快;不可逆的、牵涉重大权利的事,要故意留出慢的地方,让一个能负责的人看一眼,让当事人有机会说话。这不是反对机器,是替国家留住它的「我」:国家的「我」,必须有一个能被追问的位置。
国家的「结构」,是分权、层级、中央与地方。第 35 章会细说。数据时代的结构有两个变化,一个是向上收,一个是向下沉。
向上收的一面是:数据汇集到一个地方,处理能力也集中在少数几处。以前,各地有各地的档案,各部门有各部门的账本,彼此隔着,不易整合;现在汇聚起来,一眼就能看清全局。这对于治理,是很大的便利:灾害的预警、资源的调度、风险的发现,都靠这个。
可是汇聚也意味着集中:一旦集中,出错的代价也跟着集中。过去一个地方的账本错了,只影响这个地方;现在一个中心的系统错了,可能影响所有人。还有一个更微妙的变化:集中的地方,容易成为被争夺的地方。
向下沉的一面是:个人手里也有了工具。一个人可以用开放的信息和普通的设备,查证、发声、组织、做生意,这在过去需要一个机构。这是一种新的余地,也是前面说的「多样」那一格能得到的新空间。
所以新的结构,要两头都顾:既要有能汇总、能应急的中心,又要有能自己运转、不至于一处出事处处瘫痪的地方和个人。这是老办法的新用:不要把所有的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现在可以问本章最要紧的问题了:算法决策,会不会顶替国家的「我」?
先说清楚什么叫顶替。第 42 章会专门讲:国家的「我」,是那个「集体的我们」,也就是法律那一面;顶替,是指有别的东西,穿上了这个「我」的衣服,替它说话。以前顶替的,是一个党派、一个家族、一个公司、一个领袖。现在多出一种可能:一套系统。
顶替是怎么发生的?不是一下子,而是一点一点。
第一步,机器只是辅助,人拿它的结果做参考。第二步,因为机器又快又准,人越来越信它,参考变成了依据。第三步,因为依据太多、案子太多,人没有精力逐一复核,依据变成了结论。第四步,结论一旦出了错,没有人觉得该负责:经办人说「系统是这样判的」,设计者说「我只是按要求做的」,使用者说「我是按流程来的」。到了这一步,国家的「我」就悄悄空了。
「我」本来是一个要为自己的话负责的位置。国家的意志,是一个共同体在法律里说出来的话,它要能被追问:为什么这样?依据是什么?我不服,可以去哪里说?一个判断,如果找不到一个能回答「为什么」的主体,只剩下一串数字,它就不再是国家的话,只是一种运行的结果。
这里要注意,病不在机器。机器是工具,是线,是网。病在于:工具越过了自己的位置,成了「我」的替身。
那么,怎么判断它是不是越位了?可以问四个问题:
一、这个判断,有没有一条写下来的、人人可查的规则作依据?
二、这个判断,有没有一个具体的、可以找到的主体来负责?
三、被判断的人,有没有机会知道理由、提出异议?
四、异议提出后,有没有一个人(而不只是另一台机器)认真看一遍?
四个问题都有答案,机器就还在它的位置上。有一个答不上来,「我」就开始松动。
还有一种担心,需要认真对待:算法的偏差。机器是从过去的数据里学东西的,如果过去的记录里本来就带着不公平,机器会把它学进去,还会让它显得「客观」。一个看上去中立的分数,背后可能是旧的偏见换了一副面孔。这就更需要「我」在场:由人来问,这个标准公平吗?应不应该变?
顶替之外,还有两种病,在这个时代要格外留意。
第一种是政治中心的固化。数据让「看见」变得极为容易,如果国家把全部精力放在「看见」「掌握」「管住」上,就可能走向第 39 章讲的那种病:法律成了命令,经济成了供给,「我们」缩成了「他们看得见你」。技术把权力的触角伸到了过去伸不到的地方,它是不是被一套规则约束着,就成了关键。
第二种是经济中心的固化。数据与算力集中在少数公司手里时,国家有可能在技术上依赖它们。这就是第 40 章讲的病的新入口:法律可以被游说,政治可以被租用。国家需要这些公司的技术来办事,公司也需要国家的许可来做生意,两边谁离不开谁,要看规则怎样写。
这两种病,一个是国家想要吞下一切,一个是国家被别人吞下一部分。方向相反,根子却一样:数据与算力,被一种属性据为己有,另外两种属性被挤到了边上。
健康的状态是三者互相托着。法律给数据划边界:哪些能收、哪些不能收、收了怎么用、出错怎么担。政治给数据立保障:数据放在哪里,谁有权调取,遇到危机怎样应对。经济给数据定规则:怎样交换,怎样分利,怎样防止垄断。
这个时代国家的新任务,就是让这三样一起长,不让任何一样独自跑到前头去。
第 50 章讲过:两个「我们」之间没有更大的「我」,国际上的条约、联盟、组织是线,不是网。
数据时代给这件事添了新的难题。数据是不认边界的,一份信息可以一秒钟跨过大洋,一套模型可以同时服务许多国家的人。可是法律是认边界的,一个国家的法律只在它自己的范围内有效。
于是出现了裂缝:一个人的数据存在别国的机器里,该受哪国的法保护?一家公司在许多国家同时运营,该守谁的规矩?一次跨国的网络事件,该由谁去追查、谁去裁断?
老办法是靠各国之间慢慢谈出共同的规矩,像过去谈航海、谈邮政、谈电报一样。十九世纪的人为了让电报能跨国传递,建立过国际的协调机构,让各国的线路能接上,这是历史上的先例。今天的任务相似,只是难度更大,因为涉及的东西更多、更快、更不透明。
这里的要点是:国际上没有一个更大的「我」来管这些事,只有各国的「我们」互相商量。商量得出来的规矩,靠的是每一方都觉得「这对我也公道」。所以,各国自己的数据规矩越清楚,彼此越容易对接。内部乱,外部谈不拢。
把前面的话收拢,可以说,AI 时代的国家要做几件事。
第一件,给机器一个位置,并且守住这个位置。机器可以是最好的助手、最勤的书记员、最快的计算员,但判断的责任要有人来担,国家的「我」要有地方可以追问。
第二件,让三属性同步长。技术进展快的那一面,别让另外两面落得太远。法律的更新往往最慢,这没有错,慢本来就是它的本分,可是慢到完全跟不上,规则就会被技术和资本自己写掉。所以要有办法让法律加速地学习,同时又不丧失稳重。
第三件,保住小「我们」和个人的余地。技术让集中和监控变得容易,也让分散和自助变得可能。要让个人和小团体仍有自己的空间,不被一张网完全罩住。这仍是前一章讲的分工。
第四件,保住「慢」的地方。把不可逆的、重大的事,留给能负责的人,留出申辩与纠错的时间。
第五件,教会每个人与机器相处。国家的发生,靠的是每个人每天的一步。如果人们习惯了只听机器的,不再追问,不再核对,那国家的「我」就在日常里一点点软掉。如果人们既用机器的长处,又保留自己的判断,机器就是国家的帮手。
这些做法,没有一条是技术上的,都是老问题的新答案。国家一直在回答同一个问题:怎样让一个陌生人组成的共同体,既高效,又公道,又让人觉得这是「我们」的?每换一种新工具,这个问题就要重新答一遍。
回到周文博那个周二晚上。
第二天早上,他给那家金融机构的客服留了言,问能不能知道没有通过的大概原因。三天后,他收到一封回复,上面写着几项可改进的地方:他的收入记录有一段中断,是因为公司更换了社保缴纳的账户,系统没有接上。他拿着社保那张表,去补了一份说明,又重新递了申请。
这一次,他被一个真人看了一眼,申请通过了。
这件事很小。可是要看清楚其中的东西:一个数字的拒绝,被一个人的解释接住了;一张记录,被一个人的说明补上了。没有谁宣布什么,也没有哪一部法律在那天被修改。国家的「我们」,是在这样的地方显出来的:在一个普通人发现自己被一个冷冰冰的结果挡住时,还有一个可以说话、会有人听的地方。
【带走的话】数据与算力是国家新的线和网,可以托住国家的「我」,也可能顶替它;要害在判断背后有没有人能被追问。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数据与算力同时是规则、资源和商品,国家的连接、次序、结构都要在这个时代重新缠一遍;关上了:把它只当成技术问题,或者只当成一种属性的问题。
【小账】这一章里,被当成全部的是:算法(代码)顶替了国家的「我」,或者权力、钱借着数据占据了中心;病在「连接」的死线、「次序」的快而无纠错,以及「结构」的过度集中。
周敏三十四岁,在一家小公司管账,家里有个八岁的女儿。这个星期二,她六点四十起床,七点十分把孩子送到校门口,八点半坐地铁到公司,中午在楼下吃了一份盒饭,下午去办了一件事:给母亲换一张到期的证件。晚上回家,她抽空把本月的发票对了一遍,临睡前刷到一条消息,对一项新规定说了几句话,然后关灯。
这一天里,她没有想过「国家」两个字。
可是你把这一天慢慢往回放,会发现几乎每个钟点,都有一根线从她手上伸出去。校门口的老师认得她孩子的名字,是因为有一张入学登记;地铁刷的那一下,背后是一套谁都不必再讨价还价的票价;盒饭的价钱里含着税;证件窗口后面坐着的那个人,照着一份她没读过、却大致信得过的规程办事;发票上的那串号码,最后会汇到一个她看不见的地方。
本章要问的是:一个普通人,从早到晚,在国家的哪些地方出现?他做的每一件小事,又落在国家的哪一格上?
前面的章节讲了三属性,讲了九格,讲了病,讲了再发生,全是站在高处看。这一章把目光放低,放到一个人的一天里。因为国家每天发生一次,而「每天」这个词,说的就是周敏这样的人。
先把一个容易走偏的说法放在一边。
常有人说,国家是由一个个人组成的,所以人民建立了国家。这句话听上去很顺,可是本书从第 1 章起一直在问:那个「人民」,是什么时候、怎样成了「人民」的?一群各过各日子的人,并不会因为数目够多就自动成为一个「我们」。要有规矩把他们连起来,要有一块地、一套人马让这个「我们」看得见,要有来往的账让他们彼此欠着、彼此靠着。三样东西先到了场,缠到一定程度,「我们」才显出来。
所以,周敏不是国家的发起者。她也不是国家的零件。她是国家每天发生的那一步里,必须有的一个脚印。
换个说法:国家不是建成了就放在那里的房子,是一直在走的步子(第 29 章讲过)。步子要有脚,脚要踩在地上。每个人每天做的守法、纳税、劳动、投票、说话,就是这一步一步踩下去的地方。没有这些脚印,条文还写在纸上,旗子还挂在杆上,可是「我们」不再显出来,国家就慢慢空了。
反过来,国家的这一步也不是从某处发下来、让每个人去执行的。周敏在窗口前递上证件,窗口后的人按规程盖章,这一递一盖之间,法律、政治、经济三种属性同时到场:规程是法律,窗口所在的那座楼、那个编制是政治,手续费和排队的时间是经济。三样缠在一起,一个小小的「我们」就在这一刻显了一下,又落下去。
先说守法。
古希腊的雅典人有一个习惯,大约每年都要抽签选出许多官员,许多公民轮着做过陪审员。一个普通的手艺人,今年在作坊里干活,明年可能就坐在法庭上听别人的案子。这种安排的好处,是人人都知道法律不是别人的事。它的难处,我们在第 23 章说过:城邦小,才办得到。
罗马人走了另一条路。他们把公民的身份当成一种可以带在身上的东西。后来的记载里有个人尽皆知的故事:一个人被官员为难,说出「我是罗马公民」,场面就变了。这句话的分量,不在于他说了什么,而在于这个身份背后有一整套次序:谁能审他,他能向谁申诉,什么手续不能省。
这两个例子说的是同一件事:守法,首先落在关系和次序这两格上。
关系那一格,问的是你在国家里是谁。身份、权利、义务,一份份分到你头上。周敏是母亲,是员工,是纳税人,是这个国家的成员之一,这几个身份,每一个都对着一组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
次序那一格,问的是事情按什么先后办。排队先来后到,诉讼有期限,继承有顺序,遇到急事知道找谁。次序平时看不出来,一旦乱了,普通人最先受苦。
所以守法并不只是「不犯法」。它是你把自己放进一套次序里,也让别人能够预料你。你停在红灯前,不是因为怕罚,而是你和路口上素不相识的人之间,有一个没说出口的约定:大家都在这套次序里走,谁也不必时时提防谁。这一下,是「我们」在你脚底下的显出。
可是,守法也有它的病。一种是只认身份:你是什么人,比你做了什么更要紧,同样的事,不同的人得到不同的结果(第 44 章的九格病表里排在头一格)。另一种是次序成了摆设:条文齐全,可是该办的事总在最后一道手续那里搁浅(第 41 章讲过那摞文件)。一个守法的普通人,遇到这两种病,会发觉自己的守法成了单方面的付出。他守,对方不守,「我们」就缩了一块。
再说纳税。
古时候,一个种地的人交的东西很具体:几斗粮,几匹布,几天劳役。中国的王朝把农户一户一户编进册子,按册子收粮派役,这叫编户;波斯的帝国把广大的土地分成若干行省,每个行省按数目向中央交纳;中世纪的欧洲,农夫向领主交,也向教会交,两头都要。这几处的做法差别很大,可有一点共同:交出去的东西,一头连着他的手,一头连着一个他够不着的地方。
纳税落在九格里,主要是连接那一格,也沾着影响。
连接,是说国家是一张线的网。税就是这张网里最粗的一条线:从每个人的收入里抽一点,汇到公共的地方,再分出去,变成路、堤坝、学校、法官的薪水。你交的那一点点,沿着线走,最后以一种你不一定认得出来的样子,回到你的日子里。
影响,是说账怎么算。第 31 章讲过,权力有权力的影响,资本有资本的影响,法律有法律的责任。税的账,要算清三件事:谁出,出多少;用在哪里,花得对不对;多出的和少出的,凭什么。这三件事讲得清,纳税人才会觉得自己交的是「我们的」钱。讲不清,那条线就会变成一条单向的管子,只进不出,或者出了却不知去向。
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历史上许多的大动荡,都起在税上。法国在 1789 年要开三级会议,一个直接的缘由是国库亏空、无法再征新税;各地百姓递上去的陈情册子里,写得最多的就是赋税与负担。美洲殖民地的人那句「没有代表就不纳税」,说的也是同一个意思:你要从我手里拿走钱,我就要在你那个「我们」里有一个位置。
这并不是说税是坏东西。税是国家的血脉。一个收不上税的国家,政治就养不起人马,法律就找不到执行的手,经济的往来也失去了公共的底座。可是税交上去之后,要让交税的人看得见线的另一头。
所以对周敏来说,每个月对账、开票、报税,看起来是一件琐碎事,其实是她在这张网上亲手接了一根线。接上了,网才通。
周敏的午饭,是楼下那家店做的。店主一早去市场进货,进货的人从乡下拉来菜,种菜的人用了别人造的种子和化肥,运菜的车用的是别人修的路。一份盒饭里,站着很多素不相识的人。
这是国家里最大的一场交换,也就是互动属性每天在做的事。你做你的,我做我的,各把自己做的东西拿到来往里去,换回自己需要的。
劳动落在九格里的连接和共存上。连接,是说每个人的活儿都被别人的活儿接着。共存,是说做不同活儿的人、住不同地方的人,能在一个国家里各得其所。
古代的城邦里,有些人在广场上辩论,有些人在作坊里干活,有些人在外邦做买卖,还有许多不被算作公民的人在做最重的活。古罗马的大庄园里,做工的人里有自由人也有奴隶;中国的王朝里,农民、工匠、商人各有各的户籍和地位。这些安排今天看来各有各的毛病,可它们都在回答同一个问题:谁的劳动被算进「我们」,谁的没有?
被算进的,有法律承认,有权利护着,有一席说话的地方。没被算进的,活儿还在做,可「我们」没有把他算在里面。这种缺口一旦长大,就是第 32 章说的共存的病:宽容不是一种心情,而是一种结构;这个结构不肯把一部分人的劳动当作「我们」的一部分,那部分人迟早会用别的办法让自己被看见。
一个国家的经济好不好,不只看总数大不大,还要看一个普通人的劳动,有没有一条路径通到他自己的日子里:干活,拿到钱,钱能换东西,东西能撑起一个家。这条路径上哪一段断了,哪一段就是国家的一处病。
投票是最像国家的一件事,也是最容易被说错的一件事。
有人说投票是人民行使主权。这句话里有个暗藏的先在者:先有一个「人民」,再由他们去投。本书的说法略有不同:投票是一个办法,让一个「我们」在某个时刻、就某件事,把自己显出来。
古雅典的公民大会,几千人聚在一个山坡上,举手表决。那个场面,是「我们」能用眼睛看见的样子。可是人数一多,这种办法就走不通了。后来的现代国家(第 27 章)想出的办法是代表、分权、权利,用一部宪法把这一切写成文字,用一种定期的投票,让一个很大的「我们」也能周期性地显一次。
投票的办法本身,也一直在变。早期的投票常常是公开喊出来的,或者当着众人举手;后来才有了秘密投票,让人可以不顾忌地说出自己的意思。澳大利亚在 19 世纪中叶最早推行的那种做法,后来传到许多国家,所以人们叫它澳大利亚式投票。选举权的范围也在变:最初只有一小部分男子,后来才一点点扩大;新西兰在 1893 年成为最早让女性在全国选举中投票的自治国家之一。这些变化说明了一件事:谁算「我们」,不是一次定死的,是在一次次投票的范围里慢慢画出来的。
投票落在九格里,是次序和统一那两格:次序,是投票有日期、有规则、有结果的认定;统一,是不管你投给谁,最后结果出来,大家都认。
可是,投票也可以空转。法律中心固化的国家,投票的程序一丝不苟,可是投出来的结果影响不了任何事(第 41 章);经济中心固化的国家,票是投了,可真正的决定在别的地方做(第 40 章);政治中心固化的国家,则连投票本身也成了表演的一部分(第 39 章)。所以,一个人去不去投、怎么投,是一回事;他投出去的那一票,能不能真地进到「我们」的下一步里,是另一回事。后者,是国家的事,也是每个人要睁眼看的事。
周敏临睡前对一项新规定说了几句话,写在一个只有朋友能看到的小圈子里。
这件事看起来微不足道,可从国家的角度看,却是它每天都在需要的一样东西。
第 37 章讲过,多样让人能喘气。一个地方的人说话方式不一样,一个行业有自己的行规,一个村子有自己的老习惯,一个人有一些不跟别人一样的念头。这些余地,不是国家的负担,是它的呼吸孔。
古代许多王朝,有专门的办法让下面的话上得去。中国的王朝里有谏官,有地方官的奏报,也有民间的歌谣被采集上去;罗马共和国有保民官,可以替普通人说话;中世纪的欧洲城市里有行会,行会的会议是手艺人说话的地方。这些办法有的很灵,有的流于形式,可它们都在回答同一个问题:下面的声音怎样才能变成上面看得见的东西?
没有这条路,国家就像一个人聋了。表面上一切平静,实际上它对自己的身体已经没有感觉。等到真出了事,已经晚了。
说话落在九格里,是多样和和谐。多样,是每个人能说自己的话;和谐,是这些话碰到一起,冲突有处安放,不是互相捂嘴,也不是互相吞掉。
这里要补一句:说话也有它的边界。造谣、辱骂、煽动,会让别人的「我们」缩小。一个国家怎样划这条边界,划得宽还是窄,是各个文明各有主张的难题,本书不替任何一国作评判。要说的只是:边界划在哪里,都得让普通人看得见、预料得到。划得不清,人就不敢说话;划得太紧,国家就听不见自己。
把周敏这一天放在九格里,大致是这样:
早上送孩子上学,是关系:她是母亲,孩子是学生,老师和学校是另一头,各有各的权利和责任。
地铁里刷卡,是连接:一张卡、一套价、一张线路图,把成千上万互不认识的人接在同一张网上。
办证件的窗口,是次序和统一:一份规程,同一个国家里的人,办同一件事走同一套手续。
买盒饭,是影响和共存:一个人的价钱,连着许多人的收成;一个街角,站着来自各地的人。
对账报税,是结构:每一个小公司的账本,最后都要放进一个更大的体系里去,那个体系有层级,有分工,有上下。
晚上说的那几句话,是多样和和谐。
九格并不是九个分开的格子,每一件事都同时落在好几格里。周敏递证件的那一下,既是关系(她是谁),也是次序(先后),又是统一(同样的手续),还有连接(她的资料会被送到别处)。九格是一张织物,一根线抽出来,别的线也会动。
这就是第 30 到 38 章为什么要一格一格地讲,却又每一格都要讲三面同时在场:因为国家在普通人的日子里,从来不是一格一格出现的,是整块布一起出现的。
说到这里,有一个问题要老老实实回答:这么大的事,一个普通人,能做什么?
做不了的,先说清楚。周敏不能改一部宪法,不能让一个税率下调,不能让一项规定不出台。她也不能一个人把一个病了的国家救回来。第 47 到 49 章讲的改革、革命、复兴,没有哪一件是一个人做成的,也没有哪一件是「人民」这个先在者发动的,它们都是许多条件同时到了位,一个「我们」换了个样子再显出来。
可是,有三件事,是每个普通人每天都在做的,而且做得不一样,国家就会不一样。
第一件,是把自己的那一步踩实。守法、纳税、劳动,这是三属性每天靠着才能转起来的底。踩实了,别人才有地方落脚。一个国家里,如果多数人觉得自己的一步踩下去只是白踩,这个国家的脚底下就空了。
第二件,是看见线的另一头。你交的税去了哪里,你守的规矩护着谁,你做的活接着谁的活。看见了,才知道哪里通,哪里堵。国家的病,常常是先在普通人的眼睛里被看见的:窗口前多了一道无谓的手续,一张票据总对不上,一个邻居的活儿突然没了出路。这些小事,是国家的体温。
第三件,是把话说出去,并且说给能听见的地方。这是多样那一格交给每个人的事。一个再好的国家,也需要有人说「这里有点不对」。这句话说得及时,病就在小处得到处理;说不出来,病就被闷到深处,变成第 45 章讲的那四种结局之一。
这三件事,没有一件需要英雄。它们都是周敏这样的人,在一个星期二里就能做到的。
写到这里,想起开头那个问题:周敏这一天,没有想过国家。
这并不奇怪,也不是坏事。国家好好的时候,本来就是不被想起的。就像身体好的时候,你不会时时想到自己的心跳。国家最好的样子,是它的三属性缠得很顺,九格运转得很平,普通人的一步踩下去,脚下是实的,抬起头,前面有路。
可是,当它不顺的时候,你一定会想起来。那时候你会发现,国家并不在远处,它在你的窗口里,在你的账单上,在你孩子的入学表格里,在你要说却没敢说的那句话里。
我们前面反复说,「我们」是显出来的结果,不是发出来的源头。放到一个人身上,这句话的意思是:你不必先成为一个「国家的一分子」才开始过日子;你过日子,你守的规矩、交的税、做的活、投的票、说的话,一次次地缠在一起,「我们」就在这个过程里显出来,你也就在这个「我们」里了。
反过来,一个「我们」也要靠你每天的这些小事才能继续显出来。这不是责任,不是恩情,是一个事实:国家每天要发生一次,而你在它每天发生的那一步里。
周敏关灯的时候,没有想到这些。她只是觉得今天的事都办完了,明天孩子的家长会还得请半天假。
可是你现在知道,她今天办完的那些事里,有一个「我们」,在她送孩子的那一刻,在她刷卡的那一下,在她把发票对平的那一晚,悄悄地显了几次。
如果你今晚也有一点空,不妨拿一张纸,把你这一天里碰到国家的地方写下来:一个证,一笔钱,一条规矩,一句话。写完,看看它们各落在哪一格。你会发现,国家离你很近,近到你从来没有认真看过它。
【带走的话】国家不在远处,在你每天踩下去的一步里;你的小事连起来,就是「我们」一天的样子。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从一个人的一天,读出三属性与九格怎样落到日子里。关上了:「国家是人民建立的」和「国家与我无关」这两种说法,它们都先把「我们」当成了在先的东西。
【小账】本章里被当成全部的,是「个人」:一说到普通人,常把他想成国家之外的零件或国家之前的发起人。其实他是国家每天发生的一步,病也最先在他的眼睛里被看见。
书的开头,摆着一张地图。
地图上有一条线,细细的,弯弯的,有的地方沿着河,有的地方沿着山脊,有的地方直得像拿尺子划的。线的这一边涂一种颜色,那一边涂另一种。第 1 章问过一个问题:一个人从出生到死,在哪一刻进入了国家?
当时的回答是:哪一刻都不是。线是画在纸上的,人是活在日子里的。一个孩子出生,登记一个名字,那是一次手续;他上学,认一种话,背一些故事,那是另一次;他第一次拿到工钱,交了第一笔税,那是又一次;他被一条规矩拦住过,也被一条规矩护住过。他没有在某一天跨过一道门,他是在一层一层的事里,一点一点地进去的,而且进去之后,每天还要再进一次。
现在,我们读完了五十三章,可以回过头来,把这张地图再看一遍。
线还在那里。可是你现在看它,眼神已经不一样了。你知道线只是国家留在纸上的一道影子:影子是真的,有时候人为了它拼命,有时候人为了它受苦;可是影子不是身子。身子是线两边那些人,用法律、用权力和土地、用一天天的交换,把自己连成的一个「我们」。线画对了,这个「我们」未必就好;线画错了,这个「我们」也未必就散。真正要看的,是线里面正在发生什么。
这一章,不再讲新的东西。它只做一件事:把全书走过的路,收成几句话,交到你手上。
先把全书的问法说回一遍。
两千多年来,人们问国家,问得最多的是:国家是什么?它是神的安排,是一个主权者,是一份保护财产的约,是公共的意志,是精神的完成,是一个阶级的工具,是暴力的垄断,是自发秩序的守夜人。每一种答案都有人信,也都有人为它写出了很厚的书。
本书的第二编把这些答案一家一家读过。读的办法,是先讲它看见了什么,再讲它收回了什么。天命与神授的人看见:国家要有一个高于个人的「我们」,可是把这个「我」放到了天上。霍布斯看见:秩序能从恐惧里长出来,可是收回成一个先在的主权者。洛克看见:交换与占有需要护着,可是收回成一份守护财产的约。卢梭看见:「我们」不等于众人相加,可是收回成公意先于法律而在。黑格尔看见:国家是一个「我」,可是让这个「我」走到头、封了顶。马克思看见:经济在推着国家走,可是收回成国家只是经济的影子。韦伯与施密特看见:国家要能决断、能强制,可是收回成国家就是暴力和敌友。斯密与哈耶克看见:交换自己会长出秩序,可是收回成国家越少越好。
这八家,隔着千年,说着不同的话,可是做了同一件事:国家的某一次发生,他们看得很真;然后,他们给这次发生找了一个「在场的源头」,天也好,恐惧也好,财产也好,公意也好,精神、阶级、暴力、市场也好。源头一立,一种属性就被当成了国家本身。
本书的改变很小,小到只有一个字:不问国家是什么,问国家怎样发生。
这一个字的改变,让很多东西松开了。国家不再是一件可以被发现的东西,躺在某处等着人去认出它;它也不再是一份可以被签下的约,签完就算数。它是一个「我们」,一天一天,在一些条件里显出来;条件在,就显;条件散,就淡。
国家显出来的条件,本书归成三样。
第一样是法律。法律是国家的主体属性,是国家的「我」,一个集体的「我们」。我们平时说的「国家意志」,说的就是国家作为一个主体的意志。它不是从某个房间里发出来的命令,也不是某个人的心思,而是规矩、判决、条文、惯例这些东西缠在一起时,显出来的一个整体的样子。
第二样是政治。政治是国家的客体属性,是国家可被看见、可被占据、可被争夺的那一面:土地、人口、权力、军队。国家有了这一面,才有了边界、有了首都、有了能被指着说「那就是它」的东西。
第三样是经济。经济是国家的互动属性,是国家里一切的往来:赋税、货币、市场、分工,也包括一个国家与别的国家之间的买卖。国家有了这一面,才有了血脉,才有了每天都在动的那一部分。
这三样不能互相还原。你不能说法律只是权力的包装,也不能说政治只是经济的影子,更不能说经济只是法律的产物。三者也从不分开:一块地,同时是领土,是地价,是一份所有权;一笔税,同时是权力的伸展,是一次交换,是一项义务。第 8 章把这件事讲得很细。
三者之间,还有一个不停转动的关系:侧重。乱世的时候,政治在前,先要有一个人马把局面稳住;繁荣的时候,经济在前,往来把人连起来;法治的时候,法律在前,规矩把往来和权力都框住。前面的那一种不是取代别的两种,只是此刻最吃紧。轮换顺了,国家就像一个人跑步时左右脚交替;轮换卡住了,同一只脚一直在前,人就要摔。
这是全书的第一块石头。
三属性说的是国家靠什么显出来,九格说的是显出来之后是什么样子。
国家之「我」,也就是法律那一面,有九格,分成三组。
第一组叫分布:关系、影响、共存。关系,是每个人在国家里是谁,该有什么权利,该担什么义务;影响,是谁的决定碰到了谁,权力的、资本的、法律的责任,三种账怎样算;共存,是不同的族群、信仰、阶层、地方,能不能同在一个「我们」里。
第二组叫场:连接、次序、结构。连接,是道路、货币、语言、合同、网络,国家是一张线的网;次序,是继承与选举、程序与时效、上下与先后,它决定国家急的时候会不会乱;结构,是分权、层级、中央与地方,沉下来的那个形状,托着每一个普通人。
第三组叫美:统一、多样、和谐。统一,让人能预料;多样,让人能喘气;和谐,是统一与多样不打架,冲突有处安放。
九格的好处,是它让「这个国家好不好」这个问题,能被问得具体。不是问它强不强、富不富、大不大,而是问它的关系稳不稳,它的影响账算不算得清,它的共存是真是假;它的线通不通,它的次序乱不乱,它的形状托不托得住人;它的统一能不能让人预料,它的多样能不能让人喘气,它的和谐是不是真的让冲突有了去处。
第 30 到 38 章,一格一格走过,每一格都要读出三面同时在场。你可以拿这九格,去量任何一个国家,古的今的,大的小的,包括你自己所在的这一个。不是为了评分,是为了知道病可能起在哪里。
国家会病。病有三种形状。
第一种,是一种属性固化成了中心。政治固化,只剩权力:法律成了命令,经济成了供给,「我们」缩成了「他们说了算」。经济固化,被钱俘获:法律可以买,政治可以租,「我们」缩成了一张资产负债表。法律固化,只剩条文:程序走完了,事情没办,「我们」缩成了一摞文件。
第二种,是一种属性顶替了国家的「我」。一个党派、一个家族、一个公司、一个领袖,说「我就是国家」的时候,权力或者钱就冒充了「我们」。这是最隐蔽的一种病,因为它看起来什么都没坏:条文还在,机构还在,旗子还在,可是那个「我」换了人。
第三种,是侧重卡死。战时的体制延续到了和平年代;开放时期的经济侧重收不回来;该换的脚不换,同一只脚一直踩在前面。
这三种病看上去不同,其实有一个共同的样子:国家的某一面被当成了全部。这正好和旧学说的毛病一个模样。旧学说在书里把一种属性当成国家本身,病了的国家在日子里把一种属性当成国家本身。书和日子,是同一个错的两种样子。
这就是第 20 章说的「旧答案的共同病根」,到了第五编,又一次在现实里出现:每一家学说的中心,正是某一类病的中心。学说不是白错的,它们是病的早期报告。
病拖下去,走向四个地方。
跃迁:病没有被压下去,而是被逼着换了一种结构,三属性重新缠起来,国家跳到了一个新的台阶。它要付很大的代价,所以不常见。
内卷:病不致命,可是每一圈都比上一圈更累。体制在原地转,转得越来越快,也转得越来越疲。
轮回:兴、盛、衰、乱,再兴、再盛、再衰、再乱。侧重卡在同一处,结局回到原点。许多王朝与帝国的兴替,读起来像同一首歌的不同版本。
耗散:「我们」一点一点淡,直到有一天,土地和人都还在,国家却没有了(第 46 章讲了三种方式:散、被吞、被换)。
为什么同样的病,有的国家跳了上去,有的原地打转,有的绕回原点,有的慢慢散掉?第 45 章给的回答是:病只是起点,结局取决于三属性能不能重新缠起来、侧重能不能重新轮换、九格能不能重新平衡。同样的病遇到不同的条件,走出不同的路。
九格各有各的病:只认身份,责任散失,法外之地,断线与死线,结论在前,硬壳与散沙,一刀切,各行其是,法与法打架。第 44 章把它们排成了一页表。这页表的用处,和医生手边的体检单一样:不是为了吓人,而是为了让病在小处被看见。
第六编说的是国家怎样再发生。
改革,是侧重的主动轮换,次序比方向还要紧。革命,是「我们」推倒重来,可许多革命绕回了原来的样子,因为三属性的缠法没变,只是换了站在前面的人。复兴,是旧的「我们」在新条件下再显一次,它和复古的分别,在于复兴是活的,复古是照着一张旧照片摆姿势。
国与国之间,没有更大的「我」。条约、联盟、国际组织,是线,不是网。线可以拉紧,网却要有一个「我」才织得起来。所以国际秩序的发生,一直比国内的发生更难,也更慢。
在国家之下,有家族、宗教、公司、城市这些小的「我们」。它们各有各的位置。小「我们」冒充大「我们」,国家就被一个家族、一个行会、一个教派拿走;大「我们」吞掉小「我们」,人的日子就失去了一切缓冲。这是两种相反的病,药方也是相反的。
新的东西也在来。数据和算力缠进了法律、政治、经济,算法的决定会不会顶替国家的「我」,是这个时代的新问题(第 52 章)。可它不是一个全新的问题:它仍然是那个老问题——谁的手,在替「我们」说话?
从这一切里,可以得出一个很朴素的标准:一个国家的好坏,不看它此刻有多强、多富、多大,看它能不能不断再发生。
能不能在三属性失衡时,让侧重轮换过来;能不能在某一格病了时,让别的格去托一托;能不能在旧的「我们」不够用时,让新的「我们」显出来,同时不把旧的一刀斩断。一个能再发生的国家,哪怕此刻不好看,也有路;一个不能再发生的国家,哪怕此刻风光,也在走向某个结局。
读到这里,你也许会问:这些,讲的是哪一个国家?
本书从头到尾,没有专讲哪一国。雅典的抽签与陪审,罗马的公民身份,波斯的行省,中国王朝的户籍与循环,伊斯兰帝国的疆域与商路,中世纪欧洲的教会与领主,近代英国、美国、法国、德国的宪法与革命,殖民之后非洲和拉美的划线与移植,各国并举,不是为了凑热闹,是因为发生学的问题,哪里的国家都问得。
每一个国家,在它自己的土里,用自己的缠法,长出自己的样子。这个样子不可复制,也不必复制。书里讲的三属性、九格、三种病、四种结局,不是一套模子,而是一套看的办法:放到哪个国家身上,你都能问同样的问题,可得出的答案各不相同。
也因此,本书没有给任何现存的国家打分,也没有替任何一种制度说好话或坏话。发生学做不了裁判,它能做的,是让每一个读的人,看见自己所在的这个「我们」,此刻是怎样在发生的。
书到末尾,有两个提醒,想放在你手里。
第一个提醒,关于「我们」这个词。
全书有一条纪律:不把「我们」当成先在的发起者。不写「人民建立了国家」,不写「君主创造了秩序」,不写「国家决定了什么」。因为这些句子,都悄悄地在国家的前面放了一个人,然后让他去动手。可是我们看到的是,「我们」是显出来的结果。
这条纪律不是文字游戏。它有一个很实在的用处:当你相信有一个先在的发起者,你就会等他来修;当你看见「我们」是一天天显出来的,你就知道,修的办法也在每一天里。每一个守法的人、纳税的人、干活的人、投票的人、说话的人,是在把「我们」一次次显出来。他们做的每件小事,不是国家这台大机器上的螺丝,而是国家每天走的那一步里,一个必不可少的脚印(第 53 章)。
第二个提醒,关于「发现」。
当一个说法说「国家本来是……」的时候,请你留一个心眼。那个「本来」,多半是一个被抬到前面的属性,是某一次发生被冻在了纸上。任何一家说得再漂亮,若它要求你相信「国家的真相就是这一个」,那就是旧答案的老样子又来了(第 20 章说它在每个时代都会复发)。本书自己也一样:它给出三属性、九格,是给你一副看的眼镜,不是让你把眼镜当成风景。
最后,回到那张地图,也回到你。
你今天,也许走过一条线,没有觉察;也许签了一份东西,交了一笔钱,对一件事点了头,或者摇了头。你刷了一次卡,坐了一程车,吃了一顿饭,说了几句话。这些,你从来没有想过,是「国家」。
可是现在你知道,在这些事里,有一个「我们」,在法律、政治、经济的缠绕里一次次显出来。它好的时候,你几乎感觉不到;它病的时候,你会最先觉得窗口前多了一道手续,觉得账总是对不上,觉得有些话没人听。
如果你想为它做点什么,不必等到大事。把你那一步踩实,把线的那一头看清,把该说的话说给能听见的地方。国家不是别人替你建好的房子,也不是你一个人能扛起来的重担,它是许多人一起走着的一段路,而你的脚,就在其中。
【带走的话】别问国家是什么,问它此刻怎样发生;好国家不是不会病,是病了还能再来一次。
【小账】这一章打开了:把全书收成一句问法、三属性、九格、三种病、四种结局和一个衡量的标准。关上了:任何一句「国家本来就是……」。
【小账】全书里被当成全部的,始终是同一件事:国家的某一面。旧学说把它当成国家,病了的国家把它当成国家;本书要还给国家的,是它三面同时在场、一天天再来一次的样子。
本书所涉思想家与古籍,取通行版本,引文一律转述大意。按书中出现的先后,列主要几种。
希罗多德《历史》;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亚里士多德《政治学》;柏拉图《法律篇》
塔西佗《日耳曼尼亚志》;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尚书》《诗经》《左传》《孟子》《荀子》《商君书》《韩非子》《史记》《盐铁论》
伊本·赫勒敦《历史绪论》
霍布斯《利维坦》(1651);洛克《政府论》(1689);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1748)
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1755)、《社会契约论》(1762)
斯密《道德情操论》(1759)、《国富论》(1776)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1807)、《法哲学原理》(1820)
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1856)
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1848);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1852)、《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1859)、《资本论》第一卷(1867);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1884)
韦伯《以政治为业》(1919);施密特《政治神学》(1922)、《政治的概念》(1932)
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1945);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1944)、《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1945)
埃文斯—普里查德《努尔人》(1940);阿伦特《极权主义的起源》(1951)
卡内罗《国家起源理论》(1970);克拉斯特《反国家的社会》(1974);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1983);奥尔森《权力与繁荣》(2000);斯科特《逃避统治的艺术》(2009)
这本书起于一份投稿。一位教法律的学员想写一本给普通人讲「法律是什么」的书。顺着这个题往下追,先得出一句:法律是国家的主体属性,政治是国家的客体属性,经济是国家的互动属性;再得出一句:法律是国家的「我」,一个集体的「我们」。话说到这里,题目就不只是法律了,它问到了国家本身。于是有了这本书。
写法上,本书由我立题、口述承重命题、定纲并裁定,由 AI 协作执笔与统稿。书里的判断,对与错都由我负责。旧学说一家一家写,都先讲它看见了什么,再讲它收回了什么;这不是客气,是因为每一家都真的看见了国家的某一次发生。
国家这个题目太大,本书只是一个导论。三属性怎样轮换,九格怎样平衡,每一格都值得单写一本。留给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