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著第 71 号 · 胡志英

第一编 是什么:交出去的那样东西,是什么

三章各给出一个新对象,回答同一个问题的三种版本:当我们说「知与行合一了」,那个被判为「同一个」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第一章的答案是一条归因链——两处修改必须指回同一个后果。第二章的答案是一条关系——最小承诺关系跨载体变形仍可定位。第三章的答案是一条理由——后来者不看原答案仍能重建「为什么在这些条件下这样做」。

三者不能互相化约的最短理由是:它们各自能在另外两者为零时成立。归因链可以完好而关系已死(一次烂根同时改了两本账,改的却是一条早已不适用的核心);关系可以完好而无人接手(域被正确重画,谱系为空);理由可以被完整重建而当届从未有一次后果双写。第十章的判决性反例表给出了三对的具体形态。

← 导 论 交出去以后,还是不是它第一章 同一个后果,改了两本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