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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将来别的本体论:本书的证伪与让位条件

无本之价 · 约 906 汉字

上一章说本书保持开放、随时准备让位。但"保持开放"若不落成明确的条件,就还是一句漂亮话——一个真正开放的体系,应当能说清自己会在什么条件下认输。本章把本书的让位条件写死。

先重申全书的承重命题,作为被检验的靶子:没有先在真身是中性事实,其价由回写在否认/缺席/抢占三处的命运决定,三种命运对应三种互不可换的处置。

以下是本书的让位条款,任何一条被证实,本书的相应部分即应被修正或撤回。

条款一(针对"事实中性"):若能找到一个显露,它"没有先在真身"这个事实本身、在回写命运完全相同的情况下,仍稳定地自带一个固定的价,则"事实中性"被推翻,价确实部分住在事实里,本书的第一根支柱倒。

条款二(针对"三种命运"的完整性):若存在一种回写的截断方式,既不是否认、也不是缺席、也不是抢占,且不能被这三种无剩余地容纳,则本书的分诊表不完整,应当扩写——本书预先承认这是最可能发生的一种修正。

条款三(针对"三种处置不可互换"):若对三种回写命运施以同一种处置,三者都能改善,则"三种命运需三种互不可换处置"被推翻,本书的分诊价值丧失,退化为一个漂亮的重新描述。

条款四(针对回写这一维的必要性):若有一个不含"回写"这个维度的框架,能同样干净地分出三家死结所对应的三种不同结局、并给出同样有效且互不可换的处置,则回写这一维不是必要的,本书让位于那个更省的框架。

条款五(针对本书的自洽豁免):若本书在任何一处,被指出暗中把"回写"当成了不可再被回写的最终地基(即把回写豁免于回写),则本书自己落进了它所批判的第一种命运,主张自败。这一条是本书对自己设的最后一道闸,也是最严的一道。

写下这些条款,本书才算真正做到了它对每一个现场的要求——给出可裁决的证伪条件。一个不肯写下自己让位条件的本体论,无论讲得多漂亮,都还停在死于自洽的边缘:它对一切质疑有现成答案,却说不出自己会在什么情况下认输。本书说得出。

这里也要正面回应本书的一个限度,它由本书第一作者在讨论中点明,本书郑重采纳:将来也许会有另一种本体论,用另一个维度,同样能解开这个三家死结,甚至解得更干净。本书不主张自己是唯一的解、也不主张是永久的解。本书只主张:就目前而言,在所有已知的框架里,用回写来裁,是最省、最能落地、最经得起证伪的一种。这个"就目前而言",不是给自己留退路,是本书对自己诚实的唯一方式——一个声称自己永远正确的本体论,恰恰是最不像本体论的东西,因为它违反了本体论关于反身的发生不可自我封顶的那条律。

德麦国际专著第 73 号 · 王德生、胡敏《无本之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