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每一条都是本书自己交出的、可以推翻它的办法。本书主张为已完成的检验,一律为零。
第一条(最便宜,只需两个数)。 取同一行业内合规留痕强度差异显著的两组组织,同一时段比较:异议与复核记录的增长率,与方案实际改道率。若两者正相关——留痕越多改道也越多——枢纽章的核心命题错。若两者不相关,本命题同样不成立,因为它预测的是一个方向。
第二条。 取康复医学、产品安全或临床路径这类同时具备留痕制度与不可逆时间窗的领域,在控制初始严重度后比较评估频次不同的两组,考察方案改道率与过程结局。若高频评估组两项都不更差,合章的推论错。
第三条(本书最该被攻击处)。 十一位作者共用同一套写作工序,并由同一位评分者评分。若有人用十一篇同等长度、同等抽象度、来自不同工序的文章,按本书同样的方法也装出一条 11/11 可派生的实质母题,那么"十一章形状相同"就不是世界的性质,而是工序的性质,本书的装配部分应大幅折价。
第四条。 若能证明"人被从必须自己做出回应的位置上挪开"这一提法在既有文献中已被充分量化处理,则枢纽章的贡献退化为一次改写。相关记账见枢纽章第六节。
第五条。 若能找到一类系统:吸收率持续上升而收件位移不变或下降(即后果被吸收得越多,感到问题的人反而越靠近执行权),则本书的核心因果链断裂。本书认为这类系统应当存在于小规模、权责合一的组织中,但没有去找。
第六条。 本书三个量中的两个(吸收率、存押量)至今没有跨领域的操作化定义。若有人给出这样的定义并测出与本书预测相反的关系,本书的三量框架应被替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