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权力 | 它决定什么 | 换手的标志 | 不换手的样子 | 章 |
|---|---|---|---|---|
| 判准权 | 下一轮什么算成功 | 上一轮的结果进入了判准的制定程序 | 判准每年更新,来路与他无关 | 一 |
| 复议权 | 过去的决定还能不能被重新处理 | 后来之我进入了那件事的继续决定 | 决定被完整保存,且不可再议 | 二 |
| 判别权 | 评价者能作出哪些区分 | 出现一条此前作不出的区分,且来路是这次差异 | 差异被熟练地换算成既有类别 | 三 |
| 终判权 | 第一次处置能管多久 | 首轮后果成为某个后继版本的起点 | 一次处置结清整个过程 | 四 |
| 命名权 | 一段经历算作什么 | 余效取得新名并进入下一次配置 | 一切余效回到既有名称之下 | 五 |
| 作规权 | 下一次照谁的规则行动 | 规则由本人的这次错误亲生并实际支配下一步 | 规则外给,且先取得效力 | 六 |
| 发起权 | 下一轮由谁开题 | 开题权在轮次之间易主 | 同一条结算谱系借异质活动连续再生 | 七 |
| 闭合权 | 结果回到谁手里 | 本人完成决定—结果—再调整 | 中央节点闭合,本人只提交报告 | 八 |
| 起路权 | 第一步由谁放行 | 存在两个以上互不依赖的启动源 | 所有路径共用一道门 | 九 |
合并条件(编者写死):若第七章的发起权与第九章的起路权在实测中严格同向变动,且找不到"起路权充分而开题权从不易手"或其反向的交叉判例,两章应当合并,由清点手册双人一致性更高的一方保名;若第一章的判准权与第八章的闭合权在同一批事项上读数一一对应,两者是同一项权力的规范侧与流程侧,应合并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