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著母题 · 德麦国际专著第 11 号

《三律治理学》

治理失败不是执行不力,而是把运行留下的形态当成运行本身;权力是对意义三律运行的护栏化能力,而不是让人服从的力量。

副题
政治、管理和法律的解构与重建
作者
王德生
分类
文明与社会
题域
治理·政治管理法律
题型
Why

一、它推翻的默认看法

默认看法是:改革在会议室通过、文件完成,就算发生了;治理的任务是让事情按规定结束。书中指出,服从不等于认同,分配不等于合作,有规则也不等于规则有生命。这种错位被称为治理的"影子化":抓住运行留下的形态,却把形态当成运行本身;看到权力的标志,没看到权力如何成立;记录了结果,遗漏了结果得以发生的过程。由此推翻三层:第一,本体幻象,即预先分开主、客、互动再选一个中心,以人为中心就换领导,以物为中心就加资金,以关系为中心就建网络,整体运行方式不变;第二,价值幻象,即把"提高效率""维护公平"当最终答案,脱离过程便成为考核他人的口号;第三,发现幻象,即相信答案已在某部经典或某家成功组织里,只要复制,却搬来形式而没搬来使形式成立的条件。第四层是权力观:能持续影响他人不证明值得服从。

二、母题怎样立起来

起点是一个日常错位:一项改革办完了,生活却没有变好。书中认为原因在治理对象被切碎。第一步,重新理解混沌、纠缠、张力:混沌是尚未被清楚区分,纠缠是行动彼此牵动,张力是愿望与现实、新旧安排之间的距离,它们不是要消灭的麻烦,而是治理的发生材料。第二步,引入意义三律作为发生根据:特征律管差异如何形成可识别的特征,自由律管牵动如何展开为可选择的路径,幸福律管张力如何经转换与释放带来完成与恢复;三律不是三份清单,而是同一整体运行的三个面。第三步,把权力放回三律运行里重新定义:权力不只是命令发出后有人服从,还在命令之前决定谁有发言资格、什么算问题、哪些道路允许尝试;因此权力被重建为"对意义三律运行的护栏化能力",护栏使更多参与者能进入道路、避免被任意挤出、冲突后仍可修复。第四步,按三种治理模态展开:政治为粒子态,管理为波态,法律为场态,每种模态都要面对三律,得到九项、二十七项任务和八十一个单元。第五步,向文明延伸:知识、技术、艺术分别是特征律、自由律、幸福律运行的结晶,与三模态构成文明九宫格。最后用"义=正当的意义发生"划界:发生不等于正当,护栏本身也要被治理。

三、核心构念

四、全书骨架

全书约42万汉字,五编二十六篇,另有总序、导读、入门和结论。入门部分以绪论和十三章搭好整体框架,并带有十三个专题附录。第一编"权力发生学"从改变的幻觉与真实出发,辨析权力的本质、三大伪装与三模态;第二编"三律政治学"讨论选择的条件、西方自由民主的意义虚幻、三律义学与义怒;第三编"三律管理学"以O、I、S三个分析分类解读泰勒、法约尔、德鲁克,提出本体、方法、意义三重革命;第四编"三律法学"重读康德三大批判,把逻辑、法律、道德统一为三界护栏;第五编"文明治理"讨论知识、技术、艺术的治理与艺术的死亡复活,以家庭、婚姻、教育为幸福律三部曲。

五、关键案例与证据

六、碰撞接口

1. 凡治理失败而文件完备者,皆是影子化:形态被保留,使形态成立的运行条件没有被带过来。2. 权力不是让人服从的能力,而是对三律运行的护栏化能力;服从不是正当性的尺度。3. 发生不等于正当:能产生意义,不等于值得服从,须差异承认、路径可说明、过程可检验。

七、边界:什么情况下算错

作者在书中自划多处界:三律首先是哲学理论,不等同于已被经验确证的自然定律;发生学解释不得给既有支配补上本体论合理性;护栏可能保护一些人也阻断另一些人,须说明守护了什么、限制了什么、由谁形成、后果谁担;理论遇到反例应改变自身。三模态与三律不得背成固定配对,文明九宫格也不等于"二十七宫格"。依此,若某项改革在不改变使旧行为成立的条件下仍然持续生效,或权力不经三律运行也能获得正当性,母题就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