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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贸易与供应链:收入大得惊人,利润薄得像纸

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SDE神探——三张报表的系统解构 · 王德生 著 · 德麦国际专著第 128 号

这门生意本来的样子

贸易,就是低买高卖:从上游买进一批货,再卖给下游,赚中间的差价。大宗商品贸易(煤炭、钢材、有色金属、粮食、化工品)、供应链管理服务,都属于这一类。

这门生意有几个鲜明的特点:

正因为这些特点,贸易成了虚增收入最方便的一种生意:它本来就是收入大、利润薄,多出几十亿元的收入,利润也不会显得异常;它本来就可能不经手货物,货物流转的单据多一些、少一些,也不容易被发现。

最常见的造假高发点

高发点一:闭环与空转。

第十七章的未来股份案,就是一场由公司自己安排参与方、统一拟定合同、安排资金划转、利用物流信息伪造货物流转的煤炭贸易。一个季度虚增的收入,占到当期披露收入的95.20%。

高发点二:融资性贸易。

第十七章的*ST立方案:以买卖为外衣,实质是垫资、放贷、赚利息。这种业务不应确认营业收入,却被按总额记进了收入。

高发点三:总额与净额。

第十七章的广济药业案:该用净额法却用了总额法,收入规模被放大。贸易公司在一笔交易中,究竟是承担了货物风险的主要责任人,还是只赚一笔佣金的代理人,决定了收入是记“一整笔货款”还是记“一点差价”。

高发点四:突然转型做贸易。

一家原本做别的生意的公司,突然开始做大宗贸易,而且规模迅速超过了原来的主业——这常常是第十七章那种“突然冒出来的新业务”。尤其是在公司面临营业收入过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时候,用贸易“做大收入”的动机最强。

这个行业特有的外部证人

算一算:一车煤的四种记法

一家公司从甲处买进一车煤,花了100万元,卖给乙,收了101万元,赚1万元。同样这车煤,可以有四种不同的记法:

  1. 真实的买卖,公司承担货物和价格风险,用总额法:收入101万元,成本100万元,毛利1万元。
  2. 公司只是撮合甲乙,赚一笔佣金,用净额法:收入1万元。
  3. 公司其实是借钱给乙,替乙先付了煤款,收1万元“利息”:这是融资,不应确认营业收入。
  4. 这车煤根本不存在,甲和乙都是公司安排的,钱转了一圈:这是虚构收入。

四种记法,最后的“利润”都可以是1万元。但收入分别是101万元、1万元、零、以及一个编出来的数字。

一家公司一年做了一千车这样的“煤”,按第一种记法,收入是10亿元;按第二种,只有1000万元。同一门生意,收入规模可以差一百倍。

所以看贸易公司,不要被收入规模吓住,也不要被它迷住。先问清楚:它在这车煤里,到底是什么角色?

行业检查卡:贸易与供应链

  1. 贸易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是不是突然变高?公司原本的主业是什么?
  2. 贸易业务的毛利率是多少?是不是接近于零,甚至为负?
  3. 总额法还是净额法?公司在交易中承担了什么风险——货物所有权、价格风险、信用风险?
  4. 上下游客户是谁?有没有同一家公司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
  5. 预付款项、应收账款,是不是和贸易收入一起暴涨?
  6. 公司有没有“必须做大收入”的理由?比如营业收入接近退市风险警示的标准线。
德麦国际出版社 Demai International Press · ISBN 979-8-90690-072-2 · US$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