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表发布之后,有时需要回头修改。那本专著把这叫作重写权:谁、在什么条件下,可以重新打开一个已经正式成立的数字。
国际会计准则对此有一套清楚的分类,普通读者了解它,就能读懂很多“更正公告”背后的意思:
第一种,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改变了算账的方法,比如换了一种存货计价方法。一般要追溯调整:把以前年度的数字也按新方法重算,让前后可以比较。
第二种,会计估计变更。公司对某个估计有了新的判断,比如设备能用的年限从五年改成八年。这是因为有了新信息,所以只影响现在和未来,不改过去。
第三种,前期差错。以前的报表错了——没有用、或者用错了当时本可以取得、也应该考虑的可靠信息,包括计算错误、应用政策错误、疏忽或者误解事实,以及舞弊。重大的前期差错,原则上要追溯重述,把以前年度的数字改正过来。
因为三种“改过去”,意味着完全不同的事情。
所以,一家公司把一个巨大的问题叫作什么,是非常重要的线索。第二章和序章讲过:康美药业把近三百亿元现金“没了”这件事,写成了一份“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交易所随即要求公司严格区分会计准则理解错误和管理层有意舞弊。
前期差错原则上要追溯重述。但准则也规定了一个例外:如果确定差错对以前各期的影响“不切实可行”——公司作出一切合理努力之后仍然无法做到——可以从切实可行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而不必一直追溯到底。
准则同时要求:在援引这个例外时,要披露导致这种情况的具体情形,以及差错是如何、从什么时候开始被更正的;并且,重述以前年度时不得使用后见之明。
那本书在这里提出了一个很实用的观察:“当时是否知道”和“今天还能不能重建出来”,是两件不同的事。一家公司说“以前年度的影响无法确定”,可能是因为当年的记录真的不全了;也可能是因为,把以前年度重算清楚,会暴露更多的问题。
一份更正公告,是公司对过去的一次重写。读懂它是怎样被重写的,常常比读懂它原来写了什么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