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拿欧拉试了一次,附录里记着:一个例子不够。
这一章再试一个,而且故意挑一个跟欧拉完全相反的。
高斯有一句人人知道的座右铭,翻过来是:少,可是要熟。
他用的印章上刻着一棵树,树上只结着几个果子。
这句话他讲了一辈子,也做了一辈子:他发表的东西,比起他做出来的东西,少得不成比例。每一篇都打磨到看不出痕迹——推导干净,来路全无,读的人只看见一个完美的结果从天上掉下来。
有人抱怨过:他像一只狐狸,走过沙地,用尾巴把自己的脚印扫掉。
他那个抽屉有多满?
1898 年,也就是他死后四十多年,有人找到了他年轻时的一本数学日记。一百多条极简短的记录,从十九岁开始记。
日记一公开,很多事情才被弄清楚:好些后来由别人发表、并以别人名字命名的东西,他早年就已经做出来了。
还有三件更出名的事:
非欧几何——第十章讲过,鲍耶的父亲把儿子的成果寄给他,他回信说:我不能称赞这项工作,因为称赞它等于称赞我自己,这些我三十年前就想过了。
椭圆函数——两位年轻人各自做出来并发表之后,人们从他的旧稿里发现,他早就走到过那里。
最小二乘法——另一位数学家先发表,他说自己 1795 年就在用了。对方很不高兴。
第一把,距离。
他教的是「少,可是要熟」:只把成熟的东西拿出来。他靠的是什么?也是这个——他真的在磨,磨到极致才发表。
两边落在同一格里,而且很近。
第二把,方向。顺。
这是最要紧的一处:他教的和他靠的,是同一件事。
他不是嘴上说少而熟、背地里到处抢发。他说什么就做什么,做得比说的还彻底。
按第四十九章那把尺,这属于「顺」——本来应该是最安全的一种。
第三把,落差。大。
可是出事的时候呢?
鲍耶那一次,他退回去的地方是:我早就想过了。
最小二乘那一次,他退回去的地方也是:我 1795 年就在用了。
这句话在人心里最伤人,在道理上最没用(第十章说过)。它既不能被证实,也不能被证伪——直到 1898 年那本日记出来,人们才知道他讲的是真的。
而在他活着的那些年里,没有人知道。
第四把,天花板。中等。
他带出过好学生,可是他扫掉脚印的习惯,让后人很难从他的论文里学到「怎么想到的」。有人说读他的文章像看一座造好的大楼,找不到脚手架。
试出了一件第四十八章没试出来的事:
方向顺,落差照样可以很大。
欧拉是方向顺、落差小;高斯是方向顺、落差大。
所以这两把尺是各自独立的,不能互相替代——这正好验证了第四十九章把它们分开列的做法。
再往下想一层:高斯的落差从哪儿来?
不是从「教的和靠的不一致」来,是从另一件事来:
他把路留下来了,可是只留给自己。
那本日记就是一份完整的路的记录——年份、条目、简短的判断。第二十五章劝人记的那五样,他记了好几样。
不过他没有给任何人看过。
于是在他活着的四十年里,那份记录一点用也没有:撞车的时候他不能把它掏出来(掏出来等于承认自己藏了三十年),别人也无从查证。它只有在他死后才起作用,而那时候伤已经造成了。
原来那条是:一天一行,当天写,不修改。
现在要加一句:
而且要有一个别人能够查到的副本。
只给自己的记录,作用只有一个:让你自己看清自己怎么走过来的(这个作用也很大,第二十五章讲过)。
可是它挡不住撞车,也救不了名分。要挡住那些,路必须在场——寄给过谁,存在哪儿,有个带日子的地方,别人能查。
第二十九章讲过 1676 年那个字谜:藏起来的那一句,不是筹码,是一个被取消的证人。高斯那本日记,是同一件事的另一个版本:一份不给人看的记录,也是一个被取消的证人。
他为什么不发表?
一半是性格,一半是标准:他觉得没磨到那个份上的东西不配拿出来。这个标准让他的每一篇都成了典范,也让整个数学界晚了几十年才拿到某些东西。
跟牛顿那三十八年一样,这笔账是后人付的。
不过也别把话说得太便宜。今天有的是相反的毛病:没磨就发,发了就丢,一年凑十篇。跟那种比起来,「少,可是要熟」至少还是一种站得住的立场。
这一章要的不是让人多发,是让人留路,并且让那条路有一个别人能查到的落脚点。
这一章拿高斯当「只留给自己」的例子,话要收一下,免得把他写成反面人物。
他并不是什么都藏。他一生发表的东西,每一篇都是典范;他带出过好几位后来很有名的学生;他在天文、测地、磁学上的工作,都是公开的,而且被人用了很多年。
他藏的,是那些他觉得还没磨熟的东西。
这个标准本身是站得住的。第三十章说过:不把没验过的当结论,是一种正派。他只是把这条标准推到了极处——连「我正在往哪儿走」都不肯让人知道。
所以准确的说法是:他的毛病不在于藏,在于那本日记只有一个读者。
要是他当年把日记的某几页,寄给一两个信得过的人——不必发表,只是让路有个第二个见证——鲍耶那一次、最小二乘那一次,都不必落到「我早就想过了」这一句上。
高斯那个抽屉,今天几乎每个人都有,只是换成了硬盘里的一个文件夹。
里面是写了一半的文章、做了一半的方案、想了很久没发出去的点子。每一个都有日子,因为电脑会自动记下它最后一次被改动的时间。
有一天你刷到一篇文章,跟你文件夹里那一份几乎一样。你心里一沉:我三年前就想到了。
这时候那个文件夹能帮你什么?
几乎帮不了。
电脑记的日子,是你自己的电脑记的,别人没法核实;文件里写的是结果,没写你是怎么走到那儿的;最要紧的是,你从来没给任何人看过。
它跟高斯那本日记是同一种东西:一份只有一个读者的记录。
补救的办法,就是这一章说的那一句:给它一个别人能查到的落脚点。
不必发表。每隔一段时间,把那个文件夹里还在想的东西,挑一两样,用一句话讲给一个信得过的人——发一封邮件,写一条带日子的消息。
这样做了,三年后再碰上撞车,你至少能说:「我当时跟某某讲过。」而某某记得,或者那封邮件还在。
还有一个好处,比防撞车更实在:讲出去的那一刻,你会发现那个想法哪里还没想清楚。
一个只锁在抽屉里的想法,永远觉得自己是完整的。讲给一个人听,它才开始露出缝。
教的和靠的一致,也可能在出事时落差很大。高斯留了路,只留给自己——一份不给人看的记录,也是一个被取消的证人。
我的记录,有没有一个别人能查到的副本:______。
我上一次说「我早就想过了」,拿得出什么: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