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01

第一章 哲学史为什么还不是哲学发生史

从排列思想转向解释问题怎样形成。

一 知道先后,还没有解释形成

把几位思想家按年代排列,能够帮助读者建立基本秩序。我们知道谁面对谁已经留下的著作,谁能够使用某种术语,谁不可能读到尚未问世的书。这种秩序不可省略。但它只回答了一个问题:某种思想出现之前,什么已经出现。它没有独自回答另一个问题:在那些已经出现的条件中,为什么会形成这一种思想,而不是别的思想。

两个人阅读同一本书,可能走向不同结论;同一个人也可能在多年之后重新阅读旧书,发现第一次没有看到的问题。若只把前人的思想当成后一人的原因,我们便不能解释这种分化。被继承的不是一件原封不动搬入脑中的物品,而是经过选择、解释、争论和使用的内容。前人的一句话可能在自己的体系里承担一种任务,到了后来却成为另一个问题的入口。

因此,本书对“发生史”的最低要求,不是把时间线换成树形图,而是增加三个层面的说明:哪些内容被辨认成重要问题,哪些差异推动了重新组织,哪些共同条件使某种答案得以维持。它们分别与S、D、E有关,却不是对材料的机械分配。重要的是把解释任务说清楚,而不是急着给所有名词贴上字母。

设想一项哲学观点已经在课堂上被普遍讲授。它的公开表述是一层显露,它在教学、翻译和争论中发生的变化是一层差异序列,而使它能够成为“这门课必须学习的内容”的评判标准、文献渠道、概念习惯和共同期待,则构成相关纠缠。后来有人反对它,不能只解释为“新一代更有创造力”;需要追问反对从哪里获得对象,什么被保留,什么被重新命名,以及什么使这种反对有机会成为新的可传递思想。

二 发生至少有三种,不可混写

第一种是历史发生。它关心真实的阅读、交流、写作和传播。说某人受某部作品影响,需要有相应证据,而不能只靠两种观点相似。第二种是论证发生。它关心在给定前提之下,一个结论怎样得到支持。第三种是阅读中的再发生。它关心今天的读者怎样在新的问题中重新理解旧文本。这三种发生可以相互关联,却不能互相替代。

例如,我们可以在今天设计一个模型,说明只要把某类标准看作不受经验变化影响,就会产生标准与个别事物之间的关系问题。这是一项论证重构。它并不能据此证明,历史上的某位思想家就是通过这组步骤产生了自己的理论。反过来,即便我们知道他曾阅读某书,也不能保证书中的结论被他完整接受。影响可能通过反对发生,继承也可能表现为改造。

阅读中的再发生更加开放。一个现代读者可能用古代论证处理数字生活中的自我描述。这个应用可以有启发性,但不应反过来声称古人已经预见了具体技术情境。我们要保留问题之间的相通,也要保留时代之间的差异。把所有现代关切都写成古典思想的潜在答案,会剥夺文本真正陌生的部分。

本书主要承担论证的生成性重构,同时用历史材料限制重构的任意性,并把阅读中的再发生放到生活应用部分。这样的分工意味着,书中“从SDE生出某哲学”的表述,首先是一个关于结构组织的命题,而不是一种历史因果宣告。读者应当能够在每章看见这三个层次的边界。

三 哲学问题并非从空白处开始

问题本身已经包含选择。问“事物的本质是什么”,与问“我们如何认识事物”,并没有把同一任务换一种说法。前者要求某种关于存在的说明,后者要求知识条件的说明。再问“为什么这个问题以这种方式被提出”,则进入了对提问本身的反省。不同哲学体系之间的争论,有时来自答案不同,有时来自根本没有在回答同一个问题。

发生史因此不能只比较最后结论。它还要比较问题是怎样被组织的:什么被当成需要解释的对象,什么被当成解释所依赖的前提,什么不被允许进入讨论。一个理论的边界常常早于它最著名的结论。读者若只记住结论,就会把前提中的限制误认为世界本身给出的限制。

用SDE的语言说,一项问题陈述可以作为S进入分析;产生它的辨认、选择和争论可以作为D被追踪;使它能够被理解、被重视、被回答的概念与实践关联则属于此处有效的E。但同一个内容在另一研究中可能换位。某种逻辑规范在研究一个具体论证时是条件,在研究逻辑规范自身的形成时则成为被解释的显露。这种换位不是任意,而是随研究对象和证据任务改变。

为避免随意换位,本书要求每次分析先给出问题边界。我们此刻解释的是什么,时间范围是什么,哪些内容暂时作为稳定条件,什么观察会迫使我们重新划界?没有这个说明,三维就容易变成可以移动的抽屉。分析者总能在失败后把一个因素从S移到E,再宣布理论仍然成立。真正的发生分析必须让这种移动有记录、有理由,并承认它改变了原来的模型。

四 从结果倒推原因的诱惑

一套思想已经出现,我们回头看它的时代,很容易觉得一切都在通向它。前人的矛盾似乎恰好等待它解决,社会条件似乎恰好准备了它的舞台,作者的经历似乎恰好预示了他的结论。这种叙事有吸引力,因为它把复杂历史变成一条清晰路线。但路线清晰并不等于事情当时没有别的可能。

可以把这种风险写成一个简单的推理问题。已知条件C和结果P共同出现,不能仅据此断定C必然产生P。也许还有未被辨认的条件,也许相似条件产生过别的结果,也许我们只是因为已知P而选择了最配合的C。发生史需要反事实比较:若去掉某个条件,重构是否还会产生相似结果;若保留同样条件,是否存在另一条合理路线。

本书因此不使用“只要提高D的权重,必然出现某哲学家”这样的快捷证明。所谓权重若没有定义,只是一种修辞。即便定义了优先度,也仍需要说明它怎样约束论证。强调过程的人可以有不同的对象观、价值观和知识观;把经验作为重要来源的人,也不必共享相同的怀疑结论。一个字母的优先,远不足以区分一位思想家。

我们采用更具体的重构单位。例如,承认何种证据,允许哪些推理,保留何种不变条件,怎样处理反例,是否要求整体闭合。这些约束必须能够在论证中起作用。若它们只是对作者结论的同义重述,生成并没有发生。我们只是把“他认为如此”换成了“在他认为如此的限制下,得到如此”。

五 一个构拟思想争论的发生过程

为了看清区别,设想一个没有对应真实学派的阅读小组。成员共同讨论“承诺为什么值得信任”。起初,他们把信任理解为一个人的内在品质,于是不断寻找稳定人格的标准。后来他们发现,同一个人在不同协作中表现不同,仅凭性格标签不能解释这些差异。有人转而强调奖惩与程序,有人强调共同记忆,也有人认为信任首先来自可公开检验的行为。

若只记录观点,我们得到三种答案。若只记录先后,我们得到从人格到制度再到行为的时间线。发生分析则进一步追踪:最初的“信任”怎样被对象化为人格品质;哪些反例使这种对象化不足;不同成员为什么选择不同的补充条件;新的解释又怎样改变了小组自身的讨论方式。

这里,原先的S与新观察到的D不相适配,可能推动成员重新辨认E。可这一变化不必产生同一个答案。有人把程序当成新中心,有人把共同经验当成新中心,有人把证据标准当成新中心。三原理在此最多帮助我们定位转变发生的部位,不能替代关于具体转变方向的说明。要说明方向,还需要每个人认可的理由与实际材料。

当小组决定以后把“可信”与“愿意接受检查”联系起来时,这个决定又改变了后来的互动。成员开始要求记录承诺、说明例外、公开修订。新的观点因此进入E,不再只是被讨论的S。发生史要抓住的正是这一步:一个答案在被使用之后,参与改变了此后什么问题容易出现、什么证据容易被看见。

六 哲学的困难也会被继承

前人的理论不仅传递答案,也传递未被解决的问题。一种关于稳定性的说明,可能把变化留在边界;一种关于变化的说明,可能需要重新解释持续承诺;一种关于认知条件的说明,可能使这些条件自身的地位变得困难。后来的思想不一定是简单增加知识,也可能是重新分配哪些问题处在中心。

我们可以把这种继承理解为“问题负担的转移”。一套理论为了完成某项解释,暂时把别的任务交给某个未展开的概念。这个概念在本体系里承担支撑作用,到了下一位思想家那里却成为首要问题。树枝的分叉,往往不只发生在答案之间,也发生在承担解释负担的位置之间。

这给本书提供一种比标签更精细的比较方式。我们不只问某位哲学家“偏S还是偏D”,而问:他把什么作为必须解释的结果,把什么作为无需再解释的条件?这种安排解决了哪些问题,又留下了哪些无法由同一安排处理的问题?另一位思想家是否只是更换答案,还是改变了这种负担分配?

然而,“无需再解释”必须谨慎使用。有些作者明确把某项前提当作研究范围之外的条件,并非宣称它永远不可解释;有些作者认为它能够在另一本书中解释;还有些作者确实赋予它特殊本体地位。把这些情况统称“冻结”,会失去重要区别。我们将在后面把局部固定、方法悬置、规范前提和本体恒常分开。

七 发生史能增加什么知识

本书希望增加的第一类知识,是比较知识。读者能够看见两个表面相近的理论,究竟在哪一步开始不同。第二类是边界知识。读者能够说明一个论证在哪些前提下有力量,在哪些前提下不能直接搬用。第三类是转接知识。读者能够在一个问题改变之后,知道为什么需要移动到另一条阅读路径。

这三类知识并不要求先宣布所有哲学已经归于同一个终极系统。它们可以逐章积累,也可以逐章失败。某一章如果只完成了可靠的术语对照,就应当说它完成了对照;如果能进一步提出可检查的后续推论,才可以提高重构的强度。不同节点的成熟程度可以不同,整本书不必为了形式统一而伪造同等确定性。

在这个意义上,哲学发生史也是对阅读方式的研究。我们不再把思想家视为提供标准答案的人,也不把自己视为等待答案的容器。阅读本身成为一次发生:文本中的区分改变我们的提问,我们的新问题又改变对文本的注意。但这种相互改变仍然受文本约束,不能变成随意借古人之名表达自己的观点。

本章留下的工作问题是:当我们把某位哲学家的观点放到树上时,究竟新增了什么?如果答案只是位置更清楚,我们完成了一项导航工作;如果能够说明限制如何导出论证,我们开始进入生成性重构;如果还能用文献追踪真实转变,我们才涉及历史发生。三个层次可以相互支持,却必须一直保留自己的名字。

八 怎样检验一个发生解释没有只在讲故事

一个发生解释至少应当留下三种可以被他人复查的记录。第一种是材料选择记录:为什么把这段文本作为关键依据,哪些相反材料没有被采用。第二种是映射记录:一个概念被放到S、D或E中,是因为它在当前论证里承担什么角色。第三种是限制记录:这套解释不能覆盖什么,哪种新材料出现时必须修改。记录不必复杂,但必须使另一位读者能够提出有落点的异议。

例如,本书若把某种“永恒性”解释为不接受经验回写的约束,就要说明这里谈的是逻辑有效性、规范地位还是存在方式。三者不能混为一谈。一个数学命题不因某人的新经验而改变,不等于它与数学实践毫无关系;一个作者把某原则视为必要条件,也不等于他从未讨论原则的来源。若我们无法保持这些区别,“冻结”就会成为一个很容易命中任何作者的词,却很难产生真正知识。

还可以进行一次交换检验:将两个哲学家的名字互换,保留重构的全部文字,看看论证是否仍然像样。若交换以后几乎没有变化,说明映射太一般。进一步可以作删除检验:去掉本章最重要的约束,看看所得结论是否仍然照样出现。若完全不受影响,说明约束没有承担实际工作。这样的检查不能替代原典研究,却能够暴露一部分伪生成。

因此,哲学发生史不是比传统哲学史更自由地讲述故事,而是对故事增加额外责任。它不仅需要准确地说出作者讲了什么,还要让自己提出的“为什么如此形成”承担可被反驳的负担。我们在下一章讨论树形结构,正是为了给这些责任安排一个能够被看见的位置。

留给读者的问题 把一位哲学家挂上树之后,你究竟新增了哪一项可检查的知识?

第二章 为什么是一棵树,又为什么不能只有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