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为什么“不选择也是选择”只对了一半

当选择已经可能,不选择可以是选择

一、必须回复的消息,与名言的力量

设想几个人申请借用活动室,收到一封需要当晚回复的消息:周六上午与周日下午,只能保留一个时段。两种安排的主要差别已经清楚,未回复的后果也已说明。这里不是尚在寻找活动的形态,而是一个具有期限、需要实际承担的取舍。其中一人迟迟不表态。他不是没有看见消息,也不是不知道要回复什么,而是不愿承担决定之后有人不满意的压力。他说:“我还没有作选择,所以这件事不能算在我头上。”在这个情境里,萨特的提醒很有力量。继续拖延会让某种结果发生,而当事人明知这一点,仍维持拖延,他不能仅凭没有说出“我选哪一个”,就假装自己没有参与处境。

但同一群人还有另一件事没有想清楚:他们聚在一起究竟要做什么?有人想读书,有人希望交流生活经验,还有人只是觉得邻里之间可以有一种新的联系。活动的性质仍在形成,不能与回复时段完全等同。这两个问题同时存在,却不能用同一句话处理。预约时段已经有足够清楚的取舍结构,共同活动的未来形态却还没有。若有人催促他们:“不马上选出活动本质,也是一种选择”,他可能把局部成立的命题推广到了不相同的层面。

《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明确主张不能逃避选择,即使不选择也仍构成一种选择。紧接着,萨特把人放在自己参与的有组织处境中,讨论承担,而不是把行动理解成随意的任性。[2]这一论证反对的,是把自我从现实承诺里抽走。一个人已经参与某种处境,却以“我只是没有决定”来否认自己的作用。萨特强调,生活不会因为个人拒绝发表声明就暂停,沉默与拖延也会进入结果。这个提醒值得保留。对已经清楚的共同事务,无限延期可能使代价落到别人身上;一个人不能只把明确说出的决定算作自己,把通过拖延维持的安排全部算作环境。

但“沉默有后果”与“沉默必定是选择”,不是完全相同的命题。要把后果归入选择,还需要说明当时是否存在相应的理解、取舍与参与条件。一个结果发生,不自动证明它在此前已作为行动对象被当事人掌握。因此,本书并不反对萨特在有组织处境中追问责任,而是检查这个命题如何被推广。它在某类活动中有力量,不意味着它能够无条件覆盖所有尚未形成的活动。

二、拒绝作答与尚未有题:选择的最低条件

如果一张表已经问清楚周六还是周日,拒绝作答可以进入取舍分析。若问题本身仍然不清楚,人们不知道该怎样定义共同活动,情况就不同。这里缺的不是在两个完成方案之间按下按钮,而可能是方案怎样成为方案。“没有选择”至少可以指两件不同的事:已经有相关取舍条件,却未作明确表态;相关差异尚未形成,选择这个动作在该层面还不适用。若把第二种情况一律收编进第一种,发生问题便被改写成态度问题。

这不需要否定逻辑中的二分。一个判断可以有肯定与否定,不意味着世界上每一次变化都由主体在两项之间作出了取舍。逻辑上能描述两个结果,与活动中已存在两个可承接选项,是不同层次。因此,问题不在“选择或不选择”这组词是否符合逻辑,而在我们是否有理由把所有非选择状态都命名为选择。把不具备前提的情形排除在谓词适用域之外,并不等于制造逻辑矛盾。本书的核心区分由此成立:没有作出选择,可以是对现有选项的回应,也可以是选项尚未形成的表现。需要先考察发生条件,再决定这两个字在这里指什么。

若我们要求选项完全稳定、后果全部已知,才允许叫选择,现实中几乎没有选择能成立。这不是本书的意思。秩序态并不等于全知,也不等于消除了风险。相关差异足以支撑取舍,就可能进入选择。预约周六或周日时,人们不知道天气,也不能预见所有人的临时安排。但两种时段已经可以被比较,是否回复的作用也大体可理解。未知后果不自动使这项活动退回混沌。相反,有时信息很多,选择结构却仍未形成。大家谈了几十个活动名称,却不知道共同需要是什么,名称之间也会随着交流不断改变。更多名词不等于更完整的选项,表面的丰富可能遮住问题仍在形成。

因此,判断秩序态不能只看信息量,也不能只看当事人是否焦虑。一个人可能面对清楚选项而痛苦,也可能心情轻松地处在未定形过程里。情绪不能替代差异状态的分析。本书的尺度是相关性:就眼前这项取舍而言,主体、对象与行动差别是否已经足够成形。这个尺度允许局部与整体不同,也允许在不同时间重新判断,而不是给一个人终身贴上某种状态标签。

三、介生中的对象,以及萨特可能的反驳

共同活动开始有一些轮廓:一次交流后,大家觉得可以围绕生活中的难题继续谈;另一次又发现,某些人更需要共享材料。两个方向似乎出现,却仍可能重组为一个新的形式,名称也还不能稳定说明它们。依照本书的严格用词,这属于相关差异正在形成的介生态,不把整段过程提前命名为“选择活动类型”。其中可能有局部决定,例如下一次先带一份材料,但局部决定并不证明整体对象已完成。[1]介生的重要性,是保留一种不能被“难以决定”充分概括的情形。难以决定通常仍预设有相对清楚的取舍对象;介生则可能连对象边界、比较标准与参与者需要都在互相改写。

如果过早要求投票,大家可能只是在尚不明白的名称之间表态。投票这一局部行为可以是真实选择,但它未必解决整体形成问题。形式上的决定出现,不代表被决定的活动已经具备可承接条件。因此,保护介生并非禁止任何决定,而是避免用一个明确程序掩盖对象未定形。我们应记录目前形成了哪些差异、哪些仍需接触现实,让后来的选择有真正的对象,而不是只剩漂亮名称。

萨特的一方可以指出:本书把选择规定得较窄,而他的选择不只是在已知选项之间比较。人的基本筹划、对处境的承担与前反思的定向,也可以属于选择。没有明确菜单,并不足以证明自由没有发生。[3][4]这是有力的反驳,不能用“你还是太秩序了”一句话打发。若双方使用不同概念,我们首先面对的是解释框架之争,而不是已经完成的逻辑反证。本书不能用自己的定义直接宣布萨特的定义为假。但宽广概念也承担一个压力:如果所有人类活动都可以在事后被解释为选择,那么它怎样区分主动取舍、熟练承接、偶然转折与尚未形成的共同方向?这些机制的差异,是否还能够保留?

尤其在责任讨论中,不能先用最宽的“选择”覆盖所有活动,再悄悄用较窄的主动控制含义归责。宽的存在论承担,与某一具体后果的可预见、可控制,并不是同一种强度。所以本书的回应是:即使保留萨特的广义选择,也必须增添形成状态与作用机制的区分。若一个概念无法交代这些差异,它或许仍能表达某种存在立场,却不能独自承担全部现实解释与后果归责。

四、无独白、有后果,都不等于同一种选择

一个成员看见周六与周日的消息,立刻回复周六。他没有列清单,也没有在脑中演讲,但仍可能真实理解两者差别并作出取舍。选择不以长时间犹豫为标志,也不需要每一步都能事后说得头头是道。反过来,一个人讲出完整理由,也不证明这些理由在行动发生时已经存在。他可能在后来才整理出一条通顺叙述。语言的完整与发生的完整,不可以直接等同。这使我们不能单靠主观报告来判定状态。需要比较当时材料、行动次序与后续变化:哪些差异此前已经被使用,哪些判断在后来才出现,哪些因素改变了对象本身。

跑步时没有预先规划,并不能一举驳倒萨特的前反思意识;同样,后来能说“我去了左边”,也不证明此前一定形成了左右比较。真正的分析需要恢复过程,而不是抓住一个表面特征就宣布胜负。本书由此把“没有选择”的证明要求提高了。它不是一个人说“我没想”就成立,而是要说明在所分析的层面,相关取舍差异确实尚未形成,或者方向变化主要通过另一种机制发生。

迟迟不回复可能使活动室被别人使用;一场尚未形成方向的交流也可能浪费时间。两者都有后果,却不能仅凭后果存在,就认定参与者以同样方式选择了结果。责任分析至少要区别行动归属、因果参与与规范承担。某件事经过我的活动发生,不等于全部由我单独造成;我没有预见某一结果,也不自动排除所有责任。不同问题需要不同依据,不能用一个“选择”包办。本章不是提供法律规则,而是在讨论一种哲学上的归责警惕:不要把后来清楚的结果,倒写为当初清楚的选项。也不要因为过程有未定形部分,就抹掉其中已经明确的承诺、照料和修正机会。

在预约例子里,知晓期限却刻意拖延,与尚未收到消息,显然需要不同理解。在活动形成例子里,不能保证最后有结果,与明知某种做法已经持续伤害他人却拒绝调整,也不是同一情形。因此,承认混沌并不使责任消失,而是阻止责任通过一条过快的推理扩张:发生了结果,所以一定有选择;有选择,所以全部由某个主体承担。中间每一步都需要证据与范围。

五、等待何时承担,何时被过早归责

共同活动尚未定形时,人们有时明确决定再交流两次。这项决定可以属于局部秩序,因为他们已经能够比较继续与停止的基本安排。但那并不意味着未来活动的形态已经被选定。等待因此不是一个单一动作。它可以是拖延已有决定,也可以是给形成过程保留时间;还可能是受到条件限制而暂时无从行动。相同的外在静止,可能包含不同发生结构。若我们把所有等待都归成逃避自由,就会催促未成熟的差异过早定型。若把所有等待都赞美为孕育,又会替真正的拖延提供借口。两种话都轻松,具体辨认却更困难。

要辨认,可以看等待期间发生了什么:是否有新接触、新反馈与对象变化,还是已知问题被无限推迟?是否保留了清楚的局部边界,还是用未来可能性让别人承担不断增长的代价?本书不是要人一律慢下来,而是使节奏与状态相配。已经足够清楚的事务,可以及时决定;尚未形成的整体,需要另一种支持。把所有问题都交给同一种催促,才是真正的简单化。

一句哲学命题进入日常,会获得不同用途。它可以提醒一个人承认拖延的作用,也可能被用来逼迫他在尚无真实条件时承担一个完成决定。两种用途不能因为使用同一句话,就被视为同样合理。例如,组织者根本没有说明活动内容,却要求所有人立即承诺长期投入;有人提出需要先共同形成方向,组织者便说“不选择也是选择”。这时,命题可能把信息与形成条件的缺失,转移为参与者的态度缺陷。这种转移尤其容易使有权提出问题的人免于反省。他已经规定了回答格式,别人只能在格式里表态;若格式本身不适用,拒绝回答又被算作选择的一项。主体看似拥有自由,实际没有参与定义问题的机会。

本书要保留的,是对问题形式的审查权。人不只可能拒绝某个答案,也可能指出目前根本还不是一道成熟问题。这个指出不是神秘的第三种答案,而是在检查选择的前提。当然,前提审查也不能无限扩张。某项清楚承诺已经成立时,不能每到履行就声称问题未定形。真正的发生论需要保存前后记录,使何时有选择、何时没有选择,不由方便与否随意决定。

六、给选择的适用域划界

面对“你为什么不选”,我们可以先问眼前谈的是哪一项活动。接着检查相关差异是否足以支持取舍,再看主体在其中拥有怎样的理解与参与条件。只有这些问题清楚,才适合讨论不表态是否构成对现状的维持。这个次序并不要求等到全知才行动。它只要求不要把尚未形成的对象冒充已经形成,也不要把局部确定性扩张成整体确定性。生活总包含未知,但不同未知对选择的影响不同。随后还要检查“不选”的来源:是主动延期、无法获得必要条件,还是整个方向正在形成?同一个人可以在不同层面同时处于不同情形,因此答案不必是一张覆盖全部生命的标签。

最后才进入作用与责任:这次不表态改变了什么,谁承担代价,后来出现反馈时是否具备修正机会。如此,哲学命题才不至于越过过程,直接变成一句道德宣判。这套次序不是新的万能规则,而是给过快判断增加阻力。它允许萨特的提醒在适合的地方继续有力,也允许“选择尚未可能”的情况不被强行收编。

本书批评的重点,不是世界不能有两种选项。周六与周日当然可以是清楚的二项选择,拒绝二分本身没有任何创造性。问题是是否把所有存在状态都预先纳入“已能选择”的框架。一旦无论什么情形都被称为选择,选择的适用域就不再开放。未形成、正在形成、受阻与已决定之间的区别,容易被压成同一种主体承担。理论看似解释了全部,实际可能少解释了最重要的差异。因此,“没有混沌态”在本书中应理解为一种待检验的理论边界:相关未定形过程是否拥有独立说明位置,而不是作者有没有使用“混沌”这个字。不能用词汇有无代替问题结构的分析。

如果萨特的某段论述已经详细展示选项与主体能力共同形成,我们就应承认它越出了这里批评的简单版本。若他在另一些地方又把这种形成归回普遍选择,则需要继续比较两种说明是否真正接通。这比一句“二元论错误”更难,却也更有收获。真正的批判不是禁止两项差异,而是检查两项差异何时成立,以及它们不能覆盖的过程怎样得到解释。

回到预约消息。今晚确实需要回复,相关条件也已经清楚。此时,一个人不能用整个人生还在形成,来取消这项局部选择。他可以选择,也应承认自己的回应或有意不回应会进入共同事务。再回到活动的未来。大家还在接触、交换材料、形成问题,不能因为最后也许能够起一个名字,就假定今天已经拥有这个名字所指的完整选项。对这段过程,需要的不是简单催促,而是形成条件。同一群人、同一晚上,可以同时出现这两种情况。这正说明本书不是把人分成选择者与不选择者,而是在具体活动中区分状态。尺度一旦明确,很多表面冲突就能转成可以追踪的差异。

“不选择也是选择”的力量,因而来自它所指的具体处境。取舍已经可能时,它使逃避现形;选择对象尚未形成时,直接套用它则可能遮住发生。划定适用域,不是抛弃名言,而是使名言不再吞掉它本应帮助我们辨认的差异。还有一种情况需要单独研究:方向已经改变,却未必发生了对方向的取舍。有时,偶然接触先改写了活动,后来才出现可以选择的道路。第十四章从这样的转折进入,继续辨认行动、形成与选择之间的联系。

带走的话

当选择已经可能,不选择可以是选择;当相关差异尚未形成,不能把“没有选择”直接改写成“选择了不选择”。

论证回看 本书与萨特使用的选择概念并不完全相同。因此,本章提出的是适用域与解释力的批判,不把一项新定义冒充对旧理论的自动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