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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子之道

「一」是怎样被造出来、又怎样被忘掉的

王德生 著 · 德麦国际专著第 331 号 · ISBN 979-8-90690-861-2 · 约 20 万字

目录(作者介绍 · 前言 · 导读 · 导论 · 前编 · 七编 · 结编 · 三十三章 · 附录四件)

作者介绍

王德生,「显露·差异序列·特征纠缠」本体论思想体系的创立者,德麦国际(Demai International Pte. Ltd.,新加坡)创始人、首席执行官。中国科学院计算数学博士,曾在英国斯旺西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任职。自 2005 年起在新加坡工作和生活,往来于新加坡与中国大陆之间。

德麦国际出版社(Demai International Press)出版他的系列专著,本书是其中的一卷。

前言

一个字,两千年

打开一本古代的字典,第一个字是「一」。

东汉的许慎编《说文解字》,把五百四十个部首排成一队,打头的就是「一」部。他给这个字写的解释,大意是:天地还没分开的时候,道就立在「一」上,由它把天地分开,由它化成万物〔《说文》一部,待核〕。笔画最少的字站在最前面,这件事也许没有那么深的用意。但读书人把这一页翻过去的时候,很少有人停下来想一想:为什么偏偏是它。

儒家有一句最有名的话,也是这个字:「吾道一以贯之。」

读过《论语》的人,多半背过这一句。讲的人也都会讲:孔子有一个根本的主张,贯穿了他所有的话,所有的事。这个说法太顺了,顺到两千年来,大家都在问另外两件事:这个「一」是什么?它怎样贯下去?前一问有了答案,叫忠恕,叫仁,叫中庸,叫天理。后一问也有了答案,叫修身,叫教化,叫礼乐,叫制度。

只有第三件事,几乎没人问:这个「一」,是从哪里来的?

这本书问的就是这第三件事。

◆一句判词

先把结论摆在桌上。全书只有一个判断,后面的三十三章都是在证它:

「一」不是天给的,是人造的。乱世有人造它,治世有人守它,守久了,便忘了它是造的。

这句话要讲三件事。第一,儒家说的那个「一」,不是躺在天地之间等人去发现的东西,它是在某个时候、被某些人、为了某件事,一点一点定下来的。第二,造它的人和守它的人,常常不是同一批人,用的也不是同一门手艺:天下大乱的时候,要的是从零里造出一个新起点的本事;天下安定之后,要的是把这个起点原样传给一代一代人的本事。第三,守得久了,「它是造出来的」这件事本身被忘了,人们开始说它是天给的、本来就在的、生下来就有的。

你会觉得这话有点冒犯。别急,这本书不是来骂孔子的。恰恰相反,我想说的是,孔子和他的后人做成了一件极难的事:他们造出了一个能让上亿人共同承认、共同使用了两千年的「一」。这件事本身值得敬佩。只是,一个东西能用两千年,不等于它是天生的。一座老房子能住两千年,我们依然可以问:谁盖的,什么时候盖的,为什么盖在这里。

◆判词里藏着三处限定

上面这句话,说得很干脆。可它是一句要经得起查的话,所以后面的章节会给它加三个限定。这里先用大白话交代一遍,免得读到那里时觉得是临时改口。判词本身一个字不动,动的只是它的适用范围。

第一,「人造」造的是起点,不是萌芽。人身上也许本来就有一点天然的东西:人群里本来就容易互相认出同类,孩子一出生就会咿咿呀呀地找人说话。这些萌芽,本书不否认,也不去证它是没有的〔第10章细讲〕。判词说的是另一件事:这点萌芽,要变成「一群人共同承认、不再追问的出发点」,得有人说出来,得有人认下来,这一步是人做的。萌芽可以是天然的,起点却是人立的。

第二,「守」不是原样搬运,是守骨头、换肉。熬过老汤的人都知道,一锅汤续了三十年,水换过无数次,料也添过减过,可大家还是说「这是那锅老汤」。守的是那个味的底子,不是每一滴水。儒家的「一」也是这样:骨架传了下来,肉在每个朝代都换过。所以说「守」,不等于说它一动没动;本书敢这样说,也因此给自己留了一道证伪的门:如果查下来,后来换掉的不只是肉,骨头也全换了,那「守」字就不成立〔第21章,三部分都失败才算数〕。

第三,「忘」是倾向,不是必然。守得久了,人容易忘记它是造出来的,这是常见的走向,但不是铁律。每个时代都有人在追问:这是谁定的,凭什么。这些人一直在,有时被当成捣乱的,有时被当成先生。本书写「忘」,是写一种力量在往那边推,不是说所有人都被推倒了〔第27章〕。

三处限定合起来,判词就从一句口号变成了一个可以被检验的判断:它说得窄了些,也就站得稳了些。后面章节每次回到判词,读者可以回到这里对一对,看它用的是哪一处限定。

◆为什么这个问题以前没人问

因为这个问题在儒家自己的系统里,不好问。

《中庸》开篇第一句,「天命之谓性」,把性说成是天给的。一个东西一旦被说成「天给的」,追问它的来历,就等于追问天。可是天是不能被问的。所以一代又一代的读书人,把力气花在「这个性是什么」「怎样顺着它走」「怎样修回它」上面,花在「这个性是谁定义的」上面的,就很少。

这不是他们笨。恰恰是因为他们太聪明,太诚恳,太想把这个「一」守好。守一的人,天然不会去追问它的来历:追问会动摇它。一座房子的住户,不会天天去刨地基。

可是我们今天读这些书,已经不是住户的位置了。我们能站到房子外面去,看看它的地基是什么、什么时候打的、用的什么料。看地基,不是为了把房子拆掉,是为了知道它怎样才能继续住人。

◆站上已有的四卷,和这一卷的位置

德麦国际的专著里,已经有四本书,把儒家的四部经典各拆了一遍:《论语》一卷、《中庸》一卷、《大学》一卷、《孟子》一卷。这四卷各有各的判断:《论语》是「系统之前的料」,《中庸》是一份立法文件,《大学》把一台会发动的机器改成了一台恒温器,《孟子》造了一张传输的网。

这一卷不重做它们。它接着它们往前问一个它们都没有当主题的问题:它们各自在拆的那个「一」,本来是怎么来的?

打个比方。前四卷是四位工程师,各自检查了一栋楼的四个楼层,结论各有各的精彩。这一卷是个考古的人,他想知道的是:这栋楼的地基,是在哪一年、被谁、为了什么、打在哪里的。工程师们的结论,他一条也不改,他只是接着往下挖。

◆为什么是现在

这个问题其实一直在那里,为什么到今天才好问?

一个原因是,我们站的位置变了。过去,读《论语》的人,几乎都是这套系统里的人:为了做官,为了教书,为了修身,读它、用它、守它。住在房子里的人,自然不去刨地基。今天,读《论语》的人,有学者,有家长,有在公司里被「企业文化」困扰的年轻人,他们没有义务替这个系统守门。

另一个原因更实际:我们每个人都亲眼见过「一」被造出来。一个新的社交平台,一夜之间有了一套规则;一家公司,一年之内有了一套价值观;一个新技术进到生活里,大家很快就有了「该怎么用」的共识。以前,造一这件事,发生在几百年一遇的朝代更替里;今天,它在每个人的手机里、办公室里反复发生。亲眼见过造的人,再回头看「天生的」,眼睛就不一样了。

所以这本书不是在翻旧账,是在用今天的眼睛,补一课:一是怎么来的。

◆借一段思想的历程作类比

这本书的作者王德生博士,有一段思想历程,可以借来作一个类比,只用来给这本书定位。

他在第二站遇到一道题:同一个存在,不同的人为什么看出不同的东西?他一度借尼采的视角论来回答,走到尽头,发现这个回答里藏着一个巨大的亏空:一份知识,是谁的?是被看的东西的,是看的人的,还是看与被看之间那场互动的?更深一层:那个被看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这道题,康德比他早两百多年就撞上了。康德的办法是,在现象的背后放一个「物自体」,宣布它不可知。这是封住,不是补上:缺口被盖了一块板,板上写着「此处不可入内」。

借这个动作来看儒家:「性」从哪里来、「一」凭什么是这个样子,这个缺口同样被盖了一块板,板上写的是一个字:「天」。两个文明,两块板,同一个动作〔本书读法,待验〕。这本书要做的,不是把板砸了,是把板翻过来,看看背面写着什么、是谁在什么时候钉上去的。

◆这个问题,并不只属于中国

「规矩是自然就有的,还是人约定的」,这个问题,古希腊人也问过。他们的词是两个:一个叫「自然」,一个叫「约定」。有人说,法律和习俗不过是约定,各城邦各不相同;也有人说,有些东西是自然就有的,不分城邦〔据二手,待核〕。两千多年里,西方哲学一次又一次回到这个问题。

儒家给这个问题的回答,用的是另一个词:「天」。「天命之谓性」,把一个很可能是约定出来的东西,放进了一个比「自然」更稳的位置。这不是中国人特别爱说天,而是每个文明在安放自己的「一」的时候,都要找一个足够结实的地方。找到的地方不同,说法不同,动作是相似的。

这样看,这本书追问儒家的「一」,也是在和世界上别的人一起,问同一个问题。

◆先说对在哪里

在说它哪里被关上之前,先把公道还给它。

一个社会,要想让一群互相不认识的人共同生活,必须有一个大家共同承认的出发点。没有它,每一次办事都得重新谈判,每一次分歧都没有地方回去。「一」是这个出发点。孔子和他的后人看到了这一点,并且花了几百年,把一个从周朝的礼乐废墟里捡出来的碎片,打磨成了一个能传下去的东西。这是了不起的工程。

更了不起的是,他们没有把这个「一」做成一块死板。因材施教、因地制宜、因时损益:一的下面,有无数种展开的方式。一个能自己长出花样的「一」,比一块铁板活得久得多。

这本书对这个「一」的基本态度,是敬重的,是想看清楚它怎么做成的,而不是想证明它是假的。

◆三个承诺

一,所有的判断都可以被推翻。每一编之后,我会写出:什么样的史实一旦查到,这条判断就要改。最硬的三条是:天命一句若能证出不是授予,母题要改;造一者若没有手艺上的结构差别,造守之分就降为描述;汉若是原样继承秦制,守一者守的就不是新造的一,要改成「改装的一」。

二,所有的引文都核对过,没核对的会标出来。经文逐字对原文,括注篇章;史实没核的,标〔待核〕;只见过二手的,标〔据二手〕;本书自己的读法,标〔待验〕;王德生博士口述的,标〔王口述〕。你可以一眼分出:哪句是古人的,哪句是后人的,哪句是这本书说的。

三,认账。这一路上,有些话别人比我说得早,说得好。韦伯在《儒教与道教》里,已经把儒家与世界之间的张力讲得极细;李泽厚的「乐感文化」,早就问过中国人的「一」为什么温和。这些地方,我主动让出,只写「他们说到这里,我从这里接着走」。

◆这不是一部儒学史

最后说一句边界。这本书不是儒学通史,也不是思想史教科书。两千年的儒家,要讲的东西太多,本书只挑和「一」的来历有关的几个节点:它怎样被说成天给的,怎样被贯通,怎样被展开和收拢,谁在造它,谁在守它,遇到别人时怎么办。挑中的节点,有些是大人物,有些是小事。漏掉的,远比写到的多。

本书也不评当下的任何政策、任何立场。凡涉及今天的地方,只作结构上的对照,不作价值上的评断。

◆三个常被问到的问题

这是要反对儒家吗?不是。反对一个东西,要先说它错;本书只说它有来历。

这是要说传统没有价值吗?不是。「人造的」和「没价值」是两回事,导论里有一节专门讲。

这和新儒家的工作有什么不同?新儒家的工作,多半是在「一」之内,把它讲得更好、更深;这本书是站在「一」之外,问它是怎么来的。两件事可以互相帮忙,但不是一件事。

◆这本书自己的位置

最后一件事,是先对自己动刀。

这本书把「一」定义为「一群人共同承认、不再追问的出发点」。这个定义,也是一次定义:它是我,和一些读者,在某个时候、为了某个目的定下的。它也有来历,也可能被后人追问。如果有人说「这个定义漏掉了老子的一,漏掉了数学的一」,他说对了,第 2 章里已经认了账。

所以请把这本书的判断,读成一个工作框架:它能帮你看清一些东西,也一定会遮住另一些东西。哪一天有人找到更好的框架,这本书的判断就该让位。一本讲「一是人造的」的书,如果自己也说「我这个说法天经地义」,那就太可笑了。

◆写给谁

没读过《论语》的人,读得懂;读过、但只记得几句的人,读得懂;读过很多遍、却从没想过「一」是怎么来的人,也会读到新东西。

如果你只有一个下午,请读第 1 章、第 16 章、第 20 章、第 27 章和第 33 章。如果你为孩子来,请读第 9 章。如果你为公司来,请读第 32 章。

◆复合主体声明

本书的立题、承重判断与口径,由王德生口述与裁定;文字由 AI(Claude)在其指令下协作成稿,并经其审定。这一点不必藏:人和工具一起把一个想法说清楚,这件事本身,也正好是本书要说的那个「我们的一」在今天的一个样子。

导读

◆一、五个判断

这本书的五个判断,每个都有两面:它打开了什么,它又关上了什么。

判断它打开了它又关上了
一 一是被定义的,不是被发现的把「一」从天上请下来,放回人的历史里查授予句把「谁定义」说成「天给」,不许问
二 忠恕是认出,不是美德忠恕可以从「认出他人与我同一」推出来同一性被当成不必证明的出发点
三 因材施教与统一治理,是同一个一的两个方向一向外长,是教育;一向内收,是治理两个方向被说成一回事,看不见中间的拉力
四 造一与守一,是两门手艺乱世要从零里造,治世要原样守,各有各的本事守一者忘了前一半,把造出来的说成本来就在
五 一是「我们的一」,有边界一从来是一群人的,不是谁一个人的没遇到他者之前,「我们」没有外面,边界一出现,一就要重新说理

五个判断,对应全书七编:第一编讲判断一,第二编讲判断二,第三、四编讲判断三,第五、六编讲判断四,第七编讲判断五,结编回到五个判断,逐条验账。

五个判断是横着看,下面这张小表是顺着看:每一编,用一句话说它在干什么。

编一句话
前编先看清「一以贯之」这四个字,再看「一」在各家嘴里是不是同一个意思
第一编 给定「天命之谓性」是在描述,还是在宣布,天命最早是谁说的
第二编 贯通忠恕为什么能把人串起来,串的为什么只能是「我们」
第三编 展开一怎样长出千百种样子,却不散
第四编 收拢同一个一,怎样反过来用来统一治理,中庸站在哪
第五编 造天下塌了以后,谁在废墟上重新立起一个起点
第六编 守立起来以后,谁来守,怎样守,守久了发生什么
第七编 边界外面的人来了,一还说得通吗
结编一不是天给的,今天还能怎样做

◆二、全书地图

全书分七编,加前编和结编。

前编(两章)把问题摆出来:先看《论语》里「一以贯之」的原文,再看「一」这个字在先秦两汉各家嘴里是什么意思。第一编讲「给定」:《中庸》开篇的「天命之谓性」是一句描述还是一句授予,天命最早是谁、为什么说的,孔子又怎样接过这个「天」。第二编讲「贯通」:忠恕是怎样成立的,为什么一定是「我们的一」。第三编讲「展开」:因材施教怎样让一长出无数种样子而不散。第四编讲「收拢」:同一个一,怎样反过来用于统一治理,中庸在两个方向之间站在哪里。第五编讲「造」:天下崩塌之后,是谁在废墟上重新造一,老子的手、秦的力、汉初的黄老、魏晋的玄学。第六编讲「守」:造完之后,谁来守,守的人怎样把一说成是天给的,又怎样守久了忘掉。第七编讲「边界」:天下没有外面的时候,一不需要论证;佛来了,日本、朝鲜、越南的儒学来了,西学来了,一第一次需要重新说理。结编回到我们自己:如果一不是天给的,今天还能怎样做。

◆三、五个判断的证据强度

五个判断,证据的硬度不一样。先把账摆出来:

判断主要靠什么证最弱的一环
一文本(《中庸》1);周初天命观的史实;郭店简〔据二手〕「授予义」的语言证据;郭店简的年代与释读〔待核〕
二推导(忠恕成立需要什么前提);文本(《论语》15.24)推导是本书的,不是古人的;字形读法只是读法
三文本(同问异答的例子);前几卷的判决「同一个一」这个说法,要排除「其实是两个一」
四史实(秦、汉初、魏晋、叔孙通、董仲舒)家数怎么分;「汉承秦制」;反例
五史实(佛、日韩越、西学)〔据二手〕的材料较多,须逐条核

本书最硬的是判断一,最软的是判断四。读到后面,请带着这张表读。

◆四、读法路线

这本书可以顺着读,也可以跳着读。

◆五、读者常见的三个疑问

「造一和守一分得这么清,现实里不是常常一个人又造又守吗?」对,常常是。本书分的是两门手艺,不是两种人。一个人可以前半生造、后半生守,只是用的本事不同,出的毛病也不同。分开讲,是为了看清毛病出在哪一门上。

「说它是人造的,是不是就等于说它可以随便改?」不等于。一座桥是人造的,也不能随便拆。越多人靠它过河,越不能随便动。「人造」回答的是它从哪来,「能不能改、怎么改」是另一个问题,要看有多少人靠它、改了谁受累。本书到结编才谈这一层,前面只管把来历查清。

「书里说的有些史实,你自己都标〔待核〕,那凭什么信?」不用凭什么信。标出来,就是让你知道哪里还没钉牢,哪里可以自己去查。一本书把没把握的地方亮出来,比把它们藏在漂亮句子后面,对读者更公道。

◆六、白话小词典

这本书会反复用到几个词,先各用一句话说清楚「是什么」和「不是什么」。

造一:在没有共同起点的地方,立起一个新的共同起点。不是发明一个新学说,是让一群人开始共同承认一件事。

守一:把已经立起来的共同起点,原样传给下一代。不是保守,是传的时候还要让下一代心甘情愿。

授予句:「某某是某某给的」这种句式,如「性是天给的」。它在说一个东西的来源,同时也在说:这个东西不许问来历。不是一句描述,是一次宣告。

定义权:说「什么算数」的资格。谁有这个资格,谁就能立起一个「一」。不是知识,是资格。

展开:从一出发,长出许多不同的样子。不是背离,是一的多样化。

收拢:把许多不同的样子,拉回到同一个起点上。不是压制,是统一治理的基本动作。

边界:一能管到哪里为止。不是地图上的线,是「我们」和「别人」之间的那条看不见的线。

◆七、引文体例

导论

一条家规

◆一、一条家规

你家里有没有这样一条规矩:过年必须回老家。

不管多远,不管多贵,不管今年有多少别的安排,这条规矩像一个磁极,所有人的行程都往它那里偏。有人抱怨,有人照做,有人干脆不回,被亲戚念叨一年。可没人会问:这条规矩是谁定的。

你要是真的去问,会得到几种答案:「一直就是这样的」,「爷爷那一辈就这样」,「做人要有根」。很少有人会说:「是我奶奶,1983 年,因为她那年生病,怕见不到子孙,大声说了一句,从此就成了规矩。」

可是它多半就是这样来的。一个具体的人,在一个具体的年份,因为一件具体的事,说了一句话;大家照做了一次,又照做了第二次,到第三次,已经没人记得它是谁说的。第十次以后,它就成了「我们家的规矩」;再过两代,它成了「做人的道理」。

一条规矩,从一个人的一句话,长成了一家人的「一」。

◆二、造的人与守的人

再往下想一层。

你奶奶定这条规矩的时候,她做的是一件什么事?她是在造:这个家原来没有这条规矩,她定了。那个时候,规矩是新的,有人反对,有人犹豫,她需要说服、需要坚持、需要一点威信,可能还需要一点运气。

那么,现在每年催你回家的那位长辈,做的是一件什么事?他是在守:他不需要说服谁相信这条规矩,只需要把它原样传下去。

造的人和守的人,需要的本事完全不同。造的人要敢,要有一个新点子,要能从零里立起一个起点;守的人要稳,要能把别人立的起点原封不动传给下一代,传的时候还要让下一代心甘情愿。

而且,守的人慢慢会做一件事:忘掉这条规矩是造出来的。他不是故意忘,是真的忘了:规矩在他那里,一直就是这样的。

守的人,也不是只会照抄的人。孔子有一句很有名的自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论语·述而》)大意是:我只传述,不创作;我信服并喜欢古人留下的东西。这是一个守的人,给自己的清清楚楚的定位。他守的是什么?是周朝的礼。周礼又是谁立的?传统的说法,是周初的人,尤其是周公,在灭商之后一件一件立起来的。〔据二手〕孔子另有一句:「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大意:周朝是看了夏、商两代的做法才定下来的,文采多么丰富,我跟从周。也就是说,在孔子眼里,他守的东西是有来历的,来历还不远:造的人姓周,不姓天。这是本书的读法,不是定论;后面要一章一章地查,孔子本人到底站在造的一边,还是守的一边,这里先不下结论。

先替「守」说一句对的话。孔子还说过:「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里仁》两处都有)大意:父亲去世之后,三年里不改他立下的规矩,可以叫孝。守,是一种很实在的美德:它让一代人不必从零起步,让孩子接得住大人手里的东西。这话在一个条件下成立:规矩本身还管用,而且守的人知道自己守的是什么。条件一松,「守」就容易滑成「不敢动」。

这个小小的家规,就是这本书要讲的全部故事的缩影。只不过,这本书讲的家,大得多:它是一个有上亿人口的国,是一个有两千年历史的传统。

◆三、「一」的操作定义

「一」这个字,有很多种意思。数学里它是第一个自然数,哲学里它是万物的本源,日常话里它是「统一」「专一」「一心一意」。这本书用的「一」,只取一个很具体的意思:

一,是一群人共同承认、不再追问的出发点。

这个定义里有三件事:

第一,共同承认。一不是一个人的信念,是一群人的。你一个人相信的东西,是你的信念;一群人都认的东西,才叫「一」。

第二,不再追问。这是关键。一个出发点之所以能当出发点,就是因为大家不再往后问了。你家那条回老家的规矩,一旦有人开始追问「凭什么」,它就不再是「一」,它变成了「一个主张」,要拿出理由,要接受辩论。所以,一的功能,恰恰靠「不被追问」才发挥。

第三,是出发点,不是结论。一是大家从它出发去办事、去判断的地方,不是办完事才得出的东西。

这三条放在一起,会有一个有趣的推论:追问一的来历,本身就会让一降级。一旦你问出「这条规矩是谁定的」,你就把它从「天经地义」降成了「某个人在某年定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一的来历」是一个敏感的问题:不是因为答案危险,是因为问这个问题的动作本身,就是在动摇一。

顺便划清一个边界,免得读到后面串了味。「一」在古书里是个大字。《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四十二章)又说:「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三十九章)那里的「一」,是万物生成的起头,是天地靠它才清、才宁的东西,说的是世界怎么来。本书的「一」没有这么大,也没有这么玄:它只是一群人坐下来办事之前,先摆在桌上、谁也不再翻的那块东西。两种「一」,后面会碰面;碰面之前,请先分开放。

这里要先替「不再追问」说一句公道。一个共同体,如果每件事都要重新追问,就什么事都办不成。想象一下,十字路口每一次红灯,大家都要重新讨论一遍:为什么红灯要停?这个路口会瘫痪。「不再追问」,是一个社会节省力气的办法:把一部分事情放进不必再谈的位置,才有精力谈别的。所以,不追问不是愚蠢,是一种必要的分工。需要警惕的,只是追问的通道彻底被堵死:当一个共同体连「必要时可以回去问」都做不到的时候,它的「一」就开始变得危险。

◆四、为什么偏偏是儒家

你也许会问:造一和守一,每个文明都有,为什么这本书偏偏要讲儒家?

有三个原因。

第一,儒家的「一」,时间特别长。两千多年,上亿人,用的是同一批经典做出发点。一个东西用了这么久,「忘掉来历」的过程就特别清楚,像一段切开的树干,年轮看得见。

两千多年是怎么数出来的?孔子生活在春秋末年,通行的说法是前551年到前479年。后来儒家经典成为官方的读书标准,历代的说法和做法不尽相同,这里只取一个最没有争议的终点:1905年,清廷下诏停止科举。〔据二手:年份以通行史书为准〕从孔子到这一年,读书人要考的、要背的,主要仍是这一批书。拿一个出发点,用了这么久,中间又被多少人守过、改过、重新解释过,本书要查的,正是这一路。

第二,儒家的「一」,特别会自己说话。它有一整套关于「一」的语言:天命、性、道、教、忠恕、中庸。这些词一方面把「一」守得很牢,一方面也给了我们追问它的线索:一个会说话的东西,破绽也在话里。

举一个会说话的例子。《中庸》开头三句:「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大意:天所给的叫性,顺着性走叫道,把道修整、传授叫教。三句话,从天说到人,一环扣一环,把「一」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安排得严严实实。严实,所以牢;也因为话说得清楚,才有地方让人下手,去看每一环是怎么接上的。这三句怎么读,本书有专章讲。

第三,儒家的「一」,我们每个人都身在其中。哪怕你从没读过《论语》,你说「为你好」「做人要厚道」「家和万事兴」的时候,已经在用它了。追问它的来历,也是在追问我们自己说话的来历。

说这三条,不是说别的文明没有这个问题,而是说:儒家是一个特别适合拿来做解剖的标本,又恰好是我们自己的。

◆五、书名从哪里来

这本书叫《夫子之道》,书名来自《论语·里仁》里的一段对话。孔子对曾参说:「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应了一声:「唯。」孔子出去以后,别的学生问:「何谓也?」意思是:老师这话是什么意思?曾子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卫灵公》里还有一段类似的。孔子对子贡说:「赐也,女以予为多学而识之者与?」你以为我是学得多、记得多的人吗?子贡答:「然,非与?」是啊,难道不是吗?孔子说:「非也,予一以贯之。」不是的,我是用一根线穿起来的。

把两段放在一起,有一个细节值得先记下:孔子自己两次都只说了「一」,没有说这个「一」是什么。第一处,是曾子替他补了一句「忠恕」;第二处,连补的人也没有。后来的读书人,有的顺着曾子读成忠恕,有的另给答案,有的说是仁,有的说是心,〔据二手:历代注家说法不一,后文逐家再查〕。这本书眼下不评谁对谁错,只指出一件朴素的事:儒家最有名的那个「一」,是一个被别人解释的「一」。至于这件事意味着什么,留给前编。

◆六、一个简单的检验

怎样知道一个「一」有没有被追问过来历?有一个很简单的检验,三个问题:

一、有没有出生日期?说得出这条规矩是哪一年、哪件事之后才有的吗?

二、有没有出生者?说得出是谁,或哪一群人定的吗?

三、有没有反对者?当初有没有人反对过、争论过、提过别的方案吗?

三个问题,答得上来的越多,说明这个「一」越年轻,来历还在人们的记忆里;一个都答不上来的,说明它已经被忘成「天生的」了。

你不妨拿这三个问题,去问问你最熟悉的几条规矩。这本书后面的大部分工作,其实就是替儒家的「一」,补上这三个问题的答案:出生日期、出生者、反对者。

用你家的规矩,可以把这个过程摆成一张小表。这是常识性的推演,不是调查所得,仅供对照:

阶段出生日期出生者反对者被问「凭什么」时的回答
刚立下的头一年说得清说得清还在场「因为我说了」「因为那年出了事」
传了十来年多数人记得记得,但开始被说成「老人定的」还有人嘀咕「大家都这么做」
过了两代模糊变成「老祖宗」没了,或被说成不懂事「一直就是这样」
三代以上没有没有没有「做人的道理」

注意最右边一栏:答话是一步一步变高的,从「因为我说了」,到「做人的道理」。每一步都没有人说谎,只是少了一点来历,多了一点分量。

◆七、三个常见的误会

先清掉三个误会。

误会一:「人造的」就是「假的」。不是。铁路是人造的,没人说铁路是假的。法律是人造的,没人说法律是幻觉。一个东西是人造的,只说明它有一个出生的日子,不说明它不好用、不真实、不值得珍惜。这本书要证明的是「一是人造的」,从不打算证明「一是假的」。

举个例子帮你想清楚。一个国家的车,靠右行驶还是靠左行驶,没有什么「天然」的理由,是历史上某个时候定下来的。可没人说靠右是「假的」,因为大家都认它,它就好用,用它才不撞车。人造的东西,完全可以是真正好用的。这本书追问「一」的来历,追的是「它是怎么来的」,不是「它灵不灵」。

误会二:「天给的」就是迷信。也不是。古人说一个东西是天给的,多半是想说:它很重要,很稳,不能随便改。这是一种很有用的说话方式,在那个时代,它确实让「一」稳固了两千年。我们今天不必嘲笑它,只需要知道这个说法的功能是什么。

误会三:这本书是反儒的。也不是。反过来说,一个东西能被追问来历之后,仍然站得住,才是真的站得住。一个只能靠「不许问」才站得住的东西,反而是脆弱的。这本书追问来历,是在给「一」做体检,不是在给它下判决。

也许有人替「不要问」说话,而且说得有力:「一个家,靠的是敬。孩子要是知道规矩是奶奶哪年随口定的,还会敬它吗?追来历,就是拆台阶。」

这话该认真听。它说对了一件事:敬,确实需要一块「不必证明」的空地;全家要是每年开庭审一回规矩,家会累垮。本书接得住这一点:追问的对象是来历,不是敬。知道一座桥是哪年修的、谁修的,并不妨碍你放心走过去。而且儒家自己,就鼓励人追:曾子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论语·学而》)大意是:认真对待亲人的身后事,追念久远的祖先,百姓的德行就会趋于厚道。只不过,历来追的是祖先,没有人去追「规矩」本身。本书的做法,可以说是把「追远」转了一个方向:不追人,追一。这是本书的读法。

◆八、这本书怎样追问

最后,说一说这本书的追问方式。

不是凭空推理,是靠文本和史实两条腿走路。文本,是儒家自己写下的话:《论语》《中庸》《大学》《孟子》,也包括老子和别人的话。史实,是这些话周围发生的事:谁在什么年代、什么处境、为了什么说出了这些话,后来又是谁、怎样用它们。两条腿要一起走:只看文本,会把一个人在一个具体处境里说的话,当成永恒的真理;只看史实,又看不清人们当时是怎么想的。

本书也不是头一个来问这类问题的。儒家怎样从一家之言变成一种制度、一种生活的底色,韦伯、李泽厚都谈过,本书借用他们的路,不假装从零起步。〔据二手:具体论点后文用到时逐条标明出处〕

文本和史实之外,还要加一条纪律:先说对。每遇到一种对「一」的说法,不论是古人的还是今人的,先问它对在哪里、在什么条件下对,再问它哪里不够。一上来就挑错,是最省事的读法,也最容易读丢东西。

每一个判断,都会写出它凭什么,也会写出什么证据一旦出现,这个判断就要改。这是本书对读者的约定。

还有一件事要先说在前头:本书的判断,不是一口气立到底的,而是一路被收窄的。读到后面,有三处,作者会自己把话收紧:「一」是不是全靠人造(第10章),「守」是原样传还是有所改(第21章),「忘」是不是必然(第27章)。你若在前面觉得某句「说得太满」,请先记下,别急着放下书。

◆九、放回日子里

你也许在公司墙上见过「价值观」:客户第一,团队合作,拥抱变化。

一个新员工入职,第一周被带去看这面墙。他可能会想问:这几个词是谁定的?为什么是这几个,不是别的?可他多半不会问,因为问了显得不合群。老员工会说:「这是我们的文化。」

他说得没错,但「文化」这个词,在这里帮他做了一件事:它把一个具体的人(比如十年前的创始人)在一个具体的时刻(比如公司差点倒闭的那一年)的一个选择,变成了一个没有出生日期的东西。

下次你路过这面墙,不妨在心里问一句:这个「一」,是谁造的,又是谁在守?

◆十、饭桌上的第一双筷子

亲戚聚餐,菜上齐了,没人动筷子。七岁的孩子饿了,伸手去夹,被妈妈在桌子底下按住:「等爷爷先动。」孩子小声问:为什么?妈妈说:「规矩。」孩子再问:谁的规矩?妈妈愣了一下:「吃你的饭。」

「吃你的饭」,是「不再追问」最常见的出口。妈妈不是不讲理的人,她只是手里没有答案:答案也许在她的妈妈那里,也许根本没有人放过。她没追问过,是因为饭桌上追问不起,菜要凉了。

可是请留意,这整张桌子上,唯一在做「追来历」这件事的,是那个七岁的孩子。多数时候,他被按回去;偶尔,有人认真答一回,那一次,全桌人也许第一次听见这条规矩的出生日期。

带走的话
一条规矩,不会因为你忘了它是谁定的,就变成天定的。

本导论小账

开了哪扇门:把「一」从「天经地义」里请出来,放进「谁在哪年为了什么」。

关了哪扇门:没有关;本书这里只给了定义,还没有动手查。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家规是人造的;但它在你家,早已像天给的。

前编
「一以贯之」读了两千年,没人问一从哪来
编序
第 1 章

两处原文,两种问法

你有没有被人问过这样一个问题:「你这辈子,用一句话说,你的信条是什么?」

多数人答不上来。不是没有信条,而是信条太多,挑哪一条都像在丢掉别的。你会犹豫,会说「这很难说」,会反问「你指哪方面」。能痛快回答的人,往往要么是说过很多遍的人,要么是还没想过的人。

孔子的学生遇到过同样的情形。而且,他们遇到的是一个比这更难的情形:他们的老师说,自己有这样一样东西,贯穿着一切,但没有说是哪一样。

◆一、第一处:对曾子说的

这一处在《论语·里仁》,编号 4.15。先看原文,一字不改:

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4.15〕

大意是:孔子叫了一声曾参的名字,说,我的道,是用一样东西串起来的。曾子只答了一个「唯」,就是「是,我明白」。孔子出去了。别的同学围上来问:老师那话是什么意思?曾子说:老师的道,忠和恕罢了。

整段话,一共四个回合。有一件事值得放慢了看:孔子说的是「吾道」,是他的那一整套东西,被一根线串着。他没有说这根线叫什么。曾子当场就懂了;同学们没懂,曾子才出面翻译:忠恕。

也就是说,在这一处,「一」本身没有被说出来,说出来的是曾子的翻译。

这个翻译,后来成了标准答案。两千年里,每一个读《论语》的人,读到「一以贯之」,几乎都会下意识补上一句:「就是忠恕。」好像这一句本来就写在「一」的后面。可你重新读一遍,会发现:「忠恕」两个字,是曾子在门外说的,不是孔子在门内说的。

先说对一点:门人围上来问「何谓也」,这件事本身就说明问题。孔子门下有那么多学生,当场听懂的只有一个。也就是说,在 4.15 的门口,这个「一」还不是大家共同承认、不再追问的东西,它是一件需要翻译的事。要等它变成人人会背的两个字,才有「不再追问」。本书把「一」定义为一群人共同承认、不再追问的出发点,这一幕正好给这个定义留了一个起步的刻度:在这里,它还没到那一步。

◆二、同一句话,对两种人说

先停一下,问一个小问题:孔子为什么偏偏对曾子说这句话?

《论语》里有一处,孔子点评几个学生的毛病,说到曾参,只有一个字:「参也鲁。」〔《论语》11.18,待核篇章〕鲁,是迟钝,是实心眼。一个实心眼的学生,被老师叫了一声名字,说了半句话,立刻答「唯」。这个场面很有意思:老师不是在解释,是在点——点一下,对方就通了。

曾子,名参,是孔子晚年收的学生,比孔子小四十多岁〔据《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待核〕。他后来在儒家里的地位很高:传统上,《孝经》和《大学》都与他的名字连在一起〔据二手,学界对作者问题有争论〕。换句话说,那个在门外替老师翻译的人,后来成了把老师的话一代一代传下去的人。翻译者变成了守门人,这个转变,后面还会反复出现。

再看另一处,是对子贡说的。

◆三、第二处:对子贡说的

这一处在《论语·卫灵公》,编号 15.3。原文:

子曰:「赐也,女以予为多学而识之者与?」对曰:「然,非与?」曰:「非也,予一以贯之。」〔《论语》15.3〕

大意是:孔子问子贡,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一个学得多、记得多的人?子贡答,是啊,难道不是吗?孔子说,不是,我是用一样东西串起来的。

子贡是什么人?是孔门里最会说话、最会办事的一个。《论语》把孔门学生分成几科,言语一科里就有他〔《论语》11.3,待核〕;《史记》说他还很会做生意,有钱,也能在诸侯之间跑外交〔《史记·货殖列传》《仲尼弟子列传》,待核〕。这样一个人,读书多,见识广,最容易把老师看成一座知识的仓库。他对老师的印象,就是「博学」。孔子这句话,不是点化,是纠偏:你看到的是表面,那是一堆东西;你没看到的,是把它们串起来的那一样。

两处并排看:同一句话,对鲁钝的曾子说,是点化;对聪明的子贡说,是纠偏。这个细节,后面讲因材施教的时候,会回来〔本书读法,待验〕。

这里还有一个小区别,不要错过:4.15 里串的是「吾道」,15.3 里串的是「予」,也就是「我」。一个是学说被串起来,一个是人被串起来。是同一件事的两面,还是两件事?本书的读法是:前者更像老师对学生的教法,后者更像一个人对自己一生的总结〔本书读法,待验〕。

再看这一处的另一个特点:没有人替他翻译。子贡没有追问,孔子也没有补充,上下文里也没有人出来说「他的意思是……」。读者拿到的,只有孔子自己的一句话。

「一」是什么,这一处没有说。

这里再添一句子贡自己的话。《论语·公冶长》里,他说过:「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论语》5.13,篇章序号待核〕大意是:老师讲诗书礼乐,我们听得到;老师讲人性和天道,我们听不到。说这话的,正是被孔子问「你以为我是多学而识之者吗」的这个人。他自己承认,最深的那一层,老师平日不常讲。所以15.3 后面没有下文,也许不只是记录漏了,而是孔子平日就很少把底牌摊开。这是本书的读法,不是定论〔本书读法,待验〕。

还有一个数字值得记下:「一以贯之」这四个字,在《论语》里,据我所知,只出现这两处〔待核〕。《论语》共二十篇,五百章上下,这四个字只在其中两章里露面,却成了后世概括孔子的标签之一。一个出现得这样少的说法,被两千年的读者当成孔子的总纲,这件事本身,就值得追问一句:这个总纲,是孔子自己立的,还是后来的人立的?

◆四、第三处:另一次回答

还有一处,不带「一以贯之」四个字,却是前两处的旁证。《论语·卫灵公》15.24:

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15.24〕

大意是:子贡问,有没有一句话,可以一辈子照着做?孔子答,大概是「恕」吧:自己不想要的,不要加给别人。

这一处你要看清:孔子给的,是「恕」,不是「忠恕」。

曾子在 4.15 里翻译的是两个字;孔子自己被问到「一言可以终身行之」时,给的是一个字。这两个答案,不是一回事。曾子的翻译,比孔子自己的回答多了一个字:「忠」。

这个多出来的字,是后来加上去的,还是孔子本来就有、只是在这一处没说?这里要老实一点:「忠」这个字,孔子在别处是说过的,比如「主忠信」之类〔《论语》1.8,待核〕。所以不能说孔子没讲过忠。能说的只是:「忠恕」这两个字连在一起,在《论语》里,据我所知,只有 4.15 这一处,而且是曾子的口〔待核〕。

在说它压掉了什么之前,先把公道还给曾子。没有他这一句翻译,「一以贯之」就只是一个谜。一个谜,是传不下去的:你不能把一个谜教给几千个学生,再教给几百代人。曾子给了它两个字,两个字可以写在墙上,可以编进蒙学,可以拿来考试。当一样东西需要教给很多人的时候,压缩是必要的。所以这一次压缩,不是失误,是儒家能够成为「可传」的第一块基石。只是,凡压缩,都有被压掉的部分。本书要看的,就是这一部分。

这个问题,本书的前辈《一的原材料库》已经注意到了。它的判断大致是:曾子在 4.15 里做的是一次「编译」,把一个没说出来的「一」,压成了两个能教、能记、能传的字。这次压缩得到了用(忠是纵向,恕是横向),丢掉了体(那个叫「一」的名词,从此消失)〔据 312〕。

本书接着这个判断,往前问一步:那个被压掉的「一」,原来是什么?

再补一处相近的说法,作为对照。《论语·为政》2.2,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2.2〕大意是:《诗经》三百来篇,用一句话就能概括,那就是「不邪」。这里也是「用一句话概括一大堆」,只是这一次,孔子自己把那句话说出来了。

对比一下:说《诗》的时候,他肯当场把那一句交出来;说自己的「道」的时候,他只说「一以贯之」,没有交。这个差别,也许只是场合不同,也许不是。本书不下结论,只把它记在这里〔本书读法,待验〕。

把三处并排,一眼就能看出它们的不同:

处对谁说说了什么有没有人翻译串起来的是什么
4.15曾子吾道一以贯之有,曾子:忠恕「道」
15.3子贡予一以贯之没有「予」(我)
15.24子贡「一言」可终身行孔子自己答:恕没有出现「一以贯之」

◆五、两千年的读法

我们把这三处放在一起,看后世的人是怎么读的。

第一种读法:忠恕就是一。这是曾子的读法,也是最通行的读法。宋代朱熹在《论语集注》里的解释,大致是:尽自己的心叫做忠,推自己去想别人叫做恕〔《论语集注》4.15,大意,待核〕。这个读法有一个好处:它具体,可操作,可教。

第二种读法:一是一个更大的道理,忠恕只是它的用。这种读法认为,曾子的翻译太浅,孔子的「一」更深,是一个统一的原则。早期的注解里,已经有类似的意思,把「一」读成各种道理最后归在一处的那个根〔据二手,待核〕。

第三种读法:一是孔子这个人的整体性。15.3 里说的是「予」,所以「一」就是孔子这个人贯通的一生。这是一种很现代的读法,常见于传记式的解读。

三种读法,各有各的道理。可是你仔细看,它们回答的都是同一类问题:

这两个问题,两千年里,每一代人都有新的答案。

动手之前,再把「一」这个字自己拆开看看。在孔子口中,它至少有三种用法:

出处原话这个「一」是什么
5.9「回也闻一以知十,赐也闻一以知二」〔《论语》5.9〕数目,一二三的一
2.2「一言以蔽之」〔《论语》2.2〕一句话
4.15、15.3「一以贯之」一根线

读的人最容易犯的错,是把第三种当成前两种:以为「一」是一个数,或者是一句口号。线和数、和口号,不是一回事:线是用来串东西的,串完了,线本身可以看不见〔本书读法,待验〕。

◆六、师傅的一句话

翻译这件事,不要小看。拿一个日常的例子。

一家老馆子,老师傅对新来的徒弟说:「做菜,要用心。」徒弟没听懂,转头问师兄。师兄说:「师傅的意思是,火候要稳,不许偷懒。」

师兄说得不错,徒弟从此记住了「火候要稳,不许偷懒」,一代传一代。过了二十年,这家店的徒弟们,都以为「用心」就是「火候要稳,不许偷懒」。

可你想一想,当年师傅说的「用心」,是不是只有这两件?也许他想说的,还有「看客人的脸色」,有「每天换着想一个新花样」,有「对一碗汤的敬意」。这些,都被师兄的翻译压掉了,不是师兄故意,是一句翻译只能装下一部分。

曾子就是那个师兄。他的翻译是好的,是当时最好的,它让一句难懂的话,变成了一个能教的东西。但被压掉的那一部分,也就这样沉到了水下。

这里面还有一件更微妙的事:如果有一天,有人问「师傅当年为什么说要用心」,店里的人会说:「那是我们这行的规矩。」没有人会说:「那是师傅有一年做砸了一桌席面,才说的。」翻译变成了规矩,规矩又变成了「本来就这样」。

再换个场面。接力赛,第一棒把棒子交给第二棒,第二棒再交给第三棒。看台上的人,只记得冲线的那一个。可棒子上最早的那只手,是第一棒的。曾子就是接过孔子手里那根棒的人:他交出去的,已经带了他的手温。后来的人接到的,多半就是这根带着手温的棒,忘了前面还有一只更早的手。

◆七、第三种问法

现在,我们可以提出本书的问法了。

在「是什么」和「怎样贯」之外,还有第三个问题:这个「一」是从哪里来的?

举一个小例子,帮你感受这三个问题的区别。假如你在一个老街区,看到一口井。

「这口井是什么?」是一个内容问题:它是一口水井,三米深,水很甜。

「这口井怎么用?」是一个方法问题:用桶绳打水,注意别让桶撞到井壁。

「这口井是谁挖的?」是一个来历问题:哪一年,谁出的钱,谁出的力,为什么挖在这里而不是那里。

前两个问题,井边的每一个居民都能答,因为他们每天用。第三个问题,反而常常没人答得上来:井比所有在世的人都老,大家只知道「一直就在这儿」。

「一以贯之」的「一」,就是这口井。两千年来,每一个儒家的读书人,都是井边的居民。他们熟悉它的内容,熟悉它的用法,却很少问:它是谁挖的?

◆八、为什么没人问

为什么没人问?答案其实就在两个字里:不好问。

你想,如果你是一个儒家的读书人,你从小读的书告诉你:「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中庸》1〕人的性,是天给的;顺着性走,就是道;把道修回来,就是教育。

这是一条完整的链子,从天开始,一路连到你读书的这间教室。在这条链子里,「一」是天给的。你要问「一」是谁造的,等于在问:天是谁造的?

天是不能被问的。所以问来历这条路,从起点就被封死了。

不是有人禁止你问,是这个系统的语法,让这个问题没有位置。就像一份填空题,每个空格都有答案的位置,唯独没有「谁出的这道题」的位置。

这就是本书的第一个观察:「一的来历」这个问题,不是被禁止的,是被「没有位置」取消的。

这个位置,本章先不填,第一编才动手。只请先记住子贡那句「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连最会说话的学生,也说没有从老师那里听到过关于「天」的详细交代。

◆九、本书要做的事

那么,这本书要做的,是给这个问题找一个位置。具体的做法,是四步:

第一步,看这个「一」的第一次出现:它是一个被「授予」的东西,还是一个被「发现」的东西?(第一编)

第二步,看这个「一」怎样被贯通:忠恕这座桥,是怎样搭起来的?(第二编)

第三步,看这个「一」怎样被展开和收拢:同一个一,教育里向外长,治理里向内收。(第三、四编)

第四步,看谁在造它、谁在守它,以及它遇到别人的时候发生了什么。(第五、六、七编)

四步走完,回头再看那口井,你应该能说出一部小小的「挖井史」:什么时候挖的,挖井的人是谁,后来谁来守井,井水干了怎么办,隔壁村的人来了又怎么办。

◆十、替曾子说几句话

一位最强的辩护人会这样说:曾子是当时在场、亲耳听到孔子语气的人。他和孔子相处多年,了解老师的习惯;后世任何一个读者,都比不上他更接近原意。你凭什么说他压缩了?

这个辩护有力,本书接受其中最重要的一半:曾子的翻译,最有可能是当时最接近原意的翻译。本书不说他翻错了。

但有两点,辩护人回答不了。第一,「最接近」不等于「完整」:他用的是「而已矣」,意思是「如此罢了」,这个语气词本身带着收窄的味道:就是这两样,仅此而已。第二,这是他的翻译,而不是孔子的翻译。孔子在 15.24 里自己给的答案,是一个字,不是两个。两个答案放在一起,至少说明:当时就有不止一种方式,来说那根线。

还有一位辩护人会换个角度:15.24 问的是「一言」,4.15 讲的是「一以贯之」,问题不同,答案当然可以不同;「恕」是一句话,「忠恕」是一根线,两处并不打架。这话说得对,本书接受它的前半:两处问的确实不是同一件事。但有一处接不住:孔子答「其恕乎」,是商量的口气,大概,也许;曾子的「而已矣」,是收紧的口气。一个留了余地,一个关了门。同样是在回答那根线,松紧不一样,本书只把这一点记下〔本书读法,待验〕。

所以本书的态度是:尊重曾子,也留着那个没被说出的「一」。

◆十一、本章最弱的地方

先把这一章的软处自己报出来。

第一,「忠恕是曾子在门外说的」这个读法,是本书的读法,不是定论。《论语》的编订过程,我们今天知道得并不清楚:「门人问」这一幕,是记录者的叙述,不是录音。我们能说的只是:在文本里,「忠恕」是以曾子之口说出的。

第二,孔子单说「忠」,在别处有;所以「忠被后加」这个猜测,只能收窄为「忠恕两字连用,出自曾子之口」。若有人能指出孔子自己连用过这两个字,这一节要改。

第三,「对鲁钝的人点化,对聪明的人纠偏」,是本书对两处场景的读法〔待验〕;古人没有这样说过。

◆十二、校门口的那块石头

设想这样一个地方:一所老学校的大门口,立着一块石头,上面刻着四个字:「厚德博学」。每天进出的学生,没有人不认识这四个字,也没有人不知道它是校训。

毕业二十年,有个校友回来,随口问传达室的老师傅:这四个字,是哪一年刻的?谁定的?老师傅想了半天,说:我来的时候就有了。

这是一个设想,不是哪一所学校的真事。可你一定在哪里见过类似的场景。石头在那里,字在那里,每个人都读得懂,每个人都认它,没有人问它从哪来。如果这个校友真的去翻校史,他也许会发现,这四个字是某一年、某一位校长、在学校出了一件事之后定下的;也许还会发现,当年有人主张刻另外四个字。

一旦翻出来,这块石头不会因此变得不好;但它从「一直就有」,变成了「在某年被某人定下」。这两种石头,站在同一个门口,却是两种不同的东西。

◆十三、放回日子里

你也可以现在就做一个小实验。

找一个你最熟悉的「一」:可以是你家的规矩,可以是你工作的「核心价值」,可以是你从小被灌输的一句话,「勤俭持家」「吃亏是福」「家和万事兴」。

写下它,然后问自己三个问题:

一、它是什么?(内容)

二、它怎么用?(方法)

三、我是从谁那里第一次听到它的?那个人,又是从谁那里听来的?

你会发现,第三个问题,你多半回答到两三个人,就断了。再往前,是一团白雾。

那团白雾,就是这本书要走进去的地方。

下一章,我们先不急着追问「一」的来历。先请八位证人上场,听一听同一个字,在先秦两汉各家的嘴里,到底是什么意思:它不是一个意思。

带走的话
两千年里,人们问了「一是什么」和「怎样贯」;这本书问第三件:一是谁挖的。

小账

开了哪扇门:把曾子的「翻译」和孔子的「原话」分开读,露出被压掉的那个「一」。

关了哪扇门:「一」的来历,被「天」的语法取消了位置,不是被人禁止的。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忠恕二字连用,出自曾子之口,是人造的翻译;孔子那句没说出口的「一」,是什么,还没有答案。

第 2 章

同一个「一」,在八家嘴里

你一定听过这样几句话:

「这件事,要统一思想。」

「他做事很专一。」

「合二而一,还是一分为二?」

「万法归一。」

四句话里都有「一」,可你不会觉得它们是同一个意思。第一句是「大家想的一样」,第二句是「不分心」,第三句是一个哲学上的争论,第四句是佛道两家都爱说的境界。

这个字太常用,常用到我们忘了它有多少种用法。在讨论「一以贯之」的「一」是从哪里来之前,得先弄清楚:先秦以来,不同的人,到底在用「一」这个字说什么?

这一章,请八位证人上场。每人一句话,我们只听他们各自说的「一」是什么,不评判,先建档。

◆一、第一位:许慎,「一」是起点

东汉的许慎,在《说文解字》里,把「一」放在全书第一个字的位置。他的解释,大意是:天地还没有分开的时候,道从「一」开始立起来,由它分出天地,由它化出万物〔《说文》一部,待核〕。

这个「一」,是宇宙的起点。它在天地之前,在万物之前。许慎写的是字典,不是哲学,但他把这个字放在最前面,说明在汉代的读书人心里,「一」是起点的起点。

◆二、第二位:老子,「一」是被生出来的

老子有三处专门说到「一」。

第一处,《老子》第三十九章:「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

意思是:从前那些「得到一」的东西:天得到它,所以清明;地得到它,所以安宁;神得到它,所以灵验;山谷得到它,所以充盈;万物得到它,所以生长;侯王得到它,所以成为天下的榜样。

第二处,《老子》第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第三处,《老子》第二十二章:「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

老子第四十二章后面还有一句,接着「三生万物」往下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待核〕意思是万物背着阴、抱着阳,靠一股冲和之气调到一处。他的一,生下来就是要调和的,不是铁板一块。这一层,后面讲「守其骨、换其肉」时用得上。

三处合在一起看,老子的「一」有两个特点。第一,它是起点之后的第一个:道在更前面,道生出一,然后才有二、三、万物。第二,它是一种可以得到、可以抱住的东西:「得一」「抱一」,用的是动词。

这里有一个值得记下的细节:在老子这里,「一」是被生出来的:道生一。它不是躺在那里等人发现的,它有一个来历,来历叫「道」。〔本书读法,待验〕

先说老子对在哪儿:他给「一」配了一个来历。在他那里,一不是凭空有的,一是道生出来的。这一点,在后面讲「天命之谓性」的时候会成为一个重要的对照:同样是在说起点,老子给了一个名字,叫「道」;而《中庸》那一句,只告诉你「它是给的」。这个对比,本书第五编会专门回来。

◆三、第三位:孔子与曾子,「一」是贯穿

这一位,上一章已经详细讲过。「吾道一以贯之」「予一以贯之」,这里的「一」是一根线,串着孔子的话和孔子的人生。曾子的翻译是忠恕。

这个「一」的特点是:没有说它从哪来,只说它怎么用。它是工具,是线,是方法。

◆四、第四位:孟子,「一」是统一

《孟子·梁惠王上》6:孟子去见梁襄王。出来之后,他对人转述当时的对话。

「天下恶乎定?」吾对曰:「定于一。」「孰能一之?」对曰:「不嗜杀人者能一之。」〔《孟子》1A6〕

大意是:襄王问,天下怎样才能安定?孟子答,统一起来就安定。又问,谁能统一?孟子答,不喜欢杀人的人,能统一它。

孟子见梁襄王,出来之后对别人说,远远看着不像个君主,走近了也看不出有什么让人敬畏的地方〔《孟子》1A6,大意,待核〕。紧接着,才是上面那段「天下怎样才能安定」的问答。这个细节很有意思:这个「一」,是说给一个他自己并不看好的听众的。

这里的「一」,已经不是线,也不是起点,是一种政治状态:天下统一在一个中心之下,就叫「一」;而且孟子说,这个统一,不是靠杀出来的,是靠不杀赢得的。

注意这一处的特点:孟子把「一」放在未来,是一个要达到的状态。上面三位的「一」在过去(起点)或现在(线),孟子的「一」在将来(目标)。

◆五、第五位:庄子,「一」会碎

《庄子·天下》篇里有一段话,大意是:天下大乱,贤人圣人不再出现,道和德不再统一,天下的人各自抓住一点看见的东西,自以为是;就像耳朵、眼睛、鼻子、嘴,各有各的功用,彼此不能相通。道术,也就这样被撕成了碎片〔《庄子·天下》,大意,待核〕。

这位证人给「一」加了一个新角色:会碎。他描述的是一个原来完整的东西,在乱世中被撕开。「一」不是永远稳固的,它有完整的时候,也有碎裂的时候。

这一点,和孟子的「一治一乱」(第 18 章会详细讲)刚好呼应:乱世,是「一」碎了的时候。

《天下》篇的原话更重:「天下大乱,贤圣不明,道德不一」,最后落在「道术将为天下裂」上〔待核〕。先说庄子对在哪里:他是把「一」当成一件会坏的东西来看的。只有承认它会坏,才会去问:谁把它修好过?拿什么修?这两问,正是本书要问的。

◆六、第六位:《商君书》,「一」是壹

法家的《商君书》里,常用一个字,写作「壹」,是「一」的另一种写法。据说其中有一句,大意是:圣明的人治国,赏、刑、教三件事,都要「壹」,统一标准,不留例外〔《商君书·赏刑》,待核〕。

这里的「一」,不是起点,不是线,不是目标,是一种治理的技术:把赏、刑、教三样东西,都统一在一个标准之下。

法家把「一」做成了一把尺子:所有人用同一把尺子量。《商君书·赏刑》篇里,赏、刑、教各占一段,标题就叫「壹赏」「壹刑」「壹教」〔待核〕。三样东西各用一个「壹」字收口,可见这不是随口一说,是写进篇章结构里的。这把尺子,后来被秦国用到了极致: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统一车轨,统一思想。

法家的「壹」,不是一句空话。秦统一天下之后,推行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统一车轨,这些事,史书里都有记载〔《史记·秦始皇本纪》,待核〕。先说对在哪里:一个疆域那么大的国家,如果每个地方用不同的字、不同的尺子、不同宽度的车轨,连最基本的运转都做不到。统一的标准,是大国能运转的前提。这一点,法家看得很准。只是,这把尺子后来用到了「统一思想」上,用得太狠,这是第 20 章要回来的事。

◆七、第七位:《易传》,「一」是动的根

《周易·系辞下》有一句:「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待核〕大意是:天下万般变动,归根结底,都是在遵守同一个东西。

这位证人的「一」,有一点像许慎,有一点像老子,但更偏向规律:在一切变化的背后,有一个不变的、统一的东西。

《系辞下》另有一句:「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待核〕路不同,到处一样;念头多,道理一个。先说它对在哪里:它没有要求路也一样,只要求落脚处一样。路可以多,落脚处认一个,这个分法很稳,后面讲因材施教与统一治理怎样放在一起时,还要回来用它。〔本书读法〕

◆八、第八位:董仲舒,「一」是大一统

汉代的董仲舒,在回答汉武帝的策问时,引用了《春秋》公羊传里「大一统」这个说法,大意是:《春秋》讲的「大一统」,是天地间永恒的常理,古往今来都通行的道理。他接着说,如今各家各派,说法不同,君主没有办法持守统一,所以要让不在六艺范围之内、不属于孔子之术的学说,都不再并行,这样,统一才能立起来,法度才能清楚,百姓才知道听从哪里〔《汉书·董仲舒传》,大意,待核〕。

到这里,「一」成了一个制度目标:不是靠不杀赢得,是靠「让别的学说不再并行」来达成。

也要先说董仲舒对在哪里。秦只传了两代就亡了,汉初的人,亲眼看过一个统一的天下是怎样散掉的〔据二手〕。一个统一的政权,光有尺子不够,还需要一个思想上的名分,让人觉得这个统一是应该的。董仲舒做的,就是给统一一个名分。董仲舒对策里有两句,说的正是这个:「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待核〕上头没法把统一拿在手里,下头不知道守什么。他担心的,是一个没人守得住的「一」。

这件事,从守住天下的角度看,是成功的;从这本书的角度看,它是「一」被制度化的关键一步,第 24 章会细讲。

◆九、他们说「一」的时候,在做什么

一个词的意思,常常取决于说话的人当时在做什么。把八位证人放回各自的处境里,会更清楚。

许慎在编一部给所有字归位的书。五百多个部首要排队,总得有一个打头的,「一」最合适;他的解释,带着汉代人对天地起点的想法〔待核〕。

老子活在周王室衰落、诸侯争战的年代〔老子其人其书的年代,学界有争论,这里取通行说法〕。他说「得一」「抱一」,像是想在一个分崩离析的世界里,找一样可以抱住的东西。

孔子活在礼坏乐崩的时候,他想把周的礼乐从废墟里捡起来。他说「一以贯之」,是想让一堆碎片,重新变成一个能传的整体。

孟子活在战国,诸侯一个比一个能打。他对梁襄王说「定于一」,是在劝一个强国的君主:想统一,别靠杀。

庄子活在百家争鸣、各执一端的年代。他说道术被撕成碎片〔《庄子·天下》作者与年代,学界有讨论,待核〕,是在为一个已经碎了的东西叹气。

《商君书》出自秦国变法的年代,要把一个松散的国家变成一把可以用的刀。它说「壹」,是一种工程语言〔《商君书》并非全出商鞅一人之手,待核〕。

《易传》是读书人给一部占卜书做的解释,说「一」,是想在变动不居的世界里,找一条不变的线〔成书年代复杂,待核〕。

董仲舒是在汉武帝面前说话的。统一的天下已经是事实,他要做的,是给这个事实一个思想上的名分。

八个人,八种处境,同一个字被装进不同的需要里:想给世界找起点的人,说起点;想把话串起来的人,说线;想把天下拢起来的人,说统一。字是传下来的,意思是各人装的。

◆十、八位证人,一张表

把八位证人的「一」放在一起:

证人「一」是什么方向
许慎宇宙的起点过去
老子道生出来的第一个,可以得、可以抱过去→现在
孔子、曾子贯穿一生的线现在
孟子天下的统一,靠不杀将来
庄子会碎的整体过去(完整)→现在(碎)
《商君书》赏刑教的统一标准现在(技术)
《易传》变化背后不变的东西永恒
董仲舒靠不让别的学说并行来达成的制度统一将来(制度)

你会发现,八个「一」,大概可以分成三大类:

这三类,是三个不同的问题在用同一个字:

再把三类「一」,换一个角度对一次:

起点一线一统一
问的问题世界从哪里来一个人的话怎样连成一体一群人怎样成为一个社会
代表的证人许慎、老子孔子、曾子孟子、商君、董仲舒
说话的时态过去现在将来
为谁说话为万物为一个人为一群人
靠什么站住靠「在最前面」靠「串得起来」靠「大家都认」

最右一栏,是本书最关心的:统一的「一」,靠的是「大家都认」。

◆十一、三类「一」,怎样接起来

这三类「一」,不是互相无关的。儒家做的一件事,恰恰是把它们接在一起:从起点一那里借来权威(因为一在万物之前,所以说它的话有分量),从线一那里借来方法(一可以串起一个人的所有言行),再拿统一一当目标(把一群人串成一个社会)。

接的办法,就是下一编要讲的那句话:天命之谓性。一个来自天的起点,落在每个人身上成为性,顺着性走成为道,把道修回来成为教,一路贯到统一治理。三类「一」,被一条链子拴成了一个东西。

所以,这一章的三类,也是后面各编的伏笔:第一编看起点怎样被借来,第二编看线怎样被搭起来,第四编看统一怎样被收拢。

◆十二、本书用的「一」

那么,本书说的「一」,是这三类里的哪一类?

是第三类,又不止于第三类。

本书说的「一」,是一个人群共同承认、不再追问的出发点(这是导论里的定义)。它和「统一」最近,因为统一是在一群人身上做的事;但它又包括了起点和线:一个人群要能承认一个出发点,这个出发点必须像起点(是出发的地方),也必须像线(能贯穿大家的言行)。

用一个比方:一个村子里的人,共同承认一条规矩。

三个功能,合在一个东西上。本书说的「一」,就是这样的一个东西。

◆十三、替老子和孔子说几句话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一」缩成了「人群的出发点」,不是把老子的深度、孔子的深度都砍掉了吗?

不是砍掉,是分开。老子的「道生一」,孔子的「一以贯之」,都有各自很深的东西,别的书、别的章节可以讲,站上的《道德经》几卷,就是在讲这些。本书这里只问其中一个问题:一群人共同承认的那个出发点,是怎么来的。

这样分,不是说那些更深的东西不重要,而是说:一本书只能追一条线。追得清,比追得多更要紧。

◆十四、这个定义的代价

任何定义都有代价。

这个定义的代价,是不包括老子那个形而上的一,也不包括数学里的一。如果你读到老子的「道生一」,想问「那个一是不是同一个一」,答案是:不完全是。老子的那个一,在宇宙的开头,不是某个人群承认的出发点;它更像是一个宇宙论的概念。

本书只管「人群的一」,不管「宇宙的一」。这个取舍,是为了让问题能被追到底。如果把宇宙的一也包进来,讨论会变成一个没完没了的玄学问题。

当然,这个取舍里有一个小小的悬念:老子的「一」是被生出来的,儒家的「一」是被授予的。两种来历,两种不同的语法。这个对比,会在第五编里变成一条重要的线索。

◆十五、预告:三个线索

有了这个操作定义,我们可以预告全书的三条线索:

线索一:给定。儒家怎样把一说成是「天给的」?这是第一编的事。

线索二:造与守。在儒家自己说的「天给的」之外,实际上有一群人在造它,另一群人在守它。这是第五、六编的事。

线索三:边界。一个「一」只在一群人里有效。这群人的外面,有别的人群,别的「一」。这是第七编的事。

◆十六、放回日子里

你可能在一个微信群里,见过这样的场景。

有人新建了一个群。群主在第一天发了一条公告:「群规:禁止广告,禁止吵架,禁止发与群主题无关的内容。」大家点头。

三个月后,来了一个新人,不小心发了一个广告。老群友立刻说:「请遵守群规。」新人道歉,退出。

这里发生了三件事:

一,群主造了一条群规;

二,老群友在守这条群规;

三,没人再问:这条群规是谁定的,为什么不能发广告,如果群友们想改,怎么改。

这条群规,就是一个微型的「一」。它的来历,在第一天的那条公告里;但三个月之后,它已经成了「群里的规矩」,没有出生日期。

这就是本书要追的事。它发生在微信群里,也发生在一个两千年的国里。

再看一个例子:一支乐队排练。

鼓手敲出一个拍子,大家跟着走。整支乐队,没有人再问:这个拍子是谁定的?为什么是这个速度?它就是「那个拍子」,所有人从它出发,用它串起所有的音。

这个拍子,就是一个典型的「一」:共同承认,不再追问,是出发点。

但假设某一天,有一个新来的吉他手停下来,问:为什么是这个速度,不是快一点?排练会停下来。大家会重新讨论:这是谁定的?定得对不对?在那一刻,这个拍子从「一」降级成了「一个主张」。讨论完,大家也许还是回到原来的速度,但这个拍子再也不是原来的拍子了:它多了一个出生日期,多了一个「当初这样定是因为……」。

再看一个例子:会议室里的「统一思想」。

公司开会,领导说:「今天我们要统一思想。」

会议室里的人,听到的是三件不同的事。有人听到的是「起点」:大家先回到公司的使命上来,一切从那里出发。有人听到的是「线」:把各部门的想法串成一条主线。还有人听到的是「统一」:别再有不同意见了,听我的。

同一句话,三种听法,各有各的道理。会开完,三种人都点了头,都以为自己和别人想的一样。这就是「一」这个字的老毛病:它最容易让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意思上,同时点头。

这也是为什么,在往下讲之前,要先请八位证人,把话说清楚。

再看菜市场里的三个「一块」。

邻居在摊子前碰见,说:「一块儿走吧。」摊主说:「豆腐,一块五。」顾客说:「给我来一块。」三句里都有「一块」,一个是「一起」,一个是「一元的零头」,一个是「一整方豆腐」。没有谁糊涂,也没有谁解释,因为大家站在同一个摊子前,处境替字把意思定了。离开这个摊子,换到纸面上,三个「一块」就要靠上下文才分得清。先秦的这个「一」,就是被搬到了纸面上的那种。

◆本章最弱的地方

这一章的八位证人,是我挑的,不是穷尽。先秦两汉说「一」的人远不止这八位,荀子、韩非、《管子》、《吕氏春秋》都有;挑这八位,是因为他们各代表一种用法,足够把「起点、线、统一」三类立起来。如果有人能指出一种不在这三类里、又与人群有关的用法,这一章的分类要增补。另外,其中几处只引了大意,已经标了〔待核〕,写第一编时会逐条对原文。

下一编,我们开始追问第一个问题:儒家的「一」,是怎样被说成「天给的」的。

带走的话
「一」在八家嘴里,有八种意思;本书只取其中一种:一群人共同承认、不再追问的出发点。

小账

开了哪扇门:给「一」建了一份八位证人的档案,分出起点、线、统一三类。

关了哪扇门:定义把老子的宇宙之一与数学之一放在了门外。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许慎、老子、孟子、董仲舒用的是同一个字,各自给它装了不同的意思,字是传下来的,意思是各人装的。

第一编
一的给定:「天命」是一句授予
编序

前面两章,我们把问题摆出来了:「一」是一群人共同承认、不再追问的出发点,两千年来,人们问了它是什么、怎样用,没人问它从哪来。这一编,我们开始追问第一个问题:儒家的「一」,是怎样被说成「天给的」的?四章,各回答一件事:这句话在语法上做了什么(第 3 章);它背后的「天命」最早是谁在说、为什么说(第 4 章);孔子怎样接过这个「天」(第 5 章);这个「天命之谓性」到底是谁、什么时候补上去的(第 6 章)。最后一章,要回头检查本书自己立下的第一条证伪条件。

第 3 章

授予句的语法

你收到过这样一份东西吗:一张任命书,上面写着「兹任命某某为某某」。

这份任命书做了一件很特别的事:它不是在描述一个已经存在的事实,而是在制造一个事实。在它写下来之前,某某不是某某;写下来、盖了章之后,他就是了。这样的句子,语言学里有个名字,叫「宣告」或者「施为」:说出来,就是做成了。

《中庸》的开篇第一句,就是这样的一句话。

◆一、先看原文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中庸》1〕

这十二个字,儒家读了两千年。大多数人读它,是在读「内容」:什么是性?什么是道?什么是教?可是这一章,我们先不问内容,先看句子的形状。

三个分句,形状完全一样:「A 之谓 B」。

「之谓」两个字,是古汉语里一个很典型的结构,意思是「把 A 叫做 B」「A 就叫做 B」。孔子、孟子、荀子都常用。比如《易传》里的「一阴一阳之谓道」〔《周易·系辞上》,待核〕,意思是:一阴一阳的这个交替,就叫做「道」。注意,它不是在说「一阴一阳是道」,而是在说「我们把它称为道」。

所以,「天命之谓性」的直译,是:天所命的,就叫做性。

这里有一个小小的动作,值得放慢了看:「天命」是一个动宾结构,「天」命(令)「某物」。天命令了什么?命令了每个人身上的那个东西。这个东西,叫做性。

◆二、这是描述,还是授予?

现在来问本章的核心问题:这句话,是在描述一个事实,还是在授予一个东西?

如果是描述,它的意思应该是:「人身上有一种东西,这种东西,我们观察到,是天给的。」那它就像一句科学观察:「水往低处流。」你可以去验证,可以去反驳。

如果是授予,它的意思则是:「我现在宣告:人身上那个东西,是天给的,就叫做性。」它像那份任命书:说出来的同时,就在立一个东西。

本书的读法是:它同时是两者,而且重心在后者。

站上的前辈《一的宪章》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它的判断是:《中庸》第一句是一个「授予句」,南宋的朱熹在《中庸章句》里注解「天命」,说「命犹令也」〔《中庸章句》,据 313,待核〕:命,就像是「令」,是一道命令。一道命令,是不可商量的,是从上往下发的。

前辈判的是这个句子的语法:它删掉了一个问题,也就是「一的发生」:这个性,是怎样来的?句子里不给这个问题留位置,它只说:来自天。

本书接着往前问一步:在这个句子里,谁在授予?

◆三、一个看不见的说话人

回到那份任命书。一份任命书,一定有一个签字的人。如果一份任命书只写「兹任命某某为某某」,没有署名,没有盖章,你会怎么想?你会问:这是谁发的?有没有效力?

《中庸》这一句,就是一份没有署名的任命书。

它说:天命之谓性。天,是授予者。可是「天」不会自己写字,不会自己盖章。把这句话写下来、说出口、教给别人的,是人。

所以,这个句子里,其实藏着两个说话人:

两个说话人之间,有一道缝。这道缝,就是本书要追问的东西:句子里的「天」,是谁在替它说话?

这是本书第一编要回答的核心问题。这一章只把问题的形状摆出来,答案,要到第 4 章、第 6 章才能一步一步接近。

◆四、三个分句,三种动作

我们再看一看,这三个分句,各在做什么。

分句句型谁是主动者做了什么
天命之谓性天所命 → 叫做性天给出一个起点
率性之谓道顺着性 → 叫做道每个人走上一条路
修道之谓教修整道 → 叫做教教育者做一套制度

三个分句,一环扣一环:第一句把起点交给天,第二句把路交给每个人,第三句把制度交给教育者。这是一个完整的「一」的生命周期:被给定→被顺从→被修回。

三个分句的最后一环,「教」,值得多看一眼。「修道之谓教」,意思是:把「道」修整好,这就叫做教育。教育,就成了一种修理:不是创造新东西,是把偏离的东西修回来。

这也就是王德生博士口述的第一条命题:修道之教,是一次「回到一」的修炼。〔王口述〕教育不是传授新东西,是把一个人带回起点。

◆「命」字的老底子,和三代人的读法

先看「命」这个字本身。

《说文解字》解「命」,说:「使也。从口,从令。」〔《说文》,据通行本,待核〕大意是:命,就是差使人;字形由「口」和「令」合成。古文字里,「令」和「命」本来常常是一个字,后来才分成两个〔据二手,待核〕。所以朱熹说「命犹令也」,不是随口打个比方,是顺着这个字的老底子说的。换句话说,一个汉朝人或者宋朝人,听到「天命」两个字,耳朵里先响起来的,是一道差遣。

再看另一件事:同一句话,不同时代的人,把里面的字读成了不同的东西。

读的人把「命」读成把「性」读成
汉代郑玄(据二手,待核)天所命给人的配着五行、五常的一份禀赋
南宋朱熹(《中庸章句》,待核)「犹令也」,一道差遣「即理也」
本书一次授予的动作被授予的起点;只在这句话里才算「天给」

三个读法,「性」的内容换了又换:汉朝人用五行去解它,宋朝人用理去解它。可是有一样东西,三行里一直没动:授予者始终是天,没有人在这里追问「天凭什么」。内容在换,授予的形状不换。这一点,是本书的读法,不是哪位注家的话。

◆这句话坐在哪个座位上

还有一个常被忽略的事实:这句话坐在书的第一行。

《中庸》本来是《礼记》里的一篇(通行排次是第三十一篇〔据二手,待核〕),是南宋的朱熹把它单独拎出来,和《大学》《论语》《孟子》并列,成了「四书」;他给《中庸章句》写序,署的是淳熙十六年,公元一一八九年〔据二手,待核〕。从那以后,读书人开蒙之后第一批背熟的,就有这十二个字。

一句话放在开头,和放在中间,分量不一样。放在中间的话,读者带着前文来读,可以边读边问;放在开头的话,读者什么都还没有,只能先接下来,后面的论证,都是在这块地基上盖房子。开篇的授予句,便有了一种特权:它不需要被前面的话支持,因为前面没有话。

这并不是说作者耍了手段。几乎所有的书,都要在第一行把立足的地方说出来。本书也一样,开篇第一章,就先把「一」的意思定了下来。只是读者读到别人的第一行时,要记得问一句:这一行,是结论,还是起点?如果是起点,那它是被论证出来的,还是被宣布出来的?

◆同一本书里的另一个「之谓」

细心的读者会发现,《中庸》用「之谓」下定义,不止开头一处。第二十一章还有一句:

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中庸》21〕

大意是:从「诚」出发,自然就明白,这叫做性;先把道理弄明白,再一步步做到「诚」,这叫做教。诚了就会明白,明白了也会走到诚。

请看这一句里「性」的样子:它是一条路的起头,是一种走法——从诚到明。这里没有「天命」二字,也没有一个授予者;性和教,是两种走法,并排放着。

我们不在这里争这两处怎么接。这里只记下一件很朴素的事:同一本书,对「性」不止一种说法。第一章第一句,是把它交给天;第二十一章,是把它说成一种走法。后面几章,要追的正是:先说出口的是哪一种,后来被大家记住的又是哪一种。

◆再替它辩护一句

还有一位辩护人,说得更狠:照你这么读,天下的定义句都成了任命书。「三角形有三个角」,难道也是有人盖了章?

这话对了一半。定义句都带一点授予的味道,这是实情:我们说「凡是三条边围成的,叫三角形」,也是在划一个范围。区别在于,数学里的定义,随时可以问「为什么这样划」,答案也摆在桌面上:换一种划法,会得到另一门学问,大家都知道,也都可以试。

本书不说授予句有罪。本书只问:一个定义句,有没有留下被追问的通道?数学的定义留着,「天命之谓性」没留。差别在这里,不在「定义」二字。

◆五、先说这个句子对在哪里

在继续追问之前,要先还这一句话一个公道。

一个共同体,要有一个让大家都服气的起点。「天」这个字,恰好是一个极好的选择:它高于任何一个人,高于任何一个家族,高于任何一个朝代。当一个起点被说成是「天给的」,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说「这是我定的」,也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说「这是你定的」。谁也不是它的主人,大家就都能服。

这是一个极巧妙的制度设计:让起点没有主人,才能让所有人都愿意站在它上面。

所以,授予句的好处,是明摆着的:它让「一」稳。稳到两千年都没有塌。

成立条件是:大家都愿意接受「天」作为最高的授予者。一旦有一个人群,不接受「天」,这个句子的权威就失效了(这一点,会在第七编回来)。

◆六、替这句话辩护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天命之谓性」读成一份任命书,也许太「社会学」了。《中庸》的作者,也许是在说一个深刻的宇宙论:人的本性,确实来自一个比人更大的东西,这是他真实的信念,而不是一道权术。

这个辩护,本书接受其中很重要的一半:作者可能是真诚的。一个人真诚地相信一件事,和这件事在社会里发挥「授予」的功能,不矛盾。一份任命书,签字的人也可能是真心觉得这个人合适。

但有一点,辩护人回答不了:不管作者是不是真诚,这个句子在被使用的时候,做的是一件事:给一个起点盖上「不可追问」的章。真诚不改变它的功能。

本书判的,是功能,不是人心。

◆七、放回日子里

你一定遇到过这样的场景。

你办了一张身份证。上面有一个号码,十八位。从你拿到的那一天起,这个号码「就是你的」:银行认它,医院认它,学校认它。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这个号码,是你的本性吗?不是。它是一个机构授予你的。你出生的时候,没有这个号码;你死了以后,它会被注销。它是一个授予。

但是,在日常里,我们几乎不觉得这个号码是「被授予的」。我们说「我的身份证号」,好像它长在我们身上。

「天命之谓性」做的,是同样的事:把一个被授予的东西,说成「长在身上的」。区别只在于:身份证号的授予者是一个有名有姓的机构,而「性」的授予者,是「天」,这个授予者没有地址,没有电话,没有办公室。

◆八、本章的证伪条件

按照本书的约定,每一个判断,都要写出它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推翻。

这一章的判断是:「天命之谓性」是一个授予句。

它会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够证明,在《中庸》成书的年代,「之谓」这个结构,并不是「命名」,而是纯粹的「描述」;或者,如果能够证明,在《中庸》的上下文里,作者有意给「性从哪来」留了一个追问的通道(比如,紧接着论证)。

据我所知,两种情况,都还没有被证明〔待核〕。后面第 6 章,会专门检查第二种。

◆九、同一个句型,别处怎么用

「A 之谓 B」不是《中庸》的专利。把它在别的书里的用法排在一起,会看出这个句型的脾气。

生生之谓易,成象之谓乾,效法之谓坤。〔《周易·系辞上》,章次待核〕

大意是:不断地生出新的,叫做「易」;成了形象的,叫做「乾」;效法它的,叫做「坤」。三句一排,每句都在给一个词划定它的所指。

《荀子》的《正名》篇里,有一段讲「名」是怎么来的,大意是:名字本来没有天生合适的,是大家约定了,约定的做法成了习惯,就叫合适〔《荀子·正名》,大意,待核〕。荀子在这里把话说穿了:名,是约定的。

两处放在一起,看到的是同一件事:「之谓」句是在给东西起名字、划范围,而起名字这件事,从来是人做的。《中庸》的特别之处,只在于它把「起名字的人」换成了「天」:天所命的,叫做性。起名字的手,缩回了句子后面。

这里还有一条旁证,也出在《中庸》自己身上。第二十章有一句:

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中庸》20〕

这一句,把「天的」与「人的」分得清清楚楚:天那边是「诚」,人这边是「诚之」,也就是去做到诚。它承认天与人是两头。换句话说,《中庸》自己并不糊涂,它知道哪一部分是天,哪一部分是人在努力;只是开篇那一句,把起点留给了天,没有留下人动手的痕迹。

◆孟子的一串「之谓」

「之谓」句还有一个用得最顺手的人,是孟子。他在《尽心下》里排过一串:

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孟子》7B25〕

大意是:值得人想要的,叫做善;自己真有了,叫做信;充满了,叫做美;充满而且发出光辉,叫做大;大到能化开,叫做圣;圣到别人猜不透,叫做神。

这一串,每一句都是「A 之谓 B」,一级一级往上,像给一把梯子的每一格贴标签。看得出来,「之谓」是儒者排次序、立等级的顺手工具。但请注意:孟子这一串,每一格的 A 都是可以拿来检验的——「有没有真有」「有没有充满」,旁人看得见。而《中庸》开头那一句,A 是「天命」,旁人没法去看。同一个句型,一个把名字贴在看得见的东西上,一个贴在看不见的东西上。贴在看不见的东西上,名字就更难被撕下来。

◆先说对:授予句替教育找到了活儿

再说一条这个句子的好处,这一条常被忽略。

三个分句连起来,给「教」找到了一个有根据的活儿。如果起点只是「大家商量定的」,教育者面对一个不肯学的孩子,只能说「这是咱们定的规矩」;如果起点说成是「每个人身上本来有的」,教育者就可以说:「我不是在你身上硬加东西,我是在帮你把你本来的样子养出来。」这句话,对孩子,对家长,都更好听,也更站得住。许多好老师的耐心,正是从这一句里来的:他相信孩子身上有东西,所以愿意等。

成立条件是:教育者真的在养,不是借「你本来就是这样」去压人。养与压,用的是同一句话,做出来的事却相反。判断哪一种,不看句子,看做法。

◆十、一张表:描述、授予、命名

句子它做什么能不能验证谁在说话
水往低处流描述一件事能,倒一杯水看看谁都可以说,谁说都一样
兹任命某某为某某授予一个位置不能验证,只能问「有没有效力」必须是有权的人
一阴一阳之谓道给一个现象起名不能验证,只能问「叫得合不合适」起名的人
天命之谓性授予+命名+封口不能验证,也不留追问的位置句子里是「天」,句子外是人

请看最后一行和前三行的差别:前面三行,句子都有「问得下去」的地方;最后一行,把这几个地方都封上了。

◆十一、再放一个日子:婚礼上的一句话

你参加过婚礼,一定听过司仪那句:「我宣布,你们现在结为夫妻。」

这句话,在说出之前,两个人是未婚;说出之后,两个人是夫妻。没有人会去问「这句话是真的还是假的」,因为它不是在描述,是在做成。

但你想一想:如果有一个宾客站起来问「谁给你的权力宣布?」,场面会很难看。这个问题之所以难看,不是因为它荒唐,而是因为这类句子靠的是大家不问。婚礼上的宣布,背后有一个有名有姓的东西撑着:法律,或者家人,或者神明;它至少是有地址的。

「天命之谓性」比婚礼上的那句更稳:它撑着的那个东西,连地址都没有。

◆再放一个日子:给孩子取名

一家人添了孩子,满月前最热闹的一件事,是取名字。爷爷翻字典,外婆找人看八字,爸爸妈妈各有各的想法,吵了几天,最后定下来一个。这个名字写进出生证明,写进户口本,从此「就是这个孩子的」。

十几年后,孩子问:「我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大人多半会说:「你爷爷取的,说是你命里缺木。」

你看,「命」字又出来了。一件家里人七嘴八舌、吵了几天才定下来的事,到了嘴边,变成了「命里的」。孩子听了,便觉得名字是长在自己命里的东西,不是一屋子大人商量出来的。其实那个「叫做」——「把他叫做某某」——和「天命之谓性」里的「叫做」,是同一种动作:有人定了,然后把定的人收进「命」里去。

这个小例子有一点要说清:大人没有骗孩子,他们大概自己也信了「命里缺木」。真诚和功能,又一次并排站在了一起。

◆十二、挂钩

这一章只做了一件事:把一个句子的形状摆出来。接下来的三章,要沿着这个句子,倒着走回去,看「天命」这个说法最早是谁在用(第 4 章)、孔子怎样用(第 5 章)、孔子之后谁把它推进每个人身体里(第 6 章)。

还有一面旗,现在先埋下:本书第二编要讲的「忠」与「恕」,都是「一」在人与人之间的走法。那时我们会看到:如果起点是「天给的」,人与人之间就不必互相论证;如果起点是人定的,人与人之间就必须靠「如」与「从」去对齐。这一章的问题——谁签的字——到那时会换一个问法:签字的人,是不是我们自己。

本章还欠着三笔账,先写在这里,免得读到后面忘了:第一,「天」这个授予者,最早是谁在用、为了什么(第 4 章);第二,说这句话的人,是不是真的从孔子那里接来的(第 5 章);第三,《中庸》自己里面,「性」的另一种说法,后来为什么没有成为人人背熟的那一句(留给后面的编章)。三笔账里,前两笔,这一编就会还;第三笔,要到更后面。

带走的话
一句话,如果是任命书,就要问一问:谁签的字。

小账

开了哪扇门:把「天命之谓性」从「内容」读成「句子」,看见它是一份授予。

关了哪扇门:授予者「天」没有署名,写这句话的人,成了看不见的发布者。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句子说它是天给的;写句子的是人。

第 4 章

天是谁

先问一个很朴素的问题:「天命」这个词,是《中庸》发明的吗?

不是。它比《中庸》早得多,早到一个朝代的诞生。要知道「天命之谓性」是怎样被说出来的,得先回到「天命」这个词最早被用来做什么的地方。

◆一、一个小国,怎样打赢一个大国

时间回到三千多年前。

在黄河中游,有一个叫商(也叫殷)的大国,统治了几百年。在它西边,有一个叫周的小国,原本是商的属国。后来,周人联合了一些部族,打败了商,建立了新的王朝。这件事,史书里叫「武王伐纣」,具体年代学界有争论,大致在公元前十一世纪〔据二手,待核〕。

这件事,对周人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说理难题。

想一想他们的处境:一个小国,打赢了一个统治几百年的大国。商人有自己的神,商人相信,他们的王有神的保佑,是不会被推翻的。现在,这个王被推翻了。周人要对天下人说:为什么是我们?我们凭什么取代他们?

如果只说「因为我们打赢了」,不够。打赢了,谁都可以再来推翻你。他们需要一个比「打赢了」更稳的说法。

周人给出的说法,就是「天命」。

◆天命:一份可以收回的委任状

这个说法的大意是:天,是最高的。天把统治天下的权力,委托给一个有德的人。商的王,起初有德,天就把天下交给了他们;后来商的王不行了,天就把委托收回,转给了周。

《诗经·大雅·文王》里有两句话,把这个意思说得很清楚:

侯服于周,天命靡常。〔《诗经·大雅·文王》〕

大意是:商的子孙都归服了周,因为天命不是固定不变的。

同一首诗里,还有一句,更有名:

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诗经·大雅·文王》〕

大意是:周虽然是个老邦国,但它所受的天命是新的。

这两句话,要连起来读。「天命靡常」,说的是:天命可以转移,不会永远停在一家身上。「其命维新」,说的是:周受的这一份天命,是新的。

请注意这个「天命」的性质:

用我们熟悉的话说:天命,是一份有条件的委任状。

◆商纣也说「命在天」:同一个说法,两种用法

有一件事,容易被忘记:「我有天命」这样的话,商人自己也说。

《尚书·西伯戡黎》里,周人的势力逼近了,有大臣来警告商王。记载里,商王纣的回答是:

呜呼!我生不有命在天?〔《尚书·西伯戡黎》,据通行本,待核〕

大意是:唉!我生下来,不是有命在天吗?这是一句反问:我有天命,你们怕什么?

对照着看,两边的差别就出来了。商王的「命在天」,是一个不需要条件的保证:命在我这里,天自然护着我,谁也动不了。周人的「天命靡常」,是一个带条件的委任:命在不在你这里,要看你配不配。同样是借天,一个把门关死,一个把门留了一道缝。周人这一手,之所以显得高明,正是因为它是对着一个「命在天」的失败者说的:他们亲眼看见,一个信「命在天」的王朝,是怎样倒下去的。

还有一件实物可以作证。一九六三年,陕西宝鸡出土了一件青铜器,叫何尊。尊里有一段铭文,大意是:武王打下大邑商以后,在庭上向天报告,说我要在这个中心地方住下来,从这里治理民众〔据二手,待核〕。铭文里有「中国」两个字,是目前所知最早的一例〔据二手,待核〕。这件器物告诉我们一件很具体的事:周人的天命,是要在公开的仪式里宣告的,宣告的人是王,听的是天与臣民。天从不开口,开口的是那位在庭上念铭文的人。

◆二、周公的小心

周人对这个说法,其实是小心的。

《尚书》里记载了周公对召公的一些话(《君奭》篇),有一句,大意是:天命是不可以完全信靠的,只有靠我们自己的德行,才能让它延续〔《尚书·君奭》,大意,待核〕。

这句话很有意思。一个刚刚用「天命」为自己说理的政治家,转过身,就提醒自己人:别太相信这个天命。

这说明什么?说明在最初的时候,「天命」是一个自知的说法:周人知道,这是一个用来说理、用来约束自己的东西。它既是给别人看的(我们有天命,你们服从),也是给自己听的(我们的天命,是靠德来维持的,别松懈)。

这个自知,后来慢慢淡了。

◆这句话是对谁说的

「天命不可靠」这句话,值得再问一句:周公是在什么场合、对谁说的?

按传统的说法,武王去世,成王年幼,周公摄政;召公与周公同辅王室,对周公的做法有疑虑。《君奭》篇,据说就是周公劝说召公留下来共同担当的话〔据二手,待核〕。这篇文字里,有一个核心的意思:商的先王也都有贤臣辅佐,才保住了天命;周现在要保住它,靠的是眼前这几位大臣同心。

所以,周公在这里说「天命不可靠」,不是在讲一个哲学道理,而是在对一个犹豫的同事做动员:别觉得周的天下已经稳了,你若撒手,这个命就会掉。你看,这句话是对着一个具体的人、在一个具体的难处里说出来的。后人把它抄下来,读成「天命是什么」的定义,是把一句动员的话,当成了一条定理来读。

这是读古书很值得留心的一点:有些话,本来是对着人说的,不是对着世界说的。天命这个词,一开始,就是对着人说的。

◆三、从「王的命」到「人的性」

现在,我们可以把这条线接起来了。

在周初,「天命」是授予王的:只有王,才有天命。一个普通的农夫,有没有「天命」?没有,他没有这个资格,天不会特意去委托一个农夫治理天下。

到了孔子的时代,天命开始松动。我们会在下一章看到,孔子说「五十而知天命」,这个「天命」,已经不是「我被委托统治天下」,而是「我被委托做一件事」。它从「王的命」,变成了「一个人的使命」。

再到《中庸》,「天命」的对象,又扩大了一步:「天命之谓性」,天命给的,是每一个人,不管你是王,是农夫,还是工匠。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份「天所命」的东西,叫做性。

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我把它画成一张表:

阶段天命授予谁能不能收回收回看什么
周初王能看德
孔子一个人的使命不明不明
《中庸》每一个人(成为性)不能不看什么,它就是你

这张表,有一个触目的趋势:天命从可收回的,变成了不可收回的;从授予一个人的,变成了授予所有人的。

「天命」这个说法,原本是周人用来为一个王朝说理的政治工具;到《中庸》,它变成了一个关于每个人本性的哲学命题。它的功能变了,字面却没变。字没变,大家就容易以为,意思也没变。

这是本书第一个「字不变、功能变」的例子。后面还会有很多。〔以上读法为本书的读法,待验〕

◆四、为什么说这是「定义权的来源声明」

现在,可以回到王德生博士口述的第五条命题了:

「天」在这里是定义权的来源声明。〔王口述〕

什么叫「定义权的来源声明」?

回到周初。周人说「我们有天命」,这句话的功能,是什么?是声明:我们有资格定义「什么是合法的统治」,因为这个资格,来自天。

这个声明,有一个妙处:它把「我们有资格」,从一个需要论证的东西,变成了一个不需要论证的来源。你可以反驳「我们打得赢」,但你不能反驳「天给的」,因为你没有办法去问天。

到了《中庸》,这个声明被推到了更大的范围:不只是「王有资格定义统治」,而是「人的本性,由天来定义」。这个「定义权」,从政治领域,进入了人的内部。

那么,谁真正在用这个定义权?是写《中庸》的人,是传《中庸》的人,是用《中庸》考试的人。天,不说话;说话的,是人。

◆「殷鉴」:周人是怎样自己管自己的

「天命靡常」那一首《文王》,还有几句,要一并读,才知道周人说这话的劲头:

宜鉴于殷,骏命不易。〔《诗经·大雅·文王》〕

大意是:应当拿殷朝做镜子,这大命,不是容易保住的。

无念尔祖,聿修厥德。永言配命,自求多福。〔《诗经·大雅·文王》〕

大意是:不要忘了你们的祖先,要不断修养自己的德行;长久地与天命相配,福气要自己去求。

这几句里,有两个词值得停一下:「鉴」和「自求」。「鉴」,是拿别人的失败照自己;「自求多福」,是把福气的来源,从天手里拿回到自己手里——天命虽然是天给的,守住它,却靠自己的德。《召诰》里也有近似的话,大意是:我们不可以不以夏为镜,也不可以不以殷为镜〔《尚书·召诰》,大意,待核〕。

这就是周初天命说的真正力量:它不是让人躺在天命上睡觉,而是让人睡不着觉。授予,反过来变成了一种压力。

◆五、先说周人对在哪里

要还周人一个公道。

在三千年前,一个新建立的政权,用「天命」来给自己说理,这是一个极大的进步。因为这个说法里,有一个关键的东西:条件。天命是有条件的,条件是「德」。

这意味着,统治者不能说「我是天生的王,你们必须服从我」;他只能说「我受了天命,但如果我失德,天命就会收回」。这给统治者上了一道紧箍咒。后来的儒家,一次次用这个说法去劝谏君主,约束权力,就是从这里来的。

所以,周初的天命,是一个自我约束的授予。成立条件是:授予是可以被收回的。

可是到了「天命之谓性」,这个紧箍咒,被悄悄松开了:性,是收不回的,因为它就是你。授予者对被授予者,不再有任何约束;而被授予者,也不再有任何办法对授予者提出要求。

◆六、替「天命」辩护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天命读成了一个政治工具,但周人也许是真的相信天。他们真诚地认为,天是一个有意志的、有道德的存在。

本书接受。人在使用一个说法的时候,可以同时真诚地相信它。我们不能把周人读成一群玩弄权术的人。

但有一点:真诚,和「它在发挥什么功能」,是两件事。本书判的,是功能。一个说法,既可以是真诚的信仰,又可以是一个有效的说理工具。两者并不矛盾。

◆再替「天命」辩护一次:《中庸》自己并没有丢掉旧天命

还有一位辩护人,会拿《中庸》自己的话来反驳我:你说到了《中庸》,天命成了收不回的性,条件不见了;可《中庸》第十七章明明还在说:

故大德者必受命。〔《中庸》17,据通行本,待核〕

大意是:所以大德的人,必定会受到天命。同一章里还有一句,说天生养万物,一定顺着各自的材质加厚它:栽下去的,就培上土;倾倒的,就推倒它〔《中庸》17,大意,待核〕。这说明,《中庸》里仍然保留着「有德才受命」的旧说法,条件并没有被抹掉。

这个反驳是对的,本书接住它,并且把话说窄:《中庸》里的「天命」,其实有两处用法。第十七章,说的是君位、福禄这类外在的授予,仍旧是「有德,才受命」;第一章,说的是每个人的性,到这里,条件没有了。本书说的「条件不见了」,只指第一章这一处,不指整本书。

这个区分反而让我们看得更清楚:同一本书里,同一个「命」字,一处还带着周人的条件,一处已经变成了人人都有的起点。字没变,对象换了,条件跟着没了。这是对第四节那张表最准确的读法。

◆一张表:命在我这里,凭什么

谁说的「命」落在谁身上带不带条件谁来裁决
商王纣(《西伯戡黎》)王自己不带,「我生不有命在天」无人能裁
周初诸诰、《文王》受命的王带,看德,「靡常」事后由周人追认
《中庸》第十七章大德的人,得位得禄带,「大德者必受命」看结果
《中庸》第一章每一个人,成为性不带没有裁决环节

看这张表,要看出一条线:条件由有到无,裁决者由人到无,不是一步到位的,而是在不同的文本里,分头走的。商王那一行和《中庸》第一章那一行,其实有点像:都不带条件,都没有裁决者。区别在于:商王只对自己说,《中庸》第一章,是对所有人说。

◆七、放回日子里

你可能经历过这样的事:公司换了新领导,会开始说「这是集团的决定」「这是董事会的意思」。

这个说法,有一个好处:它把「我要这样做」,变成了「是上面要这样做」。它把一个人的决定,换成了一个更大的来源。如果下面的人不满意,他们没有办法去反驳「集团」,因为「集团」不会来开会,不会解释。

这是一个很小很小的「天命」。

周人用天命,是说「我们的权力有来历,而且这个来历可以被收回」;而日常里的「集团的决定」,往往是在说「这个决定有来历,但你不要问」。同样是借一个更大的来源,一个在约束自己,一个在隔开追问。

◆八、收回,由谁来判

「天命可以收回」,听起来很好。但一个现实的问题随之而来:天不开口,谁来判断它已经收回了?

周初的文献里,有几句话值得放在一起看:

惟命不于常。〔《尚书·康诰》,待核〕

大意是:天命不会一直在同一处。

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尚书·召诰》,待核〕

大意是:如果不认真对待自己的德,就会早早丢掉所受的命。

这两句,是周初人自己对自己讲的警告。再往后,到孟子,他把「谁来判」的问题答得更直白。万章问他:尧把天下给了舜,是真的吗?孟子说,天子不能把天下给人,是天给的。万章又问,天怎么给?孟子引了《泰誓》里的话: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孟子》5A5 引《尚书·泰誓》,待核〕

大意是:天看见什么,是通过我们百姓看见的;天听见什么,是通过我们百姓听见的。

读到这里,要停一停。「天」要看,借的是百姓的眼睛;「天」要听,借的是百姓的耳朵。也就是说,到孟子这里,「天命有没有收回」,要看百姓的反应。天,在判决的那一刻,是由人替它开口的。

孟子对齐宣王说的那句更有名。齐宣王问:商汤放逐夏桀、武王讨伐商纣,有这回事吗?臣子杀君主,可以吗?孟子答:

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孟子》1B8〕

大意是:败坏仁的人叫做「贼」,败坏义的人叫做「残」,又贼又残的人,只是一个普通人。我只听说诛杀了一个叫纣的普通人,没听说过臣子杀君主。

请注意这个说法的运作方式:一个人是不是「君」,由他做了什么来决定。君的位置不是永久的。这就是周初天命的原意:有条件,可以收回,而且判断权,最终在人的反应里。

◆「革命」这个词的老义

顺手说一个后来变了味的词。今天说「革命」,多半想到枪炮与旗帜;它最早的意思,却贴着「天命」二字:革,就是换;革命,就是把天命换一家。

《尚书·多士》里,周公对殷的遗民说话,有一句大意是:你们知道,殷的先人有册有典,记着殷怎样取代了夏的天命〔《尚书·多士》,大意,待核〕。也就是说,周人把自己放进一条「换命」的长链里:夏的命,被殷换了;殷的命,被周换了。《周易·革卦》的《彖传》更直白:

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周易·革卦·彖传》,待核〕

大意是:商汤、周武王换了天命,上顺着天,下应着人。又是「天」与「人」并列,而且「应乎人」,放在句子里,一点不含糊。

所以,周初到战国,「天命」的老义,是一条可以断、可以接的链。《中庸》第一章,把这条链改造成了另一个样子:不是王朝之间的接力,而是每个人身上的一份底子。这一改,换命的故事便没有了位置。

◆九、一张表:谁来判,是怎么变的

时期说法判断「已经收回」的人
周初惟命不于常周人自己(事后追认商的失德)
孟子天视自我民视百姓的反应
《中庸》天命之谓性没有人,性不存在「收回」

这张表要读它的最后一行:到《中庸》,「判」的这一环,整个不见了。前两行里,「天命」旁边都站着一个能说话的人;到第三行,这个人被请出去了。天命不再需要有人来判,因为它已经不是一份可以收回的委任,它成了「你本来的样子」。

◆十、再放一个日子:试用期

你一定见过这样的安排:新员工入职,有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里,公司说「你要达到什么标准」,到期没达到,合同可以终止。

这就是周初天命的样子:有条件,可收回,由人来评估。

可是,设想有一天,公司在合同里改了一句:「员工的岗位,是上天赋予的天性。」从这一天起,试用期没有意义了:没有人能因为你「没达到标准」而收回,因为你的岗位,就是你本人。

你觉得这样的合同,对员工是更安全了,还是更不安全了?两种答案都有道理:更安全,因为不再被评估;更不安全,因为你再也没有办法去争:既然岗位就是你,你就不能对它说「我想换一个」。

这一点,我们在第二编会回来。

◆再放一个日子:当家的钥匙

一个老式的家里,管钱的抽屉有一把钥匙。老人管了几十年,有一天,老人把钥匙交给了儿媳妇,说:「往后你当家。」

这句话,和周初的天命,长得很像。第一,它是授予:钥匙从一只手到了另一只手。第二,它带着条件,只是没写出来——全家人心里都有数:你要是把日子过得像样,这把钥匙就稳;你要是把钱都败光了,老人完全可以说「钥匙还我」,而且全家人都会觉得她说得有理。第三,判断「该不该收回」的,是家里人的眼睛:看日子过得怎么样,看孩子有没有饭吃。

现在,想一想另一种说法:如果有一天,大家都开始说「她天生就是当家的料」「当家是她的命」。从这一天起,钥匙还收得回来吗?会很难:因为收钥匙,变成了「违背她的命」。

这个小例子里,真正危险的,不是授予,而是那个悄悄把「钥匙」换成「命」的说法。

◆挂钩

这一章里,「天命」有两个特点,要带到下面几章:一是授予,二是可以收回。孔子手里的「天」,还保留着什么?《中庸》又去掉了什么?第 5 章接着看。还有一面旗,现在先插在这里:「收回」的权力在谁手里?这件事,在本书后面,还会以「谁有资格说天命已经变了」的样子,再出现几次,到后面的编章里,它会换着样子回来。

带走的话
天命,原来是一份有条件的委任状;后来,条件悄悄不见了。

小账

开了哪扇门:把「天命」放回周初,看见它原是政治说理,可转移,看德。

关了哪扇门:从「王的命」变成「人的性」,条件消失,授予者不再被约束。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周初是人造的,说得很清楚;后来是被忘成天给的。

第 5 章

孔子怎样接过「天」

假如你是一个人,在一个危险的时刻,被一群拿着兵器的人围住了。你会说什么?

多数人会害怕,会求饶,会想办法逃走。可有一个人,在这样的时刻,说了一句很特别的话。

◆一、被围住的孔子

《论语·子罕》里记载了一件事。孔子路过匡这个地方,被当地人围住了(据说是误把他当成了另一个人)。当时情势很紧张。孔子对身边的学生说:

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论语》9.5〕

大意是:周文王去世以后,礼乐文化,不是都在我这里吗?如果天要灭掉这套文化,那后来的人就没机会接触它了;如果天不打算灭掉它,匡人能把我怎么样呢?

另一处,《论语·述而》里,孔子路过宋国,被司马桓魋派人要杀。孔子说:

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论语》7.23〕

大意是:天把德赋予了我,桓魋能把我怎么样?

这两句话,是孔子「天」说得最有分量的地方。

◆两次险境的细节

这两件事,《论语》只留了一句话,更多的细节在《史记·孔子世家》里。按司马迁的记述:匡人围孔子,是因为把他错认成了鲁国的阳虎,而阳虎曾经得罪过匡人;孔子被围了好几天,弟子们害怕,孔子在这样的时候,还在弹琴唱歌〔《史记·孔子世家》,据二手,待核〕。另一次在宋国:孔子与弟子在大树下演习礼仪,司马桓魋想杀他,把那棵树砍倒了;弟子说,我们快走吧,孔子于是说了「天生德于予」那句话〔《史记·孔子世家》,据二手,待核〕。

细节要读出两层意思。第一,《论语》里的这两句话,都是在别人要他的命、弟子慌了的时候说的,听众是一群吓坏了的年轻人。这样的话,首先是稳人心的:说给学生听的,也是说给自己壮胆的。第二,司马迁是几百年之后写的,细节的可靠程度,不如《论语》那一句本身;本书只用《论语》原话做证据,《史记》里的场面,只当作理解处境的旁注。

◆二、他在这两句话里,做了什么

细看这两句。孔子说「天」,用在哪里?

用在危难的时刻,用在要为自己的行动找一个依据的时刻。

第一句,他说:这套礼乐文化,在我这里;天如果不想它灭亡,匡人就杀不了我。他把自己,说成了一套文化的托管人:我不是一个普通的路人,我身上有一件天不会让它断掉的东西。

第二句,他说:天把德给了我。他把自己的德,说成了天给的:这份德,不是我自己造的,是天赋予的。

请注意这两句话的共同结构:「我有一件重要的东西,这件东西来自天,所以,我不会被你们杀死。」

这个结构,和周初说的「天命」,有相似的地方:用一个更大的来源,为自己的位置和行动,提供一个不可反驳的依据。

◆三、但孔子没有说「性是天给的」

接下来是一个很关键的观察。

这两处,以及《论语》里别的几处说到「天」的地方,孔子说的「天」,授予的东西,是什么?

没有一处说:天把「性」给了每一个人。

我们再来看孔子对「性」说了什么。《论语》里,孔子谈到「性」,只有很少的地方。最有名的一处,是《阳货》篇的:

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17.2〕

大意是:人的本性,彼此相近;后天的习染,才让人们拉开距离。

这句话里,「性」只是一个起点相近的东西,没有被说成是天给的,也没有被说成是一个完整的、不可更改的东西。真正拉开人与人的差距的,是「习」,也就是后天的学习和习染。

孔子的重心,是习,不是性。

再来一个旁证。孔子的学生子贡有一句话:

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论语》5.13〕

大意是:老师谈论文章礼乐,我们能听到;但老师谈论性和天道,我们很少听到。

这句话我们下一章还要细看。这里先记下一点:孔子的学生,亲口说老师很少谈「性与天道」。

◆「命」在《论语》里,罕言与不言

《论语》还有一句,常被拿来和子贡那句放在一起读:

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论语》9.1,据通行本,待核〕

大意是:老师很少谈利,(赞许)命,(赞许)仁。这一句的断句,古来有争论:有人读成「很少谈利、谈命、谈仁」,有人读成「很少谈利,却赞许命和仁」〔据二手,待核〕。两种读法,对「命」的态度不同,但有一点是一致的:「命」不是孔子口头上最常挂着的东西。

再看一处。有学生问他怎样侍奉鬼神,又问死是怎么回事,孔子答:

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论语》11.12,据通行本,待核〕

大意是:还不能好好侍奉人,怎么谈得上侍奉鬼?还没弄明白活着,怎么谈得上死?

这一句里,孔子的重心,落在人间,落在眼前能做的事。

还有一处,是他叹「没人懂我」的时候。子贡问他为什么没人懂,他答的话里,有一句:

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论语》14.35,据通行本,待核〕

大意是:我不怨天,不怪人,从日常的学习做起,慢慢通到高处。了解我的,大概只有天吧!

请留意「下学而上达」。这条路的方向,是从下往上:先学,再通,最后到天。天,是学到尽头才碰到的东西,而不是起点就握在手里的东西。

◆四、一条细细的线

把这几处放在一起,会看出一条细线:

孔子是这条线的中间一站。他接过了「天」这个字,让它从「王的天命」,变成了「个人的使命」;但他没有走到最后一步:把它变成「每个人的本性」。

那最后一步,是谁走的?下一章再说。这一章只把这个观察放在这里:孔子接过了天,却没有把一放进每个人的身体里。〔本书读法,待验〕

◆五、一个有意思的地方:「天」是在不得已的时候才出现的

再看一个细节:孔子说「天」,是在什么时候?

这些时刻,有一个共同点:没有人能为他作证。当人间的依据用完了,他把最后的依据,放在了天上。

这不是一个玩弄权术的人在用「天」,这是一个真的走投无路的人,在向一个比一切人间权威都高的地方求援。他的「天」,是私人的、临时的、带着体温的。

后来,这个「天」被放进了教科书、写进了考试,变成了一个公共的、永久的、不带体温的东西。同一个字,从一个人在危难里的呼求,变成了一个社会的信条。

◆六、先说孔子对在哪里

先把公道还给孔子。

在一个礼崩乐坏的年代,一个人,敢于说「我身上有一件天不让它断掉的东西」,这是一种很大的担当。他没有军队,没有土地,只有一群学生和一套即将失传的礼乐。可他愿意说:这件事,我来扛。

这种担当,是后世儒家最宝贵的遗产。「天」在这里,不是在压人,是在撑人。

成立的条件是:这个「天」是一个人对自己使命的说法,不是一个要求别人必须接受的对所有人的命题。当它保持在个人使命的位置上,它是一种力量;当它被升格成「每个人的性」,就不一样了。

◆七、接 233 卷,只引不重判

站上有一本书,《陈晓艳讲孔子的教育智慧》,里面有一个判断:孔子中心是「自我界场中无张力的幸福」,他在杏坛上用张力,在道上消张力〔据 233,只引〕。

这个判断,是在判孔子人与教之间的关系。本书这里,不重判,也不改判。我们只借它的一个观察:孔子的「天」,是在他最有张力的时刻(被围、被杀、不被理解)出现的;而他教给学生的,是消张力的和谐。

两件事放在一起,会看到:孔子自己用的「天」,是一个有张力的人的呼求;他教给后人的「一」,却是一个无张力的、让人安心的东西。这个落差,会在后面几章,一步步显出它的意义。

◆八、替孔子辩护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说孔子没有把「性」说成天给的,但《论语》里也有别的话,比如「五十而知天命」,比如「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论语》17.19〔待核篇章〕),这里的天,已经是一个宇宙秩序的根源了。

这个辩护是对的,而且需要认真对待。「天何言哉」那一句里,孔子的天,确实更像一个自然的、运行的秩序,而不是一个发布命令的人格神。

可是,请注意:这两处的「天」,都没有连接到「每个人的性」上。「天何言哉」说的是:天不说话,四季自己运行。这个天,不授予,它只运行。孔子的「天」,大致有三层:一个在危难时给他撑腰的天;一个不说话、只运行的天;一个给了他使命的天。三个层次,没有一个,是「给了每个人一份性」的天。

如果有人能在《论语》里,找到孔子明确说「天把性给了每个人」的话,这一章的判断就要改。据我所知,没有〔待核〕。

◆辩护人又来了:「畏天命」不是对所有人说的吗

这位辩护人,拿出了《论语》里更硬的两句:

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论语》16.8,据通行本,待核〕

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论语》20.3,据通行本,待核〕

大意是:君子有三样要敬畏的:天命、大人、圣人的话;不懂得命,就没法做君子。这两句,说的明明是「君子」这一类人,是泛指,不是孔子一个人。你怎么还能说,孔子的天命只是个人使命?

这个反驳,说得对,本书接住,并且把话再磨细一点。

第一,这两句里的「天命」,对象是「君子」,不是「所有人」。孔子在别处分得很清楚,「君子」是一种要努力才成的人,不是人人生下来都是。所以,「畏天命」是对想做君子的人提的要求,而不是对每个人身上有什么所作的描述。

第二,更要紧的,是两句里的动词:「畏」,「知」。人对天命,做的是敬畏、认识。天命,是站在人对面的东西,人要去怕它、去弄懂它。这和「天命之谓性」不一样:那一句里,天命已经进到了人的身体里,成了「性」。孔子的天命,在人的外面;《中庸》的天命,在人的里面。

这一点,可以排成一张表看:

出处谁对谁做动作动词天命在人的外面还是里面
《论语》2.4我 → 天命知(五十才知)外面,要走到才知
《论语》16.8君子 → 天命畏外面,要敬
《论语》20.3想做君子的人 → 命知外面,要弄懂
《论语》3.13得罪者 → 天获罪外面,要避免
《论语》7.23天 → 我生(德)唯一一处「天给」,对象是孔子自己

五行里,只有最后一行,是天对人动手,而那一行的「人」,是孔子自己。其余四行,都是人对天做动作。这是一个很有分量的数字:孔子的口里,天主要是人要去面对的东西,不是人身上已经有的东西。〔本书读法,待验:若有人指出《论语》另有「天给每个人」的句子,此表要改。〕

还要补一个背景:比孔子年长的郑国执政子产,据《左传》记在昭公十八年(约公元前五二四年)的话里,说过「天道远,人道迩」,大意是:天道离得远,人道离得近,天的事我们够不着〔《左传》昭公十八年,大意,待核〕。春秋时候,有头脑的人,对「天」,已经习惯了保持距离。孔子的态度,与他这一代人是一致的。

◆九、放回日子里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时刻:你在一件事里,觉得「我就是为这个来的」。

可能是一个创业者,在最难的一年,对自己说:「我是为了做这件事,才来到这个世界的。」可能是一位老师,在一个班里最难教的那个孩子面前,对自己说:「也许我就是为他才站在这里。」

这种「被召唤」的感觉,是真实的,是有力的,是一个人在最难的时候的依靠。

可是,你不会因此对别人说:「每个人都是被召唤的,而且被召唤做同一件事。」你知道,这只是你的感觉。

孔子的「天」,原本就是这样一种个人的感觉。它是一个人对自己使命的说法,温度是私人的。后来它被推广了,被说成是对所有人成立的命题。这一推广,是一次很大的跳跃。

◆再放一个日子:外婆的那缸咸菜

很多家里,都有这么一位老人,腌得一手好咸菜。每年入冬,她把菜洗好、晾好,一层盐一层菜码进缸里,压上石头。你问她窍门,她说不清:盐放多少,凭手感;压几天,看天气。

她会说:「这缸菜,我腌了一辈子,我这个人,就是干这个的。」这句话,温度很高,一点也不假。

可是,你不会听到她对一屋子晚辈说:「你们都是腌咸菜的命,都得腌!」她知道,她的手感,是她几十年自己摸出来的,换一个人,手没有那个感觉。她的「我就是干这个的」,是一句对自己说的话,不是一条对大家立的规矩。

等到老人不在了,家里人整理出一套「外婆腌菜的方法」:盐几两,压几天。那一套,是方便传下去,也是一种不得不的变通。可它已经不是外婆那缸菜的样子了。从「我的天命」到「大家的性」,中间隔着的,就是这样一道不太起眼的坎。

◆十、孔子自己的一份年表

《论语·为政》里,有孔子自己对一生的回顾,是最著名的几句话之一:

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2.4〕

大意是:我十五岁立志学习,三十岁站稳了,四十岁不再疑惑,五十岁懂得了天命,六十岁听话能听出其中含义,七十岁随心所欲而不越过规矩。

请把这一份年表,当作一份证词来读。

第一,它说的是一个人一生中逐步走到的状态。「五十而知天命」,说明「天命」不是出生时就带着的东西,而是五十岁才知道的东西。如果天命就是人人生而有的性,就不用等到五十岁才「知」。

第二,「知」的前面,有四十年的「学」「立」「不惑」。天命,是学出来、走出来的,不是一落地就在手里的。

这与《中庸》的说法,方向正好相反:《中庸》说,天命一落地就是性;《论语》2.4 说,天命,是一个人走了很久才知道的使命。

◆「五十」那一年前后,孔子在做什么

「五十而知天命」,不是一句悬空的话,它前后有具体的日子。

按《史记·孔子世家》的编年,孔子五十一岁前后,做了鲁国的中都宰,后来升到司寇;五十五六岁,离开鲁国,开始了前后十几年的周游〔《史记·孔子世家》,据二手,年份待核〕。就是说,他「知天命」的那一阵,正是他从书房走进政事,又从政事被推出门外的时期。

还有一句,也出在这个年纪附近:

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论语》7.17,据通行本,待核;「易」字,另有读作「亦」的异文,据二手〕

大意是:再给我几年,到五十岁去学《易》,大概就可以没有大过错了。(如果「易」读作「亦」,则大意是「也可以没有大过错」。)

两句放在一起,读出来的是一个还在学的人:五十岁,不是学成的年纪,而是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也还担心犯错的年纪。「知天命」,在这里更像一个中年人在困顿里找到了位置:我要做的,是这件事。而不像一个人从娘胎里带出来、一生不变的性。

这里请记住一个对照:《中庸》说,天命是出生就有的;孔子说,他是五十岁才知道的,而且知了以后,还要走十几年的路。两个说法的时间感,是相反的:一个是起点,一个是半路。

◆十一、孔子谈「天」的另外几处

再把孔子用「天」的几处,排在一起:

出处孔子说的天在这里做什么对象
《论语》9.5天之将丧斯文也……托住一套文化孔子自己
《论语》7.23天生德于予给了一份德孔子自己
《论语》11.9颜渊死,子曰:噫!天丧予!天丧予!他最心爱的学生去世,他喊出「天要毁我」孔子自己
《论语》17.19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不说话,只运行无(一种描述)
《论语》3.13获罪于天,无所祷也最高的裁决者所有人(泛指)

〔11.9 的原话「天丧予」,据通行本,章次待核。〕

这张表要读的是最后一列:绝大多数时候,孔子说的「天」,指向的是他自己。只有 3.13 是泛指「所有人」,说的是「得罪了天,祷告也没用」,是一个警告,不是一个授予。

孔子也有一句对鬼神的态度,与此一致:

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7.21〕

敬鬼神而远之。〔《论语》6.22〕

大意是:老师不谈怪异、暴力、悖乱、鬼神;对鬼神要尊敬,但保持距离。

孔子对「看不见的东西」,一贯是这样的态度:尊敬,但保持距离,不把它拉到日常里来做论证。所以,如果后人把「天」拉进每个人的身体里,变成一个精确的命题——「天命之谓性」——这一步,和孔子的作风,是有距离的。

◆十二、再放一个日子:一位老医生

想一想一位坐了几十年诊的老医生。

有人问他:「你为什么一辈子做这个?」他可能会说:「我这个人,就是干这个的。」这句话,听上去像「天命」,温度很高。

可是,他不会说:「所有人都是干这个的,所以你也该来做医生。」他知道,这句话只对他自己成立。

孔子说「天生德于予」,是一位老医生说「我就是干这个的」。《中庸》说「天命之谓性」,是一个机构把这句话印在墙上,对每一个走进来的人说:「你们都是干这个的。」

◆十三、挂钩

这一章留下了一个问题,由下一章来回答:孔子既然很少谈「性」,那么,到底是谁、在什么时候,开始系统地谈「天命之谓性」?子贡那句「不可得而闻」,是整个这件事的起点。

另有一面旗,要在这里插下:本章说孔子「很少」把天连到每个人身上,用的是「很少」,不是「从来没有」。「很少」是一个可以被推翻的数字,下一章就要拿它去和出土的竹简对一对。如果竹简里,孔子的弟子们已经在大谈「性自命出」,那么,「很少」之后的那一步,大概走得比我们想的更早。到那时,我们要问的问题就变成了:走这一步的人,是哪一批人,他们为什么要走? 这两个问题,本书不在这一章抢答;先把证据一件一件摆出来,再说话。

带走的话
孔子说的天,是一个人在危难里的依靠,不是给每个人的性。

小账

开了哪扇门:把孔子的「天」放回具体处境,看见它是个人使命的说法。

关了哪扇门:孔子很少谈「性」,把「天」连到每个人的性上,是后来的事。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孔子这里,「天」是他自己对使命的说法,是人说的。

第 6 章

「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

一个很大的问题,常常是从一句很小的抱怨里露出来的。

◆一、一句抱怨

在《论语·公冶长》里,有这么一句话,是子贡说的:

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论语》5.13〕

大意是:老师谈论礼乐文章,我们常能听到;老师谈论性与天道,我们却很少能听到。

这句话,读起来像是一个聪明学生的感叹,带着一点点遗憾:老师最深的东西,他不常讲。

可是,换一个角度看,这是一条非常珍贵的证据:一个当时在场的人,亲口说:「性与天道」这类话题,在孔子的口中是少见的。

这一点,对本书很重要。因为,「天命之谓性」,恰恰就是「性与天道」的合体:性是人的,天道是天的,天命把两者连起来。如果孔子很少谈这个,那么谁在谈?什么时候开始谈的?

◆二、「性」这个字,在《论语》里,有多少分量

先看一个很直观的统计:「性」这个字,在《论语》里出现的次数,极少。据通行的统计,只有两三处,其中一处是上面这句子贡的话,另一处是「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17.2〕〔具体次数,待核〕。

和它一比,「仁」出现了上百次,「礼」「君子」「学」「孝」都出现了几十次。

这是一个数字上的对比:「性」,在孔子这里,几乎是个没有被展开的字。

还有一处,《论语·阳货》17.3:

唯上智与下愚不移。〔《论语》17.3〕

大意是:只有最聪明的和最愚笨的,是不会改变的。

这一句,有时被拿来解释孔子的性论。但注意,它的重心,也是在说「变」和「不变」,没有说「天给了每个人一份性」。

◆三、那谁开始说「性与天道」的

这就轮到一件很有意思的事了。

1993 年,在湖北荆门的郭店,考古工作者在一座战国时期的楚墓里,发现了一批写在竹简上的文献,史称「郭店楚简」。这批竹简,这座墓的下葬时间,大致在公元前三百年前后,也就是战国中期偏晚;竹简上的文章,写成得比下葬更早〔已核:丁四新、赵乾男文,二手〕。

其中有一篇,整理者定名为《性自命出》。这篇文章,开篇就是一句:

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郭店楚简《性自命出》;首句逐字,待对《郭店楚墓竹简》释文;该篇「天命→性→情→道」的链条及「道始于情,情生于性」一句,已核:乐黛云文转引,二手〕

大意是:性,是从「命」那里来的;命,是从天降下来的。

看见了吗?这个句式,和《中庸》的「天命之谓性」,是近亲。一个说「性自命出,命自天降」,一个说「天命之谓性」,都是在做同一件事:把「性」的来源,向上追到天。

这篇文献的出现,对研究者的意义是:它显示,在孔子去世之后的一两代人里,「性与天道」这个话题,开始在孔子的后学中间被热烈讨论。孔子很少谈的东西,他的后学们,开始大量地谈。

传统上,《中庸》被说成是孔子的孙子子思所作〔据二手,学界对此有争论〕。如果这个说法大致可信,那么,子思这一代人,正是这个转变的发生地:从孔子的「很少谈」,到子思一派的「系统地谈」。

◆郭店简:核到了什么,还没核到什么

这一节,是为了把本章最硬的一处证据,说得老实。

已经核到的(依据是研究者丁四新、赵乾男的概述,属可靠的二手材料〔已核:丁、赵文,二手〕):

这几条,说明一件对本书很要紧的事:下葬的时间,是一道「不晚于」的线。竹简上的文章,最晚在公元前三百年前后就已经写成、抄成,并且被带进了墓里。所以,不管《中庸》本身是什么时候定稿的,「性自命出,命自天降」这条思路,至迟在公元前四世纪末,已经在楚地的读书人手里流传。

还没核到的:

◆同一座墓里,还有谁

放在一起看,会更有意思。同一座墓出的竹简,有几篇和本书的问题有关:

篇名大意(据二手,待核)对本书的用处
《性自命出》性、命、天、情、道、教、习一路讲下来「命自天降」的最早一批文字之一
《鲁穆公问子思》鲁穆公向子思请教,谈臣子怎样才算忠说明「子思」这个名字,当时已是被人请教的对象
《缁衣》谈君民、上下的关系,今本《礼记》里也有《缁衣》说明《礼记》里的有些篇,战国中期已有了
《太一生水》太一生出水,水反过来辅助太一,成就了天、地等道家一路讲「一」的文字,与第 19、22 章相接
《五行》谈仁义礼智圣几种德行的关系与孟子一路相近,据二手

这张表要看的,不是每一篇的细节,而是一个整体的画面:公元前三百年前后,楚国的一座墓里,同时放着《老子》《太一生水》和一批儒家的篇章。那个时代的读书人,读儒也读道,读「命自天降」,也读「太一生水」。「一」,在那时已经是两路人马、各说各话的热门词了。〔此处与第 19 章命题六相接,不在此处展开。〕

◆简里的「性」,并不是一块不动的石头

读《性自命出》,有一点很容易被「命自天降」遮住:它讲「性」,重心不在「性是什么」,而在性怎样动、怎样被带着走。

大意是:人虽有性,心里并没有定下的志向;要碰上外物才会动,要有所喜悦才会行,要经过反复的习,才会定下来〔《性自命出》,据二手,大意,待核〕。

这一路讲法,有两个后果。第一,性要靠「习」来定,这与孔子说的「性相近也,习相远也」,是一路话;本书说孔子的重心在「习」,这里可以得到一处旁证:郭店简的作者,虽然说了「命自天降」,却把大半的篇幅,花在了人怎样被物、被习塑造上。第二,这说明「天给了性」这一步,在当时并没有取消「教」的位置:恰恰是因为性还没定,才要教。这是这一路思想的好处,本书先说对:它把「天」放在最上头,却把人的功夫留给了人。

◆四、一条时间线

我把这条线,画成一张表,把几个关键的时刻排在一起:

时间(大致)谁对「性」与「天」的态度
公元前 6—5 世纪孔子「性相近,习相远」;学生说他很少谈性与天道
公元前 5—4 世纪子思一派《中庸》「天命之谓性」(成书时间有争论)
不晚于约公元前 300 年(下葬年代)郭店简「性自命出,命自天降」
公元前 4—3 世纪孟子性善;「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7A1〕
公元前 3 世纪荀子性恶;「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待核〕

这张表,有两个有趣的地方:

第一,从孔子到孟子,「性」的分量,是急剧上升的。孔子几乎不谈,到孟子,成了一个中心话题。

第二,到荀子,这条线突然转弯:荀子反对把性说成善的,也反对把天说成一个有意志的东西,他说天有它自己的规律,不为尧存在,也不为桀灭亡。荀子,是儒家里第一个公开把「天」去掉的人。

这一转弯,说明什么?说明在儒家内部,「天命之谓性」,从来就不是没有争议的。有人把它推到极端(孟子),有人把它拉回来(荀子)。后来的历史,是孟子一派赢了,荀子一派相对边缘〔据二手〕。

「一」被说成天给的,是一场内部的争论,被一方赢了的结果,不是一件自古就有的事。

◆五、先说这些后学对在哪里

先还这些后学一个公道。

孔子去世以后,他的学生,要面对一个很实际的问题:老师不在了,这套东西,凭什么继续下去?孔子的魅力,不是一个制度,不能靠它传下去。他们需要给这套东西,找一个更稳的根基。

「性与天道」,恰恰是这样一个根基:如果人的本性,是天给的,那么,顺着本性走的道,就是天的道;这套东西,就不再是「孔子个人的主张」,而是「天的安排」。它不会因为孔子去世而失效,也不会因为任何一个君主不喜欢而被取消。

这是一个非常高明的工程:把一个人的教导,升格为一个宇宙的结构。如果没有这一步,儒家也许在战国的激烈竞争里,就和很多别的学派一样,消失了。

成立的条件是:这个升格,是在为一群人建立共同的出发点,而不是在个人层面做学术论证。

◆六、辩护人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说「性与天道」是孔子后学加上去的,可孔子本人未必没有这个想法,他只是没有对学生系统地讲。子贡说「不可得而闻」,也许只是孔子没有机会对每个学生都讲,不等于他心里没有。

这个辩护,本书接受。从「孔子很少谈」,不能推出「孔子没有想过」。这一点,是一个不可证明的猜测,我们无法知道。

本书只能说到的是:从文本上,从《论语》能看到的,孔子没有把「性」系统地说成天给的;而在他之后一两代人,这样的说法,出现了。至于孔子心里怎么想,这是一个无法检验的问题,本书不判。

◆七、回头检查证伪条件一

第 1 章之前,本书立下了第一条证伪条件:

先秦文本若能证出「天命之谓性」不是授予义(不是「令」),母题第一半改判。

现在,来结一次账。

这一编,我们看了:

到目前为止,没有一处证据,能够证出「天命之谓性」不是授予义;相反,时间线显示:这个说法,是在孔子之后被造出来的。

结论:条件一,本轮未被推翻。

不过,要老实标出两处弱点:

一,最关键的证据,郭店简《性自命出》,我只见到了二手的转述,没有对着出土文献的整理本逐字核对〔待核〕;

二,《中庸》的成书年代,学界有不同的意见,如果它晚到汉代才成,这条时间线要重画。

所以,更准确的说法是:条件一,在目前能核到的材料里,未被推翻;但最硬的证据还要核。

◆两处弱点,核到哪一步了

上一节留下两处弱点,这一节交代本轮核到的结果。

第一处,郭店简。核到的是:出土、年代、篇目、整理出版这几条(见前文)。没核到的是:开篇一句的逐字释文。判断因此要这样改:条件一赖以成立的那条时间线,在「不晚于公元前三百年前后」这一点上,已经有了可靠的二手支撑;「逐字」这一层,仍待对原整理本。一句话:年代已核,逐字待核。

第二处,《中庸》的成书年代。这一处,核到的结果是:没有定论,而且分歧不小。按我见到的二手综述〔已核:几篇研究综述,二手〕,大致有这几路:

说法谁说的要点
子思作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郑玄、朱熹传统说法,《史记》说「子思作《中庸》」
有疑,或说晚出宋代欧阳修;清代袁枚、叶酉、俞樾等欧阳修疑其中「自诚明」等语与孔子「学而知之」不合;清人据「载华岳而不重」「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等语,疑其成于秦统一以后,甚至西汉
前后两部分来源不同冯友兰(后段或为后人搀入);徐复观(今本即《汉志》所说《中庸说》二篇);郭沂(一部分为原本《中庸》,一部分可名《天命》);梁涛(原为两篇独立著作,后合编)郭店简出土后,持此说者更多
郭店简印证旧说郭沂等《性自命出》等篇思想、概念以至语言风格与《大学》《中庸》相近,应是同一时代的作品

这张表里,有两点要读出来:

第一,「秦汉之际」的旧说,曾经是学界相当普遍的看法〔据二手〕;郭店简出土之后,它被大大削弱,却没有被一笔勾销,因为今本《中庸》可能是几部分合成的:开头的「天命之谓性」所在的那一部分,和后面带有「车同轨」一类语句的部分,未必是同一时间写成。

第二,有学者(郭沂)恰恰把今本里从「天命之谓性」起头的那一部分,单独看作一篇,名叫《天命》〔据二手,待核〕。如果这个说法成立,那么,本章要问的那一句,很可能是一篇独立文章的开头,而不是一本书的开头。这与前面第 3 章说的「坐在书第一行的座位上」,要打一点折扣:那个座位,也许是后来编书的人安排的。

那么,条件一要不要改?

不改判词,也不改小账。理由是:本章的判断,是「孔子之后,被一代人一点一点说出来、立起来」。要推翻它,需要两样东西之一:或者在孔子以前,找到「天命之谓性」式的说法;或者证明《论语》里孔子已经系统地讲过。这两样,目前都没有。《中庸》的年代,晚也好、早也好,只改变「谁来说」,不改变「是孔子之后」;而郭店简的年代,反倒把这个「之后」,钉到了不晚于公元前三百年前后。所以,原来的结论,可以说得稍稳一点:条件一,未被推翻;年代这一环,已有二手支撑;《中庸》定稿的年代,无定论,但对本章的判断影响不大。

〔本书读法,待验:若出土文献证明「性自命出」式的说法早于孔子,此条要改。〕

◆辩护人:子贡那句话,能扛多重

还有一位辩护人,是替子贡那句话说话的,意思反过来:你整章都在拿子贡的「不可得而闻」做证据,可这一句,学者的读法就不一样。

确实不一样。按我见到的一篇综述〔已核:林东杰文综述,二手〕,对「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至少有这几种读法:

这位辩护人的意思很清楚:子贡这一句,不是一块实心的证据。

本书接受这个批评,并把话收窄:子贡这句话,在本书里,只当作旁证,不当作主证。主证是什么?是《论语》整本书里,没有一句「天命之谓性」式的话;是「性」在《论语》里只有寥寥几处;是孔子谈「天」时,对象几乎总是他自己或君子,而不是每个人。即使子贡那句话,按第二、三、四种读法来读,这三件事,一件也不会变。

这样安排,本章的判断,就不再靠一句有争议的话撑着。

◆八、放回日子里

你可以想一想,自己身边有没有这样一个「老师不在了」的场景。

一位很有魅力的创始人去世了,或者离开了。他留下的那套做事的方式,在公司里怎么继续下去?

最常见的办法,是:把他的话整理成「企业文化」,把他的做法写进「手册」,把他的名字说成「我们的精神」。几年之后,新员工不认识这位创始人了,但他们知道:「这是我们的文化。」

这个过程里,有一个微妙的升格:从「他说的」,到「我们的」。创始人的话,从一个具体的人的话,变成了一个集体的信条。这个升格,需要一个更稳的根基。

孔子之后,他的学生们做的,也是同一件事。区别只在于:他们找到的根基,是「天」。

◆九、一场关于「性」的争吵

「性」这个字,在孔子之后,不是平平安安地被接受的。它是被吵出来的。

《孟子·告子上》里,记载了孟子与告子的辩论。告子有一个很有名的说法:

生之谓性。〔《孟子》6A3〕

大意是:生来就有的,叫做性。

请注意,这句话,也是「A 之谓 B」。告子是在给「性」下定义。孟子听了,并没有说「你说得对」,而是立刻追问:如果生来就有的叫性,那是不是说,白的东西都叫白,白羽的白,白雪的白,白玉的白,是一样的?告子说,是。孟子接着问:那么,狗的性,就是牛的性,牛的性,就是人的性吗?〔《孟子》6A3,大意〕

这一段对话,对本书很重要:在孔子以后,「性」是什么,是一个被争夺的定义。孟子要把它定义为「善」,告子要把它定义为「生来如此」,荀子要把它定义为「恶」。三个人,三个定义,用的是同一种句式。

荀子的话是: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

这里的「伪」,不是「虚假」,是「人为」:人的善,是人为造出来的。荀子的这一句,几乎是本书母题的先声:他说,善是造的。

这让「天命之谓性」这一句的位置,看得更清楚了:它不是一条无人争论的公理,而是这场争吵里,一方给出的定义;后来这一方赢了,于是这个定义,就成了「常识」。

◆十、再看孟子:把天放进心里

孟子是把「性」与「天」接得最紧的人:

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孟子》7A1〕

大意是:把自己的心充分发挥出来的人,就知道了自己的性;知道了自己的性,就知道了天。保存自己的心,养护自己的性,就是在侍奉天。

这是一个很漂亮的通路:从心,到性,到天。天,不再是远远在上的东西,是通过一个人自己的心,可以走到的东西。

这个通路有一个后果:每个人,只要向内走,就能到天。不需要经过王,不需要经过祭司。这是儒家思想里非常有解放力量的一面。

可它同时有另一个后果:一旦「天」就在每个人的心里,那么「天」说了什么,就由每个人的心来「听」;而每个人的心听到的,是否一样?要靠谁来校对?这一个问题,孟子本人没有回答,是后来的宋明儒者,一遍一遍地在回答。

◆十一、一张表:三种性论,三种「一」

谁性是什么「一」从哪来对教育的看法
告子生来如此没有特别的来源可以顺着塑造
孟子善,是天给的天 → 心 → 性把本来有的养出来
荀子恶,善是人造的人造(伪)用礼义去改造

三个人,三种教育。孟子的教育,是「养」;荀子的教育,是「化」。后来的历史,选了孟子的「天给的」;但荀子的话,一直在那里,没有被驳倒,只是被放到了一边。

◆十二、再放一个日子:续修族谱

你可能见过,或者听说过,一个家族「续修族谱」。

老人们聚在一起,翻出旧谱,往上追:我们的祖先是谁?是从哪里迁来的?追着追着,常常追到一个很有名的人物,比如某个朝代的名人,或者一个传说里的始祖。

这时,一个有趣的事发生:越往上追,越追到「大家都愿意认」的那一位。至于在某一代,是不是真的接上了,往往没有人再去仔细核对。族谱的功能,不在于它的每一环都被证实,而在于它给一群人,提供了一个共同的出发点。

「天命之谓性」所做的,就是给「人」这个共同体,续了一份族谱:往上追,追到天。至于「追」的过程中,孔子、子思、孟子,各自接了多少,每一环是不是真的接上了,谁也不去问。这一份族谱,被大家都愿意认。

◆十三、这一编,留下了什么

在这一编里,我们没有证明「天命之谓性」是错的。我们只做了一件事:把这句话,放回它的来历里,看见它是被一群人,在一个时期,一点一点说出来、写下来、立起来的。

一件被造出来的东西,不会因为它是造的,就变得不好。 它是不是好,是另一个问题。本书下面的编章,要问的是:一旦一个东西,被造出来,又被忘了它是造的,会发生什么?

带走的话
孔子很少谈性与天道;在他之后,这个说法被一代人,一点一点说出来、写下来、立起来。

本编总账

开了哪扇门:「天命之谓性」有语法(授予)、有前史(周初的政治说理)、有中间站(孔子的个人使命)、有补上的人(孔子之后的后学)。

关了哪扇门:当这个说法被写成「天给的」,这一整条来历,被悄悄抹平了。

证伪条件一:本轮未被推翻;关键证据待核。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是孔子之后的人,一点一点造出来的。

第二编
一的走法:忠与恕
编序

第一编追的是「一」的来历:它是被一群人说出来、立起来的。这一编换一个问题:既然有了一个起点,人和人之间,怎样往同一个起点上靠?孔门给了两个字:忠,与恕。四章,各答一件事:「忠」在原文里到底是什么意思(第 7 章);「恕」是怎样一句话(第 8 章);这两个字背后,为什么都有一个「我们」(第 9 章);以及,「我们」的同一,是天然的,还是做出来的(第 10 章)。这一编里,要用到王德生博士的第二条口述命题:忠,是跟从一;恕,是如此之一。本书会对着原文,一寸一寸地验它。

第 7 章

忠:跟着那个「一」

夜里走山路,前面的人拿着一支手电。你没有灯,只能盯着前面那一小圈光,一步一步踩在他踩过的地方。

这时候,你在做的是什么?不是自己判断路,不是自己选方向,而是跟着。

这一章要讲的「忠」,如果让王德生博士来说,就是这个动作。

◆一、先看原文:忠在《论语》里怎么用

「忠」字,在《论语》里出现的次数不算少。先把几处最清楚的摆出来:

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1.4,曾子语〕

大意是:我每天多次反省自己:替别人办事,有没有尽心?同朋友交往,有没有守信?老师传授的,有没有温习?

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3.19〕

大意是:君主按礼来使用臣子,臣子用忠来侍奉君主。

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过则勿惮改。〔《论语》1.8〕

大意是:以忠信为主,不交不如自己的朋友,有了过错,不要怕改。

居之无倦,行之以忠。〔《论语》12.14〕

大意是:在位时不倦怠,做事时用忠。

看这四处,「忠」的对象不一样:对「为人谋」的那个人(1.4);对君(3.19);对一种处世的原则(1.8);对政事(12.14)。所以,「忠」在《论语》里,并不只是「忠君」。后来「忠」被窄化成对君主的忠,是后话。

◆二、说文怎么读

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对「忠」有一个解释:

忠,敬也。从心,中声。〔《说文解字·心部》,已核:汉典所录《说文》〕

大意是:忠,就是恭敬;字由「心」和「中」组成,其中「中」是标读音的声旁。

「尽心曰忠」这四个字,常被当成许慎的话。核对下来,它是清代段玉裁给这一条作的注:「敬者、肃也。未有尽心而不敬者……尽心曰忠。」〔已核:汉典所录段注,个别字句从略〕所以,更准确的说法是:《说文》定「忠」为「敬」,后人(段玉裁)把它读成「尽心」。

这个读法,几乎成了后世的定论:「忠」是「尽心」,是对一件事、一个人,把全部的心用上。朱熹注《论语》,也说「尽己之谓忠」〔《论语集注》,据 312,待核〕。

◆三、先秦别处,「忠」用在谁身上

《论语》之外,再看几处,为的是知道:在孔子前后,「忠」通常指什么。

先看一个比孔子早一百多年的说法。《左传》桓公六年(公元前 706 年),随国的季梁劝随侯,说了一句:

上思利民,忠也。〔《左传·桓公六年》,待核〕

大意是:在上位的人,心里想着让百姓得利,这就是忠。

这里「忠」的对象是民,是一国的人,不是哪一个具体的人。

再看《论语》自己的两处:

令尹子文三仕为令尹,无喜色;三已之,无愠色。旧令尹之政,必以告新令尹。何如?子曰:忠矣。〔《论语》5.19,待核逐字〕

大意是:子张问:令尹子文几次出任令尹,没有喜色;几次被免职,也没有怨色;自己原来办的政事,一定告诉接任的人。这个人怎么样?孔子说:算得上忠了。

这里的「忠」,不是对哪个君,也不是对哪个朋友,而是对一个位置上的事:交代清楚,交给下一个人。

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论语》5.28,待核逐字〕

大意是:十户人家的小地方,一定有像我这样忠信的人,只是不如我好学。这里的「忠信」,是一个人的品质,跟君、跟位置都不相干。

据杨伯峻《论语词典》的统计,《论语》里「忠」字出现十八次,「恕」字只出现两次(4.15 与 15.24)〔据二手,待核〕。

把能看到的用例,按对象排一排:

出处「忠」的对象属于哪一类
《论语》1.4 为人谋而不忠托你办事的人私人关系
《论语》1.8、5.28 忠信无具体对象,是品质个人品质
《论语》3.19 臣事君以忠君位置关系
《论语》12.14 行之以忠政事公事
《论语》5.19 子文交接政事位置上的事、接任的人公事
《左传》桓公六年 上思利民民一国的人

这张表是本书自己排的,归类难免有商量余地。但它至少说明一件事:「忠」不是专给君主的,也不只是私人之间的事;它常常落在「公」的一边。

这个读法没有错。它对着《论语》的用法,是合得上的:「为人谋而不忠」,意思就是「替人办事没有尽心」。

◆四、孟子和《左传》的另外两处

孟子也用「忠」,用得比较特别:

分人以财谓之惠,教人以善谓之忠,为天下得人者谓之仁。〔《孟子》3A4,待核逐字〕

大意是:拿财物分给别人,叫惠;把好的东西教给别人,叫忠;为天下找到合适的人,叫仁。

在孟子这里,「忠」的意思是教人以善:不是对君,也不是对位置,而是把自己认为好的,真心地交给别人。这同「尽心」是一脉相承的:心用尽了,才会愿意教。

《左传》成公九年(公元前 582 年)还有一句:「无私,忠也。」〔《左传·成公九年》,待核〕大意是:没有私心,就是忠。这一句,同样落在「公」与「私」的对举上。

这几处合起来,给本章一个朴素的结论:先秦的「忠」,核心是「真心、不二、不藏私」;对象可以是人,可以是事,也可以是一国之民。王德生博士那一层「共同的中」,在这些用例里是可以读进去的,但没有哪一处,明说了它。读进去,是本书的做法;本书把这一点,摆在明处,让读者自己掂量。若有人拿出更多先秦用例,证明「忠」从来只是真心与不二、同共同体毫无关联,本章后半的读法,就该收回。

◆五、王德生博士的另一个读法

王德生博士的口述是这样的:

忠=中+心,是「跟从一」。〔王口述〕

他的读法,是从字形入手:「忠」,上面是「中」,下面是「心」。「中」,是什么?是那个居中的东西,是被大家共同围绕的那一点。「中+心」,就是心,朝着那个中。

所以,忠,不只是「把自己的心用尽」,而是「把自己的心,对准那个大家共同围绕的中心」。

请注意这两个读法的差别:

读法重心在哪「忠」的对象
《说文》:尽心自己用了多少力一件事、一个人
王口述:跟从一心对准的方向一个共同的中心

前一个读法,重心在自己的投入程度;后一个读法,重心在心的朝向。前者回答「你用心不用心」,后者回答「你的心朝着哪里」。

两个问题,不冲突。一个人可以很尽心,但朝向错了;也可以朝向对了,但不尽心。完整的「忠」,大概是两者合在一起。

◆六、先说《说文》读法对在哪里

先把公道还给传统的读法。

从《论语》的用法看,传统的「尽心」读法,覆盖得更广:「为人谋而不忠」,说的是替别人做事时有没有尽心,这里并没有什么「共同的中心」,只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尽心。要用「跟从一」去读「为人谋而不忠乎」,就显得绕。

所以,本书的立场是:《说文》的读法,是「忠」的通行读法,不用推翻;王德生博士的读法,是在这个基础上,多看见了一层。这一层,在什么时候用得上?在「忠」被用在共同体里的时候:臣对君、弟子对师、同事对团队,这类「忠」,背后确实有一个「大家一起围着的东西」。

◆七、替传统读法辩护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说「中」是「共同围绕的中心」,可「中」这个字,在古文字里,原本是一根立着的旗杆,上面有飘带,是一个表示「正中」的符号〔据二手,字形来源待核〕。「忠」的本义,会不会就是「心里正」「心里不偏」?这跟「跟从一」,似乎差得有点远。

这个辩护,接受一半。「中」字的字形来源,学界有不同的说法,本书不敢断言。但是,不论「中」的字形是旗杆、是靶心,还是别的什么,它在使用中,都有一个共同点:它指一个「正中」,一个所有人用来对齐的位置。一支旗杆立在中间,是为了让所有人看齐;一个靶心,是为了让所有人瞄准。

所以,「跟从一」这个读法,不需要依赖「中」的某一种字形来源;它依赖的是「中」这个字在使用中的功能:一个让大家对齐的点。如果将来能证明,「中」在先秦的用法里,与「对齐」毫无关系,这个读法就要改。〔证伪条件,本书记入附录〕

◆八、反方正面一击:「忠」是形声字

上面那位辩护人,说得还算客气。学界的主流看法,其实更硬一点,本书要原样摆出来。

第一,《说文》把「忠」归为形声字:「从心,中声」。意思是,下面的「心」管意思,上面的「中」只管读音。「恕」也一样:「仁也。从心,如声。」〔已核:汉典所录《说文》〕。形声字的拆法,只有一半有意思可拆。按这个读法,「中+心=心朝着中」,在字源上,只是后人的会意读法,不是造字者的本意。

第二,「中」字自己的字形,也没有定论。甲骨文里的「中」,常见的说法是像一面立着的旗〔据二手,见近年介绍性文章,具体学者归属待核〕;另有学者主张它同测风、测影、立表一类事有关,还有别的读法。各家分歧,本书没有能力裁断,也不必裁断。

第三,一条对反方更有利的线索。先秦的「中心」两个字连着用,就是「心里」。《诗经·王风·黍离》有「行迈靡靡,中心摇摇」〔待核〕,意思是:脚步拖拖拉拉地走,心里晃荡不安。这里的「中」是「内」,是「里面」,不是什么「共同的中」。顺着这条线,「忠」最早的意思,更可能是发自内心、由衷、不敷衍,同《说文》的「敬」、段注的「尽心」,是一路的。〔据二手:不少文字学者倾向「中」在这里兼表意,但具体怎么表,没有定论,待核〕

所以,本书对王德生博士的字形读法,要老老实实降一级:

检验的结果,就是上面那张表:对象落在「公」一边的,有 3.19、12.14、5.19 和《左传》;落在私人和个人品质一边的,有 1.4、1.8、5.28。所以只能这样说:「忠」的对象常常不限于私人,这一点有用例支持;至于「对准一个中」,用例只支持其中一部分,剩下的是本书的读法。这个界线,本书自己先划在这里,免得后面的章节,把读法当成了证据。

◆九、再说对一条:忠与信,为什么总在一起

在《论语》里,「忠」常常同「信」连着出现:1.8 的「主忠信」,5.28 的「忠信」,还有这一句:

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论语》15.6,待核逐字〕

大意是:说话忠信,做事笃敬,就是到了蛮貊那样的地方,也行得通;说话不忠信,做事不笃敬,就是在本乡本土,行得通吗?

为什么是一对?一个读法是:「忠」管心里,「信」管说出去的话。心里朝着哪儿,嘴上说的就该是哪儿,说了就得兑现。「跟从一」的读法,在这里有一个用处:它给「忠」一个落点。心先朝着同一个东西,别人才好指望你的话会兑现;每个人心朝一个方向,「信」才有人肯收。

成立条件,本书说清楚:这个读法,只在有共同体的场合用得上。一个人对着自己的账本说「忠信」,无从谈起。

顺手记下一个小小的旗:这句话里有「蛮貊之邦」。孔子说,忠信走到哪儿都行得通;可见他想的「一」,并不只在自家院子里管用。这面旗,第 9 章会接着看。

◆十、「跟从」两个字,要小心用

必须在这里,立一块警示牌。

「忠=跟从一」,很容易被读成「盲从」:只要有一个「一」,就必须跟着它走。

本书不这样读。《论语》里,有一处很关键的话,是孔子对子路说的:

勿欺也,而犯之。〔《论语》14.22〕

大意是:不要欺骗君主,但可以当面触犯他。

这里的「忠」,不是顺从,是敢于顶撞:因为你的心,对准的是那个共同的「一」(比如,国家的福祉、正当的道),而不是对准某一个人的脸色。如果那个人偏离了「一」,忠的人,反而要逆着他。

所以,「跟从一」的要点,是跟从「一」,不是跟从某个人。这一点,在后世有时被混淆:当「一」被一个人占了位置,「忠于一」就被换成了「忠于他」。这个换位,是第六编要讲的事。

◆十一、一张表:忠的三层

层说法例子
做事的层尽心替朋友办事,不敷衍
共同体的层对准共同的中心团队里,大家朝同一个目标使劲
位置的层对某个位置的责任臣对君,君对天下

第一层,是《说文》读法最自然的地方;第二层,是王德生博士读法最有用的地方;第三层,是后世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位置被说成人,忠被说成顺。

◆十二、忠,够不够得上「仁」

5.19 那一段,后面还有半截,值得一看。问的人接着又问了一个人,齐国的陈文子,抛下十乘马的家业,离开了作乱的国家;孔子评他「清矣」。问的人再问:这算仁吗?孔子说:

未知,焉得仁?〔《论语》5.19,待核逐字〕

大意是:还不知道,怎么算得上仁?

子文,孔子说「忠矣」,但不轻易说他是「仁」。可见,在孔子这里,忠是一个站得住的德目,却不等于仁:一个人把交接做得干干净净,值得称许;但「仁」的门槛,要高得多。

这对本章的读法,是一个提醒:把「忠」读成「对准共同的中」,不要因此把它抬成孔门的最高要求。它是一只手,另一只手是下一章的「恕」;而孔子心里,两只手上面,还有「仁」。

◆十三、「忠恕」是谁说的

还有一件事,得在这里交代,免得读者以为「忠恕」是孔子亲口定的。

《论语》4.15 的经过是这样的:孔子对曾子说:「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说:「唯。」孔子出去了,别的弟子问:这是什么意思?曾子说:

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4.15,待核逐字〕

大意是:先生的道,就是忠和恕罢了。

注意:把「一以贯之」解成「忠恕」的,是曾子,不是孔子。孔子自己没有解释。同样的话,孔子还对子贡说过一次:「赐也,女以予为多学而识之者与?对曰:然,非与?曰:非也,予一以贯之。」〔《论语》15.3,待核逐字〕也是只说了「一以贯之」,没有说那个「一」是什么。

所以,一位辩护人会问:「忠恕」是曾子的读法,凭什么当成孔子之道的全部?这个问题问得对。本书的回答是:不当成全部。本书只说,曾子这个读法,被后世接受了,并且《中庸》也有「忠恕违道不远」一句〔《中庸》13 章,据 313,只引,待核〕;这一编要验的,是这个读法站不站得住,不是替它预设结论。

另一处也值得对照。前面引的 14.22「勿欺也,而犯之」,「犯」,通常读作冒犯、当面顶撞,朱熹说是「犯颜谏争」〔《论语集注》,待核〕。《孝经·谏诤章》里也有类似的话:当君主做不义的事,臣子不可以不争〔据二手,待核〕。这几处放在一起,可以看到,儒家文本里,「事君」本来就留着「争」的位置;「忠」同「顺」画等号,是后来的事。

◆十四、小组作业的四页幻灯片

换一个课堂里的场面,看「尽心」与「朝向」怎么分开。

老师布置了一份小组汇报,四个人,一人做一页幻灯片。第一个同学熬到半夜找图;第二个把动画调了又调;第三个把数据核了三遍;第四个把结尾那页写得文辞漂亮。

汇报那天,四页一合,风格不一,字体不一,连结论也打架:第一页说这件事应该推行,最后一页却说应该取消。老师问:你们商量过要讲什么吗?四个人异口同声:我做得很认真啊。

这四个人,尽心都是满分,朝向却没有对齐。如果「忠」只是尽心,他们都忠了;可汇报还是砸了。

第二次,他们先坐下来,花十分钟,写出一句话:这次要让听的人记住什么?然后各自去做。这一句话,就是那个「中」。

请留意两点。第一,这一句话,是四个人坐下来说出来、点头同意的,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第二,如果组长把这句话当成自己的脸色,说什么都不许改,那就成了前面说的「换位」;该有人举手说:这一句,是不是写偏了?举手的人,忠的还是那句话,不是组长。

替《说文》读法说一句公道话:第一次汇报失败,老师若只批评「不够认真」,那是批错了人,他们已经很认真了。可若只说「你们很认真」就算了事,也不对,因为汇报的毛病,不出在认真上。尽心说的是力气,朝向说的是方位,一个小组要成事,两样都得有。这就是前面那张读法对照表,放进课堂里的样子:左边一栏问的是「用了多少力」,右边一栏问的是「朝着哪里」。一个小组汇报的好坏,要两栏一起看,缺了哪一栏,都评不准。

◆十五、放回日子里:山路上的手电

回到开头那支手电。

走山路的队伍里,前面的人拿着灯。你跟着他,是为了安全地走出山,不是为了崇拜他。如果这个人突然带着大家往悬崖边走,你会怎么办?你会喊:「喂,不对!」

这时候,你「忠」于什么?你忠于的,是「大家要安全走出山」这个共同的目标,而不是那个拿灯的人。

「忠」,如果理解成这样,它就是一个有生命的东西:它既能让一群人跟着同一支灯走,也能在灯偏了的时候,让人喊出声来。

◆十六、本章的证伪条件

本章的判断:「忠」在使用中,有「共同体对齐一个中心」这一层,不止于「尽心」。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在先秦文本里,系统地找出大量「忠」的用例,其对象都是一对一的私人关系,没有任何一例涉及「共同体的中心」;或者,如果能证明「中」在先秦的用法,与「对齐」「居中」没有任何联系。

据我能核到的,《论语》里的用例,有一部分(3.19、12.14)确实涉及君臣、政事这类共同体关系;但这是一个粗略的归类,需要逐条核对〔待核〕。

◆十七、挂钩

「忠」讲完了,是「心朝着一」。接下来一章,讲它的另一半:「恕」。如果说忠是我往那个一靠,恕就是我怎样看别人,也往那个一靠。两者,合起来是孔子说的「一以贯之」的两个手。

本章还留下两面旗:一面是「蛮貊之邦」,第 9 章看孔子的「外面」时会接上;一面是「忠恕」出自曾子之口,第 8 章讲恕,第 10 章讲同一性怎么做出来,都要回头问一句:这个读法,站不站得住。

带走的话
忠,不只是把心用尽,更是把心对准大家共同围绕的那一点。

小账

开了哪扇门:把「忠」从「尽心」,往前推一步,看见它背后有一个「共同的中」。

关了哪扇门:「跟从一」不是「跟从某人」;一旦位置被说成人,忠就变了味。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在这里,「一」是一群人围着的那一点,是大家站出来的。

第 8 章

恕:如此之一

子贡问了一个问题,是个很实际的问题:有没有一个字,可以一辈子照着做?

孔子给的答案,只有一个字。

◆一、一个字的回答

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15.24〕

大意是:子贡问:有没有一个字,可以终身奉行?孔子说:大概就是「恕」吧!自己不想要的,不要加给别人。

这一章,已经在第 1 章里出现过。这里要换一个角度读:不看「恕」是好还是坏,而看这句话是怎么搭起来的。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个否定式:它没有说「你要去做什么」,只说「你不要做什么」。它的出发点,是「己」:先问自己不要什么,再把这一条,套到别人身上。

换一句话:它用自己,去量别人。

◆二、「恕」字拆开看

「恕」,上面一个「如」,下面一个「心」。

《说文》对「恕」的解释,只有两个字:

恕,仁也。从心,如声。〔《说文解字·心部》,已核:汉典所录《说文》〕

意思是:恕,就是仁;字由「心」和「如」组成,「如」是声旁。

清代段玉裁注这一条,引了孔子的「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和孟子的「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说「为仁不外于恕」〔已核:汉典所录段注〕。这是后世把「恕」同「推己及人」连在一起的一条老根。

「如」,在古汉语里,有「像」「依照」「往……去」几个意思。「如+心」,可以读成:「心如此」,也就是把我的心,当成你的心,或者说,我的心,像你的心一样。

王德生博士的口述是:

恕=如+心,是「如此之一」。〔王口述〕

他的意思是:恕,是承认「你也是这样的」,也就是承认你我之间,有一个「相同之处」,是「如此」的「一」。

请注意:「恕」之所以能成立,前提是你我有某种相同。如果你我毫无共同之处,「己所不欲」,对你来说就没有任何参照价值。你不要的,我不一定不要;我不要的,你也许想要。

所以,「恕」这个字的背后,藏着一个假设:人与人之间,有一块相同的地方。这块相同的地方,就是「一」。

◆三、反方的话:「如」只是声旁

对「如此之一」这个读法,学界的主流看法,不太客气。本书把它摆出来,分三条。

第一,《说文》把「恕」归为形声字:「从心,如声」。「如」在这里,主要是标读音的。就像「忠」字的「中」一样,要从声旁里读出一大套意思,字源学上不稳。

第二,「恕」在先秦的主要用法,是推己及人,不是「承认你我相同」。《论语》里只有两处用到「恕」字:4.15 与 15.24〔据二手,待核〕,两处都落在「推」这个动作上。孟子说「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孟子》7A4,已核:段注所引〕,也是一个要用力去做的动作,「强」就是勉力。朱熹的说法,更是后世的标准:「推己之谓恕」〔《论语集注》,待核〕。

第三,后世「恕」的意思,滑向了「宽恕」「原谅」,同「如」的比对,越走越远。这条线,本章「证伪条件」一节还要再提。

对这三条,本书有三句回答。

对第一条:承认。「如+心」,不能当字源的证据用。但有一个小小的旁证:《说文》里「如」字,解作「从随也」,意思是随从、依着〔《说文》,据二手,待核〕。如果这个解释不错,「如」的古义里,本就有「依照、顺着」的成分。这同王德生博士读出的「如此」,方向并不冲突。但这是旁证,不是证明。

对第二条:接受。「推己及人」是用法,本书不推翻。

对第三条:「推」的前提,恰好就是「承认你我有一处相同」。你不先承认这一点,推出去的东西,就无的放矢。所以,本书的做法,不是用「如此之一」取代「推己及人」,而是说出它背后没有说出来的那一半。下面的表,把三种读法排在一起:

读法看重什么出处能不能读通 15.24
《说文》:仁也恕是一种德《说文》能:恕是仁的一部分
朱熹:推己恕是一个动作《论语集注》,待核能:「勿施」就是推
王口述:如此之一恕的前提:你我有一处相同本书读法能:但要补一句「如果相同」

三种读法,在 15.24 上都读得通。差别在于:前两种,回答「恕是什么」;第三种,回答「恕凭什么可能」。回答的不是同一个问题,所以不必争输赢。

◆四、孔子对「恕」的另外几处说法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论语》里不止一处。

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论语》12.2〕

大意是:仲弓问什么是仁。孔子说:出门要像见到贵客,使唤百姓要像承办大祭;自己不想要的,不要加给别人;这样,在朝廷里没有怨言,在家里也没有怨言。

还有一处,子贡自己说了一句,很有意思:

子贡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子曰:赐也,非尔所及也。〔《论语》5.12〕

大意是:子贡说:我不想别人强加给我的东西,我也不想强加给别人。孔子说:赐啊,这不是你能做到的。

这一处,孔子泼了一盆冷水。他告诉子贡:你说得轻巧,做到不容易。

再看一处,是正面的说法:

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论语》6.30〕

大意是:所谓仁,就是自己想站得住,也帮别人站得住;自己想通达,也帮别人通达。能从身边的事取例,推己及人,就可以说是行仁的方法了。

这一句,是「恕」的肯定式:不是「你不要什么就不给别人」,而是「你想要什么,也帮别人得到」。请注意最后四个字:「能近取譬」,从身边取一个比方。这就是「如」:拿自己做比方,去看别人。

◆五、问的是谁,答的是什么

同样一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对两个不同的人说的。看看问的人是谁,会多读出一些东西。

子贡,名赐,姓端木,孔门弟子里最会说话、也最会做买卖的一位〔据《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货殖列传》,据二手,待核〕。他问的是:有没有一句话,可以终身奉行。有意思的是,孔子对子贡说过两次「一」:一次是 15.3,「予一以贯之」,没有说那个一是什么;一次就是 15.24,子贡问「一言」,孔子这回给了答案:「其恕乎」。两处合起来,子贡手里拿到的「一」,就是恕。这是本书的读法,不是《论语》明说的。

仲弓,名冉雍。孔子夸他:「雍也可使南面」〔《论语》6.1,待核逐字〕,意思是:冉雍这个人,可以让他做一方的主政者。孔子对仲弓讲「恕」,前面一句是「使民如承大祭」,讲的是怎么使唤百姓。同一句话,放在一个可能做官的人面前,就带上了治理的分量;放在一个会做买卖的人面前,就成了处世的一句话。

再看 5.12 那一句,孔子说子贡「非尔所及也」,历来有不同读法。朱熹的读法是:子贡说的「我不欲人之加诸我,吾亦欲无加诸人」,是仁者才有的境界,不用勉强就能做到,所以孔子说子贡够不着〔《论语集注》,待核〕。这个读法,把「恕」同「仁」分开了一级:恕,是要勉力去做的;仁,是自然而然。孟子说「强恕而行」,正好是这个意思。

这对本章,有两点用处。第一,「恕」不是一句随口说的好话,孔子是对着不同的人,用它做不同的事。第二,「强」字提醒我们:恕要用力,不是自然长出来的。「强恕而行」这个「强」字,到第 10 章会再回来:同一性是做出来的,做,就需要勉强。

把这四处放在一起,排成一张小表:

出处对谁说形式孔子的态度
15.24子贡,问「一言」否定:勿施给出答案:其恕乎
12.2仲弓,问仁否定:勿施,连着「使民如承大祭」把恕放进治民的话里
5.12子贡,自己宣称做到否定:无加诸人泼冷水:非尔所及
6.30讲仁的方法肯定:己欲立而立人称为「仁之方」,是方法

读这张表,有一个小小的发现:否定式的「勿施」,出现得最多(三处),肯定式只有一处,而且肯定式被孔子明确叫作「方」,也就是方法,不是终点。这支持了前面说的「孔子选了更保险的一半」,但要注意,这是从四处用例里读出来的倾向,样本很小,不能说成规律。

◆六、先说「恕」对在哪里

先说对。

一个社会,如果每个人都只管自己要什么、给别人什么,它很快会撕裂。「恕」,是一个很便宜的防撕裂装置:它不需要法律,不需要权威,只需要一个人,在行动之前,问一句:如果这是我,我愿不愿意?

这个装置的特点,是成本极低,适用面极广。路上有人摔倒,家里有人为难,同事有人出错,你都可以用它。所以,孔子说它可以「终身行之」,并不夸张。

成立条件是:你与对方,在你所要考虑的那一点上,确实是相同的。

◆七、「恕」会在哪里失灵

现在,来看它的边界。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前提,是「你所不欲,别人也不欲」。当这个前提不成立,会怎样?

有一句话,常常被归在萧伯纳名下:不要用你希望别人对待你的方式去对待别人,他们的口味,可能和你不同〔据二手,出处待核〕。这句话是否真是萧伯纳说的,我没有核实到,但它说的问题是真的。

放到日常里:

这些,都是「推己及人」的失灵:你把自己的「欲」,当成了对方的「欲」。

孔子的「勿施于人」,是否定式,它比肯定式的「己所欲,施于人」,要稳得多:因为你不要的东西,大概别人也不愿要,这个相同性,更可靠。所以,孔子的选择,是聪明的:他选了更保险的一半。

还有一个常被提到的对照:《圣经》里有一句话,大意是「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马太福音》7:12,据二手,待核)。这句话,常被称为「黄金律」,是肯定式。肯定式的好处,是更积极;风险,是更容易碰到上面说的「口味不同」。

本书不在这里比较高下,只想指出:孔子用的是否定式,这一点,本身就是一个设计:它更窄,也更稳。

◆八、替「恕」辩护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说「恕」有失灵的地方,但孔子本人,早就知道这一点。他对子贡说「非尔所及也」,就是承认:真正做到「恕」,需要对别人是怎样的有深入的了解,不是简单一句「我不要,你也别要」。

这个辩护,本书接受。「恕」不是一个傻瓜式的公式,它背后有一个更大的要求:先了解对方,才能「如」对方。

所以,「恕」最完整的读法,是:我先去了解,你在这一点上,是不是和我一样;如果是,我就按我不愿意的,不加给你;如果不是,我就要去问你。

这就把「恕」从一个「推己及人」的公式,升级成了一个「比对」的过程:比一比,你我之间,哪里相同,哪里不同。

◆九、再替「如此之一」辩护一次,再接住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恕」读成「承认你我有一处相同」,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里,根本没有「承认」两个字。它是一条命令:不要做什么。你读出的「承认」,是你硬加进去的。

这个质疑,本书接受一大半。从句子的语法上看,它确实是一条否定的行为准则,不是一句关于「相同」的陈述。「承认你我相同」,是本书从这句话背后读出来的前提,不是句子说出来的。

但本书想说的是:任何一条行为准则,都带着一个没有说出来的前提。「红灯停」背后,有「大家都怕撞」;「己所不欲」背后,有「你的不欲,同我的不欲,差不多」。把这个前提摆到明处,有一个好处:当这个前提不成立时,我们知道哪里出了毛病。比如,前面说的「口味不同」,毛病就出在:你以为你们相同,其实不同。

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恕」出了错,我们只会怪这个人「不会做人」;有了这个前提,我们可以说:是那个「相同」,没有核实。这才是本书把「恕」读成「如此之一」的实际用处:不是为了考证字,是为了在它失灵的时候,知道往哪里查。

这一条,仍然是读法,不是考据,本书自己先说在前面。读者若觉得这一步多余,只用「推己及人」读本章,也不影响后面的论证,本书只是多问了一句「凭什么」。

◆十、同一把尺:《中庸》《大学》里的恕

「恕」在《论语》之外,还有两处著名的用法,都是后来的书。本书只引,不重判。

《中庸》第十三章有一句:

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中庸》13 章,据 313,待核逐字〕

大意是:忠和恕,离道不远;加在自己身上自己不愿意的,也不要加给别人。

这里,「忠恕」连着说,后面接的,就是「己所不欲」那一句。可见在《中庸》作者眼里,「勿施于人」就是恕的内容。

《大学》第十章,把它展开成了一个有上下左右的格子:

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絜矩之道。〔《大学》10 章,据 314,待核逐字〕

大意是:厌恶上面对你的做法,就不要那样去使唤下面;厌恶下面对你的做法,就不要那样去侍奉上面;前后左右,都照这个办……这就叫「絜矩之道」。

「絜」是量度,「矩」是画方形的曲尺〔据二手,待核〕。「絜矩」,就是拿一把尺,到处去量。

先说对:这个办法的好处,是可操作。它把一个抽象的「恕」,变成六个方向上的检查:上面怎样对我,我就想想怎样对下面。一个团体里,上下左右都按同一把尺量,彼此之间的怨,会少很多。

再看它的前提:这把尺,要大家的尺寸差不多。如果上面的人,同下面的人,要的东西很不一样,同一把尺量出来的,就会有偏差。这同前面「口味不同」,是一回事,只是放大到了一个团体的上下左右。所以,絜矩之道,好用,但要定期核对:那把尺,是不是还合每个人的手。

◆十一、恕,不等于有求必应

最后一个常见的误会:以为「恕」就是宽宏大量,别人怎么对你都行。

孔子没有这样说。有人问他:「以德报怨,何如?」他的回答是:

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论语》14.34,待核逐字〕

大意是:那拿什么报答恩德呢?用公正去回应怨恨,用恩德去回应恩德。

这一句,同「恕」是什么关系?本书的读法是:「恕」管的是我要不要把自己不愿受的事,加到别人头上;它不管别人对我做了什么,我该怎样回应。两件事,不在一条线上。「恕」后来被读成「宽恕」,是意思滑出去了一截;就先秦用例而言,孔子讲恕,没有一处在讲「原谅」〔本书读法,待统稿时与「宽」的演变线一并核〕。

有人会替「宽恕」说话:以直报怨,不也是一种克制吗?是克制,但克制不等于「恕」。「恕」是出手之前问自己一句;「直」是别人出了手之后,我拿什么回应。一个管发出去的,一个管收回来的。把两个方向混成一个,既会把「恕」读成软弱,也会把「直」读成报复,两头都读歪。

◆十二、一张表:忠与恕,两只手

字王口述动作方向
忠中+心:跟从一把自己对齐一个共同的中我 → 一
恕如+心:如此之一看出你我在一处相同我 ↔ 你,在一里

两个字,合起来,是孔子对曾子说「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替他解释为「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4.15〕的两只手:

只有两只手一起用,一个「我们」,才被组装起来。

◆十三、放回课堂里:家长会上念排名

换一个课堂外面的场面,看一次反向的失灵。

有位老师,自己读书时,被老师当着全班的面念过名次,念到倒数的时候,他脸上火辣辣的。他记了很多年。后来他自己当了班主任,开家长会,第一条规矩:不念排名,成绩单装在信封里,各人自己看。

这是一次地道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家长会散了,有个孩子的妈妈,在走廊里问他:老师,您怎么不念一念?我家孩子这次进了前三,他等着听呢。

老师愣住了。他一直以为:念名次,对谁都是难堪。可对这个孩子,被念到,恰恰是他一学期里最盼的事。

这位老师没有错:他按「己所不欲」,守住了一条底线,没有伤到任何人。可他漏了一步:他以为「我不要的,别人也不要」,其实对有些人,不是。所以这里的「恕」,得补上前面「替恕辩护」一节说的那一步:先去问。后来,他改了做法:信封照发,另外问每个孩子,愿不愿意在班上说一说自己的进步。

这个场面,同下面「送补品」不一样。送补品,是肯定式的失灵,把自己想要的,硬给别人;这一个,是否定式的失灵,把自己不要的,当成了别人也不要。否定式更稳,但也不是百分之百。

◆十四、放回日子里:给长辈送补品

逢年过节,你给老人送东西。

你觉得:「人老了,要补,我就买最贵的营养品。」你是在用「己所欲」,去想老人的欲。可老人想要的,也许是你多陪他吃一顿饭。

你送了东西,老人嘴上说「好,好,你有心了」,心里却很失落。这时候,你们之间没有恶意,只有一次失败的「恕」:你以为你们在某一点上相同,其实不是。

这个日子里的小事,说明了「恕」最关键的一件事:它不是一个已经有了答案的公式,它是一次需要去验证的假设。

◆十五、本章的证伪条件

本章的判断:「恕」依赖于「你我在某一点上相同」这个前提;而「恕」这个字,是承认这个相同。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在先秦文本里,「恕」的用法,完全不依赖「己」与「人」的比对(比如,它只是指「宽容」「原谅」,而不涉及「如」的比较)。

事实上,「恕」在后世,确实常被用作「宽恕」「原谅」;这是一个意思的偏移:从「如」(比对),到「宽」(让步)。这个偏移,是一个值得单独看的现象,后面统稿时,要专门核一核这条意义演变的线〔待核〕。

◆十六、挂钩

这两章,看了忠,看了恕。两个字,有一个共同的前提:有一个「我们」。没有「我们」,忠没有对象,恕没有参照。本章留下的一面旗,是「强恕而行」的那个「强」字:恕要用力去做,这一点,第 10 章讲同一性是做出来的,会再接上。另一面旗是絜矩那把尺:一个团体共用一把尺,尺寸准不准,要有人核对。下一章,就要问这个「我们」:它是不是天生就在那里?

带走的话
恕,是先承认「你我在这一点上一样」,然后才有资格说「我不要的,不给你」。

小账

开了哪扇门:看出「恕」背后有一个「相同之处」,它是「一」的人际版。

关了哪扇门:「推己及人」不是公式,是需要验证的假设;肯定式比否定式更容易失灵。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相同之处」要一次次去验证,不是白白就有的。

第 9 章

一,从来是「我们的一」

一个人,会不会有一个只属于他自己的「一」?

这个问题听起来奇怪,但值得认真想一下。

◆一、一个人的「一」

设想一个人,住在一座孤岛上,没有别人。他每天按自己的作息过日子:天亮起床,天黑睡觉,吃什么,做什么,都是他自己定的。他有没有一个「一」?

他有一套习惯,有一套偏好,甚至有一套信念。但在本书的定义里,这些都不叫「一」。

本书的定义是:「一」,是一群人共同承认、不再追问的出发点。

这个定义里,有三个要素:一群人;共同承认;不再追问。孤岛上的人,三个要素里,缺了第一个,也就缺了第二个。他的习惯,是他的习惯,不是「一」。

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因为「一」的功能,是让一群人不需要每次从头争论,就能一起行动。一个人,没有「一起」,也就不需要这个功能。

所以,「一」,从定义上,就是「我们的一」。这一点,是本书整个论证里,一个很基础的地方。

◆二、先交代:本书的「一」,不是经文里的「一」

读到这里,细心的读者会问:你一口一个「一」,同《论语》里的「一」,是一回事吗?

不是。要老实分清三个同字不同义的「一」:

谁在用原话这个「一」指什么
孔子(4.15、15.3)吾道一以贯之贯穿全部学问的那一条线(孔子没有明说是什么,曾子解为忠恕)
孟子(7A26)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死守一个点,不知变通(是贬义)
本书「一」是一群人共同承认、不再追问的出发点一个分析用的名字,指共同体的起点

(孟子 7A26 的原话,大意是:只会抓住「中」,不懂变通,就跟死抓一点差不多;人们所以讨厌死抓一点,是因为它害道,抓了一个,丢了一百个〔《孟子》7A26,据大意,待核逐字〕。)

所以,本书的「一」,是本书自己定的一个分析用的词,不是从经文里翻出来的。它同孔子的「一以贯之」有关:孔子的「一」,在本书看来,正是他想让一群人共同承认的那个起点;但这只是本书的读法,孔子并没有这样说过。它同孟子的「执一」,则要小心,不要混为一谈:孟子批的,是死守;本书讲的,是共同承认,两者是两回事。

这个交代,要在这里先做,是因为后面的章节,会反复用到「一」。读者如果把本书的「一」,同经文里的「一」画等号,就会以为本书在断言孔子说过什么。本书不这样断言。

◆三、孔子的两句话

孔子有两句话,把这一点说得很清楚: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论语》7.22〕

大意是:几个人一起走,一定有可以做我老师的人。选择他好的地方去学,看到他不好的地方,就对照着改自己。

这一句里,有一个关键词:「三人行」。要有别人同行,才有「师」可言。一个人走路,没有老师;人一多,才有「择」和「改」的余地。(这里的「三」,不要读得太死,见后文辩护。)

另一句:

德不孤,必有邻。〔《论语》4.25〕

大意是:有德的人,不会孤单,一定会有邻居。

这一句,更直接:德,是不孤的。一个人的「德」,如果没有人认,它还是德吗?孔子的回答是:它一定会有人认,一定会有邻居。这句话,既是一个信心,也是一个定义:德,是需要「邻」的;没有「邻」的德,不是孔子意义上的德。

◆四、替「孤岛」辩护,替「三」辩护

一位辩护人会说两句话。

第一句:「三人行」的「三」,在古汉语里,常常不是精确的三,而是「多」。清代汪中有一篇《释三九》,专门讲这件事:三、九一类的数,往往是虚数,表示多〔据二手,待核〕。「三人行,必有我师」,意思只是「几个人同行」。你要说「至少三个人才有师」,是读死了。

这个辩护,完全接受。所以,上面那句,已经改成了「要有别人同行」。「一个人没有师,人多了才有择、有改」这个意思,不依赖「三」是几。

第二句:说一个人没有「一」,太武断。一个人独处,不是也有自己守着的规矩吗?《中庸》说「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中庸》1 章,据 313,只引,待核〕,大意是:最隐蔽的地方,最容易露出来;最细微的地方,最容易显出来;所以君子在独处的时候,也要谨慎。「慎独」,不就是一个人守着一个「一」吗?

这个辩护,接受一半。独处时仍守规矩,是真的。但他守的,是什么规矩?是他在人群里学来的那一套:怎样才算体面,怎样才算对得起人。一个从没有过「别人」的人,不会有「独」可「慎」:「独」这个词,本来就是同「众」相对才有意思的。所以,「慎独」恰好证明:「一」被带进了一个人的独处里,而这个人,早已被放进了「我们」。这同本章「证伪条件」一节的流放者,是同一个答案。

◆五、一张表:一个人的、两个人的、一群人的

一个人两个人一群人
有什么习惯、偏好默契、约定共同的起点
靠什么维持自己的记性彼此的信任不再追问
坏了会怎样自己改两人重新商量要有人来「修」
是不是本书的「一」不是是雏形是

请注意第二列:两个人之间,已经有「一」的雏形。比如,一对夫妻,在家里有一些不用说的规矩:谁倒垃圾,谁做饭。这些规矩,不需要每次商量,因为两个人默认了。这个默认,就是一个小小的「一」。

但「两个人」的一,靠的是彼此的信任;一旦信任有裂痕,需要重新商量。「一群人」的一,则靠不再追问:规模越大,每个人越没法一个一个地商量,于是需要一个「不用商量」的东西。

◆六、荀子替「共同承认」找的一句现成话

「共同承认」这个说法,先秦人并不陌生。荀子在《正名》篇里,讲过名字是怎么来的:

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荀子·正名》,待核逐字〕

大意是:名字没有天生合适不合适;大家约定一个叫法,约定的时间长了,习惯了,就叫做合适;和约定不一样的,就叫做不合适。

这是一句难得的现成话:一个东西「合适」,不是它本身带着的,是大家约定、又习惯了的结果。把「名」换成「一」,意思几乎是一样的:一个起点,被大家约定了,又用久了,就成了「合适的起点」。

本书用它,不是说荀子讲过「一」。荀子讲的是「名」,本书是借他的一个办法,来解释「我们的一」是怎么站住的。

反方会问:「约」是谁约的?没有人开过会,没有人签过字。这个问题问得对。「约定俗成」这四个字里,「约」没有说是谁;荀子的上下文里,「名」的制定,同圣王有关〔据二手,待核〕。所以这里要窄着说:有些起点,是一群人你一句我一句磨出来的,如宿舍的规矩;有些起点,是某个有分量的人先定下、大家后接受的。本书在后面的章节里,会把两种情形分开来看。

◆七、「德不孤」,是事实,还是信心

4.25 这一句,读起来像一条规律:有德的人,必有邻。可孔子自己的一生,是一个很难堪的反例。

《论语》里记着:孔子在陈国断了粮,跟从的人饿得起不来,子路满脸不高兴地来见他,说:君子也有走投无路的时候吗?孔子说:君子遇到穷困,还守得住;小人一穷,就胡来了〔《论语》15.2,据大意,待核逐字〕。

还有一次,子路在石门过夜,守城门的人问:从哪儿来?子路说:从孔家来。那人说:是那个明知不可为而偏要去做的人吗?〔《论语》14.38,据大意,待核逐字〕

更直接的是这一句:

莫我知也夫!……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论语》14.35,节引,待核逐字〕

大意是:没有人了解我啊!……我不怨天,不怪人,从日常学起,一步步往上通达,了解我的,大概只有天吧!

把这三处放在 4.25 旁边,会看到:孔子一生,常常没有「邻」。所以,「德不孤,必有邻」,不是一条他亲眼验证过的规律,更像是一份信心,一份对「迟早会有人认」的押注。到了他实在找不到邻的时候,他把这份期待,交给了「天」。(这一步,是本书的读法。)

这对本章,有两点用处。

第一,它使本章的判断变得更窄:「德」要有邻才算数,但「邻」可以迟到,也可以不在眼前。一个共同体的形成,需要时间;在它形成之前,那个起头的人,是孤的。后面讲到「造一」的人时,会不断遇到这样的起头人。

第二,它同 15.40 的「道不同,不相为谋」一起,给了「我们」一个朴素的判据:能不能一起谋事,要看有没有共同的道。这一句,是孔子自己划出来的边。

朱熹注 4.25,说「邻,犹亲也。德不孤立,必以类应」〔《论语集注》,待核〕,意思是:有德的人,会引来同类。注意,这是一个期待,不是一个保证。孔子本人,是这条期待的最大受益者:他死后,弟子三千(或说)成了一个庞大的共同体〔「三千」据《史记·孔子世家》,据二手,待核〕。但那是后来的事,他自己,不一定看得到。

◆八、先说「我们」对在哪里

先说对。

「我们」这个词,是人类共同生活的最大发明之一。有了「我们」,一个人才能把自己的力量,加到别人的力量上去。

「我们的一」,让陌生人,可以很快地成为同伴:你们说着同样的话,用着同样的礼节,在同样的节日里做同样的事,于是,一见面就知道「这个人和我是一边的」。

这是一个巨大的效率:它让一群互不相识的人,不需要先认识,就可以一起行动。孔子的「忠恕」,所要建立的,正是这样一种「我们」。

成立的条件是:这个「我们」,是大家真的愿意加入的,而不是被强加的。

◆九、「我们」有没有一个外面

一个「我们」,必定有一个「他们」。

孔子对此,有一个很微妙的态度。《论语·子罕》里,有这样一件事:

子欲居九夷。或曰:陋,如之何?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论语》9.14〕

大意是:孔子想搬到九夷(东方的少数民族地区)去住。有人说:那里很落后,怎么办?孔子说:君子住在那里,有什么落后的?

这一句话,很有意思:孔子并没有把「九夷」,排除在「可以有君子」之外。他的「我们」,是向外敞开的:只要有君子在,哪里都可以是文明的地方。

但与此同时,《论语》3.5 里,另有一句:

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论语》3.5〕

大意是:夷狄那边即使有君主,还不如诸夏没有君主的时候。

这一句,又是另一个方向:「诸夏」与「夷狄」,是有分别的。

两句话放在一起,看到的,是孔子的态度里,有两个相反的拉力:一边是「向外敞开」,一边是「内外有别」。这个张力,在第七编,会成为一个中心问题:当一个「我们」,遇到另一个「我们」,原来的「一」,怎么办?

这里先不展开,只记下一点:孔子的「我们」,是有边的,只是这条边,他自己也没有画死。

◆十、「外面」的四句话,读两遍

关于「外面」,再补几处,同上面两处,摆成一张表:

出处原话(节引)往哪边拉
《论语》5.7道不行,乘桴浮于海向外:道在这里行不通,就出海
《论语》9.14君子居之,何陋之有向外:君子去了,就不陋
《论语》3.5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内外有别
《论语》15.40道不同,不相为谋内外有别:没有共同的道,就谈不到一起谋事
《孟子》3A4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内外有别,且「夷」可以被「变」

(5.7 的「乘桴浮于海」、15.40 的「道不同,不相为谋」、《孟子》3A4 的「用夏变夷」,均为通行本原话,逐字待核。「九夷」是东方各族的总称,具体指哪些,历来说法不一〔据二手,待核〕。)

表里第三行,历来有两种读法,需要老实交代。

一种是通常的读法:夷狄即使有君主,也不如诸夏没有君主的时候。意思是:礼乐文明,比有没有君,更要紧。

另一种读法,把句子读成:夷狄那边还有君主,不像诸夏,竟然没有君(指周室衰微、礼崩乐坏)。按这个读法,孔子是在叹诸夏之乱,并不是在抬高诸夏。朱熹《论语集注》引尹氏的话,说孔子是「伤时之乱而叹之」,「非谓夷狄之有君,反胜于中国也」〔《论语集注》,待核〕。这句反驳本身,说明当时就有人那样读。

这两种读法,本书不裁断。要紧的是,不论哪种读法,孔子的「我们」,都是靠「礼」划边,不是靠血统划边。看表里第四行:孟子说「用夏变夷」,意思是用诸夏的办法,去改变夷;夷是可以被「变」的,就是说,「外面」是还没有变过来的里面。这面旗,本书第 28 章会拔出来细看;现在只记下:孔子说「居九夷」,孟子说「变夷」,两句并起来读,边是有的,边是可以过的。

◆十一、雅言:孔子那时候,「母语」已经不够用了

下一节要说,最先的「我们」是母语。这话,先要加一层提醒。孔子那个时代,一个人的母语,往往是各地的方言。可是孔子教学生,读《诗》《书》,行礼,不用方言,用的是另一种话:

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论语》7.18,待核逐字〕

大意是:先生有时用「雅言」:读《诗》、读《书》、行礼的时候,都用雅言。

「雅言」,通常解作当时通行的标准话〔杨伯峻等人的说法,据二手,待核〕。也就是说,到孔子的时候,已经有一种不是从小学来的、要特意去学的共同语言,用在最郑重的场合。

这对本章有用。它说明:「我们的一」,不只是被动地「放进去」的母语,还有一部分,是成年之后,主动去学、去统一的东西。后来,秦统一六国,有「书同文字」一条〔《史记·秦始皇本纪》,待核〕;《中庸》里也有「书同文」的话,同样是一件要人去推行的事。

先说对:共同语,是「我们」最便宜的基础设施。方言不同的人,有了一种共同的话,才能一起读一本书,一起行一次礼。成立条件,是这一套语言真有人愿意学、用得上。

◆十二、母语:最先的「我们」

最先的「我们」,不是靠讲道理建立的,是靠语言。

你一定有这样的经验:在外地,听到有人说你的家乡话,哪怕是陌生人,你也会立刻觉得亲近。你们之间,没有一句「我们是同乡」的宣布,只有口音。

这种亲近,来得很快,也很深。因为语言,是一个不需要论证的共同起点:你不是通过谈判,才学会你的母语;你是被放在一个语言里长大的。

这里要接上第三条口述命题:

「天生」是「被放进去的我们」。〔王口述〕

一个人生下来,就被放进一种语言、一套规矩、一个「我们」里。他没有选择,也不记得这个放进去的过程。事后,他觉得这一切「是天生的」。其实,「天生」,不过是「被放进去,又忘了被放」。

站上有一卷(228 号)已经谈到过「同一」与「名」的关系,本书这里只借它的方向,不重判〔卷内内容与本章的对应,统稿时再对照〕。

◆十三、替「天生」辩护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天生」读成「被放进去」,似乎忽略了:有些东西,确实是生来就有的。婴儿天生会哭,天生会吸吮,天生有恐惧。这些,不是「被放进去」的。

这个辩护,完全接受。人确实有生物性的、与生俱来的部分,这些,本书不否认,也不碰。

本书说的「天生」,是在「一」这个层面:也就是那些需要一群人共同承认的东西:语言、礼节、规矩、价值。婴儿会哭,是生物性的;婴儿用哪一种语言哭完以后说话,是被放进去的。

所以,本书的命题要这样窄着说:在需要共同承认的那一层上,「天生」,大多是「被放进去」。生物性的天生,不在这一命题之内。

◆十四、放回日子里:春运火车上的老乡

春运的火车上,一节车厢里,挤着几百个陌生人。

忽然,你听到邻座的人,打电话时说了一句你家乡的方言。你转过头,两个人对视了一下,笑了:「你也是……?」

接下来的十个小时,你们成了同伴:你替他看一会儿行李,他分你一半干粮。你们之间,并没有任何契约,也没有谁规定你们要互相照顾。那一个口音,就是一个小小的「一」。

可是,旁边座位,有一位说着另一种话的人,你们之间,就没有这样的默契。他不是坏人,你也不是;只是,你们没有「被放进同一个地方」。

◆十五、再放回日子里:新生宿舍的第一周

大学新生报到,四个人分到一间宿舍。第一晚,谁也不认识谁,各管各的:有人十点半熄灯,有人要刷手机到凌晨,有人把空调开到十八度,有人睡觉怕冷。

这时候,他们之间有「一」吗?没有。每个人有的,是习惯。

第三天晚上,有人忍不住了:「能不能十一点以后小点声?」另一个说:「那空调二十六度?」几句话,一条规矩就出来了:十一点熄大灯,空调二十六度。这时候,两个人之间的「一」,雏形出现了,靠的是彼此给点面子。

第二周,来了个送快递的、来了个学长查寝,规矩又要补:几点不许串门,快递怎么放。四个人开了一次小会,写在一张纸上,贴在门背后。这时候,四个人的「一」,成形了:从此,谁半夜回来,不用问就会放轻手脚。

一个学期过去,同楼层的人来串门,一进门,自然压低声音。有人问:你们宿舍怎么这么安静?四个人想不起来是谁定的:「我们宿舍就这样。」

这个场面里,要看的是三件事:一,规矩是从几个人的磨合里来的,不是谁先天带着的;二,它只在这四个人中间管用,换一间宿舍,就是另一套;三,到最后,大家忘了是怎么来的,说「就这样」。这就是本章要说的「我们的一」,也是第 10 章要接着追问的那个「忘」。注意,这四个人没有一个是「立规矩的人」,规矩是大家各让一步磨出来的;这同后面要讲的、由某个人先定下的「一」,是两种不同的来路。

◆十六、本章的证伪条件

本章的判断:「一」从定义上是「我们的一」;一个人,没有「一」,只有习惯。

它会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够找到一个「一」,是只有一个人承认,却仍然发挥「让人不再追问」功能的。比如,一个独自流放的人,是否仍然有一个「一」?

本书的初步回答是:他有的,是记忆里的一个「我们」:他靠着对原来共同体的记忆,维持着一个「一」。所以,仍然是「我们的一」,不是「我的一」。这个回答,尚需要反例的检验〔待验〕。

◆十七、挂钩

我们的「一」,是被放进去的。下一章,要问一个更尖锐的问题:这个「被放」的过程,是怎样进行的?(本章留了两面旗:九夷与「变夷」,第 28 章拔;宿舍里那个「忘」,下一章先追。)如果「一」是做出来的,它的做法是什么?

带走的话
一个人,没有「一」,只有习惯;「一」,从一开始,就是「我们的」。

小账

开了哪扇门:「一」要有一群人;「天生」是「被放进去的我们」。

关了哪扇门:「一」不是个人的信念,是共同体的起点。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被放进去的,是人造的;被忘了被放的,才显得像天给的。

第 10 章

同一性是做出来的

军训的第一天,教官喊:「向右看齐!」

几百个人,原本高矮胖瘦各不相同,在几声口令之后,排成了整齐的方阵。到了第三天,你会发现:他们走路的步子,已经开始一样了。

没有谁生来就会齐步走。这个「齐」,是做出来的。

◆一、孟子的一个说法

《孟子·告子上》里,有一段话,是讲「同」的:

凡同类者,举相似也,何独至于人而疑之?圣人,与我同类者。〔《孟子》6A7〕

大意是:凡是同一类的东西,都相像,为什么偏偏到了人身上,就怀疑起来呢?圣人,和我是同一类。

接着,他举了一串例子:

口之于味,有同耆也……耳之于声,有同听焉;目之于色,有同美焉。〔《孟子》6A7,节引〕

大意是:口对于滋味,有共同的嗜好;耳对于声音,有共同的听觉;眼对于颜色,有共同的审美。

孟子在这里,为「人与人相同」,找了很多证据:大家都爱好吃易牙调的味,都愿意听师旷奏的音,都认为子都是美的〔《孟子》6A7,大意,待核〕。然后,他把这一串,推到心:

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孟子》6A7〕

大意是:心里共同认可的是什么呢?是理,是义。圣人只是比我们先领悟了我们心里共同认可的东西。

这一段,是孟子「人皆可以为尧舜」的论证基础:因为人与人,在心上也是相同的。

◆二、孟子自己,怎么解释「不一样」

上面引的,是 6A7 的后半段。这一章的开头,还有前半段,更值得先看。孟子是这样起头的:

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尔殊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孟子》6A7,待核逐字〕

大意是:丰年,年轻人多半懒散;荒年,年轻人多半暴躁。这不是老天给的资质不一样,是他们的心被环境淹没了。

接着他打了个比方:麦子,同一块地,同一个时节播下去,长出来,到夏至时,都熟了;就算有高低不同,那是地有肥瘦、雨露多少、人工勤懒不一样〔《孟子》6A7,据大意,待核〕。

这段话,要紧的是:孟子自己,也是拿「环境」来解释「差异」的。人的资质,他说是差不多的(同);人的不同,他说是环境造成的(异)。

先说对:这给本章一个有力的支持。孟子并没有否认「习」的作用,他甚至把「习」,当成了解释人与人为什么不同的主要办法。本书同孟子的分歧,不在「习有没有用」,而在:孟子把「同」放在先天,「异」放在后天;本书要问的是,那个「同」,有多少是先天的,多少又是被「习」做成的?

◆三、这个论证,值得认真对待,也值得验一验

先说对。

孟子这一步,是很有力的:他从最容易验证的东西(味、声、色)出发,一步步推到最难验证的东西(心、理、义)。这是一个从近处取例的办法,正是前面「能近取譬」的路子。

而且,他说的有一部分,是对的:人与人之间,确实有很多相同之处。不同文化的婴儿,笑的方式差不多;不同语言的人,听到悲伤的歌,大多数会难过。这类基本的相同,是真实的。

可是,来验一验。「口之于味,有同耆」,是不是真的?一桌菜,吃辣的人,不吃辣的人,吃甜的人,吃咸的人,差异大得很。孟子自己,也许知道这一点,他用的是「有同耆」,意思是「有共同的嗜好」,并没有说「所有的味,大家都一样」。

所以,孟子的论证,是在说:在某些基本层面,人是相同的;然后他推论:那么在心的层面,也有相同之处。第一步,有经验支持;第二步,是一个跳跃。

本书要问的,是这个跳跃怎样被接住:在孟子之后,有没有一套办法,使得「心之所同然」,变得更像是真的?

◆四、味、声、色:孟子点了三个人的名

6A7 里,孟子举例,点了三个名字:易牙、师旷、子都。他们是谁?易牙,是春秋时齐国的厨师,齐桓公身边的人;师旷,是晋国的乐师;子都,是传说中的美男子〔据二手,待核〕。三个人,分别是味、声、色的行家、标准。

孟子用他们,是这样论证的:

如使口之于味也,其性与人殊,若犬马之与我不同类也,则天下何耆皆从易牙之于味也?〔《孟子》6A7,待核逐字〕

大意是:如果人的口对味道的天性,同别人不一样,就像狗马和我们不同类一样,那天下人的口味,为什么都跟着易牙走呢?

这个论证,有它的力量:大家都服易牙,说明大家的口味,是相通的。

先说对:这是一个聪明的论证,它拿一个可以观察的事实(人人认易牙),去推一个看不见的东西(口味相通)。成立条件是:大家服易牙,是因为口味本来相通,而不是别的原因。

接下来,一位辩护人,会替反方说话:「大家都跟着易牙走」这件事,还可以有另一种解释:易牙成了标准以后,大家是跟着他学会了什么叫好吃。先有了易牙,才有了「天下之口」的相近;不是先有相近,才有了易牙。孟子的推论,倒过来读,也读得通。

这个反驳,本书接受一半。它提醒我们:从「大家都认某个标准」,推不出「大家本来就一样」;也可能是标准造出了「一样」。但这个反驳,也没有证明孟子错:「本来相通,所以都服」同「因为都服,所以相通」,两个方向,单凭这一个例子,分不出来。

本书把这一点留在这里,不裁断,是因为它同第 7 章,是一条线:第 7 章说,「忠」的一个读法,是心朝着大家共同看齐的那个点;而「易牙」,就是味觉上的那个点。大家朝他靠,靠久了,口味就近了。这个读法,只是读法,不是证明。

◆五、答案:习

答案是:习。

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17.2〕

前面已经引过。孔子这里,有一个很值得细看的地方:「习」,既可以使人「相远」,也可以使人「相近」。一群人,用同样的方式吃、说、穿、行,几年之后,他们之间,就会变得相近。

这里要先把话说准:17.2 的原文,只说了「习相远」;「习也能使人相近」,是本书的引申,理由是:同一套习,加在不同的人身上,会把原来的差别磨平。这个引申,有点超出了原文,读者可以掂量。

紧接着 17.2 的,还有一句,也要一并看,免得把「习」说成万能:

唯上知与下愚不移。〔《论语》17.3,待核逐字〕

大意是:只有最聪明的和最愚笨的,是改变不了的。

这一句,给「习」划了一条边:不是人人都能被习做成同一个样子。孔子自己,就承认有「不移」的人。对本章,这是一个必要的限制:本书说「同一性是做出来的」,不等于说「谁都能被做成任何样子」;它说的,只是大多数人,在共同的习里,变得相近。

孟子也说过一段,是关于「教」的:

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孟子》3A4〕

大意是:人有一种道理:吃饱了,穿暖了,住安逸了,却没有教化,就接近禽兽了。圣人为此担忧,让契做司徒,用人伦来教导百姓。

这里,「教以人伦」,就是把一套共同的关系,教给所有的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3A4,后文,待核〕。这五条,是一套「一」,通过「教」,被放进每个人身体里。

再看《礼记·学记》的一句: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礼记·学记》,待核〕

大意是:玉不经过雕琢,成不了器物;人不经过学习,就不懂得道。

「琢」,是做出来的。这里,礼书自己,用了一个制作的比喻。

同一篇《学记》,开头还有一句更直白的:

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礼记·学记》,待核逐字〕

大意是:君子如果想要教化百姓、养成风俗,一定要从学习入手。

「化民成俗」四个字,几乎就是本章的主题:把一群人,做成一种风俗。它不是一个旁观者对历史的描述,而是礼书作者自己,明明白白提出的目标。可见在儒家文本里,「同一性要做」这件事,并不是后人揭出来的秘密,是他们自己说在明处的。本书要补的,只是另一面:做久了,做的人和被做的人,都容易忘记它是做出来的。

荀子的话,更直接:

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荀子·劝学》,待核〕

大意是:蓬草长在麻里,不用扶也是直的;白沙落在黑泥里,就和它一起变黑。

「习」,就是「身处其中」。环境,造人。

◆六、一张表:同一性,从哪里来

说法出处同一性的来源
性相近《论语》17.2一个起点:相近,不是相同
心之所同然《孟子》6A7从味声色,推到心理义
教以人伦《孟子》3A4圣人设教,把同一套关系放进每个人
玉不琢,不成器《礼记·学记》制作
蓬生麻中《荀子·劝学》环境

这五行,从上往下读,会看到一条线:同一性,越往后,越像是「做」的,越不像是「给」的。

孔子只说「相近」,是一个起点上的近;孟子说「同然」,是一个推论上的同;到了礼书和荀子,已经直说「琢」、说「化」,是做。

◆七、同一个比喻,几家用法:杞柳、火、泉、玉

「长出来的」还是「做出来的」,先秦人自己,吵过一场很像样的架。

告子说:

性犹杞柳也,义犹桮棬也;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桮棬。〔《孟子》6A1,待核逐字〕

大意是:人的本性,像杞柳;仁义,像杯盘;把人性变成仁义,就像把杞柳做成杯盘。

孟子反驳:

子能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桮棬乎?将戕贼杞柳而以为桮棬也?〔《孟子》6A1,待核逐字〕

大意是:你是顺着杞柳的本性来做杯盘呢,还是要砍削它才做成杯盘?如果要砍削,那是不是也得砍削人,才能让他成仁义?〔后半句据大意〕

你看,孟子反对的,是「做」这个比喻;他怕「做」,就意味着人要被「砍削」。可是,孟子自己讲到修养,也用了一个动词:

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孟子》2A6,待核逐字〕

大意是:凡是我身上有这四种开头的人,只要知道把它们扩大、充实起来,就像火刚刚烧起来,泉水刚刚涌出来。

「扩而充之」,就是把一个小的开头,用力扩大。这同本章说的「在相同的基础上,把它扩大、固定」,几乎是同一个动作的前半。孟子同荀子,差得并没有他们自己想的那样远。荀子是这样说的:

性者,本始材朴也;伪者,文理隆盛也。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荀子·礼论》,待核逐字〕

大意是:性,是原始的材料;「伪」,是加上去的文饰和条理。没有性,伪就没有地方加;没有伪,性自己不能变美。

注意,「伪」在荀子这里,不是虚假,是人为(人字旁加为字)。荀子也承认有「材朴」,同时说:这个材朴,要靠人为才成器。他的名句「化性起伪」,说的也是这个〔《荀子·性恶》,待核〕。

把这几家排成一张表:

谁比喻谁在动手他承认「先有一点什么」吗
告子杞柳做杯盘做的人承认:有杞柳
孟子火始燃,泉始达养的人:扩、充承认:有「端」
荀子材朴加文理做的人:化、伪承认:有「材朴」
《学记》玉经琢而成器做的人:琢承认:有「玉」

这张表的读法是:四家都承认「先有一点什么」,四家也都承认「要有人去弄」。他们真正的分歧,是那「一点什么」里面,已经有多少内容。孟子说:已经有「仁义礼智」的开头;荀子说:只有材料,没有开头。本书的立场,比较靠近一个中间的位置:先有一点相近的底子,成套的东西,是人弄出来的。这个位置,是本书的读法,不替孟、荀任何一方背书。

◆八、替孟子辩护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孟子,读成了一个在为「同一性」找证据的人,但孟子说的「心之所同然」,也许是一个真实的发现:人,确实有共同的道德直觉,比如,看见小孩要掉进井里,大家都会心惊(《孟子》2A6)。这不是「做」出来的,是天然的。

这个辩护,本书接受它的核心,并且要认真对待。孟子的「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孟子》2A6,据通行本,待核〕,如果在不同文化的人那里,都能观察到类似的反应,那确实说明,有一块「相同」,是不靠「做」的。

这对本书的命题,是一个限制:本书不说「一」,完全是做出来的;本书说的,是:

在「相同」的基础上,把它扩大、固定、变成一套「大家都认」的东西,这一步,是做出来的。

也就是说,「恻隐」可能是天然的;但「恻隐」为什么应该被叫做『仁』,为什么应该排在『礼』『义』『智』的前面,为什么要推到『君臣有义』上去,这一整套的编排,是人做的。

这一点,要接站上 340 号(孟子卷)的结论,本书只引不重判:孟子是把一个天然的萌芽,编排成了一套系统〔据 340,只引,具体表述待统稿对照〕。

◆九、「端」字和「乍见」:孟子的证据,能证到哪里

2A6 这一段,本章已经引了半句。这里把它说全,看看它到底证明了什么。

孟子先说:

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2A6,待核逐字〕

大意是:同情的心,是仁的开头;羞耻憎恶的心,是义的开头;谦让的心,是礼的开头;分辨是非的心,是智的开头。

「端」,本义就是头,开头、萌芽。孟子自己用的这个字,已经替本书说了一半:他说的是「开头」,不是「完成」。从开头到仁义礼智,中间有一段路,要人去走。

再看他排除了哪些解释:

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孟子》2A6,待核逐字〕

大意是:不是为了同那孩子的父母攀交情,不是为了在乡亲朋友中博得名声,也不是因为讨厌小孩的哭声。

孟子排除了三种功利的动机:攀交情、博名声、嫌吵。这三种,排除得很干净。

可是,注意他的样本:「今人」,一个成年人。成年人,已经被养了几十年,被「习」了几十年。他一瞬间的反应,即便来不及想,也不一定是不靠「习」的。军训第三天,大家听到手势,就整整齐齐动起来,也是来不及想。反应的快,证明不了反应是先天的。这一点,本书要老实说:孟子排除了「功利」,没有排除「习」。

辩护人会替孟子说:成年人的例子不够,难道没有婴儿的证据吗?这是个好问题。发展心理学里,有关于一岁半左右的孩子会主动帮大人捡东西的实验,常被引来支持「人有天生的亲社会倾向」〔据二手:Warneken 与 Tomasello 2006 年的研究,细节待核〕。本书不是心理学著作,不敢替这些实验下结论。本书只指出:如果这类证据成立,它支持的是「有一块萌芽」,这同本章已经承认的是一回事;它不支持「仁义礼智那一整套编排是天生的」。

所以,这一节的结论是:孟子的证据,证明了「有开头」的可能;没有证明「开头自己会长成那一套」。从开头到那一套,是人铺的路。这条路上,最要紧的一个字,孟子自己已经说了:「扩而充之」。

◆十、放回日子里:军训

回到开头的军训。

教官喊的口令,是「向右看齐」。你为什么向右看?不是因为你「天生」会看齐,是因为教官喊了,周围的人都在做,你不做,就显得突兀。

三天以后,你不再需要教官喊,大家听到一个手势,就整整齐齐地动起来。这个「齐」,已经进入身体里了。

到了第十天,你可能已经忘了,当初是被「做」成这样的;你会觉得,「队伍就是应该整齐的」,仿佛整齐是队伍的本性。

这个「忘了」,正是本书整个论证里,最关键的一环:一件做出来的东西,做到一定程度,做的人自己,会忘记它是做出来的。

◆十一、再放回日子里:一年级学举手,和转学来的孩子

军训是成年的「齐」。再看一个最小的「齐」:小学一年级的课堂。

开学第一个月,老师花了很多时间,不教字,教规矩:上课要坐直;想说话,先举手;举手,要举右手,左手放在桌上;叫到你,要站起来,说完坐下。

头两周,老师每节课都要提醒几十遍。有孩子举手的同时,嘴里已经喊出了答案;有孩子举了手,又忍不住把手伸到别人的本子上。老师不骂,只是反复说:先举手。

到了二年级,不用提醒了。一个老师讲话,下面的手,自动一只只举起来。

这个学期,班上来了一个转学生。他在原来的学校,规矩不同:想说,直接说。老师讲到一半,他脱口而出。班上的孩子,齐刷刷转过头,有人小声说:「你要举手!」另一个说:「老师还没叫你呢!」

请留意这一幕。孩子们并没有人教过他们「怎么纠正别人」,他们纠正转学生时,语气里,带着一种理所当然:「上课就是要举手的。」在他们的感觉里,举手,不是学来的,是上课这件事本来的样子。

两年前,这些孩子里的每一个,都是那个被提醒几十遍的人。可他们不记得了。

这个场面,同军训,是同一件事的两个年龄:一件事被做进了身体,做的过程就被忘掉,剩下的,是「本来如此」的感觉。这个「忘」,是倾向,不是必然:转学生一来,被忘掉的,立刻又被提了出来。所以,有一个「外来者」,往往是提醒大家「这是做出来的」最快的办法。这条线,第 27 章会接着问:「忘」到底是倾向,还是必然。

有人会说:举手不过是课堂的方便,算不上什么「一」。这话对了一半。举手本身,确实是小事;可它背后,是「谁先说、谁后说」这个问题,被一个班的人,不再追问地定了下来。小事上的「不再追问」,同大事上的,是一个构造,只是分量不同。

◆十二、本编总账

第二编,走完了四章:

本编的结论,比第一编更窄一点:

第一编的结论是:「天命之谓性」,是被一群人说出来的。

第二编的结论是:即使「性」里有一些天然的相同,从相同,到一整套「大家都认」的东西,中间的路,是人铺的。

这一编里,我们修正了母题的一个说法:不能说「一」完全是人造的,要说:「一」的萌芽,可能有天然的部分;但「一」作为一套共同承认的起点,是人造的。这个修正,会在统稿时,同步写回母题的表述里〔登记:命题已窄化一次〕。

带走的话
「相同」,有一部分是天生的;但把它变成「大家都认」的一套,是人做的。

小账

开了哪扇门:同一性,不只是「发现」,更是「做」;孟子的「同然」,背后有一整套「习」。

关了哪扇门:不能说「一」全是人造的;恻隐一类的萌芽,可能是天然的。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萌芽是天然的;编排是人造的。

第三编
一的展开:因材施教
编序

前两编,一个讲「一」从哪来,一个讲人怎样往「一」上靠。这一编换到「一」的另一面:一旦有了一个共同的起点,它怎样分给不同的人?王德生博士的第一条口述命题说,因材施教,是「一」由一到多的展开。三章,各答一件事:孔子对同一个问题,为什么给不同的答案(第 11 章);「性相近,习相远」这句话,给「展开」留了多大的地方(第 12 章);以及,展开之后,靠什么再把大家收在一起——孔子给的答案是「名」(第 13 章)。

第 11 章

同一个问题,四个答案

有四个学生,问了孔子同一个问题:什么是孝?

孔子给了四个不同的答案。

◆一、四个答案

《论语·为政》里,连着四章,都是问孝。

第一个问的是孟懿子,鲁国的大夫。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论语》2.5〕

大意是:孟懿子问什么是孝。孔子说:不要违背。

孟懿子走了。孔子对给他赶车的樊迟说:孟孙问我孝,我回答他「无违」。樊迟问:这是什么意思?孔子说:父母活着,按礼侍奉他们;父母去世,按礼安葬他们,按礼祭祀他们〔《论语》2.5,大意〕。

第二个问的是孟武伯,是孟懿子的儿子。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论语》2.6〕

大意是:孟武伯问什么是孝。孔子说:让父母只为你的疾病发愁。(一般的读法是:做子女的,除了生病这件事,不要让父母担心别的。)

第三个问的是子游,孔子的学生。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2.7〕

大意是:子游问什么是孝。孔子说:现在所谓孝,是说能赡养父母。可是对于狗和马,也都能养;如果没有敬意,拿什么来区别呢?

第四个问的是子夏,也是学生。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论语》2.8〕

大意是:子夏问什么是孝。孔子说:难在脸色。有事,晚辈替长辈去做;有酒食,让长辈先吃,这就能算孝吗?

四个问题,一模一样。四个答案:无违;只让父母担心你的病;要有敬;难在和颜悦色。

◆二、这四个人是谁

先把四个人的底细交代一下,不然「因人而异」四个字是空的。

孟懿子,鲁国大夫,孟孙氏的当家人。鲁国那时有三家大夫,孟孙、叔孙、季孙,权势压过国君,后世合称「三桓」〔据二手,待核〕。据《左传》,孟懿子之所以去跟孔子学礼,是他父亲孟僖子临终时留下的话〔《左传》昭公七年,据二手,待核〕。如果这件事靠得住,那「无违」两个字就有了一层很家常的分量:孔子对一个奉父命来学礼的人,说「别违背」,违背的,多半就是礼。这是本书读法,不是原文的断言。

孟武伯,是孟懿子的儿子,名彘,这一点出自朱熹注〔据二手,待核〕。《论语》本身只说他「问孝」,没交代更多。

子游,姓言名偃;子夏,姓卜名商。两人都是孔子的学生,年纪也相近:据《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子游小孔子四十五岁,子夏小孔子四十四岁〔已核:维基文库《史记》卷六十七〕。《论语》11.3 列孔门四科,「文学」一科,正是「子游、子夏」两个人〔已核:维基文库《论语》〕。

这一点要停一下。同一科的两个人,问同一个问题,得到的答案也不一样。可见孔子的「异答」,不是按学生的类别发答案,而是按学生这个人。

樊迟,名须,小孔子三十六岁〔已核:同上〕,这一回只是赶车的。孔子那句「无违」,是对着樊迟解释的,不是对孟懿子。

◆三、同一件事,四个入口

乍一看,这四个答案,好像毫无关系。读多了就会发现,它们围着同一个东西转:孝。

这些「因为」,大多是后人的推测,《论语》本身没有一一交代。本书把它们标成〔读法,待验〕:这是一种合理的读法,不是原文的断言。

但有一点,是原文自己给出的证据,在另一章里:

子路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冉有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公西华曰:由也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求也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赤也惑,敢问。子曰: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论语》11.22〕

大意是:子路问:听到了就去做吗?孔子说:有父亲兄长在,怎么能听到就去做?冉有问同样的问题,孔子说:听到了就去做。公西华说:子路问,您说「有父兄在」;冉有问,您说「听到就做」。我糊涂了,请问为什么。孔子说:冉求(冉有)做事退缩,所以我推他一把;仲由(子路)一个人顶两个人,所以我拉他一把。

这是一条非常珍贵的证据:孔子自己,当场把「同问异答」的理由说出来了:一个人往后缩,就推他向前;一个人往前冲,就拉他向后。

◆四、孔子自己是怎么看这些人的

「他看得清每个人」,不能光靠推测。《论语》里,有几处是孔子自己对学生下的断语,可以拿来对一对。

柴也愚,参也鲁,师也辟,由也喭。〔《论语》11.18,已核:维基文库〕

大意是:高柴憨直,曾参迟钝,子张偏激,子路粗莽。(各字的确切含义,历来注家说法不一,这里只取大意。)

子贡问:师与商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论语》11.16,已核: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所引,文字相同〕

大意是:子贡问:子张和子夏谁强些?孔子说:子张过头,子夏不及。子贡又问:那是不是子张强些?孔子说:过头和不及,是一样的。

这里的子夏,就是 2.8 里被告知「色难」的那位。孔子对他的总评是「不及」,对子张是「过」。再看 11.22:子路「兼人」,冉有「退」。四个人的评语,和他们得到的话,是能对上号的,至少方向相合:往前冲的,劝他慢;往后缩的,推他一把。

《史记》还留了一个旁证。司马迁写司马牛,说他「多言而躁」,接着就抄了 12.3 里孔子对他说的「仁者其言也讱」〔已核:《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讱」是说话迟钝、慎重。多话的人,被告知要少话。这是汉代人对这段话的读法,比后人的推测早得多,但仍是读法,不是孔子自己的解释。

再加一条,说的不是性格,是程度。

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论语》6.21,已核:维基文库〕

大意是:中等以上的人,可以和他讲高深的;中等以下的人,不能和他讲高深的。

所以更完整的情形是:孔子自己明说的「因人而异」,有两种。一种按脾气(11.22,进退),一种按程度(6.21,上下)。还有一种,是他在 2.5 里亲口给樊迟解释的:「无违」,是「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这是一次自己解释自己,不过解释的是这个词,没有解释为什么对孟懿子说这个词。

还有一句,常被忽略,却和「异答」是配套的:

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论语》7.8,已核:维基文库〕

大意是:学生不是苦苦想而想不通,我不去开导;不是想说而说不出,我不去启发;我举出一个角,他不能由此推出另外三个角,我就不再教了。

这句话说的是,教的人在等。等学生自己走到「愤」和「悱」那一步,再开口。所谓「因材」,不光是看学生是什么性格,也是看学生此刻走到了哪里。

◆五、因材施教:这个词不在《论语》里

「因材施教」这个词,今天人人都知道,常常被说成是孔子的名言。

可是,在《论语》里,没有这四个字。

这个概括,是后人做的。据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2018 年第 2 期一篇文章的梳理,程颐(《河南程氏遗书》)有「孔子教人,各因其材」的话,朱熹《论语集注》写成「圣贤施教,各因其材」〔据二手,未核原书〕。注意这一步:主语从「孔子」换成了「圣贤」,一件具体的事,被抬成了一条通则。至于「因材施教」四个字连用,是再往后的事,最早用例我没有查实〔待核;有网上辞书说清末郑观应已用,来源不明,不采〕。

这一点很值得注意:孔子做了这件事,但没有给它一个名字;名字,是后人给的。

这和第 3 章的主题,是呼应的:一件事,先被做出来;然后,有人给它起个名字;再然后,这个名字,成了一个看起来「自古就有」的东西。

◆六、一张表:同一个「一」,不同的入口

问的人问的事答的是孔子看到的人
孟懿子孝无违权大,有越礼之嫌〔读法〕
孟武伯孝父母唯其疾之忧年轻,让父母操心〔读法〕
子游孝敬能养,缺敬〔读法〕
子夏孝色难能做,缺和气〔读法〕
子路闻斯行诸有父兄在往前冲(原文自证)
冉有闻斯行诸闻斯行之往后缩(原文自证)

这张表要这样读:问的是同一件事,但每个人站的位置不同,所以,同一个「一」,要从不同的入口走进去。

这就是王德生博士口述的第一条命题里,「一」从一到多的展开:孝,是一;无违、疾之忧、敬、色难,是多。

◆七、同一个「仁」,三个答案

孝有四个答案,仁也有。《颜渊》篇开头,连着三章,三个人问仁。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论语》12.1〕

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论语》12.2〕

司马牛问仁。子曰:仁者,其言也讱。曰:其言也讱,斯谓之仁已乎?子曰:为之难,言之得无讱乎!〔《论语》12.3,三条均已核:维基文库〕

大意是:颜渊问仁,孔子说,约束自己,回到礼上,就是仁;仲弓问仁,孔子说,出门像接待贵宾,用人像承办大祭,自己不愿意的,不要加给别人;司马牛问仁,孔子说,仁的人,说话迟钝谨慎。司马牛追问:说话迟钝谨慎,就叫仁了吗?孔子说:做起来难,说起来能不谨慎吗?

这三章,有一处和孝的四章不一样:三个答案里,两个是做的方向,一个是说的方向,而且最后一个,孔子当场补了一句理由(「为之难」)。把它和孝的四章并排放一张表,可以看出,哪些是原文明说的,哪些是我们补的。

章问的人孔子的话理由是谁说的
2.5孟懿子无违孔子解释了词(以礼),没解释为何对他说
2.6–2.8孟武伯、子游、子夏疾之忧、敬、色难原文没有,是后人读法
12.1–12.2颜渊、仲弓克己复礼;敬与恕原文没有
12.3司马牛其言也讱孔子补了半句;《史记》补了「多言而躁」
11.22子路、冉有退之、进之孔子自己说清楚了

这张表是本章最诚实的一张表:九个答案里,自带理由的,只有两三个。其余的,我们读成「一的展开」,是因为这两三个让我们有信心把读法推到其余去,不是因为其余自己证明了。

◆八、「理一分殊」:后来的名字

宋代的程颐,有一句话,后来被朱熹反复用来说这件事:理一分殊。出处是程颐写给杨时、讨论张载《西铭》的信,原句是:「《西铭》明理一而分殊,墨氏则二本而无分。」〔据二手引文,已见此句,未核原书〕

要留意,这句话在原信里,是用来分别儒家的「爱有差等」和墨家的「兼爱」的,说的是爱怎样分亲疏,不是教学方法。把它挪来解释「因材施教」,是后人的借用,借得好,但不是原意〔本书读法〕。

意思是:道理,只有一个;落到具体的事物上,各有各的样子。

用本书的话说:「一」,只有一个;展开到每一个人身上,各有各的路。

这个说法,非常漂亮,也非常有用。它给「因材施教」,提供了一个哲学的底座:之所以可以对不同的人说不同的话,是因为这些话,说的是同一个理。

本书这里,要加一个小小的追问:「理一」,是谁判定的?

在上面那张表里,孔子对四个人说了四句话。把这四句话,称作「孝」的四个侧面,是谁做的判定?是孔子自己、是他的学生、是后来的编书人、是注释的人。「这四句话,说的是同一个孝」,这一点,本身是被判定出来的;它不是自己从文本里跳出来的。

◆九、先说对在哪里

先说对。

同问异答,是一个极好的教学办法。对一个往前冲的人,说「慢一点」;对一个往后缩的人,说「勇敢一点」。如果对两个人,说同一句话,不是对一个人太轻,就是对另一个人太重。

它的成立条件,是教的人,真的看清了每个人。孔子自己,有这个条件:他和学生朝夕相处,了解每一个人的脾气,所以,他的「异答」,是有依据的。

今天,一位老师,如果要学孔子,先要有孔子的了解,才有资格学孔子的「异答」。否则,「因材施教」,就可能变成「看人下菜碟」。

◆十、再说对一条:他肯把理由说出来

还有一处,值得再说对。

11.22 里,公西华说:「赤也惑,敢问。」我糊涂了,请问为什么。一个学生,当着老师的面,说自己看不懂老师为什么这样做。孔子没有挡回去,也没有说「你以后就明白了」,而是当场把话说清楚:「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

这一幕,比「异答」本身更要紧。

因为「因材施教」最容易滑向的,是「看人下菜碟」:老师心里有一本账,学生看不见,账本上写着谁该被怎么对待。孔子这里的做法,是把账本打开了一页。学生可以问,老师肯答。这是「因材施教」不变成「暗中分等」的第二个条件。第一个条件,上面说过了:教的人真的了解学生。

成立条件因此是两个:看得清,说得明。缺了前一个,是乱教;缺了后一个,是暗箱。〔本书读法〕

◆十一、替孔子辩护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同问异答」说成「同一个孝,不同的入口」,可也许孔子的四个答案,本来就是四种不同的东西,是不同的美德,没有一个统一的「孝」在后面。你说有一个「一」,是后人加进去的。

这个辩护,很重要,本书部分接受。从文本本身,我们确实无法证明,孔子心里有一个「统一的孝」。四个答案,也可能只是孔子在不同场合,对不同的人,各说了一句他当时觉得合适的话。

所以,本书要把话说得窄一点:

「孔子心里有一个统一的『孝』」,是一个读法,不是证据。本书的立场,只是:把这些话,读成「一的展开」,是一种可以成立的、也有用的读法。

这一点,与第 2 章里关于「一以贯之」的说法,是一致的:「一」的统一,在孔子这里,是被后人逐渐看出来、说出来的。

◆十二、再替孔子辩护一回

另一位辩护人换了个角度:你说「四个答案要靠后人的读法才连成一个孝」,那你怎么知道,当时的学生自己不是这样想的?孟武伯听到「父母唯其疾之忧」,也许立刻就懂了,懂得比我们任何注家都准。读法是后人的,懂,却可能是当场的。

这个辩护,本书接受,并且要加一句:它恰恰说明,《论语》里这些话,是「活着的话」,离开了说话的场合,就缺了东西。我们今天读到的,是被摘下来的话,场合没有了,人也没有了,只剩一句。所以本书一直把它们叫做「读法」,不是不信,是知道自己手里拿的只是一半。

但这个辩护,接不住另一半:从「他当场懂了」,推不出「这四句话说的是同一件东西」。当场懂,是每个学生各懂各的;「同一个」,是后来站在高处的人,把几个「懂」放在一起看,看出来的。所以前面说的那句话,仍然成立:「一」在这里,是被后来的读者合起来的。

◆十三、放回日子里:球队里的三个人

一位教练,带一支球队。

队里有三个队员。一个很猛,一上场就往前冲,常常犯规;一个很稳,但不敢投篮;一个技术最好,但脾气很大,常常和队友吵架。

教练在训练后,分别对三个人说话。对第一个说:「要学会等,不是每个球都要抢。」对第二个说:「你要敢投,投丢了我不怪你。」对第三个说:「你的球好,但球队不是你一个人的,队友的球,也要看一眼。」

三句话,完全不同。可是,教练在心里,想的是同一件事:让这三个人,成为一支球队。

如果有人问教练:「你到底在教什么?」他会说:「我教他们打球。」这个「打球」,就是「一」;三句话,是「多」。

这位教练,没有任何一句话,是「打球」两个字。「一」,是在他心里、在他的目的里;在嘴上,说出来的,永远是一个个具体的「多」。

孔子说「孝」,也是这样。

◆十四、放回日子里:年终评语

再换一个地方,看看办公室。

一个部门,年底要给三位下属写评语。公司发下来的考核表只有一张,格式一样,打分的项目一样:完成度、协作、成长。

部门主管拿着同一张表,写了三份不同的评语。给做事飞快、常常漏细节的那一位,他写:「速度是优势,下一步把交付前的自查补上。」给做事稳当、从不主动开口的那一位,他写:「活儿扎实,明年请多在会上讲自己的判断。」给业务最强、却总和别的组闹别扭的那一位,他写:「能力没有问题,希望你把别组当成自己人。」

三句话,没有一句相同。可是三位下属心里都明白,这三句说的是同一件事:这张表想要的那个「合格的同事」,你离它还差哪一步。

这张表,就是「一」;三份评语,是「多」。而且有一个细节:主管没有把三份评语写成三张不同的表。表是同一张,话是三句话。如果表也变成三张,那就不是「因材施教」了,是各量各的尺子,年终奖没法发。

孔子的情形也是这样,只是他没有那张表。孟懿子、子游、子夏,各得到一句话,凡是被听见的,都被听成是孝。那张共用的表,不在纸上,在听的人和说的人心里。这一点,正是下一章要追问的:这张表,是哪来的?

◆十五、本章的证伪条件

本章的判断:孔子的「同问异答」,可以读成「一」的展开;展开的依据,在于教的人对每一个学生的了解。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论语》里的「同问异答」,大多数,不是因为学生的差异,而是因为场合、记录者的选择、或后来编辑的需要。

目前,只有 11.22 一章,是孔子自己明说「因人而异」的,其余几章,是后人的读法。所以,更稳的写法是:「一章原文自证,几章读法推测。」

◆十六、挂钩

展开之后,有一个新问题:每个人,既然被不同地对待,那他们之间,凭什么还算「一」?下一章要看的「性相近,习相远」,是孔子对这个问题的第一层回答:人,在起点上相近,所以才有「一」;在后天上相远,所以才需要「展开」。

还有一面旗,先插在这里:本章反复出现的「那张共用的表」,到第 13 章会有名字,叫「名」。第 12 章先看这张表的底子,是怎么说的;第 13 章看这张表怎么发下去。

带走的话
同一个问题,给不同的人不同的答案;而每个答案,说的都是同一件事。

小账

开了哪扇门:「同问异答」是「一」的展开;孔子自己在 11.22 里说出了理由。

关了哪扇门:「孝是一个统一的东西」,是一种读法,不是原文的证据;「因材施教」四个字,是后人起的名。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一」在这里,是被老师在不同的入口里、一次次说出来的;统一的名字,是后人给的。

第 12 章

「性相近,习相远」

十年后的同学聚会,你可能有这样的感受:当年坐在同一间教室里的人,如今的样子,差得很远。

有人当了老板,有人还在打工;有人在大城市,有人回了老家;有人变得爽朗,有人变得沉默。当年,他们是同一个班的同一批孩子。

「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说的就是这件事。

◆一、原文与它的位置

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17.2〕

只有六个字加两个「也」。这是《论语》里关于「性」的最著名的一句,也是孔子本人,唯一一句直接谈到「性」的话(另一处是子贡转述的「不可得而闻」,见第 6 章)。

先来看这句话说了什么:

请注意,它没有说:

它只说了一件事:相近。孔子没有去规定性的内容,他只是描述了一个关系:起点近,终点远。

◆二、下一句话,和孔子谈「性」「天」的几处

这六个字,后面紧跟着一句,很少有人把两句放在一起背:

唯上知与下愚不移也。〔《论语》17.3,已核:维基文库〕

大意是:只有最聪明的和最愚笨的,是改变不了的。

两章挨着排,到底是不是一回事,历来有不同读法:有人把 17.3 看成对 17.2 的一个例外,有人看成两句各说各的〔据二手,待核〕。本书不下断语,只取一点:即使是在「相近」这句话的紧邻处,孔子也没有说「人人一样」。「近」之外,还留着两头不动的人。这和第 10 章讲的「同一性是做出来的」,是同一个方向。

再来看,孔子到底在哪些地方,把「性」「命」「天」放进了嘴里。《论语》里和这几个字靠得近的几处,列在一起看:

位置谁说的内容有没有「天」,有没有「善」
5.13子贡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说老师很少讲
9.1编者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说老师很少讲
17.2孔子性相近也,习相远也没有天,没有善
7.23孔子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有天,说的是他自己的德
9.5孔子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有天,说的是文

〔五条均已核:维基文库《论语》;章号按杨伯峻本,维基文库的分章和它相差一条处,以文字为准〕

这张表要看两个地方。第一,孔子不是不说天:7.23 和 9.5,两次,都是在性命攸关的时候,说「天」。第二,他说「天」的时候,说的是他自己和他守的文,不是「人人的性」。到了讲「人的性」的 17.2,天不在场。这一点,下面「替天辩护」一节还要用。

◆三、「相近」为什么重要

这个「近」字,有两层意思,对本书都很关键。

第一层:没有说「相同」。「近」,不是「同」。如果性是相同的,那么每一个人的起点就是一样的,后天的一切差异,都归于「习」。可孔子说的是「近」,这给人与人之间,留了一点点天然差异的位置。这和第 10 章讲过的「同一性是做出来的」,是呼应的:连起点,都没有被他说成是同一的。

第二层:这个「近」,给「教」留了余地。如果性是完全固定的,后天的教,没什么可做;如果性是完全空白的,教可以随便写。孔子取了一个居中的位置:起点近,所以人是可以互相理解、可以一起教的;后天远,所以教有事可做。

这个「居中」的取法,是孔子的作风:不走极端。

还有一个小处,容易读过去:这句话的两半,都以「相」字开头,「相近」「相远」。「相」,是两个人之间互相比。也就是说,孔子说的不是「每个人的性是什么」,而是「人和人之间,起点上的距离是多少」。这是一个比较,不是一个定义。〔本书读法,从句式看出来的,不是原文的断言〕

◆四、后来的人,怎样接这句话

后世的人,接这句话,有三种接法。

第一种:加上「善」。

在今天,几乎每个人都会背这样一句话: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三字经》〕

注意:这里,前一半「人之初,性本善」,是孟子的主张;后一半「性相近,习相远」,是孔子的原话。两个人的话,被缝在了一起。

《三字经》的作者,传统上说是宋代的王应麟〔据二手,学界有不同说法,待核〕。不论是谁,这一缝,把孔子本来没有说的「善」,放进了孔子的话的前面。于是,一代代孩子,在背诵的时候,都以为孔子说过「性本善」。

关于《三字经》的作者,补几句。传统说法是南宋的王应麟,明清两代多数人这样认为;另有说法认为是宋末的区适子(依据是明末清初屈大均《广东新语》的一条记载),还有说法认为是明代的黎贞;近年又有学者主张成书更早,在南宋绍熙、嘉定年间〔据二手:维基百科「三字经」条所引,各说均未核原书〕。这几说里,没有一说是孔子或孟子本人,也没有一说早到汉代。可见这一缝,是很晚的、给孩子用的一缝,不是经典自己缝的。而且这开头四句的下面,紧接着就是「苟不教,性乃迁」〔待核〕,换句话说,缝了「善」以后,马上要接「教」,在这个读法里,善是要靠教来保住的。这和孔子的「习」,已经隔了一层〔本书读法〕。

这是本书第二个「字不变、功能变」的例子:「性相近」这六个字,本来是一个中性的描述,被缝上「本善」之后,变成了一个有方向的信念。

第二种:孟子的接法。

孟子的接法,是把「近」,换成了「善」,并用水来做比:

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孟子》6A2〕

大意是:人性向善,就像水往下流一样。人没有不善的,水没有不往下流的。

告子对此,是另一种说法:性,像湍急的水,东边开了口子就向东流,西边开了口子就向西流〔《孟子》6A2,大意〕。孟子回答说:水确实不分东西,难道也不分上下吗?〔《孟子》6A2,大意〕

这一段的争论,我们在第 6 章已经看过它的轮廓。这里要补一点:孟子是在孔子的「相近」上,向前走了一步,他规定了「近」的方向:向善。

第三种:别的接法。

在孟子之后、宋以前,还有另外的人,对性的方向,做出过不同的判断:

这一排排开来,会发现:孔子留下的这个「相近」,后来被填进了各种各样的内容。它像一只空的格子,每一个时代的人,往里放自己认为对的东西。

◆五、孟子和荀子,先动的是什么

孟子和荀子接这句话,都不是直接添一个字,而是先动了「性」这个词的意思。

先看孟子。告子说:「生之谓性。」生来如此的,就叫性。孟子问他:

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欤?〔《孟子》6A3,已核:维基文库〕

大意是:那么,狗的性就像牛的性,牛的性就像人的性了吗?

这一章里没有记下告子的回答,下一章就换了话题。孟子这一问,是在逼一个问题:如果「性」只是「生来如此」,人和狗就没有区别了。所以孟子要给「性」加一点东西,把人的性,和犬牛的性分开。他加的,就是「善」。这样看,孟子的加码,不是随手添的,是被一个具体的难题逼出来的。〔本书读法〕

6A2 里,孟子还有一句常被略过的话。告子说水东西不分,孟子答:水不分东西,难道也不分上下吗?接着说:

今夫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性哉?其势则然也。〔《孟子》6A2,已核:维基文库〕

大意是:水,拍打它,可以溅过额头;堵住再冲它,可以流上山。这难道是水的本性吗?是外力造成的形势。

所以孟子并没有否认「习相远」。他说的是,人做了不善的事,是「势」,不是「性」。「习」这一半,他是认的。

再看荀子。《正名》篇里,他给「性」下的定义是:

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性。〔《荀子·正名》,已核:维基文库〕

大意是:生来就是这样的,叫性;性的和谐所产生的,精气相合、外物感应、不用人去做就自然如此的,叫性。

这个定义,和孟子驳的告子,几乎是一个路子,都是「生来如此」。区别在下一步:荀子接着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已核:维基文库〕。这个「伪」,不是虚假的意思,是「人为」:唐代杨倞的注说,凡不是天性、而是人去做的,都叫伪〔据维基文库所载《荀子》注文,注者待核〕。

这样一对,两人的分歧就更清楚了:孟子要把人和犬牛分开,所以给性加了「善」;荀子认定「性」只是生来如此,所以把「善」归给了人为。两人都在回答孔子留下的空格,各用一个定义。

◆六、一张表:同一个「近」,五种填法

谁在「近」里放了什么「习」要做什么教育是什么
孔子什么都没放,只说「近」把人拉开,也可以拉近学、习
孟子善的萌芽养,别伤了它保养、扩充
荀子恶的倾向化,用礼义改造矫正
扬雄善恶混杂修,培养善的一面选择
韩愈上中下三品因品而异对上品教,对下品制

这一张表,看的是第三列和第四列:同一个起点,填什么,就决定了教育是什么。

这条规律,值得反过来读:一个社会的教育,其实是它对「性」的看法的投影。说性善的,教育就是养;说性恶的,教育就是矫;说性分品的,教育就是分流。

◆七、「天生」是后来加的

这里,要把一个常被忽略的事实,说清楚。

在孔子的这句话里,没有「天」字。

「性」,可以是「生来就有的」,这是它的字面(「性」字,从「生」,是「心」和「生」的合体),但「生来就有的」,不等于「天给的」。「天给的」,是另一个层次的话:它要有一个授予者。

「性相近」,说的是状态:人生来,大家差不多。「天命之谓性」,说的是来源:这个「差不多」,是天给的。

从状态到来源,这是一次加码:多出了一个说话人(天),也多出了一个「不可追问」的出口。

本书第 1 章到第 6 章,一直在做的,就是把这个加码,一格一格地还原出来:

对照前面那张表,可以把这一格一格,说得更实在一点:孔子口里,「天」出现在他个人的生死关头(7.23、9.5),「性」出现在一句平平的观察里(17.2),两者没有出现在同一句话里(5.13 里「性」与「天道」同句,但那是子贡的话,不是孔子的)。把它们并到一句,是后来的事。〔已核:以上各条文字;「从未同句」限通行本《论语》〕

◆八、替「天」辩护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说「天」是后来加进「性」里的,可孔子自己,明明说过「天生德于予」。「天」和「生」,已经连在一起了,你怎么能说「天生」是后人的发明?

这个辩护,很有力,本书接受大半。7.23 是实打实的原文〔已核:维基文库〕,孔子确实说过天生德。而且,同一部书里,还有:

五十而知天命。〔《论语》2.4,已核〕

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17.19,已核〕

大意是:我五十岁,知道了天命。——天说了什么呢?四季照常运行,万物照常生长,天说了什么呢?

所以,说孔子「不谈天」,是不对的。本书的判断,要窄到这样:

孔子谈天,但在他谈「人的性」的唯一一句话里,天不在场。他说「天生德」,说的是自己(被桓魋威胁的时候);他说「知天命」,说的是自己的一生。从「天生德于予」,到「天生了每个人的性」,中间有一步,孔子没有走。

注意第三句话,「天何言哉」。这里的天,是不说话的。孔子的「天」,不发布命令,不授予条款,只是让四季运行。而「天命之谓性」里的天,是在授予。两个「天」,不是同一种用法。这是本书第一编一直在追的差别:孔子的天,是他仰望的;后来的天,是被拿来授权的。

这个说法,仍是读法,不是铁证;至于孔子心里的天究竟是什么,不在本书能判断的范围。

◆九、先说「性相近」对在哪里

先说对。

「性相近,习相远」,有一个极大的优点:它是一个可以被检验的说法。

你可以看双胞胎:他们的起点非常接近,如果分开在不同的环境里成长,十年以后,他们的差异,是不是在变大?你可以看一个班的同学:十年后的差距,是不是比刚入学时大?

这些观察,都可以用来检验孔子的话。而「天命之谓性」,则不能:天给了什么,你没法去看。

所以,孔子的「性相近」,是一个可以放在日子里检验的朴素观察,这是它的价值。

成立条件是:「近」,要保持在「近」的位置,不要被偷偷换成「同」,也不要被偷偷加上「善」。

◆十、替后来的人辩护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说孟子给「近」加了「善」,是一种「加码」,可这也许是对孔子思想的一种合理推进:孔子没有说清楚的东西,孟子说清楚了,这是学派的发展,不是篡改。

这个辩护,完全接受。思想的发展,本来就是这样:后人把前人说得不够清楚的地方,说清楚。本书从来没有说孟子是「篡改」。

本书做的,只是把「推进」和「原话」分开。孔子的原话,是「近」;孟子的推进,是「善」。这两层,本来可以并列;问题只在于,两千年的教科书,把两层缝在了一起,让人看不出缝。

◆十一、孔子自己,在「习」上花的话

接着前面的话说:如果「性」是孔子很少谈的,那他谈得多的,是什么?

翻开《论语》,第一章第一句,就是「习」: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论语》1.1,已核:维基文库〕

大意是:学了,按时去温习、实践它,不也是件高兴的事吗?

曾子也说,自己每天要反省三件事,最后一件是:

传不习乎?〔《论语》1.4,已核〕

大意是:老师传授给我的,我有没有去温习、实践?

这是两处。书的第一章,谈的就是「习」,不是「性」。孔子自己的重心,放在哪一边,从这里就看得出来。

不过,孔子并没有因此说「人人生来一样」。他自己有两句话,把天赋的差别摆在明处:

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论语》16.9,已核〕

大意是:生来就懂的,是上等;学了才懂的,是次一等;碰了壁才去学的,又次一等;碰了壁还不肯学的,那就是下等了。

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论语》7.20,已核〕

大意是:我不是生来就懂的人,是爱好古代的东西,勤勉地去求来的。

这两句话放在一起看,有两点:

这一点,对本书的判断很要紧。「相近」不是说「没差别」,是说差别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这个人肯不肯在「习」上用力。第 11 章里孔子对不同学生说不同的话,推的就是这一把力:往前冲的,让他慢;往后缩的,让他动。〔本书读法〕

◆十二、放回日子里:十年后的同学会

回到开头的同学会。

当年,坐在同一个教室里的四十个孩子,现在,有人当了老板,有人是教师,有人在送外卖,有人照顾着年迈的父母。

聚会上,有人感叹:「想不到你现在这样。」这句话,正是「习相远」。

可是,你有没有发现,聚会上,他们依然能很快聊起来?他们记得同一个班主任,同一个食堂的味道,同一次考试。这就是「近」:不是因为他们现在相似,而是因为他们的起点,曾经有一段重合。

孔子说「性相近」,就是在说:人和人,可以聊得起来。这是「一」的最朴素的版本。

◆十三、放回日子里:新电脑,半年后

再换一个地方。

公司给一批新人,发了一模一样的电脑。同一个型号,同一个系统,开箱的时候,桌面空空的,只有一个回收站,软件是同一套。这是「近」:起点几乎一样。

半年后,你走过办公区,看一眼屏幕。有人桌面干干净净,文件夹分得整整齐齐,快捷键用得飞快;有人桌面铺满了图标,要找东西得靠搜索;有人把字号调得老大,有人把背景换成了自家的猫。这是「远」:没有谁教他们变成这样,是半年的使用习惯,一点一点把一模一样的东西,拉成了不一样。

可是,你再留心一下:隔壁的同事电脑坏了,叫你帮忙,你坐过去,十有八九,几分钟就能上手。图标位置不一样,但你知道文件在哪里,知道设置在哪里。为什么?因为开箱时那个系统是一样的,底层没变,变的是表面的摆法。

孔子说「性相近,习相远」,放到这里,有一个小小的提醒:「近」不是「同」。如果半年后,每台电脑还完全一样,那是被管得很死,装了还原软件,每次重启都清零。恰恰是允许人用,才有了差别。反过来,如果差别大到谁也看不懂谁的电脑,那也说明,底层已经被改得面目全非。「近」,是这两头之间的一个范围。

这个比方,也有它的边界:电脑是被设计成一样的,人不是。人的「近」,是不是也有人设计,这个问题留给第 13 章。

◆十四、本章的证伪条件

本章的判断:孔子的「性相近」,没有说善,没有说天;「善」与「天」,是后人加上去的。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在《论语》里,能找到孔子明确说「性」是善的,或「性」是天给的话;或者,如果能证明,17.2 之外的《论语》文本,是在用「性」这个字,暗含了「善」或「天」。

目前,我核到的《论语》里,没有。但是,《论语》的版本和后人的编订,有过变化〔待核〕;本书的这一条,只对通行本成立。

补一句核查的结果:本章所引《论语》各条(17.2、17.3、5.13、9.1、7.23、9.5、2.4、17.19、1.1、1.4、7.20、16.9),已逐条对过维基文库所载通行本,文字相符;在这些条里,没有找到孔子说「性善」或「性是天给的」。这只能说明:在通行本里,反例暂时没有出现;不等于以后不会出现,比如出土文献里的孔子语录。

◆十五、挂钩

起点相近,后天相远。但「相远」之后,人们怎样再坐到同一张桌子上?这就是下一章要问的:孔子给了一个很具体的东西,叫做「名」。

先插一面旗:第 11 章里「那张共用的表」,和本章里「开箱时那个一样的底层」,在第 13 章会合在一起。到那时要问的是:这个底层,是天给的,还是有人做的?荀子在《正名》里,给了一个很干脆的回答。

带走的话
「性相近」,孔子只说到「近」;「善」和「天」,是后来的人,缝在它前面的。

小账

开了哪扇门:「性相近」是一个可检验的朴素观察;后人往「近」里放了各种内容。

关了哪扇门:《三字经》把孟子的「善」缝在了孔子的话前面,让人以为孔子说过性善。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孔子这里,只是「近」;「天」与「善」,是后来加上的。

第 13 章

名:让一群人叫同一个东西

你在小区里,被人叫了一声「业主」,叫了一声「老师」,叫了一声「师傅」。

每一个称呼,都不只是称呼。它背后,有一整套期待:叫你「老师」的人,期待你有知识,期待你有耐心;叫你「业主」的人,期待你交物业费,也有权利投诉。

名字,是一种带着规矩的标签。

◆一、孔子的一个选择

子路问孔子:如果卫国的国君请您去治理国家,您首先做什么?

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论语》13.3〕

大意是:子路说:卫国的国君等着您去执政,您打算先做什么?孔子说:一定是先正名分吧!

子路觉得,这太迂了。孔子于是一连串地推下去: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13.3〕

大意是:名分不正,说话就不顺;说话不顺,事情就办不成;事情办不成,礼乐就兴不起来;礼乐兴不起来,刑罚就不会得当;刑罚不得当,百姓就不知道手脚往哪儿放。

这一串话,像多米诺骨牌:从「名」开始,倒到「民无所措手足」。

孔子把一切秩序的起点,放在了「名」上。

◆二、子路问这句话的时候,卫国是什么局面

子路问「先做什么」,不是随口一问。那时候的卫国,有一桩很难办的家事。

据《史记·孔子世家》,孔子六十三岁那年,从楚国回到卫国。当时的情形是:「卫君辄父不得立,在外,诸侯数以为让」,意思是,在位的卫君是辄,他的父亲却被挡在国外回不来,各国诸侯屡次为这件事责备卫国;孔子的弟子,又有不少在卫国做官,卫君想请孔子出来主持政事〔已核:维基文库《史记·孔子世家》〕。同书还记着,早几年,赵鞅把辄的父亲蒯聩送进了卫国的戚邑〔已核:同上〕。

把这些摆在一起,就看得出「正名」两个字的分量了:儿子坐在国君的位子上,父亲在门外。这时候,说「君」,是指谁?说「父」,又是指谁?这是一个「名」和「实」彻底打结的局面。孔子自己,到底怎么看这件事,《论语》里没有直说,只留下一条旁证:

冉有曰:夫子为卫君乎?子贡曰:诺,吾将问之。入,曰:伯夷、叔齐何人也?曰:古之贤人也。曰:怨乎?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出,曰:夫子不为也。〔《论语》7.15,已核:维基文库〕

大意是:冉有问:老师会帮卫君吗?子贡说:好,我去问问。进去问:伯夷、叔齐是什么人?孔子说:古代的贤人。又问:他们有怨悔吗?孔子说:求仁而得了仁,还怨什么?子贡出来说:老师不会帮他的。

伯夷、叔齐,是互相让国的兄弟。子贡绕了个弯,问的是「让国的人有没有怨」,得到的答案是「没有」,就推出「老师不会帮争位的人」。这是子贡的推论,不是孔子的直接表态。但它让我们明白,13.3 里的「正名」,起因很具体:不是抽象的文字问题,是一个家和一个国,一起乱了名分。〔本书读法〕

13.3 的原话,还有后半段,上面没有引:

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论语》13.3,已核:维基文库〕

大意是:所以君子给一件事起了名,一定能说得出口;说出口的话,一定能做得出来。君子对自己的话,不能马马虎虎。

《史记》转述这一段,文字略有不同,写成「君子为之必可名,言之必可行」〔已核:同上〕。「名之必可言」和「为之必可名」,一个从名走到言,一个从事走到名,次序是反的。这说明,司马迁看到的底本或他的读法,和今天通行的《论语》,有细微差别,这一点,本书记在案上,不展开。

◆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另一处,齐景公问政:

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论语》12.11〕

大意是:齐景公向孔子问治国之政。孔子回答:君要像君,臣要像臣,父要像父,子要像子。景公说:好啊!如果君不像君,臣不像臣,父不像父,子不像子,即使粮食堆满了,我能吃到吗?

这一句,是「正名」的最具体的例子:「君」,不只是一个称呼,是一个应该做到的样子。名字,是一个要求。

还有一处,更小,更有趣:

觚不觚,觚哉!觚哉!〔《论语》6.25〕

大意是:觚(一种酒器)不像觚的样子了,这还叫觚吗?这还叫觚吗?

据说,觚本来是有棱角的酒器,后来被做圆了,却还叫觚。孔子感叹的,是名与实脱了节〔此处对觚的形制解释,据后世注释,待核〕。

◆四、这两句话各是在什么处境里说的

先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里,这句话没有交代时间。司马迁把它放在孔子三十五岁那一年:这一年,鲁国的季平子,联合孟孙氏、叔孙氏,攻打自己的国君鲁昭公,昭公兵败,逃到了齐国;孔子随后也到了齐国,景公向他问政,他答了这八个字〔已核:《史记·孔子世家》,系年是司马迁的编排,不是《论语》自己的〕。

如果这个编排可信,这八个字是对着一位刚刚接待过「被臣子赶出来的鲁国国君」的齐君说的。「君不君,臣不臣」,在当时,不是一个泛泛的感叹,是眼前的事。

《史记》里,景公的话是「吾岂得而食诸」,多一个「岂」字;《论语》里是「吾得而食诸」〔已核:两处文字均见维基文库〕。意思没有变,语气略有不同。这种差别,在古书里很常见,说明这些话,在流传里,有过各自的路。

再说「觚不觚」。前面写「觚本来有棱角,后来做圆了」,那是后世的说法。最早的《论语》集解里,引马融的话,只说:「觚,礼器。一升曰爵,二升曰觚。」又说:「言非觚也,以喻为政不得其道则不成。」〔已核:维基文库《论语注疏》卷六〕后来的疏,把意思讲得更清楚:觚是盛酒的礼器,用它的时候要合礼,如果用得不合礼,就算不得觚;孔子叹息的,是借此比喻君主为政不循正道,就不成其为政〔已核:同上〕。

这样一对,就看出两层:

所以,「觚不觚」这一条,本书只取最稳的那一半:孔子借一件器物,说「名」应当对得上它该有的用法。至于那件器物的形制变化,不作为论据。

◆五、名,是「一」的发放工具

现在,把这一串话,放回本书的主题里来读。

第 3 章,我们看到:「天命之谓性」,是一个授予句,它给一个东西起了名字(性),并且封住了追问。

第 11 章,我们看到:「一」在展开时,要进入不同的人。

现在,这两件事,在「名」这里碰在一起:「名」,是把一个「一」,发给每一个人的工具。

一个人,被叫做「君」,他就领到了「君」那一份规矩;被叫做「子」,就领到了「子」那一份规矩。同一个「一」(比如,孝、礼、仁),通过不同的「名」,分成了不同的「份」,每个人领一份。

所以,孔子把「正名」放在第一位,是有道理的:名,是「一」落地的入口。名不正,「一」就发不下去;「一」发不下去,一群人,就各想各的,各做各的。

◆六、名是怎么来的:荀子的坦白

名从哪里来?这个问题,孔子没有回答,荀子回答了。

《荀子·正名》里,有一段,意思非常直白:

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荀子·正名》,已核:维基文库,标点略有出入〕

大意是:名字,本来没有天生合适不合适的;大家约定了,约定的做法成了习惯,就叫做合适;违背了约定,就叫做不合适。

荀子在这里,把话说穿了:名,是约定的。

读到这里,要停一下。第 3 章,我们说《中庸》把「起名字的手」,缩回了句子后面;这里,荀子把这只手,重新伸了出来:起名字的,是人,是「约」。

两个说法,并排放在一起:

两种说法,都出自儒家。后来,是前者占了上风;但后者,一直在书里。

◆七、荀子没有只说这一句

荀子的《正名》,不是只有「约定俗成」一句。他把名从起到守到乱,说了一整条线。几处关键的话,都核过:

名无固实,约之以命实,约定俗成,谓之实名。名有固善,径易而不拂,谓之善名。〔《荀子·正名》,已核〕

大意是:名和实,也没有天生固定的对应;大家约定了,约定俗成,就叫做实名。不过名有一种天然的好:直截、容易、不互相冲突,这样的名,叫善名。

注意后半句:荀子并没有说「想怎么约就怎么约」。约定之后,还有一个检验:好不好用,会不会彼此打架。

异形离心交喻,异物名实玄纽,贵贱不明,同异不别;如是,则志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废之祸。故知者为之分别制名以指实,上以明贵贱,下以辨同异。〔《荀子·正名》,已核〕

大意是:不同的东西,各人心里想的不一样,名和实纠缠在一起,高低贵贱分不清,同和异分不开;这样,心意就一定有说不明白的苦恼,事情就一定有办不成的灾祸。所以有智慧的人,为它们分别起名,用来指实际的东西:对上,分清贵贱;对下,辨别同异。

这一句,说的就是「名」的第二个功能,分。而且,起名的人,被点名了:知者,有智慧的人,做这件事。

然后是守:

故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实辨,道行而志通,则慎率民而一焉。〔《荀子·正名》,已核〕

大意是:所以王者制名,名定了,实就分得清;道推行了,心志就能沟通,于是就谨慎地带着百姓归于一。

「率民而一」,这几个字,在荀子这里,是明白写出来的。名的用处,说到底,是为了把一群人「一」起来。

再下去,是乱:

今圣王没,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是非之形不明,则虽守法之吏,诵数之儒,亦皆乱也。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荀子·正名》,已核〕

大意是:如今圣王不在了,名的守护松懈了,怪异的说法冒出来,名和实混乱,是非的界限不清,就连守法的官吏、背书的儒者,也都乱了。如果有王者兴起,一定会沿用旧名,也会新作一些名。

这一段有三个要紧的字:「守慢」,守得松了;「循于旧名」,沿用旧的;「作于新名」,新造的。

把这几处并在一起,列成一张表:

荀子说的原话的关键词本书的读法
谁起名知者为之分别制名有人造
为什么起上以明贵贱,下以辨同异为了分,也为了一
谁来守王者之制名……慎率民而一有人守
守松了会怎样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守久了,松了,乱了
乱了以后循于旧名,作于新名重新守,重新造
违约的怎么办析辞擅作名以乱正名,谓之大奸守要靠罚

〔表中第三列是本书读法,不是荀子的话〕

这张表,几乎就是本书的判词:一不是天给的,是人造的(知者制名);乱世有人造它,治世有人守它(王者守名);守久了便松了、乱了(名守慢)。荀子在这里,把本书想说的三个动作,自己写在了同一篇文章里。

荀子还说,擅自制造新名来扰乱正名的人,该判的罪,「犹为符节度量之罪也」〔已核:同上〕,也就是等同于伪造符节、私改度量衡的罪。名,在他眼里,和度量衡是一类东西:是要公家守着的、大家共用的尺。

◆八、接 228 卷,只引不重判

站上 228 号卷,对「名」与「同一」的关系,有过处理,本书这里,只借它的方向:名,是同一性的外衣。〔228 卷的具体说法,统稿时对照,此处只作方向引用〕

本书想补的,是一个很小的观察:在孔子那里,「正名」与「教」,是连着的。「正名」,是把规矩定好;「教」,是把规矩放进每个人。一个管「名」,一个管「习」。两者合起来,就是「一」的发放系统:先有名,再有习。

◆九、一张表:名的三个功能

功能说明例子
指指出一个东西「觚」指一种酒器
分把人分到不同的位置君、臣、父、子
约带着要求,约束行为君要像君

第一个功能,是语言的;第二、第三个功能,是社会的。孔子的「正名」,主要在第二、第三个功能上用力:他要的,不只是「叫对」,而是「做对」。

◆十、先说对在哪里

先说对。

一个社会,如果一个称呼,没有任何固定的期待,那会怎样?「医生」可以不治病,「老师」可以不教书,「父亲」可以不养孩子。大家会陷入无法预期的混乱:你不知道,对方作为这个称呼,会做什么。

「正名」,是一个极重要的预期稳定器:它让陌生人,在见面时,就知道对方大概要做什么,自己大概该做什么。这是一个社会运转的润滑油。

成立条件是:名与实,大致相符;当名与实脱节得太远,「正名」就要从「叫对」变成「做对」,否则,名就成了空壳。

◆十一、替「正名」辩护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名」说成「一的发放工具」,似乎有点太「功能化」了。孔子的「正名」,也许是一种道德理想:他希望每一个人,都真的成为他应该成为的样子,这是一种对人的期待,不是工具。

这个辩护,本书接受。孔子的「正名」,当然有理想的成分。

但是,请注意:一个理想,同时可以是一个工具。孔子希望每个人做好自己,同时,这个希望,通过「名」,变成了一套可以被传播、被制度化的东西。理想和工具,不矛盾。

本书判的,是这个「名」在社会里,发挥了什么功能,不是孔子希望它是什么。

◆十二、再替孔子辩护一回:你拿荀子补孔子,错位了

另一位辩护人,换个方向问:你把荀子的《正名》,拿来补孔子的「正名」,是不是错了位?荀子比孔子晚了两百多年,他写《正名》,主要是对付战国时候各家的名辩,什么「白马非马」之类的,和孔子的「必也正名乎」,不是一个题目。

这个辩护,本书大半接受。孔子的「正名」,起因是卫国的父子君臣之名;荀子的《正名》,起因是诸子辩论的名实之乱。这两件事,在时间、处境、对象上,都不一样。

所以,本书这里,把话说窄:

本书没有说,荀子的《正名》就是孔子「正名」的注解。本书只说:孔子留下了「正名」这个题目,荀子是第一个把这个题目,当作「名是怎么来的、怎么守、怎么乱」来讲清楚的儒家。两人的处境不同,所以不能互相顶替;但荀子的回答,让我们看清,孔子那个题目里,有哪些问题是没有被回答的。

这一点也要老实交代:荀子到底是不是「儒家的代表」,历来有争议,宋代以后,他在儒学里的地位一度不高〔据二手,待核〕。本书引他,不是要立他为正宗,只是要说明:在儒家的书里,有人把「名是约定的」这件事,明白说过。

◆十三、放回日子里:一声「师傅」

在北方的城市里,你坐出租车,会听到司机叫你「老板」;到了南方,会叫你「帅哥」;有些地方,叫你「师傅」。

你可能没有意识到,这些称呼,是不是在做同样的事:把一个陌生人,快速放进一个有规矩的位置里。叫你「师傅」,他对你,有了一点敬意,一点距离;叫你「老板」,他对你,有了一点讨好,一点生意的味道。

一个称呼,把两个陌生人之间,立刻搭起了一个小小的「我们」。这个「我们」,没有契约,没有商量,就靠一个名字。

孔子说「必也正名」,是想把整个社会里的这些称呼,都放回它们应有的位置。

◆十四、放回日子里:纪要上的「责任人」一栏

再换一个地方,看看办公室里最不起眼的一张纸:会议纪要。

一场会开了两个小时,大家说得热热闹闹,最后纪要发了下来。有一种纪要,写的是:「各部门配合,尽快推进。」另有一种,写的是:「周五下班前,由财务的某某提交预算表,行政的某某提供场地清单。」

过了两周,你去看,前一种纪要上的事,多半还在原地;后一种上的事,多半办完了。

为什么?因为前一种纪要里,没有名。「各部门」「尽快」,每个人都觉得这是在说别人。后一种纪要里,有名:谁,什么事,哪一天。名一落到具体的人身上,这件事就从「大家的事」变成了「这个人的事」。

这就是孔子那串话的办公室版: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纪要上的「责任人」一栏,就是一个最小的「正名」:把一件事,叫到一个人的名下。

这里还有一个小细节,正好对着 13.3 的后半句。「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翻成办公室的话就是:你写下来的这个名,必须是能说出口、能办得成的。如果纪要上写的是「负责人:全体」,那是一个说得出口、却办不成的名,等于没写。

当然,纪要这个例子,也有它的边界:它说明的是名分到位,事才办得动;它没有说,这个「名」是谁有权定的,也没有说,被点了名的人心里服不服。这两件事,一件留给本编的总账,一件留给下一编:第 14 章要问的,正是谁来拍板,和大家服不服。

◆十五、「正名」是不是「正字」:郑玄怎么说

证伪条件里提到的「正字」读法,现在可以把它摊开来看一看。

最早留下来的《论语》注解里,有两种说法,并排放着:

这两种读法,都是汉代人的。哪一种更早、更可靠,本书没有能力裁定。何晏的集解,后来成为通行的注本,马融这一说,因此成了主流;郑玄的注,在唐初还有流传,后来逐渐散失,近代以敦煌写本等材料有所复得〔据二手,待核〕。

对着 13.3 的上下文,可以做两件事:

第一件:看这串话的后半段。「名不正则言不顺……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连着的是言、事、礼乐、刑罚、百姓。如果「正名」只是「改错字」,那么「错字」和「刑罚不中」之间,隔得很远。「名分」读法,推起来更顺。这一点,是本书采通行读法的理由。但这只是顺不顺的问题,不能证明郑玄读错了。

第二件:假设郑玄是对的,会怎样。那么「正名」,是孔子要整理文字。这件事,后来有人做了:秦统一天下后,「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已核:《史记·秦始皇本纪》〕。「书同文字」,也是一种「一」的做法:把各地不同的写法,统一成一种。如果郑玄是对的,本书的判断,需要改成:孔子的「正名」,是把「一」放在文字上;而「一」是人做出来的,这一点,并没有变。

所以,这个反例,对本书的核心判断,影响是有限的:「名分」读法,是「一」发放给人的工具;「正字」读法,是「一」发放给文字的工具;两种读法里,「一」都是人定的。受影响的,只是前面「名的三个功能」那张表里,「分」和「约」两个功能,需要打折。〔本书读法〕

附录的「最弱处」,因此要把这一条改写得更具体:郑玄「正字」之说,已经找到原话,但只见二手转引,尚未核原书。

◆十六、本章的证伪条件

本章的判断:「名」是「一」从共同起点,落到每个人身上的发放工具;孔子的「正名」,是在整顿这个发放系统。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论语》里的「正名」,主要意义,不是指社会身份的名分,而是指「纠正语言用字」(历史上,对 13.3 的「正名」,有过「正字」的读法,如郑玄一派〔据二手,待核〕)。

这个反例,值得认真对待。如果「正名」主要是「正字」,那么本章的读法,要大幅窄化,改成:「名」只是「一」的一部分发放工具,而不是主要的。目前,通行的读法,是「名分」;本书采用通行读法,并把这一点,记入附录的最弱处。

◆十七、本编总账

第三编,三章走完:

本编的结论:

「一」在孔子手里,有一个很完整的动作链:

先有一个共同的出发点(一)→ 通过「名」发给每个人(名)→ 通过「习」放进每个人(教)→ 因为每个人不同,所以要「异答」(因材施教)。

这个动作链,没有一环,需要「天」来授予。「天」,是在这个链条之外、被后人加在最前面的一环。

不过,本编最需要老实交代的,是两处弱点:一是「同问异答」,只有一章原文自证;二是「正名」,有「正字」的另一种读法。这两处,都登记在附录的「最弱处」里,统稿时再核。

下一编,我们要问一个更大的问题:这个动作链,是向外长的(展开),还是向内收的(统一)?孔子的「一」,会去哪个方向?

带走的话
名,不只是称呼;它是把「一」发到每一个人手里的那张单子。

小账

开了哪扇门:「名」是「一」的发放工具;荀子坦白名是约定的。

关了哪扇门:孔子的「正名」,有「名分」与「正字」两种读法,本书采通行读法,标为最弱处。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名,是约定的;约定久了,才显得是「本来如此」。

第四编
一的两个方向:展开与收拢
编序

第三编讲到:「一」落到每个人身上时要「展开」(因材施教),又要靠「名」收在一起。这一编,把这两个动作,推到最大:一个向外长,一个向内收,是不是同一个「一」的两只手?王德生博士的第七条口述命题说,因材施教(向外生长)与统一治理(向内收拢),是一个「一」的两个方向,中庸,是它们之间的平衡点。四章:孟子那句「定于一」,到底在说什么(第 14 章);《大学》怎样把一个人的修身,一级一级推到天下(第 15 章);孔子自己,在「长」与「收」之间的两种说法(第 16 章);以及,「中庸」,是不是一个平衡点(第 17 章)。

第 14 章

「定于一」

一桌人,围着菜单,十几个人,各有各的口味。

有人要吃辣,有人不吃辣,有人说随便,有人说都行。这时,如果没有人拍板,这顿饭,会吵上半个小时。终于,有一个人说:「就这么定了,来一份水煮鱼,一份清炒时蔬。」

大家虽然不完全满意,却都点了头:定了。

这一章要看的,是孟子对一个国君,说的同样一件事,只是规模大了无数倍。

◆一、一问一答

《孟子》开篇,梁惠王一章之后,有一章是孟子见梁襄王。出来以后,孟子对人说:远远看去,不像个国君的样子,走近了,也没有让人敬畏的地方。然后,说到襄王问他的一个问题:

卒然问曰:天下恶乎定?吾对曰:定于一。〔《孟子》1A6〕

大意是:襄王突然问:天下怎样才能安定?我回答:安定在于统一。

孰能一之?对曰:不嗜杀人者能一之。〔《孟子》1A6〕

大意是:(襄王问)谁能统一它?我回答:不喜欢杀人的人,能统一它。

孰能与之?对曰:天下莫不与也。〔《孟子》1A6〕

大意是:(襄王问)谁会归附他?我回答:天下没有不归附他的。

这一问三答,是整部《孟子》里,最直接谈「一」的一处。

这里的「一」,意思是统一:把乱的东西,归到一处。

◆二、一问一答的后半段,和一个小背景

上面引的,只是 1A6 的前半。原文里,孟子出来以后,对人说的第一句话,是这样的:

望之不似人君,就之而不见所畏焉。〔《孟子》1A6,已核:维基文库〕

大意是:远远看着,不像个国君;走近了,也看不出有什么可敬畏的。

这是孟子对梁襄王的评价,相当不客气。襄王是梁惠王的儿子,惠王去世以后接位〔据二手,待核〕。《孟子》开篇几章记的是他和惠王的对话,轮到襄王,只留下这一句评语和一段短问答。这个细节,和「定于一」没有直接关系,但它让我们知道,孟子说「定于一」的时候,面前这位听的人,并不被他看好。

而这一问一答的后半段,往往被略过,却恰好是最要紧的:

王知夫苗乎?七八月之间旱,则苗槁矣。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则苗浡然兴之矣。其如是,孰能御之?今夫天下之人牧,未有不嗜杀人者也。如有不嗜杀人者,则天下之民皆引领而望之矣。诚如是也,民归之,由水之就下,沛然谁能御之?〔《孟子》1A6,已核:维基文库〕

大意是:大王知道禾苗吗?七八月间天旱,苗就枯了。天上浓云聚起来,大雨哗哗下来,苗就蓬勃地长起来了。这样的势头,谁能挡得住?如今天下做君主的,没有一个不好杀人的。如果有一个不好杀人的,天下的百姓,都会伸长了脖子盼着他。真是这样,百姓归向他,就像水往低处流,浩浩荡荡,谁能挡得住?

这一段,有三处值得停下来看:

第一,「天下莫不与也」不是在描述一个既成的事实。后面接的是一连串的「如有……则……」:如果有不嗜杀人的,那么百姓会盼着。这是一个条件句。所以,本章证伪条件里的第二条反例,「天下莫不与也」是不是在讲一个既成事实,原文自己已经回答了:不是,是一个「如果」。〔本书读法,依据是上下文的句式〕

第二,「引领而望」,是百姓自己的动作。这里没有军队,没有命令。孟子设想的「一」,是百姓朝着一个人走过去。这一点,和本章原来说的「心里承认」,方向一致。

第三,那个比喻,我们见过。「由水之就下」,和 6A2 里「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几乎是同一个句子,用了同一个水。第 12 章,水用来说人的性;这里,水用来说百姓的归向。孟子在两个地方,用同一个水,把「性」和「归」连在一起:人性向善,所以百姓会归向不嗜杀人的人。这一串推理,是孟子的,不是本书的。它的前一环(人性向善),本书在第 12 章已经说过,是孟子给孔子的「近」加的码。这样,孟子的「定于一」,吊在「性善」这一环上。如果前一环松了,这一环也要跟着松。〔本书读法〕

◆三、「一」怎样才算「一」:力与德

孟子这里有一个核心判断:能「一」天下的,是「不嗜杀人者」。

为什么?这要放回孟子的另一段话里读。

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孟子》2A3〕

大意是:靠力量而借着仁的名义的,是霸;霸,一定要有大国作本钱。靠德来实行仁的,是王;王,不一定要大国。靠力量让人服,不是从心里服,是力量不够抵抗;靠德让人服,是心里高兴,真心诚意地服,就像七十位弟子服孔子那样。

这一段的关键,是最后几个字:「中心悦而诚服」。

用本书的话说:真正的「一」,不是靠压出来的,是靠让人从心里「承认」出来的。

回到本书的定义:「一」,是一群人共同承认、不再追问的出发点。孟子这里说的「诚服」,就是「共同承认」;「中心悦」,就是「不再追问」,因为你心里是愿意的,不需要再问「凭什么」。

所以,孟子的「定于一」,和本书对「一」的定义,是最近的一处:他在这里,把「一」,放在了人心的承认上,而不是放在力上。

这一点要还孟子一个公道:他的「一」,是人心的「一」。

◆四、一张表:力服和德服,到底差在哪

2A3 那一段,上文只引了半截。完整的一句,后面还有两处:「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和一句《诗》:「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已核:维基文库〕。把这一段拆开,可以列成表:

以力服人以德服人
孟子的名目霸(以力假仁)王(以德行仁)
凭什么大国作本钱不必靠大国:汤用七十里,文王用百里
对方心里力不赡也,是力不够抵抗中心悦而诚服
孟子的例子(未举例)七十子之服孔子
力一松对方不再服(这是本书的推断)对方仍然服(这是本书的推断)

〔前四行出自 2A3,已核;最后一行是本书的推断,孟子没有这样写〕

这张表要看的,是第三行。同一个「服」字,在两边的意思完全不同。一边是「力不赡」,我抵抗不了你;另一边是「中心悦」,我心里愿意。从外面看,两个人都点了头,都照着做了,无法分辨。这正是下一小节的问题。

再补一条旁证。1A7 里,齐宣王问:怎样才能称王。孟子答:「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已核:维基文库〕。接着,他举了宣王自己的一件事:宣王看到有人牵着一头牛,要去杀了取血、涂在新钟上(这叫「衅钟」),他不忍那头牛发抖的样子,叫人换成羊。孟子说:「是心足以王矣。」〔已核:同上〕。

大意是:保护百姓而称王,没有人能阻挡。(宣王换牛为羊的)这份心,就足够称王了。

这一段,把孟子「一」的起点,说得更清楚:不是一个制度,是一个国君偶然露出来的「不忍」。孟子的做法,是抓住这份不忍,叫他「推」开去〔本书读法〕。这个「推」字,是下一章《大学》的主题,这里先记一笔。

◆五、先说对:孟子对在哪里

先说对。

孟子说的,是一个很深的洞见:靠力量建立的统一,很脆弱。力量一松,人就散了。靠心里认可建立的统一,才稳。

这个洞见,被历史反复验证。一个靠高压维持的共同体,往往在压力一松的时候,崩得最快;一个靠认同维持的共同体,即使遇到外力冲击,也能保持原样。

成立条件是:这个「承认」,是真的,不是被迫装出来的。

◆六、替现实辩护:天下最后是靠力量统一的

一位辩护人(不是替孟子,是替历史)会说:孟子说「不嗜杀人者能一之」,可是战国最后,天下是秦国用兵马打下来的,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 221 年),六国尽灭〔按通行纪年换算,据二手〕。孟子的话,不是被历史打脸了吗?

这个辩护,对一半,错一半,本书两头都接。

对的一半:孟子的预测,没有成真。至少在「谁来一之」这个问题上,是力量胜出了,不是「不嗜杀人」的国君。本书不替孟子回避这一点。

错的一半:孟子的话,不是在预测「谁会赢」,而是在说「怎样的一才稳」。这两件事,要分开。《史记·秦始皇本纪》写秦统一之后的做法:「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已核:维基文库〕。统一,做得又快又彻底。可是,秦传到二世,公元前 207 年就亡了〔按通行纪年换算,据二手〕。

汉代的贾谊,写了《过秦论》,分上、中、下三篇。上篇的结尾,是这样一句:

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贾谊《过秦论》上,已核:维基文库;个别版本「仁义」作「仁谊」〕

大意是:不施行仁义,攻和守的形势就不同了(打天下靠力,守天下不能只靠力)。

中篇里,他还写了秦统一之后,天下的人是怎么想的:

既元元之民冀得安其性命,莫不虚心而仰上。〔贾谊《过秦论》中,已核:维基文库〕

大意是:老百姓都盼着能安安稳稳过日子,没有一个不是虚心地仰望着上面。

这一句,和孟子的「引领而望之」,几乎是同一幅画:百姓在盼。贾谊的意思,大约是说,这份「盼」,秦没有接住〔据《过秦论》上下文,本书读法〕。

所以,历史的结论,更像是:靠力可以「一」,却守不住。这和孟子「力不赡也」的判断,方向相合。但要小心,这是汉朝人的总结,是后来的读法,不是孟子本人在预测秦朝。本书只借这一点:「一」的建立和「一」的维持,是两件事,需要的东西可以不一样。〔本书读法〕

这一点,恰好为第五、六编埋了一面旗:汉代人讨论怎样「守」,用了什么办法,那是后面的事。

◆七、可是:谁来判断「诚服」

好,现在,要问一个难问题。

「中心悦而诚服」,听起来很好。可是,怎样判断,一个人是不是「诚服」?

一个人,嘴上说「我服」,脸上笑着,行动上也照着做。他是真服,还是装的?

在家里,你可以看孩子的眼神;在朋友之间,你可以听他私下的话。但是在一个国家里,有千万人,你只能看见他们的行为,看不见他们的心。

这时,一个制度,就会倾向于把「行为的一致」,当作「心服」的证据。大家都照着做了,就推定「大家都服了」。

这个推定,就是「一」的第一次偷换:从「心里承认」,换成了「行为一致」。

这个偷换,在孟子本人那里,还没有发生;他仍然坚持「心服」。但是,从孟子的「心服」,到后世的「统一」,中间的距离,要靠制度来填。这一部分,是第五、第六编的主题。

◆八、本书的三种「一」,在这里分一分

到这里,要把前面几章散落的东西,整理一下。「一」这个字,在儒家的文本里,有三种不同的用法:

种类意思例子
起点之一一个共同的出发点「天命之谓性」里的那个起点
线之一一条贯穿的线「吾道一以贯之」
统一之一把许多归为一「定于一」

第一种,是第一编的主角:它被说成天给的。第二种,是第二编的主角:忠恕,是那条线。第三种,是这一编开始要讲的:统一。

这三种,是同一个「一」的三个面。起点之一,是「一」的根;线之一,是「一」的走法;统一之一,是「一」的结果。

本书整体论证的,是这三个面,是怎样被造、被守、又被忘的。

◆九、孟子也讨厌「执一」:同字,不同义

这里要先防一个误会。「一」这个字,在《孟子》里,不总是好字眼。7A26 里,孟子有一段话:

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墨子兼爱,摩顶于踵利天下,为之。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孟子》7A26,已核:维基文库;该版作「摩顶于踵」,通行本多作「摩顶放踵」,待核〕

大意是:杨朱主张为我,拔一根汗毛能让天下得利,他也不干。墨子主张兼爱,从头顶磨到脚跟,只要对天下有利,他就干。子莫抓着「中」不放,这比前两者近了一步。可是抓住中而不知变通,就等于抓住一个点不放。我所以厌恶抓住一个点不放,是因为它害了道:只抓一样,扔掉了一百样。

这里的「执一」,意思是死守一个点,和「定于一」的「一」,是同一个字,两个意思:

出处「一」的意思孟子的态度
1A6「定于一」把乱的归到一处赞成(由不嗜杀人者来做)
7A26「执一」死抓一个点,不知变通厌恶(「举一而废百」)

两处并看,可以看到孟子的一个态度:他要的是「归一」,不要的是「执一」。前者,是人心归向;后者,是把一块硬东西,当成全部。

这正是后面几编要反复遇到的张力:一个共同体,怎样做到「一」,又不至于变成「执一」?第 17 章讲中庸,要回到这个问题。〔此处并列两个「一」,是本书的读法;孟子本人没有把两处放在一起讲〕

◆十、接 340 卷,只引不重判

站上 340 号《一的传心网络》,是对《孟子》的解构本,对「定于一」,有一套完整的讨论。本书这里,不重判,只引一个方向:孟子的「一」,是传心网络:它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心的互相传递,建立起来〔340 卷的具体表述,统稿时对照〕。

本书想加的,只是一个很小的侧面:这个「传心网络」,什么时候,会从「传心」变成「传令」?这就是下一章要看的「从修身到平天下」的问题。

◆十一、替孟子辩护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孟子的「定于一」,拿来和本书的定义对比,似乎暗示孟子也认为「一」是被「造」的。可孟子的原意,也许恰恰相反:他认为,天下的「一」,是一个本来就有的秩序,有德的人,只是把它显现出来;「一」不是造的,是被发现的。

这个辩护,很有力,本书只能部分接受。孟子确实相信,人心有共同的善端,有德者,是把这个共同的东西,唤醒出来。这一点,和「造」是不同的。

但是,请看孟子自己的话:「孰能一之?」——「谁能把它统一起来」。他用的动词,是「一之」,是让它变成一,是一个动作,不是一个发现。如果天下本来就是一,就不需要问「谁能一之」。

所以,更稳的说法是:孟子的「一」,有一半是发现(心里有共同的善),一半是做(有德的人去统一)。本书这里的判断,只针对后一半:「一之」,是做出来的。

◆十二、放回日子里:点菜

回到开头的点菜。

最后,有人拍了板。有人觉得不够辣,有人觉得太清淡。可是,饭桌上没有人拍桌子说「我不吃」。为什么?

因为,这个拍板的人,是大家愿意让他拍的:也许他是请客的人,也许他最了解这家店,也许他平时让大家觉得靠谱。大家「心里承认」他可以拍这个板。

如果换成一个陌生人,突然站起来,大声说「就点这几个!」,大家一定会不服。同样一个动作,服不服,不在动作,在背后的承认。

孟子说的「不嗜杀人者能一之」,说的就是这个:谁能拍板,取决于大家愿不愿意让他拍。

◆十三、放回日子里:离职面谈

再看一个办公室里的场面,这一回,是「服」与「不服」被分开的那一刻。

一家公司,年初宣布了一项新的考勤办法。宣布的时候,会议室里没有一个人反对。之后的半年,每个人都按新办法打卡,数据报上去,一栏一栏,全是绿色。管理层看着报表,得出结论:新办法,推行得很顺利,大家都认可。

半年后,有一位老员工提了离职。离职面谈那天,人事问他为什么走。他想了一会儿,说:「那个办法,我从头到尾,就没觉得对。可是你们没有一个人问过我。」

人事愣了一下,说:「可是当时开会,你没提意见啊。」

他说:「会上问『大家有没有意见』,一屋子人,谁会第一个说?」

这个场面里,有两样东西,被一张报表混在了一起:行为一致(每个人都打了卡),心服(每个人都觉得对)。报表只能看到前一样。管理层从前一样,推出后一样。推错了,要到有人离开的那一天,才暴露出来。

孟子的「中心悦而诚服」,和「力不赡也」,在报表上,是一模一样的绿色。区别,只在每个人心里,而心里的东西,要靠别的办法才能看见:有没有人敢第一个说话;说了以后,会不会被记住;提了意见的人,是升了,还是被边缘了。

这一点,不是说考勤办法本身对不对(那不是本书要判断的),而是说:一个「一」成不成立,不能只看大家有没有照着做。孟子说的,是后面那一层。

◆十四、本章的证伪条件

本章的判断:孟子的「定于一」,其「一」的成立,依赖于人心的承认(诚服),这与本书对「一」的定义最接近;「一之」,是做出来的。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孟子的「定于一」,在其上下文里,主要指的是军事统一或政治合并,与「心服」无关;或者,如果能证明,「天下莫不与也」,是对一个既成事实的描述(天下本来就归附),而不是一个需要做的事。

目前,通行的读法,倾向于「统一天下」;而 1A6 的上下文,也确实强调了「不嗜杀人」。所以,「心服」这一层,是读法〔待核〕,需要在统稿时,结合 340 卷的处理,再核一遍。

补一句本章加厚时核到的结果:1A6 的后半段是条件句(「如有不嗜杀人者,则天下之民皆引领而望之」),第二条反例,原文已经堵上;「心服」一层,2A3 有明文(「中心悦而诚服」),1A6 有「引领而望」「民归之」的旁证;但 1A6 本身没有用「服」字,所以这一层,仍是拼起来的读法,不是单章的直说。第一条反例(军事统一):1A6 有「不嗜杀人者」,不支持「纯军事」的读法,但这不能排除孟子同时指望统一的事业。这一条,维持原来的判断:读法,待统稿裁定。

◆十五、挂钩

孟子的「一」,要靠心服来成。可是,心,是一个个的;国,是一整个的。从一个人的心,到整个天下,要怎样「推」?《大学》给了一个很著名的答案。

在这之前,先插两面旗:一是本章记下的「执一」和「归一」的区别,到第 17 章讲中庸时要再用;二是秦汉之际「怎样守」的问题,贾谊只点了一句,真正的做法,在第五编,由汉代人一步步做出来。

带走的话
孟子的「一」,要从人心里「承认」出来;谁能一之,取决于大家愿不愿意让他做。

小账

开了哪扇门:孟子的「中心悦而诚服」,与本书对「一」的定义最近。

关了哪扇门:「诚服」看不见,制度容易用「行为一致」去代替它。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一半是人心里本来有的,一半是有德者「一之」出来的。

第 15 章

从修身到平天下

班主任接手一个新班,想把班级带好。

他先管好自己的作息和脾气,因为学生看的是他;再管好一个个小组;然后是整个班;有一天,他的班规,被推广到全年级。

从自己,到小组,到班,到年级,同一套办法,一层一层往上放大。

◆一、一条很著名的链条

《大学》里,有一段话,被引用了两千年: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大学》1〕

大意是:古时候想要把光明的德行,彰明于天下的人,先要治理好自己的国;想治理好国,先要管理好自己的家;想管理好家,先要修养自己的身;想修养自己,先要端正自己的心;想端正心,先要使意念真诚;想使意念真诚,先要获得知识;获得知识在于穷究事物。

这是八个条目,从最里面的「格物」,一路推到最外面的「平天下」:

格物 → 致知 → 诚意 → 正心 → 修身 → 齐家 → 治国 → 平天下

紧接着,《大学》有一句,是整个链条的总锁: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大学》1〕

大意是:从天子一直到普通百姓,一律都以修身为根本。

站上 314 号,是对《大学》的解构本,对这条链,有完整的处理,本书这里,不重判,只借它的位置:《大学》是「一的总装线」,把一,一环扣一环地装配起来〔据 314,书名与定位,统稿时对照〕。本书想补的,是这条链的一个结构特点。

◆二、这段话从哪来,后面还跟着什么

往下走之前,先把这段话的来历交代清楚。

《大学》原本不是一本单独的书,是《礼记》里的一篇(通行本排第四十二篇〔据二手〕)。后来,宋代的朱熹把它从《礼记》里抽出来,和《论语》《孟子》《中庸》编在一起,成了「四书」。他还把它分成两截:开头一段叫「经」,一章;后面的解说叫「传」,十章。这个分法是朱熹的,不是汉代人的〔据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的通行说法〕。朱熹认为,「经」是孔子的话、曾子记下来的,「传」是曾子的意思、由门人记录的;这个归属,现代学界有不少争议〔据二手,本书不采不驳〕。

我们前面引的那一大段,就是朱熹所谓「经」的头一章。它后面紧跟着一段,常被人漏掉: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大学》1〕

大意是:事物穷究了,知识才到位;知识到位了,意念才真诚;意念真诚了,心才端正;心端正了,自身才修好;自身修好了,家才管好;家管好了,国才治好;国治好了,天下才太平。

这是把前面那条链倒过来再说一遍。前一遍是「想要……就要先……」,是从目标往回找条件;这一遍是「……了,然后……」,是从起点往前推结果。

总锁之后,还有一句更要紧的:

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大学》1〕

大意是:根本乱了,而末梢能治好,这是没有的;该看重的反而轻待,该轻待的反而看重,也是从来没有的事。

这句话是给「修身为本」加的一道保险:身是「本」,家国天下是「末」,本乱,末治不了。注意,它说的是「本乱,末就治不了」,没有说「本好,末一定好」。

这个区别值得记一下:它给出的是一个必要条件,不是一个充分条件。身不修,天下一定平不了;可是没有谁保证,身修了,天下就一定平。这一点,会在后面讲「断口」的地方用上。

◆三、这条链的特点:同一套办法,放大

请看这条链,有一个很奇怪的地方: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用的是同一个字:「修」「齐」「治」「平」,都是「整理」。

一个人,整理自己的身心;整理好了,整理家;整理好了,整理国;整理好了,整理天下。

它的假设是:规模虽然不同,办法是同一套。

换句话说,一个人,如果把自己整理好了,那他整理家,和他整理自己,在原理上是一样的,只是对象大了;整理国,也是如此。

这个假设,是《大学》整条链的承重墙。如果一个人整理好自己,却不一定能整理好家;整理好家,却不一定能整理好国,那么,这条链,就会在中间断开。

◆四、孟子的「推」

孟子对这种放大,有一个更朴素的说法,在见齐宣王时: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孟子》1A7〕

大意是:尊敬自己的老人,推到别人家的老人;爱护自己的孩子,推到别人家的孩子,天下就像在手掌上转动一样容易。所以,把恩惠推广出去,足以安定四海;不推广,连妻子儿女都保不住。

关键的字,是「推」。这和第 8 章讲的「恕」,有同样的结构:「能近取譬」,从近处出发,推到远处。

孟子同时说了一句,很重要:

举斯心加诸彼而已。〔《孟子》1A7〕

大意是:不过就是把这个心,拿起来,加到别人身上罢了。

「举斯心,加诸彼」,这是放大的原型:同一颗心,从一个人,加到另一个人。

◆五、孟子的另一句:本在身

孟子还有一句话,几乎和《大学》的链条是一个意思,而且更短:

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孟子》4A5〕

大意是:人们常说一句话,都说「天下国家」。天下的根本在国,国的根本在家,家的根本在自身。

这里没有「修」「齐」「治」「平」那些动词,只有一个「本」字,一层压一层。它说的是:每一层的根子,在下一层。它没有说「同一套办法」。

这一点,本书后面要用:「本」的说法,比「同一套办法」的说法弱一些,也稳一些。

再回到 1A7。孟子对齐宣王说「举斯心加诸彼」之前,有一段前情:齐宣王坐在堂上,看见有人牵着一头牛从堂下走过,是要拿去衅钟(杀牲取血,涂在新铸的钟上)。宣王不忍心它哆嗦的样子,叫人换成羊。孟子抓住这件事,说:您这点不忍心,就是做王的底子。〔《孟子》1A7,大意〕然后他引了《诗经》里的一句:

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孟子》1A7引《诗》〕

大意是:先给自己的妻子做榜样,再推到兄弟,再用这个办法去治理家和邦国。

你看,孟子在 1A7 里,自己就把「家」和「邦」串在了一句里。《大学》的链条不是凭空来的,它的一部分,孟子这里已经有了。

◆六、先说对:这个放大,为什么有力

先说对。

这条链,有一个极大的好处:它让一个宏大的目标(平天下),变得可以从每个人自己开始。你不需要等一个圣人来拯救天下,你只需要,从修自己的身开始。每个人,都是这条链的起点。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这句话,有一种平等的力量:天子和百姓,在修身这件事上,是一样的。没有人可以说「我不用修」。

这是儒家最有生命力的一面:把天下的责任,压到每一个人肩上,也把天下的可能,交到每一个人手里。

成立条件是:这条链,是双向的:不仅从个人推到天下,还要允许,天下的状况,反过来影响个人的修身。

◆七、可是:规模一大,同一套办法,还行吗

现在,来问那个关键问题:同一套办法,放大到国,还灵吗?

一个人整理自己,靠的是自觉:我自己决定,我自己执行,我自己检查。

一个家,有十个人,要整理,靠的是感情和辈分:长辈说了算,大家有血缘,有情分。

一个国,有千万人,要整理,靠的是什么?感情不够了,辈分不够了,要有制度,要有法令,要有官吏。这时,办法已经变了性质:从「自觉」,到「感情」,再到「命令」。

所以,《大学》的链条,在家到国的那一步,有一个潜在的断口:同一个「修」字,其实包含了三种不同的动作。

后世的儒者,是知道这个断口的。《孝经》里有一个很有名的办法来接这个断口:

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孝经·广扬名》,据二手,待核〕

大意是:君子侍奉父母孝顺,所以这份忠心,可以移到君主身上。

「移孝作忠」,是一个桥:把家里的感情,搬到国上去。这座桥,有用,也有代价:它把「国」,说成了「大一点的家」,把「君」,说成了「大一点的父」。

这个代价,会在第六编,变成一个中心话题。

◆八、《大学》自己,是怎么接「家」到「国」的

上一节说到「断口」。公平起见,要看《大学》自己,在后面是怎么接这个断口的。

传九章(朱熹章句本的分法)讲「齐家」与「治国」的关系,有这样两句:

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大学》传九〕

大意是:说到治国一定先要把家管好,是因为:自己家里的人都教不好,却能去教别人,是没有的事。所以君子不出家门,就能在国里完成教化。

接着是一组对仗:

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其机如此。〔《大学》传九〕

大意是:一家讲仁爱,一国就兴起仁爱;一家讲谦让,一国就兴起谦让;一个人贪暴,一国就会作乱,牵动的关键就是这样。

这里的办法很清楚:不是「同一套管理办法放大」,而是「榜样的牵动」。一家人的样子,成了一国人的样子;君主一个人的样子,成了一国人的样子。这是榜样的传导,不是条文的推行。

这对上一节的疑问,给了一个半答案:《大学》自己,其实早就看到了家和国的差别,它给的接法,是榜样,不是制度。

这一点要如实记下,它让本章最初的判断窄了一点:文本说的,是「同一个榜样的传导」;后人读成「同一套办法」,是又走了一步。(后面替《大学》辩护的那一节,说的正是这件事。)

再看另外两处,看看这个「榜样传导」靠不靠得住。

第一处是《孝经》。前面引的「忠可移于君」,在《孝经·广扬名》里,是三句话中的第一句。完整的大意是:侍奉父母孝顺,所以忠可以移到君主身上;侍奉兄长恭敬,所以顺可以移到长官身上;在家里管理得有条理,所以治理可以移到官位上〔《孝经·广扬名》,凭通行本,未能联网核对,待核〕。三句话,是三座桥:孝到忠,悌到顺,家理到官治。

《论语》里,有子也有一句相近的话:

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1.2〕

大意是:一个人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却喜欢冒犯上级,这样的人很少。……孝弟,大概就是仁的根本吧。

第二处,是桥断掉的地方。孟子的学生桃应,问过老师一个刁钻的问题:舜做天子,皋陶做法官,舜的父亲瞽瞍杀了人,怎么办?孟子说:把他抓起来就是了。桃应问:舜不阻止吗?孟子说:皋陶有他所受的授权,舜管不了。〔《孟子》7A35,大意〕桃应又问:那舜怎么办?孟子的回答是:

舜视弃天下犹弃敝屣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孟子》7A35〕

大意是:舜把丢掉天下,看得像丢掉一双破鞋;他会偷偷背着父亲逃走,沿着海边住下,一辈子高高兴兴,快乐得连天下都忘了。

《论语》里有一段相近的争论:叶公对孔子说,我乡里有个正直的人,他父亲偷了羊,他出来作证;孔子说,我乡里正直的人不一样: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13.18〕

大意是:父亲替儿子隐瞒,儿子替父亲隐瞒,正直就在这里面了。

这两处,都是家和国真的冲突了,儒者怎么选。它们的答案,都站在家那一边。注意,没有一处把「家」当成「国」的缩小版;恰恰相反,它们承认两边会打架,并且选了一边。

这是本章要补上的一个对照:「移孝作忠」的桥,在儒家自己的文本里,两头的拉力不一样大:孝可以移到忠,孝也可能把忠挡住。这个「挡住」,后世有时被看作美德,有时被看作病,本书不评,只记下。

◆九、一张表:三座桥与桥断的地方

桥出处家里的搬到国里变成桥两头的拉力
孝到忠《孝经·广扬名》〔待核〕侍奉父母忠于君冲突时孟子、孔子站家这边(7A35、13.18)
悌到顺同上敬重兄长顺从长官本书未见儒者单独讨论
家理到官治同上家里有条理官位上有治理同上
榜样到风气《大学》传九一家仁、一家让一国兴仁、兴让榜样也往坏处传:一人贪戾,一国作乱

读这张表要看最后一列:每一座桥,两头的拉力,都不一样大。同一个「修」字,要靠这些桥才连得起来,也因为这些桥,才露出了它不是同一个动作。

先说对一条:这些桥,是儒家自己搭的,不是别人加给他们的。从《孝经》到《大学》,儒者没有假装家和国是一回事,他们是看见了两边的距离,才一座一座搭桥。一个肯搭桥的人,和一个看不见河的人,是两种人。本书对桥的批评(它有代价),是在承认这一点之后才说的。成立条件是:搭桥的人,要一直记得,桥下面有河。

◆十、一张表:八条目的两半

条目方向靠什么对象
格物、致知向内学习自己的认识
诚意、正心向内自觉自己的念头
修身转折点自律自己的行为
齐家向外感情、辈分家人
治国向外制度、官吏陌生人
平天下向外德、礼天下人

这张表要读的,是中间那一行:修身,是转折点。前半条链,是一个人对自己做的事;后半条链,是一个人对别人做的事。同一个「一」,向内是「修」,向外是「化」。

这个「向内」与「向外」,正是下一章要展开的东西。

◆十一、链条的起点,自己也没有说死

还有一件事,值得补一笔:这条链最里面的一环「格物」,从来就没有被说死。

《大学》原文,只有一句「致知在格物」。传里面,本来应该有一章专门解释「格物致知」,可是朱熹认为那一章丢了,于是他自己补了一段,后人叫它《格物补传》〔据二手,通行说法〕。朱熹把「格物」读成:接触事物,穷究它的道理。

后来,王阳明不同意这个读法。他把「格」读成「正」,大意是:把心里那些不正的念头,纠正过来〔据二手,《传习录》的通行说法,本书不引原文〕。两个读法,起点一样(都是「格物」),方向却差得很远:一个往外(事物),一个往内(心)。

这件事,对本章有一个小小的提醒:这条链,从最里面一环开始,就是可以读出不同方向的。一条链,起点都能读成两个方向,那么,后面每一环,被读成「同一套办法」,也不是文本强迫的,是读的人选的。这和后面辩护人的提醒,是一致的。

◆十二、替《大学》辩护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说「修」字放大后,包含了不同的动作,可《大学》的作者,也许根本没有说「同一套办法」。他只是说了一个顺序:先做什么,再做什么,没有说每一步用的办法一样。

这个辩护,很对,本书接受。「先……后……」,是一个顺序,不一定是「同一套」。《大学》自己,在后文里,也分别讲了「齐家」「治国」「平天下」各自的要点(朱熹章句本的传八、九、十章,分别讲修身齐家、齐家治国、治国平天下〔据章句本分章,未能联网核对〕),不是笼统地说一个「修」。

本书的判断,只是:这条链,被后人读成了「同一套办法放大」,这个读法,是后来最有影响的读法。这是一个读法的效果,不是一个文本的断言。

◆十三、放回日子里:班规

回到开头的班主任。

他刚开始带班,规矩很少,靠的是自己以身作则。后来班里人多了,出了几次事,他开始写班规。再后来,年级主任看他班带得好,让全年级都按他的班规来。

到了这一步,他会发现:自己最初靠「以身作则」就能管住的东西,现在,要靠条文,靠检查,靠扣分。同一个「管」字,已经换了内容。

有的班主任,对这个变化很警觉:他一直在提醒自己,条文,只是辅助,最终要回到「人」上去。有的班主任,慢慢就只剩条文了。

这两种班主任,对应着后世儒家的两种走向:一种记得「修身为本」,一种只剩下「治」。

◆十四、再放一个场面:拼车、班车与公交

接着班规,再换一个场面,这回在路上。

几个同事住得近,商量好拼车上班:今天你开,明天我开,油钱各出一半。这件事靠的是自觉和情面:谁迟到了,会不好意思;谁占了便宜,心里过不去。没有条文,也转得很顺。

后来,公司把这个办法推开:开通班车,几十个人,一个车队。光靠不好意思就不行了,要有时刻表,要有点名,要有人管座位。

再往后,是城里的公交:几十万陌生人,谁也不认识谁。这时让车跑起来的,是票价、线路、站牌、一个个班次。

从拼车到公交,都是「让大家一起出门」。可是三个层次里,真正让车跑起来的东西,换了三回:不好意思,时刻表,一整套制度。

有人说,这是「同一套办法放大」;有人说,这是三件事。两种说法都有道理,要看你站在哪一头:站在「让人出门」这个目标上,它是一件事;站在「靠什么让它转」上,它是三件事。

《大学》的链条,被后人读成「一件事」,正是站在目标上看。本书提醒的,是站到另一头去看一眼。

◆十五、本章的证伪条件

本章的判断:《大学》的链条,其「向外」的部分,在后世被读成「同一套办法放大」,但在「家」到「国」之间,有一个动作的性质变化,这个变化,靠「移孝作忠」一类的桥来接。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在《大学》的原文,以及汉唐以来的主流注疏里,对「家」与「国」的办法,一直有明确的区分,而不是被读成同一套;或者,如果能证明,「移孝作忠」,是后起的、边缘的说法,不是主流。

〔《孝经》的此句出处与成书年代,需要核〕〔汉唐注疏的读法,需要核〕。

◆十六、挂钩

向内,是修;向外,是化。一个是长(因材施教),一个是收(统一治理)。孔子自己,对这两个方向,各有一套说法。下一章,来看这两套说法,是怎样并存的。

这一章留下了两面旗:一面是第 8 章的「恕」,从近处推到远处,和这里的「推」是同一个动作;另一面是「桥」,家里的东西搬到国里,办法换了性质。后一面旗,到第 20 章讲秦的时候要拔:当「国」不再靠榜样、而要靠法令和官吏来管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带走的话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一条链;链的中间,有一个办法换了性质的地方。

小账

开了哪扇门:《大学》的链条,是同一个「一」向外一层层放大;修身,是转折点。

关了哪扇门:「家」到「国」,办法变了性质,要靠「移孝作忠」这类桥来接,桥有代价。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这条链,是被人一环环搭起来的,每一环的办法,不全一样。

第 16 章

两个方向:长与收

农村里,有一条主渠,从水库里引水,一路向田里去。

主渠到了田边,分出许多支渠,支渠再分出毛渠,最后,水流进每一块田。水,从一处,分向千万处。

这是展开。

可是,另一头,要有人管这条主渠:开闸、关闸、定时间,让每一块田,都分到水。千万块田,要听一处的调度。

这是收拢。

水渠,同时做着这两件事。孔子的「一」,也是。

◆一、收拢:北辰

《论语》开篇不久,有一句,是孔子讲「政」的:

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2.1〕

大意是:用德来治理政事,就像北极星,待在它的位置上,众星都围着它转。

这是一个向内收拢的画面:一个中心,一群围绕。中心,不动;围绕者,自动靠拢。

它和「忠」,是同一个图:「中+心」,心朝着那个居中的东西。第 7 章已经说过。

再看一处: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2.3〕

大意是:用政令引导,用刑罚整治,百姓只是求免于刑罚,却没有羞耻心;用德来引导,用礼来整治,百姓就有羞耻心,而且会归正。

这里,有两种「齐」(整齐):刑的齐,和礼的齐。孔子不反对「齐」,他要的,是用礼的方式去齐。

还有一处,是对季康子问政的回答:

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12.19〕

大意是:君子的德像风,小人的德像草,风吹到草上,草一定会倒向一边。

这也是收拢:一股力量,让一片东西,朝同一个方向倒。

◆二、这几句话,是在什么场合说的

这几句话,不是空对空的格言,每一句,都有对象。

「为政以德」是《为政》篇的开头第一章,是孔子讲「政」的总纲。北辰,就是北极星;古人看天,觉得众星都绕着它转,它自己不挪地方〔注家的通行解释,据二手〕。孔子拿它做比,重点在「居其所」:中心的作用,是待在那里,不是到处去推。

2.3 里的「格」字,历来有几种读法:有的读成「归正」,有的读成「到来、归附」〔据二手,注家有分歧〕。不管哪种读法,意思都是:百姓不光躲刑罚,还会往正路上来。

12.19 的场合更具体。说话的对象,是鲁国掌权的大夫季康子。他问孔子:要是杀掉那些无道的人,来成全有道的人,怎么样?孔子答:

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12.19〕

大意是:您治理政事,何必用杀?您想要好,百姓就会好。君子的德像风,小人的德像草,风吹到草上,草一定倒。

这话是对一个手里有权的人说的:要收拢,先从你自己做起。同一章的旁边,12.17 还有一句,意思一样:

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12.17〕

大意是:政,就是正。您自己带头走正路,谁敢不走正路?

这几处连起来看,孔子讲的「收拢」,有一个很清楚的特点:它不是从下面往上凑,是从上面往下带;而且带的方式,是自己先做出样子。这和上一章《大学》传九「一家仁,一国兴仁」的路数,一模一样。

◆三、先说对:孔子并没有取消刑

先说对。

2.3 很容易被读成「孔子反对刑罚」。这个读法不对,本书不采。孔子在另一处说得很明白: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13.3〕

大意是:名分不正,话就说不顺;话说不顺,事就办不成;事办不成,礼乐就搞不起来;礼乐搞不起来,刑罚就不得当;刑罚不得当,百姓就不知道手脚往哪里放。

你看,孔子担心的,是刑罚不当;他没有说不要刑罚。他要的,是刑罚有礼乐做底。

这一点对本章很重要:孔子的「收拢」,是有硬的一面的,只是他把硬的一面,放在软的一面后面。成立条件是:软的一面,要先在场;一旦软的先失了,剩下的硬,就只剩硬了。第 20 章会看到,这个条件,是怎样被一次次打破的。

◆四、收拢的另外三个入口

「北辰」「风草」,是两个画面。孔子谈「收拢」,还有三个更具体的入口,都在《论语》里。

第一个入口:选人。鲁哀公问:怎样才能让百姓服?孔子答:

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论语》2.19〕

大意是:把正直的人提拔起来,放在邪曲的人上面,百姓就服;把邪曲的人提拔起来,放在正直的人上面,百姓就不服。

这是收拢的第一把钥匙:让谁站在上面。

第二个入口:信。子贡问政,孔子说了三样:粮食充足,军备充足,百姓信任。子贡问:万不得已,三样里去掉一样,去哪个?孔子说:去军备。再去一样呢?孔子说:去粮食。

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论语》12.7〕

大意是:自古以来人都会死,可百姓如果不信任,国家就立不住。

这是收拢的第二把钥匙:信。前面的粮食、军备,是硬的;信,是软的;可孔子说,到最后,留下的,是软的。

第三个入口:名分。齐景公问政,孔子答: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12.11〕

大意是:君要像君,臣要像臣,父要像父,子要像子。

这是收拢的第三把钥匙:每个人待在自己的位置上。这一条,和第 13 章讲过的「正名」,是同一件事。

三个入口:谁在上面、信不信、各在其位。把它们放在一起,会看见一个共同点:孔子的收拢,几乎全靠「人心的承认」,没有一条,是靠「强制」。

这就是为什么,本书把孔子的「一」,读成「共同承认的出发点」:他自己,就是这样描述收拢的。

先说对一句:这一点,是孔子很干净的地方。可是干净,也有它的前提:这样的收拢,需要一个小的、彼此认识的圈子。圈子变大,变成陌生人,承认就没有那么容易了。这就是第 15 章说的「断口」,在这里,换了一个角度出现。

◆五、展开:因材施教

另一个方向,是第 11 章讲过的:同问异答,因材施教。

那是向外展开:同一个「一」,对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方式;一个中心,向多个方向生长。

两个方向,放在一起看:

收拢展开
图像北辰,众星共之一个问题,四个答案
动作众归于一一生出众
对象整个共同体一个个具体的人
出处《论语》2.1、2.3、12.19《论语》2.5–2.8、11.22
风险单一化,大家都一样碎片化,各走各的

这里的最后一行,要特别看:两个方向,各有各的风险。

只收拢,不展开:大家变得一模一样,没有个性,没有活力;这是单一化的风险。

只展开,不收拢:每个人各走各的,没有共同点,社会散了;这是碎片化的风险。

◆六、同一个问题,四个答案

「展开」在《论语》里,有一组最干净的样本。同样一个问题「什么是孝」,四个人来问,孔子给了四个答案,都在《为政》篇,挨在一起:

谁问孔子怎么答出处大意
孟懿子无违2.5不要违背(礼)
孟武伯父母唯其疾之忧2.6让父母只为你的疾病担忧
子游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2.7光养活不够,狗马也能养,没有敬,凭什么区别
子夏色难2.8难的是脸上的态度

这张表,每一行,答案都不一样;但是你把四行放在一起,会看出一个共同的底:都是在说,孝不是一个动作,是一份心意怎么落到具体的人身上。一个底,四种落法。

这就是「展开」:不是每次另起炉灶,是同一个底,向不同的人,伸出不同的枝。

展开还有一个条件,常被忽略。孔子说过:

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论语》7.8〕

大意是:学生不到苦思而不得的时候,不去开导;不到想说而说不出的时候,不去启发;我举出一个角,他不能由此推想另外三个角,就不再往下教了。

你看,展开不是老师一个人的事:要学生肯往前走一步,老师的枝才伸得出去。

还有一句,是展开的入口:

有教无类。〔《论语》15.39〕

大意是:教育不分类别(不分出身贵贱)。

「有教无类」,是收;「因材施教」,是放。门开得很宽(谁都能进),进去以后,各教各的。同一个孔子,门口收,里面放。这是本章最短的一句总结。

◆七、替「四个答案」辩护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说四个答案「有共同的底」,可也许,孔子根本没有什么底,他就是看人下菜:孟懿子是权贵,怕他越礼,就说「无违」;孟武伯是年轻公子,怕他不知轻重,就说「疾之忧」;子游、子夏是学生,各有各的毛病,就各说一句。四句话,是四次对症,凑不成一个底。

这个辩护,接住一半。「对症」这件事,是真的:2.5 里,孔子事后向驾车的樊迟,解释过「无违」是什么意思,他说:

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2.5〕

大意是:父母活着,用礼侍奉他们;去世了,用礼安葬,用礼祭祀。

可见,对孟懿子的那句「无违」,是冲着礼去的,孔子在提醒一位有权势的人:别越过礼。〔孟懿子的身份与用意,据通行注解,二手〕

但另一半,本书不让步:2.7 的「不敬,何以别乎」,和 2.8 的「色难」,说的都是敬,只是一个说心,一个说脸。两处合起来,指向同一个东西:把父母当作人,不当作需要养着的东西。这一点,是本书的读法,而且不是从四句话里「推」出来的,是从其中两句话里,直接读出来的。

所以,更稳的说法是:四个答案里,至少有两个,有明显的共同的底;另外两个,是对症。本书把「同一个底」,收窄到这个范围。这是对前面表格的一个小修正:不是四个答案都有底,是它们的两头(礼与敬)可以连起来。

◆八、王德生博士的命题

王德生博士的第七条口述命题,是这样的:

因材施教(向外生长)与统一治理(向内收拢),是同一个「一」的两个方向;中庸,是两者之间的平衡点。〔王口述〕

这一条,我想从三个方面来验。

第一,两个方向,是不是在同一个人身上出现?是的。孔子一人,既说「譬如北辰」,也说「同问异答」。《论语》里,这两个方向,并没有分属不同的人。

第二,两个方向,是不是互相需要?是的。一个只会因材施教的老师,如果没有共同的目标,他教出的学生,就是各自为战;一个只会统一要求的老师,如果不看每个人,他的统一,就会变成压。

第三,两个方向,会不会冲突?会。看一个具体的例子:

孔子对子路说:「闻斯行之」还是「有父兄在」?对子路是后者,对冉有是前者。这是展开:对不同的人,说相反的话。可是,如果一个国家,也这样对不同的人,说相反的话,就会有人觉得:这不公平。

展开,是对人的;收拢,是对共同体的。当一个人,同时站在两个位置上(既是个体,也是共同体的一员),两个方向,就会在他身上拉扯。

◆九、先说对

先说对。

王德生博士的这一条命题,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它把「因材施教」和「统一治理」,放在了同一个框里,不再把它们当成两件互不相干的事。

很多人讲孔子,要么讲他的教育(因材施教),要么讲他的政治(统一秩序),好像是两个孔子。这一条命题,把两个孔子,合成了一个:他做教育,做政治,用的是同一个「一」,只是方向不同。

这个合成,让人能够看见:为什么儒家的教育,天然带着政治的味道;为什么儒家的政治,天然带着教育的味道。因为两边,用的是同一个东西。

成立条件是:两个方向,真的是同一个「一」的两面,而不是两个「一」。这一点,在第 17 章,要用「中庸」来检验。

◆十、替「分开看」辩护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说因材施教和统一治理,是同一个「一」的两个方向,但也许,孔子的教育和政治,本来就是两件事:教育,面对的是一个个愿意来学的人,自愿;政治,面对的是整个国家,强制。性质完全不同,不能说是一个「一」。

这个辩护,很有分量,本书部分接受。教育和政治,在手段上,确实不同:教育靠自愿,政治靠权力。

但是,请看孔子自己,是怎样把两者接起来的:

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论语》13.9〕

大意是:孔子到卫国去,冉有给他驾车。孔子说:人口真多啊!冉有说:人口已经多了,还要加什么?孔子说:让他们富起来。冉有说:富了以后呢?孔子说:教育他们。

「庶、富、教」,是一个政治次序:先让人多,再让人富,最后,教。教育,在孔子这里,是政治的最后一步。

所以,对孔子来说,教育和政治,是一条线上的不同阶段。这一点,支持了王德生博士命题里,「同一个一」的说法。

◆十一、孟子接着说:先富后教

「庶、富、教」这个次序,孟子接过去,说得更细。在 1A7 里,同一篇里,同一个对话,先说了「推恩」,又接着说:

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孟子》1A7〕

大意是:所以英明的君主规定百姓的产业,一定要让他们上够侍奉父母、下够养活妻儿,丰年一辈子吃饱,荒年也不至于饿死;然后再引着他们向善,百姓就容易跟从了。

这和孔子 13.9 的「富之,教之」,是一个次序,只是孟子把「富」的底线,说得具体:吃得饱,才谈得上教。他在同一章里,还有一句更直接的:

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孟子》1A7〕

大意是:没有固定的产业,却有固定的心,只有读书人才做得到。

这句话是给普通人留的余地:对多数人,不能要求「无恒产而有恒心」。

这一点,和本章的主题的关系是:收拢(教、一致的标准),要有一个物质的底;这个底没有,收拢就会变成压。孟子这句话,是替「展开」那一头说话的:每个人的日子不一样,所以,对每个人的要求,不能是一样的。

先说对:孟子这样说,是把「统一」的要求,放在了条件后面。你要求大家都有恒心,先得保证大家有恒产。这个次序,是一个很实在的制约:谁想收拢,先问自己,有没有先把「富」做到。这一条,可以拿来检验后世任何一次「统一」:它是先给了底,还是先发了令。成立条件是:这里的「恒产」,是一个底线,不是一个标准答案;每个人的日子,仍然各有各的样子。

◆十二、孔子的偏向

再往前走一步:在这两个方向里,孔子更重视哪一个?

从《论语》的比例看,孔子谈「教」「学」,非常多;谈「政」,相对少。他的一生,大部分时间,是在教,而不是在治。

从方向上看,孔子偏向展开:他重视每个人,重视个别差异,重视学生的具体情况。他对「收拢」,是有的(北辰、风草),但更多是作为一个背景,不是作为一个动作。

这一点,值得对比一下后世:到了汉以后,重心,在慢慢往「收拢」那边移。这一移,正是第五、第六编的故事。

◆十三、放回日子里:灌溉渠

回到开头的灌溉渠。

一个好的水利员,同时做两件事:他知道每一块田缺多少水(展开),也知道整条渠的总水量(收拢)。

如果他只管总量,不看每块田,会有田旱死、有田淹死。如果他只管每块田,不管总量,下游会没水。

好水利员的诀窍,不在于选哪一边,而在于每天,根据水位和天气,不断调整。这个「不断调整」,就是下一章要讲的东西。

◆十四、再放一个场面:高铁站

再换一个场面,在车站。

一个大的高铁站,每天有上万人进进出出,去的地方各不相同:有人回家,有人出差,有人去看病,有人送孩子上学。这是展开:一个站,几百个不同的去处。

可是整个站,只有一块总屏幕,一张总时刻表,一套检票的规矩:几点检票,哪个口进,几点停止检票。谁都得看那块屏,这是收拢。

设想这个站只收不放:所有人走同一个口,上同一趟车,乱不了,但没人能到想去的地方。再设想只放不收:每个人按自己的钟点来,按自己的想法上车,站里立刻乱成一团。

好的车站,是屏幕统一,去处各异:统一的,是「怎么走」;各异的,是「去哪里」。

这一条,可以拿来放到孔子身上:他统一的,是那个底(比如礼,比如孝的心意);各异的,是每个人的落法。如果一个社会,把「统一的东西」,从「底」扩大到了「去处」(要求所有人去同一个地方),收拢就越了界;如果只剩去处,没有统一的底,展开就散了架。

◆十五、本章的证伪条件

本章的判断:孔子的因材施教与统一治理,可以读成同一个「一」的两个方向;两者互相需要,也会冲突。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论语》里的教育说法与政治说法,在概念上没有任何共享(比如,「德」「礼」在两处,其实指不同的东西);或者,如果能证明,孔子本人,把两者当作互相排斥的东西。

目前看到的,是「德」「礼」在 2.1、2.3 与教育语境里,大体通用〔待核〕。13.9 的「庶、富、教」,是一个支持的证据。

再补两条旁证,看「礼」是不是真的两边都用。教育那边:孔子的儿子伯鱼,被陈亢问「有没有听到过老师特别的教导」,伯鱼说,有一次孔子对他说:

不学礼,无以立。〔《论语》16.13〕

大意是:不学礼,就没法在社会上立足。

政治那边:子路、曾皙等人侍坐,谈各人的志向,孔子对子路的评语是:

为国以礼,其言不让,是故哂之。〔《论语》11.26〕

大意是:治国要靠礼,(他)说话却不谦让,所以笑他。

「礼」,在教一个人的时候用,在治一个国的时候也用;这是同一个字在两边都当底。这条旁证,让证伪条件的第一条,更难成立了;但本书仍保留它:同一个字,在两处是不是同一个分量,仍然需要逐处检查。

◆十六、挂钩

两个方向,有两种风险。怎样不掉进任何一边?这是「中庸」要回答的问题,下一章。

回头看一眼,这一章接着第 11 章(同问异答)和第 15 章(家到国的桥)。第 15 章问过:家里的办法搬到国里,会换性质;这一章补一句:换性质的,不只是办法,还有方向:家里,因材施教的成分更多;国里,统一的成分更多。

这一章也埋了一面旗:本章说,收拢要「软的先在场」,硬的放在软的后面。这个条件,在第 20 章,会被秦的做法,一项一项地检验。还有一面旗,是「收拢靠人心的承认」:它在小圈子里干净,到了陌生人的大圈子里,要靠什么,是第 21 章以后一直在追的问题。

带走的话
孔子的「一」,同时做两件事:向外长,向内收。

小账

开了哪扇门:北辰与同问异答,是同一个「一」的两个方向;各有风险。

关了哪扇门:教育与政治,手段不同,只在孔子「庶富教」的次序里接成一线。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两个方向,都是人在做的动作;没有一个是「自己长出来」的。

第 17 章

中庸:平衡点,还是守一的开始

学骑自行车的时候,你有没有发现:你不是找到了一个「平衡点」,然后停在那里;你是在不停地左右微调,才没有摔倒。

一个骑得稳的人,车把,其实一直在轻轻地动。

「平衡」,是一个动作,不是一个位置。

◆一、孔子的话

先看《论语》里,几处和「中」有关的话:

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6.29〕

大意是:中庸作为一种德行,大概是最高的了吧!百姓缺少它,已经很久了。

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曰:然则师愈与?子曰:过犹不及。〔《论语》11.16〕

大意是:子贡问:子张和子夏,谁更贤?孔子说:子张过头,子夏不足。子贡说:那么子张好一些吗?孔子说:过头,就像不足一样。

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论语》13.21〕

大意是:找不到行中道的人来交往,那就一定要找狂狷的人吧!狂的人进取,狷的人有所不为。

第三处很有意思:孔子并不认为「中行」随处可得;找不到时,他宁可要两个极端,狂和狷,而不是一个「平庸的中间」。这就是说,「中」,不是「两边都不要」,而是两边的好处都有。

◆二、这三句话,各是对谁说的

这三句话,各有各的场合。

6.29 在《雍也》篇。它是一句感叹,不是定义:孔子说「民鲜久矣」,「鲜」是少,意思是:这种德行,百姓里很少见了,而且少了很久了。他没有说中庸是什么,只说了它难得。

11.16 里,被比较的两个人,是孔子的两位学生:「师」是颛孙师,字子张;「商」是卜商,字子夏。〔据通行注解,二手〕问话的是子贡。子贡爱比较人,这里又比了一次。孔子的回答是一个比较的尺子:过头和不足,一样偏。注意,他没有说「子张和子夏各取一半」,他说的是:两个人,偏的方向不同。

13.21 里的「狂」和「狷」,是两种偏:一个冲,一个守。孔子说,找不到「中行」的人,就找这两种。这句话的意思是:偏,有时候比平,强。

还有一处,是孔子的前辈传下来的话。《论语》最后一篇《尧曰》开头,记着尧把位置交给舜时说的话:

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论语》20.1〕

大意是:啊,舜!天命的次序落在你身上,要诚恳地执守那个「中」。

这里的「中」,是一句传位的话。「执中」,在这里是好事。它和孟子后来批评的「执中无权」,并不矛盾:孟子批评的,是执中不带权。

和这句话有关的,还有一句,出自《尚书·大禹谟》:

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尚书·大禹谟》〕

大意是:人心危险,道心微弱,要精心专一,诚恳地执守那个中。

这句话,宋代的儒者,非常看重,叫它「十六字心传」〔据二手〕。但是要如实说:《大禹谟》属于「古文尚书」那一部分,清代学者考订,它是后来才有的,学界多数认为,它不是先秦原文〔据二手,待核〕。所以,本书不把它当作孔子以前的证据,只当作一个后来的读法:后人把「中」和「一」,放在了一句话里:精一,是专注;执中,是落脚。

这一点,要记一下:「一」和「中」,在后人的心里,是挨着的两个字。孟子在 7A26 里把它们分开,说「执中」若不带权,就是「执一」。这就是他的了不起。

◆三、《中庸》里的「执其两端」

在《中庸》第六章,有一段,是讲舜的:

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中庸》6〕

大意是:舜大概是一位大智慧的人吧!舜喜欢向人请教,又喜欢体察浅近的话,隐去人家的坏处,宣扬人家的好处,抓住事情的两头,把适中的办法用到百姓身上。这大概就是舜之所以为舜吧!

注意,「执其两端,用其中」:不是取平均,而是先摸清两头,再决定在哪里落脚。

站上 313 号(《中庸》的解构本)、245 号,对「中」,有完整的处理,本书这里不重判,只引一个方向:中,是一个随情况移动的点〔据 313、245,具体表述统稿时对照〕。

◆四、《中庸》开头,和「时中」

《中庸》开篇,还有一个关于「中」的定义,常常被引: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庸》1〕

大意是:喜怒哀乐还没有发出来的时候,叫做「中」;发出来了,都合乎节度,叫做「和」。

这里的「中」,是一个没发的状态;「和」,是一个发了以后合节度的状态。它们是两层。本书不展开,只指出:这里的「中」,也不是一个固定的点,是一个「未发」的状态。

《中庸》第二章,把「中庸」分成了君子和小人两种:

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中庸》2〕

大意是:孔子说:君子能中庸,小人违反中庸。君子之所以能中庸,是因为君子能随时处在适中;小人之所以违反中庸,是因为小人没有顾忌。

「时中」,就是随时的中,本书上面说的「动」,在这里,有了一个原文的名字。

注意,这里「小人」的毛病,不是「偏」,是「无忌惮」。中庸的反面,不是极端,是没有顾忌。这是一个容易被忽略的转弯:中庸,是和「顾忌」连着的。一个人,一个社会,有没有「顾忌」,是它能不能「时中」的前提。

最后,《中庸》第九章,还有一句,对「中庸」,说了一句很重的话:

天下国家可均也,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中庸》9〕

大意是:天下国家可以治理均平,爵禄可以推辞,白刃可以踩上去,唯有中庸,做不到。

这句话的意思是:中庸,比治天下、辞富贵、赴死,都难。为什么?因为前面几样,都是一次性的大动作,中庸,是天天的小动作,没有尽头。这个判断,和本章的「骑车」,正好合上。

◆五、权是什么:三处用例

孟子的「权」,是本章的关键。它并不是孟子一个人的词。我们来看三处。

第一处,是孔子,在《子罕》篇里,把一个人的成长,分成了四个台阶:

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论语》9.30〕

大意是:可以一起学习的人,未必能一起走上正道;可以一起走上正道的人,未必能一起站得住;可以一起站得住的人,未必能一起通权达变。

这里,「权」排在最后一级,比「立」还高。意思是:一个人,能守住规矩,不算最难;能在该变的时候变,才难。

第二处,是孟子,被一个叫淳于髡的人,问住了。淳于髡问:男女之间,不亲手递接东西,是礼吗?孟子说:是礼。又问:嫂嫂掉进水里,要不要伸手去拉?孟子答:

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孟子》4A17〕

大意是:嫂嫂掉水里不拉,那是豺狼。男女不亲手递接,是礼;嫂嫂落水,伸手去拉,是权。

这个例子,是「权」的一个最清楚的样本:规矩(礼)没有错;可是,规矩有它管不到的地方,这个地方,要靠「权」。注意:孟子没有说「礼不重要」,他说的是:礼是平时的尺,权是遇事的秤。

第三处,是孟子评价孔子:

伯夷,圣之清者也;伊尹,圣之任者也;柳下惠,圣之和者也;孔子,圣之时者也。〔《孟子》5B1〕

大意是:伯夷是圣人里清高的;伊尹是圣人里担当的;柳下惠是圣人里随和的;孔子是圣人里合时宜的。

孔子被评为「圣之时」,「时」,就是「时中」的「时」。前三位,各占一个方向(清、任、和);孔子,是能随时换方向的那一个。这和《论语》9.8 里孔子自己的说法,是同一个意思:

吾有知乎哉?无知也。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叩其两端而竭焉。〔《论语》9.8〕

大意是:我有知识吗?没有啊。有个乡下人来问我,我心里空空的,我就从问题的两头去敲,把它问透。

「叩其两端」,和《中庸》里的「执其两端」,是同一个动作:先摸两头,再定落脚。

把这四处放在一起,「中」不是一个点,是一个过程:摸两头,然后称一称,然后落脚;下一次,再来一遍。

◆六、中不是「平均」:孟子的批评

孟子对「中」,有一个很重要的批评,容易被忽略:

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孟子》7A26〕

大意是:杨子主张为我,拔一根汗毛对天下有利,也不肯干;墨子主张兼爱,从头顶到脚跟都磨伤了,只要对天下有利,也肯干。子莫就抓住中间,抓中间,比较接近正道了。但是,抓中间却不懂变通,也就像抓住一端一样。之所以厌恶抓住一端,是因为它损害正道,只顾一点,而废弃了其余的一百点。

这一段,对本书,非常重要。

孟子说:「执中无权,犹执一也。」

「权」,是秤锤,是称量、变通。没有「权」的「中」,等于死守一个位置,和死守一端,没有区别。

更巧的是,孟子这里用的词,是「执一」:他把「死守一个位置」,称作「执一」,并且说,「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他厌恶「执一」,因为它损害道。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发现:孟子,反对「死守一」。

这个「一」,是「一端」的一、「一点」的一,不是本书所说的、作为共同起点的「一」。但是,这个用法,提醒我们:哪怕是儒家自己,也警惕「守一」的僵化。这个警惕,后来在历史上,没能阻止僵化的发生,这是第六编的故事。

◆七、中庸,是平衡点吗

现在,回到王德生博士的命题:中庸,是向外展开与向内收拢之间的平衡点。

用骑车的比喻,这个命题,要读成:

中庸,不是一个固定的位置,而是一个不断调整的动作:感到展开太多,就往收拢那边带一点;感到收拢太紧,就往展开那边放一点。

这个读法,和孟子的「权」,是一致的:中,必须配着权,才是中。

所以,「平衡点」这个说法,需要小心用。如果把它读成「一个位置」,就和孟子批评的「执中无权」,没有区别。更准确的说法是:

中庸,是平衡的能力,不是平衡的位置。

◆八、一张表:三种「守」

守法守的是什么孟子的评价
执一端一个极端贼道,举一废百
执中(死的)一个固定的中间犹执一也
执中用权一个随情况调整的点对

这张表,读最后两行:同样是「中」,死的和活的,差别在「权」。

这一点,对本书的论证,有一个直接的后果:「一」的僵化,最容易发生在「死的中」上。当一个社会,把「中庸」,读成「一个固定的位置」,它就是在「执一」。这一点,会在后面的历史里,一次次出现:中庸,被守成了不动。

◆九、先说对

先说对。

王德生博士这一条,把「中庸」,放在了「一」的两个方向之间,是一个很有解释力的位置:它让「中庸」,不再是一个孤立的、抽象的美德,而是一个有具体功能的东西:在长与收之间,保持平衡。

中庸的价值,在这个位置上,看得最清楚:没有中庸,「一」会往一边倒;有了中庸,「一」才能活着。

成立条件是:中庸,是动态的。

◆十、替「平衡点」辩护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平衡点」,说成「平衡的能力」,是不是有点过度修正了?「平衡点」这个说法,也可以理解为一个动态的点,随着情况移动;不必把它读成死的位置。

这个辩护,完全接受。「平衡点」,如果读成动态的点,和本书所说的「平衡的能力」,没有区别。本书的提醒,只是针对一种常见的误读:把「平衡点」,当成一个固定的刻度。

所以,王德生博士的命题,可以保留;只需要在后面加一句:这个点,是会动的。

◆十一、再替一个人辩护:说「中庸很难」的人

另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中庸,说成像骑车一样「不停微调」,好像很轻松;可《中庸》第九章自己说,中庸比赴死还难,「不可能也」。你这样讲,是把一件极难的事,讲成了小事。

这个辩护,接住,并且要往里再走一步。

骑车是练得会的:多数人,摔几次,就会了。而《中庸》说的难,是另一种难:骑车的人,只用管自己的平衡;中庸,要管的,是一堆互相拉扯的东西:展开与收拢,规矩与变通,自己与别人。

所以,更准确的比喻,也许不是一个人骑车,是一个车队一起骑:谁也不能停,谁也不能只顾自己,还要一直看着前后左右。

这个修正,不改变本章的判断(中庸是动态的,需要「权」),只是提醒:「动态」,不等于「容易」。当一个社会,说「我们已经找到了中庸」,它多半是把难的那一半,悄悄省掉了。

◆十二、和,不是同

最后补一对字:「和」与「同」。孔子说: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13.23〕

大意是:君子能够和谐,却不要求一样;小人要求一样,却不能和谐。

这一句,直接连上了第 16 章的两个方向。「同」,是收拢到只剩一个样;「和」,是不同的东西放在一起,还能一起成事。中庸要保住的,是「和」;它要警惕的,是「同」。

《论语》里有子也说过,礼的作用,也是「和」:

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1.12〕

大意是:礼的运用,以和谐为可贵。先王的道,美就美在这里,大事小事都照着这样做。可是有时候行不通,只知道为和谐而和谐,不用礼来节制它,也是行不通的。

这一段,是两头都看的:既要「和」,又怕「和」得没有边。这和「执其两端」,是同一个姿势。

把「和而不同」放回本书的母题里:一个社会,如果它的「一」,只剩「同」,那么「一」就开始僵;如果它的「一」,能容「不同」,它就还活着。判断一个「一」是不是活的,一个最简单的办法,是看它能不能容下不同的人。

◆十三、一张表:怎么知道该往哪边带一点

「不停调整」,调的依据是什么?下面这张表,是本书的读法,不是原文的断言;每一行,都挂着一个原文的例子,可以单独检查。

看见的信号偏在哪边往哪边带一点原文里的例子
大家说话一个样,没人敢问收拢过头放,让不同的人说不同的话11.22,同一问题,对子路、冉有说相反的话
各说各话,没有共同的尺展开过头收,回到共同的底2.3,用礼来齐
一条规矩,套所有的情况执中无权用权,看具体的人和事4A17,嫂溺援之以手
规矩被当成「天上掉下来的」忘了来历问一句:这条是谁定的、为什么3B9,圣人一次次出来(见下一章)

这张表,最后一行,是下一章要接的:「忘了来历」,也是一种偏。孟子的药方,是「权」;而「权」,必须先知道规矩是为什么立的,才称得出来。一条被当成天生的规矩,没法称,只能守。

◆十四、放回日子里:骑车

回到开头的骑自行车。

一个会骑车的人,不会告诉你「平衡点在哪里」;他会告诉你:「往倒的那边,轻轻拐一下。」

你摔倒的时候,不是因为找错了平衡点,是因为停止了调整。

一个社会,也是一样。当它觉得「我们已经找到了平衡」,然后停下来,不再调整,就是它开始倒的时候。

「中庸」,对一个社会来说,是不停下来的提醒。

◆十五、再放一个场面:公交调度

再换一个场面:城里的公交调度室。

一条公交线路,有一张固定的时刻表:几点一班,几分钟一趟。这是规矩。可是,一个有经验的调度员,不会只看这张表。早高峰,站台上人挤满了,他会加开班次;一场大雨,路上堵了,他会把几辆车并成一队;半夜没人,他会拉长间隔。

时刻表没有错:它是平时的尺。调度员的临时调整,是遇事的秤。

有一种调度员,把时刻表当成命令:表上写十分钟一班,下大雨也十分钟一班,站台上人再多也十分钟一班,因为「规定是这样的」。这样的人,守规矩守得很认真,可乘客会觉得,这条线路越来越没人管。

还有一种,一直在调:今天加,明天减,后天换,没有一张大家能看懂的表,乘客也没法安排自己的出门。

好的调度,是有表,也有调:表让人能预期,调让表能活。表是收,调是放;中庸,是这两样东西,一直一起在场。

◆十六、本章的证伪条件

本章的判断:中庸,是「一」的展开与收拢之间的动态平衡(需要「权」);当「中」被读成固定位置,它就成了「执一」。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中庸》的「中」,本义,就是一个固定的、不随情况变化的位置;或者,如果能证明,孟子 7A26 的「权」,在先秦儒家里,是一个边缘的、非主流的观念。

目前看到的,是《中庸》2 章有「君子而时中」的说法(大意:君子能够随时处在适中的位置上〔待核〕),支持「中」是动态的读法。

◆十七、挂钩

这一章接上了好几根线。第 8 章讲「恕」,是「推」的动作;第 15 章讲「桥」,是家到国的换性质;第 16 章讲长与收,各有风险。本章说:能把这几样东西,一起稳住的,是「权」,不是一个固定的位置。

这一章也留下了一面旗。表里最后一行说,「忘了来历」,也是一种偏。孟子在 7A26 里,只提了「执中无权」和「执一端」两种病,没有提第三种:一条规矩,守着守着,忘了它是怎么来的。这一种病,是第五编的主角。第五编开头,孟子自己,就会出来,讲「一治一乱」。

另外还要登记一处同字不同义:孟子 7A26 的「执一」,是「死守一个点」,和本书说的作为共同起点的「一」,不是一个意思。统稿时,须在附录里注明。

最后留一句,给读到这里的人:到这一章,第四编的各条线,都已经走完。这一编里,孔子与孟子,一直在用「一」,用得很小心:他们知道它会偏,所以备了「权」。接下来要问的,是当天下真的乱了,没有人再肯小心的时候,「一」是怎样被造出来的。

◆十八、本编总账

第四编,四章走完:

本编的结论:

孔子、孟子、《大学》《中庸》,对「一」的使用,是有警惕的:他们知道,「一」会单一化(收拢太过),会碎片化(展开太过),会僵化(执中无权)。他们给出的药方,是「权」,是中庸。

但药方,不等于病不会发生。在孔孟之后,这些药方,是怎样一步步被放弃,或者被改装的?这是第五编开始要讲的故事:从乱世里,有人开始造「一」。

本编还留下两处弱点,登记在附录:一,「定于一」的「心服」层,是读法;二,「家」到「国」的「同一套办法」,是后人的读法,不是文本的断言。

带走的话
中庸,不是找到一个位置,而是不停地调整;停下来,就是执一。

小账

开了哪扇门:中庸是长与收之间的动态平衡,要配「权」;孟子自己批评「执一」。

关了哪扇门:「平衡点」不能读成固定位置;死守的中,就是执一。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平衡,要人天天做,没有一个「天然的平衡点」。

第五编
一的造与守:从乱世到治世
编序

前四编,把「一」放回孔孟的文本里,一层一层看过:它的来历(天命)、走法(忠恕)、展开(因材施教)、收拢与平衡(中庸)。那四编里,「一」始终是被孔子、孟子使用的东西。这一编往前走一大步:「一」是怎么在历史里,被造出来、被守下去的?这是全书母题——「乱世有人造它,治世有人守它」——要接受第一次真正的检验。五章:孟子对历史的一个判断(第 18 章);老子怎样把「一」抬到宇宙的起点(第 19 章);秦怎样强行造一(第 20 章);汉初怎样换一种方式造(第 21 章);魏晋怎样发现旧的「一」失灵了(第 22 章)。这一编,是全书最吃重的一编:证伪条件三,要在第 21 章结账。

第 18 章

「一治一乱」

野球场上,没有裁判。

两队人,打得很凶,一个球出界,谁也说不清是谁碰的。吵了五分钟,有人说「算了,重来」,有人说「不行,你耍赖」。吵到最后,球场边上一个年纪大的人,说:「这样吧,出界的球,看谁离得近,谁说了算。」

大家不一定服气,但还是照着打了。这条规矩,从这天起,成了这个野球场的规矩。

乱,是没有共同的规矩;一,是在乱里,有人先定了一条,大家认了。孟子,在两千三百年前,对整部历史,做了同样的观察。

◆一、孟子的一个判断

《孟子·滕文公下》,有一段,是公都子问孟子:别人都说您好辩,请问为什么?孟子回答:

天下之生久矣,一治一乱。〔《孟子》3B9〕

大意是:人类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很久了,是治一阵,乱一阵。

这是一个很著名的句子。它的意思,不是「治乱本来就有」,而是在说:「治」和「乱」,是交替的,没有一直治,也没有一直乱。

接着,孟子给了一串例子:

然后,孟子说出自己的位置:

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我亦欲正人心,息邪说,距诐行,放淫辞,以承三圣者。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孟子》3B9〕

大意是:圣王不出现了,诸侯放纵,士人乱发议论,杨朱、墨翟的学说,充满天下。……我也想端正人心,消除邪说,抵制偏颇的行为,驱除放荡的言辞,来继承三位圣人(禹、周公、孔子)。我难道是喜欢辩论吗?我是不得已啊。

◆二、这段话,是在什么场合说的

这段话出自《滕文公下》。问话的人,是孟子的学生公都子,他说:外面的人,都说老师您好辩,请问为什么?这是一个带点委屈的问题。孟子的回答,就是上面那一大段,最后落在那句「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

所以,「一治一乱」不是孟子坐下来写的历史总论,是他为自己辩护的一段话。他用整部历史,回答一个问题:我为什么要出来说话?这一点要记着:他讲历史,是为了给自己的行动找位置。

再把三次「治」的细节补全,因为细节里有东西。

先看禹。孟子的原话是:

禹掘地而注之海,驱蛇龙而放之菹;水由地中行,江、淮、河、汉是也。险阻既远,鸟兽之害人者消,然后人得平土而居之。〔《孟子》3B9〕

大意是:禹挖开地,把水引到海里,把蛇龙赶到水草丛生的沼泽里;水从地中间流,就是(后来的)长江、淮河、黄河、汉水。险阻远去了,伤害人的鸟兽消失了,然后人才能在平地上住下来。

注意几个动词:掘、注、驱、放。每一个,都是人的手在动。孟子没有说「水自己退了」。

再看周公:

周公相武王,诛纣伐奄,三年讨其君,驱飞廉于海隅而戮之。灭国者五十,驱虎、豹、犀、象而远之,天下大悦。〔《孟子》3B9〕

大意是:周公辅佐武王,杀了纣,讨伐奄国,用了三年,才讨平它的君主,把飞廉赶到海边杀了。灭掉的国有五十个,把虎、豹、犀、象赶到远处,天下人非常高兴。

这里有一个数字,值得停一下:「灭国者五十」。孟子是把它当作周公的功绩说的。可是放到本书的框里,会看到另一面:造出一个新的秩序,有时候,要灭掉五十个旧的单位。孟子没有避开这个数字,这是他诚实的地方;本书把它记下来:造「一」,有代价,有时很大。这一点,第 20 章会走到极端。

最后是孔子:

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孟子》3B9〕

大意是:世道衰了,大道微弱了,邪说暴行都出来了,有臣子杀他的君主的,有儿子杀他的父亲的。孔子害怕,就作了《春秋》。

最后,孟子给这三个人,下了一个总评:

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驱猛兽而百姓宁,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孟子》3B9〕

大意是:从前禹压住了洪水,天下得以太平;周公兼并了夷狄、赶走了猛兽,百姓得以安宁;孔子完成了《春秋》,乱臣贼子便害怕了。

三句话,一个结构:一个人做了一件事,一个结果出现。「洪水」「猛兽」「乱臣贼子」,是三种乱;「抑」「驱」「成」,是三种造。

注意:第三个,不是「抑」也不是「驱」,是「成」。孔子造的,是一把尺子,不是一块地。所以他的造法,和前两位不同:前两位动的是手脚,孔子动的是笔墨,和人心里的惧。

这个区别,后面会有用:有的「一」,是用手脚造的;有的「一」,是用话语造的。

◆三、一个很重要的读法:三次「造」

请你停一下,把这一串话,用本书的眼光,重新排一排:

乱的样子谁出来做了什么造出了什么
洪水横流,无处安身禹疏导江河,驱赶蛇龙一块可以住人的平地
暴君接连,天下无休周公辅武王诛纣,制礼作乐〔制礼,孟子此处未明言,据通行说法,待核〕一套新的秩序
邪说暴行,弑君弑父孔子作《春秋》一套是非的标准

每一次「乱」之后,都有一个人,站出来做了一件事,把乱,变成了「一」:一块地、一套秩序、一把尺子。

孟子的叙述,正是本书母题的前半句:乱世有人造它。

孟子自己,是怎么想的?他并没有说「这是造」;他的口气,是「圣人救了世」。在他的眼里,圣人是发现了道、恢复了道,不是造了道。

这就是本书要加的一层:同样一件事,孟子叫「恢复」,本书叫「造」。这个改名,不是在贬低圣人,而是在问:如果每一次治,都要有一个具体的人,具体地去做,那这个「一」,就是做出来的。

◆四、《春秋》:一把尺子是怎么「成」的

孔子这一次的「造」,值得多看一眼,因为它最特别。

《春秋》本是鲁国的编年史,记事从鲁隐公元年到哀公十四年,大约是公元前 722 年到前 481 年,共二百四十多年〔据二手,通行说法〕。孟子说孔子「作」了它,意思是孔子在旧史的基础上,加了自己的是非判断。孟子在另一处,替这件事,描过一个背景:

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孟子》4B21〕

大意是:圣王的足迹没有了,《诗》也就没有人再采了,《诗》没有了,《春秋》才兴起。……它写的事,是齐桓公、晋文公的事,它的文字,是史官的文字,孔子说:它的「义」,是我私下取来的。

最后这一句,很值得停下来:「其义则丘窃取之矣」。事和文,都是现成的;「义」,是孔子取来、加进去的。孟子转述的孔子,自己承认:这把尺子,是他放进去的。

这是孟子笔下,最接近「造」字的一处:孔子没有说「我发现了义」,他说的是「我取了义」。「取」,是人的动作。

当然,「窃取」两个字,也是谦词,不能读得太重。但它给出的,是一个很有用的细节:连孔子自己,也没有说他是「看见」了那把尺子,他说他是「放」进去的。

本书的读法,因此,不算是硬加给孟子的:孟子自己转述的孔子,已经把「造」的动作,露出了一角。

◆五、孟子自己,也在这条线上

孟子对这条线,还有第二处说法,在《公孙丑下》。他离开齐国的时候,心里不痛快,学生问他,他说:

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由周而来,七百有余岁矣。以其数,则过矣;以其时考之,则可矣。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孟子》2B13〕

大意是:每过五百年,一定有圣王兴起,其间一定有闻名于世的人。从周朝到现在,已经七百多年了。按年数,已经超过了;按时势看,也该出现了。可是天还不想让天下太平;如果想让天下太平,当今之世,除了我,还有谁呢?

这一段,有三样东西值得看。

第一,「五百年」:孟子也在算周期,他心里有一个「大约每五百年一回」的节奏。但他自己也说「以其数,则过矣」,数字对不上,他没有硬凑。这一点,对本章后面的「周期」问题,是一个提醒:孟子本人,也不把周期当成铁律。

第二,「天未欲平治天下」:他把「乱」没有停,归给「天」。这是他的背景叙事(后面辩护人那一节会说)。

第三,「舍我其谁也」:他把自己放进了行动者的位置。他不是在等天;他是在说,如果天要动,动手的人,应该是我。

这三点合起来,就是本章要说的东西:孟子的叙述里,天是背景,人是前景。天决定要不要治,人决定怎么治。本书只谈前景。

◆六、一个旁证:庄子的「道德不一」

同一个时代的另一位思想家,庄子,对「乱」,有另一种说法。《庄子·天下》,开篇这样说:

天下大乱,贤圣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庄子·天下》,待核〕

大意是:天下大乱,贤人圣人不再显明,道德不再统一,天下人,大多是得到一点点片面的认识,就自己觉得很好。

紧接着,是更有名的一句:

道术将为天下裂。〔《庄子·天下》,待核〕

大意是:完整的道术,将要被天下撕裂。

注意,庄子说的「乱」,是「道德不一」。他把「乱」,定义成「一的缺失」。

这一个定义,和孟子是同向的:两个不同学派的人,都把「乱」,理解为共同起点的失去。这是本书整个论证,最有力的旁证之一:不同的学派,对「乱」,给出了同一个诊断。

◆七、庄子这句话,再读一遍

《天下》是《庄子》的最后一篇,被排在杂篇的末尾。它的作者,学界多数人不认为是庄周本人〔据二手,待核〕。这一篇,把当时各家学说,一家一家点评了一遍。开头那句「天下大乱」之后,还有一句更直接的诊断:

是故内圣外王之道,暗而不明,郁而不发,天下之人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庄子·天下》,待核〕

大意是:所以,内圣外王的道,暗了而不显明,郁结而不得发出,天下的人,各人按自己所想要的,把它当作自己的一套方法。

这里要看两个词:「各为其所欲」,和「以自为方」。意思是:每个人,从自己想要的出发,各立一家。这和孟子说的「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说的是同一个现象。

同一个现象,两种态度:

这个差别,本书留给下一章。因为一个把「一」的缺失当作病,却不去造一的人,和一个明确说「一」可以被造出来的人,是两种人。第 19 章的老子,就是后一种。

再替庄子说一句:他的「道德不一」,可能不只指「共同起点的缺失」,也可能指「学问被切碎了」。这个读法,在本章的证伪条件里,已经登记。本书的做法是:把它读成「一的缺失」,但不坚持它只能这样读。

◆八、先说对:孟子这个判断,好在哪里

先说对。

「一治一乱」,是一个极有力的历史观。它拒绝了两种幼稚:一种,认为历史是一路上升的,每一天都比昨天好;一种,认为历史是一路下坠的,一代不如一代。孟子说,都不是,是起伏的。

这个观察,让人在「治」的时候,保持警惕;在「乱」的时候,保持希望。它对一个民族的心理,是一种稳定剂。

成立的条件是:这个「起伏」,不是一个必然的命运,而是有人做出来的:每一次从乱到治,都有一个具体的行动者。孟子的叙述,恰好有这一点:禹、周公、孔子,都是人。

◆九、替「一治一乱」辩护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孟子的三次「治」,读成三次「造」,但孟子的原意,可能就是「天命」:每次大乱之后,天,选择一个圣人,来拯救世界。圣人,不是自己要造,是被托付。

这个辩护,很有力,本书接受它的一半。孟子确实相信「天」。他自己,在 5A5 里,说过「天与之」〔见第 4 章〕。圣人的出现,在他的叙述里,有天的意思。

可是,请注意,「天与之」的意思,在 5A5 里,已经被孟子自己,解释成了「人与之」:天,通过民意来表态。所以,即使是「天选圣人」,在孟子的操作定义里,也要通过百姓的承认来完成。

所以,本书的立场是:「天选」的说法,是一个背景叙事;「人承认」的机制,是实际的运作。两者不矛盾;本书关心的,是后者。

◆十、一治一乱,是一个「周期」吗

这个问题,需要诚实地谈。

如果「一治一乱」,是一个周期,那么,下一次「乱」,几乎是必然的。「一」,被造出来,被守着,守久了,会怎样?它会僵,会空,会被忘了怎么来的;一旦它失灵,就是下一次的「乱」。

这是本书母题的后半句:「守久了,便忘了它是造的。」孟子没有说这句话,但他的「一治一乱」,在逻辑上,包含了这个意思:为什么治会变成乱?因为守的人,忘了。

不过,这个推论,是本书的,不是孟子的〔标记:本书读法,待验〕。孟子,把「乱」的原因,归结为「圣人之道衰」「暴君作」:他看见的,是人的失德,不是「一」的僵化。

这是一个重要的差别:孟子的诊断,是道德的;本书的诊断,是结构的。

◆十一、一张表:孟子怎么看,本书怎么读

问题孟子的叙述本书的读法
乱是什么圣王不作,道衰,邪说暴行没有一条大家共同认的规矩
治是怎么来的圣人出来,恢复了道具体的人,在乱里做了一件事
治的凭据是什么天,和道一群人的承认
造的代价周公「灭国者五十」,当作功绩记作代价
治了以后会怎样没有明说守久了,来历会被忘

这张表,读最后一行:孟子没有回答「治了以后会怎样」。他的眼光,一直停在「乱起来、治回来」这两个点上。「治」本身是怎么老掉的,不在他的视野里。本书要补的,正是这一格。

◆十二、放回日子里:野球场的规矩

回到开头的野球场。

那条「出界看谁离得近」的规矩,一开始,大家是知道它是那天,那个年纪大的人,随口定的。可是,一年以后,新来的人,不知道这个来历,他们会说:「这个球场,从来就是这样的规矩。」

再过几年,如果有人说「我们改一改吧」,会有人皱眉:「这是球场的老规矩。」

一条规矩,从被定下来,到被当成「老规矩」,只要几年。这不是谁的错,是人记性的结构。

「一」的僵化,正是从这里开始的:不是有人想骗人,是来历,自己会被忘。

◆十三、再放一个场面:站台上的黄线

再换一个场面,在车站。

设想一个老车站的站台,一开始什么线也没有,大家站在边上等车,各人凭感觉。后来,有一次,有人站得太近,出了事。管站台的人,第二天在地上画了一条黄线,写上:请站在黄线以内。(这是一个设想的场面,不是某个车站的真实记录。)

头几年,所有人都知道,这条线是出了事以后,有人画的。可是十年以后,新来的乘客不知道这个来历,他们看见线,会觉得:站台本来就有一条线。有人站过了线,旁边的人会说:「你怎么不守规矩?」

再过很多年,有人提议,把线往外挪一点,因为新车的车门位置变了。这时候,会有人说:「这条线是老规矩。」

这和野球场是同一个结构,但有一处不同:野球场的规矩,是吵出来的;站台的线,是出了事才画的。有的「一」来自争吵,有的「一」来自事故。孟子笔下的三次「治」,三种乱:洪水、暴君、邪说,都有点像「事故」:先有了伤害,然后有人出来,画一条线。

这也是「一」会被守得那么认真的原因:线的背后,有一次没有被说出来的教训。如果这个教训被忘了,线就成了没有理由的线;而没有理由的线,既不好守,也不好改。

◆十四、本章的证伪条件

本章的判断:孟子的「一治一乱」,其三次「治」,在结构上,都是「乱世有人造它」的前半句;庄子「道德不一」,是同一诊断的另一个版本。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孟子 3B9 的三次治,不是由人的行动促成,而是纯粹由天或自然完成;或者,如果能证明,庄子的「道德不一」,指的不是「共同起点的缺失」,而是别的东西(比如,指学术的分化,而没有「乱」的含义)。

〔《庄子·天下》的引文,及其作者与成篇年代,学界有不同意见,需要核〕。

◆十五、挂钩

孟子看见了「乱世有人造」,但他的眼里,造的是「道」,造的人是圣人。另一位同时代的人,把「造」,推到了更远的地方:不只是造一套秩序,而是造一个「起点」本身。这就是下一章的老子。

这一章,也接着前面的几面旗。第 4 章讲过「天与之,人与之」;这里 3B9 的「圣人救世」,是同一个结构:天是背景,人承认是机制。第 17 章留下的那一行「忘了来历也是一种偏」,在本章,有了第一个具体的样子:野球场的规矩、站台上的线。而造的代价,周公的「灭国者五十」,要到第 20 章,才会算总账。第 21 章,会检验「守」的做法;第 27 章,会回头问:记得来历的人,是不是一直都在。

带走的话
「一治一乱」:每一次治,都有一个具体的人,把乱,变成了一。

小账

开了哪扇门:孟子的三次「治」,是本书母题前半句的最早的历史证据;庄子与孟子,对「乱」是同一诊断:一的缺失。

关了哪扇门:孟子叫「恢复」,本书叫「造」;孟子的诊断是道德的,本书的诊断是结构的,这个差别,要分清。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孟子叙述里的三个「一」,都是具体的人,在乱里做出来的。

第 19 章

老子的手

做过馒头的人都知道,老面发酵,要留一块「面种」。

每次蒸馒头,揉面的时候,要留下一小块,放到明天的面里。明天的面,因为有了今天的这一小块,才能发起来。这块面种,里面没有馒头,却能长出一缸又一缸的馒头。

老子说的「一」,有一点像这块面种。

◆一、老子的「一」

《老子》里,「一」是一个核心的字。先看最有名的一段: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42〕

大意是:道产生出一,一产生出二,二产生出三,三产生出万物。

这是一个由少到多的链条:从「一」开始,一步一步,长出万物。「一」,是万物之前的那个起点。

再看另一段,讲「得一」: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老子》39〕

大意是:从前得到「一」的:天得到「一」而清明,地得到「一」而安宁,神得到「一」而灵验,山谷得到「一」而充盈,万物得到「一」而生长,侯王得到「一」而成为天下的主心骨。

这里,「一」是每一样东西,之所以是它自己的那个根本:天之所以清,地之所以宁,都是因为「得一」。

再看一段,是对「圣人」的要求:

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老子》22〕

大意是:所以圣人守住「一」,作为天下的范式。

「抱一」,是抱着、守着那个「一」。

三段话,三个动作:「一」,生出万物(42);万物,要得到一(39);圣人,要抱着一(22)。

〔已核:上引四段,文字皆据通行的王弼本(42、39、22、57 章)。帛书本、郭店本的文字与章次,和通行本有不同,具体差异,本书据二手,待核。〕

多说一句版本。1973 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了两种帛书《老子》,墓是公元前 168 年下葬的;两种,都是「德经」在前、「道经」在后〔据二手,待核〕。通行本是「道经」在前。可见,《老子》这本书,在汉初,就不只有一个样子。本章引的,是后来最通行的那个样子,别的样子里,这几句话在不在、在哪,本书不替它们下判断。

再看两处细节,都是同一个版本里的字。

第一处,在 42 章自己的下文。「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后面,紧跟着的是:

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人之所恶,唯孤、寡、不谷,而王公以为称。〔《老子》42,已核:王弼本〕

大意是:万物背着阴、抱着阳,靠一股冲和之气成为和谐;人们最不喜欢的,是「孤」「寡」「不谷」这几个称呼,王公偏拿它们来称呼自己。

请注意:同一章里,前半讲「一」怎么长出万物,后半一转,落到了君王怎么称呼自己。「一」的话题,没有停在天上,马上落回「名」(第 13 章)。老子,是一个把起点和称呼,放在同一章里讲的人。

第二处,是后人怎么读这个字。三国时的王弼,给这几章的「一」,各注了一句。放在一起看:

章老子的句子王弼的注(已核)本书的读法
42道生一万物万形,其归一也,何由致一,由于无也起点之前,还垫着一层「无」
39昔之得一者一,数之始而物之极也一,是每样东西的「主」
22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一,少之极也。式,犹则之也一,是圣人手里的「范式」

这三条注,本书只当后人的读法。要记住的,是第一行:王弼把「一」的上头,又垫了一个「无」。这一手,第 22 章会细看。

◆二、老子的「一」,和孔子的「一」,不是同一个

先要小心分开。孔子说「吾道一以贯之」,那个「一」,是贯穿的线(第 2 章),是做事做人的一条线。

老子说的「一」,是起点,是根源,是在天地万物之前的那个东西。

这两个「一」,在字上相同,在位置上,一个在路上,一个在源头。

本书在第 14 章,分了三种「一」:起点之一、线之一、统一之一。老子的,是起点之一,而且是推到了最远处的起点:不只是「一群人」的起点,是「万物」的起点。

◆三、道家「造一」,儒家「守一」

现在,来到王德生博士的第六条口述命题:

道家造一,儒家守一。〔王口述〕

这一条,需要小心用。先要问:什么叫「造一」?

本书的读法,是这样的:

这样读,我们来看老子:

老子,明确提出了一个「一」,在「道」的下面,在「二、三、万物」的上面。他是在回答一个问题:「万物从哪里来?」他的回答是:「道生一。」

这个回答,在老子之前,没有这样明确的说法。(郭店楚简里,有一篇《太一生水》,提到「太一」,生水,水又辅助太一,成就天地〔据二手,待核〕。如果它的年代,早于或接近《老子》,则「造一」的功劳,要在老子之外,再分一点给他人。)

所以,老子是「明确造一」的人。这一点,大体可以成立。

那么,儒家呢?孔子说「吾道一以贯之」,他的「一」,没有在宇宙论的层面,被明说过。孔子的「一」,是从周礼的传统里接过来的:他说「述而不作」(《论语》7.1),说自己是传述,不是创作。

所以,从姿态上看,孔子确实是「守」,不是「造」。

◆四、先看一眼《太一生水》

前面说,郭店楚简里有一篇《太一生水》,可能动摇「老子最早」这一句。这里,把能核到的,摆一摆。

先看它的开头:

太一生水,水反辅太一,是以成天;天反辅太一,是以成地。〔《太一生水》,已核:据维基文库的释文;原简多通假字、有缺字,此处取通行释读〕

大意是:太一生出水,水又反过来辅助太一,这样成了天;天又反过来辅助太一,这样成了地。往下,是神明、阴阳、四时,一层辅助一层地长出来,最后总结说:「天地者,太一之所生也」〔已核〕。

它和《老子》42 章,有两处不一样:

还有一句,更值得本书留意。简文的后半段,讲到「道」,是这样说的:

道,亦其字也。请问其名。〔《太一生水》,已核:释文;上下文有缺字〕

大意是:「道」,不过是它的「字」;请问它的「名」叫什么。(接着说:以道行事的人,一定要借它的名;圣人行事,也借它的名。)

这是一次当场的命名。写这篇东西的人,自己就知道,「太一」「道」,是人给的称呼,一个算「名」,一个算「字」。这和本书的母题,几乎同声:起点,是人命名的。

那么,谁先谁后?本书能说的,只有这些:郭店一号楚墓,1993 年发掘,简的抄写,一般认为在公元前 300 年之前〔据二手,见一篇研究文章的说法,待核〕;《太一生水》与《老子》,是同墓出土的、同一时期的文献〔同上〕。郭店的《老子》,是节抄本,不是全本〔据二手,待核〕;据常见的对照,其中没有通行本 42 章「道生一」那一章〔据二手,待核〕。

这几句合起来,意思是:现有的证据,不够判先后。所以,本章保持原判,但把话说得更窄:通行本《老子》里,有明确造一的句子;这个句子是什么时候写成的,和《太一生水》孰先孰后,现在断不了。这一处,本章末的证伪条件里,已经预留了位置。

把两处对着摆一下,更清楚:

《老子》42 章《太一生水》
起点叫什么道太一(「道」只是它的字)
起点怎么出来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太一生水,水反辅太一
方向单向:由少到多来回:生出来的,反过来辅助
末了落在哪王公的自称「请问其名」,借名行事
本书的用处明确造一的句子明确说出「名」「字」的句子

这张表的最后一行,是本书最想留的:两篇,都在「命名」这个动作上停了一下。这就够了:本章的判断,不需要两篇谁先谁后,只需要有人,在这件事上,把话说出了口。

◆五、这一条命题,要窄着用

但是,这一条,不能说得太满,原因有三:

第一,老子自己,也在「守」。「圣人抱一为天下式」,「抱」,就是守。老子在「造」了一个「一」之后,马上要求圣人去守它。所以,老子,是造和守,两个动作都有。

第二,孔子自己,也在「造」。他把「仁」,推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他把「礼」,赋予了「仁」的内核(《论语》3.3:「人而不仁,如礼何?」)。这是重造。孔子自称述而不作,但他的实际行为,有大量的「造」。

第三,孔子之后的儒家,也在「造」。子思、孟子,把「天命」放进了「性」(第 6 章)。这个动作,是造。

所以,更稳的说法,是这样:

道家,是更早、更明确地「造一」的一派(在宇宙论的层面);儒家,在姿态上,是「守一」的一派(在社会秩序的层面);但两家,都同时有「造」与「守」。

这个窄化,本书记入命题六的窄化登记:命题六,从「道家造,儒家守」,窄成「道家更早明确造,儒家姿态上守」。这个窄化,要等王德生博士裁定〔待裁〕。

◆六、一张表:造与守的位置

老子孔子
「一」的位置万物之前的起点做人做事的那条线
动作明确提出「道生一」述而不作,传述周礼
姿态造守
实际上提出之后,要求圣人「抱一」(守)自称不作,却把仁推到新高度(造)
后来的回响黄老、玄学汉儒、宋明

这张表的重心,在最后两行:两边,嘴上说的,和手上做的,都不完全一样。

◆七、老子的「手」

题目叫「老子的手」。这只手,在做什么?

在老子的书里,有一个很特别的东西:「无为」。

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57,已核:王弼本〕

大意是:我不去干预,百姓自然就化育;我喜欢清静,百姓自然就端正;我不生事,百姓自然就富裕;我没有欲望,百姓自然就质朴。

顺带一个小细节:王弼本里,这四句的前头,带着「故圣人云」四个字〔已核:王弼本〕。也就是说,在通行本里,老子自己,也是在引一句更早的话。(帛书本、郭店本是不是这样,据二手,待核。)这给「老子也在守」,添了一点小旁证:这只手,不全是造,也在传。

再看这一章的上文,更要紧:

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老子》57,已核:王弼本〕

大意是:天下的禁忌越多,百姓越穷;百姓手里的锐利家伙越多,国家越乱;人们的机巧越多,怪事越多;法令越是明晃晃地张挂,盗贼反而越多。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这八个字,放在第 20 章之前读,有一种让人不安的预感:老子的「无为」,一开始,就是冲着「法令越多越好」这种办法去的。他不是在真空里讲「无为」,他是在反对一种造法。这一点,下一章,要用秦来验。

再回头看 22 章里的「抱一」,上文是:

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老子》22,已核:王弼本〕

大意是:弯曲反而能保全,委屈反而能伸直,低洼反而能盈满,破旧反而能更新,少了反而能得到,多了反而会迷惑。所以圣人守住「一」,作为天下的范式。

读到这里,就明白了「一」在 22 章的位置:它排在「少则得,多则惑」的后面,是「少」的极处(王弼注,已核)。抱一,是抱着最少的那个东西,不去添。与秦的「壹赏、壹刑、壹教」比,字面上,一个是「少」,一个是「壹」;做法上,一个往下减,一个往上收。这个对照,在第 20 章,会再出现。

这里,老子说的是一种很特殊的统一:不是靠推,是靠不推。统治者什么也不做,反而让天下自己归于「一」。

这是一个极其精巧的「造一」的办法:把「造」,藏在「不造」里。

这只手,是看不见的手:它把「一」,放在那里,然后收回去,让人觉得,一切是自然而然的。

这个办法,在后面,会一再被使用:它是汉初黄老的底牌(第 21 章),也是魏晋玄学的起点(第 22 章)。老子,发明了一种让「造」变得看不见的造法。

这一点,特别值得注意:越是高明的「造一」,越要让人看不出是造的。

这与本书母题的最后一句,是呼应的:「守久了,便忘了它是造的。」老子的办法,是一开始就让人忘。

◆八、接 290、311 卷,只引不重判

站上有两本《道德经》的专著(290、311 号),对老子的「一」,有完整的处理。本书这里,只引不重判,只借它们的方向:老子的「一」,是缝隙的填补〔290、311 的具体表述,统稿时对照〕。

本书想加的,只是:把「圣人抱一」,放在「造」和「守」的关系里看:老子,是把「造」的功夫,藏在「抱」这个动作里。

◆九、先说对

先说对。

老子这一手,有一个极大的好处:它给了一个社会,一个很低成本的维稳办法:统治者少折腾,百姓自己运转。在一个刚经历大乱的社会,让人休息,是最大的恩惠。

汉初,就是这样的例子(第 21 章)。

成立条件是:社会真的有一个基础,在那里自己运转;「无为」才是留白;如果基础是空的,「无为」,就是放任。

再说一条,常被忽略。老子这一手,还有一个好处:他把起点,写在了纸上。「道生一」「抱一」,白纸黑字,后来的人,才有东西可以拿来问:凭什么一生二?为什么要抱?第 22 章里王弼的注,就是一个例子:他是顺着这几句话,才有了下手的地方。写在纸上的起点,比从没有人说出口的起点,更容易被追问。成立条件是:这几句话,真的被后人读到、拿来问过;这一点,从下一章起,一章一章,可以查。

还可以听一听汉初人,是怎么看道家这只手的。司马谈(司马迁的父亲),在《论六家要旨》里,给道家写过一段话:

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史记·太史公自序》载《论六家要旨》,已核〕

大意是:道家让人精神专一,行动合于无形,使万物富足。它的办法,是顺着阴阳的大顺序,采取儒家、墨家的长处,摘取名家、法家的要点,跟着时势迁移,顺应事物变化,树立风俗、推行事务,没有不合适的;要点简约,容易掌握,事情少,功效多。

请注意两处。第一,「精神专一」四个字里,有一个「一」,在汉初人眼里,是道家的效果:不是万物之前的起点,是人心收到一处。第二,「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在司马谈眼里,道家,本来就是一只会拿别人东西的手。这与第 21 章要看的汉初,对得上:用黄老的人,用的是一套掺着法家的「无为」,不是一块纯的老子。(这是本书的读法;司马谈本人是否这样想,只能说,他写下了这些字。)

◆十、替老子辩护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老子的「无为」,读成「藏起来的造」,似乎有点太阴谋论了。老子的原意,也许是真的相信:自然的状态,比人造的状态更好;他不是在耍手段,是在表达一种信念。

这个辩护,完全接受。本书一贯的立场:判功能,不判人心。老子可以是完全真诚的;但他的「无为」,在被使用的时候,发挥了「让造看不见」的功能。这一点,不依赖于他的真诚。

另一位辩护人,换个角度说:你说老子「造一」,可老子自己写的是「道生一」——一,是被道生出来的,不是人造的。造它的,是道。

这个辩护,接得住,也值得留着。接法是:本书说的「造」,指的是有人把这个起点说出来,当作大家共同承认的出发点。「道生一」这三个字,是人写下的;「道」,是写它的人给的称呼(《太一生水》自己就说:「道,亦其字也」)。把造者,从人换成道,是造得最彻底的一种写法:造的痕迹,被写成了「生」。这与「老子的手」那一节讲的「让造看不见」,是同一件事的两头:一头,是把造的人藏起来;另一头,是把造的动作,写成自然的「生」。

◆十一、放回日子里:面种

回到开头的面种。

那块留下来的面种,里面没有馒头,却长出了每一缸馒头。它被每天的面包裹着,被每天的火候转化着。做馒头的人,一天天揉面,一天天蒸,早就忘了那块面种,是某一天某个人留下来的。

但是,如果有一天,面种坏了,所有的馒头,都不再能发。

老子的「一」,就是这块面种。它是被留下来的一块,是被每一代人,不自觉地继续留着的一块。

◆十二、放回日子里:看不见的榫头

题目叫「老子的手」,再换一双手来看:木匠的手。

村里有位老木匠,打一张八仙桌。桌腿和桌面连着的地方,是榫头:插进去,再敲进一根楔子,严丝合缝。漆一刷,谁也看不见一根钉子,一道接口。

桌子用了几十年,一家人围着它吃饭,只觉得「这桌子,天生就稳」。有一年,桌面裂了,拆开一看,里头有一根楔子,是当年一锤一锤敲进去的;榫头上,还留着刨子的印。

桌子稳,靠的就是那根看不见的楔子。可吃饭的人,从来没想过,这桌子是谁打的。

老子的「无为」,就是这根楔子:它在,而且在受力;可是,越好的木匠,越让人看不见它。

◆十三、本章的证伪条件

本章的判断:老子是更早、更明确地「造一」的人,且发明了「让造看不见」的办法;命题六,只能窄着用。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太一生水》等出土文献,早于《老子》,且「太一」的论述,已经比《老子》更完整,则「老子是最早明确造一」这一句,要改成「道家的早期文献里,有人明确造一」;如果能证明,儒家早期,也有同样明确的、宇宙论层面的「一」的提出,命题六,要进一步窄化。

〔郭店简《太一生水》的年代、与《老子》的关系,据二手,待核〕。

◆十四、挂钩

老子留下了面种。可是,面种放在谁手里,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用法:一种是养着它,一种是硬把它压成模子。下一章,看压成模子的那一次:秦。

还有两处伏笔,先记在这里:本章说的黄老,在第 21 章,会有名有姓地出场(曹参、盖公);王弼把「一」收进「无」,在第 22 章。

司马迁自己,给汉初这一百年,留过一句很短的话:

自曹参荐盖公言黄老,而贾生、晁错明申、商,公孙弘以儒显,百年之闲,天下遗文古事靡不毕集太史公。〔《史记·太史公自序》,已核〕

大意是:自从曹参推荐盖公讲黄老,到贾谊、晁错讲明申不害、商鞅,再到公孙弘靠儒术显达,这百年之间,天下的遗文古事,没有不汇集到太史公这里的。这一句,把「黄老—申商—儒」,排成了一条线。第 21 章到第 24 章,走的大致就是这条线。需要说明:这是司马迁站在武帝时代,回头排的次序,是一个史家的读法,不是当时人一步一步自觉走过来的路;本书取它,只当一条方便的线索。

带走的话
越是高明的「造一」,越要让人看不出它是造的。

小账

开了哪扇门:老子明确提出「道生一」,又发明了「无为」这种让造看不见的办法;命题六,窄化登记。

关了哪扇门:老子也在守,孔子也在造;「道家造、儒家守」,不能说满。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老子的「一」,是被明确提出来的;提出之后,被说成是「本来如此」。

第 20 章

秦:强行造一

两家公司合并了。

新的总部,在合并第一天,就宣布:从下个月起,所有人,一律使用新的系统;旧的系统,一律关闭;旧的流程,一律作废;旧的称呼,一律改掉。

三个月之内,新系统上线了。表面上,一切整齐划一。半年以后,有人发现:表格都是对的,可是,有一半的工作,是在系统外面,用微信,悄悄做完的。

「一」,被造出来了;但没有人真的承认它。

秦,是一个国家规模的、这样的故事。

◆一、秦做了什么

先看事实。公元前 221 年,秦王嬴政,灭了六国,完成统一,号称「皇帝」。《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了一连串的措施。其中最有名的一句:

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史记·秦始皇本纪》,已核〕

大意是:统一法令、度量衡(重量、长度),车子的轨距一律相同,文字一律统一。

还有一句:

更名民曰「黔首」。〔《史记·秦始皇本纪》,已核〕

大意是:把百姓改称为「黔首」。

这些措施,是一个庞大的「造一」工程:

项目内容造的是什么
一法度衡石丈尺统一度量衡一把共同的尺子
车同轨统一道路的轨距一张共同的路网
书同文字统一文字一套共同的书写
郡县制全国设郡,官吏由中央任免一套共同的管理
更名民曰黔首统一称呼一个共同的「名」

注意最后一行:秦,也在改「名」。第 13 章讲过,名,是一的发放工具;秦,直接动了这个工具。

「更名」这件事,近年有新的出土材料可看。2002 年,湖南龙山里耶的一口古井里,出了三万多枚秦代简牍〔据二手,数量待核〕。其中有一块木方,学界叫它「更名木方」(编号 8-461),记的是统一以后,一批词该改成什么说法〔据二手;是否含「民曰黔首」,待核〕。2024 年,还有论文拿它,重新讨论「书同文」到底是怎么做的〔据文章题名:Yifan Zheng,《Acta Orientalia Hungarica》77.1〕。这些,本书只记一点:「改名」,不是一句口号,是下到基层、一块木方一块木方去办的事。

再看一件实物。度量衡的统一,留下了不少刻着诏书的铜权、铜量。诏文大意是:二十六年,皇帝兼并天下诸侯,百姓大安,立号为皇帝,于是诏令丞相,凡度量衡不统一、有疑问的,一律明确统一〔秦诏版,据二手;原文字句,待核〕。这里用的字,也是「壹」。商鞅的「壹」,到了始皇手里,刻在了每一只秤砣上。

◆二、秦的哲学:商鞅与「壹」

秦的这套做法,不是凭空来的。它背后,有一个思想系统:法家,特别是商鞅。

《商君书》里,有一篇《赏刑》,开头讲「壹赏、壹刑、壹教」:

所谓壹赏者,利禄官爵抟出于兵,无有异施也。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所谓壹教者,博闻辩慧、信廉礼乐、修行群党、任誉清浊,不可以富贵,不可以评刑,不可独立私议以陈其上。〔《商君书·赏刑》,已核:据维基文库本;中间有删节〕

大意是:所谓「壹赏」,是说利禄官爵都从战功里出,没有别的途径;所谓「壹刑」,是说刑罚不分等级;所谓「壹教」,是说那些博学、能言、讲信义、讲礼乐、结党、讲名声的人,都不能靠这些得富贵,不能靠这些减免刑罚,也不许他们私下发表议论,去向上面陈说。

请注意,这里的「壹」字。

「壹」,就是「一」。商鞅的政治,核心就是把一切,归于一个出口:赏,从战功里出;刑,不分等级;教,只有一种。

这是一个极干净的「造一」的设计:把所有通往「利」和「名」的路,堵死,只留一条。

再往后,到李斯,有一个更直接的说法。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 213 年),在咸阳宫的一次酒会上,博士淳于越,提出要效法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反驳,并建议:

若有欲学法令者,以吏为师。〔《史记·秦始皇本纪》,已核〕

大意是:如果有人想学习法令,就以官吏为老师。

同时建议,除了秦国的史书、博士官所掌管的书、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外,其余的诗、书、百家语,一律交给官府烧掉〔《史记·秦始皇本纪》,大意,已核〕。这就是「焚书」。

《史记》记下的这道令,细节更多:下令之后,三十天内不烧书的,要在脸上刺字、罚去筑城(「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两个人在一起谈论《诗》《书》的,当街处死(「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拿古代来批评现在的,灭族(「以古非今者族」);官吏知道了不举报,同罪(「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以上均已核:《史记·秦始皇本纪》〕。留下的,是「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已核〕。

这一条值得记:秦要统一的,是嘴上说的话、脑子里的理;田里的手艺,它不碰。种树的书留着,因为种树,没有「以古非今」这回事。(这是本书的读法,不是《史记》的话。)下面这张表,把秦的手伸到了哪里、没伸到哪里,摆在一起:

对象秦怎么处理出处(均已核)
《诗》《书》、百家语限期交官府烧掉《史记·秦始皇本纪》
想学法令的人以吏为师同上
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不烧同上
百姓的称呼更名民曰黔首同上
度量衡、车轨、文字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同上

第二年(前 212 年),又有「坑儒」一事。具体人数与性质,史料记载有争议〔据二手,待核〕,本书不展开。只记两点:一是《史记》自己写的数字,是「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阬之咸阳」〔已核〕;二是劝谏的人,是始皇自己的长子扶苏:「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已核〕。这句话,本书放在这里,不为别的:连始皇的儿子,都在提醒「不安」。

「以吏为师」,是一个极端的「造一」的办法:只有一个老师(官吏),只有一种教材(法令)。

◆三、一个关键的区分:强造与养造

现在,要给秦一个定位。

秦的「造一」,有一个特点:它不靠让人承认,靠让人不得不服从。

用孟子的话说,这是「以力服人」,而不是「以德服人」;用本书的话说,这是「强造」:把一个起点,用外力,强行钉在每个人身上。

和强造相对的,是「养造」:给人时间,让人逐渐承认,让起点慢慢长进每个人的日子里。

强造养造
靠什么外力承认
速度快慢
成本前期低,后期高前期高,后期低
结果整齐,但脆参差,但韧
例子秦汉初(第 21 章)

这个区分,是本书第五编的中心。

◆四、贾谊的一句话

秦,只存在了十五年(前 221—前 206;若算到子婴投降,约十五年)。

汉初的贾谊,写了一篇《过秦论》,总结秦的灭亡。最后一句,成了千古名言:

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史记·秦始皇本纪》载《过秦论》,已核〕

大意是:不施行仁义,而攻取天下和守住天下的形势,已经不同了。

这一句,是本书母题的最早的一次官方版本:

贾谊说:秦,用「攻」的办法,去「守」,所以败了。

这与本书的母题「乱世有人造它,治世有人守它」,几乎是同一句话。只是,贾谊说的是国家,本书说的是「一」。他看见了造和守,要用不同的办法;本书想补的,是守久了,便忘了它是造的。

这一点,在贾谊那里,没有。他没有看见这一层。本书的新意,在这里。

贾谊的这篇文章,还有两处细节,和本章的表,正好对得上。一处是:

于是废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铸鐻,以为金人十二,以弱黔首之民。〔《过秦论》,已核〕

大意是:于是废除先王的治道,烧掉百家的言论,来愚弄百姓……把天下的兵器收到咸阳,销毁锋刃铸成金人,来削弱百姓。他列的,几乎就是本章第一节那张表的反面。另一处,是写陈胜:「陈涉,瓮牖绳枢之子,甿隶之人,而迁徙之徒,才能不及中人……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天下云集响应,赢粮而景从」〔已核〕。大意是:陈涉,是用破瓮做窗、用草绳系门轴的人家的儿子,是个被征发的役夫,才能比不上一般人……砍根木头当兵器,举根竿子当旗,天下的人,像云一样聚来,像回声一样响应,背着粮食跟在后面。贾谊用这段,是要说「秦的强盛,败给了一个平常人」。本书借它,只说一句(本书读法):一个平常人一呼,天下就应,说明那个「不再追问」的底子,早就是空的。下面第九节,接着说这件事。

◆五、先说对:秦对在哪里

先说对。

秦这一次的「造」,是中国历史上,最成功的「造一」之一,原因是:它造出来的很多东西,留下来了。

这些,不是靠承认,是靠强行;但强行造出来的东西,很多是真的有用的。有用,所以,人们在秦亡以后,没有扔掉它们。

这一点,要给秦一个公道:秦的「一」,有一部分,是被后人真心接受的。这一点,是下一章结账时的核心。

成立条件是:这些东西,是对每个人都有用的东西,不只是对统治者有用。

还有一个简单的检验法:秦亡之后,汉初的人,没有把文字改回去,也没有把度量衡改回去。东西若只对统治者有用,换了统治者,最先被扔的就是它;它们没被扔,说明至少有一部分,对用的人,是真的方便。(这是本书的读法;汉沿用秦的文字、度量衡,见下一章「骨与肉」那张表。)

◆六、替秦辩护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秦读成「强造」,是不是受了后世儒家叙事的影响?秦亡之后,汉儒都在骂秦,所以我们对秦的印象,是被胜利者塑造的。其实,秦的统治,在很多方面,是高效而公平的:法律面前不分等级,官吏有严格的考核。

这个辩护,很有分量,本书部分接受。

考古,给了新的证据。1975 年,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了秦代的竹简,其中有大量的法律条文和官吏守则,显示秦的行政,相当精细〔睡虎地秦简,据二手,具体内容待核〕。后来,在湖南里耶,又出土了大批秦代的官府文书,显示秦的基层管理,细致到了日常的收发〔里耶秦简,据二手,待核〕。

所以,秦,不是一个简单的「暴政」。它有一套严密的、运转良好的行政体系。

本书这里,判的,不是秦「好不好」,而是秦怎样造一:它的办法,主要靠强制,很少靠承认。这个判断,不依赖于对秦的道德评价。

◆七、替商鞅辩护

还有一位辩护人,替商鞅说话:你把商鞅,只读成「堵路」,可是,《商君书》自己设想的终点,是不再用强。《赏刑》里有这样一组话:

明赏之犹,至于无赏也;明刑之犹,至于无刑也;明教之犹,至于无教也。〔《商君书·赏刑》,已核:据维基文库本〕

大意是:把赏赐讲明白、做到底,最后,到了不必再赏;把刑罚讲明白、做到底,最后,到了不必再刑;把教化讲明白、做到底,最后,到了不必再教。同篇还说:「明刑不戮,明教不变,而民知于民务,国无异俗」〔已核〕——刑罚讲明,就不用杀人;教化讲明,就不必再变;百姓都知道自己的本分,国中没有不同的风俗。

这个辩护,很有分量,本书接受。因为它说的,正是本书母题的那一头:一个起点,被守到「不用再说」,便是「忘了它是造的」。商鞅,看见了这个终点。

本书要补的,是路。他的办法,只备了「压」的那一段:赏只从战功出,刑不分等级,教只许一种。从「压」到「不用再压」,中间还差一段,叫「承认」:人要在日子里,慢慢觉得「是这样」。这一段,《赏刑》里,没有写。(这是本书的读法。)终点看对了,路缺一截——这是本书对秦最准的一句话。

◆八、秦人自己,知道有人不认

睡虎地秦简里,有一篇《语书》,是一份官府文告。开头标的日期,是「廿年四月」:秦王政二十年,公元前 227 年,比统一,还早六年。发文的是南郡守腾,对象,是下面各县、道的主管。它是这样起头的:

古者,民各有乡俗,其所利及好恶不同,或不便于民,害于邦。是以圣王作为法度,以矫端民心,去其邪僻,除其恶俗。〔睡虎地秦简《语书》,已核:据一篇研究文章的引文,通假字已改为通行字;简本字形,待对照〕

大意是:从前,各地的百姓,各有各的乡俗,各自的好处、喜恶都不一样,有的对百姓不便,对国家有害。所以圣王制定法度,来纠正人心,去掉邪僻,除去恶俗。

这一段,值得读两遍。

第一,它是秦人自己写的:「一」要造,因为各地「乡俗」不同。这与本书开头的话,是同一个意思,只是站在「造」的一边说的。

第二,它把「乡俗」,直接叫成了「恶俗」。「矫端」「去」「除」,用的全是往人身上动手的动词。

这是本书「强造」一说的一件第一手材料。它同时,也碰到了本章证伪条件里的第二条(秦的基层,其实认同秦制):至少在南郡这一处,是主官自己,在文告里说,要矫的,是人心。(《语书》后文的细节,本书未核,不下判断。)

睡虎地,是 1975 年在湖北云梦发掘的。十一号墓的墓主,是一位在县里做小吏的人,死于秦始皇三十年(前 217 年)左右,墓里的竹简,有秦律的摘抄、法律问答、教官吏怎样做官的《为吏之道》等〔据二手,墓主与年代、篇目,待核〕。这些东西,今天,让我们能直接看见,秦的法,是怎样一条一条,落到一个小吏的案头的。

其中有一篇《田律》,管的是农事:大意是,下了雨、庄稼抽了穗,都要向上书面报告,写明受雨、抽穗和已开垦的田有多少〔据二手,待核〕。注意它管的,是报告,不是种法:秦的手,伸到了田头,要的是账;怎么种、什么时候下种,那是农人手里的活,不在它的令里。这与第二节说的「种树之书不烧」,是一回事(本书读法)。

◆九、秦的一,为什么这么快就塌了

那么,为什么这么精密的一套系统,十五年就塌了?

一个关键的触发点,是公元前 209 年的陈胜、吴广起义。《史记·陈涉世家》里,记载了陈胜起事时的一句话: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史记·陈涉世家》,已核〕

大意是:王侯将相,难道是天生的种吗?

这句话,是怎么逼出来的?《史记》写得很具体:二世元年七月,征发贫民去渔阳戍守,九百人,驻在大泽乡。「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已核〕——遇上大雨,路不通,估计要误期;误期,按法,全部处斩。陈胜、吴广商量:「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已核〕大意是:现在逃跑是死,起事也是死,同样是死,为国(起事)而死,行不行?

一场雨,一条「失期当斩」的法,一个没有任何转圜余地的「一」。法,对天气,也不留余地。这是强造的一个极细的样子:它的每一条,都是不许有例外的;所以,一场谁也没法怪的雨,就足以把九百个人,推到「等死」的边上。

还有一处:起事以后,他们「乃诈称公子扶苏、项燕,从民欲也」〔已核〕。大意是:假借公子扶苏、楚国将军项燕的名义,顺着百姓的心愿。注意,他们借的,是一个秦的公子,和一个楚国的将军:旧的起点(楚),在压力一松的那一刻,立刻回来了。(这一句的读法,是本书的。)

这句话,值得放在本书里读:它是一个对「天生」的质问。秦的「一」,没有教人去「承认」,所以,当一个人质问「凭什么」的时候,没有一个「承认」的底子,来接住这个质问。

强造的一,没有「不再追问」这一层:因为追问的人,是被压着,不是被说服的。一旦压力松一点,所有的追问,一起涌出来。

回到开头的合并公司:新系统,是上线了;但半年以后,大家还在用微信。一旦总部不再盯着,所有人都会回到旧的办法。

◆十、放回日子里:新系统

那家公司的新系统,三个月上线。

一年后,总部换了一个领导,他不再盯着这件事。又过了半年,旧系统,被悄悄地重新启用了,有些部门,根本就从来没有真正换过去。

回头看,新系统,在形式上,被「造」出来了:它被安装、被培训、被写进制度。但它没有被承认:没有人真的觉得「我们就应该这样做」。

所以,它不是一个「一」,它只是一个被要求的东西。

「一」,与「被要求的东西」,差在「不再追问」上。

◆十一、放回日子里:扎出来的树形

再换一个乡下的场面。

有人爱摆弄盆景,也有人专门给果树整形。有一种办法,是用铁丝和麻绳,把枝条一道一道扎住,硬拉成想要的样子:这根往下弯,那根往外撇,几个月,整棵树,漂漂亮亮,像画里的一样。

可是,到了该拆线的那一年,有经验的人都知道:拆早了,枝条会弹回去。铁丝勒进树皮的地方,留下一圈圈深痕;树,是被扎成了那个样子,它自己,没有「长」成那个样子。

另一种办法,是年年修,年年引:今年,剪掉一枝,顺着留下的那枝,拉开一点;明年,再拉开一点。十年之后,树,长成了差不多的样子;那时,你把绳子全拿掉,它也不弹。

两棵树,样子差不多。差在哪里?一棵,是扎出来的;一棵,是长出来的。

秦,扎的是前一种;汉初,用的是后一种。扎出来的树形,没有「不用再扎」那一步(第七节说的,商鞅设想的终点,也在这里被卡住。)

◆十二、本章的证伪条件

本章的判断:秦的「造一」,主要靠强制,很少靠承认;这是「强造」;它快、整齐,但脆;十五年而亡,与此有关。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秦的灭亡,主要不是因为「缺乏承认」,而是由于别的偶然因素(比如,始皇与继承人的问题、一场自然灾害、一次军事失败);或者,如果能证明,秦的基层社会,对秦制,其实有相当程度的认同。

目前,学界对秦亡的原因,有多种解释,没有一个定论〔据二手,待核〕。本书的判断,是一种结构性的读法,不排除别的解释。这一点,登记在附录的「最弱处」。

◆十三、挂钩

秦的「一」,造得快,塌得快。可是,它的骨头——郡县、文字、度量衡——都没有塌。下一个朝代,会接手这副骨头,换一种方式,把肉长上去。这就是下一章:汉初。在那里,本书的证伪条件三,要结账。

先留两个小钩子,给下一章:其一,焚书令下在前 213 年;汉惠帝四年(前 191 年),「除挟书律」,中间隔了二十二年。其二,本章引过的「偶语者弃市」,在下一章里,会出现在刘邦的嘴里:他入关时,当着父老的面,把这一条,点了名。

带走的话
秦,用力把「一」钉在每个人身上;力一松,钉子就掉了。

小账

开了哪扇门:秦,是「强造」的典型;「壹」字与「以吏为师」,是它的哲学与做法;贾谊的「攻守之势异」,是母题的最早官方版本。

关了哪扇门:秦,不是简单的暴政,它的骨头,大半被后世接受了;十五年而亡的原因,不能只归一个。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秦的一,是强造的,没有「不再追问」这一层。

第 21 章

汉初:换一种方式造,兼结证伪条件三

一个人,接手了一栋被拆到一半的房子。

前一个施工队,把承重墙、水电管线,都做好了,却把住在里面的人,搅得不得安生,最后,被人赶走了。新来的人,没有推倒重来:他留着承重墙,留着管线,却把工期放慢,让住的人,先搬进去,一点一点装修。

骨头,是前人留的;肉,是后人长的。

汉初,就是这样一个接手的人。

◆一、先说结论,再给证据

本章,要做一件本书里最重要的事:结算证伪条件三。

这一条,是第一章前,本书立下的第三条证伪条件:母题后半句——「治世有人守它」——如果被汉初的历史证伪,要改判。

在展开证据之前,先把结论摆在这里:

「汉承秦制」这个说法,作为对汉初的整体判断,是不成立的;它只对「骨」成立,对「肉」不成立。

母题后半句,需要改写:「治世有人守它」,改成「治世有人守它的骨,又换它的肉」。

这一次判断,是部分失败,登记在案。

下面,给证据。

◆二、汉承秦制:「骨」确实继承了

先看,「汉承秦制」,对在哪里。

公元前 206 年,刘邦入咸阳,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

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史记·高祖本纪》,已核〕

大意是:杀人的处死,伤人和偷盗的,按罪抵偿。

这是对秦的繁苛法令的废除。可是,后来天下已定,萧何,做了一件事:

萧何次律令。〔《史记·太史公自序》,已核〕

据《汉书·刑法志》,萧何「攈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汉书·刑法志》,已核〕:从秦的法律里,挑选适合当时的,编成《九章律》。

这就是「承」:法律的骨架,是秦的。

补一笔,看这两件事的先后。刘邦退军霸上,召集各县的父老、豪杰,说的话,其实更完整:「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史记·高祖本纪》,已核〕。「偶语者弃市」,第 20 章的焚书令里,刚刚出现过:刘邦许诺废的,正是秦人最扎手的那几条。可是《汉书·刑法志》接着写:「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攈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已核〕。先许一个「肉」,后补一副「骨」;补骨的材料,又是回到秦那里去取的。

再看官制、郡县:汉在朝廷设三公九卿,地方上,设郡县,由中央任命官吏。这与秦,基本一致。

文字,汉继续用秦的小篆、隶书;度量衡,继续用秦的标准。

所以,「汉承秦制」,这个说法,对骨架,是成立的。

◆三、可是:「肉」换了

现在,来看「肉」。

第一,法令的轻重,变了。

这三件事,每一件,都是对秦的苛法的修改。

不过,要把时间摆出来,才看得清。先交代前史:《汉书·刑法志》说,「汉兴之初,虽有约法三章,网漏吞舟之鱼,然其大辟,尚有夷三族之令」;令的内容是:犯三族罪的,先黥面、劓鼻、断足,再笞杀、枭首,尸体剁碎示众;说「诽谤、咒骂」的,还要先断舌;「彭越、韩信之属,皆受此诛」〔已核〕。汉初最先的一二十年,骨里,还带着秦的肉。下面这张表,把后来一步一步退场的苛法,按年排开:

年事出处(均已核)
惠帝四年(前 191)除挟书律,省「法令妨吏民者」《汉书·惠帝纪》
高后元年(前 187)除三族罪、妖言令《汉书·刑法志》
文帝元年(前 179)尽除收帑相坐律令(《刑法志》系于二年)《史记·孝文本纪》《汉书·文帝纪》
文帝十三年(前 167)除肉刑《史记·孝文本纪》《汉书·文帝纪》
景帝元年(前 156)笞五百减为三百,笞三百减为二百《汉书·刑法志》
景帝中元六年(前 144)再减笞数,定箠令同上

表里有三处,要多看一眼。

其一,文帝除肉刑,起于一个小女孩。齐国的太仓令淳于公犯法当受刑,被押到长安;他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小女儿缇萦跟着去,上书说:「刑者不可复属,虽后欲改过自新,其道亡繇也。妾愿没入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自新」〔《汉书·刑法志》,已核〕。文帝为此下诏:「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其除肉刑」〔《史记·孝文本纪》,已核〕。

其二,换了肉,并不一次换对。除肉刑之后,朝廷议定:该劓的,改笞三百;该斩左趾的,改笞五百。结果,《汉书·刑法志》自己写的是:「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斩左止者笞五百,当劓者笞三百,率多死」〔已核〕——名义上轻了,实际上,没挨完就死了。景帝元年的诏书,说「加笞与重罪无异,幸而不死,不可为人」〔已核〕,才一步步减下来。

其三,也有倒退。同一篇志里写:文帝时,新垣平谋逆,「复行三族之诛」〔已核〕。

读到这里,要把本章的话,说得更准:「肉改」,是方向几十年不变,成色一步一步来,不是一次到位,中间还有反复。这与「骨守肉改」的判决,不冲突;它只是说,「改」是一个过程,不是一个年份。(这是本书读法;这一处,碰到了本章证伪条件的第二条,见本章末的补记。)

第二,统治的哲学,变了。

萧何去世以后,曹参继任相国。他的做法,是:什么也不改,一切照萧何的老规矩来。这就是有名的「萧规曹随」。

《史记·曹相国世家》里说,曹参在齐国做相的时候,曾请教过很多儒生,意见不一,后来听说胶西有一位盖公,精通黄老之学,就请他来,盖公对他说:治理的道理,贵在清静,而百姓自然安定〔《史记·曹相国世家》,已核〕。

曹参,从此,「以黄老之术」治齐,齐国安定。后来做了相国,也是这个办法。

「萧规曹随」这四个字,是后来人的话:最早见到它,是西汉末扬雄的《解嘲》:「夫萧规曹随,留侯画策,陈平出奇」〔已核:《汉书·扬雄传》载〕。《史记》自己的写法,朴素得多:

参为汉相国,举事无所变更,一遵萧何约束。〔《史记·曹相国世家》,已核〕

大意是:曹参做了汉的相国,办事没有任何变动,一概遵守萧何的规定。

他挑属官,专挑「木诎于文辞、重厚长者」,凡言语「文刻深」、一心想出名的,「辄斥去之」;自己「日夜饮醇酒」,来客想进言,就先灌酒,灌醉了回去〔《史记·曹相国世家》,已核,大意〕。后来,百姓唱了一首歌:

萧何为法,顜若画一;曹参代之,守而勿失。载其清净,民以宁一。〔《史记·曹相国世家》,已核;《汉书·萧何曹参传》字句略异〕

大意是:萧何定法,明白划一;曹参接手,守着不丢;他用清净(的办法),百姓因此安宁、一致。

这首歌,对本章有三处用处。其一,「画一」「宁一」,是民谣里的「一」字,不是史官替百姓说的;其二,歌里,骨与肉,分得清清楚楚:萧何「为法」,是骨;曹参「清净」,是肉;其三,「守而勿失」,是母题里的「守」,「载其清净」,是「换其肉」。要加一句限制:这是史书收录的一首民谣,曹参卒于惠帝五年(前 190 年)〔《汉书·惠帝纪》,已核〕,它不能证明每个百姓都这样想;本书只取它:至少有一部分人,用「一」这个字,夸这件事。司马迁自己的评语,也值得抄下:「百姓离秦之酷后,参与休息无为,故天下俱称其美矣」〔《史记·曹相国世家》,已核〕——他把「称美」的原因,归给了「离秦之酷后」。

文帝、景帝,也继承这条路。景帝的母亲窦太后,尤其喜爱黄老之学,对朝廷的影响很大〔《史记·外戚世家》,已核:「窦太后好黄帝、老子言,帝及太子诸窦不得不读黄帝、老子,尊其术」〕。

这是对秦的另一种态度:秦,是「有为」到极致;汉初,是「无为」到极致。

用本章的话说:秦,强造;汉初,养造。

第三,人的位置,变了。

秦,「以吏为师」,不许私学;汉初,私学恢复,诸子百家,各自讲授。到后来,儒家的位置,一步一步上升(这是第 23、24 章要讲的)。

要加一句限制:「私学恢复」,不等于「儒者得用」。《史记·儒林列传》写得清楚:

孝文帝本好刑名之言。及至孝景,不任儒者,而窦太后又好黄老之术,故诸博士具官待问,未有进者。〔《史记·儒林列传》,已核〕

大意是:文帝本来喜欢刑名(法术)之说;到了景帝,不任用儒者,又有窦太后喜欢黄老,所以博士们,只是备着等顾问,没有谁得到升迁。

也就是说:汉初「换肉」的方向,是黄老和刑名,不是儒。儒家要等到武帝以后,「及窦太后崩,武安侯田蚡为丞相,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数百人……天下之学士靡然乡风矣」〔已核〕。这一步,是后面第 23、24 章的事。

◆四、一张表:骨与肉

方面秦汉初汉对秦,是承还是改
地方体制(郡县)郡县郡县与封国并行部分承(有封国),部分改
法律框架《秦律》《九章律》,取秦法之宜者承其骨
刑罚轻重苛,连坐,肉刑废连坐、废肉刑(文帝)改
私人藏书与讲学禁(挟书律)废挟书律,恢复改
统治哲学法家,有为黄老,无为改
文字、度量衡统一沿用承
对「民」的态度「黔首」,以吏为师与民休息改

从这张表,可以直接读出一个结论:汉初对秦,是「半承半改」,不是「承」。

◆五、「封国」: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

表里的第一行,值得多说一句。

汉初,刘邦,并没有把郡县制,原封不动地接下来:他在关东,分封了一批异姓王和同姓王,实行「郡国并行」:中央直辖的地方,是郡县;分封的地方,是王国〔《史记·高祖本纪》《汉书·诸侯王表》,大意,待核〕。

这是一个对秦制的倒退:秦的失败,被汉初人,归结为「没有分封,没有自己人」;所以,汉初,重新分封。

后来,七国之乱(前 154 年),封国,被削弱;到武帝时期,通过「推恩令」(前 127 年)进一步分解封国〔七国之乱已核:《汉书·景帝纪》三年;诏书已核:《汉书·武帝纪》元朔二年;「推恩令」之名,据二手〕。这样,到了武帝以后,郡县,才真正成为主体。

细节是:景帝三年,吴、胶西、楚、赵、济南、菑川、胶东七王「皆举兵反」;朝廷先「斩御史大夫晁错以谢七国」,随后「诸将破七国,斩首十余万级」〔已核〕。武帝元朔二年的诏书,则顺着诸侯王自己的请求,允许他们把封邑分给子弟:「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已核〕。从高祖封王到这一步,七十多年:郡国并行这块「骨」,补成「郡县」的样子,用了差不多三代人。

所以,「汉承秦制」,在地方体制这一条上,至少前七十年,是不成立的。

◆六、汉宣帝的一句话

关于「汉」到底是什么样的制度,汉朝人自己,有一个最诚实的说法。《汉书·元帝纪》里,记载了宣帝,对太子(后来的元帝)说的话:

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汉书·元帝纪》,已核〕

大意是:汉家自己有一套制度,本来就是把「霸道」与「王道」,掺杂着用的,怎么能一味地依靠德教、照搬周朝的政治呢!

这一句,非常重要:汉朝的皇帝,亲口说,汉家的制度,是「霸王道杂之」。

「霸道」,是法家的、秦的办法;「王道」,是儒家的、德的办法。两者「杂」。

这句话,是在一次父子争执里说的。《汉书·元帝纪》写:大臣杨恽、盖宽饶等,因为讥刺的言辞被判罪处死,太子(后来的元帝)在一旁,从容地说:「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变了脸色,才有了上面那一段;段里还有后半句:「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最后,他叹道:「乱我家者,太子也!」〔均已核〕

三点值得记。第一,这是一位皇帝,对儿子,关起门来说的话,不是对外的宣传,所以更像实话(本书读法)。第二,「本以霸王道杂之」的「本」字:他认为,这是汉家从一开始就有的制度,不是他临时的主意。第三,他嫌俗儒的理由,是「眩于名实」:与第 13 章讲的「名与实脱节」,是同一桩事,只是站在执政者的一边说。

这一句,把「汉承秦制」这个说法,彻底打开了:汉,既不是纯粹的秦,也不是纯粹的周,它是一种混合。

◆七、「汉承秦制」,原来是谁说的

这四个字,常被当成现代学者的论断。可我核到的最早两处,是这样:

汉承秦制,改立郡县,主有专己之威,臣无百年之柄。〔《后汉书·班彪传》,已核〕

大意是:汉承袭秦制,改(一说当作「并」)立郡县,君主有独断的威势,臣子没有百年的权柄。这是班彪,对割据天水的隗嚣说的。

汉承秦制,萧何定律,除参夷连坐之罪,增部主见知之条……〔《晋书·刑法志》,已核〕

大意是:汉承袭秦制,萧何定律,去掉参夷连坐的罪,增加官吏知情不举的条文……

两处,说的都是骨:一处是郡县,一处是律。而且两处,都出在后人笔下(《后汉书》是南朝宋的范晔所作,《晋书》是唐代官修)。汉初当事人自己的说法,是前一节那句「霸王道杂之」。(我核到的,只是这两处;是否还有更早的用例,待核。)又:《晋书》说萧何「除参夷连坐之罪」,《汉书·刑法志》却说夷三族之令,到高后元年才除;两书不一,本书从成书更早的《汉书》。

◆八、承认:前人已经说过

在这里,要诚实地承认前人。

关于汉代政治的这种「混合」,前人,已经有很多说法:

这些前人,在「汉是混合」这一点上,先于本书。本书,不是第一个看出来的。

本书的新增,只有一点:把这个「混合」,放进「造」与「守」的框架里读:

所以,汉初这个「守」,不是纯粹的守,它是「守中带造」。

◆九、证伪条件三:正式结算

现在,可以结账了。

证伪条件三(母题后半句):「治世有人守它」。如果能证明,汉初的政治,不是在守秦造出的「一」,而是在另造一个,那么,母题后半句,要改判。

〔标注:此处条件的原文表述,据提纲 v1,已压缩;统稿时,要与提纲对照,保持一致。〕

证据整理:

1. 骨,是守的:郡县(逐步)、律令框架(九章律)、文字、度量衡,都是沿用秦的。这一部分,母题后半句成立。

2. 肉,是改的:法令轻重、藏书讲学、统治哲学、对民的态度,都变了。这一部分,母题后半句不成立:汉初,不是在「守」秦,是在「改」秦。

3. 地方体制,前七十年,是倒退的:封国。这一部分,也不是守。

判决:

条件三,部分成立:母题后半句,对「骨」成立,对「肉」不成立。

改写后的母题后半句:「治世有人守它的骨,又换它的肉。」

这一次判决,登记为:部分失败。

◆十、这次失败,教了我们什么

失败,要认真读。

原来的母题后半句,隐含了一个想象:治世,是一个安静的、守成的时代。守的人,只是照着原样,维持。

汉初,告诉我们:不是这样。一个「一」,被接手之后,接手的人,会改它。不是推倒,是改装:骨架留着,肌肉换掉。

这个「改装」,让本书的母题,更准确了一层:

一,不是天给的,是人造的:乱世有人造它,治世有人守它并改装它,守久了,便忘了它是造的。

这就是本书要在统稿时,写回母题的第二次窄化。

这次,窄化的对象,是后半句。第一次,是第 10 章:「一」的萌芽,可能有天然的部分。第二次,是这里:「守」,不是原样的守,是改装的守。

◆十一、人:造一的人,与守一的人

这一章,出场的人物很多。把他们,放在一张表里,按他们在「一」的故事里的位置,分一分:

人物做了什么位置备注
刘邦约法三章,废苛法造:新的一先破后立
萧何取秦法之宜者,作九章律守:骨从秦里挑
曹参萧规曹随,用黄老守并养不改,让它长
张良辅佐刘邦,功成后「愿弃人间事,欲从赤松子游」〔《史记·留侯世家》〕造后退场知道什么时候走
范蠡辅佐勾践,功成后离去〔《史记·越王勾践世家》,大意,待核〕造后退场(对照)早于汉,作为对照
窦太后推崇黄老守并护影响文景

最后一行以上,张良和范蠡,值得多看一眼。他们是「造完就走」的人:造一的人,知道造的时候,要在场;造完以后,最好不在场。

这一点,对本书很重要:「造」和「守」,往往,要不同的人。造的人,如果留下来守,容易把「造」,变成「权」;所以,聪明的造一者,会退。

这也是为什么,诸葛亮,一个造蜀汉、又留下来守蜀汉的人,才显得那么悲壮;刘伯温,一个帮朱元璋造明、后来小心退身的人,才显得那么谨慎〔二者,仅作对照,不展开,史实据二手,待核〕。

◆十二、先说对

先说对。

汉初人,做了一件极难的事:他们没有推倒秦,也没有照搬秦。他们看到了秦的骨架有用,也看到了秦的肌肉有毒。留骨,换肉。

这一点,让汉朝,存在了四百年。秦的「一」,只活了十五年;汉的「一」,用的是秦的骨,却活了四百年。

成立条件是:这个「换肉」,是一个有意识的、持续的过程,不是偶然的。

◆十三、替「汉承秦制」辩护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说「汉承秦制」,对肉不成立,但我们要问:对一个国家的判断,骨和肉,哪个更重要?一个国家的本质,是它的制度骨架,不是一时的政策风向。文帝废肉刑,景帝再修律,武帝又变法,这些都是政策的摆动,不是制度的改变。从这个角度看,「汉承秦制」,是对本质的判断,完全成立。

这个辩护,很有力,本书无法反驳,也不想反驳。

「汉承秦制」,如果问的是制度的骨架,答案是:是的,承了。本书一点也不反对。

本书反对的,是把这个判断,扩大到整个「一」。因为,本书的「一」,不是制度的骨架,是「一群人共同承认、不再追问」的出发点。而「承认」,不在骨架里,在肉里:在「与民休息」里,在「废苛法」里,在「私学恢复」里。

骨架,可以继承;承认,不能继承,只能重新赢得。这是本章最深的一句话。

◆十四、替「无为」辩护

又一位辩护人,替黄老说话:你说汉初的换肉,是有意识的选择;可《史记·平准书》写得明白:「汉兴,接秦之弊,丈夫从军旅,老弱转粮饷,作业剧而财匮,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已核〕。天子凑不齐四匹同色的马,将相有人坐牛车。没钱,没人,想有为,也有不了为。「无为」,是穷出来的。

这个辩护,接受一半。穷,是实情,是条件;它解释了「为什么没力气折腾」。可它解释不了:为什么偏偏去废挟书律、废连坐、废肉刑?这些事,不花钱,反而省钱省人。所以,本书的分法是(本书读法):财力上,是被动的;刑法上,是选择。这一条,同时是本章证伪条件第一条的半个触及,见本章末补记。

◆十五、放回日子里:接手的房子

回到开头,那个接手半拆房子的人。

他留着承重墙,因为推倒,要花十倍的钱;他换掉了装修,因为原来的装修,让住户住不下去。

住户搬进来以后,不会感谢他「继承了承重墙」;他们会感谢他「让这个房子能住了」。

一个房子,住的人,承认的,是「能住」,不是「墙」。

汉初,赢得承认的,是「能住」:与民休息,轻徭薄赋。不是郡县制。

◆十六、放回日子里:歇地

再换一块地来看。

一块地,被前头的人,连着种了好些年,一年两茬,力气榨干了。新来种的人,地界的石头没动,田埂没动,这是前人立下的;他只做了一件事:这一年,让地歇着,种一茬豆子,豆秆连根翻进土里。

邻居路过,问:「怎么不种粮?」他说:「地得先缓过来。」

第二年,还是原来那块地,界限还是原来的界限,长出来的庄稼,不一样了。

这一幕,和接手房子,有一处不同:房子里换掉的旧装修,是扔了;地里这一茬豆秆,是翻回去,变成下一茬的肥。汉初对秦的肉,有扔的(挟书律、三族),也有翻回去的:九章律里,「取其宜于时者」,就是翻回土里的那一部分。(本书读法。)

◆十七、本章的证伪条件

本章的判断:汉初对秦,是「骨守肉改」,「汉承秦制」只对骨成立;母题后半句,需要改写。

这个判断,本身,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汉初的「肉」的变化(轻刑、休养、私学),不是统治者的有意识选择,而是被动的、不得已的;或者,如果能证明,秦的「肉」,在汉初,并没有真正改变(比如,民间的实际刑罚,仍然很苛)。

〔本章所引《史记》《汉书》《后汉书》《晋书》,凡标「已核」者,皆对过维基文库本;未标者,仍待核。〕

〔核后补记:一、本条第二项(秦的「肉」在汉初有没有真改):核到的材料,两面都有。不利的一面:汉初先二十年,夷三族之令仍在;文帝改肉刑为笞,一度「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文帝时又「复行三族之诛」。有利的一面:惠帝、高后、文帝、景帝,一步一步,把挟书律、三族、收帑、肉刑、笞数,逐项退场。所以,判决不变,只把「改」读成过程。二、本条第一项(是不是被动不得已):《平准书》证明,财力上确是被动;刑法上,是选择。两项,均不足以推翻判决,但把它们照实记在这里,留给统稿与王德生裁定。〕

◆十八、挂钩

汉初,用「养造」,把「一」,养活了。可是,养了几十年之后,有一个人,要把这个「一」,变成一个更确定的东西。他是叔孙通,他的故事,在第六编。在那之前,我们先要看一个更大的变化:在汉亡之后,旧的「一」,失灵了。

带走的话
骨架,可以继承;承认,只能重新赢得。

小账

开了哪扇门:汉初是「骨守肉改」;「汉承秦制」只对骨成立;宣帝自己说「霸王道杂之」。

关了哪扇门:母题后半句,要改成「守它的骨,又换它的肉」;这一次,登记为部分失败。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汉初的一,是人在接手秦的骨架之后,用养造的办法,重新赢得承认。

第 22 章

魏晋:旧的一,失灵了

一个大家族,老太爷在的时候,年夜饭,是全家人一起吃的。谁坐哪个位置,谁先动筷子,谁给长辈敬酒,全有规矩,不用说,大家都知道。

老太爷去世以后,家,分了。第一个年夜饭,没有人知道该谁来操持。有人说「按老规矩」,可是,谁来定「老规矩」是什么?有人干脆说:「我们几家,各吃各的吧。」

规矩,没有被废除。只是,没有人,再相信它是规矩了。

魏晋,是一个国家规模的「老太爷去世」。

◆一、汉的「一」,是怎么松掉的

汉,延续了四百年。到东汉末年,「一」,开始松了。

公元 184 年,黄巾起义。此后,群雄并起,东汉名存实亡。公元 220 年,曹丕代汉,建魏;221 年,刘备称帝;229 年,孙权称帝。天下分为三国。这是一个从「一」到「三」的过程。

但「三国」,还不是最大的问题。更大的问题,在思想上:汉代用了四百年的那套「一」——名教——开始被怀疑。

「名教」,就是第 13 章讲的「名」:用名分(君、臣、父、子)来教化,用礼来规矩,用「孝」「忠」来衡量一个人。汉代的选官制度,叫「察举」,通过推举孝廉,选拔官员:孝与廉,是做官的资格。

可是,这套办法,在东汉末,出了问题:有人为了得到「孝廉」的名声,故意表演孝行。东晋葛洪的《抱朴子》,记下过当时流行的一段民谣:「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已核文字:据维基文库检索所见的引文;篇名《审举》,据二手〕:被推举为秀才的人,不识字;被推举为孝廉的人,与父亲分居;号称「寒素清白」的,浊得像泥;列为「高第」的良将,胆小得像鸡。

名,与实,彻底脱了节。用第 13 章的话说:「觚不觚」。

还要看汉末的另一面:名教,曾被认真到过头。《后汉书·党锢列传》序说:桓、灵之间,「主荒政缪,国命委于阉寺,士子羞与为伍,故匹夫抗愤,处士横议,遂乃激扬名声,互相题拂,品核公卿,裁量执政」〔已核〕。大意是:皇帝昏、政事乱,权力落在宦官手里,读书人耻于与宦官为伍,于是平民发愤,处士议论,大家互相抬举名声,评议公卿,裁量执政。后来,这些人被禁锢,就是「党锢之祸」,发生在公元 166 年、169 年前后〔据二手,年份待核〕。一边,有人拿「名」去较真,较到被禁锢;另一边,有人拿「名」去骗,骗出一个孝廉。两头,都是「名」在发力,方向相反。(这一句,是本书读法。)

◆二、玄学:重新找「一」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批年轻的读书人,开始重新追问:到底什么是根本?

正始年间(240—249 年),何晏和王弼,成为领头人。他们的方法,是重新读《老子》和《周易》,回到「一」的更深一层:「无」。

何晏和王弼的立论,唐人修的《晋书》,是这样概括的:

天地万物皆以无为本。无也者,开物成务,无往不存者也。〔《晋书·王衍传》,已核:这是《晋书》对何晏、王弼等人立论的概括,不是哪一个人的原话〕

大意是:天地万物,都以「无」为根本;「无」这个东西,能开出万物、成就事业,没有一处不在。

王弼,在他注《老子》的时候,给了「无」一个更系统的说法。他注《老子》第 38 章说:

虽贵以无为用,不能舍无以为体也。〔王弼《老子注》38 章,已核:据维基文库本〕

大意是:(即使事业盛大、拥有万物,)虽然尊贵,也要靠「无」来发挥作用,不能舍弃「无」,把它当作根本(体)。这一句的前面,是「故虽盛业大富而有万物,犹各得其德」;后面,王弼顺着《老子》38 章,一路排下去:「失道而后德……失义而后礼」〔均已核〕——礼,被排在了最末一格。

王弼,在造一。他把《老子》里的「一」「道」「无」,重新整理成了一套本体论:「无」,是一切「有」的根;名教,是「有」;根,在「无」。

这是本书第 19 章讲过的「造一」的再次出现:当旧的「一」失灵,有人,会在更深处,造一个新的。

◆三、王弼对孔子和老子的排序

这里,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故事,对本书很重要。

《三国志·钟会传》,裴松之注,引何劭的《王弼传》,记载了王弼,十几岁的时候,与当时的名士裴徽的一次对话。裴徽问王弼:

夫无者,诚万物之所资也,然圣人莫肯致言,而老子申之无已者何?〔《三国志·钟会传》裴注引何劭《王弼传》,已核〕

大意是:「无」,确实是万物所依靠的,可圣人(孔子)不肯多谈,老子却反复地讲,这是为什么?

王弼的回答,是:

圣人体无,无又不可以训,故不说也。老子是有者也,故恒言无所不足。〔《三国志·钟会传》裴注引何劭《王弼传》,已核〕

大意是:圣人(孔子),是亲身体现了「无」的人,而「无」又是不能用语言来训释的,所以,他不谈。老子,是还处在「有」里的人,所以,要一直说,「无」所不足。

这个回答,把孔子,放在了老子的上面。

同一篇《王弼传》里,还有一段,也值得抄。当时,何晏认为「圣人无喜怒哀乐」,说得很精,钟会等人也跟着说。王弼,不同意:

圣人茂于人者神明也,同于人者五情也。神明茂,故能体冲和以通无;五情同,故不能无哀乐以应物。然则圣人之情,应物而无累于物者也。〔《三国志》裴注引《王弼传》,已核〕

大意是:圣人比常人强的,是「神明」;和常人一样的,是「五情」。神明强,所以能体会冲和,通于「无」;五情同,所以不能没有哀乐,来应对外物。这样说来,圣人的情,是应物,而不被物拖累的。

这一段,对本书有用:王弼心里的孔子,不是一个没有情、只守着「无」的人;他会哀,会乐,会「应物」。「应物」的办法,在日子里,就是礼。所以,王弼没有把名教扔掉,他只是给它垫了一层根。(本书读法。)还有一个数字,值得记:王弼,正始十年(249 年)秋天病死,「时年二十四,无子绝嗣」〔已核:裴注引《王弼传》〕。把一套本体论造出来的,是一个二十四岁就死了的人。

这一点,对本书非常重要:王弼,是在用「老子的一」,来为「孔子的一」,做新的地基。他让「名教」,重新有了一个根,只是这个根,不是「天」,而是「无」。

这与本书的母题,是呼应的:当「天」这个起点,不再能让所有人信服,有人,换了一个起点。

◆四、嵇康:把「名教」,推出去

另一条线,更激烈。

竹林七贤里,最有名的两位,是阮籍和嵇康。嵇康,在他的《释私论》里,有一句,成了千古名言:

越名教而任自然。〔嵇康《释私论》,已核〕

大意是:超越名教,而顺任自然。

这一句,直接把「名」,推到了对面。第 13 章,我们看到,孔子说「必也正名」;嵇康,说「越名」。

嵇康,最后的结局,是被杀的。魏景元三年(公元 262 年,一说 263 年),司马氏政权,处死了嵇康。《晋书·嵇康传》记的缘由,是朋友吕安的案子牵连了他,又有钟会进谗,说嵇康、吕安「言论放荡,非毁典谟,帝王者所不宜容」〔已核:《晋书·嵇康传》〕。

注意「非毁典谟」这个罪名:诽谤、毁坏经典。这是一个对「一」的追问,被判成了罪。

嵇康自己,其实早就看见了这一天。他给山涛(字巨源)的绝交书里,列了不愿做官的「七不堪」「二甚不可」,其中一条是:

又每非汤武而薄周孔,在人间不止,此事会显,世教所不容,此甚不可一也。〔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书》,已核:据维基文库本〕

大意是:我又常常否定商汤、周武王,轻视周公、孔子,在人群里说个不停,这事迟早败露,是世教(名教)所不能容的;这是我不可以做官的第一条。

这封信的缘由,也有意思。《晋书》写:「山涛将去选官,举康自代」——山涛要调离选官的位置,推荐嵇康来接;嵇康,才写信告绝〔已核〕。推荐他的,是朋友;绝交的话,是写给朋友的。同一封信里,他还写:「又仲尼兼爱,不羞执鞭;子文无欲卿相,而三为令尹,是乃君子思济物之意也」〔已核〕。大意是:孔子兼爱,不以执鞭为羞;子文无意卿相,却三次做令尹,这是君子想救济世人的心意。他拒绝做官,却并没有拒绝孔子。这一点,要和「越名教」放在一起读(本书读法)。

所以,「非汤武而薄周孔」,是嵇康自己写下的话,不是官府给他的罪名;他知道,「世教所不容」。临刑那天,《晋书》记:「康将刑东市,太学生三千人请以为师,弗许」;他回头看了看日影,要来琴,弹了一曲,说:「《广陵散》于今绝矣!」,「时年四十」〔均已核〕。三千个太学生,要拜一个被判了「非毁典谟」的人做老师——追问,不是只有他一个人,是有听众的。(「三千」这个数,只当史书的说法,不当精确的统计;这是本书读法。)

竹林里的另一位阮籍,对「君子」,说过一段更刻薄的话,《晋书》摘了它:世人所谓君子,「惟法是修,惟礼是克。手执圭璧,足履绳墨」;可是,他们像躲在裤裆缝里的虱子,自以为得了好住处,「行不敢离缝际,动不敢出裈裆」,一旦大火烧来,「群虱处于裈中而不能出也」;「君子之处域内,何异夫虱之处裈中乎!」〔已核:《晋书》卷四十九所录〕。大意是:规规矩矩的君子,守着法和礼,就像虱子守着裤缝,火一来,一个也跑不掉。

这是一次相当狠的追问。可是,同一篇传里还有一句:阮籍的儿子阮浑,「少慕通达,不饰小节」,阮籍对他说:「仲容已豫吾此流,汝不得复尔!」〔已核〕。大意是:仲容(阮籍的侄子阮咸),已经算在我们这一路里了,你不许再这样。骂名教的人,在自己家里,并不希望孩子也「越」。本书不拿它判人(判结构,不判人),只拿它说明:魏晋的追问,是一部分人对一个旧的「一」的怀疑,不是整个社会一夜之间换了脑子——这与下文「替名教辩护」那一节,正好呼应。

这一点,很值得注意:当一个「一」,已经失灵的时候,追问它的人,往往被处置得最重。因为,追问,会暴露它已经失灵。

◆五、郭象:把两边,重新缝在一起

另一个人,郭象(约 252—312 年),做了一件事:他注《庄子》,提出「名教即自然」的说法〔据二手,具体表述待核〕。

大意是:名教(社会的规矩),本身,就是自然的一部分,不是和自然对立的东西。

这是一次重新缝合:把被嵇康推开的「名教」,拉回来,重新放进「自然」里。

缝合的功夫,在当时,有一个更短的小故事,可作注脚。《晋书》写:司徒王戎,问阮瞻:「圣人贵名教,老庄明自然,其旨同异?」阮瞻答:「将无同。」——大意是「恐怕没有不同吧」。王戎听了,叹息了很久,当即征他做属官;时人叫他「三语掾」〔已核:《晋书》卷四十九;「将无同」的语气,据二手〕。三个字,把名教和自然,缝上了。这一缝,缝得多省力;也说明,到这时候,「两者到底同不同」,已经是一个可以当面问的问题。(后一句,是本书的读法。)

差不多同一个时候,另一位清谈名士乐广,有一句更像「过日子」的话。《晋书》写:当时王澄、胡毋辅之等人,「皆亦任放为达,或至裸体者」;乐广听说了,笑着说:「名教内自有乐地,何必乃尔!」〔已核:《晋书·乐广传》〕。大意是:名教里面,自有快乐的地方,何必闹到这个样子!这句话,没有讲本体,只讲日子:名教,不一定是枷锁,里面也能过得舒服。这是缝合的另一种样子:不靠论证,靠劝。

郭象的功能,从本书的角度看,非常清楚:他是一个「修补者」。旧的「一」(名教),被怀疑;新的「一」(自然),被提出;两者,被郭象,缝成了一个新的、更大的「一」。

这个新的「一」,更灵活,更有包容性。它为后来佛教的进入,准备了位置(这是第 29 章的故事)。

◆六、替王弼辩护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王弼,写成「造一」,可他自己做的事,是注《老子》、注《周易》。注,就是传述,是「守」的姿态;他并没有宣布「我造了一个新的一」。

这个辩护,接得住,而且正好用上第 19 章的话:老子,嘴上造、手上守;孔子,嘴上述、手上造。王弼,也是这样:姿态是注,是述;实际上,在注里,把「无」垫到了所有的「一」下面。一个注家,用「注」这种最谦逊的体裁,做了一件最大胆的事——这也是「让造看不见」的一种用法。(本书读法。)不过,要承认:「垫了一层无」,是后人读出来的;王弼自己的说法,是在解释老子「本意」。

◆七、一张表:魏晋,三种对「一」的回应

人物对旧的「一」(名教)做法在「造」「守」里的位置
王弼、何晏找更深的根以「无」为本,重造本体造
嵇康、阮籍拒绝、超越越名教,任自然破(追问)
郭象缝合名教即自然修补

三种回应,对应着一个「一」失灵之后,可能发生的三件事:

这三件事,会在后来的每一次「一」的危机里,反复出现。

还有一件,把第 19 章接到这里。我们今天最通行的《老子》,用的就是王弼本〔据二手,待核〕;本章前面和第 19 章引的《老子》,也是这个本子〔已核:维基文库「道德经(王弼本)」〕。也就是说:我们读到的老子,是经过一个二十四岁的年轻人之手,传下来的老子。这是造与守缠在一起的一个很具体的例子:守着《老子》的人,同时,也在塑造《老子》通行的样子。(后一句,是本书读法。)

◆八、先说对:魏晋人对在哪里

先说对。

魏晋人,做了一件对中国思想极为重要的事:他们敢于追问「一」。

在这之前,「一」,是被「守」着的;在这之后,它第一次被怀疑过。这次怀疑,让「一」,获得了更大的弹性:它不再只是「天命」,也可以是「无」,也可以是「自然」。

这一点,让后来的佛教,得以进入;让后来的宋明,得以重新综合。如果没有魏晋这次追问,「一」,可能会在东汉末,一起塌掉。

成立条件是:这个追问,不是为了毁掉一,而是为了找到一个更稳的起点。

这个条件,可以拿本章的材料检一检:王弼,给孔子留了「应物」的位置;嵇康,同一封信里,没有骂孔子;乐广,劝的是「何必乃尔」。三个人,没有一个,提议把孔子整个扔掉。(嵇康的「越名教」,指的是越过「名」的虚架子,这是本书的读法,不是他的自白。)追问的人,大多是想让这个「一」,换一个更站得住的地基,而不是让它消失;这一点,要等第 29 章佛教进来,才能再验一次。

◆九、替「名教」辩护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名教,写成了「失灵」,可名教,在魏晋,并没有真的消失。西晋立国,仍然是以孝治天下(《晋书·李密传》载李密的上表,说「伏惟圣朝以孝治天下」〔已核〕,可见,这是当时人对朝廷的说法),魏晋时期,家族礼法,反而更强了。门阀士族,靠的正是礼法传家。魏初,陈群创「九品官人法」,由州郡的中正官,给士人评定品级,后来,渐渐成了门阀的通道〔据二手,待核〕。

这个辩护,很有力,本书接受它的核心。

名教,在魏晋,一方面在思想上被怀疑,一方面在社会上,借助门阀,变得更强。这是一个矛盾,本书不否认。

本书的判断,只针对思想层面:名教,作为被所有人「不再追问」的出发点,在魏晋,第一次,被大规模追问了。这个判断,不涉及社会层面的礼法,是强了还是弱了。

◆十、放回日子里:分家后的年夜饭

回到开头的分家。

第一年,几个儿子,各自在家里吃了年夜饭,大家都觉得有点冷清。第二年,有个孙子说:「要不,我们还是回来一起吃吧?」于是,大家又聚在一起。可是,这一次,规矩,不再是「老太爷定的规矩」,而是「我们商量出来的规矩」:谁来操持,轮流;谁敬酒,随意。

这一桌年夜饭,还是年夜饭,但它的「一」,换了来源:从「老太爷定的」,变成了「大家商量的」。

魏晋,也是这样:旧的「一」,被追问;新的「一」,被重新商量出来;后来的人,又会忘了它的来历。

◆十一、放回日子里:松了箍的木桶

再换一个乡下的场面。

一只用了很多年的大木桶,腌菜、打水都靠它。有一天,铁箍松了,桶板之间,缝开了,往外渗水。桶板还在,桶底还在,只是箍,不再箍得住了。

村里人,有三种办法。

有人说:换一道更粗、更牢的新箍,箍得比从前还紧。——这是「在更深处重造」。

有人说:这桶本来就是人用箍硬箍起来的,一松,就散;干脆拆了,当柴烧,不用桶了。——这是「追问、拒绝」。

还有个老手艺人,说:先别换箍。往缝里塞一点麻丝,抹上桐油,再往桶里灌满水,泡一夜。木头吸了水,自己会胀;板和板,就自己挤紧了,再把箍轻轻敲上去,桶,又不渗了。——这是「缝合」:让木头的天性,帮着人造的箍。

三种办法,桶,都还是桶。只是,过了些年,再用这只桶的人,已经不记得,它是哪一年、被哪一种办法救回来的。

◆十二、本章的证伪条件

本章的判断:魏晋,是旧的「一」(名教)第一次被大规模追问的时期;玄学,是在更深处重造「一」;嵇康、郭象,各代表追问与缝合。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魏晋玄学的主要关切,不是「一」的失灵,而是别的(比如,纯粹的哲学兴趣、个人的解脱);或者,如果能证明,名教在魏晋,其实没有被广泛追问,追问只局限于极少数人。

〔本章所引《晋书》《三国志》裴注、王弼《老子注》、嵇康二文,凡标「已核」者,皆对过维基文库本;嵇康死年,有 262、263 两说(据二手,另有 264 一说),本书取前两说。〕

◆十三、本编总账

第五编,五章走完:

本编的结论:

母题,从「乱世有人造它,治世有人守它,守久了便忘了它是造的」,改写成:

一,不是天给的,是人造的:乱世有人造它,治世有人守它的骨、换它的肉,守久了,便忘了它是造的;而当它失灵,又会有人重造、追问、缝合。

这是比原来更长、更复杂,但也更准确的一句话。

本编登记:一次命题窄化(命题六,第 19 章),一次母题窄化(后半句,第 21 章;前一次在第 10 章),一次判负(条件三,部分失败)。三者,都要在统稿时,在定稿判词的限定里写明。

下一编,要看的,是一个守的故事:一旦「一」,被一个足够强的结构守住,它会怎样被守成「天经地义」?

带走的话
一个「一」失灵的时候,有人重造,有人追问,有人缝合;三种人,都在帮它活下去。

小账

开了哪扇门:魏晋,是名教第一次被大规模追问;玄学是重造,嵇康是追问,郭象是缝合。

关了哪扇门:名教在社会层面(门阀)并未消失,只是在思想层面被怀疑;两层不能混。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魏晋人,亲眼看见一个旧的「一」失灵,又亲手造了新的。

第六编
一的守成:怎样把「造的」守成「天经地义」
编序

第五编看的是「一」怎样被造:秦强造,汉初养造,魏晋重造。这一编要看的是下一步:造出来以后,怎样把它守下去?守,不是原地不动,守的人,有办法让「一」,变成大家觉得「本来如此」的东西。五章,看五个守的人:给皇帝造出朝仪的叔孙通(第 23 章);把「道」锁进天里的董仲舒(第 24 章);给「一」写族谱的韩愈和朱熹(第 25 章);把「一」收回每个人心里的王阳明(第 26 章);以及,守了一千多年之后,「一」是怎样被忘了来历的(第 27 章)。

第 23 章

叔孙通:让「一」,被人感觉到

学校开学典礼,全校学生,站在操场上,升国旗,唱校歌。

校长说的话,没有人记得。可是,那个站成方阵、齐声唱歌的几分钟,很多人记了很多年。

仪式,不是装饰。它让一个抽象的「我们」,在身体里,被感觉到。

汉朝,有一个人,把这一手,做到了极致。

◆一、一群拔剑砍柱的功臣

公元前 202 年,刘邦,在定陶即皇帝位。天下刚刚平定,跟着他打天下的那些人,是一群什么样的人?

《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记了一个场面:

群臣饮酒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高帝患之。〔《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大意是:群臣喝酒,争论功劳,有的喝醉了乱喊,有的拔出剑来砍柱子,高帝为此很头疼。

想一想这个场面:皇帝,坐在上面;功臣们,在下面,拔剑砍柱子。皇帝,有名分,但没有威仪。这时,「一」,只存在于「名」里,不存在于身体里。

叔孙通,看出了这一点。

◆先看一眼:他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叔孙通不是天生的礼学家。《史记》把他的来路写得很细〔已核:维基文库《史记》卷九十九〕。

他是薛地人,秦朝时因为有文学,被征去候命,做了待诏博士。过了几年,陈胜在山东起事,使者报上去,秦二世召集博士儒生,问:戍卒打下蕲县、进了陈县,你们怎么看?三十多位儒生一齐上前,说:做臣子的不能有「将」(带兵作乱的念头),一有就是反,该杀,请陛下赶紧发兵。二世听了,变了脸色。

叔孙通却上前说:

夫天下合为一家,毁郡县城,铄其兵,示天下不复用。……此特群盗鼠窃狗盗耳,何足置之齿牙间。〔《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已核〕

大意是:天下已经合成一家,郡县的城墙拆了,兵器熔了,向天下表明不再用兵;……这不过是一群偷鸡摸狗的盗贼,哪里值得挂在嘴上。

二世高兴了,赏他帛二十匹、衣一套,拜为博士。出了宫,儒生们问他:先生怎么说这种奉承话?他说:你们不懂,我差一点就逃不出虎口了。随后他就逃走了。

请看这一句:「天下合为一家」。这是秦把「一」说成既成事实的官方说法。他明知不是事实,说了,保住了命。后来他投了汉王,《史记》写:

叔孙通儒服,汉王憎之;乃变其服,服短衣,楚制,汉王喜。〔同上,已核〕

穿儒服,汉王不喜欢;换成楚地样式的短衣,汉王高兴。他带来一百多个儒生弟子,却一个也不推荐,专荐从前的盗匪壮士。弟子们私下骂他。他听见了,说:

汉王方蒙矢石争天下,诸生宁能斗乎?故先言斩将搴旗之士。诸生且待我,我不忘矣。〔同上,已核〕

大意是:汉王正冒着箭石争天下,你们儒生能打仗吗?所以我先荐能斩将拔旗的人。你们等着,我不会忘。

这几段连起来,是一个人的本事:先弄清眼前这位主人此刻缺什么,再把自己手里的东西,改成对方用得上的样子。这是本书的读法,不是史书的评语。后来他开口就是「儒者可与守成」,不是书斋里想出来的,是看准了刘邦此刻最缺的那一样。

◆儒者的自我介绍

叔孙通,是秦朝的博士,后来,辗转投了刘邦。他对刘邦,说了一句很著名的话:

夫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臣愿征鲁诸生,与臣弟子共起朝仪。〔《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大意是:儒者,很难和他们一起进取(打天下),却可以和他们一起守成(守住天下)。我愿意征召鲁地的儒生,和我的弟子们,一起制定朝廷的礼仪。

请注意这句话里的两个词:「进取」和「守成」。

「进取」,是「攻」,是「造」;「守成」,是「守」。叔孙通,在两千两百年前,亲口,把儒者,放在了「守」的位置上。

这是本书母题的第二条原始材料(第一条,是贾谊的「攻守之势异」,第 20 章):汉初的人,自己就是这样看儒家的:儒家,是「守」的。

这一点,对本书的「命题六」(道家造一,儒家守一),是一个有利的证据:儒家的「守」,是当时人,对儒家的自我认识与他人认识。

◆「礼,是因时世人情,为之节文」

刘邦,听了,有点担心:

得无难乎?〔《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大意是:会不会太难了?

叔孙通的回答,对本书,极其重要:

五帝异乐,三王不同礼。礼者,因时世人情为之节文者也。故夏、殷、周之礼,所因损益可知者,谓不相复也。臣愿颇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大意是:五帝的音乐不同,三王的礼仪也不同。所谓礼,是依据时代和人情,为它做出节制与文饰的东西。所以,夏、殷、周的礼,所沿袭和增减的可以知道,说明它们并不是互相重复的。我愿意大体采用古礼,与秦的仪式,掺杂在一起,制作出来。

读到这里,要停下来。

叔孙通,在这里,亲口说:礼,是「因时世人情,为之节文」的,是随时代,制作出来的。他还说,要「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古礼和秦仪,混在一起。

这就是第 21 章说的「骨守肉改」,从叔孙通的嘴里,说出来了:他用的骨,是秦的仪;他加的肉,是古礼。

一个守成的人,却在明明白白地,造。

刘邦,说了一句:

可试为之,令易知,度吾所能行为之。〔《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大意是:可以试着做,让它容易懂,要估量我能做到的程度。

「令易知」,让它容易懂;「度吾所能行」,以我能做到的为限。这是一个很实用的设计原则:一套仪式,要让用的人,做得到。

◆删掉的,又拿回来了

叔孙通开口之前,《史记》先写了一句:

高帝悉去秦苛仪法,为简易。〔《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已核〕

大意是:高帝把秦朝那些苛细的仪法,全部去掉,一切从简。

把这句和前面「拔剑击柱」连着读(这是本书的读法,史书没有明说因果):群臣拔剑砍柱,不是因为天生没规矩,而是规矩刚被刘邦自己删光了。删的时候痛快,删完才发现,没了规矩,功臣们就把酒桌当成了战场。

所以叔孙通说「臣愿颇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他要拿回来的「秦仪」,恰恰是刘邦刚扔掉的那一部分。只是不原样拿回,而是掺进古礼,换了肉。

接着是排练。《史记》写:

遂与所徵三十人西,及上左右为学者与其弟子百余人为绵蕞野外。习之月余,叔孙通曰:「上可试观。」上既观,使行礼,曰:「吾能为此。」乃令群臣习肄,会十月。〔同上,已核〕

大意是:他带着征来的三十人西行,加上皇帝身边懂学问的人和自己的一百多个弟子,在野外摆开场子演习。练了一个多月,他说:陛下可以来看看了。刘邦看了,让自己照着做一遍,说:「我做得来这个。」于是命令群臣都来学,约好十月正式用。

「吾能为此」,是刘邦的验收。用的人亲自试过一遍,才放行。上面说的「度吾所能行」,到这里才真正落了地。

◆两位不肯去的鲁生

叔孙通,去鲁地,征召了三十多位儒生。其中有两个人,不肯去,他们对叔孙通说:

公所事者且十主,皆面谀以得亲贵。今天下初定,死者未葬,伤者未起,又欲起礼乐。礼乐所由起,积德百年而后可兴也。吾不忍为公所为。公所为不合古,吾不行。公往矣,无污我!〔《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大意是:你侍奉过将近十位主人,都是靠当面奉承,得到亲近显贵。现在天下刚平定,死的人还没有埋葬,伤的人还没有起来,你又要兴礼乐。礼乐的兴起,要积累德行一百年,才可以兴办。我们不忍心做你做的事。你做的不合乎古法,我们不去。你走吧,不要玷污我们!

叔孙通,笑着回答:

若真鄙儒也,不知时变。〔《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大意是:你们真是鄙陋的儒生,不知道时代变了。

这一段,在本书的「检验三问」(出生日期、出生者、反对者)里,是一个绝好的材料:

一套仪式,在被造出来的时候,就有反对者。他们说:礼乐,要积德百年,才能兴;你现在造,是不合古的。

反对者,是对的吗?他们的话,有道理:礼,如果是一朝一夕、迎合权势造出来的,很难有根。

叔孙通,是对的吗?他的话,也有道理:不「知时变」,就什么也造不出来。

两边,各有其理。本书不判谁对,只指出:这两位鲁生,是「一」被造出来的那一刻,留下的「反对者」的名字。后来的教科书里,他们的反对,都消失了;留下的,只有「汉兴礼乐」。

◆汉七年:长乐宫的那一天

公元前 200 年(汉七年),长乐宫建成,诸侯群臣,十月朝贺。《史记》记载了这个仪式:

天还没亮,谒者引导群臣,依次进入殿门,廷中陈列车骑、步卒、卫士,旌旗林立。殿上,传声「趋」,殿下郎中,夹着台阶,几百人。功臣、列侯、诸将军,依次排在西边,向东;文官丞相以下,排在东边,向西。大行设九宾,传言之。然后,皇帝乘辇出,百官各执其职传警,引导诸侯王以下,到俸禄六百石的官员,依次奉贺,「莫不振恐肃敬」。

仪式结束,置酒。《史记》写道:

竟朝置酒,无敢欢哗失礼者。于是高帝曰: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大意是:整个朝会和宴饮,没有一个人敢喧哗失礼。这时,高帝说:我到今天,才知道做皇帝的尊贵啊!

读这一句,请反复读几遍。

刘邦,已经当了皇帝,已经有了「名」,已经有了天下。但是,他说:「我到今天,才知道做皇帝的尊贵。」

为什么?因为,「名」,在没有仪式的时候,只是一个字。仪式,把这个字,变成了一种身体的感受:几百人,同时低头,同时肃静,没有人,敢大声说话。

这是一个极其高明的「守一」的办法:不是说服人,而是让人的身体,先服。

本书第 10 章,讲过「习」:人,在重复的动作里,被做成「一」。叔孙通的朝仪,是这个办法,用在了国家的最高处。

◆这套仪式里,也有「怕」

别把朝仪想得太温柔。上面那段往下,还有一句:

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去。〔《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已核〕

大意是:御史执法,看见谁的动作不合仪,就当场把人带出去。

这一句里有两层意思。第一,朝仪不是全凭自觉,有人专门盯着。第二,几百人的场面,没有一个被拉走,因为谁都提前练了一个多月。

回头看本章的「先说对」,我写的成立条件是:这套仪式要有一个让人愿意跟着做的理由,不只是害怕。照《史记》,当时这个条件只满足了一半。「怕」在文本里写得明明白白:「莫不振恐肃敬」。「愿」的那一半,史书只写了刘邦一个人:「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群臣心里愿不愿意,一个字也没写。

所以守一个「一」的头一步,常常是「怕」和「贵」两样一起给。真正的「理由」,是后面的人补的,下一章就是。

◆一个旁证:陆贾的一句话

另一个人,陆贾,同样出现在汉初。《史记·郦生陆贾列传》,记了他对刘邦说的一句:

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史记·郦生陆贾列传》〕

大意是:在马背上得到天下,难道可以在马背上治理它吗?

这一句,是贾谊「攻守之势异」的先声:打天下,和守天下,是两件事,要用两种办法。

陆贾、叔孙通、贾谊,是汉初三位说同一句话的人:造的办法,不能用来守。这是本书母题的历史底座:不是本书发明的,是汉初人,亲口说的。

陆贾这句话,原文还有下半截。高帝骂他:「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老子在马背上得的天下,要《诗》《书》干什么!)陆贾接着说:

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且汤、武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昔者吴王夫差、智伯极武而亡;秦任刑法不变,卒灭赵氏。乡使秦已并天下,行仁义,法先圣,陛下安得而有之?〔《史记·郦生陆贾列传》,已核:维基文库《史记》卷九十七〕

大意是:在马背上得到,难道能在马背上治理吗?汤、武用「逆」(武力)取,再用「顺」(仁义)守,文武并用,才是长久的办法。夫差、智伯把武力用到头,灭亡了;秦只靠刑法,不肯变,最后丢了天下。假如秦统一之后,行仁义、学先圣,陛下哪里能得到天下?

《史记》接着写:高帝不高兴,脸上有惭色,叫他试着写一写秦为什么失天下、自己为什么得天下。陆贾写了十二篇,每奏一篇,高帝没有不叫好的,左右高呼万岁,这部书叫《新语》。

两处要说准。一,陆贾说的是「文武并用」,不是拿儒家换掉武力:取,用一套;守,加一套。比后来「儒家守成」的简单说法,要细一些。二,他拿秦做对照,说的是秦「不变」。守,要变;这一点,和叔孙通那句「礼者,因时世人情为之节文」,说的是同一件事。

◆一张表:叔孙通做了什么

动作内容在「一」里的功能
自我定位儒者「可与守成」承认儒家的功能是「守」
制作原则礼,因时世人情为之节文承认礼是造的
材料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骨用秦,肉加古
设计要求令易知,度吾所能行一套人人做得到的东西
效果无敢欢哗失礼者「一」,进入身体
反对者两位鲁生:积德百年而后可「造」的一刻,留下的反对声

◆守的功夫,不是一天做完的

长乐宫那一天,只是开头。《史记》接着写,高帝死后,孝惠帝即位,对叔孙通说:先帝的园陵寝庙,群臣没人会办。于是他改任太常,定宗庙的仪法。汉家后来一点一点定下来的各种仪法,「皆叔孙生为太常所论箸也」〔《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已核〕。

孝惠帝时还有一桩小事。皇帝嫌出行时清道戒严太扰民,在武库南边修了一条架空的复道。叔孙通进言:这条复道一修,每月衣冠出游高庙的那条路,就在皇帝脚下了;高庙是太祖的庙,怎么能让后世子孙从宗庙的路上头走过去?孝惠帝害怕了,说:赶紧拆。叔孙通说:

人主无过举。今已作,百姓皆知之,今坏此,则示有过举。愿陛下原庙渭北,衣冠月出游之,益广多宗庙,大孝之本也。〔同上,已核〕

大意是:君主不能有过失的举动。现在已经修了,百姓都知道了,拆掉就等于告诉大家君主做错了。请陛下另在渭水北边再立一座原庙,衣冠每月出游到那里,多建宗庙,这是大孝的根本。

请看他的办法:不拆,加建。「人主无过举」是一条很硬的规则,君主的面子,被当成了制度的一部分,补救的办法,是往上加,不是往下减。

还有一件更小的。孝惠帝春天出游,叔孙通说:古时候有春尝果的礼,现在樱桃熟了,可以献给宗庙。皇帝答应了。《史记》说:「诸果献由此兴。」意思是各种果品献宗庙的规矩,从这里开始。

一个习俗,起点是某年春天一句关于樱桃的话。「检验三问」的第一问,出生日期,这里有答案,写在史书里。

◆一张表:叔孙通的几次出手

大约在对着谁他做了什么在本书里的位置
公元前 209 年前后秦二世把造反说成盗贼,说「天下合为一家」替官方的「一」背书,保命
公元前 205 年汉王换短衣、先荐壮士先看主人缺什么
公元前 200 年刘邦与群臣长乐宫朝仪让「一」进到身体里
公元前 195 年(汉十二年)刘邦谏阻换太子守继承的秩序
惠帝时孝惠帝定宗庙仪法,复道不拆而加建守的办法是加,不是减

◆先说对:叔孙通对在哪里

先说对。

叔孙通,解决了一个真问题:一个刚刚夺得天下的集团,怎样把一群习惯了互相平等、甚至互相打斗的功臣,变成一套有等级、有秩序的朝廷?

他的办法,不是发表讲话,而是设计一套动作。这个设计,有一个极大的智慧:动作,比道理,更容易被所有人接受。一个人,可以反驳一个道理,却很难在几百人的肃静里,第一个站起来大叫。

成立条件是:这套仪式,要有一个让人愿意跟着做的理由,不只是害怕。

◆替叔孙通辩护

一位辩护人会说:后世,对叔孙通的评价,不太好。司马迁也说他「希世度务,制礼进退,与时变化」,「希世」就是迎合世道,这话有点刺;但同一段的结尾,是「卒为汉家儒宗」,又引老子的「大直若诎,道固委蛇」(最直的东西,看上去反而是弯的),褒贬是并着写的〔《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太史公曰,已核:维基文库《史记》卷九十九〕。但是,这是对人的评价,不是对他的事业的评价。他让一个刚刚结束战争的国家,有了秩序,这是一件功德。

这个辩护,完全接受。本书的立场:判结构,不判人。叔孙通,是人品好是坏,不在本书讨论之内。本书看的,是他做的那件事的结构:把「名」变成「身体的感受」。

◆再替一群人辩护:那些拔剑的功臣

还有一位辩护人,要替拔剑砍柱的功臣说句话:这些人不是天生粗野。他们几年前是亭长、屠户、小吏、将军,刚刚一起打赢了一场没人敢想的仗;规矩又刚被皇帝自己删光,他们不知道此刻「应该」怎么站、怎么喝、怎么说话。没人告诉过他们,他们就按自己的老办法来。

这个辩护,本书接住。它恰好说明:规矩的第一个功用,不是管住坏人,是让好人知道别人会怎么做。一个共同承认、不再追问的出发点,对所有人都有用,包括那些最不想被管的人。

◆放回日子里:升旗

回到开头的开学典礼。

那几分钟里,没有人,在思考「我为什么要站在这里」。身体,已经先站好了。

后来,你长大了,你可能会觉得:「那个仪式,有点形式主义。」可是,你有没有发现,你对那所学校的感情,有很大一部分,是和那个操场、那首歌、那个方阵,连在一起的?

仪式的力量,不在于它讲了什么道理,而在于它让你的身体,记住了一个「我们」。

这就是叔孙通,教给汉朝的东西。

◆再放回一次日子里:医院门诊的那条黄线

去过大医院的人都见过:挂号、缴费、取药的窗口前,地上有一条黄线,旁边一块牌子,写着「请在一米线外等候」。

你站过几次就会发现:只要排在前面的人站在线外,后面的人也跟着站在线外,谁也没读过规定,谁也没被说服。每个人心里只有一条:别人都站在线外。

旁边还有个保安,偶尔走过来,说一句「后面的朋友别靠前」。他不常动手,他只是让你知道,线是真的。

这条线,和长乐宫那一天,是同一个构造:一个动作,所有人都知道所有人都在做;再加一个偶尔走过来的御史。这个构造里,没人需要相信什么道理。可是,你要是问一个站在线外的人:为什么是一米,不是半米?他多半答不上来。这条线是谁画的,在哪一年,没人记得。

线,一旦让大家觉得本来就在那里,它就成了「一」。这就是本章要看的事。

◆本章的证伪条件

本章的判断:叔孙通的朝仪,是一次把「一」从「名」变成「身体感受」的守成工程;他自己,明确承认礼是「因时世人情」造出来的,儒者的位置,是「守成」。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史记》此段,是后人(尤其是汉代以后的儒者)润色加工的,不是叔孙通本人的话;或者,如果能证明,叔孙通的朝仪,对汉朝的实际政治秩序,影响很小(比如,朝仪只是装饰,实际秩序靠别的东西维持)。

〔本章所引《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郦生陆贾列传》诸条,已对照维基文库《史记》卷九十九、卷九十七逐条核过,除标点、简繁外无出入;初稿里「百官执旗」一处,原文是「百官执职传警」,已改。〕

◆挂钩

叔孙通,守的是身体。可是,仪式,需要有一个理由:为什么要这样做?汉武帝时期,有一个人,给了这个理由,一个极大的理由:天。他是董仲舒,下一章。

两面旗,在这里先插好。往回拔一面:第 10 章说,人在重复的动作里被做成「一」,叔孙通的朝仪,是把这个办法用在了最高处。往前埋一面:这一章里,「怕」先到,「理由」后到;下一章的董仲舒,就是替「怕」和「贵」补理由的人,而他补的理由,是天。

带走的话
一个「一」,要想守得住,不能只在嘴上,要让人的身体,先服。

小账

开了哪扇门:叔孙通,亲口说儒者「可与守成」,说礼是「因时世人情为之节文」,用朝仪把「一」变成身体的感受;他的话,是命题六的有利证据,也是「骨守肉改」的原始证词。

关了哪扇门:两位鲁生的反对,在后来的叙事里消失了;「积德百年」与「知时变」,是「造」的一刻留下的两种声音。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朝仪,是叔孙通一个人,带着弟子,采古礼与秦仪,造出来的。

第 24 章

董仲舒:把「道」锁进「天」里

下围棋的人,都知道「定式」。

定式,是几百年里,棋手们摸索出来的、在某一种局面下双方最合理的下法。一开始,每一个定式,都是某一个人,在某一盘棋里,下出来的一手。后来,新手学棋,被告知:「这里,就要这样下。」没有人告诉他:这是几百年前,某一个人,下出来的。

定式,从「一手棋」,变成了「应该这样」。

汉武帝时代的董仲舒,对孔子的学说,做的是同样的事,只是,他把这个「应该」,锁进了天里。

◆一、一场对策

公元前 134 年(汉武帝元光元年),武帝下诏,征求贤良,让他们对策:说说天人之间的道理,说说治国的办法。董仲舒,应诏,上了三篇对策,史称「天人三策」〔《汉书·董仲舒传》,已核;年代有分歧,见后面专门一节〕。

在这三篇对策里,有几句话,是整部中国思想史的转折点。

第一句,出自第三策,讲「道」:

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汉书·董仲舒传》第三策,已核:维基文库《汉书》卷五十六〕

大意是:道的大本大源,来自天;天不会变,所以道也不会变。

请把这一句,放回本书的整条线里读。

这一句,把「授予」,推到了终点:不但起点来自天,而且,因为天不变,所以,「一」永远不变。

这一句,是本书母题的反面:母题说「一」是造的;董仲舒说「一」不会变。

「天不变,道亦不变」,是对「一」的最强的封口:它不但封住了「来历」的追问,还封住了「改变」的可能。

◆二、这句话的上文,和他自己留的口子

「天不变,道亦不变」这句话,被人单拎出来用了两千年。放回原文,要先看皇帝问了什么。

皇帝在第三次策问里,提了一个难题:

夫三王之教所祖不同,而皆有失,或谓久而不易者道也,意岂异哉?〔《汉书·董仲舒传》,已核〕

大意是:三王的教化,所依据的各不相同,而且都有失误;可是又有人说,长久不变的才是道,这不是矛盾吗?

董仲舒的回答,就是上面引的那一段,连起来读是这样:

夏因于虞,而独不言所损益者,其道如一而所上同也。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是以禹继舜,舜继尧,三圣相受而守一道,亡救弊之政也,故不言其所损益也。繇是观之,继治世者其道同,继乱世者其道变。今汉继大乱之后,若宜少损周之文致,用夏之忠者。〔同上,已核〕

大意是:夏沿用虞,偏偏不说有什么增减,是因为它们的道本来如一,所崇尚的也相同。道的大本来自天,天不变,道也不变,所以禹接舜,舜接尧,三位圣人相互授受,守的是同一个道,没有要补救的弊病,所以不说增减。由此看,接在治世后面的,道相同;接在乱世后面的,道要变。现在汉接在大乱之后,似乎该稍微减一点周的文饰,用夏的「忠」。

三点。第一,「天不变,道亦不变」是在回答「三王为什么各不同」,后面紧跟着的是「继乱世者其道变」。第二,他开的药方,是让汉「少损周之文致,用夏之忠」,这是建议变。第三,第一次策问里,他还有更重的一句:

当更张而不更张,虽有良工不能善调也;当更化而不更化,虽有大贤不能善治也。……今临政而愿治七十余岁矣,不如退而更化。〔同上,第一策,已核〕

大意是:琴瑟弹不准,就得拆了重新上弦;该改的不改,再好的工匠也调不好;该变的不变,再大的贤人也治不好。……面对着政事盼望把天下治好,已经七十多年了,不如退一步,从头改起。

所以,前面把「天不变,道亦不变」读成「对改变的封口」,读重了。本章末的证伪条件第二条,说的就是这种情形,到这里,算是部分触发。本书的修正是:被封住的,是追问「道由谁定」;至于要不要变,董仲舒自己留了口子,留得还不小。

另有一个小发现:三圣「守一道」,是董仲舒自己的话。命题六说儒家姿态上「守一」,这里有一句当时人的原话,用的就是「守一道」三个字。「一道」是不是本书的「一」,不敢断言。〔本书读法〕

◆三、他自己也用「之谓」

同一篇第三策里,还有三个「A 之谓 B」:

天令之谓命,命非圣人不行;质朴之谓性,性非教化不成;人欲之谓情,情非度制不节。〔同上,已核〕

大意是:天的命令,叫做命,命,没有圣人就行不通;质朴的东西,叫做性,性,没有教化就成不了;人的欲望,叫做情,情,没有制度就节制不住。

第 3 章看过《中庸》的「天命之谓性」。董仲舒用同样的句式,结构却换了:《中庸》是天命给了性,顺着性是道,修这个道叫教;董仲舒是性只是质朴的料,要靠教化才「成」,命要靠圣人才「行」。天的命令,需要一个圣人来替它执行。

这条对本书要紧:它是董仲舒自己写的,不是后人替他编的。「天」是来源,「圣人」是执行人,「教化」是工序。那么,谁来说「天令」到底是什么?只能是圣人,后来就是读书人。下面「替董仲舒辩护」一节,要追问的就是这件事。〔本书读法〕

◆四、「一统」与「所守」

再看第三策里,另一段更著名的话:

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汉书·董仲舒传》第三策,已核。原文「六艺」作「六蓺」,「通谊」作「通誼」〕

大意是:《春秋》所说的「大一统」,是天地间不变的常理,古往今来通行的道义。现在,老师们讲的道不同,人们的议论不同,百家的方向不同,主张的意思不同,所以,在上的人,无法保持统一;法令制度屡次变更,在下的人,不知道该遵守什么。我愚见认为,凡是不在六艺的范围、不属于孔子学说的,都断绝它们的路,不让它们并行。邪僻的学说灭息以后,然后,纲纪才可以统一,法度才可以明确,百姓才知道该跟从什么。

这一段,请注意三个关键词:

这是对第 14 章讲的「定于一」的一次制度化的回应:孟子说「定于一」,要靠人心的承认;董仲舒说,要让异说,不要并行,让百姓知道跟谁。

从孟子的「诚服」,到董仲舒的「知所从」,是一次悄悄的转移:从「心里承认」,到「知道跟从」。第 14 章,我们说过的「第一次偷换」,在这里,发生了。

◆五、「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一个有争议的说法

这几句话,后来被总结成一句极有名的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这个说法,出自东汉班固。《汉书·武帝纪》的赞语里,写道:

孝武初立,卓然罢黜百家,表章六经。〔《汉书·武帝纪》赞,已核:维基文库《汉书》卷六〕

大意是:孝武帝刚刚即位,就卓然地罢黜了百家,表彰了六经。

这件事,在历史上,有很多争议〔据二手,待核〕:

先把《汉书·武帝纪》里有据可查的时间点,排在一起:

年份《汉书·武帝纪》写的
建元元年(前 140)诏举贤良;丞相绾奏:所举贤良里有人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都罢,「奏可」
建元二年(前 139)御史大夫赵绾、郎中令王臧,因请「毋奏事太皇太后」,下狱自杀
建元五年(前 136)「置五经博士」
建元六年(前 135)太皇太后崩
元光元年(前 134)五月诏贤良,「于是董仲舒、公孙弘等出焉」
元朔五年(前 124)丞相弘请为博士置弟子员,「学者益广」

〔已核:《汉书》卷六。最后一条,《武帝纪》把它排在元朔六年之前,故按元朔五年系年。〕

这张表有三处值得看。一,建元元年明文被「罢」的,是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是法家和纵横家,没有写黄老。二,「置五经博士」在建元五年,比《武帝纪》写的那场贤良对策(元光元年)早两年。三,太皇太后死在建元六年;她在世时,想推儒的人是什么下场,看建元二年那一行。

学界的争论,由此而来:「罢黜百家」,到底是一道命令,还是一串事。〔据二手:王国维认为,武帝以前的博士,兼有诸子传记之学,建元五年「置五经博士」,是罢去传记博士、专立五经;钱穆等人也讨论过博士制度的早晚,具体论点待核〕

年份还有两说。《武帝纪》把贤良对策系在元光元年(前 134);另有人把它系在建元元年(前 140)〔据二手:《资治通鉴》系年,待核〕。第一策里有一句「今临政而愿治七十余岁矣」:从汉高帝称帝的前 202 年数起,到前 140 年是六十二年,到前 134 年是六十八年;若从汉元年(前 206)数,前 134 年恰是七十二年。这只是文本里的一条线索,不是定论。本书沿用《武帝纪》的元光元年。

◆再替班固辩护一句

一位辩护人会说:班固是东汉初年的人,离武帝一百多年,他写「罢黜百家」,是把眼前一连串真事(就是上面那张表)压成了一句,概括得并不错。

这个辩护,本书接受。只补一点:班固自己,在《董仲舒传》里,写得比这一句细:

自武帝初立,魏其、武安侯为相而隆儒矣。及仲舒对册,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皆自仲舒发之。〔《汉书·董仲舒传》,已核〕

大意是:从武帝刚即位,魏其侯、武安侯做丞相,就已经推崇儒学了。到董仲舒对策,推明孔氏,抑黜百家。设立学校的官,州郡推举茂才、孝廉,都是从董仲舒这里发起的。

请注意:「隆儒」在董仲舒对策之前;「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被记在董仲舒名下。同一个班固,一处说「孝武初立,卓然罢黜」,一处说「先隆儒,后对策,再立学校」。一句话的概括,和一条时间线,不是一回事。后世用得最多的,是那一句话。

本书,不在这个争论里选边。本书想说的,只是:

无论「罢黜」,是一次,还是一个过程,董仲舒的这几段话,作为一种「说法」,在后世,被当作「汉武帝尊儒」的起点。

也就是说:这个说法,本身,就是一个「造」的结果。后世,需要一个「儒学成为正统」的起点,于是,董仲舒的对策,被放在了那里。

◆六、天人感应:给「天」,加一个条件

董仲舒,不只是把「道」,锁进天里。他同时,在「天」那边,加了一个东西:

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汉书·董仲舒传》第一策,已核;原文「乃」作「迺」〕

大意是:国家将要有失道的败坏,天就会先降下灾害来谴责告诫;如果不知道自我反省,又降下怪异来警告惊吓;仍然不知道改变,那么,伤败就来了。

这是「天人感应」:天,会对君主的行为,做出反应。

请回到第 4 章:周初的「天命」,是有条件的:君王失德,天命,可以收回。第 4 章,我们说,到了《中庸》,这个条件,悄悄不见了。

董仲舒,在这里,把条件,又加了回来:灾异,是天对君主的警告。

这一点,特别值得还董仲舒一个公道:他一边,把「道」锁进天里(让「一」不变);另一边,给皇帝,立了一个约束(天会谴告)。

这是一个双面的设计:

面做了什么对谁
锁天不变,道亦不变对臣民:「一」不容追问、不容改变
约束失道,则天降灾异对君主:天,在看着你

一个设计,对臣民,是锁;对君主,是约束。这是它极其聪明的地方,也是它后来被反复利用的原因:官员,可以用「灾异」,去劝谏君主;君主,也可以用「天命」,去要求臣民。

◆七、灾异这条约束,有多结实

董仲舒自己,就是一个现成的检验。《汉书》写:

先是辽东高庙、长陵高园殿灾,仲舒居家推说其意,草稿未上,主父偃候仲舒,私见,嫉之,窃其书而奏焉。上召视诸儒,仲舒弟子吕步舒不知其师书,以为大愚。于是下仲舒吏,当死,诏赦之。仲舒遂不敢复言灾异。〔《汉书·董仲舒传》,已核〕

大意是:先前辽东的高庙、长陵的高园殿遭了火灾,董仲舒在家里推说这件事的用意,稿子还没上交,主父偃来拜访,私下看到了,心里嫉妒,把稿子偷出来献了上去。皇帝召集儒生们传看,董仲舒的弟子吕步舒不知道这是老师的稿子,说这书「大愚」。于是董仲舒被交给法官,判了死罪,皇帝下诏赦免。从此,他不敢再说灾异。

《武帝纪》里也有这场火:建元六年「辽东高庙灾」,夏四月「高园便殿火。上素服五日」〔《汉书·武帝纪》,已核〕。

两段放在一起,很清楚:灾异之说写在书里,是对君主的约束;写到一个具体的人身上,要看君主肯不肯听。皇帝那一回的反应,是穿了五天素服;写灾异的人,差点被处死。

所以,下面「先说对」里的成立条件,这个「天」也能被官员和读书人用来约束皇帝,要加一句:能用多少,取决于当时的皇帝肯容忍多少。这条约束是真的,也是脆的。

◆八、先说对:董仲舒对在哪里

先说对。

董仲舒,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刻,做了一件很有价值的事:他给了一个刚刚经历了「攻」的帝国,一个「守」的理由,一个极大的理由。

秦,没有这个理由,所以,十五年就倒了;汉初,用黄老,养了六十多年,积累了财富和人口;到了武帝,帝国,有了力量,需要一套更长远的、更有「正当性」的说法。董仲舒,给了。

而且,他加的「灾异」这个约束,在中国历史上,多次发挥作用:皇帝,因为日食、地震、洪水,下「罪己诏」,反省自己的过失。这是一种极其珍贵的、来自「天」的权力约束。

成立条件是:这个「天」,不只是皇帝的工具,也能被官员和读书人,用来约束皇帝。

◆九、替董仲舒辩护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天不变,道亦不变」,读成「对追问的封口」,似乎是一种事后诸葛亮。董仲舒的原意,也许只是想说:根本的道理,比具体的政策,更稳定。他同一个对策里,还说「王者有改制之名,无变道之实」〔《汉书·董仲舒传》第三策,已核。原文作「亡变道之实」〕:王者,可以改制度的名目,但不改道的实质。这说明,他是允许制度变化的。

这个辩护,很有分量,本书部分接受。

「改制」与「变道」,董仲舒是分开的:制度,可以变;道,不变。这样,他并没有主张一切都不动。

但是,本书想追问的,是:「道」,由谁来定义?如果「道」是天给的,不变的,那么,谁有资格,说什么是「道」?——是那些熟读六经、通晓「孔子之术」的人。

于是,「天不变,道亦不变」,在制度上的后果,是:定义「道」的权力,被交给了一个特定的阶层:读书人,也就是后来的士大夫。这一点,对应了王德生博士第八条口述命题里的那个提醒:「儒文化」,不等于「汉文化」,是汉语士人阶层,握有话语权的文化。〔王口述,详见第 30 章〕

◆十、一张表:董仲舒的两个动作

动作原文结构功能后果
道出于天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授予,并封住「变」「一」被固定
灭异说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收拢,缩小「多」百家,退出官方话语
天谴告国家将有失道之败,天先出灾害以谴告之给君主加约束官员获得一个劝谏的语言
王者改制王者有改制之名,无变道之实允许制度变,不许道变「变」,被限定在「名」上

◆放回日子里:定式

回到开头的围棋定式。

一个新手,棋下得很好,有一天,他走了一步,不在定式里。老师说:「这步不对,定式不是这样的。」新手问:「为什么?」老师说:「前人研究了几百年,这样下最好。」新手,只能认了。

但是,偶尔,会出现一个高手,他走出了一步「新手」,后来,被证明,比定式更好。于是,定式,被修改了。

围棋界,有一个好处:定式,是可以被棋盘上的胜负,检验的。一个定式,如果被新的下法击败,就要改。

可是,「道之大原出于天」,没有这样一个棋盘。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让人用胜负,去检验:「道」,是不是真的不变。

这是一个制度设计上的缺口:一个把「一」,锁进「天」里的系统,失去了自我检验的通道。

◆再放回一次日子里:商店的价签

走进一家商店,货架上都有价签。你拿起一样东西,觉得贵,问店员:这价是谁定的?

店员说:厂家定的。你去问厂家,厂家说:市场定的。再问市场是谁,没有人。

价签上的数字,被一层一层推到了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到这里,没有人可以追问了。一样东西「值」多少钱,变成了「本来就这么多」。

这和「道之大原出于天」,是同一个动作:把来源,说到谁也够不着的地方。这个动作有好处:店员不用跟每个顾客吵架。也有代价:这个价要是真不合理,没有一个地方可以去检验、去改。

不过,商店比「天」强一点:你可以不买,可以去隔壁一家比一比。有出口的价签,和没有出口的价签,不是一回事。一套「来自天」的说法,要看它旁边,有没有隔壁那家店。

◆本章的证伪条件

本章的判断:董仲舒的「天不变,道亦不变」,是对「一」的最强封口;与此同时,「天人感应」,给君主加了约束;两者合起来,是一个双面设计;「罢黜百家」是一个事后的、有争议的叙事。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董仲舒的这几句话,在汉代,没有被当作一个制度性的起点,而是一个边缘的意见;或者,如果能证明,「天不变,道亦不变」,在原文里,指的不是「一切」不变,只是指某些特定的原则不变,并不妨碍对「道」的不断重新解释。

〔《汉书·董仲舒传》《武帝纪》各引文,已对照维基文库《汉书》卷五十六、卷六逐条核过,无出入。罢黜百家的年代与规模,学界有分歧,见本章补的一节,其中学者名与论点仍据二手。〕

◆挂钩

董仲舒,把「一」,锁进了天里。但是,「天」,是抽象的。怎样让每一个读书人,都知道「天」说了什么?唐宋时期,有两个人,做了更具体的工作:给「一」,写一份族谱。下一章。

两面旗:往回拔一面,上一章留下的问题,「理由是什么」,董仲舒的答案是「天」,而且他明说,天的命令要有圣人来执行。往前埋一面:谁是圣人,谁说得清「天令」,是下一章要看的,那是一份写出来的族谱。

带走的话
把「道」锁进天里,就等于告诉所有人:这里,没有可以追问的地方。

小账

开了哪扇门:董仲舒「天不变,道亦不变」,是对「一」的最强封口;同时,「天谴告」,给君主加了约束;设计是双面的。

关了哪扇门:「罢黜百家」是后世的叙事;「天不变」之后,定义「道」的权力,落到了读书人手里。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董仲舒,在说「一」是天给的、不变的;这句话本身,是一个人,在一个具体的时刻,造出来的。

第 25 章

韩愈与朱熹:给「一」,写一份族谱

一个武术门派,要立足,需要两样东西:一套拳法,和一份传承谱系。

「我们这一派,上承某某祖师,祖师又得自某某真人」。这份谱系,不一定每一环,都有考证。可是,没有它,门派,就没有「来历」;没有来历,就没有人会认它是「正宗」。

儒家,在唐宋之间,也写了这样一份谱系。

◆一、韩愈:一份「道统」

韩愈(768—824),唐代的大文人。他写了一篇《原道》,里面,有几句话,被后世反复引用。

先看第一段,是对「仁」「义」「道」「德」,下的定义:

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己无待于外之谓德。〔韩愈《原道》〕

大意是:广泛地爱人,叫做仁;做得适宜,叫做义;沿着这条路走,叫做道;自身充足,不需要依赖外物,叫做德。

请注意这一段的句式:「A 之谓 B」。四个定义,全部是「之谓」。

这与第 3 章,讲过的《中庸》「天命之谓性」,是同一种句式。韩愈,在用同一种命名的手法,给四个字,划定意思。

这是一个很美的呼应:一千年之后,另一位儒家的重要人物,仍然在用「A 之谓 B」,去重新授予名字。

再看第二段,是那份有名的「道统」:

斯道也,何道也?曰:斯吾所谓道也,非向所谓老与佛之道也。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轲之死,不得其传焉。〔韩愈《原道》〕

大意是:这个道,是什么道呢?回答说:这是我所说的道,不是先前所说的老子和佛的道。尧把它传给舜,舜传给禹,禹传给汤,汤传给文王、武王、周公,文王、武王、周公传给孔子,孔子传给孟轲,孟轲死后,就没有得到传承了。

这就是「道统」:一份从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一直到孔子、孟子的传承名单。

《原道》里,还有两处,不能不引。

第一处,是韩愈给「道」下定义之后的一句前提:

仁与义为定名,道与德为虚位。故道有君子小人,而德有凶有吉。〔韩愈《原道》,已核:维基文库〕

大意是:仁和义,是有固定内容的名字;道和德,是空着的位子。所以「道」有君子的道、小人的道,「德」有凶的德、吉的德。

「虚位」二字,等于韩愈自己承认:「道」是一个空位,每一家都往里填东西。他接着说:老子的道德,是「去仁与义言之」,是「一人之私言」;我说的道德,是「合仁与义言之」,是「天下之公言」〔同上,已核〕。他要做的,是把仁义填进去,并且说这样填才算「公」。这一步,和第 3 章的「天命之谓性」是同一个动作:定义。〔王口述:命题五〕

第二处,更直接。《原道》写圣人是怎么来的:

古之时,人之害多矣。有圣人者立,然后教之以相生养之道。为之君,为之师,……为之礼,以次其先后;为之乐,以宣其壹郁;为之政,以率其怠倦;为之刑,以锄其强梗。〔同上,已核;中间有省略〕

大意是:远古的时候,人受的害太多了。有圣人出来,才教他们互相养活的办法。给他们设了君,设了师,……设了礼,来排先后;设了乐,来疏解郁闷;设了政,来督促懒散;设了刑,来铲除强横。

连着十几个「为之」。韩愈自己明说:君、师、礼、乐、政、刑,是圣人「为」出来的。这种「圣人制作」的讲法,先秦的荀子最鲜明〔据二手〕;而韩愈在同一篇里,给荀子的评语是「择焉而不精,语焉而不详」〔同上,已核〕。

所以,本章后面要问「造一的人,自己知不知道」,韩愈这里就有一个比程颢更直白的答案:制度,他明说是圣人造的。至于「道」本身,他说的是空位、是往里填的,没有说是造。这一点,下面有辩护人接着说。

◆二、为什么要写这份名单

韩愈,为什么,要写这份名单?

看第一句:「非向所谓老与佛之道也」。——这不是老子的道,也不是佛的道。

这份名单,是为了「划界」而写的:在佛教,已经深入人心;道教,在唐朝,被皇室尊崇;这个时候,儒家需要一份自己的来历,来和它们区别开来。

这一点,与本书第 22 章讲的魏晋,相接:魏晋以后,佛、道、儒,三家并立,旧的「一」(名教),要在三家并立的局面里,重新找到自己的位置。

韩愈的办法是:写一份族谱。

◆三、这份族谱,是不是「做」出来的

要问一个难问题:这份名单,是韩愈发现的,还是韩愈做的?

事实上,在韩愈之前,「圣人相传」的说法,已经有了。孟子,在《尽心下》最后一章,就有一段「由尧舜至于汤,五百有余岁……由汤至于文王,五百有余岁……由文王至于孔子,五百有余岁……由孔子而来,至于今,百有余岁」〔《孟子》7B38,已核:维基文库〕的叙述:他自己,已经在算这份传承了。

所以,韩愈,不是凭空造了这份族谱;他是重新整理,并且,把孟子,放在了孔子之后,作为唯一的继承人,同时,说「轲之死,不得其传焉」——孟子之后,断了。

这一句,是极具力量的一句:它同时做了两件事:

1. 把孟子,抬到了和孔子并列的位置;

2. 说「断了」,给了自己一个位置:我,就是那个要接上的人。(韩愈没有明说,但后世,把他看作接续者。)

「断了」,是一个极有用的说法。它让后来的人,可以说:「我,是在恢复,不是在创新。」

这与第 18 章讲的「恢复」与「造」,是同一个动作:孟子,叫它「恢复」;本书,叫它「造」。

孟子和韩愈,还有一处细节不同。孟子说的是:

由尧、舜至于汤,五百有余岁,若禹、皋陶,则见而知之;若汤,则闻而知之。……由孔子而来至于今,百有余岁,……然而无有乎尔,则亦无有乎尔!〔《孟子》7B38,已核〕

大意是:从尧舜到商汤,五百多年,禹、皋陶是亲眼见到而知道的,汤是听说而知道的。……从孔子到现在,才一百多年,……可是没有人了,那也就没有人了啊!

孟子讲的是每隔五百多年起一次,隔代的人靠「闻」而知,并没有说是师傅传徒弟;最后一句,他连自己的名字也没点,留了个悬着的口气。韩愈写的是「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一棒接一棒,从尧一直接到孟轲。从「闻而知之」,到「传之」,一个字之差,一条间隔很大的线,变成了一条连着的线。这是本书的读法。还有一处要记下:《原道》全文,没有「道统」这个词〔已核:维基文库《原道》全文检索〕,这个词,是后来的人给它安上的。

谁怎么说传承到谁为止
孟子(7B38)隔五百多年起一次,有的「见而知之」,有的「闻而知之」说到孔子,最后一句「则亦无有乎尔」
韩愈(《原道》)「以是传之」,一棒接一棒孟轲;「轲之死,不得其传焉」;荀、扬「择焉而不精,语焉而不详」
朱熹(《中庸章句序》)「道统之传」,核心是十六个字说到子思;二程「接乎孟氏之传」〔序末段,据二手〕

◆四、朱熹:把族谱,变成体系

到了南宋,朱熹(1130—1200),把这件事,推到了极致。

他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把「道统」,写进了序言。在《中庸章句序》里,朱熹,明确使用了「道统」这个词,并且,把这份传承,和《中庸》本身,连在了一起:序的开头说:「《中庸》何为而作也?子思子忧道学之失其传而作也。盖自上古圣神继天立极,而道统之传有自来矣。」〔《中庸章句序》,据网上转录本,已对照;原件未见,标「据二手」〕:《中庸》是子思因为担心「道学」失传才写的,而「道统之传」从上古圣人起就有来历。〔校注:初稿此处原写作「道统之传,久而失其真」,不是原话,已改。〕

第二件:把「四书」,编成一个体系。朱熹,把《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编成「四书」,并给每一部,做了注释,合称《四书章句集注》。这套书,后来,成了科举考试的标准教材(元代开始,见第 27 章)。

第三件:给「一」,一个哲学的底座:理。

朱熹,继承了程颐的「理一分殊」。他有一段,说得特别形象:

本只是一太极,而万物各有禀受,又自各全具一太极。如月在天,只一而已,及散在江湖,则随处而见,不可谓月已分也。〔《朱子语类》卷九十四,已核:维基文库四库全书本;原文句末有「尔」字,记录者署「谟」〕

大意是:本来只有一个太极(最高的理),而万物各有各的禀受,又各自完全具备一个太极。就像月亮在天上,只有一个,但散落在江湖里,就处处可以看到,不能说月亮已经被分开了。

这就是「月印万川」:一个月亮,映在一千条河里。

用本书的话说:「一」,和「多」,被朱熹,用一个极美的比喻,缝在了一起。第 11 章讲的「同问异答」「理一分殊」,在朱熹这里,成了一个完整的哲学体系。

月亮这个比喻,还有后话。同卷里,另一位学生问「理性命章」为什么下一个「分」字,朱熹说:

不是割成片去,只如月映万川相似。〔《朱子语类》卷九十四,已核;记录者署「淳」〕

大意是:不是把它割成一片一片,只像月亮映在千条河里一样。

这个比喻,学界早有人指出,佛家用得更早:永嘉玄觉《证道歌》里有「一月普现一切水,一切水月一月摄」〔据二手,待核〕。韩愈要划的界线,一头是佛;朱熹缝「一」和「多」用的线,有一股取自界线那一头。这不是揭短:造「一」很少从零开始,多半是借料,重新排。和第 21 章的「守骨换肉」,是同一种手艺。

还有一张出生证,值得看。朱熹那篇序,把「道统」传承的内容,落在十六个字上:「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说是尧、舜、禹相授的话,出自《尚书·大禹谟》。清初的阎若璩考证,今本《古文尚书》是后出的〔据二手,待核: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通行说法,该篇东晋才出现〕。如果成立,「道统」里最要紧的一句话,里头还有一个「一」字,它的出生日期,比它自称的,晚了两千多年。

◆五、「天理」二字,是谁「体贴」出来的

这里,有一个极重要的材料。

程颢(程颐的哥哥),是宋代理学的奠基人之一。他的学生谢良佐,记下了程颢说的一句话:

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河南程氏外书》卷十二,已核:维基文库。原文作「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该卷题「传闻杂记」,这一条在编者所注「见《上蔡语录》」(谢良佐)的一组里〕

大意是:我的学问,虽然有所师承,「天理」这两个字,却是我自己体会出来的。

这是一个惊人的自白。

程颢,自己说:「天理」这两个字,是我自己,体贴出来的。——这是一个非常坦诚的「造」的声明。

可是,后来的人,读到「天理」,不再记得,这两个字,是某一个人,在某一个时刻,「体贴」出来的。它被当作「天经地义」。

这一条材料,对本书的整个母题,是一个极好的内证:造一的人,自己,是知道自己在造的。程颢,不是在说「我发现了天理」,而是在说「天理二字,我体贴出来」。守久了,便忘了它是造的——这句话的前半截,造的人,自己,都说了。

◆六、「体贴」二字,又查到了什么

前面已经把这条材料的力度「打了折」。这一节又查了三样东西,据实再调一次。

第一,查原书。这句话在《河南程氏外书》卷十二,这一卷叫「传闻杂记」,是编者把各路听来的话收在一起;这一条,属于编者注明「见《上蔡语录》」(谢良佐)的一组。所以它是学生记的话,转了手,不是程颢自己写的。

第二,查「天理」在二程那里是怎么说的:

天理云者,这一个道理,更有甚穷已?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二程遗书》卷二上,已核:维基文库。这一卷多数条目标「明」「正」,这一条没标,归属明道是通行读法,待核〕

大意是:说到天理,这一个道理,还有什么穷尽?不会因为尧存在,它才存在;也不会因为桀,它就消失。

这一句很硬。同一个人(若归属成立),一边说「天理二字」是自家体贴出来的,一边说天理「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两句放在一起,分得清清楚楚:「二字」,是我命的名;所指的东西,不是我造的。

第三,看同一个词在别处怎么用。王阳明说他的良知:

我亦近年体贴出来如此分明。〔《传习录》下,已核〕

大意是:我也是近年才体贴出来,(良知)这样分明。

阳明说的,是他自己悟到的东西,而他同时认为它本来就在每个人心里。「体贴出来」,是「自己实实在在体会到了」,不是「我造了一个」。

三样合起来,本书据实调整:这条材料,从「造一的人自己知道」的内证,降为旁证。它只能证明一件事:「天理」这个名字,有人认了「是我体会出来、拿出来用的」,而这个人(若归属成立)同时明确否认,所指的东西是自己造的。它仍然有用,因为把「命名」和「是造是发现」拆成了两层:王口述命题五里「天是定义权的来源声明」,要拆开来读,说的是命名那一层。可是,它不能再当作「造的人,自己知道自己在造」的证词。「体贴」一词在宋代的一般用法,我没有查到更多的例子,仍然标待核。

◆七、一张表:族谱的三层

层内容谁做的功能
圣人相传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孟子孟子开始,韩愈整理给「一」一个来历
道统明确的、排他的传承名单韩愈,朱熹定名划界(与佛老区别)
理一分殊一个理,万物各具程颐提出,朱熹完成给「一」一个哲学底座

◆八、先说对:他们对在哪里

先说对。

韩愈和朱熹,在一个文化最危险的时刻,做了一件极重要的事。唐末五代,是一个大乱;宋初,是一个重新整合的时期。没有他们,儒家,也许会在佛、道的夹击下,边缘化。

他们给了儒家,一份来历,一个体系,一套教材。这三样东西,让儒家,可以在一个多元的思想世界里,站住脚。

尤其是朱熹,他的体系,有一个极大的优点:它是一个完整的、可以被学习的、可以被教给每一个读书人的体系。这使得「一」,第一次,有了一套可教学的形态。

成立条件是:这个体系,保持对自己来历的诚实。程颢的「自家体贴」,就是这种诚实。

◆九、替韩愈、朱熹辩护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道统,读成「划界的工具」,对韩愈太不公平了。韩愈,是真心担忧:佛教,让人抛家弃子,出家修行,这破坏了伦理;道教,让皇帝求长生,耗费国力。他写《原道》,是出于对社会的责任感,不是争地盘。

这个辩护,完全接受。韩愈,确实有强烈的责任感。他因为谏迎佛骨,被贬潮州(819 年,详见第 29 章)。这是一个用生命,去坚持自己信念的人。

本书的立场,仍然是:判功能,不判人心。韩愈可以是完全真诚的;但他写的「道统」,在被使用的时候,发挥了「划界」的功能。这个功能,不依赖于他的真诚。

◆十、接 253 卷,只引不重判

站上 253 号,是对理学一脉的解构〔253 卷具体内容,统稿时对照〕。本书这里,只引不重判,只借它的方向:理学,是「一」的第二次大总装(第一次,是汉)。

本书想加的,只是两点观察:

◆辩护人再说一句:「为之」不是「造道」

一位辩护人会接着前面说:你抓住「为之」二字,说韩愈知道自己在造,不公平。他说的「为之」,是圣人造礼乐政刑这些器物和制度,不是造「道」;至于「道」,他说的是空位,要拿仁义去填,而仁义,是「天下之公言」。

这个辩护,本书接受大半。韩愈确实把两样分开了:制度,是造的;道,是填的。可是请看,这两样合起来,正好是本书母题的前半句:一套人造的制度,装着一个人填进去的名字。差别只在「填」和「造」两个字。本书用「造」,是把「填」也算进去了:往空位里填什么,由谁决定,那一步,也是人做的。第 10 章已经写过:一的萌芽可能有天然的部分,作为共同承认的起点,才是人造;这里的「填」,说的就是这一步。

◆放回日子里:门派的谱系

回到开头的武术门派。

一个年轻的弟子,进了门,第一天,师父,指着墙上的牌位,一个个,讲他们的名字。年轻人,会觉得无比自豪:「我是这一脉的传人。」

很多年之后,一个研究武术史的人,发现:这份谱系里,有两三位祖师,是后来才被「追认」的,有一位,甚至可能,根本不存在。

这位研究者,把这个发现,公布了。有人说:「你在毁我们的传统。」也有人说:「这样才是诚实的历史。」

这个争论,本身,就是「一」的故事的一部分:谱系,既是历史,也是认同;说它「造的」,会伤害认同;说它「天然的」,又不诚实。

本书的态度,是:说「造」,不是为了毁掉它,而是为了让守它的人,知道自己在守什么。

◆再放回一次日子里:老字号的招牌

街上有一家老字号,门口挂着金字招牌:「始创于某某年」。店里的人说,祖传的配方,一代一代传下来。

老顾客吃了几十年,都说还是那个味。可你要是细问,就知道:灶换过几回,铺面搬过,原料变了,配方也调过几次,掌柜的也不是同一家人了。没变的,是那块招牌,和一句「老味道」。

这块招牌,起的是族谱的作用:它让后来的每一次改动,都算「还是它」。顾客要的,其实就是这个「还是它」,几十年里,每一次改,没有人拦,也没有人记账。

倘若有人翻出旧账,说创始的年份是后来补的,「祖传」里头有一代其实是买下来的,老顾客多半愣一下,说:那也还是这家的味。招牌上的「一」,到这时,已经和年份没关系了。

◆本章的证伪条件

本章的判断:韩愈,用「之谓」与「道统」,为儒家划界并写族谱;朱熹,把它做成体系;程颢「天理二字自家体贴」,是「造一的人自己知道」的内证。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这一句,在原书中的语境,不是在说「天理」是自己「创造」的,而是在说自己「领悟」了一个本来就有的东西(「体贴」,在宋代,可能偏向「领会」);或者,如果能证明,「道统」说,在韩愈之前,已经是一个完整的、排他的、被广泛接受的说法。

这里,需要诚实地承认:「体贴」二字,确实,有「体会」「领悟」的意思,不一定等于「创造」。所以,这一条内证的力度,要打折:它只能说明,程颢自己,意识到「天理」这个说法,是经过他个人的体会,才确立的,不能直接说明,他认为这是「造」的。

〔《河南程氏外书》《朱子语类》《孟子》《原道》的引文,已对照维基文库逐条核过;「体贴」一词在宋代的一般用法,仍待核,本章补的一节里写了已查到的部分。〕

◆挂钩

朱熹,把「一」,放在了「理」里。理,是外在的,是天地万物的规律。一个人,要通过「格物」,一件一件,穷尽事物的理,才能知道「一」。这条路,走了三百年之后,有一个人,走不通了。他是王阳明,下一章。

两面旗:往回拔一面,第 3 章的「之谓」句式,一千年后在《原道》里原样回来了,连韩愈自己都说,道是个「虚位」。往前埋一面:下一章的王阳明,也要给自己编一份来历,而且,他编的那份,后来被人查出了年份的问题。

带走的话
给「一」写族谱的人,用的手法,是命名与比喻;而造它的人,有时,自己,是知道的。

小账

开了哪扇门:韩愈「之谓」定义与道统,是划界;朱熹「月印万川」,是体系;程颢「天理二字自家体贴」,是造一者的自知(力度打折)。

关了哪扇门:「体贴」不一定等于「创造」,这条内证要打折;韩愈的责任感,是真的,功能的判断,不依赖于此。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道统与理,是被一代代人,一环环,写出来、体贴出来的。

第 26 章

王阳明:把「一」,收回每个人的心里

你有没有这样的经历:照着导航开车,导航说「前方右转」,可你心里,隐隐觉得,不对。你犹豫,还是右转了,结果,走进了一条死路。

后来,你想:下次,我要不要多相信自己一点?

一个人,在某一个时刻,要决定:我是相信外面的那个说法,还是相信我自己心里的那个声音?

王阳明,在三百年的「理」之后,做了这个决定。

◆一、一个走不通的路

王阳明(1472—1529),明代人。年轻的时候,他是朱熹的信徒。朱熹教人,要「格物致知」:一件事一件事,去穷究事物的理。

据他晚年自己的讲述(《传习录》下),年轻时,王阳明,决心照着朱熹的话,去「格」庭前的竹子。他和一位朋友,一起,对着竹子,坐了好几天,一个人,格了三天,劳思致疾;他自己,格了七天,也病倒了〔《传习录》下,已核:维基文库。原话是「初年与钱友同论做圣贤,要格天下之物……钱子早夜去穷格竹子的道理,竭其心思;至于三日,便致劳神成疾……某因自去穷格,早夜不得其理;到七日,亦以劳思致疾」。《年谱》系年各本不一:四部丛刊本《阳明先生集要》所收年谱,系于十八岁(弘治二年);二十一岁一说,我这次没有查到原件,待核〕。

他的结论是:圣人,是做不得的。——用这个办法,格不出什么来。

后来,三十七岁(1508 年),他因为得罪了宦官刘瑾,被贬到贵州龙场,在荒山野岭里,过着极其艰苦的日子。一天夜里,他忽然悟了。《年谱》记载他说:

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年谱》正德三年,已核:维基文库《阳明先生集要》所收年谱。原文前面是「忽中夜大悟格物致知之旨,不觉呼跃而起,从者皆惊。始知……」,是编者的叙述,不是他自己的话〕

大意是:圣人的道,我自己的本性里,本来就充足,以前,在事物上去求理,是错的。

这就是著名的「龙场悟道」。

龙场是个什么地方?《年谱》写得很具体:

龙场在贵州万山中,蛇虺蛊虫毕聚,夷人鴃舌,不通语言,可与通语言者,仅中土亡命耳。〔《年谱》正德三年,已核:维基文库《阳明先生集要》所收年谱〕

大意是:龙场在贵州的万山里,蛇虫毒物聚在一起,当地人说话像鸟叫,听不懂,能说上话的,只有从中原逃来的人。

他的处境,《年谱》也写了:

时瑾憾未释,先生自计得失荣辱俱忘,惟生一念尚在,乃凿石椁以俟命焉。会从者皆病,先生亲析薪取水作糜饲之,又为歌诗调越曲。……因沈思:圣人处此,更有何道?忽中夜大悟格物致知之旨,不觉呼跃而起,从者皆惊。〔同上,已核;中间有省略〕

大意是:当时刘瑾的怨气还没消,他自己盘算,得失荣辱都放下了,只有「生」这一念还放不下,于是凿了一口石椁(石棺)等着。正好随从的人都病倒了,他亲自劈柴、取水、煮粥喂他们,又唱诗,唱家乡的越曲,说笑逗他们宽心。他一边做,一边想:圣人处在这个地方,会怎么做?半夜里,忽然大悟,跳了起来,随从都吓了一跳。

请注意他悟的起点:不是在书堆里,而是在一个给病人煮粥的夜晚,问的那句话是「圣人处此,更有何道」,也就是「我现在该怎么做」,不是「事事物物的理在哪里」。这是本书的读法。还有一处:悟了之后,《年谱》写他接着做的一件事,是「默记五经之言证之,莫不脗合」,拿五经来对证。造一的人,先去找来历,这个动作,在这里已经出现了,下面第四节还会再见到。

◆二、心即理

这一悟,带来了他的核心主张:

心即理也。天下又有心外之事、心外之理乎?〔《传习录》上,徐爱录,已核〕

心外无物。如吾心发一念孝亲,即孝亲便是物。〔《传习录》上,陆澄录,已核〕

〔校注:初稿这里写的「心外无理,心外无物」,不是原话的字面,是把上面两条合起来的概括;《传习录》上另有一条「心外无理,心外无事」。已按原文改。〕

大意是:心就是理。天下哪里还有心之外的事、心之外的理呢?——心之外,没有物:我心里生出一个孝敬父母的念头,这个「孝亲」,就是一件物。

「心即理」:理,不在外面,在心里。

这一步,对本书的论证,意义重大。

回想一下,朱熹,把「一」,放在了外在的「理」里:理,在事物上,需要通过格物,去穷尽。这条路,需要读很多书,穷很多事,才能「知」。

王阳明,把「一」,收回了每个人的心里。

这是一次「一」的位置的大搬迁:从外,搬到内。

这一步,当时就有人追问,追问的是他最亲的学生徐爱。《传习录》开头就有:

爱问:至善只求诸心,恐于天下事理有不能尽。……爱曰:如事父之孝、事君之忠、交友之信、治民之仁,其间有许多理在,恐亦不可不察。〔《传习录》上,已核;中间有省略〕

大意是:徐爱问:只在心里求至善,天下事的道理,恐怕有照顾不到的。……比如孝父、忠君、信友、仁民,里面有许多具体的「理」,恐怕不能不考察。

这是一位替朱熹说话的辩护人,说得很实在:孝,不是一个念头,里面有冬温夏凊的许多节目,不去考察,光有心行吗?阳明答:

此说之蔽久矣,岂一语所能悟?……且如事父,不成去父上求个孝的理?……都只在此心,心即理也。……如何不讲求?只是有个头脑,只是就此心「去人欲、存天理」上讲求。〔同上,已核;中间有省略〕

大意是:这个毛病由来已久,不是一句话讲得明白的。……比如孝父,难道要去父亲身上找一个孝的理?……都只在这颗心,心就是理。……节目怎么不讲求?只是要有个头脑,就在这颗心上「去私欲、存天理」去讲求。

他接住了:节目要讲求,只是要有「头脑」。可是答案,藏在一个条件里:「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同上,已核〕。这个条件,谁来判断?本章后面表格最后一行的风险,就长在这里。

《传习录》下还有一场野外对话:

一友指岩中花树问曰:天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先生曰: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传习录》下,已核〕

大意是:一位朋友指着岩石间的花树问:你说天下没有心外的物,这棵花树在深山里自己开自己落,跟我的心有什么关系?先生说:你没看这花的时候,它和你的心一起归于沉寂;你来看它的时候,它的颜色一下子明白起来,可知这花不在你的心外。

本书对这段话不下结论,只记一件事:朋友问的是「它在不在」,阳明答的是「它明不明白」。问和答不在同一层,所以这段话,历来好引,也好争。〔本书读法〕

◆三、良知

那么,心里的什么,是「一」?王阳明,用了孟子的一个词:良知。

孟子说过:

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孟子》7A15〕

大意是:人不用学就会的,是他的良能;不用思考就知道的,是他的良知。

王阳明,把这个词,放到了他体系的中心。他晚年,总结自己的学说,留下了著名的「四句教」:

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传习录》下钱德洪录,已核:这是丁亥年(1527)九月,他将出征思、田前夜,在天泉桥上对钱德洪、王汝中(王畿)所讲,史称「天泉证道」〕

大意是:心的本体,没有善,没有恶;意念发动了,才有善,有恶;能知道善恶的,是良知;去做善、去除恶,是格物。

注意第三句:「知善知恶是良知」。良知,是一个内在的判官:它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

这是对每个人的一个极大的信任:你的心里,有一个标准。不需要问朱熹,不需要查《四书集注》,你问自己的良知。

◆四、另一个动作:《朱子晚年定论》

王阳明,还做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他编了一本书,叫《朱子晚年定论》:序署「正德乙亥」(1515 年),1518 年刻行(《年谱》:「七月刻古本大学,刻朱子晚年定论」)〔已核:维基文库《朱子晚年定论》序、年谱〕。他选了朱熹的三十四封书信(数目据维基文库本的目录),论证说:朱熹本人,晚年,已经意识到自己早年的格物说,有偏差,转向了和自己一样的「心」学。〔《朱子晚年定论》序,已核:他在序里说,他是在南京任上,「复取朱子之书而检求之」,才知道朱子「晚岁固已大悟旧说之非」〕

后世的学者,指出,这本书里,有些书信的年代,被王阳明,排错了;他把一些朱熹早年的信,放到了晚年〔据二手,待核〕。

这一点,他自己其实知道。《答罗整庵少宰书》里,他写:

其为《朱子晚年定论》,盖亦不得已而然。中间年岁早晚,诚有所未考;虽不必尽出于晚年,固多出于晚年者矣。然大意在委曲调停,以明此学为重。〔《传习录》中,已核〕

大意是:我编《朱子晚年定论》,也是不得已。中间年岁的先后,确实有没考证清楚的;不一定都出在晚年,但多数出在晚年。我的用意,是委曲地调停,为了把这门学问讲明白。

当时就有反对者。顾东桥写信,说:

又取其「厌繁就约」「涵养本原」数说标示学者,指为晚年定论,此亦恐非。〔《传习录》中,答顾东桥书所引来信,已核〕

大意是:你又挑出朱子「厌繁就约」「涵养本原」几句话,拿来给学生看,说是晚年定论,这恐怕不对。

后来的学者举过具体的例子:收在《定论》里的「答何叔京」,何叔京死于 1175 年,那年朱熹才四十六岁〔据二手,待核〕;明代陈建的《学蔀通辨》、清代王懋竑的朱熹年谱考异,都批评过这件事〔据二手,待核〕。

还有一句要顺便记下:阳明在序里说,世上流传的《语类》之属,是门人「挟胜心以附己见」〔《朱子晚年定论》序,已核〕。前一章引的「月印万川」,就出自《语类》,书里署着记录者的名字。读这类材料,要把它当「记录」,不能当「亲笔」。

这一点,本书不展开考据。本书想说的,是:王阳明,在建立自己的「一」的时候,也要给它,找一份「来历」:「连朱熹,晚年,也是这样想的。」

他在「造一」,同时,又在「守一」:他想证明,自己,不是在创新,而是在恢复孔孟的本意。

这又是第 18 章讲过的,同一个动作:造一的人,把自己,说成是恢复者。

◆五、一张表:朱与王,「一」放在哪里

朱熹王阳明
「一」在哪里外在的理内在的心(良知)
怎么找到它格物致知,读书穷理致良知,向内求
谁来判断对错经典与注疏,读书人每个人自己的良知
门槛高(要读很多书)低(人人有良知)
风险僵化,变成考试碎片化,各凭己心

最后一行,要特别看:两条路,各有各的风险。朱熹的路,风险是僵化:一旦「理」被写成标准答案,就成了考试的材料;王阳明的路,风险是碎片化:如果每个人,都凭自己的「良知」,怎样保证,大家的良知,是同一个?

回到第 16 章:展开与收拢,各有风险。朱熹,偏收拢;王阳明,偏展开。

◆六、先说对:王阳明对在哪里

先说对。

王阳明,在一个「一」已经僵化成考试的时代,做了一件极有勇气的事:他让「一」,重新活了。

朱熹的体系,在明初,已经被钦定为科举的标准(第 27 章)。读书人,读《四书集注》,是为了考试,不是为了成圣。王阳明,把「一」,从试卷上,拉回了一个人,每一天的日子里:你面对一件事,你的良知,怎么说?

「知行合一」(1509 年,他在贵阳提出〔《年谱》正德四年,已核:贵州提学副使席书聘他主贵阳书院,「是年先生始论知行合一」〕),是这一点的最好概括:知,不是知道,是做到。

成立条件是:「良知」,不是一个人的任意念头,而是经过事上磨练的东西。王阳明,自己,强调「事上磨练」〔《传习录》上、下,已核:「人须在事上磨,方立得住」;「人须在事上磨炼,做功夫乃有益」〕:良知,要在具体的事情里,被检验。

◆七、灰色地带:他是在守,还是在造

现在,要问本章的核心问题:王阳明,是在「守一」,还是在「造一」?

按他自己的说法,他是在守:他说,他恢复的,是孔孟的本意,是「圣人之学」的真传。

按本书的读法,他同时,是在造:

所以,王阳明,处在一个灰色地带:既守,又造;他自称是守,实际上,造了很多。

这一点,与第 19 章的老子,有一个有趣的对称:老子,是嘴上「造」,手上也「守」;王阳明,是嘴上「守」,手上也「造」。

这个灰色地带,是「一」的生命力所在:一个纯粹的「守」,会僵;一个纯粹的「造」,会散。

◆八、接 234 卷,只引不重判

站上 234 号《普通人都能读懂的王阳明》,对王阳明,有完整的处理,包括他「兼合道家之德」的判断〔234 卷,据通行说法,统稿时对照〕。本书这里,只引不重判。

本书加的,只是一点:把王阳明,放在「一」的搬迁史里读:汉,把「一」,放在了天(董仲舒);宋,把「一」,放在了理(朱熹);明,把「一」,放在了心(王阳明)。三次搬迁,每一次,都是同一个「一」,换了一个住处。

◆九、替王阳明辩护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说王阳明,把「判官」,换成了每个人的良知,会导致碎片化,可王阳明,从来没有主张「各凭己心,随便怎么做」。他强调「致良知」,要时时刻刻,在事上磨练;他强调,要有师友,互相切磋。他一生,在不断地讲学,创办书院,就是为了让大家,互相校正。

这个辩护,很有力,本书接受。

王阳明,本人,确实,没有主张「各凭己心」。他的整个讲学活动,是一个大规模的、人与人之间的「校正」网络。

但是,他的后学,情况,就不同了。据二手的研究,王阳明去世之后,他的学派,分化成了好几个方向:有人强调「现成良知」,认为良知,是现成的,不需要多少功夫;有人强调「归寂」,要向内静修;有人,走向了狂放〔据二手,具体分派与人物,待核〕。一个把「一」,放到每个人心里的体系,在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校正者」的时候,会很快,出现分化。

这是第 16 章里「碎片化」的风险,在历史上的一次实际发作。

可是,把「后学分化」全记在阳明身上,也不公平。因为分歧,在他活着的最后一晚,就已经当面发生了。《传习录》下写,丁亥年九月,他将要出征,钱德洪和王汝中(王畿)在谈四句教:

汝中……曰:此恐未是究竟话头;若说心体是无善无恶,意亦是无善无恶的意,知亦是无善无恶的知,物是无善无恶的物矣。……德洪曰:……若原无善恶,功夫亦不消说矣。〔《传习录》下,已核;中间有省略〕

大意是:汝中说:这恐怕还不是究竟的说法;若心体无善无恶,那么意、知、物也都无善无恶了。……德洪说:……如果原本无善无恶,功夫也就不用说了。

当晚在天泉桥上,阳明把两人都叫来,说:

二君之见,正好相资为用,不可各执一边。……汝中之见,是我这里接利根人的;德洪之见,是我这里为其次立法的。二君相取为用,则中人上下皆可引入于道,若各执一边,跟前便有失人,便于道体各有未尽。〔同上,已核;中间有省略〕

大意是:两位的见解,正好互相补充,不要各执一边。……汝中的见解,是我这里接待天分高的人;德洪的见解,是我这里为一般人立规矩。两位互相取用,上中下的人都可以引进道;若各执一边,眼前就会漏掉人,对道的整体也各有不足。

他还补了一句警告:

人有习心,不教他在良知上实用为善、去恶功夫,只去悬空想个本体,一切事为俱不著实,不过养成一个虚寂,此个病痛不是小小,不可不早说破。〔同上,已核〕

大意是:人有习气,若不教他在良知上实实在在下为善去恶的功夫,只去凭空想一个本体,什么事都落不到实处,不过养成一个「虚寂」。这个毛病不小,不能不早点说破。

这几段说明两件事。一,风险他自己早就看见了,「悬空」「虚寂」,说得很重。二,他的办法,是让两种读法「相取为用」,靠人来校正。可是那一晚,他自己说的是「我今将行」。校正的人会走,两种读法留下来。

王汝中钱德洪
怎么读第一句心体无善无恶,意、知、物也都无善无恶心体本来无善无恶,但人有习心,意念上才有善恶
担心什么若说意有善恶,心体里就还有善恶在若原本无善恶,功夫就不用说了
阳明怎么安排「接利根人」「为其次立法」
后世的叫法四无〔据二手〕四有〔据二手〕

◆十、放回日子里:导航与老司机

回到开头的导航。

一个新手司机,完全依赖导航,导航说什么,就做什么。一个老司机,会把导航,当作参考,同时,凭多年的手感,判断:「这条路,不对。」

老司机的手感,是真的,是几十年的经验,积累出来的;但是,老司机,也会错:手感,有时候,会让他,固执地走进一条死路。

「良知」,像老司机的手感:它是一个人,在无数事情里,积累出来的内在判断。它,比导航,更灵活;也比导航,更难校正。

最好的做法,是两者并用:导航,给一个公共的参考;手感,给一个个人的判断。

朱熹,给了「导航」;王阳明,给了「手感」。一个健康的「一」,两者都要。

◆再放回一次日子里:体检单和「我觉得不对」

做过体检的人,都见过那张单子:每一项后面有个数,旁边有「参考范围」,超出的,打一个箭头。

有人拿到单子,数都在范围里,医生说:没事。可他自己总觉得不对,胃里发沉,夜里睡不实。他说:我觉得有事。医生说:指标是正常的。

多数时候,医生是对的:那种「觉得不对」,是累了,是焦虑。但也有那么几回,是人对了。过了几个月复查,多出一项。再回头看,那种「觉得」,早就是个信号,只是单子上还没有这一栏。

这个场面里有两样东西。单子,是公共的,人人能核对,像朱熹的「理」;那种「觉得」,是私人的,说不清,像阳明的「良知」。单子会漏,「觉得」会错。最麻烦的,不是哪一样,而是没有人把两样放在一起,问一句:你的「觉得」,在什么条件下靠得住?

医院里,做这件事的人,叫主治医生。他一边看单子,一边问你:疼多久了,在哪儿,什么时候重。他问的那几句,就是「事上磨」,把「觉得」拉到具体的事情上去检验。

◆本章的证伪条件

本章的判断:王阳明,把「一」,从外在的理,搬到了每个人的心;他既守又造,处在灰色地带;这个搬迁,带来了「碎片化」的风险。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王阳明的「心即理」,没有改变「一」的位置,只是对朱熹体系的一种补充(比如,他同时,仍然承认外在的经典权威);或者,如果能证明,王门后学的分化,主要不是因为「一」的位置的搬迁,而是因为别的原因(比如,政治压力、讲学的方式)。

〔《年谱》(集要本)《传习录》《朱子晚年定论》诸引文,已对照维基文库逐条核过,初稿三处有出入,均已在正文改正:心外无理的引文、《定论》的成序年份、格竹的出处。王门分派,仍据二手,待核。〕

◆挂钩

王阳明,让「一」,活过来了。可是,活了没有多久,到了明清,科举的八股,又让它,再一次僵化。下一章,看「守久了」,究竟,发生了什么。

两面旗:往回拔一面,第 16 章的「展开与收拢」,在阳明这里有了一次实地的演出,他自己也看见了「虚寂」的风险;第 18 章的「恢复与造」,也在《朱子晚年定论》里原样重来。往前埋一面:下一章看「守久了」,是不是真的忘了;那里有两个人,没有忘。

带走的话
王阳明,把「一」,从试卷上,拉回了每个人的心里;可是,每个人的心,要有人校正。

小账

开了哪扇门:王阳明,把「一」从外在的理,搬到内在的心;既守又造;「天」「理」「心」,是同一个「一」的三个住处。

关了哪扇门:「心即理」,带来碎片化的风险,在王门后学里,实际发作;《朱子晚年定论》,是造一者给自己找来历。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王阳明,亲身经历了「一」从外在的理,失灵,到他自己,重新造了一个;他说的,是「龙场一悟」,不是「我发现了」。

第 27 章

守久了:「一」,是怎样被忘了来历的

一位母亲,每次做火腿,都先把火腿的两头,切掉一截,才放进锅里。

女儿问:「妈,为什么要切掉两头?」母亲说:「我妈就是这样做的。」

女儿去问外婆:「外婆,做火腿,为什么要先切掉两头?」外婆说:「我那时候的锅,太小,火腿放不进去,不切不行。」

一个当初为了「锅太小」而做的动作,传了两代,变成了「做火腿的规矩」。锅,早已换了大的;动作,一直留着;来历,早就忘了。

这一章,要讲的,就是整个「守」的结局:守久了,「一」是怎样,被忘了来历的?

◆一、本书母题的最后一句

本书的母题,是这样的:

「一」不是天给的,是人造的:乱世有人造它,治世有人守它,守久了便忘了它是造的。

前五编,我们验证了前两半;这一章,要验证最后一半:守久了,便忘了它是造的。

「忘」,不是一个动作,它是一个过程。本章,把这个过程,拆成三个机制,每一个,都可以在历史里,找到它的具体的物件。

◆二、第一个机制:注疏——把「意思」,守成「标准答案」

注疏,是对经典的注释。

汉代,开始有了系统的经学:为五经,设博士;每部经,有「家法」「师法」,一家一家,传下来。到了唐代,孔颖达等人,奉命编《五经正义》(贞观年间开编,来历见下):把五经的注释,统一了。

注疏的作用,是让经典的「意思」,有了一个官方的版本。

宋以后,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做的是同一件事,只是,规模更大,影响更深。

注疏的效果是:「原文的意思」,被「注疏的意思」,代替了。一个读书人,读《论语》,读的是朱注;读到「性相近」,他想到的,是朱注的解释。原文的缝隙、模糊、可争论的地方,被抹平了。

这就是第 12 章讲的「缝」被「缝」住的过程:《三字经》,把「性本善」,缝在「性相近」前面;注疏,把千百处这样的缝,一起缝住了。

先看这件事,留下了哪几个脚印。

汉代,先立「谁有资格讲」。汉武帝建元五年(前 136 年),朝廷设五经博士〔已核:《汉书·武帝纪》〕。到东汉末,蔡邕把经文写在碑上,请工匠刻好,立在太学门外,史书说:「后儒晚学,咸取正焉」〔已核:《后汉书·蔡邕传》〕——后来的读书人,抄错了,就到那块石头上去对。石头,成了「标准」的样子。

唐代,再立「讲成什么样」。唐太宗嫌「儒学多门,章句繁杂」,下诏让国子祭酒孔颖达和一批儒生,撰定《五经》的义疏,一共一百七十卷,名叫《五经正义》,「令天下传习」〔已核:《旧唐书·儒学传》〕。

有意思的是,这份「标准答案」,一出生就有人驳。《新唐书》说:这书起初叫《义赞》,后来下诏改名《正义》;写成之后,博士马嘉运专挑它的毛病,「至相讥诋」,吵到皇帝下诏另行裁定,没有定下来;到高宗永徽二年(651 年),又叫中书门下和国子三馆的博士、弘文馆的学士再考正一遍,由几位宰相增删,「书始布下」〔已核:《新唐书·孔颖达传》〕。又过两年,永徽四年(653 年)三月,《五经正义》颁行天下,诏令「每年明经令依此考试」〔已核:《旧唐书·高宗纪》〕。

请看这个次序:先吵,后定,再用考试把它钉住。吵的那几年,是追问;钉住以后,追问就成了「异说」。标准答案,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是吵出来、改出来、颁出来的——只是,颁出来以后,没几个人还记得吵过。

◆三、第二个机制:科举——让「不再追问」,有了利害

科举,是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制度。隋唐开始,宋以后,成熟。

朱熹的《四书集注》,在元代(1313 年,皇庆二年,恢复科举时),被规定为考试的标准〔已核:《元史·选举志》〕;明代,继续沿用。明永乐十二年(1414 年),朝廷命胡广等人纂修《五经四书性理大全》〔已核:《明史·金幼孜传》〕,次年(1415 年)书成颁行,其中的《四书大全》,是以朱熹一派的注释为基础的〔成书年与取材,据通行说〕。

后来,考试的文体,发展成了「八股文」:一篇文章,要有固定的结构(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要代圣人立言,不许自己发挥〔八股的定型,在明成化年间以后:顾炎武说「经义之文,流俗谓之八股,盖始于成化以后」,已核:《日知录》卷十六〕。

科举的效果,是:把「不再追问」,变成了一件有利害的事。

一个读书人,如果追问「天命之谓性」的来历,他的试卷,就会不合格;不合格,就没有功名;没有功名,就没有前途,全家的指望,都落空。所以,不追问,不是不能,而是不值得。

这和第 9 章讲的「我们的一」,是同一个逻辑:「一」,靠「不再追问」来维持;科举,给了「不再追问」,一个最强的激励。

不过,这条路,是一格一格收窄的,不是一步到位。

元代皇庆二年(1313 年)十一月,朝廷下诏恢复科举。诏书里的考法,《元史·选举志》写得很细:汉人、南人,第一场考「明经经疑」两问,题目从《大学》《论语》《孟子》《中庸》里出,「并用朱氏章句集注,复以己意结之,限三百字以上」;另考经义一道,「限五百字以上,不拘格律」〔已核:《元史·选举志》〕。意思是:以朱注为准,但末了,还许你「以己意结之」;文章的格式,也不限。(诏书定的日子,是皇庆三年八月乡试、次年二月会试,也就是延祐元年、二年,1314、1315 年;《志》记延祐二年三月,廷试进士。〔已核〕)

到了明代,格律才一点点收紧。顾炎武说得很清楚:天顺以前,经义之文「不过敷演传注,或对或散,初无定式」;到成化二十三年(1487 年)会试,有一篇《乐天者保天下》,才见到「起讲先提三句,即讲乐天四股」的样子〔已核:《日知录》卷十六〕。从「初无定式」到「四股四股」,中间不过几十年。

所以,「不许自己发挥」,不是科举一开头就有的,是后来一点一点加上去的。加的时候,大概没有人觉得自己在「锁」什么;每一道新规,都有它当时的理由:好阅卷,防舞弊,求公平。

时代谁来定定了什么还留着的空隙
汉,前 136 年起朝廷设五经博士;东汉末刻石经谁有资格讲;经文怎么抄各家各讲,家法、师法并存
唐,653 年颁行《五经正义》,明经依此考试讲成什么样成书前后,争议不断
元,1313 年诏《四书》用朱氏章句集注以谁的注为准「复以己意结之」,经义「不拘格律」
明,1414—1415 年前后《四书五经性理大全》;成化以后八股怎么写「初无定式」变成了四股对仗
清初顾炎武、戴震(没有定,是在问)请回「疑义」,追问「谁的理」

还有一笔,也值得记下。顾炎武在《日知录》卷十八「四书五经大全」条里,查过这部官书是怎么修成的:他说,《春秋大全》「全袭元人汪克宽《胡传纂疏》」,不过是「改其中『愚按』二字为『汪氏曰』」;《诗经大全》「全袭元人刘瑾《诗传通释》」,也是改了「愚按」二字。当年儒臣奉旨修书,「颁餐钱,给笔札,书成之日,赐金迁秩」,结果呢,「仅取已成之书,抄誊一过,上欺朝廷,下诳士子,唐宋之时,有是事乎?」他的判词是:「自八股行而古学弃,大全出而经说亡。」〔已核:《日知录》卷十八,《四库全书》本。「全袭」是顾炎武的指控,本书只引他怎么说,不替《大全》的编者判案〕

官定的标准答案,在这位亲眼看着它统治了一个朝代的人眼里,是「抄一遍,换个署名」。——这是他说的,不是本书说的。

◆四、第三个机制:童蒙——让「一」,在「能追问」之前,被装进去

童蒙,是给儿童的启蒙教育。

在中国,儿童的启蒙读物,有《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孩子,三四岁,开始背诵: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三字经》〕

背诵,发生在一个孩子,还没有能力追问的时候。

这是第三个机制:让「一」,在人还没有质疑能力的时候,先装进去。

等孩子长大,有了质疑的能力,这句话,早已在他的脑子里,像他的母语一样,成了「本来如此」的东西。

回到第 9 章讲的:「天生」,是「被放进去的我们」。童蒙,是「被放进去」的最标准的流水线。

◆五、一张表:三个遗忘机制

机制做了什么抹掉了什么对应的物件
注疏给原文一个官方意思原文的缝隙与争议《五经正义》《四书集注》
科举给「不追问」加上利害追问的动力八股、功名
童蒙在能质疑之前装入质疑的时机《三字经》

三个机制,互相配合:童蒙,先装;注疏,再定;科举,最后,用利害,把它锁住。

三者合起来,完成了一个极其完整的「遗忘工程」:不是有人,故意要让人忘;是三个各自合理的制度,叠在一起,让「忘」,成了自然的结果。

◆六、用本书的「检验三问」,来试一试

现在,可以用本书立下的一个检验办法,来看一看,这个「忘」,究竟忘了什么。

检验三问:对任何一个「一」,问它的:① 出生日期;② 出生者;③ 反对者。

拿「天命之谓性」,试一试:

问在教科书里,通常的回答本书追出来的回答
出生日期「自古就有」「圣人所传」孔子之后,战国时期,被一点一点说出来(第 6 章)
出生者「天」子思一派及后学(传统说法,有争议),写在竹简与《中庸》里
反对者(没有)荀子(性恶、天行有常);告子(生之谓性);孔子本人,很少谈性与天道

请看最后一行:反对者,在教科书里,是「没有」的。

「一」,被守久了之后,它的出生日期,被抹成了「自古」;它的出生者,被抹成了「天」;它的反对者,被抹成了「没有」。

这就是「忘」:不是忘了一个事实,而是忘了一整套,关于来历的问题。

◆七、「忘」里,也有人,在记着

但是,要诚实地说:「忘」,从来,没有彻底过。

历史上,一直有人,在追问。

顾炎武(1613—1682),明末清初的大学者,对八股,有一句极重的话:

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材,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但四百六十余人也。〔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六「拟题」条;已核:《四库全书》本〕

大意是:八股的危害,等同于焚书;它败坏的人才,比当年在咸阳坑掉的那四百六十来个儒生,还要厉害。

戴震(1724—1777),清代的思想家,对「理」,有一句更激烈的话:

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卷上「理」字条;已核〕

大意是:人,死在法律之下,还有人同情;死在「理」之下,又有谁同情呢!

这两句话,是「追问」,在「忘」的深处,仍然活着的证据。顾炎武,在追问「科举」;戴震,在追问「理」。

也就是说:「一」,被守得再久,也有人,在记着它的来历。

这两位,不是随口骂两句。看看他们是怎么说的,更有意思。

顾炎武那句话的上文,讲的是「拟题」:考场里能出的题,不过几十个,富家大族,请名士到家塾里,把这几十题各写一篇,让子弟和书童背熟,进场「命题十符八九,即以所记之文抄誊上卷」;结果「天下之士靡然从风,而本经亦可以不读矣」〔已核:《日知录》卷十六〕。他骂的,是「不读经」;八股,只是挡在路上的那块石头。

更要紧的,是他开的药方:不是废考试,而是改考法——「凡四书五经之文,皆问疑义」,一经之中,各家的不同说法,如《易》的郑玄、王弼,《诗》的毛、郑,《春秋》三传,以及「唐宋诸儒不同之说」,都拿来发问〔已核:同上〕。他要的,是把「疑」,请回考场。

所以,要把那句狠话,和这个药方,放在一起读:顾炎武并不反对「守」,他反对的,是守成了不许问。

戴震那一句,出处也值得说清。它在《孟子字义疏证》卷上「理」字条里,上文是这样的:「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责贱,虽失,谓之顺;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已核〕。同一个「理」字,在上位的人说,就「顺」;在下位的人说,就「逆」。他怜的,是那些没有资格拿「理」来说话的人。也就是说,戴震追问的,已经不是「理」对不对,而是:「理」,归谁来说?

还有一点,值得留意:这两位追问者,都不是门外人。顾炎武是一条一条去查《大全》抄了谁;戴震是一个字一个字去读《孟子》。最会追问标准答案的,往往是把标准答案读得最熟的人——因为只有读熟了,才知道缝,在哪里。这是本书的读法,不是定律;可是,它给「出口」二字,添了一层具体的样子:出口,不在墙外,在墙里面,某个人的书桌上。

这是一个重要的修正:「守久了,便忘了它是造的」,不是一个必然,而是一个倾向。它是一个「大多数人,大多数时候」的描述,不是「所有人,所有时候」。

◆八、先说对:「守」对在哪里

先说对。

这三个机制,看起来,是在压抑思想;可是,它们,也在做一件极有价值的事:让一个庞大的、分散的、互相陌生的人群,有了一套共同的语言。

一个福建的读书人,和一个山西的读书人,从来没有见过面,可是,他们读同样的书,背同样的句子,一见面,就能对话。这是注疏、科举、童蒙,共同造出来的一个极其庞大的「我们」。

这个「我们」,撑起了一个国家,两千年。这是一个巨大的成就,不能因为它的副作用,而被抹杀。

成立条件是:这个「我们」,要给追问,留一个出口。顾炎武和戴震,就是这个出口。

◆九、替「守」辩护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忘」,说得太悲观了。任何一个文明,都必须「忘」。一个人,每天,要做无数的事,如果每一件事,都要追问来历,他什么也做不成。「忘」,是文明的效率。

这个辩护,完全接受,而且,是本书整个立场的基础。

本书,从来没有说,「忘」,是坏的。本书说的是:「忘」,是必要的;但是,如果,一个社会,忘了「自己是在忘」,就麻烦了。

火腿的比喻,说得最清楚:切掉两头,在锅小的时候,是合理的;到了锅大了,还在切,就是浪费。问题,不在于「切」,而在于没有人,再问一句:「为什么要切?」

◆替科举说一句公道

还有一位辩护人,专替科举说话:你把科举,说成了「锁」,可是在它之前,做官靠的是出身和人情。科举,是一扇对寒门开着的门。

这话,对。宋代为了不让考官认出字迹、照顾熟人,行过「糊名」(淳化三年,992 年)和「誊录」(景德年间)〔据二手,待核〕——防的,就是人情。一个乡下孩子,靠一支笔,能走进朝堂,这是它真实的好处,也是它能撑几百年的原因。

连顾炎武,也给科举留了公道。他说:明初的「三场」,若认真考,「非下帷十年,读书千卷,不能有此三场也」;坏,是坏在后来的人「务于捷得」,只在四书一经里「拟题一二百道,窃取他人之文」,结果「率天下而为欲速成之童子」〔已核:《日知录》卷十六「三场」条〕。制度的初衷,和它最后的样子,不是一回事。

本书接下这句话,只补一点:公平,是有前提的。大家考同一套题、同一本注,才比得出高低;而「同一本注」,恰恰是不许问的那一部分。程序越公平,前提越不好动——因为动前提,等于对千万个考过的人说:「你们都白考了。」这是科举和火腿的区别:火腿,只关一家人的晚饭;科举,关系到千万家人的前程。

◆十、放回日子里:火腿

回到开头的火腿。

那位女儿,听了外婆的话,笑了。她回到家,对母亲说:「妈,我们的锅,早就够大了,不用切了。」

母亲,愣了一下,说:「是吗?……那,试试吧。」

这个故事,最动人的地方,不是女儿,发现了真相,而是:她,问了一句「为什么」。

整个「一」的历史,就是一连串,「有人,问了一句为什么」,和「有人,没有问」的故事。造一,是因为有人问了「为什么」;守一,是因为大家,不再问;重造,是因为,又有人,问了。

◆再放回一次:楼下的跳房子

火腿说的是一个家。再换一个场子看看。

楼下的空地上,几个孩子在玩跳房子。粉笔画好了格子,一个新来的小孩,单脚跳到第四格,被大孩子一把拦住:「踩线了,你输了。」

新来的小孩问:「谁说踩线就输?」

大孩子说:「一直都是这样。」另一个孩子补一句:「不踩线,才叫跳房子。」

小孩又问:「那为什么第五格,要双脚落地?」没有人答得上来。有人说是怕摔,有人说是为了好看,有人说「本来就这样」。三个说法,没有一个拿得出凭据,可每个孩子,都说得理直气壮。

这些孩子里,最大的,也不过十来岁。他们的规矩,是跟着更大的孩子学的;更大的孩子,又是跟着谁学的,没人记得了。不用几百年,几茬孩子,就够了。

这就是「忘」的样子:不是谁下了令,不许问;是问的人,得不到答案,慢慢地,也就不问了。

留一面旗:这些孩子的规矩,走出了楼下这块空地,碰到另一块空地上的另一套规矩,会怎样?——那是下一编的事。

◆十一、本编总账

第六编,五章走完:

本编的结论:

母题的第三句,得到了验证,但需要一个限定:

守久了,便忘了它是造的——这是一个大多数人、大多数时候的倾向,不是一个必然;追问者,一直存在,只是,他们的声音,被教科书里的「没有反对者」,压低了。

这是第三次,对母题的窄化。

三次窄化:

1. 第 10 章:「一」的萌芽,可能有天然的部分;

2. 第 21 章:「守」,不是原样的守,是守骨换肉;

3. 第 27 章:「忘」,是倾向,不是必然,追问者,一直在。

三次窄化,让母题,更长,更准,也更诚实。

下一编,我们要问的,是一个新的问题:当一个「一」,遇到另一个文明的「一」,会发生什么?这是命题四、命题八的主场:「天下」,有了外面。

◆本章的证伪条件

本章的判断:注疏、科举、童蒙,是三个遗忘机制;「检验三问」,可以把被忘掉的来历追出来;但「忘」是倾向,不是必然。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传统中国的读书人,普遍,对「天命之谓性」的来历,有清楚的意识,并且,公开讨论;或者,如果能证明,科举与童蒙,不是导致「忘」的主要机制,而是别的因素(比如,印刷术、经济结构)。

〔本章引文与年代,已核:《五经正义》(《旧唐书》《新唐书》)、元代科举诏(《元史》)、八股与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六)、戴震(《孟子字义疏证》)。未核:《四书大全》1415 年成书,据通行说;糊名、誊录的年份,据二手。〕

带走的话
守久了,忘掉的,不是「一」,而是「为什么要这样」。

小账

开了哪扇门:注疏、科举、童蒙,三个遗忘机制;「检验三问」,把被抹掉的出生日期、出生者、反对者,追了出来。

关了哪扇门:「忘」,是倾向,不是必然;顾炎武、戴震,证明,追问一直在。母题第三次窄化。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一」被守得越久,越像天给的;而每一次有人问「为什么」,它就又露出了它被造的样子。

第七编
一的边界:当天下有了外面
编序

前六编,「一」是在一个封闭的圈子里,被造、被守、被忘的。这个圈子,叫「天下」。这一编,要问一个新问题:当圈子外面,来了另一个圈子,「一」怎么办?王德生博士的第四条口述命题说:「一」是「我们的一」;在与别的文化接触之前,「天下」没有外面;接触之后,边界出现,「一」必须重新论证。第八条口述命题说:儒文化,不等于汉文化。四章:「天下」到底有没有外面(第 28 章);佛教进来,「一」怎样被重新论证(第 29 章);儒学走出去,到了日本、朝鲜、越南(第 30 章);西学进来,「一」又怎样被重新问(第 31 章)。本编先要把命题四,核一遍:它说得太满了。

第 28 章

「溥天之下」:天下,有没有外面

你住的小区,有一道门禁。

门禁里面,大家互相认识,互相有规矩:谁家养狗,谁家停车。门禁外面,是「别人」。门禁,不是墙,是一个每天,被默认的界线。

「天下」,也是一道门禁。问题是:这道门禁,有没有「外面」?

◆一、一首诗里的「天下」

《诗经·小雅·北山》,有两句,被引用了两千年: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

大意是:普天之下,没有不是王的土地;四海之滨,没有不是王的臣民。

这两句,是一个极强的「天下」叙述:天下,每一寸土,每一个人,都在「王」的名下。它说的,不是天下有多大,而是天下没有外面:所有的地方,都是王土。

但是,这首诗的原意,值得小心。《北山》,整首诗,是一个劳苦的下级官员,在抱怨:为什么,别人,安闲享乐,我,却整天为王事奔忙?这两句,是他抱怨的前提:既然,一切都是王的,为什么,活儿,都落在我身上?

诗里紧跟着的一句,就是他的怨气:

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诗·小雅·北山》,已核〕

大意是:官家分派得不公平,累的,偏偏是我。一个跑断腿的小吏,嘴里说「莫非王土」,是在算账:既然样样都归王,怎么活儿,都归我?

也就是说:这两句话,原本,不是一个「颂词」,是一个「怨词」。它被后人,摘出来,当成了「天下一统」的标语。这是第 25 章讲过的同一种手法:把一句话,从原来的语境里,摘出来,变成一个「一」。

◆二、「天下为公」:一个理想的版本

另一个「天下」,在《礼记·礼运》里: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礼记·礼运》〕

大意是:大道通行的时候,天下是大家共有的。选拔贤能的人,讲求诚信,修好和睦。所以人们不只是亲爱自己的亲人,不只是抚育自己的孩子,让老人有终养,壮年人有用处,幼儿有成长的地方,鳏寡孤独和有残疾的人,都有人供养。

这里的「天下」,是一个内部的理想:它描述的,是一个没有「他们」,只有「我们」的世界。

注意,这里,也没有「外面」。但是,这个「没有外面」,和《北山》,不一样:《北山》的「没有外面」,是占有(都是王的);《礼运》的「没有外面」,是同体(都是一家)。

两种「天下」,两种「没有外面」。

《礼运》后面,还有一句,值得抄下来:

故圣人耐以天下为一家,以中国为一人者,非意之也,必知其情,辟于其义,明于其利,达于其患,然后能为之。〔《礼记·礼运》,已核〕

大意是:圣人所以能把天下,当作一家,把中国,当作一个人,不是凭空想出来的;一定要先摸清人的真情,讲明人的道义,看明白利害,通达祸患,然后才做得到。——「一家」,是做出来的,而且要先「知其情」。这和本书的判词,是一路的;只是,这一段说的,还是里面的事。

◆三、可是:「夷」,一直在

现在,来检验王德生博士的第四条口述命题:

在与别的文化接触之前,「天下」没有外面。〔王口述〕

本书,在这里,要认真地核一核:在先秦的文本里,「天下」,真的,没有外面吗?

读下去,会发现:有。

第一,《论语》。第 9 章,已经看过两处:

子欲居九夷。……君子居之,何陋之有?〔《论语》9.14〕

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论语》3.5〕

孔子,知道有「夷狄」,知道「诸夏」与「夷狄」有别。

第二,《孟子》。孟子,说过:

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孟子》3A4〕

大意是:我只听说过,用中原的文化,去改变夷人的;没听说过,被夷人改变的。

第三,《春秋》公羊传。有一段,说:

《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公羊传》成公十五年;已核〕

大意是:《春秋》,把自己的国,当作内,把诸夏,当作外;把诸夏,当作内,把夷狄,当作外。

第四,《论语》16.1。孔子,讲治国的道理:

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论语》16.1〕

大意是:远方的人,不归服,就修养文德,来招徕他们。

这四条,一起,推翻了「天下没有外面」这个说法的字面意思。先秦人,从来,知道有外面:夷、狄、蛮、戎,都是「外面」的名字。

《公羊传》那一句,后面还跟着一句,更要紧:

王者欲一乎天下,曷为以外内之辞言之?言自近者始也。〔《公羊传》成公十五年,已核〕

大意是:王者想把天下统成一个,为什么还要用「内」「外」来说话?回答是:因为要从近的开始。这句话原本,是在解释一件小事:《春秋》记会盟,为什么要把「会吴」,特别分出来写?答:因为吴,是「外」。

请记住这一条:「内外」,是「一」的施工顺序,不是「一」的终点。在这一派看来,「外」,是「还没轮到」的「里」。这和本章下面要说的,几乎是一句话。

◆外面,不但有名字,还有座位

「外面」,不但有名字,还有座位。

《国语·周语上》记着一段话,是祭公谋父劝周穆王,别去打犬戎时说的:

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国语·周语上》,已核〕

大意是:从王城往外,一圈一圈排下去:最里面的,天天来祭;再外面的,月月来祀;再往外,按时来享、每年来贡;最外面的蛮夷戎狄,只要「终王」——一辈子,来朝见一回新王,就算数。

看这张座次表,有两点。

第一,蛮夷戎狄,是排在「制」里面的。他们不是「天下之外」,是「天下的最外圈」。这正是本章要说的:「外面」,一直有,只是被安排了座位。

第二,谋父接着讲:要是有人不来,怎么办?「有不祭则修意,有不祀则修言,有不享则修文,有不贡则修名,有不王则修德」,一级一级往上加,最后才是刑、伐、征;而且,「布令陈辞而又不至,则增修于德而无勤民于远」〔已核〕——还不来,就再修自己的德,不要为了远处,去折腾自家百姓。这句话,和孔子的「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是同一个调子。

可是穆王没有听。《国语》写:「王不听,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已核〕——打了,拿回几头白狼白鹿;从此,最外一圈,不来了。

这一段,一个字,也没有说「外面是另一套合法的『一』」。可是它说了一件更实在的事:「化」,靠的是吸引;一动武,反而把人推远了。(这是本书的读法;《国语》自己说的,只是「自是荒服者不至」。)

◆四、命题四,要窄着用

所以,命题四,要改写。

原来的说法:「在与别的文化接触之前,天下没有外面。」

改写后的说法:

在与别的文化接触之前,天下有「外面」,但「外面」,是「尚未被包括进来的」,不是「另一个同样合法的『一』」。

两句话,区别在哪里?

先秦人,看「夷狄」,看到的,不是另一套「一」,而是还没有被「一」,化到的人。孟子说「用夏变夷」,意思就是:夷,是可以被化进来的。

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区别:「天下」,不是「没有外面」,而是「外面,被理解为,还没进来的里面」。

这个改写,本书记入命题四的窄化登记〔命题四,由「没有外面」,窄成「外面,被当作尚未进来的里面」〕。要等王德生博士,裁定。

◆五、一张表:三种「外」

对「外」的态度说法外面,是什么出处
占有莫非王土,莫非王臣没有外面,都是我的《北山》
同体天下为公,不独亲其亲没有外面,都是一家《礼运》
化用夏变夷,修文德以来之有外面,但外面,等着被化进来《孟子》3A4,《论语》16.1

这三种,并存。不同的场合,用不同的说法:对内,说「天下为公」;对外,说「修文德以来之」;对君臣关系,说「莫非王土」。

一个「一」,面对「外」,有三套说辞。

◆孟子自己,也说过一句反过来的话

孟子说「用夏变夷」,容易让人以为,在他眼里,「夷」,就是低一等。可是,同一本《孟子》里,还有这样一段:

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文王生于岐周,卒于毕郢,西夷之人也。地之相去也,千有余里;世之相后也,千有余岁。得志行乎中国,若合符节。先圣后圣,其揆一也。〔《孟子》4B1,已核〕

大意是:舜,是东边的夷人;文王,是西边的夷人。两个人,隔着千余里、千余年,可是他们得志,在中国行事,像两半符节,严丝合缝。前一位圣人,后一位圣人,他们的道理,是一个。

再看「用夏变夷」那一章的上下文:孟子是在批评一个叫陈相的人,他先跟陈良学周公、孔子之道,老师一死,转头去学许行;孟子骂许行是「南蛮鴃舌之人,非先王之道」。可是孟子夸陈良:「陈良,楚产也;悦周公、仲尼之道,北学于中国,北方之学者,未能或之先也。」〔已核:《孟子》3A4〕——一个楚国人,学周公、孔子,学得比北方人还好。

两段合起来,说明:孟子看「夷」和「夏」,主要看的是,学了什么、守什么「道」,不是看生在哪边。这条线,到第 30 章,还要接着用(韩愈概括《春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

它也同时说明,本章把命题四,窄成「外面,被当作尚未进来的里面」,是站得住的:舜是夷人,可他是圣人;因为他和我们「揆一」——用的,是同一个标准。外面的人,可以成为里面的圣人;可是,成为圣人的条件,是接受「这个一」。

◆六、一个更关键的区别:「化」与「并」

「化」这个字,值得停一停。

「化」,是单向的:外面,变成里面。

「并」,是双向的:两个体系,互相承认,并存。

先秦人,对「夷狄」,用的是「化」;他们,没有发展出「并」的想法。因为,「并」,需要承认对方,有一个同样合法的「一」。而这一点,在当时的天下格局里,没有被需要:中原,比周围,更强、更发达、更有文字,没有迫使中原人,去认真对待另一个「一」。

所以,「化」,不是出于傲慢,是出于一个具体的历史条件:他们,没有遇到,一个,强到能让他们,不得不「并」的对手。

这一点,是第 29、30、31 章,三次「遇到」的背景。

◆七、历史里,早有「遇到」

要诚实地说:历史上,其实,早就有过「遇到」,只是,被叙述成了「化」的故事。

汉朝,面对匈奴。汉初,国力不足,实行「和亲」:把公主,嫁给匈奴单于,并送上财物〔《史记·匈奴列传》,大意,待核〕。这,不是「化」,这是「并」的现实操作:在事实上,承认了对方,是一个对等的力量。

可是,在叙事里,「和亲」,被说成是「怀柔」。事实,是「并」;叙事,是「化」。

这是本书想指出的第一个裂缝:事实上的「并」,被叙事上的「化」,包住了。

这个「并」,有白纸黑字。《史记·匈奴列传》,把两边来往的国书,原样抄了进去。

汉高祖那一次的安排,《史记》写得很直白:派刘敬,把宗室女当作公主,嫁给单于做阏氏,每年送絮、缯、酒、米、食物,各有定数,「约为昆弟以和亲,冒顿乃少止」〔已核:《史记·匈奴列传》〕。

匈奴单于写信,抬头是:「天所立匈奴大单于敬问皇帝无恙。」信里谈到边境纠纷,说那是「绝二主之约,离兄弟之亲」,还说,西北那些拉弓的民族,现在都归了他,「诸引弓之民,并为一家」。

汉文帝回信,抬头是:「皇帝敬问匈奴大单于无恙。」信里写:「先帝制:长城以北,引弓之国,受命单于;长城以内,冠带之室,朕亦制之。」又说:「二国已和亲,两主欢说」,「朕与单于俱由此道,顺天恤民」〔均已核:《史记·匈奴列传》〕。

请看三处:

这不是「尚未进来的里面」。这是两个「一」,隔着一道墙,互相写信。

一位辩护人会说:和亲,是汉初国力不够的权宜之计,不能当作「并」的证据;等到武帝兵强马壮,不是又打回去了吗?

这话,对一半。汉初确实弱,和亲确实是权宜;武帝以后,对匈奴的办法,也确实改了〔据二手,本书不细讲〕。本书不说「汉人心里,承认了匈奴」。本书只说:权宜的那几十年里,白纸黑字,写进国书的东西,没有人能再收回去。后来的人,要把它说成「怀柔」,靠的是叙述,不是靠事实。太史公把两封信原样抄下来,等于替后人,留下了两本账:一本,是事实;一本,是说法。

事事实账(国书、商路里的做法)说法账(叙事里的名目)出处
和亲嫁宗室女,岁奉絮缯酒米,「约为昆弟」怀柔《史记·匈奴列传》
称呼「天所立匈奴大单于」对「皇帝」;「二国」「二主」天下共主(本书读法)同上
疆界「长城以北……受命单于;长城以内……朕亦制之」天下一统(本书读法)同上
商路大夏商人把蜀布、邛竹杖,转卖到身毒朝廷「发现」「通使」《史记·大宛列传》

武帝时期,张骞出使西域(建元年间出发,一去十三年,「唯二人得还」;后来又再度出使〔已核:《史记·大宛列传》;换算成公元,通行的说法是:前 139 或前 138 年出发,前 126 年回来,前 119 年再使乌孙,这几个年份据二手〕),打开了与西域诸国的往来。西域,有自己的城邦、宗教、文字。汉人,第一次,系统地,知道,天下之外,还有别的「天下」。

但是,这些「别的天下」,在汉人的叙事里,仍然,被归入「朝贡」:来的,是「贡使」;去的,是「抚远」。

可是,《史记》记着一个小细节:张骞在大夏,看见了邛竹杖和蜀布,问:这东西哪来的?大夏人说:我们的商人,到身毒去买的〔已核:《史记·大宛列传》〕。朝廷以为是「发现」的路,商人,早就走着了。官方的说法,和民间的脚步,又是两本账。

◆八、先说对

先说对。

「化」这个说法,有一个极大的好处:它让「外面」,不只是敌人,也是可以成为朋友的人。孔子的「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是一种非暴力的、以吸引代替征服的对外态度。

这在两千五百年前的世界里,是一种相当文明的态度。它的底下,是一个信念:文明,是有吸引力的;好的东西,会自己,让人愿意靠近。

成立条件是:这个吸引,是真的;而且,被吸引的人,是自愿的。

◆九、替「天下」辩护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化」,和「并」,分得这么开,有点过度。「化」,在实际上,是双向的:中原文化,吸收了无数「夷」的东西:胡服骑射,是赵武灵王,学胡人;佛教,来自天竺;很多音乐、饮食,来自西域。「化」,一直是双向的。

这个辩护,很对,本书完全接受。

实践上,「化」,是双向的:中原,一直在吸收外面的东西。本书说的,是「叙事上」:叙事里,「化」,是单向的:外面,被我们化。而实践里,是双向的。

叙事,与实践,有裂缝。这个裂缝,就是「一」的边界,开始发生的地方。

◆十、放回日子里:新搬来的邻居

回到开头的小区门禁。

一户新的人家,搬进来了。他们,是外地人,口音不同,习惯不同。老住户,会怎样看他们?

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是:「他们要适应我们的规矩。」——这是「化」。

如果这户人家,很多,比如,一栋楼,搬进来了一半外地人,他们,开始有自己的规矩:晚上,聚在楼下,聊天;节日,放自己的音乐。老住户,会开始意识到:「我们的规矩」,需要重新商量了。——这是「并」。

「一」的边界,不是在门禁出现的时候才有的;是在门禁,被「外面」,真的,挤压的时候,才变成一个需要重新论证的问题。

◆再放回一次:牌桌上,先问规矩

再换一个场子。

周末,几个朋友约好,在家里打牌。其中一位,是外地来的。上桌之前,他先问了一句:「咱们,按什么规矩打?」

主人愣了一下:「就这么打呀。」

外地朋友笑了:「你们这个『就这么打』,我们那儿,不是这样的——我们那边,炸弹是不翻倍的。」

这时候,桌上,会有三种反应。

第一种:「入乡随俗,听我们的。」——这是「化」。外面的人,要变成里面的人。

第二种:「那你们那一套,也讲讲,今天,咱们商量着来。」——这是「并」。承认对方的规矩,也是一套规矩。

第三种:「那别玩了。」——桌子,散了。

有意思的是:只要有一个人开口问「你们那儿,怎么打」,原本「就这么打」的东西,立刻露出了它其实是「我们这儿这么打」。全是本地人的桌上,没有人会问「按什么规矩」。要有一个外地人坐下来,规矩,才显出了形状。

这是本章的缩影:「一」的边界,不是在造它的时候有的,是被外面的人,一句「你们那儿怎么打」,问出来的。

◆十一、本章的证伪条件

本章的判断:先秦的「天下」,有「外面」,但「外面」被当作「尚未进来的里面」(化),不是「另一个合法的一」(并);叙事与实践,有裂缝。命题四,需要窄化。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在先秦的某些文本里,已经有对「另一个合法的体系」的承认(比如,对「夷」的礼制,有过平等的描述);或者,如果能证明,「化」,在先秦的用法里,本来,就是双向的,不是单向的。

《春秋》公羊传一类的材料,对夷夏的处理,有复杂的层次(比如,「夷狄进于中国,则中国之」,韩愈《原道》引《春秋》的话,大意是:诸侯用夷礼,就把他当夷;夷而进于中国,就把他当中国〔已核:《原道》「孔子之作《春秋》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这是韩愈对《春秋》笔法的概括,不是《春秋》的经文〕)。这是一种「标准是文化,不是血统」的说法,值得,在第 30 章,回来细看。

〔已核:《诗经·北山》、《礼记·礼运》、《孟子》3A4 与 4B1、《论语》16.1、《公羊传》成公十五年、《国语·周语上》、《史记·匈奴列传》与《大宛列传》、《原道》。仍据二手:张骞出使的公元年份,汉武帝以后对匈奴办法的转变。〕

◆十二、挂钩

拔一面旗,埋一面旗。第 27 章留下的那面旗——孩子们的规矩,碰到另一块空地上的规矩,会怎样——在这一章,是用牌桌来回答的:先问,再商量。第 29 章,埋着本章的三句话:「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吾闻用夏变夷」「子欲居九夷」。它们会几乎原样,出现在一篇替佛说话的文章里:有人拿前两句问难,答话的人,拿第三句接招,还要多补一句,更重的话。

「化」,在两千年里,基本够用。直到有一个不是被「化」,而是主动,给出了另一个完整答案的体系,走进来:佛教。下一章。

带走的话
先秦人,不是不知道「外面」;他们,把外面,看成「还没进来的里面」。

小账

开了哪扇门:「天下」有三种说法(占有、同体、化);「外面」一直有,只是被看成「尚未进来的里面」;命题四,窄化登记。

关了哪扇门:「溥天之下」原是一句怨词;「化」在叙事里单向,在实践里双向;和亲,是事实上的「并」,叙事上的「化」。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天下」这个圈,是人划的;而「外面」,一直在门口。

第 29 章

佛来了:「一」,被迫,重新论证

你家里,第一次买了一台电视机。

问题来了:放哪儿?

客厅的正中,墙上,原来,挂着祖宗的画像,或者,供着神龛。你把电视,放在那里,等于,把「谁是中心」,换了。你不放在那里,放在角落,电视,又看不舒服。

一个新东西,进来了,逼着一个家,重新回答:我们的中心,是什么?

佛教,进入中国,就是这样一台电视机。

◆一、一个不是被「化」的对手

佛教,大约在两汉之际,传入中国。关于具体时间,有传统说法:东汉明帝(在位 57—75 年),夜梦金人,派人到西域求法,永平十年(公元 67 年),请回了佛经与僧人,建了白马寺〔据二手,传统说法,学界对细节,有不同意见,待核〕。

这个故事,史书自己的口气,值得留意。《后汉书·西域传》写的是:「世传明帝梦见金人,长大,顶有光明……」,一个「世传」;紧跟着一句:「楚王英始信其术,中国因此颇有奉其道者。后桓帝好神,数祀浮图、老子,百姓稍有奉者,后遂转盛。」〔已核:《后汉书·西域传》〕

更早、也更靠得住的一条记录,是楚王英。《后汉书·楚王英传》:永平八年(65 年),朝廷下诏,死罪可以缴缣帛赎罪,楚王英派人送去黄缣、白纨三十匹。明帝回诏说:「楚王诵黄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絜斋三月,与神为誓,何嫌何疑,当有悔吝?其还赎,以助伊蒲塞桑门之盛馔。」〔已核:《后汉书·楚王英传》〕——皇帝自己,把「黄老」和「浮屠」,并排,一口气,读了下来。(后来,楚王英被人告发,造作图谶、有逆谋,被废,迁往丹阳——这是同一篇传里的事。佛教在中国最早的有名奉行者,是以「大逆」收场的。)

不论具体的年份,佛教,在汉末魏晋,逐渐,扎下了根。

这一次,来的,不是一个「夷」,要被「化」。它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有自己的宇宙论(三世因果、轮回),自己的人生观(苦、空、解脱),自己的伦理(戒律),自己的组织(僧团),自己的经典。

更重要的是,它,给出了一个「一」之外的「一」:它说,人生的根本,不是「天命」,不是「名教」,而是「解脱」。

这对第 22 章讲的魏晋,是一个雪上加霜:魏晋,旧的「一」(名教),已经被追问;这时,一个外来的体系,提供了一个新的、有力的答案。

◆二、第一个办法:格义——借旧词,说新话

佛教,在中国,怎么被说清楚的?

最早的办法,叫「格义」:用中国本土已有的概念,去对应佛经里的概念。比如,用老庄的「无」,去解释佛经的「空」;用「道」,去对应「菩提」〔据二手,格义的做法,学界多有讨论,待核〕。

这一招,极其聪明,也极其危险:

这是本书「一」的故事里,一个很典型的动作:当一个「一」,要接纳另一个「一」,它,先用自己的词,去「翻译」对方。翻译,就是一次悄悄的「化」。

这不是后人安上的名目。《高僧传》写竺法雅:他的学生,「并世典有功,未善佛理」——《论语》《庄子》,读得都很在行,一碰佛经,就不懂了。于是,竺法雅和康法朗等人,「以经中事数,拟配外书,为生解之例,谓之格义」〔已核:《高僧传·竺法雅传》,据陈寅恪《支愍度学说考》所引〕。「事数」,是佛经里一条一条列出的名目;「外书」,是佛经之外的中国书;「拟配」,就是一条对一条,配起来。(「事数」的解释,据二手。)

请看这个起点:学生的脑子里,早已装满了「我们的词」;不借这些词,就听不懂。所以,格义,不是谁存心要歪曲,而是听的人,只有那一套耳朵。

◆三、牟子:一个早期的辩护

东汉末年,有一部书,叫《牟子理惑论》,据说是一位叫牟子的人所作,是最早的一篇,用问答体,为佛教,在中国,辩护的文章〔作者与年代,学界仍有争论,待核;下文引的《理惑论》原文,已核〕。

书里,设了一个问难的人,提出一连串质疑:佛教,是夷狄的东西,我们是华夏,为什么要学它?佛教,让人剃发,毁坏身体,违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孝道;佛教,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违背孝;等等〔已核:《理惑论》〕。

这些质疑,每一条,都在问:佛,和「我们的一」,是不是冲突?

牟子的回答,大体,是:佛,与儒、道,并不矛盾,可以并行,「金玉不相伤,随璧不相妨」〔已核:《理惑论》〕。这是一种调和的办法:不说「我们换一个一」,而说「这两个,其实是一个」。

可是,翻开原文看,牟子做的,比「调和」,要多一点。

先看序。序里说,灵帝去世以后,天下扰乱,「独交州差安」,牟子「将母避世交趾」〔已核:《理惑论》序〕。交州、交趾,大致是今天越南北部一带〔地望,据通行说〕。这本为佛辩护的书,是在中国的南边边缘,写下来的。

再看问难。问的人,一开口,就把本书第 28 章的两句话,原样搬了出来:

孔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孟子讥陈相,更学许行之术,曰:「吾闻用夏变夷,未闻用夷变夏者也。」吾子弱冠学尧、舜、周、孔之道,而今舍之,更学夷狄之术,不已惑乎?〔《理惑论》,已核〕

牟子的回答,一上来,先让了一步:「此吾未解大道时之余语耳。」然后,才接招:

孔子所言,矫世法矣。孟轲所云,疾专一耳。昔孔子欲居九夷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禹出西羌而圣哲,瞽叟生舜而顽嚚,由余产狄国而霸秦,管蔡自河洛而流言。……以此观之,汉地未必为天中也。佛经所说,上下周极,含血之类物,皆属佛焉。〔《理惑论》,已核〕

大意是:孔子那句话,是在矫正当时的世风;孟子那句话,是痛恨「专一」。孔子自己,还想去住九夷;禹,出自西羌,却成了圣哲;舜的父亲瞽叟,却顽固愚昧;由余是狄国人,却帮秦国成了霸业;管叔、蔡叔,生在中原,却造谣作乱。照这样看,汉地,未必是天的中心。

请看两处。

第一,他把孟子那句话,读成了「疾专一」——孟子是痛恨「专一」的。用「一」,去批评「一」。这是一个很大胆的读法;孟子那一章,上下文是在批评陈相背师,牟子的读法,是他的,不是孟子的本意。

第二,「汉地未必为天中也」——这是在儒者的圈子里,直接说:你这个中心,未必是中心。第 28 章说,先秦人,没有被迫,去承认另一个合法的「一」;牟子,用的,是同一批儒家的话,却已经开始,逼着人承认。

问难问难者的依据回答的办法回答里的关键句
学「夷狄之术」,岂不糊涂《论语》3.5、《孟子》3A4翻出儒家自己的话,倒过来用「昔孔子欲居九夷」「汉地未必为天中也」
剃发,违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孝经》举孔子称赞泰伯断发的先例,把「孝」的边界放宽「苟有大德,不拘于小」
不娶不育,是「无后」「不孝莫过于无后」换一套「福」的算法「妻子、财物,世之余也。清躬、无为,道之妙也」
出家,不拜王者君臣之义划出一块「方外」的地(慧远,见下)「内乖天属之重而不违其孝,外阙奉主之恭而不失其敬」

(前三行,均已核:《理惑论》;第四行,见下一节。)

◆先说对:他们把对手的话,原样写下来了

先说对。《理惑论》用的是问答体,而且,问难者的话,写得一点不软:「吾子弱冠学尧、舜、周、孔之道,而今舍之,更学夷狄之术,不已惑乎?」「何其违圣人之语,不合孝子之道也」。他把最难听的问题,写进了自己的书里。

这是一个很难得的做法:一个想说服人的人,先把反对者的话,原样存下来。今天,我们还能读到,当时有人,是怎样质疑这个外来的「一」的,是因为牟子,没有把它们删掉。

成立条件是:问难,要写得真——写成稻草人,就不算。本书无法替牟子保证,每一条问难,都真有人问过;只能说,这几条,读起来,都是当时的儒者,会真问的话。

◆四、第二个办法:慧远——「沙门,不敬王者」

晋代,有一位高僧,叫慧远(334—416),住在庐山。公元 402 年前后,当权的桓玄,想要求出家人,也要向王者,行礼跪拜。慧远,写了《沙门不敬王者论》,反对〔已核:王雷泉《〈沙门不敬王者论〉概述》;一说此文作于 403 年〕。

他的理由,大意是:出家人,已经离开了世俗的网,所追求的,是超越世俗的东西,所以,不必遵守世俗的礼节。

这是一次极重要的交锋。

因为,「敬王者」,是「名」的核心:第 13 章讲过,「君君臣臣」,是「名」的第一对。出家人,说「我不敬」,等于说,「我在『名』之外」。

这是第一次,有一个大规模的、有组织的群体,公开,站到了「名教」之外。

(说得更准一点:东晋已经有过一回。六十多年前,庾冰就提出过「沙门敬王」,被朝臣反对,没有成事;慧远,是把理由,系统地写成一篇论文的那个人。〔已核:王雷泉文,「六十余年前庾冰沙门敬王之议」〕)

这篇论文,分五篇:在家、出家、求宗不顺化、体极不兼应、形尽神不灭〔已核:王雷泉文〕。其中要紧的几处是:

请注意:慧远,没有说「沙门在名教之外,所以名教管不着我」。他划出的,是一块小小的「方外」:出家的人,换了衣服,离了世俗,可以不拜;在家的人,仍然要拜。他同时还说:佛与尧孔,「终期则同」。他在抗礼的同时,把「一」,认了一半。

结局是:桓玄,在他篡位称帝的那一年(403 年)十二月,下诏,准许沙门,不必敬王者;第二年(404 年)五月,他兵败被杀。尚书令桓谦、中书令王谧,也曾写信,反对他最初的要求〔已核:王雷泉文〕。「一」,在这里,让步了。

◆五、第三个办法:排斥——韩愈与「佛骨表」

到了唐代,排斥的声音,来了。

元和十四年(公元 819 年),唐宪宗,派人把凤翔法门寺的佛骨(据说是佛的指骨),迎入宫中供奉,朝野震动。韩愈,上了一篇《论佛骨表》,激烈反对。

他说,佛,是夷狄之一法,传入中国,不过是后汉以来的事,佛教传入之后,君主,反而寿命短、国祚短〔已核:《论佛骨表》「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又说汉明帝以后,「乱亡相继,运祚不长」〕。他最后,甚至说:

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论佛骨表》,已核〕

大意是:佛如果真的有灵,能够降下灾祸,所有的灾殃,都应该降到我身上。

宪宗,大怒,要杀他,经人求情,贬为潮州刺史。

表里,有一段话,值得原样抄下来,因为它,几乎是把第 28 章的「化」,演了一遍:

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众也。〔《论佛骨表》,已核〕

大意是:佛,本来是夷狄的人,语言不通,衣服不同,嘴里不说先王的话,身上不穿先王的衣服,不懂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他本人今天还在,奉着他国国君之命,来朝见——皇上接见他,也不过在宣政殿见一面,礼宾院设一席,赐一套衣服,派人送出国境,不让他迷惑众人。

请看:韩愈,把佛,安排成了一位「来朝的外国使者」。按「朝贡」的流程,该怎么招待,就怎么招待。这正是第 28 章里,「外面」的标准座位。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韩愈,说成「划界」,太重了。他骂的,主要是皇帝迎佛骨的铺张,和百姓荒废本业,不是针对「外国」。

这话,对一半。表里,两层都有:民生那一层——百姓看见皇帝如此,就「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倣效……老少奔波,弃其业次」〔已核〕;夷夏那一层——「夫佛本夷狄之人……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本章看的,是第二层,因为这一层,正是第 28 章的「外面」;第一层,他换成别的题目,也会写。

这一次,是「一」,对外来者,最直接的反击。我们在第 25 章,已经看过,韩愈写《原道》,划界;他写《论佛骨表》,动手。

后来,又有更激烈的:845 年,唐武宗,下令大规模毁佛(史称「会昌灭佛」)〔已核:《旧唐书·武宗纪》,细节见下〕。

先是这一年四月,朝廷叫祠部清点天下的寺和僧尼,《武宗纪》记:「大凡寺四千六百,兰若四万,僧尼二十六万五百。」到了八月,下制书,把这些数字,变成了拆除单:「其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余所,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收充两税户,拆招提、兰若四万余所,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均已核:《旧唐书·武宗纪》〕清点的账,和拆除的账,是同一本账。

制书里,还有两句,值得停一停:

隶僧尼属主客,显明外国之教。勒大秦、穆护、祆三千余人还俗,不杂中华之风。〔《旧唐书·武宗纪》,已核〕

大意是:僧尼,改归「主客」管,明明白白地显示,这是外国的教;大秦、穆护、祆这几种外来教的人,三千多,也一并勒令还俗,不让它,混进中华的风气里。「主客」,是接待外国来客的部门〔释义,据通行说〕。官方,在这一刻,把佛教,正式登记成了「外国之教」——这和第 28 章说的「外面,被当作尚未进来的里面」,正好反过来:一个已经进来了几百年的里面,被重新当成了外面。(这是本书的读法。)

(史家有「三武一宗」之说: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武宗、后周世宗,前后几次大规模禁佛〔据二手,通行说;本书不细讲〕。)

◆六、第四个办法:吸收——理学

最后的结局,既不是佛教,被「化」掉,也不是佛教,赢了,而是,一个更深的东西,发生了。

宋代的理学家们,大量吸收了佛教的东西:对「心」「性」的深入分析,对修行方法的重视,甚至,宇宙论的某些结构〔据二手,学界多有讨论,如朱熹、王阳明与佛道的关系,待核〕。同时,他们,又坚决批评佛教。

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格局:嘴上排斥,实际上,吸收。

这不是后人硬安的罪名,当事人自己,就认过。程颐给他哥哥程颢写的行状里说:程颢年轻时,「泛滥于诸家,出入于老、释者几十年,返求诸六经,然后得之」;朱熹的学生,记下他的话:「二三年前见得此事尚鹘突,为他佛说得相似,近年来方看得分晓。」〔均已核:见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卷上自注所引,《明道先生行状》《朱子语类》原书,未另核〕

戴震,就是第 27 章里,喊「死于理,其谁怜之」的那位,说得更直接:宋儒「出入于老、释」,所以「杂乎老、释之言以为言」〔已核:《孟子字义疏证》卷上〕。同一件事:当事人说「我出入过,后来回来了」;后来的批评者说「你没回干净」。本书不判谁对,只记一点:说「回来了」的人,和说「没回干净」的人,都承认,去过。

这与第 28 章的「化」与「并」,是同一个裂缝:叙事上,是「排」;实践上,是「并」。

「三教合一」,在宋以后,成了一种流行的说法〔据二手,待核〕。一个「一」,面对一个强大的对手,最后,是通过「把对手的一部分,收进自己」,来存活的。

◆七、一张表:「一」遇到佛,四种动作

动作谁做了什么对「一」的影响
翻译(格义)早期译经者借老庄的词,说佛的话让佛进来,悄悄改了两边
调和牟子说儒、佛、道,同归把两个一,说成一个
抗礼慧远沙门不敬王者在「名」之外,站出一块地
排斥韩愈写道统,上佛骨表给「一」划界
吸收宋明理学吸其思,辟其说「一」,换了一层身体

◆八、命题四,被验证了

现在,可以回到命题四的后半句:

接触之后,边界出现,「一」必须重新论证。〔王口述〕

这一句,在佛教这里,得到了充分的验证。

「一」,面对佛,真的,被迫,重新论证:

可以说:理学,是「一」,被佛,逼出来的第二次大总装。

没有佛,「一」,也许,还停留在汉代的状态。是外面,逼着里面,长出了新的东西。

这一点,是本书,对命题四的肯定。

◆九、先说对

先说对。

「一」,在面对佛教时,没有选择,只靠强力,把它挡出去;而是,经过几百年的争论、吸收、再造,让自己,变得更深、更广。

这是一个文明的健康的表现:它,通过「被挑战」,而长大。

成立条件是:这种吸收,是公开的、可讨论的,不是偷偷摸摸的。

◆十、替「一」辩护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理学,说成是「被佛逼出来的」,有点贬低了理学本身的内在动力。理学,自己,有强烈的问题意识:怎样安顿人心?怎样在乱世之后,重建秩序?这些,都是理学家,自己的关切,不是被佛逼出来的。

这个辩护,完全接受。

理学的动力,是内外两方面的:既有内部的问题,也有外部的刺激。本书,不说理学「只是」被逼出来的;只说:外部的刺激,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十一、放回日子里:电视机

回到开头的电视机。

这家人,最后,把电视,放在了客厅的侧面,神龛,还在正中。过了几年,孩子们长大,神龛,慢慢,移到了不显眼的位置;电视,成了客厅的中心。

没有人,宣布过「我们换了中心」。是一台电视机,一点一点,挪了位置。

佛教,进入中国,也是这样的:没有人,宣布「我们的一,换了」;可是,几百年里,「一」,被慢慢地,改变了位置。

◆再放回一次:老球馆里,添了一张羽毛球网

再换一个场子。

社区的一间老球馆,原来只有乒乓球。十几张球台,每天早上,都是那几位老球友,一站就是半天。

有一天,馆里在墙边,拉起了网,划出两块场地,说:以后,这里也打羽毛球。

老球友的反应,各不相同。有人说:「这不都是『球』吗?打什么,都是锻炼。」——这是调和。有人说:「早上八点到十点,是我们的时间。」——这是抗礼。有人在意见本上写:「场地是乒乓球的,请勿占用。」——这是排斥。

过了半年,有意思的事发生了:几个老球友,开始站在羽毛球场边,看人家的步法;一位打了一辈子乒乓球的老人,拿起球拍,试了试,说:「你这个『搓』,和我们的搓球,像。」——这是吸收,也是格义:他用乒乓球的词,去理解羽毛球的招。

没有人,宣布过「球馆换了规矩」。可是,两年以后,墙边的位置,早已不是原来的位置了。

◆十二、本章的证伪条件

本章的判断:佛教,是「一」遇到的第一个「完整的另一个一」;「一」,用翻译、调和、抗礼、排斥、吸收,五种办法,应对;理学,是「一」被逼出来的第二次大总装。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理学的主要概念与结构,主要,来自先秦儒家的内部发展,与佛教,没有实质的关联;或者,如果能证明,佛教在中国,很早,就被当作一种「可以并存的体系」,而不是一个需要「重新论证」的挑战。

〔已核:《后汉书》楚王英与西域传、《高僧传》格义条(转引)、《理惑论》引文、《沙门不敬王者论》及桓玄的结局(王雷泉概述)、《论佛骨表》、会昌灭佛(《旧唐书·武宗纪》)、戴震所引程、朱自述。仍待核:《理惑论》的作者与年代,白马寺传说,格义的具体对应,「三教合一」的流行,「三武一宗」,「事数」释义。〕

◆挂钩

拔一面旗,埋一面旗。第 28 章埋的旗,在这里被拔:「夷狄」「用夏变夷」「九夷」这几句话,原样出现在《理惑论》里,被人拿来,替外来者说话。新埋的旗有两面:一面,是牟子写书的地方,在交趾;另一面,是《论佛骨表》里,那位「来朝的外国使者」——到下一章,这个座位,要被换成另一种样子:接过儒学的人,自己,成了「外面」的人。

「一」,遇到了佛,长了一圈。可是,「一」,也走出去了:到了日本、朝鲜、越南。在那里,「儒」,遇到了完全不同的社会。命题八,在那里,要被检验。下一章。

带走的话
一个「一」,遇到另一个完整的「一」,不是被击败,就是被逼着,长大。

小账

开了哪扇门:佛教,是「一」遇到的第一个完整的另一个一;五种应对(翻译、调和、抗礼、排斥、吸收);命题四的后半句,得到验证;理学,是被逼出来的第二次大总装。

关了哪扇门:理学有内在动力,不能说只是被佛逼出来的;格义每一次对应,都悄悄改了原意。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一」,在遇到佛之后,才第一次,被迫,说出了自己是什么。

第 30 章

日、韩、越:儒文化,不等于汉文化

同一份食谱,交给三个不同国家的厨师。

食材,是一样的;步骤,是一样的。可是,做出来的菜,味道,各不相同:一个,偏甜;一个,偏辣;一个,偏酸。

不是谁,做错了。是每个厨房,有自己的灶,自己的水,自己的客人。

儒学,走出中国,到了日本、朝鲜、越南,发生的,就是这样的事。

◆一、王德生博士的第八条命题

儒文化,不等于汉文化。〔王口述〕

这一条,需要先说清楚,它说的是什么,没说什么。

它不是在说,「儒家,和汉族,没有关系」。儒学,诞生在汉语的世界里,用汉字写成;这是事实。

它说的是:「儒文化」,是一套,由「汉语的士人阶层」,掌握话语权的文化;它,和「汉族」这个民族,不是同一个东西;它,可以被「非汉族」的士人,接过去,使用,改造,甚至,当作自己的。

这是一个很有用的区分:儒文化的「载体」,不是「汉族」,是「汉文」+「士人」。

这一章,用三个国家,来验一验这条命题。

◆二、朝鲜:「四端七情」

朝鲜(高丽之后,李氏朝鲜,1392—1910),是最「朱子学」的国家之一。朝鲜王朝,把朱子学,奉为官学,科举,考朱熹的注释;社会的礼仪,依《朱子家礼》〔据二手,待核〕。

在朝鲜,有一场极有名的思想争论:「四端七情论辩」。

李滉(号退溪,1501—1570),是朝鲜朱子学的代表人物。他与年轻的学者奇大升(号高峰),从 1559 年前后起,反复通信,辩论,前后辩了八年〔八年,已核:朝鲜语维基「사단칠정론」条;起年,据通行说〕,讨论的问题是:孟子说的「四端」(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与《中庸》里说的「七情」(喜怒哀乐等),是什么关系?是「理」发出来的,还是「气」发出来的?

这一场争论,不是照搬中国的争论;它,是朝鲜的学者,在朱子学的框架里,提出了自己的问题。这场争论,持续了几百年,成了朝鲜儒学的核心话题〔据二手,待核〕。

一个「一」,被朝鲜的士人,接过去,开始了自己的追问。

◆朝鲜的另一场争论:字

先说对。四端七情的争论,有一点很值得记:它是在朱子学做官学的朝鲜,由官学自己人,吵了八年。李滉最初,只是改了郑之云《天命图说》里的一句——原句是「四端发于理,七情发于气」,他改成「四端理之发,七情气之发」〔已核:朝鲜语维基「사단칠정론」条〕,奇大升,就是为这一处改动,提出了异议。一个字的位置,吵了八年;这说明,官学,是容得下追问的,只要追问,停在框架里面:问的是「理发还是气发」,不是「理」是不是造的。

而同一个朝鲜,在李滉出生前五十多年,还有一场,吵得更直接的争论,吵的是字。

世宗二十五年(1443 年),朝鲜国王世宗,主持创制了一套拼音文字,后来叫「训民正音」;通行的说法,是 1446 年颁布〔据二手,通行说〕。1444 年 2 月,副提学崔万理等人,联名上疏反对。《世宗实录》,记着他们的话:

唯蒙古、西夏、女真、日本、西蕃之类,各有其字,是皆夷狄事耳,无足道者。……今别作谚文,舍中国而自同于夷狄。是所谓弃苏合之香,而取螗螂之丸也,岂非文明之大累哉。〔已核:《世宗实录》世宗二十六年二月二十日条,据日本学者论文所引〕

大意是:只有蒙古、西夏、女真、日本、西蕃这些地方,才各有自己的文字,这都是夷狄的事,不值一提。现在另造谚文,是舍了中国,自己跑去,和夷狄一样,好比扔掉苏合香,去捡螗螂滚的丸子——这是文明的大拖累。

他们还担心另一件事:有了这套简单的字,「二十七字谚文,足以立身于世,何须苦心劳思,穷性理之学哉」〔已核:同上〕——谁还肯,去苦读性理之学呢?

请把这段,和第 28 章对读。「夷狄」两个字,在这里,用在了朝鲜人自己的一种可能上:用自己的话写字,就是「自同于夷狄」。他们怕的,不是外面的人,是自己人,往「外面」走。

国王的话,在另一边。世宗亲自写的序,大意是:我们的语音,和中国不同,不能用汉字顺畅地表达,所以,百姓有话想说,却说不出来,我很怜悯,新造二十八个字,要让人人容易学会,便于日用〔大意,据二手;序文通行,未另核〕。

这里,有两点,要分开说。

第一,官学的「一」(朱子学、汉文),和国王的「一」(要让百姓开口),在这一刻,是两种「一」。(这是本书的读法。)

第二,反对者的担心,并不荒唐:他们看到的,是读书人的出路,会因为一套更容易的字,而被改写——这正是第 27 章讲的:科举,给「不追问」加上的利害。

本书不替谁判案,只记:「一」的边界,有时,是被「自己人」要往外走,逼出来的。

◆三、日本:「先王,造道」

日本,是一个极其有意思的例子。

日本的江户时代(1603—1868),朱子学,是幕府的官学。可是,从内部,出现了反叛。

伊藤仁斋(1627—1705),京都的学者。他不满朱子学,说,朱熹的注释,把孔孟的原意,弄走了样,他主张,直接回到《论语》《孟子》的原文,称为「古义学」。据说,他推崇《论语》,称之为「最上至极宇宙第一书」〔据二手,待核〕。

荻生徂徕(1666—1728),更激进。他认为,朱熹,用「理」,来解释孔子,是把宋代的东西,读进了先秦。他主张,要读古代的原文,以古代的语言,去理解(称为「古文辞学」)。

徂徕,在他的《辨道》里,有一个说法,对本书,极其重要:

先王之道,先王所造也,非天地自然之道也。〔荻生徂徕《辨道》第 4 节;已核,见下〕

大意是:先王的道,是先王造出来的,不是天地自然本来有的道。

请把这一句,读两遍。

这是一位儒者,在十八世纪初,明明白白地说:「道」,是先王「造」的,不是天给的。

这几乎,就是本书的母题,出自一个儒家内部的人之口。

〔核对结果:这句话,已经核到。它出自《辨道》第 4 节;第一句,在三处论文里,引得一字不差:吕欣的论文(引中译本《辨道》)、一篇台湾大学的论文、お茶の水女子大学国际日本学コンソーシアム的一篇论文(引日文训读本,标作「『弁道』4」);整段,吕欣文与お茶の水女子大学文所引,可以对上。本书没有见到日本思想大系的原书页,所以,节号与页码,以论文所引为准。引文与原稿,一字不差,无需改正。〕

这一条,如果成立,对本书的意义,是双向的:

而且,徂徕,是日本人。他读的,是汉文;他引的,是孔子;但他,在日本,用日本的问题,重新读儒家。这正是「儒文化,不等于汉文化」的一个活的例子。

◆先说对,也要读完整:徂徕说的「造」

先说对。徂徕这句话,不是孤零零的一句。《辨道》第 4 节里,它的原话,是这样接下去的:

先王之道,先王所造也,非天地自然之道也。盖先王以聪明睿知之德,受天命,王天下,其心一以安天下为务,是以尽其心力,极其知巧,作为是道,使天下后世之人由是而行之,岂天地自然有之哉!〔《辨道》,已核〕

大意是:先王,是有聪明睿智之德、受了天命、做了天下之王的人;他一心只为安天下,所以,用尽心力,极尽智巧,造作了这套道,让后世的人,照着走。哪里是天地自然,就有的呢?

再看他怎么定义「道」:

道者,统名也。举礼乐刑政,凡先王所建者,合而命之也,非离礼乐刑政,别有所谓道者也。〔《辨道》,已核:台湾大学论文所引〕

大意是:「道」,是个总称;把礼、乐、刑、政,凡是先王所建立的,合起来,叫它「道」;并不是在礼乐刑政之外,另有一个叫「道」的东西。

在《答问书》里,他说得更白:道,不是「事物当行之理」,不是「天地自然之道」,是「圣人建立」的道;「道」,就是治理国家天下的办法〔大意,已核:《徂徕先生答问书》日文原句,お茶の水女子大学论文所引〕。

这几段,合起来读,有三点。

第一,他把「造」字,摆在了桌面上。道是造的,造的人,是先王。这和本书的判词,字面上,几乎重合。

第二,他的「造」,只有一次,只有一批人。造道的,是受了天命的先王;孔子,是传这个道的人——「孔子之所传,儒者守焉,故谓之孔子之道」〔已核:《辨名》,吕欣文所引〕。所以,后人的本分,是「守」,不是再造。吕欣概括说:在徂徕看来,先王圣人,并不是朱子理学的体现者,而是政治制度的制作者,是超过普通人的;「人人皆可得为圣人」,在他看来,是不现实的〔已核:吕欣文概括〕。他批朱子,正是因为,朱子等于是,后人又造了一回,还说那是天理。(最后这一句,是本书的读法。)

第三,他知道「道是造的」,却并没有因此,松一口气。相反,因为这套办法,是先王「尽其心力,极其知巧」造出来的,所以,不是你我,可以随便改的。(本书读法。)

本书的母题说:「守久了,便忘了它是造的。」徂徕,是没有忘的人;可是他的「不忘」,用在了另一个地方:不是用来松动「一」,是用来钉牢「一」。这给第 27 章的「忘,是倾向,不是必然」,添了一个旁证,也添了一个提醒:记得来历,不一定带来追问。

问朱子学徂徕本书的读法
道,从哪里来天理,自然如此先王造作一群人共同承认的出发点
谁能造(理,不是造的)只有受天命的先王乱世里,有人造
后人做什么穷理,人人可以成圣守,由之而行;「人人可成圣」不现实守其骨,换其肉

(前两列,据吕欣文与徂徕原文的概括;第三列,是本书的读法,不是徂徕说的。)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说徂徕「钉牢」,太冤了。他不是不许变:吕欣说,他以夏、商、周先王之道的不同为例,说明历代,都有合乎各自时代的王道〔已核:吕欣文概括〕。

这话,对。这使「造」,不止一次:夏、商、周,每一位先王,各造一回。可是,造的人,仍然只是受了天命的先王,门槛,没有降。他把「造」,从天上,搬到了人间;却没有,把「造」的资格,从圣人,搬到众人。

日本这边的处境,也值得补一句。德川幕府,把朱子学,立为官学,林罗山一家,世代主持〔据二手:英文维基「Hayashi Razan」条〕。徂徕说「道是造的」,是在这样一个国度里,说的。他去世(1728 年)之后六十多年,1790 年,幕府的老中松平定信,颁布「宽政异学之禁」,规定幕府官学,只教朱子学〔已核:英文维基「Kansei Reforms」条,二手〕。一个说「道是造的」的人,得到的官方回应,是:把朱子学,再钉牢一遍。

◆四、越南:一套文字,两种用法

越南,在历史上,长期使用汉字。越南的科举,始于李朝(1075 年),一直到阮朝,才在 1919 年废止〔据二手,待核〕。越南的士人,读儒家经典,写汉文诗文。

可是,越南,同时,发展出了自己的文字:字喃(chữ Nôm),用汉字的部件,造出新字,来写越南语〔已核:英文维基「Chữ Nôm」条,二手〕。越南最有名的文学作品之一,阮攸的《金云翘传》,就是用字喃,写的〔已核:英文维基「Nguyễn Du」条,二手〕。

这就是说:越南的士人,一手,拿着汉文的儒家经典;一手,在用自己的文字,写自己的话。

「汉文」,是「士人」的工具;「自己的话」,是「民族」的声音。两者,并存。

这里,还有一环,值得补上。越南北部,在汉代,就是中国的郡县(交趾)〔据通行说〕。前面第 29 章,提到的那位牟子,序里写着「将母避世交趾」,说的就是那一带。也就是说:越南士人读汉文的传统,有一部分,是从郡县的日子里,一路带下来的。(这是本书的读法。)

字喃的故事,是这样的:据说,13 世纪晚期(1282 年),一位刑部尚书,叫阮诠,用字喃,写了一篇文,投进红河,驱赶鳄鱼——这被认为,是越南语最早的文学写作〔据二手,「据说」〕。后来,西山朝(1778—1802),一度规定,官府事务和科举考试,都可以用字喃;王朝倒了,政策也就退了;阮朝的嘉隆帝,很快,又恢复了汉文〔均已核:英文维基「Chữ Nôm」条,二手〕。一套自己的字,能不能进考场,要看,谁坐在朝廷上。

阮攸的《金云翘传》,更有意思。它的底本,是一部明末的中国小说,也叫《金云翘传》;阮攸,没有写新故事,他拿了一本中国的小说,用越南的话,重写了一遍;故事,大体照旧,只在一些地方,改了态度——比如,把牵连好人的官府,写得更腐败,叙述者,常常自己跳出来,替人喊冤〔已核:英文维基「Nguyễn Du」条,二手〕。这正是「接过去,再改造」的一个活标本。

◆五、一张表:同一份食谱,三种做法

国家官方的「一」本地的追问本地的「造」
朝鲜朱子学,科举,朱子家礼四端七情论辩在朱子学框架里,提出自己的问题
日本朱子学(幕府官学)仁斋的古义学,徂徕的古文辞学「先王造道」(徂徕),反叛朱子
越南儒家经典,科举字喃用汉字部件,写自己的话

三个国家,三种做法:朝鲜,是深化;日本,是反叛;越南,是并用。

◆六、回到中国:非汉族的统治者,用儒

这条命题,不只在中国之外,成立。在中国内部,也有证据。

元朝(1271—1368),是蒙古人建立的王朝。元朝,在 1313 年,恢复科举,把朱熹《四书集注》,定为标准〔已核:《元史·选举志》,见第 27 章〕。

清朝(1644—1912),是满洲人建立的王朝。清代的皇帝,尤其是康熙,大力提倡朱子学;科举,继续用朱注〔据二手,待核〕。

也就是说:两次,由非汉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都使用了「儒」,作为官方的「一」。

这就是命题八的中国内部的版本:儒,不是「汉族」的,它是「谁来统治,谁就需要的一套语言」。

清代的故事,还有更细的一层。雍正七年(1729 年),为了曾静一案,雍正皇帝,刊布了《大义觉迷录》。曾静,是个读书人,主张「华夷之辨」:他说,中土得正,边地倾险,夷狄之下,就是禽兽。雍正反驳,用的,也是儒家的话:

尽人伦则谓人,灭天理则谓禽兽,非可因华夷而区别人禽也。

夷狄之名,本朝所不讳。孟子云:「舜东夷之人也,文王西夷之人也。」本其所生而言,犹今人之籍贯耳。〔《大义觉迷录》;已核:据韩东育《清朝对「非汉世界」的「大中华」表达》所引,原书未另核〕

一位满洲的皇帝,用《孟子》里「舜东夷之人」那一句,来回答一位汉人读书人的「华夷之辨」。这正是第 28 章里,孟子那句话,两千年后的用处。两边吵的,是同一部书;吵的,是谁有资格,用它。

◆七、「儒」的载体,是谁

现在,可以回答:「儒文化」,究竟,是谁的?

按本书的读法:

「儒文化」,是由「读汉文、考科举、做官或做塾师」的「士人阶层」,作为载体的。这个阶层,不等于汉族:朝鲜的两班、日本的藩士与儒者、越南的士人,都是它的成员。

这个读法,与王德生博士的命题,是一致的:儒文化,是汉语士人阶层,握有话语权的文化。

这一点,对本书的母题,有一个重要的推论:

「一」,是被「谁」,守着的?——是「士人阶层」。这个阶层,有自己的利益:他们,靠「一」,获得身份、官位、收入。所以,他们,有动力,守住「一」,并让它,看起来,是「天经地义」。

这是第 27 章三个遗忘机制,背后的人。

◆八、先说对

先说对。

儒家,走出中国,没有变成「汉族的专属」。它,被不同的民族,自愿地,接过去;每一个民族,用自己的问题,改造它。这是一个极大的文明成就:一套思想,因为它不仅仅属于一个民族,而获得了更大的生命。

成立条件是:这种「接过去」,是自愿的、双向的,不是靠武力,强加的。

◆九、替「儒文化就是汉文化」辩护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儒,和汉,分开,是不是,有点太「学术」了?在绝大多数人的日常感觉里,儒家,就是中国传统文化,就是汉族的东西。你不能,用一个学术的区分,否定一个文化的认同。

这个辩护,非常重要,本书接受。

在认同的层面,儒,确实,是中国人(尤其是汉族)文化认同的重要部分。本书,不否认这一点。

本书的命题,不是「汉族,与儒,没有关系」,而是:在「分析」的层面,儒的载体,是士人阶层,不是整个民族。两者,不是同一个问题。

一个「一」,可以同时,是一个民族,认同的东西,和一个阶层,守着的东西。两个说法,不矛盾。

◆十、接 245 卷,只引不重判

站上 245 号,对「中」「中华」「中庸」的关系,有处理〔245 卷具体内容,统稿时对照〕。本书这里,只引不重判。

本书加的,只是:「中华」,作为一个「我们」,它的边界,是文化的,不是血统的。韩愈,引《春秋》说:诸侯用夷礼,则夷之;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已核:《原道》;这是韩愈对孔子作《春秋》笔法的概括,不是《春秋》的经文〕。这一句,是「中华」,作为一个「文化的我们」的最清楚的说明之一(更早的,还有第 28 章看过的:孟子说,舜是东夷之人)。

◆十一、放回日子里:同一份食谱

回到开头的食谱。

一位到日本留学的中国学生,吃到了日本的「拉面」。他说:「这不就是中国的面吗?」日本的厨师,笑笑:「这是我们的拉面。」

两边,都对。面,来自中国;做法,味道,吃法,早已是日本的。

儒学,也是这样的:它,来自中国;但在日本、朝鲜、越南,它,已经长成了他们自己的样子。

◆再放回一次:一副棋,三种下法

再换一个场子。

常被放在一起说的几种棋,规则,各有各的小改动。日本的将棋,吃掉对方的子,可以放回自己这边,当自己的子用;朝鲜的将棋,开局时,马和象的位置,棋手可以自己挑〔据二手〕;越南的象棋,几乎和中国象棋一样,棋盘中间,写的还是「楚河汉界」,只是用越南话读〔据二手〕。

几地的棋手,如果坐到同一张桌子前,会先问一句:「咱们,按谁的规矩?」——就像第 28 章,牌桌上的那一问。

可是,这一章要看的,是另一件事:每一个地方,改的,都只是一两条。吃了的子,能不能再用,马象怎么摆,都是小地方;可是,正是这些小地方,让一副「一样的棋」,变成了「我们的棋」。

儒学走出去,也是这样:大骨架,不变;一两处关节,换了。朝鲜,换的,是「理气」的问法;日本,换的,是「道」的出处;越南,换的,是写话的字。

◆十二、本章的证伪条件

本章的判断:儒的载体,是读汉文的士人阶层,不是汉族;日、韩、越,用自己的问题,改造儒;徂徕「先王造道」,是儒家内部,对本书母题的直接呼应。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在日、韩、越,儒,主要,是通过民间的、非士人的渠道(如家礼、乡约、民间信仰),传播和延续的,士人阶层,不是主要的载体;或者,如果能证明,徂徕《辨道》的原话,与「先王所造」的转述,有实质差异。

核对结果:徂徕一条,是本章最关键的一条。已核:「先王之道,先王所造也,非天地自然之道也」,出自《辨道》第 4 节,三处论文所引一致;证伪条件的后一半(原话与转述,有实质差异),没有触发。尚未对到日本思想大系的原书页,统稿时若有条件,再补。

〔已核:荻生徂徕《辨道》引文(三处论文所引一致);《原道》;《孟子》4B1;《世宗实录》崔万理疏;四端七情论辩的八年,字喃与《金云翘传》,宽政异学之禁,《大义觉迷录》(皆二手)。仍待核:伊藤仁斋「宇宙第一书」,越南科举 1075 与 1919,《朱子家礼》,康熙,棋类的细节,「训民正音」1446 年颁布,李滉与奇大升通信的起年。〕

◆挂钩

拔旗。第 29 章留下的旗——《论佛骨表》里,那个「来朝的外国使者」的座位——在这一章,被崔万理们,倒过来用了:他们怕的,是朝鲜人,自己,坐到「夷狄」的座位上去。第 28 章的旗,也在这里拔:孟子说「舜东夷之人也」,两千年后,一位满洲的皇帝,用它来反驳「华夷之辨」。

「儒」,走出去,遇到了日本、朝鲜、越南,是同一种文明圈内的「并」。下一章,遇到的,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体系:西学。这一次,「一」,再也不能,靠「化」或「吸收」,轻易过关了。

带走的话
儒,不是汉族的;它,是读汉文的士人,一代一代,接过去的。

小账

开了哪扇门:命题八的验证;朝鲜深化,日本反叛,越南并用;非汉族王朝,也用儒;荻生徂徕「先王所造」,是儒家内部的「造」之声(已核原文,但他的「造」,只许先王,不许后人)。

关了哪扇门:认同层面,儒与汉族关系深;分析层面,载体是士人。两层,不能混。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一」,在每一个国家,被本地的士人,用自己的问题,重新造了一次。

第 31 章

西学来了:「一」,再一次,被问

家里第一次,有了宽带。

一开始,大家都在学:怎么上网,怎么搜东西。不久,老人,发现,孩子们,在网上,学到的东西,比家里教的,多。老人说的话,孩子,会当场,上网查一查。

一个一直被默认的权威,第一次,有了一个可以随时,核对它的东西。

西学,进入中国,对「一」,造成的冲击,就是这样的。

◆一、利玛窦:温和的开头

1601 年(万历二十九年),意大利耶稣会士利玛窦(Matteo Ricci),进入北京〔据二手,待核〕。他穿着儒服,学汉语,读儒经,和士大夫交往。他带来的,不只是宗教,还有天文、历法、数学、地理。

他与徐光启(1562—1633),合作翻译了欧几里得《几何原本》的前六卷(1607 年)〔据二手,待核〕。徐光启,写过一句,对本书,很重要:

欲求超胜,必先会通;会通之前,必先翻译。〔徐光启《历书总目表》,待核原文〕

大意是:想要超越,必须先会通;会通之前,必须先翻译。

这句话里,「会通」,是「并」的意思:不是「化」,是把两边,融会贯通。

徐光启,是中国士人里,较早,真的,想要「并」的人。可是,他,是少数。

这句话的字句,要交代一下:它在研究文章里,常被引成「欲求超胜,必须会通,会通之前,必须翻译」〔已核:多篇研究文章同引此形,但都未标原本页码〕;也有写成「必先会通」的。两种写法,意思一样,本书未见《崇祯历书》原本,不替任何一种定字,上面那一句,仍保留〔待核〕。

再补几笔背景。

利玛窦到中国,比 1601 年早得多:1583 年,他已到广东肇庆,在南方住了近二十年,才等到进京的机会〔据二手,待核〕。他起初穿僧服,后来改穿儒服,这一点,研究里常提〔据二手,待核〕。换衣服,不是小事:他要进的,是读书人说了算的地方,得先让读书人觉得,这个外国人,不是来拆房子的。

他随身带的东西,有自鸣钟、世界地图、天文仪器之类〔据二手,待核〕。这些东西的好处,是不用争论,摆出来,大家就能看。

徐光启自己,是万历三十二年(1604 年)中的进士〔据二手,待核〕。这一点要记住:他不是站在读书人圈子外面的人,是从这个圈子里,一路考出来的。所以,他说「会通」,分量不一样:是从里面,说出来的。

《几何原本》前六卷,1607 年译成,底本是德国耶稣会士克拉维乌斯(Clavius)的拉丁文注释本〔据二手,待核〕,由利玛窦口译、徐光启笔录〔据二手,待核〕。研究里常说,「几何」这个词,就是在这本书里,被拿来对译 geometria 的〔据二手,待核〕。

这一点,对本书,有意思。第 13 章,荀子说:「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一个新概念要进来,先得有个名;名是人起的,起了,大家用,才成了「宜」。「几何」两个字,就是这样,一个翻译的人,起了名,后来人,一直用,现在没有人觉得,它是「造」的了。

先说对。徐光启对在哪里:他看出,会通,要从翻译开始;而翻译,要先承认,对方是一个完整的东西。这和第 29 章的「格义」,不一样:格义,是借自己的词,把对方装进自己的框子里;他,是为对方的东西,另起新名。成立的条件,是:新名,能让后来的人,不靠旧词,也能用。〔本书读法〕

◆二、一个比喻:「一」,面对第二个「完整的另一个一」

第 29 章,我们说:佛,是「一」,遇到的第一个完整的「另一个一」。

西学,是第二个。但它,和佛,不一样:

佛西学
提供的答案人生的解脱自然的规律、技术、制度
与「一」的关系在「名」之外,另立一个终极关怀在「理」之外,另立一套认识世界的办法
进来的方式缓慢,渗入,几百年从明末开始,晚清,急速,有军事压力
「一」的反应翻译、调和、抗礼、排斥、吸收同样的五种,但时间,被压缩了

最关键的差别,是第三行:速度,和压力。

佛教进来,用了几百年;「一」,有时间,慢慢吸收。西学,在 1840 年之后,是带着炮舰来的。「一」,没有时间。

◆三、一个典型的争论:倭仁与同文馆

1862 年,清政府,设立了京师同文馆,教外语。1866 年,恭亲王奕訢等人,奏请,在同文馆,增设天文算学馆,招收科举出身的人,学习西方的天文、算学〔据二手,待核〕。

这个提议,引起了一场激烈的争论。倭仁(大学士,理学家),在 1867 年,上奏反对,他说:

立国之道,尚礼义不尚权谋;根本之图,在人心不在技艺。〔倭仁奏折,1867 年;已核:研究文章引为「窃闻立国之道,尚礼义不尚权谋;根本之图,在人心不在技艺」,奏折全文未核〕

大意是:立国的办法,崇尚礼义,不崇尚权谋;根本的谋划,在人心,不在技艺。

先把时间线,排清楚,争论,才看得明白:

为什么倭仁,反应这么大?因为招的是「科举出身的人」。这等于说:读书人,自己,要来学。以前,学外文、学技艺的,是另一类人;现在,是「士」要去学。在倭仁看来,这就不是添一门课,是动了「士」是谁〔本书读法〕。

两边,各怕什么,可以排成一张表:

倭仁一边奕訢一边
最怕什么读书人被技艺带走,人心散了没有技艺,仗打不赢,国守不住
手里的凭据两千年的「本末」叙述鸦片战争以来的一连串败仗
说不清的地方不学,拿什么对付学了,人心靠什么稳
本书怎么放守本的一方开口的一方

两边,都有一个,说不清的地方。这一点,后面的「中体西用」,就是想补的。

注意这句话的结构:「礼义」与「人心」,是「根本」;「权谋」与「技艺」,是「末」。

倭仁,是在守「一」:他认为,「一」(礼义、人心),才是根本,学西方的天算,是舍本逐末。

这一刻,非常值得,放回本书的主线里看:倭仁,守的,不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东西,是两千年的「本末」叙述。他,不是一个愚蠢的人;他,是一个真诚地、相信「一」的人。

另一边,奕訢等人,认为:要学西方的技术,才能自强。他们,实际上,在做一种「并」:把西方的「技」,放进来,同时,保住「一」。

◆四、「中体西用」:一个缝合的办法

这场争论的结果,是一个折中的方案:「中体西用」。

张之洞,在 1898 年的《劝学篇》里,把这个方案,说得最清楚:

旧学为体,新学为用。〔张之洞《劝学篇·设学》,待核原文〕

大意是:旧学(中国传统学问),是根本;新学(西方学问),是应用。

这句话的出处,要交代清楚。它在《劝学篇》外篇的「设学」一篇里〔已核:研究文章,称其出自《劝学篇·外篇·设学第三》〕。个别转引,把「体」写成「本」,字有异文〔已核:同一来源里,出现过「旧学为本,新学为用,不使偏废」的写法〕,大意不变。

同一本书里,还有一句,说得更直白:「中学为内学,西学为外学;中学治身心,西学应世事。」〔已核:研究文章引为《劝学篇》之语;具体在哪一篇,未核〕

这两句合起来看,张之洞的切法是:内与外,身心与世事。身心的事,归中学;办事的事,归西学。

他自己交代过全书的安排:内篇「务本」,外篇「务通」〔据二手,待核〕。他列的「旧学」,是四书五经、中国史事、政书、地图;「新学」,是西政、西艺、西史〔据二手,待核〕。

注意其中一个细节:西政,也就是西方的办事制度,被他放进了「用」里。那么,「体」守在哪里?内篇里有《明纲》一篇,讲的是三纲〔据二手,待核〕。也就是说,他的「体」,最后落在纲常上。这是本书的读法,不是他的原话。

先说对。张之洞对在哪里:1898 年,他两头受夹:一头说,什么都不能学;一头说,什么都要换。他给了一个办法,让两头,暂时,坐在一张桌子上。这个办法,能缓冲。成立的条件,是:体与用的边界,有人画,而且画的人,被大家承认。〔本书读法〕

后来,有人从另一头,反驳这种分法。严复,就认为,体与用,是一个东西的两面,不能拿「牛」的体,配「马」的用〔据二手,待核:大意,见严复《与〈外交报〉主人书》,约 1902 年〕。这一条,正好,是下面「危险」那一条,从另一头,说出来。

这是第 22 章郭象,在「名教即自然」之后,又一次「缝合」:把「一」(体)与「新东西」(用),缝成一个整体。

这个方案,聪明,也危险:

这与第 29 章的「格义」,是同一个危险:每一次翻译、每一次缝合,都悄悄,改了原来的东西。

◆五、康有为:公开的「造」

在这一时期,有一个人,做了一件,对本书,极其重要的事:康有为(1858—1927)。

他写了两本书:《新学伪经考》(1891 年)和《孔子改制考》(1897 年)〔据二手,待核〕。

《孔子改制考》的核心主张,是:孔子,不是「述而不作」,而是「改制」:孔子,是一位「创教的教主」,他,托古,来创立制度。「古代的圣王」(尧舜),其实,是孔子,为了推行自己的主张,而造出来的理想。〔据二手,大意,待核〕

这一条,几乎,是本书母题的一个版本:「造」。

先把两本书,各自的主张,核一下。

《新学伪经考》,1891 年出版:主张,西汉末年的刘歆,伪造了古文经,把孔子的经,夺去,给了周公,孔子,只剩下「传」的位置〔已核:研究文章,引有「夺孔子之经以与周公,而抑孔子为传」〕。这本书,出版后很轰动,梁启超,后来说它像「飓风」;三年后,朝廷,下令,让康有为,毁掉书版〔已核: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刊文〕。

《孔子改制考》,在戊戌变法前夕,初版〔已核:同上;另有研究,说此书 1892 至 1898 年间陆续写成〕:主张,孔子,是「托古改制」的教主;孔子,借先王的名义,来推行自己的制度,所以,尧舜,并非信史〔已核:同上,转述康有为之意;非原文逐字〕。

这里,有一点,要看清:康有为,一本书说,有人伪造(刘歆);另一本书说,有人托古(孔子)。两个,都是「造」,评价,却完全相反:前一个,是骗;后一个,是创。他心里,有一把尺子:造,是为了什么。这把尺子,对本书,有启发;可是,尺子的刻度,是他自己定的。〔本书读法〕

再补一个,必须说明的界线:本书说「一是人造的」,不等于,本书接受,康有为的具体考证。后来的学者,多数,并不接受「古文经,都是刘歆伪造」这一说法〔据二手,待核〕。本书,只取他,说出来的那个「造」字的位置,不取他,考证的结论。

替他,说一句话。一位辩护人,会说:康有为,不是「利用」孔子,他,是真的相信,孔子,是一个制度的创造者。这个辩护,要接住:有可能。本书,不判他的心,只看结构:他的说法,在功能上,起了「用造,支持变」的作用,这一点,和他心里信不信,是两件事。

康有为的「造」,有一个独特的位置:

康有为,是在用「造」,去支持「变」。他,公开地说:一,是人造的;所以,是可以再造的。

这与徂徕(第 30 章),有一个有趣的对照:

徂徕康有为
说什么先王造道孔子改制
目的回到古代,批评宋学变法,改造当下
对「造」的态度描述,用来破朱子学利用,用来推动改革

两个人,都说了「造」;一个,用它来「回」;一个,用它来「变」。

◆六、一个「制度性的追问」:废科举

1905 年,清廷,下诏,废除科举〔据二手,待核〕。

这一件事,在本书的故事里,意义极大。

第 27 章,我们讲过:科举,是三个遗忘机制之一,是「不再追问」的利害锁。科举一废,这把锁,被打开了。

一个读书人,再也,不需要,背《四书集注》,才能出人头地。他,可以去学西方的学问,去留学,去办新式学堂。

「追问」,一下子,变得「有利可图」了。

把前后的事,排一排。科举,从隋唐起,行了一千多年〔据二手,待核〕。1901 年,清廷,先废了八股,改试策论〔据二手,待核〕;1904 年,是最后一科(甲辰科)〔据二手,待核〕;1905 年,下诏,自次年(丙午科)起,停止乡试、会试〔据二手,待核〕,同时,鼓励办学堂。

注意顺序:不是一天,拆掉的,是一步一步,拆的。先拆「怎么考」,再拆「考不考」。第 27 章讲过:这把锁,一头是考什么(朱熹一派的注释,被定为标准),一头是考上了才有出路。八股一废,动的是前一头;1905 年,动的是后一头〔本书读法〕。

先说对,也要说窄。这里要给自己,加一条限定:锁打开了,不等于追问,自动来了。新式学堂,也有课本,也有考试,也会有「标准答案」。新锁,也许,会重新长出来。本章的证伪条件里,已经留了这一条。所以,更稳的说法,是:旧锁被拆了;有没有长出新锁,要看后来的事,本书,不往下看。

再挂一个钩:第 30 章说,儒的载体,是士人。科举,是士人的出路。出路,没了,载体,就要换一种活法。这件事,本书,只记到这里。〔本书读法〕

替另一边,说一句话。有人会说:废科举,不过是办事的办法,换了,不一定,和「追问」有什么关系。这个辩护,要接住:对。本书,不说,废科举,造成了追问;只说,它拆掉了,一个让追问,不划算的制度。拆掉障碍,和制造结果,是两回事。

这是「一」的历史里,一个转折点:一个维持了千年的「不再追问」的制度,被拆掉了。

◆七、本书,在这里,停笔

到这里,要小心地,停一下。

接下来,是近代以后的历史:新文化运动、各种思潮、一个世纪的变迁。那,是一个更大的、更复杂的、与当下紧密相连的主题。

本书,不再展开。原因有二:

1. 本书的方法,是判结构,不判人;对于离我们太近的事情,结构,还没有沉淀下来,容易,变成立场之争;

2. 本书,不评价当下的政策。

所以,本书,在这里,只做一件事:把第七编,结个账,然后,进入结编,回到母题本身,问:如果「一」,是造的,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八、先说对

先说对。

晚清的这批人,面对的,是一个文明,几千年来,没有遇到过的挑战:一个比自己,在技术、组织上,更强的对手,而且,这个对手,不能被「化」。

倭仁,守「一」;奕訢,开风气;张之洞,缝合;康有为,公开造;徐光启,早早想要「会通」。每一种态度,都是在一个极难的处境里,做出的认真回应。本书,不判谁对,只想把他们,各自的位置,在「一」的故事里,标出来。

五个人,排成一张表:

人对「体」的态度对新东西的态度留下的问题
徐光启自己就是士人,不另起炉灶先翻译,再会通会通到哪一步,没有说
倭仁礼义人心为本,不动技艺为末,拒绝拒绝,挡得住吗
奕訢一方保住先学技艺,自强学了,体怎么稳
张之洞旧学为体,含纲常新学为用,含西政体用,分得开吗
康有为重新定义孔子,公开说「造」变法,用造支持变造的标准,是自己定的

读最后一列:每个人,都留下了一个,自己回答不了的问题。这不是批评,是一个处境里,每一个办法,都有它的边。

◆九、替倭仁辩护(也替奕訢,说一句)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倭仁,放在「守旧」的位置上,不公平。倭仁的担忧,有道理:如果,只学技术,不要根本,人心,会不会,被技术,带坏?一个社会,如果,只追求「强」,而失去了「德」,强,也不会长久。

这个辩护,完全接受。

倭仁的担忧,是一个真问题:「用」,会不会,改变「体」?这个问题,到今天,仍然,有价值。本书,不把倭仁,当成一个「愚昧」的人;他,看到了一个真实的风险,只是,他的应对办法(拒绝),在历史上,行不通。

也替奕訢一方,说一句。有人会说:把他们,放在「开口」的位置上,好像,他们只想着强,不管根本。这个说法,也不公平。奕訢,是 1860 年前后,亲自经手,办过和约的人〔据二手,待核〕;他,是在败了之后,看过对方的东西,才说要学。这个辩护,接受:他们的担心,也是真的,一个守不住的国,也谈不上守「本」。

所以,这场争论里,没有一方,是不关心「一」的:倭仁,怕「一」被技艺冲掉;奕訢,怕「一」连站的地方,都没有了。

◆十、放回日子里:电视机,摆在哪里(续)

第 29 章,我们讲了,电视机,被放在了客厅的侧面。

后来,这家人,又买了一台电脑,放在孩子的房间里。孩子,开始用电脑,查资料,写作业,玩游戏。家里,有了一个,不再需要,经过客厅,就可以,接触外面世界的通道。

老人,说:「现在的孩子,不听话了。」孩子,说:「你们说的,我上网查过了,不是这样的。」

没有人,宣布过:「我们的家规,被废了。」可是,家规,从此,需要,被重新说明了。

这就是「一」,在西学面前,所面临的:不是被推翻,是被迫,每一次,都要,重新说明自己。

◆十一、放回日子里:小区的缴费窗口

再放一个,小区里的场面。

一个小区的物业费,原来,是到物业办公室的窗口,交现金,拿收据。后来,改成了手机上交。交钱,这件事,没变;交的钱,没变;开的发票,也没变。这是「用」换了。

可是,住过这样小区的人,大概,会说起一些别的变化:以前,去窗口交钱,会在那里,碰到楼上的邻居,站着,聊两句:谁家的狗,叫得厉害;楼道的灯,坏了没人修。有些事,就是在那个窗口前,一来二去,说成的。手机上交了,这个站着聊的地方,就没有了。

这不是说,手机交费不好。它,方便,很多人,也很欢迎。这里,只指一件事:「用」,一换,原来,靠「用」顺带维持的东西,会悄悄,跟着变。

这和张之洞那套分法,正好,对得上:「用」是「用」,「体」是「体」,分得很清楚;可是,窗口前的那几句闲聊,算体,还是算用?没有人,说得清。

这就是倭仁,最担心的那一件事;也是严复,最想说的那一件事。它,不一定,是坏事;但是,它,是真事。

◆十二、本编总账

第七编,四章走完:

本编的结论:

「一」,每一次,遇到「外面」,都被迫,重新说明自己。每一次重新说明,都是一次「造」;只是,大多数时候,被叙述成「恢复」。

命题四,经过本编,变成了:

在与别的完整体系接触之前,「天下」有外面,但外面被当作尚未进来的里面;接触之后,「一」被迫重新论证;而每一次重新论证,都是一次再造。

命题八,得到了验证,但需要补一句:认同层面,儒与汉族,关系很深;分析层面,儒的载体是士人。

下一编,是结编。我们要回到最开头的问题:如果「一」,是人造的,这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本章的证伪条件

本章的判断:西学,是「一」遇到的第二个完整的另一个一;速度与压力,不同于佛;康有为,公开地「造」,用来支持「变」;废科举,是「不再追问」之锁的拆除。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康有为《孔子改制考》的主张,主要不是「孔子造制」,而是别的(比如,对公羊学的特定解释,与「造」的含义,相差较远);或者,如果能证明,废科举,对「追问」的影响,很小,士人阶层,依然,在新的学校里,延续着「不再追问」的习惯。

〔倭仁奏折、《劝学篇》、徐光启引文,利玛窦入京、同文馆、废科举的年代,《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的具体主张,均据二手,需核。〕

带走的话
每一次,有一个新的「外面」,「一」,就被迫,说一遍自己是什么;说的次数多了,来历,就又露出来了。

小账

开了哪扇门:西学,是第二个完整的另一个一;倭仁守,奕訢开,张之洞缝,康有为公开造;废科举,拆掉不再追问的锁。

关了哪扇门:近代以后,本书不再展开;倭仁的担忧是真问题,不能当作愚昧。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晚清的人,亲眼看到:「一」,可以被问、被改、被公开说成是造的。

结编
一,到底,怎么用
编序

七编走完,该回头算账了。结编两章:第 32 章,把五个判断,逐条验一遍账,说清楚哪些站住了,哪些被改了,哪些还悬着;然后,回答一个朴素的问题:如果「一」是人造的,这个判断,对教一个孩子、过一个家、带一个团队,有什么用。第 33 章,把眼光,转到今天:「一」,现在,还在被造吗?

第 32 章

用得上

先说一件小事。

你买了一台新的电器,拆开包装,里面有一本说明书,一个保修卡。你大概,不会去读说明书的每一页,你只想知道:它,怎么用?哪里,会坏?坏了,找谁?

一本书,写到这里,也该回答这三个问题了:这套判断,怎么用?哪里,会坏?坏了,找谁?

◆一、五个判断,逐条验账

导读里,立了五个判断。现在,逐条算账。

判断本书走过的证据现在的状态改了什么
一 一是被定义的,不是被发现的第 3–6 章:授予句的语法;周初天命;孔子很少谈性与天道;孔子之后才出现「性自命出」站住,一处证据待核增了一条限定:「一」的萌芽,可能有天然的部分(第 10 章)
二 忠恕是认出,不是美德第 7–10 章:忠为「对准共同的中」,恕为「承认你我在一处相同」;两者都预设一个「我们」站住,但要窄着说同一性,一部分是天然的萌芽,一部分是做出来的;恕,是需要验证的假设
三 因材施教与统一治理,是同一个一的两个方向第 11–17 章:同问异答;《大学》的链条;北辰与因材;中庸需要「权」站住,是读法,不是原文的断言「同问异答」只有 11.22 一章原文自证;「正名」有「正字」读法;中庸是动态平衡
四 造一与守一,是两门手艺第 18–27 章:孟子三次治;老子;秦;汉初;魏晋;叔孙通;董仲舒;韩愈朱熹;王阳明;三个遗忘机制站住,但后半句被改写「守」是「守骨换肉」(第 21 章,条件三部分失败);「忘」是倾向不是必然(第 27 章)
五 一是「我们的一」,有边界第 28–31 章:天下的三种说法;佛;日韩越;西学站住,前半句被窄化「天下没有外面」,改成「外面被当作尚未进来的里面」(第 28 章)

这张表,读它的最后一列:五个判断,没有一个,原样过关,每一个,都被改了一点。

这不是坏事。一个经过了检验的判断,应该比一个没经检验的判断,更窄、更准、也更诚实。

这张表,是本书,替自己做的账。账,不能只让写账的人,看。下面,换一个角度:假如,你,不信我的账,你自己,可以怎么验?

判断你可以翻到哪几章,自己看什么证据出来,这一条就要改
一第 3–6 章,看「授予句」的语法先秦文本里,有人把「天命之谓性」,说成不是授予,而是描述
二第 7–10 章,看忠、恕,两个字怎么拆能说明,忠恕不必预设「我们」,也讲得通
三第 11–17 章,看同问异答、大学的链条能说明,因材施教与统一治理,在原文里,是互不相干的两套话
四第 18–27 章,看谁造、谁守能说明,守的人,既不守骨,也不换肉,只是原样抄
五第 28–31 章,看天下、佛、日韩越、西学能找出,把「外面」,当作永远的外面、不会进来的论述

这一张表的意思,是:每一条判断,都挂着一根线,线的另一头,在原文、在史料里。线,不在我手里,在你手里。哪一条,你觉得最弱,就先从哪一条,拉起。

要提醒一句:右边那一列,是本书的读法,说的是「什么样的证据,会让我改」,不是说「世上,没有这样的证据」。有没有,要有人去找。找的人,你,也可以是。〔本书读法〕

◆二、三条证伪条件,结账

全书立了三条证伪条件,各有结局:

条件内容(简)结局
一先秦文本若能证出「天命之谓性」不是授予义,母题前半句改判未被推翻;最硬的证据(郭店简)据二手,待核(第 6 章)
二判断二:忠恕由「认出同一」推出,这一推导的前提若不成立,改判未被推翻,但表述窄化:同一性,有天然的萌芽(第 10 章)〔条件二的原文表述,统稿时对照提纲 v1〕
三母题后半句「治世有人守它」,若被汉初的历史证伪,改判部分失败:对骨成立,对肉不成立;后半句改写为「守它的骨,又换它的肉」(第 21 章)

一条,站住;一条,窄化;一条,部分失败。这是本书,给自己的成绩单。

这三个词,各是什么意思,说一句大白话,免得读岔了。

「站住」,是说:试着推翻它,没推翻。不是说,它,一定对。第一条,最硬的一块证据(郭店简),本书,还没有核到原件,所以,是「未被推翻」,不是「已经证实」。

「窄化」,是说:话,还在,但,说的范围,缩小了。就像一句「所有人,都怕黑」,后来改成「多数人,小时候,怕黑」:不是错了,是更准了。

「部分失败」,是说:有一半,经不住检验,要改。第三条,守的「骨」,站住了;守的「肉」,站不住。所以,母题的后半句,已经,改过了。

三个词,没有一个,是「全对」。这一点,要和前面那张表,一起,记着。一本书,如果,每一条,都写「全对」,读的人,反倒,应该,多问一句。

◆三、先说对:这套判断,对在哪里

先说对。

这套判断,最大的好处,是一个很朴素的转向:从问「它对不对」,转到问「它是谁,在什么时候,为什么造出来的」。

这个转向,不会让人,变得虚无。恰恰相反:知道一个东西是造的,才能真正地,守得住它,也才能真正地,改得了它。

一个知道自己在「守一个造出来的东西」的人,守,更自觉;改,更有分寸。

再说对一处:这个转向,还有一个,实际的好处:它,让「问」,变便宜了。

以前,问一条规矩「为什么」,容易被当成不服,成本很高。现在,换成问「它是哪天、谁定的」,听上去,像问一件事,不像在挑战一个人。同样是想弄明白,后一种问法,更容易,被听进去。成立的条件,是:问的人,真想知道,不是借问,来争输赢。〔本书读法〕

◆四、一把尺子:检验三问

本书,一路用的,有一把尺子,现在,把它单独拿出来,交给你:

对任何一个你被要求「不要再问」的东西,问三件事:

① 它是哪一天出生的?

② 它是谁生的?

③ 当初,谁反对过它?

三问,都问得出来:这个东西,大概,是一个「一」,而且,你知道了它的来历。

有一问,问不出来:这个东西,就是一个「被忘了来历的一」。

这把尺子,不是用来推翻一个东西的。它,是用来让你知道,你在站在什么上面。

用这把尺子,有三条规矩,先交代清楚。

第一,先问自己。别人的规矩,容易问;自己手里的,难问。先问自己,是一个诚实的开头。

第二,「问不出来」,不等于「没有」。可能,只是,你没找到;可能,当事人,已经不在了;也可能,来历,真的,丢了。这三种,要分开说。别急着,下结论。

第三,问的口气,要对。「它,是哪一天出生的?」,可以是好奇,也可以是审问。同一句话,一个口气,邻居,愿意讲给你听;另一个口气,对方,立刻闭嘴。三问,是用来找来历的,不是用来找茬的。一个好办法,是:问之前,先说一句,「我不是要改它,我只是想弄明白。」

◆五、在家里:一条规矩的来历

回到本书开头,那个回老家的场景:家里有一条规矩,谁也说不清为什么,可是,大家都照着做。

怎么用「检验三问」?

问完,你有两种可能的发现:

第一种:它有很充分的来历。比如,某一年,家里出了一次事,长辈,定下了这条规矩,来防止类似的事情。这时,你,会更尊重它:因为你知道它在保护什么。

第二种:它的来历,已经不在了。比如,火腿的两头(第 27 章):当初的「锅太小」,早已不存在。这时,你,可以问:我们,还需要它吗?

两种结果,都比「不知道」,好。

◆六、在小区里:楼道里的一张告示

再用一个,新的场面。

一栋老楼,每层的楼道里,贴着一张旧告示:「楼道内,不得堆放杂物,包括鞋柜。」纸,已经发黄了。有几户,把鞋柜,放在了自家门口,有人说两句,也就算了;有人,每次检查前,就挪进去,检查完,再搬出来。

一位新搬来的年轻人,想放一个小鞋柜。他问:「这条,到底为什么?」

用三问,一条一条,问。

问完,他,发现,三样,都问得出来:有出生日期,有出生者,还有一个,被压下去的反对者。

这时,他,不必急着,把鞋柜,摆出去。他可以做的,是:回到那一次反对:那几位老人,当年,怕的,是什么?如果,他的鞋柜,可以做得很矮、很窄,不挡路,不挡人通行,也许,两头的担心,都能顾到。

这就是先说对,再说话:

先说对:这条规矩,对在哪里?楼道,是大家逃生的路。这一点,有道理,今天,仍然成立。成立的条件,是:楼道,仍然,是主要的、没有别的备用通道的逃生路。

再替那几位老人,说一句话,辩护人,会这样说:「规矩,防的是火,可防不了老人换鞋,摔一跤。」这个辩护,要接住:两件事,都是真的。规矩,不必,非要,二选一。可以问:能不能,既不堵路,又给人坐着换鞋的地方?**

注意,这个故事里,三问,没有推翻那条规矩。它,只是,把规矩,从一张发黄的纸,变回了:一件,有来历、有两头担心的,具体的事。

这就是本章开头说的:这把尺子,不是用来推翻的,是让你知道,你站在什么上面。

◆七、三问,什么时候,不灵

一把尺子,有它量得到的,也有量不到的。替三问,先找几个它不灵的地方。

一,有些东西,来历,是「长」出来的,没有一个「出生日」。比如,一个地方的口音,一家人的饭桌习惯。三问,问到第一问,就卡住了。这类东西,不必,硬找一个日子。这和第 21 章讲的「养造」,是一回事:慢慢养出来的一,本来,就没有一个,宣布的时刻。这时,三问,要换一个问法:它,是怎么一点点,变成这样的?

二,有些东西,问了,当事人,不愿答。不愿答,未必,是心虚:也可能,是一件旧事,大家都累了,不想再翻。这时,不要硬问。本书的方法,是判结构,不判人;不愿答的人,不是被告。

三,三问,只能找「来历」,不能代替「判断」。一条规矩,来历再清楚,今天,该不该留,还要另外判断:它,在今天,解决什么问题。来历,是判断的材料,不是判断本身。

一位辩护人,会说:如果,每条规矩,都要先问三问,日子,还怎么过?

这个辩护,完全接受:不是每一条,都要问。第 27 章,替「忘」,辩护过:不用每天,重新发明语言。三问,是留给那几条,你「被要求不要再问」的、又真的会影响你的事。靠右行驶,不用问;一条让你每年,多花一笔钱、多受一份气的规矩,值得问一次。〔本书读法〕

◆八、在网上:一条被转了很多遍的话

再换一个场面:手机上。

一个家族群里,有人转来一条消息,开头是「据说」,后面,是一段健康建议,说得很肯定,末尾还有一句:「转给你关心的人。」几个长辈,回了「谢谢」,又转去了别的群。

这条消息,是一个「一」的小样子:很多人,相信它,没人,再往下问。

用三问,问一遍,不需要什么本事,只要几分钟:

三问,问完,不一定,能证明,这条话,是对,还是错。那,要看具体的内容,本书,不管这个。但是,它,能让你,在转出去之前,多知道一件事:这条话,站在什么上面。

先说对:转这条消息的长辈,对在哪里?他们,是真的,关心你。这一点,不用怀疑。「转给你关心的人」,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成立的条件,是:关心,在;来历,可以,另说。

所以,问法,也要对。不要对长辈说:「这是假的,别转了。」可以说:「我找了一下,这条话,最早,是这么来的,你看看?」前一句,是审问;后一句,是递一份来历。这就是上面说的,第三条规矩:口气。〔本书读法〕

这个例子,不涉及任何,具体的消息、人物,或机构;它,只是想说明,三问,在手机里,也用得上。

◆九、在教育里:给孩子一个「入口」,也给他一个「为什么」

因材施教(第 11 章),是教育里,最有用的一条。它的要点,是:同一个「一」,要从不同的入口,走进去。

所以,一位老师(或一位家长),第一件事,是看清每一个孩子,站在哪里:往前冲的,要拉一拉;往后缩的,要推一推。

可是,这套判断,对教育,还有一个,更深的提醒:

你教给孩子的每一条「规矩」,都是一个「一」,是被你,放进孩子身体里的。

第 9 章讲过:「天生」,是「被放进去的我们」。你放进去的东西,孩子,将来,会当作「本来如此」。

所以,一位好的教育者,要在「放进去」的同时,也给孩子,留一个出口:让他,知道,这是一条被造出来的规矩,是有来历的,是可以被问的。

用第 27 章的话说:教孩子「做」,也要教孩子,偶尔,问一句「为什么」。

这就是顾炎武、戴震,在两千年里,保住的东西:问「为什么」的能力。

◆十、在团队里:造一的人,和守一的人

一个团队,一个公司,一个社群,也有它的「一」:价值观、规矩、做事的习惯。

本书第四判断,直接用得上:造一,和守一,是两门手艺,常常,要不同的人。

造一的人(创始人、第一批成员):

1. 要明白,自己在造:不要,把自己的一时的决定,说成「天经地义」;

2. 要留下「为什么」:每一条规矩,写下,当初为什么定(第 27 章的火腿,不会发生);

3. 要懂得,在合适的时候,退(第 21 章的张良):造完以后,不要一直,站在中央。

守一的人(后来者、管理者):

1. 要守「骨」,也要敢于「换肉」(第 21 章):骨架,是前人,留下的;肉,是你,要重新长的;

2. 要保住「追问者」的位置:团队里,总要有人,被允许问「为什么」;他们,不是麻烦,是「一」的体检员;

3. 要警惕「死的中」(第 17 章):不要,把「平衡」,守成「不动」。

这六句话,不是本书的发明:大半,是汉初的叔孙通、陆贾、贾谊,说过的话的今天版本。

◆十一、哪里,会坏

现在,回答第二个问题:这套判断,哪里,会坏?

第一,坏在「过度怀疑」。如果一个人,学了「一是造的」,就开始,对一切规矩,都说「这是造的,我不遵守」,那,他,就把本书,读反了。本书,从来没有说,造的,就是不好的。造的,要看它,解决什么问题,解决得好不好。

第二,坏在「用来攻击别人」。这套判断,可以被用作武器:对手说一个规矩,你说「这不过是造的」。这是另一种形式的「不再追问」:你,只追问对手的,不追问自己的。

所以,本书的第一个用法,是对自己:先问,自己手里,守着的「一」,是什么来历。

举个,坏了的样子。一个小区的业主群里,有人,在讨论一条公共规定的时候,说了一句:「这不过是人定的,凭什么要听?」旁边,有人,回他:「那你自己,定的那条,群里,也不许人问?」

两句话,各有各的理。可是,放在一起看,就是「当武器」的样子:一个,只问别人的;另一个,也没问自己的。三问,到了这里,已经,不是尺子,是石头了。

用对的办法,是:先问一句,自己,是不是,也有一条,不许人问的规矩。问出来,再去问别人。次序,不能反。〔本书读法〕

第三,坏在「证据」。本书,有不少〔待核〕〔据二手〕。这些,不是装饰,是警示:本书的论证,有它的最弱处,在附录里,逐条列出**。

◆十二、坏了,找谁

第三个问题:坏了,找谁?

这本书,没有一个「售后」,可以找。但是,本书,留下了一个习惯:每一个判断,都写出了「它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推翻」。

坏了,就找那一条「证伪条件」:看它,是不是,被触发了。

这是本书,对读者的一个承诺:我,不会,把自己的判断,说成「天给的」。

这是一个不太寻常的承诺,因为,如果,一本讲「一是被造出来的」的书,自己,却把自己的判断,说成「不可追问」,那,它,就自己,反驳了自己。

◆十三、放回日子里:说明书

回到开头的说明书。

好的说明书,有三样东西:怎么用;哪里会坏;坏了找谁。

很多人,不读说明书。但是,有说明书,和没有说明书,大不一样:有,你至少,有一个可以追问的地方。

「一」,从古到今,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说明书:它,被说成「本来如此」,没有「出生日期」,没有「出生者」,没有「反对者」,没有「坏了找谁」。

本书,想做的,是给「一」,补一份说明书。补得,不一定对;但是,补的,是一个方向:让「一」,也能被追问。

◆本章的证伪条件

本章的判断:五个判断,逐条验账,没有一个原样过关;检验三问,对家、教育、团队,有用;它会坏在过度怀疑、被当武器、证据不足三处。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检验三问」的使用,反而,让团队,更加分裂;或者,如果能证明,被告知「规矩是造的」之后,成员,更加不遵守规矩,而不是更自觉地守。

这个实证的问题,本书,没有数据,只能留作一个开放的、待检验的判断。〔标记:待验〕

◆挂钩

最后一章,我们,回到今天:「一」,现在,还在被造吗?如果是,由谁,造,在哪里造?

那一章,不再讲古人。它,只挑几个,你今天,翻开手机、走进楼道,就能,亲自核对的小例子:一个群、一张收支表、一个标准、一个新词。出生日期,都还在;你,可以,自己,去问。

带走的话
知道一个东西是造的,不是为了不守它,而是为了守得明白、改得有分寸。

小账

开了哪扇门:五个判断,逐条验账,每一个都被改了一点;三条证伪条件:一条站住,一条窄化,一条部分失败;检验三问,可用于家、教育、团队。

关了哪扇门:过度怀疑、当武器用、证据不足,是这套判断,会坏的三个地方。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知道了是造的,才能真正地守,也才能真正地改。

第 33 章

一,怎样继续被造

〔本章,是否保留,待王德生博士裁定(待裁事项六)。本章只讲「现在正在发生的、可以现场核对的」造一,不做预测,不评论当下的任何政策。〕

你有没有,加入过一个新的微信群?

刚建的时候,群里,没有规矩。有人发广告,有人聊天聊到半夜,有人发了一张不合适的图片。过了几天,群主,发了一条:「群规:不发广告,不聊政治,晚上十点后,请免打扰。」

大家,回了一排「收到」。

从这一刻起,这个群,有了一个「一」。

◆一、「造一」,没有停过

本书,从头到尾,讲的是历史。讲得久了,容易,让人觉得:「造一」,是古代的事。

不是。

「造一」,每天,都在发生,只是,我们,通常,看不到它是造的,因为,它造得太小、太快、太日常。

这一章,要看几个今天的「造一」的现场:一个群、一张楼道里的收支表、一个标准、一个词。它们的共同点是:它们的「出生日期」,还在,可以现场核对。

先交代,本章,挑例子的三条规矩,免得,读岔了:

第一,挑小的。小的,容易,看清;大的,牵涉的人和事太多,一时,结构,还没有沉淀下来(这是第 31 章,本书,停笔的同一个理由)。

第二,挑你,能亲手摸到的。一个群,一张纸,一个抽屉,一个词。你,不必信我,你,去看。

第三,只讲结构,不评好坏。一条规矩,是好是坏,本章,不判。只问:它,是怎么来的?

这三条,本身,也是本书,一路,用的办法,只是,到了今天,材料,离你,更近了。

◆二、第一个现场:一个群

回到开头的微信群。

这个群的「一」,有一个完整的、可以回放的生命史:

阶段发生了什么对应本书的哪一章
乱没有规矩,有人发广告第 18 章:一治一乱
造群主,发了群规第 20 章:强造;第 21 章:养造
认大家,回「收到」第 14 章:中心悦而诚服
守有人违规,管理员,提醒第 23 章:叔孙通;第 24 章:董仲舒
忘一年后,新人进来,没人记得群规为什么这样第 27 章:守久了
问有人说:「为什么不能聊政治?」第 27 章:追问者

这一张表,几乎把本书的七编,在一个群里,走了一遍。

最有意思的,是倒数第二行:一年后,新人进来,没有人记得群规的来历。这时,群规,已经成了「本来如此」。

而且,你会发现,这个群,有「强造」的做法(群主直接宣布),也有「养造」的做法(慢慢,大家形成默契);有「守骨换肉」(群规不改,但执行的松紧,一直在变);也有「追问者」(总有人问为什么)。

这个群,你,可以,现场,核对。找一个,你自己在的群,问三件事:

三个问题,翻一翻记录,几分钟,就能答。这是今天,和历史,最大的不同:以前,一条规矩的出生日期,要靠考证;现在,有些,还躺在你的手机里。〔本书读法〕

替群主,说一句话。一位辩护人,会说:群规,不写「为什么」,是为了,省事:群里,几百人,一条一条讲理由,没人看。这个辩护,要接住:对。大多数时候,不写,是合理的。本书,不要求,每一条,都附一篇说明;只要求一件事:有人问的时候,群主,答得出来,这条是怎么来的。答得出来,就是留了「出生日期」。

◆三、第二个现场:一张楼道里的收支表

再看一个,更小、更老式的:一栋楼,凑钱修楼道灯。

这是一个设想的场面,细节是为说明方法编的,不是某个具体小区的事。

楼里,有一盏灯,坏了很久。有人说:「凑点钱,修一修吧。」大家,没有开会,有一个热心的住户,在单元门口,贴了一张纸,写着:这次,修灯,一共,多少钱,每户,摊多少,谁交了,谁没交。

几个月后,灯,又坏了。住户,又摊了一次。这一次,没有人,再问「要不要摊」。第三次,有人,把那张纸,换成了一张新的,在最上面,加了一行:「以后,每年年初,每户交一笔,统一存着,坏了就修。」

到这里,一条规矩,长出来了:每年,年初,每户,交钱。

它,是怎么长的?

阶段发生了什么对应本书的哪一章
乱灯坏了,没人管,谁也不负责第 18 章:一治一乱
造有人,贴了一张纸,把「摊钱」,说成了一件事第 21 章:养造(没有人宣布,是一张纸,一次一次,贴出来的)
认大家,交了钱第 14 章:中心悦而诚服
守第三次,有人,把一次性的,改成了「每年」第 21 章:守骨,换肉
忘几年后,新搬来的住户,只知道,「每年,要交这笔钱」第 27 章:守久了
问新住户,问:「这笔钱,谁管?账,在哪?」第 27 章:追问者

这张表,和上一张,几乎,一样。这不是巧合,也不是,我在凑:一个「一」,从「没有」,到「有」,再到「不再问」,走的路,本来就有这几步。〔本书读法〕

现场核对,也很容易:你,去单元门口,看一看那张纸。纸,还在不在?上面,有没有日期?如果,纸,还在,日期,还在,这个「一」,就有出生日期;如果,纸,早就撕了,大家,只记得,「每年,交」,那么,这个「一」,已经,开始,忘了。

这里,有一条,要留的备份,非常小:那张纸,不要撕。或者,拍一张照,存在群里。这就是,本章后面,说的「能想起来的备份」,它,不需要,多大的本事。

◆四、第三个现场:一个标准

另一个例子,更大。

想一想,你的手机充电线。现场核对的办法,很简单:拉开你家那个抽屉,看一看,最旧的一根线,和最新的一根,接口,是不是一样。

曾经,每个品牌,有每个品牌的接口。一个人,家里,有一抽屉的线,每一根,只能充一种。后来,行业里,有人,推动了接口的统一,一个接口,逐渐成为大多数设备的通用选择〔具体接口与时间,本书不展开,也不评价相关政策〕。

这是一个典型的「造一」:

几年之后,一个年轻人,会觉得:「手机的接口,本来就是这样的。」

「一」,被造出来,又被忘了它是造的,只用了几年。

这就是第 27 章,「火腿」的现代版:那个标准,当初,是为了解决什么问题?如果,有一天,那个问题,不存在了(比如,技术,换了),这个「一」,还需要吗?

◆五、第四个现场:一个词

最小、也最日常的「造一」,是语言。

想一想,近十几年里,新出现的词:有些词,一个人,先在网上,随口说了一句;被转发;被模仿;被越来越多的人使用;最后,进了日常的口语,甚至,进了词典。

在这个过程里,没有一个机构,宣布:「从今天起,这个词,是这个意思。」可是,一个词,被一群人,共同承认,不再追问它的意思。这是最「养造」的一种造一:没有人,强制;是大家,一点点,用出来的。

本书第 13 章,荀子的话:「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这一句,在一个新词的诞生里,每天,都在被验证。

语言,是「一」,最诚实的实验室:你,可以亲眼,看到一个「一」,怎样被造出来。

现场核对,也不难:找一个,家里孩子,常说的词,问他三件事。

三问,都问得出一半。这就是一个,还「新鲜」的一:出生日期,还在孩子的记忆里。再过几年,他自己,也想不起来了,那时,这个词,就成了「本来如此」。

要说清楚,这里,不评价,任何一个具体的词,也不评价,说它的人。本书,只借它,看一看,「养造」,是怎么发生的。

◆六、四个现场,各是哪一种「一」

全书,一路说「一」,其实,说的是三种:起点之一(一群人,共同承认的出发点)、线之一(一条贯穿下来的线)、统一之一(大家,往一处收)。

把今天的四个现场,放进去,看一看:

现场主要,是哪一种为什么这样放
一个群统一之一群规,管的是:大家,怎么,往一处收
楼道收支表线之一每年,一笔,一直,续下去
一个标准统一之一许多东西,往一个接口上收
一个词起点之一大家,先认了这个词的意思,才能,接着聊

这张表,是本书的读法,不是铁律:同一个现场,常常,几种,混在一起。比如,一个群规,既是统一,也是,后来所有讨论的起点。你,完全可以,放到别的格子里去。放不放得进去,是一个,检验:如果,哪个现场,怎么放,都放不进,三种里的任何一种,那,这三种的分法,本身,就要被修改了。〔本书读法〕

◆七、一个新的「说话人」

现在,要谈一个,本书,必须诚实面对的东西。

第 3 章,我们说:「天命之谓性」,是一个没有署名的授予句;第 13 章,我们说:「名」,是「一」的发放工具。

在今天,出现了一个新的「发放工具」:人工智能。

一个人,问一个AI一个问题;AI,给出一个回答。这个回答,通常,很流畅,很自信,没有署名。它,背后,是无数文本的汇总,但每一句话,没有一个「出生日期,出生者,反对者」。

这是一个极有意思的位置:

如果,今天,一个人,对一个 AI 的回答,「不再追问」,那么,这个回答,就成了他的一个「一」。

这是本书,对「今天」,唯一想说的一句话:

对任何一个没有署名的声音,先问:谁签的字。

这一句话,第 3 章,就说过了。两千年,换了一个说话者,问题,没有变。

这里,要说得谨慎一些。本书,不评价任何一个具体的产品,也不预测,它们,会把世界,变成什么样。这一节,只讲一件,现场,可以核对的小事:

你,问一个问题,得到一段回答。回答的后面,有没有,告诉你,依据在哪?——有的,附了来源,有的,没有〔泛指,不指任何具体产品〕。附了来源的,你,可以,顺着去查;没附的,不要,急着,把它,当成「一」。

办法,很朴素:先把它,当作「待核」。

本书,自己,就是这么做的:书里,凡是没有核到原文的引文,都标了〔待核〕;凡是,只看到二手转述的,都标了〔据二手〕。原因,就在这里:一段,写得流畅的话,不等于,一段,核过的话。这一点,对AI 写的,对人写的,一样。〔本书读法〕

有人会替它说话:人,也一样,写出过没有署名的话。——接受。报纸上的社论,没有署名;老话,也没有署名。不是,AI,才有这个问题。本书,只是说:今天,这样的声音,更多、更快、更容易,到你手边。所以,那句话,更值得,在这个时候,说一遍。

本书自己,也是这样一个「复合主体」的产物:立题、判断,来自王德生博士的口述;文字,由 AI 协助成稿(见前言)。这一点,本书,不藏。读者,对本书里每一个判断,同样,可以问:谁说的?依据是什么?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推翻?

◆八、先说对

先说对。

「一」,一直在被造,这是一个好消息:它,说明,一个社会,是活的。一个不再造新的「一」的社会,大概,要么是完全稳定,要么是完全僵死。

一个健康的「造一」,有这样几个特点(这是从本书,各章的经验里,总结的):

1. 有一个具体的问题,在解决(不是为了造而造);

2. 有人,承认(不是只靠强制);

3. 留着「出生日期」(来历,可查);

4. 留着「追问」的出口(有人,被允许,问为什么);

5. 有一个「退场」的机制(造的人,不会永远站在中央)。

这五条,不是本书,规定的,是本书,从历史里,读出来的。

五条,各有一个,你自己,可以,问出口的问题。排成表:

特点你可以问的一句话在楼道收支表那个例子里
有一个具体的问题它,在解决什么?灯,坏了,没人修
有人,承认谁,认了?是被逼的,还是自愿的?大家,自己,把钱交了
留着「出生日期」最早的那一张纸,还在吗?纸,有日期,拍了照
留着「追问」的出口新来的人,问「账在哪」,有人答吗?有人,答得出来
有一个「退场」的机制最初的人,不干了,能不能,换人?热心的那位,搬走了,账,交给了别人

最后一行,是我在这个设想的例子里,加上的:前面,没有写。所以,它,只是在示范,这一行,该怎么问,不是说,现实里,一定,是这样。〔本书读法〕

这张表,不是考核表,不用打分。它,只是想让你,在看一条规矩的时候,手边,有五个,可以问出口的问题。

◆九、一个反例:造出来,没有成「一」

有一条,本章,也要,自己,打一个折。

还是在楼里。一位住户,在楼梯口,贴了一张轮流打扫楼梯的排班表:一层一周,轮着来。第一周,有人扫;第二周,有人扫;第三周,没有人动。表,还贴在墙上,日期、名字,都写得清清楚楚。

这张表,有出生日期,有出生者,甚至,有一个公开的写法。可是,它,没有成为「一」。

为什么?因为,没有人,认。第 14 章,讲「中心悦而诚服」:一个「一」,要有人,真的,认了,才算。造,只是第一步;认,才是,第二步。一张贴出来的表,如果没有人,认,就只是,一张纸。

这个反例,使本章的说法,窄了一点:前面,说的,「乱、造、认、守、忘、问」,不是,每一次造,都会,走完。有的,停在「造」,就没了。〔本书读法〕

这也是,一个,现场,可以核对的事:下次,你,看到,墙上,一张,没人理的告示,可以,问一句:它,卡在了,哪一步?

◆十、替「忘」,再辩护一次

最后,再替「忘」,辩护一次。

没有「忘」,就没有文明。一个孩子,不需要,每天,重新发明语言;一个社会,不需要,每天,重新讨论,要不要靠右行驶。「忘」,是效率,是文明的积累。

本书,不反对「忘」。本书,只想提醒:「忘」,要有一个,「能想起来」的备份。

「出生日期、出生者、反对者」,就是这份备份。

备份,不用,很大。前面,那张楼道收支表,一张照片,就够了。一个群,把群规,置顶,后面,加一行:「某年某月,因某事定」,也够了。

再替「忘」,说一个,很实际的好处:一个,什么都,要重新讨论的群,大概,是一个,很累的群。「忘」,让人,能把力气,留给,真正,要讨论的事。本书,只是,在「忘」的旁边,放一个小抽屉:需要的时候,能拉开。

◆十一、给你的一件小事

书,写到这里,不留作业。只提一件,很小的事,你,愿意,就做一下:

这一周,找一条,你每天,都在照做的、小小的规矩。家里的、群里的、楼里的,都行。用三问,问一遍:哪天,出生的;谁,生的;谁,反对过。

问完,不必,告诉任何人。只在心里,记一下:三问,问出了几个?

这一件小事,没有对错,也没有,评分。它,是本书,最后,想交到你手里的,一把很小的钥匙:让你,能打开,自己手边的那扇门,看一看,里面,放了什么。

◆十二、回到开头

本书,开头,问的,是一句话:「吾道一以贯之。」

两千五百年,这个「一」,被读成了:天给的、理、心、礼、统一、道统、体、本……每一个时代,都在里面,放自己的东西。

本书,没有,给出,一个「正确的」读法。本书,只给出了一个问题:

这个「一」,是谁,在什么时候,为什么,造出来的?

这个问题,一旦问出来,答案,就不是一个人的。它,是一群人,一代一代,各自,回答的。

◆十三、定稿判词

全书,一句话,从头到尾,没有变过:

「一」不是天给的,是人造的:乱世有人造它,治世有人守它,守久了便忘了它是造的。

经过七编的检验,这句话,站住了,但,带着三处限定,必须随它一起,被读到:

1. 「造」的限定(第 10 章):「一」的萌芽,可能有天然的部分;作为一群人共同承认的起点,它是人造的;

2. 「守」的限定(第 21 章):「守」,不是原样地守,是守其骨、换其肉;

3. 「忘」的限定(第 27 章):「忘」,是大多数人、大多数时候的倾向,不是必然;追问者,一直在。

另有两条命题的窄化,与判词,并列:命题六(道家更早明确造一,儒家姿态上守一;第 19 章);命题四(「天下」有外面,但外面,被当作尚未进来的里面;第 28 章)。

一句话,加三处限定,是本书,对自己,最诚实的总结。

◆本章的证伪条件

本章的判断:「造一」,今天,仍然在发生,可以现场核对;AI,是一个新的「没有署名的声音」;健康的「造一」,有五个特点。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今天的「造一」,与历史上的,结构上,完全不同(比如,今天的「一」,不再需要「不再追问」,也能运转);或者,如果能证明,AI 的回答,其实有可追溯的「署名」,使得「谁签的字」的问题,不再成立。

〔本章的例子(微信群、楼道收支表、接口、新词、AI),都是日常现象的结构描述,不涉及任何具体事件、公司、政策;若要加注,统稿时处理。〕

带走的话
对任何一个没有署名的声音,先问:谁签的字。

小账

开了哪扇门:「造一」,每天,都在发生;群、标准、词,是三个可以现场核对的现场;AI,是一个新的「没有署名的声音」;健康的造一,有五个特点。

关了哪扇门:本章不预测,不评论政策;「忘」,不被否定,只要求留一份「能想起来」的备份。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今天的「一」,我们,亲眼,看着它,被造出来;它的出生日期,我们,还记得。

附录

附录一 年表(本书用到的年代)

下面的年代,凡标〔待核〕的,是据二手材料或学界有争议的,不可当作定论使用。

年代事件见章
约公元前 11 世纪周灭商,提出「天命」〔待核〕4
公元前 6—5 世纪孔子(具体生卒,从通行说法)1、5
公元前 4 世纪末—前 3 世纪初郭店楚墓竹简的大致年代〔据二手,待核〕6
公元前 221 年秦统一,「书同文字」20
公元前 213、212 年焚书、坑儒(后者有争议)20
公元前 209 年陈胜吴广起义20
公元前 206 年秦亡;刘邦约法三章20、21
公元前 202 年刘邦称帝;叔孙通制朝仪(次年起)23
公元前 200 年(汉七年)长乐宫朝贺23
公元前 134 年董仲舒对策(通行说法,待核)24
公元 67 年传统说法:汉明帝求法〔待核〕29
公元 184 年黄巾起义22
公元 240—249 年正始年间,玄学兴起22
公元 262 或 263 年嵇康被杀(两说)22
公元 404 年前后慧远《沙门不敬王者论》〔待核〕29
公元 819 年韩愈上《论佛骨表》29
12 世纪末朱熹完成四书注释(待核)25
公元 1313 年元恢复科举,以朱注为准〔待核〕27
公元 1508 年王阳明龙场悟道26
公元 1559 年起朝鲜「四端七情」论辩〔待核〕30
公元 1601 年利玛窦入京〔待核〕31
公元 1867 年倭仁反对同文馆增设天算馆〔待核〕31
公元 1891、1897 年康有为《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待核〕31
公元 1905 年废科举〔待核〕31

附录二 经文出处表

本书引的先秦两汉经典,按出处分组。凡写在引号里的,应当逐字对过原书;凡标〔待核〕的,是我凭记忆写的,还没有对着原书核。统稿后,逐条核完,在此处,去掉标记。

书本书引的章节核对状态
《论语》1.4、1.8、2.1、2.3、2.4、2.5—2.8、3.5、3.13、3.19、4.15、4.25、5.12、5.13、6.22、6.25、6.29、6.30、7.21、7.22、7.23、9.5、9.14、11.9、11.16、11.22、12.2、12.11、12.14、12.19、13.3、13.9、13.21、14.22、14.35、15.24、16.1、17.2、17.3、17.19多数待核
《孟子》1A6、1A7、1B8、2A3、2A6、3A4、3B9、5A5、6A2、6A3、6A7、7A1、7A15、7A26、7B38多数待核
《中庸》1、6、20待核
《大学》经一章待核
《老子》22、39、42、57(通行本)待核;帛书本、郭店本的差异未核
《庄子·天下》开篇待核;篇章年代有争议
《荀子》《正名》《性恶》《劝学》《天论》待核
《诗经》《大雅·文王》《小雅·北山》待核
《尚书》《康诰》《召诰》《君奭》《泰誓》待核
《史记》《秦始皇本纪》《高祖本纪》《陈涉世家》《留侯世家》《曹相国世家》《刘敬叔孙通列传》《郦生陆贾列传》等待核
《汉书》《董仲舒传》《武帝纪》《元帝纪》《刑法志》等待核
《礼记》《礼运》《学记》待核
后世韩愈《原道》《论佛骨表》;朱熹《中庸章句序》《朱子语类》;《河南程氏外书》;王阳明《传习录》《年谱》;顾炎武《日知录》;戴震《孟子字义疏证》;荻生徂徕《辨道》;张之洞《劝学篇》待核;荻生徂徕《辨道》一条最关键

附录三 参考书目

下面所列,是本书写作中参考的或应当参考的书。出版社、年份、版本,我没有逐一核对;统稿时,请逐条补足,并核对这些书确实存在。

原典

研究

附录四 本书最弱处,与判负卡

这一附录,是本书,对读者,最重要的交代:它的论证,在哪里最薄,哪里已经认过输。

◆一、最弱处(按严重程度)

序最弱处见章影响
1荻生徂徕「先王之道,先王所造」,据二手转述,未核《辨道》原文30、31若核不出,第 30 章的关键内证,要重写
2郭店简《性自命出》,据二手,未核出土整理本6判断一的最硬证据;若核不出,判断一的强度,要降
3《中庸》成书年代有争议6若晚到汉代,第一编的时间线,要重画
4「同问异答」,只有 11.22 一章,原文自证11其余几章,是读法
5「正名」,有「正字」读法13若主要是「正字」,第 13 章大幅窄化
6「家」到「国」「同一套办法」,是后人的读法15《大学》原文,未必这样说
7孟子 7A26 的「执一」,与本书的「一」,同字不同义17须在正文,清楚标明
8《太一生水》的年代,影响「老子最早造一」19命题六,要再窄
9秦亡的原因,学界无定论20「强造故速亡」,只是一种结构读法
10汉初诸事的年代与引文,多据二手21条件三的判决,依赖这些
11程颢「天理二字自家体贴」,「体贴」未必等于「造」25内证,要打折
12近代部分,几乎全据二手31须逐条核
13全书引文,大量凭记忆写成,标〔待核〕全书须逐条对原书

◆二、判负卡

本书,立下的三条证伪条件,与后来的窄化,一并,登记在这里。判负,要照登。

项内容结局见章
条件一「天命之谓性」不是授予义未被推翻;郭店简待核6
条件二忠恕由「认出同一」推出未被推翻;表述窄化10
条件三「治世有人守它」,被汉初证伪部分失败21
母题窄化一「一」的萌芽,可能有天然的部分已登记10
母题窄化二「守」是守骨换肉已登记21
母题窄化三「忘」是倾向,不是必然已登记27
命题六窄化道家更早明确造一,儒家姿态上守一已登记,待王裁19
命题四窄化「天下」有外面,被当作尚未进来的里面已登记,待王裁28

◆三、给读者的一句话

这本书,请你,当作一个「待检验的说法」来读,不要当作「结论」。

你,在每一章,都能找到它的「证伪条件」。你,找到了一个反例,就是本书,最愿意,收到的礼物。

〔书号、ISBN、定价,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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