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怎样被造出来、又怎样被忘掉的
王德生 著 · 德麦国际专著第 331 号 · ISBN 979-8-90690-861-2 · 约 20 万字
王德生,「显露·差异序列·特征纠缠」本体论思想体系的创立者,德麦国际(Demai International Pte. Ltd.,新加坡)创始人、首席执行官。中国科学院计算数学博士,曾在英国斯旺西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任职。自 2005 年起在新加坡工作和生活,往来于新加坡与中国大陆之间。
德麦国际出版社(Demai International Press)出版他的系列专著,本书是其中的一卷。
打开一本古代的字典,第一个字是「一」。
东汉的许慎编《说文解字》,把五百四十个部首排成一队,打头的就是「一」部。他给这个字写的解释,大意是:天地还没分开的时候,道就立在「一」上,由它把天地分开,由它化成万物〔《说文》一部,待核〕。笔画最少的字站在最前面,这件事也许没有那么深的用意。但读书人把这一页翻过去的时候,很少有人停下来想一想:为什么偏偏是它。
儒家有一句最有名的话,也是这个字:「吾道一以贯之。」
读过《论语》的人,多半背过这一句。讲的人也都会讲:孔子有一个根本的主张,贯穿了他所有的话,所有的事。这个说法太顺了,顺到两千年来,大家都在问另外两件事:这个「一」是什么?它怎样贯下去?前一问有了答案,叫忠恕,叫仁,叫中庸,叫天理。后一问也有了答案,叫修身,叫教化,叫礼乐,叫制度。
只有第三件事,几乎没人问:这个「一」,是从哪里来的?
这本书问的就是这第三件事。
先把结论摆在桌上。全书只有一个判断,后面的三十三章都是在证它:
「一」不是天给的,是人造的。乱世有人造它,治世有人守它,守久了,便忘了它是造的。
这句话要讲三件事。第一,儒家说的那个「一」,不是躺在天地之间等人去发现的东西,它是在某个时候、被某些人、为了某件事,一点一点定下来的。第二,造它的人和守它的人,常常不是同一批人,用的也不是同一门手艺:天下大乱的时候,要的是从零里造出一个新起点的本事;天下安定之后,要的是把这个起点原样传给一代一代人的本事。第三,守得久了,「它是造出来的」这件事本身被忘了,人们开始说它是天给的、本来就在的、生下来就有的。
你会觉得这话有点冒犯。别急,这本书不是来骂孔子的。恰恰相反,我想说的是,孔子和他的后人做成了一件极难的事:他们造出了一个能让上亿人共同承认、共同使用了两千年的「一」。这件事本身值得敬佩。只是,一个东西能用两千年,不等于它是天生的。一座老房子能住两千年,我们依然可以问:谁盖的,什么时候盖的,为什么盖在这里。
上面这句话,说得很干脆。可它是一句要经得起查的话,所以后面的章节会给它加三个限定。这里先用大白话交代一遍,免得读到那里时觉得是临时改口。判词本身一个字不动,动的只是它的适用范围。
第一,「人造」造的是起点,不是萌芽。人身上也许本来就有一点天然的东西:人群里本来就容易互相认出同类,孩子一出生就会咿咿呀呀地找人说话。这些萌芽,本书不否认,也不去证它是没有的〔第10章细讲〕。判词说的是另一件事:这点萌芽,要变成「一群人共同承认、不再追问的出发点」,得有人说出来,得有人认下来,这一步是人做的。萌芽可以是天然的,起点却是人立的。
第二,「守」不是原样搬运,是守骨头、换肉。熬过老汤的人都知道,一锅汤续了三十年,水换过无数次,料也添过减过,可大家还是说「这是那锅老汤」。守的是那个味的底子,不是每一滴水。儒家的「一」也是这样:骨架传了下来,肉在每个朝代都换过。所以说「守」,不等于说它一动没动;本书敢这样说,也因此给自己留了一道证伪的门:如果查下来,后来换掉的不只是肉,骨头也全换了,那「守」字就不成立〔第21章,三部分都失败才算数〕。
第三,「忘」是倾向,不是必然。守得久了,人容易忘记它是造出来的,这是常见的走向,但不是铁律。每个时代都有人在追问:这是谁定的,凭什么。这些人一直在,有时被当成捣乱的,有时被当成先生。本书写「忘」,是写一种力量在往那边推,不是说所有人都被推倒了〔第27章〕。
三处限定合起来,判词就从一句口号变成了一个可以被检验的判断:它说得窄了些,也就站得稳了些。后面章节每次回到判词,读者可以回到这里对一对,看它用的是哪一处限定。
因为这个问题在儒家自己的系统里,不好问。
《中庸》开篇第一句,「天命之谓性」,把性说成是天给的。一个东西一旦被说成「天给的」,追问它的来历,就等于追问天。可是天是不能被问的。所以一代又一代的读书人,把力气花在「这个性是什么」「怎样顺着它走」「怎样修回它」上面,花在「这个性是谁定义的」上面的,就很少。
这不是他们笨。恰恰是因为他们太聪明,太诚恳,太想把这个「一」守好。守一的人,天然不会去追问它的来历:追问会动摇它。一座房子的住户,不会天天去刨地基。
可是我们今天读这些书,已经不是住户的位置了。我们能站到房子外面去,看看它的地基是什么、什么时候打的、用的什么料。看地基,不是为了把房子拆掉,是为了知道它怎样才能继续住人。
德麦国际的专著里,已经有四本书,把儒家的四部经典各拆了一遍:《论语》一卷、《中庸》一卷、《大学》一卷、《孟子》一卷。这四卷各有各的判断:《论语》是「系统之前的料」,《中庸》是一份立法文件,《大学》把一台会发动的机器改成了一台恒温器,《孟子》造了一张传输的网。
这一卷不重做它们。它接着它们往前问一个它们都没有当主题的问题:它们各自在拆的那个「一」,本来是怎么来的?
打个比方。前四卷是四位工程师,各自检查了一栋楼的四个楼层,结论各有各的精彩。这一卷是个考古的人,他想知道的是:这栋楼的地基,是在哪一年、被谁、为了什么、打在哪里的。工程师们的结论,他一条也不改,他只是接着往下挖。
这个问题其实一直在那里,为什么到今天才好问?
一个原因是,我们站的位置变了。过去,读《论语》的人,几乎都是这套系统里的人:为了做官,为了教书,为了修身,读它、用它、守它。住在房子里的人,自然不去刨地基。今天,读《论语》的人,有学者,有家长,有在公司里被「企业文化」困扰的年轻人,他们没有义务替这个系统守门。
另一个原因更实际:我们每个人都亲眼见过「一」被造出来。一个新的社交平台,一夜之间有了一套规则;一家公司,一年之内有了一套价值观;一个新技术进到生活里,大家很快就有了「该怎么用」的共识。以前,造一这件事,发生在几百年一遇的朝代更替里;今天,它在每个人的手机里、办公室里反复发生。亲眼见过造的人,再回头看「天生的」,眼睛就不一样了。
所以这本书不是在翻旧账,是在用今天的眼睛,补一课:一是怎么来的。
这本书的作者王德生博士,有一段思想历程,可以借来作一个类比,只用来给这本书定位。
他在第二站遇到一道题:同一个存在,不同的人为什么看出不同的东西?他一度借尼采的视角论来回答,走到尽头,发现这个回答里藏着一个巨大的亏空:一份知识,是谁的?是被看的东西的,是看的人的,还是看与被看之间那场互动的?更深一层:那个被看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这道题,康德比他早两百多年就撞上了。康德的办法是,在现象的背后放一个「物自体」,宣布它不可知。这是封住,不是补上:缺口被盖了一块板,板上写着「此处不可入内」。
借这个动作来看儒家:「性」从哪里来、「一」凭什么是这个样子,这个缺口同样被盖了一块板,板上写的是一个字:「天」。两个文明,两块板,同一个动作〔本书读法,待验〕。这本书要做的,不是把板砸了,是把板翻过来,看看背面写着什么、是谁在什么时候钉上去的。
「规矩是自然就有的,还是人约定的」,这个问题,古希腊人也问过。他们的词是两个:一个叫「自然」,一个叫「约定」。有人说,法律和习俗不过是约定,各城邦各不相同;也有人说,有些东西是自然就有的,不分城邦〔据二手,待核〕。两千多年里,西方哲学一次又一次回到这个问题。
儒家给这个问题的回答,用的是另一个词:「天」。「天命之谓性」,把一个很可能是约定出来的东西,放进了一个比「自然」更稳的位置。这不是中国人特别爱说天,而是每个文明在安放自己的「一」的时候,都要找一个足够结实的地方。找到的地方不同,说法不同,动作是相似的。
这样看,这本书追问儒家的「一」,也是在和世界上别的人一起,问同一个问题。
在说它哪里被关上之前,先把公道还给它。
一个社会,要想让一群互相不认识的人共同生活,必须有一个大家共同承认的出发点。没有它,每一次办事都得重新谈判,每一次分歧都没有地方回去。「一」是这个出发点。孔子和他的后人看到了这一点,并且花了几百年,把一个从周朝的礼乐废墟里捡出来的碎片,打磨成了一个能传下去的东西。这是了不起的工程。
更了不起的是,他们没有把这个「一」做成一块死板。因材施教、因地制宜、因时损益:一的下面,有无数种展开的方式。一个能自己长出花样的「一」,比一块铁板活得久得多。
这本书对这个「一」的基本态度,是敬重的,是想看清楚它怎么做成的,而不是想证明它是假的。
一,所有的判断都可以被推翻。每一编之后,我会写出:什么样的史实一旦查到,这条判断就要改。最硬的三条是:天命一句若能证出不是授予,母题要改;造一者若没有手艺上的结构差别,造守之分就降为描述;汉若是原样继承秦制,守一者守的就不是新造的一,要改成「改装的一」。
二,所有的引文都核对过,没核对的会标出来。经文逐字对原文,括注篇章;史实没核的,标〔待核〕;只见过二手的,标〔据二手〕;本书自己的读法,标〔待验〕;王德生博士口述的,标〔王口述〕。你可以一眼分出:哪句是古人的,哪句是后人的,哪句是这本书说的。
三,认账。这一路上,有些话别人比我说得早,说得好。韦伯在《儒教与道教》里,已经把儒家与世界之间的张力讲得极细;李泽厚的「乐感文化」,早就问过中国人的「一」为什么温和。这些地方,我主动让出,只写「他们说到这里,我从这里接着走」。
最后说一句边界。这本书不是儒学通史,也不是思想史教科书。两千年的儒家,要讲的东西太多,本书只挑和「一」的来历有关的几个节点:它怎样被说成天给的,怎样被贯通,怎样被展开和收拢,谁在造它,谁在守它,遇到别人时怎么办。挑中的节点,有些是大人物,有些是小事。漏掉的,远比写到的多。
本书也不评当下的任何政策、任何立场。凡涉及今天的地方,只作结构上的对照,不作价值上的评断。
这是要反对儒家吗?不是。反对一个东西,要先说它错;本书只说它有来历。
这是要说传统没有价值吗?不是。「人造的」和「没价值」是两回事,导论里有一节专门讲。
这和新儒家的工作有什么不同?新儒家的工作,多半是在「一」之内,把它讲得更好、更深;这本书是站在「一」之外,问它是怎么来的。两件事可以互相帮忙,但不是一件事。
最后一件事,是先对自己动刀。
这本书把「一」定义为「一群人共同承认、不再追问的出发点」。这个定义,也是一次定义:它是我,和一些读者,在某个时候、为了某个目的定下的。它也有来历,也可能被后人追问。如果有人说「这个定义漏掉了老子的一,漏掉了数学的一」,他说对了,第 2 章里已经认了账。
所以请把这本书的判断,读成一个工作框架:它能帮你看清一些东西,也一定会遮住另一些东西。哪一天有人找到更好的框架,这本书的判断就该让位。一本讲「一是人造的」的书,如果自己也说「我这个说法天经地义」,那就太可笑了。
没读过《论语》的人,读得懂;读过、但只记得几句的人,读得懂;读过很多遍、却从没想过「一」是怎么来的人,也会读到新东西。
如果你只有一个下午,请读第 1 章、第 16 章、第 20 章、第 27 章和第 33 章。如果你为孩子来,请读第 9 章。如果你为公司来,请读第 32 章。
本书的立题、承重判断与口径,由王德生口述与裁定;文字由 AI(Claude)在其指令下协作成稿,并经其审定。这一点不必藏:人和工具一起把一个想法说清楚,这件事本身,也正好是本书要说的那个「我们的一」在今天的一个样子。
这本书的五个判断,每个都有两面:它打开了什么,它又关上了什么。
| 判断 | 它打开了 | 它又关上了 |
|---|---|---|
| 一 一是被定义的,不是被发现的 | 把「一」从天上请下来,放回人的历史里查 | 授予句把「谁定义」说成「天给」,不许问 |
| 二 忠恕是认出,不是美德 | 忠恕可以从「认出他人与我同一」推出来 | 同一性被当成不必证明的出发点 |
| 三 因材施教与统一治理,是同一个一的两个方向 | 一向外长,是教育;一向内收,是治理 | 两个方向被说成一回事,看不见中间的拉力 |
| 四 造一与守一,是两门手艺 | 乱世要从零里造,治世要原样守,各有各的本事 | 守一者忘了前一半,把造出来的说成本来就在 |
| 五 一是「我们的一」,有边界 | 一从来是一群人的,不是谁一个人的 | 没遇到他者之前,「我们」没有外面,边界一出现,一就要重新说理 |
五个判断,对应全书七编:第一编讲判断一,第二编讲判断二,第三、四编讲判断三,第五、六编讲判断四,第七编讲判断五,结编回到五个判断,逐条验账。
五个判断是横着看,下面这张小表是顺着看:每一编,用一句话说它在干什么。
| 编 | 一句话 |
|---|---|
| 前编 | 先看清「一以贯之」这四个字,再看「一」在各家嘴里是不是同一个意思 |
| 第一编 给定 | 「天命之谓性」是在描述,还是在宣布,天命最早是谁说的 |
| 第二编 贯通 | 忠恕为什么能把人串起来,串的为什么只能是「我们」 |
| 第三编 展开 | 一怎样长出千百种样子,却不散 |
| 第四编 收拢 | 同一个一,怎样反过来用来统一治理,中庸站在哪 |
| 第五编 造 | 天下塌了以后,谁在废墟上重新立起一个起点 |
| 第六编 守 | 立起来以后,谁来守,怎样守,守久了发生什么 |
| 第七编 边界 | 外面的人来了,一还说得通吗 |
| 结编 | 一不是天给的,今天还能怎样做 |
全书分七编,加前编和结编。
前编(两章)把问题摆出来:先看《论语》里「一以贯之」的原文,再看「一」这个字在先秦两汉各家嘴里是什么意思。第一编讲「给定」:《中庸》开篇的「天命之谓性」是一句描述还是一句授予,天命最早是谁、为什么说的,孔子又怎样接过这个「天」。第二编讲「贯通」:忠恕是怎样成立的,为什么一定是「我们的一」。第三编讲「展开」:因材施教怎样让一长出无数种样子而不散。第四编讲「收拢」:同一个一,怎样反过来用于统一治理,中庸在两个方向之间站在哪里。第五编讲「造」:天下崩塌之后,是谁在废墟上重新造一,老子的手、秦的力、汉初的黄老、魏晋的玄学。第六编讲「守」:造完之后,谁来守,守的人怎样把一说成是天给的,又怎样守久了忘掉。第七编讲「边界」:天下没有外面的时候,一不需要论证;佛来了,日本、朝鲜、越南的儒学来了,西学来了,一第一次需要重新说理。结编回到我们自己:如果一不是天给的,今天还能怎样做。
五个判断,证据的硬度不一样。先把账摆出来:
| 判断 | 主要靠什么证 | 最弱的一环 |
|---|---|---|
| 一 | 文本(《中庸》1);周初天命观的史实;郭店简〔据二手〕 | 「授予义」的语言证据;郭店简的年代与释读〔待核〕 |
| 二 | 推导(忠恕成立需要什么前提);文本(《论语》15.24) | 推导是本书的,不是古人的;字形读法只是读法 |
| 三 | 文本(同问异答的例子);前几卷的判决 | 「同一个一」这个说法,要排除「其实是两个一」 |
| 四 | 史实(秦、汉初、魏晋、叔孙通、董仲舒) | 家数怎么分;「汉承秦制」;反例 |
| 五 | 史实(佛、日韩越、西学) | 〔据二手〕的材料较多,须逐条核 |
本书最硬的是判断一,最软的是判断四。读到后面,请带着这张表读。
这本书可以顺着读,也可以跳着读。
「造一和守一分得这么清,现实里不是常常一个人又造又守吗?」对,常常是。本书分的是两门手艺,不是两种人。一个人可以前半生造、后半生守,只是用的本事不同,出的毛病也不同。分开讲,是为了看清毛病出在哪一门上。
「说它是人造的,是不是就等于说它可以随便改?」不等于。一座桥是人造的,也不能随便拆。越多人靠它过河,越不能随便动。「人造」回答的是它从哪来,「能不能改、怎么改」是另一个问题,要看有多少人靠它、改了谁受累。本书到结编才谈这一层,前面只管把来历查清。
「书里说的有些史实,你自己都标〔待核〕,那凭什么信?」不用凭什么信。标出来,就是让你知道哪里还没钉牢,哪里可以自己去查。一本书把没把握的地方亮出来,比把它们藏在漂亮句子后面,对读者更公道。
这本书会反复用到几个词,先各用一句话说清楚「是什么」和「不是什么」。
造一:在没有共同起点的地方,立起一个新的共同起点。不是发明一个新学说,是让一群人开始共同承认一件事。
守一:把已经立起来的共同起点,原样传给下一代。不是保守,是传的时候还要让下一代心甘情愿。
授予句:「某某是某某给的」这种句式,如「性是天给的」。它在说一个东西的来源,同时也在说:这个东西不许问来历。不是一句描述,是一次宣告。
定义权:说「什么算数」的资格。谁有这个资格,谁就能立起一个「一」。不是知识,是资格。
展开:从一出发,长出许多不同的样子。不是背离,是一的多样化。
收拢:把许多不同的样子,拉回到同一个起点上。不是压制,是统一治理的基本动作。
边界:一能管到哪里为止。不是地图上的线,是「我们」和「别人」之间的那条看不见的线。
你家里有没有这样一条规矩:过年必须回老家。
不管多远,不管多贵,不管今年有多少别的安排,这条规矩像一个磁极,所有人的行程都往它那里偏。有人抱怨,有人照做,有人干脆不回,被亲戚念叨一年。可没人会问:这条规矩是谁定的。
你要是真的去问,会得到几种答案:「一直就是这样的」,「爷爷那一辈就这样」,「做人要有根」。很少有人会说:「是我奶奶,1983 年,因为她那年生病,怕见不到子孙,大声说了一句,从此就成了规矩。」
可是它多半就是这样来的。一个具体的人,在一个具体的年份,因为一件具体的事,说了一句话;大家照做了一次,又照做了第二次,到第三次,已经没人记得它是谁说的。第十次以后,它就成了「我们家的规矩」;再过两代,它成了「做人的道理」。
一条规矩,从一个人的一句话,长成了一家人的「一」。
再往下想一层。
你奶奶定这条规矩的时候,她做的是一件什么事?她是在造:这个家原来没有这条规矩,她定了。那个时候,规矩是新的,有人反对,有人犹豫,她需要说服、需要坚持、需要一点威信,可能还需要一点运气。
那么,现在每年催你回家的那位长辈,做的是一件什么事?他是在守:他不需要说服谁相信这条规矩,只需要把它原样传下去。
造的人和守的人,需要的本事完全不同。造的人要敢,要有一个新点子,要能从零里立起一个起点;守的人要稳,要能把别人立的起点原封不动传给下一代,传的时候还要让下一代心甘情愿。
而且,守的人慢慢会做一件事:忘掉这条规矩是造出来的。他不是故意忘,是真的忘了:规矩在他那里,一直就是这样的。
守的人,也不是只会照抄的人。孔子有一句很有名的自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论语·述而》)大意是:我只传述,不创作;我信服并喜欢古人留下的东西。这是一个守的人,给自己的清清楚楚的定位。他守的是什么?是周朝的礼。周礼又是谁立的?传统的说法,是周初的人,尤其是周公,在灭商之后一件一件立起来的。〔据二手〕孔子另有一句:「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大意:周朝是看了夏、商两代的做法才定下来的,文采多么丰富,我跟从周。也就是说,在孔子眼里,他守的东西是有来历的,来历还不远:造的人姓周,不姓天。这是本书的读法,不是定论;后面要一章一章地查,孔子本人到底站在造的一边,还是守的一边,这里先不下结论。
先替「守」说一句对的话。孔子还说过:「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里仁》两处都有)大意:父亲去世之后,三年里不改他立下的规矩,可以叫孝。守,是一种很实在的美德:它让一代人不必从零起步,让孩子接得住大人手里的东西。这话在一个条件下成立:规矩本身还管用,而且守的人知道自己守的是什么。条件一松,「守」就容易滑成「不敢动」。
这个小小的家规,就是这本书要讲的全部故事的缩影。只不过,这本书讲的家,大得多:它是一个有上亿人口的国,是一个有两千年历史的传统。
「一」这个字,有很多种意思。数学里它是第一个自然数,哲学里它是万物的本源,日常话里它是「统一」「专一」「一心一意」。这本书用的「一」,只取一个很具体的意思:
一,是一群人共同承认、不再追问的出发点。
这个定义里有三件事:
第一,共同承认。一不是一个人的信念,是一群人的。你一个人相信的东西,是你的信念;一群人都认的东西,才叫「一」。
第二,不再追问。这是关键。一个出发点之所以能当出发点,就是因为大家不再往后问了。你家那条回老家的规矩,一旦有人开始追问「凭什么」,它就不再是「一」,它变成了「一个主张」,要拿出理由,要接受辩论。所以,一的功能,恰恰靠「不被追问」才发挥。
第三,是出发点,不是结论。一是大家从它出发去办事、去判断的地方,不是办完事才得出的东西。
这三条放在一起,会有一个有趣的推论:追问一的来历,本身就会让一降级。一旦你问出「这条规矩是谁定的」,你就把它从「天经地义」降成了「某个人在某年定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一的来历」是一个敏感的问题:不是因为答案危险,是因为问这个问题的动作本身,就是在动摇一。
顺便划清一个边界,免得读到后面串了味。「一」在古书里是个大字。《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四十二章)又说:「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三十九章)那里的「一」,是万物生成的起头,是天地靠它才清、才宁的东西,说的是世界怎么来。本书的「一」没有这么大,也没有这么玄:它只是一群人坐下来办事之前,先摆在桌上、谁也不再翻的那块东西。两种「一」,后面会碰面;碰面之前,请先分开放。
这里要先替「不再追问」说一句公道。一个共同体,如果每件事都要重新追问,就什么事都办不成。想象一下,十字路口每一次红灯,大家都要重新讨论一遍:为什么红灯要停?这个路口会瘫痪。「不再追问」,是一个社会节省力气的办法:把一部分事情放进不必再谈的位置,才有精力谈别的。所以,不追问不是愚蠢,是一种必要的分工。需要警惕的,只是追问的通道彻底被堵死:当一个共同体连「必要时可以回去问」都做不到的时候,它的「一」就开始变得危险。
你也许会问:造一和守一,每个文明都有,为什么这本书偏偏要讲儒家?
有三个原因。
第一,儒家的「一」,时间特别长。两千多年,上亿人,用的是同一批经典做出发点。一个东西用了这么久,「忘掉来历」的过程就特别清楚,像一段切开的树干,年轮看得见。
两千多年是怎么数出来的?孔子生活在春秋末年,通行的说法是前551年到前479年。后来儒家经典成为官方的读书标准,历代的说法和做法不尽相同,这里只取一个最没有争议的终点:1905年,清廷下诏停止科举。〔据二手:年份以通行史书为准〕从孔子到这一年,读书人要考的、要背的,主要仍是这一批书。拿一个出发点,用了这么久,中间又被多少人守过、改过、重新解释过,本书要查的,正是这一路。
第二,儒家的「一」,特别会自己说话。它有一整套关于「一」的语言:天命、性、道、教、忠恕、中庸。这些词一方面把「一」守得很牢,一方面也给了我们追问它的线索:一个会说话的东西,破绽也在话里。
举一个会说话的例子。《中庸》开头三句:「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大意:天所给的叫性,顺着性走叫道,把道修整、传授叫教。三句话,从天说到人,一环扣一环,把「一」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安排得严严实实。严实,所以牢;也因为话说得清楚,才有地方让人下手,去看每一环是怎么接上的。这三句怎么读,本书有专章讲。
第三,儒家的「一」,我们每个人都身在其中。哪怕你从没读过《论语》,你说「为你好」「做人要厚道」「家和万事兴」的时候,已经在用它了。追问它的来历,也是在追问我们自己说话的来历。
说这三条,不是说别的文明没有这个问题,而是说:儒家是一个特别适合拿来做解剖的标本,又恰好是我们自己的。
这本书叫《夫子之道》,书名来自《论语·里仁》里的一段对话。孔子对曾参说:「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应了一声:「唯。」孔子出去以后,别的学生问:「何谓也?」意思是:老师这话是什么意思?曾子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卫灵公》里还有一段类似的。孔子对子贡说:「赐也,女以予为多学而识之者与?」你以为我是学得多、记得多的人吗?子贡答:「然,非与?」是啊,难道不是吗?孔子说:「非也,予一以贯之。」不是的,我是用一根线穿起来的。
把两段放在一起,有一个细节值得先记下:孔子自己两次都只说了「一」,没有说这个「一」是什么。第一处,是曾子替他补了一句「忠恕」;第二处,连补的人也没有。后来的读书人,有的顺着曾子读成忠恕,有的另给答案,有的说是仁,有的说是心,〔据二手:历代注家说法不一,后文逐家再查〕。这本书眼下不评谁对谁错,只指出一件朴素的事:儒家最有名的那个「一」,是一个被别人解释的「一」。至于这件事意味着什么,留给前编。
怎样知道一个「一」有没有被追问过来历?有一个很简单的检验,三个问题:
一、有没有出生日期?说得出这条规矩是哪一年、哪件事之后才有的吗?
二、有没有出生者?说得出是谁,或哪一群人定的吗?
三、有没有反对者?当初有没有人反对过、争论过、提过别的方案吗?
三个问题,答得上来的越多,说明这个「一」越年轻,来历还在人们的记忆里;一个都答不上来的,说明它已经被忘成「天生的」了。
你不妨拿这三个问题,去问问你最熟悉的几条规矩。这本书后面的大部分工作,其实就是替儒家的「一」,补上这三个问题的答案:出生日期、出生者、反对者。
用你家的规矩,可以把这个过程摆成一张小表。这是常识性的推演,不是调查所得,仅供对照:
| 阶段 | 出生日期 | 出生者 | 反对者 | 被问「凭什么」时的回答 |
|---|---|---|---|---|
| 刚立下的头一年 | 说得清 | 说得清 | 还在场 | 「因为我说了」「因为那年出了事」 |
| 传了十来年 | 多数人记得 | 记得,但开始被说成「老人定的」 | 还有人嘀咕 | 「大家都这么做」 |
| 过了两代 | 模糊 | 变成「老祖宗」 | 没了,或被说成不懂事 | 「一直就是这样」 |
| 三代以上 | 没有 | 没有 | 没有 | 「做人的道理」 |
注意最右边一栏:答话是一步一步变高的,从「因为我说了」,到「做人的道理」。每一步都没有人说谎,只是少了一点来历,多了一点分量。
先清掉三个误会。
误会一:「人造的」就是「假的」。不是。铁路是人造的,没人说铁路是假的。法律是人造的,没人说法律是幻觉。一个东西是人造的,只说明它有一个出生的日子,不说明它不好用、不真实、不值得珍惜。这本书要证明的是「一是人造的」,从不打算证明「一是假的」。
举个例子帮你想清楚。一个国家的车,靠右行驶还是靠左行驶,没有什么「天然」的理由,是历史上某个时候定下来的。可没人说靠右是「假的」,因为大家都认它,它就好用,用它才不撞车。人造的东西,完全可以是真正好用的。这本书追问「一」的来历,追的是「它是怎么来的」,不是「它灵不灵」。
误会二:「天给的」就是迷信。也不是。古人说一个东西是天给的,多半是想说:它很重要,很稳,不能随便改。这是一种很有用的说话方式,在那个时代,它确实让「一」稳固了两千年。我们今天不必嘲笑它,只需要知道这个说法的功能是什么。
误会三:这本书是反儒的。也不是。反过来说,一个东西能被追问来历之后,仍然站得住,才是真的站得住。一个只能靠「不许问」才站得住的东西,反而是脆弱的。这本书追问来历,是在给「一」做体检,不是在给它下判决。
也许有人替「不要问」说话,而且说得有力:「一个家,靠的是敬。孩子要是知道规矩是奶奶哪年随口定的,还会敬它吗?追来历,就是拆台阶。」
这话该认真听。它说对了一件事:敬,确实需要一块「不必证明」的空地;全家要是每年开庭审一回规矩,家会累垮。本书接得住这一点:追问的对象是来历,不是敬。知道一座桥是哪年修的、谁修的,并不妨碍你放心走过去。而且儒家自己,就鼓励人追:曾子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论语·学而》)大意是:认真对待亲人的身后事,追念久远的祖先,百姓的德行就会趋于厚道。只不过,历来追的是祖先,没有人去追「规矩」本身。本书的做法,可以说是把「追远」转了一个方向:不追人,追一。这是本书的读法。
最后,说一说这本书的追问方式。
不是凭空推理,是靠文本和史实两条腿走路。文本,是儒家自己写下的话:《论语》《中庸》《大学》《孟子》,也包括老子和别人的话。史实,是这些话周围发生的事:谁在什么年代、什么处境、为了什么说出了这些话,后来又是谁、怎样用它们。两条腿要一起走:只看文本,会把一个人在一个具体处境里说的话,当成永恒的真理;只看史实,又看不清人们当时是怎么想的。
本书也不是头一个来问这类问题的。儒家怎样从一家之言变成一种制度、一种生活的底色,韦伯、李泽厚都谈过,本书借用他们的路,不假装从零起步。〔据二手:具体论点后文用到时逐条标明出处〕
文本和史实之外,还要加一条纪律:先说对。每遇到一种对「一」的说法,不论是古人的还是今人的,先问它对在哪里、在什么条件下对,再问它哪里不够。一上来就挑错,是最省事的读法,也最容易读丢东西。
每一个判断,都会写出它凭什么,也会写出什么证据一旦出现,这个判断就要改。这是本书对读者的约定。
还有一件事要先说在前头:本书的判断,不是一口气立到底的,而是一路被收窄的。读到后面,有三处,作者会自己把话收紧:「一」是不是全靠人造(第10章),「守」是原样传还是有所改(第21章),「忘」是不是必然(第27章)。你若在前面觉得某句「说得太满」,请先记下,别急着放下书。
你也许在公司墙上见过「价值观」:客户第一,团队合作,拥抱变化。
一个新员工入职,第一周被带去看这面墙。他可能会想问:这几个词是谁定的?为什么是这几个,不是别的?可他多半不会问,因为问了显得不合群。老员工会说:「这是我们的文化。」
他说得没错,但「文化」这个词,在这里帮他做了一件事:它把一个具体的人(比如十年前的创始人)在一个具体的时刻(比如公司差点倒闭的那一年)的一个选择,变成了一个没有出生日期的东西。
下次你路过这面墙,不妨在心里问一句:这个「一」,是谁造的,又是谁在守?
亲戚聚餐,菜上齐了,没人动筷子。七岁的孩子饿了,伸手去夹,被妈妈在桌子底下按住:「等爷爷先动。」孩子小声问:为什么?妈妈说:「规矩。」孩子再问:谁的规矩?妈妈愣了一下:「吃你的饭。」
「吃你的饭」,是「不再追问」最常见的出口。妈妈不是不讲理的人,她只是手里没有答案:答案也许在她的妈妈那里,也许根本没有人放过。她没追问过,是因为饭桌上追问不起,菜要凉了。
可是请留意,这整张桌子上,唯一在做「追来历」这件事的,是那个七岁的孩子。多数时候,他被按回去;偶尔,有人认真答一回,那一次,全桌人也许第一次听见这条规矩的出生日期。
带走的话
一条规矩,不会因为你忘了它是谁定的,就变成天定的。
本导论小账
开了哪扇门:把「一」从「天经地义」里请出来,放进「谁在哪年为了什么」。
关了哪扇门:没有关;本书这里只给了定义,还没有动手查。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家规是人造的;但它在你家,早已像天给的。
你有没有被人问过这样一个问题:「你这辈子,用一句话说,你的信条是什么?」
多数人答不上来。不是没有信条,而是信条太多,挑哪一条都像在丢掉别的。你会犹豫,会说「这很难说」,会反问「你指哪方面」。能痛快回答的人,往往要么是说过很多遍的人,要么是还没想过的人。
孔子的学生遇到过同样的情形。而且,他们遇到的是一个比这更难的情形:他们的老师说,自己有这样一样东西,贯穿着一切,但没有说是哪一样。
这一处在《论语·里仁》,编号 4.15。先看原文,一字不改:
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4.15〕
大意是:孔子叫了一声曾参的名字,说,我的道,是用一样东西串起来的。曾子只答了一个「唯」,就是「是,我明白」。孔子出去了。别的同学围上来问:老师那话是什么意思?曾子说:老师的道,忠和恕罢了。
整段话,一共四个回合。有一件事值得放慢了看:孔子说的是「吾道」,是他的那一整套东西,被一根线串着。他没有说这根线叫什么。曾子当场就懂了;同学们没懂,曾子才出面翻译:忠恕。
也就是说,在这一处,「一」本身没有被说出来,说出来的是曾子的翻译。
这个翻译,后来成了标准答案。两千年里,每一个读《论语》的人,读到「一以贯之」,几乎都会下意识补上一句:「就是忠恕。」好像这一句本来就写在「一」的后面。可你重新读一遍,会发现:「忠恕」两个字,是曾子在门外说的,不是孔子在门内说的。
先说对一点:门人围上来问「何谓也」,这件事本身就说明问题。孔子门下有那么多学生,当场听懂的只有一个。也就是说,在 4.15 的门口,这个「一」还不是大家共同承认、不再追问的东西,它是一件需要翻译的事。要等它变成人人会背的两个字,才有「不再追问」。本书把「一」定义为一群人共同承认、不再追问的出发点,这一幕正好给这个定义留了一个起步的刻度:在这里,它还没到那一步。
先停一下,问一个小问题:孔子为什么偏偏对曾子说这句话?
《论语》里有一处,孔子点评几个学生的毛病,说到曾参,只有一个字:「参也鲁。」〔《论语》11.18,待核篇章〕鲁,是迟钝,是实心眼。一个实心眼的学生,被老师叫了一声名字,说了半句话,立刻答「唯」。这个场面很有意思:老师不是在解释,是在点——点一下,对方就通了。
曾子,名参,是孔子晚年收的学生,比孔子小四十多岁〔据《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待核〕。他后来在儒家里的地位很高:传统上,《孝经》和《大学》都与他的名字连在一起〔据二手,学界对作者问题有争论〕。换句话说,那个在门外替老师翻译的人,后来成了把老师的话一代一代传下去的人。翻译者变成了守门人,这个转变,后面还会反复出现。
再看另一处,是对子贡说的。
这一处在《论语·卫灵公》,编号 15.3。原文:
子曰:「赐也,女以予为多学而识之者与?」对曰:「然,非与?」曰:「非也,予一以贯之。」〔《论语》15.3〕
大意是:孔子问子贡,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一个学得多、记得多的人?子贡答,是啊,难道不是吗?孔子说,不是,我是用一样东西串起来的。
子贡是什么人?是孔门里最会说话、最会办事的一个。《论语》把孔门学生分成几科,言语一科里就有他〔《论语》11.3,待核〕;《史记》说他还很会做生意,有钱,也能在诸侯之间跑外交〔《史记·货殖列传》《仲尼弟子列传》,待核〕。这样一个人,读书多,见识广,最容易把老师看成一座知识的仓库。他对老师的印象,就是「博学」。孔子这句话,不是点化,是纠偏:你看到的是表面,那是一堆东西;你没看到的,是把它们串起来的那一样。
两处并排看:同一句话,对鲁钝的曾子说,是点化;对聪明的子贡说,是纠偏。这个细节,后面讲因材施教的时候,会回来〔本书读法,待验〕。
这里还有一个小区别,不要错过:4.15 里串的是「吾道」,15.3 里串的是「予」,也就是「我」。一个是学说被串起来,一个是人被串起来。是同一件事的两面,还是两件事?本书的读法是:前者更像老师对学生的教法,后者更像一个人对自己一生的总结〔本书读法,待验〕。
再看这一处的另一个特点:没有人替他翻译。子贡没有追问,孔子也没有补充,上下文里也没有人出来说「他的意思是……」。读者拿到的,只有孔子自己的一句话。
「一」是什么,这一处没有说。
这里再添一句子贡自己的话。《论语·公冶长》里,他说过:「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论语》5.13,篇章序号待核〕大意是:老师讲诗书礼乐,我们听得到;老师讲人性和天道,我们听不到。说这话的,正是被孔子问「你以为我是多学而识之者吗」的这个人。他自己承认,最深的那一层,老师平日不常讲。所以15.3 后面没有下文,也许不只是记录漏了,而是孔子平日就很少把底牌摊开。这是本书的读法,不是定论〔本书读法,待验〕。
还有一个数字值得记下:「一以贯之」这四个字,在《论语》里,据我所知,只出现这两处〔待核〕。《论语》共二十篇,五百章上下,这四个字只在其中两章里露面,却成了后世概括孔子的标签之一。一个出现得这样少的说法,被两千年的读者当成孔子的总纲,这件事本身,就值得追问一句:这个总纲,是孔子自己立的,还是后来的人立的?
还有一处,不带「一以贯之」四个字,却是前两处的旁证。《论语·卫灵公》15.24:
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15.24〕
大意是:子贡问,有没有一句话,可以一辈子照着做?孔子答,大概是「恕」吧:自己不想要的,不要加给别人。
这一处你要看清:孔子给的,是「恕」,不是「忠恕」。
曾子在 4.15 里翻译的是两个字;孔子自己被问到「一言可以终身行之」时,给的是一个字。这两个答案,不是一回事。曾子的翻译,比孔子自己的回答多了一个字:「忠」。
这个多出来的字,是后来加上去的,还是孔子本来就有、只是在这一处没说?这里要老实一点:「忠」这个字,孔子在别处是说过的,比如「主忠信」之类〔《论语》1.8,待核〕。所以不能说孔子没讲过忠。能说的只是:「忠恕」这两个字连在一起,在《论语》里,据我所知,只有 4.15 这一处,而且是曾子的口〔待核〕。
在说它压掉了什么之前,先把公道还给曾子。没有他这一句翻译,「一以贯之」就只是一个谜。一个谜,是传不下去的:你不能把一个谜教给几千个学生,再教给几百代人。曾子给了它两个字,两个字可以写在墙上,可以编进蒙学,可以拿来考试。当一样东西需要教给很多人的时候,压缩是必要的。所以这一次压缩,不是失误,是儒家能够成为「可传」的第一块基石。只是,凡压缩,都有被压掉的部分。本书要看的,就是这一部分。
这个问题,本书的前辈《一的原材料库》已经注意到了。它的判断大致是:曾子在 4.15 里做的是一次「编译」,把一个没说出来的「一」,压成了两个能教、能记、能传的字。这次压缩得到了用(忠是纵向,恕是横向),丢掉了体(那个叫「一」的名词,从此消失)〔据 312〕。
本书接着这个判断,往前问一步:那个被压掉的「一」,原来是什么?
再补一处相近的说法,作为对照。《论语·为政》2.2,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2.2〕大意是:《诗经》三百来篇,用一句话就能概括,那就是「不邪」。这里也是「用一句话概括一大堆」,只是这一次,孔子自己把那句话说出来了。
对比一下:说《诗》的时候,他肯当场把那一句交出来;说自己的「道」的时候,他只说「一以贯之」,没有交。这个差别,也许只是场合不同,也许不是。本书不下结论,只把它记在这里〔本书读法,待验〕。
把三处并排,一眼就能看出它们的不同:
| 处 | 对谁说 | 说了什么 | 有没有人翻译 | 串起来的是什么 |
|---|---|---|---|---|
| 4.15 | 曾子 | 吾道一以贯之 | 有,曾子:忠恕 | 「道」 |
| 15.3 | 子贡 | 予一以贯之 | 没有 | 「予」(我) |
| 15.24 | 子贡 | 「一言」可终身行 | 孔子自己答:恕 | 没有出现「一以贯之」 |
我们把这三处放在一起,看后世的人是怎么读的。
第一种读法:忠恕就是一。这是曾子的读法,也是最通行的读法。宋代朱熹在《论语集注》里的解释,大致是:尽自己的心叫做忠,推自己去想别人叫做恕〔《论语集注》4.15,大意,待核〕。这个读法有一个好处:它具体,可操作,可教。
第二种读法:一是一个更大的道理,忠恕只是它的用。这种读法认为,曾子的翻译太浅,孔子的「一」更深,是一个统一的原则。早期的注解里,已经有类似的意思,把「一」读成各种道理最后归在一处的那个根〔据二手,待核〕。
第三种读法:一是孔子这个人的整体性。15.3 里说的是「予」,所以「一」就是孔子这个人贯通的一生。这是一种很现代的读法,常见于传记式的解读。
三种读法,各有各的道理。可是你仔细看,它们回答的都是同一类问题:
这两个问题,两千年里,每一代人都有新的答案。
动手之前,再把「一」这个字自己拆开看看。在孔子口中,它至少有三种用法:
| 出处 | 原话 | 这个「一」是什么 |
|---|---|---|
| 5.9 | 「回也闻一以知十,赐也闻一以知二」〔《论语》5.9〕 | 数目,一二三的一 |
| 2.2 | 「一言以蔽之」〔《论语》2.2〕 | 一句话 |
| 4.15、15.3 | 「一以贯之」 | 一根线 |
读的人最容易犯的错,是把第三种当成前两种:以为「一」是一个数,或者是一句口号。线和数、和口号,不是一回事:线是用来串东西的,串完了,线本身可以看不见〔本书读法,待验〕。
翻译这件事,不要小看。拿一个日常的例子。
一家老馆子,老师傅对新来的徒弟说:「做菜,要用心。」徒弟没听懂,转头问师兄。师兄说:「师傅的意思是,火候要稳,不许偷懒。」
师兄说得不错,徒弟从此记住了「火候要稳,不许偷懒」,一代传一代。过了二十年,这家店的徒弟们,都以为「用心」就是「火候要稳,不许偷懒」。
可你想一想,当年师傅说的「用心」,是不是只有这两件?也许他想说的,还有「看客人的脸色」,有「每天换着想一个新花样」,有「对一碗汤的敬意」。这些,都被师兄的翻译压掉了,不是师兄故意,是一句翻译只能装下一部分。
曾子就是那个师兄。他的翻译是好的,是当时最好的,它让一句难懂的话,变成了一个能教的东西。但被压掉的那一部分,也就这样沉到了水下。
这里面还有一件更微妙的事:如果有一天,有人问「师傅当年为什么说要用心」,店里的人会说:「那是我们这行的规矩。」没有人会说:「那是师傅有一年做砸了一桌席面,才说的。」翻译变成了规矩,规矩又变成了「本来就这样」。
再换个场面。接力赛,第一棒把棒子交给第二棒,第二棒再交给第三棒。看台上的人,只记得冲线的那一个。可棒子上最早的那只手,是第一棒的。曾子就是接过孔子手里那根棒的人:他交出去的,已经带了他的手温。后来的人接到的,多半就是这根带着手温的棒,忘了前面还有一只更早的手。
现在,我们可以提出本书的问法了。
在「是什么」和「怎样贯」之外,还有第三个问题:这个「一」是从哪里来的?
举一个小例子,帮你感受这三个问题的区别。假如你在一个老街区,看到一口井。
「这口井是什么?」是一个内容问题:它是一口水井,三米深,水很甜。
「这口井怎么用?」是一个方法问题:用桶绳打水,注意别让桶撞到井壁。
「这口井是谁挖的?」是一个来历问题:哪一年,谁出的钱,谁出的力,为什么挖在这里而不是那里。
前两个问题,井边的每一个居民都能答,因为他们每天用。第三个问题,反而常常没人答得上来:井比所有在世的人都老,大家只知道「一直就在这儿」。
「一以贯之」的「一」,就是这口井。两千年来,每一个儒家的读书人,都是井边的居民。他们熟悉它的内容,熟悉它的用法,却很少问:它是谁挖的?
为什么没人问?答案其实就在两个字里:不好问。
你想,如果你是一个儒家的读书人,你从小读的书告诉你:「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中庸》1〕人的性,是天给的;顺着性走,就是道;把道修回来,就是教育。
这是一条完整的链子,从天开始,一路连到你读书的这间教室。在这条链子里,「一」是天给的。你要问「一」是谁造的,等于在问:天是谁造的?
天是不能被问的。所以问来历这条路,从起点就被封死了。
不是有人禁止你问,是这个系统的语法,让这个问题没有位置。就像一份填空题,每个空格都有答案的位置,唯独没有「谁出的这道题」的位置。
这就是本书的第一个观察:「一的来历」这个问题,不是被禁止的,是被「没有位置」取消的。
这个位置,本章先不填,第一编才动手。只请先记住子贡那句「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连最会说话的学生,也说没有从老师那里听到过关于「天」的详细交代。
那么,这本书要做的,是给这个问题找一个位置。具体的做法,是四步:
第一步,看这个「一」的第一次出现:它是一个被「授予」的东西,还是一个被「发现」的东西?(第一编)
第二步,看这个「一」怎样被贯通:忠恕这座桥,是怎样搭起来的?(第二编)
第三步,看这个「一」怎样被展开和收拢:同一个一,教育里向外长,治理里向内收。(第三、四编)
第四步,看谁在造它、谁在守它,以及它遇到别人的时候发生了什么。(第五、六、七编)
四步走完,回头再看那口井,你应该能说出一部小小的「挖井史」:什么时候挖的,挖井的人是谁,后来谁来守井,井水干了怎么办,隔壁村的人来了又怎么办。
一位最强的辩护人会这样说:曾子是当时在场、亲耳听到孔子语气的人。他和孔子相处多年,了解老师的习惯;后世任何一个读者,都比不上他更接近原意。你凭什么说他压缩了?
这个辩护有力,本书接受其中最重要的一半:曾子的翻译,最有可能是当时最接近原意的翻译。本书不说他翻错了。
但有两点,辩护人回答不了。第一,「最接近」不等于「完整」:他用的是「而已矣」,意思是「如此罢了」,这个语气词本身带着收窄的味道:就是这两样,仅此而已。第二,这是他的翻译,而不是孔子的翻译。孔子在 15.24 里自己给的答案,是一个字,不是两个。两个答案放在一起,至少说明:当时就有不止一种方式,来说那根线。
还有一位辩护人会换个角度:15.24 问的是「一言」,4.15 讲的是「一以贯之」,问题不同,答案当然可以不同;「恕」是一句话,「忠恕」是一根线,两处并不打架。这话说得对,本书接受它的前半:两处问的确实不是同一件事。但有一处接不住:孔子答「其恕乎」,是商量的口气,大概,也许;曾子的「而已矣」,是收紧的口气。一个留了余地,一个关了门。同样是在回答那根线,松紧不一样,本书只把这一点记下〔本书读法,待验〕。
所以本书的态度是:尊重曾子,也留着那个没被说出的「一」。
先把这一章的软处自己报出来。
第一,「忠恕是曾子在门外说的」这个读法,是本书的读法,不是定论。《论语》的编订过程,我们今天知道得并不清楚:「门人问」这一幕,是记录者的叙述,不是录音。我们能说的只是:在文本里,「忠恕」是以曾子之口说出的。
第二,孔子单说「忠」,在别处有;所以「忠被后加」这个猜测,只能收窄为「忠恕两字连用,出自曾子之口」。若有人能指出孔子自己连用过这两个字,这一节要改。
第三,「对鲁钝的人点化,对聪明的人纠偏」,是本书对两处场景的读法〔待验〕;古人没有这样说过。
设想这样一个地方:一所老学校的大门口,立着一块石头,上面刻着四个字:「厚德博学」。每天进出的学生,没有人不认识这四个字,也没有人不知道它是校训。
毕业二十年,有个校友回来,随口问传达室的老师傅:这四个字,是哪一年刻的?谁定的?老师傅想了半天,说:我来的时候就有了。
这是一个设想,不是哪一所学校的真事。可你一定在哪里见过类似的场景。石头在那里,字在那里,每个人都读得懂,每个人都认它,没有人问它从哪来。如果这个校友真的去翻校史,他也许会发现,这四个字是某一年、某一位校长、在学校出了一件事之后定下的;也许还会发现,当年有人主张刻另外四个字。
一旦翻出来,这块石头不会因此变得不好;但它从「一直就有」,变成了「在某年被某人定下」。这两种石头,站在同一个门口,却是两种不同的东西。
你也可以现在就做一个小实验。
找一个你最熟悉的「一」:可以是你家的规矩,可以是你工作的「核心价值」,可以是你从小被灌输的一句话,「勤俭持家」「吃亏是福」「家和万事兴」。
写下它,然后问自己三个问题:
一、它是什么?(内容)
二、它怎么用?(方法)
三、我是从谁那里第一次听到它的?那个人,又是从谁那里听来的?
你会发现,第三个问题,你多半回答到两三个人,就断了。再往前,是一团白雾。
那团白雾,就是这本书要走进去的地方。
下一章,我们先不急着追问「一」的来历。先请八位证人上场,听一听同一个字,在先秦两汉各家的嘴里,到底是什么意思:它不是一个意思。
带走的话
两千年里,人们问了「一是什么」和「怎样贯」;这本书问第三件:一是谁挖的。
开了哪扇门:把曾子的「翻译」和孔子的「原话」分开读,露出被压掉的那个「一」。
关了哪扇门:「一」的来历,被「天」的语法取消了位置,不是被人禁止的。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忠恕二字连用,出自曾子之口,是人造的翻译;孔子那句没说出口的「一」,是什么,还没有答案。
你一定听过这样几句话:
「这件事,要统一思想。」
「他做事很专一。」
「合二而一,还是一分为二?」
「万法归一。」
四句话里都有「一」,可你不会觉得它们是同一个意思。第一句是「大家想的一样」,第二句是「不分心」,第三句是一个哲学上的争论,第四句是佛道两家都爱说的境界。
这个字太常用,常用到我们忘了它有多少种用法。在讨论「一以贯之」的「一」是从哪里来之前,得先弄清楚:先秦以来,不同的人,到底在用「一」这个字说什么?
这一章,请八位证人上场。每人一句话,我们只听他们各自说的「一」是什么,不评判,先建档。
东汉的许慎,在《说文解字》里,把「一」放在全书第一个字的位置。他的解释,大意是:天地还没有分开的时候,道从「一」开始立起来,由它分出天地,由它化出万物〔《说文》一部,待核〕。
这个「一」,是宇宙的起点。它在天地之前,在万物之前。许慎写的是字典,不是哲学,但他把这个字放在最前面,说明在汉代的读书人心里,「一」是起点的起点。
老子有三处专门说到「一」。
第一处,《老子》第三十九章:「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
意思是:从前那些「得到一」的东西:天得到它,所以清明;地得到它,所以安宁;神得到它,所以灵验;山谷得到它,所以充盈;万物得到它,所以生长;侯王得到它,所以成为天下的榜样。
第二处,《老子》第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第三处,《老子》第二十二章:「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
老子第四十二章后面还有一句,接着「三生万物」往下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待核〕意思是万物背着阴、抱着阳,靠一股冲和之气调到一处。他的一,生下来就是要调和的,不是铁板一块。这一层,后面讲「守其骨、换其肉」时用得上。
三处合在一起看,老子的「一」有两个特点。第一,它是起点之后的第一个:道在更前面,道生出一,然后才有二、三、万物。第二,它是一种可以得到、可以抱住的东西:「得一」「抱一」,用的是动词。
这里有一个值得记下的细节:在老子这里,「一」是被生出来的:道生一。它不是躺在那里等人发现的,它有一个来历,来历叫「道」。〔本书读法,待验〕
先说老子对在哪儿:他给「一」配了一个来历。在他那里,一不是凭空有的,一是道生出来的。这一点,在后面讲「天命之谓性」的时候会成为一个重要的对照:同样是在说起点,老子给了一个名字,叫「道」;而《中庸》那一句,只告诉你「它是给的」。这个对比,本书第五编会专门回来。
这一位,上一章已经详细讲过。「吾道一以贯之」「予一以贯之」,这里的「一」是一根线,串着孔子的话和孔子的人生。曾子的翻译是忠恕。
这个「一」的特点是:没有说它从哪来,只说它怎么用。它是工具,是线,是方法。
《孟子·梁惠王上》6:孟子去见梁襄王。出来之后,他对人转述当时的对话。
「天下恶乎定?」吾对曰:「定于一。」「孰能一之?」对曰:「不嗜杀人者能一之。」〔《孟子》1A6〕
大意是:襄王问,天下怎样才能安定?孟子答,统一起来就安定。又问,谁能统一?孟子答,不喜欢杀人的人,能统一它。
孟子见梁襄王,出来之后对别人说,远远看着不像个君主,走近了也看不出有什么让人敬畏的地方〔《孟子》1A6,大意,待核〕。紧接着,才是上面那段「天下怎样才能安定」的问答。这个细节很有意思:这个「一」,是说给一个他自己并不看好的听众的。
这里的「一」,已经不是线,也不是起点,是一种政治状态:天下统一在一个中心之下,就叫「一」;而且孟子说,这个统一,不是靠杀出来的,是靠不杀赢得的。
注意这一处的特点:孟子把「一」放在未来,是一个要达到的状态。上面三位的「一」在过去(起点)或现在(线),孟子的「一」在将来(目标)。
《庄子·天下》篇里有一段话,大意是:天下大乱,贤人圣人不再出现,道和德不再统一,天下的人各自抓住一点看见的东西,自以为是;就像耳朵、眼睛、鼻子、嘴,各有各的功用,彼此不能相通。道术,也就这样被撕成了碎片〔《庄子·天下》,大意,待核〕。
这位证人给「一」加了一个新角色:会碎。他描述的是一个原来完整的东西,在乱世中被撕开。「一」不是永远稳固的,它有完整的时候,也有碎裂的时候。
这一点,和孟子的「一治一乱」(第 18 章会详细讲)刚好呼应:乱世,是「一」碎了的时候。
《天下》篇的原话更重:「天下大乱,贤圣不明,道德不一」,最后落在「道术将为天下裂」上〔待核〕。先说庄子对在哪里:他是把「一」当成一件会坏的东西来看的。只有承认它会坏,才会去问:谁把它修好过?拿什么修?这两问,正是本书要问的。
法家的《商君书》里,常用一个字,写作「壹」,是「一」的另一种写法。据说其中有一句,大意是:圣明的人治国,赏、刑、教三件事,都要「壹」,统一标准,不留例外〔《商君书·赏刑》,待核〕。
这里的「一」,不是起点,不是线,不是目标,是一种治理的技术:把赏、刑、教三样东西,都统一在一个标准之下。
法家把「一」做成了一把尺子:所有人用同一把尺子量。《商君书·赏刑》篇里,赏、刑、教各占一段,标题就叫「壹赏」「壹刑」「壹教」〔待核〕。三样东西各用一个「壹」字收口,可见这不是随口一说,是写进篇章结构里的。这把尺子,后来被秦国用到了极致: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统一车轨,统一思想。
法家的「壹」,不是一句空话。秦统一天下之后,推行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统一车轨,这些事,史书里都有记载〔《史记·秦始皇本纪》,待核〕。先说对在哪里:一个疆域那么大的国家,如果每个地方用不同的字、不同的尺子、不同宽度的车轨,连最基本的运转都做不到。统一的标准,是大国能运转的前提。这一点,法家看得很准。只是,这把尺子后来用到了「统一思想」上,用得太狠,这是第 20 章要回来的事。
《周易·系辞下》有一句:「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待核〕大意是:天下万般变动,归根结底,都是在遵守同一个东西。
这位证人的「一」,有一点像许慎,有一点像老子,但更偏向规律:在一切变化的背后,有一个不变的、统一的东西。
《系辞下》另有一句:「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待核〕路不同,到处一样;念头多,道理一个。先说它对在哪里:它没有要求路也一样,只要求落脚处一样。路可以多,落脚处认一个,这个分法很稳,后面讲因材施教与统一治理怎样放在一起时,还要回来用它。〔本书读法〕
汉代的董仲舒,在回答汉武帝的策问时,引用了《春秋》公羊传里「大一统」这个说法,大意是:《春秋》讲的「大一统」,是天地间永恒的常理,古往今来都通行的道理。他接着说,如今各家各派,说法不同,君主没有办法持守统一,所以要让不在六艺范围之内、不属于孔子之术的学说,都不再并行,这样,统一才能立起来,法度才能清楚,百姓才知道听从哪里〔《汉书·董仲舒传》,大意,待核〕。
到这里,「一」成了一个制度目标:不是靠不杀赢得,是靠「让别的学说不再并行」来达成。
也要先说董仲舒对在哪里。秦只传了两代就亡了,汉初的人,亲眼看过一个统一的天下是怎样散掉的〔据二手〕。一个统一的政权,光有尺子不够,还需要一个思想上的名分,让人觉得这个统一是应该的。董仲舒做的,就是给统一一个名分。董仲舒对策里有两句,说的正是这个:「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待核〕上头没法把统一拿在手里,下头不知道守什么。他担心的,是一个没人守得住的「一」。
这件事,从守住天下的角度看,是成功的;从这本书的角度看,它是「一」被制度化的关键一步,第 24 章会细讲。
一个词的意思,常常取决于说话的人当时在做什么。把八位证人放回各自的处境里,会更清楚。
许慎在编一部给所有字归位的书。五百多个部首要排队,总得有一个打头的,「一」最合适;他的解释,带着汉代人对天地起点的想法〔待核〕。
老子活在周王室衰落、诸侯争战的年代〔老子其人其书的年代,学界有争论,这里取通行说法〕。他说「得一」「抱一」,像是想在一个分崩离析的世界里,找一样可以抱住的东西。
孔子活在礼坏乐崩的时候,他想把周的礼乐从废墟里捡起来。他说「一以贯之」,是想让一堆碎片,重新变成一个能传的整体。
孟子活在战国,诸侯一个比一个能打。他对梁襄王说「定于一」,是在劝一个强国的君主:想统一,别靠杀。
庄子活在百家争鸣、各执一端的年代。他说道术被撕成碎片〔《庄子·天下》作者与年代,学界有讨论,待核〕,是在为一个已经碎了的东西叹气。
《商君书》出自秦国变法的年代,要把一个松散的国家变成一把可以用的刀。它说「壹」,是一种工程语言〔《商君书》并非全出商鞅一人之手,待核〕。
《易传》是读书人给一部占卜书做的解释,说「一」,是想在变动不居的世界里,找一条不变的线〔成书年代复杂,待核〕。
董仲舒是在汉武帝面前说话的。统一的天下已经是事实,他要做的,是给这个事实一个思想上的名分。
八个人,八种处境,同一个字被装进不同的需要里:想给世界找起点的人,说起点;想把话串起来的人,说线;想把天下拢起来的人,说统一。字是传下来的,意思是各人装的。
把八位证人的「一」放在一起:
| 证人 | 「一」是什么 | 方向 |
|---|---|---|
| 许慎 | 宇宙的起点 | 过去 |
| 老子 | 道生出来的第一个,可以得、可以抱 | 过去→现在 |
| 孔子、曾子 | 贯穿一生的线 | 现在 |
| 孟子 | 天下的统一,靠不杀 | 将来 |
| 庄子 | 会碎的整体 | 过去(完整)→现在(碎) |
| 《商君书》 | 赏刑教的统一标准 | 现在(技术) |
| 《易传》 | 变化背后不变的东西 | 永恒 |
| 董仲舒 | 靠不让别的学说并行来达成的制度统一 | 将来(制度) |
你会发现,八个「一」,大概可以分成三大类:
这三类,是三个不同的问题在用同一个字:
再把三类「一」,换一个角度对一次:
| 起点一 | 线一 | 统一 | |
|---|---|---|---|
| 问的问题 | 世界从哪里来 | 一个人的话怎样连成一体 | 一群人怎样成为一个社会 |
| 代表的证人 | 许慎、老子 | 孔子、曾子 | 孟子、商君、董仲舒 |
| 说话的时态 | 过去 | 现在 | 将来 |
| 为谁说话 | 为万物 | 为一个人 | 为一群人 |
| 靠什么站住 | 靠「在最前面」 | 靠「串得起来」 | 靠「大家都认」 |
最右一栏,是本书最关心的:统一的「一」,靠的是「大家都认」。
这三类「一」,不是互相无关的。儒家做的一件事,恰恰是把它们接在一起:从起点一那里借来权威(因为一在万物之前,所以说它的话有分量),从线一那里借来方法(一可以串起一个人的所有言行),再拿统一一当目标(把一群人串成一个社会)。
接的办法,就是下一编要讲的那句话:天命之谓性。一个来自天的起点,落在每个人身上成为性,顺着性走成为道,把道修回来成为教,一路贯到统一治理。三类「一」,被一条链子拴成了一个东西。
所以,这一章的三类,也是后面各编的伏笔:第一编看起点怎样被借来,第二编看线怎样被搭起来,第四编看统一怎样被收拢。
那么,本书说的「一」,是这三类里的哪一类?
是第三类,又不止于第三类。
本书说的「一」,是一个人群共同承认、不再追问的出发点(这是导论里的定义)。它和「统一」最近,因为统一是在一群人身上做的事;但它又包括了起点和线:一个人群要能承认一个出发点,这个出发点必须像起点(是出发的地方),也必须像线(能贯穿大家的言行)。
用一个比方:一个村子里的人,共同承认一条规矩。
三个功能,合在一个东西上。本书说的「一」,就是这样的一个东西。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一」缩成了「人群的出发点」,不是把老子的深度、孔子的深度都砍掉了吗?
不是砍掉,是分开。老子的「道生一」,孔子的「一以贯之」,都有各自很深的东西,别的书、别的章节可以讲,站上的《道德经》几卷,就是在讲这些。本书这里只问其中一个问题:一群人共同承认的那个出发点,是怎么来的。
这样分,不是说那些更深的东西不重要,而是说:一本书只能追一条线。追得清,比追得多更要紧。
任何定义都有代价。
这个定义的代价,是不包括老子那个形而上的一,也不包括数学里的一。如果你读到老子的「道生一」,想问「那个一是不是同一个一」,答案是:不完全是。老子的那个一,在宇宙的开头,不是某个人群承认的出发点;它更像是一个宇宙论的概念。
本书只管「人群的一」,不管「宇宙的一」。这个取舍,是为了让问题能被追到底。如果把宇宙的一也包进来,讨论会变成一个没完没了的玄学问题。
当然,这个取舍里有一个小小的悬念:老子的「一」是被生出来的,儒家的「一」是被授予的。两种来历,两种不同的语法。这个对比,会在第五编里变成一条重要的线索。
有了这个操作定义,我们可以预告全书的三条线索:
线索一:给定。儒家怎样把一说成是「天给的」?这是第一编的事。
线索二:造与守。在儒家自己说的「天给的」之外,实际上有一群人在造它,另一群人在守它。这是第五、六编的事。
线索三:边界。一个「一」只在一群人里有效。这群人的外面,有别的人群,别的「一」。这是第七编的事。
你可能在一个微信群里,见过这样的场景。
有人新建了一个群。群主在第一天发了一条公告:「群规:禁止广告,禁止吵架,禁止发与群主题无关的内容。」大家点头。
三个月后,来了一个新人,不小心发了一个广告。老群友立刻说:「请遵守群规。」新人道歉,退出。
这里发生了三件事:
一,群主造了一条群规;
二,老群友在守这条群规;
三,没人再问:这条群规是谁定的,为什么不能发广告,如果群友们想改,怎么改。
这条群规,就是一个微型的「一」。它的来历,在第一天的那条公告里;但三个月之后,它已经成了「群里的规矩」,没有出生日期。
这就是本书要追的事。它发生在微信群里,也发生在一个两千年的国里。
再看一个例子:一支乐队排练。
鼓手敲出一个拍子,大家跟着走。整支乐队,没有人再问:这个拍子是谁定的?为什么是这个速度?它就是「那个拍子」,所有人从它出发,用它串起所有的音。
这个拍子,就是一个典型的「一」:共同承认,不再追问,是出发点。
但假设某一天,有一个新来的吉他手停下来,问:为什么是这个速度,不是快一点?排练会停下来。大家会重新讨论:这是谁定的?定得对不对?在那一刻,这个拍子从「一」降级成了「一个主张」。讨论完,大家也许还是回到原来的速度,但这个拍子再也不是原来的拍子了:它多了一个出生日期,多了一个「当初这样定是因为……」。
再看一个例子:会议室里的「统一思想」。
公司开会,领导说:「今天我们要统一思想。」
会议室里的人,听到的是三件不同的事。有人听到的是「起点」:大家先回到公司的使命上来,一切从那里出发。有人听到的是「线」:把各部门的想法串成一条主线。还有人听到的是「统一」:别再有不同意见了,听我的。
同一句话,三种听法,各有各的道理。会开完,三种人都点了头,都以为自己和别人想的一样。这就是「一」这个字的老毛病:它最容易让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意思上,同时点头。
这也是为什么,在往下讲之前,要先请八位证人,把话说清楚。
再看菜市场里的三个「一块」。
邻居在摊子前碰见,说:「一块儿走吧。」摊主说:「豆腐,一块五。」顾客说:「给我来一块。」三句里都有「一块」,一个是「一起」,一个是「一元的零头」,一个是「一整方豆腐」。没有谁糊涂,也没有谁解释,因为大家站在同一个摊子前,处境替字把意思定了。离开这个摊子,换到纸面上,三个「一块」就要靠上下文才分得清。先秦的这个「一」,就是被搬到了纸面上的那种。
这一章的八位证人,是我挑的,不是穷尽。先秦两汉说「一」的人远不止这八位,荀子、韩非、《管子》、《吕氏春秋》都有;挑这八位,是因为他们各代表一种用法,足够把「起点、线、统一」三类立起来。如果有人能指出一种不在这三类里、又与人群有关的用法,这一章的分类要增补。另外,其中几处只引了大意,已经标了〔待核〕,写第一编时会逐条对原文。
下一编,我们开始追问第一个问题:儒家的「一」,是怎样被说成「天给的」的。
带走的话
「一」在八家嘴里,有八种意思;本书只取其中一种:一群人共同承认、不再追问的出发点。
开了哪扇门:给「一」建了一份八位证人的档案,分出起点、线、统一三类。
关了哪扇门:定义把老子的宇宙之一与数学之一放在了门外。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许慎、老子、孟子、董仲舒用的是同一个字,各自给它装了不同的意思,字是传下来的,意思是各人装的。
前面两章,我们把问题摆出来了:「一」是一群人共同承认、不再追问的出发点,两千年来,人们问了它是什么、怎样用,没人问它从哪来。这一编,我们开始追问第一个问题:儒家的「一」,是怎样被说成「天给的」的?四章,各回答一件事:这句话在语法上做了什么(第 3 章);它背后的「天命」最早是谁在说、为什么说(第 4 章);孔子怎样接过这个「天」(第 5 章);这个「天命之谓性」到底是谁、什么时候补上去的(第 6 章)。最后一章,要回头检查本书自己立下的第一条证伪条件。
你收到过这样一份东西吗:一张任命书,上面写着「兹任命某某为某某」。
这份任命书做了一件很特别的事:它不是在描述一个已经存在的事实,而是在制造一个事实。在它写下来之前,某某不是某某;写下来、盖了章之后,他就是了。这样的句子,语言学里有个名字,叫「宣告」或者「施为」:说出来,就是做成了。
《中庸》的开篇第一句,就是这样的一句话。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中庸》1〕
这十二个字,儒家读了两千年。大多数人读它,是在读「内容」:什么是性?什么是道?什么是教?可是这一章,我们先不问内容,先看句子的形状。
三个分句,形状完全一样:「A 之谓 B」。
「之谓」两个字,是古汉语里一个很典型的结构,意思是「把 A 叫做 B」「A 就叫做 B」。孔子、孟子、荀子都常用。比如《易传》里的「一阴一阳之谓道」〔《周易·系辞上》,待核〕,意思是:一阴一阳的这个交替,就叫做「道」。注意,它不是在说「一阴一阳是道」,而是在说「我们把它称为道」。
所以,「天命之谓性」的直译,是:天所命的,就叫做性。
这里有一个小小的动作,值得放慢了看:「天命」是一个动宾结构,「天」命(令)「某物」。天命令了什么?命令了每个人身上的那个东西。这个东西,叫做性。
现在来问本章的核心问题:这句话,是在描述一个事实,还是在授予一个东西?
如果是描述,它的意思应该是:「人身上有一种东西,这种东西,我们观察到,是天给的。」那它就像一句科学观察:「水往低处流。」你可以去验证,可以去反驳。
如果是授予,它的意思则是:「我现在宣告:人身上那个东西,是天给的,就叫做性。」它像那份任命书:说出来的同时,就在立一个东西。
本书的读法是:它同时是两者,而且重心在后者。
站上的前辈《一的宪章》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它的判断是:《中庸》第一句是一个「授予句」,南宋的朱熹在《中庸章句》里注解「天命」,说「命犹令也」〔《中庸章句》,据 313,待核〕:命,就像是「令」,是一道命令。一道命令,是不可商量的,是从上往下发的。
前辈判的是这个句子的语法:它删掉了一个问题,也就是「一的发生」:这个性,是怎样来的?句子里不给这个问题留位置,它只说:来自天。
本书接着往前问一步:在这个句子里,谁在授予?
回到那份任命书。一份任命书,一定有一个签字的人。如果一份任命书只写「兹任命某某为某某」,没有署名,没有盖章,你会怎么想?你会问:这是谁发的?有没有效力?
《中庸》这一句,就是一份没有署名的任命书。
它说:天命之谓性。天,是授予者。可是「天」不会自己写字,不会自己盖章。把这句话写下来、说出口、教给别人的,是人。
所以,这个句子里,其实藏着两个说话人:
两个说话人之间,有一道缝。这道缝,就是本书要追问的东西:句子里的「天」,是谁在替它说话?
这是本书第一编要回答的核心问题。这一章只把问题的形状摆出来,答案,要到第 4 章、第 6 章才能一步一步接近。
我们再看一看,这三个分句,各在做什么。
| 分句 | 句型 | 谁是主动者 | 做了什么 |
|---|---|---|---|
| 天命之谓性 | 天所命 → 叫做性 | 天 | 给出一个起点 |
| 率性之谓道 | 顺着性 → 叫做道 | 每个人 | 走上一条路 |
| 修道之谓教 | 修整道 → 叫做教 | 教育者 | 做一套制度 |
三个分句,一环扣一环:第一句把起点交给天,第二句把路交给每个人,第三句把制度交给教育者。这是一个完整的「一」的生命周期:被给定→被顺从→被修回。
三个分句的最后一环,「教」,值得多看一眼。「修道之谓教」,意思是:把「道」修整好,这就叫做教育。教育,就成了一种修理:不是创造新东西,是把偏离的东西修回来。
这也就是王德生博士口述的第一条命题:修道之教,是一次「回到一」的修炼。〔王口述〕教育不是传授新东西,是把一个人带回起点。
先看「命」这个字本身。
《说文解字》解「命」,说:「使也。从口,从令。」〔《说文》,据通行本,待核〕大意是:命,就是差使人;字形由「口」和「令」合成。古文字里,「令」和「命」本来常常是一个字,后来才分成两个〔据二手,待核〕。所以朱熹说「命犹令也」,不是随口打个比方,是顺着这个字的老底子说的。换句话说,一个汉朝人或者宋朝人,听到「天命」两个字,耳朵里先响起来的,是一道差遣。
再看另一件事:同一句话,不同时代的人,把里面的字读成了不同的东西。
| 读的人 | 把「命」读成 | 把「性」读成 |
|---|---|---|
| 汉代郑玄(据二手,待核) | 天所命给人的 | 配着五行、五常的一份禀赋 |
| 南宋朱熹(《中庸章句》,待核) | 「犹令也」,一道差遣 | 「即理也」 |
| 本书 | 一次授予的动作 | 被授予的起点;只在这句话里才算「天给」 |
三个读法,「性」的内容换了又换:汉朝人用五行去解它,宋朝人用理去解它。可是有一样东西,三行里一直没动:授予者始终是天,没有人在这里追问「天凭什么」。内容在换,授予的形状不换。这一点,是本书的读法,不是哪位注家的话。
还有一个常被忽略的事实:这句话坐在书的第一行。
《中庸》本来是《礼记》里的一篇(通行排次是第三十一篇〔据二手,待核〕),是南宋的朱熹把它单独拎出来,和《大学》《论语》《孟子》并列,成了「四书」;他给《中庸章句》写序,署的是淳熙十六年,公元一一八九年〔据二手,待核〕。从那以后,读书人开蒙之后第一批背熟的,就有这十二个字。
一句话放在开头,和放在中间,分量不一样。放在中间的话,读者带着前文来读,可以边读边问;放在开头的话,读者什么都还没有,只能先接下来,后面的论证,都是在这块地基上盖房子。开篇的授予句,便有了一种特权:它不需要被前面的话支持,因为前面没有话。
这并不是说作者耍了手段。几乎所有的书,都要在第一行把立足的地方说出来。本书也一样,开篇第一章,就先把「一」的意思定了下来。只是读者读到别人的第一行时,要记得问一句:这一行,是结论,还是起点?如果是起点,那它是被论证出来的,还是被宣布出来的?
细心的读者会发现,《中庸》用「之谓」下定义,不止开头一处。第二十一章还有一句:
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中庸》21〕
大意是:从「诚」出发,自然就明白,这叫做性;先把道理弄明白,再一步步做到「诚」,这叫做教。诚了就会明白,明白了也会走到诚。
请看这一句里「性」的样子:它是一条路的起头,是一种走法——从诚到明。这里没有「天命」二字,也没有一个授予者;性和教,是两种走法,并排放着。
我们不在这里争这两处怎么接。这里只记下一件很朴素的事:同一本书,对「性」不止一种说法。第一章第一句,是把它交给天;第二十一章,是把它说成一种走法。后面几章,要追的正是:先说出口的是哪一种,后来被大家记住的又是哪一种。
还有一位辩护人,说得更狠:照你这么读,天下的定义句都成了任命书。「三角形有三个角」,难道也是有人盖了章?
这话对了一半。定义句都带一点授予的味道,这是实情:我们说「凡是三条边围成的,叫三角形」,也是在划一个范围。区别在于,数学里的定义,随时可以问「为什么这样划」,答案也摆在桌面上:换一种划法,会得到另一门学问,大家都知道,也都可以试。
本书不说授予句有罪。本书只问:一个定义句,有没有留下被追问的通道?数学的定义留着,「天命之谓性」没留。差别在这里,不在「定义」二字。
在继续追问之前,要先还这一句话一个公道。
一个共同体,要有一个让大家都服气的起点。「天」这个字,恰好是一个极好的选择:它高于任何一个人,高于任何一个家族,高于任何一个朝代。当一个起点被说成是「天给的」,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说「这是我定的」,也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说「这是你定的」。谁也不是它的主人,大家就都能服。
这是一个极巧妙的制度设计:让起点没有主人,才能让所有人都愿意站在它上面。
所以,授予句的好处,是明摆着的:它让「一」稳。稳到两千年都没有塌。
成立条件是:大家都愿意接受「天」作为最高的授予者。一旦有一个人群,不接受「天」,这个句子的权威就失效了(这一点,会在第七编回来)。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天命之谓性」读成一份任命书,也许太「社会学」了。《中庸》的作者,也许是在说一个深刻的宇宙论:人的本性,确实来自一个比人更大的东西,这是他真实的信念,而不是一道权术。
这个辩护,本书接受其中很重要的一半:作者可能是真诚的。一个人真诚地相信一件事,和这件事在社会里发挥「授予」的功能,不矛盾。一份任命书,签字的人也可能是真心觉得这个人合适。
但有一点,辩护人回答不了:不管作者是不是真诚,这个句子在被使用的时候,做的是一件事:给一个起点盖上「不可追问」的章。真诚不改变它的功能。
本书判的,是功能,不是人心。
你一定遇到过这样的场景。
你办了一张身份证。上面有一个号码,十八位。从你拿到的那一天起,这个号码「就是你的」:银行认它,医院认它,学校认它。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这个号码,是你的本性吗?不是。它是一个机构授予你的。你出生的时候,没有这个号码;你死了以后,它会被注销。它是一个授予。
但是,在日常里,我们几乎不觉得这个号码是「被授予的」。我们说「我的身份证号」,好像它长在我们身上。
「天命之谓性」做的,是同样的事:把一个被授予的东西,说成「长在身上的」。区别只在于:身份证号的授予者是一个有名有姓的机构,而「性」的授予者,是「天」,这个授予者没有地址,没有电话,没有办公室。
按照本书的约定,每一个判断,都要写出它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推翻。
这一章的判断是:「天命之谓性」是一个授予句。
它会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够证明,在《中庸》成书的年代,「之谓」这个结构,并不是「命名」,而是纯粹的「描述」;或者,如果能够证明,在《中庸》的上下文里,作者有意给「性从哪来」留了一个追问的通道(比如,紧接着论证)。
据我所知,两种情况,都还没有被证明〔待核〕。后面第 6 章,会专门检查第二种。
「A 之谓 B」不是《中庸》的专利。把它在别的书里的用法排在一起,会看出这个句型的脾气。
生生之谓易,成象之谓乾,效法之谓坤。〔《周易·系辞上》,章次待核〕
大意是:不断地生出新的,叫做「易」;成了形象的,叫做「乾」;效法它的,叫做「坤」。三句一排,每句都在给一个词划定它的所指。
《荀子》的《正名》篇里,有一段讲「名」是怎么来的,大意是:名字本来没有天生合适的,是大家约定了,约定的做法成了习惯,就叫合适〔《荀子·正名》,大意,待核〕。荀子在这里把话说穿了:名,是约定的。
两处放在一起,看到的是同一件事:「之谓」句是在给东西起名字、划范围,而起名字这件事,从来是人做的。《中庸》的特别之处,只在于它把「起名字的人」换成了「天」:天所命的,叫做性。起名字的手,缩回了句子后面。
这里还有一条旁证,也出在《中庸》自己身上。第二十章有一句:
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中庸》20〕
这一句,把「天的」与「人的」分得清清楚楚:天那边是「诚」,人这边是「诚之」,也就是去做到诚。它承认天与人是两头。换句话说,《中庸》自己并不糊涂,它知道哪一部分是天,哪一部分是人在努力;只是开篇那一句,把起点留给了天,没有留下人动手的痕迹。
「之谓」句还有一个用得最顺手的人,是孟子。他在《尽心下》里排过一串:
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孟子》7B25〕
大意是:值得人想要的,叫做善;自己真有了,叫做信;充满了,叫做美;充满而且发出光辉,叫做大;大到能化开,叫做圣;圣到别人猜不透,叫做神。
这一串,每一句都是「A 之谓 B」,一级一级往上,像给一把梯子的每一格贴标签。看得出来,「之谓」是儒者排次序、立等级的顺手工具。但请注意:孟子这一串,每一格的 A 都是可以拿来检验的——「有没有真有」「有没有充满」,旁人看得见。而《中庸》开头那一句,A 是「天命」,旁人没法去看。同一个句型,一个把名字贴在看得见的东西上,一个贴在看不见的东西上。贴在看不见的东西上,名字就更难被撕下来。
再说一条这个句子的好处,这一条常被忽略。
三个分句连起来,给「教」找到了一个有根据的活儿。如果起点只是「大家商量定的」,教育者面对一个不肯学的孩子,只能说「这是咱们定的规矩」;如果起点说成是「每个人身上本来有的」,教育者就可以说:「我不是在你身上硬加东西,我是在帮你把你本来的样子养出来。」这句话,对孩子,对家长,都更好听,也更站得住。许多好老师的耐心,正是从这一句里来的:他相信孩子身上有东西,所以愿意等。
成立条件是:教育者真的在养,不是借「你本来就是这样」去压人。养与压,用的是同一句话,做出来的事却相反。判断哪一种,不看句子,看做法。
| 句子 | 它做什么 | 能不能验证 | 谁在说话 |
|---|---|---|---|
| 水往低处流 | 描述一件事 | 能,倒一杯水看看 | 谁都可以说,谁说都一样 |
| 兹任命某某为某某 | 授予一个位置 | 不能验证,只能问「有没有效力」 | 必须是有权的人 |
| 一阴一阳之谓道 | 给一个现象起名 | 不能验证,只能问「叫得合不合适」 | 起名的人 |
| 天命之谓性 | 授予+命名+封口 | 不能验证,也不留追问的位置 | 句子里是「天」,句子外是人 |
请看最后一行和前三行的差别:前面三行,句子都有「问得下去」的地方;最后一行,把这几个地方都封上了。
你参加过婚礼,一定听过司仪那句:「我宣布,你们现在结为夫妻。」
这句话,在说出之前,两个人是未婚;说出之后,两个人是夫妻。没有人会去问「这句话是真的还是假的」,因为它不是在描述,是在做成。
但你想一想:如果有一个宾客站起来问「谁给你的权力宣布?」,场面会很难看。这个问题之所以难看,不是因为它荒唐,而是因为这类句子靠的是大家不问。婚礼上的宣布,背后有一个有名有姓的东西撑着:法律,或者家人,或者神明;它至少是有地址的。
「天命之谓性」比婚礼上的那句更稳:它撑着的那个东西,连地址都没有。
一家人添了孩子,满月前最热闹的一件事,是取名字。爷爷翻字典,外婆找人看八字,爸爸妈妈各有各的想法,吵了几天,最后定下来一个。这个名字写进出生证明,写进户口本,从此「就是这个孩子的」。
十几年后,孩子问:「我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大人多半会说:「你爷爷取的,说是你命里缺木。」
你看,「命」字又出来了。一件家里人七嘴八舌、吵了几天才定下来的事,到了嘴边,变成了「命里的」。孩子听了,便觉得名字是长在自己命里的东西,不是一屋子大人商量出来的。其实那个「叫做」——「把他叫做某某」——和「天命之谓性」里的「叫做」,是同一种动作:有人定了,然后把定的人收进「命」里去。
这个小例子有一点要说清:大人没有骗孩子,他们大概自己也信了「命里缺木」。真诚和功能,又一次并排站在了一起。
这一章只做了一件事:把一个句子的形状摆出来。接下来的三章,要沿着这个句子,倒着走回去,看「天命」这个说法最早是谁在用(第 4 章)、孔子怎样用(第 5 章)、孔子之后谁把它推进每个人身体里(第 6 章)。
还有一面旗,现在先埋下:本书第二编要讲的「忠」与「恕」,都是「一」在人与人之间的走法。那时我们会看到:如果起点是「天给的」,人与人之间就不必互相论证;如果起点是人定的,人与人之间就必须靠「如」与「从」去对齐。这一章的问题——谁签的字——到那时会换一个问法:签字的人,是不是我们自己。
本章还欠着三笔账,先写在这里,免得读到后面忘了:第一,「天」这个授予者,最早是谁在用、为了什么(第 4 章);第二,说这句话的人,是不是真的从孔子那里接来的(第 5 章);第三,《中庸》自己里面,「性」的另一种说法,后来为什么没有成为人人背熟的那一句(留给后面的编章)。三笔账里,前两笔,这一编就会还;第三笔,要到更后面。
带走的话
一句话,如果是任命书,就要问一问:谁签的字。
开了哪扇门:把「天命之谓性」从「内容」读成「句子」,看见它是一份授予。
关了哪扇门:授予者「天」没有署名,写这句话的人,成了看不见的发布者。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句子说它是天给的;写句子的是人。
先问一个很朴素的问题:「天命」这个词,是《中庸》发明的吗?
不是。它比《中庸》早得多,早到一个朝代的诞生。要知道「天命之谓性」是怎样被说出来的,得先回到「天命」这个词最早被用来做什么的地方。
时间回到三千多年前。
在黄河中游,有一个叫商(也叫殷)的大国,统治了几百年。在它西边,有一个叫周的小国,原本是商的属国。后来,周人联合了一些部族,打败了商,建立了新的王朝。这件事,史书里叫「武王伐纣」,具体年代学界有争论,大致在公元前十一世纪〔据二手,待核〕。
这件事,对周人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说理难题。
想一想他们的处境:一个小国,打赢了一个统治几百年的大国。商人有自己的神,商人相信,他们的王有神的保佑,是不会被推翻的。现在,这个王被推翻了。周人要对天下人说:为什么是我们?我们凭什么取代他们?
如果只说「因为我们打赢了」,不够。打赢了,谁都可以再来推翻你。他们需要一个比「打赢了」更稳的说法。
周人给出的说法,就是「天命」。
这个说法的大意是:天,是最高的。天把统治天下的权力,委托给一个有德的人。商的王,起初有德,天就把天下交给了他们;后来商的王不行了,天就把委托收回,转给了周。
《诗经·大雅·文王》里有两句话,把这个意思说得很清楚:
侯服于周,天命靡常。〔《诗经·大雅·文王》〕
大意是:商的子孙都归服了周,因为天命不是固定不变的。
同一首诗里,还有一句,更有名:
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诗经·大雅·文王》〕
大意是:周虽然是个老邦国,但它所受的天命是新的。
这两句话,要连起来读。「天命靡常」,说的是:天命可以转移,不会永远停在一家身上。「其命维新」,说的是:周受的这一份天命,是新的。
请注意这个「天命」的性质:
用我们熟悉的话说:天命,是一份有条件的委任状。
有一件事,容易被忘记:「我有天命」这样的话,商人自己也说。
《尚书·西伯戡黎》里,周人的势力逼近了,有大臣来警告商王。记载里,商王纣的回答是:
呜呼!我生不有命在天?〔《尚书·西伯戡黎》,据通行本,待核〕
大意是:唉!我生下来,不是有命在天吗?这是一句反问:我有天命,你们怕什么?
对照着看,两边的差别就出来了。商王的「命在天」,是一个不需要条件的保证:命在我这里,天自然护着我,谁也动不了。周人的「天命靡常」,是一个带条件的委任:命在不在你这里,要看你配不配。同样是借天,一个把门关死,一个把门留了一道缝。周人这一手,之所以显得高明,正是因为它是对着一个「命在天」的失败者说的:他们亲眼看见,一个信「命在天」的王朝,是怎样倒下去的。
还有一件实物可以作证。一九六三年,陕西宝鸡出土了一件青铜器,叫何尊。尊里有一段铭文,大意是:武王打下大邑商以后,在庭上向天报告,说我要在这个中心地方住下来,从这里治理民众〔据二手,待核〕。铭文里有「中国」两个字,是目前所知最早的一例〔据二手,待核〕。这件器物告诉我们一件很具体的事:周人的天命,是要在公开的仪式里宣告的,宣告的人是王,听的是天与臣民。天从不开口,开口的是那位在庭上念铭文的人。
周人对这个说法,其实是小心的。
《尚书》里记载了周公对召公的一些话(《君奭》篇),有一句,大意是:天命是不可以完全信靠的,只有靠我们自己的德行,才能让它延续〔《尚书·君奭》,大意,待核〕。
这句话很有意思。一个刚刚用「天命」为自己说理的政治家,转过身,就提醒自己人:别太相信这个天命。
这说明什么?说明在最初的时候,「天命」是一个自知的说法:周人知道,这是一个用来说理、用来约束自己的东西。它既是给别人看的(我们有天命,你们服从),也是给自己听的(我们的天命,是靠德来维持的,别松懈)。
这个自知,后来慢慢淡了。
「天命不可靠」这句话,值得再问一句:周公是在什么场合、对谁说的?
按传统的说法,武王去世,成王年幼,周公摄政;召公与周公同辅王室,对周公的做法有疑虑。《君奭》篇,据说就是周公劝说召公留下来共同担当的话〔据二手,待核〕。这篇文字里,有一个核心的意思:商的先王也都有贤臣辅佐,才保住了天命;周现在要保住它,靠的是眼前这几位大臣同心。
所以,周公在这里说「天命不可靠」,不是在讲一个哲学道理,而是在对一个犹豫的同事做动员:别觉得周的天下已经稳了,你若撒手,这个命就会掉。你看,这句话是对着一个具体的人、在一个具体的难处里说出来的。后人把它抄下来,读成「天命是什么」的定义,是把一句动员的话,当成了一条定理来读。
这是读古书很值得留心的一点:有些话,本来是对着人说的,不是对着世界说的。天命这个词,一开始,就是对着人说的。
现在,我们可以把这条线接起来了。
在周初,「天命」是授予王的:只有王,才有天命。一个普通的农夫,有没有「天命」?没有,他没有这个资格,天不会特意去委托一个农夫治理天下。
到了孔子的时代,天命开始松动。我们会在下一章看到,孔子说「五十而知天命」,这个「天命」,已经不是「我被委托统治天下」,而是「我被委托做一件事」。它从「王的命」,变成了「一个人的使命」。
再到《中庸》,「天命」的对象,又扩大了一步:「天命之谓性」,天命给的,是每一个人,不管你是王,是农夫,还是工匠。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份「天所命」的东西,叫做性。
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我把它画成一张表:
| 阶段 | 天命授予谁 | 能不能收回 | 收回看什么 |
|---|---|---|---|
| 周初 | 王 | 能 | 看德 |
| 孔子 | 一个人的使命 | 不明 | 不明 |
| 《中庸》 | 每一个人(成为性) | 不能 | 不看什么,它就是你 |
这张表,有一个触目的趋势:天命从可收回的,变成了不可收回的;从授予一个人的,变成了授予所有人的。
「天命」这个说法,原本是周人用来为一个王朝说理的政治工具;到《中庸》,它变成了一个关于每个人本性的哲学命题。它的功能变了,字面却没变。字没变,大家就容易以为,意思也没变。
这是本书第一个「字不变、功能变」的例子。后面还会有很多。〔以上读法为本书的读法,待验〕
现在,可以回到王德生博士口述的第五条命题了:
「天」在这里是定义权的来源声明。〔王口述〕
什么叫「定义权的来源声明」?
回到周初。周人说「我们有天命」,这句话的功能,是什么?是声明:我们有资格定义「什么是合法的统治」,因为这个资格,来自天。
这个声明,有一个妙处:它把「我们有资格」,从一个需要论证的东西,变成了一个不需要论证的来源。你可以反驳「我们打得赢」,但你不能反驳「天给的」,因为你没有办法去问天。
到了《中庸》,这个声明被推到了更大的范围:不只是「王有资格定义统治」,而是「人的本性,由天来定义」。这个「定义权」,从政治领域,进入了人的内部。
那么,谁真正在用这个定义权?是写《中庸》的人,是传《中庸》的人,是用《中庸》考试的人。天,不说话;说话的,是人。
「天命靡常」那一首《文王》,还有几句,要一并读,才知道周人说这话的劲头:
宜鉴于殷,骏命不易。〔《诗经·大雅·文王》〕
大意是:应当拿殷朝做镜子,这大命,不是容易保住的。
无念尔祖,聿修厥德。永言配命,自求多福。〔《诗经·大雅·文王》〕
大意是:不要忘了你们的祖先,要不断修养自己的德行;长久地与天命相配,福气要自己去求。
这几句里,有两个词值得停一下:「鉴」和「自求」。「鉴」,是拿别人的失败照自己;「自求多福」,是把福气的来源,从天手里拿回到自己手里——天命虽然是天给的,守住它,却靠自己的德。《召诰》里也有近似的话,大意是:我们不可以不以夏为镜,也不可以不以殷为镜〔《尚书·召诰》,大意,待核〕。
这就是周初天命说的真正力量:它不是让人躺在天命上睡觉,而是让人睡不着觉。授予,反过来变成了一种压力。
要还周人一个公道。
在三千年前,一个新建立的政权,用「天命」来给自己说理,这是一个极大的进步。因为这个说法里,有一个关键的东西:条件。天命是有条件的,条件是「德」。
这意味着,统治者不能说「我是天生的王,你们必须服从我」;他只能说「我受了天命,但如果我失德,天命就会收回」。这给统治者上了一道紧箍咒。后来的儒家,一次次用这个说法去劝谏君主,约束权力,就是从这里来的。
所以,周初的天命,是一个自我约束的授予。成立条件是:授予是可以被收回的。
可是到了「天命之谓性」,这个紧箍咒,被悄悄松开了:性,是收不回的,因为它就是你。授予者对被授予者,不再有任何约束;而被授予者,也不再有任何办法对授予者提出要求。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天命读成了一个政治工具,但周人也许是真的相信天。他们真诚地认为,天是一个有意志的、有道德的存在。
本书接受。人在使用一个说法的时候,可以同时真诚地相信它。我们不能把周人读成一群玩弄权术的人。
但有一点:真诚,和「它在发挥什么功能」,是两件事。本书判的,是功能。一个说法,既可以是真诚的信仰,又可以是一个有效的说理工具。两者并不矛盾。
还有一位辩护人,会拿《中庸》自己的话来反驳我:你说到了《中庸》,天命成了收不回的性,条件不见了;可《中庸》第十七章明明还在说:
故大德者必受命。〔《中庸》17,据通行本,待核〕
大意是:所以大德的人,必定会受到天命。同一章里还有一句,说天生养万物,一定顺着各自的材质加厚它:栽下去的,就培上土;倾倒的,就推倒它〔《中庸》17,大意,待核〕。这说明,《中庸》里仍然保留着「有德才受命」的旧说法,条件并没有被抹掉。
这个反驳是对的,本书接住它,并且把话说窄:《中庸》里的「天命」,其实有两处用法。第十七章,说的是君位、福禄这类外在的授予,仍旧是「有德,才受命」;第一章,说的是每个人的性,到这里,条件没有了。本书说的「条件不见了」,只指第一章这一处,不指整本书。
这个区分反而让我们看得更清楚:同一本书里,同一个「命」字,一处还带着周人的条件,一处已经变成了人人都有的起点。字没变,对象换了,条件跟着没了。这是对第四节那张表最准确的读法。
| 谁说的 | 「命」落在谁身上 | 带不带条件 | 谁来裁决 |
|---|---|---|---|
| 商王纣(《西伯戡黎》) | 王自己 | 不带,「我生不有命在天」 | 无人能裁 |
| 周初诸诰、《文王》 | 受命的王 | 带,看德,「靡常」 | 事后由周人追认 |
| 《中庸》第十七章 | 大德的人,得位得禄 | 带,「大德者必受命」 | 看结果 |
| 《中庸》第一章 | 每一个人,成为性 | 不带 | 没有裁决环节 |
看这张表,要看出一条线:条件由有到无,裁决者由人到无,不是一步到位的,而是在不同的文本里,分头走的。商王那一行和《中庸》第一章那一行,其实有点像:都不带条件,都没有裁决者。区别在于:商王只对自己说,《中庸》第一章,是对所有人说。
你可能经历过这样的事:公司换了新领导,会开始说「这是集团的决定」「这是董事会的意思」。
这个说法,有一个好处:它把「我要这样做」,变成了「是上面要这样做」。它把一个人的决定,换成了一个更大的来源。如果下面的人不满意,他们没有办法去反驳「集团」,因为「集团」不会来开会,不会解释。
这是一个很小很小的「天命」。
周人用天命,是说「我们的权力有来历,而且这个来历可以被收回」;而日常里的「集团的决定」,往往是在说「这个决定有来历,但你不要问」。同样是借一个更大的来源,一个在约束自己,一个在隔开追问。
「天命可以收回」,听起来很好。但一个现实的问题随之而来:天不开口,谁来判断它已经收回了?
周初的文献里,有几句话值得放在一起看:
惟命不于常。〔《尚书·康诰》,待核〕
大意是:天命不会一直在同一处。
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尚书·召诰》,待核〕
大意是:如果不认真对待自己的德,就会早早丢掉所受的命。
这两句,是周初人自己对自己讲的警告。再往后,到孟子,他把「谁来判」的问题答得更直白。万章问他:尧把天下给了舜,是真的吗?孟子说,天子不能把天下给人,是天给的。万章又问,天怎么给?孟子引了《泰誓》里的话: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孟子》5A5 引《尚书·泰誓》,待核〕
大意是:天看见什么,是通过我们百姓看见的;天听见什么,是通过我们百姓听见的。
读到这里,要停一停。「天」要看,借的是百姓的眼睛;「天」要听,借的是百姓的耳朵。也就是说,到孟子这里,「天命有没有收回」,要看百姓的反应。天,在判决的那一刻,是由人替它开口的。
孟子对齐宣王说的那句更有名。齐宣王问:商汤放逐夏桀、武王讨伐商纣,有这回事吗?臣子杀君主,可以吗?孟子答:
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孟子》1B8〕
大意是:败坏仁的人叫做「贼」,败坏义的人叫做「残」,又贼又残的人,只是一个普通人。我只听说诛杀了一个叫纣的普通人,没听说过臣子杀君主。
请注意这个说法的运作方式:一个人是不是「君」,由他做了什么来决定。君的位置不是永久的。这就是周初天命的原意:有条件,可以收回,而且判断权,最终在人的反应里。
顺手说一个后来变了味的词。今天说「革命」,多半想到枪炮与旗帜;它最早的意思,却贴着「天命」二字:革,就是换;革命,就是把天命换一家。
《尚书·多士》里,周公对殷的遗民说话,有一句大意是:你们知道,殷的先人有册有典,记着殷怎样取代了夏的天命〔《尚书·多士》,大意,待核〕。也就是说,周人把自己放进一条「换命」的长链里:夏的命,被殷换了;殷的命,被周换了。《周易·革卦》的《彖传》更直白:
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周易·革卦·彖传》,待核〕
大意是:商汤、周武王换了天命,上顺着天,下应着人。又是「天」与「人」并列,而且「应乎人」,放在句子里,一点不含糊。
所以,周初到战国,「天命」的老义,是一条可以断、可以接的链。《中庸》第一章,把这条链改造成了另一个样子:不是王朝之间的接力,而是每个人身上的一份底子。这一改,换命的故事便没有了位置。
| 时期 | 说法 | 判断「已经收回」的人 |
|---|---|---|
| 周初 | 惟命不于常 | 周人自己(事后追认商的失德) |
| 孟子 | 天视自我民视 | 百姓的反应 |
| 《中庸》 | 天命之谓性 | 没有人,性不存在「收回」 |
这张表要读它的最后一行:到《中庸》,「判」的这一环,整个不见了。前两行里,「天命」旁边都站着一个能说话的人;到第三行,这个人被请出去了。天命不再需要有人来判,因为它已经不是一份可以收回的委任,它成了「你本来的样子」。
你一定见过这样的安排:新员工入职,有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里,公司说「你要达到什么标准」,到期没达到,合同可以终止。
这就是周初天命的样子:有条件,可收回,由人来评估。
可是,设想有一天,公司在合同里改了一句:「员工的岗位,是上天赋予的天性。」从这一天起,试用期没有意义了:没有人能因为你「没达到标准」而收回,因为你的岗位,就是你本人。
你觉得这样的合同,对员工是更安全了,还是更不安全了?两种答案都有道理:更安全,因为不再被评估;更不安全,因为你再也没有办法去争:既然岗位就是你,你就不能对它说「我想换一个」。
这一点,我们在第二编会回来。
一个老式的家里,管钱的抽屉有一把钥匙。老人管了几十年,有一天,老人把钥匙交给了儿媳妇,说:「往后你当家。」
这句话,和周初的天命,长得很像。第一,它是授予:钥匙从一只手到了另一只手。第二,它带着条件,只是没写出来——全家人心里都有数:你要是把日子过得像样,这把钥匙就稳;你要是把钱都败光了,老人完全可以说「钥匙还我」,而且全家人都会觉得她说得有理。第三,判断「该不该收回」的,是家里人的眼睛:看日子过得怎么样,看孩子有没有饭吃。
现在,想一想另一种说法:如果有一天,大家都开始说「她天生就是当家的料」「当家是她的命」。从这一天起,钥匙还收得回来吗?会很难:因为收钥匙,变成了「违背她的命」。
这个小例子里,真正危险的,不是授予,而是那个悄悄把「钥匙」换成「命」的说法。
这一章里,「天命」有两个特点,要带到下面几章:一是授予,二是可以收回。孔子手里的「天」,还保留着什么?《中庸》又去掉了什么?第 5 章接着看。还有一面旗,现在先插在这里:「收回」的权力在谁手里?这件事,在本书后面,还会以「谁有资格说天命已经变了」的样子,再出现几次,到后面的编章里,它会换着样子回来。
带走的话
天命,原来是一份有条件的委任状;后来,条件悄悄不见了。
开了哪扇门:把「天命」放回周初,看见它原是政治说理,可转移,看德。
关了哪扇门:从「王的命」变成「人的性」,条件消失,授予者不再被约束。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周初是人造的,说得很清楚;后来是被忘成天给的。
假如你是一个人,在一个危险的时刻,被一群拿着兵器的人围住了。你会说什么?
多数人会害怕,会求饶,会想办法逃走。可有一个人,在这样的时刻,说了一句很特别的话。
《论语·子罕》里记载了一件事。孔子路过匡这个地方,被当地人围住了(据说是误把他当成了另一个人)。当时情势很紧张。孔子对身边的学生说:
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论语》9.5〕
大意是:周文王去世以后,礼乐文化,不是都在我这里吗?如果天要灭掉这套文化,那后来的人就没机会接触它了;如果天不打算灭掉它,匡人能把我怎么样呢?
另一处,《论语·述而》里,孔子路过宋国,被司马桓魋派人要杀。孔子说:
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论语》7.23〕
大意是:天把德赋予了我,桓魋能把我怎么样?
这两句话,是孔子「天」说得最有分量的地方。
这两件事,《论语》只留了一句话,更多的细节在《史记·孔子世家》里。按司马迁的记述:匡人围孔子,是因为把他错认成了鲁国的阳虎,而阳虎曾经得罪过匡人;孔子被围了好几天,弟子们害怕,孔子在这样的时候,还在弹琴唱歌〔《史记·孔子世家》,据二手,待核〕。另一次在宋国:孔子与弟子在大树下演习礼仪,司马桓魋想杀他,把那棵树砍倒了;弟子说,我们快走吧,孔子于是说了「天生德于予」那句话〔《史记·孔子世家》,据二手,待核〕。
细节要读出两层意思。第一,《论语》里的这两句话,都是在别人要他的命、弟子慌了的时候说的,听众是一群吓坏了的年轻人。这样的话,首先是稳人心的:说给学生听的,也是说给自己壮胆的。第二,司马迁是几百年之后写的,细节的可靠程度,不如《论语》那一句本身;本书只用《论语》原话做证据,《史记》里的场面,只当作理解处境的旁注。
细看这两句。孔子说「天」,用在哪里?
用在危难的时刻,用在要为自己的行动找一个依据的时刻。
第一句,他说:这套礼乐文化,在我这里;天如果不想它灭亡,匡人就杀不了我。他把自己,说成了一套文化的托管人:我不是一个普通的路人,我身上有一件天不会让它断掉的东西。
第二句,他说:天把德给了我。他把自己的德,说成了天给的:这份德,不是我自己造的,是天赋予的。
请注意这两句话的共同结构:「我有一件重要的东西,这件东西来自天,所以,我不会被你们杀死。」
这个结构,和周初说的「天命」,有相似的地方:用一个更大的来源,为自己的位置和行动,提供一个不可反驳的依据。
接下来是一个很关键的观察。
这两处,以及《论语》里别的几处说到「天」的地方,孔子说的「天」,授予的东西,是什么?
没有一处说:天把「性」给了每一个人。
我们再来看孔子对「性」说了什么。《论语》里,孔子谈到「性」,只有很少的地方。最有名的一处,是《阳货》篇的:
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17.2〕
大意是:人的本性,彼此相近;后天的习染,才让人们拉开距离。
这句话里,「性」只是一个起点相近的东西,没有被说成是天给的,也没有被说成是一个完整的、不可更改的东西。真正拉开人与人的差距的,是「习」,也就是后天的学习和习染。
孔子的重心,是习,不是性。
再来一个旁证。孔子的学生子贡有一句话:
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论语》5.13〕
大意是:老师谈论文章礼乐,我们能听到;但老师谈论性和天道,我们很少听到。
这句话我们下一章还要细看。这里先记下一点:孔子的学生,亲口说老师很少谈「性与天道」。
《论语》还有一句,常被拿来和子贡那句放在一起读:
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论语》9.1,据通行本,待核〕
大意是:老师很少谈利,(赞许)命,(赞许)仁。这一句的断句,古来有争论:有人读成「很少谈利、谈命、谈仁」,有人读成「很少谈利,却赞许命和仁」〔据二手,待核〕。两种读法,对「命」的态度不同,但有一点是一致的:「命」不是孔子口头上最常挂着的东西。
再看一处。有学生问他怎样侍奉鬼神,又问死是怎么回事,孔子答:
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论语》11.12,据通行本,待核〕
大意是:还不能好好侍奉人,怎么谈得上侍奉鬼?还没弄明白活着,怎么谈得上死?
这一句里,孔子的重心,落在人间,落在眼前能做的事。
还有一处,是他叹「没人懂我」的时候。子贡问他为什么没人懂,他答的话里,有一句:
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论语》14.35,据通行本,待核〕
大意是:我不怨天,不怪人,从日常的学习做起,慢慢通到高处。了解我的,大概只有天吧!
请留意「下学而上达」。这条路的方向,是从下往上:先学,再通,最后到天。天,是学到尽头才碰到的东西,而不是起点就握在手里的东西。
把这几处放在一起,会看出一条细线:
孔子是这条线的中间一站。他接过了「天」这个字,让它从「王的天命」,变成了「个人的使命」;但他没有走到最后一步:把它变成「每个人的本性」。
那最后一步,是谁走的?下一章再说。这一章只把这个观察放在这里:孔子接过了天,却没有把一放进每个人的身体里。〔本书读法,待验〕
再看一个细节:孔子说「天」,是在什么时候?
这些时刻,有一个共同点:没有人能为他作证。当人间的依据用完了,他把最后的依据,放在了天上。
这不是一个玩弄权术的人在用「天」,这是一个真的走投无路的人,在向一个比一切人间权威都高的地方求援。他的「天」,是私人的、临时的、带着体温的。
后来,这个「天」被放进了教科书、写进了考试,变成了一个公共的、永久的、不带体温的东西。同一个字,从一个人在危难里的呼求,变成了一个社会的信条。
先把公道还给孔子。
在一个礼崩乐坏的年代,一个人,敢于说「我身上有一件天不让它断掉的东西」,这是一种很大的担当。他没有军队,没有土地,只有一群学生和一套即将失传的礼乐。可他愿意说:这件事,我来扛。
这种担当,是后世儒家最宝贵的遗产。「天」在这里,不是在压人,是在撑人。
成立的条件是:这个「天」是一个人对自己使命的说法,不是一个要求别人必须接受的对所有人的命题。当它保持在个人使命的位置上,它是一种力量;当它被升格成「每个人的性」,就不一样了。
站上有一本书,《陈晓艳讲孔子的教育智慧》,里面有一个判断:孔子中心是「自我界场中无张力的幸福」,他在杏坛上用张力,在道上消张力〔据 233,只引〕。
这个判断,是在判孔子人与教之间的关系。本书这里,不重判,也不改判。我们只借它的一个观察:孔子的「天」,是在他最有张力的时刻(被围、被杀、不被理解)出现的;而他教给学生的,是消张力的和谐。
两件事放在一起,会看到:孔子自己用的「天」,是一个有张力的人的呼求;他教给后人的「一」,却是一个无张力的、让人安心的东西。这个落差,会在后面几章,一步步显出它的意义。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说孔子没有把「性」说成天给的,但《论语》里也有别的话,比如「五十而知天命」,比如「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论语》17.19〔待核篇章〕),这里的天,已经是一个宇宙秩序的根源了。
这个辩护是对的,而且需要认真对待。「天何言哉」那一句里,孔子的天,确实更像一个自然的、运行的秩序,而不是一个发布命令的人格神。
可是,请注意:这两处的「天」,都没有连接到「每个人的性」上。「天何言哉」说的是:天不说话,四季自己运行。这个天,不授予,它只运行。孔子的「天」,大致有三层:一个在危难时给他撑腰的天;一个不说话、只运行的天;一个给了他使命的天。三个层次,没有一个,是「给了每个人一份性」的天。
如果有人能在《论语》里,找到孔子明确说「天把性给了每个人」的话,这一章的判断就要改。据我所知,没有〔待核〕。
这位辩护人,拿出了《论语》里更硬的两句:
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论语》16.8,据通行本,待核〕
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论语》20.3,据通行本,待核〕
大意是:君子有三样要敬畏的:天命、大人、圣人的话;不懂得命,就没法做君子。这两句,说的明明是「君子」这一类人,是泛指,不是孔子一个人。你怎么还能说,孔子的天命只是个人使命?
这个反驳,说得对,本书接住,并且把话再磨细一点。
第一,这两句里的「天命」,对象是「君子」,不是「所有人」。孔子在别处分得很清楚,「君子」是一种要努力才成的人,不是人人生下来都是。所以,「畏天命」是对想做君子的人提的要求,而不是对每个人身上有什么所作的描述。
第二,更要紧的,是两句里的动词:「畏」,「知」。人对天命,做的是敬畏、认识。天命,是站在人对面的东西,人要去怕它、去弄懂它。这和「天命之谓性」不一样:那一句里,天命已经进到了人的身体里,成了「性」。孔子的天命,在人的外面;《中庸》的天命,在人的里面。
这一点,可以排成一张表看:
| 出处 | 谁对谁做动作 | 动词 | 天命在人的外面还是里面 |
|---|---|---|---|
| 《论语》2.4 | 我 → 天命 | 知(五十才知) | 外面,要走到才知 |
| 《论语》16.8 | 君子 → 天命 | 畏 | 外面,要敬 |
| 《论语》20.3 | 想做君子的人 → 命 | 知 | 外面,要弄懂 |
| 《论语》3.13 | 得罪者 → 天 | 获罪 | 外面,要避免 |
| 《论语》7.23 | 天 → 我 | 生(德) | 唯一一处「天给」,对象是孔子自己 |
五行里,只有最后一行,是天对人动手,而那一行的「人」,是孔子自己。其余四行,都是人对天做动作。这是一个很有分量的数字:孔子的口里,天主要是人要去面对的东西,不是人身上已经有的东西。〔本书读法,待验:若有人指出《论语》另有「天给每个人」的句子,此表要改。〕
还要补一个背景:比孔子年长的郑国执政子产,据《左传》记在昭公十八年(约公元前五二四年)的话里,说过「天道远,人道迩」,大意是:天道离得远,人道离得近,天的事我们够不着〔《左传》昭公十八年,大意,待核〕。春秋时候,有头脑的人,对「天」,已经习惯了保持距离。孔子的态度,与他这一代人是一致的。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时刻:你在一件事里,觉得「我就是为这个来的」。
可能是一个创业者,在最难的一年,对自己说:「我是为了做这件事,才来到这个世界的。」可能是一位老师,在一个班里最难教的那个孩子面前,对自己说:「也许我就是为他才站在这里。」
这种「被召唤」的感觉,是真实的,是有力的,是一个人在最难的时候的依靠。
可是,你不会因此对别人说:「每个人都是被召唤的,而且被召唤做同一件事。」你知道,这只是你的感觉。
孔子的「天」,原本就是这样一种个人的感觉。它是一个人对自己使命的说法,温度是私人的。后来它被推广了,被说成是对所有人成立的命题。这一推广,是一次很大的跳跃。
很多家里,都有这么一位老人,腌得一手好咸菜。每年入冬,她把菜洗好、晾好,一层盐一层菜码进缸里,压上石头。你问她窍门,她说不清:盐放多少,凭手感;压几天,看天气。
她会说:「这缸菜,我腌了一辈子,我这个人,就是干这个的。」这句话,温度很高,一点也不假。
可是,你不会听到她对一屋子晚辈说:「你们都是腌咸菜的命,都得腌!」她知道,她的手感,是她几十年自己摸出来的,换一个人,手没有那个感觉。她的「我就是干这个的」,是一句对自己说的话,不是一条对大家立的规矩。
等到老人不在了,家里人整理出一套「外婆腌菜的方法」:盐几两,压几天。那一套,是方便传下去,也是一种不得不的变通。可它已经不是外婆那缸菜的样子了。从「我的天命」到「大家的性」,中间隔着的,就是这样一道不太起眼的坎。
《论语·为政》里,有孔子自己对一生的回顾,是最著名的几句话之一:
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2.4〕
大意是:我十五岁立志学习,三十岁站稳了,四十岁不再疑惑,五十岁懂得了天命,六十岁听话能听出其中含义,七十岁随心所欲而不越过规矩。
请把这一份年表,当作一份证词来读。
第一,它说的是一个人一生中逐步走到的状态。「五十而知天命」,说明「天命」不是出生时就带着的东西,而是五十岁才知道的东西。如果天命就是人人生而有的性,就不用等到五十岁才「知」。
第二,「知」的前面,有四十年的「学」「立」「不惑」。天命,是学出来、走出来的,不是一落地就在手里的。
这与《中庸》的说法,方向正好相反:《中庸》说,天命一落地就是性;《论语》2.4 说,天命,是一个人走了很久才知道的使命。
「五十而知天命」,不是一句悬空的话,它前后有具体的日子。
按《史记·孔子世家》的编年,孔子五十一岁前后,做了鲁国的中都宰,后来升到司寇;五十五六岁,离开鲁国,开始了前后十几年的周游〔《史记·孔子世家》,据二手,年份待核〕。就是说,他「知天命」的那一阵,正是他从书房走进政事,又从政事被推出门外的时期。
还有一句,也出在这个年纪附近:
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论语》7.17,据通行本,待核;「易」字,另有读作「亦」的异文,据二手〕
大意是:再给我几年,到五十岁去学《易》,大概就可以没有大过错了。(如果「易」读作「亦」,则大意是「也可以没有大过错」。)
两句放在一起,读出来的是一个还在学的人:五十岁,不是学成的年纪,而是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也还担心犯错的年纪。「知天命」,在这里更像一个中年人在困顿里找到了位置:我要做的,是这件事。而不像一个人从娘胎里带出来、一生不变的性。
这里请记住一个对照:《中庸》说,天命是出生就有的;孔子说,他是五十岁才知道的,而且知了以后,还要走十几年的路。两个说法的时间感,是相反的:一个是起点,一个是半路。
再把孔子用「天」的几处,排在一起:
| 出处 | 孔子说的 | 天在这里做什么 | 对象 |
|---|---|---|---|
| 《论语》9.5 | 天之将丧斯文也…… | 托住一套文化 | 孔子自己 |
| 《论语》7.23 | 天生德于予 | 给了一份德 | 孔子自己 |
| 《论语》11.9 | 颜渊死,子曰:噫!天丧予!天丧予! | 他最心爱的学生去世,他喊出「天要毁我」 | 孔子自己 |
| 《论语》17.19 | 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 | 不说话,只运行 | 无(一种描述) |
| 《论语》3.13 | 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 最高的裁决者 | 所有人(泛指) |
〔11.9 的原话「天丧予」,据通行本,章次待核。〕
这张表要读的是最后一列:绝大多数时候,孔子说的「天」,指向的是他自己。只有 3.13 是泛指「所有人」,说的是「得罪了天,祷告也没用」,是一个警告,不是一个授予。
孔子也有一句对鬼神的态度,与此一致:
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7.21〕
敬鬼神而远之。〔《论语》6.22〕
大意是:老师不谈怪异、暴力、悖乱、鬼神;对鬼神要尊敬,但保持距离。
孔子对「看不见的东西」,一贯是这样的态度:尊敬,但保持距离,不把它拉到日常里来做论证。所以,如果后人把「天」拉进每个人的身体里,变成一个精确的命题——「天命之谓性」——这一步,和孔子的作风,是有距离的。
想一想一位坐了几十年诊的老医生。
有人问他:「你为什么一辈子做这个?」他可能会说:「我这个人,就是干这个的。」这句话,听上去像「天命」,温度很高。
可是,他不会说:「所有人都是干这个的,所以你也该来做医生。」他知道,这句话只对他自己成立。
孔子说「天生德于予」,是一位老医生说「我就是干这个的」。《中庸》说「天命之谓性」,是一个机构把这句话印在墙上,对每一个走进来的人说:「你们都是干这个的。」
这一章留下了一个问题,由下一章来回答:孔子既然很少谈「性」,那么,到底是谁、在什么时候,开始系统地谈「天命之谓性」?子贡那句「不可得而闻」,是整个这件事的起点。
另有一面旗,要在这里插下:本章说孔子「很少」把天连到每个人身上,用的是「很少」,不是「从来没有」。「很少」是一个可以被推翻的数字,下一章就要拿它去和出土的竹简对一对。如果竹简里,孔子的弟子们已经在大谈「性自命出」,那么,「很少」之后的那一步,大概走得比我们想的更早。到那时,我们要问的问题就变成了:走这一步的人,是哪一批人,他们为什么要走? 这两个问题,本书不在这一章抢答;先把证据一件一件摆出来,再说话。
带走的话
孔子说的天,是一个人在危难里的依靠,不是给每个人的性。
开了哪扇门:把孔子的「天」放回具体处境,看见它是个人使命的说法。
关了哪扇门:孔子很少谈「性」,把「天」连到每个人的性上,是后来的事。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孔子这里,「天」是他自己对使命的说法,是人说的。
一个很大的问题,常常是从一句很小的抱怨里露出来的。
在《论语·公冶长》里,有这么一句话,是子贡说的:
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论语》5.13〕
大意是:老师谈论礼乐文章,我们常能听到;老师谈论性与天道,我们却很少能听到。
这句话,读起来像是一个聪明学生的感叹,带着一点点遗憾:老师最深的东西,他不常讲。
可是,换一个角度看,这是一条非常珍贵的证据:一个当时在场的人,亲口说:「性与天道」这类话题,在孔子的口中是少见的。
这一点,对本书很重要。因为,「天命之谓性」,恰恰就是「性与天道」的合体:性是人的,天道是天的,天命把两者连起来。如果孔子很少谈这个,那么谁在谈?什么时候开始谈的?
先看一个很直观的统计:「性」这个字,在《论语》里出现的次数,极少。据通行的统计,只有两三处,其中一处是上面这句子贡的话,另一处是「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17.2〕〔具体次数,待核〕。
和它一比,「仁」出现了上百次,「礼」「君子」「学」「孝」都出现了几十次。
这是一个数字上的对比:「性」,在孔子这里,几乎是个没有被展开的字。
还有一处,《论语·阳货》17.3:
唯上智与下愚不移。〔《论语》17.3〕
大意是:只有最聪明的和最愚笨的,是不会改变的。
这一句,有时被拿来解释孔子的性论。但注意,它的重心,也是在说「变」和「不变」,没有说「天给了每个人一份性」。
这就轮到一件很有意思的事了。
1993 年,在湖北荆门的郭店,考古工作者在一座战国时期的楚墓里,发现了一批写在竹简上的文献,史称「郭店楚简」。这批竹简,这座墓的下葬时间,大致在公元前三百年前后,也就是战国中期偏晚;竹简上的文章,写成得比下葬更早〔已核:丁四新、赵乾男文,二手〕。
其中有一篇,整理者定名为《性自命出》。这篇文章,开篇就是一句:
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郭店楚简《性自命出》;首句逐字,待对《郭店楚墓竹简》释文;该篇「天命→性→情→道」的链条及「道始于情,情生于性」一句,已核:乐黛云文转引,二手〕
大意是:性,是从「命」那里来的;命,是从天降下来的。
看见了吗?这个句式,和《中庸》的「天命之谓性」,是近亲。一个说「性自命出,命自天降」,一个说「天命之谓性」,都是在做同一件事:把「性」的来源,向上追到天。
这篇文献的出现,对研究者的意义是:它显示,在孔子去世之后的一两代人里,「性与天道」这个话题,开始在孔子的后学中间被热烈讨论。孔子很少谈的东西,他的后学们,开始大量地谈。
传统上,《中庸》被说成是孔子的孙子子思所作〔据二手,学界对此有争论〕。如果这个说法大致可信,那么,子思这一代人,正是这个转变的发生地:从孔子的「很少谈」,到子思一派的「系统地谈」。
这一节,是为了把本章最硬的一处证据,说得老实。
已经核到的(依据是研究者丁四新、赵乾男的概述,属可靠的二手材料〔已核:丁、赵文,二手〕):
这几条,说明一件对本书很要紧的事:下葬的时间,是一道「不晚于」的线。竹简上的文章,最晚在公元前三百年前后就已经写成、抄成,并且被带进了墓里。所以,不管《中庸》本身是什么时候定稿的,「性自命出,命自天降」这条思路,至迟在公元前四世纪末,已经在楚地的读书人手里流传。
还没核到的:
放在一起看,会更有意思。同一座墓出的竹简,有几篇和本书的问题有关:
| 篇名 | 大意(据二手,待核) | 对本书的用处 |
|---|---|---|
| 《性自命出》 | 性、命、天、情、道、教、习一路讲下来 | 「命自天降」的最早一批文字之一 |
| 《鲁穆公问子思》 | 鲁穆公向子思请教,谈臣子怎样才算忠 | 说明「子思」这个名字,当时已是被人请教的对象 |
| 《缁衣》 | 谈君民、上下的关系,今本《礼记》里也有《缁衣》 | 说明《礼记》里的有些篇,战国中期已有了 |
| 《太一生水》 | 太一生出水,水反过来辅助太一,成就了天、地等 | 道家一路讲「一」的文字,与第 19、22 章相接 |
| 《五行》 | 谈仁义礼智圣几种德行的关系 | 与孟子一路相近,据二手 |
这张表要看的,不是每一篇的细节,而是一个整体的画面:公元前三百年前后,楚国的一座墓里,同时放着《老子》《太一生水》和一批儒家的篇章。那个时代的读书人,读儒也读道,读「命自天降」,也读「太一生水」。「一」,在那时已经是两路人马、各说各话的热门词了。〔此处与第 19 章命题六相接,不在此处展开。〕
读《性自命出》,有一点很容易被「命自天降」遮住:它讲「性」,重心不在「性是什么」,而在性怎样动、怎样被带着走。
大意是:人虽有性,心里并没有定下的志向;要碰上外物才会动,要有所喜悦才会行,要经过反复的习,才会定下来〔《性自命出》,据二手,大意,待核〕。
这一路讲法,有两个后果。第一,性要靠「习」来定,这与孔子说的「性相近也,习相远也」,是一路话;本书说孔子的重心在「习」,这里可以得到一处旁证:郭店简的作者,虽然说了「命自天降」,却把大半的篇幅,花在了人怎样被物、被习塑造上。第二,这说明「天给了性」这一步,在当时并没有取消「教」的位置:恰恰是因为性还没定,才要教。这是这一路思想的好处,本书先说对:它把「天」放在最上头,却把人的功夫留给了人。
我把这条线,画成一张表,把几个关键的时刻排在一起:
| 时间(大致) | 谁 | 对「性」与「天」的态度 |
|---|---|---|
| 公元前 6—5 世纪 | 孔子 | 「性相近,习相远」;学生说他很少谈性与天道 |
| 公元前 5—4 世纪 | 子思一派 | 《中庸》「天命之谓性」(成书时间有争论) |
| 不晚于约公元前 300 年(下葬年代) | 郭店简 | 「性自命出,命自天降」 |
| 公元前 4—3 世纪 | 孟子 | 性善;「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7A1〕 |
| 公元前 3 世纪 | 荀子 | 性恶;「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待核〕 |
这张表,有两个有趣的地方:
第一,从孔子到孟子,「性」的分量,是急剧上升的。孔子几乎不谈,到孟子,成了一个中心话题。
第二,到荀子,这条线突然转弯:荀子反对把性说成善的,也反对把天说成一个有意志的东西,他说天有它自己的规律,不为尧存在,也不为桀灭亡。荀子,是儒家里第一个公开把「天」去掉的人。
这一转弯,说明什么?说明在儒家内部,「天命之谓性」,从来就不是没有争议的。有人把它推到极端(孟子),有人把它拉回来(荀子)。后来的历史,是孟子一派赢了,荀子一派相对边缘〔据二手〕。
「一」被说成天给的,是一场内部的争论,被一方赢了的结果,不是一件自古就有的事。
先还这些后学一个公道。
孔子去世以后,他的学生,要面对一个很实际的问题:老师不在了,这套东西,凭什么继续下去?孔子的魅力,不是一个制度,不能靠它传下去。他们需要给这套东西,找一个更稳的根基。
「性与天道」,恰恰是这样一个根基:如果人的本性,是天给的,那么,顺着本性走的道,就是天的道;这套东西,就不再是「孔子个人的主张」,而是「天的安排」。它不会因为孔子去世而失效,也不会因为任何一个君主不喜欢而被取消。
这是一个非常高明的工程:把一个人的教导,升格为一个宇宙的结构。如果没有这一步,儒家也许在战国的激烈竞争里,就和很多别的学派一样,消失了。
成立的条件是:这个升格,是在为一群人建立共同的出发点,而不是在个人层面做学术论证。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说「性与天道」是孔子后学加上去的,可孔子本人未必没有这个想法,他只是没有对学生系统地讲。子贡说「不可得而闻」,也许只是孔子没有机会对每个学生都讲,不等于他心里没有。
这个辩护,本书接受。从「孔子很少谈」,不能推出「孔子没有想过」。这一点,是一个不可证明的猜测,我们无法知道。
本书只能说到的是:从文本上,从《论语》能看到的,孔子没有把「性」系统地说成天给的;而在他之后一两代人,这样的说法,出现了。至于孔子心里怎么想,这是一个无法检验的问题,本书不判。
第 1 章之前,本书立下了第一条证伪条件:
先秦文本若能证出「天命之谓性」不是授予义(不是「令」),母题第一半改判。
现在,来结一次账。
这一编,我们看了:
到目前为止,没有一处证据,能够证出「天命之谓性」不是授予义;相反,时间线显示:这个说法,是在孔子之后被造出来的。
结论:条件一,本轮未被推翻。
不过,要老实标出两处弱点:
一,最关键的证据,郭店简《性自命出》,我只见到了二手的转述,没有对着出土文献的整理本逐字核对〔待核〕;
二,《中庸》的成书年代,学界有不同的意见,如果它晚到汉代才成,这条时间线要重画。
所以,更准确的说法是:条件一,在目前能核到的材料里,未被推翻;但最硬的证据还要核。
上一节留下两处弱点,这一节交代本轮核到的结果。
第一处,郭店简。核到的是:出土、年代、篇目、整理出版这几条(见前文)。没核到的是:开篇一句的逐字释文。判断因此要这样改:条件一赖以成立的那条时间线,在「不晚于公元前三百年前后」这一点上,已经有了可靠的二手支撑;「逐字」这一层,仍待对原整理本。一句话:年代已核,逐字待核。
第二处,《中庸》的成书年代。这一处,核到的结果是:没有定论,而且分歧不小。按我见到的二手综述〔已核:几篇研究综述,二手〕,大致有这几路:
| 说法 | 谁说的 | 要点 |
|---|---|---|
| 子思作 | 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郑玄、朱熹 | 传统说法,《史记》说「子思作《中庸》」 |
| 有疑,或说晚出 | 宋代欧阳修;清代袁枚、叶酉、俞樾等 | 欧阳修疑其中「自诚明」等语与孔子「学而知之」不合;清人据「载华岳而不重」「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等语,疑其成于秦统一以后,甚至西汉 |
| 前后两部分来源不同 | 冯友兰(后段或为后人搀入);徐复观(今本即《汉志》所说《中庸说》二篇);郭沂(一部分为原本《中庸》,一部分可名《天命》);梁涛(原为两篇独立著作,后合编) | 郭店简出土后,持此说者更多 |
| 郭店简印证旧说 | 郭沂等 | 《性自命出》等篇思想、概念以至语言风格与《大学》《中庸》相近,应是同一时代的作品 |
这张表里,有两点要读出来:
第一,「秦汉之际」的旧说,曾经是学界相当普遍的看法〔据二手〕;郭店简出土之后,它被大大削弱,却没有被一笔勾销,因为今本《中庸》可能是几部分合成的:开头的「天命之谓性」所在的那一部分,和后面带有「车同轨」一类语句的部分,未必是同一时间写成。
第二,有学者(郭沂)恰恰把今本里从「天命之谓性」起头的那一部分,单独看作一篇,名叫《天命》〔据二手,待核〕。如果这个说法成立,那么,本章要问的那一句,很可能是一篇独立文章的开头,而不是一本书的开头。这与前面第 3 章说的「坐在书第一行的座位上」,要打一点折扣:那个座位,也许是后来编书的人安排的。
那么,条件一要不要改?
不改判词,也不改小账。理由是:本章的判断,是「孔子之后,被一代人一点一点说出来、立起来」。要推翻它,需要两样东西之一:或者在孔子以前,找到「天命之谓性」式的说法;或者证明《论语》里孔子已经系统地讲过。这两样,目前都没有。《中庸》的年代,晚也好、早也好,只改变「谁来说」,不改变「是孔子之后」;而郭店简的年代,反倒把这个「之后」,钉到了不晚于公元前三百年前后。所以,原来的结论,可以说得稍稳一点:条件一,未被推翻;年代这一环,已有二手支撑;《中庸》定稿的年代,无定论,但对本章的判断影响不大。
〔本书读法,待验:若出土文献证明「性自命出」式的说法早于孔子,此条要改。〕
还有一位辩护人,是替子贡那句话说话的,意思反过来:你整章都在拿子贡的「不可得而闻」做证据,可这一句,学者的读法就不一样。
确实不一样。按我见到的一篇综述〔已核:林东杰文综述,二手〕,对「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至少有这几种读法:
这位辩护人的意思很清楚:子贡这一句,不是一块实心的证据。
本书接受这个批评,并把话收窄:子贡这句话,在本书里,只当作旁证,不当作主证。主证是什么?是《论语》整本书里,没有一句「天命之谓性」式的话;是「性」在《论语》里只有寥寥几处;是孔子谈「天」时,对象几乎总是他自己或君子,而不是每个人。即使子贡那句话,按第二、三、四种读法来读,这三件事,一件也不会变。
这样安排,本章的判断,就不再靠一句有争议的话撑着。
你可以想一想,自己身边有没有这样一个「老师不在了」的场景。
一位很有魅力的创始人去世了,或者离开了。他留下的那套做事的方式,在公司里怎么继续下去?
最常见的办法,是:把他的话整理成「企业文化」,把他的做法写进「手册」,把他的名字说成「我们的精神」。几年之后,新员工不认识这位创始人了,但他们知道:「这是我们的文化。」
这个过程里,有一个微妙的升格:从「他说的」,到「我们的」。创始人的话,从一个具体的人的话,变成了一个集体的信条。这个升格,需要一个更稳的根基。
孔子之后,他的学生们做的,也是同一件事。区别只在于:他们找到的根基,是「天」。
「性」这个字,在孔子之后,不是平平安安地被接受的。它是被吵出来的。
《孟子·告子上》里,记载了孟子与告子的辩论。告子有一个很有名的说法:
生之谓性。〔《孟子》6A3〕
大意是:生来就有的,叫做性。
请注意,这句话,也是「A 之谓 B」。告子是在给「性」下定义。孟子听了,并没有说「你说得对」,而是立刻追问:如果生来就有的叫性,那是不是说,白的东西都叫白,白羽的白,白雪的白,白玉的白,是一样的?告子说,是。孟子接着问:那么,狗的性,就是牛的性,牛的性,就是人的性吗?〔《孟子》6A3,大意〕
这一段对话,对本书很重要:在孔子以后,「性」是什么,是一个被争夺的定义。孟子要把它定义为「善」,告子要把它定义为「生来如此」,荀子要把它定义为「恶」。三个人,三个定义,用的是同一种句式。
荀子的话是: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
这里的「伪」,不是「虚假」,是「人为」:人的善,是人为造出来的。荀子的这一句,几乎是本书母题的先声:他说,善是造的。
这让「天命之谓性」这一句的位置,看得更清楚了:它不是一条无人争论的公理,而是这场争吵里,一方给出的定义;后来这一方赢了,于是这个定义,就成了「常识」。
孟子是把「性」与「天」接得最紧的人:
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孟子》7A1〕
大意是:把自己的心充分发挥出来的人,就知道了自己的性;知道了自己的性,就知道了天。保存自己的心,养护自己的性,就是在侍奉天。
这是一个很漂亮的通路:从心,到性,到天。天,不再是远远在上的东西,是通过一个人自己的心,可以走到的东西。
这个通路有一个后果:每个人,只要向内走,就能到天。不需要经过王,不需要经过祭司。这是儒家思想里非常有解放力量的一面。
可它同时有另一个后果:一旦「天」就在每个人的心里,那么「天」说了什么,就由每个人的心来「听」;而每个人的心听到的,是否一样?要靠谁来校对?这一个问题,孟子本人没有回答,是后来的宋明儒者,一遍一遍地在回答。
| 谁 | 性是什么 | 「一」从哪来 | 对教育的看法 |
|---|---|---|---|
| 告子 | 生来如此 | 没有特别的来源 | 可以顺着塑造 |
| 孟子 | 善,是天给的 | 天 → 心 → 性 | 把本来有的养出来 |
| 荀子 | 恶,善是人造的 | 人造(伪) | 用礼义去改造 |
三个人,三种教育。孟子的教育,是「养」;荀子的教育,是「化」。后来的历史,选了孟子的「天给的」;但荀子的话,一直在那里,没有被驳倒,只是被放到了一边。
你可能见过,或者听说过,一个家族「续修族谱」。
老人们聚在一起,翻出旧谱,往上追:我们的祖先是谁?是从哪里迁来的?追着追着,常常追到一个很有名的人物,比如某个朝代的名人,或者一个传说里的始祖。
这时,一个有趣的事发生:越往上追,越追到「大家都愿意认」的那一位。至于在某一代,是不是真的接上了,往往没有人再去仔细核对。族谱的功能,不在于它的每一环都被证实,而在于它给一群人,提供了一个共同的出发点。
「天命之谓性」所做的,就是给「人」这个共同体,续了一份族谱:往上追,追到天。至于「追」的过程中,孔子、子思、孟子,各自接了多少,每一环是不是真的接上了,谁也不去问。这一份族谱,被大家都愿意认。
在这一编里,我们没有证明「天命之谓性」是错的。我们只做了一件事:把这句话,放回它的来历里,看见它是被一群人,在一个时期,一点一点说出来、写下来、立起来的。
一件被造出来的东西,不会因为它是造的,就变得不好。 它是不是好,是另一个问题。本书下面的编章,要问的是:一旦一个东西,被造出来,又被忘了它是造的,会发生什么?
带走的话
孔子很少谈性与天道;在他之后,这个说法被一代人,一点一点说出来、写下来、立起来。
本编总账
开了哪扇门:「天命之谓性」有语法(授予)、有前史(周初的政治说理)、有中间站(孔子的个人使命)、有补上的人(孔子之后的后学)。
关了哪扇门:当这个说法被写成「天给的」,这一整条来历,被悄悄抹平了。
证伪条件一:本轮未被推翻;关键证据待核。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是孔子之后的人,一点一点造出来的。
第一编追的是「一」的来历:它是被一群人说出来、立起来的。这一编换一个问题:既然有了一个起点,人和人之间,怎样往同一个起点上靠?孔门给了两个字:忠,与恕。四章,各答一件事:「忠」在原文里到底是什么意思(第 7 章);「恕」是怎样一句话(第 8 章);这两个字背后,为什么都有一个「我们」(第 9 章);以及,「我们」的同一,是天然的,还是做出来的(第 10 章)。这一编里,要用到王德生博士的第二条口述命题:忠,是跟从一;恕,是如此之一。本书会对着原文,一寸一寸地验它。
夜里走山路,前面的人拿着一支手电。你没有灯,只能盯着前面那一小圈光,一步一步踩在他踩过的地方。
这时候,你在做的是什么?不是自己判断路,不是自己选方向,而是跟着。
这一章要讲的「忠」,如果让王德生博士来说,就是这个动作。
「忠」字,在《论语》里出现的次数不算少。先把几处最清楚的摆出来:
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1.4,曾子语〕
大意是:我每天多次反省自己:替别人办事,有没有尽心?同朋友交往,有没有守信?老师传授的,有没有温习?
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3.19〕
大意是:君主按礼来使用臣子,臣子用忠来侍奉君主。
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过则勿惮改。〔《论语》1.8〕
大意是:以忠信为主,不交不如自己的朋友,有了过错,不要怕改。
居之无倦,行之以忠。〔《论语》12.14〕
大意是:在位时不倦怠,做事时用忠。
看这四处,「忠」的对象不一样:对「为人谋」的那个人(1.4);对君(3.19);对一种处世的原则(1.8);对政事(12.14)。所以,「忠」在《论语》里,并不只是「忠君」。后来「忠」被窄化成对君主的忠,是后话。
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对「忠」有一个解释:
忠,敬也。从心,中声。〔《说文解字·心部》,已核:汉典所录《说文》〕
大意是:忠,就是恭敬;字由「心」和「中」组成,其中「中」是标读音的声旁。
「尽心曰忠」这四个字,常被当成许慎的话。核对下来,它是清代段玉裁给这一条作的注:「敬者、肃也。未有尽心而不敬者……尽心曰忠。」〔已核:汉典所录段注,个别字句从略〕所以,更准确的说法是:《说文》定「忠」为「敬」,后人(段玉裁)把它读成「尽心」。
这个读法,几乎成了后世的定论:「忠」是「尽心」,是对一件事、一个人,把全部的心用上。朱熹注《论语》,也说「尽己之谓忠」〔《论语集注》,据 312,待核〕。
《论语》之外,再看几处,为的是知道:在孔子前后,「忠」通常指什么。
先看一个比孔子早一百多年的说法。《左传》桓公六年(公元前 706 年),随国的季梁劝随侯,说了一句:
上思利民,忠也。〔《左传·桓公六年》,待核〕
大意是:在上位的人,心里想着让百姓得利,这就是忠。
这里「忠」的对象是民,是一国的人,不是哪一个具体的人。
再看《论语》自己的两处:
令尹子文三仕为令尹,无喜色;三已之,无愠色。旧令尹之政,必以告新令尹。何如?子曰:忠矣。〔《论语》5.19,待核逐字〕
大意是:子张问:令尹子文几次出任令尹,没有喜色;几次被免职,也没有怨色;自己原来办的政事,一定告诉接任的人。这个人怎么样?孔子说:算得上忠了。
这里的「忠」,不是对哪个君,也不是对哪个朋友,而是对一个位置上的事:交代清楚,交给下一个人。
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论语》5.28,待核逐字〕
大意是:十户人家的小地方,一定有像我这样忠信的人,只是不如我好学。这里的「忠信」,是一个人的品质,跟君、跟位置都不相干。
据杨伯峻《论语词典》的统计,《论语》里「忠」字出现十八次,「恕」字只出现两次(4.15 与 15.24)〔据二手,待核〕。
把能看到的用例,按对象排一排:
| 出处 | 「忠」的对象 | 属于哪一类 |
|---|---|---|
| 《论语》1.4 为人谋而不忠 | 托你办事的人 | 私人关系 |
| 《论语》1.8、5.28 忠信 | 无具体对象,是品质 | 个人品质 |
| 《论语》3.19 臣事君以忠 | 君 | 位置关系 |
| 《论语》12.14 行之以忠 | 政事 | 公事 |
| 《论语》5.19 子文交接政事 | 位置上的事、接任的人 | 公事 |
| 《左传》桓公六年 上思利民 | 民 | 一国的人 |
这张表是本书自己排的,归类难免有商量余地。但它至少说明一件事:「忠」不是专给君主的,也不只是私人之间的事;它常常落在「公」的一边。
这个读法没有错。它对着《论语》的用法,是合得上的:「为人谋而不忠」,意思就是「替人办事没有尽心」。
孟子也用「忠」,用得比较特别:
分人以财谓之惠,教人以善谓之忠,为天下得人者谓之仁。〔《孟子》3A4,待核逐字〕
大意是:拿财物分给别人,叫惠;把好的东西教给别人,叫忠;为天下找到合适的人,叫仁。
在孟子这里,「忠」的意思是教人以善:不是对君,也不是对位置,而是把自己认为好的,真心地交给别人。这同「尽心」是一脉相承的:心用尽了,才会愿意教。
《左传》成公九年(公元前 582 年)还有一句:「无私,忠也。」〔《左传·成公九年》,待核〕大意是:没有私心,就是忠。这一句,同样落在「公」与「私」的对举上。
这几处合起来,给本章一个朴素的结论:先秦的「忠」,核心是「真心、不二、不藏私」;对象可以是人,可以是事,也可以是一国之民。王德生博士那一层「共同的中」,在这些用例里是可以读进去的,但没有哪一处,明说了它。读进去,是本书的做法;本书把这一点,摆在明处,让读者自己掂量。若有人拿出更多先秦用例,证明「忠」从来只是真心与不二、同共同体毫无关联,本章后半的读法,就该收回。
王德生博士的口述是这样的:
忠=中+心,是「跟从一」。〔王口述〕
他的读法,是从字形入手:「忠」,上面是「中」,下面是「心」。「中」,是什么?是那个居中的东西,是被大家共同围绕的那一点。「中+心」,就是心,朝着那个中。
所以,忠,不只是「把自己的心用尽」,而是「把自己的心,对准那个大家共同围绕的中心」。
请注意这两个读法的差别:
| 读法 | 重心在哪 | 「忠」的对象 |
|---|---|---|
| 《说文》:尽心 | 自己用了多少力 | 一件事、一个人 |
| 王口述:跟从一 | 心对准的方向 | 一个共同的中心 |
前一个读法,重心在自己的投入程度;后一个读法,重心在心的朝向。前者回答「你用心不用心」,后者回答「你的心朝着哪里」。
两个问题,不冲突。一个人可以很尽心,但朝向错了;也可以朝向对了,但不尽心。完整的「忠」,大概是两者合在一起。
先把公道还给传统的读法。
从《论语》的用法看,传统的「尽心」读法,覆盖得更广:「为人谋而不忠」,说的是替别人做事时有没有尽心,这里并没有什么「共同的中心」,只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尽心。要用「跟从一」去读「为人谋而不忠乎」,就显得绕。
所以,本书的立场是:《说文》的读法,是「忠」的通行读法,不用推翻;王德生博士的读法,是在这个基础上,多看见了一层。这一层,在什么时候用得上?在「忠」被用在共同体里的时候:臣对君、弟子对师、同事对团队,这类「忠」,背后确实有一个「大家一起围着的东西」。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说「中」是「共同围绕的中心」,可「中」这个字,在古文字里,原本是一根立着的旗杆,上面有飘带,是一个表示「正中」的符号〔据二手,字形来源待核〕。「忠」的本义,会不会就是「心里正」「心里不偏」?这跟「跟从一」,似乎差得有点远。
这个辩护,接受一半。「中」字的字形来源,学界有不同的说法,本书不敢断言。但是,不论「中」的字形是旗杆、是靶心,还是别的什么,它在使用中,都有一个共同点:它指一个「正中」,一个所有人用来对齐的位置。一支旗杆立在中间,是为了让所有人看齐;一个靶心,是为了让所有人瞄准。
所以,「跟从一」这个读法,不需要依赖「中」的某一种字形来源;它依赖的是「中」这个字在使用中的功能:一个让大家对齐的点。如果将来能证明,「中」在先秦的用法里,与「对齐」毫无关系,这个读法就要改。〔证伪条件,本书记入附录〕
上面那位辩护人,说得还算客气。学界的主流看法,其实更硬一点,本书要原样摆出来。
第一,《说文》把「忠」归为形声字:「从心,中声」。意思是,下面的「心」管意思,上面的「中」只管读音。「恕」也一样:「仁也。从心,如声。」〔已核:汉典所录《说文》〕。形声字的拆法,只有一半有意思可拆。按这个读法,「中+心=心朝着中」,在字源上,只是后人的会意读法,不是造字者的本意。
第二,「中」字自己的字形,也没有定论。甲骨文里的「中」,常见的说法是像一面立着的旗〔据二手,见近年介绍性文章,具体学者归属待核〕;另有学者主张它同测风、测影、立表一类事有关,还有别的读法。各家分歧,本书没有能力裁断,也不必裁断。
第三,一条对反方更有利的线索。先秦的「中心」两个字连着用,就是「心里」。《诗经·王风·黍离》有「行迈靡靡,中心摇摇」〔待核〕,意思是:脚步拖拖拉拉地走,心里晃荡不安。这里的「中」是「内」,是「里面」,不是什么「共同的中」。顺着这条线,「忠」最早的意思,更可能是发自内心、由衷、不敷衍,同《说文》的「敬」、段注的「尽心」,是一路的。〔据二手:不少文字学者倾向「中」在这里兼表意,但具体怎么表,没有定论,待核〕
所以,本书对王德生博士的字形读法,要老老实实降一级:
检验的结果,就是上面那张表:对象落在「公」一边的,有 3.19、12.14、5.19 和《左传》;落在私人和个人品质一边的,有 1.4、1.8、5.28。所以只能这样说:「忠」的对象常常不限于私人,这一点有用例支持;至于「对准一个中」,用例只支持其中一部分,剩下的是本书的读法。这个界线,本书自己先划在这里,免得后面的章节,把读法当成了证据。
在《论语》里,「忠」常常同「信」连着出现:1.8 的「主忠信」,5.28 的「忠信」,还有这一句:
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论语》15.6,待核逐字〕
大意是:说话忠信,做事笃敬,就是到了蛮貊那样的地方,也行得通;说话不忠信,做事不笃敬,就是在本乡本土,行得通吗?
为什么是一对?一个读法是:「忠」管心里,「信」管说出去的话。心里朝着哪儿,嘴上说的就该是哪儿,说了就得兑现。「跟从一」的读法,在这里有一个用处:它给「忠」一个落点。心先朝着同一个东西,别人才好指望你的话会兑现;每个人心朝一个方向,「信」才有人肯收。
成立条件,本书说清楚:这个读法,只在有共同体的场合用得上。一个人对着自己的账本说「忠信」,无从谈起。
顺手记下一个小小的旗:这句话里有「蛮貊之邦」。孔子说,忠信走到哪儿都行得通;可见他想的「一」,并不只在自家院子里管用。这面旗,第 9 章会接着看。
必须在这里,立一块警示牌。
「忠=跟从一」,很容易被读成「盲从」:只要有一个「一」,就必须跟着它走。
本书不这样读。《论语》里,有一处很关键的话,是孔子对子路说的:
勿欺也,而犯之。〔《论语》14.22〕
大意是:不要欺骗君主,但可以当面触犯他。
这里的「忠」,不是顺从,是敢于顶撞:因为你的心,对准的是那个共同的「一」(比如,国家的福祉、正当的道),而不是对准某一个人的脸色。如果那个人偏离了「一」,忠的人,反而要逆着他。
所以,「跟从一」的要点,是跟从「一」,不是跟从某个人。这一点,在后世有时被混淆:当「一」被一个人占了位置,「忠于一」就被换成了「忠于他」。这个换位,是第六编要讲的事。
| 层 | 说法 | 例子 |
|---|---|---|
| 做事的层 | 尽心 | 替朋友办事,不敷衍 |
| 共同体的层 | 对准共同的中心 | 团队里,大家朝同一个目标使劲 |
| 位置的层 | 对某个位置的责任 | 臣对君,君对天下 |
第一层,是《说文》读法最自然的地方;第二层,是王德生博士读法最有用的地方;第三层,是后世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位置被说成人,忠被说成顺。
5.19 那一段,后面还有半截,值得一看。问的人接着又问了一个人,齐国的陈文子,抛下十乘马的家业,离开了作乱的国家;孔子评他「清矣」。问的人再问:这算仁吗?孔子说:
未知,焉得仁?〔《论语》5.19,待核逐字〕
大意是:还不知道,怎么算得上仁?
子文,孔子说「忠矣」,但不轻易说他是「仁」。可见,在孔子这里,忠是一个站得住的德目,却不等于仁:一个人把交接做得干干净净,值得称许;但「仁」的门槛,要高得多。
这对本章的读法,是一个提醒:把「忠」读成「对准共同的中」,不要因此把它抬成孔门的最高要求。它是一只手,另一只手是下一章的「恕」;而孔子心里,两只手上面,还有「仁」。
还有一件事,得在这里交代,免得读者以为「忠恕」是孔子亲口定的。
《论语》4.15 的经过是这样的:孔子对曾子说:「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说:「唯。」孔子出去了,别的弟子问:这是什么意思?曾子说:
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4.15,待核逐字〕
大意是:先生的道,就是忠和恕罢了。
注意:把「一以贯之」解成「忠恕」的,是曾子,不是孔子。孔子自己没有解释。同样的话,孔子还对子贡说过一次:「赐也,女以予为多学而识之者与?对曰:然,非与?曰:非也,予一以贯之。」〔《论语》15.3,待核逐字〕也是只说了「一以贯之」,没有说那个「一」是什么。
所以,一位辩护人会问:「忠恕」是曾子的读法,凭什么当成孔子之道的全部?这个问题问得对。本书的回答是:不当成全部。本书只说,曾子这个读法,被后世接受了,并且《中庸》也有「忠恕违道不远」一句〔《中庸》13 章,据 313,只引,待核〕;这一编要验的,是这个读法站不站得住,不是替它预设结论。
另一处也值得对照。前面引的 14.22「勿欺也,而犯之」,「犯」,通常读作冒犯、当面顶撞,朱熹说是「犯颜谏争」〔《论语集注》,待核〕。《孝经·谏诤章》里也有类似的话:当君主做不义的事,臣子不可以不争〔据二手,待核〕。这几处放在一起,可以看到,儒家文本里,「事君」本来就留着「争」的位置;「忠」同「顺」画等号,是后来的事。
换一个课堂里的场面,看「尽心」与「朝向」怎么分开。
老师布置了一份小组汇报,四个人,一人做一页幻灯片。第一个同学熬到半夜找图;第二个把动画调了又调;第三个把数据核了三遍;第四个把结尾那页写得文辞漂亮。
汇报那天,四页一合,风格不一,字体不一,连结论也打架:第一页说这件事应该推行,最后一页却说应该取消。老师问:你们商量过要讲什么吗?四个人异口同声:我做得很认真啊。
这四个人,尽心都是满分,朝向却没有对齐。如果「忠」只是尽心,他们都忠了;可汇报还是砸了。
第二次,他们先坐下来,花十分钟,写出一句话:这次要让听的人记住什么?然后各自去做。这一句话,就是那个「中」。
请留意两点。第一,这一句话,是四个人坐下来说出来、点头同意的,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第二,如果组长把这句话当成自己的脸色,说什么都不许改,那就成了前面说的「换位」;该有人举手说:这一句,是不是写偏了?举手的人,忠的还是那句话,不是组长。
替《说文》读法说一句公道话:第一次汇报失败,老师若只批评「不够认真」,那是批错了人,他们已经很认真了。可若只说「你们很认真」就算了事,也不对,因为汇报的毛病,不出在认真上。尽心说的是力气,朝向说的是方位,一个小组要成事,两样都得有。这就是前面那张读法对照表,放进课堂里的样子:左边一栏问的是「用了多少力」,右边一栏问的是「朝着哪里」。一个小组汇报的好坏,要两栏一起看,缺了哪一栏,都评不准。
回到开头那支手电。
走山路的队伍里,前面的人拿着灯。你跟着他,是为了安全地走出山,不是为了崇拜他。如果这个人突然带着大家往悬崖边走,你会怎么办?你会喊:「喂,不对!」
这时候,你「忠」于什么?你忠于的,是「大家要安全走出山」这个共同的目标,而不是那个拿灯的人。
「忠」,如果理解成这样,它就是一个有生命的东西:它既能让一群人跟着同一支灯走,也能在灯偏了的时候,让人喊出声来。
本章的判断:「忠」在使用中,有「共同体对齐一个中心」这一层,不止于「尽心」。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在先秦文本里,系统地找出大量「忠」的用例,其对象都是一对一的私人关系,没有任何一例涉及「共同体的中心」;或者,如果能证明「中」在先秦的用法,与「对齐」「居中」没有任何联系。
据我能核到的,《论语》里的用例,有一部分(3.19、12.14)确实涉及君臣、政事这类共同体关系;但这是一个粗略的归类,需要逐条核对〔待核〕。
「忠」讲完了,是「心朝着一」。接下来一章,讲它的另一半:「恕」。如果说忠是我往那个一靠,恕就是我怎样看别人,也往那个一靠。两者,合起来是孔子说的「一以贯之」的两个手。
本章还留下两面旗:一面是「蛮貊之邦」,第 9 章看孔子的「外面」时会接上;一面是「忠恕」出自曾子之口,第 8 章讲恕,第 10 章讲同一性怎么做出来,都要回头问一句:这个读法,站不站得住。
带走的话
忠,不只是把心用尽,更是把心对准大家共同围绕的那一点。
开了哪扇门:把「忠」从「尽心」,往前推一步,看见它背后有一个「共同的中」。
关了哪扇门:「跟从一」不是「跟从某人」;一旦位置被说成人,忠就变了味。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在这里,「一」是一群人围着的那一点,是大家站出来的。
子贡问了一个问题,是个很实际的问题:有没有一个字,可以一辈子照着做?
孔子给的答案,只有一个字。
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15.24〕
大意是:子贡问:有没有一个字,可以终身奉行?孔子说:大概就是「恕」吧!自己不想要的,不要加给别人。
这一章,已经在第 1 章里出现过。这里要换一个角度读:不看「恕」是好还是坏,而看这句话是怎么搭起来的。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个否定式:它没有说「你要去做什么」,只说「你不要做什么」。它的出发点,是「己」:先问自己不要什么,再把这一条,套到别人身上。
换一句话:它用自己,去量别人。
「恕」,上面一个「如」,下面一个「心」。
《说文》对「恕」的解释,只有两个字:
恕,仁也。从心,如声。〔《说文解字·心部》,已核:汉典所录《说文》〕
意思是:恕,就是仁;字由「心」和「如」组成,「如」是声旁。
清代段玉裁注这一条,引了孔子的「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和孟子的「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说「为仁不外于恕」〔已核:汉典所录段注〕。这是后世把「恕」同「推己及人」连在一起的一条老根。
「如」,在古汉语里,有「像」「依照」「往……去」几个意思。「如+心」,可以读成:「心如此」,也就是把我的心,当成你的心,或者说,我的心,像你的心一样。
王德生博士的口述是:
恕=如+心,是「如此之一」。〔王口述〕
他的意思是:恕,是承认「你也是这样的」,也就是承认你我之间,有一个「相同之处」,是「如此」的「一」。
请注意:「恕」之所以能成立,前提是你我有某种相同。如果你我毫无共同之处,「己所不欲」,对你来说就没有任何参照价值。你不要的,我不一定不要;我不要的,你也许想要。
所以,「恕」这个字的背后,藏着一个假设:人与人之间,有一块相同的地方。这块相同的地方,就是「一」。
对「如此之一」这个读法,学界的主流看法,不太客气。本书把它摆出来,分三条。
第一,《说文》把「恕」归为形声字:「从心,如声」。「如」在这里,主要是标读音的。就像「忠」字的「中」一样,要从声旁里读出一大套意思,字源学上不稳。
第二,「恕」在先秦的主要用法,是推己及人,不是「承认你我相同」。《论语》里只有两处用到「恕」字:4.15 与 15.24〔据二手,待核〕,两处都落在「推」这个动作上。孟子说「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孟子》7A4,已核:段注所引〕,也是一个要用力去做的动作,「强」就是勉力。朱熹的说法,更是后世的标准:「推己之谓恕」〔《论语集注》,待核〕。
第三,后世「恕」的意思,滑向了「宽恕」「原谅」,同「如」的比对,越走越远。这条线,本章「证伪条件」一节还要再提。
对这三条,本书有三句回答。
对第一条:承认。「如+心」,不能当字源的证据用。但有一个小小的旁证:《说文》里「如」字,解作「从随也」,意思是随从、依着〔《说文》,据二手,待核〕。如果这个解释不错,「如」的古义里,本就有「依照、顺着」的成分。这同王德生博士读出的「如此」,方向并不冲突。但这是旁证,不是证明。
对第二条:接受。「推己及人」是用法,本书不推翻。
对第三条:「推」的前提,恰好就是「承认你我有一处相同」。你不先承认这一点,推出去的东西,就无的放矢。所以,本书的做法,不是用「如此之一」取代「推己及人」,而是说出它背后没有说出来的那一半。下面的表,把三种读法排在一起:
| 读法 | 看重什么 | 出处 | 能不能读通 15.24 |
|---|---|---|---|
| 《说文》:仁也 | 恕是一种德 | 《说文》 | 能:恕是仁的一部分 |
| 朱熹:推己 | 恕是一个动作 | 《论语集注》,待核 | 能:「勿施」就是推 |
| 王口述:如此之一 | 恕的前提:你我有一处相同 | 本书读法 | 能:但要补一句「如果相同」 |
三种读法,在 15.24 上都读得通。差别在于:前两种,回答「恕是什么」;第三种,回答「恕凭什么可能」。回答的不是同一个问题,所以不必争输赢。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论语》里不止一处。
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论语》12.2〕
大意是:仲弓问什么是仁。孔子说:出门要像见到贵客,使唤百姓要像承办大祭;自己不想要的,不要加给别人;这样,在朝廷里没有怨言,在家里也没有怨言。
还有一处,子贡自己说了一句,很有意思:
子贡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子曰:赐也,非尔所及也。〔《论语》5.12〕
大意是:子贡说:我不想别人强加给我的东西,我也不想强加给别人。孔子说:赐啊,这不是你能做到的。
这一处,孔子泼了一盆冷水。他告诉子贡:你说得轻巧,做到不容易。
再看一处,是正面的说法:
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论语》6.30〕
大意是:所谓仁,就是自己想站得住,也帮别人站得住;自己想通达,也帮别人通达。能从身边的事取例,推己及人,就可以说是行仁的方法了。
这一句,是「恕」的肯定式:不是「你不要什么就不给别人」,而是「你想要什么,也帮别人得到」。请注意最后四个字:「能近取譬」,从身边取一个比方。这就是「如」:拿自己做比方,去看别人。
同样一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对两个不同的人说的。看看问的人是谁,会多读出一些东西。
子贡,名赐,姓端木,孔门弟子里最会说话、也最会做买卖的一位〔据《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货殖列传》,据二手,待核〕。他问的是:有没有一句话,可以终身奉行。有意思的是,孔子对子贡说过两次「一」:一次是 15.3,「予一以贯之」,没有说那个一是什么;一次就是 15.24,子贡问「一言」,孔子这回给了答案:「其恕乎」。两处合起来,子贡手里拿到的「一」,就是恕。这是本书的读法,不是《论语》明说的。
仲弓,名冉雍。孔子夸他:「雍也可使南面」〔《论语》6.1,待核逐字〕,意思是:冉雍这个人,可以让他做一方的主政者。孔子对仲弓讲「恕」,前面一句是「使民如承大祭」,讲的是怎么使唤百姓。同一句话,放在一个可能做官的人面前,就带上了治理的分量;放在一个会做买卖的人面前,就成了处世的一句话。
再看 5.12 那一句,孔子说子贡「非尔所及也」,历来有不同读法。朱熹的读法是:子贡说的「我不欲人之加诸我,吾亦欲无加诸人」,是仁者才有的境界,不用勉强就能做到,所以孔子说子贡够不着〔《论语集注》,待核〕。这个读法,把「恕」同「仁」分开了一级:恕,是要勉力去做的;仁,是自然而然。孟子说「强恕而行」,正好是这个意思。
这对本章,有两点用处。第一,「恕」不是一句随口说的好话,孔子是对着不同的人,用它做不同的事。第二,「强」字提醒我们:恕要用力,不是自然长出来的。「强恕而行」这个「强」字,到第 10 章会再回来:同一性是做出来的,做,就需要勉强。
把这四处放在一起,排成一张小表:
| 出处 | 对谁说 | 形式 | 孔子的态度 |
|---|---|---|---|
| 15.24 | 子贡,问「一言」 | 否定:勿施 | 给出答案:其恕乎 |
| 12.2 | 仲弓,问仁 | 否定:勿施,连着「使民如承大祭」 | 把恕放进治民的话里 |
| 5.12 | 子贡,自己宣称做到 | 否定:无加诸人 | 泼冷水:非尔所及 |
| 6.30 | 讲仁的方法 | 肯定:己欲立而立人 | 称为「仁之方」,是方法 |
读这张表,有一个小小的发现:否定式的「勿施」,出现得最多(三处),肯定式只有一处,而且肯定式被孔子明确叫作「方」,也就是方法,不是终点。这支持了前面说的「孔子选了更保险的一半」,但要注意,这是从四处用例里读出来的倾向,样本很小,不能说成规律。
先说对。
一个社会,如果每个人都只管自己要什么、给别人什么,它很快会撕裂。「恕」,是一个很便宜的防撕裂装置:它不需要法律,不需要权威,只需要一个人,在行动之前,问一句:如果这是我,我愿不愿意?
这个装置的特点,是成本极低,适用面极广。路上有人摔倒,家里有人为难,同事有人出错,你都可以用它。所以,孔子说它可以「终身行之」,并不夸张。
成立条件是:你与对方,在你所要考虑的那一点上,确实是相同的。
现在,来看它的边界。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前提,是「你所不欲,别人也不欲」。当这个前提不成立,会怎样?
有一句话,常常被归在萧伯纳名下:不要用你希望别人对待你的方式去对待别人,他们的口味,可能和你不同〔据二手,出处待核〕。这句话是否真是萧伯纳说的,我没有核实到,但它说的问题是真的。
放到日常里:
这些,都是「推己及人」的失灵:你把自己的「欲」,当成了对方的「欲」。
孔子的「勿施于人」,是否定式,它比肯定式的「己所欲,施于人」,要稳得多:因为你不要的东西,大概别人也不愿要,这个相同性,更可靠。所以,孔子的选择,是聪明的:他选了更保险的一半。
还有一个常被提到的对照:《圣经》里有一句话,大意是「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马太福音》7:12,据二手,待核)。这句话,常被称为「黄金律」,是肯定式。肯定式的好处,是更积极;风险,是更容易碰到上面说的「口味不同」。
本书不在这里比较高下,只想指出:孔子用的是否定式,这一点,本身就是一个设计:它更窄,也更稳。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说「恕」有失灵的地方,但孔子本人,早就知道这一点。他对子贡说「非尔所及也」,就是承认:真正做到「恕」,需要对别人是怎样的有深入的了解,不是简单一句「我不要,你也别要」。
这个辩护,本书接受。「恕」不是一个傻瓜式的公式,它背后有一个更大的要求:先了解对方,才能「如」对方。
所以,「恕」最完整的读法,是:我先去了解,你在这一点上,是不是和我一样;如果是,我就按我不愿意的,不加给你;如果不是,我就要去问你。
这就把「恕」从一个「推己及人」的公式,升级成了一个「比对」的过程:比一比,你我之间,哪里相同,哪里不同。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恕」读成「承认你我有一处相同」,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里,根本没有「承认」两个字。它是一条命令:不要做什么。你读出的「承认」,是你硬加进去的。
这个质疑,本书接受一大半。从句子的语法上看,它确实是一条否定的行为准则,不是一句关于「相同」的陈述。「承认你我相同」,是本书从这句话背后读出来的前提,不是句子说出来的。
但本书想说的是:任何一条行为准则,都带着一个没有说出来的前提。「红灯停」背后,有「大家都怕撞」;「己所不欲」背后,有「你的不欲,同我的不欲,差不多」。把这个前提摆到明处,有一个好处:当这个前提不成立时,我们知道哪里出了毛病。比如,前面说的「口味不同」,毛病就出在:你以为你们相同,其实不同。
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恕」出了错,我们只会怪这个人「不会做人」;有了这个前提,我们可以说:是那个「相同」,没有核实。这才是本书把「恕」读成「如此之一」的实际用处:不是为了考证字,是为了在它失灵的时候,知道往哪里查。
这一条,仍然是读法,不是考据,本书自己先说在前面。读者若觉得这一步多余,只用「推己及人」读本章,也不影响后面的论证,本书只是多问了一句「凭什么」。
「恕」在《论语》之外,还有两处著名的用法,都是后来的书。本书只引,不重判。
《中庸》第十三章有一句:
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中庸》13 章,据 313,待核逐字〕
大意是:忠和恕,离道不远;加在自己身上自己不愿意的,也不要加给别人。
这里,「忠恕」连着说,后面接的,就是「己所不欲」那一句。可见在《中庸》作者眼里,「勿施于人」就是恕的内容。
《大学》第十章,把它展开成了一个有上下左右的格子:
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絜矩之道。〔《大学》10 章,据 314,待核逐字〕
大意是:厌恶上面对你的做法,就不要那样去使唤下面;厌恶下面对你的做法,就不要那样去侍奉上面;前后左右,都照这个办……这就叫「絜矩之道」。
「絜」是量度,「矩」是画方形的曲尺〔据二手,待核〕。「絜矩」,就是拿一把尺,到处去量。
先说对:这个办法的好处,是可操作。它把一个抽象的「恕」,变成六个方向上的检查:上面怎样对我,我就想想怎样对下面。一个团体里,上下左右都按同一把尺量,彼此之间的怨,会少很多。
再看它的前提:这把尺,要大家的尺寸差不多。如果上面的人,同下面的人,要的东西很不一样,同一把尺量出来的,就会有偏差。这同前面「口味不同」,是一回事,只是放大到了一个团体的上下左右。所以,絜矩之道,好用,但要定期核对:那把尺,是不是还合每个人的手。
最后一个常见的误会:以为「恕」就是宽宏大量,别人怎么对你都行。
孔子没有这样说。有人问他:「以德报怨,何如?」他的回答是:
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论语》14.34,待核逐字〕
大意是:那拿什么报答恩德呢?用公正去回应怨恨,用恩德去回应恩德。
这一句,同「恕」是什么关系?本书的读法是:「恕」管的是我要不要把自己不愿受的事,加到别人头上;它不管别人对我做了什么,我该怎样回应。两件事,不在一条线上。「恕」后来被读成「宽恕」,是意思滑出去了一截;就先秦用例而言,孔子讲恕,没有一处在讲「原谅」〔本书读法,待统稿时与「宽」的演变线一并核〕。
有人会替「宽恕」说话:以直报怨,不也是一种克制吗?是克制,但克制不等于「恕」。「恕」是出手之前问自己一句;「直」是别人出了手之后,我拿什么回应。一个管发出去的,一个管收回来的。把两个方向混成一个,既会把「恕」读成软弱,也会把「直」读成报复,两头都读歪。
| 字 | 王口述 | 动作 | 方向 |
|---|---|---|---|
| 忠 | 中+心:跟从一 | 把自己对齐一个共同的中 | 我 → 一 |
| 恕 | 如+心:如此之一 | 看出你我在一处相同 | 我 ↔ 你,在一里 |
两个字,合起来,是孔子对曾子说「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替他解释为「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4.15〕的两只手:
只有两只手一起用,一个「我们」,才被组装起来。
换一个课堂外面的场面,看一次反向的失灵。
有位老师,自己读书时,被老师当着全班的面念过名次,念到倒数的时候,他脸上火辣辣的。他记了很多年。后来他自己当了班主任,开家长会,第一条规矩:不念排名,成绩单装在信封里,各人自己看。
这是一次地道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家长会散了,有个孩子的妈妈,在走廊里问他:老师,您怎么不念一念?我家孩子这次进了前三,他等着听呢。
老师愣住了。他一直以为:念名次,对谁都是难堪。可对这个孩子,被念到,恰恰是他一学期里最盼的事。
这位老师没有错:他按「己所不欲」,守住了一条底线,没有伤到任何人。可他漏了一步:他以为「我不要的,别人也不要」,其实对有些人,不是。所以这里的「恕」,得补上前面「替恕辩护」一节说的那一步:先去问。后来,他改了做法:信封照发,另外问每个孩子,愿不愿意在班上说一说自己的进步。
这个场面,同下面「送补品」不一样。送补品,是肯定式的失灵,把自己想要的,硬给别人;这一个,是否定式的失灵,把自己不要的,当成了别人也不要。否定式更稳,但也不是百分之百。
逢年过节,你给老人送东西。
你觉得:「人老了,要补,我就买最贵的营养品。」你是在用「己所欲」,去想老人的欲。可老人想要的,也许是你多陪他吃一顿饭。
你送了东西,老人嘴上说「好,好,你有心了」,心里却很失落。这时候,你们之间没有恶意,只有一次失败的「恕」:你以为你们在某一点上相同,其实不是。
这个日子里的小事,说明了「恕」最关键的一件事:它不是一个已经有了答案的公式,它是一次需要去验证的假设。
本章的判断:「恕」依赖于「你我在某一点上相同」这个前提;而「恕」这个字,是承认这个相同。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在先秦文本里,「恕」的用法,完全不依赖「己」与「人」的比对(比如,它只是指「宽容」「原谅」,而不涉及「如」的比较)。
事实上,「恕」在后世,确实常被用作「宽恕」「原谅」;这是一个意思的偏移:从「如」(比对),到「宽」(让步)。这个偏移,是一个值得单独看的现象,后面统稿时,要专门核一核这条意义演变的线〔待核〕。
这两章,看了忠,看了恕。两个字,有一个共同的前提:有一个「我们」。没有「我们」,忠没有对象,恕没有参照。本章留下的一面旗,是「强恕而行」的那个「强」字:恕要用力去做,这一点,第 10 章讲同一性是做出来的,会再接上。另一面旗是絜矩那把尺:一个团体共用一把尺,尺寸准不准,要有人核对。下一章,就要问这个「我们」:它是不是天生就在那里?
带走的话
恕,是先承认「你我在这一点上一样」,然后才有资格说「我不要的,不给你」。
开了哪扇门:看出「恕」背后有一个「相同之处」,它是「一」的人际版。
关了哪扇门:「推己及人」不是公式,是需要验证的假设;肯定式比否定式更容易失灵。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相同之处」要一次次去验证,不是白白就有的。
一个人,会不会有一个只属于他自己的「一」?
这个问题听起来奇怪,但值得认真想一下。
设想一个人,住在一座孤岛上,没有别人。他每天按自己的作息过日子:天亮起床,天黑睡觉,吃什么,做什么,都是他自己定的。他有没有一个「一」?
他有一套习惯,有一套偏好,甚至有一套信念。但在本书的定义里,这些都不叫「一」。
本书的定义是:「一」,是一群人共同承认、不再追问的出发点。
这个定义里,有三个要素:一群人;共同承认;不再追问。孤岛上的人,三个要素里,缺了第一个,也就缺了第二个。他的习惯,是他的习惯,不是「一」。
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因为「一」的功能,是让一群人不需要每次从头争论,就能一起行动。一个人,没有「一起」,也就不需要这个功能。
所以,「一」,从定义上,就是「我们的一」。这一点,是本书整个论证里,一个很基础的地方。
读到这里,细心的读者会问:你一口一个「一」,同《论语》里的「一」,是一回事吗?
不是。要老实分清三个同字不同义的「一」:
| 谁在用 | 原话 | 这个「一」指什么 |
|---|---|---|
| 孔子(4.15、15.3) | 吾道一以贯之 | 贯穿全部学问的那一条线(孔子没有明说是什么,曾子解为忠恕) |
| 孟子(7A26) | 执中无权,犹执一也 | 死守一个点,不知变通(是贬义) |
| 本书 | 「一」是一群人共同承认、不再追问的出发点 | 一个分析用的名字,指共同体的起点 |
(孟子 7A26 的原话,大意是:只会抓住「中」,不懂变通,就跟死抓一点差不多;人们所以讨厌死抓一点,是因为它害道,抓了一个,丢了一百个〔《孟子》7A26,据大意,待核逐字〕。)
所以,本书的「一」,是本书自己定的一个分析用的词,不是从经文里翻出来的。它同孔子的「一以贯之」有关:孔子的「一」,在本书看来,正是他想让一群人共同承认的那个起点;但这只是本书的读法,孔子并没有这样说过。它同孟子的「执一」,则要小心,不要混为一谈:孟子批的,是死守;本书讲的,是共同承认,两者是两回事。
这个交代,要在这里先做,是因为后面的章节,会反复用到「一」。读者如果把本书的「一」,同经文里的「一」画等号,就会以为本书在断言孔子说过什么。本书不这样断言。
孔子有两句话,把这一点说得很清楚: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论语》7.22〕
大意是:几个人一起走,一定有可以做我老师的人。选择他好的地方去学,看到他不好的地方,就对照着改自己。
这一句里,有一个关键词:「三人行」。要有别人同行,才有「师」可言。一个人走路,没有老师;人一多,才有「择」和「改」的余地。(这里的「三」,不要读得太死,见后文辩护。)
另一句:
德不孤,必有邻。〔《论语》4.25〕
大意是:有德的人,不会孤单,一定会有邻居。
这一句,更直接:德,是不孤的。一个人的「德」,如果没有人认,它还是德吗?孔子的回答是:它一定会有人认,一定会有邻居。这句话,既是一个信心,也是一个定义:德,是需要「邻」的;没有「邻」的德,不是孔子意义上的德。
一位辩护人会说两句话。
第一句:「三人行」的「三」,在古汉语里,常常不是精确的三,而是「多」。清代汪中有一篇《释三九》,专门讲这件事:三、九一类的数,往往是虚数,表示多〔据二手,待核〕。「三人行,必有我师」,意思只是「几个人同行」。你要说「至少三个人才有师」,是读死了。
这个辩护,完全接受。所以,上面那句,已经改成了「要有别人同行」。「一个人没有师,人多了才有择、有改」这个意思,不依赖「三」是几。
第二句:说一个人没有「一」,太武断。一个人独处,不是也有自己守着的规矩吗?《中庸》说「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中庸》1 章,据 313,只引,待核〕,大意是:最隐蔽的地方,最容易露出来;最细微的地方,最容易显出来;所以君子在独处的时候,也要谨慎。「慎独」,不就是一个人守着一个「一」吗?
这个辩护,接受一半。独处时仍守规矩,是真的。但他守的,是什么规矩?是他在人群里学来的那一套:怎样才算体面,怎样才算对得起人。一个从没有过「别人」的人,不会有「独」可「慎」:「独」这个词,本来就是同「众」相对才有意思的。所以,「慎独」恰好证明:「一」被带进了一个人的独处里,而这个人,早已被放进了「我们」。这同本章「证伪条件」一节的流放者,是同一个答案。
| 一个人 | 两个人 | 一群人 | |
|---|---|---|---|
| 有什么 | 习惯、偏好 | 默契、约定 | 共同的起点 |
| 靠什么维持 | 自己的记性 | 彼此的信任 | 不再追问 |
| 坏了会怎样 | 自己改 | 两人重新商量 | 要有人来「修」 |
| 是不是本书的「一」 | 不是 | 是雏形 | 是 |
请注意第二列:两个人之间,已经有「一」的雏形。比如,一对夫妻,在家里有一些不用说的规矩:谁倒垃圾,谁做饭。这些规矩,不需要每次商量,因为两个人默认了。这个默认,就是一个小小的「一」。
但「两个人」的一,靠的是彼此的信任;一旦信任有裂痕,需要重新商量。「一群人」的一,则靠不再追问:规模越大,每个人越没法一个一个地商量,于是需要一个「不用商量」的东西。
「共同承认」这个说法,先秦人并不陌生。荀子在《正名》篇里,讲过名字是怎么来的:
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荀子·正名》,待核逐字〕
大意是:名字没有天生合适不合适;大家约定一个叫法,约定的时间长了,习惯了,就叫做合适;和约定不一样的,就叫做不合适。
这是一句难得的现成话:一个东西「合适」,不是它本身带着的,是大家约定、又习惯了的结果。把「名」换成「一」,意思几乎是一样的:一个起点,被大家约定了,又用久了,就成了「合适的起点」。
本书用它,不是说荀子讲过「一」。荀子讲的是「名」,本书是借他的一个办法,来解释「我们的一」是怎么站住的。
反方会问:「约」是谁约的?没有人开过会,没有人签过字。这个问题问得对。「约定俗成」这四个字里,「约」没有说是谁;荀子的上下文里,「名」的制定,同圣王有关〔据二手,待核〕。所以这里要窄着说:有些起点,是一群人你一句我一句磨出来的,如宿舍的规矩;有些起点,是某个有分量的人先定下、大家后接受的。本书在后面的章节里,会把两种情形分开来看。
4.25 这一句,读起来像一条规律:有德的人,必有邻。可孔子自己的一生,是一个很难堪的反例。
《论语》里记着:孔子在陈国断了粮,跟从的人饿得起不来,子路满脸不高兴地来见他,说:君子也有走投无路的时候吗?孔子说:君子遇到穷困,还守得住;小人一穷,就胡来了〔《论语》15.2,据大意,待核逐字〕。
还有一次,子路在石门过夜,守城门的人问:从哪儿来?子路说:从孔家来。那人说:是那个明知不可为而偏要去做的人吗?〔《论语》14.38,据大意,待核逐字〕
更直接的是这一句:
莫我知也夫!……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论语》14.35,节引,待核逐字〕
大意是:没有人了解我啊!……我不怨天,不怪人,从日常学起,一步步往上通达,了解我的,大概只有天吧!
把这三处放在 4.25 旁边,会看到:孔子一生,常常没有「邻」。所以,「德不孤,必有邻」,不是一条他亲眼验证过的规律,更像是一份信心,一份对「迟早会有人认」的押注。到了他实在找不到邻的时候,他把这份期待,交给了「天」。(这一步,是本书的读法。)
这对本章,有两点用处。
第一,它使本章的判断变得更窄:「德」要有邻才算数,但「邻」可以迟到,也可以不在眼前。一个共同体的形成,需要时间;在它形成之前,那个起头的人,是孤的。后面讲到「造一」的人时,会不断遇到这样的起头人。
第二,它同 15.40 的「道不同,不相为谋」一起,给了「我们」一个朴素的判据:能不能一起谋事,要看有没有共同的道。这一句,是孔子自己划出来的边。
朱熹注 4.25,说「邻,犹亲也。德不孤立,必以类应」〔《论语集注》,待核〕,意思是:有德的人,会引来同类。注意,这是一个期待,不是一个保证。孔子本人,是这条期待的最大受益者:他死后,弟子三千(或说)成了一个庞大的共同体〔「三千」据《史记·孔子世家》,据二手,待核〕。但那是后来的事,他自己,不一定看得到。
先说对。
「我们」这个词,是人类共同生活的最大发明之一。有了「我们」,一个人才能把自己的力量,加到别人的力量上去。
「我们的一」,让陌生人,可以很快地成为同伴:你们说着同样的话,用着同样的礼节,在同样的节日里做同样的事,于是,一见面就知道「这个人和我是一边的」。
这是一个巨大的效率:它让一群互不相识的人,不需要先认识,就可以一起行动。孔子的「忠恕」,所要建立的,正是这样一种「我们」。
成立的条件是:这个「我们」,是大家真的愿意加入的,而不是被强加的。
一个「我们」,必定有一个「他们」。
孔子对此,有一个很微妙的态度。《论语·子罕》里,有这样一件事:
子欲居九夷。或曰:陋,如之何?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论语》9.14〕
大意是:孔子想搬到九夷(东方的少数民族地区)去住。有人说:那里很落后,怎么办?孔子说:君子住在那里,有什么落后的?
这一句话,很有意思:孔子并没有把「九夷」,排除在「可以有君子」之外。他的「我们」,是向外敞开的:只要有君子在,哪里都可以是文明的地方。
但与此同时,《论语》3.5 里,另有一句:
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论语》3.5〕
大意是:夷狄那边即使有君主,还不如诸夏没有君主的时候。
这一句,又是另一个方向:「诸夏」与「夷狄」,是有分别的。
两句话放在一起,看到的,是孔子的态度里,有两个相反的拉力:一边是「向外敞开」,一边是「内外有别」。这个张力,在第七编,会成为一个中心问题:当一个「我们」,遇到另一个「我们」,原来的「一」,怎么办?
这里先不展开,只记下一点:孔子的「我们」,是有边的,只是这条边,他自己也没有画死。
关于「外面」,再补几处,同上面两处,摆成一张表:
| 出处 | 原话(节引) | 往哪边拉 |
|---|---|---|
| 《论语》5.7 | 道不行,乘桴浮于海 | 向外:道在这里行不通,就出海 |
| 《论语》9.14 | 君子居之,何陋之有 | 向外:君子去了,就不陋 |
| 《论语》3.5 | 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 | 内外有别 |
| 《论语》15.40 | 道不同,不相为谋 | 内外有别:没有共同的道,就谈不到一起谋事 |
| 《孟子》3A4 | 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 | 内外有别,且「夷」可以被「变」 |
(5.7 的「乘桴浮于海」、15.40 的「道不同,不相为谋」、《孟子》3A4 的「用夏变夷」,均为通行本原话,逐字待核。「九夷」是东方各族的总称,具体指哪些,历来说法不一〔据二手,待核〕。)
表里第三行,历来有两种读法,需要老实交代。
一种是通常的读法:夷狄即使有君主,也不如诸夏没有君主的时候。意思是:礼乐文明,比有没有君,更要紧。
另一种读法,把句子读成:夷狄那边还有君主,不像诸夏,竟然没有君(指周室衰微、礼崩乐坏)。按这个读法,孔子是在叹诸夏之乱,并不是在抬高诸夏。朱熹《论语集注》引尹氏的话,说孔子是「伤时之乱而叹之」,「非谓夷狄之有君,反胜于中国也」〔《论语集注》,待核〕。这句反驳本身,说明当时就有人那样读。
这两种读法,本书不裁断。要紧的是,不论哪种读法,孔子的「我们」,都是靠「礼」划边,不是靠血统划边。看表里第四行:孟子说「用夏变夷」,意思是用诸夏的办法,去改变夷;夷是可以被「变」的,就是说,「外面」是还没有变过来的里面。这面旗,本书第 28 章会拔出来细看;现在只记下:孔子说「居九夷」,孟子说「变夷」,两句并起来读,边是有的,边是可以过的。
下一节要说,最先的「我们」是母语。这话,先要加一层提醒。孔子那个时代,一个人的母语,往往是各地的方言。可是孔子教学生,读《诗》《书》,行礼,不用方言,用的是另一种话:
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论语》7.18,待核逐字〕
大意是:先生有时用「雅言」:读《诗》、读《书》、行礼的时候,都用雅言。
「雅言」,通常解作当时通行的标准话〔杨伯峻等人的说法,据二手,待核〕。也就是说,到孔子的时候,已经有一种不是从小学来的、要特意去学的共同语言,用在最郑重的场合。
这对本章有用。它说明:「我们的一」,不只是被动地「放进去」的母语,还有一部分,是成年之后,主动去学、去统一的东西。后来,秦统一六国,有「书同文字」一条〔《史记·秦始皇本纪》,待核〕;《中庸》里也有「书同文」的话,同样是一件要人去推行的事。
先说对:共同语,是「我们」最便宜的基础设施。方言不同的人,有了一种共同的话,才能一起读一本书,一起行一次礼。成立条件,是这一套语言真有人愿意学、用得上。
最先的「我们」,不是靠讲道理建立的,是靠语言。
你一定有这样的经验:在外地,听到有人说你的家乡话,哪怕是陌生人,你也会立刻觉得亲近。你们之间,没有一句「我们是同乡」的宣布,只有口音。
这种亲近,来得很快,也很深。因为语言,是一个不需要论证的共同起点:你不是通过谈判,才学会你的母语;你是被放在一个语言里长大的。
这里要接上第三条口述命题:
「天生」是「被放进去的我们」。〔王口述〕
一个人生下来,就被放进一种语言、一套规矩、一个「我们」里。他没有选择,也不记得这个放进去的过程。事后,他觉得这一切「是天生的」。其实,「天生」,不过是「被放进去,又忘了被放」。
站上有一卷(228 号)已经谈到过「同一」与「名」的关系,本书这里只借它的方向,不重判〔卷内内容与本章的对应,统稿时再对照〕。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天生」读成「被放进去」,似乎忽略了:有些东西,确实是生来就有的。婴儿天生会哭,天生会吸吮,天生有恐惧。这些,不是「被放进去」的。
这个辩护,完全接受。人确实有生物性的、与生俱来的部分,这些,本书不否认,也不碰。
本书说的「天生」,是在「一」这个层面:也就是那些需要一群人共同承认的东西:语言、礼节、规矩、价值。婴儿会哭,是生物性的;婴儿用哪一种语言哭完以后说话,是被放进去的。
所以,本书的命题要这样窄着说:在需要共同承认的那一层上,「天生」,大多是「被放进去」。生物性的天生,不在这一命题之内。
春运的火车上,一节车厢里,挤着几百个陌生人。
忽然,你听到邻座的人,打电话时说了一句你家乡的方言。你转过头,两个人对视了一下,笑了:「你也是……?」
接下来的十个小时,你们成了同伴:你替他看一会儿行李,他分你一半干粮。你们之间,并没有任何契约,也没有谁规定你们要互相照顾。那一个口音,就是一个小小的「一」。
可是,旁边座位,有一位说着另一种话的人,你们之间,就没有这样的默契。他不是坏人,你也不是;只是,你们没有「被放进同一个地方」。
大学新生报到,四个人分到一间宿舍。第一晚,谁也不认识谁,各管各的:有人十点半熄灯,有人要刷手机到凌晨,有人把空调开到十八度,有人睡觉怕冷。
这时候,他们之间有「一」吗?没有。每个人有的,是习惯。
第三天晚上,有人忍不住了:「能不能十一点以后小点声?」另一个说:「那空调二十六度?」几句话,一条规矩就出来了:十一点熄大灯,空调二十六度。这时候,两个人之间的「一」,雏形出现了,靠的是彼此给点面子。
第二周,来了个送快递的、来了个学长查寝,规矩又要补:几点不许串门,快递怎么放。四个人开了一次小会,写在一张纸上,贴在门背后。这时候,四个人的「一」,成形了:从此,谁半夜回来,不用问就会放轻手脚。
一个学期过去,同楼层的人来串门,一进门,自然压低声音。有人问:你们宿舍怎么这么安静?四个人想不起来是谁定的:「我们宿舍就这样。」
这个场面里,要看的是三件事:一,规矩是从几个人的磨合里来的,不是谁先天带着的;二,它只在这四个人中间管用,换一间宿舍,就是另一套;三,到最后,大家忘了是怎么来的,说「就这样」。这就是本章要说的「我们的一」,也是第 10 章要接着追问的那个「忘」。注意,这四个人没有一个是「立规矩的人」,规矩是大家各让一步磨出来的;这同后面要讲的、由某个人先定下的「一」,是两种不同的来路。
本章的判断:「一」从定义上是「我们的一」;一个人,没有「一」,只有习惯。
它会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够找到一个「一」,是只有一个人承认,却仍然发挥「让人不再追问」功能的。比如,一个独自流放的人,是否仍然有一个「一」?
本书的初步回答是:他有的,是记忆里的一个「我们」:他靠着对原来共同体的记忆,维持着一个「一」。所以,仍然是「我们的一」,不是「我的一」。这个回答,尚需要反例的检验〔待验〕。
我们的「一」,是被放进去的。下一章,要问一个更尖锐的问题:这个「被放」的过程,是怎样进行的?(本章留了两面旗:九夷与「变夷」,第 28 章拔;宿舍里那个「忘」,下一章先追。)如果「一」是做出来的,它的做法是什么?
带走的话
一个人,没有「一」,只有习惯;「一」,从一开始,就是「我们的」。
开了哪扇门:「一」要有一群人;「天生」是「被放进去的我们」。
关了哪扇门:「一」不是个人的信念,是共同体的起点。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被放进去的,是人造的;被忘了被放的,才显得像天给的。
军训的第一天,教官喊:「向右看齐!」
几百个人,原本高矮胖瘦各不相同,在几声口令之后,排成了整齐的方阵。到了第三天,你会发现:他们走路的步子,已经开始一样了。
没有谁生来就会齐步走。这个「齐」,是做出来的。
《孟子·告子上》里,有一段话,是讲「同」的:
凡同类者,举相似也,何独至于人而疑之?圣人,与我同类者。〔《孟子》6A7〕
大意是:凡是同一类的东西,都相像,为什么偏偏到了人身上,就怀疑起来呢?圣人,和我是同一类。
接着,他举了一串例子:
口之于味,有同耆也……耳之于声,有同听焉;目之于色,有同美焉。〔《孟子》6A7,节引〕
大意是:口对于滋味,有共同的嗜好;耳对于声音,有共同的听觉;眼对于颜色,有共同的审美。
孟子在这里,为「人与人相同」,找了很多证据:大家都爱好吃易牙调的味,都愿意听师旷奏的音,都认为子都是美的〔《孟子》6A7,大意,待核〕。然后,他把这一串,推到心:
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孟子》6A7〕
大意是:心里共同认可的是什么呢?是理,是义。圣人只是比我们先领悟了我们心里共同认可的东西。
这一段,是孟子「人皆可以为尧舜」的论证基础:因为人与人,在心上也是相同的。
上面引的,是 6A7 的后半段。这一章的开头,还有前半段,更值得先看。孟子是这样起头的:
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尔殊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孟子》6A7,待核逐字〕
大意是:丰年,年轻人多半懒散;荒年,年轻人多半暴躁。这不是老天给的资质不一样,是他们的心被环境淹没了。
接着他打了个比方:麦子,同一块地,同一个时节播下去,长出来,到夏至时,都熟了;就算有高低不同,那是地有肥瘦、雨露多少、人工勤懒不一样〔《孟子》6A7,据大意,待核〕。
这段话,要紧的是:孟子自己,也是拿「环境」来解释「差异」的。人的资质,他说是差不多的(同);人的不同,他说是环境造成的(异)。
先说对:这给本章一个有力的支持。孟子并没有否认「习」的作用,他甚至把「习」,当成了解释人与人为什么不同的主要办法。本书同孟子的分歧,不在「习有没有用」,而在:孟子把「同」放在先天,「异」放在后天;本书要问的是,那个「同」,有多少是先天的,多少又是被「习」做成的?
先说对。
孟子这一步,是很有力的:他从最容易验证的东西(味、声、色)出发,一步步推到最难验证的东西(心、理、义)。这是一个从近处取例的办法,正是前面「能近取譬」的路子。
而且,他说的有一部分,是对的:人与人之间,确实有很多相同之处。不同文化的婴儿,笑的方式差不多;不同语言的人,听到悲伤的歌,大多数会难过。这类基本的相同,是真实的。
可是,来验一验。「口之于味,有同耆」,是不是真的?一桌菜,吃辣的人,不吃辣的人,吃甜的人,吃咸的人,差异大得很。孟子自己,也许知道这一点,他用的是「有同耆」,意思是「有共同的嗜好」,并没有说「所有的味,大家都一样」。
所以,孟子的论证,是在说:在某些基本层面,人是相同的;然后他推论:那么在心的层面,也有相同之处。第一步,有经验支持;第二步,是一个跳跃。
本书要问的,是这个跳跃怎样被接住:在孟子之后,有没有一套办法,使得「心之所同然」,变得更像是真的?
6A7 里,孟子举例,点了三个名字:易牙、师旷、子都。他们是谁?易牙,是春秋时齐国的厨师,齐桓公身边的人;师旷,是晋国的乐师;子都,是传说中的美男子〔据二手,待核〕。三个人,分别是味、声、色的行家、标准。
孟子用他们,是这样论证的:
如使口之于味也,其性与人殊,若犬马之与我不同类也,则天下何耆皆从易牙之于味也?〔《孟子》6A7,待核逐字〕
大意是:如果人的口对味道的天性,同别人不一样,就像狗马和我们不同类一样,那天下人的口味,为什么都跟着易牙走呢?
这个论证,有它的力量:大家都服易牙,说明大家的口味,是相通的。
先说对:这是一个聪明的论证,它拿一个可以观察的事实(人人认易牙),去推一个看不见的东西(口味相通)。成立条件是:大家服易牙,是因为口味本来相通,而不是别的原因。
接下来,一位辩护人,会替反方说话:「大家都跟着易牙走」这件事,还可以有另一种解释:易牙成了标准以后,大家是跟着他学会了什么叫好吃。先有了易牙,才有了「天下之口」的相近;不是先有相近,才有了易牙。孟子的推论,倒过来读,也读得通。
这个反驳,本书接受一半。它提醒我们:从「大家都认某个标准」,推不出「大家本来就一样」;也可能是标准造出了「一样」。但这个反驳,也没有证明孟子错:「本来相通,所以都服」同「因为都服,所以相通」,两个方向,单凭这一个例子,分不出来。
本书把这一点留在这里,不裁断,是因为它同第 7 章,是一条线:第 7 章说,「忠」的一个读法,是心朝着大家共同看齐的那个点;而「易牙」,就是味觉上的那个点。大家朝他靠,靠久了,口味就近了。这个读法,只是读法,不是证明。
答案是:习。
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17.2〕
前面已经引过。孔子这里,有一个很值得细看的地方:「习」,既可以使人「相远」,也可以使人「相近」。一群人,用同样的方式吃、说、穿、行,几年之后,他们之间,就会变得相近。
这里要先把话说准:17.2 的原文,只说了「习相远」;「习也能使人相近」,是本书的引申,理由是:同一套习,加在不同的人身上,会把原来的差别磨平。这个引申,有点超出了原文,读者可以掂量。
紧接着 17.2 的,还有一句,也要一并看,免得把「习」说成万能:
唯上知与下愚不移。〔《论语》17.3,待核逐字〕
大意是:只有最聪明的和最愚笨的,是改变不了的。
这一句,给「习」划了一条边:不是人人都能被习做成同一个样子。孔子自己,就承认有「不移」的人。对本章,这是一个必要的限制:本书说「同一性是做出来的」,不等于说「谁都能被做成任何样子」;它说的,只是大多数人,在共同的习里,变得相近。
孟子也说过一段,是关于「教」的:
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孟子》3A4〕
大意是:人有一种道理:吃饱了,穿暖了,住安逸了,却没有教化,就接近禽兽了。圣人为此担忧,让契做司徒,用人伦来教导百姓。
这里,「教以人伦」,就是把一套共同的关系,教给所有的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3A4,后文,待核〕。这五条,是一套「一」,通过「教」,被放进每个人身体里。
再看《礼记·学记》的一句: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礼记·学记》,待核〕
大意是:玉不经过雕琢,成不了器物;人不经过学习,就不懂得道。
「琢」,是做出来的。这里,礼书自己,用了一个制作的比喻。
同一篇《学记》,开头还有一句更直白的:
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礼记·学记》,待核逐字〕
大意是:君子如果想要教化百姓、养成风俗,一定要从学习入手。
「化民成俗」四个字,几乎就是本章的主题:把一群人,做成一种风俗。它不是一个旁观者对历史的描述,而是礼书作者自己,明明白白提出的目标。可见在儒家文本里,「同一性要做」这件事,并不是后人揭出来的秘密,是他们自己说在明处的。本书要补的,只是另一面:做久了,做的人和被做的人,都容易忘记它是做出来的。
荀子的话,更直接:
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荀子·劝学》,待核〕
大意是:蓬草长在麻里,不用扶也是直的;白沙落在黑泥里,就和它一起变黑。
「习」,就是「身处其中」。环境,造人。
| 说法 | 出处 | 同一性的来源 |
|---|---|---|
| 性相近 | 《论语》17.2 | 一个起点:相近,不是相同 |
| 心之所同然 | 《孟子》6A7 | 从味声色,推到心理义 |
| 教以人伦 | 《孟子》3A4 | 圣人设教,把同一套关系放进每个人 |
| 玉不琢,不成器 | 《礼记·学记》 | 制作 |
| 蓬生麻中 | 《荀子·劝学》 | 环境 |
这五行,从上往下读,会看到一条线:同一性,越往后,越像是「做」的,越不像是「给」的。
孔子只说「相近」,是一个起点上的近;孟子说「同然」,是一个推论上的同;到了礼书和荀子,已经直说「琢」、说「化」,是做。
「长出来的」还是「做出来的」,先秦人自己,吵过一场很像样的架。
告子说:
性犹杞柳也,义犹桮棬也;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桮棬。〔《孟子》6A1,待核逐字〕
大意是:人的本性,像杞柳;仁义,像杯盘;把人性变成仁义,就像把杞柳做成杯盘。
孟子反驳:
子能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桮棬乎?将戕贼杞柳而以为桮棬也?〔《孟子》6A1,待核逐字〕
大意是:你是顺着杞柳的本性来做杯盘呢,还是要砍削它才做成杯盘?如果要砍削,那是不是也得砍削人,才能让他成仁义?〔后半句据大意〕
你看,孟子反对的,是「做」这个比喻;他怕「做」,就意味着人要被「砍削」。可是,孟子自己讲到修养,也用了一个动词:
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孟子》2A6,待核逐字〕
大意是:凡是我身上有这四种开头的人,只要知道把它们扩大、充实起来,就像火刚刚烧起来,泉水刚刚涌出来。
「扩而充之」,就是把一个小的开头,用力扩大。这同本章说的「在相同的基础上,把它扩大、固定」,几乎是同一个动作的前半。孟子同荀子,差得并没有他们自己想的那样远。荀子是这样说的:
性者,本始材朴也;伪者,文理隆盛也。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荀子·礼论》,待核逐字〕
大意是:性,是原始的材料;「伪」,是加上去的文饰和条理。没有性,伪就没有地方加;没有伪,性自己不能变美。
注意,「伪」在荀子这里,不是虚假,是人为(人字旁加为字)。荀子也承认有「材朴」,同时说:这个材朴,要靠人为才成器。他的名句「化性起伪」,说的也是这个〔《荀子·性恶》,待核〕。
把这几家排成一张表:
| 谁 | 比喻 | 谁在动手 | 他承认「先有一点什么」吗 |
|---|---|---|---|
| 告子 | 杞柳做杯盘 | 做的人 | 承认:有杞柳 |
| 孟子 | 火始燃,泉始达 | 养的人:扩、充 | 承认:有「端」 |
| 荀子 | 材朴加文理 | 做的人:化、伪 | 承认:有「材朴」 |
| 《学记》 | 玉经琢而成器 | 做的人:琢 | 承认:有「玉」 |
这张表的读法是:四家都承认「先有一点什么」,四家也都承认「要有人去弄」。他们真正的分歧,是那「一点什么」里面,已经有多少内容。孟子说:已经有「仁义礼智」的开头;荀子说:只有材料,没有开头。本书的立场,比较靠近一个中间的位置:先有一点相近的底子,成套的东西,是人弄出来的。这个位置,是本书的读法,不替孟、荀任何一方背书。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孟子,读成了一个在为「同一性」找证据的人,但孟子说的「心之所同然」,也许是一个真实的发现:人,确实有共同的道德直觉,比如,看见小孩要掉进井里,大家都会心惊(《孟子》2A6)。这不是「做」出来的,是天然的。
这个辩护,本书接受它的核心,并且要认真对待。孟子的「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孟子》2A6,据通行本,待核〕,如果在不同文化的人那里,都能观察到类似的反应,那确实说明,有一块「相同」,是不靠「做」的。
这对本书的命题,是一个限制:本书不说「一」,完全是做出来的;本书说的,是:
在「相同」的基础上,把它扩大、固定、变成一套「大家都认」的东西,这一步,是做出来的。
也就是说,「恻隐」可能是天然的;但「恻隐」为什么应该被叫做『仁』,为什么应该排在『礼』『义』『智』的前面,为什么要推到『君臣有义』上去,这一整套的编排,是人做的。
这一点,要接站上 340 号(孟子卷)的结论,本书只引不重判:孟子是把一个天然的萌芽,编排成了一套系统〔据 340,只引,具体表述待统稿对照〕。
2A6 这一段,本章已经引了半句。这里把它说全,看看它到底证明了什么。
孟子先说:
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2A6,待核逐字〕
大意是:同情的心,是仁的开头;羞耻憎恶的心,是义的开头;谦让的心,是礼的开头;分辨是非的心,是智的开头。
「端」,本义就是头,开头、萌芽。孟子自己用的这个字,已经替本书说了一半:他说的是「开头」,不是「完成」。从开头到仁义礼智,中间有一段路,要人去走。
再看他排除了哪些解释:
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孟子》2A6,待核逐字〕
大意是:不是为了同那孩子的父母攀交情,不是为了在乡亲朋友中博得名声,也不是因为讨厌小孩的哭声。
孟子排除了三种功利的动机:攀交情、博名声、嫌吵。这三种,排除得很干净。
可是,注意他的样本:「今人」,一个成年人。成年人,已经被养了几十年,被「习」了几十年。他一瞬间的反应,即便来不及想,也不一定是不靠「习」的。军训第三天,大家听到手势,就整整齐齐动起来,也是来不及想。反应的快,证明不了反应是先天的。这一点,本书要老实说:孟子排除了「功利」,没有排除「习」。
辩护人会替孟子说:成年人的例子不够,难道没有婴儿的证据吗?这是个好问题。发展心理学里,有关于一岁半左右的孩子会主动帮大人捡东西的实验,常被引来支持「人有天生的亲社会倾向」〔据二手:Warneken 与 Tomasello 2006 年的研究,细节待核〕。本书不是心理学著作,不敢替这些实验下结论。本书只指出:如果这类证据成立,它支持的是「有一块萌芽」,这同本章已经承认的是一回事;它不支持「仁义礼智那一整套编排是天生的」。
所以,这一节的结论是:孟子的证据,证明了「有开头」的可能;没有证明「开头自己会长成那一套」。从开头到那一套,是人铺的路。这条路上,最要紧的一个字,孟子自己已经说了:「扩而充之」。
回到开头的军训。
教官喊的口令,是「向右看齐」。你为什么向右看?不是因为你「天生」会看齐,是因为教官喊了,周围的人都在做,你不做,就显得突兀。
三天以后,你不再需要教官喊,大家听到一个手势,就整整齐齐地动起来。这个「齐」,已经进入身体里了。
到了第十天,你可能已经忘了,当初是被「做」成这样的;你会觉得,「队伍就是应该整齐的」,仿佛整齐是队伍的本性。
这个「忘了」,正是本书整个论证里,最关键的一环:一件做出来的东西,做到一定程度,做的人自己,会忘记它是做出来的。
军训是成年的「齐」。再看一个最小的「齐」:小学一年级的课堂。
开学第一个月,老师花了很多时间,不教字,教规矩:上课要坐直;想说话,先举手;举手,要举右手,左手放在桌上;叫到你,要站起来,说完坐下。
头两周,老师每节课都要提醒几十遍。有孩子举手的同时,嘴里已经喊出了答案;有孩子举了手,又忍不住把手伸到别人的本子上。老师不骂,只是反复说:先举手。
到了二年级,不用提醒了。一个老师讲话,下面的手,自动一只只举起来。
这个学期,班上来了一个转学生。他在原来的学校,规矩不同:想说,直接说。老师讲到一半,他脱口而出。班上的孩子,齐刷刷转过头,有人小声说:「你要举手!」另一个说:「老师还没叫你呢!」
请留意这一幕。孩子们并没有人教过他们「怎么纠正别人」,他们纠正转学生时,语气里,带着一种理所当然:「上课就是要举手的。」在他们的感觉里,举手,不是学来的,是上课这件事本来的样子。
两年前,这些孩子里的每一个,都是那个被提醒几十遍的人。可他们不记得了。
这个场面,同军训,是同一件事的两个年龄:一件事被做进了身体,做的过程就被忘掉,剩下的,是「本来如此」的感觉。这个「忘」,是倾向,不是必然:转学生一来,被忘掉的,立刻又被提了出来。所以,有一个「外来者」,往往是提醒大家「这是做出来的」最快的办法。这条线,第 27 章会接着问:「忘」到底是倾向,还是必然。
有人会说:举手不过是课堂的方便,算不上什么「一」。这话对了一半。举手本身,确实是小事;可它背后,是「谁先说、谁后说」这个问题,被一个班的人,不再追问地定了下来。小事上的「不再追问」,同大事上的,是一个构造,只是分量不同。
第二编,走完了四章:
本编的结论,比第一编更窄一点:
第一编的结论是:「天命之谓性」,是被一群人说出来的。
第二编的结论是:即使「性」里有一些天然的相同,从相同,到一整套「大家都认」的东西,中间的路,是人铺的。
这一编里,我们修正了母题的一个说法:不能说「一」完全是人造的,要说:「一」的萌芽,可能有天然的部分;但「一」作为一套共同承认的起点,是人造的。这个修正,会在统稿时,同步写回母题的表述里〔登记:命题已窄化一次〕。
带走的话
「相同」,有一部分是天生的;但把它变成「大家都认」的一套,是人做的。
开了哪扇门:同一性,不只是「发现」,更是「做」;孟子的「同然」,背后有一整套「习」。
关了哪扇门:不能说「一」全是人造的;恻隐一类的萌芽,可能是天然的。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萌芽是天然的;编排是人造的。
前两编,一个讲「一」从哪来,一个讲人怎样往「一」上靠。这一编换到「一」的另一面:一旦有了一个共同的起点,它怎样分给不同的人?王德生博士的第一条口述命题说,因材施教,是「一」由一到多的展开。三章,各答一件事:孔子对同一个问题,为什么给不同的答案(第 11 章);「性相近,习相远」这句话,给「展开」留了多大的地方(第 12 章);以及,展开之后,靠什么再把大家收在一起——孔子给的答案是「名」(第 13 章)。
有四个学生,问了孔子同一个问题:什么是孝?
孔子给了四个不同的答案。
《论语·为政》里,连着四章,都是问孝。
第一个问的是孟懿子,鲁国的大夫。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论语》2.5〕
大意是:孟懿子问什么是孝。孔子说:不要违背。
孟懿子走了。孔子对给他赶车的樊迟说:孟孙问我孝,我回答他「无违」。樊迟问:这是什么意思?孔子说:父母活着,按礼侍奉他们;父母去世,按礼安葬他们,按礼祭祀他们〔《论语》2.5,大意〕。
第二个问的是孟武伯,是孟懿子的儿子。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论语》2.6〕
大意是:孟武伯问什么是孝。孔子说:让父母只为你的疾病发愁。(一般的读法是:做子女的,除了生病这件事,不要让父母担心别的。)
第三个问的是子游,孔子的学生。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2.7〕
大意是:子游问什么是孝。孔子说:现在所谓孝,是说能赡养父母。可是对于狗和马,也都能养;如果没有敬意,拿什么来区别呢?
第四个问的是子夏,也是学生。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论语》2.8〕
大意是:子夏问什么是孝。孔子说:难在脸色。有事,晚辈替长辈去做;有酒食,让长辈先吃,这就能算孝吗?
四个问题,一模一样。四个答案:无违;只让父母担心你的病;要有敬;难在和颜悦色。
先把四个人的底细交代一下,不然「因人而异」四个字是空的。
孟懿子,鲁国大夫,孟孙氏的当家人。鲁国那时有三家大夫,孟孙、叔孙、季孙,权势压过国君,后世合称「三桓」〔据二手,待核〕。据《左传》,孟懿子之所以去跟孔子学礼,是他父亲孟僖子临终时留下的话〔《左传》昭公七年,据二手,待核〕。如果这件事靠得住,那「无违」两个字就有了一层很家常的分量:孔子对一个奉父命来学礼的人,说「别违背」,违背的,多半就是礼。这是本书读法,不是原文的断言。
孟武伯,是孟懿子的儿子,名彘,这一点出自朱熹注〔据二手,待核〕。《论语》本身只说他「问孝」,没交代更多。
子游,姓言名偃;子夏,姓卜名商。两人都是孔子的学生,年纪也相近:据《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子游小孔子四十五岁,子夏小孔子四十四岁〔已核:维基文库《史记》卷六十七〕。《论语》11.3 列孔门四科,「文学」一科,正是「子游、子夏」两个人〔已核:维基文库《论语》〕。
这一点要停一下。同一科的两个人,问同一个问题,得到的答案也不一样。可见孔子的「异答」,不是按学生的类别发答案,而是按学生这个人。
樊迟,名须,小孔子三十六岁〔已核:同上〕,这一回只是赶车的。孔子那句「无违」,是对着樊迟解释的,不是对孟懿子。
乍一看,这四个答案,好像毫无关系。读多了就会发现,它们围着同一个东西转:孝。
这些「因为」,大多是后人的推测,《论语》本身没有一一交代。本书把它们标成〔读法,待验〕:这是一种合理的读法,不是原文的断言。
但有一点,是原文自己给出的证据,在另一章里:
子路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冉有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公西华曰:由也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求也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赤也惑,敢问。子曰: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论语》11.22〕
大意是:子路问:听到了就去做吗?孔子说:有父亲兄长在,怎么能听到就去做?冉有问同样的问题,孔子说:听到了就去做。公西华说:子路问,您说「有父兄在」;冉有问,您说「听到就做」。我糊涂了,请问为什么。孔子说:冉求(冉有)做事退缩,所以我推他一把;仲由(子路)一个人顶两个人,所以我拉他一把。
这是一条非常珍贵的证据:孔子自己,当场把「同问异答」的理由说出来了:一个人往后缩,就推他向前;一个人往前冲,就拉他向后。
「他看得清每个人」,不能光靠推测。《论语》里,有几处是孔子自己对学生下的断语,可以拿来对一对。
柴也愚,参也鲁,师也辟,由也喭。〔《论语》11.18,已核:维基文库〕
大意是:高柴憨直,曾参迟钝,子张偏激,子路粗莽。(各字的确切含义,历来注家说法不一,这里只取大意。)
子贡问:师与商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论语》11.16,已核: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所引,文字相同〕
大意是:子贡问:子张和子夏谁强些?孔子说:子张过头,子夏不及。子贡又问:那是不是子张强些?孔子说:过头和不及,是一样的。
这里的子夏,就是 2.8 里被告知「色难」的那位。孔子对他的总评是「不及」,对子张是「过」。再看 11.22:子路「兼人」,冉有「退」。四个人的评语,和他们得到的话,是能对上号的,至少方向相合:往前冲的,劝他慢;往后缩的,推他一把。
《史记》还留了一个旁证。司马迁写司马牛,说他「多言而躁」,接着就抄了 12.3 里孔子对他说的「仁者其言也讱」〔已核:《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讱」是说话迟钝、慎重。多话的人,被告知要少话。这是汉代人对这段话的读法,比后人的推测早得多,但仍是读法,不是孔子自己的解释。
再加一条,说的不是性格,是程度。
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论语》6.21,已核:维基文库〕
大意是:中等以上的人,可以和他讲高深的;中等以下的人,不能和他讲高深的。
所以更完整的情形是:孔子自己明说的「因人而异」,有两种。一种按脾气(11.22,进退),一种按程度(6.21,上下)。还有一种,是他在 2.5 里亲口给樊迟解释的:「无违」,是「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这是一次自己解释自己,不过解释的是这个词,没有解释为什么对孟懿子说这个词。
还有一句,常被忽略,却和「异答」是配套的:
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论语》7.8,已核:维基文库〕
大意是:学生不是苦苦想而想不通,我不去开导;不是想说而说不出,我不去启发;我举出一个角,他不能由此推出另外三个角,我就不再教了。
这句话说的是,教的人在等。等学生自己走到「愤」和「悱」那一步,再开口。所谓「因材」,不光是看学生是什么性格,也是看学生此刻走到了哪里。
「因材施教」这个词,今天人人都知道,常常被说成是孔子的名言。
可是,在《论语》里,没有这四个字。
这个概括,是后人做的。据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2018 年第 2 期一篇文章的梳理,程颐(《河南程氏遗书》)有「孔子教人,各因其材」的话,朱熹《论语集注》写成「圣贤施教,各因其材」〔据二手,未核原书〕。注意这一步:主语从「孔子」换成了「圣贤」,一件具体的事,被抬成了一条通则。至于「因材施教」四个字连用,是再往后的事,最早用例我没有查实〔待核;有网上辞书说清末郑观应已用,来源不明,不采〕。
这一点很值得注意:孔子做了这件事,但没有给它一个名字;名字,是后人给的。
这和第 3 章的主题,是呼应的:一件事,先被做出来;然后,有人给它起个名字;再然后,这个名字,成了一个看起来「自古就有」的东西。
| 问的人 | 问的事 | 答的是 | 孔子看到的人 |
|---|---|---|---|
| 孟懿子 | 孝 | 无违 | 权大,有越礼之嫌〔读法〕 |
| 孟武伯 | 孝 | 父母唯其疾之忧 | 年轻,让父母操心〔读法〕 |
| 子游 | 孝 | 敬 | 能养,缺敬〔读法〕 |
| 子夏 | 孝 | 色难 | 能做,缺和气〔读法〕 |
| 子路 | 闻斯行诸 | 有父兄在 | 往前冲(原文自证) |
| 冉有 | 闻斯行诸 | 闻斯行之 | 往后缩(原文自证) |
这张表要这样读:问的是同一件事,但每个人站的位置不同,所以,同一个「一」,要从不同的入口走进去。
这就是王德生博士口述的第一条命题里,「一」从一到多的展开:孝,是一;无违、疾之忧、敬、色难,是多。
孝有四个答案,仁也有。《颜渊》篇开头,连着三章,三个人问仁。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论语》12.1〕
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论语》12.2〕
司马牛问仁。子曰:仁者,其言也讱。曰:其言也讱,斯谓之仁已乎?子曰:为之难,言之得无讱乎!〔《论语》12.3,三条均已核:维基文库〕
大意是:颜渊问仁,孔子说,约束自己,回到礼上,就是仁;仲弓问仁,孔子说,出门像接待贵宾,用人像承办大祭,自己不愿意的,不要加给别人;司马牛问仁,孔子说,仁的人,说话迟钝谨慎。司马牛追问:说话迟钝谨慎,就叫仁了吗?孔子说:做起来难,说起来能不谨慎吗?
这三章,有一处和孝的四章不一样:三个答案里,两个是做的方向,一个是说的方向,而且最后一个,孔子当场补了一句理由(「为之难」)。把它和孝的四章并排放一张表,可以看出,哪些是原文明说的,哪些是我们补的。
| 章 | 问的人 | 孔子的话 | 理由是谁说的 |
|---|---|---|---|
| 2.5 | 孟懿子 | 无违 | 孔子解释了词(以礼),没解释为何对他说 |
| 2.6–2.8 | 孟武伯、子游、子夏 | 疾之忧、敬、色难 | 原文没有,是后人读法 |
| 12.1–12.2 | 颜渊、仲弓 | 克己复礼;敬与恕 | 原文没有 |
| 12.3 | 司马牛 | 其言也讱 | 孔子补了半句;《史记》补了「多言而躁」 |
| 11.22 | 子路、冉有 | 退之、进之 | 孔子自己说清楚了 |
这张表是本章最诚实的一张表:九个答案里,自带理由的,只有两三个。其余的,我们读成「一的展开」,是因为这两三个让我们有信心把读法推到其余去,不是因为其余自己证明了。
宋代的程颐,有一句话,后来被朱熹反复用来说这件事:理一分殊。出处是程颐写给杨时、讨论张载《西铭》的信,原句是:「《西铭》明理一而分殊,墨氏则二本而无分。」〔据二手引文,已见此句,未核原书〕
要留意,这句话在原信里,是用来分别儒家的「爱有差等」和墨家的「兼爱」的,说的是爱怎样分亲疏,不是教学方法。把它挪来解释「因材施教」,是后人的借用,借得好,但不是原意〔本书读法〕。
意思是:道理,只有一个;落到具体的事物上,各有各的样子。
用本书的话说:「一」,只有一个;展开到每一个人身上,各有各的路。
这个说法,非常漂亮,也非常有用。它给「因材施教」,提供了一个哲学的底座:之所以可以对不同的人说不同的话,是因为这些话,说的是同一个理。
本书这里,要加一个小小的追问:「理一」,是谁判定的?
在上面那张表里,孔子对四个人说了四句话。把这四句话,称作「孝」的四个侧面,是谁做的判定?是孔子自己、是他的学生、是后来的编书人、是注释的人。「这四句话,说的是同一个孝」,这一点,本身是被判定出来的;它不是自己从文本里跳出来的。
先说对。
同问异答,是一个极好的教学办法。对一个往前冲的人,说「慢一点」;对一个往后缩的人,说「勇敢一点」。如果对两个人,说同一句话,不是对一个人太轻,就是对另一个人太重。
它的成立条件,是教的人,真的看清了每个人。孔子自己,有这个条件:他和学生朝夕相处,了解每一个人的脾气,所以,他的「异答」,是有依据的。
今天,一位老师,如果要学孔子,先要有孔子的了解,才有资格学孔子的「异答」。否则,「因材施教」,就可能变成「看人下菜碟」。
还有一处,值得再说对。
11.22 里,公西华说:「赤也惑,敢问。」我糊涂了,请问为什么。一个学生,当着老师的面,说自己看不懂老师为什么这样做。孔子没有挡回去,也没有说「你以后就明白了」,而是当场把话说清楚:「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
这一幕,比「异答」本身更要紧。
因为「因材施教」最容易滑向的,是「看人下菜碟」:老师心里有一本账,学生看不见,账本上写着谁该被怎么对待。孔子这里的做法,是把账本打开了一页。学生可以问,老师肯答。这是「因材施教」不变成「暗中分等」的第二个条件。第一个条件,上面说过了:教的人真的了解学生。
成立条件因此是两个:看得清,说得明。缺了前一个,是乱教;缺了后一个,是暗箱。〔本书读法〕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同问异答」说成「同一个孝,不同的入口」,可也许孔子的四个答案,本来就是四种不同的东西,是不同的美德,没有一个统一的「孝」在后面。你说有一个「一」,是后人加进去的。
这个辩护,很重要,本书部分接受。从文本本身,我们确实无法证明,孔子心里有一个「统一的孝」。四个答案,也可能只是孔子在不同场合,对不同的人,各说了一句他当时觉得合适的话。
所以,本书要把话说得窄一点:
「孔子心里有一个统一的『孝』」,是一个读法,不是证据。本书的立场,只是:把这些话,读成「一的展开」,是一种可以成立的、也有用的读法。
这一点,与第 2 章里关于「一以贯之」的说法,是一致的:「一」的统一,在孔子这里,是被后人逐渐看出来、说出来的。
另一位辩护人换了个角度:你说「四个答案要靠后人的读法才连成一个孝」,那你怎么知道,当时的学生自己不是这样想的?孟武伯听到「父母唯其疾之忧」,也许立刻就懂了,懂得比我们任何注家都准。读法是后人的,懂,却可能是当场的。
这个辩护,本书接受,并且要加一句:它恰恰说明,《论语》里这些话,是「活着的话」,离开了说话的场合,就缺了东西。我们今天读到的,是被摘下来的话,场合没有了,人也没有了,只剩一句。所以本书一直把它们叫做「读法」,不是不信,是知道自己手里拿的只是一半。
但这个辩护,接不住另一半:从「他当场懂了」,推不出「这四句话说的是同一件东西」。当场懂,是每个学生各懂各的;「同一个」,是后来站在高处的人,把几个「懂」放在一起看,看出来的。所以前面说的那句话,仍然成立:「一」在这里,是被后来的读者合起来的。
一位教练,带一支球队。
队里有三个队员。一个很猛,一上场就往前冲,常常犯规;一个很稳,但不敢投篮;一个技术最好,但脾气很大,常常和队友吵架。
教练在训练后,分别对三个人说话。对第一个说:「要学会等,不是每个球都要抢。」对第二个说:「你要敢投,投丢了我不怪你。」对第三个说:「你的球好,但球队不是你一个人的,队友的球,也要看一眼。」
三句话,完全不同。可是,教练在心里,想的是同一件事:让这三个人,成为一支球队。
如果有人问教练:「你到底在教什么?」他会说:「我教他们打球。」这个「打球」,就是「一」;三句话,是「多」。
这位教练,没有任何一句话,是「打球」两个字。「一」,是在他心里、在他的目的里;在嘴上,说出来的,永远是一个个具体的「多」。
孔子说「孝」,也是这样。
再换一个地方,看看办公室。
一个部门,年底要给三位下属写评语。公司发下来的考核表只有一张,格式一样,打分的项目一样:完成度、协作、成长。
部门主管拿着同一张表,写了三份不同的评语。给做事飞快、常常漏细节的那一位,他写:「速度是优势,下一步把交付前的自查补上。」给做事稳当、从不主动开口的那一位,他写:「活儿扎实,明年请多在会上讲自己的判断。」给业务最强、却总和别的组闹别扭的那一位,他写:「能力没有问题,希望你把别组当成自己人。」
三句话,没有一句相同。可是三位下属心里都明白,这三句说的是同一件事:这张表想要的那个「合格的同事」,你离它还差哪一步。
这张表,就是「一」;三份评语,是「多」。而且有一个细节:主管没有把三份评语写成三张不同的表。表是同一张,话是三句话。如果表也变成三张,那就不是「因材施教」了,是各量各的尺子,年终奖没法发。
孔子的情形也是这样,只是他没有那张表。孟懿子、子游、子夏,各得到一句话,凡是被听见的,都被听成是孝。那张共用的表,不在纸上,在听的人和说的人心里。这一点,正是下一章要追问的:这张表,是哪来的?
本章的判断:孔子的「同问异答」,可以读成「一」的展开;展开的依据,在于教的人对每一个学生的了解。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论语》里的「同问异答」,大多数,不是因为学生的差异,而是因为场合、记录者的选择、或后来编辑的需要。
目前,只有 11.22 一章,是孔子自己明说「因人而异」的,其余几章,是后人的读法。所以,更稳的写法是:「一章原文自证,几章读法推测。」
展开之后,有一个新问题:每个人,既然被不同地对待,那他们之间,凭什么还算「一」?下一章要看的「性相近,习相远」,是孔子对这个问题的第一层回答:人,在起点上相近,所以才有「一」;在后天上相远,所以才需要「展开」。
还有一面旗,先插在这里:本章反复出现的「那张共用的表」,到第 13 章会有名字,叫「名」。第 12 章先看这张表的底子,是怎么说的;第 13 章看这张表怎么发下去。
带走的话
同一个问题,给不同的人不同的答案;而每个答案,说的都是同一件事。
开了哪扇门:「同问异答」是「一」的展开;孔子自己在 11.22 里说出了理由。
关了哪扇门:「孝是一个统一的东西」,是一种读法,不是原文的证据;「因材施教」四个字,是后人起的名。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一」在这里,是被老师在不同的入口里、一次次说出来的;统一的名字,是后人给的。
十年后的同学聚会,你可能有这样的感受:当年坐在同一间教室里的人,如今的样子,差得很远。
有人当了老板,有人还在打工;有人在大城市,有人回了老家;有人变得爽朗,有人变得沉默。当年,他们是同一个班的同一批孩子。
「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说的就是这件事。
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17.2〕
只有六个字加两个「也」。这是《论语》里关于「性」的最著名的一句,也是孔子本人,唯一一句直接谈到「性」的话(另一处是子贡转述的「不可得而闻」,见第 6 章)。
先来看这句话说了什么:
请注意,它没有说:
它只说了一件事:相近。孔子没有去规定性的内容,他只是描述了一个关系:起点近,终点远。
这六个字,后面紧跟着一句,很少有人把两句放在一起背:
唯上知与下愚不移也。〔《论语》17.3,已核:维基文库〕
大意是:只有最聪明的和最愚笨的,是改变不了的。
两章挨着排,到底是不是一回事,历来有不同读法:有人把 17.3 看成对 17.2 的一个例外,有人看成两句各说各的〔据二手,待核〕。本书不下断语,只取一点:即使是在「相近」这句话的紧邻处,孔子也没有说「人人一样」。「近」之外,还留着两头不动的人。这和第 10 章讲的「同一性是做出来的」,是同一个方向。
再来看,孔子到底在哪些地方,把「性」「命」「天」放进了嘴里。《论语》里和这几个字靠得近的几处,列在一起看:
| 位置 | 谁说的 | 内容 | 有没有「天」,有没有「善」 |
|---|---|---|---|
| 5.13 | 子贡 | 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 | 说老师很少讲 |
| 9.1 | 编者 | 子罕言利与命与仁 | 说老师很少讲 |
| 17.2 | 孔子 | 性相近也,习相远也 | 没有天,没有善 |
| 7.23 | 孔子 | 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 | 有天,说的是他自己的德 |
| 9.5 | 孔子 | 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 | 有天,说的是文 |
〔五条均已核:维基文库《论语》;章号按杨伯峻本,维基文库的分章和它相差一条处,以文字为准〕
这张表要看两个地方。第一,孔子不是不说天:7.23 和 9.5,两次,都是在性命攸关的时候,说「天」。第二,他说「天」的时候,说的是他自己和他守的文,不是「人人的性」。到了讲「人的性」的 17.2,天不在场。这一点,下面「替天辩护」一节还要用。
这个「近」字,有两层意思,对本书都很关键。
第一层:没有说「相同」。「近」,不是「同」。如果性是相同的,那么每一个人的起点就是一样的,后天的一切差异,都归于「习」。可孔子说的是「近」,这给人与人之间,留了一点点天然差异的位置。这和第 10 章讲过的「同一性是做出来的」,是呼应的:连起点,都没有被他说成是同一的。
第二层:这个「近」,给「教」留了余地。如果性是完全固定的,后天的教,没什么可做;如果性是完全空白的,教可以随便写。孔子取了一个居中的位置:起点近,所以人是可以互相理解、可以一起教的;后天远,所以教有事可做。
这个「居中」的取法,是孔子的作风:不走极端。
还有一个小处,容易读过去:这句话的两半,都以「相」字开头,「相近」「相远」。「相」,是两个人之间互相比。也就是说,孔子说的不是「每个人的性是什么」,而是「人和人之间,起点上的距离是多少」。这是一个比较,不是一个定义。〔本书读法,从句式看出来的,不是原文的断言〕
后世的人,接这句话,有三种接法。
第一种:加上「善」。
在今天,几乎每个人都会背这样一句话: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三字经》〕
注意:这里,前一半「人之初,性本善」,是孟子的主张;后一半「性相近,习相远」,是孔子的原话。两个人的话,被缝在了一起。
《三字经》的作者,传统上说是宋代的王应麟〔据二手,学界有不同说法,待核〕。不论是谁,这一缝,把孔子本来没有说的「善」,放进了孔子的话的前面。于是,一代代孩子,在背诵的时候,都以为孔子说过「性本善」。
关于《三字经》的作者,补几句。传统说法是南宋的王应麟,明清两代多数人这样认为;另有说法认为是宋末的区适子(依据是明末清初屈大均《广东新语》的一条记载),还有说法认为是明代的黎贞;近年又有学者主张成书更早,在南宋绍熙、嘉定年间〔据二手:维基百科「三字经」条所引,各说均未核原书〕。这几说里,没有一说是孔子或孟子本人,也没有一说早到汉代。可见这一缝,是很晚的、给孩子用的一缝,不是经典自己缝的。而且这开头四句的下面,紧接着就是「苟不教,性乃迁」〔待核〕,换句话说,缝了「善」以后,马上要接「教」,在这个读法里,善是要靠教来保住的。这和孔子的「习」,已经隔了一层〔本书读法〕。
这是本书第二个「字不变、功能变」的例子:「性相近」这六个字,本来是一个中性的描述,被缝上「本善」之后,变成了一个有方向的信念。
第二种:孟子的接法。
孟子的接法,是把「近」,换成了「善」,并用水来做比:
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孟子》6A2〕
大意是:人性向善,就像水往下流一样。人没有不善的,水没有不往下流的。
告子对此,是另一种说法:性,像湍急的水,东边开了口子就向东流,西边开了口子就向西流〔《孟子》6A2,大意〕。孟子回答说:水确实不分东西,难道也不分上下吗?〔《孟子》6A2,大意〕
这一段的争论,我们在第 6 章已经看过它的轮廓。这里要补一点:孟子是在孔子的「相近」上,向前走了一步,他规定了「近」的方向:向善。
第三种:别的接法。
在孟子之后、宋以前,还有另外的人,对性的方向,做出过不同的判断:
这一排排开来,会发现:孔子留下的这个「相近」,后来被填进了各种各样的内容。它像一只空的格子,每一个时代的人,往里放自己认为对的东西。
孟子和荀子接这句话,都不是直接添一个字,而是先动了「性」这个词的意思。
先看孟子。告子说:「生之谓性。」生来如此的,就叫性。孟子问他:
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欤?〔《孟子》6A3,已核:维基文库〕
大意是:那么,狗的性就像牛的性,牛的性就像人的性了吗?
这一章里没有记下告子的回答,下一章就换了话题。孟子这一问,是在逼一个问题:如果「性」只是「生来如此」,人和狗就没有区别了。所以孟子要给「性」加一点东西,把人的性,和犬牛的性分开。他加的,就是「善」。这样看,孟子的加码,不是随手添的,是被一个具体的难题逼出来的。〔本书读法〕
6A2 里,孟子还有一句常被略过的话。告子说水东西不分,孟子答:水不分东西,难道也不分上下吗?接着说:
今夫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性哉?其势则然也。〔《孟子》6A2,已核:维基文库〕
大意是:水,拍打它,可以溅过额头;堵住再冲它,可以流上山。这难道是水的本性吗?是外力造成的形势。
所以孟子并没有否认「习相远」。他说的是,人做了不善的事,是「势」,不是「性」。「习」这一半,他是认的。
再看荀子。《正名》篇里,他给「性」下的定义是:
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性。〔《荀子·正名》,已核:维基文库〕
大意是:生来就是这样的,叫性;性的和谐所产生的,精气相合、外物感应、不用人去做就自然如此的,叫性。
这个定义,和孟子驳的告子,几乎是一个路子,都是「生来如此」。区别在下一步:荀子接着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已核:维基文库〕。这个「伪」,不是虚假的意思,是「人为」:唐代杨倞的注说,凡不是天性、而是人去做的,都叫伪〔据维基文库所载《荀子》注文,注者待核〕。
这样一对,两人的分歧就更清楚了:孟子要把人和犬牛分开,所以给性加了「善」;荀子认定「性」只是生来如此,所以把「善」归给了人为。两人都在回答孔子留下的空格,各用一个定义。
| 谁 | 在「近」里放了什么 | 「习」要做什么 | 教育是什么 |
|---|---|---|---|
| 孔子 | 什么都没放,只说「近」 | 把人拉开,也可以拉近 | 学、习 |
| 孟子 | 善的萌芽 | 养,别伤了它 | 保养、扩充 |
| 荀子 | 恶的倾向 | 化,用礼义改造 | 矫正 |
| 扬雄 | 善恶混杂 | 修,培养善的一面 | 选择 |
| 韩愈 | 上中下三品 | 因品而异 | 对上品教,对下品制 |
这一张表,看的是第三列和第四列:同一个起点,填什么,就决定了教育是什么。
这条规律,值得反过来读:一个社会的教育,其实是它对「性」的看法的投影。说性善的,教育就是养;说性恶的,教育就是矫;说性分品的,教育就是分流。
这里,要把一个常被忽略的事实,说清楚。
在孔子的这句话里,没有「天」字。
「性」,可以是「生来就有的」,这是它的字面(「性」字,从「生」,是「心」和「生」的合体),但「生来就有的」,不等于「天给的」。「天给的」,是另一个层次的话:它要有一个授予者。
「性相近」,说的是状态:人生来,大家差不多。「天命之谓性」,说的是来源:这个「差不多」,是天给的。
从状态到来源,这是一次加码:多出了一个说话人(天),也多出了一个「不可追问」的出口。
本书第 1 章到第 6 章,一直在做的,就是把这个加码,一格一格地还原出来:
对照前面那张表,可以把这一格一格,说得更实在一点:孔子口里,「天」出现在他个人的生死关头(7.23、9.5),「性」出现在一句平平的观察里(17.2),两者没有出现在同一句话里(5.13 里「性」与「天道」同句,但那是子贡的话,不是孔子的)。把它们并到一句,是后来的事。〔已核:以上各条文字;「从未同句」限通行本《论语》〕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说「天」是后来加进「性」里的,可孔子自己,明明说过「天生德于予」。「天」和「生」,已经连在一起了,你怎么能说「天生」是后人的发明?
这个辩护,很有力,本书接受大半。7.23 是实打实的原文〔已核:维基文库〕,孔子确实说过天生德。而且,同一部书里,还有:
五十而知天命。〔《论语》2.4,已核〕
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17.19,已核〕
大意是:我五十岁,知道了天命。——天说了什么呢?四季照常运行,万物照常生长,天说了什么呢?
所以,说孔子「不谈天」,是不对的。本书的判断,要窄到这样:
孔子谈天,但在他谈「人的性」的唯一一句话里,天不在场。他说「天生德」,说的是自己(被桓魋威胁的时候);他说「知天命」,说的是自己的一生。从「天生德于予」,到「天生了每个人的性」,中间有一步,孔子没有走。
注意第三句话,「天何言哉」。这里的天,是不说话的。孔子的「天」,不发布命令,不授予条款,只是让四季运行。而「天命之谓性」里的天,是在授予。两个「天」,不是同一种用法。这是本书第一编一直在追的差别:孔子的天,是他仰望的;后来的天,是被拿来授权的。
这个说法,仍是读法,不是铁证;至于孔子心里的天究竟是什么,不在本书能判断的范围。
先说对。
「性相近,习相远」,有一个极大的优点:它是一个可以被检验的说法。
你可以看双胞胎:他们的起点非常接近,如果分开在不同的环境里成长,十年以后,他们的差异,是不是在变大?你可以看一个班的同学:十年后的差距,是不是比刚入学时大?
这些观察,都可以用来检验孔子的话。而「天命之谓性」,则不能:天给了什么,你没法去看。
所以,孔子的「性相近」,是一个可以放在日子里检验的朴素观察,这是它的价值。
成立条件是:「近」,要保持在「近」的位置,不要被偷偷换成「同」,也不要被偷偷加上「善」。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说孟子给「近」加了「善」,是一种「加码」,可这也许是对孔子思想的一种合理推进:孔子没有说清楚的东西,孟子说清楚了,这是学派的发展,不是篡改。
这个辩护,完全接受。思想的发展,本来就是这样:后人把前人说得不够清楚的地方,说清楚。本书从来没有说孟子是「篡改」。
本书做的,只是把「推进」和「原话」分开。孔子的原话,是「近」;孟子的推进,是「善」。这两层,本来可以并列;问题只在于,两千年的教科书,把两层缝在了一起,让人看不出缝。
接着前面的话说:如果「性」是孔子很少谈的,那他谈得多的,是什么?
翻开《论语》,第一章第一句,就是「习」: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论语》1.1,已核:维基文库〕
大意是:学了,按时去温习、实践它,不也是件高兴的事吗?
曾子也说,自己每天要反省三件事,最后一件是:
传不习乎?〔《论语》1.4,已核〕
大意是:老师传授给我的,我有没有去温习、实践?
这是两处。书的第一章,谈的就是「习」,不是「性」。孔子自己的重心,放在哪一边,从这里就看得出来。
不过,孔子并没有因此说「人人生来一样」。他自己有两句话,把天赋的差别摆在明处:
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论语》16.9,已核〕
大意是:生来就懂的,是上等;学了才懂的,是次一等;碰了壁才去学的,又次一等;碰了壁还不肯学的,那就是下等了。
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论语》7.20,已核〕
大意是:我不是生来就懂的人,是爱好古代的东西,勤勉地去求来的。
这两句话放在一起看,有两点:
这一点,对本书的判断很要紧。「相近」不是说「没差别」,是说差别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这个人肯不肯在「习」上用力。第 11 章里孔子对不同学生说不同的话,推的就是这一把力:往前冲的,让他慢;往后缩的,让他动。〔本书读法〕
回到开头的同学会。
当年,坐在同一个教室里的四十个孩子,现在,有人当了老板,有人是教师,有人在送外卖,有人照顾着年迈的父母。
聚会上,有人感叹:「想不到你现在这样。」这句话,正是「习相远」。
可是,你有没有发现,聚会上,他们依然能很快聊起来?他们记得同一个班主任,同一个食堂的味道,同一次考试。这就是「近」:不是因为他们现在相似,而是因为他们的起点,曾经有一段重合。
孔子说「性相近」,就是在说:人和人,可以聊得起来。这是「一」的最朴素的版本。
再换一个地方。
公司给一批新人,发了一模一样的电脑。同一个型号,同一个系统,开箱的时候,桌面空空的,只有一个回收站,软件是同一套。这是「近」:起点几乎一样。
半年后,你走过办公区,看一眼屏幕。有人桌面干干净净,文件夹分得整整齐齐,快捷键用得飞快;有人桌面铺满了图标,要找东西得靠搜索;有人把字号调得老大,有人把背景换成了自家的猫。这是「远」:没有谁教他们变成这样,是半年的使用习惯,一点一点把一模一样的东西,拉成了不一样。
可是,你再留心一下:隔壁的同事电脑坏了,叫你帮忙,你坐过去,十有八九,几分钟就能上手。图标位置不一样,但你知道文件在哪里,知道设置在哪里。为什么?因为开箱时那个系统是一样的,底层没变,变的是表面的摆法。
孔子说「性相近,习相远」,放到这里,有一个小小的提醒:「近」不是「同」。如果半年后,每台电脑还完全一样,那是被管得很死,装了还原软件,每次重启都清零。恰恰是允许人用,才有了差别。反过来,如果差别大到谁也看不懂谁的电脑,那也说明,底层已经被改得面目全非。「近」,是这两头之间的一个范围。
这个比方,也有它的边界:电脑是被设计成一样的,人不是。人的「近」,是不是也有人设计,这个问题留给第 13 章。
本章的判断:孔子的「性相近」,没有说善,没有说天;「善」与「天」,是后人加上去的。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在《论语》里,能找到孔子明确说「性」是善的,或「性」是天给的话;或者,如果能证明,17.2 之外的《论语》文本,是在用「性」这个字,暗含了「善」或「天」。
目前,我核到的《论语》里,没有。但是,《论语》的版本和后人的编订,有过变化〔待核〕;本书的这一条,只对通行本成立。
补一句核查的结果:本章所引《论语》各条(17.2、17.3、5.13、9.1、7.23、9.5、2.4、17.19、1.1、1.4、7.20、16.9),已逐条对过维基文库所载通行本,文字相符;在这些条里,没有找到孔子说「性善」或「性是天给的」。这只能说明:在通行本里,反例暂时没有出现;不等于以后不会出现,比如出土文献里的孔子语录。
起点相近,后天相远。但「相远」之后,人们怎样再坐到同一张桌子上?这就是下一章要问的:孔子给了一个很具体的东西,叫做「名」。
先插一面旗:第 11 章里「那张共用的表」,和本章里「开箱时那个一样的底层」,在第 13 章会合在一起。到那时要问的是:这个底层,是天给的,还是有人做的?荀子在《正名》里,给了一个很干脆的回答。
带走的话
「性相近」,孔子只说到「近」;「善」和「天」,是后来的人,缝在它前面的。
开了哪扇门:「性相近」是一个可检验的朴素观察;后人往「近」里放了各种内容。
关了哪扇门:《三字经》把孟子的「善」缝在了孔子的话前面,让人以为孔子说过性善。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孔子这里,只是「近」;「天」与「善」,是后来加上的。
你在小区里,被人叫了一声「业主」,叫了一声「老师」,叫了一声「师傅」。
每一个称呼,都不只是称呼。它背后,有一整套期待:叫你「老师」的人,期待你有知识,期待你有耐心;叫你「业主」的人,期待你交物业费,也有权利投诉。
名字,是一种带着规矩的标签。
子路问孔子:如果卫国的国君请您去治理国家,您首先做什么?
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论语》13.3〕
大意是:子路说:卫国的国君等着您去执政,您打算先做什么?孔子说:一定是先正名分吧!
子路觉得,这太迂了。孔子于是一连串地推下去: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13.3〕
大意是:名分不正,说话就不顺;说话不顺,事情就办不成;事情办不成,礼乐就兴不起来;礼乐兴不起来,刑罚就不会得当;刑罚不得当,百姓就不知道手脚往哪儿放。
这一串话,像多米诺骨牌:从「名」开始,倒到「民无所措手足」。
孔子把一切秩序的起点,放在了「名」上。
子路问「先做什么」,不是随口一问。那时候的卫国,有一桩很难办的家事。
据《史记·孔子世家》,孔子六十三岁那年,从楚国回到卫国。当时的情形是:「卫君辄父不得立,在外,诸侯数以为让」,意思是,在位的卫君是辄,他的父亲却被挡在国外回不来,各国诸侯屡次为这件事责备卫国;孔子的弟子,又有不少在卫国做官,卫君想请孔子出来主持政事〔已核:维基文库《史记·孔子世家》〕。同书还记着,早几年,赵鞅把辄的父亲蒯聩送进了卫国的戚邑〔已核:同上〕。
把这些摆在一起,就看得出「正名」两个字的分量了:儿子坐在国君的位子上,父亲在门外。这时候,说「君」,是指谁?说「父」,又是指谁?这是一个「名」和「实」彻底打结的局面。孔子自己,到底怎么看这件事,《论语》里没有直说,只留下一条旁证:
冉有曰:夫子为卫君乎?子贡曰:诺,吾将问之。入,曰:伯夷、叔齐何人也?曰:古之贤人也。曰:怨乎?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出,曰:夫子不为也。〔《论语》7.15,已核:维基文库〕
大意是:冉有问:老师会帮卫君吗?子贡说:好,我去问问。进去问:伯夷、叔齐是什么人?孔子说:古代的贤人。又问:他们有怨悔吗?孔子说:求仁而得了仁,还怨什么?子贡出来说:老师不会帮他的。
伯夷、叔齐,是互相让国的兄弟。子贡绕了个弯,问的是「让国的人有没有怨」,得到的答案是「没有」,就推出「老师不会帮争位的人」。这是子贡的推论,不是孔子的直接表态。但它让我们明白,13.3 里的「正名」,起因很具体:不是抽象的文字问题,是一个家和一个国,一起乱了名分。〔本书读法〕
13.3 的原话,还有后半段,上面没有引:
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论语》13.3,已核:维基文库〕
大意是:所以君子给一件事起了名,一定能说得出口;说出口的话,一定能做得出来。君子对自己的话,不能马马虎虎。
《史记》转述这一段,文字略有不同,写成「君子为之必可名,言之必可行」〔已核:同上〕。「名之必可言」和「为之必可名」,一个从名走到言,一个从事走到名,次序是反的。这说明,司马迁看到的底本或他的读法,和今天通行的《论语》,有细微差别,这一点,本书记在案上,不展开。
另一处,齐景公问政:
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论语》12.11〕
大意是:齐景公向孔子问治国之政。孔子回答:君要像君,臣要像臣,父要像父,子要像子。景公说:好啊!如果君不像君,臣不像臣,父不像父,子不像子,即使粮食堆满了,我能吃到吗?
这一句,是「正名」的最具体的例子:「君」,不只是一个称呼,是一个应该做到的样子。名字,是一个要求。
还有一处,更小,更有趣:
觚不觚,觚哉!觚哉!〔《论语》6.25〕
大意是:觚(一种酒器)不像觚的样子了,这还叫觚吗?这还叫觚吗?
据说,觚本来是有棱角的酒器,后来被做圆了,却还叫觚。孔子感叹的,是名与实脱了节〔此处对觚的形制解释,据后世注释,待核〕。
先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里,这句话没有交代时间。司马迁把它放在孔子三十五岁那一年:这一年,鲁国的季平子,联合孟孙氏、叔孙氏,攻打自己的国君鲁昭公,昭公兵败,逃到了齐国;孔子随后也到了齐国,景公向他问政,他答了这八个字〔已核:《史记·孔子世家》,系年是司马迁的编排,不是《论语》自己的〕。
如果这个编排可信,这八个字是对着一位刚刚接待过「被臣子赶出来的鲁国国君」的齐君说的。「君不君,臣不臣」,在当时,不是一个泛泛的感叹,是眼前的事。
《史记》里,景公的话是「吾岂得而食诸」,多一个「岂」字;《论语》里是「吾得而食诸」〔已核:两处文字均见维基文库〕。意思没有变,语气略有不同。这种差别,在古书里很常见,说明这些话,在流传里,有过各自的路。
再说「觚不觚」。前面写「觚本来有棱角,后来做圆了」,那是后世的说法。最早的《论语》集解里,引马融的话,只说:「觚,礼器。一升曰爵,二升曰觚。」又说:「言非觚也,以喻为政不得其道则不成。」〔已核:维基文库《论语注疏》卷六〕后来的疏,把意思讲得更清楚:觚是盛酒的礼器,用它的时候要合礼,如果用得不合礼,就算不得觚;孔子叹息的,是借此比喻君主为政不循正道,就不成其为政〔已核:同上〕。
这样一对,就看出两层:
所以,「觚不觚」这一条,本书只取最稳的那一半:孔子借一件器物,说「名」应当对得上它该有的用法。至于那件器物的形制变化,不作为论据。
现在,把这一串话,放回本书的主题里来读。
第 3 章,我们看到:「天命之谓性」,是一个授予句,它给一个东西起了名字(性),并且封住了追问。
第 11 章,我们看到:「一」在展开时,要进入不同的人。
现在,这两件事,在「名」这里碰在一起:「名」,是把一个「一」,发给每一个人的工具。
一个人,被叫做「君」,他就领到了「君」那一份规矩;被叫做「子」,就领到了「子」那一份规矩。同一个「一」(比如,孝、礼、仁),通过不同的「名」,分成了不同的「份」,每个人领一份。
所以,孔子把「正名」放在第一位,是有道理的:名,是「一」落地的入口。名不正,「一」就发不下去;「一」发不下去,一群人,就各想各的,各做各的。
名从哪里来?这个问题,孔子没有回答,荀子回答了。
《荀子·正名》里,有一段,意思非常直白:
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荀子·正名》,已核:维基文库,标点略有出入〕
大意是:名字,本来没有天生合适不合适的;大家约定了,约定的做法成了习惯,就叫做合适;违背了约定,就叫做不合适。
荀子在这里,把话说穿了:名,是约定的。
读到这里,要停一下。第 3 章,我们说《中庸》把「起名字的手」,缩回了句子后面;这里,荀子把这只手,重新伸了出来:起名字的,是人,是「约」。
两个说法,并排放在一起:
两种说法,都出自儒家。后来,是前者占了上风;但后者,一直在书里。
荀子的《正名》,不是只有「约定俗成」一句。他把名从起到守到乱,说了一整条线。几处关键的话,都核过:
名无固实,约之以命实,约定俗成,谓之实名。名有固善,径易而不拂,谓之善名。〔《荀子·正名》,已核〕
大意是:名和实,也没有天生固定的对应;大家约定了,约定俗成,就叫做实名。不过名有一种天然的好:直截、容易、不互相冲突,这样的名,叫善名。
注意后半句:荀子并没有说「想怎么约就怎么约」。约定之后,还有一个检验:好不好用,会不会彼此打架。
异形离心交喻,异物名实玄纽,贵贱不明,同异不别;如是,则志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废之祸。故知者为之分别制名以指实,上以明贵贱,下以辨同异。〔《荀子·正名》,已核〕
大意是:不同的东西,各人心里想的不一样,名和实纠缠在一起,高低贵贱分不清,同和异分不开;这样,心意就一定有说不明白的苦恼,事情就一定有办不成的灾祸。所以有智慧的人,为它们分别起名,用来指实际的东西:对上,分清贵贱;对下,辨别同异。
这一句,说的就是「名」的第二个功能,分。而且,起名的人,被点名了:知者,有智慧的人,做这件事。
然后是守:
故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实辨,道行而志通,则慎率民而一焉。〔《荀子·正名》,已核〕
大意是:所以王者制名,名定了,实就分得清;道推行了,心志就能沟通,于是就谨慎地带着百姓归于一。
「率民而一」,这几个字,在荀子这里,是明白写出来的。名的用处,说到底,是为了把一群人「一」起来。
再下去,是乱:
今圣王没,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是非之形不明,则虽守法之吏,诵数之儒,亦皆乱也。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荀子·正名》,已核〕
大意是:如今圣王不在了,名的守护松懈了,怪异的说法冒出来,名和实混乱,是非的界限不清,就连守法的官吏、背书的儒者,也都乱了。如果有王者兴起,一定会沿用旧名,也会新作一些名。
这一段有三个要紧的字:「守慢」,守得松了;「循于旧名」,沿用旧的;「作于新名」,新造的。
把这几处并在一起,列成一张表:
| 荀子说的 | 原话的关键词 | 本书的读法 |
|---|---|---|
| 谁起名 | 知者为之分别制名 | 有人造 |
| 为什么起 | 上以明贵贱,下以辨同异 | 为了分,也为了一 |
| 谁来守 | 王者之制名……慎率民而一 | 有人守 |
| 守松了会怎样 | 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 | 守久了,松了,乱了 |
| 乱了以后 | 循于旧名,作于新名 | 重新守,重新造 |
| 违约的怎么办 | 析辞擅作名以乱正名,谓之大奸 | 守要靠罚 |
〔表中第三列是本书读法,不是荀子的话〕
这张表,几乎就是本书的判词:一不是天给的,是人造的(知者制名);乱世有人造它,治世有人守它(王者守名);守久了便松了、乱了(名守慢)。荀子在这里,把本书想说的三个动作,自己写在了同一篇文章里。
荀子还说,擅自制造新名来扰乱正名的人,该判的罪,「犹为符节度量之罪也」〔已核:同上〕,也就是等同于伪造符节、私改度量衡的罪。名,在他眼里,和度量衡是一类东西:是要公家守着的、大家共用的尺。
站上 228 号卷,对「名」与「同一」的关系,有过处理,本书这里,只借它的方向:名,是同一性的外衣。〔228 卷的具体说法,统稿时对照,此处只作方向引用〕
本书想补的,是一个很小的观察:在孔子那里,「正名」与「教」,是连着的。「正名」,是把规矩定好;「教」,是把规矩放进每个人。一个管「名」,一个管「习」。两者合起来,就是「一」的发放系统:先有名,再有习。
| 功能 | 说明 | 例子 |
|---|---|---|
| 指 | 指出一个东西 | 「觚」指一种酒器 |
| 分 | 把人分到不同的位置 | 君、臣、父、子 |
| 约 | 带着要求,约束行为 | 君要像君 |
第一个功能,是语言的;第二、第三个功能,是社会的。孔子的「正名」,主要在第二、第三个功能上用力:他要的,不只是「叫对」,而是「做对」。
先说对。
一个社会,如果一个称呼,没有任何固定的期待,那会怎样?「医生」可以不治病,「老师」可以不教书,「父亲」可以不养孩子。大家会陷入无法预期的混乱:你不知道,对方作为这个称呼,会做什么。
「正名」,是一个极重要的预期稳定器:它让陌生人,在见面时,就知道对方大概要做什么,自己大概该做什么。这是一个社会运转的润滑油。
成立条件是:名与实,大致相符;当名与实脱节得太远,「正名」就要从「叫对」变成「做对」,否则,名就成了空壳。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名」说成「一的发放工具」,似乎有点太「功能化」了。孔子的「正名」,也许是一种道德理想:他希望每一个人,都真的成为他应该成为的样子,这是一种对人的期待,不是工具。
这个辩护,本书接受。孔子的「正名」,当然有理想的成分。
但是,请注意:一个理想,同时可以是一个工具。孔子希望每个人做好自己,同时,这个希望,通过「名」,变成了一套可以被传播、被制度化的东西。理想和工具,不矛盾。
本书判的,是这个「名」在社会里,发挥了什么功能,不是孔子希望它是什么。
另一位辩护人,换个方向问:你把荀子的《正名》,拿来补孔子的「正名」,是不是错了位?荀子比孔子晚了两百多年,他写《正名》,主要是对付战国时候各家的名辩,什么「白马非马」之类的,和孔子的「必也正名乎」,不是一个题目。
这个辩护,本书大半接受。孔子的「正名」,起因是卫国的父子君臣之名;荀子的《正名》,起因是诸子辩论的名实之乱。这两件事,在时间、处境、对象上,都不一样。
所以,本书这里,把话说窄:
本书没有说,荀子的《正名》就是孔子「正名」的注解。本书只说:孔子留下了「正名」这个题目,荀子是第一个把这个题目,当作「名是怎么来的、怎么守、怎么乱」来讲清楚的儒家。两人的处境不同,所以不能互相顶替;但荀子的回答,让我们看清,孔子那个题目里,有哪些问题是没有被回答的。
这一点也要老实交代:荀子到底是不是「儒家的代表」,历来有争议,宋代以后,他在儒学里的地位一度不高〔据二手,待核〕。本书引他,不是要立他为正宗,只是要说明:在儒家的书里,有人把「名是约定的」这件事,明白说过。
在北方的城市里,你坐出租车,会听到司机叫你「老板」;到了南方,会叫你「帅哥」;有些地方,叫你「师傅」。
你可能没有意识到,这些称呼,是不是在做同样的事:把一个陌生人,快速放进一个有规矩的位置里。叫你「师傅」,他对你,有了一点敬意,一点距离;叫你「老板」,他对你,有了一点讨好,一点生意的味道。
一个称呼,把两个陌生人之间,立刻搭起了一个小小的「我们」。这个「我们」,没有契约,没有商量,就靠一个名字。
孔子说「必也正名」,是想把整个社会里的这些称呼,都放回它们应有的位置。
再换一个地方,看看办公室里最不起眼的一张纸:会议纪要。
一场会开了两个小时,大家说得热热闹闹,最后纪要发了下来。有一种纪要,写的是:「各部门配合,尽快推进。」另有一种,写的是:「周五下班前,由财务的某某提交预算表,行政的某某提供场地清单。」
过了两周,你去看,前一种纪要上的事,多半还在原地;后一种上的事,多半办完了。
为什么?因为前一种纪要里,没有名。「各部门」「尽快」,每个人都觉得这是在说别人。后一种纪要里,有名:谁,什么事,哪一天。名一落到具体的人身上,这件事就从「大家的事」变成了「这个人的事」。
这就是孔子那串话的办公室版: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纪要上的「责任人」一栏,就是一个最小的「正名」:把一件事,叫到一个人的名下。
这里还有一个小细节,正好对着 13.3 的后半句。「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翻成办公室的话就是:你写下来的这个名,必须是能说出口、能办得成的。如果纪要上写的是「负责人:全体」,那是一个说得出口、却办不成的名,等于没写。
当然,纪要这个例子,也有它的边界:它说明的是名分到位,事才办得动;它没有说,这个「名」是谁有权定的,也没有说,被点了名的人心里服不服。这两件事,一件留给本编的总账,一件留给下一编:第 14 章要问的,正是谁来拍板,和大家服不服。
证伪条件里提到的「正字」读法,现在可以把它摊开来看一看。
最早留下来的《论语》注解里,有两种说法,并排放着:
这两种读法,都是汉代人的。哪一种更早、更可靠,本书没有能力裁定。何晏的集解,后来成为通行的注本,马融这一说,因此成了主流;郑玄的注,在唐初还有流传,后来逐渐散失,近代以敦煌写本等材料有所复得〔据二手,待核〕。
对着 13.3 的上下文,可以做两件事:
第一件:看这串话的后半段。「名不正则言不顺……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连着的是言、事、礼乐、刑罚、百姓。如果「正名」只是「改错字」,那么「错字」和「刑罚不中」之间,隔得很远。「名分」读法,推起来更顺。这一点,是本书采通行读法的理由。但这只是顺不顺的问题,不能证明郑玄读错了。
第二件:假设郑玄是对的,会怎样。那么「正名」,是孔子要整理文字。这件事,后来有人做了:秦统一天下后,「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已核:《史记·秦始皇本纪》〕。「书同文字」,也是一种「一」的做法:把各地不同的写法,统一成一种。如果郑玄是对的,本书的判断,需要改成:孔子的「正名」,是把「一」放在文字上;而「一」是人做出来的,这一点,并没有变。
所以,这个反例,对本书的核心判断,影响是有限的:「名分」读法,是「一」发放给人的工具;「正字」读法,是「一」发放给文字的工具;两种读法里,「一」都是人定的。受影响的,只是前面「名的三个功能」那张表里,「分」和「约」两个功能,需要打折。〔本书读法〕
附录的「最弱处」,因此要把这一条改写得更具体:郑玄「正字」之说,已经找到原话,但只见二手转引,尚未核原书。
本章的判断:「名」是「一」从共同起点,落到每个人身上的发放工具;孔子的「正名」,是在整顿这个发放系统。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论语》里的「正名」,主要意义,不是指社会身份的名分,而是指「纠正语言用字」(历史上,对 13.3 的「正名」,有过「正字」的读法,如郑玄一派〔据二手,待核〕)。
这个反例,值得认真对待。如果「正名」主要是「正字」,那么本章的读法,要大幅窄化,改成:「名」只是「一」的一部分发放工具,而不是主要的。目前,通行的读法,是「名分」;本书采用通行读法,并把这一点,记入附录的最弱处。
第三编,三章走完:
本编的结论:
「一」在孔子手里,有一个很完整的动作链:
先有一个共同的出发点(一)→ 通过「名」发给每个人(名)→ 通过「习」放进每个人(教)→ 因为每个人不同,所以要「异答」(因材施教)。
这个动作链,没有一环,需要「天」来授予。「天」,是在这个链条之外、被后人加在最前面的一环。
不过,本编最需要老实交代的,是两处弱点:一是「同问异答」,只有一章原文自证;二是「正名」,有「正字」的另一种读法。这两处,都登记在附录的「最弱处」里,统稿时再核。
下一编,我们要问一个更大的问题:这个动作链,是向外长的(展开),还是向内收的(统一)?孔子的「一」,会去哪个方向?
带走的话
名,不只是称呼;它是把「一」发到每一个人手里的那张单子。
开了哪扇门:「名」是「一」的发放工具;荀子坦白名是约定的。
关了哪扇门:孔子的「正名」,有「名分」与「正字」两种读法,本书采通行读法,标为最弱处。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名,是约定的;约定久了,才显得是「本来如此」。
第三编讲到:「一」落到每个人身上时要「展开」(因材施教),又要靠「名」收在一起。这一编,把这两个动作,推到最大:一个向外长,一个向内收,是不是同一个「一」的两只手?王德生博士的第七条口述命题说,因材施教(向外生长)与统一治理(向内收拢),是一个「一」的两个方向,中庸,是它们之间的平衡点。四章:孟子那句「定于一」,到底在说什么(第 14 章);《大学》怎样把一个人的修身,一级一级推到天下(第 15 章);孔子自己,在「长」与「收」之间的两种说法(第 16 章);以及,「中庸」,是不是一个平衡点(第 17 章)。
一桌人,围着菜单,十几个人,各有各的口味。
有人要吃辣,有人不吃辣,有人说随便,有人说都行。这时,如果没有人拍板,这顿饭,会吵上半个小时。终于,有一个人说:「就这么定了,来一份水煮鱼,一份清炒时蔬。」
大家虽然不完全满意,却都点了头:定了。
这一章要看的,是孟子对一个国君,说的同样一件事,只是规模大了无数倍。
《孟子》开篇,梁惠王一章之后,有一章是孟子见梁襄王。出来以后,孟子对人说:远远看去,不像个国君的样子,走近了,也没有让人敬畏的地方。然后,说到襄王问他的一个问题:
卒然问曰:天下恶乎定?吾对曰:定于一。〔《孟子》1A6〕
大意是:襄王突然问:天下怎样才能安定?我回答:安定在于统一。
孰能一之?对曰:不嗜杀人者能一之。〔《孟子》1A6〕
大意是:(襄王问)谁能统一它?我回答:不喜欢杀人的人,能统一它。
孰能与之?对曰:天下莫不与也。〔《孟子》1A6〕
大意是:(襄王问)谁会归附他?我回答:天下没有不归附他的。
这一问三答,是整部《孟子》里,最直接谈「一」的一处。
这里的「一」,意思是统一:把乱的东西,归到一处。
上面引的,只是 1A6 的前半。原文里,孟子出来以后,对人说的第一句话,是这样的:
望之不似人君,就之而不见所畏焉。〔《孟子》1A6,已核:维基文库〕
大意是:远远看着,不像个国君;走近了,也看不出有什么可敬畏的。
这是孟子对梁襄王的评价,相当不客气。襄王是梁惠王的儿子,惠王去世以后接位〔据二手,待核〕。《孟子》开篇几章记的是他和惠王的对话,轮到襄王,只留下这一句评语和一段短问答。这个细节,和「定于一」没有直接关系,但它让我们知道,孟子说「定于一」的时候,面前这位听的人,并不被他看好。
而这一问一答的后半段,往往被略过,却恰好是最要紧的:
王知夫苗乎?七八月之间旱,则苗槁矣。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则苗浡然兴之矣。其如是,孰能御之?今夫天下之人牧,未有不嗜杀人者也。如有不嗜杀人者,则天下之民皆引领而望之矣。诚如是也,民归之,由水之就下,沛然谁能御之?〔《孟子》1A6,已核:维基文库〕
大意是:大王知道禾苗吗?七八月间天旱,苗就枯了。天上浓云聚起来,大雨哗哗下来,苗就蓬勃地长起来了。这样的势头,谁能挡得住?如今天下做君主的,没有一个不好杀人的。如果有一个不好杀人的,天下的百姓,都会伸长了脖子盼着他。真是这样,百姓归向他,就像水往低处流,浩浩荡荡,谁能挡得住?
这一段,有三处值得停下来看:
第一,「天下莫不与也」不是在描述一个既成的事实。后面接的是一连串的「如有……则……」:如果有不嗜杀人的,那么百姓会盼着。这是一个条件句。所以,本章证伪条件里的第二条反例,「天下莫不与也」是不是在讲一个既成事实,原文自己已经回答了:不是,是一个「如果」。〔本书读法,依据是上下文的句式〕
第二,「引领而望」,是百姓自己的动作。这里没有军队,没有命令。孟子设想的「一」,是百姓朝着一个人走过去。这一点,和本章原来说的「心里承认」,方向一致。
第三,那个比喻,我们见过。「由水之就下」,和 6A2 里「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几乎是同一个句子,用了同一个水。第 12 章,水用来说人的性;这里,水用来说百姓的归向。孟子在两个地方,用同一个水,把「性」和「归」连在一起:人性向善,所以百姓会归向不嗜杀人的人。这一串推理,是孟子的,不是本书的。它的前一环(人性向善),本书在第 12 章已经说过,是孟子给孔子的「近」加的码。这样,孟子的「定于一」,吊在「性善」这一环上。如果前一环松了,这一环也要跟着松。〔本书读法〕
孟子这里有一个核心判断:能「一」天下的,是「不嗜杀人者」。
为什么?这要放回孟子的另一段话里读。
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孟子》2A3〕
大意是:靠力量而借着仁的名义的,是霸;霸,一定要有大国作本钱。靠德来实行仁的,是王;王,不一定要大国。靠力量让人服,不是从心里服,是力量不够抵抗;靠德让人服,是心里高兴,真心诚意地服,就像七十位弟子服孔子那样。
这一段的关键,是最后几个字:「中心悦而诚服」。
用本书的话说:真正的「一」,不是靠压出来的,是靠让人从心里「承认」出来的。
回到本书的定义:「一」,是一群人共同承认、不再追问的出发点。孟子这里说的「诚服」,就是「共同承认」;「中心悦」,就是「不再追问」,因为你心里是愿意的,不需要再问「凭什么」。
所以,孟子的「定于一」,和本书对「一」的定义,是最近的一处:他在这里,把「一」,放在了人心的承认上,而不是放在力上。
这一点要还孟子一个公道:他的「一」,是人心的「一」。
2A3 那一段,上文只引了半截。完整的一句,后面还有两处:「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和一句《诗》:「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已核:维基文库〕。把这一段拆开,可以列成表:
| 以力服人 | 以德服人 | |
|---|---|---|
| 孟子的名目 | 霸(以力假仁) | 王(以德行仁) |
| 凭什么 | 大国作本钱 | 不必靠大国:汤用七十里,文王用百里 |
| 对方心里 | 力不赡也,是力不够抵抗 | 中心悦而诚服 |
| 孟子的例子 | (未举例) | 七十子之服孔子 |
| 力一松 | 对方不再服(这是本书的推断) | 对方仍然服(这是本书的推断) |
〔前四行出自 2A3,已核;最后一行是本书的推断,孟子没有这样写〕
这张表要看的,是第三行。同一个「服」字,在两边的意思完全不同。一边是「力不赡」,我抵抗不了你;另一边是「中心悦」,我心里愿意。从外面看,两个人都点了头,都照着做了,无法分辨。这正是下一小节的问题。
再补一条旁证。1A7 里,齐宣王问:怎样才能称王。孟子答:「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已核:维基文库〕。接着,他举了宣王自己的一件事:宣王看到有人牵着一头牛,要去杀了取血、涂在新钟上(这叫「衅钟」),他不忍那头牛发抖的样子,叫人换成羊。孟子说:「是心足以王矣。」〔已核:同上〕。
大意是:保护百姓而称王,没有人能阻挡。(宣王换牛为羊的)这份心,就足够称王了。
这一段,把孟子「一」的起点,说得更清楚:不是一个制度,是一个国君偶然露出来的「不忍」。孟子的做法,是抓住这份不忍,叫他「推」开去〔本书读法〕。这个「推」字,是下一章《大学》的主题,这里先记一笔。
先说对。
孟子说的,是一个很深的洞见:靠力量建立的统一,很脆弱。力量一松,人就散了。靠心里认可建立的统一,才稳。
这个洞见,被历史反复验证。一个靠高压维持的共同体,往往在压力一松的时候,崩得最快;一个靠认同维持的共同体,即使遇到外力冲击,也能保持原样。
成立条件是:这个「承认」,是真的,不是被迫装出来的。
一位辩护人(不是替孟子,是替历史)会说:孟子说「不嗜杀人者能一之」,可是战国最后,天下是秦国用兵马打下来的,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 221 年),六国尽灭〔按通行纪年换算,据二手〕。孟子的话,不是被历史打脸了吗?
这个辩护,对一半,错一半,本书两头都接。
对的一半:孟子的预测,没有成真。至少在「谁来一之」这个问题上,是力量胜出了,不是「不嗜杀人」的国君。本书不替孟子回避这一点。
错的一半:孟子的话,不是在预测「谁会赢」,而是在说「怎样的一才稳」。这两件事,要分开。《史记·秦始皇本纪》写秦统一之后的做法:「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已核:维基文库〕。统一,做得又快又彻底。可是,秦传到二世,公元前 207 年就亡了〔按通行纪年换算,据二手〕。
汉代的贾谊,写了《过秦论》,分上、中、下三篇。上篇的结尾,是这样一句:
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贾谊《过秦论》上,已核:维基文库;个别版本「仁义」作「仁谊」〕
大意是:不施行仁义,攻和守的形势就不同了(打天下靠力,守天下不能只靠力)。
中篇里,他还写了秦统一之后,天下的人是怎么想的:
既元元之民冀得安其性命,莫不虚心而仰上。〔贾谊《过秦论》中,已核:维基文库〕
大意是:老百姓都盼着能安安稳稳过日子,没有一个不是虚心地仰望着上面。
这一句,和孟子的「引领而望之」,几乎是同一幅画:百姓在盼。贾谊的意思,大约是说,这份「盼」,秦没有接住〔据《过秦论》上下文,本书读法〕。
所以,历史的结论,更像是:靠力可以「一」,却守不住。这和孟子「力不赡也」的判断,方向相合。但要小心,这是汉朝人的总结,是后来的读法,不是孟子本人在预测秦朝。本书只借这一点:「一」的建立和「一」的维持,是两件事,需要的东西可以不一样。〔本书读法〕
这一点,恰好为第五、六编埋了一面旗:汉代人讨论怎样「守」,用了什么办法,那是后面的事。
好,现在,要问一个难问题。
「中心悦而诚服」,听起来很好。可是,怎样判断,一个人是不是「诚服」?
一个人,嘴上说「我服」,脸上笑着,行动上也照着做。他是真服,还是装的?
在家里,你可以看孩子的眼神;在朋友之间,你可以听他私下的话。但是在一个国家里,有千万人,你只能看见他们的行为,看不见他们的心。
这时,一个制度,就会倾向于把「行为的一致」,当作「心服」的证据。大家都照着做了,就推定「大家都服了」。
这个推定,就是「一」的第一次偷换:从「心里承认」,换成了「行为一致」。
这个偷换,在孟子本人那里,还没有发生;他仍然坚持「心服」。但是,从孟子的「心服」,到后世的「统一」,中间的距离,要靠制度来填。这一部分,是第五、第六编的主题。
到这里,要把前面几章散落的东西,整理一下。「一」这个字,在儒家的文本里,有三种不同的用法:
| 种类 | 意思 | 例子 |
|---|---|---|
| 起点之一 | 一个共同的出发点 | 「天命之谓性」里的那个起点 |
| 线之一 | 一条贯穿的线 | 「吾道一以贯之」 |
| 统一之一 | 把许多归为一 | 「定于一」 |
第一种,是第一编的主角:它被说成天给的。第二种,是第二编的主角:忠恕,是那条线。第三种,是这一编开始要讲的:统一。
这三种,是同一个「一」的三个面。起点之一,是「一」的根;线之一,是「一」的走法;统一之一,是「一」的结果。
本书整体论证的,是这三个面,是怎样被造、被守、又被忘的。
这里要先防一个误会。「一」这个字,在《孟子》里,不总是好字眼。7A26 里,孟子有一段话:
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墨子兼爱,摩顶于踵利天下,为之。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孟子》7A26,已核:维基文库;该版作「摩顶于踵」,通行本多作「摩顶放踵」,待核〕
大意是:杨朱主张为我,拔一根汗毛能让天下得利,他也不干。墨子主张兼爱,从头顶磨到脚跟,只要对天下有利,他就干。子莫抓着「中」不放,这比前两者近了一步。可是抓住中而不知变通,就等于抓住一个点不放。我所以厌恶抓住一个点不放,是因为它害了道:只抓一样,扔掉了一百样。
这里的「执一」,意思是死守一个点,和「定于一」的「一」,是同一个字,两个意思:
| 出处 | 「一」的意思 | 孟子的态度 |
|---|---|---|
| 1A6「定于一」 | 把乱的归到一处 | 赞成(由不嗜杀人者来做) |
| 7A26「执一」 | 死抓一个点,不知变通 | 厌恶(「举一而废百」) |
两处并看,可以看到孟子的一个态度:他要的是「归一」,不要的是「执一」。前者,是人心归向;后者,是把一块硬东西,当成全部。
这正是后面几编要反复遇到的张力:一个共同体,怎样做到「一」,又不至于变成「执一」?第 17 章讲中庸,要回到这个问题。〔此处并列两个「一」,是本书的读法;孟子本人没有把两处放在一起讲〕
站上 340 号《一的传心网络》,是对《孟子》的解构本,对「定于一」,有一套完整的讨论。本书这里,不重判,只引一个方向:孟子的「一」,是传心网络:它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心的互相传递,建立起来〔340 卷的具体表述,统稿时对照〕。
本书想加的,只是一个很小的侧面:这个「传心网络」,什么时候,会从「传心」变成「传令」?这就是下一章要看的「从修身到平天下」的问题。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孟子的「定于一」,拿来和本书的定义对比,似乎暗示孟子也认为「一」是被「造」的。可孟子的原意,也许恰恰相反:他认为,天下的「一」,是一个本来就有的秩序,有德的人,只是把它显现出来;「一」不是造的,是被发现的。
这个辩护,很有力,本书只能部分接受。孟子确实相信,人心有共同的善端,有德者,是把这个共同的东西,唤醒出来。这一点,和「造」是不同的。
但是,请看孟子自己的话:「孰能一之?」——「谁能把它统一起来」。他用的动词,是「一之」,是让它变成一,是一个动作,不是一个发现。如果天下本来就是一,就不需要问「谁能一之」。
所以,更稳的说法是:孟子的「一」,有一半是发现(心里有共同的善),一半是做(有德的人去统一)。本书这里的判断,只针对后一半:「一之」,是做出来的。
回到开头的点菜。
最后,有人拍了板。有人觉得不够辣,有人觉得太清淡。可是,饭桌上没有人拍桌子说「我不吃」。为什么?
因为,这个拍板的人,是大家愿意让他拍的:也许他是请客的人,也许他最了解这家店,也许他平时让大家觉得靠谱。大家「心里承认」他可以拍这个板。
如果换成一个陌生人,突然站起来,大声说「就点这几个!」,大家一定会不服。同样一个动作,服不服,不在动作,在背后的承认。
孟子说的「不嗜杀人者能一之」,说的就是这个:谁能拍板,取决于大家愿不愿意让他拍。
再看一个办公室里的场面,这一回,是「服」与「不服」被分开的那一刻。
一家公司,年初宣布了一项新的考勤办法。宣布的时候,会议室里没有一个人反对。之后的半年,每个人都按新办法打卡,数据报上去,一栏一栏,全是绿色。管理层看着报表,得出结论:新办法,推行得很顺利,大家都认可。
半年后,有一位老员工提了离职。离职面谈那天,人事问他为什么走。他想了一会儿,说:「那个办法,我从头到尾,就没觉得对。可是你们没有一个人问过我。」
人事愣了一下,说:「可是当时开会,你没提意见啊。」
他说:「会上问『大家有没有意见』,一屋子人,谁会第一个说?」
这个场面里,有两样东西,被一张报表混在了一起:行为一致(每个人都打了卡),心服(每个人都觉得对)。报表只能看到前一样。管理层从前一样,推出后一样。推错了,要到有人离开的那一天,才暴露出来。
孟子的「中心悦而诚服」,和「力不赡也」,在报表上,是一模一样的绿色。区别,只在每个人心里,而心里的东西,要靠别的办法才能看见:有没有人敢第一个说话;说了以后,会不会被记住;提了意见的人,是升了,还是被边缘了。
这一点,不是说考勤办法本身对不对(那不是本书要判断的),而是说:一个「一」成不成立,不能只看大家有没有照着做。孟子说的,是后面那一层。
本章的判断:孟子的「定于一」,其「一」的成立,依赖于人心的承认(诚服),这与本书对「一」的定义最接近;「一之」,是做出来的。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孟子的「定于一」,在其上下文里,主要指的是军事统一或政治合并,与「心服」无关;或者,如果能证明,「天下莫不与也」,是对一个既成事实的描述(天下本来就归附),而不是一个需要做的事。
目前,通行的读法,倾向于「统一天下」;而 1A6 的上下文,也确实强调了「不嗜杀人」。所以,「心服」这一层,是读法〔待核〕,需要在统稿时,结合 340 卷的处理,再核一遍。
补一句本章加厚时核到的结果:1A6 的后半段是条件句(「如有不嗜杀人者,则天下之民皆引领而望之」),第二条反例,原文已经堵上;「心服」一层,2A3 有明文(「中心悦而诚服」),1A6 有「引领而望」「民归之」的旁证;但 1A6 本身没有用「服」字,所以这一层,仍是拼起来的读法,不是单章的直说。第一条反例(军事统一):1A6 有「不嗜杀人者」,不支持「纯军事」的读法,但这不能排除孟子同时指望统一的事业。这一条,维持原来的判断:读法,待统稿裁定。
孟子的「一」,要靠心服来成。可是,心,是一个个的;国,是一整个的。从一个人的心,到整个天下,要怎样「推」?《大学》给了一个很著名的答案。
在这之前,先插两面旗:一是本章记下的「执一」和「归一」的区别,到第 17 章讲中庸时要再用;二是秦汉之际「怎样守」的问题,贾谊只点了一句,真正的做法,在第五编,由汉代人一步步做出来。
带走的话
孟子的「一」,要从人心里「承认」出来;谁能一之,取决于大家愿不愿意让他做。
开了哪扇门:孟子的「中心悦而诚服」,与本书对「一」的定义最近。
关了哪扇门:「诚服」看不见,制度容易用「行为一致」去代替它。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一半是人心里本来有的,一半是有德者「一之」出来的。
班主任接手一个新班,想把班级带好。
他先管好自己的作息和脾气,因为学生看的是他;再管好一个个小组;然后是整个班;有一天,他的班规,被推广到全年级。
从自己,到小组,到班,到年级,同一套办法,一层一层往上放大。
《大学》里,有一段话,被引用了两千年: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大学》1〕
大意是:古时候想要把光明的德行,彰明于天下的人,先要治理好自己的国;想治理好国,先要管理好自己的家;想管理好家,先要修养自己的身;想修养自己,先要端正自己的心;想端正心,先要使意念真诚;想使意念真诚,先要获得知识;获得知识在于穷究事物。
这是八个条目,从最里面的「格物」,一路推到最外面的「平天下」:
格物 → 致知 → 诚意 → 正心 → 修身 → 齐家 → 治国 → 平天下
紧接着,《大学》有一句,是整个链条的总锁: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大学》1〕
大意是:从天子一直到普通百姓,一律都以修身为根本。
站上 314 号,是对《大学》的解构本,对这条链,有完整的处理,本书这里,不重判,只借它的位置:《大学》是「一的总装线」,把一,一环扣一环地装配起来〔据 314,书名与定位,统稿时对照〕。本书想补的,是这条链的一个结构特点。
往下走之前,先把这段话的来历交代清楚。
《大学》原本不是一本单独的书,是《礼记》里的一篇(通行本排第四十二篇〔据二手〕)。后来,宋代的朱熹把它从《礼记》里抽出来,和《论语》《孟子》《中庸》编在一起,成了「四书」。他还把它分成两截:开头一段叫「经」,一章;后面的解说叫「传」,十章。这个分法是朱熹的,不是汉代人的〔据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的通行说法〕。朱熹认为,「经」是孔子的话、曾子记下来的,「传」是曾子的意思、由门人记录的;这个归属,现代学界有不少争议〔据二手,本书不采不驳〕。
我们前面引的那一大段,就是朱熹所谓「经」的头一章。它后面紧跟着一段,常被人漏掉: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大学》1〕
大意是:事物穷究了,知识才到位;知识到位了,意念才真诚;意念真诚了,心才端正;心端正了,自身才修好;自身修好了,家才管好;家管好了,国才治好;国治好了,天下才太平。
这是把前面那条链倒过来再说一遍。前一遍是「想要……就要先……」,是从目标往回找条件;这一遍是「……了,然后……」,是从起点往前推结果。
总锁之后,还有一句更要紧的:
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大学》1〕
大意是:根本乱了,而末梢能治好,这是没有的;该看重的反而轻待,该轻待的反而看重,也是从来没有的事。
这句话是给「修身为本」加的一道保险:身是「本」,家国天下是「末」,本乱,末治不了。注意,它说的是「本乱,末就治不了」,没有说「本好,末一定好」。
这个区别值得记一下:它给出的是一个必要条件,不是一个充分条件。身不修,天下一定平不了;可是没有谁保证,身修了,天下就一定平。这一点,会在后面讲「断口」的地方用上。
请看这条链,有一个很奇怪的地方: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用的是同一个字:「修」「齐」「治」「平」,都是「整理」。
一个人,整理自己的身心;整理好了,整理家;整理好了,整理国;整理好了,整理天下。
它的假设是:规模虽然不同,办法是同一套。
换句话说,一个人,如果把自己整理好了,那他整理家,和他整理自己,在原理上是一样的,只是对象大了;整理国,也是如此。
这个假设,是《大学》整条链的承重墙。如果一个人整理好自己,却不一定能整理好家;整理好家,却不一定能整理好国,那么,这条链,就会在中间断开。
孟子对这种放大,有一个更朴素的说法,在见齐宣王时: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孟子》1A7〕
大意是:尊敬自己的老人,推到别人家的老人;爱护自己的孩子,推到别人家的孩子,天下就像在手掌上转动一样容易。所以,把恩惠推广出去,足以安定四海;不推广,连妻子儿女都保不住。
关键的字,是「推」。这和第 8 章讲的「恕」,有同样的结构:「能近取譬」,从近处出发,推到远处。
孟子同时说了一句,很重要:
举斯心加诸彼而已。〔《孟子》1A7〕
大意是:不过就是把这个心,拿起来,加到别人身上罢了。
「举斯心,加诸彼」,这是放大的原型:同一颗心,从一个人,加到另一个人。
孟子还有一句话,几乎和《大学》的链条是一个意思,而且更短:
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孟子》4A5〕
大意是:人们常说一句话,都说「天下国家」。天下的根本在国,国的根本在家,家的根本在自身。
这里没有「修」「齐」「治」「平」那些动词,只有一个「本」字,一层压一层。它说的是:每一层的根子,在下一层。它没有说「同一套办法」。
这一点,本书后面要用:「本」的说法,比「同一套办法」的说法弱一些,也稳一些。
再回到 1A7。孟子对齐宣王说「举斯心加诸彼」之前,有一段前情:齐宣王坐在堂上,看见有人牵着一头牛从堂下走过,是要拿去衅钟(杀牲取血,涂在新铸的钟上)。宣王不忍心它哆嗦的样子,叫人换成羊。孟子抓住这件事,说:您这点不忍心,就是做王的底子。〔《孟子》1A7,大意〕然后他引了《诗经》里的一句:
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孟子》1A7引《诗》〕
大意是:先给自己的妻子做榜样,再推到兄弟,再用这个办法去治理家和邦国。
你看,孟子在 1A7 里,自己就把「家」和「邦」串在了一句里。《大学》的链条不是凭空来的,它的一部分,孟子这里已经有了。
先说对。
这条链,有一个极大的好处:它让一个宏大的目标(平天下),变得可以从每个人自己开始。你不需要等一个圣人来拯救天下,你只需要,从修自己的身开始。每个人,都是这条链的起点。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这句话,有一种平等的力量:天子和百姓,在修身这件事上,是一样的。没有人可以说「我不用修」。
这是儒家最有生命力的一面:把天下的责任,压到每一个人肩上,也把天下的可能,交到每一个人手里。
成立条件是:这条链,是双向的:不仅从个人推到天下,还要允许,天下的状况,反过来影响个人的修身。
现在,来问那个关键问题:同一套办法,放大到国,还灵吗?
一个人整理自己,靠的是自觉:我自己决定,我自己执行,我自己检查。
一个家,有十个人,要整理,靠的是感情和辈分:长辈说了算,大家有血缘,有情分。
一个国,有千万人,要整理,靠的是什么?感情不够了,辈分不够了,要有制度,要有法令,要有官吏。这时,办法已经变了性质:从「自觉」,到「感情」,再到「命令」。
所以,《大学》的链条,在家到国的那一步,有一个潜在的断口:同一个「修」字,其实包含了三种不同的动作。
后世的儒者,是知道这个断口的。《孝经》里有一个很有名的办法来接这个断口:
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孝经·广扬名》,据二手,待核〕
大意是:君子侍奉父母孝顺,所以这份忠心,可以移到君主身上。
「移孝作忠」,是一个桥:把家里的感情,搬到国上去。这座桥,有用,也有代价:它把「国」,说成了「大一点的家」,把「君」,说成了「大一点的父」。
这个代价,会在第六编,变成一个中心话题。
上一节说到「断口」。公平起见,要看《大学》自己,在后面是怎么接这个断口的。
传九章(朱熹章句本的分法)讲「齐家」与「治国」的关系,有这样两句:
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大学》传九〕
大意是:说到治国一定先要把家管好,是因为:自己家里的人都教不好,却能去教别人,是没有的事。所以君子不出家门,就能在国里完成教化。
接着是一组对仗:
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其机如此。〔《大学》传九〕
大意是:一家讲仁爱,一国就兴起仁爱;一家讲谦让,一国就兴起谦让;一个人贪暴,一国就会作乱,牵动的关键就是这样。
这里的办法很清楚:不是「同一套管理办法放大」,而是「榜样的牵动」。一家人的样子,成了一国人的样子;君主一个人的样子,成了一国人的样子。这是榜样的传导,不是条文的推行。
这对上一节的疑问,给了一个半答案:《大学》自己,其实早就看到了家和国的差别,它给的接法,是榜样,不是制度。
这一点要如实记下,它让本章最初的判断窄了一点:文本说的,是「同一个榜样的传导」;后人读成「同一套办法」,是又走了一步。(后面替《大学》辩护的那一节,说的正是这件事。)
再看另外两处,看看这个「榜样传导」靠不靠得住。
第一处是《孝经》。前面引的「忠可移于君」,在《孝经·广扬名》里,是三句话中的第一句。完整的大意是:侍奉父母孝顺,所以忠可以移到君主身上;侍奉兄长恭敬,所以顺可以移到长官身上;在家里管理得有条理,所以治理可以移到官位上〔《孝经·广扬名》,凭通行本,未能联网核对,待核〕。三句话,是三座桥:孝到忠,悌到顺,家理到官治。
《论语》里,有子也有一句相近的话:
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1.2〕
大意是:一个人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却喜欢冒犯上级,这样的人很少。……孝弟,大概就是仁的根本吧。
第二处,是桥断掉的地方。孟子的学生桃应,问过老师一个刁钻的问题:舜做天子,皋陶做法官,舜的父亲瞽瞍杀了人,怎么办?孟子说:把他抓起来就是了。桃应问:舜不阻止吗?孟子说:皋陶有他所受的授权,舜管不了。〔《孟子》7A35,大意〕桃应又问:那舜怎么办?孟子的回答是:
舜视弃天下犹弃敝屣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孟子》7A35〕
大意是:舜把丢掉天下,看得像丢掉一双破鞋;他会偷偷背着父亲逃走,沿着海边住下,一辈子高高兴兴,快乐得连天下都忘了。
《论语》里有一段相近的争论:叶公对孔子说,我乡里有个正直的人,他父亲偷了羊,他出来作证;孔子说,我乡里正直的人不一样: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13.18〕
大意是:父亲替儿子隐瞒,儿子替父亲隐瞒,正直就在这里面了。
这两处,都是家和国真的冲突了,儒者怎么选。它们的答案,都站在家那一边。注意,没有一处把「家」当成「国」的缩小版;恰恰相反,它们承认两边会打架,并且选了一边。
这是本章要补上的一个对照:「移孝作忠」的桥,在儒家自己的文本里,两头的拉力不一样大:孝可以移到忠,孝也可能把忠挡住。这个「挡住」,后世有时被看作美德,有时被看作病,本书不评,只记下。
| 桥 | 出处 | 家里的 | 搬到国里变成 | 桥两头的拉力 |
|---|---|---|---|---|
| 孝到忠 | 《孝经·广扬名》〔待核〕 | 侍奉父母 | 忠于君 | 冲突时孟子、孔子站家这边(7A35、13.18) |
| 悌到顺 | 同上 | 敬重兄长 | 顺从长官 | 本书未见儒者单独讨论 |
| 家理到官治 | 同上 | 家里有条理 | 官位上有治理 | 同上 |
| 榜样到风气 | 《大学》传九 | 一家仁、一家让 | 一国兴仁、兴让 | 榜样也往坏处传:一人贪戾,一国作乱 |
读这张表要看最后一列:每一座桥,两头的拉力,都不一样大。同一个「修」字,要靠这些桥才连得起来,也因为这些桥,才露出了它不是同一个动作。
先说对一条:这些桥,是儒家自己搭的,不是别人加给他们的。从《孝经》到《大学》,儒者没有假装家和国是一回事,他们是看见了两边的距离,才一座一座搭桥。一个肯搭桥的人,和一个看不见河的人,是两种人。本书对桥的批评(它有代价),是在承认这一点之后才说的。成立条件是:搭桥的人,要一直记得,桥下面有河。
| 条目 | 方向 | 靠什么 | 对象 |
|---|---|---|---|
| 格物、致知 | 向内 | 学习 | 自己的认识 |
| 诚意、正心 | 向内 | 自觉 | 自己的念头 |
| 修身 | 转折点 | 自律 | 自己的行为 |
| 齐家 | 向外 | 感情、辈分 | 家人 |
| 治国 | 向外 | 制度、官吏 | 陌生人 |
| 平天下 | 向外 | 德、礼 | 天下人 |
这张表要读的,是中间那一行:修身,是转折点。前半条链,是一个人对自己做的事;后半条链,是一个人对别人做的事。同一个「一」,向内是「修」,向外是「化」。
这个「向内」与「向外」,正是下一章要展开的东西。
还有一件事,值得补一笔:这条链最里面的一环「格物」,从来就没有被说死。
《大学》原文,只有一句「致知在格物」。传里面,本来应该有一章专门解释「格物致知」,可是朱熹认为那一章丢了,于是他自己补了一段,后人叫它《格物补传》〔据二手,通行说法〕。朱熹把「格物」读成:接触事物,穷究它的道理。
后来,王阳明不同意这个读法。他把「格」读成「正」,大意是:把心里那些不正的念头,纠正过来〔据二手,《传习录》的通行说法,本书不引原文〕。两个读法,起点一样(都是「格物」),方向却差得很远:一个往外(事物),一个往内(心)。
这件事,对本章有一个小小的提醒:这条链,从最里面一环开始,就是可以读出不同方向的。一条链,起点都能读成两个方向,那么,后面每一环,被读成「同一套办法」,也不是文本强迫的,是读的人选的。这和后面辩护人的提醒,是一致的。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说「修」字放大后,包含了不同的动作,可《大学》的作者,也许根本没有说「同一套办法」。他只是说了一个顺序:先做什么,再做什么,没有说每一步用的办法一样。
这个辩护,很对,本书接受。「先……后……」,是一个顺序,不一定是「同一套」。《大学》自己,在后文里,也分别讲了「齐家」「治国」「平天下」各自的要点(朱熹章句本的传八、九、十章,分别讲修身齐家、齐家治国、治国平天下〔据章句本分章,未能联网核对〕),不是笼统地说一个「修」。
本书的判断,只是:这条链,被后人读成了「同一套办法放大」,这个读法,是后来最有影响的读法。这是一个读法的效果,不是一个文本的断言。
回到开头的班主任。
他刚开始带班,规矩很少,靠的是自己以身作则。后来班里人多了,出了几次事,他开始写班规。再后来,年级主任看他班带得好,让全年级都按他的班规来。
到了这一步,他会发现:自己最初靠「以身作则」就能管住的东西,现在,要靠条文,靠检查,靠扣分。同一个「管」字,已经换了内容。
有的班主任,对这个变化很警觉:他一直在提醒自己,条文,只是辅助,最终要回到「人」上去。有的班主任,慢慢就只剩条文了。
这两种班主任,对应着后世儒家的两种走向:一种记得「修身为本」,一种只剩下「治」。
接着班规,再换一个场面,这回在路上。
几个同事住得近,商量好拼车上班:今天你开,明天我开,油钱各出一半。这件事靠的是自觉和情面:谁迟到了,会不好意思;谁占了便宜,心里过不去。没有条文,也转得很顺。
后来,公司把这个办法推开:开通班车,几十个人,一个车队。光靠不好意思就不行了,要有时刻表,要有点名,要有人管座位。
再往后,是城里的公交:几十万陌生人,谁也不认识谁。这时让车跑起来的,是票价、线路、站牌、一个个班次。
从拼车到公交,都是「让大家一起出门」。可是三个层次里,真正让车跑起来的东西,换了三回:不好意思,时刻表,一整套制度。
有人说,这是「同一套办法放大」;有人说,这是三件事。两种说法都有道理,要看你站在哪一头:站在「让人出门」这个目标上,它是一件事;站在「靠什么让它转」上,它是三件事。
《大学》的链条,被后人读成「一件事」,正是站在目标上看。本书提醒的,是站到另一头去看一眼。
本章的判断:《大学》的链条,其「向外」的部分,在后世被读成「同一套办法放大」,但在「家」到「国」之间,有一个动作的性质变化,这个变化,靠「移孝作忠」一类的桥来接。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在《大学》的原文,以及汉唐以来的主流注疏里,对「家」与「国」的办法,一直有明确的区分,而不是被读成同一套;或者,如果能证明,「移孝作忠」,是后起的、边缘的说法,不是主流。
〔《孝经》的此句出处与成书年代,需要核〕〔汉唐注疏的读法,需要核〕。
向内,是修;向外,是化。一个是长(因材施教),一个是收(统一治理)。孔子自己,对这两个方向,各有一套说法。下一章,来看这两套说法,是怎样并存的。
这一章留下了两面旗:一面是第 8 章的「恕」,从近处推到远处,和这里的「推」是同一个动作;另一面是「桥」,家里的东西搬到国里,办法换了性质。后一面旗,到第 20 章讲秦的时候要拔:当「国」不再靠榜样、而要靠法令和官吏来管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带走的话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一条链;链的中间,有一个办法换了性质的地方。
开了哪扇门:《大学》的链条,是同一个「一」向外一层层放大;修身,是转折点。
关了哪扇门:「家」到「国」,办法变了性质,要靠「移孝作忠」这类桥来接,桥有代价。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这条链,是被人一环环搭起来的,每一环的办法,不全一样。
农村里,有一条主渠,从水库里引水,一路向田里去。
主渠到了田边,分出许多支渠,支渠再分出毛渠,最后,水流进每一块田。水,从一处,分向千万处。
这是展开。
可是,另一头,要有人管这条主渠:开闸、关闸、定时间,让每一块田,都分到水。千万块田,要听一处的调度。
这是收拢。
水渠,同时做着这两件事。孔子的「一」,也是。
《论语》开篇不久,有一句,是孔子讲「政」的:
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2.1〕
大意是:用德来治理政事,就像北极星,待在它的位置上,众星都围着它转。
这是一个向内收拢的画面:一个中心,一群围绕。中心,不动;围绕者,自动靠拢。
它和「忠」,是同一个图:「中+心」,心朝着那个居中的东西。第 7 章已经说过。
再看一处: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2.3〕
大意是:用政令引导,用刑罚整治,百姓只是求免于刑罚,却没有羞耻心;用德来引导,用礼来整治,百姓就有羞耻心,而且会归正。
这里,有两种「齐」(整齐):刑的齐,和礼的齐。孔子不反对「齐」,他要的,是用礼的方式去齐。
还有一处,是对季康子问政的回答:
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12.19〕
大意是:君子的德像风,小人的德像草,风吹到草上,草一定会倒向一边。
这也是收拢:一股力量,让一片东西,朝同一个方向倒。
这几句话,不是空对空的格言,每一句,都有对象。
「为政以德」是《为政》篇的开头第一章,是孔子讲「政」的总纲。北辰,就是北极星;古人看天,觉得众星都绕着它转,它自己不挪地方〔注家的通行解释,据二手〕。孔子拿它做比,重点在「居其所」:中心的作用,是待在那里,不是到处去推。
2.3 里的「格」字,历来有几种读法:有的读成「归正」,有的读成「到来、归附」〔据二手,注家有分歧〕。不管哪种读法,意思都是:百姓不光躲刑罚,还会往正路上来。
12.19 的场合更具体。说话的对象,是鲁国掌权的大夫季康子。他问孔子:要是杀掉那些无道的人,来成全有道的人,怎么样?孔子答:
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12.19〕
大意是:您治理政事,何必用杀?您想要好,百姓就会好。君子的德像风,小人的德像草,风吹到草上,草一定倒。
这话是对一个手里有权的人说的:要收拢,先从你自己做起。同一章的旁边,12.17 还有一句,意思一样:
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12.17〕
大意是:政,就是正。您自己带头走正路,谁敢不走正路?
这几处连起来看,孔子讲的「收拢」,有一个很清楚的特点:它不是从下面往上凑,是从上面往下带;而且带的方式,是自己先做出样子。这和上一章《大学》传九「一家仁,一国兴仁」的路数,一模一样。
先说对。
2.3 很容易被读成「孔子反对刑罚」。这个读法不对,本书不采。孔子在另一处说得很明白: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13.3〕
大意是:名分不正,话就说不顺;话说不顺,事就办不成;事办不成,礼乐就搞不起来;礼乐搞不起来,刑罚就不得当;刑罚不得当,百姓就不知道手脚往哪里放。
你看,孔子担心的,是刑罚不当;他没有说不要刑罚。他要的,是刑罚有礼乐做底。
这一点对本章很重要:孔子的「收拢」,是有硬的一面的,只是他把硬的一面,放在软的一面后面。成立条件是:软的一面,要先在场;一旦软的先失了,剩下的硬,就只剩硬了。第 20 章会看到,这个条件,是怎样被一次次打破的。
「北辰」「风草」,是两个画面。孔子谈「收拢」,还有三个更具体的入口,都在《论语》里。
第一个入口:选人。鲁哀公问:怎样才能让百姓服?孔子答:
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论语》2.19〕
大意是:把正直的人提拔起来,放在邪曲的人上面,百姓就服;把邪曲的人提拔起来,放在正直的人上面,百姓就不服。
这是收拢的第一把钥匙:让谁站在上面。
第二个入口:信。子贡问政,孔子说了三样:粮食充足,军备充足,百姓信任。子贡问:万不得已,三样里去掉一样,去哪个?孔子说:去军备。再去一样呢?孔子说:去粮食。
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论语》12.7〕
大意是:自古以来人都会死,可百姓如果不信任,国家就立不住。
这是收拢的第二把钥匙:信。前面的粮食、军备,是硬的;信,是软的;可孔子说,到最后,留下的,是软的。
第三个入口:名分。齐景公问政,孔子答: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12.11〕
大意是:君要像君,臣要像臣,父要像父,子要像子。
这是收拢的第三把钥匙:每个人待在自己的位置上。这一条,和第 13 章讲过的「正名」,是同一件事。
三个入口:谁在上面、信不信、各在其位。把它们放在一起,会看见一个共同点:孔子的收拢,几乎全靠「人心的承认」,没有一条,是靠「强制」。
这就是为什么,本书把孔子的「一」,读成「共同承认的出发点」:他自己,就是这样描述收拢的。
先说对一句:这一点,是孔子很干净的地方。可是干净,也有它的前提:这样的收拢,需要一个小的、彼此认识的圈子。圈子变大,变成陌生人,承认就没有那么容易了。这就是第 15 章说的「断口」,在这里,换了一个角度出现。
另一个方向,是第 11 章讲过的:同问异答,因材施教。
那是向外展开:同一个「一」,对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方式;一个中心,向多个方向生长。
两个方向,放在一起看:
| 收拢 | 展开 | |
|---|---|---|
| 图像 | 北辰,众星共之 | 一个问题,四个答案 |
| 动作 | 众归于一 | 一生出众 |
| 对象 | 整个共同体 | 一个个具体的人 |
| 出处 | 《论语》2.1、2.3、12.19 | 《论语》2.5–2.8、11.22 |
| 风险 | 单一化,大家都一样 | 碎片化,各走各的 |
这里的最后一行,要特别看:两个方向,各有各的风险。
只收拢,不展开:大家变得一模一样,没有个性,没有活力;这是单一化的风险。
只展开,不收拢:每个人各走各的,没有共同点,社会散了;这是碎片化的风险。
「展开」在《论语》里,有一组最干净的样本。同样一个问题「什么是孝」,四个人来问,孔子给了四个答案,都在《为政》篇,挨在一起:
| 谁问 | 孔子怎么答 | 出处 | 大意 |
|---|---|---|---|
| 孟懿子 | 无违 | 2.5 | 不要违背(礼) |
| 孟武伯 | 父母唯其疾之忧 | 2.6 | 让父母只为你的疾病担忧 |
| 子游 | 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 2.7 | 光养活不够,狗马也能养,没有敬,凭什么区别 |
| 子夏 | 色难 | 2.8 | 难的是脸上的态度 |
这张表,每一行,答案都不一样;但是你把四行放在一起,会看出一个共同的底:都是在说,孝不是一个动作,是一份心意怎么落到具体的人身上。一个底,四种落法。
这就是「展开」:不是每次另起炉灶,是同一个底,向不同的人,伸出不同的枝。
展开还有一个条件,常被忽略。孔子说过:
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论语》7.8〕
大意是:学生不到苦思而不得的时候,不去开导;不到想说而说不出的时候,不去启发;我举出一个角,他不能由此推想另外三个角,就不再往下教了。
你看,展开不是老师一个人的事:要学生肯往前走一步,老师的枝才伸得出去。
还有一句,是展开的入口:
有教无类。〔《论语》15.39〕
大意是:教育不分类别(不分出身贵贱)。
「有教无类」,是收;「因材施教」,是放。门开得很宽(谁都能进),进去以后,各教各的。同一个孔子,门口收,里面放。这是本章最短的一句总结。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说四个答案「有共同的底」,可也许,孔子根本没有什么底,他就是看人下菜:孟懿子是权贵,怕他越礼,就说「无违」;孟武伯是年轻公子,怕他不知轻重,就说「疾之忧」;子游、子夏是学生,各有各的毛病,就各说一句。四句话,是四次对症,凑不成一个底。
这个辩护,接住一半。「对症」这件事,是真的:2.5 里,孔子事后向驾车的樊迟,解释过「无违」是什么意思,他说:
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2.5〕
大意是:父母活着,用礼侍奉他们;去世了,用礼安葬,用礼祭祀。
可见,对孟懿子的那句「无违」,是冲着礼去的,孔子在提醒一位有权势的人:别越过礼。〔孟懿子的身份与用意,据通行注解,二手〕
但另一半,本书不让步:2.7 的「不敬,何以别乎」,和 2.8 的「色难」,说的都是敬,只是一个说心,一个说脸。两处合起来,指向同一个东西:把父母当作人,不当作需要养着的东西。这一点,是本书的读法,而且不是从四句话里「推」出来的,是从其中两句话里,直接读出来的。
所以,更稳的说法是:四个答案里,至少有两个,有明显的共同的底;另外两个,是对症。本书把「同一个底」,收窄到这个范围。这是对前面表格的一个小修正:不是四个答案都有底,是它们的两头(礼与敬)可以连起来。
王德生博士的第七条口述命题,是这样的:
因材施教(向外生长)与统一治理(向内收拢),是同一个「一」的两个方向;中庸,是两者之间的平衡点。〔王口述〕
这一条,我想从三个方面来验。
第一,两个方向,是不是在同一个人身上出现?是的。孔子一人,既说「譬如北辰」,也说「同问异答」。《论语》里,这两个方向,并没有分属不同的人。
第二,两个方向,是不是互相需要?是的。一个只会因材施教的老师,如果没有共同的目标,他教出的学生,就是各自为战;一个只会统一要求的老师,如果不看每个人,他的统一,就会变成压。
第三,两个方向,会不会冲突?会。看一个具体的例子:
孔子对子路说:「闻斯行之」还是「有父兄在」?对子路是后者,对冉有是前者。这是展开:对不同的人,说相反的话。可是,如果一个国家,也这样对不同的人,说相反的话,就会有人觉得:这不公平。
展开,是对人的;收拢,是对共同体的。当一个人,同时站在两个位置上(既是个体,也是共同体的一员),两个方向,就会在他身上拉扯。
先说对。
王德生博士的这一条命题,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它把「因材施教」和「统一治理」,放在了同一个框里,不再把它们当成两件互不相干的事。
很多人讲孔子,要么讲他的教育(因材施教),要么讲他的政治(统一秩序),好像是两个孔子。这一条命题,把两个孔子,合成了一个:他做教育,做政治,用的是同一个「一」,只是方向不同。
这个合成,让人能够看见:为什么儒家的教育,天然带着政治的味道;为什么儒家的政治,天然带着教育的味道。因为两边,用的是同一个东西。
成立条件是:两个方向,真的是同一个「一」的两面,而不是两个「一」。这一点,在第 17 章,要用「中庸」来检验。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说因材施教和统一治理,是同一个「一」的两个方向,但也许,孔子的教育和政治,本来就是两件事:教育,面对的是一个个愿意来学的人,自愿;政治,面对的是整个国家,强制。性质完全不同,不能说是一个「一」。
这个辩护,很有分量,本书部分接受。教育和政治,在手段上,确实不同:教育靠自愿,政治靠权力。
但是,请看孔子自己,是怎样把两者接起来的:
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论语》13.9〕
大意是:孔子到卫国去,冉有给他驾车。孔子说:人口真多啊!冉有说:人口已经多了,还要加什么?孔子说:让他们富起来。冉有说:富了以后呢?孔子说:教育他们。
「庶、富、教」,是一个政治次序:先让人多,再让人富,最后,教。教育,在孔子这里,是政治的最后一步。
所以,对孔子来说,教育和政治,是一条线上的不同阶段。这一点,支持了王德生博士命题里,「同一个一」的说法。
「庶、富、教」这个次序,孟子接过去,说得更细。在 1A7 里,同一篇里,同一个对话,先说了「推恩」,又接着说:
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孟子》1A7〕
大意是:所以英明的君主规定百姓的产业,一定要让他们上够侍奉父母、下够养活妻儿,丰年一辈子吃饱,荒年也不至于饿死;然后再引着他们向善,百姓就容易跟从了。
这和孔子 13.9 的「富之,教之」,是一个次序,只是孟子把「富」的底线,说得具体:吃得饱,才谈得上教。他在同一章里,还有一句更直接的:
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孟子》1A7〕
大意是:没有固定的产业,却有固定的心,只有读书人才做得到。
这句话是给普通人留的余地:对多数人,不能要求「无恒产而有恒心」。
这一点,和本章的主题的关系是:收拢(教、一致的标准),要有一个物质的底;这个底没有,收拢就会变成压。孟子这句话,是替「展开」那一头说话的:每个人的日子不一样,所以,对每个人的要求,不能是一样的。
先说对:孟子这样说,是把「统一」的要求,放在了条件后面。你要求大家都有恒心,先得保证大家有恒产。这个次序,是一个很实在的制约:谁想收拢,先问自己,有没有先把「富」做到。这一条,可以拿来检验后世任何一次「统一」:它是先给了底,还是先发了令。成立条件是:这里的「恒产」,是一个底线,不是一个标准答案;每个人的日子,仍然各有各的样子。
再往前走一步:在这两个方向里,孔子更重视哪一个?
从《论语》的比例看,孔子谈「教」「学」,非常多;谈「政」,相对少。他的一生,大部分时间,是在教,而不是在治。
从方向上看,孔子偏向展开:他重视每个人,重视个别差异,重视学生的具体情况。他对「收拢」,是有的(北辰、风草),但更多是作为一个背景,不是作为一个动作。
这一点,值得对比一下后世:到了汉以后,重心,在慢慢往「收拢」那边移。这一移,正是第五、第六编的故事。
回到开头的灌溉渠。
一个好的水利员,同时做两件事:他知道每一块田缺多少水(展开),也知道整条渠的总水量(收拢)。
如果他只管总量,不看每块田,会有田旱死、有田淹死。如果他只管每块田,不管总量,下游会没水。
好水利员的诀窍,不在于选哪一边,而在于每天,根据水位和天气,不断调整。这个「不断调整」,就是下一章要讲的东西。
再换一个场面,在车站。
一个大的高铁站,每天有上万人进进出出,去的地方各不相同:有人回家,有人出差,有人去看病,有人送孩子上学。这是展开:一个站,几百个不同的去处。
可是整个站,只有一块总屏幕,一张总时刻表,一套检票的规矩:几点检票,哪个口进,几点停止检票。谁都得看那块屏,这是收拢。
设想这个站只收不放:所有人走同一个口,上同一趟车,乱不了,但没人能到想去的地方。再设想只放不收:每个人按自己的钟点来,按自己的想法上车,站里立刻乱成一团。
好的车站,是屏幕统一,去处各异:统一的,是「怎么走」;各异的,是「去哪里」。
这一条,可以拿来放到孔子身上:他统一的,是那个底(比如礼,比如孝的心意);各异的,是每个人的落法。如果一个社会,把「统一的东西」,从「底」扩大到了「去处」(要求所有人去同一个地方),收拢就越了界;如果只剩去处,没有统一的底,展开就散了架。
本章的判断:孔子的因材施教与统一治理,可以读成同一个「一」的两个方向;两者互相需要,也会冲突。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论语》里的教育说法与政治说法,在概念上没有任何共享(比如,「德」「礼」在两处,其实指不同的东西);或者,如果能证明,孔子本人,把两者当作互相排斥的东西。
目前看到的,是「德」「礼」在 2.1、2.3 与教育语境里,大体通用〔待核〕。13.9 的「庶、富、教」,是一个支持的证据。
再补两条旁证,看「礼」是不是真的两边都用。教育那边:孔子的儿子伯鱼,被陈亢问「有没有听到过老师特别的教导」,伯鱼说,有一次孔子对他说:
不学礼,无以立。〔《论语》16.13〕
大意是:不学礼,就没法在社会上立足。
政治那边:子路、曾皙等人侍坐,谈各人的志向,孔子对子路的评语是:
为国以礼,其言不让,是故哂之。〔《论语》11.26〕
大意是:治国要靠礼,(他)说话却不谦让,所以笑他。
「礼」,在教一个人的时候用,在治一个国的时候也用;这是同一个字在两边都当底。这条旁证,让证伪条件的第一条,更难成立了;但本书仍保留它:同一个字,在两处是不是同一个分量,仍然需要逐处检查。
两个方向,有两种风险。怎样不掉进任何一边?这是「中庸」要回答的问题,下一章。
回头看一眼,这一章接着第 11 章(同问异答)和第 15 章(家到国的桥)。第 15 章问过:家里的办法搬到国里,会换性质;这一章补一句:换性质的,不只是办法,还有方向:家里,因材施教的成分更多;国里,统一的成分更多。
这一章也埋了一面旗:本章说,收拢要「软的先在场」,硬的放在软的后面。这个条件,在第 20 章,会被秦的做法,一项一项地检验。还有一面旗,是「收拢靠人心的承认」:它在小圈子里干净,到了陌生人的大圈子里,要靠什么,是第 21 章以后一直在追的问题。
带走的话
孔子的「一」,同时做两件事:向外长,向内收。
开了哪扇门:北辰与同问异答,是同一个「一」的两个方向;各有风险。
关了哪扇门:教育与政治,手段不同,只在孔子「庶富教」的次序里接成一线。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两个方向,都是人在做的动作;没有一个是「自己长出来」的。
学骑自行车的时候,你有没有发现:你不是找到了一个「平衡点」,然后停在那里;你是在不停地左右微调,才没有摔倒。
一个骑得稳的人,车把,其实一直在轻轻地动。
「平衡」,是一个动作,不是一个位置。
先看《论语》里,几处和「中」有关的话:
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6.29〕
大意是:中庸作为一种德行,大概是最高的了吧!百姓缺少它,已经很久了。
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曰:然则师愈与?子曰:过犹不及。〔《论语》11.16〕
大意是:子贡问:子张和子夏,谁更贤?孔子说:子张过头,子夏不足。子贡说:那么子张好一些吗?孔子说:过头,就像不足一样。
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论语》13.21〕
大意是:找不到行中道的人来交往,那就一定要找狂狷的人吧!狂的人进取,狷的人有所不为。
第三处很有意思:孔子并不认为「中行」随处可得;找不到时,他宁可要两个极端,狂和狷,而不是一个「平庸的中间」。这就是说,「中」,不是「两边都不要」,而是两边的好处都有。
这三句话,各有各的场合。
6.29 在《雍也》篇。它是一句感叹,不是定义:孔子说「民鲜久矣」,「鲜」是少,意思是:这种德行,百姓里很少见了,而且少了很久了。他没有说中庸是什么,只说了它难得。
11.16 里,被比较的两个人,是孔子的两位学生:「师」是颛孙师,字子张;「商」是卜商,字子夏。〔据通行注解,二手〕问话的是子贡。子贡爱比较人,这里又比了一次。孔子的回答是一个比较的尺子:过头和不足,一样偏。注意,他没有说「子张和子夏各取一半」,他说的是:两个人,偏的方向不同。
13.21 里的「狂」和「狷」,是两种偏:一个冲,一个守。孔子说,找不到「中行」的人,就找这两种。这句话的意思是:偏,有时候比平,强。
还有一处,是孔子的前辈传下来的话。《论语》最后一篇《尧曰》开头,记着尧把位置交给舜时说的话:
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论语》20.1〕
大意是:啊,舜!天命的次序落在你身上,要诚恳地执守那个「中」。
这里的「中」,是一句传位的话。「执中」,在这里是好事。它和孟子后来批评的「执中无权」,并不矛盾:孟子批评的,是执中不带权。
和这句话有关的,还有一句,出自《尚书·大禹谟》:
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尚书·大禹谟》〕
大意是:人心危险,道心微弱,要精心专一,诚恳地执守那个中。
这句话,宋代的儒者,非常看重,叫它「十六字心传」〔据二手〕。但是要如实说:《大禹谟》属于「古文尚书」那一部分,清代学者考订,它是后来才有的,学界多数认为,它不是先秦原文〔据二手,待核〕。所以,本书不把它当作孔子以前的证据,只当作一个后来的读法:后人把「中」和「一」,放在了一句话里:精一,是专注;执中,是落脚。
这一点,要记一下:「一」和「中」,在后人的心里,是挨着的两个字。孟子在 7A26 里把它们分开,说「执中」若不带权,就是「执一」。这就是他的了不起。
在《中庸》第六章,有一段,是讲舜的:
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中庸》6〕
大意是:舜大概是一位大智慧的人吧!舜喜欢向人请教,又喜欢体察浅近的话,隐去人家的坏处,宣扬人家的好处,抓住事情的两头,把适中的办法用到百姓身上。这大概就是舜之所以为舜吧!
注意,「执其两端,用其中」:不是取平均,而是先摸清两头,再决定在哪里落脚。
站上 313 号(《中庸》的解构本)、245 号,对「中」,有完整的处理,本书这里不重判,只引一个方向:中,是一个随情况移动的点〔据 313、245,具体表述统稿时对照〕。
《中庸》开篇,还有一个关于「中」的定义,常常被引: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庸》1〕
大意是:喜怒哀乐还没有发出来的时候,叫做「中」;发出来了,都合乎节度,叫做「和」。
这里的「中」,是一个没发的状态;「和」,是一个发了以后合节度的状态。它们是两层。本书不展开,只指出:这里的「中」,也不是一个固定的点,是一个「未发」的状态。
《中庸》第二章,把「中庸」分成了君子和小人两种:
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中庸》2〕
大意是:孔子说:君子能中庸,小人违反中庸。君子之所以能中庸,是因为君子能随时处在适中;小人之所以违反中庸,是因为小人没有顾忌。
「时中」,就是随时的中,本书上面说的「动」,在这里,有了一个原文的名字。
注意,这里「小人」的毛病,不是「偏」,是「无忌惮」。中庸的反面,不是极端,是没有顾忌。这是一个容易被忽略的转弯:中庸,是和「顾忌」连着的。一个人,一个社会,有没有「顾忌」,是它能不能「时中」的前提。
最后,《中庸》第九章,还有一句,对「中庸」,说了一句很重的话:
天下国家可均也,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中庸》9〕
大意是:天下国家可以治理均平,爵禄可以推辞,白刃可以踩上去,唯有中庸,做不到。
这句话的意思是:中庸,比治天下、辞富贵、赴死,都难。为什么?因为前面几样,都是一次性的大动作,中庸,是天天的小动作,没有尽头。这个判断,和本章的「骑车」,正好合上。
孟子的「权」,是本章的关键。它并不是孟子一个人的词。我们来看三处。
第一处,是孔子,在《子罕》篇里,把一个人的成长,分成了四个台阶:
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论语》9.30〕
大意是:可以一起学习的人,未必能一起走上正道;可以一起走上正道的人,未必能一起站得住;可以一起站得住的人,未必能一起通权达变。
这里,「权」排在最后一级,比「立」还高。意思是:一个人,能守住规矩,不算最难;能在该变的时候变,才难。
第二处,是孟子,被一个叫淳于髡的人,问住了。淳于髡问:男女之间,不亲手递接东西,是礼吗?孟子说:是礼。又问:嫂嫂掉进水里,要不要伸手去拉?孟子答:
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孟子》4A17〕
大意是:嫂嫂掉水里不拉,那是豺狼。男女不亲手递接,是礼;嫂嫂落水,伸手去拉,是权。
这个例子,是「权」的一个最清楚的样本:规矩(礼)没有错;可是,规矩有它管不到的地方,这个地方,要靠「权」。注意:孟子没有说「礼不重要」,他说的是:礼是平时的尺,权是遇事的秤。
第三处,是孟子评价孔子:
伯夷,圣之清者也;伊尹,圣之任者也;柳下惠,圣之和者也;孔子,圣之时者也。〔《孟子》5B1〕
大意是:伯夷是圣人里清高的;伊尹是圣人里担当的;柳下惠是圣人里随和的;孔子是圣人里合时宜的。
孔子被评为「圣之时」,「时」,就是「时中」的「时」。前三位,各占一个方向(清、任、和);孔子,是能随时换方向的那一个。这和《论语》9.8 里孔子自己的说法,是同一个意思:
吾有知乎哉?无知也。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叩其两端而竭焉。〔《论语》9.8〕
大意是:我有知识吗?没有啊。有个乡下人来问我,我心里空空的,我就从问题的两头去敲,把它问透。
「叩其两端」,和《中庸》里的「执其两端」,是同一个动作:先摸两头,再定落脚。
把这四处放在一起,「中」不是一个点,是一个过程:摸两头,然后称一称,然后落脚;下一次,再来一遍。
孟子对「中」,有一个很重要的批评,容易被忽略:
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孟子》7A26〕
大意是:杨子主张为我,拔一根汗毛对天下有利,也不肯干;墨子主张兼爱,从头顶到脚跟都磨伤了,只要对天下有利,也肯干。子莫就抓住中间,抓中间,比较接近正道了。但是,抓中间却不懂变通,也就像抓住一端一样。之所以厌恶抓住一端,是因为它损害正道,只顾一点,而废弃了其余的一百点。
这一段,对本书,非常重要。
孟子说:「执中无权,犹执一也。」
「权」,是秤锤,是称量、变通。没有「权」的「中」,等于死守一个位置,和死守一端,没有区别。
更巧的是,孟子这里用的词,是「执一」:他把「死守一个位置」,称作「执一」,并且说,「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他厌恶「执一」,因为它损害道。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发现:孟子,反对「死守一」。
这个「一」,是「一端」的一、「一点」的一,不是本书所说的、作为共同起点的「一」。但是,这个用法,提醒我们:哪怕是儒家自己,也警惕「守一」的僵化。这个警惕,后来在历史上,没能阻止僵化的发生,这是第六编的故事。
现在,回到王德生博士的命题:中庸,是向外展开与向内收拢之间的平衡点。
用骑车的比喻,这个命题,要读成:
中庸,不是一个固定的位置,而是一个不断调整的动作:感到展开太多,就往收拢那边带一点;感到收拢太紧,就往展开那边放一点。
这个读法,和孟子的「权」,是一致的:中,必须配着权,才是中。
所以,「平衡点」这个说法,需要小心用。如果把它读成「一个位置」,就和孟子批评的「执中无权」,没有区别。更准确的说法是:
中庸,是平衡的能力,不是平衡的位置。
| 守法 | 守的是什么 | 孟子的评价 |
|---|---|---|
| 执一端 | 一个极端 | 贼道,举一废百 |
| 执中(死的) | 一个固定的中间 | 犹执一也 |
| 执中用权 | 一个随情况调整的点 | 对 |
这张表,读最后两行:同样是「中」,死的和活的,差别在「权」。
这一点,对本书的论证,有一个直接的后果:「一」的僵化,最容易发生在「死的中」上。当一个社会,把「中庸」,读成「一个固定的位置」,它就是在「执一」。这一点,会在后面的历史里,一次次出现:中庸,被守成了不动。
先说对。
王德生博士这一条,把「中庸」,放在了「一」的两个方向之间,是一个很有解释力的位置:它让「中庸」,不再是一个孤立的、抽象的美德,而是一个有具体功能的东西:在长与收之间,保持平衡。
中庸的价值,在这个位置上,看得最清楚:没有中庸,「一」会往一边倒;有了中庸,「一」才能活着。
成立条件是:中庸,是动态的。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平衡点」,说成「平衡的能力」,是不是有点过度修正了?「平衡点」这个说法,也可以理解为一个动态的点,随着情况移动;不必把它读成死的位置。
这个辩护,完全接受。「平衡点」,如果读成动态的点,和本书所说的「平衡的能力」,没有区别。本书的提醒,只是针对一种常见的误读:把「平衡点」,当成一个固定的刻度。
所以,王德生博士的命题,可以保留;只需要在后面加一句:这个点,是会动的。
另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中庸,说成像骑车一样「不停微调」,好像很轻松;可《中庸》第九章自己说,中庸比赴死还难,「不可能也」。你这样讲,是把一件极难的事,讲成了小事。
这个辩护,接住,并且要往里再走一步。
骑车是练得会的:多数人,摔几次,就会了。而《中庸》说的难,是另一种难:骑车的人,只用管自己的平衡;中庸,要管的,是一堆互相拉扯的东西:展开与收拢,规矩与变通,自己与别人。
所以,更准确的比喻,也许不是一个人骑车,是一个车队一起骑:谁也不能停,谁也不能只顾自己,还要一直看着前后左右。
这个修正,不改变本章的判断(中庸是动态的,需要「权」),只是提醒:「动态」,不等于「容易」。当一个社会,说「我们已经找到了中庸」,它多半是把难的那一半,悄悄省掉了。
最后补一对字:「和」与「同」。孔子说: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13.23〕
大意是:君子能够和谐,却不要求一样;小人要求一样,却不能和谐。
这一句,直接连上了第 16 章的两个方向。「同」,是收拢到只剩一个样;「和」,是不同的东西放在一起,还能一起成事。中庸要保住的,是「和」;它要警惕的,是「同」。
《论语》里有子也说过,礼的作用,也是「和」:
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1.12〕
大意是:礼的运用,以和谐为可贵。先王的道,美就美在这里,大事小事都照着这样做。可是有时候行不通,只知道为和谐而和谐,不用礼来节制它,也是行不通的。
这一段,是两头都看的:既要「和」,又怕「和」得没有边。这和「执其两端」,是同一个姿势。
把「和而不同」放回本书的母题里:一个社会,如果它的「一」,只剩「同」,那么「一」就开始僵;如果它的「一」,能容「不同」,它就还活着。判断一个「一」是不是活的,一个最简单的办法,是看它能不能容下不同的人。
「不停调整」,调的依据是什么?下面这张表,是本书的读法,不是原文的断言;每一行,都挂着一个原文的例子,可以单独检查。
| 看见的信号 | 偏在哪边 | 往哪边带一点 | 原文里的例子 |
|---|---|---|---|
| 大家说话一个样,没人敢问 | 收拢过头 | 放,让不同的人说不同的话 | 11.22,同一问题,对子路、冉有说相反的话 |
| 各说各话,没有共同的尺 | 展开过头 | 收,回到共同的底 | 2.3,用礼来齐 |
| 一条规矩,套所有的情况 | 执中无权 | 用权,看具体的人和事 | 4A17,嫂溺援之以手 |
| 规矩被当成「天上掉下来的」 | 忘了来历 | 问一句:这条是谁定的、为什么 | 3B9,圣人一次次出来(见下一章) |
这张表,最后一行,是下一章要接的:「忘了来历」,也是一种偏。孟子的药方,是「权」;而「权」,必须先知道规矩是为什么立的,才称得出来。一条被当成天生的规矩,没法称,只能守。
回到开头的骑自行车。
一个会骑车的人,不会告诉你「平衡点在哪里」;他会告诉你:「往倒的那边,轻轻拐一下。」
你摔倒的时候,不是因为找错了平衡点,是因为停止了调整。
一个社会,也是一样。当它觉得「我们已经找到了平衡」,然后停下来,不再调整,就是它开始倒的时候。
「中庸」,对一个社会来说,是不停下来的提醒。
再换一个场面:城里的公交调度室。
一条公交线路,有一张固定的时刻表:几点一班,几分钟一趟。这是规矩。可是,一个有经验的调度员,不会只看这张表。早高峰,站台上人挤满了,他会加开班次;一场大雨,路上堵了,他会把几辆车并成一队;半夜没人,他会拉长间隔。
时刻表没有错:它是平时的尺。调度员的临时调整,是遇事的秤。
有一种调度员,把时刻表当成命令:表上写十分钟一班,下大雨也十分钟一班,站台上人再多也十分钟一班,因为「规定是这样的」。这样的人,守规矩守得很认真,可乘客会觉得,这条线路越来越没人管。
还有一种,一直在调:今天加,明天减,后天换,没有一张大家能看懂的表,乘客也没法安排自己的出门。
好的调度,是有表,也有调:表让人能预期,调让表能活。表是收,调是放;中庸,是这两样东西,一直一起在场。
本章的判断:中庸,是「一」的展开与收拢之间的动态平衡(需要「权」);当「中」被读成固定位置,它就成了「执一」。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中庸》的「中」,本义,就是一个固定的、不随情况变化的位置;或者,如果能证明,孟子 7A26 的「权」,在先秦儒家里,是一个边缘的、非主流的观念。
目前看到的,是《中庸》2 章有「君子而时中」的说法(大意:君子能够随时处在适中的位置上〔待核〕),支持「中」是动态的读法。
这一章接上了好几根线。第 8 章讲「恕」,是「推」的动作;第 15 章讲「桥」,是家到国的换性质;第 16 章讲长与收,各有风险。本章说:能把这几样东西,一起稳住的,是「权」,不是一个固定的位置。
这一章也留下了一面旗。表里最后一行说,「忘了来历」,也是一种偏。孟子在 7A26 里,只提了「执中无权」和「执一端」两种病,没有提第三种:一条规矩,守着守着,忘了它是怎么来的。这一种病,是第五编的主角。第五编开头,孟子自己,就会出来,讲「一治一乱」。
另外还要登记一处同字不同义:孟子 7A26 的「执一」,是「死守一个点」,和本书说的作为共同起点的「一」,不是一个意思。统稿时,须在附录里注明。
最后留一句,给读到这里的人:到这一章,第四编的各条线,都已经走完。这一编里,孔子与孟子,一直在用「一」,用得很小心:他们知道它会偏,所以备了「权」。接下来要问的,是当天下真的乱了,没有人再肯小心的时候,「一」是怎样被造出来的。
第四编,四章走完:
本编的结论:
孔子、孟子、《大学》《中庸》,对「一」的使用,是有警惕的:他们知道,「一」会单一化(收拢太过),会碎片化(展开太过),会僵化(执中无权)。他们给出的药方,是「权」,是中庸。
但药方,不等于病不会发生。在孔孟之后,这些药方,是怎样一步步被放弃,或者被改装的?这是第五编开始要讲的故事:从乱世里,有人开始造「一」。
本编还留下两处弱点,登记在附录:一,「定于一」的「心服」层,是读法;二,「家」到「国」的「同一套办法」,是后人的读法,不是文本的断言。
带走的话
中庸,不是找到一个位置,而是不停地调整;停下来,就是执一。
开了哪扇门:中庸是长与收之间的动态平衡,要配「权」;孟子自己批评「执一」。
关了哪扇门:「平衡点」不能读成固定位置;死守的中,就是执一。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平衡,要人天天做,没有一个「天然的平衡点」。
前四编,把「一」放回孔孟的文本里,一层一层看过:它的来历(天命)、走法(忠恕)、展开(因材施教)、收拢与平衡(中庸)。那四编里,「一」始终是被孔子、孟子使用的东西。这一编往前走一大步:「一」是怎么在历史里,被造出来、被守下去的?这是全书母题——「乱世有人造它,治世有人守它」——要接受第一次真正的检验。五章:孟子对历史的一个判断(第 18 章);老子怎样把「一」抬到宇宙的起点(第 19 章);秦怎样强行造一(第 20 章);汉初怎样换一种方式造(第 21 章);魏晋怎样发现旧的「一」失灵了(第 22 章)。这一编,是全书最吃重的一编:证伪条件三,要在第 21 章结账。
野球场上,没有裁判。
两队人,打得很凶,一个球出界,谁也说不清是谁碰的。吵了五分钟,有人说「算了,重来」,有人说「不行,你耍赖」。吵到最后,球场边上一个年纪大的人,说:「这样吧,出界的球,看谁离得近,谁说了算。」
大家不一定服气,但还是照着打了。这条规矩,从这天起,成了这个野球场的规矩。
乱,是没有共同的规矩;一,是在乱里,有人先定了一条,大家认了。孟子,在两千三百年前,对整部历史,做了同样的观察。
《孟子·滕文公下》,有一段,是公都子问孟子:别人都说您好辩,请问为什么?孟子回答:
天下之生久矣,一治一乱。〔《孟子》3B9〕
大意是:人类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很久了,是治一阵,乱一阵。
这是一个很著名的句子。它的意思,不是「治乱本来就有」,而是在说:「治」和「乱」,是交替的,没有一直治,也没有一直乱。
接着,孟子给了一串例子:
然后,孟子说出自己的位置:
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我亦欲正人心,息邪说,距诐行,放淫辞,以承三圣者。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孟子》3B9〕
大意是:圣王不出现了,诸侯放纵,士人乱发议论,杨朱、墨翟的学说,充满天下。……我也想端正人心,消除邪说,抵制偏颇的行为,驱除放荡的言辞,来继承三位圣人(禹、周公、孔子)。我难道是喜欢辩论吗?我是不得已啊。
这段话出自《滕文公下》。问话的人,是孟子的学生公都子,他说:外面的人,都说老师您好辩,请问为什么?这是一个带点委屈的问题。孟子的回答,就是上面那一大段,最后落在那句「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
所以,「一治一乱」不是孟子坐下来写的历史总论,是他为自己辩护的一段话。他用整部历史,回答一个问题:我为什么要出来说话?这一点要记着:他讲历史,是为了给自己的行动找位置。
再把三次「治」的细节补全,因为细节里有东西。
先看禹。孟子的原话是:
禹掘地而注之海,驱蛇龙而放之菹;水由地中行,江、淮、河、汉是也。险阻既远,鸟兽之害人者消,然后人得平土而居之。〔《孟子》3B9〕
大意是:禹挖开地,把水引到海里,把蛇龙赶到水草丛生的沼泽里;水从地中间流,就是(后来的)长江、淮河、黄河、汉水。险阻远去了,伤害人的鸟兽消失了,然后人才能在平地上住下来。
注意几个动词:掘、注、驱、放。每一个,都是人的手在动。孟子没有说「水自己退了」。
再看周公:
周公相武王,诛纣伐奄,三年讨其君,驱飞廉于海隅而戮之。灭国者五十,驱虎、豹、犀、象而远之,天下大悦。〔《孟子》3B9〕
大意是:周公辅佐武王,杀了纣,讨伐奄国,用了三年,才讨平它的君主,把飞廉赶到海边杀了。灭掉的国有五十个,把虎、豹、犀、象赶到远处,天下人非常高兴。
这里有一个数字,值得停一下:「灭国者五十」。孟子是把它当作周公的功绩说的。可是放到本书的框里,会看到另一面:造出一个新的秩序,有时候,要灭掉五十个旧的单位。孟子没有避开这个数字,这是他诚实的地方;本书把它记下来:造「一」,有代价,有时很大。这一点,第 20 章会走到极端。
最后是孔子:
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孟子》3B9〕
大意是:世道衰了,大道微弱了,邪说暴行都出来了,有臣子杀他的君主的,有儿子杀他的父亲的。孔子害怕,就作了《春秋》。
最后,孟子给这三个人,下了一个总评:
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驱猛兽而百姓宁,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孟子》3B9〕
大意是:从前禹压住了洪水,天下得以太平;周公兼并了夷狄、赶走了猛兽,百姓得以安宁;孔子完成了《春秋》,乱臣贼子便害怕了。
三句话,一个结构:一个人做了一件事,一个结果出现。「洪水」「猛兽」「乱臣贼子」,是三种乱;「抑」「驱」「成」,是三种造。
注意:第三个,不是「抑」也不是「驱」,是「成」。孔子造的,是一把尺子,不是一块地。所以他的造法,和前两位不同:前两位动的是手脚,孔子动的是笔墨,和人心里的惧。
这个区别,后面会有用:有的「一」,是用手脚造的;有的「一」,是用话语造的。
请你停一下,把这一串话,用本书的眼光,重新排一排:
| 乱的样子 | 谁出来 | 做了什么 | 造出了什么 |
|---|---|---|---|
| 洪水横流,无处安身 | 禹 | 疏导江河,驱赶蛇龙 | 一块可以住人的平地 |
| 暴君接连,天下无休 | 周公 | 辅武王诛纣,制礼作乐〔制礼,孟子此处未明言,据通行说法,待核〕 | 一套新的秩序 |
| 邪说暴行,弑君弑父 | 孔子 | 作《春秋》 | 一套是非的标准 |
每一次「乱」之后,都有一个人,站出来做了一件事,把乱,变成了「一」:一块地、一套秩序、一把尺子。
孟子的叙述,正是本书母题的前半句:乱世有人造它。
孟子自己,是怎么想的?他并没有说「这是造」;他的口气,是「圣人救了世」。在他的眼里,圣人是发现了道、恢复了道,不是造了道。
这就是本书要加的一层:同样一件事,孟子叫「恢复」,本书叫「造」。这个改名,不是在贬低圣人,而是在问:如果每一次治,都要有一个具体的人,具体地去做,那这个「一」,就是做出来的。
孔子这一次的「造」,值得多看一眼,因为它最特别。
《春秋》本是鲁国的编年史,记事从鲁隐公元年到哀公十四年,大约是公元前 722 年到前 481 年,共二百四十多年〔据二手,通行说法〕。孟子说孔子「作」了它,意思是孔子在旧史的基础上,加了自己的是非判断。孟子在另一处,替这件事,描过一个背景:
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孟子》4B21〕
大意是:圣王的足迹没有了,《诗》也就没有人再采了,《诗》没有了,《春秋》才兴起。……它写的事,是齐桓公、晋文公的事,它的文字,是史官的文字,孔子说:它的「义」,是我私下取来的。
最后这一句,很值得停下来:「其义则丘窃取之矣」。事和文,都是现成的;「义」,是孔子取来、加进去的。孟子转述的孔子,自己承认:这把尺子,是他放进去的。
这是孟子笔下,最接近「造」字的一处:孔子没有说「我发现了义」,他说的是「我取了义」。「取」,是人的动作。
当然,「窃取」两个字,也是谦词,不能读得太重。但它给出的,是一个很有用的细节:连孔子自己,也没有说他是「看见」了那把尺子,他说他是「放」进去的。
本书的读法,因此,不算是硬加给孟子的:孟子自己转述的孔子,已经把「造」的动作,露出了一角。
孟子对这条线,还有第二处说法,在《公孙丑下》。他离开齐国的时候,心里不痛快,学生问他,他说:
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由周而来,七百有余岁矣。以其数,则过矣;以其时考之,则可矣。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孟子》2B13〕
大意是:每过五百年,一定有圣王兴起,其间一定有闻名于世的人。从周朝到现在,已经七百多年了。按年数,已经超过了;按时势看,也该出现了。可是天还不想让天下太平;如果想让天下太平,当今之世,除了我,还有谁呢?
这一段,有三样东西值得看。
第一,「五百年」:孟子也在算周期,他心里有一个「大约每五百年一回」的节奏。但他自己也说「以其数,则过矣」,数字对不上,他没有硬凑。这一点,对本章后面的「周期」问题,是一个提醒:孟子本人,也不把周期当成铁律。
第二,「天未欲平治天下」:他把「乱」没有停,归给「天」。这是他的背景叙事(后面辩护人那一节会说)。
第三,「舍我其谁也」:他把自己放进了行动者的位置。他不是在等天;他是在说,如果天要动,动手的人,应该是我。
这三点合起来,就是本章要说的东西:孟子的叙述里,天是背景,人是前景。天决定要不要治,人决定怎么治。本书只谈前景。
同一个时代的另一位思想家,庄子,对「乱」,有另一种说法。《庄子·天下》,开篇这样说:
天下大乱,贤圣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庄子·天下》,待核〕
大意是:天下大乱,贤人圣人不再显明,道德不再统一,天下人,大多是得到一点点片面的认识,就自己觉得很好。
紧接着,是更有名的一句:
道术将为天下裂。〔《庄子·天下》,待核〕
大意是:完整的道术,将要被天下撕裂。
注意,庄子说的「乱」,是「道德不一」。他把「乱」,定义成「一的缺失」。
这一个定义,和孟子是同向的:两个不同学派的人,都把「乱」,理解为共同起点的失去。这是本书整个论证,最有力的旁证之一:不同的学派,对「乱」,给出了同一个诊断。
《天下》是《庄子》的最后一篇,被排在杂篇的末尾。它的作者,学界多数人不认为是庄周本人〔据二手,待核〕。这一篇,把当时各家学说,一家一家点评了一遍。开头那句「天下大乱」之后,还有一句更直接的诊断:
是故内圣外王之道,暗而不明,郁而不发,天下之人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庄子·天下》,待核〕
大意是:所以,内圣外王的道,暗了而不显明,郁结而不得发出,天下的人,各人按自己所想要的,把它当作自己的一套方法。
这里要看两个词:「各为其所欲」,和「以自为方」。意思是:每个人,从自己想要的出发,各立一家。这和孟子说的「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说的是同一个现象。
同一个现象,两种态度:
这个差别,本书留给下一章。因为一个把「一」的缺失当作病,却不去造一的人,和一个明确说「一」可以被造出来的人,是两种人。第 19 章的老子,就是后一种。
再替庄子说一句:他的「道德不一」,可能不只指「共同起点的缺失」,也可能指「学问被切碎了」。这个读法,在本章的证伪条件里,已经登记。本书的做法是:把它读成「一的缺失」,但不坚持它只能这样读。
先说对。
「一治一乱」,是一个极有力的历史观。它拒绝了两种幼稚:一种,认为历史是一路上升的,每一天都比昨天好;一种,认为历史是一路下坠的,一代不如一代。孟子说,都不是,是起伏的。
这个观察,让人在「治」的时候,保持警惕;在「乱」的时候,保持希望。它对一个民族的心理,是一种稳定剂。
成立的条件是:这个「起伏」,不是一个必然的命运,而是有人做出来的:每一次从乱到治,都有一个具体的行动者。孟子的叙述,恰好有这一点:禹、周公、孔子,都是人。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孟子的三次「治」,读成三次「造」,但孟子的原意,可能就是「天命」:每次大乱之后,天,选择一个圣人,来拯救世界。圣人,不是自己要造,是被托付。
这个辩护,很有力,本书接受它的一半。孟子确实相信「天」。他自己,在 5A5 里,说过「天与之」〔见第 4 章〕。圣人的出现,在他的叙述里,有天的意思。
可是,请注意,「天与之」的意思,在 5A5 里,已经被孟子自己,解释成了「人与之」:天,通过民意来表态。所以,即使是「天选圣人」,在孟子的操作定义里,也要通过百姓的承认来完成。
所以,本书的立场是:「天选」的说法,是一个背景叙事;「人承认」的机制,是实际的运作。两者不矛盾;本书关心的,是后者。
这个问题,需要诚实地谈。
如果「一治一乱」,是一个周期,那么,下一次「乱」,几乎是必然的。「一」,被造出来,被守着,守久了,会怎样?它会僵,会空,会被忘了怎么来的;一旦它失灵,就是下一次的「乱」。
这是本书母题的后半句:「守久了,便忘了它是造的。」孟子没有说这句话,但他的「一治一乱」,在逻辑上,包含了这个意思:为什么治会变成乱?因为守的人,忘了。
不过,这个推论,是本书的,不是孟子的〔标记:本书读法,待验〕。孟子,把「乱」的原因,归结为「圣人之道衰」「暴君作」:他看见的,是人的失德,不是「一」的僵化。
这是一个重要的差别:孟子的诊断,是道德的;本书的诊断,是结构的。
| 问题 | 孟子的叙述 | 本书的读法 |
|---|---|---|
| 乱是什么 | 圣王不作,道衰,邪说暴行 | 没有一条大家共同认的规矩 |
| 治是怎么来的 | 圣人出来,恢复了道 | 具体的人,在乱里做了一件事 |
| 治的凭据是什么 | 天,和道 | 一群人的承认 |
| 造的代价 | 周公「灭国者五十」,当作功绩 | 记作代价 |
| 治了以后会怎样 | 没有明说 | 守久了,来历会被忘 |
这张表,读最后一行:孟子没有回答「治了以后会怎样」。他的眼光,一直停在「乱起来、治回来」这两个点上。「治」本身是怎么老掉的,不在他的视野里。本书要补的,正是这一格。
回到开头的野球场。
那条「出界看谁离得近」的规矩,一开始,大家是知道它是那天,那个年纪大的人,随口定的。可是,一年以后,新来的人,不知道这个来历,他们会说:「这个球场,从来就是这样的规矩。」
再过几年,如果有人说「我们改一改吧」,会有人皱眉:「这是球场的老规矩。」
一条规矩,从被定下来,到被当成「老规矩」,只要几年。这不是谁的错,是人记性的结构。
「一」的僵化,正是从这里开始的:不是有人想骗人,是来历,自己会被忘。
再换一个场面,在车站。
设想一个老车站的站台,一开始什么线也没有,大家站在边上等车,各人凭感觉。后来,有一次,有人站得太近,出了事。管站台的人,第二天在地上画了一条黄线,写上:请站在黄线以内。(这是一个设想的场面,不是某个车站的真实记录。)
头几年,所有人都知道,这条线是出了事以后,有人画的。可是十年以后,新来的乘客不知道这个来历,他们看见线,会觉得:站台本来就有一条线。有人站过了线,旁边的人会说:「你怎么不守规矩?」
再过很多年,有人提议,把线往外挪一点,因为新车的车门位置变了。这时候,会有人说:「这条线是老规矩。」
这和野球场是同一个结构,但有一处不同:野球场的规矩,是吵出来的;站台的线,是出了事才画的。有的「一」来自争吵,有的「一」来自事故。孟子笔下的三次「治」,三种乱:洪水、暴君、邪说,都有点像「事故」:先有了伤害,然后有人出来,画一条线。
这也是「一」会被守得那么认真的原因:线的背后,有一次没有被说出来的教训。如果这个教训被忘了,线就成了没有理由的线;而没有理由的线,既不好守,也不好改。
本章的判断:孟子的「一治一乱」,其三次「治」,在结构上,都是「乱世有人造它」的前半句;庄子「道德不一」,是同一诊断的另一个版本。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孟子 3B9 的三次治,不是由人的行动促成,而是纯粹由天或自然完成;或者,如果能证明,庄子的「道德不一」,指的不是「共同起点的缺失」,而是别的东西(比如,指学术的分化,而没有「乱」的含义)。
〔《庄子·天下》的引文,及其作者与成篇年代,学界有不同意见,需要核〕。
孟子看见了「乱世有人造」,但他的眼里,造的是「道」,造的人是圣人。另一位同时代的人,把「造」,推到了更远的地方:不只是造一套秩序,而是造一个「起点」本身。这就是下一章的老子。
这一章,也接着前面的几面旗。第 4 章讲过「天与之,人与之」;这里 3B9 的「圣人救世」,是同一个结构:天是背景,人承认是机制。第 17 章留下的那一行「忘了来历也是一种偏」,在本章,有了第一个具体的样子:野球场的规矩、站台上的线。而造的代价,周公的「灭国者五十」,要到第 20 章,才会算总账。第 21 章,会检验「守」的做法;第 27 章,会回头问:记得来历的人,是不是一直都在。
带走的话
「一治一乱」:每一次治,都有一个具体的人,把乱,变成了一。
开了哪扇门:孟子的三次「治」,是本书母题前半句的最早的历史证据;庄子与孟子,对「乱」是同一诊断:一的缺失。
关了哪扇门:孟子叫「恢复」,本书叫「造」;孟子的诊断是道德的,本书的诊断是结构的,这个差别,要分清。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孟子叙述里的三个「一」,都是具体的人,在乱里做出来的。
做过馒头的人都知道,老面发酵,要留一块「面种」。
每次蒸馒头,揉面的时候,要留下一小块,放到明天的面里。明天的面,因为有了今天的这一小块,才能发起来。这块面种,里面没有馒头,却能长出一缸又一缸的馒头。
老子说的「一」,有一点像这块面种。
《老子》里,「一」是一个核心的字。先看最有名的一段: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42〕
大意是:道产生出一,一产生出二,二产生出三,三产生出万物。
这是一个由少到多的链条:从「一」开始,一步一步,长出万物。「一」,是万物之前的那个起点。
再看另一段,讲「得一」: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老子》39〕
大意是:从前得到「一」的:天得到「一」而清明,地得到「一」而安宁,神得到「一」而灵验,山谷得到「一」而充盈,万物得到「一」而生长,侯王得到「一」而成为天下的主心骨。
这里,「一」是每一样东西,之所以是它自己的那个根本:天之所以清,地之所以宁,都是因为「得一」。
再看一段,是对「圣人」的要求:
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老子》22〕
大意是:所以圣人守住「一」,作为天下的范式。
「抱一」,是抱着、守着那个「一」。
三段话,三个动作:「一」,生出万物(42);万物,要得到一(39);圣人,要抱着一(22)。
〔已核:上引四段,文字皆据通行的王弼本(42、39、22、57 章)。帛书本、郭店本的文字与章次,和通行本有不同,具体差异,本书据二手,待核。〕
多说一句版本。1973 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了两种帛书《老子》,墓是公元前 168 年下葬的;两种,都是「德经」在前、「道经」在后〔据二手,待核〕。通行本是「道经」在前。可见,《老子》这本书,在汉初,就不只有一个样子。本章引的,是后来最通行的那个样子,别的样子里,这几句话在不在、在哪,本书不替它们下判断。
再看两处细节,都是同一个版本里的字。
第一处,在 42 章自己的下文。「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后面,紧跟着的是:
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人之所恶,唯孤、寡、不谷,而王公以为称。〔《老子》42,已核:王弼本〕
大意是:万物背着阴、抱着阳,靠一股冲和之气成为和谐;人们最不喜欢的,是「孤」「寡」「不谷」这几个称呼,王公偏拿它们来称呼自己。
请注意:同一章里,前半讲「一」怎么长出万物,后半一转,落到了君王怎么称呼自己。「一」的话题,没有停在天上,马上落回「名」(第 13 章)。老子,是一个把起点和称呼,放在同一章里讲的人。
第二处,是后人怎么读这个字。三国时的王弼,给这几章的「一」,各注了一句。放在一起看:
| 章 | 老子的句子 | 王弼的注(已核) | 本书的读法 |
|---|---|---|---|
| 42 | 道生一 | 万物万形,其归一也,何由致一,由于无也 | 起点之前,还垫着一层「无」 |
| 39 | 昔之得一者 | 一,数之始而物之极也 | 一,是每样东西的「主」 |
| 22 | 圣人抱一为天下式 | 一,少之极也。式,犹则之也 | 一,是圣人手里的「范式」 |
这三条注,本书只当后人的读法。要记住的,是第一行:王弼把「一」的上头,又垫了一个「无」。这一手,第 22 章会细看。
先要小心分开。孔子说「吾道一以贯之」,那个「一」,是贯穿的线(第 2 章),是做事做人的一条线。
老子说的「一」,是起点,是根源,是在天地万物之前的那个东西。
这两个「一」,在字上相同,在位置上,一个在路上,一个在源头。
本书在第 14 章,分了三种「一」:起点之一、线之一、统一之一。老子的,是起点之一,而且是推到了最远处的起点:不只是「一群人」的起点,是「万物」的起点。
现在,来到王德生博士的第六条口述命题:
道家造一,儒家守一。〔王口述〕
这一条,需要小心用。先要问:什么叫「造一」?
本书的读法,是这样的:
这样读,我们来看老子:
老子,明确提出了一个「一」,在「道」的下面,在「二、三、万物」的上面。他是在回答一个问题:「万物从哪里来?」他的回答是:「道生一。」
这个回答,在老子之前,没有这样明确的说法。(郭店楚简里,有一篇《太一生水》,提到「太一」,生水,水又辅助太一,成就天地〔据二手,待核〕。如果它的年代,早于或接近《老子》,则「造一」的功劳,要在老子之外,再分一点给他人。)
所以,老子是「明确造一」的人。这一点,大体可以成立。
那么,儒家呢?孔子说「吾道一以贯之」,他的「一」,没有在宇宙论的层面,被明说过。孔子的「一」,是从周礼的传统里接过来的:他说「述而不作」(《论语》7.1),说自己是传述,不是创作。
所以,从姿态上看,孔子确实是「守」,不是「造」。
前面说,郭店楚简里有一篇《太一生水》,可能动摇「老子最早」这一句。这里,把能核到的,摆一摆。
先看它的开头:
太一生水,水反辅太一,是以成天;天反辅太一,是以成地。〔《太一生水》,已核:据维基文库的释文;原简多通假字、有缺字,此处取通行释读〕
大意是:太一生出水,水又反过来辅助太一,这样成了天;天又反过来辅助太一,这样成了地。往下,是神明、阴阳、四时,一层辅助一层地长出来,最后总结说:「天地者,太一之所生也」〔已核〕。
它和《老子》42 章,有两处不一样:
还有一句,更值得本书留意。简文的后半段,讲到「道」,是这样说的:
道,亦其字也。请问其名。〔《太一生水》,已核:释文;上下文有缺字〕
大意是:「道」,不过是它的「字」;请问它的「名」叫什么。(接着说:以道行事的人,一定要借它的名;圣人行事,也借它的名。)
这是一次当场的命名。写这篇东西的人,自己就知道,「太一」「道」,是人给的称呼,一个算「名」,一个算「字」。这和本书的母题,几乎同声:起点,是人命名的。
那么,谁先谁后?本书能说的,只有这些:郭店一号楚墓,1993 年发掘,简的抄写,一般认为在公元前 300 年之前〔据二手,见一篇研究文章的说法,待核〕;《太一生水》与《老子》,是同墓出土的、同一时期的文献〔同上〕。郭店的《老子》,是节抄本,不是全本〔据二手,待核〕;据常见的对照,其中没有通行本 42 章「道生一」那一章〔据二手,待核〕。
这几句合起来,意思是:现有的证据,不够判先后。所以,本章保持原判,但把话说得更窄:通行本《老子》里,有明确造一的句子;这个句子是什么时候写成的,和《太一生水》孰先孰后,现在断不了。这一处,本章末的证伪条件里,已经预留了位置。
把两处对着摆一下,更清楚:
| 《老子》42 章 | 《太一生水》 | |
|---|---|---|
| 起点叫什么 | 道 | 太一(「道」只是它的字) |
| 起点怎么出来 |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 | 太一生水,水反辅太一 |
| 方向 | 单向:由少到多 | 来回:生出来的,反过来辅助 |
| 末了落在哪 | 王公的自称 | 「请问其名」,借名行事 |
| 本书的用处 | 明确造一的句子 | 明确说出「名」「字」的句子 |
这张表的最后一行,是本书最想留的:两篇,都在「命名」这个动作上停了一下。这就够了:本章的判断,不需要两篇谁先谁后,只需要有人,在这件事上,把话说出了口。
但是,这一条,不能说得太满,原因有三:
第一,老子自己,也在「守」。「圣人抱一为天下式」,「抱」,就是守。老子在「造」了一个「一」之后,马上要求圣人去守它。所以,老子,是造和守,两个动作都有。
第二,孔子自己,也在「造」。他把「仁」,推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他把「礼」,赋予了「仁」的内核(《论语》3.3:「人而不仁,如礼何?」)。这是重造。孔子自称述而不作,但他的实际行为,有大量的「造」。
第三,孔子之后的儒家,也在「造」。子思、孟子,把「天命」放进了「性」(第 6 章)。这个动作,是造。
所以,更稳的说法,是这样:
道家,是更早、更明确地「造一」的一派(在宇宙论的层面);儒家,在姿态上,是「守一」的一派(在社会秩序的层面);但两家,都同时有「造」与「守」。
这个窄化,本书记入命题六的窄化登记:命题六,从「道家造,儒家守」,窄成「道家更早明确造,儒家姿态上守」。这个窄化,要等王德生博士裁定〔待裁〕。
| 老子 | 孔子 | |
|---|---|---|
| 「一」的位置 | 万物之前的起点 | 做人做事的那条线 |
| 动作 | 明确提出「道生一」 | 述而不作,传述周礼 |
| 姿态 | 造 | 守 |
| 实际上 | 提出之后,要求圣人「抱一」(守) | 自称不作,却把仁推到新高度(造) |
| 后来的回响 | 黄老、玄学 | 汉儒、宋明 |
这张表的重心,在最后两行:两边,嘴上说的,和手上做的,都不完全一样。
题目叫「老子的手」。这只手,在做什么?
在老子的书里,有一个很特别的东西:「无为」。
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57,已核:王弼本〕
大意是:我不去干预,百姓自然就化育;我喜欢清静,百姓自然就端正;我不生事,百姓自然就富裕;我没有欲望,百姓自然就质朴。
顺带一个小细节:王弼本里,这四句的前头,带着「故圣人云」四个字〔已核:王弼本〕。也就是说,在通行本里,老子自己,也是在引一句更早的话。(帛书本、郭店本是不是这样,据二手,待核。)这给「老子也在守」,添了一点小旁证:这只手,不全是造,也在传。
再看这一章的上文,更要紧:
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老子》57,已核:王弼本〕
大意是:天下的禁忌越多,百姓越穷;百姓手里的锐利家伙越多,国家越乱;人们的机巧越多,怪事越多;法令越是明晃晃地张挂,盗贼反而越多。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这八个字,放在第 20 章之前读,有一种让人不安的预感:老子的「无为」,一开始,就是冲着「法令越多越好」这种办法去的。他不是在真空里讲「无为」,他是在反对一种造法。这一点,下一章,要用秦来验。
再回头看 22 章里的「抱一」,上文是:
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老子》22,已核:王弼本〕
大意是:弯曲反而能保全,委屈反而能伸直,低洼反而能盈满,破旧反而能更新,少了反而能得到,多了反而会迷惑。所以圣人守住「一」,作为天下的范式。
读到这里,就明白了「一」在 22 章的位置:它排在「少则得,多则惑」的后面,是「少」的极处(王弼注,已核)。抱一,是抱着最少的那个东西,不去添。与秦的「壹赏、壹刑、壹教」比,字面上,一个是「少」,一个是「壹」;做法上,一个往下减,一个往上收。这个对照,在第 20 章,会再出现。
这里,老子说的是一种很特殊的统一:不是靠推,是靠不推。统治者什么也不做,反而让天下自己归于「一」。
这是一个极其精巧的「造一」的办法:把「造」,藏在「不造」里。
这只手,是看不见的手:它把「一」,放在那里,然后收回去,让人觉得,一切是自然而然的。
这个办法,在后面,会一再被使用:它是汉初黄老的底牌(第 21 章),也是魏晋玄学的起点(第 22 章)。老子,发明了一种让「造」变得看不见的造法。
这一点,特别值得注意:越是高明的「造一」,越要让人看不出是造的。
这与本书母题的最后一句,是呼应的:「守久了,便忘了它是造的。」老子的办法,是一开始就让人忘。
站上有两本《道德经》的专著(290、311 号),对老子的「一」,有完整的处理。本书这里,只引不重判,只借它们的方向:老子的「一」,是缝隙的填补〔290、311 的具体表述,统稿时对照〕。
本书想加的,只是:把「圣人抱一」,放在「造」和「守」的关系里看:老子,是把「造」的功夫,藏在「抱」这个动作里。
先说对。
老子这一手,有一个极大的好处:它给了一个社会,一个很低成本的维稳办法:统治者少折腾,百姓自己运转。在一个刚经历大乱的社会,让人休息,是最大的恩惠。
汉初,就是这样的例子(第 21 章)。
成立条件是:社会真的有一个基础,在那里自己运转;「无为」才是留白;如果基础是空的,「无为」,就是放任。
再说一条,常被忽略。老子这一手,还有一个好处:他把起点,写在了纸上。「道生一」「抱一」,白纸黑字,后来的人,才有东西可以拿来问:凭什么一生二?为什么要抱?第 22 章里王弼的注,就是一个例子:他是顺着这几句话,才有了下手的地方。写在纸上的起点,比从没有人说出口的起点,更容易被追问。成立条件是:这几句话,真的被后人读到、拿来问过;这一点,从下一章起,一章一章,可以查。
还可以听一听汉初人,是怎么看道家这只手的。司马谈(司马迁的父亲),在《论六家要旨》里,给道家写过一段话:
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史记·太史公自序》载《论六家要旨》,已核〕
大意是:道家让人精神专一,行动合于无形,使万物富足。它的办法,是顺着阴阳的大顺序,采取儒家、墨家的长处,摘取名家、法家的要点,跟着时势迁移,顺应事物变化,树立风俗、推行事务,没有不合适的;要点简约,容易掌握,事情少,功效多。
请注意两处。第一,「精神专一」四个字里,有一个「一」,在汉初人眼里,是道家的效果:不是万物之前的起点,是人心收到一处。第二,「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在司马谈眼里,道家,本来就是一只会拿别人东西的手。这与第 21 章要看的汉初,对得上:用黄老的人,用的是一套掺着法家的「无为」,不是一块纯的老子。(这是本书的读法;司马谈本人是否这样想,只能说,他写下了这些字。)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老子的「无为」,读成「藏起来的造」,似乎有点太阴谋论了。老子的原意,也许是真的相信:自然的状态,比人造的状态更好;他不是在耍手段,是在表达一种信念。
这个辩护,完全接受。本书一贯的立场:判功能,不判人心。老子可以是完全真诚的;但他的「无为」,在被使用的时候,发挥了「让造看不见」的功能。这一点,不依赖于他的真诚。
另一位辩护人,换个角度说:你说老子「造一」,可老子自己写的是「道生一」——一,是被道生出来的,不是人造的。造它的,是道。
这个辩护,接得住,也值得留着。接法是:本书说的「造」,指的是有人把这个起点说出来,当作大家共同承认的出发点。「道生一」这三个字,是人写下的;「道」,是写它的人给的称呼(《太一生水》自己就说:「道,亦其字也」)。把造者,从人换成道,是造得最彻底的一种写法:造的痕迹,被写成了「生」。这与「老子的手」那一节讲的「让造看不见」,是同一件事的两头:一头,是把造的人藏起来;另一头,是把造的动作,写成自然的「生」。
回到开头的面种。
那块留下来的面种,里面没有馒头,却长出了每一缸馒头。它被每天的面包裹着,被每天的火候转化着。做馒头的人,一天天揉面,一天天蒸,早就忘了那块面种,是某一天某个人留下来的。
但是,如果有一天,面种坏了,所有的馒头,都不再能发。
老子的「一」,就是这块面种。它是被留下来的一块,是被每一代人,不自觉地继续留着的一块。
题目叫「老子的手」,再换一双手来看:木匠的手。
村里有位老木匠,打一张八仙桌。桌腿和桌面连着的地方,是榫头:插进去,再敲进一根楔子,严丝合缝。漆一刷,谁也看不见一根钉子,一道接口。
桌子用了几十年,一家人围着它吃饭,只觉得「这桌子,天生就稳」。有一年,桌面裂了,拆开一看,里头有一根楔子,是当年一锤一锤敲进去的;榫头上,还留着刨子的印。
桌子稳,靠的就是那根看不见的楔子。可吃饭的人,从来没想过,这桌子是谁打的。
老子的「无为」,就是这根楔子:它在,而且在受力;可是,越好的木匠,越让人看不见它。
本章的判断:老子是更早、更明确地「造一」的人,且发明了「让造看不见」的办法;命题六,只能窄着用。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太一生水》等出土文献,早于《老子》,且「太一」的论述,已经比《老子》更完整,则「老子是最早明确造一」这一句,要改成「道家的早期文献里,有人明确造一」;如果能证明,儒家早期,也有同样明确的、宇宙论层面的「一」的提出,命题六,要进一步窄化。
〔郭店简《太一生水》的年代、与《老子》的关系,据二手,待核〕。
老子留下了面种。可是,面种放在谁手里,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用法:一种是养着它,一种是硬把它压成模子。下一章,看压成模子的那一次:秦。
还有两处伏笔,先记在这里:本章说的黄老,在第 21 章,会有名有姓地出场(曹参、盖公);王弼把「一」收进「无」,在第 22 章。
司马迁自己,给汉初这一百年,留过一句很短的话:
自曹参荐盖公言黄老,而贾生、晁错明申、商,公孙弘以儒显,百年之闲,天下遗文古事靡不毕集太史公。〔《史记·太史公自序》,已核〕
大意是:自从曹参推荐盖公讲黄老,到贾谊、晁错讲明申不害、商鞅,再到公孙弘靠儒术显达,这百年之间,天下的遗文古事,没有不汇集到太史公这里的。这一句,把「黄老—申商—儒」,排成了一条线。第 21 章到第 24 章,走的大致就是这条线。需要说明:这是司马迁站在武帝时代,回头排的次序,是一个史家的读法,不是当时人一步一步自觉走过来的路;本书取它,只当一条方便的线索。
带走的话
越是高明的「造一」,越要让人看不出它是造的。
开了哪扇门:老子明确提出「道生一」,又发明了「无为」这种让造看不见的办法;命题六,窄化登记。
关了哪扇门:老子也在守,孔子也在造;「道家造、儒家守」,不能说满。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老子的「一」,是被明确提出来的;提出之后,被说成是「本来如此」。
两家公司合并了。
新的总部,在合并第一天,就宣布:从下个月起,所有人,一律使用新的系统;旧的系统,一律关闭;旧的流程,一律作废;旧的称呼,一律改掉。
三个月之内,新系统上线了。表面上,一切整齐划一。半年以后,有人发现:表格都是对的,可是,有一半的工作,是在系统外面,用微信,悄悄做完的。
「一」,被造出来了;但没有人真的承认它。
秦,是一个国家规模的、这样的故事。
先看事实。公元前 221 年,秦王嬴政,灭了六国,完成统一,号称「皇帝」。《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了一连串的措施。其中最有名的一句:
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史记·秦始皇本纪》,已核〕
大意是:统一法令、度量衡(重量、长度),车子的轨距一律相同,文字一律统一。
还有一句:
更名民曰「黔首」。〔《史记·秦始皇本纪》,已核〕
大意是:把百姓改称为「黔首」。
这些措施,是一个庞大的「造一」工程:
| 项目 | 内容 | 造的是什么 |
|---|---|---|
| 一法度衡石丈尺 | 统一度量衡 | 一把共同的尺子 |
| 车同轨 | 统一道路的轨距 | 一张共同的路网 |
| 书同文字 | 统一文字 | 一套共同的书写 |
| 郡县制 | 全国设郡,官吏由中央任免 | 一套共同的管理 |
| 更名民曰黔首 | 统一称呼 | 一个共同的「名」 |
注意最后一行:秦,也在改「名」。第 13 章讲过,名,是一的发放工具;秦,直接动了这个工具。
「更名」这件事,近年有新的出土材料可看。2002 年,湖南龙山里耶的一口古井里,出了三万多枚秦代简牍〔据二手,数量待核〕。其中有一块木方,学界叫它「更名木方」(编号 8-461),记的是统一以后,一批词该改成什么说法〔据二手;是否含「民曰黔首」,待核〕。2024 年,还有论文拿它,重新讨论「书同文」到底是怎么做的〔据文章题名:Yifan Zheng,《Acta Orientalia Hungarica》77.1〕。这些,本书只记一点:「改名」,不是一句口号,是下到基层、一块木方一块木方去办的事。
再看一件实物。度量衡的统一,留下了不少刻着诏书的铜权、铜量。诏文大意是:二十六年,皇帝兼并天下诸侯,百姓大安,立号为皇帝,于是诏令丞相,凡度量衡不统一、有疑问的,一律明确统一〔秦诏版,据二手;原文字句,待核〕。这里用的字,也是「壹」。商鞅的「壹」,到了始皇手里,刻在了每一只秤砣上。
秦的这套做法,不是凭空来的。它背后,有一个思想系统:法家,特别是商鞅。
《商君书》里,有一篇《赏刑》,开头讲「壹赏、壹刑、壹教」:
所谓壹赏者,利禄官爵抟出于兵,无有异施也。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所谓壹教者,博闻辩慧、信廉礼乐、修行群党、任誉清浊,不可以富贵,不可以评刑,不可独立私议以陈其上。〔《商君书·赏刑》,已核:据维基文库本;中间有删节〕
大意是:所谓「壹赏」,是说利禄官爵都从战功里出,没有别的途径;所谓「壹刑」,是说刑罚不分等级;所谓「壹教」,是说那些博学、能言、讲信义、讲礼乐、结党、讲名声的人,都不能靠这些得富贵,不能靠这些减免刑罚,也不许他们私下发表议论,去向上面陈说。
请注意,这里的「壹」字。
「壹」,就是「一」。商鞅的政治,核心就是把一切,归于一个出口:赏,从战功里出;刑,不分等级;教,只有一种。
这是一个极干净的「造一」的设计:把所有通往「利」和「名」的路,堵死,只留一条。
再往后,到李斯,有一个更直接的说法。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 213 年),在咸阳宫的一次酒会上,博士淳于越,提出要效法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反驳,并建议:
若有欲学法令者,以吏为师。〔《史记·秦始皇本纪》,已核〕
大意是:如果有人想学习法令,就以官吏为老师。
同时建议,除了秦国的史书、博士官所掌管的书、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外,其余的诗、书、百家语,一律交给官府烧掉〔《史记·秦始皇本纪》,大意,已核〕。这就是「焚书」。
《史记》记下的这道令,细节更多:下令之后,三十天内不烧书的,要在脸上刺字、罚去筑城(「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两个人在一起谈论《诗》《书》的,当街处死(「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拿古代来批评现在的,灭族(「以古非今者族」);官吏知道了不举报,同罪(「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以上均已核:《史记·秦始皇本纪》〕。留下的,是「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已核〕。
这一条值得记:秦要统一的,是嘴上说的话、脑子里的理;田里的手艺,它不碰。种树的书留着,因为种树,没有「以古非今」这回事。(这是本书的读法,不是《史记》的话。)下面这张表,把秦的手伸到了哪里、没伸到哪里,摆在一起:
| 对象 | 秦怎么处理 | 出处(均已核) |
|---|---|---|
| 《诗》《书》、百家语 | 限期交官府烧掉 | 《史记·秦始皇本纪》 |
| 想学法令的人 | 以吏为师 | 同上 |
| 医药卜筮种树之书 | 不烧 | 同上 |
| 百姓的称呼 | 更名民曰黔首 | 同上 |
| 度量衡、车轨、文字 | 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 | 同上 |
第二年(前 212 年),又有「坑儒」一事。具体人数与性质,史料记载有争议〔据二手,待核〕,本书不展开。只记两点:一是《史记》自己写的数字,是「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阬之咸阳」〔已核〕;二是劝谏的人,是始皇自己的长子扶苏:「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已核〕。这句话,本书放在这里,不为别的:连始皇的儿子,都在提醒「不安」。
「以吏为师」,是一个极端的「造一」的办法:只有一个老师(官吏),只有一种教材(法令)。
现在,要给秦一个定位。
秦的「造一」,有一个特点:它不靠让人承认,靠让人不得不服从。
用孟子的话说,这是「以力服人」,而不是「以德服人」;用本书的话说,这是「强造」:把一个起点,用外力,强行钉在每个人身上。
和强造相对的,是「养造」:给人时间,让人逐渐承认,让起点慢慢长进每个人的日子里。
| 强造 | 养造 | |
|---|---|---|
| 靠什么 | 外力 | 承认 |
| 速度 | 快 | 慢 |
| 成本 | 前期低,后期高 | 前期高,后期低 |
| 结果 | 整齐,但脆 | 参差,但韧 |
| 例子 | 秦 | 汉初(第 21 章) |
这个区分,是本书第五编的中心。
秦,只存在了十五年(前 221—前 206;若算到子婴投降,约十五年)。
汉初的贾谊,写了一篇《过秦论》,总结秦的灭亡。最后一句,成了千古名言:
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史记·秦始皇本纪》载《过秦论》,已核〕
大意是:不施行仁义,而攻取天下和守住天下的形势,已经不同了。
这一句,是本书母题的最早的一次官方版本:
贾谊说:秦,用「攻」的办法,去「守」,所以败了。
这与本书的母题「乱世有人造它,治世有人守它」,几乎是同一句话。只是,贾谊说的是国家,本书说的是「一」。他看见了造和守,要用不同的办法;本书想补的,是守久了,便忘了它是造的。
这一点,在贾谊那里,没有。他没有看见这一层。本书的新意,在这里。
贾谊的这篇文章,还有两处细节,和本章的表,正好对得上。一处是:
于是废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铸鐻,以为金人十二,以弱黔首之民。〔《过秦论》,已核〕
大意是:于是废除先王的治道,烧掉百家的言论,来愚弄百姓……把天下的兵器收到咸阳,销毁锋刃铸成金人,来削弱百姓。他列的,几乎就是本章第一节那张表的反面。另一处,是写陈胜:「陈涉,瓮牖绳枢之子,甿隶之人,而迁徙之徒,才能不及中人……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天下云集响应,赢粮而景从」〔已核〕。大意是:陈涉,是用破瓮做窗、用草绳系门轴的人家的儿子,是个被征发的役夫,才能比不上一般人……砍根木头当兵器,举根竿子当旗,天下的人,像云一样聚来,像回声一样响应,背着粮食跟在后面。贾谊用这段,是要说「秦的强盛,败给了一个平常人」。本书借它,只说一句(本书读法):一个平常人一呼,天下就应,说明那个「不再追问」的底子,早就是空的。下面第九节,接着说这件事。
先说对。
秦这一次的「造」,是中国历史上,最成功的「造一」之一,原因是:它造出来的很多东西,留下来了。
这些,不是靠承认,是靠强行;但强行造出来的东西,很多是真的有用的。有用,所以,人们在秦亡以后,没有扔掉它们。
这一点,要给秦一个公道:秦的「一」,有一部分,是被后人真心接受的。这一点,是下一章结账时的核心。
成立条件是:这些东西,是对每个人都有用的东西,不只是对统治者有用。
还有一个简单的检验法:秦亡之后,汉初的人,没有把文字改回去,也没有把度量衡改回去。东西若只对统治者有用,换了统治者,最先被扔的就是它;它们没被扔,说明至少有一部分,对用的人,是真的方便。(这是本书的读法;汉沿用秦的文字、度量衡,见下一章「骨与肉」那张表。)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秦读成「强造」,是不是受了后世儒家叙事的影响?秦亡之后,汉儒都在骂秦,所以我们对秦的印象,是被胜利者塑造的。其实,秦的统治,在很多方面,是高效而公平的:法律面前不分等级,官吏有严格的考核。
这个辩护,很有分量,本书部分接受。
考古,给了新的证据。1975 年,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了秦代的竹简,其中有大量的法律条文和官吏守则,显示秦的行政,相当精细〔睡虎地秦简,据二手,具体内容待核〕。后来,在湖南里耶,又出土了大批秦代的官府文书,显示秦的基层管理,细致到了日常的收发〔里耶秦简,据二手,待核〕。
所以,秦,不是一个简单的「暴政」。它有一套严密的、运转良好的行政体系。
本书这里,判的,不是秦「好不好」,而是秦怎样造一:它的办法,主要靠强制,很少靠承认。这个判断,不依赖于对秦的道德评价。
还有一位辩护人,替商鞅说话:你把商鞅,只读成「堵路」,可是,《商君书》自己设想的终点,是不再用强。《赏刑》里有这样一组话:
明赏之犹,至于无赏也;明刑之犹,至于无刑也;明教之犹,至于无教也。〔《商君书·赏刑》,已核:据维基文库本〕
大意是:把赏赐讲明白、做到底,最后,到了不必再赏;把刑罚讲明白、做到底,最后,到了不必再刑;把教化讲明白、做到底,最后,到了不必再教。同篇还说:「明刑不戮,明教不变,而民知于民务,国无异俗」〔已核〕——刑罚讲明,就不用杀人;教化讲明,就不必再变;百姓都知道自己的本分,国中没有不同的风俗。
这个辩护,很有分量,本书接受。因为它说的,正是本书母题的那一头:一个起点,被守到「不用再说」,便是「忘了它是造的」。商鞅,看见了这个终点。
本书要补的,是路。他的办法,只备了「压」的那一段:赏只从战功出,刑不分等级,教只许一种。从「压」到「不用再压」,中间还差一段,叫「承认」:人要在日子里,慢慢觉得「是这样」。这一段,《赏刑》里,没有写。(这是本书的读法。)终点看对了,路缺一截——这是本书对秦最准的一句话。
睡虎地秦简里,有一篇《语书》,是一份官府文告。开头标的日期,是「廿年四月」:秦王政二十年,公元前 227 年,比统一,还早六年。发文的是南郡守腾,对象,是下面各县、道的主管。它是这样起头的:
古者,民各有乡俗,其所利及好恶不同,或不便于民,害于邦。是以圣王作为法度,以矫端民心,去其邪僻,除其恶俗。〔睡虎地秦简《语书》,已核:据一篇研究文章的引文,通假字已改为通行字;简本字形,待对照〕
大意是:从前,各地的百姓,各有各的乡俗,各自的好处、喜恶都不一样,有的对百姓不便,对国家有害。所以圣王制定法度,来纠正人心,去掉邪僻,除去恶俗。
这一段,值得读两遍。
第一,它是秦人自己写的:「一」要造,因为各地「乡俗」不同。这与本书开头的话,是同一个意思,只是站在「造」的一边说的。
第二,它把「乡俗」,直接叫成了「恶俗」。「矫端」「去」「除」,用的全是往人身上动手的动词。
这是本书「强造」一说的一件第一手材料。它同时,也碰到了本章证伪条件里的第二条(秦的基层,其实认同秦制):至少在南郡这一处,是主官自己,在文告里说,要矫的,是人心。(《语书》后文的细节,本书未核,不下判断。)
睡虎地,是 1975 年在湖北云梦发掘的。十一号墓的墓主,是一位在县里做小吏的人,死于秦始皇三十年(前 217 年)左右,墓里的竹简,有秦律的摘抄、法律问答、教官吏怎样做官的《为吏之道》等〔据二手,墓主与年代、篇目,待核〕。这些东西,今天,让我们能直接看见,秦的法,是怎样一条一条,落到一个小吏的案头的。
其中有一篇《田律》,管的是农事:大意是,下了雨、庄稼抽了穗,都要向上书面报告,写明受雨、抽穗和已开垦的田有多少〔据二手,待核〕。注意它管的,是报告,不是种法:秦的手,伸到了田头,要的是账;怎么种、什么时候下种,那是农人手里的活,不在它的令里。这与第二节说的「种树之书不烧」,是一回事(本书读法)。
那么,为什么这么精密的一套系统,十五年就塌了?
一个关键的触发点,是公元前 209 年的陈胜、吴广起义。《史记·陈涉世家》里,记载了陈胜起事时的一句话: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史记·陈涉世家》,已核〕
大意是:王侯将相,难道是天生的种吗?
这句话,是怎么逼出来的?《史记》写得很具体:二世元年七月,征发贫民去渔阳戍守,九百人,驻在大泽乡。「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已核〕——遇上大雨,路不通,估计要误期;误期,按法,全部处斩。陈胜、吴广商量:「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已核〕大意是:现在逃跑是死,起事也是死,同样是死,为国(起事)而死,行不行?
一场雨,一条「失期当斩」的法,一个没有任何转圜余地的「一」。法,对天气,也不留余地。这是强造的一个极细的样子:它的每一条,都是不许有例外的;所以,一场谁也没法怪的雨,就足以把九百个人,推到「等死」的边上。
还有一处:起事以后,他们「乃诈称公子扶苏、项燕,从民欲也」〔已核〕。大意是:假借公子扶苏、楚国将军项燕的名义,顺着百姓的心愿。注意,他们借的,是一个秦的公子,和一个楚国的将军:旧的起点(楚),在压力一松的那一刻,立刻回来了。(这一句的读法,是本书的。)
这句话,值得放在本书里读:它是一个对「天生」的质问。秦的「一」,没有教人去「承认」,所以,当一个人质问「凭什么」的时候,没有一个「承认」的底子,来接住这个质问。
强造的一,没有「不再追问」这一层:因为追问的人,是被压着,不是被说服的。一旦压力松一点,所有的追问,一起涌出来。
回到开头的合并公司:新系统,是上线了;但半年以后,大家还在用微信。一旦总部不再盯着,所有人都会回到旧的办法。
那家公司的新系统,三个月上线。
一年后,总部换了一个领导,他不再盯着这件事。又过了半年,旧系统,被悄悄地重新启用了,有些部门,根本就从来没有真正换过去。
回头看,新系统,在形式上,被「造」出来了:它被安装、被培训、被写进制度。但它没有被承认:没有人真的觉得「我们就应该这样做」。
所以,它不是一个「一」,它只是一个被要求的东西。
「一」,与「被要求的东西」,差在「不再追问」上。
再换一个乡下的场面。
有人爱摆弄盆景,也有人专门给果树整形。有一种办法,是用铁丝和麻绳,把枝条一道一道扎住,硬拉成想要的样子:这根往下弯,那根往外撇,几个月,整棵树,漂漂亮亮,像画里的一样。
可是,到了该拆线的那一年,有经验的人都知道:拆早了,枝条会弹回去。铁丝勒进树皮的地方,留下一圈圈深痕;树,是被扎成了那个样子,它自己,没有「长」成那个样子。
另一种办法,是年年修,年年引:今年,剪掉一枝,顺着留下的那枝,拉开一点;明年,再拉开一点。十年之后,树,长成了差不多的样子;那时,你把绳子全拿掉,它也不弹。
两棵树,样子差不多。差在哪里?一棵,是扎出来的;一棵,是长出来的。
秦,扎的是前一种;汉初,用的是后一种。扎出来的树形,没有「不用再扎」那一步(第七节说的,商鞅设想的终点,也在这里被卡住。)
本章的判断:秦的「造一」,主要靠强制,很少靠承认;这是「强造」;它快、整齐,但脆;十五年而亡,与此有关。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秦的灭亡,主要不是因为「缺乏承认」,而是由于别的偶然因素(比如,始皇与继承人的问题、一场自然灾害、一次军事失败);或者,如果能证明,秦的基层社会,对秦制,其实有相当程度的认同。
目前,学界对秦亡的原因,有多种解释,没有一个定论〔据二手,待核〕。本书的判断,是一种结构性的读法,不排除别的解释。这一点,登记在附录的「最弱处」。
秦的「一」,造得快,塌得快。可是,它的骨头——郡县、文字、度量衡——都没有塌。下一个朝代,会接手这副骨头,换一种方式,把肉长上去。这就是下一章:汉初。在那里,本书的证伪条件三,要结账。
先留两个小钩子,给下一章:其一,焚书令下在前 213 年;汉惠帝四年(前 191 年),「除挟书律」,中间隔了二十二年。其二,本章引过的「偶语者弃市」,在下一章里,会出现在刘邦的嘴里:他入关时,当着父老的面,把这一条,点了名。
带走的话
秦,用力把「一」钉在每个人身上;力一松,钉子就掉了。
开了哪扇门:秦,是「强造」的典型;「壹」字与「以吏为师」,是它的哲学与做法;贾谊的「攻守之势异」,是母题的最早官方版本。
关了哪扇门:秦,不是简单的暴政,它的骨头,大半被后世接受了;十五年而亡的原因,不能只归一个。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秦的一,是强造的,没有「不再追问」这一层。
一个人,接手了一栋被拆到一半的房子。
前一个施工队,把承重墙、水电管线,都做好了,却把住在里面的人,搅得不得安生,最后,被人赶走了。新来的人,没有推倒重来:他留着承重墙,留着管线,却把工期放慢,让住的人,先搬进去,一点一点装修。
骨头,是前人留的;肉,是后人长的。
汉初,就是这样一个接手的人。
本章,要做一件本书里最重要的事:结算证伪条件三。
这一条,是第一章前,本书立下的第三条证伪条件:母题后半句——「治世有人守它」——如果被汉初的历史证伪,要改判。
在展开证据之前,先把结论摆在这里:
「汉承秦制」这个说法,作为对汉初的整体判断,是不成立的;它只对「骨」成立,对「肉」不成立。
母题后半句,需要改写:「治世有人守它」,改成「治世有人守它的骨,又换它的肉」。
这一次判断,是部分失败,登记在案。
下面,给证据。
先看,「汉承秦制」,对在哪里。
公元前 206 年,刘邦入咸阳,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
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史记·高祖本纪》,已核〕
大意是:杀人的处死,伤人和偷盗的,按罪抵偿。
这是对秦的繁苛法令的废除。可是,后来天下已定,萧何,做了一件事:
萧何次律令。〔《史记·太史公自序》,已核〕
据《汉书·刑法志》,萧何「攈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汉书·刑法志》,已核〕:从秦的法律里,挑选适合当时的,编成《九章律》。
这就是「承」:法律的骨架,是秦的。
补一笔,看这两件事的先后。刘邦退军霸上,召集各县的父老、豪杰,说的话,其实更完整:「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史记·高祖本纪》,已核〕。「偶语者弃市」,第 20 章的焚书令里,刚刚出现过:刘邦许诺废的,正是秦人最扎手的那几条。可是《汉书·刑法志》接着写:「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攈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已核〕。先许一个「肉」,后补一副「骨」;补骨的材料,又是回到秦那里去取的。
再看官制、郡县:汉在朝廷设三公九卿,地方上,设郡县,由中央任命官吏。这与秦,基本一致。
文字,汉继续用秦的小篆、隶书;度量衡,继续用秦的标准。
所以,「汉承秦制」,这个说法,对骨架,是成立的。
现在,来看「肉」。
第一,法令的轻重,变了。
这三件事,每一件,都是对秦的苛法的修改。
不过,要把时间摆出来,才看得清。先交代前史:《汉书·刑法志》说,「汉兴之初,虽有约法三章,网漏吞舟之鱼,然其大辟,尚有夷三族之令」;令的内容是:犯三族罪的,先黥面、劓鼻、断足,再笞杀、枭首,尸体剁碎示众;说「诽谤、咒骂」的,还要先断舌;「彭越、韩信之属,皆受此诛」〔已核〕。汉初最先的一二十年,骨里,还带着秦的肉。下面这张表,把后来一步一步退场的苛法,按年排开:
| 年 | 事 | 出处(均已核) |
|---|---|---|
| 惠帝四年(前 191) | 除挟书律,省「法令妨吏民者」 | 《汉书·惠帝纪》 |
| 高后元年(前 187) | 除三族罪、妖言令 | 《汉书·刑法志》 |
| 文帝元年(前 179) | 尽除收帑相坐律令(《刑法志》系于二年) | 《史记·孝文本纪》《汉书·文帝纪》 |
| 文帝十三年(前 167) | 除肉刑 | 《史记·孝文本纪》《汉书·文帝纪》 |
| 景帝元年(前 156) | 笞五百减为三百,笞三百减为二百 | 《汉书·刑法志》 |
| 景帝中元六年(前 144) | 再减笞数,定箠令 | 同上 |
表里有三处,要多看一眼。
其一,文帝除肉刑,起于一个小女孩。齐国的太仓令淳于公犯法当受刑,被押到长安;他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小女儿缇萦跟着去,上书说:「刑者不可复属,虽后欲改过自新,其道亡繇也。妾愿没入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自新」〔《汉书·刑法志》,已核〕。文帝为此下诏:「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其除肉刑」〔《史记·孝文本纪》,已核〕。
其二,换了肉,并不一次换对。除肉刑之后,朝廷议定:该劓的,改笞三百;该斩左趾的,改笞五百。结果,《汉书·刑法志》自己写的是:「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斩左止者笞五百,当劓者笞三百,率多死」〔已核〕——名义上轻了,实际上,没挨完就死了。景帝元年的诏书,说「加笞与重罪无异,幸而不死,不可为人」〔已核〕,才一步步减下来。
其三,也有倒退。同一篇志里写:文帝时,新垣平谋逆,「复行三族之诛」〔已核〕。
读到这里,要把本章的话,说得更准:「肉改」,是方向几十年不变,成色一步一步来,不是一次到位,中间还有反复。这与「骨守肉改」的判决,不冲突;它只是说,「改」是一个过程,不是一个年份。(这是本书读法;这一处,碰到了本章证伪条件的第二条,见本章末的补记。)
第二,统治的哲学,变了。
萧何去世以后,曹参继任相国。他的做法,是:什么也不改,一切照萧何的老规矩来。这就是有名的「萧规曹随」。
《史记·曹相国世家》里说,曹参在齐国做相的时候,曾请教过很多儒生,意见不一,后来听说胶西有一位盖公,精通黄老之学,就请他来,盖公对他说:治理的道理,贵在清静,而百姓自然安定〔《史记·曹相国世家》,已核〕。
曹参,从此,「以黄老之术」治齐,齐国安定。后来做了相国,也是这个办法。
「萧规曹随」这四个字,是后来人的话:最早见到它,是西汉末扬雄的《解嘲》:「夫萧规曹随,留侯画策,陈平出奇」〔已核:《汉书·扬雄传》载〕。《史记》自己的写法,朴素得多:
参为汉相国,举事无所变更,一遵萧何约束。〔《史记·曹相国世家》,已核〕
大意是:曹参做了汉的相国,办事没有任何变动,一概遵守萧何的规定。
他挑属官,专挑「木诎于文辞、重厚长者」,凡言语「文刻深」、一心想出名的,「辄斥去之」;自己「日夜饮醇酒」,来客想进言,就先灌酒,灌醉了回去〔《史记·曹相国世家》,已核,大意〕。后来,百姓唱了一首歌:
萧何为法,顜若画一;曹参代之,守而勿失。载其清净,民以宁一。〔《史记·曹相国世家》,已核;《汉书·萧何曹参传》字句略异〕
大意是:萧何定法,明白划一;曹参接手,守着不丢;他用清净(的办法),百姓因此安宁、一致。
这首歌,对本章有三处用处。其一,「画一」「宁一」,是民谣里的「一」字,不是史官替百姓说的;其二,歌里,骨与肉,分得清清楚楚:萧何「为法」,是骨;曹参「清净」,是肉;其三,「守而勿失」,是母题里的「守」,「载其清净」,是「换其肉」。要加一句限制:这是史书收录的一首民谣,曹参卒于惠帝五年(前 190 年)〔《汉书·惠帝纪》,已核〕,它不能证明每个百姓都这样想;本书只取它:至少有一部分人,用「一」这个字,夸这件事。司马迁自己的评语,也值得抄下:「百姓离秦之酷后,参与休息无为,故天下俱称其美矣」〔《史记·曹相国世家》,已核〕——他把「称美」的原因,归给了「离秦之酷后」。
文帝、景帝,也继承这条路。景帝的母亲窦太后,尤其喜爱黄老之学,对朝廷的影响很大〔《史记·外戚世家》,已核:「窦太后好黄帝、老子言,帝及太子诸窦不得不读黄帝、老子,尊其术」〕。
这是对秦的另一种态度:秦,是「有为」到极致;汉初,是「无为」到极致。
用本章的话说:秦,强造;汉初,养造。
第三,人的位置,变了。
秦,「以吏为师」,不许私学;汉初,私学恢复,诸子百家,各自讲授。到后来,儒家的位置,一步一步上升(这是第 23、24 章要讲的)。
要加一句限制:「私学恢复」,不等于「儒者得用」。《史记·儒林列传》写得清楚:
孝文帝本好刑名之言。及至孝景,不任儒者,而窦太后又好黄老之术,故诸博士具官待问,未有进者。〔《史记·儒林列传》,已核〕
大意是:文帝本来喜欢刑名(法术)之说;到了景帝,不任用儒者,又有窦太后喜欢黄老,所以博士们,只是备着等顾问,没有谁得到升迁。
也就是说:汉初「换肉」的方向,是黄老和刑名,不是儒。儒家要等到武帝以后,「及窦太后崩,武安侯田蚡为丞相,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数百人……天下之学士靡然乡风矣」〔已核〕。这一步,是后面第 23、24 章的事。
| 方面 | 秦 | 汉初 | 汉对秦,是承还是改 |
|---|---|---|---|
| 地方体制(郡县) | 郡县 | 郡县与封国并行 | 部分承(有封国),部分改 |
| 法律框架 | 《秦律》 | 《九章律》,取秦法之宜者 | 承其骨 |
| 刑罚轻重 | 苛,连坐,肉刑 | 废连坐、废肉刑(文帝) | 改 |
| 私人藏书与讲学 | 禁(挟书律) | 废挟书律,恢复 | 改 |
| 统治哲学 | 法家,有为 | 黄老,无为 | 改 |
| 文字、度量衡 | 统一 | 沿用 | 承 |
| 对「民」的态度 | 「黔首」,以吏为师 | 与民休息 | 改 |
从这张表,可以直接读出一个结论:汉初对秦,是「半承半改」,不是「承」。
表里的第一行,值得多说一句。
汉初,刘邦,并没有把郡县制,原封不动地接下来:他在关东,分封了一批异姓王和同姓王,实行「郡国并行」:中央直辖的地方,是郡县;分封的地方,是王国〔《史记·高祖本纪》《汉书·诸侯王表》,大意,待核〕。
这是一个对秦制的倒退:秦的失败,被汉初人,归结为「没有分封,没有自己人」;所以,汉初,重新分封。
后来,七国之乱(前 154 年),封国,被削弱;到武帝时期,通过「推恩令」(前 127 年)进一步分解封国〔七国之乱已核:《汉书·景帝纪》三年;诏书已核:《汉书·武帝纪》元朔二年;「推恩令」之名,据二手〕。这样,到了武帝以后,郡县,才真正成为主体。
细节是:景帝三年,吴、胶西、楚、赵、济南、菑川、胶东七王「皆举兵反」;朝廷先「斩御史大夫晁错以谢七国」,随后「诸将破七国,斩首十余万级」〔已核〕。武帝元朔二年的诏书,则顺着诸侯王自己的请求,允许他们把封邑分给子弟:「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已核〕。从高祖封王到这一步,七十多年:郡国并行这块「骨」,补成「郡县」的样子,用了差不多三代人。
所以,「汉承秦制」,在地方体制这一条上,至少前七十年,是不成立的。
关于「汉」到底是什么样的制度,汉朝人自己,有一个最诚实的说法。《汉书·元帝纪》里,记载了宣帝,对太子(后来的元帝)说的话:
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汉书·元帝纪》,已核〕
大意是:汉家自己有一套制度,本来就是把「霸道」与「王道」,掺杂着用的,怎么能一味地依靠德教、照搬周朝的政治呢!
这一句,非常重要:汉朝的皇帝,亲口说,汉家的制度,是「霸王道杂之」。
「霸道」,是法家的、秦的办法;「王道」,是儒家的、德的办法。两者「杂」。
这句话,是在一次父子争执里说的。《汉书·元帝纪》写:大臣杨恽、盖宽饶等,因为讥刺的言辞被判罪处死,太子(后来的元帝)在一旁,从容地说:「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变了脸色,才有了上面那一段;段里还有后半句:「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最后,他叹道:「乱我家者,太子也!」〔均已核〕
三点值得记。第一,这是一位皇帝,对儿子,关起门来说的话,不是对外的宣传,所以更像实话(本书读法)。第二,「本以霸王道杂之」的「本」字:他认为,这是汉家从一开始就有的制度,不是他临时的主意。第三,他嫌俗儒的理由,是「眩于名实」:与第 13 章讲的「名与实脱节」,是同一桩事,只是站在执政者的一边说。
这一句,把「汉承秦制」这个说法,彻底打开了:汉,既不是纯粹的秦,也不是纯粹的周,它是一种混合。
这四个字,常被当成现代学者的论断。可我核到的最早两处,是这样:
汉承秦制,改立郡县,主有专己之威,臣无百年之柄。〔《后汉书·班彪传》,已核〕
大意是:汉承袭秦制,改(一说当作「并」)立郡县,君主有独断的威势,臣子没有百年的权柄。这是班彪,对割据天水的隗嚣说的。
汉承秦制,萧何定律,除参夷连坐之罪,增部主见知之条……〔《晋书·刑法志》,已核〕
大意是:汉承袭秦制,萧何定律,去掉参夷连坐的罪,增加官吏知情不举的条文……
两处,说的都是骨:一处是郡县,一处是律。而且两处,都出在后人笔下(《后汉书》是南朝宋的范晔所作,《晋书》是唐代官修)。汉初当事人自己的说法,是前一节那句「霸王道杂之」。(我核到的,只是这两处;是否还有更早的用例,待核。)又:《晋书》说萧何「除参夷连坐之罪」,《汉书·刑法志》却说夷三族之令,到高后元年才除;两书不一,本书从成书更早的《汉书》。
在这里,要诚实地承认前人。
关于汉代政治的这种「混合」,前人,已经有很多说法:
这些前人,在「汉是混合」这一点上,先于本书。本书,不是第一个看出来的。
本书的新增,只有一点:把这个「混合」,放进「造」与「守」的框架里读:
所以,汉初这个「守」,不是纯粹的守,它是「守中带造」。
现在,可以结账了。
证伪条件三(母题后半句):「治世有人守它」。如果能证明,汉初的政治,不是在守秦造出的「一」,而是在另造一个,那么,母题后半句,要改判。
〔标注:此处条件的原文表述,据提纲 v1,已压缩;统稿时,要与提纲对照,保持一致。〕
证据整理:
1. 骨,是守的:郡县(逐步)、律令框架(九章律)、文字、度量衡,都是沿用秦的。这一部分,母题后半句成立。
2. 肉,是改的:法令轻重、藏书讲学、统治哲学、对民的态度,都变了。这一部分,母题后半句不成立:汉初,不是在「守」秦,是在「改」秦。
3. 地方体制,前七十年,是倒退的:封国。这一部分,也不是守。
判决:
条件三,部分成立:母题后半句,对「骨」成立,对「肉」不成立。
改写后的母题后半句:「治世有人守它的骨,又换它的肉。」
这一次判决,登记为:部分失败。
失败,要认真读。
原来的母题后半句,隐含了一个想象:治世,是一个安静的、守成的时代。守的人,只是照着原样,维持。
汉初,告诉我们:不是这样。一个「一」,被接手之后,接手的人,会改它。不是推倒,是改装:骨架留着,肌肉换掉。
这个「改装」,让本书的母题,更准确了一层:
一,不是天给的,是人造的:乱世有人造它,治世有人守它并改装它,守久了,便忘了它是造的。
这就是本书要在统稿时,写回母题的第二次窄化。
这次,窄化的对象,是后半句。第一次,是第 10 章:「一」的萌芽,可能有天然的部分。第二次,是这里:「守」,不是原样的守,是改装的守。
这一章,出场的人物很多。把他们,放在一张表里,按他们在「一」的故事里的位置,分一分:
| 人物 | 做了什么 | 位置 | 备注 |
|---|---|---|---|
| 刘邦 | 约法三章,废苛法 | 造:新的一 | 先破后立 |
| 萧何 | 取秦法之宜者,作九章律 | 守:骨 | 从秦里挑 |
| 曹参 | 萧规曹随,用黄老 | 守并养 | 不改,让它长 |
| 张良 | 辅佐刘邦,功成后「愿弃人间事,欲从赤松子游」〔《史记·留侯世家》〕 | 造后退场 | 知道什么时候走 |
| 范蠡 | 辅佐勾践,功成后离去〔《史记·越王勾践世家》,大意,待核〕 | 造后退场(对照) | 早于汉,作为对照 |
| 窦太后 | 推崇黄老 | 守并护 | 影响文景 |
最后一行以上,张良和范蠡,值得多看一眼。他们是「造完就走」的人:造一的人,知道造的时候,要在场;造完以后,最好不在场。
这一点,对本书很重要:「造」和「守」,往往,要不同的人。造的人,如果留下来守,容易把「造」,变成「权」;所以,聪明的造一者,会退。
这也是为什么,诸葛亮,一个造蜀汉、又留下来守蜀汉的人,才显得那么悲壮;刘伯温,一个帮朱元璋造明、后来小心退身的人,才显得那么谨慎〔二者,仅作对照,不展开,史实据二手,待核〕。
先说对。
汉初人,做了一件极难的事:他们没有推倒秦,也没有照搬秦。他们看到了秦的骨架有用,也看到了秦的肌肉有毒。留骨,换肉。
这一点,让汉朝,存在了四百年。秦的「一」,只活了十五年;汉的「一」,用的是秦的骨,却活了四百年。
成立条件是:这个「换肉」,是一个有意识的、持续的过程,不是偶然的。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说「汉承秦制」,对肉不成立,但我们要问:对一个国家的判断,骨和肉,哪个更重要?一个国家的本质,是它的制度骨架,不是一时的政策风向。文帝废肉刑,景帝再修律,武帝又变法,这些都是政策的摆动,不是制度的改变。从这个角度看,「汉承秦制」,是对本质的判断,完全成立。
这个辩护,很有力,本书无法反驳,也不想反驳。
「汉承秦制」,如果问的是制度的骨架,答案是:是的,承了。本书一点也不反对。
本书反对的,是把这个判断,扩大到整个「一」。因为,本书的「一」,不是制度的骨架,是「一群人共同承认、不再追问」的出发点。而「承认」,不在骨架里,在肉里:在「与民休息」里,在「废苛法」里,在「私学恢复」里。
骨架,可以继承;承认,不能继承,只能重新赢得。这是本章最深的一句话。
又一位辩护人,替黄老说话:你说汉初的换肉,是有意识的选择;可《史记·平准书》写得明白:「汉兴,接秦之弊,丈夫从军旅,老弱转粮饷,作业剧而财匮,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已核〕。天子凑不齐四匹同色的马,将相有人坐牛车。没钱,没人,想有为,也有不了为。「无为」,是穷出来的。
这个辩护,接受一半。穷,是实情,是条件;它解释了「为什么没力气折腾」。可它解释不了:为什么偏偏去废挟书律、废连坐、废肉刑?这些事,不花钱,反而省钱省人。所以,本书的分法是(本书读法):财力上,是被动的;刑法上,是选择。这一条,同时是本章证伪条件第一条的半个触及,见本章末补记。
回到开头,那个接手半拆房子的人。
他留着承重墙,因为推倒,要花十倍的钱;他换掉了装修,因为原来的装修,让住户住不下去。
住户搬进来以后,不会感谢他「继承了承重墙」;他们会感谢他「让这个房子能住了」。
一个房子,住的人,承认的,是「能住」,不是「墙」。
汉初,赢得承认的,是「能住」:与民休息,轻徭薄赋。不是郡县制。
再换一块地来看。
一块地,被前头的人,连着种了好些年,一年两茬,力气榨干了。新来种的人,地界的石头没动,田埂没动,这是前人立下的;他只做了一件事:这一年,让地歇着,种一茬豆子,豆秆连根翻进土里。
邻居路过,问:「怎么不种粮?」他说:「地得先缓过来。」
第二年,还是原来那块地,界限还是原来的界限,长出来的庄稼,不一样了。
这一幕,和接手房子,有一处不同:房子里换掉的旧装修,是扔了;地里这一茬豆秆,是翻回去,变成下一茬的肥。汉初对秦的肉,有扔的(挟书律、三族),也有翻回去的:九章律里,「取其宜于时者」,就是翻回土里的那一部分。(本书读法。)
本章的判断:汉初对秦,是「骨守肉改」,「汉承秦制」只对骨成立;母题后半句,需要改写。
这个判断,本身,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汉初的「肉」的变化(轻刑、休养、私学),不是统治者的有意识选择,而是被动的、不得已的;或者,如果能证明,秦的「肉」,在汉初,并没有真正改变(比如,民间的实际刑罚,仍然很苛)。
〔本章所引《史记》《汉书》《后汉书》《晋书》,凡标「已核」者,皆对过维基文库本;未标者,仍待核。〕
〔核后补记:一、本条第二项(秦的「肉」在汉初有没有真改):核到的材料,两面都有。不利的一面:汉初先二十年,夷三族之令仍在;文帝改肉刑为笞,一度「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文帝时又「复行三族之诛」。有利的一面:惠帝、高后、文帝、景帝,一步一步,把挟书律、三族、收帑、肉刑、笞数,逐项退场。所以,判决不变,只把「改」读成过程。二、本条第一项(是不是被动不得已):《平准书》证明,财力上确是被动;刑法上,是选择。两项,均不足以推翻判决,但把它们照实记在这里,留给统稿与王德生裁定。〕
汉初,用「养造」,把「一」,养活了。可是,养了几十年之后,有一个人,要把这个「一」,变成一个更确定的东西。他是叔孙通,他的故事,在第六编。在那之前,我们先要看一个更大的变化:在汉亡之后,旧的「一」,失灵了。
带走的话
骨架,可以继承;承认,只能重新赢得。
开了哪扇门:汉初是「骨守肉改」;「汉承秦制」只对骨成立;宣帝自己说「霸王道杂之」。
关了哪扇门:母题后半句,要改成「守它的骨,又换它的肉」;这一次,登记为部分失败。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汉初的一,是人在接手秦的骨架之后,用养造的办法,重新赢得承认。
一个大家族,老太爷在的时候,年夜饭,是全家人一起吃的。谁坐哪个位置,谁先动筷子,谁给长辈敬酒,全有规矩,不用说,大家都知道。
老太爷去世以后,家,分了。第一个年夜饭,没有人知道该谁来操持。有人说「按老规矩」,可是,谁来定「老规矩」是什么?有人干脆说:「我们几家,各吃各的吧。」
规矩,没有被废除。只是,没有人,再相信它是规矩了。
魏晋,是一个国家规模的「老太爷去世」。
汉,延续了四百年。到东汉末年,「一」,开始松了。
公元 184 年,黄巾起义。此后,群雄并起,东汉名存实亡。公元 220 年,曹丕代汉,建魏;221 年,刘备称帝;229 年,孙权称帝。天下分为三国。这是一个从「一」到「三」的过程。
但「三国」,还不是最大的问题。更大的问题,在思想上:汉代用了四百年的那套「一」——名教——开始被怀疑。
「名教」,就是第 13 章讲的「名」:用名分(君、臣、父、子)来教化,用礼来规矩,用「孝」「忠」来衡量一个人。汉代的选官制度,叫「察举」,通过推举孝廉,选拔官员:孝与廉,是做官的资格。
可是,这套办法,在东汉末,出了问题:有人为了得到「孝廉」的名声,故意表演孝行。东晋葛洪的《抱朴子》,记下过当时流行的一段民谣:「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已核文字:据维基文库检索所见的引文;篇名《审举》,据二手〕:被推举为秀才的人,不识字;被推举为孝廉的人,与父亲分居;号称「寒素清白」的,浊得像泥;列为「高第」的良将,胆小得像鸡。
名,与实,彻底脱了节。用第 13 章的话说:「觚不觚」。
还要看汉末的另一面:名教,曾被认真到过头。《后汉书·党锢列传》序说:桓、灵之间,「主荒政缪,国命委于阉寺,士子羞与为伍,故匹夫抗愤,处士横议,遂乃激扬名声,互相题拂,品核公卿,裁量执政」〔已核〕。大意是:皇帝昏、政事乱,权力落在宦官手里,读书人耻于与宦官为伍,于是平民发愤,处士议论,大家互相抬举名声,评议公卿,裁量执政。后来,这些人被禁锢,就是「党锢之祸」,发生在公元 166 年、169 年前后〔据二手,年份待核〕。一边,有人拿「名」去较真,较到被禁锢;另一边,有人拿「名」去骗,骗出一个孝廉。两头,都是「名」在发力,方向相反。(这一句,是本书读法。)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批年轻的读书人,开始重新追问:到底什么是根本?
正始年间(240—249 年),何晏和王弼,成为领头人。他们的方法,是重新读《老子》和《周易》,回到「一」的更深一层:「无」。
何晏和王弼的立论,唐人修的《晋书》,是这样概括的:
天地万物皆以无为本。无也者,开物成务,无往不存者也。〔《晋书·王衍传》,已核:这是《晋书》对何晏、王弼等人立论的概括,不是哪一个人的原话〕
大意是:天地万物,都以「无」为根本;「无」这个东西,能开出万物、成就事业,没有一处不在。
王弼,在他注《老子》的时候,给了「无」一个更系统的说法。他注《老子》第 38 章说:
虽贵以无为用,不能舍无以为体也。〔王弼《老子注》38 章,已核:据维基文库本〕
大意是:(即使事业盛大、拥有万物,)虽然尊贵,也要靠「无」来发挥作用,不能舍弃「无」,把它当作根本(体)。这一句的前面,是「故虽盛业大富而有万物,犹各得其德」;后面,王弼顺着《老子》38 章,一路排下去:「失道而后德……失义而后礼」〔均已核〕——礼,被排在了最末一格。
王弼,在造一。他把《老子》里的「一」「道」「无」,重新整理成了一套本体论:「无」,是一切「有」的根;名教,是「有」;根,在「无」。
这是本书第 19 章讲过的「造一」的再次出现:当旧的「一」失灵,有人,会在更深处,造一个新的。
这里,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故事,对本书很重要。
《三国志·钟会传》,裴松之注,引何劭的《王弼传》,记载了王弼,十几岁的时候,与当时的名士裴徽的一次对话。裴徽问王弼:
夫无者,诚万物之所资也,然圣人莫肯致言,而老子申之无已者何?〔《三国志·钟会传》裴注引何劭《王弼传》,已核〕
大意是:「无」,确实是万物所依靠的,可圣人(孔子)不肯多谈,老子却反复地讲,这是为什么?
王弼的回答,是:
圣人体无,无又不可以训,故不说也。老子是有者也,故恒言无所不足。〔《三国志·钟会传》裴注引何劭《王弼传》,已核〕
大意是:圣人(孔子),是亲身体现了「无」的人,而「无」又是不能用语言来训释的,所以,他不谈。老子,是还处在「有」里的人,所以,要一直说,「无」所不足。
这个回答,把孔子,放在了老子的上面。
同一篇《王弼传》里,还有一段,也值得抄。当时,何晏认为「圣人无喜怒哀乐」,说得很精,钟会等人也跟着说。王弼,不同意:
圣人茂于人者神明也,同于人者五情也。神明茂,故能体冲和以通无;五情同,故不能无哀乐以应物。然则圣人之情,应物而无累于物者也。〔《三国志》裴注引《王弼传》,已核〕
大意是:圣人比常人强的,是「神明」;和常人一样的,是「五情」。神明强,所以能体会冲和,通于「无」;五情同,所以不能没有哀乐,来应对外物。这样说来,圣人的情,是应物,而不被物拖累的。
这一段,对本书有用:王弼心里的孔子,不是一个没有情、只守着「无」的人;他会哀,会乐,会「应物」。「应物」的办法,在日子里,就是礼。所以,王弼没有把名教扔掉,他只是给它垫了一层根。(本书读法。)还有一个数字,值得记:王弼,正始十年(249 年)秋天病死,「时年二十四,无子绝嗣」〔已核:裴注引《王弼传》〕。把一套本体论造出来的,是一个二十四岁就死了的人。
这一点,对本书非常重要:王弼,是在用「老子的一」,来为「孔子的一」,做新的地基。他让「名教」,重新有了一个根,只是这个根,不是「天」,而是「无」。
这与本书的母题,是呼应的:当「天」这个起点,不再能让所有人信服,有人,换了一个起点。
另一条线,更激烈。
竹林七贤里,最有名的两位,是阮籍和嵇康。嵇康,在他的《释私论》里,有一句,成了千古名言:
越名教而任自然。〔嵇康《释私论》,已核〕
大意是:超越名教,而顺任自然。
这一句,直接把「名」,推到了对面。第 13 章,我们看到,孔子说「必也正名」;嵇康,说「越名」。
嵇康,最后的结局,是被杀的。魏景元三年(公元 262 年,一说 263 年),司马氏政权,处死了嵇康。《晋书·嵇康传》记的缘由,是朋友吕安的案子牵连了他,又有钟会进谗,说嵇康、吕安「言论放荡,非毁典谟,帝王者所不宜容」〔已核:《晋书·嵇康传》〕。
注意「非毁典谟」这个罪名:诽谤、毁坏经典。这是一个对「一」的追问,被判成了罪。
嵇康自己,其实早就看见了这一天。他给山涛(字巨源)的绝交书里,列了不愿做官的「七不堪」「二甚不可」,其中一条是:
又每非汤武而薄周孔,在人间不止,此事会显,世教所不容,此甚不可一也。〔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书》,已核:据维基文库本〕
大意是:我又常常否定商汤、周武王,轻视周公、孔子,在人群里说个不停,这事迟早败露,是世教(名教)所不能容的;这是我不可以做官的第一条。
这封信的缘由,也有意思。《晋书》写:「山涛将去选官,举康自代」——山涛要调离选官的位置,推荐嵇康来接;嵇康,才写信告绝〔已核〕。推荐他的,是朋友;绝交的话,是写给朋友的。同一封信里,他还写:「又仲尼兼爱,不羞执鞭;子文无欲卿相,而三为令尹,是乃君子思济物之意也」〔已核〕。大意是:孔子兼爱,不以执鞭为羞;子文无意卿相,却三次做令尹,这是君子想救济世人的心意。他拒绝做官,却并没有拒绝孔子。这一点,要和「越名教」放在一起读(本书读法)。
所以,「非汤武而薄周孔」,是嵇康自己写下的话,不是官府给他的罪名;他知道,「世教所不容」。临刑那天,《晋书》记:「康将刑东市,太学生三千人请以为师,弗许」;他回头看了看日影,要来琴,弹了一曲,说:「《广陵散》于今绝矣!」,「时年四十」〔均已核〕。三千个太学生,要拜一个被判了「非毁典谟」的人做老师——追问,不是只有他一个人,是有听众的。(「三千」这个数,只当史书的说法,不当精确的统计;这是本书读法。)
竹林里的另一位阮籍,对「君子」,说过一段更刻薄的话,《晋书》摘了它:世人所谓君子,「惟法是修,惟礼是克。手执圭璧,足履绳墨」;可是,他们像躲在裤裆缝里的虱子,自以为得了好住处,「行不敢离缝际,动不敢出裈裆」,一旦大火烧来,「群虱处于裈中而不能出也」;「君子之处域内,何异夫虱之处裈中乎!」〔已核:《晋书》卷四十九所录〕。大意是:规规矩矩的君子,守着法和礼,就像虱子守着裤缝,火一来,一个也跑不掉。
这是一次相当狠的追问。可是,同一篇传里还有一句:阮籍的儿子阮浑,「少慕通达,不饰小节」,阮籍对他说:「仲容已豫吾此流,汝不得复尔!」〔已核〕。大意是:仲容(阮籍的侄子阮咸),已经算在我们这一路里了,你不许再这样。骂名教的人,在自己家里,并不希望孩子也「越」。本书不拿它判人(判结构,不判人),只拿它说明:魏晋的追问,是一部分人对一个旧的「一」的怀疑,不是整个社会一夜之间换了脑子——这与下文「替名教辩护」那一节,正好呼应。
这一点,很值得注意:当一个「一」,已经失灵的时候,追问它的人,往往被处置得最重。因为,追问,会暴露它已经失灵。
另一个人,郭象(约 252—312 年),做了一件事:他注《庄子》,提出「名教即自然」的说法〔据二手,具体表述待核〕。
大意是:名教(社会的规矩),本身,就是自然的一部分,不是和自然对立的东西。
这是一次重新缝合:把被嵇康推开的「名教」,拉回来,重新放进「自然」里。
缝合的功夫,在当时,有一个更短的小故事,可作注脚。《晋书》写:司徒王戎,问阮瞻:「圣人贵名教,老庄明自然,其旨同异?」阮瞻答:「将无同。」——大意是「恐怕没有不同吧」。王戎听了,叹息了很久,当即征他做属官;时人叫他「三语掾」〔已核:《晋书》卷四十九;「将无同」的语气,据二手〕。三个字,把名教和自然,缝上了。这一缝,缝得多省力;也说明,到这时候,「两者到底同不同」,已经是一个可以当面问的问题。(后一句,是本书的读法。)
差不多同一个时候,另一位清谈名士乐广,有一句更像「过日子」的话。《晋书》写:当时王澄、胡毋辅之等人,「皆亦任放为达,或至裸体者」;乐广听说了,笑着说:「名教内自有乐地,何必乃尔!」〔已核:《晋书·乐广传》〕。大意是:名教里面,自有快乐的地方,何必闹到这个样子!这句话,没有讲本体,只讲日子:名教,不一定是枷锁,里面也能过得舒服。这是缝合的另一种样子:不靠论证,靠劝。
郭象的功能,从本书的角度看,非常清楚:他是一个「修补者」。旧的「一」(名教),被怀疑;新的「一」(自然),被提出;两者,被郭象,缝成了一个新的、更大的「一」。
这个新的「一」,更灵活,更有包容性。它为后来佛教的进入,准备了位置(这是第 29 章的故事)。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王弼,写成「造一」,可他自己做的事,是注《老子》、注《周易》。注,就是传述,是「守」的姿态;他并没有宣布「我造了一个新的一」。
这个辩护,接得住,而且正好用上第 19 章的话:老子,嘴上造、手上守;孔子,嘴上述、手上造。王弼,也是这样:姿态是注,是述;实际上,在注里,把「无」垫到了所有的「一」下面。一个注家,用「注」这种最谦逊的体裁,做了一件最大胆的事——这也是「让造看不见」的一种用法。(本书读法。)不过,要承认:「垫了一层无」,是后人读出来的;王弼自己的说法,是在解释老子「本意」。
| 人物 | 对旧的「一」(名教) | 做法 | 在「造」「守」里的位置 |
|---|---|---|---|
| 王弼、何晏 | 找更深的根 | 以「无」为本,重造本体 | 造 |
| 嵇康、阮籍 | 拒绝、超越 | 越名教,任自然 | 破(追问) |
| 郭象 | 缝合 | 名教即自然 | 修补 |
三种回应,对应着一个「一」失灵之后,可能发生的三件事:
这三件事,会在后来的每一次「一」的危机里,反复出现。
还有一件,把第 19 章接到这里。我们今天最通行的《老子》,用的就是王弼本〔据二手,待核〕;本章前面和第 19 章引的《老子》,也是这个本子〔已核:维基文库「道德经(王弼本)」〕。也就是说:我们读到的老子,是经过一个二十四岁的年轻人之手,传下来的老子。这是造与守缠在一起的一个很具体的例子:守着《老子》的人,同时,也在塑造《老子》通行的样子。(后一句,是本书读法。)
先说对。
魏晋人,做了一件对中国思想极为重要的事:他们敢于追问「一」。
在这之前,「一」,是被「守」着的;在这之后,它第一次被怀疑过。这次怀疑,让「一」,获得了更大的弹性:它不再只是「天命」,也可以是「无」,也可以是「自然」。
这一点,让后来的佛教,得以进入;让后来的宋明,得以重新综合。如果没有魏晋这次追问,「一」,可能会在东汉末,一起塌掉。
成立条件是:这个追问,不是为了毁掉一,而是为了找到一个更稳的起点。
这个条件,可以拿本章的材料检一检:王弼,给孔子留了「应物」的位置;嵇康,同一封信里,没有骂孔子;乐广,劝的是「何必乃尔」。三个人,没有一个,提议把孔子整个扔掉。(嵇康的「越名教」,指的是越过「名」的虚架子,这是本书的读法,不是他的自白。)追问的人,大多是想让这个「一」,换一个更站得住的地基,而不是让它消失;这一点,要等第 29 章佛教进来,才能再验一次。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名教,写成了「失灵」,可名教,在魏晋,并没有真的消失。西晋立国,仍然是以孝治天下(《晋书·李密传》载李密的上表,说「伏惟圣朝以孝治天下」〔已核〕,可见,这是当时人对朝廷的说法),魏晋时期,家族礼法,反而更强了。门阀士族,靠的正是礼法传家。魏初,陈群创「九品官人法」,由州郡的中正官,给士人评定品级,后来,渐渐成了门阀的通道〔据二手,待核〕。
这个辩护,很有力,本书接受它的核心。
名教,在魏晋,一方面在思想上被怀疑,一方面在社会上,借助门阀,变得更强。这是一个矛盾,本书不否认。
本书的判断,只针对思想层面:名教,作为被所有人「不再追问」的出发点,在魏晋,第一次,被大规模追问了。这个判断,不涉及社会层面的礼法,是强了还是弱了。
回到开头的分家。
第一年,几个儿子,各自在家里吃了年夜饭,大家都觉得有点冷清。第二年,有个孙子说:「要不,我们还是回来一起吃吧?」于是,大家又聚在一起。可是,这一次,规矩,不再是「老太爷定的规矩」,而是「我们商量出来的规矩」:谁来操持,轮流;谁敬酒,随意。
这一桌年夜饭,还是年夜饭,但它的「一」,换了来源:从「老太爷定的」,变成了「大家商量的」。
魏晋,也是这样:旧的「一」,被追问;新的「一」,被重新商量出来;后来的人,又会忘了它的来历。
再换一个乡下的场面。
一只用了很多年的大木桶,腌菜、打水都靠它。有一天,铁箍松了,桶板之间,缝开了,往外渗水。桶板还在,桶底还在,只是箍,不再箍得住了。
村里人,有三种办法。
有人说:换一道更粗、更牢的新箍,箍得比从前还紧。——这是「在更深处重造」。
有人说:这桶本来就是人用箍硬箍起来的,一松,就散;干脆拆了,当柴烧,不用桶了。——这是「追问、拒绝」。
还有个老手艺人,说:先别换箍。往缝里塞一点麻丝,抹上桐油,再往桶里灌满水,泡一夜。木头吸了水,自己会胀;板和板,就自己挤紧了,再把箍轻轻敲上去,桶,又不渗了。——这是「缝合」:让木头的天性,帮着人造的箍。
三种办法,桶,都还是桶。只是,过了些年,再用这只桶的人,已经不记得,它是哪一年、被哪一种办法救回来的。
本章的判断:魏晋,是旧的「一」(名教)第一次被大规模追问的时期;玄学,是在更深处重造「一」;嵇康、郭象,各代表追问与缝合。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魏晋玄学的主要关切,不是「一」的失灵,而是别的(比如,纯粹的哲学兴趣、个人的解脱);或者,如果能证明,名教在魏晋,其实没有被广泛追问,追问只局限于极少数人。
〔本章所引《晋书》《三国志》裴注、王弼《老子注》、嵇康二文,凡标「已核」者,皆对过维基文库本;嵇康死年,有 262、263 两说(据二手,另有 264 一说),本书取前两说。〕
第五编,五章走完:
本编的结论:
母题,从「乱世有人造它,治世有人守它,守久了便忘了它是造的」,改写成:
一,不是天给的,是人造的:乱世有人造它,治世有人守它的骨、换它的肉,守久了,便忘了它是造的;而当它失灵,又会有人重造、追问、缝合。
这是比原来更长、更复杂,但也更准确的一句话。
本编登记:一次命题窄化(命题六,第 19 章),一次母题窄化(后半句,第 21 章;前一次在第 10 章),一次判负(条件三,部分失败)。三者,都要在统稿时,在定稿判词的限定里写明。
下一编,要看的,是一个守的故事:一旦「一」,被一个足够强的结构守住,它会怎样被守成「天经地义」?
带走的话
一个「一」失灵的时候,有人重造,有人追问,有人缝合;三种人,都在帮它活下去。
开了哪扇门:魏晋,是名教第一次被大规模追问;玄学是重造,嵇康是追问,郭象是缝合。
关了哪扇门:名教在社会层面(门阀)并未消失,只是在思想层面被怀疑;两层不能混。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魏晋人,亲眼看见一个旧的「一」失灵,又亲手造了新的。
第五编看的是「一」怎样被造:秦强造,汉初养造,魏晋重造。这一编要看的是下一步:造出来以后,怎样把它守下去?守,不是原地不动,守的人,有办法让「一」,变成大家觉得「本来如此」的东西。五章,看五个守的人:给皇帝造出朝仪的叔孙通(第 23 章);把「道」锁进天里的董仲舒(第 24 章);给「一」写族谱的韩愈和朱熹(第 25 章);把「一」收回每个人心里的王阳明(第 26 章);以及,守了一千多年之后,「一」是怎样被忘了来历的(第 27 章)。
学校开学典礼,全校学生,站在操场上,升国旗,唱校歌。
校长说的话,没有人记得。可是,那个站成方阵、齐声唱歌的几分钟,很多人记了很多年。
仪式,不是装饰。它让一个抽象的「我们」,在身体里,被感觉到。
汉朝,有一个人,把这一手,做到了极致。
公元前 202 年,刘邦,在定陶即皇帝位。天下刚刚平定,跟着他打天下的那些人,是一群什么样的人?
《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记了一个场面:
群臣饮酒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高帝患之。〔《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大意是:群臣喝酒,争论功劳,有的喝醉了乱喊,有的拔出剑来砍柱子,高帝为此很头疼。
想一想这个场面:皇帝,坐在上面;功臣们,在下面,拔剑砍柱子。皇帝,有名分,但没有威仪。这时,「一」,只存在于「名」里,不存在于身体里。
叔孙通,看出了这一点。
叔孙通不是天生的礼学家。《史记》把他的来路写得很细〔已核:维基文库《史记》卷九十九〕。
他是薛地人,秦朝时因为有文学,被征去候命,做了待诏博士。过了几年,陈胜在山东起事,使者报上去,秦二世召集博士儒生,问:戍卒打下蕲县、进了陈县,你们怎么看?三十多位儒生一齐上前,说:做臣子的不能有「将」(带兵作乱的念头),一有就是反,该杀,请陛下赶紧发兵。二世听了,变了脸色。
叔孙通却上前说:
夫天下合为一家,毁郡县城,铄其兵,示天下不复用。……此特群盗鼠窃狗盗耳,何足置之齿牙间。〔《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已核〕
大意是:天下已经合成一家,郡县的城墙拆了,兵器熔了,向天下表明不再用兵;……这不过是一群偷鸡摸狗的盗贼,哪里值得挂在嘴上。
二世高兴了,赏他帛二十匹、衣一套,拜为博士。出了宫,儒生们问他:先生怎么说这种奉承话?他说:你们不懂,我差一点就逃不出虎口了。随后他就逃走了。
请看这一句:「天下合为一家」。这是秦把「一」说成既成事实的官方说法。他明知不是事实,说了,保住了命。后来他投了汉王,《史记》写:
叔孙通儒服,汉王憎之;乃变其服,服短衣,楚制,汉王喜。〔同上,已核〕
穿儒服,汉王不喜欢;换成楚地样式的短衣,汉王高兴。他带来一百多个儒生弟子,却一个也不推荐,专荐从前的盗匪壮士。弟子们私下骂他。他听见了,说:
汉王方蒙矢石争天下,诸生宁能斗乎?故先言斩将搴旗之士。诸生且待我,我不忘矣。〔同上,已核〕
大意是:汉王正冒着箭石争天下,你们儒生能打仗吗?所以我先荐能斩将拔旗的人。你们等着,我不会忘。
这几段连起来,是一个人的本事:先弄清眼前这位主人此刻缺什么,再把自己手里的东西,改成对方用得上的样子。这是本书的读法,不是史书的评语。后来他开口就是「儒者可与守成」,不是书斋里想出来的,是看准了刘邦此刻最缺的那一样。
叔孙通,是秦朝的博士,后来,辗转投了刘邦。他对刘邦,说了一句很著名的话:
夫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臣愿征鲁诸生,与臣弟子共起朝仪。〔《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大意是:儒者,很难和他们一起进取(打天下),却可以和他们一起守成(守住天下)。我愿意征召鲁地的儒生,和我的弟子们,一起制定朝廷的礼仪。
请注意这句话里的两个词:「进取」和「守成」。
「进取」,是「攻」,是「造」;「守成」,是「守」。叔孙通,在两千两百年前,亲口,把儒者,放在了「守」的位置上。
这是本书母题的第二条原始材料(第一条,是贾谊的「攻守之势异」,第 20 章):汉初的人,自己就是这样看儒家的:儒家,是「守」的。
这一点,对本书的「命题六」(道家造一,儒家守一),是一个有利的证据:儒家的「守」,是当时人,对儒家的自我认识与他人认识。
刘邦,听了,有点担心:
得无难乎?〔《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大意是:会不会太难了?
叔孙通的回答,对本书,极其重要:
五帝异乐,三王不同礼。礼者,因时世人情为之节文者也。故夏、殷、周之礼,所因损益可知者,谓不相复也。臣愿颇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大意是:五帝的音乐不同,三王的礼仪也不同。所谓礼,是依据时代和人情,为它做出节制与文饰的东西。所以,夏、殷、周的礼,所沿袭和增减的可以知道,说明它们并不是互相重复的。我愿意大体采用古礼,与秦的仪式,掺杂在一起,制作出来。
读到这里,要停下来。
叔孙通,在这里,亲口说:礼,是「因时世人情,为之节文」的,是随时代,制作出来的。他还说,要「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古礼和秦仪,混在一起。
这就是第 21 章说的「骨守肉改」,从叔孙通的嘴里,说出来了:他用的骨,是秦的仪;他加的肉,是古礼。
一个守成的人,却在明明白白地,造。
刘邦,说了一句:
可试为之,令易知,度吾所能行为之。〔《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大意是:可以试着做,让它容易懂,要估量我能做到的程度。
「令易知」,让它容易懂;「度吾所能行」,以我能做到的为限。这是一个很实用的设计原则:一套仪式,要让用的人,做得到。
叔孙通开口之前,《史记》先写了一句:
高帝悉去秦苛仪法,为简易。〔《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已核〕
大意是:高帝把秦朝那些苛细的仪法,全部去掉,一切从简。
把这句和前面「拔剑击柱」连着读(这是本书的读法,史书没有明说因果):群臣拔剑砍柱,不是因为天生没规矩,而是规矩刚被刘邦自己删光了。删的时候痛快,删完才发现,没了规矩,功臣们就把酒桌当成了战场。
所以叔孙通说「臣愿颇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他要拿回来的「秦仪」,恰恰是刘邦刚扔掉的那一部分。只是不原样拿回,而是掺进古礼,换了肉。
接着是排练。《史记》写:
遂与所徵三十人西,及上左右为学者与其弟子百余人为绵蕞野外。习之月余,叔孙通曰:「上可试观。」上既观,使行礼,曰:「吾能为此。」乃令群臣习肄,会十月。〔同上,已核〕
大意是:他带着征来的三十人西行,加上皇帝身边懂学问的人和自己的一百多个弟子,在野外摆开场子演习。练了一个多月,他说:陛下可以来看看了。刘邦看了,让自己照着做一遍,说:「我做得来这个。」于是命令群臣都来学,约好十月正式用。
「吾能为此」,是刘邦的验收。用的人亲自试过一遍,才放行。上面说的「度吾所能行」,到这里才真正落了地。
叔孙通,去鲁地,征召了三十多位儒生。其中有两个人,不肯去,他们对叔孙通说:
公所事者且十主,皆面谀以得亲贵。今天下初定,死者未葬,伤者未起,又欲起礼乐。礼乐所由起,积德百年而后可兴也。吾不忍为公所为。公所为不合古,吾不行。公往矣,无污我!〔《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大意是:你侍奉过将近十位主人,都是靠当面奉承,得到亲近显贵。现在天下刚平定,死的人还没有埋葬,伤的人还没有起来,你又要兴礼乐。礼乐的兴起,要积累德行一百年,才可以兴办。我们不忍心做你做的事。你做的不合乎古法,我们不去。你走吧,不要玷污我们!
叔孙通,笑着回答:
若真鄙儒也,不知时变。〔《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大意是:你们真是鄙陋的儒生,不知道时代变了。
这一段,在本书的「检验三问」(出生日期、出生者、反对者)里,是一个绝好的材料:
一套仪式,在被造出来的时候,就有反对者。他们说:礼乐,要积德百年,才能兴;你现在造,是不合古的。
反对者,是对的吗?他们的话,有道理:礼,如果是一朝一夕、迎合权势造出来的,很难有根。
叔孙通,是对的吗?他的话,也有道理:不「知时变」,就什么也造不出来。
两边,各有其理。本书不判谁对,只指出:这两位鲁生,是「一」被造出来的那一刻,留下的「反对者」的名字。后来的教科书里,他们的反对,都消失了;留下的,只有「汉兴礼乐」。
公元前 200 年(汉七年),长乐宫建成,诸侯群臣,十月朝贺。《史记》记载了这个仪式:
天还没亮,谒者引导群臣,依次进入殿门,廷中陈列车骑、步卒、卫士,旌旗林立。殿上,传声「趋」,殿下郎中,夹着台阶,几百人。功臣、列侯、诸将军,依次排在西边,向东;文官丞相以下,排在东边,向西。大行设九宾,传言之。然后,皇帝乘辇出,百官各执其职传警,引导诸侯王以下,到俸禄六百石的官员,依次奉贺,「莫不振恐肃敬」。
仪式结束,置酒。《史记》写道:
竟朝置酒,无敢欢哗失礼者。于是高帝曰: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大意是:整个朝会和宴饮,没有一个人敢喧哗失礼。这时,高帝说:我到今天,才知道做皇帝的尊贵啊!
读这一句,请反复读几遍。
刘邦,已经当了皇帝,已经有了「名」,已经有了天下。但是,他说:「我到今天,才知道做皇帝的尊贵。」
为什么?因为,「名」,在没有仪式的时候,只是一个字。仪式,把这个字,变成了一种身体的感受:几百人,同时低头,同时肃静,没有人,敢大声说话。
这是一个极其高明的「守一」的办法:不是说服人,而是让人的身体,先服。
本书第 10 章,讲过「习」:人,在重复的动作里,被做成「一」。叔孙通的朝仪,是这个办法,用在了国家的最高处。
别把朝仪想得太温柔。上面那段往下,还有一句:
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去。〔《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已核〕
大意是:御史执法,看见谁的动作不合仪,就当场把人带出去。
这一句里有两层意思。第一,朝仪不是全凭自觉,有人专门盯着。第二,几百人的场面,没有一个被拉走,因为谁都提前练了一个多月。
回头看本章的「先说对」,我写的成立条件是:这套仪式要有一个让人愿意跟着做的理由,不只是害怕。照《史记》,当时这个条件只满足了一半。「怕」在文本里写得明明白白:「莫不振恐肃敬」。「愿」的那一半,史书只写了刘邦一个人:「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群臣心里愿不愿意,一个字也没写。
所以守一个「一」的头一步,常常是「怕」和「贵」两样一起给。真正的「理由」,是后面的人补的,下一章就是。
另一个人,陆贾,同样出现在汉初。《史记·郦生陆贾列传》,记了他对刘邦说的一句:
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史记·郦生陆贾列传》〕
大意是:在马背上得到天下,难道可以在马背上治理它吗?
这一句,是贾谊「攻守之势异」的先声:打天下,和守天下,是两件事,要用两种办法。
陆贾、叔孙通、贾谊,是汉初三位说同一句话的人:造的办法,不能用来守。这是本书母题的历史底座:不是本书发明的,是汉初人,亲口说的。
陆贾这句话,原文还有下半截。高帝骂他:「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老子在马背上得的天下,要《诗》《书》干什么!)陆贾接着说:
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且汤、武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昔者吴王夫差、智伯极武而亡;秦任刑法不变,卒灭赵氏。乡使秦已并天下,行仁义,法先圣,陛下安得而有之?〔《史记·郦生陆贾列传》,已核:维基文库《史记》卷九十七〕
大意是:在马背上得到,难道能在马背上治理吗?汤、武用「逆」(武力)取,再用「顺」(仁义)守,文武并用,才是长久的办法。夫差、智伯把武力用到头,灭亡了;秦只靠刑法,不肯变,最后丢了天下。假如秦统一之后,行仁义、学先圣,陛下哪里能得到天下?
《史记》接着写:高帝不高兴,脸上有惭色,叫他试着写一写秦为什么失天下、自己为什么得天下。陆贾写了十二篇,每奏一篇,高帝没有不叫好的,左右高呼万岁,这部书叫《新语》。
两处要说准。一,陆贾说的是「文武并用」,不是拿儒家换掉武力:取,用一套;守,加一套。比后来「儒家守成」的简单说法,要细一些。二,他拿秦做对照,说的是秦「不变」。守,要变;这一点,和叔孙通那句「礼者,因时世人情为之节文」,说的是同一件事。
| 动作 | 内容 | 在「一」里的功能 |
|---|---|---|
| 自我定位 | 儒者「可与守成」 | 承认儒家的功能是「守」 |
| 制作原则 | 礼,因时世人情为之节文 | 承认礼是造的 |
| 材料 | 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 | 骨用秦,肉加古 |
| 设计要求 | 令易知,度吾所能行 | 一套人人做得到的东西 |
| 效果 | 无敢欢哗失礼者 | 「一」,进入身体 |
| 反对者 | 两位鲁生:积德百年而后可 | 「造」的一刻,留下的反对声 |
长乐宫那一天,只是开头。《史记》接着写,高帝死后,孝惠帝即位,对叔孙通说:先帝的园陵寝庙,群臣没人会办。于是他改任太常,定宗庙的仪法。汉家后来一点一点定下来的各种仪法,「皆叔孙生为太常所论箸也」〔《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已核〕。
孝惠帝时还有一桩小事。皇帝嫌出行时清道戒严太扰民,在武库南边修了一条架空的复道。叔孙通进言:这条复道一修,每月衣冠出游高庙的那条路,就在皇帝脚下了;高庙是太祖的庙,怎么能让后世子孙从宗庙的路上头走过去?孝惠帝害怕了,说:赶紧拆。叔孙通说:
人主无过举。今已作,百姓皆知之,今坏此,则示有过举。愿陛下原庙渭北,衣冠月出游之,益广多宗庙,大孝之本也。〔同上,已核〕
大意是:君主不能有过失的举动。现在已经修了,百姓都知道了,拆掉就等于告诉大家君主做错了。请陛下另在渭水北边再立一座原庙,衣冠每月出游到那里,多建宗庙,这是大孝的根本。
请看他的办法:不拆,加建。「人主无过举」是一条很硬的规则,君主的面子,被当成了制度的一部分,补救的办法,是往上加,不是往下减。
还有一件更小的。孝惠帝春天出游,叔孙通说:古时候有春尝果的礼,现在樱桃熟了,可以献给宗庙。皇帝答应了。《史记》说:「诸果献由此兴。」意思是各种果品献宗庙的规矩,从这里开始。
一个习俗,起点是某年春天一句关于樱桃的话。「检验三问」的第一问,出生日期,这里有答案,写在史书里。
| 大约在 | 对着谁 | 他做了什么 | 在本书里的位置 |
|---|---|---|---|
| 公元前 209 年前后 | 秦二世 | 把造反说成盗贼,说「天下合为一家」 | 替官方的「一」背书,保命 |
| 公元前 205 年 | 汉王 | 换短衣、先荐壮士 | 先看主人缺什么 |
| 公元前 200 年 | 刘邦与群臣 | 长乐宫朝仪 | 让「一」进到身体里 |
| 公元前 195 年(汉十二年) | 刘邦 | 谏阻换太子 | 守继承的秩序 |
| 惠帝时 | 孝惠帝 | 定宗庙仪法,复道不拆而加建 | 守的办法是加,不是减 |
先说对。
叔孙通,解决了一个真问题:一个刚刚夺得天下的集团,怎样把一群习惯了互相平等、甚至互相打斗的功臣,变成一套有等级、有秩序的朝廷?
他的办法,不是发表讲话,而是设计一套动作。这个设计,有一个极大的智慧:动作,比道理,更容易被所有人接受。一个人,可以反驳一个道理,却很难在几百人的肃静里,第一个站起来大叫。
成立条件是:这套仪式,要有一个让人愿意跟着做的理由,不只是害怕。
一位辩护人会说:后世,对叔孙通的评价,不太好。司马迁也说他「希世度务,制礼进退,与时变化」,「希世」就是迎合世道,这话有点刺;但同一段的结尾,是「卒为汉家儒宗」,又引老子的「大直若诎,道固委蛇」(最直的东西,看上去反而是弯的),褒贬是并着写的〔《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太史公曰,已核:维基文库《史记》卷九十九〕。但是,这是对人的评价,不是对他的事业的评价。他让一个刚刚结束战争的国家,有了秩序,这是一件功德。
这个辩护,完全接受。本书的立场:判结构,不判人。叔孙通,是人品好是坏,不在本书讨论之内。本书看的,是他做的那件事的结构:把「名」变成「身体的感受」。
还有一位辩护人,要替拔剑砍柱的功臣说句话:这些人不是天生粗野。他们几年前是亭长、屠户、小吏、将军,刚刚一起打赢了一场没人敢想的仗;规矩又刚被皇帝自己删光,他们不知道此刻「应该」怎么站、怎么喝、怎么说话。没人告诉过他们,他们就按自己的老办法来。
这个辩护,本书接住。它恰好说明:规矩的第一个功用,不是管住坏人,是让好人知道别人会怎么做。一个共同承认、不再追问的出发点,对所有人都有用,包括那些最不想被管的人。
回到开头的开学典礼。
那几分钟里,没有人,在思考「我为什么要站在这里」。身体,已经先站好了。
后来,你长大了,你可能会觉得:「那个仪式,有点形式主义。」可是,你有没有发现,你对那所学校的感情,有很大一部分,是和那个操场、那首歌、那个方阵,连在一起的?
仪式的力量,不在于它讲了什么道理,而在于它让你的身体,记住了一个「我们」。
这就是叔孙通,教给汉朝的东西。
去过大医院的人都见过:挂号、缴费、取药的窗口前,地上有一条黄线,旁边一块牌子,写着「请在一米线外等候」。
你站过几次就会发现:只要排在前面的人站在线外,后面的人也跟着站在线外,谁也没读过规定,谁也没被说服。每个人心里只有一条:别人都站在线外。
旁边还有个保安,偶尔走过来,说一句「后面的朋友别靠前」。他不常动手,他只是让你知道,线是真的。
这条线,和长乐宫那一天,是同一个构造:一个动作,所有人都知道所有人都在做;再加一个偶尔走过来的御史。这个构造里,没人需要相信什么道理。可是,你要是问一个站在线外的人:为什么是一米,不是半米?他多半答不上来。这条线是谁画的,在哪一年,没人记得。
线,一旦让大家觉得本来就在那里,它就成了「一」。这就是本章要看的事。
本章的判断:叔孙通的朝仪,是一次把「一」从「名」变成「身体感受」的守成工程;他自己,明确承认礼是「因时世人情」造出来的,儒者的位置,是「守成」。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史记》此段,是后人(尤其是汉代以后的儒者)润色加工的,不是叔孙通本人的话;或者,如果能证明,叔孙通的朝仪,对汉朝的实际政治秩序,影响很小(比如,朝仪只是装饰,实际秩序靠别的东西维持)。
〔本章所引《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郦生陆贾列传》诸条,已对照维基文库《史记》卷九十九、卷九十七逐条核过,除标点、简繁外无出入;初稿里「百官执旗」一处,原文是「百官执职传警」,已改。〕
叔孙通,守的是身体。可是,仪式,需要有一个理由:为什么要这样做?汉武帝时期,有一个人,给了这个理由,一个极大的理由:天。他是董仲舒,下一章。
两面旗,在这里先插好。往回拔一面:第 10 章说,人在重复的动作里被做成「一」,叔孙通的朝仪,是把这个办法用在了最高处。往前埋一面:这一章里,「怕」先到,「理由」后到;下一章的董仲舒,就是替「怕」和「贵」补理由的人,而他补的理由,是天。
带走的话
一个「一」,要想守得住,不能只在嘴上,要让人的身体,先服。
开了哪扇门:叔孙通,亲口说儒者「可与守成」,说礼是「因时世人情为之节文」,用朝仪把「一」变成身体的感受;他的话,是命题六的有利证据,也是「骨守肉改」的原始证词。
关了哪扇门:两位鲁生的反对,在后来的叙事里消失了;「积德百年」与「知时变」,是「造」的一刻留下的两种声音。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朝仪,是叔孙通一个人,带着弟子,采古礼与秦仪,造出来的。
下围棋的人,都知道「定式」。
定式,是几百年里,棋手们摸索出来的、在某一种局面下双方最合理的下法。一开始,每一个定式,都是某一个人,在某一盘棋里,下出来的一手。后来,新手学棋,被告知:「这里,就要这样下。」没有人告诉他:这是几百年前,某一个人,下出来的。
定式,从「一手棋」,变成了「应该这样」。
汉武帝时代的董仲舒,对孔子的学说,做的是同样的事,只是,他把这个「应该」,锁进了天里。
公元前 134 年(汉武帝元光元年),武帝下诏,征求贤良,让他们对策:说说天人之间的道理,说说治国的办法。董仲舒,应诏,上了三篇对策,史称「天人三策」〔《汉书·董仲舒传》,已核;年代有分歧,见后面专门一节〕。
在这三篇对策里,有几句话,是整部中国思想史的转折点。
第一句,出自第三策,讲「道」:
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汉书·董仲舒传》第三策,已核:维基文库《汉书》卷五十六〕
大意是:道的大本大源,来自天;天不会变,所以道也不会变。
请把这一句,放回本书的整条线里读。
这一句,把「授予」,推到了终点:不但起点来自天,而且,因为天不变,所以,「一」永远不变。
这一句,是本书母题的反面:母题说「一」是造的;董仲舒说「一」不会变。
「天不变,道亦不变」,是对「一」的最强的封口:它不但封住了「来历」的追问,还封住了「改变」的可能。
「天不变,道亦不变」这句话,被人单拎出来用了两千年。放回原文,要先看皇帝问了什么。
皇帝在第三次策问里,提了一个难题:
夫三王之教所祖不同,而皆有失,或谓久而不易者道也,意岂异哉?〔《汉书·董仲舒传》,已核〕
大意是:三王的教化,所依据的各不相同,而且都有失误;可是又有人说,长久不变的才是道,这不是矛盾吗?
董仲舒的回答,就是上面引的那一段,连起来读是这样:
夏因于虞,而独不言所损益者,其道如一而所上同也。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是以禹继舜,舜继尧,三圣相受而守一道,亡救弊之政也,故不言其所损益也。繇是观之,继治世者其道同,继乱世者其道变。今汉继大乱之后,若宜少损周之文致,用夏之忠者。〔同上,已核〕
大意是:夏沿用虞,偏偏不说有什么增减,是因为它们的道本来如一,所崇尚的也相同。道的大本来自天,天不变,道也不变,所以禹接舜,舜接尧,三位圣人相互授受,守的是同一个道,没有要补救的弊病,所以不说增减。由此看,接在治世后面的,道相同;接在乱世后面的,道要变。现在汉接在大乱之后,似乎该稍微减一点周的文饰,用夏的「忠」。
三点。第一,「天不变,道亦不变」是在回答「三王为什么各不同」,后面紧跟着的是「继乱世者其道变」。第二,他开的药方,是让汉「少损周之文致,用夏之忠」,这是建议变。第三,第一次策问里,他还有更重的一句:
当更张而不更张,虽有良工不能善调也;当更化而不更化,虽有大贤不能善治也。……今临政而愿治七十余岁矣,不如退而更化。〔同上,第一策,已核〕
大意是:琴瑟弹不准,就得拆了重新上弦;该改的不改,再好的工匠也调不好;该变的不变,再大的贤人也治不好。……面对着政事盼望把天下治好,已经七十多年了,不如退一步,从头改起。
所以,前面把「天不变,道亦不变」读成「对改变的封口」,读重了。本章末的证伪条件第二条,说的就是这种情形,到这里,算是部分触发。本书的修正是:被封住的,是追问「道由谁定」;至于要不要变,董仲舒自己留了口子,留得还不小。
另有一个小发现:三圣「守一道」,是董仲舒自己的话。命题六说儒家姿态上「守一」,这里有一句当时人的原话,用的就是「守一道」三个字。「一道」是不是本书的「一」,不敢断言。〔本书读法〕
同一篇第三策里,还有三个「A 之谓 B」:
天令之谓命,命非圣人不行;质朴之谓性,性非教化不成;人欲之谓情,情非度制不节。〔同上,已核〕
大意是:天的命令,叫做命,命,没有圣人就行不通;质朴的东西,叫做性,性,没有教化就成不了;人的欲望,叫做情,情,没有制度就节制不住。
第 3 章看过《中庸》的「天命之谓性」。董仲舒用同样的句式,结构却换了:《中庸》是天命给了性,顺着性是道,修这个道叫教;董仲舒是性只是质朴的料,要靠教化才「成」,命要靠圣人才「行」。天的命令,需要一个圣人来替它执行。
这条对本书要紧:它是董仲舒自己写的,不是后人替他编的。「天」是来源,「圣人」是执行人,「教化」是工序。那么,谁来说「天令」到底是什么?只能是圣人,后来就是读书人。下面「替董仲舒辩护」一节,要追问的就是这件事。〔本书读法〕
再看第三策里,另一段更著名的话:
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汉书·董仲舒传》第三策,已核。原文「六艺」作「六蓺」,「通谊」作「通誼」〕
大意是:《春秋》所说的「大一统」,是天地间不变的常理,古往今来通行的道义。现在,老师们讲的道不同,人们的议论不同,百家的方向不同,主张的意思不同,所以,在上的人,无法保持统一;法令制度屡次变更,在下的人,不知道该遵守什么。我愚见认为,凡是不在六艺的范围、不属于孔子学说的,都断绝它们的路,不让它们并行。邪僻的学说灭息以后,然后,纲纪才可以统一,法度才可以明确,百姓才知道该跟从什么。
这一段,请注意三个关键词:
这是对第 14 章讲的「定于一」的一次制度化的回应:孟子说「定于一」,要靠人心的承认;董仲舒说,要让异说,不要并行,让百姓知道跟谁。
从孟子的「诚服」,到董仲舒的「知所从」,是一次悄悄的转移:从「心里承认」,到「知道跟从」。第 14 章,我们说过的「第一次偷换」,在这里,发生了。
这几句话,后来被总结成一句极有名的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这个说法,出自东汉班固。《汉书·武帝纪》的赞语里,写道:
孝武初立,卓然罢黜百家,表章六经。〔《汉书·武帝纪》赞,已核:维基文库《汉书》卷六〕
大意是:孝武帝刚刚即位,就卓然地罢黜了百家,表彰了六经。
这件事,在历史上,有很多争议〔据二手,待核〕:
先把《汉书·武帝纪》里有据可查的时间点,排在一起:
| 年份 | 《汉书·武帝纪》写的 |
|---|---|
| 建元元年(前 140) | 诏举贤良;丞相绾奏:所举贤良里有人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都罢,「奏可」 |
| 建元二年(前 139) | 御史大夫赵绾、郎中令王臧,因请「毋奏事太皇太后」,下狱自杀 |
| 建元五年(前 136) | 「置五经博士」 |
| 建元六年(前 135) | 太皇太后崩 |
| 元光元年(前 134) | 五月诏贤良,「于是董仲舒、公孙弘等出焉」 |
| 元朔五年(前 124) | 丞相弘请为博士置弟子员,「学者益广」 |
〔已核:《汉书》卷六。最后一条,《武帝纪》把它排在元朔六年之前,故按元朔五年系年。〕
这张表有三处值得看。一,建元元年明文被「罢」的,是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是法家和纵横家,没有写黄老。二,「置五经博士」在建元五年,比《武帝纪》写的那场贤良对策(元光元年)早两年。三,太皇太后死在建元六年;她在世时,想推儒的人是什么下场,看建元二年那一行。
学界的争论,由此而来:「罢黜百家」,到底是一道命令,还是一串事。〔据二手:王国维认为,武帝以前的博士,兼有诸子传记之学,建元五年「置五经博士」,是罢去传记博士、专立五经;钱穆等人也讨论过博士制度的早晚,具体论点待核〕
年份还有两说。《武帝纪》把贤良对策系在元光元年(前 134);另有人把它系在建元元年(前 140)〔据二手:《资治通鉴》系年,待核〕。第一策里有一句「今临政而愿治七十余岁矣」:从汉高帝称帝的前 202 年数起,到前 140 年是六十二年,到前 134 年是六十八年;若从汉元年(前 206)数,前 134 年恰是七十二年。这只是文本里的一条线索,不是定论。本书沿用《武帝纪》的元光元年。
一位辩护人会说:班固是东汉初年的人,离武帝一百多年,他写「罢黜百家」,是把眼前一连串真事(就是上面那张表)压成了一句,概括得并不错。
这个辩护,本书接受。只补一点:班固自己,在《董仲舒传》里,写得比这一句细:
自武帝初立,魏其、武安侯为相而隆儒矣。及仲舒对册,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皆自仲舒发之。〔《汉书·董仲舒传》,已核〕
大意是:从武帝刚即位,魏其侯、武安侯做丞相,就已经推崇儒学了。到董仲舒对策,推明孔氏,抑黜百家。设立学校的官,州郡推举茂才、孝廉,都是从董仲舒这里发起的。
请注意:「隆儒」在董仲舒对策之前;「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被记在董仲舒名下。同一个班固,一处说「孝武初立,卓然罢黜」,一处说「先隆儒,后对策,再立学校」。一句话的概括,和一条时间线,不是一回事。后世用得最多的,是那一句话。
本书,不在这个争论里选边。本书想说的,只是:
无论「罢黜」,是一次,还是一个过程,董仲舒的这几段话,作为一种「说法」,在后世,被当作「汉武帝尊儒」的起点。
也就是说:这个说法,本身,就是一个「造」的结果。后世,需要一个「儒学成为正统」的起点,于是,董仲舒的对策,被放在了那里。
董仲舒,不只是把「道」,锁进天里。他同时,在「天」那边,加了一个东西:
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汉书·董仲舒传》第一策,已核;原文「乃」作「迺」〕
大意是:国家将要有失道的败坏,天就会先降下灾害来谴责告诫;如果不知道自我反省,又降下怪异来警告惊吓;仍然不知道改变,那么,伤败就来了。
这是「天人感应」:天,会对君主的行为,做出反应。
请回到第 4 章:周初的「天命」,是有条件的:君王失德,天命,可以收回。第 4 章,我们说,到了《中庸》,这个条件,悄悄不见了。
董仲舒,在这里,把条件,又加了回来:灾异,是天对君主的警告。
这一点,特别值得还董仲舒一个公道:他一边,把「道」锁进天里(让「一」不变);另一边,给皇帝,立了一个约束(天会谴告)。
这是一个双面的设计:
| 面 | 做了什么 | 对谁 |
|---|---|---|
| 锁 | 天不变,道亦不变 | 对臣民:「一」不容追问、不容改变 |
| 约束 | 失道,则天降灾异 | 对君主:天,在看着你 |
一个设计,对臣民,是锁;对君主,是约束。这是它极其聪明的地方,也是它后来被反复利用的原因:官员,可以用「灾异」,去劝谏君主;君主,也可以用「天命」,去要求臣民。
董仲舒自己,就是一个现成的检验。《汉书》写:
先是辽东高庙、长陵高园殿灾,仲舒居家推说其意,草稿未上,主父偃候仲舒,私见,嫉之,窃其书而奏焉。上召视诸儒,仲舒弟子吕步舒不知其师书,以为大愚。于是下仲舒吏,当死,诏赦之。仲舒遂不敢复言灾异。〔《汉书·董仲舒传》,已核〕
大意是:先前辽东的高庙、长陵的高园殿遭了火灾,董仲舒在家里推说这件事的用意,稿子还没上交,主父偃来拜访,私下看到了,心里嫉妒,把稿子偷出来献了上去。皇帝召集儒生们传看,董仲舒的弟子吕步舒不知道这是老师的稿子,说这书「大愚」。于是董仲舒被交给法官,判了死罪,皇帝下诏赦免。从此,他不敢再说灾异。
《武帝纪》里也有这场火:建元六年「辽东高庙灾」,夏四月「高园便殿火。上素服五日」〔《汉书·武帝纪》,已核〕。
两段放在一起,很清楚:灾异之说写在书里,是对君主的约束;写到一个具体的人身上,要看君主肯不肯听。皇帝那一回的反应,是穿了五天素服;写灾异的人,差点被处死。
所以,下面「先说对」里的成立条件,这个「天」也能被官员和读书人用来约束皇帝,要加一句:能用多少,取决于当时的皇帝肯容忍多少。这条约束是真的,也是脆的。
先说对。
董仲舒,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刻,做了一件很有价值的事:他给了一个刚刚经历了「攻」的帝国,一个「守」的理由,一个极大的理由。
秦,没有这个理由,所以,十五年就倒了;汉初,用黄老,养了六十多年,积累了财富和人口;到了武帝,帝国,有了力量,需要一套更长远的、更有「正当性」的说法。董仲舒,给了。
而且,他加的「灾异」这个约束,在中国历史上,多次发挥作用:皇帝,因为日食、地震、洪水,下「罪己诏」,反省自己的过失。这是一种极其珍贵的、来自「天」的权力约束。
成立条件是:这个「天」,不只是皇帝的工具,也能被官员和读书人,用来约束皇帝。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天不变,道亦不变」,读成「对追问的封口」,似乎是一种事后诸葛亮。董仲舒的原意,也许只是想说:根本的道理,比具体的政策,更稳定。他同一个对策里,还说「王者有改制之名,无变道之实」〔《汉书·董仲舒传》第三策,已核。原文作「亡变道之实」〕:王者,可以改制度的名目,但不改道的实质。这说明,他是允许制度变化的。
这个辩护,很有分量,本书部分接受。
「改制」与「变道」,董仲舒是分开的:制度,可以变;道,不变。这样,他并没有主张一切都不动。
但是,本书想追问的,是:「道」,由谁来定义?如果「道」是天给的,不变的,那么,谁有资格,说什么是「道」?——是那些熟读六经、通晓「孔子之术」的人。
于是,「天不变,道亦不变」,在制度上的后果,是:定义「道」的权力,被交给了一个特定的阶层:读书人,也就是后来的士大夫。这一点,对应了王德生博士第八条口述命题里的那个提醒:「儒文化」,不等于「汉文化」,是汉语士人阶层,握有话语权的文化。〔王口述,详见第 30 章〕
| 动作 | 原文 | 结构功能 | 后果 |
|---|---|---|---|
| 道出于天 | 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 | 授予,并封住「变」 | 「一」被固定 |
| 灭异说 | 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 | 收拢,缩小「多」 | 百家,退出官方话语 |
| 天谴告 | 国家将有失道之败,天先出灾害以谴告之 | 给君主加约束 | 官员获得一个劝谏的语言 |
| 王者改制 | 王者有改制之名,无变道之实 | 允许制度变,不许道变 | 「变」,被限定在「名」上 |
回到开头的围棋定式。
一个新手,棋下得很好,有一天,他走了一步,不在定式里。老师说:「这步不对,定式不是这样的。」新手问:「为什么?」老师说:「前人研究了几百年,这样下最好。」新手,只能认了。
但是,偶尔,会出现一个高手,他走出了一步「新手」,后来,被证明,比定式更好。于是,定式,被修改了。
围棋界,有一个好处:定式,是可以被棋盘上的胜负,检验的。一个定式,如果被新的下法击败,就要改。
可是,「道之大原出于天」,没有这样一个棋盘。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让人用胜负,去检验:「道」,是不是真的不变。
这是一个制度设计上的缺口:一个把「一」,锁进「天」里的系统,失去了自我检验的通道。
走进一家商店,货架上都有价签。你拿起一样东西,觉得贵,问店员:这价是谁定的?
店员说:厂家定的。你去问厂家,厂家说:市场定的。再问市场是谁,没有人。
价签上的数字,被一层一层推到了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到这里,没有人可以追问了。一样东西「值」多少钱,变成了「本来就这么多」。
这和「道之大原出于天」,是同一个动作:把来源,说到谁也够不着的地方。这个动作有好处:店员不用跟每个顾客吵架。也有代价:这个价要是真不合理,没有一个地方可以去检验、去改。
不过,商店比「天」强一点:你可以不买,可以去隔壁一家比一比。有出口的价签,和没有出口的价签,不是一回事。一套「来自天」的说法,要看它旁边,有没有隔壁那家店。
本章的判断:董仲舒的「天不变,道亦不变」,是对「一」的最强封口;与此同时,「天人感应」,给君主加了约束;两者合起来,是一个双面设计;「罢黜百家」是一个事后的、有争议的叙事。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董仲舒的这几句话,在汉代,没有被当作一个制度性的起点,而是一个边缘的意见;或者,如果能证明,「天不变,道亦不变」,在原文里,指的不是「一切」不变,只是指某些特定的原则不变,并不妨碍对「道」的不断重新解释。
〔《汉书·董仲舒传》《武帝纪》各引文,已对照维基文库《汉书》卷五十六、卷六逐条核过,无出入。罢黜百家的年代与规模,学界有分歧,见本章补的一节,其中学者名与论点仍据二手。〕
董仲舒,把「一」,锁进了天里。但是,「天」,是抽象的。怎样让每一个读书人,都知道「天」说了什么?唐宋时期,有两个人,做了更具体的工作:给「一」,写一份族谱。下一章。
两面旗:往回拔一面,上一章留下的问题,「理由是什么」,董仲舒的答案是「天」,而且他明说,天的命令要有圣人来执行。往前埋一面:谁是圣人,谁说得清「天令」,是下一章要看的,那是一份写出来的族谱。
带走的话
把「道」锁进天里,就等于告诉所有人:这里,没有可以追问的地方。
开了哪扇门:董仲舒「天不变,道亦不变」,是对「一」的最强封口;同时,「天谴告」,给君主加了约束;设计是双面的。
关了哪扇门:「罢黜百家」是后世的叙事;「天不变」之后,定义「道」的权力,落到了读书人手里。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董仲舒,在说「一」是天给的、不变的;这句话本身,是一个人,在一个具体的时刻,造出来的。
一个武术门派,要立足,需要两样东西:一套拳法,和一份传承谱系。
「我们这一派,上承某某祖师,祖师又得自某某真人」。这份谱系,不一定每一环,都有考证。可是,没有它,门派,就没有「来历」;没有来历,就没有人会认它是「正宗」。
儒家,在唐宋之间,也写了这样一份谱系。
韩愈(768—824),唐代的大文人。他写了一篇《原道》,里面,有几句话,被后世反复引用。
先看第一段,是对「仁」「义」「道」「德」,下的定义:
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己无待于外之谓德。〔韩愈《原道》〕
大意是:广泛地爱人,叫做仁;做得适宜,叫做义;沿着这条路走,叫做道;自身充足,不需要依赖外物,叫做德。
请注意这一段的句式:「A 之谓 B」。四个定义,全部是「之谓」。
这与第 3 章,讲过的《中庸》「天命之谓性」,是同一种句式。韩愈,在用同一种命名的手法,给四个字,划定意思。
这是一个很美的呼应:一千年之后,另一位儒家的重要人物,仍然在用「A 之谓 B」,去重新授予名字。
再看第二段,是那份有名的「道统」:
斯道也,何道也?曰:斯吾所谓道也,非向所谓老与佛之道也。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轲之死,不得其传焉。〔韩愈《原道》〕
大意是:这个道,是什么道呢?回答说:这是我所说的道,不是先前所说的老子和佛的道。尧把它传给舜,舜传给禹,禹传给汤,汤传给文王、武王、周公,文王、武王、周公传给孔子,孔子传给孟轲,孟轲死后,就没有得到传承了。
这就是「道统」:一份从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一直到孔子、孟子的传承名单。
《原道》里,还有两处,不能不引。
第一处,是韩愈给「道」下定义之后的一句前提:
仁与义为定名,道与德为虚位。故道有君子小人,而德有凶有吉。〔韩愈《原道》,已核:维基文库〕
大意是:仁和义,是有固定内容的名字;道和德,是空着的位子。所以「道」有君子的道、小人的道,「德」有凶的德、吉的德。
「虚位」二字,等于韩愈自己承认:「道」是一个空位,每一家都往里填东西。他接着说:老子的道德,是「去仁与义言之」,是「一人之私言」;我说的道德,是「合仁与义言之」,是「天下之公言」〔同上,已核〕。他要做的,是把仁义填进去,并且说这样填才算「公」。这一步,和第 3 章的「天命之谓性」是同一个动作:定义。〔王口述:命题五〕
第二处,更直接。《原道》写圣人是怎么来的:
古之时,人之害多矣。有圣人者立,然后教之以相生养之道。为之君,为之师,……为之礼,以次其先后;为之乐,以宣其壹郁;为之政,以率其怠倦;为之刑,以锄其强梗。〔同上,已核;中间有省略〕
大意是:远古的时候,人受的害太多了。有圣人出来,才教他们互相养活的办法。给他们设了君,设了师,……设了礼,来排先后;设了乐,来疏解郁闷;设了政,来督促懒散;设了刑,来铲除强横。
连着十几个「为之」。韩愈自己明说:君、师、礼、乐、政、刑,是圣人「为」出来的。这种「圣人制作」的讲法,先秦的荀子最鲜明〔据二手〕;而韩愈在同一篇里,给荀子的评语是「择焉而不精,语焉而不详」〔同上,已核〕。
所以,本章后面要问「造一的人,自己知不知道」,韩愈这里就有一个比程颢更直白的答案:制度,他明说是圣人造的。至于「道」本身,他说的是空位、是往里填的,没有说是造。这一点,下面有辩护人接着说。
韩愈,为什么,要写这份名单?
看第一句:「非向所谓老与佛之道也」。——这不是老子的道,也不是佛的道。
这份名单,是为了「划界」而写的:在佛教,已经深入人心;道教,在唐朝,被皇室尊崇;这个时候,儒家需要一份自己的来历,来和它们区别开来。
这一点,与本书第 22 章讲的魏晋,相接:魏晋以后,佛、道、儒,三家并立,旧的「一」(名教),要在三家并立的局面里,重新找到自己的位置。
韩愈的办法是:写一份族谱。
要问一个难问题:这份名单,是韩愈发现的,还是韩愈做的?
事实上,在韩愈之前,「圣人相传」的说法,已经有了。孟子,在《尽心下》最后一章,就有一段「由尧舜至于汤,五百有余岁……由汤至于文王,五百有余岁……由文王至于孔子,五百有余岁……由孔子而来,至于今,百有余岁」〔《孟子》7B38,已核:维基文库〕的叙述:他自己,已经在算这份传承了。
所以,韩愈,不是凭空造了这份族谱;他是重新整理,并且,把孟子,放在了孔子之后,作为唯一的继承人,同时,说「轲之死,不得其传焉」——孟子之后,断了。
这一句,是极具力量的一句:它同时做了两件事:
1. 把孟子,抬到了和孔子并列的位置;
2. 说「断了」,给了自己一个位置:我,就是那个要接上的人。(韩愈没有明说,但后世,把他看作接续者。)
「断了」,是一个极有用的说法。它让后来的人,可以说:「我,是在恢复,不是在创新。」
这与第 18 章讲的「恢复」与「造」,是同一个动作:孟子,叫它「恢复」;本书,叫它「造」。
孟子和韩愈,还有一处细节不同。孟子说的是:
由尧、舜至于汤,五百有余岁,若禹、皋陶,则见而知之;若汤,则闻而知之。……由孔子而来至于今,百有余岁,……然而无有乎尔,则亦无有乎尔!〔《孟子》7B38,已核〕
大意是:从尧舜到商汤,五百多年,禹、皋陶是亲眼见到而知道的,汤是听说而知道的。……从孔子到现在,才一百多年,……可是没有人了,那也就没有人了啊!
孟子讲的是每隔五百多年起一次,隔代的人靠「闻」而知,并没有说是师傅传徒弟;最后一句,他连自己的名字也没点,留了个悬着的口气。韩愈写的是「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一棒接一棒,从尧一直接到孟轲。从「闻而知之」,到「传之」,一个字之差,一条间隔很大的线,变成了一条连着的线。这是本书的读法。还有一处要记下:《原道》全文,没有「道统」这个词〔已核:维基文库《原道》全文检索〕,这个词,是后来的人给它安上的。
| 谁 | 怎么说传承 | 到谁为止 |
|---|---|---|
| 孟子(7B38) | 隔五百多年起一次,有的「见而知之」,有的「闻而知之」 | 说到孔子,最后一句「则亦无有乎尔」 |
| 韩愈(《原道》) | 「以是传之」,一棒接一棒 | 孟轲;「轲之死,不得其传焉」;荀、扬「择焉而不精,语焉而不详」 |
| 朱熹(《中庸章句序》) | 「道统之传」,核心是十六个字 | 说到子思;二程「接乎孟氏之传」〔序末段,据二手〕 |
到了南宋,朱熹(1130—1200),把这件事,推到了极致。
他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把「道统」,写进了序言。在《中庸章句序》里,朱熹,明确使用了「道统」这个词,并且,把这份传承,和《中庸》本身,连在了一起:序的开头说:「《中庸》何为而作也?子思子忧道学之失其传而作也。盖自上古圣神继天立极,而道统之传有自来矣。」〔《中庸章句序》,据网上转录本,已对照;原件未见,标「据二手」〕:《中庸》是子思因为担心「道学」失传才写的,而「道统之传」从上古圣人起就有来历。〔校注:初稿此处原写作「道统之传,久而失其真」,不是原话,已改。〕
第二件:把「四书」,编成一个体系。朱熹,把《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编成「四书」,并给每一部,做了注释,合称《四书章句集注》。这套书,后来,成了科举考试的标准教材(元代开始,见第 27 章)。
第三件:给「一」,一个哲学的底座:理。
朱熹,继承了程颐的「理一分殊」。他有一段,说得特别形象:
本只是一太极,而万物各有禀受,又自各全具一太极。如月在天,只一而已,及散在江湖,则随处而见,不可谓月已分也。〔《朱子语类》卷九十四,已核:维基文库四库全书本;原文句末有「尔」字,记录者署「谟」〕
大意是:本来只有一个太极(最高的理),而万物各有各的禀受,又各自完全具备一个太极。就像月亮在天上,只有一个,但散落在江湖里,就处处可以看到,不能说月亮已经被分开了。
这就是「月印万川」:一个月亮,映在一千条河里。
用本书的话说:「一」,和「多」,被朱熹,用一个极美的比喻,缝在了一起。第 11 章讲的「同问异答」「理一分殊」,在朱熹这里,成了一个完整的哲学体系。
月亮这个比喻,还有后话。同卷里,另一位学生问「理性命章」为什么下一个「分」字,朱熹说:
不是割成片去,只如月映万川相似。〔《朱子语类》卷九十四,已核;记录者署「淳」〕
大意是:不是把它割成一片一片,只像月亮映在千条河里一样。
这个比喻,学界早有人指出,佛家用得更早:永嘉玄觉《证道歌》里有「一月普现一切水,一切水月一月摄」〔据二手,待核〕。韩愈要划的界线,一头是佛;朱熹缝「一」和「多」用的线,有一股取自界线那一头。这不是揭短:造「一」很少从零开始,多半是借料,重新排。和第 21 章的「守骨换肉」,是同一种手艺。
还有一张出生证,值得看。朱熹那篇序,把「道统」传承的内容,落在十六个字上:「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说是尧、舜、禹相授的话,出自《尚书·大禹谟》。清初的阎若璩考证,今本《古文尚书》是后出的〔据二手,待核: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通行说法,该篇东晋才出现〕。如果成立,「道统」里最要紧的一句话,里头还有一个「一」字,它的出生日期,比它自称的,晚了两千多年。
这里,有一个极重要的材料。
程颢(程颐的哥哥),是宋代理学的奠基人之一。他的学生谢良佐,记下了程颢说的一句话:
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河南程氏外书》卷十二,已核:维基文库。原文作「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该卷题「传闻杂记」,这一条在编者所注「见《上蔡语录》」(谢良佐)的一组里〕
大意是:我的学问,虽然有所师承,「天理」这两个字,却是我自己体会出来的。
这是一个惊人的自白。
程颢,自己说:「天理」这两个字,是我自己,体贴出来的。——这是一个非常坦诚的「造」的声明。
可是,后来的人,读到「天理」,不再记得,这两个字,是某一个人,在某一个时刻,「体贴」出来的。它被当作「天经地义」。
这一条材料,对本书的整个母题,是一个极好的内证:造一的人,自己,是知道自己在造的。程颢,不是在说「我发现了天理」,而是在说「天理二字,我体贴出来」。守久了,便忘了它是造的——这句话的前半截,造的人,自己,都说了。
前面已经把这条材料的力度「打了折」。这一节又查了三样东西,据实再调一次。
第一,查原书。这句话在《河南程氏外书》卷十二,这一卷叫「传闻杂记」,是编者把各路听来的话收在一起;这一条,属于编者注明「见《上蔡语录》」(谢良佐)的一组。所以它是学生记的话,转了手,不是程颢自己写的。
第二,查「天理」在二程那里是怎么说的:
天理云者,这一个道理,更有甚穷已?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二程遗书》卷二上,已核:维基文库。这一卷多数条目标「明」「正」,这一条没标,归属明道是通行读法,待核〕
大意是:说到天理,这一个道理,还有什么穷尽?不会因为尧存在,它才存在;也不会因为桀,它就消失。
这一句很硬。同一个人(若归属成立),一边说「天理二字」是自家体贴出来的,一边说天理「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两句放在一起,分得清清楚楚:「二字」,是我命的名;所指的东西,不是我造的。
第三,看同一个词在别处怎么用。王阳明说他的良知:
我亦近年体贴出来如此分明。〔《传习录》下,已核〕
大意是:我也是近年才体贴出来,(良知)这样分明。
阳明说的,是他自己悟到的东西,而他同时认为它本来就在每个人心里。「体贴出来」,是「自己实实在在体会到了」,不是「我造了一个」。
三样合起来,本书据实调整:这条材料,从「造一的人自己知道」的内证,降为旁证。它只能证明一件事:「天理」这个名字,有人认了「是我体会出来、拿出来用的」,而这个人(若归属成立)同时明确否认,所指的东西是自己造的。它仍然有用,因为把「命名」和「是造是发现」拆成了两层:王口述命题五里「天是定义权的来源声明」,要拆开来读,说的是命名那一层。可是,它不能再当作「造的人,自己知道自己在造」的证词。「体贴」一词在宋代的一般用法,我没有查到更多的例子,仍然标待核。
| 层 | 内容 | 谁做的 | 功能 |
|---|---|---|---|
| 圣人相传 | 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孟子 | 孟子开始,韩愈整理 | 给「一」一个来历 |
| 道统 | 明确的、排他的传承名单 | 韩愈,朱熹定名 | 划界(与佛老区别) |
| 理一分殊 | 一个理,万物各具 | 程颐提出,朱熹完成 | 给「一」一个哲学底座 |
先说对。
韩愈和朱熹,在一个文化最危险的时刻,做了一件极重要的事。唐末五代,是一个大乱;宋初,是一个重新整合的时期。没有他们,儒家,也许会在佛、道的夹击下,边缘化。
他们给了儒家,一份来历,一个体系,一套教材。这三样东西,让儒家,可以在一个多元的思想世界里,站住脚。
尤其是朱熹,他的体系,有一个极大的优点:它是一个完整的、可以被学习的、可以被教给每一个读书人的体系。这使得「一」,第一次,有了一套可教学的形态。
成立条件是:这个体系,保持对自己来历的诚实。程颢的「自家体贴」,就是这种诚实。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道统,读成「划界的工具」,对韩愈太不公平了。韩愈,是真心担忧:佛教,让人抛家弃子,出家修行,这破坏了伦理;道教,让皇帝求长生,耗费国力。他写《原道》,是出于对社会的责任感,不是争地盘。
这个辩护,完全接受。韩愈,确实有强烈的责任感。他因为谏迎佛骨,被贬潮州(819 年,详见第 29 章)。这是一个用生命,去坚持自己信念的人。
本书的立场,仍然是:判功能,不判人心。韩愈可以是完全真诚的;但他写的「道统」,在被使用的时候,发挥了「划界」的功能。这个功能,不依赖于他的真诚。
站上 253 号,是对理学一脉的解构〔253 卷具体内容,统稿时对照〕。本书这里,只引不重判,只借它的方向:理学,是「一」的第二次大总装(第一次,是汉)。
本书想加的,只是两点观察:
一位辩护人会接着前面说:你抓住「为之」二字,说韩愈知道自己在造,不公平。他说的「为之」,是圣人造礼乐政刑这些器物和制度,不是造「道」;至于「道」,他说的是空位,要拿仁义去填,而仁义,是「天下之公言」。
这个辩护,本书接受大半。韩愈确实把两样分开了:制度,是造的;道,是填的。可是请看,这两样合起来,正好是本书母题的前半句:一套人造的制度,装着一个人填进去的名字。差别只在「填」和「造」两个字。本书用「造」,是把「填」也算进去了:往空位里填什么,由谁决定,那一步,也是人做的。第 10 章已经写过:一的萌芽可能有天然的部分,作为共同承认的起点,才是人造;这里的「填」,说的就是这一步。
回到开头的武术门派。
一个年轻的弟子,进了门,第一天,师父,指着墙上的牌位,一个个,讲他们的名字。年轻人,会觉得无比自豪:「我是这一脉的传人。」
很多年之后,一个研究武术史的人,发现:这份谱系里,有两三位祖师,是后来才被「追认」的,有一位,甚至可能,根本不存在。
这位研究者,把这个发现,公布了。有人说:「你在毁我们的传统。」也有人说:「这样才是诚实的历史。」
这个争论,本身,就是「一」的故事的一部分:谱系,既是历史,也是认同;说它「造的」,会伤害认同;说它「天然的」,又不诚实。
本书的态度,是:说「造」,不是为了毁掉它,而是为了让守它的人,知道自己在守什么。
街上有一家老字号,门口挂着金字招牌:「始创于某某年」。店里的人说,祖传的配方,一代一代传下来。
老顾客吃了几十年,都说还是那个味。可你要是细问,就知道:灶换过几回,铺面搬过,原料变了,配方也调过几次,掌柜的也不是同一家人了。没变的,是那块招牌,和一句「老味道」。
这块招牌,起的是族谱的作用:它让后来的每一次改动,都算「还是它」。顾客要的,其实就是这个「还是它」,几十年里,每一次改,没有人拦,也没有人记账。
倘若有人翻出旧账,说创始的年份是后来补的,「祖传」里头有一代其实是买下来的,老顾客多半愣一下,说:那也还是这家的味。招牌上的「一」,到这时,已经和年份没关系了。
本章的判断:韩愈,用「之谓」与「道统」,为儒家划界并写族谱;朱熹,把它做成体系;程颢「天理二字自家体贴」,是「造一的人自己知道」的内证。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这一句,在原书中的语境,不是在说「天理」是自己「创造」的,而是在说自己「领悟」了一个本来就有的东西(「体贴」,在宋代,可能偏向「领会」);或者,如果能证明,「道统」说,在韩愈之前,已经是一个完整的、排他的、被广泛接受的说法。
这里,需要诚实地承认:「体贴」二字,确实,有「体会」「领悟」的意思,不一定等于「创造」。所以,这一条内证的力度,要打折:它只能说明,程颢自己,意识到「天理」这个说法,是经过他个人的体会,才确立的,不能直接说明,他认为这是「造」的。
〔《河南程氏外书》《朱子语类》《孟子》《原道》的引文,已对照维基文库逐条核过;「体贴」一词在宋代的一般用法,仍待核,本章补的一节里写了已查到的部分。〕
朱熹,把「一」,放在了「理」里。理,是外在的,是天地万物的规律。一个人,要通过「格物」,一件一件,穷尽事物的理,才能知道「一」。这条路,走了三百年之后,有一个人,走不通了。他是王阳明,下一章。
两面旗:往回拔一面,第 3 章的「之谓」句式,一千年后在《原道》里原样回来了,连韩愈自己都说,道是个「虚位」。往前埋一面:下一章的王阳明,也要给自己编一份来历,而且,他编的那份,后来被人查出了年份的问题。
带走的话
给「一」写族谱的人,用的手法,是命名与比喻;而造它的人,有时,自己,是知道的。
开了哪扇门:韩愈「之谓」定义与道统,是划界;朱熹「月印万川」,是体系;程颢「天理二字自家体贴」,是造一者的自知(力度打折)。
关了哪扇门:「体贴」不一定等于「创造」,这条内证要打折;韩愈的责任感,是真的,功能的判断,不依赖于此。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道统与理,是被一代代人,一环环,写出来、体贴出来的。
你有没有这样的经历:照着导航开车,导航说「前方右转」,可你心里,隐隐觉得,不对。你犹豫,还是右转了,结果,走进了一条死路。
后来,你想:下次,我要不要多相信自己一点?
一个人,在某一个时刻,要决定:我是相信外面的那个说法,还是相信我自己心里的那个声音?
王阳明,在三百年的「理」之后,做了这个决定。
王阳明(1472—1529),明代人。年轻的时候,他是朱熹的信徒。朱熹教人,要「格物致知」:一件事一件事,去穷究事物的理。
据他晚年自己的讲述(《传习录》下),年轻时,王阳明,决心照着朱熹的话,去「格」庭前的竹子。他和一位朋友,一起,对着竹子,坐了好几天,一个人,格了三天,劳思致疾;他自己,格了七天,也病倒了〔《传习录》下,已核:维基文库。原话是「初年与钱友同论做圣贤,要格天下之物……钱子早夜去穷格竹子的道理,竭其心思;至于三日,便致劳神成疾……某因自去穷格,早夜不得其理;到七日,亦以劳思致疾」。《年谱》系年各本不一:四部丛刊本《阳明先生集要》所收年谱,系于十八岁(弘治二年);二十一岁一说,我这次没有查到原件,待核〕。
他的结论是:圣人,是做不得的。——用这个办法,格不出什么来。
后来,三十七岁(1508 年),他因为得罪了宦官刘瑾,被贬到贵州龙场,在荒山野岭里,过着极其艰苦的日子。一天夜里,他忽然悟了。《年谱》记载他说:
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年谱》正德三年,已核:维基文库《阳明先生集要》所收年谱。原文前面是「忽中夜大悟格物致知之旨,不觉呼跃而起,从者皆惊。始知……」,是编者的叙述,不是他自己的话〕
大意是:圣人的道,我自己的本性里,本来就充足,以前,在事物上去求理,是错的。
这就是著名的「龙场悟道」。
龙场是个什么地方?《年谱》写得很具体:
龙场在贵州万山中,蛇虺蛊虫毕聚,夷人鴃舌,不通语言,可与通语言者,仅中土亡命耳。〔《年谱》正德三年,已核:维基文库《阳明先生集要》所收年谱〕
大意是:龙场在贵州的万山里,蛇虫毒物聚在一起,当地人说话像鸟叫,听不懂,能说上话的,只有从中原逃来的人。
他的处境,《年谱》也写了:
时瑾憾未释,先生自计得失荣辱俱忘,惟生一念尚在,乃凿石椁以俟命焉。会从者皆病,先生亲析薪取水作糜饲之,又为歌诗调越曲。……因沈思:圣人处此,更有何道?忽中夜大悟格物致知之旨,不觉呼跃而起,从者皆惊。〔同上,已核;中间有省略〕
大意是:当时刘瑾的怨气还没消,他自己盘算,得失荣辱都放下了,只有「生」这一念还放不下,于是凿了一口石椁(石棺)等着。正好随从的人都病倒了,他亲自劈柴、取水、煮粥喂他们,又唱诗,唱家乡的越曲,说笑逗他们宽心。他一边做,一边想:圣人处在这个地方,会怎么做?半夜里,忽然大悟,跳了起来,随从都吓了一跳。
请注意他悟的起点:不是在书堆里,而是在一个给病人煮粥的夜晚,问的那句话是「圣人处此,更有何道」,也就是「我现在该怎么做」,不是「事事物物的理在哪里」。这是本书的读法。还有一处:悟了之后,《年谱》写他接着做的一件事,是「默记五经之言证之,莫不脗合」,拿五经来对证。造一的人,先去找来历,这个动作,在这里已经出现了,下面第四节还会再见到。
这一悟,带来了他的核心主张:
心即理也。天下又有心外之事、心外之理乎?〔《传习录》上,徐爱录,已核〕
心外无物。如吾心发一念孝亲,即孝亲便是物。〔《传习录》上,陆澄录,已核〕
〔校注:初稿这里写的「心外无理,心外无物」,不是原话的字面,是把上面两条合起来的概括;《传习录》上另有一条「心外无理,心外无事」。已按原文改。〕
大意是:心就是理。天下哪里还有心之外的事、心之外的理呢?——心之外,没有物:我心里生出一个孝敬父母的念头,这个「孝亲」,就是一件物。
「心即理」:理,不在外面,在心里。
这一步,对本书的论证,意义重大。
回想一下,朱熹,把「一」,放在了外在的「理」里:理,在事物上,需要通过格物,去穷尽。这条路,需要读很多书,穷很多事,才能「知」。
王阳明,把「一」,收回了每个人的心里。
这是一次「一」的位置的大搬迁:从外,搬到内。
这一步,当时就有人追问,追问的是他最亲的学生徐爱。《传习录》开头就有:
爱问:至善只求诸心,恐于天下事理有不能尽。……爱曰:如事父之孝、事君之忠、交友之信、治民之仁,其间有许多理在,恐亦不可不察。〔《传习录》上,已核;中间有省略〕
大意是:徐爱问:只在心里求至善,天下事的道理,恐怕有照顾不到的。……比如孝父、忠君、信友、仁民,里面有许多具体的「理」,恐怕不能不考察。
这是一位替朱熹说话的辩护人,说得很实在:孝,不是一个念头,里面有冬温夏凊的许多节目,不去考察,光有心行吗?阳明答:
此说之蔽久矣,岂一语所能悟?……且如事父,不成去父上求个孝的理?……都只在此心,心即理也。……如何不讲求?只是有个头脑,只是就此心「去人欲、存天理」上讲求。〔同上,已核;中间有省略〕
大意是:这个毛病由来已久,不是一句话讲得明白的。……比如孝父,难道要去父亲身上找一个孝的理?……都只在这颗心,心就是理。……节目怎么不讲求?只是要有个头脑,就在这颗心上「去私欲、存天理」去讲求。
他接住了:节目要讲求,只是要有「头脑」。可是答案,藏在一个条件里:「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同上,已核〕。这个条件,谁来判断?本章后面表格最后一行的风险,就长在这里。
《传习录》下还有一场野外对话:
一友指岩中花树问曰:天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先生曰: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传习录》下,已核〕
大意是:一位朋友指着岩石间的花树问:你说天下没有心外的物,这棵花树在深山里自己开自己落,跟我的心有什么关系?先生说:你没看这花的时候,它和你的心一起归于沉寂;你来看它的时候,它的颜色一下子明白起来,可知这花不在你的心外。
本书对这段话不下结论,只记一件事:朋友问的是「它在不在」,阳明答的是「它明不明白」。问和答不在同一层,所以这段话,历来好引,也好争。〔本书读法〕
那么,心里的什么,是「一」?王阳明,用了孟子的一个词:良知。
孟子说过:
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孟子》7A15〕
大意是:人不用学就会的,是他的良能;不用思考就知道的,是他的良知。
王阳明,把这个词,放到了他体系的中心。他晚年,总结自己的学说,留下了著名的「四句教」:
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传习录》下钱德洪录,已核:这是丁亥年(1527)九月,他将出征思、田前夜,在天泉桥上对钱德洪、王汝中(王畿)所讲,史称「天泉证道」〕
大意是:心的本体,没有善,没有恶;意念发动了,才有善,有恶;能知道善恶的,是良知;去做善、去除恶,是格物。
注意第三句:「知善知恶是良知」。良知,是一个内在的判官:它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
这是对每个人的一个极大的信任:你的心里,有一个标准。不需要问朱熹,不需要查《四书集注》,你问自己的良知。
王阳明,还做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他编了一本书,叫《朱子晚年定论》:序署「正德乙亥」(1515 年),1518 年刻行(《年谱》:「七月刻古本大学,刻朱子晚年定论」)〔已核:维基文库《朱子晚年定论》序、年谱〕。他选了朱熹的三十四封书信(数目据维基文库本的目录),论证说:朱熹本人,晚年,已经意识到自己早年的格物说,有偏差,转向了和自己一样的「心」学。〔《朱子晚年定论》序,已核:他在序里说,他是在南京任上,「复取朱子之书而检求之」,才知道朱子「晚岁固已大悟旧说之非」〕
后世的学者,指出,这本书里,有些书信的年代,被王阳明,排错了;他把一些朱熹早年的信,放到了晚年〔据二手,待核〕。
这一点,他自己其实知道。《答罗整庵少宰书》里,他写:
其为《朱子晚年定论》,盖亦不得已而然。中间年岁早晚,诚有所未考;虽不必尽出于晚年,固多出于晚年者矣。然大意在委曲调停,以明此学为重。〔《传习录》中,已核〕
大意是:我编《朱子晚年定论》,也是不得已。中间年岁的先后,确实有没考证清楚的;不一定都出在晚年,但多数出在晚年。我的用意,是委曲地调停,为了把这门学问讲明白。
当时就有反对者。顾东桥写信,说:
又取其「厌繁就约」「涵养本原」数说标示学者,指为晚年定论,此亦恐非。〔《传习录》中,答顾东桥书所引来信,已核〕
大意是:你又挑出朱子「厌繁就约」「涵养本原」几句话,拿来给学生看,说是晚年定论,这恐怕不对。
后来的学者举过具体的例子:收在《定论》里的「答何叔京」,何叔京死于 1175 年,那年朱熹才四十六岁〔据二手,待核〕;明代陈建的《学蔀通辨》、清代王懋竑的朱熹年谱考异,都批评过这件事〔据二手,待核〕。
还有一句要顺便记下:阳明在序里说,世上流传的《语类》之属,是门人「挟胜心以附己见」〔《朱子晚年定论》序,已核〕。前一章引的「月印万川」,就出自《语类》,书里署着记录者的名字。读这类材料,要把它当「记录」,不能当「亲笔」。
这一点,本书不展开考据。本书想说的,是:王阳明,在建立自己的「一」的时候,也要给它,找一份「来历」:「连朱熹,晚年,也是这样想的。」
他在「造一」,同时,又在「守一」:他想证明,自己,不是在创新,而是在恢复孔孟的本意。
这又是第 18 章讲过的,同一个动作:造一的人,把自己,说成是恢复者。
| 朱熹 | 王阳明 | |
|---|---|---|
| 「一」在哪里 | 外在的理 | 内在的心(良知) |
| 怎么找到它 | 格物致知,读书穷理 | 致良知,向内求 |
| 谁来判断对错 | 经典与注疏,读书人 | 每个人自己的良知 |
| 门槛 | 高(要读很多书) | 低(人人有良知) |
| 风险 | 僵化,变成考试 | 碎片化,各凭己心 |
最后一行,要特别看:两条路,各有各的风险。朱熹的路,风险是僵化:一旦「理」被写成标准答案,就成了考试的材料;王阳明的路,风险是碎片化:如果每个人,都凭自己的「良知」,怎样保证,大家的良知,是同一个?
回到第 16 章:展开与收拢,各有风险。朱熹,偏收拢;王阳明,偏展开。
先说对。
王阳明,在一个「一」已经僵化成考试的时代,做了一件极有勇气的事:他让「一」,重新活了。
朱熹的体系,在明初,已经被钦定为科举的标准(第 27 章)。读书人,读《四书集注》,是为了考试,不是为了成圣。王阳明,把「一」,从试卷上,拉回了一个人,每一天的日子里:你面对一件事,你的良知,怎么说?
「知行合一」(1509 年,他在贵阳提出〔《年谱》正德四年,已核:贵州提学副使席书聘他主贵阳书院,「是年先生始论知行合一」〕),是这一点的最好概括:知,不是知道,是做到。
成立条件是:「良知」,不是一个人的任意念头,而是经过事上磨练的东西。王阳明,自己,强调「事上磨练」〔《传习录》上、下,已核:「人须在事上磨,方立得住」;「人须在事上磨炼,做功夫乃有益」〕:良知,要在具体的事情里,被检验。
现在,要问本章的核心问题:王阳明,是在「守一」,还是在「造一」?
按他自己的说法,他是在守:他说,他恢复的,是孔孟的本意,是「圣人之学」的真传。
按本书的读法,他同时,是在造:
所以,王阳明,处在一个灰色地带:既守,又造;他自称是守,实际上,造了很多。
这一点,与第 19 章的老子,有一个有趣的对称:老子,是嘴上「造」,手上也「守」;王阳明,是嘴上「守」,手上也「造」。
这个灰色地带,是「一」的生命力所在:一个纯粹的「守」,会僵;一个纯粹的「造」,会散。
站上 234 号《普通人都能读懂的王阳明》,对王阳明,有完整的处理,包括他「兼合道家之德」的判断〔234 卷,据通行说法,统稿时对照〕。本书这里,只引不重判。
本书加的,只是一点:把王阳明,放在「一」的搬迁史里读:汉,把「一」,放在了天(董仲舒);宋,把「一」,放在了理(朱熹);明,把「一」,放在了心(王阳明)。三次搬迁,每一次,都是同一个「一」,换了一个住处。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说王阳明,把「判官」,换成了每个人的良知,会导致碎片化,可王阳明,从来没有主张「各凭己心,随便怎么做」。他强调「致良知」,要时时刻刻,在事上磨练;他强调,要有师友,互相切磋。他一生,在不断地讲学,创办书院,就是为了让大家,互相校正。
这个辩护,很有力,本书接受。
王阳明,本人,确实,没有主张「各凭己心」。他的整个讲学活动,是一个大规模的、人与人之间的「校正」网络。
但是,他的后学,情况,就不同了。据二手的研究,王阳明去世之后,他的学派,分化成了好几个方向:有人强调「现成良知」,认为良知,是现成的,不需要多少功夫;有人强调「归寂」,要向内静修;有人,走向了狂放〔据二手,具体分派与人物,待核〕。一个把「一」,放到每个人心里的体系,在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校正者」的时候,会很快,出现分化。
这是第 16 章里「碎片化」的风险,在历史上的一次实际发作。
可是,把「后学分化」全记在阳明身上,也不公平。因为分歧,在他活着的最后一晚,就已经当面发生了。《传习录》下写,丁亥年九月,他将要出征,钱德洪和王汝中(王畿)在谈四句教:
汝中……曰:此恐未是究竟话头;若说心体是无善无恶,意亦是无善无恶的意,知亦是无善无恶的知,物是无善无恶的物矣。……德洪曰:……若原无善恶,功夫亦不消说矣。〔《传习录》下,已核;中间有省略〕
大意是:汝中说:这恐怕还不是究竟的说法;若心体无善无恶,那么意、知、物也都无善无恶了。……德洪说:……如果原本无善无恶,功夫也就不用说了。
当晚在天泉桥上,阳明把两人都叫来,说:
二君之见,正好相资为用,不可各执一边。……汝中之见,是我这里接利根人的;德洪之见,是我这里为其次立法的。二君相取为用,则中人上下皆可引入于道,若各执一边,跟前便有失人,便于道体各有未尽。〔同上,已核;中间有省略〕
大意是:两位的见解,正好互相补充,不要各执一边。……汝中的见解,是我这里接待天分高的人;德洪的见解,是我这里为一般人立规矩。两位互相取用,上中下的人都可以引进道;若各执一边,眼前就会漏掉人,对道的整体也各有不足。
他还补了一句警告:
人有习心,不教他在良知上实用为善、去恶功夫,只去悬空想个本体,一切事为俱不著实,不过养成一个虚寂,此个病痛不是小小,不可不早说破。〔同上,已核〕
大意是:人有习气,若不教他在良知上实实在在下为善去恶的功夫,只去凭空想一个本体,什么事都落不到实处,不过养成一个「虚寂」。这个毛病不小,不能不早点说破。
这几段说明两件事。一,风险他自己早就看见了,「悬空」「虚寂」,说得很重。二,他的办法,是让两种读法「相取为用」,靠人来校正。可是那一晚,他自己说的是「我今将行」。校正的人会走,两种读法留下来。
| 王汝中 | 钱德洪 | |
|---|---|---|
| 怎么读第一句 | 心体无善无恶,意、知、物也都无善无恶 | 心体本来无善无恶,但人有习心,意念上才有善恶 |
| 担心什么 | 若说意有善恶,心体里就还有善恶在 | 若原本无善恶,功夫就不用说了 |
| 阳明怎么安排 | 「接利根人」 | 「为其次立法」 |
| 后世的叫法 | 四无〔据二手〕 | 四有〔据二手〕 |
回到开头的导航。
一个新手司机,完全依赖导航,导航说什么,就做什么。一个老司机,会把导航,当作参考,同时,凭多年的手感,判断:「这条路,不对。」
老司机的手感,是真的,是几十年的经验,积累出来的;但是,老司机,也会错:手感,有时候,会让他,固执地走进一条死路。
「良知」,像老司机的手感:它是一个人,在无数事情里,积累出来的内在判断。它,比导航,更灵活;也比导航,更难校正。
最好的做法,是两者并用:导航,给一个公共的参考;手感,给一个个人的判断。
朱熹,给了「导航」;王阳明,给了「手感」。一个健康的「一」,两者都要。
做过体检的人,都见过那张单子:每一项后面有个数,旁边有「参考范围」,超出的,打一个箭头。
有人拿到单子,数都在范围里,医生说:没事。可他自己总觉得不对,胃里发沉,夜里睡不实。他说:我觉得有事。医生说:指标是正常的。
多数时候,医生是对的:那种「觉得不对」,是累了,是焦虑。但也有那么几回,是人对了。过了几个月复查,多出一项。再回头看,那种「觉得」,早就是个信号,只是单子上还没有这一栏。
这个场面里有两样东西。单子,是公共的,人人能核对,像朱熹的「理」;那种「觉得」,是私人的,说不清,像阳明的「良知」。单子会漏,「觉得」会错。最麻烦的,不是哪一样,而是没有人把两样放在一起,问一句:你的「觉得」,在什么条件下靠得住?
医院里,做这件事的人,叫主治医生。他一边看单子,一边问你:疼多久了,在哪儿,什么时候重。他问的那几句,就是「事上磨」,把「觉得」拉到具体的事情上去检验。
本章的判断:王阳明,把「一」,从外在的理,搬到了每个人的心;他既守又造,处在灰色地带;这个搬迁,带来了「碎片化」的风险。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王阳明的「心即理」,没有改变「一」的位置,只是对朱熹体系的一种补充(比如,他同时,仍然承认外在的经典权威);或者,如果能证明,王门后学的分化,主要不是因为「一」的位置的搬迁,而是因为别的原因(比如,政治压力、讲学的方式)。
〔《年谱》(集要本)《传习录》《朱子晚年定论》诸引文,已对照维基文库逐条核过,初稿三处有出入,均已在正文改正:心外无理的引文、《定论》的成序年份、格竹的出处。王门分派,仍据二手,待核。〕
王阳明,让「一」,活过来了。可是,活了没有多久,到了明清,科举的八股,又让它,再一次僵化。下一章,看「守久了」,究竟,发生了什么。
两面旗:往回拔一面,第 16 章的「展开与收拢」,在阳明这里有了一次实地的演出,他自己也看见了「虚寂」的风险;第 18 章的「恢复与造」,也在《朱子晚年定论》里原样重来。往前埋一面:下一章看「守久了」,是不是真的忘了;那里有两个人,没有忘。
带走的话
王阳明,把「一」,从试卷上,拉回了每个人的心里;可是,每个人的心,要有人校正。
开了哪扇门:王阳明,把「一」从外在的理,搬到内在的心;既守又造;「天」「理」「心」,是同一个「一」的三个住处。
关了哪扇门:「心即理」,带来碎片化的风险,在王门后学里,实际发作;《朱子晚年定论》,是造一者给自己找来历。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王阳明,亲身经历了「一」从外在的理,失灵,到他自己,重新造了一个;他说的,是「龙场一悟」,不是「我发现了」。
一位母亲,每次做火腿,都先把火腿的两头,切掉一截,才放进锅里。
女儿问:「妈,为什么要切掉两头?」母亲说:「我妈就是这样做的。」
女儿去问外婆:「外婆,做火腿,为什么要先切掉两头?」外婆说:「我那时候的锅,太小,火腿放不进去,不切不行。」
一个当初为了「锅太小」而做的动作,传了两代,变成了「做火腿的规矩」。锅,早已换了大的;动作,一直留着;来历,早就忘了。
这一章,要讲的,就是整个「守」的结局:守久了,「一」是怎样,被忘了来历的?
本书的母题,是这样的:
「一」不是天给的,是人造的:乱世有人造它,治世有人守它,守久了便忘了它是造的。
前五编,我们验证了前两半;这一章,要验证最后一半:守久了,便忘了它是造的。
「忘」,不是一个动作,它是一个过程。本章,把这个过程,拆成三个机制,每一个,都可以在历史里,找到它的具体的物件。
注疏,是对经典的注释。
汉代,开始有了系统的经学:为五经,设博士;每部经,有「家法」「师法」,一家一家,传下来。到了唐代,孔颖达等人,奉命编《五经正义》(贞观年间开编,来历见下):把五经的注释,统一了。
注疏的作用,是让经典的「意思」,有了一个官方的版本。
宋以后,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做的是同一件事,只是,规模更大,影响更深。
注疏的效果是:「原文的意思」,被「注疏的意思」,代替了。一个读书人,读《论语》,读的是朱注;读到「性相近」,他想到的,是朱注的解释。原文的缝隙、模糊、可争论的地方,被抹平了。
这就是第 12 章讲的「缝」被「缝」住的过程:《三字经》,把「性本善」,缝在「性相近」前面;注疏,把千百处这样的缝,一起缝住了。
先看这件事,留下了哪几个脚印。
汉代,先立「谁有资格讲」。汉武帝建元五年(前 136 年),朝廷设五经博士〔已核:《汉书·武帝纪》〕。到东汉末,蔡邕把经文写在碑上,请工匠刻好,立在太学门外,史书说:「后儒晚学,咸取正焉」〔已核:《后汉书·蔡邕传》〕——后来的读书人,抄错了,就到那块石头上去对。石头,成了「标准」的样子。
唐代,再立「讲成什么样」。唐太宗嫌「儒学多门,章句繁杂」,下诏让国子祭酒孔颖达和一批儒生,撰定《五经》的义疏,一共一百七十卷,名叫《五经正义》,「令天下传习」〔已核:《旧唐书·儒学传》〕。
有意思的是,这份「标准答案」,一出生就有人驳。《新唐书》说:这书起初叫《义赞》,后来下诏改名《正义》;写成之后,博士马嘉运专挑它的毛病,「至相讥诋」,吵到皇帝下诏另行裁定,没有定下来;到高宗永徽二年(651 年),又叫中书门下和国子三馆的博士、弘文馆的学士再考正一遍,由几位宰相增删,「书始布下」〔已核:《新唐书·孔颖达传》〕。又过两年,永徽四年(653 年)三月,《五经正义》颁行天下,诏令「每年明经令依此考试」〔已核:《旧唐书·高宗纪》〕。
请看这个次序:先吵,后定,再用考试把它钉住。吵的那几年,是追问;钉住以后,追问就成了「异说」。标准答案,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是吵出来、改出来、颁出来的——只是,颁出来以后,没几个人还记得吵过。
科举,是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制度。隋唐开始,宋以后,成熟。
朱熹的《四书集注》,在元代(1313 年,皇庆二年,恢复科举时),被规定为考试的标准〔已核:《元史·选举志》〕;明代,继续沿用。明永乐十二年(1414 年),朝廷命胡广等人纂修《五经四书性理大全》〔已核:《明史·金幼孜传》〕,次年(1415 年)书成颁行,其中的《四书大全》,是以朱熹一派的注释为基础的〔成书年与取材,据通行说〕。
后来,考试的文体,发展成了「八股文」:一篇文章,要有固定的结构(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要代圣人立言,不许自己发挥〔八股的定型,在明成化年间以后:顾炎武说「经义之文,流俗谓之八股,盖始于成化以后」,已核:《日知录》卷十六〕。
科举的效果,是:把「不再追问」,变成了一件有利害的事。
一个读书人,如果追问「天命之谓性」的来历,他的试卷,就会不合格;不合格,就没有功名;没有功名,就没有前途,全家的指望,都落空。所以,不追问,不是不能,而是不值得。
这和第 9 章讲的「我们的一」,是同一个逻辑:「一」,靠「不再追问」来维持;科举,给了「不再追问」,一个最强的激励。
不过,这条路,是一格一格收窄的,不是一步到位。
元代皇庆二年(1313 年)十一月,朝廷下诏恢复科举。诏书里的考法,《元史·选举志》写得很细:汉人、南人,第一场考「明经经疑」两问,题目从《大学》《论语》《孟子》《中庸》里出,「并用朱氏章句集注,复以己意结之,限三百字以上」;另考经义一道,「限五百字以上,不拘格律」〔已核:《元史·选举志》〕。意思是:以朱注为准,但末了,还许你「以己意结之」;文章的格式,也不限。(诏书定的日子,是皇庆三年八月乡试、次年二月会试,也就是延祐元年、二年,1314、1315 年;《志》记延祐二年三月,廷试进士。〔已核〕)
到了明代,格律才一点点收紧。顾炎武说得很清楚:天顺以前,经义之文「不过敷演传注,或对或散,初无定式」;到成化二十三年(1487 年)会试,有一篇《乐天者保天下》,才见到「起讲先提三句,即讲乐天四股」的样子〔已核:《日知录》卷十六〕。从「初无定式」到「四股四股」,中间不过几十年。
所以,「不许自己发挥」,不是科举一开头就有的,是后来一点一点加上去的。加的时候,大概没有人觉得自己在「锁」什么;每一道新规,都有它当时的理由:好阅卷,防舞弊,求公平。
| 时代 | 谁来定 | 定了什么 | 还留着的空隙 |
|---|---|---|---|
| 汉,前 136 年起 | 朝廷设五经博士;东汉末刻石经 | 谁有资格讲;经文怎么抄 | 各家各讲,家法、师法并存 |
| 唐,653 年颁行 | 《五经正义》,明经依此考试 | 讲成什么样 | 成书前后,争议不断 |
| 元,1313 年诏 | 《四书》用朱氏章句集注 | 以谁的注为准 | 「复以己意结之」,经义「不拘格律」 |
| 明,1414—1415 年前后 | 《四书五经性理大全》;成化以后八股 | 怎么写 | 「初无定式」变成了四股对仗 |
| 清初 | 顾炎武、戴震 | (没有定,是在问) | 请回「疑义」,追问「谁的理」 |
还有一笔,也值得记下。顾炎武在《日知录》卷十八「四书五经大全」条里,查过这部官书是怎么修成的:他说,《春秋大全》「全袭元人汪克宽《胡传纂疏》」,不过是「改其中『愚按』二字为『汪氏曰』」;《诗经大全》「全袭元人刘瑾《诗传通释》」,也是改了「愚按」二字。当年儒臣奉旨修书,「颁餐钱,给笔札,书成之日,赐金迁秩」,结果呢,「仅取已成之书,抄誊一过,上欺朝廷,下诳士子,唐宋之时,有是事乎?」他的判词是:「自八股行而古学弃,大全出而经说亡。」〔已核:《日知录》卷十八,《四库全书》本。「全袭」是顾炎武的指控,本书只引他怎么说,不替《大全》的编者判案〕
官定的标准答案,在这位亲眼看着它统治了一个朝代的人眼里,是「抄一遍,换个署名」。——这是他说的,不是本书说的。
童蒙,是给儿童的启蒙教育。
在中国,儿童的启蒙读物,有《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孩子,三四岁,开始背诵: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三字经》〕
背诵,发生在一个孩子,还没有能力追问的时候。
这是第三个机制:让「一」,在人还没有质疑能力的时候,先装进去。
等孩子长大,有了质疑的能力,这句话,早已在他的脑子里,像他的母语一样,成了「本来如此」的东西。
回到第 9 章讲的:「天生」,是「被放进去的我们」。童蒙,是「被放进去」的最标准的流水线。
| 机制 | 做了什么 | 抹掉了什么 | 对应的物件 |
|---|---|---|---|
| 注疏 | 给原文一个官方意思 | 原文的缝隙与争议 | 《五经正义》《四书集注》 |
| 科举 | 给「不追问」加上利害 | 追问的动力 | 八股、功名 |
| 童蒙 | 在能质疑之前装入 | 质疑的时机 | 《三字经》 |
三个机制,互相配合:童蒙,先装;注疏,再定;科举,最后,用利害,把它锁住。
三者合起来,完成了一个极其完整的「遗忘工程」:不是有人,故意要让人忘;是三个各自合理的制度,叠在一起,让「忘」,成了自然的结果。
现在,可以用本书立下的一个检验办法,来看一看,这个「忘」,究竟忘了什么。
检验三问:对任何一个「一」,问它的:① 出生日期;② 出生者;③ 反对者。
拿「天命之谓性」,试一试:
| 问 | 在教科书里,通常的回答 | 本书追出来的回答 |
|---|---|---|
| 出生日期 | 「自古就有」「圣人所传」 | 孔子之后,战国时期,被一点一点说出来(第 6 章) |
| 出生者 | 「天」 | 子思一派及后学(传统说法,有争议),写在竹简与《中庸》里 |
| 反对者 | (没有) | 荀子(性恶、天行有常);告子(生之谓性);孔子本人,很少谈性与天道 |
请看最后一行:反对者,在教科书里,是「没有」的。
「一」,被守久了之后,它的出生日期,被抹成了「自古」;它的出生者,被抹成了「天」;它的反对者,被抹成了「没有」。
这就是「忘」:不是忘了一个事实,而是忘了一整套,关于来历的问题。
但是,要诚实地说:「忘」,从来,没有彻底过。
历史上,一直有人,在追问。
顾炎武(1613—1682),明末清初的大学者,对八股,有一句极重的话:
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材,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但四百六十余人也。〔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六「拟题」条;已核:《四库全书》本〕
大意是:八股的危害,等同于焚书;它败坏的人才,比当年在咸阳坑掉的那四百六十来个儒生,还要厉害。
戴震(1724—1777),清代的思想家,对「理」,有一句更激烈的话:
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卷上「理」字条;已核〕
大意是:人,死在法律之下,还有人同情;死在「理」之下,又有谁同情呢!
这两句话,是「追问」,在「忘」的深处,仍然活着的证据。顾炎武,在追问「科举」;戴震,在追问「理」。
也就是说:「一」,被守得再久,也有人,在记着它的来历。
这两位,不是随口骂两句。看看他们是怎么说的,更有意思。
顾炎武那句话的上文,讲的是「拟题」:考场里能出的题,不过几十个,富家大族,请名士到家塾里,把这几十题各写一篇,让子弟和书童背熟,进场「命题十符八九,即以所记之文抄誊上卷」;结果「天下之士靡然从风,而本经亦可以不读矣」〔已核:《日知录》卷十六〕。他骂的,是「不读经」;八股,只是挡在路上的那块石头。
更要紧的,是他开的药方:不是废考试,而是改考法——「凡四书五经之文,皆问疑义」,一经之中,各家的不同说法,如《易》的郑玄、王弼,《诗》的毛、郑,《春秋》三传,以及「唐宋诸儒不同之说」,都拿来发问〔已核:同上〕。他要的,是把「疑」,请回考场。
所以,要把那句狠话,和这个药方,放在一起读:顾炎武并不反对「守」,他反对的,是守成了不许问。
戴震那一句,出处也值得说清。它在《孟子字义疏证》卷上「理」字条里,上文是这样的:「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责贱,虽失,谓之顺;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已核〕。同一个「理」字,在上位的人说,就「顺」;在下位的人说,就「逆」。他怜的,是那些没有资格拿「理」来说话的人。也就是说,戴震追问的,已经不是「理」对不对,而是:「理」,归谁来说?
还有一点,值得留意:这两位追问者,都不是门外人。顾炎武是一条一条去查《大全》抄了谁;戴震是一个字一个字去读《孟子》。最会追问标准答案的,往往是把标准答案读得最熟的人——因为只有读熟了,才知道缝,在哪里。这是本书的读法,不是定律;可是,它给「出口」二字,添了一层具体的样子:出口,不在墙外,在墙里面,某个人的书桌上。
这是一个重要的修正:「守久了,便忘了它是造的」,不是一个必然,而是一个倾向。它是一个「大多数人,大多数时候」的描述,不是「所有人,所有时候」。
先说对。
这三个机制,看起来,是在压抑思想;可是,它们,也在做一件极有价值的事:让一个庞大的、分散的、互相陌生的人群,有了一套共同的语言。
一个福建的读书人,和一个山西的读书人,从来没有见过面,可是,他们读同样的书,背同样的句子,一见面,就能对话。这是注疏、科举、童蒙,共同造出来的一个极其庞大的「我们」。
这个「我们」,撑起了一个国家,两千年。这是一个巨大的成就,不能因为它的副作用,而被抹杀。
成立条件是:这个「我们」,要给追问,留一个出口。顾炎武和戴震,就是这个出口。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忘」,说得太悲观了。任何一个文明,都必须「忘」。一个人,每天,要做无数的事,如果每一件事,都要追问来历,他什么也做不成。「忘」,是文明的效率。
这个辩护,完全接受,而且,是本书整个立场的基础。
本书,从来没有说,「忘」,是坏的。本书说的是:「忘」,是必要的;但是,如果,一个社会,忘了「自己是在忘」,就麻烦了。
火腿的比喻,说得最清楚:切掉两头,在锅小的时候,是合理的;到了锅大了,还在切,就是浪费。问题,不在于「切」,而在于没有人,再问一句:「为什么要切?」
还有一位辩护人,专替科举说话:你把科举,说成了「锁」,可是在它之前,做官靠的是出身和人情。科举,是一扇对寒门开着的门。
这话,对。宋代为了不让考官认出字迹、照顾熟人,行过「糊名」(淳化三年,992 年)和「誊录」(景德年间)〔据二手,待核〕——防的,就是人情。一个乡下孩子,靠一支笔,能走进朝堂,这是它真实的好处,也是它能撑几百年的原因。
连顾炎武,也给科举留了公道。他说:明初的「三场」,若认真考,「非下帷十年,读书千卷,不能有此三场也」;坏,是坏在后来的人「务于捷得」,只在四书一经里「拟题一二百道,窃取他人之文」,结果「率天下而为欲速成之童子」〔已核:《日知录》卷十六「三场」条〕。制度的初衷,和它最后的样子,不是一回事。
本书接下这句话,只补一点:公平,是有前提的。大家考同一套题、同一本注,才比得出高低;而「同一本注」,恰恰是不许问的那一部分。程序越公平,前提越不好动——因为动前提,等于对千万个考过的人说:「你们都白考了。」这是科举和火腿的区别:火腿,只关一家人的晚饭;科举,关系到千万家人的前程。
回到开头的火腿。
那位女儿,听了外婆的话,笑了。她回到家,对母亲说:「妈,我们的锅,早就够大了,不用切了。」
母亲,愣了一下,说:「是吗?……那,试试吧。」
这个故事,最动人的地方,不是女儿,发现了真相,而是:她,问了一句「为什么」。
整个「一」的历史,就是一连串,「有人,问了一句为什么」,和「有人,没有问」的故事。造一,是因为有人问了「为什么」;守一,是因为大家,不再问;重造,是因为,又有人,问了。
火腿说的是一个家。再换一个场子看看。
楼下的空地上,几个孩子在玩跳房子。粉笔画好了格子,一个新来的小孩,单脚跳到第四格,被大孩子一把拦住:「踩线了,你输了。」
新来的小孩问:「谁说踩线就输?」
大孩子说:「一直都是这样。」另一个孩子补一句:「不踩线,才叫跳房子。」
小孩又问:「那为什么第五格,要双脚落地?」没有人答得上来。有人说是怕摔,有人说是为了好看,有人说「本来就这样」。三个说法,没有一个拿得出凭据,可每个孩子,都说得理直气壮。
这些孩子里,最大的,也不过十来岁。他们的规矩,是跟着更大的孩子学的;更大的孩子,又是跟着谁学的,没人记得了。不用几百年,几茬孩子,就够了。
这就是「忘」的样子:不是谁下了令,不许问;是问的人,得不到答案,慢慢地,也就不问了。
留一面旗:这些孩子的规矩,走出了楼下这块空地,碰到另一块空地上的另一套规矩,会怎样?——那是下一编的事。
第六编,五章走完:
本编的结论:
母题的第三句,得到了验证,但需要一个限定:
守久了,便忘了它是造的——这是一个大多数人、大多数时候的倾向,不是一个必然;追问者,一直存在,只是,他们的声音,被教科书里的「没有反对者」,压低了。
这是第三次,对母题的窄化。
三次窄化:
1. 第 10 章:「一」的萌芽,可能有天然的部分;
2. 第 21 章:「守」,不是原样的守,是守骨换肉;
3. 第 27 章:「忘」,是倾向,不是必然,追问者,一直在。
三次窄化,让母题,更长,更准,也更诚实。
下一编,我们要问的,是一个新的问题:当一个「一」,遇到另一个文明的「一」,会发生什么?这是命题四、命题八的主场:「天下」,有了外面。
本章的判断:注疏、科举、童蒙,是三个遗忘机制;「检验三问」,可以把被忘掉的来历追出来;但「忘」是倾向,不是必然。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传统中国的读书人,普遍,对「天命之谓性」的来历,有清楚的意识,并且,公开讨论;或者,如果能证明,科举与童蒙,不是导致「忘」的主要机制,而是别的因素(比如,印刷术、经济结构)。
〔本章引文与年代,已核:《五经正义》(《旧唐书》《新唐书》)、元代科举诏(《元史》)、八股与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六)、戴震(《孟子字义疏证》)。未核:《四书大全》1415 年成书,据通行说;糊名、誊录的年份,据二手。〕
带走的话
守久了,忘掉的,不是「一」,而是「为什么要这样」。
开了哪扇门:注疏、科举、童蒙,三个遗忘机制;「检验三问」,把被抹掉的出生日期、出生者、反对者,追了出来。
关了哪扇门:「忘」,是倾向,不是必然;顾炎武、戴震,证明,追问一直在。母题第三次窄化。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一」被守得越久,越像天给的;而每一次有人问「为什么」,它就又露出了它被造的样子。
前六编,「一」是在一个封闭的圈子里,被造、被守、被忘的。这个圈子,叫「天下」。这一编,要问一个新问题:当圈子外面,来了另一个圈子,「一」怎么办?王德生博士的第四条口述命题说:「一」是「我们的一」;在与别的文化接触之前,「天下」没有外面;接触之后,边界出现,「一」必须重新论证。第八条口述命题说:儒文化,不等于汉文化。四章:「天下」到底有没有外面(第 28 章);佛教进来,「一」怎样被重新论证(第 29 章);儒学走出去,到了日本、朝鲜、越南(第 30 章);西学进来,「一」又怎样被重新问(第 31 章)。本编先要把命题四,核一遍:它说得太满了。
你住的小区,有一道门禁。
门禁里面,大家互相认识,互相有规矩:谁家养狗,谁家停车。门禁外面,是「别人」。门禁,不是墙,是一个每天,被默认的界线。
「天下」,也是一道门禁。问题是:这道门禁,有没有「外面」?
《诗经·小雅·北山》,有两句,被引用了两千年: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
大意是:普天之下,没有不是王的土地;四海之滨,没有不是王的臣民。
这两句,是一个极强的「天下」叙述:天下,每一寸土,每一个人,都在「王」的名下。它说的,不是天下有多大,而是天下没有外面:所有的地方,都是王土。
但是,这首诗的原意,值得小心。《北山》,整首诗,是一个劳苦的下级官员,在抱怨:为什么,别人,安闲享乐,我,却整天为王事奔忙?这两句,是他抱怨的前提:既然,一切都是王的,为什么,活儿,都落在我身上?
诗里紧跟着的一句,就是他的怨气:
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诗·小雅·北山》,已核〕
大意是:官家分派得不公平,累的,偏偏是我。一个跑断腿的小吏,嘴里说「莫非王土」,是在算账:既然样样都归王,怎么活儿,都归我?
也就是说:这两句话,原本,不是一个「颂词」,是一个「怨词」。它被后人,摘出来,当成了「天下一统」的标语。这是第 25 章讲过的同一种手法:把一句话,从原来的语境里,摘出来,变成一个「一」。
另一个「天下」,在《礼记·礼运》里: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礼记·礼运》〕
大意是:大道通行的时候,天下是大家共有的。选拔贤能的人,讲求诚信,修好和睦。所以人们不只是亲爱自己的亲人,不只是抚育自己的孩子,让老人有终养,壮年人有用处,幼儿有成长的地方,鳏寡孤独和有残疾的人,都有人供养。
这里的「天下」,是一个内部的理想:它描述的,是一个没有「他们」,只有「我们」的世界。
注意,这里,也没有「外面」。但是,这个「没有外面」,和《北山》,不一样:《北山》的「没有外面」,是占有(都是王的);《礼运》的「没有外面」,是同体(都是一家)。
两种「天下」,两种「没有外面」。
《礼运》后面,还有一句,值得抄下来:
故圣人耐以天下为一家,以中国为一人者,非意之也,必知其情,辟于其义,明于其利,达于其患,然后能为之。〔《礼记·礼运》,已核〕
大意是:圣人所以能把天下,当作一家,把中国,当作一个人,不是凭空想出来的;一定要先摸清人的真情,讲明人的道义,看明白利害,通达祸患,然后才做得到。——「一家」,是做出来的,而且要先「知其情」。这和本书的判词,是一路的;只是,这一段说的,还是里面的事。
现在,来检验王德生博士的第四条口述命题:
在与别的文化接触之前,「天下」没有外面。〔王口述〕
本书,在这里,要认真地核一核:在先秦的文本里,「天下」,真的,没有外面吗?
读下去,会发现:有。
第一,《论语》。第 9 章,已经看过两处:
子欲居九夷。……君子居之,何陋之有?〔《论语》9.14〕
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论语》3.5〕
孔子,知道有「夷狄」,知道「诸夏」与「夷狄」有别。
第二,《孟子》。孟子,说过:
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孟子》3A4〕
大意是:我只听说过,用中原的文化,去改变夷人的;没听说过,被夷人改变的。
第三,《春秋》公羊传。有一段,说:
《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公羊传》成公十五年;已核〕
大意是:《春秋》,把自己的国,当作内,把诸夏,当作外;把诸夏,当作内,把夷狄,当作外。
第四,《论语》16.1。孔子,讲治国的道理:
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论语》16.1〕
大意是:远方的人,不归服,就修养文德,来招徕他们。
这四条,一起,推翻了「天下没有外面」这个说法的字面意思。先秦人,从来,知道有外面:夷、狄、蛮、戎,都是「外面」的名字。
《公羊传》那一句,后面还跟着一句,更要紧:
王者欲一乎天下,曷为以外内之辞言之?言自近者始也。〔《公羊传》成公十五年,已核〕
大意是:王者想把天下统成一个,为什么还要用「内」「外」来说话?回答是:因为要从近的开始。这句话原本,是在解释一件小事:《春秋》记会盟,为什么要把「会吴」,特别分出来写?答:因为吴,是「外」。
请记住这一条:「内外」,是「一」的施工顺序,不是「一」的终点。在这一派看来,「外」,是「还没轮到」的「里」。这和本章下面要说的,几乎是一句话。
「外面」,不但有名字,还有座位。
《国语·周语上》记着一段话,是祭公谋父劝周穆王,别去打犬戎时说的:
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国语·周语上》,已核〕
大意是:从王城往外,一圈一圈排下去:最里面的,天天来祭;再外面的,月月来祀;再往外,按时来享、每年来贡;最外面的蛮夷戎狄,只要「终王」——一辈子,来朝见一回新王,就算数。
看这张座次表,有两点。
第一,蛮夷戎狄,是排在「制」里面的。他们不是「天下之外」,是「天下的最外圈」。这正是本章要说的:「外面」,一直有,只是被安排了座位。
第二,谋父接着讲:要是有人不来,怎么办?「有不祭则修意,有不祀则修言,有不享则修文,有不贡则修名,有不王则修德」,一级一级往上加,最后才是刑、伐、征;而且,「布令陈辞而又不至,则增修于德而无勤民于远」〔已核〕——还不来,就再修自己的德,不要为了远处,去折腾自家百姓。这句话,和孔子的「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是同一个调子。
可是穆王没有听。《国语》写:「王不听,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已核〕——打了,拿回几头白狼白鹿;从此,最外一圈,不来了。
这一段,一个字,也没有说「外面是另一套合法的『一』」。可是它说了一件更实在的事:「化」,靠的是吸引;一动武,反而把人推远了。(这是本书的读法;《国语》自己说的,只是「自是荒服者不至」。)
所以,命题四,要改写。
原来的说法:「在与别的文化接触之前,天下没有外面。」
改写后的说法:
在与别的文化接触之前,天下有「外面」,但「外面」,是「尚未被包括进来的」,不是「另一个同样合法的『一』」。
两句话,区别在哪里?
先秦人,看「夷狄」,看到的,不是另一套「一」,而是还没有被「一」,化到的人。孟子说「用夏变夷」,意思就是:夷,是可以被化进来的。
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区别:「天下」,不是「没有外面」,而是「外面,被理解为,还没进来的里面」。
这个改写,本书记入命题四的窄化登记〔命题四,由「没有外面」,窄成「外面,被当作尚未进来的里面」〕。要等王德生博士,裁定。
| 对「外」的态度 | 说法 | 外面,是什么 | 出处 |
|---|---|---|---|
| 占有 | 莫非王土,莫非王臣 | 没有外面,都是我的 | 《北山》 |
| 同体 | 天下为公,不独亲其亲 | 没有外面,都是一家 | 《礼运》 |
| 化 | 用夏变夷,修文德以来之 | 有外面,但外面,等着被化进来 | 《孟子》3A4,《论语》16.1 |
这三种,并存。不同的场合,用不同的说法:对内,说「天下为公」;对外,说「修文德以来之」;对君臣关系,说「莫非王土」。
一个「一」,面对「外」,有三套说辞。
孟子说「用夏变夷」,容易让人以为,在他眼里,「夷」,就是低一等。可是,同一本《孟子》里,还有这样一段:
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文王生于岐周,卒于毕郢,西夷之人也。地之相去也,千有余里;世之相后也,千有余岁。得志行乎中国,若合符节。先圣后圣,其揆一也。〔《孟子》4B1,已核〕
大意是:舜,是东边的夷人;文王,是西边的夷人。两个人,隔着千余里、千余年,可是他们得志,在中国行事,像两半符节,严丝合缝。前一位圣人,后一位圣人,他们的道理,是一个。
再看「用夏变夷」那一章的上下文:孟子是在批评一个叫陈相的人,他先跟陈良学周公、孔子之道,老师一死,转头去学许行;孟子骂许行是「南蛮鴃舌之人,非先王之道」。可是孟子夸陈良:「陈良,楚产也;悦周公、仲尼之道,北学于中国,北方之学者,未能或之先也。」〔已核:《孟子》3A4〕——一个楚国人,学周公、孔子,学得比北方人还好。
两段合起来,说明:孟子看「夷」和「夏」,主要看的是,学了什么、守什么「道」,不是看生在哪边。这条线,到第 30 章,还要接着用(韩愈概括《春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
它也同时说明,本章把命题四,窄成「外面,被当作尚未进来的里面」,是站得住的:舜是夷人,可他是圣人;因为他和我们「揆一」——用的,是同一个标准。外面的人,可以成为里面的圣人;可是,成为圣人的条件,是接受「这个一」。
「化」这个字,值得停一停。
「化」,是单向的:外面,变成里面。
「并」,是双向的:两个体系,互相承认,并存。
先秦人,对「夷狄」,用的是「化」;他们,没有发展出「并」的想法。因为,「并」,需要承认对方,有一个同样合法的「一」。而这一点,在当时的天下格局里,没有被需要:中原,比周围,更强、更发达、更有文字,没有迫使中原人,去认真对待另一个「一」。
所以,「化」,不是出于傲慢,是出于一个具体的历史条件:他们,没有遇到,一个,强到能让他们,不得不「并」的对手。
这一点,是第 29、30、31 章,三次「遇到」的背景。
要诚实地说:历史上,其实,早就有过「遇到」,只是,被叙述成了「化」的故事。
汉朝,面对匈奴。汉初,国力不足,实行「和亲」:把公主,嫁给匈奴单于,并送上财物〔《史记·匈奴列传》,大意,待核〕。这,不是「化」,这是「并」的现实操作:在事实上,承认了对方,是一个对等的力量。
可是,在叙事里,「和亲」,被说成是「怀柔」。事实,是「并」;叙事,是「化」。
这是本书想指出的第一个裂缝:事实上的「并」,被叙事上的「化」,包住了。
这个「并」,有白纸黑字。《史记·匈奴列传》,把两边来往的国书,原样抄了进去。
汉高祖那一次的安排,《史记》写得很直白:派刘敬,把宗室女当作公主,嫁给单于做阏氏,每年送絮、缯、酒、米、食物,各有定数,「约为昆弟以和亲,冒顿乃少止」〔已核:《史记·匈奴列传》〕。
匈奴单于写信,抬头是:「天所立匈奴大单于敬问皇帝无恙。」信里谈到边境纠纷,说那是「绝二主之约,离兄弟之亲」,还说,西北那些拉弓的民族,现在都归了他,「诸引弓之民,并为一家」。
汉文帝回信,抬头是:「皇帝敬问匈奴大单于无恙。」信里写:「先帝制:长城以北,引弓之国,受命单于;长城以内,冠带之室,朕亦制之。」又说:「二国已和亲,两主欢说」,「朕与单于俱由此道,顺天恤民」〔均已核:《史记·匈奴列传》〕。
请看三处:
这不是「尚未进来的里面」。这是两个「一」,隔着一道墙,互相写信。
一位辩护人会说:和亲,是汉初国力不够的权宜之计,不能当作「并」的证据;等到武帝兵强马壮,不是又打回去了吗?
这话,对一半。汉初确实弱,和亲确实是权宜;武帝以后,对匈奴的办法,也确实改了〔据二手,本书不细讲〕。本书不说「汉人心里,承认了匈奴」。本书只说:权宜的那几十年里,白纸黑字,写进国书的东西,没有人能再收回去。后来的人,要把它说成「怀柔」,靠的是叙述,不是靠事实。太史公把两封信原样抄下来,等于替后人,留下了两本账:一本,是事实;一本,是说法。
| 事 | 事实账(国书、商路里的做法) | 说法账(叙事里的名目) | 出处 |
|---|---|---|---|
| 和亲 | 嫁宗室女,岁奉絮缯酒米,「约为昆弟」 | 怀柔 | 《史记·匈奴列传》 |
| 称呼 | 「天所立匈奴大单于」对「皇帝」;「二国」「二主」 | 天下共主(本书读法) | 同上 |
| 疆界 | 「长城以北……受命单于;长城以内……朕亦制之」 | 天下一统(本书读法) | 同上 |
| 商路 | 大夏商人把蜀布、邛竹杖,转卖到身毒 | 朝廷「发现」「通使」 | 《史记·大宛列传》 |
武帝时期,张骞出使西域(建元年间出发,一去十三年,「唯二人得还」;后来又再度出使〔已核:《史记·大宛列传》;换算成公元,通行的说法是:前 139 或前 138 年出发,前 126 年回来,前 119 年再使乌孙,这几个年份据二手〕),打开了与西域诸国的往来。西域,有自己的城邦、宗教、文字。汉人,第一次,系统地,知道,天下之外,还有别的「天下」。
但是,这些「别的天下」,在汉人的叙事里,仍然,被归入「朝贡」:来的,是「贡使」;去的,是「抚远」。
可是,《史记》记着一个小细节:张骞在大夏,看见了邛竹杖和蜀布,问:这东西哪来的?大夏人说:我们的商人,到身毒去买的〔已核:《史记·大宛列传》〕。朝廷以为是「发现」的路,商人,早就走着了。官方的说法,和民间的脚步,又是两本账。
先说对。
「化」这个说法,有一个极大的好处:它让「外面」,不只是敌人,也是可以成为朋友的人。孔子的「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是一种非暴力的、以吸引代替征服的对外态度。
这在两千五百年前的世界里,是一种相当文明的态度。它的底下,是一个信念:文明,是有吸引力的;好的东西,会自己,让人愿意靠近。
成立条件是:这个吸引,是真的;而且,被吸引的人,是自愿的。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化」,和「并」,分得这么开,有点过度。「化」,在实际上,是双向的:中原文化,吸收了无数「夷」的东西:胡服骑射,是赵武灵王,学胡人;佛教,来自天竺;很多音乐、饮食,来自西域。「化」,一直是双向的。
这个辩护,很对,本书完全接受。
实践上,「化」,是双向的:中原,一直在吸收外面的东西。本书说的,是「叙事上」:叙事里,「化」,是单向的:外面,被我们化。而实践里,是双向的。
叙事,与实践,有裂缝。这个裂缝,就是「一」的边界,开始发生的地方。
回到开头的小区门禁。
一户新的人家,搬进来了。他们,是外地人,口音不同,习惯不同。老住户,会怎样看他们?
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是:「他们要适应我们的规矩。」——这是「化」。
如果这户人家,很多,比如,一栋楼,搬进来了一半外地人,他们,开始有自己的规矩:晚上,聚在楼下,聊天;节日,放自己的音乐。老住户,会开始意识到:「我们的规矩」,需要重新商量了。——这是「并」。
「一」的边界,不是在门禁出现的时候才有的;是在门禁,被「外面」,真的,挤压的时候,才变成一个需要重新论证的问题。
再换一个场子。
周末,几个朋友约好,在家里打牌。其中一位,是外地来的。上桌之前,他先问了一句:「咱们,按什么规矩打?」
主人愣了一下:「就这么打呀。」
外地朋友笑了:「你们这个『就这么打』,我们那儿,不是这样的——我们那边,炸弹是不翻倍的。」
这时候,桌上,会有三种反应。
第一种:「入乡随俗,听我们的。」——这是「化」。外面的人,要变成里面的人。
第二种:「那你们那一套,也讲讲,今天,咱们商量着来。」——这是「并」。承认对方的规矩,也是一套规矩。
第三种:「那别玩了。」——桌子,散了。
有意思的是:只要有一个人开口问「你们那儿,怎么打」,原本「就这么打」的东西,立刻露出了它其实是「我们这儿这么打」。全是本地人的桌上,没有人会问「按什么规矩」。要有一个外地人坐下来,规矩,才显出了形状。
这是本章的缩影:「一」的边界,不是在造它的时候有的,是被外面的人,一句「你们那儿怎么打」,问出来的。
本章的判断:先秦的「天下」,有「外面」,但「外面」被当作「尚未进来的里面」(化),不是「另一个合法的一」(并);叙事与实践,有裂缝。命题四,需要窄化。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在先秦的某些文本里,已经有对「另一个合法的体系」的承认(比如,对「夷」的礼制,有过平等的描述);或者,如果能证明,「化」,在先秦的用法里,本来,就是双向的,不是单向的。
《春秋》公羊传一类的材料,对夷夏的处理,有复杂的层次(比如,「夷狄进于中国,则中国之」,韩愈《原道》引《春秋》的话,大意是:诸侯用夷礼,就把他当夷;夷而进于中国,就把他当中国〔已核:《原道》「孔子之作《春秋》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这是韩愈对《春秋》笔法的概括,不是《春秋》的经文〕)。这是一种「标准是文化,不是血统」的说法,值得,在第 30 章,回来细看。
〔已核:《诗经·北山》、《礼记·礼运》、《孟子》3A4 与 4B1、《论语》16.1、《公羊传》成公十五年、《国语·周语上》、《史记·匈奴列传》与《大宛列传》、《原道》。仍据二手:张骞出使的公元年份,汉武帝以后对匈奴办法的转变。〕
拔一面旗,埋一面旗。第 27 章留下的那面旗——孩子们的规矩,碰到另一块空地上的规矩,会怎样——在这一章,是用牌桌来回答的:先问,再商量。第 29 章,埋着本章的三句话:「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吾闻用夏变夷」「子欲居九夷」。它们会几乎原样,出现在一篇替佛说话的文章里:有人拿前两句问难,答话的人,拿第三句接招,还要多补一句,更重的话。
「化」,在两千年里,基本够用。直到有一个不是被「化」,而是主动,给出了另一个完整答案的体系,走进来:佛教。下一章。
带走的话
先秦人,不是不知道「外面」;他们,把外面,看成「还没进来的里面」。
开了哪扇门:「天下」有三种说法(占有、同体、化);「外面」一直有,只是被看成「尚未进来的里面」;命题四,窄化登记。
关了哪扇门:「溥天之下」原是一句怨词;「化」在叙事里单向,在实践里双向;和亲,是事实上的「并」,叙事上的「化」。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天下」这个圈,是人划的;而「外面」,一直在门口。
你家里,第一次买了一台电视机。
问题来了:放哪儿?
客厅的正中,墙上,原来,挂着祖宗的画像,或者,供着神龛。你把电视,放在那里,等于,把「谁是中心」,换了。你不放在那里,放在角落,电视,又看不舒服。
一个新东西,进来了,逼着一个家,重新回答:我们的中心,是什么?
佛教,进入中国,就是这样一台电视机。
佛教,大约在两汉之际,传入中国。关于具体时间,有传统说法:东汉明帝(在位 57—75 年),夜梦金人,派人到西域求法,永平十年(公元 67 年),请回了佛经与僧人,建了白马寺〔据二手,传统说法,学界对细节,有不同意见,待核〕。
这个故事,史书自己的口气,值得留意。《后汉书·西域传》写的是:「世传明帝梦见金人,长大,顶有光明……」,一个「世传」;紧跟着一句:「楚王英始信其术,中国因此颇有奉其道者。后桓帝好神,数祀浮图、老子,百姓稍有奉者,后遂转盛。」〔已核:《后汉书·西域传》〕
更早、也更靠得住的一条记录,是楚王英。《后汉书·楚王英传》:永平八年(65 年),朝廷下诏,死罪可以缴缣帛赎罪,楚王英派人送去黄缣、白纨三十匹。明帝回诏说:「楚王诵黄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絜斋三月,与神为誓,何嫌何疑,当有悔吝?其还赎,以助伊蒲塞桑门之盛馔。」〔已核:《后汉书·楚王英传》〕——皇帝自己,把「黄老」和「浮屠」,并排,一口气,读了下来。(后来,楚王英被人告发,造作图谶、有逆谋,被废,迁往丹阳——这是同一篇传里的事。佛教在中国最早的有名奉行者,是以「大逆」收场的。)
不论具体的年份,佛教,在汉末魏晋,逐渐,扎下了根。
这一次,来的,不是一个「夷」,要被「化」。它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有自己的宇宙论(三世因果、轮回),自己的人生观(苦、空、解脱),自己的伦理(戒律),自己的组织(僧团),自己的经典。
更重要的是,它,给出了一个「一」之外的「一」:它说,人生的根本,不是「天命」,不是「名教」,而是「解脱」。
这对第 22 章讲的魏晋,是一个雪上加霜:魏晋,旧的「一」(名教),已经被追问;这时,一个外来的体系,提供了一个新的、有力的答案。
佛教,在中国,怎么被说清楚的?
最早的办法,叫「格义」:用中国本土已有的概念,去对应佛经里的概念。比如,用老庄的「无」,去解释佛经的「空」;用「道」,去对应「菩提」〔据二手,格义的做法,学界多有讨论,待核〕。
这一招,极其聪明,也极其危险:
这是本书「一」的故事里,一个很典型的动作:当一个「一」,要接纳另一个「一」,它,先用自己的词,去「翻译」对方。翻译,就是一次悄悄的「化」。
这不是后人安上的名目。《高僧传》写竺法雅:他的学生,「并世典有功,未善佛理」——《论语》《庄子》,读得都很在行,一碰佛经,就不懂了。于是,竺法雅和康法朗等人,「以经中事数,拟配外书,为生解之例,谓之格义」〔已核:《高僧传·竺法雅传》,据陈寅恪《支愍度学说考》所引〕。「事数」,是佛经里一条一条列出的名目;「外书」,是佛经之外的中国书;「拟配」,就是一条对一条,配起来。(「事数」的解释,据二手。)
请看这个起点:学生的脑子里,早已装满了「我们的词」;不借这些词,就听不懂。所以,格义,不是谁存心要歪曲,而是听的人,只有那一套耳朵。
东汉末年,有一部书,叫《牟子理惑论》,据说是一位叫牟子的人所作,是最早的一篇,用问答体,为佛教,在中国,辩护的文章〔作者与年代,学界仍有争论,待核;下文引的《理惑论》原文,已核〕。
书里,设了一个问难的人,提出一连串质疑:佛教,是夷狄的东西,我们是华夏,为什么要学它?佛教,让人剃发,毁坏身体,违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孝道;佛教,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违背孝;等等〔已核:《理惑论》〕。
这些质疑,每一条,都在问:佛,和「我们的一」,是不是冲突?
牟子的回答,大体,是:佛,与儒、道,并不矛盾,可以并行,「金玉不相伤,随璧不相妨」〔已核:《理惑论》〕。这是一种调和的办法:不说「我们换一个一」,而说「这两个,其实是一个」。
可是,翻开原文看,牟子做的,比「调和」,要多一点。
先看序。序里说,灵帝去世以后,天下扰乱,「独交州差安」,牟子「将母避世交趾」〔已核:《理惑论》序〕。交州、交趾,大致是今天越南北部一带〔地望,据通行说〕。这本为佛辩护的书,是在中国的南边边缘,写下来的。
再看问难。问的人,一开口,就把本书第 28 章的两句话,原样搬了出来:
孔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孟子讥陈相,更学许行之术,曰:「吾闻用夏变夷,未闻用夷变夏者也。」吾子弱冠学尧、舜、周、孔之道,而今舍之,更学夷狄之术,不已惑乎?〔《理惑论》,已核〕
牟子的回答,一上来,先让了一步:「此吾未解大道时之余语耳。」然后,才接招:
孔子所言,矫世法矣。孟轲所云,疾专一耳。昔孔子欲居九夷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禹出西羌而圣哲,瞽叟生舜而顽嚚,由余产狄国而霸秦,管蔡自河洛而流言。……以此观之,汉地未必为天中也。佛经所说,上下周极,含血之类物,皆属佛焉。〔《理惑论》,已核〕
大意是:孔子那句话,是在矫正当时的世风;孟子那句话,是痛恨「专一」。孔子自己,还想去住九夷;禹,出自西羌,却成了圣哲;舜的父亲瞽叟,却顽固愚昧;由余是狄国人,却帮秦国成了霸业;管叔、蔡叔,生在中原,却造谣作乱。照这样看,汉地,未必是天的中心。
请看两处。
第一,他把孟子那句话,读成了「疾专一」——孟子是痛恨「专一」的。用「一」,去批评「一」。这是一个很大胆的读法;孟子那一章,上下文是在批评陈相背师,牟子的读法,是他的,不是孟子的本意。
第二,「汉地未必为天中也」——这是在儒者的圈子里,直接说:你这个中心,未必是中心。第 28 章说,先秦人,没有被迫,去承认另一个合法的「一」;牟子,用的,是同一批儒家的话,却已经开始,逼着人承认。
| 问难 | 问难者的依据 | 回答的办法 | 回答里的关键句 |
|---|---|---|---|
| 学「夷狄之术」,岂不糊涂 | 《论语》3.5、《孟子》3A4 | 翻出儒家自己的话,倒过来用 | 「昔孔子欲居九夷」「汉地未必为天中也」 |
| 剃发,违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 《孝经》 | 举孔子称赞泰伯断发的先例,把「孝」的边界放宽 | 「苟有大德,不拘于小」 |
| 不娶不育,是「无后」 | 「不孝莫过于无后」 | 换一套「福」的算法 | 「妻子、财物,世之余也。清躬、无为,道之妙也」 |
| 出家,不拜王者 | 君臣之义 | 划出一块「方外」的地(慧远,见下) | 「内乖天属之重而不违其孝,外阙奉主之恭而不失其敬」 |
(前三行,均已核:《理惑论》;第四行,见下一节。)
先说对。《理惑论》用的是问答体,而且,问难者的话,写得一点不软:「吾子弱冠学尧、舜、周、孔之道,而今舍之,更学夷狄之术,不已惑乎?」「何其违圣人之语,不合孝子之道也」。他把最难听的问题,写进了自己的书里。
这是一个很难得的做法:一个想说服人的人,先把反对者的话,原样存下来。今天,我们还能读到,当时有人,是怎样质疑这个外来的「一」的,是因为牟子,没有把它们删掉。
成立条件是:问难,要写得真——写成稻草人,就不算。本书无法替牟子保证,每一条问难,都真有人问过;只能说,这几条,读起来,都是当时的儒者,会真问的话。
晋代,有一位高僧,叫慧远(334—416),住在庐山。公元 402 年前后,当权的桓玄,想要求出家人,也要向王者,行礼跪拜。慧远,写了《沙门不敬王者论》,反对〔已核:王雷泉《〈沙门不敬王者论〉概述》;一说此文作于 403 年〕。
他的理由,大意是:出家人,已经离开了世俗的网,所追求的,是超越世俗的东西,所以,不必遵守世俗的礼节。
这是一次极重要的交锋。
因为,「敬王者」,是「名」的核心:第 13 章讲过,「君君臣臣」,是「名」的第一对。出家人,说「我不敬」,等于说,「我在『名』之外」。
这是第一次,有一个大规模的、有组织的群体,公开,站到了「名教」之外。
(说得更准一点:东晋已经有过一回。六十多年前,庾冰就提出过「沙门敬王」,被朝臣反对,没有成事;慧远,是把理由,系统地写成一篇论文的那个人。〔已核:王雷泉文,「六十余年前庾冰沙门敬王之议」〕)
这篇论文,分五篇:在家、出家、求宗不顺化、体极不兼应、形尽神不灭〔已核:王雷泉文〕。其中要紧的几处是:
请注意:慧远,没有说「沙门在名教之外,所以名教管不着我」。他划出的,是一块小小的「方外」:出家的人,换了衣服,离了世俗,可以不拜;在家的人,仍然要拜。他同时还说:佛与尧孔,「终期则同」。他在抗礼的同时,把「一」,认了一半。
结局是:桓玄,在他篡位称帝的那一年(403 年)十二月,下诏,准许沙门,不必敬王者;第二年(404 年)五月,他兵败被杀。尚书令桓谦、中书令王谧,也曾写信,反对他最初的要求〔已核:王雷泉文〕。「一」,在这里,让步了。
到了唐代,排斥的声音,来了。
元和十四年(公元 819 年),唐宪宗,派人把凤翔法门寺的佛骨(据说是佛的指骨),迎入宫中供奉,朝野震动。韩愈,上了一篇《论佛骨表》,激烈反对。
他说,佛,是夷狄之一法,传入中国,不过是后汉以来的事,佛教传入之后,君主,反而寿命短、国祚短〔已核:《论佛骨表》「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又说汉明帝以后,「乱亡相继,运祚不长」〕。他最后,甚至说:
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论佛骨表》,已核〕
大意是:佛如果真的有灵,能够降下灾祸,所有的灾殃,都应该降到我身上。
宪宗,大怒,要杀他,经人求情,贬为潮州刺史。
表里,有一段话,值得原样抄下来,因为它,几乎是把第 28 章的「化」,演了一遍:
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众也。〔《论佛骨表》,已核〕
大意是:佛,本来是夷狄的人,语言不通,衣服不同,嘴里不说先王的话,身上不穿先王的衣服,不懂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他本人今天还在,奉着他国国君之命,来朝见——皇上接见他,也不过在宣政殿见一面,礼宾院设一席,赐一套衣服,派人送出国境,不让他迷惑众人。
请看:韩愈,把佛,安排成了一位「来朝的外国使者」。按「朝贡」的流程,该怎么招待,就怎么招待。这正是第 28 章里,「外面」的标准座位。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韩愈,说成「划界」,太重了。他骂的,主要是皇帝迎佛骨的铺张,和百姓荒废本业,不是针对「外国」。
这话,对一半。表里,两层都有:民生那一层——百姓看见皇帝如此,就「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倣效……老少奔波,弃其业次」〔已核〕;夷夏那一层——「夫佛本夷狄之人……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本章看的,是第二层,因为这一层,正是第 28 章的「外面」;第一层,他换成别的题目,也会写。
这一次,是「一」,对外来者,最直接的反击。我们在第 25 章,已经看过,韩愈写《原道》,划界;他写《论佛骨表》,动手。
后来,又有更激烈的:845 年,唐武宗,下令大规模毁佛(史称「会昌灭佛」)〔已核:《旧唐书·武宗纪》,细节见下〕。
先是这一年四月,朝廷叫祠部清点天下的寺和僧尼,《武宗纪》记:「大凡寺四千六百,兰若四万,僧尼二十六万五百。」到了八月,下制书,把这些数字,变成了拆除单:「其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余所,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收充两税户,拆招提、兰若四万余所,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均已核:《旧唐书·武宗纪》〕清点的账,和拆除的账,是同一本账。
制书里,还有两句,值得停一停:
隶僧尼属主客,显明外国之教。勒大秦、穆护、祆三千余人还俗,不杂中华之风。〔《旧唐书·武宗纪》,已核〕
大意是:僧尼,改归「主客」管,明明白白地显示,这是外国的教;大秦、穆护、祆这几种外来教的人,三千多,也一并勒令还俗,不让它,混进中华的风气里。「主客」,是接待外国来客的部门〔释义,据通行说〕。官方,在这一刻,把佛教,正式登记成了「外国之教」——这和第 28 章说的「外面,被当作尚未进来的里面」,正好反过来:一个已经进来了几百年的里面,被重新当成了外面。(这是本书的读法。)
(史家有「三武一宗」之说: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武宗、后周世宗,前后几次大规模禁佛〔据二手,通行说;本书不细讲〕。)
最后的结局,既不是佛教,被「化」掉,也不是佛教,赢了,而是,一个更深的东西,发生了。
宋代的理学家们,大量吸收了佛教的东西:对「心」「性」的深入分析,对修行方法的重视,甚至,宇宙论的某些结构〔据二手,学界多有讨论,如朱熹、王阳明与佛道的关系,待核〕。同时,他们,又坚决批评佛教。
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格局:嘴上排斥,实际上,吸收。
这不是后人硬安的罪名,当事人自己,就认过。程颐给他哥哥程颢写的行状里说:程颢年轻时,「泛滥于诸家,出入于老、释者几十年,返求诸六经,然后得之」;朱熹的学生,记下他的话:「二三年前见得此事尚鹘突,为他佛说得相似,近年来方看得分晓。」〔均已核:见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卷上自注所引,《明道先生行状》《朱子语类》原书,未另核〕
戴震,就是第 27 章里,喊「死于理,其谁怜之」的那位,说得更直接:宋儒「出入于老、释」,所以「杂乎老、释之言以为言」〔已核:《孟子字义疏证》卷上〕。同一件事:当事人说「我出入过,后来回来了」;后来的批评者说「你没回干净」。本书不判谁对,只记一点:说「回来了」的人,和说「没回干净」的人,都承认,去过。
这与第 28 章的「化」与「并」,是同一个裂缝:叙事上,是「排」;实践上,是「并」。
「三教合一」,在宋以后,成了一种流行的说法〔据二手,待核〕。一个「一」,面对一个强大的对手,最后,是通过「把对手的一部分,收进自己」,来存活的。
| 动作 | 谁 | 做了什么 | 对「一」的影响 |
|---|---|---|---|
| 翻译(格义) | 早期译经者 | 借老庄的词,说佛的话 | 让佛进来,悄悄改了两边 |
| 调和 | 牟子 | 说儒、佛、道,同归 | 把两个一,说成一个 |
| 抗礼 | 慧远 | 沙门不敬王者 | 在「名」之外,站出一块地 |
| 排斥 | 韩愈 | 写道统,上佛骨表 | 给「一」划界 |
| 吸收 | 宋明理学 | 吸其思,辟其说 | 「一」,换了一层身体 |
现在,可以回到命题四的后半句:
接触之后,边界出现,「一」必须重新论证。〔王口述〕
这一句,在佛教这里,得到了充分的验证。
「一」,面对佛,真的,被迫,重新论证:
可以说:理学,是「一」,被佛,逼出来的第二次大总装。
没有佛,「一」,也许,还停留在汉代的状态。是外面,逼着里面,长出了新的东西。
这一点,是本书,对命题四的肯定。
先说对。
「一」,在面对佛教时,没有选择,只靠强力,把它挡出去;而是,经过几百年的争论、吸收、再造,让自己,变得更深、更广。
这是一个文明的健康的表现:它,通过「被挑战」,而长大。
成立条件是:这种吸收,是公开的、可讨论的,不是偷偷摸摸的。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理学,说成是「被佛逼出来的」,有点贬低了理学本身的内在动力。理学,自己,有强烈的问题意识:怎样安顿人心?怎样在乱世之后,重建秩序?这些,都是理学家,自己的关切,不是被佛逼出来的。
这个辩护,完全接受。
理学的动力,是内外两方面的:既有内部的问题,也有外部的刺激。本书,不说理学「只是」被逼出来的;只说:外部的刺激,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回到开头的电视机。
这家人,最后,把电视,放在了客厅的侧面,神龛,还在正中。过了几年,孩子们长大,神龛,慢慢,移到了不显眼的位置;电视,成了客厅的中心。
没有人,宣布过「我们换了中心」。是一台电视机,一点一点,挪了位置。
佛教,进入中国,也是这样的:没有人,宣布「我们的一,换了」;可是,几百年里,「一」,被慢慢地,改变了位置。
再换一个场子。
社区的一间老球馆,原来只有乒乓球。十几张球台,每天早上,都是那几位老球友,一站就是半天。
有一天,馆里在墙边,拉起了网,划出两块场地,说:以后,这里也打羽毛球。
老球友的反应,各不相同。有人说:「这不都是『球』吗?打什么,都是锻炼。」——这是调和。有人说:「早上八点到十点,是我们的时间。」——这是抗礼。有人在意见本上写:「场地是乒乓球的,请勿占用。」——这是排斥。
过了半年,有意思的事发生了:几个老球友,开始站在羽毛球场边,看人家的步法;一位打了一辈子乒乓球的老人,拿起球拍,试了试,说:「你这个『搓』,和我们的搓球,像。」——这是吸收,也是格义:他用乒乓球的词,去理解羽毛球的招。
没有人,宣布过「球馆换了规矩」。可是,两年以后,墙边的位置,早已不是原来的位置了。
本章的判断:佛教,是「一」遇到的第一个「完整的另一个一」;「一」,用翻译、调和、抗礼、排斥、吸收,五种办法,应对;理学,是「一」被逼出来的第二次大总装。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理学的主要概念与结构,主要,来自先秦儒家的内部发展,与佛教,没有实质的关联;或者,如果能证明,佛教在中国,很早,就被当作一种「可以并存的体系」,而不是一个需要「重新论证」的挑战。
〔已核:《后汉书》楚王英与西域传、《高僧传》格义条(转引)、《理惑论》引文、《沙门不敬王者论》及桓玄的结局(王雷泉概述)、《论佛骨表》、会昌灭佛(《旧唐书·武宗纪》)、戴震所引程、朱自述。仍待核:《理惑论》的作者与年代,白马寺传说,格义的具体对应,「三教合一」的流行,「三武一宗」,「事数」释义。〕
拔一面旗,埋一面旗。第 28 章埋的旗,在这里被拔:「夷狄」「用夏变夷」「九夷」这几句话,原样出现在《理惑论》里,被人拿来,替外来者说话。新埋的旗有两面:一面,是牟子写书的地方,在交趾;另一面,是《论佛骨表》里,那位「来朝的外国使者」——到下一章,这个座位,要被换成另一种样子:接过儒学的人,自己,成了「外面」的人。
「一」,遇到了佛,长了一圈。可是,「一」,也走出去了:到了日本、朝鲜、越南。在那里,「儒」,遇到了完全不同的社会。命题八,在那里,要被检验。下一章。
带走的话
一个「一」,遇到另一个完整的「一」,不是被击败,就是被逼着,长大。
开了哪扇门:佛教,是「一」遇到的第一个完整的另一个一;五种应对(翻译、调和、抗礼、排斥、吸收);命题四的后半句,得到验证;理学,是被逼出来的第二次大总装。
关了哪扇门:理学有内在动力,不能说只是被佛逼出来的;格义每一次对应,都悄悄改了原意。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一」,在遇到佛之后,才第一次,被迫,说出了自己是什么。
同一份食谱,交给三个不同国家的厨师。
食材,是一样的;步骤,是一样的。可是,做出来的菜,味道,各不相同:一个,偏甜;一个,偏辣;一个,偏酸。
不是谁,做错了。是每个厨房,有自己的灶,自己的水,自己的客人。
儒学,走出中国,到了日本、朝鲜、越南,发生的,就是这样的事。
儒文化,不等于汉文化。〔王口述〕
这一条,需要先说清楚,它说的是什么,没说什么。
它不是在说,「儒家,和汉族,没有关系」。儒学,诞生在汉语的世界里,用汉字写成;这是事实。
它说的是:「儒文化」,是一套,由「汉语的士人阶层」,掌握话语权的文化;它,和「汉族」这个民族,不是同一个东西;它,可以被「非汉族」的士人,接过去,使用,改造,甚至,当作自己的。
这是一个很有用的区分:儒文化的「载体」,不是「汉族」,是「汉文」+「士人」。
这一章,用三个国家,来验一验这条命题。
朝鲜(高丽之后,李氏朝鲜,1392—1910),是最「朱子学」的国家之一。朝鲜王朝,把朱子学,奉为官学,科举,考朱熹的注释;社会的礼仪,依《朱子家礼》〔据二手,待核〕。
在朝鲜,有一场极有名的思想争论:「四端七情论辩」。
李滉(号退溪,1501—1570),是朝鲜朱子学的代表人物。他与年轻的学者奇大升(号高峰),从 1559 年前后起,反复通信,辩论,前后辩了八年〔八年,已核:朝鲜语维基「사단칠정론」条;起年,据通行说〕,讨论的问题是:孟子说的「四端」(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与《中庸》里说的「七情」(喜怒哀乐等),是什么关系?是「理」发出来的,还是「气」发出来的?
这一场争论,不是照搬中国的争论;它,是朝鲜的学者,在朱子学的框架里,提出了自己的问题。这场争论,持续了几百年,成了朝鲜儒学的核心话题〔据二手,待核〕。
一个「一」,被朝鲜的士人,接过去,开始了自己的追问。
先说对。四端七情的争论,有一点很值得记:它是在朱子学做官学的朝鲜,由官学自己人,吵了八年。李滉最初,只是改了郑之云《天命图说》里的一句——原句是「四端发于理,七情发于气」,他改成「四端理之发,七情气之发」〔已核:朝鲜语维基「사단칠정론」条〕,奇大升,就是为这一处改动,提出了异议。一个字的位置,吵了八年;这说明,官学,是容得下追问的,只要追问,停在框架里面:问的是「理发还是气发」,不是「理」是不是造的。
而同一个朝鲜,在李滉出生前五十多年,还有一场,吵得更直接的争论,吵的是字。
世宗二十五年(1443 年),朝鲜国王世宗,主持创制了一套拼音文字,后来叫「训民正音」;通行的说法,是 1446 年颁布〔据二手,通行说〕。1444 年 2 月,副提学崔万理等人,联名上疏反对。《世宗实录》,记着他们的话:
唯蒙古、西夏、女真、日本、西蕃之类,各有其字,是皆夷狄事耳,无足道者。……今别作谚文,舍中国而自同于夷狄。是所谓弃苏合之香,而取螗螂之丸也,岂非文明之大累哉。〔已核:《世宗实录》世宗二十六年二月二十日条,据日本学者论文所引〕
大意是:只有蒙古、西夏、女真、日本、西蕃这些地方,才各有自己的文字,这都是夷狄的事,不值一提。现在另造谚文,是舍了中国,自己跑去,和夷狄一样,好比扔掉苏合香,去捡螗螂滚的丸子——这是文明的大拖累。
他们还担心另一件事:有了这套简单的字,「二十七字谚文,足以立身于世,何须苦心劳思,穷性理之学哉」〔已核:同上〕——谁还肯,去苦读性理之学呢?
请把这段,和第 28 章对读。「夷狄」两个字,在这里,用在了朝鲜人自己的一种可能上:用自己的话写字,就是「自同于夷狄」。他们怕的,不是外面的人,是自己人,往「外面」走。
国王的话,在另一边。世宗亲自写的序,大意是:我们的语音,和中国不同,不能用汉字顺畅地表达,所以,百姓有话想说,却说不出来,我很怜悯,新造二十八个字,要让人人容易学会,便于日用〔大意,据二手;序文通行,未另核〕。
这里,有两点,要分开说。
第一,官学的「一」(朱子学、汉文),和国王的「一」(要让百姓开口),在这一刻,是两种「一」。(这是本书的读法。)
第二,反对者的担心,并不荒唐:他们看到的,是读书人的出路,会因为一套更容易的字,而被改写——这正是第 27 章讲的:科举,给「不追问」加上的利害。
本书不替谁判案,只记:「一」的边界,有时,是被「自己人」要往外走,逼出来的。
日本,是一个极其有意思的例子。
日本的江户时代(1603—1868),朱子学,是幕府的官学。可是,从内部,出现了反叛。
伊藤仁斋(1627—1705),京都的学者。他不满朱子学,说,朱熹的注释,把孔孟的原意,弄走了样,他主张,直接回到《论语》《孟子》的原文,称为「古义学」。据说,他推崇《论语》,称之为「最上至极宇宙第一书」〔据二手,待核〕。
荻生徂徕(1666—1728),更激进。他认为,朱熹,用「理」,来解释孔子,是把宋代的东西,读进了先秦。他主张,要读古代的原文,以古代的语言,去理解(称为「古文辞学」)。
徂徕,在他的《辨道》里,有一个说法,对本书,极其重要:
先王之道,先王所造也,非天地自然之道也。〔荻生徂徕《辨道》第 4 节;已核,见下〕
大意是:先王的道,是先王造出来的,不是天地自然本来有的道。
请把这一句,读两遍。
这是一位儒者,在十八世纪初,明明白白地说:「道」,是先王「造」的,不是天给的。
这几乎,就是本书的母题,出自一个儒家内部的人之口。
〔核对结果:这句话,已经核到。它出自《辨道》第 4 节;第一句,在三处论文里,引得一字不差:吕欣的论文(引中译本《辨道》)、一篇台湾大学的论文、お茶の水女子大学国际日本学コンソーシアム的一篇论文(引日文训读本,标作「『弁道』4」);整段,吕欣文与お茶の水女子大学文所引,可以对上。本书没有见到日本思想大系的原书页,所以,节号与页码,以论文所引为准。引文与原稿,一字不差,无需改正。〕
这一条,如果成立,对本书的意义,是双向的:
而且,徂徕,是日本人。他读的,是汉文;他引的,是孔子;但他,在日本,用日本的问题,重新读儒家。这正是「儒文化,不等于汉文化」的一个活的例子。
先说对。徂徕这句话,不是孤零零的一句。《辨道》第 4 节里,它的原话,是这样接下去的:
先王之道,先王所造也,非天地自然之道也。盖先王以聪明睿知之德,受天命,王天下,其心一以安天下为务,是以尽其心力,极其知巧,作为是道,使天下后世之人由是而行之,岂天地自然有之哉!〔《辨道》,已核〕
大意是:先王,是有聪明睿智之德、受了天命、做了天下之王的人;他一心只为安天下,所以,用尽心力,极尽智巧,造作了这套道,让后世的人,照着走。哪里是天地自然,就有的呢?
再看他怎么定义「道」:
道者,统名也。举礼乐刑政,凡先王所建者,合而命之也,非离礼乐刑政,别有所谓道者也。〔《辨道》,已核:台湾大学论文所引〕
大意是:「道」,是个总称;把礼、乐、刑、政,凡是先王所建立的,合起来,叫它「道」;并不是在礼乐刑政之外,另有一个叫「道」的东西。
在《答问书》里,他说得更白:道,不是「事物当行之理」,不是「天地自然之道」,是「圣人建立」的道;「道」,就是治理国家天下的办法〔大意,已核:《徂徕先生答问书》日文原句,お茶の水女子大学论文所引〕。
这几段,合起来读,有三点。
第一,他把「造」字,摆在了桌面上。道是造的,造的人,是先王。这和本书的判词,字面上,几乎重合。
第二,他的「造」,只有一次,只有一批人。造道的,是受了天命的先王;孔子,是传这个道的人——「孔子之所传,儒者守焉,故谓之孔子之道」〔已核:《辨名》,吕欣文所引〕。所以,后人的本分,是「守」,不是再造。吕欣概括说:在徂徕看来,先王圣人,并不是朱子理学的体现者,而是政治制度的制作者,是超过普通人的;「人人皆可得为圣人」,在他看来,是不现实的〔已核:吕欣文概括〕。他批朱子,正是因为,朱子等于是,后人又造了一回,还说那是天理。(最后这一句,是本书的读法。)
第三,他知道「道是造的」,却并没有因此,松一口气。相反,因为这套办法,是先王「尽其心力,极其知巧」造出来的,所以,不是你我,可以随便改的。(本书读法。)
本书的母题说:「守久了,便忘了它是造的。」徂徕,是没有忘的人;可是他的「不忘」,用在了另一个地方:不是用来松动「一」,是用来钉牢「一」。这给第 27 章的「忘,是倾向,不是必然」,添了一个旁证,也添了一个提醒:记得来历,不一定带来追问。
| 问 | 朱子学 | 徂徕 | 本书的读法 |
|---|---|---|---|
| 道,从哪里来 | 天理,自然如此 | 先王造作 | 一群人共同承认的出发点 |
| 谁能造 | (理,不是造的) | 只有受天命的先王 | 乱世里,有人造 |
| 后人做什么 | 穷理,人人可以成圣 | 守,由之而行;「人人可成圣」不现实 | 守其骨,换其肉 |
(前两列,据吕欣文与徂徕原文的概括;第三列,是本书的读法,不是徂徕说的。)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说徂徕「钉牢」,太冤了。他不是不许变:吕欣说,他以夏、商、周先王之道的不同为例,说明历代,都有合乎各自时代的王道〔已核:吕欣文概括〕。
这话,对。这使「造」,不止一次:夏、商、周,每一位先王,各造一回。可是,造的人,仍然只是受了天命的先王,门槛,没有降。他把「造」,从天上,搬到了人间;却没有,把「造」的资格,从圣人,搬到众人。
日本这边的处境,也值得补一句。德川幕府,把朱子学,立为官学,林罗山一家,世代主持〔据二手:英文维基「Hayashi Razan」条〕。徂徕说「道是造的」,是在这样一个国度里,说的。他去世(1728 年)之后六十多年,1790 年,幕府的老中松平定信,颁布「宽政异学之禁」,规定幕府官学,只教朱子学〔已核:英文维基「Kansei Reforms」条,二手〕。一个说「道是造的」的人,得到的官方回应,是:把朱子学,再钉牢一遍。
越南,在历史上,长期使用汉字。越南的科举,始于李朝(1075 年),一直到阮朝,才在 1919 年废止〔据二手,待核〕。越南的士人,读儒家经典,写汉文诗文。
可是,越南,同时,发展出了自己的文字:字喃(chữ Nôm),用汉字的部件,造出新字,来写越南语〔已核:英文维基「Chữ Nôm」条,二手〕。越南最有名的文学作品之一,阮攸的《金云翘传》,就是用字喃,写的〔已核:英文维基「Nguyễn Du」条,二手〕。
这就是说:越南的士人,一手,拿着汉文的儒家经典;一手,在用自己的文字,写自己的话。
「汉文」,是「士人」的工具;「自己的话」,是「民族」的声音。两者,并存。
这里,还有一环,值得补上。越南北部,在汉代,就是中国的郡县(交趾)〔据通行说〕。前面第 29 章,提到的那位牟子,序里写着「将母避世交趾」,说的就是那一带。也就是说:越南士人读汉文的传统,有一部分,是从郡县的日子里,一路带下来的。(这是本书的读法。)
字喃的故事,是这样的:据说,13 世纪晚期(1282 年),一位刑部尚书,叫阮诠,用字喃,写了一篇文,投进红河,驱赶鳄鱼——这被认为,是越南语最早的文学写作〔据二手,「据说」〕。后来,西山朝(1778—1802),一度规定,官府事务和科举考试,都可以用字喃;王朝倒了,政策也就退了;阮朝的嘉隆帝,很快,又恢复了汉文〔均已核:英文维基「Chữ Nôm」条,二手〕。一套自己的字,能不能进考场,要看,谁坐在朝廷上。
阮攸的《金云翘传》,更有意思。它的底本,是一部明末的中国小说,也叫《金云翘传》;阮攸,没有写新故事,他拿了一本中国的小说,用越南的话,重写了一遍;故事,大体照旧,只在一些地方,改了态度——比如,把牵连好人的官府,写得更腐败,叙述者,常常自己跳出来,替人喊冤〔已核:英文维基「Nguyễn Du」条,二手〕。这正是「接过去,再改造」的一个活标本。
| 国家 | 官方的「一」 | 本地的追问 | 本地的「造」 |
|---|---|---|---|
| 朝鲜 | 朱子学,科举,朱子家礼 | 四端七情论辩 | 在朱子学框架里,提出自己的问题 |
| 日本 | 朱子学(幕府官学) | 仁斋的古义学,徂徕的古文辞学 | 「先王造道」(徂徕),反叛朱子 |
| 越南 | 儒家经典,科举 | 字喃 | 用汉字部件,写自己的话 |
三个国家,三种做法:朝鲜,是深化;日本,是反叛;越南,是并用。
这条命题,不只在中国之外,成立。在中国内部,也有证据。
元朝(1271—1368),是蒙古人建立的王朝。元朝,在 1313 年,恢复科举,把朱熹《四书集注》,定为标准〔已核:《元史·选举志》,见第 27 章〕。
清朝(1644—1912),是满洲人建立的王朝。清代的皇帝,尤其是康熙,大力提倡朱子学;科举,继续用朱注〔据二手,待核〕。
也就是说:两次,由非汉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都使用了「儒」,作为官方的「一」。
这就是命题八的中国内部的版本:儒,不是「汉族」的,它是「谁来统治,谁就需要的一套语言」。
清代的故事,还有更细的一层。雍正七年(1729 年),为了曾静一案,雍正皇帝,刊布了《大义觉迷录》。曾静,是个读书人,主张「华夷之辨」:他说,中土得正,边地倾险,夷狄之下,就是禽兽。雍正反驳,用的,也是儒家的话:
尽人伦则谓人,灭天理则谓禽兽,非可因华夷而区别人禽也。
夷狄之名,本朝所不讳。孟子云:「舜东夷之人也,文王西夷之人也。」本其所生而言,犹今人之籍贯耳。〔《大义觉迷录》;已核:据韩东育《清朝对「非汉世界」的「大中华」表达》所引,原书未另核〕
一位满洲的皇帝,用《孟子》里「舜东夷之人」那一句,来回答一位汉人读书人的「华夷之辨」。这正是第 28 章里,孟子那句话,两千年后的用处。两边吵的,是同一部书;吵的,是谁有资格,用它。
现在,可以回答:「儒文化」,究竟,是谁的?
按本书的读法:
「儒文化」,是由「读汉文、考科举、做官或做塾师」的「士人阶层」,作为载体的。这个阶层,不等于汉族:朝鲜的两班、日本的藩士与儒者、越南的士人,都是它的成员。
这个读法,与王德生博士的命题,是一致的:儒文化,是汉语士人阶层,握有话语权的文化。
这一点,对本书的母题,有一个重要的推论:
「一」,是被「谁」,守着的?——是「士人阶层」。这个阶层,有自己的利益:他们,靠「一」,获得身份、官位、收入。所以,他们,有动力,守住「一」,并让它,看起来,是「天经地义」。
这是第 27 章三个遗忘机制,背后的人。
先说对。
儒家,走出中国,没有变成「汉族的专属」。它,被不同的民族,自愿地,接过去;每一个民族,用自己的问题,改造它。这是一个极大的文明成就:一套思想,因为它不仅仅属于一个民族,而获得了更大的生命。
成立条件是:这种「接过去」,是自愿的、双向的,不是靠武力,强加的。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儒,和汉,分开,是不是,有点太「学术」了?在绝大多数人的日常感觉里,儒家,就是中国传统文化,就是汉族的东西。你不能,用一个学术的区分,否定一个文化的认同。
这个辩护,非常重要,本书接受。
在认同的层面,儒,确实,是中国人(尤其是汉族)文化认同的重要部分。本书,不否认这一点。
本书的命题,不是「汉族,与儒,没有关系」,而是:在「分析」的层面,儒的载体,是士人阶层,不是整个民族。两者,不是同一个问题。
一个「一」,可以同时,是一个民族,认同的东西,和一个阶层,守着的东西。两个说法,不矛盾。
站上 245 号,对「中」「中华」「中庸」的关系,有处理〔245 卷具体内容,统稿时对照〕。本书这里,只引不重判。
本书加的,只是:「中华」,作为一个「我们」,它的边界,是文化的,不是血统的。韩愈,引《春秋》说:诸侯用夷礼,则夷之;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已核:《原道》;这是韩愈对孔子作《春秋》笔法的概括,不是《春秋》的经文〕。这一句,是「中华」,作为一个「文化的我们」的最清楚的说明之一(更早的,还有第 28 章看过的:孟子说,舜是东夷之人)。
回到开头的食谱。
一位到日本留学的中国学生,吃到了日本的「拉面」。他说:「这不就是中国的面吗?」日本的厨师,笑笑:「这是我们的拉面。」
两边,都对。面,来自中国;做法,味道,吃法,早已是日本的。
儒学,也是这样的:它,来自中国;但在日本、朝鲜、越南,它,已经长成了他们自己的样子。
再换一个场子。
常被放在一起说的几种棋,规则,各有各的小改动。日本的将棋,吃掉对方的子,可以放回自己这边,当自己的子用;朝鲜的将棋,开局时,马和象的位置,棋手可以自己挑〔据二手〕;越南的象棋,几乎和中国象棋一样,棋盘中间,写的还是「楚河汉界」,只是用越南话读〔据二手〕。
几地的棋手,如果坐到同一张桌子前,会先问一句:「咱们,按谁的规矩?」——就像第 28 章,牌桌上的那一问。
可是,这一章要看的,是另一件事:每一个地方,改的,都只是一两条。吃了的子,能不能再用,马象怎么摆,都是小地方;可是,正是这些小地方,让一副「一样的棋」,变成了「我们的棋」。
儒学走出去,也是这样:大骨架,不变;一两处关节,换了。朝鲜,换的,是「理气」的问法;日本,换的,是「道」的出处;越南,换的,是写话的字。
本章的判断:儒的载体,是读汉文的士人阶层,不是汉族;日、韩、越,用自己的问题,改造儒;徂徕「先王造道」,是儒家内部,对本书母题的直接呼应。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在日、韩、越,儒,主要,是通过民间的、非士人的渠道(如家礼、乡约、民间信仰),传播和延续的,士人阶层,不是主要的载体;或者,如果能证明,徂徕《辨道》的原话,与「先王所造」的转述,有实质差异。
核对结果:徂徕一条,是本章最关键的一条。已核:「先王之道,先王所造也,非天地自然之道也」,出自《辨道》第 4 节,三处论文所引一致;证伪条件的后一半(原话与转述,有实质差异),没有触发。尚未对到日本思想大系的原书页,统稿时若有条件,再补。
〔已核:荻生徂徕《辨道》引文(三处论文所引一致);《原道》;《孟子》4B1;《世宗实录》崔万理疏;四端七情论辩的八年,字喃与《金云翘传》,宽政异学之禁,《大义觉迷录》(皆二手)。仍待核:伊藤仁斋「宇宙第一书」,越南科举 1075 与 1919,《朱子家礼》,康熙,棋类的细节,「训民正音」1446 年颁布,李滉与奇大升通信的起年。〕
拔旗。第 29 章留下的旗——《论佛骨表》里,那个「来朝的外国使者」的座位——在这一章,被崔万理们,倒过来用了:他们怕的,是朝鲜人,自己,坐到「夷狄」的座位上去。第 28 章的旗,也在这里拔:孟子说「舜东夷之人也」,两千年后,一位满洲的皇帝,用它来反驳「华夷之辨」。
「儒」,走出去,遇到了日本、朝鲜、越南,是同一种文明圈内的「并」。下一章,遇到的,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体系:西学。这一次,「一」,再也不能,靠「化」或「吸收」,轻易过关了。
带走的话
儒,不是汉族的;它,是读汉文的士人,一代一代,接过去的。
开了哪扇门:命题八的验证;朝鲜深化,日本反叛,越南并用;非汉族王朝,也用儒;荻生徂徕「先王所造」,是儒家内部的「造」之声(已核原文,但他的「造」,只许先王,不许后人)。
关了哪扇门:认同层面,儒与汉族关系深;分析层面,载体是士人。两层,不能混。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一」,在每一个国家,被本地的士人,用自己的问题,重新造了一次。
家里第一次,有了宽带。
一开始,大家都在学:怎么上网,怎么搜东西。不久,老人,发现,孩子们,在网上,学到的东西,比家里教的,多。老人说的话,孩子,会当场,上网查一查。
一个一直被默认的权威,第一次,有了一个可以随时,核对它的东西。
西学,进入中国,对「一」,造成的冲击,就是这样的。
1601 年(万历二十九年),意大利耶稣会士利玛窦(Matteo Ricci),进入北京〔据二手,待核〕。他穿着儒服,学汉语,读儒经,和士大夫交往。他带来的,不只是宗教,还有天文、历法、数学、地理。
他与徐光启(1562—1633),合作翻译了欧几里得《几何原本》的前六卷(1607 年)〔据二手,待核〕。徐光启,写过一句,对本书,很重要:
欲求超胜,必先会通;会通之前,必先翻译。〔徐光启《历书总目表》,待核原文〕
大意是:想要超越,必须先会通;会通之前,必须先翻译。
这句话里,「会通」,是「并」的意思:不是「化」,是把两边,融会贯通。
徐光启,是中国士人里,较早,真的,想要「并」的人。可是,他,是少数。
这句话的字句,要交代一下:它在研究文章里,常被引成「欲求超胜,必须会通,会通之前,必须翻译」〔已核:多篇研究文章同引此形,但都未标原本页码〕;也有写成「必先会通」的。两种写法,意思一样,本书未见《崇祯历书》原本,不替任何一种定字,上面那一句,仍保留〔待核〕。
再补几笔背景。
利玛窦到中国,比 1601 年早得多:1583 年,他已到广东肇庆,在南方住了近二十年,才等到进京的机会〔据二手,待核〕。他起初穿僧服,后来改穿儒服,这一点,研究里常提〔据二手,待核〕。换衣服,不是小事:他要进的,是读书人说了算的地方,得先让读书人觉得,这个外国人,不是来拆房子的。
他随身带的东西,有自鸣钟、世界地图、天文仪器之类〔据二手,待核〕。这些东西的好处,是不用争论,摆出来,大家就能看。
徐光启自己,是万历三十二年(1604 年)中的进士〔据二手,待核〕。这一点要记住:他不是站在读书人圈子外面的人,是从这个圈子里,一路考出来的。所以,他说「会通」,分量不一样:是从里面,说出来的。
《几何原本》前六卷,1607 年译成,底本是德国耶稣会士克拉维乌斯(Clavius)的拉丁文注释本〔据二手,待核〕,由利玛窦口译、徐光启笔录〔据二手,待核〕。研究里常说,「几何」这个词,就是在这本书里,被拿来对译 geometria 的〔据二手,待核〕。
这一点,对本书,有意思。第 13 章,荀子说:「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一个新概念要进来,先得有个名;名是人起的,起了,大家用,才成了「宜」。「几何」两个字,就是这样,一个翻译的人,起了名,后来人,一直用,现在没有人觉得,它是「造」的了。
先说对。徐光启对在哪里:他看出,会通,要从翻译开始;而翻译,要先承认,对方是一个完整的东西。这和第 29 章的「格义」,不一样:格义,是借自己的词,把对方装进自己的框子里;他,是为对方的东西,另起新名。成立的条件,是:新名,能让后来的人,不靠旧词,也能用。〔本书读法〕
第 29 章,我们说:佛,是「一」,遇到的第一个完整的「另一个一」。
西学,是第二个。但它,和佛,不一样:
| 佛 | 西学 | |
|---|---|---|
| 提供的答案 | 人生的解脱 | 自然的规律、技术、制度 |
| 与「一」的关系 | 在「名」之外,另立一个终极关怀 | 在「理」之外,另立一套认识世界的办法 |
| 进来的方式 | 缓慢,渗入,几百年 | 从明末开始,晚清,急速,有军事压力 |
| 「一」的反应 | 翻译、调和、抗礼、排斥、吸收 | 同样的五种,但时间,被压缩了 |
最关键的差别,是第三行:速度,和压力。
佛教进来,用了几百年;「一」,有时间,慢慢吸收。西学,在 1840 年之后,是带着炮舰来的。「一」,没有时间。
1862 年,清政府,设立了京师同文馆,教外语。1866 年,恭亲王奕訢等人,奏请,在同文馆,增设天文算学馆,招收科举出身的人,学习西方的天文、算学〔据二手,待核〕。
这个提议,引起了一场激烈的争论。倭仁(大学士,理学家),在 1867 年,上奏反对,他说:
立国之道,尚礼义不尚权谋;根本之图,在人心不在技艺。〔倭仁奏折,1867 年;已核:研究文章引为「窃闻立国之道,尚礼义不尚权谋;根本之图,在人心不在技艺」,奏折全文未核〕
大意是:立国的办法,崇尚礼义,不崇尚权谋;根本的谋划,在人心,不在技艺。
先把时间线,排清楚,争论,才看得明白:
为什么倭仁,反应这么大?因为招的是「科举出身的人」。这等于说:读书人,自己,要来学。以前,学外文、学技艺的,是另一类人;现在,是「士」要去学。在倭仁看来,这就不是添一门课,是动了「士」是谁〔本书读法〕。
两边,各怕什么,可以排成一张表:
| 倭仁一边 | 奕訢一边 | |
|---|---|---|
| 最怕什么 | 读书人被技艺带走,人心散了 | 没有技艺,仗打不赢,国守不住 |
| 手里的凭据 | 两千年的「本末」叙述 | 鸦片战争以来的一连串败仗 |
| 说不清的地方 | 不学,拿什么对付 | 学了,人心靠什么稳 |
| 本书怎么放 | 守本的一方 | 开口的一方 |
两边,都有一个,说不清的地方。这一点,后面的「中体西用」,就是想补的。
注意这句话的结构:「礼义」与「人心」,是「根本」;「权谋」与「技艺」,是「末」。
倭仁,是在守「一」:他认为,「一」(礼义、人心),才是根本,学西方的天算,是舍本逐末。
这一刻,非常值得,放回本书的主线里看:倭仁,守的,不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东西,是两千年的「本末」叙述。他,不是一个愚蠢的人;他,是一个真诚地、相信「一」的人。
另一边,奕訢等人,认为:要学西方的技术,才能自强。他们,实际上,在做一种「并」:把西方的「技」,放进来,同时,保住「一」。
这场争论的结果,是一个折中的方案:「中体西用」。
张之洞,在 1898 年的《劝学篇》里,把这个方案,说得最清楚:
旧学为体,新学为用。〔张之洞《劝学篇·设学》,待核原文〕
大意是:旧学(中国传统学问),是根本;新学(西方学问),是应用。
这句话的出处,要交代清楚。它在《劝学篇》外篇的「设学」一篇里〔已核:研究文章,称其出自《劝学篇·外篇·设学第三》〕。个别转引,把「体」写成「本」,字有异文〔已核:同一来源里,出现过「旧学为本,新学为用,不使偏废」的写法〕,大意不变。
同一本书里,还有一句,说得更直白:「中学为内学,西学为外学;中学治身心,西学应世事。」〔已核:研究文章引为《劝学篇》之语;具体在哪一篇,未核〕
这两句合起来看,张之洞的切法是:内与外,身心与世事。身心的事,归中学;办事的事,归西学。
他自己交代过全书的安排:内篇「务本」,外篇「务通」〔据二手,待核〕。他列的「旧学」,是四书五经、中国史事、政书、地图;「新学」,是西政、西艺、西史〔据二手,待核〕。
注意其中一个细节:西政,也就是西方的办事制度,被他放进了「用」里。那么,「体」守在哪里?内篇里有《明纲》一篇,讲的是三纲〔据二手,待核〕。也就是说,他的「体」,最后落在纲常上。这是本书的读法,不是他的原话。
先说对。张之洞对在哪里:1898 年,他两头受夹:一头说,什么都不能学;一头说,什么都要换。他给了一个办法,让两头,暂时,坐在一张桌子上。这个办法,能缓冲。成立的条件,是:体与用的边界,有人画,而且画的人,被大家承认。〔本书读法〕
后来,有人从另一头,反驳这种分法。严复,就认为,体与用,是一个东西的两面,不能拿「牛」的体,配「马」的用〔据二手,待核:大意,见严复《与〈外交报〉主人书》,约 1902 年〕。这一条,正好,是下面「危险」那一条,从另一头,说出来。
这是第 22 章郭象,在「名教即自然」之后,又一次「缝合」:把「一」(体)与「新东西」(用),缝成一个整体。
这个方案,聪明,也危险:
这与第 29 章的「格义」,是同一个危险:每一次翻译、每一次缝合,都悄悄,改了原来的东西。
在这一时期,有一个人,做了一件,对本书,极其重要的事:康有为(1858—1927)。
他写了两本书:《新学伪经考》(1891 年)和《孔子改制考》(1897 年)〔据二手,待核〕。
《孔子改制考》的核心主张,是:孔子,不是「述而不作」,而是「改制」:孔子,是一位「创教的教主」,他,托古,来创立制度。「古代的圣王」(尧舜),其实,是孔子,为了推行自己的主张,而造出来的理想。〔据二手,大意,待核〕
这一条,几乎,是本书母题的一个版本:「造」。
先把两本书,各自的主张,核一下。
《新学伪经考》,1891 年出版:主张,西汉末年的刘歆,伪造了古文经,把孔子的经,夺去,给了周公,孔子,只剩下「传」的位置〔已核:研究文章,引有「夺孔子之经以与周公,而抑孔子为传」〕。这本书,出版后很轰动,梁启超,后来说它像「飓风」;三年后,朝廷,下令,让康有为,毁掉书版〔已核: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刊文〕。
《孔子改制考》,在戊戌变法前夕,初版〔已核:同上;另有研究,说此书 1892 至 1898 年间陆续写成〕:主张,孔子,是「托古改制」的教主;孔子,借先王的名义,来推行自己的制度,所以,尧舜,并非信史〔已核:同上,转述康有为之意;非原文逐字〕。
这里,有一点,要看清:康有为,一本书说,有人伪造(刘歆);另一本书说,有人托古(孔子)。两个,都是「造」,评价,却完全相反:前一个,是骗;后一个,是创。他心里,有一把尺子:造,是为了什么。这把尺子,对本书,有启发;可是,尺子的刻度,是他自己定的。〔本书读法〕
再补一个,必须说明的界线:本书说「一是人造的」,不等于,本书接受,康有为的具体考证。后来的学者,多数,并不接受「古文经,都是刘歆伪造」这一说法〔据二手,待核〕。本书,只取他,说出来的那个「造」字的位置,不取他,考证的结论。
替他,说一句话。一位辩护人,会说:康有为,不是「利用」孔子,他,是真的相信,孔子,是一个制度的创造者。这个辩护,要接住:有可能。本书,不判他的心,只看结构:他的说法,在功能上,起了「用造,支持变」的作用,这一点,和他心里信不信,是两件事。
康有为的「造」,有一个独特的位置:
康有为,是在用「造」,去支持「变」。他,公开地说:一,是人造的;所以,是可以再造的。
这与徂徕(第 30 章),有一个有趣的对照:
| 徂徕 | 康有为 | |
|---|---|---|
| 说什么 | 先王造道 | 孔子改制 |
| 目的 | 回到古代,批评宋学 | 变法,改造当下 |
| 对「造」的态度 | 描述,用来破朱子学 | 利用,用来推动改革 |
两个人,都说了「造」;一个,用它来「回」;一个,用它来「变」。
1905 年,清廷,下诏,废除科举〔据二手,待核〕。
这一件事,在本书的故事里,意义极大。
第 27 章,我们讲过:科举,是三个遗忘机制之一,是「不再追问」的利害锁。科举一废,这把锁,被打开了。
一个读书人,再也,不需要,背《四书集注》,才能出人头地。他,可以去学西方的学问,去留学,去办新式学堂。
「追问」,一下子,变得「有利可图」了。
把前后的事,排一排。科举,从隋唐起,行了一千多年〔据二手,待核〕。1901 年,清廷,先废了八股,改试策论〔据二手,待核〕;1904 年,是最后一科(甲辰科)〔据二手,待核〕;1905 年,下诏,自次年(丙午科)起,停止乡试、会试〔据二手,待核〕,同时,鼓励办学堂。
注意顺序:不是一天,拆掉的,是一步一步,拆的。先拆「怎么考」,再拆「考不考」。第 27 章讲过:这把锁,一头是考什么(朱熹一派的注释,被定为标准),一头是考上了才有出路。八股一废,动的是前一头;1905 年,动的是后一头〔本书读法〕。
先说对,也要说窄。这里要给自己,加一条限定:锁打开了,不等于追问,自动来了。新式学堂,也有课本,也有考试,也会有「标准答案」。新锁,也许,会重新长出来。本章的证伪条件里,已经留了这一条。所以,更稳的说法,是:旧锁被拆了;有没有长出新锁,要看后来的事,本书,不往下看。
再挂一个钩:第 30 章说,儒的载体,是士人。科举,是士人的出路。出路,没了,载体,就要换一种活法。这件事,本书,只记到这里。〔本书读法〕
替另一边,说一句话。有人会说:废科举,不过是办事的办法,换了,不一定,和「追问」有什么关系。这个辩护,要接住:对。本书,不说,废科举,造成了追问;只说,它拆掉了,一个让追问,不划算的制度。拆掉障碍,和制造结果,是两回事。
这是「一」的历史里,一个转折点:一个维持了千年的「不再追问」的制度,被拆掉了。
到这里,要小心地,停一下。
接下来,是近代以后的历史:新文化运动、各种思潮、一个世纪的变迁。那,是一个更大的、更复杂的、与当下紧密相连的主题。
本书,不再展开。原因有二:
1. 本书的方法,是判结构,不判人;对于离我们太近的事情,结构,还没有沉淀下来,容易,变成立场之争;
2. 本书,不评价当下的政策。
所以,本书,在这里,只做一件事:把第七编,结个账,然后,进入结编,回到母题本身,问:如果「一」,是造的,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先说对。
晚清的这批人,面对的,是一个文明,几千年来,没有遇到过的挑战:一个比自己,在技术、组织上,更强的对手,而且,这个对手,不能被「化」。
倭仁,守「一」;奕訢,开风气;张之洞,缝合;康有为,公开造;徐光启,早早想要「会通」。每一种态度,都是在一个极难的处境里,做出的认真回应。本书,不判谁对,只想把他们,各自的位置,在「一」的故事里,标出来。
五个人,排成一张表:
| 人 | 对「体」的态度 | 对新东西的态度 | 留下的问题 |
|---|---|---|---|
| 徐光启 | 自己就是士人,不另起炉灶 | 先翻译,再会通 | 会通到哪一步,没有说 |
| 倭仁 | 礼义人心为本,不动 | 技艺为末,拒绝 | 拒绝,挡得住吗 |
| 奕訢一方 | 保住 | 先学技艺,自强 | 学了,体怎么稳 |
| 张之洞 | 旧学为体,含纲常 | 新学为用,含西政 | 体用,分得开吗 |
| 康有为 | 重新定义孔子,公开说「造」 | 变法,用造支持变 | 造的标准,是自己定的 |
读最后一列:每个人,都留下了一个,自己回答不了的问题。这不是批评,是一个处境里,每一个办法,都有它的边。
一位辩护人会说:你把倭仁,放在「守旧」的位置上,不公平。倭仁的担忧,有道理:如果,只学技术,不要根本,人心,会不会,被技术,带坏?一个社会,如果,只追求「强」,而失去了「德」,强,也不会长久。
这个辩护,完全接受。
倭仁的担忧,是一个真问题:「用」,会不会,改变「体」?这个问题,到今天,仍然,有价值。本书,不把倭仁,当成一个「愚昧」的人;他,看到了一个真实的风险,只是,他的应对办法(拒绝),在历史上,行不通。
也替奕訢一方,说一句。有人会说:把他们,放在「开口」的位置上,好像,他们只想着强,不管根本。这个说法,也不公平。奕訢,是 1860 年前后,亲自经手,办过和约的人〔据二手,待核〕;他,是在败了之后,看过对方的东西,才说要学。这个辩护,接受:他们的担心,也是真的,一个守不住的国,也谈不上守「本」。
所以,这场争论里,没有一方,是不关心「一」的:倭仁,怕「一」被技艺冲掉;奕訢,怕「一」连站的地方,都没有了。
第 29 章,我们讲了,电视机,被放在了客厅的侧面。
后来,这家人,又买了一台电脑,放在孩子的房间里。孩子,开始用电脑,查资料,写作业,玩游戏。家里,有了一个,不再需要,经过客厅,就可以,接触外面世界的通道。
老人,说:「现在的孩子,不听话了。」孩子,说:「你们说的,我上网查过了,不是这样的。」
没有人,宣布过:「我们的家规,被废了。」可是,家规,从此,需要,被重新说明了。
这就是「一」,在西学面前,所面临的:不是被推翻,是被迫,每一次,都要,重新说明自己。
再放一个,小区里的场面。
一个小区的物业费,原来,是到物业办公室的窗口,交现金,拿收据。后来,改成了手机上交。交钱,这件事,没变;交的钱,没变;开的发票,也没变。这是「用」换了。
可是,住过这样小区的人,大概,会说起一些别的变化:以前,去窗口交钱,会在那里,碰到楼上的邻居,站着,聊两句:谁家的狗,叫得厉害;楼道的灯,坏了没人修。有些事,就是在那个窗口前,一来二去,说成的。手机上交了,这个站着聊的地方,就没有了。
这不是说,手机交费不好。它,方便,很多人,也很欢迎。这里,只指一件事:「用」,一换,原来,靠「用」顺带维持的东西,会悄悄,跟着变。
这和张之洞那套分法,正好,对得上:「用」是「用」,「体」是「体」,分得很清楚;可是,窗口前的那几句闲聊,算体,还是算用?没有人,说得清。
这就是倭仁,最担心的那一件事;也是严复,最想说的那一件事。它,不一定,是坏事;但是,它,是真事。
第七编,四章走完:
本编的结论:
「一」,每一次,遇到「外面」,都被迫,重新说明自己。每一次重新说明,都是一次「造」;只是,大多数时候,被叙述成「恢复」。
命题四,经过本编,变成了:
在与别的完整体系接触之前,「天下」有外面,但外面被当作尚未进来的里面;接触之后,「一」被迫重新论证;而每一次重新论证,都是一次再造。
命题八,得到了验证,但需要补一句:认同层面,儒与汉族,关系很深;分析层面,儒的载体是士人。
下一编,是结编。我们要回到最开头的问题:如果「一」,是人造的,这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本章的判断:西学,是「一」遇到的第二个完整的另一个一;速度与压力,不同于佛;康有为,公开地「造」,用来支持「变」;废科举,是「不再追问」之锁的拆除。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康有为《孔子改制考》的主张,主要不是「孔子造制」,而是别的(比如,对公羊学的特定解释,与「造」的含义,相差较远);或者,如果能证明,废科举,对「追问」的影响,很小,士人阶层,依然,在新的学校里,延续着「不再追问」的习惯。
〔倭仁奏折、《劝学篇》、徐光启引文,利玛窦入京、同文馆、废科举的年代,《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的具体主张,均据二手,需核。〕
带走的话
每一次,有一个新的「外面」,「一」,就被迫,说一遍自己是什么;说的次数多了,来历,就又露出来了。
开了哪扇门:西学,是第二个完整的另一个一;倭仁守,奕訢开,张之洞缝,康有为公开造;废科举,拆掉不再追问的锁。
关了哪扇门:近代以后,本书不再展开;倭仁的担忧是真问题,不能当作愚昧。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晚清的人,亲眼看到:「一」,可以被问、被改、被公开说成是造的。
七编走完,该回头算账了。结编两章:第 32 章,把五个判断,逐条验一遍账,说清楚哪些站住了,哪些被改了,哪些还悬着;然后,回答一个朴素的问题:如果「一」是人造的,这个判断,对教一个孩子、过一个家、带一个团队,有什么用。第 33 章,把眼光,转到今天:「一」,现在,还在被造吗?
先说一件小事。
你买了一台新的电器,拆开包装,里面有一本说明书,一个保修卡。你大概,不会去读说明书的每一页,你只想知道:它,怎么用?哪里,会坏?坏了,找谁?
一本书,写到这里,也该回答这三个问题了:这套判断,怎么用?哪里,会坏?坏了,找谁?
导读里,立了五个判断。现在,逐条算账。
| 判断 | 本书走过的证据 | 现在的状态 | 改了什么 |
|---|---|---|---|
| 一 一是被定义的,不是被发现的 | 第 3–6 章:授予句的语法;周初天命;孔子很少谈性与天道;孔子之后才出现「性自命出」 | 站住,一处证据待核 | 增了一条限定:「一」的萌芽,可能有天然的部分(第 10 章) |
| 二 忠恕是认出,不是美德 | 第 7–10 章:忠为「对准共同的中」,恕为「承认你我在一处相同」;两者都预设一个「我们」 | 站住,但要窄着说 | 同一性,一部分是天然的萌芽,一部分是做出来的;恕,是需要验证的假设 |
| 三 因材施教与统一治理,是同一个一的两个方向 | 第 11–17 章:同问异答;《大学》的链条;北辰与因材;中庸需要「权」 | 站住,是读法,不是原文的断言 | 「同问异答」只有 11.22 一章原文自证;「正名」有「正字」读法;中庸是动态平衡 |
| 四 造一与守一,是两门手艺 | 第 18–27 章:孟子三次治;老子;秦;汉初;魏晋;叔孙通;董仲舒;韩愈朱熹;王阳明;三个遗忘机制 | 站住,但后半句被改写 | 「守」是「守骨换肉」(第 21 章,条件三部分失败);「忘」是倾向不是必然(第 27 章) |
| 五 一是「我们的一」,有边界 | 第 28–31 章:天下的三种说法;佛;日韩越;西学 | 站住,前半句被窄化 | 「天下没有外面」,改成「外面被当作尚未进来的里面」(第 28 章) |
这张表,读它的最后一列:五个判断,没有一个,原样过关,每一个,都被改了一点。
这不是坏事。一个经过了检验的判断,应该比一个没经检验的判断,更窄、更准、也更诚实。
这张表,是本书,替自己做的账。账,不能只让写账的人,看。下面,换一个角度:假如,你,不信我的账,你自己,可以怎么验?
| 判断 | 你可以翻到哪几章,自己看 | 什么证据出来,这一条就要改 |
|---|---|---|
| 一 | 第 3–6 章,看「授予句」的语法 | 先秦文本里,有人把「天命之谓性」,说成不是授予,而是描述 |
| 二 | 第 7–10 章,看忠、恕,两个字怎么拆 | 能说明,忠恕不必预设「我们」,也讲得通 |
| 三 | 第 11–17 章,看同问异答、大学的链条 | 能说明,因材施教与统一治理,在原文里,是互不相干的两套话 |
| 四 | 第 18–27 章,看谁造、谁守 | 能说明,守的人,既不守骨,也不换肉,只是原样抄 |
| 五 | 第 28–31 章,看天下、佛、日韩越、西学 | 能找出,把「外面」,当作永远的外面、不会进来的论述 |
这一张表的意思,是:每一条判断,都挂着一根线,线的另一头,在原文、在史料里。线,不在我手里,在你手里。哪一条,你觉得最弱,就先从哪一条,拉起。
要提醒一句:右边那一列,是本书的读法,说的是「什么样的证据,会让我改」,不是说「世上,没有这样的证据」。有没有,要有人去找。找的人,你,也可以是。〔本书读法〕
全书立了三条证伪条件,各有结局:
| 条件 | 内容(简) | 结局 |
|---|---|---|
| 一 | 先秦文本若能证出「天命之谓性」不是授予义,母题前半句改判 | 未被推翻;最硬的证据(郭店简)据二手,待核(第 6 章) |
| 二 | 判断二:忠恕由「认出同一」推出,这一推导的前提若不成立,改判 | 未被推翻,但表述窄化:同一性,有天然的萌芽(第 10 章)〔条件二的原文表述,统稿时对照提纲 v1〕 |
| 三 | 母题后半句「治世有人守它」,若被汉初的历史证伪,改判 | 部分失败:对骨成立,对肉不成立;后半句改写为「守它的骨,又换它的肉」(第 21 章) |
一条,站住;一条,窄化;一条,部分失败。这是本书,给自己的成绩单。
这三个词,各是什么意思,说一句大白话,免得读岔了。
「站住」,是说:试着推翻它,没推翻。不是说,它,一定对。第一条,最硬的一块证据(郭店简),本书,还没有核到原件,所以,是「未被推翻」,不是「已经证实」。
「窄化」,是说:话,还在,但,说的范围,缩小了。就像一句「所有人,都怕黑」,后来改成「多数人,小时候,怕黑」:不是错了,是更准了。
「部分失败」,是说:有一半,经不住检验,要改。第三条,守的「骨」,站住了;守的「肉」,站不住。所以,母题的后半句,已经,改过了。
三个词,没有一个,是「全对」。这一点,要和前面那张表,一起,记着。一本书,如果,每一条,都写「全对」,读的人,反倒,应该,多问一句。
先说对。
这套判断,最大的好处,是一个很朴素的转向:从问「它对不对」,转到问「它是谁,在什么时候,为什么造出来的」。
这个转向,不会让人,变得虚无。恰恰相反:知道一个东西是造的,才能真正地,守得住它,也才能真正地,改得了它。
一个知道自己在「守一个造出来的东西」的人,守,更自觉;改,更有分寸。
再说对一处:这个转向,还有一个,实际的好处:它,让「问」,变便宜了。
以前,问一条规矩「为什么」,容易被当成不服,成本很高。现在,换成问「它是哪天、谁定的」,听上去,像问一件事,不像在挑战一个人。同样是想弄明白,后一种问法,更容易,被听进去。成立的条件,是:问的人,真想知道,不是借问,来争输赢。〔本书读法〕
本书,一路用的,有一把尺子,现在,把它单独拿出来,交给你:
对任何一个你被要求「不要再问」的东西,问三件事:
① 它是哪一天出生的?
② 它是谁生的?
③ 当初,谁反对过它?
三问,都问得出来:这个东西,大概,是一个「一」,而且,你知道了它的来历。
有一问,问不出来:这个东西,就是一个「被忘了来历的一」。
这把尺子,不是用来推翻一个东西的。它,是用来让你知道,你在站在什么上面。
用这把尺子,有三条规矩,先交代清楚。
第一,先问自己。别人的规矩,容易问;自己手里的,难问。先问自己,是一个诚实的开头。
第二,「问不出来」,不等于「没有」。可能,只是,你没找到;可能,当事人,已经不在了;也可能,来历,真的,丢了。这三种,要分开说。别急着,下结论。
第三,问的口气,要对。「它,是哪一天出生的?」,可以是好奇,也可以是审问。同一句话,一个口气,邻居,愿意讲给你听;另一个口气,对方,立刻闭嘴。三问,是用来找来历的,不是用来找茬的。一个好办法,是:问之前,先说一句,「我不是要改它,我只是想弄明白。」
回到本书开头,那个回老家的场景:家里有一条规矩,谁也说不清为什么,可是,大家都照着做。
怎么用「检验三问」?
问完,你有两种可能的发现:
第一种:它有很充分的来历。比如,某一年,家里出了一次事,长辈,定下了这条规矩,来防止类似的事情。这时,你,会更尊重它:因为你知道它在保护什么。
第二种:它的来历,已经不在了。比如,火腿的两头(第 27 章):当初的「锅太小」,早已不存在。这时,你,可以问:我们,还需要它吗?
两种结果,都比「不知道」,好。
再用一个,新的场面。
一栋老楼,每层的楼道里,贴着一张旧告示:「楼道内,不得堆放杂物,包括鞋柜。」纸,已经发黄了。有几户,把鞋柜,放在了自家门口,有人说两句,也就算了;有人,每次检查前,就挪进去,检查完,再搬出来。
一位新搬来的年轻人,想放一个小鞋柜。他问:「这条,到底为什么?」
用三问,一条一条,问。
问完,他,发现,三样,都问得出来:有出生日期,有出生者,还有一个,被压下去的反对者。
这时,他,不必急着,把鞋柜,摆出去。他可以做的,是:回到那一次反对:那几位老人,当年,怕的,是什么?如果,他的鞋柜,可以做得很矮、很窄,不挡路,不挡人通行,也许,两头的担心,都能顾到。
这就是先说对,再说话:
先说对:这条规矩,对在哪里?楼道,是大家逃生的路。这一点,有道理,今天,仍然成立。成立的条件,是:楼道,仍然,是主要的、没有别的备用通道的逃生路。
再替那几位老人,说一句话,辩护人,会这样说:「规矩,防的是火,可防不了老人换鞋,摔一跤。」这个辩护,要接住:两件事,都是真的。规矩,不必,非要,二选一。可以问:能不能,既不堵路,又给人坐着换鞋的地方?**
注意,这个故事里,三问,没有推翻那条规矩。它,只是,把规矩,从一张发黄的纸,变回了:一件,有来历、有两头担心的,具体的事。
这就是本章开头说的:这把尺子,不是用来推翻的,是让你知道,你站在什么上面。
一把尺子,有它量得到的,也有量不到的。替三问,先找几个它不灵的地方。
一,有些东西,来历,是「长」出来的,没有一个「出生日」。比如,一个地方的口音,一家人的饭桌习惯。三问,问到第一问,就卡住了。这类东西,不必,硬找一个日子。这和第 21 章讲的「养造」,是一回事:慢慢养出来的一,本来,就没有一个,宣布的时刻。这时,三问,要换一个问法:它,是怎么一点点,变成这样的?
二,有些东西,问了,当事人,不愿答。不愿答,未必,是心虚:也可能,是一件旧事,大家都累了,不想再翻。这时,不要硬问。本书的方法,是判结构,不判人;不愿答的人,不是被告。
三,三问,只能找「来历」,不能代替「判断」。一条规矩,来历再清楚,今天,该不该留,还要另外判断:它,在今天,解决什么问题。来历,是判断的材料,不是判断本身。
一位辩护人,会说:如果,每条规矩,都要先问三问,日子,还怎么过?
这个辩护,完全接受:不是每一条,都要问。第 27 章,替「忘」,辩护过:不用每天,重新发明语言。三问,是留给那几条,你「被要求不要再问」的、又真的会影响你的事。靠右行驶,不用问;一条让你每年,多花一笔钱、多受一份气的规矩,值得问一次。〔本书读法〕
再换一个场面:手机上。
一个家族群里,有人转来一条消息,开头是「据说」,后面,是一段健康建议,说得很肯定,末尾还有一句:「转给你关心的人。」几个长辈,回了「谢谢」,又转去了别的群。
这条消息,是一个「一」的小样子:很多人,相信它,没人,再往下问。
用三问,问一遍,不需要什么本事,只要几分钟:
三问,问完,不一定,能证明,这条话,是对,还是错。那,要看具体的内容,本书,不管这个。但是,它,能让你,在转出去之前,多知道一件事:这条话,站在什么上面。
先说对:转这条消息的长辈,对在哪里?他们,是真的,关心你。这一点,不用怀疑。「转给你关心的人」,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成立的条件,是:关心,在;来历,可以,另说。
所以,问法,也要对。不要对长辈说:「这是假的,别转了。」可以说:「我找了一下,这条话,最早,是这么来的,你看看?」前一句,是审问;后一句,是递一份来历。这就是上面说的,第三条规矩:口气。〔本书读法〕
这个例子,不涉及任何,具体的消息、人物,或机构;它,只是想说明,三问,在手机里,也用得上。
因材施教(第 11 章),是教育里,最有用的一条。它的要点,是:同一个「一」,要从不同的入口,走进去。
所以,一位老师(或一位家长),第一件事,是看清每一个孩子,站在哪里:往前冲的,要拉一拉;往后缩的,要推一推。
可是,这套判断,对教育,还有一个,更深的提醒:
你教给孩子的每一条「规矩」,都是一个「一」,是被你,放进孩子身体里的。
第 9 章讲过:「天生」,是「被放进去的我们」。你放进去的东西,孩子,将来,会当作「本来如此」。
所以,一位好的教育者,要在「放进去」的同时,也给孩子,留一个出口:让他,知道,这是一条被造出来的规矩,是有来历的,是可以被问的。
用第 27 章的话说:教孩子「做」,也要教孩子,偶尔,问一句「为什么」。
这就是顾炎武、戴震,在两千年里,保住的东西:问「为什么」的能力。
一个团队,一个公司,一个社群,也有它的「一」:价值观、规矩、做事的习惯。
本书第四判断,直接用得上:造一,和守一,是两门手艺,常常,要不同的人。
造一的人(创始人、第一批成员):
1. 要明白,自己在造:不要,把自己的一时的决定,说成「天经地义」;
2. 要留下「为什么」:每一条规矩,写下,当初为什么定(第 27 章的火腿,不会发生);
3. 要懂得,在合适的时候,退(第 21 章的张良):造完以后,不要一直,站在中央。
守一的人(后来者、管理者):
1. 要守「骨」,也要敢于「换肉」(第 21 章):骨架,是前人,留下的;肉,是你,要重新长的;
2. 要保住「追问者」的位置:团队里,总要有人,被允许问「为什么」;他们,不是麻烦,是「一」的体检员;
3. 要警惕「死的中」(第 17 章):不要,把「平衡」,守成「不动」。
这六句话,不是本书的发明:大半,是汉初的叔孙通、陆贾、贾谊,说过的话的今天版本。
现在,回答第二个问题:这套判断,哪里,会坏?
第一,坏在「过度怀疑」。如果一个人,学了「一是造的」,就开始,对一切规矩,都说「这是造的,我不遵守」,那,他,就把本书,读反了。本书,从来没有说,造的,就是不好的。造的,要看它,解决什么问题,解决得好不好。
第二,坏在「用来攻击别人」。这套判断,可以被用作武器:对手说一个规矩,你说「这不过是造的」。这是另一种形式的「不再追问」:你,只追问对手的,不追问自己的。
所以,本书的第一个用法,是对自己:先问,自己手里,守着的「一」,是什么来历。
举个,坏了的样子。一个小区的业主群里,有人,在讨论一条公共规定的时候,说了一句:「这不过是人定的,凭什么要听?」旁边,有人,回他:「那你自己,定的那条,群里,也不许人问?」
两句话,各有各的理。可是,放在一起看,就是「当武器」的样子:一个,只问别人的;另一个,也没问自己的。三问,到了这里,已经,不是尺子,是石头了。
用对的办法,是:先问一句,自己,是不是,也有一条,不许人问的规矩。问出来,再去问别人。次序,不能反。〔本书读法〕
第三,坏在「证据」。本书,有不少〔待核〕〔据二手〕。这些,不是装饰,是警示:本书的论证,有它的最弱处,在附录里,逐条列出**。
第三个问题:坏了,找谁?
这本书,没有一个「售后」,可以找。但是,本书,留下了一个习惯:每一个判断,都写出了「它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推翻」。
坏了,就找那一条「证伪条件」:看它,是不是,被触发了。
这是本书,对读者的一个承诺:我,不会,把自己的判断,说成「天给的」。
这是一个不太寻常的承诺,因为,如果,一本讲「一是被造出来的」的书,自己,却把自己的判断,说成「不可追问」,那,它,就自己,反驳了自己。
回到开头的说明书。
好的说明书,有三样东西:怎么用;哪里会坏;坏了找谁。
很多人,不读说明书。但是,有说明书,和没有说明书,大不一样:有,你至少,有一个可以追问的地方。
「一」,从古到今,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说明书:它,被说成「本来如此」,没有「出生日期」,没有「出生者」,没有「反对者」,没有「坏了找谁」。
本书,想做的,是给「一」,补一份说明书。补得,不一定对;但是,补的,是一个方向:让「一」,也能被追问。
本章的判断:五个判断,逐条验账,没有一个原样过关;检验三问,对家、教育、团队,有用;它会坏在过度怀疑、被当武器、证据不足三处。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检验三问」的使用,反而,让团队,更加分裂;或者,如果能证明,被告知「规矩是造的」之后,成员,更加不遵守规矩,而不是更自觉地守。
这个实证的问题,本书,没有数据,只能留作一个开放的、待检验的判断。〔标记:待验〕
最后一章,我们,回到今天:「一」,现在,还在被造吗?如果是,由谁,造,在哪里造?
那一章,不再讲古人。它,只挑几个,你今天,翻开手机、走进楼道,就能,亲自核对的小例子:一个群、一张收支表、一个标准、一个新词。出生日期,都还在;你,可以,自己,去问。
带走的话
知道一个东西是造的,不是为了不守它,而是为了守得明白、改得有分寸。
开了哪扇门:五个判断,逐条验账,每一个都被改了一点;三条证伪条件:一条站住,一条窄化,一条部分失败;检验三问,可用于家、教育、团队。
关了哪扇门:过度怀疑、当武器用、证据不足,是这套判断,会坏的三个地方。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知道了是造的,才能真正地守,也才能真正地改。
〔本章,是否保留,待王德生博士裁定(待裁事项六)。本章只讲「现在正在发生的、可以现场核对的」造一,不做预测,不评论当下的任何政策。〕
你有没有,加入过一个新的微信群?
刚建的时候,群里,没有规矩。有人发广告,有人聊天聊到半夜,有人发了一张不合适的图片。过了几天,群主,发了一条:「群规:不发广告,不聊政治,晚上十点后,请免打扰。」
大家,回了一排「收到」。
从这一刻起,这个群,有了一个「一」。
本书,从头到尾,讲的是历史。讲得久了,容易,让人觉得:「造一」,是古代的事。
不是。
「造一」,每天,都在发生,只是,我们,通常,看不到它是造的,因为,它造得太小、太快、太日常。
这一章,要看几个今天的「造一」的现场:一个群、一张楼道里的收支表、一个标准、一个词。它们的共同点是:它们的「出生日期」,还在,可以现场核对。
先交代,本章,挑例子的三条规矩,免得,读岔了:
第一,挑小的。小的,容易,看清;大的,牵涉的人和事太多,一时,结构,还没有沉淀下来(这是第 31 章,本书,停笔的同一个理由)。
第二,挑你,能亲手摸到的。一个群,一张纸,一个抽屉,一个词。你,不必信我,你,去看。
第三,只讲结构,不评好坏。一条规矩,是好是坏,本章,不判。只问:它,是怎么来的?
这三条,本身,也是本书,一路,用的办法,只是,到了今天,材料,离你,更近了。
回到开头的微信群。
这个群的「一」,有一个完整的、可以回放的生命史:
| 阶段 | 发生了什么 | 对应本书的哪一章 |
|---|---|---|
| 乱 | 没有规矩,有人发广告 | 第 18 章:一治一乱 |
| 造 | 群主,发了群规 | 第 20 章:强造;第 21 章:养造 |
| 认 | 大家,回「收到」 | 第 14 章:中心悦而诚服 |
| 守 | 有人违规,管理员,提醒 | 第 23 章:叔孙通;第 24 章:董仲舒 |
| 忘 | 一年后,新人进来,没人记得群规为什么这样 | 第 27 章:守久了 |
| 问 | 有人说:「为什么不能聊政治?」 | 第 27 章:追问者 |
这一张表,几乎把本书的七编,在一个群里,走了一遍。
最有意思的,是倒数第二行:一年后,新人进来,没有人记得群规的来历。这时,群规,已经成了「本来如此」。
而且,你会发现,这个群,有「强造」的做法(群主直接宣布),也有「养造」的做法(慢慢,大家形成默契);有「守骨换肉」(群规不改,但执行的松紧,一直在变);也有「追问者」(总有人问为什么)。
这个群,你,可以,现场,核对。找一个,你自己在的群,问三件事:
三个问题,翻一翻记录,几分钟,就能答。这是今天,和历史,最大的不同:以前,一条规矩的出生日期,要靠考证;现在,有些,还躺在你的手机里。〔本书读法〕
替群主,说一句话。一位辩护人,会说:群规,不写「为什么」,是为了,省事:群里,几百人,一条一条讲理由,没人看。这个辩护,要接住:对。大多数时候,不写,是合理的。本书,不要求,每一条,都附一篇说明;只要求一件事:有人问的时候,群主,答得出来,这条是怎么来的。答得出来,就是留了「出生日期」。
再看一个,更小、更老式的:一栋楼,凑钱修楼道灯。
这是一个设想的场面,细节是为说明方法编的,不是某个具体小区的事。
楼里,有一盏灯,坏了很久。有人说:「凑点钱,修一修吧。」大家,没有开会,有一个热心的住户,在单元门口,贴了一张纸,写着:这次,修灯,一共,多少钱,每户,摊多少,谁交了,谁没交。
几个月后,灯,又坏了。住户,又摊了一次。这一次,没有人,再问「要不要摊」。第三次,有人,把那张纸,换成了一张新的,在最上面,加了一行:「以后,每年年初,每户交一笔,统一存着,坏了就修。」
到这里,一条规矩,长出来了:每年,年初,每户,交钱。
它,是怎么长的?
| 阶段 | 发生了什么 | 对应本书的哪一章 |
|---|---|---|
| 乱 | 灯坏了,没人管,谁也不负责 | 第 18 章:一治一乱 |
| 造 | 有人,贴了一张纸,把「摊钱」,说成了一件事 | 第 21 章:养造(没有人宣布,是一张纸,一次一次,贴出来的) |
| 认 | 大家,交了钱 | 第 14 章:中心悦而诚服 |
| 守 | 第三次,有人,把一次性的,改成了「每年」 | 第 21 章:守骨,换肉 |
| 忘 | 几年后,新搬来的住户,只知道,「每年,要交这笔钱」 | 第 27 章:守久了 |
| 问 | 新住户,问:「这笔钱,谁管?账,在哪?」 | 第 27 章:追问者 |
这张表,和上一张,几乎,一样。这不是巧合,也不是,我在凑:一个「一」,从「没有」,到「有」,再到「不再问」,走的路,本来就有这几步。〔本书读法〕
现场核对,也很容易:你,去单元门口,看一看那张纸。纸,还在不在?上面,有没有日期?如果,纸,还在,日期,还在,这个「一」,就有出生日期;如果,纸,早就撕了,大家,只记得,「每年,交」,那么,这个「一」,已经,开始,忘了。
这里,有一条,要留的备份,非常小:那张纸,不要撕。或者,拍一张照,存在群里。这就是,本章后面,说的「能想起来的备份」,它,不需要,多大的本事。
另一个例子,更大。
想一想,你的手机充电线。现场核对的办法,很简单:拉开你家那个抽屉,看一看,最旧的一根线,和最新的一根,接口,是不是一样。
曾经,每个品牌,有每个品牌的接口。一个人,家里,有一抽屉的线,每一根,只能充一种。后来,行业里,有人,推动了接口的统一,一个接口,逐渐成为大多数设备的通用选择〔具体接口与时间,本书不展开,也不评价相关政策〕。
这是一个典型的「造一」:
几年之后,一个年轻人,会觉得:「手机的接口,本来就是这样的。」
「一」,被造出来,又被忘了它是造的,只用了几年。
这就是第 27 章,「火腿」的现代版:那个标准,当初,是为了解决什么问题?如果,有一天,那个问题,不存在了(比如,技术,换了),这个「一」,还需要吗?
最小、也最日常的「造一」,是语言。
想一想,近十几年里,新出现的词:有些词,一个人,先在网上,随口说了一句;被转发;被模仿;被越来越多的人使用;最后,进了日常的口语,甚至,进了词典。
在这个过程里,没有一个机构,宣布:「从今天起,这个词,是这个意思。」可是,一个词,被一群人,共同承认,不再追问它的意思。这是最「养造」的一种造一:没有人,强制;是大家,一点点,用出来的。
本书第 13 章,荀子的话:「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这一句,在一个新词的诞生里,每天,都在被验证。
语言,是「一」,最诚实的实验室:你,可以亲眼,看到一个「一」,怎样被造出来。
现场核对,也不难:找一个,家里孩子,常说的词,问他三件事。
三问,都问得出一半。这就是一个,还「新鲜」的一:出生日期,还在孩子的记忆里。再过几年,他自己,也想不起来了,那时,这个词,就成了「本来如此」。
要说清楚,这里,不评价,任何一个具体的词,也不评价,说它的人。本书,只借它,看一看,「养造」,是怎么发生的。
全书,一路说「一」,其实,说的是三种:起点之一(一群人,共同承认的出发点)、线之一(一条贯穿下来的线)、统一之一(大家,往一处收)。
把今天的四个现场,放进去,看一看:
| 现场 | 主要,是哪一种 | 为什么这样放 |
|---|---|---|
| 一个群 | 统一之一 | 群规,管的是:大家,怎么,往一处收 |
| 楼道收支表 | 线之一 | 每年,一笔,一直,续下去 |
| 一个标准 | 统一之一 | 许多东西,往一个接口上收 |
| 一个词 | 起点之一 | 大家,先认了这个词的意思,才能,接着聊 |
这张表,是本书的读法,不是铁律:同一个现场,常常,几种,混在一起。比如,一个群规,既是统一,也是,后来所有讨论的起点。你,完全可以,放到别的格子里去。放不放得进去,是一个,检验:如果,哪个现场,怎么放,都放不进,三种里的任何一种,那,这三种的分法,本身,就要被修改了。〔本书读法〕
现在,要谈一个,本书,必须诚实面对的东西。
第 3 章,我们说:「天命之谓性」,是一个没有署名的授予句;第 13 章,我们说:「名」,是「一」的发放工具。
在今天,出现了一个新的「发放工具」:人工智能。
一个人,问一个AI一个问题;AI,给出一个回答。这个回答,通常,很流畅,很自信,没有署名。它,背后,是无数文本的汇总,但每一句话,没有一个「出生日期,出生者,反对者」。
这是一个极有意思的位置:
如果,今天,一个人,对一个 AI 的回答,「不再追问」,那么,这个回答,就成了他的一个「一」。
这是本书,对「今天」,唯一想说的一句话:
对任何一个没有署名的声音,先问:谁签的字。
这一句话,第 3 章,就说过了。两千年,换了一个说话者,问题,没有变。
这里,要说得谨慎一些。本书,不评价任何一个具体的产品,也不预测,它们,会把世界,变成什么样。这一节,只讲一件,现场,可以核对的小事:
你,问一个问题,得到一段回答。回答的后面,有没有,告诉你,依据在哪?——有的,附了来源,有的,没有〔泛指,不指任何具体产品〕。附了来源的,你,可以,顺着去查;没附的,不要,急着,把它,当成「一」。
办法,很朴素:先把它,当作「待核」。
本书,自己,就是这么做的:书里,凡是没有核到原文的引文,都标了〔待核〕;凡是,只看到二手转述的,都标了〔据二手〕。原因,就在这里:一段,写得流畅的话,不等于,一段,核过的话。这一点,对AI 写的,对人写的,一样。〔本书读法〕
有人会替它说话:人,也一样,写出过没有署名的话。——接受。报纸上的社论,没有署名;老话,也没有署名。不是,AI,才有这个问题。本书,只是说:今天,这样的声音,更多、更快、更容易,到你手边。所以,那句话,更值得,在这个时候,说一遍。
本书自己,也是这样一个「复合主体」的产物:立题、判断,来自王德生博士的口述;文字,由 AI 协助成稿(见前言)。这一点,本书,不藏。读者,对本书里每一个判断,同样,可以问:谁说的?依据是什么?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推翻?
先说对。
「一」,一直在被造,这是一个好消息:它,说明,一个社会,是活的。一个不再造新的「一」的社会,大概,要么是完全稳定,要么是完全僵死。
一个健康的「造一」,有这样几个特点(这是从本书,各章的经验里,总结的):
1. 有一个具体的问题,在解决(不是为了造而造);
2. 有人,承认(不是只靠强制);
3. 留着「出生日期」(来历,可查);
4. 留着「追问」的出口(有人,被允许,问为什么);
5. 有一个「退场」的机制(造的人,不会永远站在中央)。
这五条,不是本书,规定的,是本书,从历史里,读出来的。
五条,各有一个,你自己,可以,问出口的问题。排成表:
| 特点 | 你可以问的一句话 | 在楼道收支表那个例子里 |
|---|---|---|
| 有一个具体的问题 | 它,在解决什么? | 灯,坏了,没人修 |
| 有人,承认 | 谁,认了?是被逼的,还是自愿的? | 大家,自己,把钱交了 |
| 留着「出生日期」 | 最早的那一张纸,还在吗? | 纸,有日期,拍了照 |
| 留着「追问」的出口 | 新来的人,问「账在哪」,有人答吗? | 有人,答得出来 |
| 有一个「退场」的机制 | 最初的人,不干了,能不能,换人? | 热心的那位,搬走了,账,交给了别人 |
最后一行,是我在这个设想的例子里,加上的:前面,没有写。所以,它,只是在示范,这一行,该怎么问,不是说,现实里,一定,是这样。〔本书读法〕
这张表,不是考核表,不用打分。它,只是想让你,在看一条规矩的时候,手边,有五个,可以问出口的问题。
有一条,本章,也要,自己,打一个折。
还是在楼里。一位住户,在楼梯口,贴了一张轮流打扫楼梯的排班表:一层一周,轮着来。第一周,有人扫;第二周,有人扫;第三周,没有人动。表,还贴在墙上,日期、名字,都写得清清楚楚。
这张表,有出生日期,有出生者,甚至,有一个公开的写法。可是,它,没有成为「一」。
为什么?因为,没有人,认。第 14 章,讲「中心悦而诚服」:一个「一」,要有人,真的,认了,才算。造,只是第一步;认,才是,第二步。一张贴出来的表,如果没有人,认,就只是,一张纸。
这个反例,使本章的说法,窄了一点:前面,说的,「乱、造、认、守、忘、问」,不是,每一次造,都会,走完。有的,停在「造」,就没了。〔本书读法〕
这也是,一个,现场,可以核对的事:下次,你,看到,墙上,一张,没人理的告示,可以,问一句:它,卡在了,哪一步?
最后,再替「忘」,辩护一次。
没有「忘」,就没有文明。一个孩子,不需要,每天,重新发明语言;一个社会,不需要,每天,重新讨论,要不要靠右行驶。「忘」,是效率,是文明的积累。
本书,不反对「忘」。本书,只想提醒:「忘」,要有一个,「能想起来」的备份。
「出生日期、出生者、反对者」,就是这份备份。
备份,不用,很大。前面,那张楼道收支表,一张照片,就够了。一个群,把群规,置顶,后面,加一行:「某年某月,因某事定」,也够了。
再替「忘」,说一个,很实际的好处:一个,什么都,要重新讨论的群,大概,是一个,很累的群。「忘」,让人,能把力气,留给,真正,要讨论的事。本书,只是,在「忘」的旁边,放一个小抽屉:需要的时候,能拉开。
书,写到这里,不留作业。只提一件,很小的事,你,愿意,就做一下:
这一周,找一条,你每天,都在照做的、小小的规矩。家里的、群里的、楼里的,都行。用三问,问一遍:哪天,出生的;谁,生的;谁,反对过。
问完,不必,告诉任何人。只在心里,记一下:三问,问出了几个?
这一件小事,没有对错,也没有,评分。它,是本书,最后,想交到你手里的,一把很小的钥匙:让你,能打开,自己手边的那扇门,看一看,里面,放了什么。
本书,开头,问的,是一句话:「吾道一以贯之。」
两千五百年,这个「一」,被读成了:天给的、理、心、礼、统一、道统、体、本……每一个时代,都在里面,放自己的东西。
本书,没有,给出,一个「正确的」读法。本书,只给出了一个问题:
这个「一」,是谁,在什么时候,为什么,造出来的?
这个问题,一旦问出来,答案,就不是一个人的。它,是一群人,一代一代,各自,回答的。
全书,一句话,从头到尾,没有变过:
「一」不是天给的,是人造的:乱世有人造它,治世有人守它,守久了便忘了它是造的。
经过七编的检验,这句话,站住了,但,带着三处限定,必须随它一起,被读到:
1. 「造」的限定(第 10 章):「一」的萌芽,可能有天然的部分;作为一群人共同承认的起点,它是人造的;
2. 「守」的限定(第 21 章):「守」,不是原样地守,是守其骨、换其肉;
3. 「忘」的限定(第 27 章):「忘」,是大多数人、大多数时候的倾向,不是必然;追问者,一直在。
另有两条命题的窄化,与判词,并列:命题六(道家更早明确造一,儒家姿态上守一;第 19 章);命题四(「天下」有外面,但外面,被当作尚未进来的里面;第 28 章)。
一句话,加三处限定,是本书,对自己,最诚实的总结。
本章的判断:「造一」,今天,仍然在发生,可以现场核对;AI,是一个新的「没有署名的声音」;健康的「造一」,有五个特点。
它会在这些情况下被推翻:如果能证明,今天的「造一」,与历史上的,结构上,完全不同(比如,今天的「一」,不再需要「不再追问」,也能运转);或者,如果能证明,AI 的回答,其实有可追溯的「署名」,使得「谁签的字」的问题,不再成立。
〔本章的例子(微信群、楼道收支表、接口、新词、AI),都是日常现象的结构描述,不涉及任何具体事件、公司、政策;若要加注,统稿时处理。〕
带走的话
对任何一个没有署名的声音,先问:谁签的字。
开了哪扇门:「造一」,每天,都在发生;群、标准、词,是三个可以现场核对的现场;AI,是一个新的「没有署名的声音」;健康的造一,有五个特点。
关了哪扇门:本章不预测,不评论政策;「忘」,不被否定,只要求留一份「能想起来」的备份。
这一处的一,是天给的,还是人造的:今天的「一」,我们,亲眼,看着它,被造出来;它的出生日期,我们,还记得。
下面的年代,凡标〔待核〕的,是据二手材料或学界有争议的,不可当作定论使用。
| 年代 | 事件 | 见章 |
|---|---|---|
| 约公元前 11 世纪 | 周灭商,提出「天命」〔待核〕 | 4 |
| 公元前 6—5 世纪 | 孔子(具体生卒,从通行说法) | 1、5 |
| 公元前 4 世纪末—前 3 世纪初 | 郭店楚墓竹简的大致年代〔据二手,待核〕 | 6 |
| 公元前 221 年 | 秦统一,「书同文字」 | 20 |
| 公元前 213、212 年 | 焚书、坑儒(后者有争议) | 20 |
| 公元前 209 年 | 陈胜吴广起义 | 20 |
| 公元前 206 年 | 秦亡;刘邦约法三章 | 20、21 |
| 公元前 202 年 | 刘邦称帝;叔孙通制朝仪(次年起) | 23 |
| 公元前 200 年(汉七年) | 长乐宫朝贺 | 23 |
| 公元前 134 年 | 董仲舒对策(通行说法,待核) | 24 |
| 公元 67 年 | 传统说法:汉明帝求法〔待核〕 | 29 |
| 公元 184 年 | 黄巾起义 | 22 |
| 公元 240—249 年 | 正始年间,玄学兴起 | 22 |
| 公元 262 或 263 年 | 嵇康被杀(两说) | 22 |
| 公元 404 年前后 | 慧远《沙门不敬王者论》〔待核〕 | 29 |
| 公元 819 年 | 韩愈上《论佛骨表》 | 29 |
| 12 世纪末 | 朱熹完成四书注释(待核) | 25 |
| 公元 1313 年 | 元恢复科举,以朱注为准〔待核〕 | 27 |
| 公元 1508 年 | 王阳明龙场悟道 | 26 |
| 公元 1559 年起 | 朝鲜「四端七情」论辩〔待核〕 | 30 |
| 公元 1601 年 | 利玛窦入京〔待核〕 | 31 |
| 公元 1867 年 | 倭仁反对同文馆增设天算馆〔待核〕 | 31 |
| 公元 1891、1897 年 | 康有为《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待核〕 | 31 |
| 公元 1905 年 | 废科举〔待核〕 | 31 |
本书引的先秦两汉经典,按出处分组。凡写在引号里的,应当逐字对过原书;凡标〔待核〕的,是我凭记忆写的,还没有对着原书核。统稿后,逐条核完,在此处,去掉标记。
| 书 | 本书引的章节 | 核对状态 |
|---|---|---|
| 《论语》 | 1.4、1.8、2.1、2.3、2.4、2.5—2.8、3.5、3.13、3.19、4.15、4.25、5.12、5.13、6.22、6.25、6.29、6.30、7.21、7.22、7.23、9.5、9.14、11.9、11.16、11.22、12.2、12.11、12.14、12.19、13.3、13.9、13.21、14.22、14.35、15.24、16.1、17.2、17.3、17.19 | 多数待核 |
| 《孟子》 | 1A6、1A7、1B8、2A3、2A6、3A4、3B9、5A5、6A2、6A3、6A7、7A1、7A15、7A26、7B38 | 多数待核 |
| 《中庸》 | 1、6、20 | 待核 |
| 《大学》 | 经一章 | 待核 |
| 《老子》 | 22、39、42、57(通行本) | 待核;帛书本、郭店本的差异未核 |
| 《庄子·天下》 | 开篇 | 待核;篇章年代有争议 |
| 《荀子》 | 《正名》《性恶》《劝学》《天论》 | 待核 |
| 《诗经》 | 《大雅·文王》《小雅·北山》 | 待核 |
| 《尚书》 | 《康诰》《召诰》《君奭》《泰誓》 | 待核 |
| 《史记》 | 《秦始皇本纪》《高祖本纪》《陈涉世家》《留侯世家》《曹相国世家》《刘敬叔孙通列传》《郦生陆贾列传》等 | 待核 |
| 《汉书》 | 《董仲舒传》《武帝纪》《元帝纪》《刑法志》等 | 待核 |
| 《礼记》 | 《礼运》《学记》 | 待核 |
| 后世 | 韩愈《原道》《论佛骨表》;朱熹《中庸章句序》《朱子语类》;《河南程氏外书》;王阳明《传习录》《年谱》;顾炎武《日知录》;戴震《孟子字义疏证》;荻生徂徕《辨道》;张之洞《劝学篇》 | 待核;荻生徂徕《辨道》一条最关键 |
下面所列,是本书写作中参考的或应当参考的书。出版社、年份、版本,我没有逐一核对;统稿时,请逐条补足,并核对这些书确实存在。
原典
研究
这一附录,是本书,对读者,最重要的交代:它的论证,在哪里最薄,哪里已经认过输。
| 序 | 最弱处 | 见章 | 影响 |
|---|---|---|---|
| 1 | 荻生徂徕「先王之道,先王所造」,据二手转述,未核《辨道》原文 | 30、31 | 若核不出,第 30 章的关键内证,要重写 |
| 2 | 郭店简《性自命出》,据二手,未核出土整理本 | 6 | 判断一的最硬证据;若核不出,判断一的强度,要降 |
| 3 | 《中庸》成书年代有争议 | 6 | 若晚到汉代,第一编的时间线,要重画 |
| 4 | 「同问异答」,只有 11.22 一章,原文自证 | 11 | 其余几章,是读法 |
| 5 | 「正名」,有「正字」读法 | 13 | 若主要是「正字」,第 13 章大幅窄化 |
| 6 | 「家」到「国」「同一套办法」,是后人的读法 | 15 | 《大学》原文,未必这样说 |
| 7 | 孟子 7A26 的「执一」,与本书的「一」,同字不同义 | 17 | 须在正文,清楚标明 |
| 8 | 《太一生水》的年代,影响「老子最早造一」 | 19 | 命题六,要再窄 |
| 9 | 秦亡的原因,学界无定论 | 20 | 「强造故速亡」,只是一种结构读法 |
| 10 | 汉初诸事的年代与引文,多据二手 | 21 | 条件三的判决,依赖这些 |
| 11 | 程颢「天理二字自家体贴」,「体贴」未必等于「造」 | 25 | 内证,要打折 |
| 12 | 近代部分,几乎全据二手 | 31 | 须逐条核 |
| 13 | 全书引文,大量凭记忆写成,标〔待核〕 | 全书 | 须逐条对原书 |
本书,立下的三条证伪条件,与后来的窄化,一并,登记在这里。判负,要照登。
| 项 | 内容 | 结局 | 见章 |
|---|---|---|---|
| 条件一 | 「天命之谓性」不是授予义 | 未被推翻;郭店简待核 | 6 |
| 条件二 | 忠恕由「认出同一」推出 | 未被推翻;表述窄化 | 10 |
| 条件三 | 「治世有人守它」,被汉初证伪 | 部分失败 | 21 |
| 母题窄化一 | 「一」的萌芽,可能有天然的部分 | 已登记 | 10 |
| 母题窄化二 | 「守」是守骨换肉 | 已登记 | 21 |
| 母题窄化三 | 「忘」是倾向,不是必然 | 已登记 | 27 |
| 命题六窄化 | 道家更早明确造一,儒家姿态上守一 | 已登记,待王裁 | 19 |
| 命题四窄化 | 「天下」有外面,被当作尚未进来的里面 | 已登记,待王裁 | 28 |
这本书,请你,当作一个「待检验的说法」来读,不要当作「结论」。
你,在每一章,都能找到它的「证伪条件」。你,找到了一个反例,就是本书,最愿意,收到的礼物。
〔书号、ISBN、定价,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