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著首页目录德麦国际专著第 76 号

第二十二章 加固与先验的虚幻

发现与发生 · 约 3,482 汉字

判断卡片:那条规则不是一次写成的,它在每一堂成功的课上被重写一次,而每一次重

写都让它更硬。累积产物是一种具备先验之全部外观、实则习得的自明感——本书称之

为先验的虚幻。它与康德的先验幻相同名而异质:康德的源于理性自身的结构,故不可

消除;本书的源于一段可指认的传递史,故可测量、可解锁。而"对象先在"这件事本身

也被光滑化了——它的来路,就是没有人记得自己是在哪一堂课上开始这么觉得的。

一、加固

上一章那条规则不是在某一天被写下的。它在每一堂课上被重写一次。

一个孩子从六岁到十八岁,在数学课上接住的光滑成品数以千计:每一个新记号、每一条新规则、每一个新定义。每一次顺利接住,那条规则就再被确认一次。

本书把这个累积过程称为加固。

加固与"习惯"不同,差别值得说清楚。习惯是行为的重复;加固是一条元层规则的证据余额在增长。一个人可以改掉一个习惯,因为习惯不带着自己的辩护;而一条被上千次确认过的规则,任何单次反例都动不了它——它有一整个账户在背后。

加固的速度还不是均匀的。上一章第二款那条最不公平的话在这里再说一次:教得越好,加固越快。 一堂讲得清清楚楚、例子贴切、全班当堂全对的课,是这条规则一次质量极高的确认;一堂讲得糊里糊涂、学生一头雾水的课,反而没那么有效——因为糊涂里有别扭,而别扭是唯一可能松动第二款的东西。

这是本书最反直觉、也最不受欢迎的一条推论,而它直接来自编一第二章那条判断的个人版:那道工序靠成功推进,不靠失败。

二、累积产物:先验的虚幻

加固到一定程度,会产生一种感受。这种感受具备"先验"的全部形式标记:· 它显得必然:就是这样,不可能是别的样子。· 它显得普遍:对谁都一样,跟人无关。· 它显得先于经验:不是从哪里推出来的。· 它显得无来路:问它"为什么"是没有意义的问题。

四条标记全中,而它是习得的。 本书把它命名为先验的虚幻。

请注意这个命名说的是什么、不说什么。它说:那份自明感有一段可指认的来历。它不说:那份自明感所指向的命题为假。一个人可以出于完全错误的理由,对一件完全正确的事情感到自明。 这一点在第五节的挡板里会写死。

三、它自己也被光滑化了

现在要做本编第一次自指的应用,而且这一步是本书对编一那一整编的最后一笔。

编一第二章把"对象先在"称作发现范式的一块地基;编三第十三章把它称作回溯性本体化的产物。两者都还不够准。最准的说法是:

"对象先在"是一件被反复加固出来的产物,而它自己的来路也被磨掉了。

而它的来路被磨掉这件事有一个非常具体的形式:没有人记得自己是在哪一年、哪一堂课上,开始觉得数学对象本来就在那儿的。

试着回想。你能想起你第一次觉得"5 是一个东西"是什么时候吗?你能想起你是在哪一节课上开始不再问"为什么内角和是 180 度"的吗?几乎没有人能。

这正是光滑化完成的标志——土壤(无数堂课里那种"收下就好"的顺利)与路径(十几年的加固)都被抹去,只剩一个光滑的显露:一种不容置疑的自明感,被端在那里,仿佛不需要来路。

于是发现范式那三块看似天经地义的地基,至此可以完整交代出身了:它们不是假设,是沉积物。

四、与康德的先验幻相:一条必须当场划清的界

"先验的虚幻"这个说法,与康德的先验幻相只隔一层纸。借用它是有意的——编一第四章已经说过,这是康德给本书的工具。但必须当场把界划清,否则整节会被读成对康德的误解。

康德的先验幻相 本书的先验的虚幻来源 理性自身的结构 一段具体的教学与传递史普遍性 对一切有理性者成立 只对受过某一类教学的人成立;

未受者不具备可消除性 不可消除,只能被揭示 可解锁,且解锁办法可写成课堂

工序检验方式 先验论证 剂量效应与逆转实验(第三十三

章)出错的方向 理性越纯粹越难免 教得越好越严重

最后一行是两者最尖锐的分歧,也是本书这一命题最容易被检验的地方:康德的幻相与教育无关,本书的虚幻与教育成正比。

本书借康德的名,是为了指出一件他不曾考虑的可能:有一类"先验感"不是理性的结构,而是教育的沉积。 这个判断如果成立,它并不推翻先验哲学,只是从后者手里划走一块地皮——一块此前被默认属于理性结构、实际上属于传递史的地皮。

这块地皮有多大,本书不作估计,而且明确表示不知道。本书只主张,小学数学课堂上那种"5 本来就在那儿"的自明感,落在这块地皮之内。 至于范畴、因果、空间时间这些康德真正关心的东西是否也落在里面,本书没有材料,也不打算猜。

五、一道不可省的挡板:本书不取消数学的必然性

这道挡板在编三第十三章第七节立过一次,在这里必须立第二次,而且要立得更死——因为本章是全书最容易滑过去的地方。本书主张:学习者身上那种"它本来就在"的感受,是被制造出来的。本书不主张:数学命题的必然性是幻觉。

前者关于人,后者关于命题。两者不能互推,而且理由在编一第五章已经给足:弗雷格证成了数学命题的真值不依赖任何人的心理过程,本书全书接受这一条,不打折扣。本书离了这条分界立不住。

把它落到一个具体例子上。三角形内角和是否必然为两直角,这个问题的答案本书不裁决,它属于数学哲学。但一个十岁的孩子觉得它 "天然自明、不需要理由、问为什么没有意义",这件事是被造出来的,本书裁决这一条,而且认为造它的正是他每天上的那种课。

一个命题可以既是必然的,又是被人一步步做出来的;也可以既是必然的,又不该以"不需要理由"的姿态交给一个孩子。 必然性属于命题,自明感属于人;把后者当成前者的直接证据,正是发现范式最深的一次混淆——而这次混淆,编一那六位一位不落,全都犯了。

编二第八章那位维柯,则是从另一个方向滑出去的标本:他从"我们造了它"推出"它只关于我们"。两边都滑,滑的方向相反,而滑的原因相同——都把 "人这一侧的事"与"命题那一侧的事"当成了一件事。 第二十八章会用这把刀重审实在论与建构论那组对峙。

六、一处课堂实录:一次成功的加固

加固是一个累积过程,看不见。但它有一个可以看见的瞬间—— 一件东西被顺利接住的那一刻。本节记一次。

五年级,"圆的周长"。教师上得非常好。

先量:拿几个不同大小的圆形物件,用绳子绕一圈,量周长,再量直径,做除法。三次,得到 3.1、3.14、3.2 左右。学生自己发现这个比值大致是个定值。教师这时说:这个数就叫圆周率,写作 π,约等于 3.14。学生记下。练习,全对。

这是一堂好课。 它有测量、有归纳、有学生自己的发现,比直接给公式好得多。按编六第三十章那五步,它做到了前三步。

而请看那一刻发生了什么。

学生量出了 3.1、3.14、3.2 三个不同的数,然后教师给了一个精确的、固定的、不再变化的 π。学生没有任何别扭地接住了它。没有一个学生问:"我们量出来的是三个不一样的数,你怎么知道真的那个是 3.14159……而不是别的?"

这个问题是这堂课上最重要的问题,而它没有被问,也不需要被问——因为学生的底盘上已经有一条规则:测量是粗糙的,真值在那里,我们的任务是逼近它。

这条规则不是这堂课教的,是前面五年每天教的。而这堂课又一次确认了它:我们量得毛毛糙糙,老师给出精确的那个,一切照旧。

于是加固完成,而且这次加固的质量极高—— 因为课上得好,因为学生亲手量了,因为他自己"发现"了那个定值。他的经验完整地支持了那条规则。

这就是编四第二十二章第一节那句最不受欢迎的话的现场:教得越好,加固越快。

顺带说,那个没被问的问题是有答案的,而且是数学史上极精彩的一段:π 不是量出来的。阿基米德用正九十六边形夹逼,得到它在 3+10/71 与 3+1/7 之间—— 他用的不是尺子,是一条推理的路径。这一段若被讲出来,这堂课的性质会完全不同:学生会撞见"量不出来的东西可以被算出来",而那正是一次真正的改写。

它没有被讲,不是因为教师不知道,多半是因为它不考。

七、一处对本书不利的读法

一条来自科学哲学方向的反读,而且它击中的是"先验的虚幻"这个命名本身。

反读是:上一节那条规则——"测量是粗糙的,真值在那里"——不是一个被制造出来的幻觉,它是一条正确的、在科学上极其有用的方法论原则。

一个不相信测量误差与真值之分的学生,将无法学会任何实验科学;这条区分是近代科学最重要的成就之一。本书把它读成"加固",等于把一条应当被教会的东西说成了病。

本书接受这个指控的前半,而且认为它非常重要:那条规则是对的,而且必须教。

不接受的是后半,理由要说得精确:本书的判断不落在那条规则的内容上,落在它是否曾经被质疑过一次。

一个学生若在某一刻真的问过"你怎么知道真的那个是 3.14159",然后被带着看了阿基米德那条路径,他从此拥有的不是同一条规则——他拥有的是一条有理由的规则:"在这一类场合,真值可以由推理确定,而测量只能逼近它。"

而一个从未问过的学生,拥有的是一条没有理由的规则,而且它的边界是模糊的——他会把它一并用到那些真值并不存在、或者根本不该那么问的场合去。

两条规则的措辞一样,行为后果不一样。 而区别不在内容,在它有没有过一次来路。

这一处也是本书对"先验的虚幻"这个命名必须做的一次收窄,写在明处:本书不主张那些被自明地接受的东西是假的。本书主张的是:它们被自明地接受这件事,是被造出来的;而一件对的东西被自明地接受,与它被有理由地接受,在后果上不同。

一个正确的信念,也可以是被封写着的。 而这一条比原来那句更强,因为它不需要那条信念是错的——它把本书的靶子从"错误的信念"移到了"没有来路的接受",而后者是一个大得多、也隐蔽得多的类。

八、这一章在全编里的位置

到这里为止,本书描述的还只是一条越来越硬的信念,和它长出来的一副先验外观。

而一条硬信念还不是灾难。 世界上有大量又硬又无害的信念——一个人可以牢牢相信一件无关紧要的事,而这不妨碍他学任何东西。

下一章要说明的是:这条规则不是一条普通的信念。它的第二款不是关于对象的信念,是一条关于底盘写入权限的规定;而一条写入权限的规定一旦生效,它管的是还写不写这件事本身。

德麦国际专著第 76 号 · 王德生《发现与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