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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三条路径:物、事件、我

30.1 同源异果

前三章处理的是三项判据本身。本章处理一件更要紧的事:这一过程不只发生在客体那一侧。

三个号位各有各的实体化路径,同源而异果:

号位显影实体化产物稳定性整体性独立性
一号位客体性知觉恒常特征绑定客体永久性
二号位互动性事件同类事件可重认事件被切分为一个单元未被观察时"也发生过"
三号位主体性特质与习惯的稳定身体所有权与自我绑定睡眠、失神、遗忘之后仍是我

三条路径用的是同一副三项判据,产出的却是三类完全不同的东西。这本身就是号位说的一个后果:若三个号位只是同一件事的三种说法,它们的沉积物应当同类;沉积物不同类,说明号位是真的方位差别。

30.2 物:最快的一条

物的实体化是常识最熟悉的一条,也是唯一被哲学反复讨论的一条,前三章的全部材料都取自它,此处不重复。

只补一句它为什么最快(第 26 章 26.6 已给理由,这里给形态):物的三条判据可以在同一次遭遇中同时推进。伸手拿一个苹果,一次动作里既检验了稳定性(还是那个颜色)、又检验了整体性(看到的与摸到的对上了)、还检验了独立性(转身再回头,它还在)。

回写通道短而密,一次事件就能三项齐推。这是物为什么在两岁前就基本完成、而"我"要花几十年的全部原因。

30.3 事件:被忽略的一条

事件的实体化在哲学里并非无人处理——事件的个体化问题、事件作为属性例示的方案、事件形而上学,已有半个多世纪的积累,此处不可说它被忽略。

分界在提问方向:他们问的是事件的同一性条件(在什么条件下两个事件是同一个),本书问的是事件的实体性如何被达成(它凭什么成为一个可被指称的单元)。前者是个体化判据,后者是发生史;一个成熟的个体化理论,恰恰预设了实体性已经达成,而没有问它是怎么达成的。

三项判据在事件上的形态:

稳定性:同类事件可被重认。"又吵了一架"——这句话要能说出口,须先有"一架"这个可复用的类型。

整体性:一段连续的行为流被切成一个单元,有起点有终点。事件切分研究显示,人对行为流的切分点相当一致,且切点处有可测的加工峰值。

独立性:我不在场,它也发生过。⇒ 这一项是事件与"当下感受"的分界线:一场婚礼在我不在场时也举行了;而我此刻的头痛,不在被感受之外持存。

30.4 事件实体化的两个日常证据

证据一:起点是被追认的。

一段关系是从哪一天开始的?双方各有答案,且都不确定;而"在一起了"这件事确实发生了。一场病是哪天起的?病历要求填一个日期,填下去的那一刻,介生态被转成了秩序态(第 5 章)。

实体化完成之后,起点是被回溯地指定的。这与第 29 章 29.3 的误读机制是同一个形式:成就完成之后,达成过程不留痕迹,于是需要一个起点,而那个起点是补上去的。

证据二:语言必须为事件另造一类名词。

物的实体化对应名词,事件的实体化对应事件名词与动名词(婚礼、地震、那场争吵),"我"的实体化对应人称代词与专名。

⇒ 由此可得一个旁证:如果互动只是两个实体之间的连线,语言就不需要"婚礼"这样的词——一个连线不能被邀请、被回忆、被赔偿。

⚠ 此处须节制:事件名词的存在也可以由纯语法的理由解释(名物化是许多语言的通用手段),因此这一段只作旁证,不作论据。真正承重的仍是三项判据与 F12。

30.5 我:最慢的一条

"我"的实体化是第 19 章"主体是终点不是原点"的具体机制。它同样要走三项,只是每一项都慢得多。

稳定性:若干读数在重复中稳定下来——这只手总是这样反应,这个名字总是指向我,这种情形我总是这样反应。

整体性:不同模态与不同界的读数被绑成一个整体——身体所有权(触觉与视觉绑成"我的手")、自传记忆(不同时间的片段绑成"我的经历")、名字与身体与历史绑成一束。

独立性:在睡眠、麻醉、失神、遗忘造成的断口两侧,仍被记为同一个我。

第三项是"我"最难的一项,也是最晚的一项。它要求跨越的不是空间上的遮挡(物),也不是时间上的一段(事件),而是意识本身的中断

30.6 断口两侧:一处只有"我"才有的困难

物的独立性靠"预期它在,去看,它确实在"来校正(第 29 章 29.4)。事件的独立性靠记录与他人的证言。

而"我"的独立性无法用同样的方式校正——在断口的那一侧,没有一个"我"在场去检验。

于是"我"的独立性只能靠事后的接合:醒来之后,把断口前的记忆接上断口后的现在,并且不去检验接合处

⇒ 这解释了两件事:

其一,为什么关于人格同一性的哲学争论如此顽固(第 15 章第五组):它缺的正是那条校正通道,因而 σ_cross 天然低,客观度天然低(第 24 章的谱系里"我"这一格如果排进去,会相当靠下)。

其二,为什么"我"的实体化最容易被终点前置:接合处不被检验,于是接合本身不留痕迹,于是"我一直是同一个我"呈现为一个不需要证明的事实。

⚠ 本书在此不进入任何关于人格同一性的立场(还原论、非还原论、叙事论)。这里只指出结构:"我"这条路径的第三项判据,其达成方式与另外两条不同——它靠接合,不靠校正。

30.7 三条路径的时间尺度与它的后果

第 26 章 26.6 给了理由(需关联的序列数与回写通道长度),这里给后果:

在两岁前基本完成 → 因而成人几乎无法回忆它被做出来的过程 → 因而"物本来就在那儿"是最顽固的一种终点前置。

事件在童年逐步完成,且终身仍在改写(一个人对"什么算一件事"的切分随经验变化)→ 因而事件的构造性比物容易被看见(人们承认"那场争吵"的边界是我们划的)。

终身未完成 → 因而它是三者中唯一一条其未完成状态可以被当事人自己察觉的路径

⇒ 最后一条给出一个不小的推论:人之所以能察觉自己"还在变",不是因为自我意识更高级,而是因为这条路径的实体化从未完成到可以不被察觉的程度。

30.8 本章的证伪条件

F12 若事件在稳定性、整体性、独立性上的达成,可以完全还原为其参与物的实体化(即事件没有独立于其参与者的单元地位),则"事件是二号位的沉积物"这一主张失败。

⚠ 这是本编最容易被攻击、也最值得做的一条:可以用事件记忆与物体记忆的分离范式来检验。第六编将安排。

F37(新增) 若"我"的独立性可以被外部校正(即存在一种在意识中断的那一侧仍能检验"我还在"的通道),则 30.6 的"靠接合不靠校正"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