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须扬弃知识,为信仰腾出位置。」——伊曼努尔·康德
「一个人可以被看见四十年,而始终不被看见。」——马丁·蓝普,一个仆人的话,无人记录
这是一篇哲学人生小说——用一个真实的人生,装一条真实的判断。在《理念的诞生》里,柏拉图铸下了那只模子:真理是永恒现成、别处高悬、等着被发现的。此后两千四百年,从康德,到黑格尔,到尼采,一个接一个最伟大的头脑,都住进了这只模子。这一篇,走进这只模子里,那个把它打磨得最锋利、最严密的人——康德:他一生要证明的,正是那件「事物它自己」,我们永远够不着。
可这里藏着一个,连他最贴身的老仆也用了四十年才看懂的反讽:那个证明了「我们永远够不着物自体」的人,自己,恰恰是最深的一件物自体——全城最透亮、最准时如钟表的一生,藏着一个谁也够不着的芯子。而这件「够不着的它自己」,究竟是从哪里来的?本书顺着这条线,一路追它的来源:从马鞍匠父亲那张皮革的里子,到敬虔者看不见的上帝,到母亲床前那具够不着的皮囊,到休谟的雷、哥白尼的光、卢梭的画像。以蓝普——康德的四十年老仆——为叙述者。
钟表匠们
哥尼斯堡的人说,他们的城里有两座钟。
一座在大教堂的塔楼上,黄铜的指针,海雾一上来就走得迟疑,像一个不肯把话说完的人。另一座是一个矮小的男人,身高不到五英尺,胸腔窄得像被谁攥过一把,穿一件干净的灰外套,戴三角帽,手里一根细手杖。每天午后,不早不晚,他从自家门前那条种着菩提树的小路上走过,向城墙的方向去,走八个来回,再折返。
塔上的钟会错。那个人不会。
住在菩提树路两侧的主妇们,把这个男人当作校准的器具。她们看见他的灰外套在窗前掠过,就去拨自家壁炉架上的座钟;面包师看见他,就知道该把第二炉黑面包送进烤箱;守城门的士兵看见他,就知道离换岗还有多久。整座城市——它的锅、它的钟摆、它的祷告、它的黄昏——都悄悄地、心照不宣地,围着一个人的脚步旋转。他们叫那条路"哲学家小径"。他们叫那个男人"教授先生",或者更亲切些,只叫他"我们的康德"。
他们知道他什么时候起床(清晨五点,一分不差,是老仆把他从睡梦里唤出来的),知道他喝几杯茶,抽一斗烟,知道他正午一点开饭,饭桌上要几位客人,喝多少酒,谈些什么——谈天气,谈战争,谈远方的城市和港口,却从不谈哲学。他们知道他一生没有结过婚,没有离开过这片被波罗的海的雾气浸透的土地,往最远处去也不过百来英里。他们知道他的外套哪一年换过纽扣,知道他打台球,知道他年轻时会跳舞、会说俏皮话,是全城最"雅致"的单身汉。
他们什么都知道。
而我要在这里说一句得罪整座城市的话:他们什么也不知道。
他们能算准他何时经过窗前,精确到分钟。他们算不出他心里那个东西——那个让他在书桌前枯坐十年、一个字也不发表的东西;那个让他把生活收紧成一架钟表、仿佛只有把外面的一切拧到分毫不差,才敢去碰里面那片黑暗的东西。
我知道我在说什么。因为在所有这些校准壁炉钟的主妇里,在所有这些替他数着烟斗和酒杯的仆人里,离他最近的那一个,是我。
我叫马丁·蓝普。我伺候了这个男人四十年。清晨五点,把他从被子里唤醒的,是我的声音;"到时候了",我每天对他说这一句。四十年,一万四千多个清晨,我说了一万四千多遍"到时候了"。
而在最后,他在一个小本子上写下一行字。那个本子我后来见过,字迹已经抖了,是个快八十岁的人写的:
一个花了整整一生去证明"我们永远无法认识事物本身"的人,到头来,想把一个伺候了他四十年的人从记忆里抹去,仿佛只要不再想起,那个人就不曾存在。
他不知道——或者,也许他比谁都知道——他这道命令,恰恰是他一生学问的最后一个例证。因为记忆,按他自己教了一辈子的说法,是认识者的一种能力;而在这里,这能力背叛了他。他要遗忘的,遗忘不掉;他以为认识了的,从未认识。
我没有恨他。一个仆人的恨,轻得像窗台上的灰。我只是,在被赶出那扇门之后,在剩下的日子里,一遍一遍地问自己一个问题:
我伺候了四十年的,究竟是谁?
我端过他的茶,叠过他的衣,替他挡过登门的客人,在他病中给他熬过药,听过他半夜里书房传来的、不像人声的自语。我离他,比他的任何一个学生、任何一个通信的对手、任何一位来朝圣的贵客都近。
可是每当我想在心里画出他的样子,画到最里面那一层,笔就停住了。那里有一片东西,我够不着。四十年也够不着。
后来我才慢慢懂了。他把这片够不着的东西,起了个名字,写进了那本厚得吓人、没人读得懂的书里。
他叫它:物自体。
而我要讲的,就是这个东西的来源——它如何在一个马鞍匠的儿子心里生根,如何在敬虔者冰冷的祷告里发芽,如何被一个苏格兰人隔海寄来的一道雷劈开,又如何在十年的沉默里,长成了那样一个庞然、幽暗、无法触碰的东西。
我要讲的,归根到底,是一个人如何把自己活成了一件物自体。
塔上的钟又敲了。海雾正从普列格尔河上漫过来,把七座桥一座一座地吞掉。灰外套的男人,今天不会再从窗前经过了。他已经走到了任何脚步都到不了的地方。
让我从头讲起。从皮革讲起。
皮革的里子
我没见过教授先生的父亲。等我进他家门时,老约翰·格奥尔格·康德已经躺进土里快三十年了。可是教授先生偶尔——极偶尔——会说起他,说起那间作坊,那股气味。人老了,守着的东西越来越少,反倒会把最早的东西攥得越紧。他晚年有时坐在窗前,忽然对我说:"蓝普,你闻,是不是有生皮的味道?"屋里什么味道也没有,只有旧纸和凉茶。可我总说:"是,先生,有一点。"
他的父亲是做马具的。德国话叫Riemer,做皮带、马鞍、缰绳、挽具的匠人。哥尼斯堡是个港口城市,普列格尔河把货物驮进驮出,马车在石头路上从早到晚地响,马就得有嚼子、有缰、有鞍。这是一门饿不死也发不了财的手艺。他们家住在城郊,萨特勒街上,一间前店后坊的窄房子,墙上挂满了各种形状的皮件,像一群没有身体的动物的影子。
教授先生小时候,就在那股气味里长大。硝过的皮子,新油的皮子,还没处理的生皮——他说,那三种气味是不一样的,一个真正的匠人闭着眼睛就能分出来。而他说,最难忘的是那第三种,生皮的气味,腥的,野的,带着一点土腥和血腥,是这门手艺的开头,也是它要拼命去遮盖的东西。
我后来常常想,这个孩子,趴在作坊的门槛上,看他父亲干活,他看见的是什么。
他看见一张皮。一开始,那是一张丑陋的、僵硬的、卷曲的东西,带着牲口的形状,一面光,一面糙,还留着毛。父亲把它泡进桶里,用石灰,用鞣料,用手一遍一遍地揉,一天一天地泡。这张野东西慢慢变了,变软,变匀,变成一块驯服的、可以裁剪的材料。然后父亲拿起刀,在皮子上划线,裁,缝,用锥子扎孔,用蜡线一针一针地纳。一副马鞍就这样一点一点地立起来:有了弧度,有了形状,有了可以承住一个骑手的、恰到好处的曲面。
那孩子看见的,是形式如何被强加到质料上。
我用了"形式"和"质料"这两个词。我一个当过兵、后来端了一辈子茶盘的老粗,本不该会用这样的词。是教授先生教会我的,虽然他从没想过要教我。四十年里,这样的词从他书房的门缝里、从他饭桌上偶尔漏出的半句话里,一点一点渗进了我这颗笨脑袋。形式,他说,就是那个把杂乱的东西整理成一个"什么"的东西。一堆铁,不是刀;把铁打出刃、开出锋、装上柄,让它成为"用来砍的东西",那个"用来砍"的样子,就是刀的形式。皮子也是这样。一张生皮不是马鞍。是父亲手里的刀和锥、心里那副马鞍该有的样子,把这张野东西逼成了马鞍。
可是——这里有一件事,我相信,那个趴在门槛上的孩子,很早就看出来了,只是他还没有词去说它。
一副做好的马鞍,漂亮,光滑,骑手坐上去,舒服,妥帖。骑手看见的、摸到的,是这层被处理过的、被赋了形的表面。可是马鞍的里子呢?翻过来,贴着马背的那一面,那里还留着这块皮最原始的东西——毛孔,纹路,那头牲口活过一场的印记,那股怎么硝也硝不净的、隐隐的腥。骑手一辈子不会去看那一面。那一面,是给马的,是给黑暗的,是给这门手艺不肯声张的开头留着的。
一副马鞍,朝外的一面,是"现象"——被形式规整过、可以被人使用和欣赏的样子。朝内的、贴着马背的一面,朝着那个谁也不去看的方向,藏着的是这块材料"它自己"——那张皮,在被做成任何东西之前,它本来是什么。
我不是说,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在马鞍匠的作坊里,就想通了他六十岁才写进书里的那套道理。我不是那个意思。种子不是果实。可是种子里,已经卷着果实的全部形状了。这个孩子,日复一日地看着一样东西如何有了一个朝外的、光鲜的"样子",而它朝内的、真正的"自己",永远背对着人。他心里,一定悄悄地落下了一粒什么。
教授先生一生讲课,讲逻辑,讲形而上学,讲天上的星,讲人的本性,他有一个怪癖:他极爱用工匠的比方。讲到人的心灵如何整理杂乱的感觉,他不说别的,他说,那就像匠人处理材料。有一回——这是他一个老学生后来告诉我的——他在课上说:"诸位,我们的知性,就是一个手艺人。它拿到的,是感官送来的一堆乱糟糟的原料;它做出来的,是一个有条有理的、我们叫作'经验'的东西。可是诸位要记住:手艺人能做出椅子,能做出桌子,唯独有一样东西,他这辈子做不出来,也够不着——那就是木头在被做成任何东西之前,它自己究竟是什么。"
课堂上的年轻人不懂他在说什么。他们以为那不过是个漂亮的比方。
他们没有闻过那间作坊里生皮的气味。他们不知道,那不是一个比方。那是一个孩子最早的、贴着皮肤的经验,五十年后,从他嘴里,以哲学的名义,又走了出来。
他晚年问我"是不是有生皮的味道"的时候,我总说"是"。我说谎。屋里没有那味道。可我现在想,也许他闻到的是真的。也许他闻到的,是那个一直背对着他、他找了一辈子、临了也没能翻过来看一眼的东西——它离得那么近,近得像贴着马背的皮子,近得像一个人心里最里面那一层,却始终朝着黑暗的一面。
他的父亲,那个沉默的马鞍匠,一生只教了他一句话,据说是在临死前说的。不是关于上帝,不是关于学问。老约翰·格奥尔格说:"孩子,做人要诚实,别人问你什么,你别撒谎。"
这真是命运的一个玩笑。因为他这个儿子,后来花了一生,去证明有一样东西,是我们无论如何诚实,也永远说不出、认不清、够不着的。而这个儿子,到最后,想抹掉一个仆人的名字,想让一段四十年的情分“被彻底遗忘”——那算不算,也是一种,对自己的撒谎?
生皮的味道,从作坊,一路跟着他,跟到了坟墓。
敬虔者之家
皮革给了他第一个种子。敬虔者的祷告,给了他第二个。
教授先生一生极少谈他的信仰,更极少谈他小时候受的那种信仰的教养。可是有一回——只有一回——他谈了,而且谈的时候,那张平日里像上了发条一样平静的脸,变了。我在旁边收拾茶具,吓得不敢出声。
他谈的是他上过的那所学校。腓特烈中学。
哥尼斯堡那时候,人们信的不是普通的路德宗,而是一种更热、更逼人的东西,叫"敬虔派"。我一个粗人,起初弄不懂这里头的区别,都是信主,能有多大分别?后来跟了教授先生几十年,慢慢咂摸出一点味道来。普通的信,是去教堂,守规矩,过日子;敬虔派不满足于此。敬虔派说:光守外面的规矩不算数,那是死的。真正的信,是里面的事,是一个人的心,要经历一场翻天覆地的悔改,要在无数的眼泪和自我审问里,和上帝建立一种活的、隐秘的、别人看不见的关系。
你听出来了吗?里面的事。别人看不见的。
敬虔派把一切都推向内部。外面做得再好,不算;要紧的是你心底最深处那个谁也看不见的地方,你在那里,是真悔改了,还是假装?你在那里,和上帝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于是每一个敬虔派的信徒,都被教着,一辈子盯着自己心里那片最幽暗的地方看,盘问它,拷打它,却又永远不能确定,自己看见的,是不是真的。
腓特烈中学,就是这一套的操练场。管这所学校的,是一位叫舒尔茨的牧师,敬虔派里数得上的人物,也是发现小康德有天分、把他弄进这所学校的恩人。可是恩人未必是舒心的人。
教授先生跟我说起那所学校,用了一个词。他说那是"少年时代的奴役"。
他说,一天里,祷告像一张网,从早到晚地罩着他们。天不亮就起来祷告,上课前祷告,每一堂课的开头和结尾都要祷告,吃饭祷告,睡前还要祷告,一天下来,不知要跪下多少回,要说多少他们那个年纪根本不懂、只是机械地背出来的话。而最叫他受不了的,不是祷告本身,是那种气氛——一种时时刻刻被审视的气氛。仿佛有一只眼睛,不光在天上,还钻进了你的胸膛里,盯着你最私密的那点念头,连你自己都还没看清的那点念头,它已经看见了,并且在给你记账。
他说,一个孩子,被这样养大,会落下两样东西,一辈子也甩不掉。
一样是对虚伪的痛恨。因为他天天看着周围的人——也包括被逼着的他自己——把一套热烈的、感天动地的话挂在嘴上,而心里未必是那么回事。表面的敬虔,和里面真实的心,裂开一条缝。他从小就在这条缝里长大,于是他这一生,最恨的就是"装"。他后来做人,近乎冷硬地诚实,饭桌上宁可不说话,也不肯说一句应景的假话——这脾气的根,就在那间天天祷告的教室里。
另一样,是更深的东西。是一种被烙进骨头里的确信:在一切能被看见的表面之下,藏着一个看不见的、真正要紧的里面;而这个里面,连它自己的主人都无法完全看清。
上帝,在敬虔派这里,是绝不能被看见的。你不能画他,不能想象他的样子,任何你能想到的形象,都是偶像,都是亵渎。上帝永远在你所有的念头和图像的背后,是那个使一切显现、自己却从不显现的东西。而人的灵魂,那个要与上帝相会的灵魂,也同样藏在最深处,藏在你所有的行为和言语的背后,连你自己也只能隔着一层雾去猜它。
一个看不见的上帝。一个看不见的灵魂。表面的行为,和背后那个够不着的、真正的"自己"。
诸位,你们现在该明白,那第二粒种子,是什么了。
马鞍匠的作坊,用皮革告诉他:一样东西,有朝外的样子,和朝内的、背对着人的自己。敬虔者的祷告,把这个道理,从皮革,搬到了灵魂,搬到了上帝,搬到了整个世界的背后——原来不光一张皮是这样,人是这样,上帝是这样,也许,一切都是这样:有一个我们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的表面,和一个我们永远够不着、却又不能不信它在那里的里面。
只不过,在腓特烈中学,这个"里面"叫上帝,叫灵魂,是热的,是要用眼泪去够的。而在半个世纪后那本没人读懂的书里,它冷了下来,褪去了眼泪,换了一个学者的名字。可它的形状,和那间教室里那只钻进胸膛的眼睛所盯着的东西,是同一个形状。
在这个敬虔者的家里,还有一个人,我必须说到。虽然我从没见过她,虽然教授先生一生几乎不提她,可是每一次那极偶尔的一提,都像是从一口很深的井里,打上来一点水。
他的母亲。安娜·蕾吉娜。
他说她不识多少字,却有一颗"当时的女子里少见的"心。他说她爱带他到城外去,指给他看田野,看虫子,看天上的云和星,一样一样地讲给他听——她讲不出什么大道理,可她让他觉得,这个世界,值得一样一样地去看,去惊奇。他一生对天上的星那样入迷,晚年还在《实践理性批判》的结尾写下那句人人传诵的话——"有两样东西,越是持久地思索,越是让我心里充满常新而日增的惊叹和敬畏: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我总疑心,那头顶的星空,最早,是一个不识字的母亲,在哥尼斯堡城外的田埂上,一颗一颗指给一个孩子看的。
她也是个敬虔派。可她的敬虔,教授先生说,不是学校里那种逼人的、审判的敬虔,是软的,是暖的,是一个母亲把她能给的最好的东西——她对一个看不见的、慈爱的上帝的信——一并给了她的孩子。
她死得早。教授先生十三岁那年,她病死了。
关于她怎么死的,教授先生一生只说过一次,声音低得我几乎听不见。他说,母亲有一个女友,病了,是一种会传染的病,别人都躲,他母亲不躲,去照看,去喂饭,甚至——他说到这里停了很久——喂饭时那女友嫌药苦,不肯喝,他母亲竟用自己的嘴,把勺子里的药先尝了,再喂过去。就这样,把病染上了身,没几天,人就没了。
一个十三岁的孩子,眼睁睁看着他在这世上最亲、最暖的那个人,前几天还在田埂上给他指星星,忽然就烧起来,忽然就不认得人了,忽然就成了一具躺在那里、再不会开口的东西。
诸位。你们想想。
前一刻,她是母亲。是那个牵着他的手、指给他看云的、活生生的、暖的人。后一刻,床上躺着的,还是不是她?那具冰冷的、僵硬的东西,那张不再说话、不再看他的脸——那是"母亲",还是只是一具曾经是母亲的、皮囊?
那个真正的她——那个爱他的、给他讲星星的、有一颗世上少见的心的她——去哪儿了?
床上剩下的,是能被看见、能被摸到、能被抬去埋掉的。是现象。而那个真正的、他所爱的"她自己"——那个人——已经越过了任何眼睛能看见、任何手能够到的地方,走了。永远地,走了。
我不知道一个十三岁的孩子,那一刻在想什么。我猜他什么也没"想",一个孩子在那种时候是不想的,他只是疼,疼得说不出话。可是有些东西,不是想出来的,是被烙上去的。皮革的种子,是看来的;敬虔的种子,是逼来的;而这第三粒——最深、最疼的一粒——是一个孩子,守着母亲的尸体,亲身活过来的。
物自体这个东西,它冷冰冰的,像个逻辑的把戏,像个学者故弄玄虚的词。可是我伺候了这个人四十年,我告诉你:它一点也不冷。它的最深处,是一个十三岁孩子床前的哭。它是那个"母亲究竟去了哪里"的问题,穿上了一件哲学的外套,走了整整六十年,想要一个答案。
他后来在书里证明:那个"她自己"——灵魂、那个真正的自我——我们无法认识,却可以、并且必须去"信"它,信它不朽,信它没有随着那具皮囊一起烂进土里。
一个花了一生去限制知识、去说"这个不能认识、那个不能证明"的冷面人,到最后,拼命要给一样东西留出位置——留给灵魂不朽,留给那个床上再没醒来的人,一个"她其实还在"的位置。
他扬弃知识,为信仰腾出位置。
我年轻时读不懂这句话。老了才懂。他腾出的那个位置,最早,是给他母亲的。
星空的野心
母亲死后第七年,他进了大学。
哥尼斯堡有一所大学,叫阿尔贝蒂娜。一个马鞍匠的儿子,能进大学,靠的是天分,也靠了那位敬虔派的舒尔茨牧师的举荐——恩人到底是恩人。可是家里穷。父亲那门手艺,养活一家子已经吃力,再供一个念书的,更是掏空了。教授先生在大学那几年,穷得几乎不体面。他一件外套穿到磨破,补了又补;听说有时连一顿热饭都凑不齐,是几个同窗接济他,你今天匀我一顿,我明天匀你一顿。有个和他要好的、家境稍好的同学,常把自己的衣服借给他穿去上课——两个人身量差不多,外人看不出。他一生都记得这份情。
穷,可是那几年,他的心里,烧着一团别的火。那火跟皮革无关,跟母亲床前的哭也暂时无关。那是一团很亮、很热、朝着天上去的火。
那火,叫牛顿。
大学里有一位老师,对他一生要紧,叫克努岑。这个人不算什么大人物,可他把两样当时最了不得的东西,一起塞给了年轻的康德:一样是当时德国哲学的大厦,莱布尼茨和沃尔夫的那一套;另一样,是从英国渡海而来的、正在震动整个欧洲的牛顿的物理学。
我一个粗人,说不清牛顿到底做了什么。可是教授先生晚年偶尔讲起,那语气,还带着年轻时的亮。他说,牛顿做了一件从前的人想都不敢想的事:他证明了,天上和地下,是同一套法则管着的。苹果为什么往下掉,月亮为什么绕着地球转,行星为什么绕着太阳转——从前的人以为,天上的事是天上的,神圣的,不可测的;地下的事是地下的,污浊的,另一回事。牛顿说:不。是同一个东西。是"引力"。一个方程,几个法则,从一颗掉下来的苹果,一直管到最远的行星。整个宇宙,原来是一架讲道理的、可以被人的头脑算清楚的大机器。
诸位,你们想想这对一个穷学生意味着什么。
他从小被两样东西压着:一样是马鞍作坊里那个背对着人、够不着的"里子";一样是敬虔者教室里那个看不见、审判着他的上帝。这两样,都在说同一句话:有些东西,你够不着,你只能低头,只能信。
而牛顿,忽然反过来说:不!人的头脑,能够到最远的星!你不必低头!你算得清!宇宙这本大书,是用数学写的,而人,恰恰读得懂这门文字!
对一个被"够不着"压了二十年的年轻人,这是何等的解放,何等的狂喜。他一头扎了进去。他要用他这颗读得懂牛顿的头脑,去够那些最远的东西。
他真的够了。他还没到三十岁,写了一本书,叫《自然通史与天体理论》。这本书,我后来听人说,是了不得的。别人还在算行星怎么走,他这个穷小子,野心大得吓人,他要算:整个宇宙,是怎么"来"的。
他说,最初,没有太阳,没有行星,没有星星,只有一片弥漫开去的、混沌的物质微尘,散在无边的空间里。然后,靠着牛顿那同一个引力,微尘互相吸引,聚拢,旋转,越转越紧,越聚越热,慢慢地,中间聚成了太阳,周围甩出的,冷凝成了行星。整个太阳系,不是被谁一下子造好摆在那儿的,是从一片混沌里,靠着几条力学法则,自己一点一点长出来的。而且他说,不光我们这一个太阳系,整个宇宙,无数的星,都是这样从混沌里长出来的,而且还在长,一处生,一处灭,永远没有个完。
——这套说法,后来别的更有名的学者也说了,人们记住的是那些人的名字。可是最早,是哥尼斯堡这个穷小子,匿名出的一本没人买的书里,说的。那书的出版商,书还没卖出去,就破产了,书都被扣着抵债,几乎没人读到。他的第一次天大的野心,就这么静悄悄地,沉了底。
可是我要说的,不是这本书的命运。我要说的,是写这本书时,他心里那个东西。
那时候的他,是个"独断论者"。这个词,是他自己后来用来骂当年的自己的。什么叫独断论?就是他那时候,一门心思地相信:人的理性,这颗读得懂牛顿的头脑,是能够直接够到事物本身的。他相信,他算出来的那套宇宙演化,不是他脑子里的一个说法,而就是宇宙"它自己"真实发生过的事。他相信,理性伸出手去,一把就能攥住真实,攥住那个曾经在马鞍作坊里、在母亲床前、背对着他的"里子"。他以为,牛顿的方程,就是打开那扇一直朝着黑暗的门的钥匙。
他晚年说,那时候的他,睡得可香了。
这就是那句有名的话的来处。他说他曾经陷在一种"独断论的酣睡"里。酣睡,睡得死死的,睡得毫无疑虑。什么疑虑?就是"我们的头脑到底够不够得着事物本身"这个疑虑。年轻的他,没有这个疑虑。他理所当然地以为够得着。他甚至以为,他已经够着了——他已经把整个宇宙的来历,攥在了手心里。
那是他一生里,离"物自体"最远的时候。不是因为他没碰它——恰恰相反,是因为他以为自己已经把它牢牢攥住了,攥得那样紧,以至于根本不觉得那里有什么够不着的东西。一个攥着满手东西的人,是不会去想"够不着"这三个字的。
我常常想,人这一生,有意思就有意思在这里。皮革的种子,敬虔的种子,母亲床前的种子——那三粒"够不着"的种子,已经种下了,埋在心底最深的地方。可是年轻的血一热,野心一大,那三粒种子,就被牛顿的火光,压住了,盖住了,仿佛不存在了。他要去够星星,谁还去理会那点"够不着"的旧疼?
可是种子不会死。种子只是在等。
它等了很多年。等他从星空的野心里,一点一点地下来——下到别人家的餐桌上,下到给贵族孩子当家庭教师的年月里,下到一份挣不脱的、卑微的、为一口饭而奔忙的生活里。等他攥着满手东西的那只手,慢慢地,被生活掰开,一样一样地,掉光。
然后,在一个他自己也没料到的日子,一封从海对岸寄来的书,像一道迟到了很多年的雷,劈开了那场酣睡。种子,就在那道雷光里,一齐醒了。
不过那是后话。星空的野心,还得再烧几年。而生活,已经在门口等着,要先给他上一堂,不那么好看的课了。
别人家的餐桌
写宇宙演化的时候,他二十几岁。可是宇宙不管一个人的饭钱。父亲这时也死了——他二十二岁那年,老马鞍匠也走了,那句"别撒谎"的临终话,就是那时候留下的。家里彻底断了接济,底下还有弟妹要顾。星空再亮,先得吃饭。
于是,写完那本要算清整个宇宙来历的书之后没几年,这位未来的哲学家,去给人家当了家庭教师。
德国话叫Hofmeister。就是住到有钱人、有身份人家里去,管教他们的孩子,教他们认字、算数、规矩、礼节。说是"教师",其实在那样的人家里,地位不上不下,比仆人体面些,比主人矮一大截,吃饭常常不能上主桌,住的是偏屋。一个刚刚在纸上把太阳系从混沌里造出来的头脑,现在,要耐着性子,去教几个未必爱学的孩子背乘法表,要对着主人一家陪笑,要看东家的脸色。
他做了大约六七年。换过几家,都在哥尼斯堡周围不远的地方,乡下的庄园,或者小镇上的牧师家、贵族家。他后来跟我提起那几年,不多,可是有一句我记住了。他说:"蓝普,那几年,我把'别人家的餐桌'认了个透。"
我起先没听懂。后来伺候他久了,才慢慢懂。
诸位,你们想一想,一个家庭教师,在一户人家里,是个什么样的处境。他不是客。客,是坐一坐就走的,来的时候,这家人把最体面的一面,摆出来给客看。他也不是这家的人。这家的人,是血脉连着血脉,里里外外,都是自己人。他是夹在当中的一样东西——他住进这家的屋子里,一住几年,吃这家的饭,睡这家的偏屋,天天,从早到晚,在这家人跟前。他比任何客,都离这家人的里头,近;可他,又永远,不是这家人的里头。
于是,这个寄居的教师,就成了一双,离得最近、又最不相干的眼睛。
他看得见,这户人家,关起门来,是什么样。他看得见,东家老爷,收成不好的那一晚,是怎样阴着一张脸,把气,撒在汤匙上;他看得见,做母亲的,趁着当家的没留神,怎样偷偷,多塞给小儿子一块蛋糕;他看得见,一封报丧的信来了那天,一家人,是怎样在饭桌上,谁也不说话,只有勺子碰着碗,叮当地响;他甚至看得见,那对做了半辈子夫妻的男女,桌子底下,手,不经意地,碰了一碰。
诸位,这些,都是客,永远看不见的。这些,是一户人家,最里头、最软、最不设防的东西。而这个家庭教师,离它们,只有三尺远。他坐在那张桌子上,一个会说话的人,却像一件,摆在那里的家具——近得,能听见这家人心跳;可这颗心,一下也不为他跳。
到了那样的时候——一家人,真正地,围拢起来的时候:死了人,或者和好了,或者有了一桩不能对外人讲的喜——那扇门,就轻轻地,合上了。合得很客气,可是,把他,合在了外头。他退回他的偏屋去。他把这户人家,最贴心的那一幕,从头到尾,看了个全;可那一幕的里头,他,一步,也没进去。
这就是他,在别人家的餐桌上,认了个透的东西。他认透了一桩,他要到很多很多年以后,才敢给它起个名字的事:你可以,被请进一个人的、一户人家的、最里头的屋子里;你可以,把他们最亲密的一举一动,看上整整几年;可是那户人家的"它自己",那段夫妻的"它自己",那份骨肉的"它自己"——始终是一间,你不在里头的屋子。他是在别人的饭桌上,一口一口,尝出了这个道理的:挨得再近,也不等于,进得去。你可以,看见一切,却,够不着,分毫。
——写到这儿,我这个老仆,又是一阵心里发紧。因为我猛地想到:我伺候他的这四十年,我,又何尝不是,他的那个家庭教师?我住在他的屋里,离他的日子,只有三尺远,他最里头的每一个动静,我都在旁边看着——可我,四十年,一步,也没能,进到他真正在的,那间屋子里去。
他在别人家的餐桌上学会的,后来,我在他家的餐桌旁,又学了一遍。
在别人家的餐桌上,一个寄居的、拿人薪水的家庭教师,是学不了任性的。你得看人脸色,得懂分寸,得知道什么话能说、什么话得咽下去。你端起的每一杯酒,坐着的每一个位子,都不是理所当然的,都是主人赏的。你时时刻刻,都在别人的目光里,被打量,被掂量。
——你们听出来了吗?这又是那只眼睛。腓特烈中学里那只钻进胸膛的眼睛,那个时时审视的目光,现在换了个样子,坐在了别人家的餐桌上。只不过,学校里那只眼是上帝的,是逼你悔改的;而这一只,是东家的,是掂量你值不值这份薪水的。
可是这几年,不全是屈辱。这几年,也把那个只知道对着纸和星星发热的书呆子,磨成了一个懂人情、通世故的人。他学会了在餐桌上说得体的话,学会了察言观色,学会了怎样让一屋子人都觉得他风趣、可亲、有教养。这套本事,他后来带回了哥尼斯堡,受用了一辈子。
三十一岁那年,他攒够了、也熬够了,回到哥尼斯堡,在大学里拿到了一个叫"编外讲师"的位子。
我得跟诸位说说这个位子,不然你们不懂他后来的日子有多不容易。编外讲师,德国话叫Privatdozent,说是大学的老师,可是大学一个铜板的薪水也不发给他。他靠什么活?靠听课的学生,每人交一笔听课费,凑起来,就是他的全部收入。学生来得多,他这个月就宽裕些;学生来得少,他就得挨饿。
诸位,这是什么日子?这是一个把自己的头脑,摆在集市上,一堂课一堂课地零卖的日子。他得让学生爱听,得让学生一个拉一个地来,他才有饭吃。
于是他讲什么呢?他什么都讲。
我一样一样数给你听,你就知道这个人为了糊口,把自己那颗头脑用到了什么地步。他讲逻辑,讲形而上学,这是本行。他还讲数学,讲物理。他讲一门叫"自然地理"的课——讲世界各地的山川、河流、风土、物产,哪个国家的人是什么性子,哪片海有什么鱼,哪座城靠什么营生。妙就妙在,这个讲遍了全世界的人,自己一辈子没离开过哥尼斯堡百来英里。他脚没到过的地方,嘴到了;他靠读游记、读商人水手带回的见闻,在讲台上,替一屋子年轻人,把整个地球走了一遍。他还讲"人类学"——讲人是怎么回事,人的脾气、习性、男人女人、各色人等。他甚至讲过筑城的学问,讲过怎么放烟火——为了多招几个当兵的、想学点实用本事的学生来交听课费。
一颗曾经要算清整个宇宙来历的头脑,现在,为了每人几个铜板,从逻辑讲到烟火。这里头有没有委屈?一定有的。可是我跟了他四十年,我知道,这几年,又悄悄地成全了他一样别人没有的本事:他什么都懂一点,什么都想过一遍。等到有一天,他要坐下来问"人的头脑到底能认识什么、认识不了什么"这个大问题的时候,他不是关在书斋里空想的;他是把逻辑、把物理、把地理、把人性,都上手过一遍之后,才回过头来问的。他知道人的头脑在各种活计里是怎么使的,所以他后来问它的边界,问得那样实,那样准。
这几年的哥尼斯堡,还有另一个康德,是我从他那些老学生嘴里拼出来的。那是一个"雅致的硕士"。
他那时年轻,虽然穷,却讲究。衣着一丝不苟——他一辈子都是,颜色要配,纽扣要正。他风趣,健谈,是各家宴席上受欢迎的客人。他打台球,打得还不坏,据说编外讲师那点收入,有一阵还靠赢台球和玩纸牌贴补过。他会跳舞。他和城里体面的人家来往,和商人、军官、贵妇谈笑。谁能想到,这个在沙龙里妙语连珠的漂亮单身汉,心里揣着的,是马鞍作坊的腥气,是母亲床前的哭,是一场还没被劈开的酣睡?
说到单身。人们都问,这样一个受女士们欢迎的雅致男子,怎么一辈子没成家?
我伺候他四十年,没敢问过这话。可是零零碎碎,我也听说过一点。人们说,他这一生,动过两回心思,想娶。两回,都是好人家的女子,两情也不算不相悦。可是——这就是他的怪处了——他不肯冲动。他要"考虑"。他把成家这件事,当成一道题,反反复复地算利弊:娶了,开销要多大?我这点收入养不养得起?家累会不会误了学问?算过来,算过去,等他把账算清楚、下定决心的时候,一回,那位女子已经等不及,嫁了别人;另一回,那家人已经搬去了远方的城市,音信也断了。
诸位。这才是这个人真正叫我又敬又叹的地方。
他把一切能算的,都算到了极致——他的一天,精确到分;他的开销,清楚到每一笔;连娶不娶妻,他都要摆开来算个明白。他把外面的、能被安排的、能被算清的那个世界,收拾得整整齐齐,滴水不漏。
可是,一个把外面收拾得这样干净的人,是为了什么?
我后来懂了。是因为里面有一片,是他收拾不了、算不清、也不敢轻易去碰的黑暗。就像一个人,把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摆得一丝不乱,是因为他知道,有一间上了锁的房,他这辈子也不敢打开。外面越是规整,越是说明里面那间锁着的房,有多深,多黑。
娶妻要冲动,要把自己交出去,交给一个另外的人,交给一段没法预先算清的、活的关系。而他,不敢。或者说,他把自己里面最要紧的那间房,锁得太死了,连一个女子,也进不去。他宁可孤身一人,把那间锁着的房,守到死。
在这一屋子谈笑风生里,有一个人,我得单说。他是个英国商人,叫格林。
这位格林先生,脾气和后来的教授先生像极了——凡事讲规矩,守时刻,一板一眼。据说他们俩认识,还是因为一场争吵:早年北美闹独立,英国和殖民地打起来,一次聚会上,年轻气盛的康德慷慨激昂地替殖民地说话,把这位英国商人说得脸都白了,几乎要动手。可是争完了,格林越想越觉得这个年轻人有道理,有见识,竟登门去和他结交。从此成了一生的至交。
这位格林先生守时到什么地步呢?据说,教授先生每天下午去格林家坐一坐,谈天,谈生意,谈世界的事。格林规定,几点钟一到,不管话说到哪儿,他就要上床睡觉,分秒不让。久而久之,教授先生那副全城校准壁炉钟的守时脾气,一半是天生,一半,竟是跟这位英国朋友学的、磨的。
我说格林,不是闲话。我是要诸位记住这个人。因为很多年后,格林死了。而格林一死,教授先生就再也不去任何人家里坐夜谈了。他把晚间访友这件事,整个地,从他的生活里删掉了。就像一扇门,格林在的时候,还半开着,还漏进来一点人间的、朋友的暖气;格林一死,门就关严了。他往里缩,又缩进去一层。
一个人,把外面的世界收拾得那样光鲜、那样规整、那样受人欢迎,可是每死一个至亲的人,他就往那间锁着的黑屋里,退一步。母亲死,他退一步。父亲死,他退一步。格林死,他又退一步。到最后,退无可退,他把自己,活成了那间锁着的房本身。
别人家的餐桌,他认了个透。可是他自己心里那张桌子,那张只摆着一副碗筷、越坐越空的桌子,四十年里,只有我,一个端茶的老仆,在旁边,看着。
而在这一切之上,那场酣睡还在继续。他还睡着。要到那道海对岸的雷,才能把他劈醒。
那道雷,姓休谟。
休谟寄来的雷
一个人睡得再沉,总有一样东西能把他劈醒。对教授先生来说,那样东西,渡了海,穿了语言,迟到了很多年,才落到他头上。
那是一个苏格兰人写的书。那人叫大卫·休谟。
教授先生自己后来白纸黑字地写下过这件事,那句话,后世凡是读过他的人,没有不知道的。他说:"我坦白承认,正是对大卫·休谟的回想,在许多年前,第一次打断了我独断论的酣睡。"
打断了酣睡。诸位还记得那场酣睡吧——那个以为凭一颗读得懂牛顿的头脑,就能把整个宇宙的来历攥在手心的年轻人,睡得那样香,那样毫无疑虑。现在,休谟来了。
休谟做了什么?他做的事,说出来简单得吓人,可是想通了,能让一个搞了半辈子学问的人,后背发凉。
休谟盯着一件我们每天都在做、做得理所当然的事:讲因果。
我们说,火烧手,所以手疼;球撞球,所以那球动了;太阳晒,所以石头热了。"所以"。因为这个,"所以"那个。整个世界,在我们眼里,是一张用无数"所以"结成的网。牛顿那了不得的物理学,说到底,不也就是一张最大、最精密的"所以"之网吗?——引力"使"行星这样走。因为有引力,"所以"月亮绕着地球转。
休谟问了一个孩子气的、却谁也答不上来的问题:你凭什么说"所以"?
他说:你仔细看。一个球滚过去,撞上另一个球。你眼睛看见了什么?你看见第一个球动,你看见它挨着了第二个球,你看见第二个球动了。就这些。你看见的,是一件事,挨着,又一件事。一先,一后。可是那个"所以"呢?那个"因为前一个撞了,所以后一个必须动"的"必须",那根把两件事拴死的、看不见的绳子——你看见了吗?
你没有。你从来没有,在任何地方,亲眼看见过那根绳子。你看见的,永远只是一件事跟着一件事,先后挨着。那个"必须",那个"所以",那个使前一件"造成"后一件的力量——它不在你眼睛看见的任何东西里。
那它从哪儿来的?休谟说:从你自己的习惯里。你这辈子见过一万次球撞球,每一次,后一个都动了。见得多了,你心里就结了一个疙瘩:下一次,前一个球一撞,你还没看见后一个动,你心里就已经"料定"它要动了。这个"料定",这个期待,是你心里长出来的一个习惯,一头被驯出来的牲口,见了鞭子就先缩。你把这个心里的习惯,当成了球和球之间真有的一根绳子。
诸位,你们掂量掂量这句话的分量。
休谟是说:因果,那个"所以",不在事物本身里。它是我们心里的一个习惯,被我们偷偷地,糊到了外面的世界上。我们以为我们读出了世界的道理,其实我们只是把自己的习惯,投影到了世界的墙上。
这一下,劈的不只是"因果"这一个词。这一下,劈的是整座大厦的地基。
你想:如果我们连"火烧了手所以手才疼"这样最起码的"所以"都不是真的从事物里认来的,那我们凭什么说,我们能认识事物本身?牛顿那张最大的"所以"之网,那个我们引以为傲的、要算清整个宇宙的物理学,岂不是也建在一堆我们自己的习惯上?那个年轻的康德,得意洋洋地从一片混沌里,用引力,用因果,把太阳系"造"出来的时候,他攥在手心的,究竟是宇宙它自己,还是他自己脑子里的一团习惯?
休谟这一雷,把那只攥满东西的手,当场劈开了。年轻时以为攥住的整个宇宙,哗啦一下,从指缝里漏了个干净。
原来,人的头脑,伸出手去,根本没够到事物本身。我们够到的,从来只是我们自己心里那点东西,涂抹在世界表面的样子。事物它自己——那个背对着我们的"里子"——我们从来没碰着过。
诸位。你们该听见了吧。那三粒被牛顿的火光压了很多年的种子——马鞍的里子,敬虔者的上帝,母亲床前那具够不着的皮囊——它们,在休谟这道雷光里,一齐醒了。
醒来的教授先生,后半辈子就没再睡踏实过。可是——这是他真正了不起的地方,也是他和一切被休谟劈醒后就此瘫掉的人不一样的地方——他没有认输。
一般人,被休谟这么一劈,只有两条路。一条,是捂着耳朵不认账,继续糊里糊涂地讲"所以",装作没听见。另一条,是彻底认输,跟着休谟一起怀疑一切,说人根本没有真知识,科学也不过是一场大家做惯了的梦。
教授先生两条都不走。他做了一件更难、也更狂的事:他把休谟的问题,接了下来,当成一道非解不可的题;然后他把这道题,放大了。
休谟问的是"因果"。教授先生说:不,问题比这大得多。不光是因果。凡是我们觉得"必然如此、不由分说"的东西——因果是一个,还有别的——它们统统不可能是从外面的事物一件一件"看"来的。因为休谟说得对:你从经验里,永远只能看到"是这样",看不到"必须这样"。经验给不了"必须"。
可是——这里,是那道雷光里,最亮的一闪——我们分明又有"必须"啊!我们分明确信,火"必"烧手,二加三"必"等于五,凡事"必"有原因。这个"必须",这个铁一样的确定,千真万确地在我们心里。它不是从外面来的。那它从哪儿来?
只剩一个地方了。
它从我们自己里面来。
那个"必须",那个铁律,那个把世界结成一张讲道理的网的力量——它不在事物里(休谟说对了),可它也不是随随便便的一个习惯(休谟说错了这一半)。它是我们这颗头脑天生就带着的、用来整理一切感觉的骨架。我们不是从世界里读出了因果;是我们戴着一副叫"因果"的眼镜,凡是进到我们眼里的东西,都被这副眼镜,整理成了一条因一条果。
——你们看,马鞍匠又回来了。这不就是那个作坊里的老道理吗?一堆生皮似的、乱糟糟的感觉,送进来;我们心里那个手艺人,拿着几副天生的模子——因果是一副,还有别的——咔咔一套,就套成了一个有条有理、我们叫作"经验世界"的东西。
可是,诸位,这个道理有一个可怕的、甩不掉的影子。
如果我们眼前这个讲道理的世界,它的条理、它的因果、它的"必须",都是我们自己这副模子套上去的——那么,这个世界,就是我们套出来的样子。它是"现象"。是这块皮子朝外的、被我们赋了形的那一面。
那么,在这副模子套上去之前呢?在被我们这颗头脑整理之前,那个东西,它自己,是什么样?
——我们永远不知道。
因为我们但凡去看它、去想它,就已经戴着模子了,就已经把它套成现象了。我们没有一双能摘下模子的眼睛。我们够不到那个没被我们套过的、"它自己"的东西。
那个东西,那个在我们所有的整理之前、背对着我们、我们碰一下就把它变成别的样子、因而永远够不着的东西——
教授先生给它起了个名字。
物自体。事物,它自己。Das Ding an sich。
休谟寄来的这道雷,劈碎了年轻人手里的整个宇宙。可是就在那一堆碎片里,在那道雷光照亮的最深处,教授先生看见了它——看见了那个从马鞍作坊、从敬虔者的祷告、从母亲的床前,一直背对着他、跟了他半辈子的东西。这一次,他没有再回避。他伸手,没有去抓它(他已经知道抓不住),而是,给它划了一道界,起了一个名,郑重地,把它请进了他要盖的那座新大厦里,让它做了地基下面,那块永远埋在黑暗里、却撑着上面一切的基石。
从此,他要动手盖那座楼了。盖了很久。盖的时候,书房的墙上,只挂着一幅画。画上是另一个人。那个人,给了物自体,第二张脸。
卢梭的画像
教授先生的书房,我进出了四十年。那是一间朴素得近乎寒素的屋子。他不爱陈设,不挂装饰,墙壁是空的。案头是纸,是笔,是他那些密密麻麻、别人看不懂的草稿。
只有一样东西,挂在墙上。一幅画。一幅铜版画的头像。
这幅画,我替他擦了四十年的灰。擦得,我闭着眼,也摸得出那个画框的每一道棱。它挂的地方,也是有讲究的——不高不低,恰好挂在这样一个位置:教授先生坐在他的写字台前,只要从纸上一抬眼,目光,就正正地,落在那张脸上。四十年里,屋里别的东西,添过,挪过,旧了换了;唯独这幅画,一寸也没动过。整间空屋子里,它是那颗,钉死了的,不移的星。
有多少个夜里,我端了茶,或者添一支蜡烛,轻手轻脚进去,看见他,笔悬在半空,不写了,眼睛,直直地,望着墙上那个法国人——像一个人,在无声地,朝另一个人,讨一句话。屋里静得,只听见蜡烛芯子,偶尔爆一下。我不敢惊动他。我把茶搁下,退出来。我那时不懂,他对着那张脸,到底在讨什么。
画上不是国王,不是圣徒,不是他自己的什么长辈。是一个法国人。一个流浪的、被各国驱赶的、脾气古怪的法国人。他叫让-雅克·卢梭。
我起先不懂。这样一个凡事讲规矩、守时刻、把生活过成钟表的德国教授,怎么会单单把一个据说一辈子东躲西藏、和谁都合不来、活得一团糟的法国浪人的头像,挂在他唯一的一面墙上,天天对着?
后来我懂了。因为卢梭,对教授先生,不是一个装饰。是一次翻身。是又一道雷——只不过休谟那道,劈的是他的头脑;卢梭这道,劈的是他的心。
教授先生自己说过一句话,分量极重。他说:"是卢梭,把我纠正了过来。"
纠正什么?
诸位,别忘了他是谁。他是个马鞍匠的儿子,穷小子,靠着一颗比别人聪明的脑袋,一寸一寸,从作坊的门槛,爬到了大学的讲台。他这一路,凭的是什么?是学问,是聪明,是那颗读得懂牛顿、劈得开休谟的头脑。所以年轻时的他,心里未尝没有一点——我不该替死人说这话,可我跟了他四十年,我猜得出——一点读书人的傲。他敬重的,是有学问的人;他心里,难免看轻那些不识字的、粗手大脚的、像他父亲那样一辈子只会闷头干活的平常人。学问,是他的骄傲,也几乎成了他量人的唯一一把尺。
卢梭来了,把这把尺,夺了,折了。
卢梭那些书里,翻来覆去说一件事:一个人最要紧、最尊贵的地方,不在他脑子聪不聪明,识不识字,有没有学问。在他的心。在他心里那个分得清对错、听得见良心的地方。一个不识一个大字的农妇,一个像老马鞍匠那样闷头干活的匠人,只要他心里那杆良心的秤是正的,他就比世上最博学、心却坏了的人,更配称一个"人"。人的尊严,不在头脑,在道德;不在你懂多少,在你是不是一个好人。
教授先生读到这里,像是被人当胸推了一把。他后来写下的话,近乎忏悔。他说,他从前只知道尊崇有学问的人,鄙视那无知的群氓;是卢梭教会了他,让他明白,如果他这一身的学问,不能反过来,替天底下最平常的人,把他们做人的那份权利和尊严给挣回来,那么他这点学问,还不如一个田里干活的工人有用。
你们听。这是一个人,回过头去,替他那个被他曾经悄悄看轻过的、闷头做马鞍的父亲,平反。也替他那个不识字、却有一颗世上少见的心的母亲,正名。卢梭替他打开了一扇门,让他看见:母亲当年在田埂上给他的那点东西——不是知识,是一颗会惊奇、会爱、会向善的心——原来,那才是一个人身上最贵重的。他爬了半辈子想够着的"学问",在卢梭的秤上,竟轻过了他一开始就拥有、却差点看不起的东西。
这一课,把他整个人,从外面,掰向了里面。从"人能知道什么",掰向"人应该做什么"。从头脑,掰向良心。
也就是在读卢梭的那些日子,发生了全城都记得的一件小事。就是那件,唯一的一件,证明这个校准了整座城市壁炉钟的男人,原来也会出一次格的事。
那些天,他在读卢梭的一本书,一本讲怎样教养一个孩子、讲人该怎样长成一个真正的人的书,书名叫《爱弥儿》。他读得入了迷,忘了时辰。
诸位还记得那条哲学家小径吧,记得那些靠他的灰外套校准座钟的主妇吧。那几天,主妇们等在窗前,到了点,灰外套没来。第二天,还没来。她们慌了,以为教授先生病了,出了什么事。整座城市那架围着他旋转的钟,忽然失了准。
其实什么事也没有。是他被一本讲"怎样把一个人养成人"的书,勾住了魂,连他那雷打不动的散步,都忘了。
我每回想起这件小事,都觉得意味深长。一个把自己活成钟表、把外面的一切算到分秒不差的人,他这辈子,唯一一次,让那架钟停摆、失了准的,不是因为病,不是因为死,是因为——他读到了一样,关于人的内心、人的良善、人应当如何成为一个人的东西。外面那架精密的钟,被里面那点忽然被点燃的东西,冲乱了。这难道不正是他这个人,一辈子的写照吗?外面越是准,越是说明,里面那点他拼命锁着的东西,一旦被触动,有多大的力量。
而卢梭给他的,还不止是一次翻身,一次出格。卢梭,给了那个刚刚被休谟劈出来的"物自体",第二张脸。
诸位听我慢慢说。休谟那道雷,劈出来的物自体,是"自然"背后的那个够不着的东西——事物它自己。那是物自体朝外的一张脸,冷的,是给天上的星、地上的物留着的。
可是卢梭把他掰向了里面,掰向了道德,掰向了良心。于是他就撞上了一个更要命的问题:人的道德,人心里那杆良心的秤,那个觉得"我应当这样做、不应当那样做"的东西——它,搁在哪儿?
搁不进那个现象世界。为什么?因为现象世界,是被因果的模子套死了的。在那个世界里,一件事"必"跟着前一件事,像球撞球,一环扣一环,谁也脱不了身。如果人,连人心里的念头、人的每一个决定,也都只是现象,那也就都被因果拴死了:你之所以做这件事,是因为前一个原因逼着你,那原因又被再前一个原因逼着……一路推到底,你根本没有"选择",你只是一颗被撞着走的球。
可是道德的前提,是"你本可以不这样做"。是自由。没有自由,就没有该不该,就没有善恶,就没有良心。一颗被撞着走的球,你不能夸它善,也不能怪它恶。
那么,人的自由,人那个能够挣脱因果、自己做主、听从良心的"真正的自我",它搁在哪儿?
——它搁在现象的背后。它是一个物自体。
这就是了。人,一半是现象——你的身体,你的脾气,你被撞来撞去的那些念头,统统在因果的网里,能被别人研究、算计、看透。可是人还有另一半,那个真正做主的、自由的、听得见良心的"你自己"——那一半,不在现象里,不在因果的网里,谁也研究不透,算不清,看不穿。连你自己,也认识不了它。它是你这个人的物自体。是你身上,那个永远背对着一切目光(包括你自己的目光)的、自由的核。
头顶的星空,是牛顿给他的,是物自体朝外的脸;心中的道德律,是卢梭给他的,是物自体朝里的脸。这两样,后来并排,写进了他另一本书的结尾,成了他一生思索、越想越敬畏的两件东西。而这两样,一个从海对岸的怀疑里来,一个从墙上那幅法国浪人的画像里来。
书房的墙上,始终只挂着卢梭。那双铜版画上的眼睛,日日夜夜,看着案前那个矮小的人,在纸上,一笔一笔,盖他那座要把整个人类的头脑和良心都安顿进去的大楼。
楼要盖起来了。可是在动第一铲土之前,他先跨过了一道门槛。那道门槛,有个年份:一七七〇。
一七七〇年的门
他等这一天,等了很久。
一个把逻辑、把物理、把地理、把人性,一堂课一堂课零卖了十五年的编外讲师,一个靠学生的听课费才有饭吃、来一个走一个都牵着他肚子的人,终于,在他四十六岁那年,等到了一把真正的椅子——哥尼斯堡大学逻辑与形而上学的教席。
四十六岁。诸位掂量掂量这个岁数。人一辈子,拢共能有几个四十六岁?他把最好的年月,都耗在了"编外"这两个字里。中间不是没有过机会——早几年,有人要给他一个诗学的教席,他不要,他说那不是他的行当,他不肯为了一份薪水去教自己并不真信的东西(这又是那间敬虔者教室留给他的、对"装"的痛恨)。后来,他去城堡里的图书馆做了个副管理员,总算领到了平生第一份稳当的、不必看学生脸色的薪水,虽然微薄。就这样,一年一年地熬,熬到快五十岁上,那把该属于他的椅子,才终于落到他身上。
拿到教席,照规矩,得写一篇就职的论文,当众宣讲、答辩。这篇论文,题目长得吓人,大意是讲"可感世界与可知世界的形式与原理"。别的都可以不记,诸位只要记住一件事——这篇论文里,他头一回,当着众人,把那把后来要劈开整个哲学的刀,亮了出来。
他说:世界,得分成两个来看。
一个,是"可感的世界"。就是我们靠眼睛、耳朵、鼻子、皮肤,靠感官,认识到的那个世界——有颜色,有声音,有冷热,有先后,有远近的那个世界。另一个,是"可知的世界",是靠纯粹的理智去想、而不是靠感官去感的那个世界。
这个分法本身不新鲜。新鲜的、要命的,是他接下来对"可感世界"说的那句话。这句话,是他一生学问真正的地基,后来那本大书,整个就是从这块砖上盖起来的。
他说:空间和时间,不是外面的东西。
诸位,这句话得掰开揉碎了说,不然你们不知道它有多惊人。
我们平常怎么想空间和时间?我们以为,空间是那么一个大盒子,天啊地啊、山啊河啊,都摆在这个盒子里;时间是一条大河,从过去流到将来,万事万物都泡在这条河里漂着。盒子和河,是外面本来就有的,我们是钻进去的。
教授先生说:不。空间和时间,不在外面。它们在我们里面。
它们不是盒子,不是河,不是任何一样"东西"。它们是我们这颗头脑,用来摆放一切感觉的两副架子,是我们天生就戴着的、摘不下来的一副眼镜。凡是要进到我们心里来的东西,都得先被摆进"这儿挨着那儿"(空间)、"这个跟着那个"(时间)的格子里,我们才认得。不是世界本来就有空间时间、我们钻进去;是我们心里先有了空间时间这副架子,凡进来的,都被这副架子套住了。
——马鞍匠,又回来了。你们看,又是他心里那个老手艺人。生皮似的乱糟糟的感觉送进来,心里的架子——空间、时间——咔的一套,就套成了一个有远近、有先后、摆得整整齐齐的世界。
那么,这样一套出来的世界,是什么?
是现象。是被我们这副眼镜滤过、摆过、套过的样子。是那块皮子,朝外的、被赋了形的一面。
而那个东西,在被套进空间时间这副架子之前,它自己是什么样?——我们够不着。因为我们一睁眼,就已经戴着眼镜了。我们没办法摘下空间和时间,去看一眼没被摆过的、赤裸的、它自己的东西。
一七七〇年那道门,他跨过去的,就是这个。他头一回公开地、清清楚楚地,把"我们看见的世界"和"世界它自己"劈成了两半。前一半,是现象,是我们的架子套出来的;后一半,背对着我们,他还没来得及好好地给它命名、划界,可它已经在那儿了——那个"可知的世界",那个感官够不着、只能用理智去想的东西。物自体的影子,已经清清楚楚,落在了这道门槛上。
只不过——我得替他说句公道话——一七七〇年的康德,还没有他后来那样彻底,那样狠。那时候的他,还留着一线天真的指望。他把可感世界推给了"现象",可他还盼着,那个"可知的世界",人的纯粹理智,兴许还能够得着,还能正正经经地认识它,认识那个事物它自己。他把两个世界劈开了,却还没狠下心来承认:那把劈开的刀,同时也把人的理智,永远挡在了第二个世界的门外。他以为自己只是分了家,还不知道,他其实是给自己判了一道永远的流放——流放出"事物它自己"那片国土,终身不得入境。
诸位,一个人,亲手,给自己判了一道流放的刑,当时,却还乐呵呵的,当那是一桩了不起的功业——世上最深的悲凉,大概,莫过于此了。他那时哪里想得到,这道他后来一笔一笔亲手签实的流放令,到最末,竟不单流放了"事物",还流放了他自己。那个把人的理智,永远挡在"它自己"门外的人,他自己,恰恰就是一件,连最爱他、最贴他的人,也被永远挡在门外的,最深的"它自己"。他判天下人,够不着事物的里子;命运,回过头来,判他,做那个谁也够不着里子的人。这道理,那时的他不知道,那时的我,更不知道。
他还乐观。他刚拿到椅子,刚跨过门槛,心里想:好了,大局已定,剩下的,不过是把细节填满。
这份乐观,只维持了两年。
两年后,他坐下来,给一个学生兼朋友写了一封信。就在提笔写那封信的时候,他忽然看清了自己脚下,那道他以为已经跨过去的门槛底下,是一道多么深的、他还没有填平的深渊。
那封信,是写给一个叫赫茨的人的。
给赫茨的信
马库斯·赫茨,是教授先生的学生,也是难得的知己。当年那篇就职论文,当众答辩时,替老师站台、应对诘难的,就是这个年轻人。师徒二人,后来一直通信。
我得多说这个赫茨两句。他出身寒微,又是个犹太人——在那个年月,单这一条,就把世上大半扇门,替他关死了。他从远处慕名而来,坐进教授先生的课堂,一坐,就成了满堂学生里最出挑的一个,出挑到,老师挑他,当众替自己那篇最要紧的论文答辩。后来他去了柏林,行医糊口,业余里,竟在那座大城里,开起课来,讲的,正是他这位哥尼斯堡老师的学问。可以说,教授先生的思想,最早在外面替他吆喝、替他传扬的声音之一,就是这个远方学生的声音。
我为什么要说这些?诸位,你们品一品这里头的一层意思。
一七七二年,那道深渊,在教授先生脚底下裂开了。他一辈子,在这座城里,给千万只眼睛,当了一架分秒不差的钟;他把自己朝外的那一面,擦得那样亮,那样规整,那样滴水不漏。可是,当他终于撞见了那道裂缝、终于要把心里那句"我脚底下是空的"说出口的时候——他没有对着城里任何一个人说。他没有对格林说,没有对餐桌上任何一位谈笑风生的朋友说,更没有对后来日日贴身的我说。
他挑的,是这个远在柏林的、当年的学生。他把那句最见不得人的心里话,写在纸上,封进信封,寄到了几百里外。
你们看,这个人,连他这辈子难得的一次袒露,也是,隔着老远的。就近的人,天天看着他的表面;那道裂缝,他偏要送到一个够不着他日常、够不着他起居的远人手里,才肯露一露。仿佛只有隔着那么远的距离,他才敢,把里头那一点点真的、慌的、没底的东西,漏出来一丝。
我伺候了他四十年,离他三尺。而他里头那道最深的裂缝,当年,是打包寄往柏林的。
一七七二年二月,教授先生给赫茨写了一封长信。这封信,后来被研究他的人翻来覆去地读,当作宝贝。为什么?因为在这封信里,教授先生第一次,把那个折磨了他整整往后十年的问题,亲手写了出来。写出来的时候,你几乎能听见他倒吸一口凉气。
那个问题,我这样一个粗人,试着用最笨的话,说给诸位听。
他问:我们心里的想法,和外面的东西,凭什么能对得上?
你想。我们心里,有各种各样的念头、概念、想法。我们凭什么相信,这些心里的东西,和外面那些真实的物,是能对上号的?我心里想"因",外面就真有"因"跟着它?我心里的算计,和外面的事实,凭什么会一致?这中间,有一根什么样的绳子,把"我心里的"和"外面的",拴在了一起?
教授先生说,这里头,有两种情形,是好懂的,是拴得住的。
第一种,是感觉。我眼前有一团红,我心里就生出"红"的感觉。这好懂:是外面那团东西,发出光,打到我眼睛上,"造成"了我心里这个红的感觉。是东西在先,感觉在后,东西是因,感觉是果。这样,我心里的和外面的,当然对得上——因为外面的,是我心里这个的爹,是它生出来的。
第二种,好懂,可惜不归我们人管,归上帝管。假如是上帝,他心里想一样东西,那样东西就"有"了——他一想"光",光就被造出来了。上帝心里的念头,是外面万物的爹。所以上帝的想法和万物,永远严丝合缝——因为万物是他想出来的。
这两种,一种是东西生想法(我们凡人的感觉),一种是想法生东西(上帝的创造)。两种,都拴得住。
可是,教授先生说,麻烦就麻烦在,还有第三种,而人身上最要紧的知识,恰恰是这第三种,它偏偏两头都不沾。
那就是我们那些纯粹的、天生的概念——就是前头说过的,像"因果"那样,不是从外面某一团红、某一次撞击里看来的,而是我们这颗头脑,自己带着的、用来整理一切的骨架。
你看这第三种,它多怪。它不是外面的东西生出来的(它是我们天生带的,不是哪团红打进来的),所以头一种拴法,不管用——它不是外面东西的儿子。可它也不是上帝那样、能凭想就把东西造出来(我们一想"因",天上并不会掉下一个"因"来),所以第二种拴法,也不管用——它不是外面东西的爹。
它既不是外面东西的儿子,又不是外面东西的爹。那它凭什么,能管得着外面的东西?我们这颗头脑自己生出来的骨架,凭什么保证,它套上去的时候,外面的东西,恰好就是那个样子?这中间,那根绳子,断了。找不着了。
诸位。这就是那道深渊。
一七七〇年,他得意地以为,他把世界分了家,大局已定。一七七二年,他提笔给赫茨写信,写着写着,笔尖忽然悬住了——他看见,他脚底下,这道最根本的绳子,是断的。他还没有说明白:我们心里那副天生的骨架(因果那一套),到底凭什么,能牢牢地、名正言顺地,套在外面的世界上?
这个问题要是答不上来,那他前头所有的得意,都是空的。他说空间时间是我们的架子,他说因果是我们的骨架——好,可要是这些架子、这些骨架,和真实的东西根本对不上,那我们不就成了一群戴着眼镜、却把眼镜上的花纹当成真山真水的疯子?牛顿的科学,还站得住吗?人的知识,还算数吗?
这道题,把他一生里最要紧的东西,全都吊在了半空。
而这道题,你们慢慢会看到,它最后的解,恰恰逼出了物自体的全部真身。因为教授先生后来想通的答案是:我们那副天生的骨架,能名正言顺地套上去、能保证对得上——但有一个铁的条件:只能套在"现象"上,只能套在那些已经先被我们的架子摆过、因而本就带着我们印记的东西上。就像一个模子,只保证能扣得上它自己压出来的泥坯,扣不上一块野生的石头。我们的因果,能扣住现象,因为现象本就是我们参与做出来的;可它永远扣不住那个没被我们做过的、事物它自己——物自体。骨架伸到现象的边上,就到了头,再往前一步,是它够不着的黑暗。断了的那根绳子,不是接上了,是他终于认了:那根绳子,本就只能拴到现象的边界为止,再往里,拴不进去,也不该拴进去。
可是这一整套答案,写这封信的时候,他还没想通。他只看见了问题,看见了深渊。
信的末尾,他跟赫茨说了一句让后人啼笑皆非的话。他说,他觉得自己快想通了,大概再有三个月,他就能把这套东西,写成一本书,拿出来了。
三个月。
那三个月,后来变成了十一年。
信寄出去以后,哥尼斯堡的那个矮小男人,忽然安静了下来。他还是每天五点起,还是每天下午三点半从菩提树路上走过,主妇们还是照着他校准壁炉钟。外面,那架钟,一分一秒都没乱。可是里面,他一头扎进了那道深渊,再没抬头。
一年,两年,三年……他几乎什么也不发表了。全欧洲都以为,那个写过宇宙演化、写过就职论文、眼看要有大作为的康德,江郎才尽了,或者,病死了,或者,把自己荒废在了那个偏远的港口小城里。
只有我们几个近身伺候的,和城里那些校准着座钟的主妇,天天看见他。看见那件灰外套,准时地,从窗前掠过。谁也不知道,那件准时的灰外套里面,一个人,正独自一个,在一道谁也看不见的深渊底下,盖一座谁也没盖过的楼。
那十年,叫沉默的十年。物自体,就是在那十年的沉默里,真正地,诞生了。
沉默的十年
我是在那沉默的十年里,进的康德家门。
那时我刚从军队里出来,一个退伍的兵,识不了几个字,只有一把力气,一副还算利落的手脚。有人荐我到教授先生家做事。头一天进门,我看见的,是一个已经开始把生活拧成钟表的中年男人。规矩,是那时候立下的,后来一年比一年紧,直到他死。
我每天清晨五点,准时到他床前。我不能等他自己醒——他年轻时贪睡,自己跟自己较劲,索性把这桩差事,派给了我。我叫他。据说他早年立过一条铁规:无论他怎样赖床,怎样求我让他再睡一刻,我都不许心软,必得把他弄起来。我照做了四十年。我的那句话很短,就三个字:"到时候了。"
"到时候了。"我说了一万四千遍。
诸位,你们知道吗,我伺候他那么多年,直到很久以后我才隐隐觉出:我每天清晨对他说的这三个字,竟像是他一辈子学问的一句谶语。到时候了——该起来了,该面对那个世界了,该戴上你那副拧到分秒不差的钟表壳子,去挡住底下那片你一个人才知道的黑暗了。
那十年,外面看,风平浪静得叫人起疑。灰外套准时地掠过窗前,午后的散步一步不差,正午的饭桌照旧摆着,照旧有一两位客人,照旧谈天气谈远方,照旧不许谈哲学。他的一天,像一台上足了油的机器,平顺,精确,不出一丝差错。
可是我端着茶盘,进出他的书房,我看见的是另一样东西。
我看见他的草稿,越堆越高,写了又划,划了又写,一张纸上,密密麻麻,横七竖八,像一个人在跟看不见的什么东西搏斗留下的痕迹。我看见他有时候正午吃着饭,忽然停住,眼睛望着一个没有东西的地方,望很久,饭凉了也不动。我半夜里,有时听见书房里有声音——不是念书的声音,是那种一个人独自一个、跟自己说话的声音,压得很低,断断续续,我听不清词,只听得出那里面有一种东西,像是困兽绕着笼子走。
外面越是准,里面越是乱。这两样,是一件事的两面。他把外面拧得那样死,恰恰是因为,里面那道深渊,深得他不敢让它漏出来半点。那架钟表,是他给自己搭的一副脚手架,好让他能站稳了,一寸一寸地,往那道深渊底下,爬下去。
他在底下,跟什么搏斗?
跟给赫茨的那封信里那道断了的绳子搏斗。跟"我们心里那副天生的骨架,凭什么能套住外面的世界"这道题搏斗。这道题,把牛顿的科学、把人的一切知识,都吊在了半空。答不出,他前半生的得意,连同整个近代人的骄傲,都要塌下来。
他在底下爬了将近十年。然后,有一天,他想通了。想通的那一下,是他一生里最亮的一下,后来的人,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哥白尼式的革命"。
这个比方,我得给诸位讲清楚,这是全书的骨眼。
从前的人,看天上的星,总觉得别扭,算不准。为什么?因为他们都认死了一件事:是我站着不动,天上那些星,绕着我转。抱着这个死理去算,怎么算怎么拧巴。后来来了个哥白尼,他反过来想:会不会,不是星绕着我转,是我这个看星的人,自己在转?他把"谁绕着谁"这件事,掉了个头。一掉头,天,忽然就理顺了。
教授先生说:我们讲认识,讲了几千年,也认死了一件事——是外面的东西在那儿摆着,我们这颗头脑,乖乖地凑上去,照着它的样子,把它认下来。我们的知识,得去将就外面的东西。抱着这个死理,那道绳子就永远断着:我们心里天生的骨架,怎么可能,恰好将就得上外面千变万化的东西?
他说:那我也来掉个头。
他说:会不会,反过来?不是我们的知识去将就东西,而是——东西(我们所认识的东西),得来将就我们的知识?
诸位,这一掉头,惊天动地。
你想:如果外面那个我们认识的世界,它的空间、它的时间、它的因果——统统是被我们这颗头脑的架子,预先摆好、套好的;如果任何东西,想进到我们的认识里来,就"必须"先服从我们这副架子,就像任何人想进这座城,必须先从城门走、必须先报上名姓——那么,那道断了的绳子,就接上了!
我们心里的骨架,凭什么保证套得住外面的东西?——因为外面那个"被我们认识的东西",本就是被我们这副骨架,参与做出来的!就像一个模子,它当然扣得上、也只扣得上,它自己压出来的泥坯。我们能斩钉截铁地说"凡事必有原因",不是因为我们挨个儿去查过世上每一件事,而是因为,"是一件能被我们经验到的事"这句话,本身就意味着"是一件已经被我们用因果的模子摆过的事"。我们不是从世界里,谦卑地读出了法则;是我们,给这个世界(这个作为现象的世界),立了法。
这一下,牛顿的科学,稳住了。人的知识,稳住了。那道吊在半空的东西,落了地。他爬了十年的深渊,爬通了。
可是,诸位。
光,从来不是单来的。光越亮,它身后那道影子,就越黑,越实。
哥白尼式的这一下,是有史以来照向"我们如何认识"的最亮的一道光。可就在这道光打出去的同一瞬间,它身后,拖出了一道谁也甩不掉的、无比清晰的影子。
那道影子,就是物自体。
你跟着我想。他说,我们认识的这个世界,它的样子,是我们的架子——空间、时间、因果——套出来的。那么,这个世界,从头到脚,就是"现象",是被我们套过的样子,是那块皮子朝外的、被赋了形的一面。
好。可是——"现象"这个词,它自己就带着一个甩不掉的追问。现象,是什么的现象?显现,总得是某个东西在显现啊。一块朝外的皮面,总得有一块皮,它才朝得成外啊。你说眼前这一切,都是被我们套出来的样子——那么,在被套之前,那个"要被套的东西",它在哪儿?
它必须在。这不是他想不想要的问题,是躲不掉的问题。你但凡说出"这是显现出来的样子",你就在同一口气里,承认了:有一个"没显现的、它自己的东西",在那样子的背后。有现象,就"必"有那个显现着的、却永远背对着我们的它自己。
那个东西——那个在我们的空间、时间、因果的架子套上去之前,就在那里、逼着我们的感官、给我们送来一堆原料、自己却永远退到我们够不着的黑暗里的东西——
就是物自体。
诸位,你们现在该彻底看明白了:物自体,不是教授先生一时兴起,给他那座楼硬添的一块砖。它是那道哥白尼之光,身后必然拖出的影子。他把"我们认识的世界是我们套出来的"这道光,打得越亮、越彻底,那道"没被套过的、事物它自己"的影子,就跟着越黑、越深、越推不开。光和影,是同一件事的两面,生死不离。他要那道光,就非得连着这道影,一起要下来不可。
于是,那个从马鞍作坊的里子、从敬虔者看不见的上帝、从母亲床前够不着的皮囊,一路背对着他、跟了他半辈子的东西,在这沉默的十年底下,终于被他,郑重其事地,请上了座——不是请它出来给人看(它出不来,一看就变了样),而是给它,在他那座楼的最底下,永远埋在黑暗里的地方,砌了一块基石,叫作:物自体。
他还给这块基石,想清楚了它到底是干什么用的。这一点,后世多少人没读懂,把物自体当成他学问里一个多余的、自相矛盾的疙瘩。可我这个端茶的粗人,伺候了他四十年,我倒觉得我摸着了一点他的心思。
物自体,头一样,是那个逼着我们感官、给我们送原料的黑暗源头——没有它,我们这台整理的机器,连原料都没有,空转。
第二样,也是最要紧的一样:它是一道界碑。教授先生打过一个比方,我记了一辈子。他说,人的真知识,就像大海里的一座岛。岛不大,可是脚下是实的,是真的,是我们站得住的陆地——那就是现象的世界,是科学能一寸一寸量清楚的地方。可是这座岛的四周,是一片无边的、雾茫茫的大海,风高浪急,底下全是暗礁和幻影。多少航海的人,不知足,以为岛外还有更大的陆地,扬帆冲进那片大海,要去够那个"事物它自己",结果,一个个,都翻了船,沉进了幻觉的深处。
物自体,就是立在这座岛的岸边的一块界碑。它上头写着:陆地到此为止。再往前,是你脚够不着的海。你可以知道有海(你不能否认岸外还有东西),但你不能上去走(你一走就淹死)。它不给你添一寸新地——它是拦你的,是替你把边界钉死的,是让那个总想僭越、总想去够无穷的理性,低下头,认下自己的本分的。
一块界碑,不为让你多走一步,只为让你别多走那要命的一步。
诸位,你们回头看看那个马鞍匠的儿子,那个敬虔者教室里被审视的孩子,那个守着母亲尸体的十三岁的少年——他们心里,不是早就立着这样一块界碑了吗?"有些东西,你够不着;你只能低头,只能信。"皮革这样说,上帝这样说,母亲的死这样说。年轻的血热起来,他曾经想推倒这块界碑,凭一颗读得懂牛顿的头脑,冲进海里,去够那整个宇宙的来历——他睡得那样香。是休谟一道雷,把他从那场僭越的酣睡里劈醒;是这沉默的十年,让他终于亲手,把小时候心里那块朦朦胧胧的界碑,凿成了字字分明的哲学,重新,牢牢地,立回了人类知识的岸边。
绕了一大圈,他绕回了童年。只是这一回,他不是低头认命的孩子了,他是那个亲手把界碑立起来、并且说清了为什么非立它不可的人。
那十年,把他熬苦了。他更瘦了,那副本就窄的胸腔,像是又被攥紧了一分。他的规矩,一年紧似一年。他的朋友,那个英国商人格林,还在,傍晚他还去坐一坐——可最深的那道活儿,是没有人能替他分担的,连格林也不能,连我这个日日在他身边的仆人更不能。他是一个人,在卢梭那双铜版画的眼睛底下,一夜一夜,把那座楼,一块砖一块砖,砌起来的。
砌了十年。有一天,楼的骨架,在他心里,终于立齐了。
于是,那个沉默了十年、几乎被全欧洲遗忘了的男人,拿起笔,像决了堤一样,把这十年在深渊底下想通的一切,在短短几个月里,一泻千里地,写了出来。
那本书,就要来了。
一本厚得吓人、没有人读得懂的书。
为信仰腾出的位置
那本书要来了。可是在讲那本书的命运之前,我得先把物自体最后的、也是最深的一层用处,说给诸位听。因为不说这一层,你们就不懂,这个花了一生去"限制"知识、去到处说"这个不能知道、那个不能证明"的冷面人,他心里,到底揣着一团什么样的、别人看不见的热。
诸位还记得那句话吧,我把它抄在了这本书的最前头。他后来在那本大书第二版的序言里,写下一句,分量抵得过他一辈子所有的话——
"我必须扬弃知识,为信仰腾出位置。"
扬弃知识。一个搞了一辈子学问的人,竟说要"扬弃知识"?——多少人读到这句,以为他疯了,或者以为他老了,软了,向教会低头了。
都不是。这句话,是他整座楼的楼顶,是那块基石——物自体——朝上开出的花。
我这样一个粗人,试着讲。
前头说了,物自体是一块界碑,把人的知识,圈在了"现象"这座岛上,岛外那片"事物它自己"的大海,不许上去。你们大概会想:这多扫兴啊,这不是把人能知道的东西,砍去了一大半吗?
可是教授先生的心思,恰恰在这里,拐了一个谁也没想到的弯。
他说:我把知识圈在岛上,把岛外划成禁区——这一圈,一划,你们只看见我"砍掉"了什么,你们没看见,我同时,"腾出"了什么。
腾出了那片海。腾出了那片知识永远够不着、因而也永远无法否证的、广阔的黑暗。而人这一生,最要紧、最放不下的三样东西,恰恰,一样也不在那座能被知识量清的岛上,而全在那片海里。
哪三样?自由。上帝。还有——灵魂的不死。
我一样一样说。
先说自由。诸位还记得吧,那座岛上,那个现象的世界,是被因果的骨架,套死了的。在那个世界里,一件事"必"跟着前一件,像球撞球,一环扣一环,谁也脱不了身。可是——人,难道也只是一颗被撞着走的球吗?人心里那个觉得"我本可以不这样做"的东西,那个良心,那个自由,搁在哪儿?
要是人整个儿只是现象,那人就没有自由,只是台被拨来拨去的机器,善恶都谈不上。可要是人有一半,是物自体——那个自由的、做主的、听得见良心的"你自己",在岛外那片海里,不受岛上因果的管辖——那么,自由,就有了安身的地方!
你们看这有多妙。牛顿的科学,可以把那座岛,管得一寸不漏,一切现象,都逃不出因果——科学要多硬,尽管多硬。可是与此同时,人的自由,人的道德,人做一个好人的那份尊严,又稳稳当当,住在岛外那片科学够不着的海里,一根寒毛也伤不着。两样,从前你死我活、争了几千年的东西——铁一样的科学,和人的自由——教授先生用这一块物自体的界碑,让它们,一个住岛上,一个住海里,从此,两不相扰,各得其所。
这是何等的一副心肠,又是何等的一双巧手。他不是要杀死科学来保住自由,也不是要杀死自由来成全科学。他是给了它们,一人一片天地。
可是,诸位,光说"自由有了个安身的地方",还太空。你们要问:那个住在海里的、自由的"你自己",它到底,是干什么的?它凭什么,叫"自由",而不叫"胡来"?
这就要说到,教授先生后半辈子,另起炉灶,又盖的一座楼了。头一座楼,叫《纯粹理性批判》,讲的是人"能知道什么"。这第二座,讲的是人"该做什么"。他管它叫,实践理性的学问。
他在那里头,立下了一条,他认为是天底下一切道德的总根子的铁律。那句原话,绕口,我这粗人,把它掰开,用最笨的话,说给诸位听。
他说:你要做一件事之前,先别忙着做。先问自己一句——我这么做,背后是凭着一条什么样的道理?然后,把这条道理,放大,放大到全天下人、世世代代,人人都照着它做。你再看:这个世界,还转得动吗?这条道理,自己,还站得住吗?
站得住,你这事,才做得。站不住,你这事,就是缺德。
诸位,这话听着玄,举个例子,就明白了。就拿撒谎说吧。
一个人,想撒个谎,占点便宜。他背后那条道理是:"只要对我有利,我就可以说假话。"好,现在把这条道理,放大到人人都照办、时时都照办——会怎么样?会这样:天底下,再没有一个人,信另一个人的话了。你说的每句话,人家都当假的。可是话说到这个地步,"撒谎"这桩事,自己,就不成立了——你想骗人,得先有人肯信你;人人都不信了,你还骗谁去?这条道理,一放大,就把它自己,给掐死了。它自己跟自己,打起来了。
所以撒谎是缺德的。不是因为哪本圣书上写着不许,不是因为撒谎了要下地狱、要挨罚——教授先生最瞧不上这种"怕挨罚才学好"的道德。撒谎缺德,是因为,那条道理,压根儿,就没法当一条给全人类的、讲得通的道理。它自己,就是个自相矛盾的死结。
——诸位,你们还记得吗?这本书翻到最前头,那个老马鞍匠,咽气之前,攥着他儿子的手,留下的那三个字。
"别撒谎。"
一个不识几个大字、一辈子闷头缝皮子的匠人,临死,把这三个字,交给了他的儿子。几十年后,这个儿子,成了欧洲最大的哲学家,他坐下来,要给天底下所有的对与错,找一个最深、最硬的根子。他找了一辈子,最后找到的那条总律,掰开揉碎了,说的,竟就是他父亲床前那三个字——别撒谎——外加一句:因为那是,唯一一件,你永远,永远,没法真心盼着全天下人都去做的事。
老马鞍匠用一句话,交待的;做儿子的,用一座楼,证明了。
那么,这条铁律,跟"自由"、跟"物自体",又有什么相干?
相干大了。诸位想:这条律,说的是你"应当"怎样。可是,"应当",是个顶奇怪的字。在那座现象的岛上,在那个球撞球的世界里,哪有什么"应当"?那里只有"就是这样"——石头就是往下掉,水就是往低处流,没有哪块石头,"应当"往上飞。"应当",在死物的世界里,是句没意思的话。
可是人心里,分明有"应当"!你分明觉得,你"应当"守信,你"应当"行善,哪怕这么做,对你没半点好处,哪怕全世界都在往另一个方向撞。这个"应当",这个"我本可以不这样、但我觉得我该这样"的东西,它从哪儿来?
它不可能,从那座球撞球的岛上来。一个只是被前因推着走的球,谈不上"应当";它只是"不得不"。人心里既然有"应当",就说明,人身上,有一样东西,不只是那颗被推着走的球——有一个,能自己给自己立法、能顶着满世界的因果说"不,我偏要这样"的,自由的自己。
而这个自由的自己,住在哪儿?住在岛上吗?岛上没它的地方,岛上全是因果。它只能住在,岛外那片海里。它,就是物自体那一头的事。
诸位。这就是最要紧的一句了。教授先生一辈子说,物自体,你够不着,你没法认识它。这话,对着外面那些死东西,是铁定的。可是——单单有一个地方,是例外。单单有一处,人能从里头,摸到一丝物自体的边。
那就是,你良心里那声"应当"。
你没法把那个自由的自己,拎出来,当个东西,摆在显微镜底下看——那样它就又变成现象了。你认识不了它。可是,每一回,你心里那声"你应当"响起来的时候,每一回你顶着好处、顶着害怕,凭着良心做了一件该做的事的时候——你就亲身,碰了一下,那个自由的、住在海里的、你自己的物自体。别的物自体,都在你身外,背对着你;唯独这一个,在你身里头,你能感觉到它的分量。头顶的星空,是外头那个够不着的它自己;心里的道德律,是里头这个碰得着一丝的它自己。一个在天上,一个在胸中;一个是物的里子,一个是人的里子。
也正因为,人人心里,都揣着这么一个自由的、能给自己立法的"自己",所以——教授先生说了一句,我一辈子忘不掉的话——所以,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目的",绝不许,只被当成一件"工具"。
什么意思?就是说:天底下每一个人,哪怕他不识字,哪怕他穷,哪怕他只是个缝皮子的、种地的、端茶的——他心里,都揣着那同一部,谁也没资格看轻的道德律。所以他就是个顶顶尊贵的东西,他本身,就是目的。你可以用他帮你做事(这没错),可你永远,不许,把他,只当一件用完就扔的家什。
——诸位读到这里,大概,会替我,心里咯噔一下。
一个端了他四十年茶的老仆。到最末,被写进本子里:"这个名字,必须被彻底遗忘。"
那个写下"人人都是目的、绝不许只当工具"的人,在他糊涂的、可怜的晚年,对着离他最近的这一件"工具"——马丁·蓝普——他,做到他自己那条律了吗?
我不说。我把这个,留到后头。我只在这里,轻轻搁下一句:一个人立的道德律有多高,和他这个人,能不能,把它活出来——尤其在他又老又病、连自己是谁都快记不住的时候——完全,是两回事。也许,恰恰是我心里,至今还为那三个字隐隐作痛——恰恰是这份痛,反倒证明了:他立的那条律,是真的。因为假的律,伤不了人。
好。说回那片海。自由,是它腾出的头一样。
再说上帝,说灵魂不死。这两样,是理性千百年来,拼了命想"证明"的。多少聪明绝顶的头脑,造了多少精巧的论证,要"证出"上帝存在,要"证出"灵魂不灭。教授先生说:别费劲了。这些证明,全都站不住。为什么?因为它们都在干同一件蠢事——想从那座岛上,扬帆冲进岛外的海,去够那个够不着的东西。上帝、灵魂,都在海里,都是物自体那一头的事,知识的船,一驶进去,就翻。所以那些证明,一个个,注定沉船。
可是——诸位,听清楚这最要紧的一转——证不出,不等于就没有!
正因为上帝和灵魂,在那片知识永远够不着的海里,所以知识,既证不出它们"有",也同样,永远证不出它们"没有"!那片海,对"证明有"和"证明没有",是一样地,关着门的。理性,在这件事上,只能闭嘴。
而理性一闭嘴,一样别的东西,就有了地方站出来。
信。信仰。
你们现在懂那句话了吗?"我必须扬弃知识,为信仰腾出位置。"——他把知识,死死地,圈在了岛上,不许它去碰上帝和灵魂。为什么?恰恰是为了,把上帝和灵魂,留在那片谁也证不了、也谁都驳不倒的海里,好让人,可以去"信"。因为你想:一样东西,要是能被证明得死死的,像二加二等于四,那就没有"信"的份儿了——你只能承认,不叫信。信,正是在那知识够不着、悬而未决的地方,一个人,凭着他的心,自己站出来,说:我信。他扬弃知识,不是要毁掉什么,是要给这个"信",腾出一块,任何证明和反驳,都踏不进来的、干净的地方。
诸位。写到这里,我这个端了一辈子茶的老仆,手,有点抖。
因为我忽然想起,那片海里,那个知识够不着、只能去信的地方,住着的,还不只是上帝,不只是抽象的"灵魂"。
那里,住着一个人。
住着一个在田埂上,给一个孩子,一颗一颗指过星星的女人。住着那个把自己嘴里尝过的药,喂给病中的女友、因而把命也搭上的母亲。住着那个,在一个十三岁少年的床前,忽然就烧起来、忽然就不认得人、忽然就成了一具躺着的皮囊的——安娜·蕾吉娜。
那具皮囊,是现象,烂进了土里。可是那个真正的"她自己"——那颗世上少见的、爱他的心——去哪儿了?
年轻时,他不敢想这个问题,他把它压在了牛顿的火光底下。可是他这一生所盖的整座楼,他扬弃的一切知识,他划下的一切界碑,到最后,竟像是,都朝着这一个问题,腾出了位置——腾出了一片,让他可以去"信"、去"盼"的海:信那个真正的她,那个"她自己",并没有随着那具皮囊一起烂掉;盼她,越过了一切眼睛能看见、一切手能够到的边界,还在。
现在,我可以把这本书的名字,交待清楚了。物自体的来源。
它从哪儿来?
它从马鞍作坊那张皮子的里子来——一样东西,有朝外的样子,和朝内的、背对着人、够不着的它自己。
它从敬虔者那个看不见、不可想象的上帝来,从那个连自己都看不清的、藏在最深处的灵魂来——真正要紧的,是那个永远不显现的里面。
它从母亲的死来——我们能够到的,只是那具躺着的皮囊;我们真正爱的那个她,在皮囊背后,去了永远够不着的地方。
它从休谟隔海劈来的那道雷来——我们伸手,从没够到过事物本身,只够到过我们自己涂在它表面的习惯。
它从沉默十年里那道哥白尼之光来——我们认识的世界,是我们自己套出来的样子,所以那个没被套过的、事物它自己,就成了这道光身后,推不开的影子。
它还从墙上那幅卢梭的画像来——人真正自由的、做主的、有尊严的那个自己,必得住在因果够不着的岛外,才当得起一个"人"字。
六样东西。一块基石。这不是一个逻辑学家,凭着聪明,在书斋里想出来的一个巧妙的疙瘩。这是一个人,把他一生里最疼、最深、最不敢碰的那些沉淀——皮革的腥,祷告的冷,床前的哭,惊雷,长夜,还有那幅法国浪人的眼睛——统统压到底,压了六十年,最后,结成的一颗又黑又硬、却又撑着他整座生命的,晶石。
我伺候了这个人四十年。我天天擦拭的,是他这个人朝外的那一面——他的茶,他的衣,他的准时,他那副拧到分秒不差的钟表壳子。我从没能,够到他朝里的那一面。
后来我才明白,我这四十年,竟活在了一个天大的隐喻里:我,一个仆人,对着一个人的表面,擦了四十年,够不着他的里面;而这个人,恰恰用了他的一生,盖起了一整座关于"表面"与"够不着的里面"之间那道深渊的大楼——而他自己,就是那座楼里,最深、最黑、我这辈子也没能翻过来看一眼的,那一块物自体。
书写完了。他把这十年、这一生,交给了这本书。
现在,让这本书,去见世人吧。
去挨那一记,冷冷的耳光。
无人读懂的书
一七八一年,那本书,印出来了。
《纯粹理性批判》。厚厚的一大本。是他沉默十年、又发疯似的几个月,一泻千里写就的东西。他把一生最深的一切,都压进了这本书里。他满心以为,这本书一出,整个欧洲的思想界,会为之一震。
结果,是一片死寂。
比嘲笑更难堪的,是死寂。书出来,几乎没人读。读了的,读不懂。那文字,又长,又绕,一个句子套一个句子,新造的词一个接一个,像一座没有门牌、没有路标的大迷宫。人们翻开,走几步,就晕头转向,合上,摇摇头,放下了。全欧洲最该懂他的那些聪明脑袋,面对这本书,集体地,哑了。
好不容易,盼来了第一篇像样的书评。教授先生等这篇书评,像等一个宣判。
那篇书评,来自哥廷根。可是他一读,气得浑身发抖。
因为那位写书评的先生,把他的整套学问,完完全全,读拧了。那人说:哦,我懂了,这位康德先生,讲的无非是——世界上根本没有真实的外物,一切都不过是我们心里的观念、心里的幻影罢了;山不是真的山,河不是真的河,都只是我脑子里的一场梦。
诸位。这真是天大的冤枉。
你们跟着我读了这一路,你们该知道,这恰恰是教授先生最反对的东西!他讲现象,讲我们的架子套出来的样子,可是他从头到尾,都死死地咬住:在那些样子的背后,有一个"事物它自己"——那块物自体的基石!正是这块基石,把他和那种"一切皆是我心中幻影"的说法,划得清清楚楚。他说的是:外面确实有真东西(物自体在那儿逼着我们、给我们送原料),只不过那真东西的"本来面目",我们够不着,我们够到的,是它经过我们的架子、显现出来的样子。这样子,是真的(它有个货真价实的来头),只是不等于那东西它自己。
可那位哥廷根的先生,一笔,就把这块基石抹掉了,把他打成了一个"世界只是一场梦"的空想家。
你们说讽刺不讽刺。这本书,通篇在讲一件事:表面,和表面背后那个够不着的真实。而这本书自己,一出世,就活活地,变成了它所讲的那个道理的牺牲品——世人只看见了它朝外的、绕来绕去的文字表面,读不懂,便随手,给它贴了一个错的标签;而它朝里的、真正的意思,那个"它自己",背对着所有的读者,一个人也没够着。
一本讲物自体的书,自己成了一件物自体。
教授先生气不过,又写了一本薄一点的书,想把话说得浅显些,好让人读懂;后来那本大书出第二版,他还特意,加了一整节,板起脸,专门去驳那种"世界只是幻影"的说法,把自己和那个冤枉,一刀两断。可是,冤枉这个东西,一旦贴上,就撕不干净了。
而在所有读他的人里,有一个人,没有读拧,反而读得太透了——透到,一把揪住了他整座楼最底下那块基石的一道裂缝。这个人,叫雅可比。
雅可比说的话,后世凡是想为难康德的人,都要搬出来。他说了一句极刻薄、也极要命的话,大意是:没有物自体这个东西,我根本进不了康德的这座楼(你连门都进不去);可是,带着物自体这个东西,我又根本没法在这座楼里待下去(你进去就站不住)。
这话什么意思?他揪的是哪道裂缝?
诸位还记得吧,物自体,是那个"逼着我们感官、给我们送原料"的黑暗源头。教授先生反复说,是物自体,"刺激"了我们,我们才有了那一堆待整理的感觉。
好。雅可比说:且慢。"刺激",是什么?是一样东西,"造成"了另一样——这不就是"因果"吗?可是,康德先生,你自己白纸黑字地立过铁规:因果这副骨架,只管得着"现象",伸不进"物自体"那片海啊!那你现在,怎么又用起"因果"来,说物自体"刺激"了、"造成"了我们的感觉?你这不是,拿着一把你自己规定了"只准在岛上用"的尺子,伸到海里去量了吗?你自己犯了自己的规矩!
这一下,揪在了要害上。物自体,你说它逼着我们、给我们送原料,你就用了因果;可你又规定因果够不着它——于是它就成了一个,你既不能不说它在(不说它,整座楼没了地基),又没法名正言顺地说清它怎么在(一说它怎么在,就犯规)的东西。它是这座楼的基石,也是这座楼最深的一道裂缝。
我一个粗人,替死去的主人,答不上雅可比这道题。说句心里话,我疑心,教授先生自己,到死,也没能把这道裂缝,补得严丝合缝。多少后来的聪明人,前赴后继,都想替他补,补出了各式各样的说法,吵到今天也没个定论。
可是,诸位,你们容我这个端茶的老仆,说一句也许是外行的、糊涂的话。
我伺候了这个人四十年。我越到后来越觉得:物自体那道补不严的裂缝,不是这座楼的失败,倒像是这座楼,最深的一处诚实。
你想:一个人,盖一座关于"人能知道什么、够不着什么"的楼,他要是把每一块砖,都磨得光溜溜、严丝合缝、天衣无缝,那才叫可疑呢——那说明,他到底还是没舍得,承认有一样东西,是连他这座楼,也框不住、也说不圆的。恰恰是这道补不严的裂缝,这个"我不能不说它在、又没法把它说圆"的物自体,才是这座楼里,最像"事物它自己"的地方——它就在那儿,你绕不开它,你又攥不住它;你指着它,你的手就穿了过去。它够不着的样子,连它自己在这座楼里的处境,都够不着的样子。
一座讲"够不着"的楼,它自己的地基,恰好也是够不着的。这难道不是,天底下,最深的一种言行如一吗?
那本没人读懂的书,就这样,带着一身的冤枉,和一道补不严的裂缝,慢慢地,在死寂里,熬。
熬了几年,风向,一点一点,变了。
先是几个真正读进去的年轻人,懂了,服了,开始替他讲,替他辩,写文章,开课,把他那套东西,一点一点,翻成世人能听的话。然后,像野火燎原,那座迷宫似的大楼,忽然成了整个德意志、乃至整个欧洲思想界,绕不过去的一座山。人人都在谈康德。大学里开起了讲他的课。从前那个偏远港口城里、几乎被遗忘的编外讲师,一夜之间,成了这个时代最响的名字。
年轻的仰慕者,从四面八方,涌到哥尼斯堡来,只为看一眼那个矮小的男人,听他说一句话,和他同桌吃一顿饭。这座波罗的海边的、雾气蒙蒙的小城,成了一处朝圣的圣地。人们跟着他,校准壁炉的钟;人们数着他的烟斗和酒杯;人们把他午后那趟准时的散步,当作一桩活着的奇迹,来瞻仰。
我得跟诸位,细说一说他那顿午饭。因为那顿饭,是全欧洲都听说过的,是多少人做梦都想挤进去的。
教授先生一天,只这一顿饭,是待客的。别的时候,他一个人,清水一样地过。唯独这顿午饭,他要请几个客,热热闹闹,吃上大半天。这几乎是他那副铁钟表似的日子里,唯一一段,不掐着分秒、由着它散漫的时光。
请几个呢?他有他的规矩,妙得很。他说:客,不能少过美惠三女神的数,也不能多过缪斯九女神的数。换成我们粗人的话——最少三个,最多九个。少过三个,冷清,谈不起来;多过九个,乱哄哄,顾不过来。这规矩,他守了一辈子。我替他摆了几十年的桌,从没摆过第十副碗筷。
桌上,天南海北,什么都谈。谈巴黎、伦敦最新的消息——他是个报纸迷,足不出城,却比谁都清楚外头的天下大事;谈远方的国家、稀奇的风土——他那门讲了一辈子的"自然地理",这时候,全成了下饭的谈资;谈化学,谈医道,谈天要下雨还是要晴,谈吃食,也谈些无伤大雅的闲话。他在那张桌子上,不是那个板着脸、写天书似的大批判家。他是全城最会说话、最招人爱的一位东家——轻松,风趣,会打趣,会逗人,一双眼睛,把满桌的客,一个一个,都引着开了口。酒,一杯一杯地满上;话,一层一层地热起来。多少王公,多少学者,多少远道来的客,从那间屋子里出来,红光满面,一辈子逢人就讲:我跟康德,同过席,谈过话!
诸位,我在那张桌边,伺候了几十年。我端酒,添菜,换盘子,看着一个又一个客,揣着满心的欢喜,走出那扇门,个个都当真:他们,挨着那位大哲学家,消磨了一个金子般的下午,他们,够着那个伟人了。
他们够着的,是什么?
是他的表面。是他那副光彩的、慷慨的、逗人喜欢的表面。他把自己朝外的、最好的那一层,掏出来,款款地,喂给了满桌的客。
可是——诸位,你们猜,那张名满欧洲的饭桌上,有一样东西,是几十年里,一回,也没端上来过的?
是他的学问。是他的哲学。是他那本天书,是他心里那道深渊,是那块又黑又硬、就是他这个人本身的晶石。
在他自己的饭桌上,他谈遍了天下,唯独,绝口不谈,那件真正就是"他"的事。他把他的哲学,挡在他自己的餐桌门外,挡得,和他守那副钟表,一样地严。满桌的人,大快朵颐,吃的,全是他的样子;那个"它自己",从没,上过桌。他们酒足饭饱,红光满面地走了,两手,却是空的。而东家越是光彩照人,客人,就越是把这一身光彩,错当成了那个人——灯,越亮;影子,越深。又是这句话。
我还记得,客散之后,桌子撤了,屋里重新静下来。他会一个人,慢慢地,踱回楼上那间空屋子,踱到那个法国人的画像底下,踱回那桩,没有一个客,曾经瞥见过一眼的、真正的活计里去。
那个人,不在那张名满天下的饭桌上。那个人,在客散之后,那间重新静下来的屋子里。
他什么都有了。名声,尊敬,一个思想家能盼到的一切。
可是,名声这东西,是双刃的。它把你抬起来,也把你,抬到了权势的眼皮子底下。
诸位要知道,教授先生年轻、壮年那些年,赶上的,是一位开明的老国王,腓特烈,由着人思想,由着人说话。可是老国王一死,换上来的新王,连同他手底下管教化的大臣,却是一班容不得异见的人。偏巧,教授先生这时候,写了一本谈宗教的书——他还是那个老脾气,凡事要用自己那杆理性的秤,重新称一遍,连"信仰"这样烫手的东西,他也敢称。这本书,惹恼了上头。
于是,有一天,一道王命,下到了这个矮小的老人头上。那道命令,措辞严厉,说他"滥用哲学,歪曲、贬损了基督教",严令他,从今往后,不许再就宗教一事,著书、讲学,否则,必受重处。
诸位,你们想想这个场面。一个七十岁的老人,一辈子安分守己,准时得像座钟,与人无争;忽然,一国之君,拿话来压他,要封他的口。
他怕不怕?他是肉长的,他怕。他老了,他也担不起,和一个国王硬顶的后果。
可是——诸位,这个人骨头里那样东西,又冒出来了。他提笔,给国王回了话。他没有梗着脖子,骂骂咧咧地去撞南墙——那不是他;他也没有,含含糊糊,把良心咽下去,写几句昧心的软话——那更不是他。
他回话说:身为陛下您最忠顺的臣民,我,从此,不再就宗教一事,公开发表任何言论。
诸位,你们细品这一句里,他埋下的那点东西。品出来了吗?——"身为陛下最忠顺的臣民"。
这七个字,是他,一个字一个字,掂量着放进去的。他心里跟明镜似的:一个"臣民"对国王的顺从,是有期限的——这份顺从,只捆着"这一位"国王,他在位一天,我守约一天。国王一旦不在了,这份"身为陛下臣民"的承诺,也就,到头了,自动地,散了。
他不撒谎。诸位,这是要紧的。他父亲床前那三个字——"别撒谎"——他连对一个国王,也没破。他回话里,没有一个字,是假的:他确实,从此闭了口,一句宗教,也不再公开谈,一直到,那位国王,咽气。他守约,守得,一丝不苟。可他守的,是他自己,用那七个字,精精确确,量好了边界的那个约。约的字面,他一字不差地,守住了;约的期限,他也早一步,不动声色地,给自己,留好了。
外头,他是那个俯首听命、封了口的顺臣。这是他朝外的样子,是现象,谁都看得见,连国王也放了心。里头,他是那个连一个字的真假都不肯让、把自己的期限算得清清楚楚的、一寸也没弯的老头。这是他朝里的那个"它自己",背对着国王,背对着满朝的人,谁也没够着。
后来,那位国王,果然死在了他前头。国王一死,教授先生,当真就把这桩事,重新拿出来讲了——他说得明明白白:我从前那句话,是"身为那一位陛下的臣民"讲的;如今,那位陛下,不在了。
——诸位,你们看,又是这一层。就连被一个国王拿刀架在脖子上的时候,这个人,也活成了他那套学问:朝外的样子,可以低,可以顺,可以封口;朝里那个真正的他,那杆秤,那条底线,那份诚实,谁的刀,也够不着,谁的命令,也改不动。
可是,诸位。你们别忘了,名声,是最朝外的一层东西。是那件灰外套。是那副拧到分秒不差的钟表壳子。全欧洲,都在瞻仰这件灰外套。
灰外套里面那个人——那个揣着马鞍作坊的腥、揣着母亲床前的哭、揣着六十年沉淀成的那块又黑又硬的晶石的人——依旧,一个人。依旧,谁也够不着。
名声越大,那道够不着的距离,反倒越显得远。千万人瞻仰他,而离他最近的,还是我,一个替他叠衣、替他挡客、听他半夜里书房自语的老仆。
而就连我这最后一个,离他最近的人——他也快要,亲手,推开了。
那件事,发生在他很老很老的时候。发生在他这颗曾经装得下整个宇宙的头脑,开始,一点一点,漏空的时候。
那件事,和一个名字有关。
那个名字,是我的。
蓝普这个名字
一个人,可以把整个宇宙,装进一颗头脑里。可是,再大的头脑,也扛不住岁月。
教授先生老了。名声堆到了顶上,身子和脑子,却一寸一寸,矮了下去。
先是那些近处的事,开始漏。他记得住六十年前,田埂上母亲指过的那颗星,分毫不差;却记不住,今天早上,他跟谁说过了什么话。刚吃过的饭,一转身,忘了;刚见过的客,门一关,想不起名字。他这颗曾经把因果、时空、上帝、自由,一样一样码得清清楚楚的头脑,如今,像一只底上裂了缝的桶,你前脚灌进去,水从后脚,就漏光了。
于是,书房里,书桌上,墙上,门后,到处,贴起了小纸条。
诸位,你们想想这个场面,想想它有多疼。这个写下了《纯粹理性批判》的人——这本书,通篇讲的,就是我们这颗认识的脑子,是怎么把纷乱的感觉,一样一样收拢、拼合、记住,拼成一个有条有理的世界的;他把"记忆"这桩心里的活计,拆得比谁都细,他知道,一个"我",全靠着这份把前一刻接到后一刻的本事,才立得起来——这个人,如今,竟要靠着一张一张小纸条,才记得住自己是谁、今天要做什么。
他解剖了一辈子的那个东西,如今,在他自己脑子里,坏了。
一位叫瓦西安斯基的先生,接过了照料他起居的担子。屋里的规矩,定得比从前,还要死,还要板。因为诸位要明白:那一套雷打不动的钟点、那一趟午后的散步、那一句"到时候了"——它们从前,是搭在他心里那道深渊上头的架子;如今,里头那个"我"漏得越快,外头这道架子,就得箍得越紧。架子,是这个正在一点一点漏空的人,最后能攥住的一样东西。他攥着这套规矩,像一个落水的人,攥着一块浮木。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发生了那件,我这辈子,提起来手就抖的事。
一八〇二年。他把我,辞退了。
我,马丁·蓝普。伺候了他,四十年多。
我给他递过四十年的茶,叠过四十年的衣,替他挡了四十年不识趣的客,听了四十年他半夜书房里的自语,喊了他大概一万四千遍的"到时候了"。四十年。诸位,一个人的一辈子,能有几个四十年?
我不为自己辩白什么。人老了,难伺候;我自己,也老了,也有了老人的坏脾气,也许还沾了点酒,也许对他这位一天不如一天的主人,有过怠慢,有过顶撞。这些,我认。他要辞我,自有他的道理。四十年的主仆,走到这一步,原也够悲凉了。可这还不是,最让我心里,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攥了一把的那件事。
最让我扛不住的,是后来我听说的——他辞了我之后,做的一件事。
他辞了我,可是四十年的习惯,是刻进骨头里的。他会不由自主地,在该喊"蓝普"的时候,喊出"蓝普";在该等蓝普端茶的时候,等蓝普。这个漏空的、可怜的老人,记不住新来的仆人叫什么,却怎么也甩不掉那个喊了四十年的名字。那个名字,像一根拔不净的刺,一次次,回到他嘴边。
于是,他在他的记事本上,提笔,写下了一行字。
后世的人,凡是讲到他的晚年,没有不引这一行字的。他写道——
"蓝普这个名字,现在必须被彻底遗忘。"
诸位。你们品一品这一行字。
一个人,为了忘掉一个名字,提起笔,把这个名字,郑郑重重,写了下来。
他要"彻底遗忘"蓝普,于是他做的第一件事,是把"蓝普"两个字,写进了本子里。他要抹掉这个名字,他抹的方式,是给这个名字,立了一道字据。你越想忘,你越得记着"要忘";你越要抹,你手底下,越是把它,又写了一遍。
这是何等锥心的一桩事。这个写了一辈子"我们的脑子如何记住一个世界"的人,到头来,连"忘掉一个名字"这么一件小事,他都做不到——他不得不,靠着"写下来提醒自己去忘"这个笨到叫人心碎的法子。而这一写,就坏了事:那张要"彻底遗忘"的字据,活了下来。恰恰是这一道"必须被彻底遗忘"的命令,让"蓝普"这个名字,再也忘不掉了。诸位今天还知道有我这么个人,还知道"蓝普"这两个字——不为别的,就为着那一道,要把它彻底忘掉的命令。他想把我抹进黑暗里,那道抹的命令,反倒成了一盏灯,把我这个小人物的名字,照到了今天,照进了每一本讲他的书里。
我起初,读到这行字,只觉得一刀,扎在心上:四十年,换来一句"必须被彻底遗忘"。
可是,诸位,后来,不知怎么,我竟渐渐地,从这一刀里,读出了另一样东西。读出了他,用他这一生最后的、最狼狈的一桩糊涂事,给我,给这个端了他一辈子茶的粗人,上的最后一课。
他这一辈子,费了多大的劲,要告诉世人一件什么事?——他要告诉世人:有一样东西,叫"事物它自己",你够不着。你能摆弄的,是它显出来的样子;它那个"本来的它",背对着你,你的手,穿过去,攥不住。
现在,他辞了我,他下令,要把"蓝普"这个名字,彻底忘掉。他能忘掉什么?他能忘掉的,是"蓝普"这两个字——是我这个人,朝外的那一层样子,那个符号,那个称呼。他可以把这个称呼,从他的本子上划掉,从他的嘴边掐掉,从他每天的钟点里,请出去。
可是——那四十年呢?
那一万四千个,他喊"到时候了"、我应声端上茶的清晨呢?那些我替他叠过的衣、挡过的客、扶过的臂、听过的、他半夜里对着卢梭画像的自语呢?那实实在在过去了的、我和他,两条命,绞在一处的四十年呢?
那个,他忘不掉。那个,他划不掉。那个,不是一个可以被"彻底遗忘"的名字,那个,是"事物它自己"。
"蓝普"这个名字,是现象,是样子,他一道命令,就能把它,从看得见的地方,抹去。可那四十年本身,是那名字底下,那个够不着、动不了、抹不掉的它自己——它就那样,沉在时间的最底下,任你下一万道"遗忘"的命令,你也伸不进手去,把它,变成没有发生过。
他辞退我,他下令忘我,他用他一生里最糊涂、最伤人的一桩事,亲手给我演了一遍——他一辈子在书里讲的那个道理:名字可以抹,它自己抹不掉;样子够得着,本来的它,够不着。他把我推进了他够不着的黑暗里,把我,变成了一件,连他这个立法者,也再够不着、再抹不净的——物自体。
四十年,我够不着他的里面。到最后,他一道命令,让我,也成了他够不着的那个里面。
我们两个,一个立法的,一个端茶的,就这样,在他生命的尽头,一人,做了一回,对方的物自体。
我离开了那座,伺候了四十年的屋子。
我走的时候,没跟他告别——他大概,也不许我告别,或者,他已经,记不清要告别的,是谁了。
我只是,最后一次,回头,看了一眼那扇门。门后头,那个正在一点一点漏空的老人,还攥着他那套雷打不动的规矩,像攥着一块浮木。再过不久,连这块浮木,他也要撒手了。
我知道,我这一走,就到了,该由别人,来对他说那句话的时候了。
那句,我对他说了四十年的话。
"到时候了。"
这样就好
我走后的事,是后来听旁人讲的。可我闭上眼,就看得见。
那道箍在深渊上头的架子,终于,一根一根,散了。他先是走不动那趟午后的散步了。后来,连桌边也坐不住了。再后来,话也说不成句了,饭也咽不下了。那口曾经不知疲倦、把一个又一个精妙念头,吐给满屋子学生的嘴,慢慢地,闭上了。那座拧了一辈子、分秒不差的大钟,发条,松到了底。
一八〇四年,二月,一个天寒地冻的日子。
到时候了。
那天,守在他床边的人,喂了他最后一点东西——是掺了些水的酒,润一润他那干裂的嘴唇。他咽下去。然后,他用尽了那一具枯槁的身子里,最后的一丝气力,说出了他这一生的,最后一句话。
三个字。
"这样就好。"
诸位。你们想想这三个字。
这个人,写下了那道悬在千万人头顶的"绝对命令",要人把良心,当成铁一样的律法来遵行;这个人,说过那句响彻后世的话——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这两样,越想越叫人心里,充满敬畏;这个人,盖起了那座人类思想史上,数一数二巍峨的大楼。
而他咽气前的最后三个字,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箴言,不是什么放不下的牵挂。是一句极轻、极淡、极安稳的——
"这样就好。"
润了润嘴的一点淡酒,够了。这一生,够了。这样,就好。
我这个粗人,读到这三个字,眼泪,就下来了。因为我忽然懂了:一个把一辈子,活得那样紧、那样满、那样一丝不苟的人,他心里最深处盼着的,原来,也不过就是这三个字的分量——一份,终于可以松开手的,安稳。
然后,他就走了。
诸位,请让我,在这里,说一句这本书,从头到尾,一直朝着它走的话。
那个,用了一生,去证明"事物它自己,我们永远够不着"的人——就在这一刻,他自己,成了一件,我们永远够不着的,物自体。
你们看:床上,躺着一具身子。这具身子,是看得见的,是现象:它有长短,占着地方,凉了,硬了,不久就要归了土。这具身子的一切,都在时间里,在空间里,都逃不出因果——它是可以被认识的。大夫可以量它,后人可以谈它,它是一件,规规矩矩的,岛上的东西。
可是,那个真正的"他"呢?那个曾在田埂上,数星星的孩子;那个在母亲床前,头一回撞见"够不着"的少年;那个接住了休谟的雷、又被卢梭一句话点醒的人;那个在沉默的十年里,凿出了那道界碑的立法者;那个,我端了四十年茶,却从没能够到他里面一寸的,主人——
那个"他自己",去哪儿了?
他越过去了。越过了那道,他亲手划下的界碑。他去了岛外,那片,一切知识的船,一驶进去就翻的大海。他去了那个,他用一整本书,反反复复告诉世人"你们够不着"的地方。
他没有,在临死这一刻,推翻他的学问。恰恰相反——他用他的死,给他这一辈子的学问,补上了,最后一块,也是最结实的一块砖:一个人的死,就是这个人,从"够得着的现象",彻底地,永远地,退回到"够不着的它自己"里去。我们爱他,我们记他,我们瞻仰那具遗容——可我们爱的、记的、看的,全是他留下的样子;那个真正的他,已经先一步,走进了任何眼睛、任何手、任何一门学问,都再也踏不进去的黑暗里。
物自体从哪里来?它从每一个,再也够不着的、死去的人心里来。它从这一个,把一生活得透亮如钟表、却始终没有一个人能够到他里面的,孤独的灵魂里来。
出殡那天,整座城,停了。
那座,曾经家家户户,跟着他的散步,校准壁炉里钟点的城;那座,把他午后那一趟,当作活着的奇迹来瞻仰的城——那一天,自己,停了下来。
钟声,从一座教堂,传到又一座教堂,漫过了整个哥尼斯堡,漫过了那条,他走了几十年的、如今空了的小路。冻得梆硬的二月的地里,掘开了一个坑。成千上万的人,从城里,从城外,从远远近近的地方,赶来,排成了长长的、望不到头的队,只为送一送,这个,他们其实从没真正认识过的,矮小的男人。
他们把那具身子,那个样子,那件现象,放进了土里。
而那个"他自己",早已经,不在这里了。
从那天起,午后的哥尼斯堡,再没有一个矮小的身影,提着手杖,不早一分,不晚一分,从那扇门里,准时地,走出来。
家家户户壁炉上的钟,从此,得另找一样东西,来校准了。
因为那个,曾经透亮得像一座钟、准得像一座钟、全城都拿他当钟的人——
到最后,连他自己,也停了。
而他停下的地方,是我们,谁也去不了的,那一头。
蓝普的话
写下这些的,是我,马丁·蓝普。就是那个,被写进本子里、"必须被彻底遗忘"的人。
我写这些的时候,主人已经走了好些年了。他咽气那天的事,我不在跟前——我早被辞了,是从旁人嘴里,听来的。这四十年,我一直揣在心里,没跟谁细说过。我是个粗人,不会写那些漂亮句子;可我总觉得,该有个人,把这个人,朝里的那一点点、我这四十年偶尔瞥见的光,替他,记下来。别的都由那些有学问的人去写吧;这一点,得由我,一个端茶的,来写。
我常常想起那道命令。"蓝普这个名字,现在必须被彻底遗忘。"
他要忘掉我。可诸位现在读到的,恰恰是,一个"必须被遗忘"的人,写下的,关于他的一整本书。他能下令,把"蓝普"这个称呼,从他的日子里划掉;他划不掉的,是那四十年本身。如今我做的,比那四十年,还要过分一分:我把它们,一笔一笔,写了下来。他要抹掉的那个样子,如今,借着这些字,活了;而他一辈子在书里讲的那个够不着、抹不掉的"它自己"——我们那四十年——如今,连一个不识几个大字的老仆,也能把它,交到诸位手上了。
到底谁,被遗忘了呢?
我伺候他的时候,总以为,他是个顶古怪的人。全城最透亮的一条命,活得像座钟,准得像座钟;偏偏这座钟的正中心,藏着一个,连我这贴身四十年的人,也够不着的芯子。我以为,这份"够不着",是他一个人的怪毛病。
可这些年,一个人,慢慢老下去,慢慢地,我改了主意。
我如今觉着:他不是那个例外。他只是,那个看见了的人。那个,不光看见了,还有胆子,拿这桩谁都不敢细想的事,盖起一整座大楼的人。
因为——诸位,你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那个每天跟着他的散步、校准壁炉钟点的主妇;那个准时得像他一样的英国商人格林;那些从四面八方赶来、只为看他一眼的年轻人;还有我,马丁·蓝普——我们每一个,不都是,一个,旁人看得见的样子;和一个,旁人,永远够不着的,它自己么?
你身边最亲的人,朝夕相处几十年的人,伺候你、爱你的人——他够到的,也只是你的表面呐。你心里那个真正的你,那个只有你自己,在最深的夜里,才偶尔照见一眼的你——没有一个人,一个,能真正进去,坐一坐。
所以我到如今才明白:主人他,哪里只是,发现了一桩关于"知识"的冷道理。他是,一头撞见了,做一个人,最深的那份孤单——撞见了:每一个灵魂,到了最里头,都是,独自一个,关在它自己里面的。就是那个爱你爱了一辈子的人,就是那个替你端了四十年茶的人,伸手进去,也只够着,你的门。物自体,不是一本难懂的厚书里,一个冷冰冰的词。它是给这桩事,起的一个名字:每一个人,说到底,都独自,在他自己的里面。
想到这儿,我本该,更凉的。可是,诸位,你们别忘了,他没把话,撂在这儿。
他还说了后半句。他说:正因为,你够不着那个"它自己",所以,你也永远,没法证明,那个"它自己",就只是,一抔会烂的泥。他扬弃知识,是为了,给信仰,腾一个位置。
这就是说:那同一堵墙——那堵把我们每一个人,单独关进各自里面的、孤单的墙——它同时,也关住了一样,谁也驳不倒的盼头:盼那个真正的他,那个真正的她,那个真正的、每一个人,都不只是,那具会烂掉的样子。
我攥着这个盼头。替他攥着——替他攥着,他一辈子,都在给她腾着位置的、那个田埂上的母亲。也替我自己攥着——我如今,也是个,快要轮到自己,越过那道界碑的老人了。
天,又擦黑了。
我一个人,坐在我这间小屋里。屋里,没有钟要校,没有衣要叠,没有客要挡了。四十年的规矩,散得干干净净。
可我还是,会在这个时辰,对着空屋子,轻轻地,像说给谁听似的,说一句——
"到时候了。"
然后我抬起头。窗外,老地方,那颗星,又亮了。
还是母亲,在田埂上,指给他看的,那一颗。
——马丁·蓝普 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