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架不是孤例。同一根木梁上,一直有钟在同步。
有几次同步闹成了大案,有几次平平安安地过去了。把它们摆在一起看,能看出一个规律——而这个规律,正好能拿来检验前面那些判断。
1922 年,两位社会学家做过一件笨功夫:把历史上「同一件事由几个人各自做成」的例子一条一条列出来,列了一百多组。望远镜、温度计、对数、氧气、电报、进化论、周期表,都在里面。
三十多年后,另一位社会学家把这件事讲得更狠。他的意思是:在科学里,撞车才是常态,一个人独自做出一样别人做不出的东西,反倒是稀罕事。
为什么?回到第二章那三个字。一样东西能被想出来,是因为那片地已经长到了那一步——该有的工具有了,该问的问题被问出来了,该读的书大家都读过。这时候站在这片地上的人有好几十个,谁先迈出那一步,是个时间早晚的事。
同一根木梁上挂着好几只钟,同步不是奇迹。
1858 年 6 月,达尔文收到一个包裹。寄件人在南洋的一个小岛上养病,随手写了一篇二十来页的东西寄给他请教。
达尔文读完就慌了。他后来给朋友写信说:我从没见过这样巧的事,他这篇东西里的用词,连我那些章节的标题都对得上。
那时候他已经在同一个问题上憋了二十年——1844 年写过一篇长文锁在抽屉里,1857 年还给一位美国朋友写信讲过自己的要点,就是迟迟不肯出书。
这是一副跟牛顿几乎一样的牌:做得早,说得晚,手上有一抽屉压着的东西。
结果却完全不同。
他的两个朋友——一位地质学家,一位植物学家——出面安排了一件事:1858 年 7 月 1 日,在一个学会的会上,把两个人的东西一起宣读。一份是那位远方来稿人的文章,一份是达尔文 1844 年那篇旧稿的摘要和 1857 年那封信。
第二年,《物种起源》出版。
那位寄稿的人叫华莱士。他后来一生都把这套学说叫作达尔文主义,还写了一本书就用这个名字。他自己说过,达尔文在这件事上下的功夫,远不是他那二十页可比的。
同样是撞车,同样有一方压着稿子,为什么这一次没有打成三十年的官司?
第一,两边都能出示自己的路。 达尔文有二十年的笔记本、1844 年的长稿、1857 年那封给第三人的信;华莱士有他在南洋走的路、他那些岛上的采集和信件。两条路白纸黑字,各走各的,不需要靠推测。
第二,居中的人是双方都信的。 出面的那两位是达尔文的好友,可是他们做的事对华莱士也说得过去:两份一起读,谁也不压谁。1712 年那个委员会正好相反——它是一方的人,替一方起草,另一方连话都没被问过。
第三,结果是并列,不是指派。 那次会上没有判「谁是第一发明人」,只是把两份东西同时摆了出来。并列这一招看着简单,它把「只有一张宝座」那个前提绕开了。
三条里,第一条是根。有路可出示,才轮得到第二条和第三条;路要是没有,居中的人再公道也只能靠猜,最后仍旧只能指派。
也有打得很难看的。
电话。 1876 年 2 月 14 日那一天,两份关于电话的文件递进了同一个专利局,一份是贝尔的申请,一份是格雷的告知书。谁早几个钟头,后来打了很多年官司。这一场最后是按合同和法条结的案——法律能结案,服不服是另一回事,一百多年后还有人写书翻这笔账。
非欧几何。 十九世纪二三十年代,匈牙利的鲍耶和俄国的罗巴切夫斯基各自做出了一套不用平行公设的几何。鲍耶的父亲高兴地把儿子的成果寄给老朋友高斯,高斯回信说:我不能称赞这项工作,因为称赞它就等于称赞我自己——这些东西我三十年前就想过,只是没有发表。
年轻人读到这封信,几乎垮了。高斯的处境跟牛顿一模一样:做得早,压着不发;等别人做出来,他手上只剩一句「我早就想过」。这句话在人心里最伤人,在道理上最没用。
氧气。 十八世纪七十年代,舍勒、普里斯特利各自制出了同一种气体,拉瓦锡随后把它讲成了另一样东西。前两位一辈子用的是燃素那一套话,拉瓦锡用的是新的一套。到底是三个人发现了同一样东西,还是他们做出来的根本是三样东西?这一问,跟第六章那个「一样是后来做出来的」是同一问。
| 撞车 | 结果 | 为什么 |
|---|---|---|
| 微积分(1665—1716) | 打了三十年,判决无人服 | 两边都拿不出路;居中者是一方的人;只有一张宝座 |
| 自然选择(1858) | 一次会,两份同读 | 两边都有路;居中者双方都信;并列不指派 |
| 电话(1876) | 长年诉讼,按法条了结 | 路不重要,只看文件递进去的钟点 |
| 非欧几何(1830 年前后) | 压着的人一句话伤了人 | 早想到而不发表,等于没有路可出示 |
| 氧气(1770 年代) | 至今讲法不一 | 三个人做出来的未必是同一样东西 |
这张表可以倒过来读:凡是路留得下来的,事情就好办;凡是只剩下结果和日期的,就只能靠位置、靠法条、靠指派。
我们这一代的运气比他们好。
一份文档的修改记录,一条带时间的消息,代码库里的每一次提交,预印本网站上的一个编号——这些东西在做的,全是同一件事:把路留下来。
成本几乎为零,可是多数人还是不留。理由跟三百年前一样:等做成了再说。
于是每年都还在发生同一种事:会上提的点子进了别人的方案,实验室里的想法出现在别人的文章里,两个团队为一个功能是谁先想的争得脸红。每一次争,都卡在同一个空当上。
本书第五章推过一句话:把知识当成「早已在那儿、第一个看见的人拥有」的人,撞车就特别容易打起来。
拿这一章的例子去对:
1858 年那一次,双方都没有把这件事当成一座岛的所有权。华莱士自己写信说,他那二十页不过是把别人琢磨了二十年的东西碰巧撞上了。这一条支持那句推论。
电话那一次,双方都把它当成一件可以持有的财产——那是专利制度本来的讲法。结果打了很多年。这一条也支持。
不过非欧几何那一次,两位年轻人并没有互相打官司,他们各自发表,各自不得志,真正难受的是那位压着三十年的老人。这一条既不支持也不反对,它指向另一件事:压着不发的人,最后总会付一笔账。
所以那句推论,现在只能说到这一步:它解释得了一部分,解释不了全部。要真判定它,得去数更多的例子,还得能把「把知识当成什么」这件事量出来。本书没有做这件事。它仍然悬着。
前面列了三条差别:两边都有路、居中的人双方都信、结果是并列。
还有第四条,前面没提,可是它可能最要紧:那件事不是他们的全部。
达尔文那几年手上还有别的活儿——他为了弄清一类海边的小生物,花了整整八年,写了几大卷。华莱士靠采集标本过日子,在南洋一岛一岛地走,采来的东西寄回英国卖钱糊口。
两个人都有别的账户(第四十四章会把这件事讲透)。
所以那一场撞车,对他们两个都不是「我这一生是不是假的」。达尔文慌了几天,然后按朋友安排的办法办了;华莱士在南洋收到消息,回信道谢。
再看 1713 年那两位:一个终身未婚、没有子女、四十年只守着一批手稿和一个学会;一个把最好的十年交给了别人家的族谱,晚年被留在汉诺威。
他们没有第二个账户。 所以那一架,打到的不是财产,是命。
这一条不能替他们免责,可是它解释了烈度:同样的撞车,有人赔得起,有人赔不起。
1858 年那一招——两份东西一起摆出来,不判先后——今天在一些期刊里成了一种常规做法。
比如有两个互不相识的研究组,几乎同时做出了同一个结果,前后脚投给了同一家期刊。编辑发现了。
过去的处理办法,多半是看谁的稿子先到,先到的发,后到的退。后到的那一组几年的工作,就因为晚了几天被判成「重复」。
现在有些期刊换了办法:两篇一起发,排在同一期,前后挨着。 编辑还会写一小段说明,讲两组是各自独立做出来的。
这就是把椅子从一把加成两把——第四十五章那句话,被一个编辑部做成了规矩。
这个做法之所以做得成,靠的恰恰是第十章那三条:
两组都有完整的实验记录和投稿记录,拿得出路。
编辑是两边都信的第三方,不属于任何一组。
结果是并列,不是指派。
三条都在,一桩本来可能打成官司的撞车,变成了同一期杂志上的两篇文章。
你所在的行当,也许还没有这样的规矩。可是你可以先在自己能管到的那一小块里试:两个人同时交了很像的东西,别急着判谁先,先问一句——能不能两份一起用,各自署名?
这一章说撞车是常态,并列是出路。话要收一下:不是每一次撞车都能并列。
有三件事,要分开判。
第一件:两个人是不是都有自己的路?
都有,那就是真撞车,可以并列。一方有、一方没有——只有结果,拿不出任何一步过程——那就不是撞车,是另一回事了。
第二件:有没有接触?
没有接触,撞车的可能性很大;有接触,就要看第五十二章那两条硬判据:错有没有一起过去,怎么选都行的地方是不是也一样。
第三件:先后差多少?
差几天、几个月,在同一片地上,通常算同时;差十年,而后到的那个人又有接触、又拿不出路,那就很难说是撞车了。
三件事一起看,才判得出这一次是哪一种:
都有路、没接触、时间接近——并列,像 1858 年那一次。
都有路、有接触——各自独立,但承认影响,像微积分那一次。
一方没有路、有接触、晚了很多——这不是撞车,这时候该用第三十九章那套程序去查。
本书一直在替撞车说话,是因为撞车常被冤枉成抄袭。不过反过来的冤枉也有:把真正的拿走,说成「英雄所见略同」。
两种冤枉都要防。 判据还是那一个:看路。
撞车是常事,打不打得起来,看两件事——路留没留下,居中的人是不是双方都信。
我手上这件事,路留在了哪里:______。
万一撞车,我会请谁来居中,对方会不会也信他: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