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麦国际专著 · 第 179 号 为何他们会吵架? · 全文目录

第五十一章 同一道题,在别的行当

这道题不是数学专有的。哪一行都有。

这一章横着看一眼,然后从中拎出一条可以被检验的推论。

◆ 一、医学里的两场

第一场,很难看。

1840 年代,几个人几乎同时把乙醚用于手术麻醉。这是人类最了不起的发明之一——在那以前,动手术就是硬挺。

接下来的十几年,几位当事人为「谁是第一个」互相指控、打官司、上国会请愿。几个人的后半生都毁在这上面,有人破产,有人声名尽失。

一件解除了无数人痛苦的事,把做成它的人变成了敌人。

第二场,处理得好得多。

二十世纪,一位学者发现了霉菌能杀细菌,可是他没能把它做成药。十几年后,另外两位把它提纯、做成能用的药,救了无数人。

后来的奖,三个人一起领。

同一类局面,两种收场。 差别不在人品,在第四十五章那句话:后一次,椅子有三把。

◆ 二、技术里的那种争

飞机是谁造出来的?

这个问题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标准答案,各自都有理由,各自的教科书上写着不同的名字。

第二十三章讲过,这场架后来变成了两国的比分。飞机那一场也一样。一旦国旗插进来,并列就变得不可能——比分只能有一个赢家。

◆ 三、艺术里最难

艺术里这道题最难判,因为路最不可见。

两首歌的调子像,两幅画的构图像,两个人的文风像。像了以后怎么办?

有时候是真抄,有时候是致敬,有时候是两个人听了同一批歌、看了同一批画、被同一片风气推着走。

不过创作者拿不出「我是怎么想到这段旋律的」。他没有实验记录,没有提交记录,没有推导过程。他能说的只有一句:我就是这么写出来的。

于是只能靠相似度判。 而第三十九章讲过,光有相似度是判不出来源的。

所以艺术里的抄袭争议,错判最多,也最伤人。

◆ 四、生意里的另一种

专利这一行走到了另一个极端。

它根本不问路。它只看一件事:谁先递进去。

第八章那位买断发现的侯爵,是这套讲法的祖宗(第三十二章叫它「合同的讲法」)。它的好处是干脆,永不扯皮;坏处是跟谁走过路完全无关,于是催生出一大堆专门抢先递的行当。

◆ 五、一条可以检验的推论

把这些摆在一起,很容易得出一条话:

一个行当里优先权之争的烈度,跟这个行当里「路」的可见度成反比。

路看得见的行当(能拿出草稿、记录、版本),争得轻;路看不见的行当(艺术、灵感、口头的点子),争得重。

这条话听着很顺。本书差一点就把它写成结论了。

不过它有一个现成的反例。

◆ 六、反例:软件

写程序这一行,路是所有行当里最可见的:每一次改动、每一个日子、每一个人,全在记录里,一查就见(第十二章说过)。

按上面那条推论,这一行应该争得最轻。

事实相反。这一行的专利战、归属战、名分战,打得又多又狠。

所以那条推论错了。

◆ 七、修正

错在哪里?错在漏了一样东西:制度采不采信路。

写程序这一行,路可见度极高,可是判归属的时候,看的是专利申请日、是合同条款、是谁的名字写在文件上。那一柜子记录,法庭上不当主要证据用。

所以要修正成这样:

争执的烈度,跟「路可见」与「制度采信路」两样的乘积成反比。

两样都缺(艺术),最烈。

有其一缺其一(软件:路可见而制度不采信),照样烈。

两样都有(今天的科研:有实验记录、有预印本,而且同行评议确实会看你的过程),相对轻——虽然远远谈不上没有。

1712 年那一场落在哪儿?两样全无。 两个人都拿不出路,制度也没有任何采信路的办法。所以它烈到了极处,烧了三十年,判完还不服。

◆ 八、这条修正后的话怎么用

它给出的是一个很实际的次序:

第一步,让路可见。 这是你一个人就能做的(第二十五章那份记法)。

第二步,让制度采信路。 这是一群人才能做的:在评审里加一栏「过程」,在署名规则里问一句「谁走的哪一段」,在纠纷处理里允许当事人出示记录而不只是日期。

多数人只做了第一步,然后抱怨没用。没用是对的——路可见而制度不看,等于没有。

真想少吵架的团队,第二步才是要紧的那一步,而且它不花钱,只要有人愿意改一行规则。

◆ 十、一道菜的「首创」

这一章的推论,街边的吃食也能验一验。

某个城市有一道出名的小吃,好几家老店都挂着「首创」或者「正宗」的牌子,吵了几十年。

按修正后的那句话看,这一行两样都缺:

路不可见。 一道菜怎么来的,没有人记,师傅教徒弟全靠手把手,配方是口传的,改过几次也没人知道。

制度也不采信路。 谁能挂「首创」,看的是招牌挂得早、报纸登过、老主顾多,没人去查当年灶台上的那几次试错。

两样都缺,所以吵得最凶,而且永远吵不完。

有一家店换了个做法:不争首创,只在墙上贴一张纸,写「本店这道菜,是第二代师傅从某某处学来,第三代改了火候」。

它没有赢那场争论。可是它从那场争论里走了出来——因为它手上有的是路,不是名分。

◆ 十一、给你这一行打两个分

这一章那条修正后的推论,可以拿来给你自己所在的行当打个分。两个数,各从一到五。

第一个分:路的可见度。

在你这一行,一个人做一件事的过程,能留下多少痕迹?

一分:几乎什么都不留,全凭脑子和手感(比如口传的手艺)。

三分:留下一部分,比如草稿、会议纪要,可是不完整。

五分:几乎每一步都自动留痕,带日子,别人查得到(比如带版本记录的软件开发)。

第二个分:制度采不采信路。

在你这一行,判归属、分功劳、处理纠纷的时候,会不会去看那条路?

一分:只看谁先交、谁的名字在上面、谁职位高。

三分:有时候看,看不看取决于碰上谁。

五分:有明确的规矩,过程记录就是判据。

两个分乘起来。

乘积在五以下,你这一行多半常为名分吵架;在十五以上,这种架会少很多。

打完分,看哪一个分更低。

路的可见度低,那是你一个人就能改的:从明天开始记。

制度的采信度低,那得一群人一起改:在下一次分功劳的时候,提议先看一遍过程。

多数人发现,自己这一行卡在第二个分上。这很正常——第二个分,本来就比第一个难改。

争执的烈度,跟「路看不看得见」和「制度看不看路」两样都有关。只做第一样没有用——路可见而制度不看,等于没有。

我这一行,路的可见度多高:______。

判归属的时候,有没有人真的去看那条路: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