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研究艺术动力的一条入口
上一章把点燃改变提出为艺术的重要动力任务。本章从感动进入这一任务,考察某种经验怎样由身体反应、情感牵动延伸到后续态度。感动不是全部艺术经验的唯一入口,却能使我们具体研究形式如何进入生活,以及一次接触怎样留下继续发生的可能。
艺术可能通过情的形成改变参与者的行动条件:原本被忽略的需要开始获得分量,难以表达的经历找到形式,熟悉判断也可能被新的感受打断。这是感动在本书中的理论位置。它不意味着只有先被艺术感动的人才会改变,也不意味着艺术不能提供认识、技艺与现实帮助。感受、理解与行动可以在同一活动中相互形成,我们需要分辨它们如何连接,而非以感动一词替代全部过程。
要讲清艺术怎么感动人,得先讲清两件事:“情”是什么,以及“情”是怎么发生的。
情的三个观察范围:感觉、情感、心态
为了追踪艺术经验,本章把情分为感觉、情感与心态三个观察范围。这是服务于发生分析的工作区分,不是声称心理学已经确认了唯一的三层结构,也不要求所有经验由第一层依次上升到第三层。
第一,感觉。旋律引起身体一颤,色彩使注意停留,镜头使人屏住呼吸,都可以从较直接的身体感受进入观察。这类反应可能迅速出现,却未必都短暂,也不能单凭它们判断体验的意义。需要继续问:反应与什么材料和情境相连,是否改变了接下来的辨认与期待?
第二,情感。参与者可能为角色的命运担忧,为往事怅惘,为某种生活的呈现感到亲近。这些经验与对象、记忆、期待和解释相连,不能只还原为强弱不同的身体反应。它们有时持续较久,有时迅速变化;发生分析关注其如何获得指向,而不是预先用持续时间排定高低。
第三,心态。一次或多次艺术接触可能改变人面对某个问题的持续姿态,例如愿意倾听原来回避的经历,重新看待熟悉关系,或对未定问题保持耐心。这里需要后续材料,而不只依赖当下觉得被提升的表述。心态改变可以是重要效果,但不保证一定有益,也不构成判定所有优秀作品的唯一尺度。
感觉、情感、心态在这里区分的是观察范围:直接的身体感受、与对象和记忆相连的情感,以及较持久的态度与行动倾向。它们可能相互转化,也可能分别出现,并非人人必经的单向阶梯。某种经验持续较久,不足以单独证明作品更伟大;短暂的惊喜或安宁,也不因没有改变整个人生而失去价值。本书特别关注心态层面的回写,是为了追踪艺术经验怎样进入后续生活,而不是用持续时间替代全部艺术判断。
用幸福律分析情的形成:张力、转换与释放
本书以幸福律为重点框架,追踪张力如何经由形式与参与被转换,又怎样获得释放或继续展开。它把感动从一个结果词变成可以逐段询问的过程:此前有什么牵动,作品做了什么,体验随后如何改变。这个框架的力量应当来自具体说明,不能来自把所有例子事后塞进三个名称。未出现预期环节、次序不同或持续没有释放的经验,也需要进入分析并促使模型修订。
第一步,辨认张力。在幸福律的分析中,张力可以指期待与实现、熟悉与陌生、既有理解与新经验之间尚未安顿的牵动。悲剧、诗歌与音乐常能把这些牵动组织成可经验的形式,本书由此提出一条有解释潜力的研究路径。但不能预先断言任何真正的感动都必须具有可识别的紧张积累,也不能把没有发现张力自动解释为张力隐藏得更深。平顺、安宁与第一遍即发生的美感同样需要被保存为材料:若在明确的观察范围内,相关张力并不出现,就应限制或修改这一机制的适用主张。
第二步,分析转换。形式、媒介、叙事与节奏能够改变经验的组织,使原来难以分辨的冲突变得可以理解、承受或重新看待。悲剧可能使痛苦同尊严相连,喜剧可能使僵硬判断出现松动,音乐可能使期待获得新的走向。这些是需要逐个作品分析的可能机制,不是所有形式必有同一种功能。原始表达与强烈刺激也可能成为艺术材料;问题在于它们怎样进入完整活动,而非先把它们排除在艺术之外。
第三步,观察释放与后续。落泪、松气、震动或安静,可以成为经验改变的显露,但不能单独证明转换已经完成,更不能保证进入了更高秩序。有些作品留下的是继续发问的张力,有些经验需要较长时间才显露后果。本章用释放追问原有牵动如何获得新的出口,而不把它规定为所有感动的必经终点。能量释放在这里沿用本书的发生学专门用语,不是已经测得的生理或物理能量变化。
感动与情绪操纵:怎样提出可检查的区分
感动与情绪操纵不能只凭反应强弱区分。我们需要检查作品与传播安排怎样组织注意,是否允许参与者形成自己的理解,以及即时反应以后留下了什么。
所谓煽情可以用来批评一种做法:过度集中刺激,只要求参与者迅速作出预定反应,却尽量排除复杂背景与独立判断。但这个批评需要展示具体机制,不能因为作品通俗、情节激烈或观众流泪,就认定没有转换。感到充实或空虚也只是材料的一部分,尚不足以裁定作品。发生学应当把评价落实到形式、参与与后续,而不是用真艺术和低级刺激的标签提前结束分析。
转换可以成为比较艺术感动与情绪操纵的一条线索:作品是否通过形式与经验的组织,使参与者获得新的区分与理解,还是主要追求即时反应,并封闭后续判断。这个区分不能只凭流泪、兴奋或空虚作结论,也不能仅由分析者给作品贴上高低标签。需要结合具体形式、参与条件与后续经验检查;某些通俗作品同样可能形成深刻转换,复杂作品也可能只提供身份装饰。本章因此把张力—转换—释放作为可细化的机制框架,不把它当作单独裁定一切艺术资格的充分必要条件。
不同艺术类型中的转换方式
下面用幸福律比较几种艺术经验的可能结构。这些比较属于本书的解释性重构,不取代各类型的历史和形式研究,也不宣称以三个词便能穷尽它们的差别。
在某些悲剧经验中,对人物处境的关切、对结局的期待与对行动限制的认识相互牵动。作品的结构可能使痛苦获得新的理解,例如看见尊严、责任或无法轻易调和的冲突。体验未必总以崇高释放结束,也可能留下愤怒、悲伤与尚未完成的判断。幸福律的分析应当说明具体转换,不能预设悲剧必然使所有人被提升。
在某些喜剧经验中,错位、反转与节奏使一个原本严肃或僵硬的安排突然显出另一种可能,笑可以成为这种重组的结果。但笑也可能来自轻松识别、群体气氛或对他人的贬抑。要解释喜剧的发生与价值,需要继续区分笑怎样形成、指向谁、留下什么,而不能把一切笑都归为同一种荒谬张力的释放。
崇高、优美与荒诞可以提示不同的经验方向:有些使人面对尺度与能力的边界,有些组织亲近与安宁,有些保留难以安顿的不协调。它们并非天然对应三个固定的心理结局。尤其是持续悬置与拒绝圆满的作品,要求幸福律明确其解释范围:未释放不应被自动判为失败,也不能仅凭称其为悬置释放,就宣布模型已经得到支持。
共同框架的作用,是使不同经验能够被放在一组明确问题下比较:牵动从哪里形成,形式改变了什么,参与者得到怎样的继续可能。比较之后仍然存在的差别,应当保留,而不是被统一语言抹平。把作品比作幸福律的运行装置,强调形式参与过程的功能;它不意味着每件作品都替每位参与者运行同一完整循环,更不把艺术类型的历史差异变成同一机制的几个名称。
本章小结
本章从感觉、情感与心态三个范围追问艺术经验怎样展开,并以张力—转换—释放组织一种发生学解释。其力度在于把形式视为参与经验形成的条件,把当下反应同后续回写联系起来;其检验责任在于说明具体张力是什么、形式改变了哪一种过程、释放或未释放留下了什么。三环节不能靠成功结果事后补齐,也不必在所有作品中以同样次序完整出现。悲剧、喜剧、优美与荒诞可以据此比较,但它们的历史与形式差别仍然需要各自的分析,不能仅凭统一词汇宣称第一次获得了全部解释。下一章继续追踪经验如何进入主体性的更新,也保留没有显著更新时的艺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