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一句“这不像我”打断生活
林岚负责整理一批社区口述史材料。她原来以为自己很清楚将要讲什么:这是一条老街怎样从衰落走向新生的故事。图片已经选好,展览题目已经拟好,老人们的回忆只需补足细节。可在一次核对中,一位受访者指出,被她当成新生活起点的那次搬迁,对自己却意味着失去邻居和谋生的地方。林岚没有马上回答。她看着自己写的说明,第一次觉得,那段熟悉的文字像是别人的话。
这个情境是为讨论构造的,不对应一次实际调查。我们关心的也不仅是她应当怎样修改展览。还有一串更贴近本章的问题:听见反对意见的是谁?发现自己先入为主的是谁?昨天写下说明、今天想删去它的,为什么仍被叫作同一个人?她说“那不像我”时,是在发现一个早已藏好的真实自我,还是正在对自己作出新的要求?如果新的要求来自对方的讲述,它还算她自己的选择吗?
平常,“我”字可以把这些问题包在一起。它让交谈顺利,让承诺有对象,让经历可以被述说。可是,解释这个字怎样起作用时,不能仍只把它当成一个不需要说明的起点。作者提出主体发生的问题,正是要把目光转向这个平常被略过的地方:一个能够辨认、发言、选择、承担和改变的位置,是在怎样的关系中成形的?
原章用“三号位显影”表达这一转向。本章保留这个方向,同时把几种不同的任务展开。解释一个人怎样获得某种身份,不等于解释一切体验为什么存在;说明一次行动依赖他人,不等于取消行动者;指出自我具有历史,也不等于证明任何先在条件都不存在。发生学要使问题增加清晰度,就得允许这些区别留下来。
林岚可以先只做一件事:承认自己的解释出了问题。此刻她并没有从无中长出全部人格,却也不只是把一个错误词语换掉。她开始重新决定,什么材料值得相信,谁有资格纠正自己,自己愿意为什么样的叙述署名。这是一种主体位置的变化。它可以被叙述、讨论和追问,但不能被一句“自我发生了”提前解释完。
二、意识、自我与主体不是同一道题
“意识”至少可能指向三类关切。我们可以问,一个人有没有某种正在经历的感受;也可以问,某项内容能否被他辨认、报告或用于行动;还可以问,他是否把自己的活动作为对象来反思。这几种问法常有联系,却没有在定义上互相包含到足以直接替代。说不出一个感受的名称,不自动等于没有那个感受;能把一套说明复述得很好,也不能仅据此判定那套说明已经成为自身经验。
“自我”也有不同用处。它可以指经历被理解为“我的”这一点,可以指跨越时间的个人连续性,可以指一套关于自己是什么样的人的看法,还可以指别人据以认识和称呼一个人的公共身份。林岚的姓名没有改变,不妨碍她对自己的评价改变;她对某段往事的解释改变,也不必使此前作出的每一个承诺立即失去对象。把这些层次都装进同一个自我概念,容易在一个层次得出结论,再无声地移到另一个层次。
“主体”在本章主要承担另一组问题:谁以什么资格发起行动,谁能够判断方向,谁能够参与改变条件,谁要对结果作出回应。这是一个关于行动位置、能力及关系的概念。一个人可以正在经历某种情绪,却尚未形成对当前行动的清楚主张;一个工作团队可以具有明确的决策程序,却不能据此推定团队整体具有一个与个人相同的内在感觉。意识问题与主体问题因此既相关,又不能互相借答案。
这些区分是本章为阅读所作的编辑性澄清,不是宣告作者已经给出了同名的分类学。它们的作用是让读者知道,一段解释到底解释了什么。当本章说林岚成为能够重新安排展览的主体,主要涉及判断与行动资格;当说她感到迟疑,涉及体验;当说她重新理解自己,涉及反思性的自我解释。只有把变化发生在哪一层说清,才可能继续问几层之间怎样连接。
一个最常见的跳跃是:自我解释可以改变,所以经验的承担者只是虚构。前半句讨论解释内容,后半句却在否定经验的归属,两者之间缺少论证。另一个跳跃是:当下体验无法由别人替我经历,所以我的判断完全不受关系塑造。这里又把第一人称的不可替代性,误作思想来源的完全独立性。主体发生学有必要同时避开这两端。
三、从一个现成的“我”,转向一个正在形成的位置
作者反对的,是一种把所有关键解释都预先存进主体的说法:一个完整的我先在那里,随后只是把已有的认识与愿望投向外界。如果如此解释,学习似乎只是填充内容,关系只是提供刺激,变化只是揭示本来已经具备的东西。发生学提出的相反要求,是把能力、愿望与身份的形成过程也纳入解释,不让它们在故事开头免费出现。
但“不是先天现成”要读得精确。否定一个包办一切的成熟主体,不等于否定身体条件、既有能力和此前生活对当前行动的约束。林岚并非在听见质疑的一刻才获得听力、语言和全部价值观。她能够理解那句话,与此前形成的许多条件有关;她能够被那句话改变,也说明这些条件没有把一切后果封死。形成并不要求毫无前提,前提存在也不等于结果早已写定。
以主体位置为问题,会改变叙述的颗粒。原来的叙述是“林岚决定展示什么”,新的叙述要继续问:哪些人能让她改变决定,哪些材料被排除在外,哪一种展览传统让某些结论看起来不用再解释?这些问题没有把林岚从行动中删除,而是把她的判断放回产生判断的关系里。主体不是从视野里消失了,是从单独的原因变成同时需要解释的参与者。
这里也不能倒过来,把“关系”设为新的万能原因。说社会使林岚成为某种人,如果不说明何种安排通过什么活动起作用,仍然只是用一个更大的名词包住一个更小的名词。关系中的人有差异,面对相似条件可能作出不同回应;同一个人也可能接受一种要求、抵抗另一种要求。本章以发生为线索,正需要保留这些分叉,不能让它们被整体一词抹平。
因此,“我如何发生”可以首先理解为:在某段具体活动中,一个人如何获得新的辨认方式、行动能力和回应资格,又如何把它们接回自己的生活。这是可以细说的任务。至于一切主体性是否都能由这一方式穷尽、有没有不可还原的第一人称结构,则仍是更强的问题。入门书应帮助读者走到问题面前,不替尚缺论证的结论提前宣布胜利。
四、身体不是装着自我的容器
在林岚的情境中,身体不能只作为思想之外的一件设备。她在拥挤的房间里站着听材料,与坐下来逐句核对录音,是两种不同的参与方式。她是否能够靠近展板、拿起旧物、听清对方,都关系到活动如何进行。这些是构造情境中的具体条件,不是关于某个神经机制的假设。把身体放进分析,首先意味着不把理解写成脱离姿势、感官、动作和承受能力的纯文本运算。
身体也不能被缩成行动者完全掌握的工具。一个人能够提出目标,不意味着每一种身体过程都受意图随时支配;能够熟练做某事,也不意味着必须在每一步之前先讲出一条命令。原章以“动念即应”和“不应”说明我与非我的分化,这可以成为容易理解的思想线索,但不足以独立建立身体归属的普遍标准。工具可能随操作响应,身体也可能不按当前愿望行动,两类情况都提示,控制与归属不是同一个关系。
在概念上,至少要把“我能够控制它”“我通过它行动”“它被我体验为自己的身体”和“别人把它认定为我的身体”分开。日常生活常把它们合用,哲学解释却要检查它们能否分离。本章不凭想象中的极端神经案例证明这种分离,也不使用疾病来给理论作快捷背书;只指出,如果一个理论把四种关系定义成同一件事,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说明责任。
身体的尺度还会影响何谓可行。展览可以在理念中被无限修改,参与者的时间、移动和劳动却不能被一句愿望抹去。自主不是想象自己拥有无限行动范围,而是理解哪些能力可用、哪些限制需要共同改变、哪些代价不能转给别人。这样理解身体,不是把主体性降为肉体材料,而是承认行动总从一个有位置、有界限、能接近某些事又不能同时接近一切事的存在出发。
发生学在这里能够提出一个有力要求:讨论自我时,既不要只追问身体里面藏着什么,也要看身体怎样参与共同活动、怎样获得新的动作可能。但这不是排除内部机制研究的理由。关系分析和神经层次的研究可以提出不同的问题;哪一种能解释哪一种现象,要在明确对象后判断。把“身体中的过程”一概说成发现学,把“关系中的过程”一概视为发生学,不会自动获得更好的解释。
五、经验如何成为“我的”,又为何不能被一句话占有
林岚说“我听见她的声音发抖”,这里已经包含几件事:有某种声音经验,她把它归于对方,并把它理解为与当时情境相关的表达。她可以真诚地讲述自己的感受,却仍可能误解对方发声的原因。因此,第一人称的真诚和关于世界的正确不能直接画上等号。承认经验对经历者的重要性,也不要求把经历者作出的全部解释都视为最后裁决。
反过来,如果录音中听不出她所说的那种变化,也不能马上说她当时什么都没有经历。录音保留了特定范围的声学材料,未必包含她在现场注意到的全部关系;也可能是她后来改变了自己的回忆。两种可能需要分开,不能只凭一种记录形式就取消另一种材料。这里的重点不是为任何自述提供免检权,而是说明不同证据可能针对不同的命题。
“我的经验”也不等于“我可以随意决定它是什么意思”。林岚可以重写自己的感受,却不能因此替受访者宣布搬迁是好事;受访者可以讲述自己的失落,也未必能凭一人的经历概括整条街每个家庭的变化。经验的不可替代性,要求我们给当事人的讲述以位置;经验的有限性,则要求我们保留其他讲述和公共核查的空间。两种要求可以同时成立。
作者用显露讨论经验怎样从不分明走向可辨认。在这个问题上,值得保留的不是一条任何体验都必经的直线,而是对中间状态的敏感:人可能先觉得哪里不对,随后才能辨认这种不对指向什么。可“不能清楚报告”与“没有发生”之间不能简单等同。一个概念若仅以语言报告来确认经验,就要承认它首先测到了可报告性,尚没有借此穷尽经验本身。
自我的归属问题因此不能只靠一句“我说了,所以是我”。发言是一种重要的公开形式,沉默也可能有多种原因。为了让发生学不把最会表述的人自动当成最有主体性的人,本章把经验、表达和获得回应的条件分别保留。能够形成自己的声音,与拥有一段被允许听见的声音,彼此关联,却并不总由同一个人掌握。
六、三号位怎样读,才不把解释次序写成生命时间表
在本书的术语中,SIO讨论主体、互动、客体作为整体关系的形成,SDE讨论显露、差异序列与特征纠缠;两组三项不能逐项替换。谈主体发生时尤其如此:SDE中的S是显露,并不是因为同样写成字母S就自动成为主体。主体性在什么活动中显露,需要通过具体的对象辨认、互动组织与行动位置说明,不能由字母外形替我们完成推理。
“三号位显影”可以先按作者的理论提议来理解:解释一场活动时,不先把一个已具备全部能力的主体安在开头,而考察行动者的位置怎样在与对象、互动的关系中获得规定。这里的第三,首先指体系所赋予的解释号位。如果进一步主张所有人的个体发育都严格按客体、互动、主体的时间顺序完成,就已经提出更强的经验命题,需要明确各阶段的判断标准及支持材料。
原章用新生儿从未分主客的状态走向自我来作说明,还把起点称为纯粹的E。本章不沿用这一经验断言。没有语言中的“我”,不足以证明没有任何身体归属、辨认或感受;不能从婴儿无法给出成人式报告,直接读出其体验内容。另一方面,若S、D、E被设定为发生的相关维度,那么“只有E而没有任何S与D”究竟是分析上的突出侧重,还是三维理论允许的特殊阶段,也需作者明确,不能一面强调不可拆分,一面借婴儿图景完成拆分。
在林岚的情境里,号位说法可以得到较有限而清楚的使用。她先注意展板上的一个争议句,再参与核对与讨论,随后重新说明自己为何愿意采用另一种叙述。这是我们能够构造并逐步理解的顺序,却不能用来证明现实里每次主体形成都先后如此。她此前已有的立场,也可能先推动她选择对象和开启讨论。一次活动的主体位置形成后,又成为下一轮活动的条件,并不需要每轮都从完全无主体开始。
因此,主体是发生的结果和主体能够参与后续发生并不矛盾。真正需要避免的是把“结果”写成永久无效、只能被动承受的位置。历史形成的能力可以对未来产生作用,正如已学会的判断并不因为是学来的就不能判断。发生论若不能容纳形成后的作用力,就会从反对现成主体滑向否定行动本身。
七、记忆不是自我的整座仓库
林岚找出自己三年前写的一篇短文。短文中,她曾批评一种过于整齐的城市叙事。她吃惊于今天的展览竟重复了当时反对的做法。这段材料可以被理解成她一直坚持某种原则的证明,也可以被理解成她早已放弃原则的证据,还可以只是一个偶然相似的表述。材料不会自己选定解释,解释也不能随意抹去材料的字句与写作处境。
讨论记忆时,至少要分清曾经发生的事、现在能够想起的事、保存在外部材料中的记录,以及此刻赋予过去的意义。本章不在这里提出有关记忆系统的神经分类,只把四个问题分开。它们允许我们理解,为什么一份新找到的记录可以纠正个人自述,却仍需要当事人解释当时的语境;也允许我们理解,为什么一种强烈的熟悉感不能独自证明所有细节准确。
把自我完全安放在记忆中,会遇到一个逻辑困难:一个人并不需要时时回忆每一个过去片段,才继续履行此前的生活关系。如果任何未被当下记起的事都不再属于此人,承诺、身份和学习就会随着注意转移不停重置。但从这一困难也不能推出记忆对自我无关紧要。记忆使我们能够把当前行动与过去连起来,重新解释某些选择,并辨认哪些重复值得继续、哪些重复需要中断。
在发生学的解释里,可以说过去通过可用的记忆、已经形成的能力、他人的期待和保存下来的材料参与当下。这里的“通过”很重要:过去不是一个无所不在的原因,研究者不能随手用任意往事解释任何表现。林岚过去写过那篇文章,并不能自动保证她今天承认矛盾;过去受过某种评价,也不能单独决定她以后永远服从。历史提供了路径和限制,但其当下效力需要在活动中显现。
当林岚说“我原来不是这样的人”,一种有用的回应并非马上告诉她真我不存在,而是继续问:你比较的是哪段经历、哪一种行动、哪一个评价标准?也许她正在以新的标准读旧的生活。这样的变化不必被理解成虚伪,它也可能是反思的结果;但新的理解仍要承担对过去事实的责任,不能为了当前的舒适把所有不利材料改写成别人造成的。
八、叙事能组织一个人,却不能代替一个人
把过去连成故事,是一种理解连续性的方式。林岚可以把自己的经历叙述成“从相信整齐答案到学会倾听”的过程。这条线使一些原来分散的片段获得联系,也使她知道下一步为何值得做。可一条好讲的故事不等于一段已经充分说明的生活。她可能在某些事情上更愿意倾听,在另一些事情上仍拒绝纠正;可能今天作出承诺,明天遇到压力时又退回旧的安排。叙事赋予方向,不保证方向已经兑现。
如果只把主体理解成故事的作者,容易忘记故事中有许多并不由讲述者独占的事实。受访者不是为了完成林岚的成长叙事而存在,邻居的损失也不能只是她获得自我认识的材料。一个人的故事可以说明自己为何改变,却不能据此夺走别人的解释权。主体发生有自己的第一人称线索,同时也发生在他人不一定认可这条线索的共同生活里。
另一个风险是把“会讲自己”当成“更有自我”。一个人能够写出细致的成长故事,可能因为他掌握了特定语言与体裁;另一个人说不出长篇道理,却可能以持续的行动维护重要承诺。两者不能仅凭表达复杂度排成主体性的高低。这里不是否认叙事的力量,而是把它放回若干能力之中,避免让单一能力垄断人的资格。
发生学能够提醒我们追问:一个故事在何时被说出来,面对谁,为了解决什么问题,它允许哪些经验进入,又让哪些经验消失?林岚若把自己说成独自醒悟的英雄,就会遮蔽受访者坚持核对的作用;若把自己说成完全受制度摆布的人,又会遮蔽她仍可争取的修改空间。两种故事都可能保存部分事实,却把决定自身责任的部分剪掉。
因而,较可取的自我叙事应容许未完成:我当时有这样的理由,现在发现它忽略了某些人;我愿意改变,但尚不能保证一切后果。这种说法缺少完美转变的戏剧性,却更容易同实际行动相接。自我不是只有在获得一个毫无裂缝的总故事之后才可以存在;保持若干尚未协调的经历,并继续为它们寻找合适的关系,也是一个值得认真描述的状态。
九、意识的明暗,不是人的有无
原章用专注阅读时不再不断想到自己,说明“我”的显影可以变淡;受阻以后,“我怎么看不懂”的自问又把自己推到前面。作为生活描述,这个例子能够帮助区分活动中是否突出地想到自己,与一个人是否正在参与活动。但如果直接说专注使我消失,就把关注重心的变化扩大成存在上的取消,也可能把关于经验的比喻写成已经得到证实的心理机制。
可以设想,林岚在逐字核对录音时,暂时不再想着自己是一个怎样的策展者,只关注前后两句话是否被剪错。随后对方问她为何采用这一标题,她又开始解释自己的判断。这个构造情境不要求一个自我时有时无地生灭;它只要求我们承认,同一个活动中不同关系能够成为注意与反思的重点。是否还有更深的自我结构持续起作用,是另一个需要论证的问题。
站内第323号《意识,潜意识与无意识》提供了较新的作者口径:以有无显影、是否形成侧重与次序区分三大意识,又以客体、互动、主体区分意识的三种侧重。这是其理论定义,不能直接当作医学分类;两组“三”也不是同一张名单。本章引用这一点,只为防止把没有明确想到自己,误读成没有任何意识或没有任何主体作用。
这组区分仍留下困难。假如一个人持续专注同一对象,没有可辨认的侧重轮换,那么按定义应当怎样描述?若轮换发生得很快,观察者又凭什么确认?某段活动做得流畅,当事人事后讲不出步骤,究竟是当时没有侧重,还是当前报告保留不了当时的细节?这些问题要求定义提供进一步的判定条件,不能靠“其实也有,只是看不见”把每一种反例重新包进去。
意识的明暗还可能是不同关系的明暗。林岚清楚知道展板上写了什么,却没有理解那句话给某位居民带来的位置变化。她对字句的清楚,不等于对关系的清楚;后来理解关系,也不意味着此前从未见过文字。因此,讨论“意识到了”时,要指明意识到什么。给整个人贴上清醒或不清醒、成熟或不成熟的总标签,往往比具体事情所能支持的结论走得更远。
十、反身性为什么重要,却不必召来无穷多个“我”
林岚不仅核对展览,还开始审视自己为什么倾向于一种整齐叙事。她把自己的判断作为讨论对象,这是反身活动。原章把这一过程写成一轮又一轮的回照:被显影的我再次成为对象,似乎每一次反观都要出现一个新的、尚未被抓住的我。这个表述能够提醒我们,任何自我说明都有其正在进行的位置;但它不能直接证明,现实中真的存在无穷多个观察者或意识层级。
“我正在看自己作出的判断”在语句结构上具有嵌套,不意味着脑中必须再安放一位小观察者;否则每增加一位观察者,又要解释谁在观察他,问题只会向后移动。反身性可以先理解为活动改变了自己的处理对象:此前林岚核对居民的话,现在她也核对自己选择材料的标准。解释所需的是这类转向怎样实现,而不是把语法中的每一个位置都变成一个独立实体。
同样,从反思还可以继续,不能立即推出任何自我知识都不可靠。林岚可以确切知道自己删掉了一个句子,可以给出这次修改的理由;她未能说明自己全部动机,不会使这一有限知识自动归零。完整的自我穷尽和局部的有效认识是不同要求。若只有掌握关于自身的一切才能声称认识自己,那么任何有限判断都会在起点被取消,发生学也无法获得可讨论的内容。
反身性更具体的意义在于,解释自身的活动可能改变其对象。林岚一旦公开承认自己遗漏了受访者的处境,下一次讨论的关系就可能不同:别人可以据此要求她说明更多选择,她也要面对已经作出的承诺。这个变化不是每次反思都必然发生的定理,却是一种可清楚构造的可能性。它提示我们,不要把自我描述永远视为对一个毫不受影响的对象所作的外部拍照。
因此,主体不能彻底站到生活之外,并不妨碍他在生活中形成距离。距离可以来自暂缓决定、听取不同意见、比较自己的两次表述,也可以来自拒绝某个过快的自我判断。这些并不需要把人分裂成一个行动者和一个全知裁判。有限的反思已足以使某些行动获得修正;承认有限,不等于把思考权交给一种据说比人更懂人的总解释。
十一、别人怎样进入“我”,又为什么不能拥有“我”
林岚获得的主体位置,部分来自他人的回应。受访者愿意继续解释,编辑愿意为补充材料留出空间,居民能够指出照片的错误,这些关系使某些修正成为可能。别人不只是给一个既成自我增加信息,也参与规定了什么算合格的讲述、什么需要道歉、什么值得坚持。然而,被他人参与形成,不等于他人因此拥有她,或有权替她宣布最终的自我真相。
这一区别在称呼中十分清楚。有人叫林岚“专家”,可能给予她发言权,也可能使她难以承认自己不知道;有人说她“太敏感”,可能试图结束一段需要继续的讨论。称呼既能描述,也可能分配位置。发生学要问的,不只是这些词是否贴切,还包括它们在此时让谁能够行动、让谁必须沉默、让哪一类理由不再被认真听取。
但不能因此推定所有身份都只是任意施加的标签。她确实承担整理材料的工作,掌握了某些技能,也留下了可供核对的成果。这些关系不会因为我们揭示称呼的作用而消失。较强的分析应同时问身份的依据和身份的效果:何种能力支持这一位置,这个位置又怎样影响能力继续形成。只讨论效果,容易使所有评价都变成权力;只讨论依据,则可能忽略资格认定本身的排斥方式。
主体发生也不必以得到每个人的承认为条件。若一个人必须先获得所有人的赞同,才能拥有自己的立场,他就无法合理地反对群体。林岚可以在共同讨论中形成判断,同时承认仍有人不满意。关键不在于有没有分歧,而在于不同意见是否有被提出和回应的机会,结论的权限是否与其依据相称,持异议者是否因此被取消参与资格。
于是,关系既可能支持自主,也可能压缩自主。它不是天然温暖的词,更不是把个人溶入整体的理由。发生学若重视主体如何形成,就应同样重视主体如何被阻断:有人能够讲话却没有被听见,有人被要求承担后果却不能参与决定,有人被允许选择却只能在预先设好的窄范围内选择。描述这些情形时,需要说出具体安排,不能把一切困难都归结为当事人没有完成自我成长。
十二、愿望怎样成为“我的愿望”
林岚原先希望办成一个受到赞赏的展览,后来希望让不同居民都能辨认自己的位置。两种愿望不必互相排斥,也可能在资源和时间上发生冲突。只问“她真正想要什么”,似乎预设了一个最深处、永不变化的答案。发生的视角则允许继续问:这些愿望在何种活动中形成,为什么有的愿望在此刻更有力量,她愿意以什么代价把某个愿望变成持续行动?
愿望有来源,并不自动使它不属于自己。学来的语言仍可以表达自己的意思,从别人那里理解的一项价值也可以经过思考成为自己的承诺。若只有完全不受任何影响的愿望才叫自主愿望,那么人与人的学习将从定义上消灭自主。这个要求既过强,也未必说明我们实际关心的自由问题。
另一方面,一个人能够把愿望说出口,也不足以证明他有充分机会审视它。林岚可以说自己自愿压缩核对时间,可如果她不知道材料已经引起争议,或者根本没有提出不同安排的机会,那么“自愿”还需要更多解释。这里无须假定一个幕后力量控制一切,只要把理解、选择和拒绝的具体条件展开,就能看到一句自愿所覆盖的差别。
本章把愿望的反思性认可作为一个可讨论的要求:行动者是否能够说明理由,听到相关反对后继续评价理由,并在必要时改变行动。这不是为所有主体性制定唯一门槛,更不能据此否认尚不能充分表达者的利益与尊严。它只是帮助区分某些容易混淆的情形:顺口说出的偏好、在压力下的服从、经过考虑的承诺,虽然都可能表现为同一个“我愿意”,其形成条件并不一样。
SDE可以帮助把愿望放进具体关系:它以何种方式显露,经过哪些差异与转折,依靠哪些特征之间的关联维持。可三维说明不会自动告诉我们愿望值得不值得。一个人可能十分稳定地追求不公正的目标。解释愿望如何形成,与评价愿望应不应该实现,需要相接,也要留下各自的论证。否则,发生得越牢固就越正当,将成为发生论最危险的偷换之一。
十三、自主是改变关系的能力,不是没有关系
在构造情境中,林岚最初被安排从三张海报中选一张。她可以自由挑选颜色,却不能修改已经决定的展览主题。后来,她争取到重新访问几位居民并增加争议说明的机会。两次都有选择,但选择所能触及的层次不同。自主的差别不只在选项数量,也在于行动者能否理解和改变选项怎样产生、能否提出尚未被列出的可能。
这不意味着任何有限选择都是假自由。赶在开幕前确定一张海报可能是合理需要,不可能每次都重新讨论全部项目。问题在于,哪些限制有明确理由,哪些限制只是因为某些人没有被允许参与;必要的封装在何时应当重新打开,改变规则的代价由谁承担。自主并非总要把一切推翻,而是能够在适当层次参与并质疑作用于自己的安排。
一个具有自主能力的人也可能主动委托他人。林岚不必亲自完成所有照片修复,她可以请专业人员判断技术细节。委托是否削弱主体性,要看委托关系:她是否理解交出的是什么,是否保留必要的询问和调整可能,双方对权限是否有清楚约定。把所有依赖都视为自主的失败,会使合作从一开始就不可能;把所有委托都视为自由,则会忽略失去发言能力的情形。
自主还需要面向以后。今天的决定可以使未来更容易改变,也可能把未来锁得更死。若林岚为了开幕速度接受一个不允许补充材料的长期版本,她在当下作出决定,却压缩了后续回应的空间。是否接受这种限制,需要解释收益、代价和相关人的位置。主体形成并不只发生在一个选择瞬间,也存在于选择如何安排后来的可选性。
因此,发生学能够给自主带来的启发,是把它理解为一种需要条件支持、也会反过来改变条件的能力。这种能力具有程度、范围和任务差异。一个人在材料整理上有充分判断力,不代表他在所有领域都有相同资格;在某次关系中暂时缺少选择,也不应被写成这个人本质上没有自主。把自主放回具体活动,恰是为了避免整体标签取代对具体限制的识别。
十四、既然“我”在发生,责任怎样继续
责任问题会立刻出现:如果我的立场在关系中形成,如果今天的我可以改变昨天的解释,为什么仍要为过去作出的决定回应?原章强调主体是发生的结果,有助于打破一个人完全自造自身的神话,却不能据此把责任从生活中撤走。责任并不需要一个毫无历史的原因之王;它需要说明某个人在特定事情中有什么作用、知道什么、能够做什么,以及当时与他人形成了何种承诺。
林岚可以承认展览主题来自集体讨论,但如果某条说明由她独自删去了关键限定,她仍须解释那次删改。集体条件和个人作用可以同时存在。反过来,如果她从未获得必要材料,也没有修改权,就不能因为她的名字印在最后一页,便把所有后果都只交给她。发生的分析不是责任的稀释剂,而应使责任定位更细,避免把最容易找到的人当成整个过程的替身。
这里要区分造成某种结果、应当作出解释、应当参与补救以及适用何种制度责任。它们不总落在同一对象上,也不能用一个“归因”全部解决。本章不提出法律结论,只在概念层面指出:一个环节对结果有影响,不代表影响者具有相同的理解与控制范围;一个人未能独自造成结果,也不代表他没有继续回应的义务。具体判断需要相应事实和规范。
自我能够改变,也不是抹去历史的橡皮。林岚若说“那是过去的我,现在我不同了”,这可以成为新行动的开端,却不能直接让受到影响的人失去要求解释的资格。变化的可信度还要通过新的安排显现:错误是否被说明,材料是否得到修正,相关人是否获得回应。与其要求一段完美的悔悟故事,不如考察改变怎样进入共同生活。
同样,追责也不应把人永久冻结成一次错误。若一个人只能被过去定义,就无法形成新的能力和关系,责任将从回应要求变成终身本质判词。发生学较可取的方向,是同时保存事实的不可随意改写与未来的未完全封闭。过去需要被承认,未来仍需要被构造;两者之间的张力,正是一个持续生活的主体要承担的事情。
十五、个体与复合体:谁在完成这次理解
展览后来由几位居民、林岚、设计人员和一套检索工具共同完成。没有哪一个人单独掌握全部材料。把成果归给“林岚的头脑”,显然会遗漏不少条件;把成果归给一个完整的复合主体,又会引出新的问题:这个复合体的边界在哪里,它以什么方式维持,对外作出的承诺由谁解释,各成员发生分歧时怎样继续?主体的单位不能仅因使用了整体一词就变得清楚。
如果问题是展览怎样产出,把人员、工具和制度关系作为分析单位很有价值;如果问题是林岚听见质疑时有什么感受,这个生产单位却不能直接替代经历者。合作产出属于整体,不足以证明整体存在一个统一的第一人称体验。反过来,体验由个人讲述,也不足以证明全部判断只在个人内部产生。这是两种问题的边界,不是对复合主体主张的简单接受或拒绝。
一个实用的区分是看关系是否进入能力的构成。在这个构造项目中,检索工具若仅提供一个随时可换的文件列表,与它持续决定什么材料被看见、什么问题值得追问,其作用范围并不相同。但“不可忽视”仍不自动等于“具有人的主体性”。功能作用、合作位置、意识体验和制度资格,应当分别论证。把其中一项的证据移给其余各项,会让关于人与工具的讨论失去明确对象。
复合体也不意味着个体从此退场。居民可能同意提供照片,却不同意自己的经历被用来支持某个总体结论;设计人员可能认可版面安排,却不认可历史解释;林岚可能无法控制检索工具的全部生成过程,却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某段文字。整体活动中的这些边界不是协作的残余,它们正是合作得以持续的条件。一个复合体如果只能靠取消成员的异议维持,它的统一便需要受到质疑。
所以,本章把复合主体保留为关于行动组织的理论提议,不把它直接当成新增了一颗集体心灵。主体层级可以随问题改变:一次判断、一个项目、一个长期共同体,分别可能需要不同边界。边界的选择必须说明它保留了什么解释能力,又丢掉了什么。所谓发生中的主体,不是越大越好,也不是越不可分越深刻,而是能够对应所要说明的活动。
十六、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如何相遇
现在把林岚的三个陈述并排:“我当时觉得不安”“我因为不安而删掉那句话”“删掉以后,我成为了更负责的人”。它们看起来都以我开头,证据要求却不同。第一句主要报告一种经验,第二句提出行动的原因解释,第三句给出带有规范尺度的持续性判断。若把真诚地承认第一句,扩展成无需核查地接受后两句,第一人称就会获得它并未自动拥有的权限。
第三人称材料同样要分层。录音可以显示她在什么时候停顿,版本记录可以显示她改了什么,其他参与者可以描述她的行为。它们可能支持或削弱她的解释,却不会只凭数量多就自然变成关于体验的完整答案。一个外部观察者也需要选择对象、解释指标、说明关联;站在第三人称位置,不意味着站到了所有前提之外。
因此,两种证据的结合不是把个人叙述放进一个仪器结果里验真假,也不是让当事人一句话否决全部外部材料。更细的做法是确认分歧发生在哪个命题上:她是否说过某句话,可以核对记录;她说话时是否感到不安,主要依靠她的报告及其相关背景;这种不安是否足以解释全部修改,则还涉及其他可能原因。把命题分开,往往比争论哪一种视角天然更高级更有帮助。
这也说明,意识研究不能凭一个功能指标独占体验概念。某系统能够稳定区分输入、报告状态、调整行动,是重要能力;要进一步说它有某种主观感受,还需说明从能力到体验的推理依据。对人也不能把单次报告能力作为全部人的价值标准。不能表达、没有被听到和没有体验,是不同的断言,各自需要理由。
本章没有提供一种解决所有意识证据难题的办法。它所坚持的是较小的纪律:任何证据都带着其实际指向,不要让一种可观察表现吞掉其他问题。发生学把经历者、表达方式和共同判断的条件放在一起,可以扩大视野;如果随后又用一套总术语取代这些差别,所扩大的视野就会重新缩回去。
十七、最强的反对:解释形成,是否解释了体验
一个有力的反对者会说:你讲清了林岚怎样换一种自我理解,也讲清了社会如何分配行动位置,可为什么这些活动伴随着某种被经历的样子?把输入、互动和结果描述得再细,是否仍只是在描述功能?这个反对不能用“你还在把意识当成现成对象”来打发。它追问的是解释完成的标准,发生学若承诺回答意识问题,就必须说明自己回答到了哪一层。
本章承认,主体位置的发生与体验存在的解释之间仍有距离。构造出一套能够辨认自己、修改目标、给出理由的活动模型,可能帮助说明反思能力,却没有仅凭构造本身证明主观体验必然出现。若作者进一步主张三维发生与体验在本体上不可分,需要给出相应论证;若只是主张这种框架对主体性研究有启发,则应保持较有限的结论。两种目标都可以讨论,但不能靠换词在它们之间来回移动。
另一位反对者可能从相反方向提出质疑:没有必要增加新的本体论,学习、记忆、身体行动和社会互动的现有概念,已经能够描述林岚的变化。SDE若只是把显露、过程和条件重新命名,增加了什么?这个问题同样值得保留。一个框架的价值可以在于迫使不同层次的解释相互对接,但只有名称统一不够,还需显示它怎样发现被遗漏的关系、怎样纠正具体错误,以及为何这种纠正不能由较简单的解释同样完成。
还可能有人坚持,第一人称本来就具有某种最小的统一性,不需要在每次活动中重新生成。即使这种立场成立,也未必取消作者对成熟主体形成的分析。一个最低限度的经验归属,与一个能够解释生活、承担承诺的自我,可以是不同层次。真正的分歧可能不在于有没有发生,而在于哪些部分需要由发生解释、哪些部分被视为发生的条件。
对这些反对的恰当态度不是一律调和。某些分歧确实涉及不可同时满足的主张,需要继续论证。本章先把它们保留下来,使读者看到发生学的解释力与尚未完成的任务。一个可以受质疑的主体理论,比一个把所有质疑都解释成对方尚未觉醒的理论,更符合它自己要求主体能够形成新判断的方向。
十八、三维分析与意义判断各自承担什么
用SDE来重新描述本章的情境,S可以指向林岚能够公开辨认和表达的自我立场,D追踪使立场改变并进入后续活动的差异序列,E关注材料、关系、能力和规则怎样相互规定。这样的安排只是当前问题的一种分析取景,不能把林岚整个生命固定分装进三个箱子。她的一次话语既可能是某种显露,也可能成为别人下一步行动的条件,位置会随所问的问题改变。
这里的D不是日历上的过去到现在。日期相继只说明发生在不同时间,尚未说明什么差异被承接、为什么改变了后续活动。这里的E也不是林岚外面的环境总和。关键在于一些特征的作用依赖另一些特征:居民是否有纠错机会,会改变署名的含义;公开展出的规模,会改变一句模糊说明所需承担的解释责任。这些相互规定需要具体说明,而不能用纠缠一词代替。
意义三律则把另一组关切带进讨论。按本书所采用的作者术语,特征律、自由律、幸福律属于意义层面的框架。它们不能与D1、D2、D3这三个层位一一替换,也不能与描述主体、互动、客体的三个号位混为一谈。若说林岚获得更清楚的自我特征、更多可行动的空间或更值得持续的生活关系,仍须说明所用尺度;不能因各自都有三个名称,就把一种对应当成了论证。
尤其要避免从形成机制直接推出价值结论。一个稳定的自我也可能被偏见组织,一段复杂的关系也可能使人更难拒绝,一套自洽的叙事也可能建立在遮蔽他人之上。发生得稳定,只能说明某种安排具有维持自己的能力;它是否有利于相关人的自由与生活,需要另作判断。作者把发生与意义相连的企图,只有在保留这种判断责任时才不会退化成赞美一切生成。
在林岚的项目里,美好的结局不能只由她自称成长来确认。展览是否让居民更准确地被呈现,异议是否仍可进入,参与者是否保有继续修正的空间,都是不同的评价线索。它们可能冲突,也可能需要权衡。三维分析帮助说明事情怎样成形,意义讨论帮助说明为何继续;两者的连接需要工作,不能由两个“都是三”的结构自动完成。
十九、改变自己,不是把自己做成一个项目
当“自我是发生的”进入日常生活,很容易被转成另一种催促:既然能够改变,就应该随时优化;既然关系重要,就应该为每次停滞找到一个可调整的条件。这样的读法似乎积极,却可能把生活变成永不结束的自我考核。理论指出一种可变性,并没有由此证明每个人都负有持续重做自己的义务,也没有保证任何限制都可以靠重新解释克服。
林岚可以决定以后更加耐心地核对材料,也可以在完成这次修正后暂时停止反思,继续吃饭、散步和做别的事。一个人不需要时时把自己当成研究对象,才拥有主体性。稳定的习惯与可信赖的关系有其价值,它们使许多事情不必每次重新商定。发生不只是打破,也包括使值得保存的能力与承诺获得持续条件。
变化也不必总表现为增加。有时一个人重新划定工作范围,承认自己不能代表所有居民,是主体位置变得清楚;有时拒绝继续解释一个尚无证据的结论,是判断能力的表现。把越来越多、越来越强、越来越复杂当成唯一方向,会让成长变成单线竞赛。发生学本可帮助我们理解不同可能,不能又把所有人推回同一条路线。
对别人的改变尤其需要节制。受访者可以不同意林岚的解释,林岚也可以反驳对方的事实判断;但任何一方都不应凭一套关于主体如何形成的理论,宣布自己比对方更有资格决定对方应成为什么人。解释一个人的来源,并没有因此获得支配他的授权。若主张一种安排有助于主体形成,就要同时问参与者能否质疑这项安排,能否拒绝被塑造成预定的样子。
本章因此把改变写成一种有条件的可能,而不把它写成对每个困境的答案。理论可以帮助人看见原来被忽略的关系,不能替一个人预先规定何种人生才算完成。它所能支持的较朴素态度是:不把暂时的自己当作永恒本质,不把现有的限制轻率抹去,也不把他人的有限处境转写成个人没有努力发生的过错。
二十、他心问题:共同生活为什么不能等到证明完成
林岚能够听见居民的话,却不能从对方的位置经历同一段生活。她如何知道对方确实有失落的感受,而不只是说出一种合适的表达?这个问题把主体发生带到他心的边界。观察行为、聆听叙述、共享处境,都可能增加理解,却不会把两个第一人称位置直接合成一个。关系紧密不等于经验无间,沟通成功也不意味着一切差异已经消失。
一种过快的回答是,既然无法直接进入别人的体验,就只能承认自己的体验。它从接近方式的不对称,跳到了存在资格的否定。我们没有直接经历对方的感受,这句话说明了证据形式的限制;对方因此没有感受,则是更强的断言,不能从前一句自动推出。另一种过快的回答是,只要互动足够丰富,就已经证明双方有完全相同的内在经验。它把公共协调的成功,扩大成了私人体验内容的同一,同样走得过远。
在社区讨论里,理解往往不需要先解决体验完全相同的问题。林岚可以不曾亲历那次搬迁,仍然理解某个居民为何要求保留旧门牌;她可以承认对方有理由不同意,又不必宣布自己已经感受到对方的一切。这种理解具有有限而实际的内容:能够准确复述某项关切,辨认自己哪里误解,调整受该关切影响的安排。它不足以穷尽他心,却也不只是空洞猜测。
共同世界在这里不是所有人心里拥有同一幅图。它首先表现为某些事情能够让我们相互纠正:这张照片拍摄于何时,这段道路是否曾经存在,谁被邀请参加了讨论。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提交材料、提出异议、承认更好的理由。即使各自的经历不同,仍可能形成可共同使用的判断。共同性并非先消除差异再出现,有时恰恰是在能够辨认差异、使差异有地方被回应时形成。
SIO的整体性若被用来取消他人的陌生性,便会产生危险的后果。我可以声称既然我们同处一个发生整体,我已经理解你的真正需要;你的反对只说明你尚未理解自身。这样一来,整体不再帮助理解关系,而变成占据别人位置的理由。本章坚持,整体中的关联与各参与者的不可替代性要同时保留。共同参与一段活动,没有使任何人获得对所有经验的全知权。
他心的不确定性也需要与道德态度区分。一个人可以承认自己尚未充分理解对方,同时仍然认真对待对方的表达,避免把不确定当成任意忽视的许可证。这里提出的是规范要求,不是声称已经从哲学上证明了他心。行动总在有限知识中进行,如何在有限知识下保留他人被听取和纠正我们的资格,本身就是共同生活需要回答的问题。
林岚最后能够做的,不是替居民完成自我解释,而是让展览保留与自己叙述不完全一致的声音。她并未因此放弃判断:材料仍要核对,互相矛盾的事实主张仍需处理。但她区分了纠正一个事实错误,与宣告对方的经历不值得存在。这样的区分使共同世界获得一定秩序,同时不给秩序以取消所有差异的权限。
二十一、依赖照护时,主体资格是否还在
再把构造情境改变一点。一位参与展览的老人此刻不能像其他人那样完成长时间访谈,需要亲友协助表达与安排出行。这里不假定任何具体疾病,也不从这种情境推断其意识状态。问题是:如果本书常用清楚表达、作出判断、改变条件和承担后果来描述主体能力,那么当这些活动受到限制时,是否就应把这个人从主体的位置上移走?
不能让这个结论悄悄混入概念。描述某种行动能力的有无或程度,与判断一个人是否值得尊重、其利益是否应被考虑,是不同任务。本章作出明确的规范选择:人的道德地位不以在某项活动中表现出足够高的能力为入场考试。一个人需要帮助,不会因此只剩下供别人处理的问题;他不能独立完成某项任务,也不能自动使他此前的关系、当前的感受与可表达的偏好失去分量。
这项选择不是从三号位排列中推导出的定理,而是本章讨论责任与共同生活时所持的价值立场。必须把它写清,因为一种只赞赏创造、判断与自主表现的主体理论,可能无意中把最需要支持的人放到边缘。能力值得发展,但能力的评价不能吞并人格与尊严的评价;讨论主体如何形成,应包含主体如何被支持,而不能只展示能够成功发言的形象。
依赖本身也有不同层次。有人需要协助移动,却能清楚决定哪些材料可以公开;有人需要别人解释问题,却能在几种实际安排中表示偏好;有人在某个时段不能参与讨论,相关决定仍可能影响其以后生活。这些是用来区分问题的可能情形,不是对某类人的经验统计。把一个局部限制扩展成全面无能力,会使本来能够参与的部分也被夺走。
帮助因而既可能扩大主体位置,也可能把位置替走。亲友替老人把一句话写下来,与不问其意思就替他决定展览叙述,并不是同一种支持。为了方便而代劳某个动作,不必等于取得长期决定权。本章不制定具体照护程序,只提出评估关系时应当关心的方向:帮助是否保留了当事人可有的参与,是否清楚区分自己的判断与代为表达,是否允许原先的理解得到纠正。
当事人一时无法表达时,问题会更难。先前的明确意愿、长期关系中的了解、当前能够辨认的回应以及相关利益,可能分别提出不同要求。不能用一个发生学标签替这些困难作答,更不能假装亲近者必然知道全部心意。理论在这里应提醒代为行动者承认自己知识和权限的限度,而不是提供一种听起来高深的总授权。
照护关系也不是只有被照护者在发生。协助者要学习怎样理解、怎样询问、怎样承受不确定,家庭和共同体要决定怎样分担时间与资源。把问题只写成当事人恢复独立的任务,会遗漏这些共同条件。但承认照护者的负担,也不意味着可以把另一人的生活价值换算成投入与产出的绩效比。这里存在真实的资源冲突,需要公开讨论,不能让理论替任何一端轻易取消另一端。
由此看,自主与依赖未必在一条直线上彼此抵消。有些依赖使人更能表达自己,有些表面独立却意味着无人回应。较有深度的主体发生学,应能解释支持怎样参与一个人的行动,又不把支持者变成主体的主人。它也应承认,即使某种能力暂时没有显露,我们仍有理由保留对这个人的注意、尊重与回应。没有被测出的表现,不是取消人的资格的充分根据。
二十二、一个可以继续回答、不能一次封闭的问题
展览最后增添了一小块说明,写明同一次搬迁对不同家庭意味着不同变化。林岚没有把自己的反思放到展览中心,也没有要求受访者认可她已经成为更好的人。她仍署名负责材料整理,同时列出参与核对者和仍有争议的部分。这是构造故事的一种收束方式,不是一次实际效果的证明。它之所以适合结束本章,是因为新的主体位置落实在较具体的关系中,而不是只落实在一句关于我的宣言里。
她获得了什么?不是一份关于自我的最后定义,而是一些较清楚的能力与界限:知道自己如何选材,知道哪些理由需要回应,知道署名不是独占成果,知道承认问题不会自动消除后果。她也失去了一些便利:不能再用单一主题覆盖所有经历,不能再把整体决定作为个人免于解释的理由。主体发生既可能增加行动空间,也会增加需要承担的复杂性。
本章仍有几项没有解决的问题。最小的经验归属是否需要发生解释,还是某些发生解释已经以它为条件?身体、社会关系与自我叙事分别能解释意识的哪些部分?三号位是解释结构、活动侧重还是普遍发生顺序,不同文本的表述如何严格相容?复合活动的主体边界怎样确定,什么时候只是有效的组织描述,什么时候涉及更强的本体论承诺?这些问题没有被一个案例回答,也不该被案例的可读性遮住。
但未解决并不意味着此前全部讨论徒劳。我们已经能够辨认若干无效的捷径:不会说我,不足以证明没有体验;自我受关系塑造,不足以取消自主;自我解释能够改变,不足以抹去责任;共同产出,不足以证明共同体验;主体位置的形成,也不足以独自解决意识为何存在。把这些跳跃拆开,正是让进一步讨论成为可能的工作。
作者关于“我如何发生”的提问,最终可以带读者回到一个较开放的起点:不要把自己只看作等待发现的固定答案,也不要因此把自己看作任人书写的空白。你已经有一段不能随意取消的生活,有正在形成的能力与关系,也有尚不能充分理解的经验。讨论主体的发生,就是认真看待这些已有与未定怎样在同一生活中相遇,使一个人能够说出自己的话,并为继续说、继续做保留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