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休谟、詹姆斯与克利福德:为什么相信
为什么相信,要与相信什么、怎样行动一起追问。
一 同一个“为什么”,实际上问了四件事
一个人说:“我相信这件事会成功。”旁人追问:“你为什么相信?”回答可能是,他见过类似项目取得成果;也可能是,他不愿让伙伴失望;还可能是,他已经把全部生活投入其中,无法承受另一种可能。这几个回答并非同一种理由。过去经验可以成为事实判断的根据,珍惜伙伴可以成为行动的价值理由,无法承受失败则能够解释一个人为什么需要相信,却不直接证明判断正确。
本书把这一差别写成四个问题:信念怎样在一个人身上形成,它凭什么被认为是真的,它在什么条件下能够支持行动,以及它为什么值得被纳入生命承诺。四个问题可以互相帮助,却不能相互冒充。一个信念具有可理解的心理来源,不意味着它有充分证据;一个命题尚未得到证明,不意味着所有与它有关的行动都必须停止;一个行动值得尝试,也不意味着行动者有权向他人保证成功。
宗教信仰讨论经常在这些层次之间来回滑动。批评者可能指出信仰与恐惧有关,就以为已经否定了信仰对象;辩护者可能指出信仰帮助人生活,就以为已经证明了其全部教义。两种推论都跨过了需要补充的环节。发生学的责任不是帮助其中一方更快获胜,而是把被混在一起的认识、价值、关系和行动重新展开。
休谟、詹姆斯与克利福德提供了三个不同入口。它们不能被简化为怀疑、相信与反对相信的三面旗帜。我们关心的,是三种问题怎样进入同一个SDE:过去经验如何支持未来判断,人在不能无限等待时怎样投入,以及相信者应当为自己形成信念的方式承担什么责任。
二 休谟的压力:过去并没有把未来交到我们手中
休谟在《人类理解研究》第四节追问,从已经观察到的经验到尚未观察的事物,我们究竟凭什么推论。他指出,这种推论不能简单地被当作关系观念意义上的演绎证明;若再用过去归纳有效来证明归纳必然有效,又会重新使用正在接受审查的原则。[2]这里的关键不是宣布经验无用,而是拒绝把经验的实际作用误称为无条件的逻辑保证。
从本书的问题看,这给“未来尚未发生”增加了一个认识论层面的说明。过去的成功可以提高我们对某种结果的合理期待,却没有因此把所有新条件、新关系和新目标预先纳入。经验之所以值得尊重,与经验不能独占未来,并不矛盾。正因为经验有具体形成条件,我们才需要研究条件什么时候保留、什么时候改变。
设想一位教师连续多年发现,小组讨论能帮助学生理解某类问题。到了一个语言能力、信任关系和任务性质都不同的新班级,他仍有理由尝试,却不能把旧经验直接转换成保证。SDE所增加的追问是:过去结果S通过怎样的D与E形成?哪些条件在新情境中仍然存在?哪些条件只是因为熟悉而被当成自然背景?
这里的合理做法既不是抛弃经验,也不是崇拜经验,而是把经验重新打开。教师可以保留原有方法的某些结构,同时观察新班级是否需要不同分组、更明确的问题、更长的准备时间。对归纳限度的承认,不会自动使行动瘫痪;它可以使行动从复制过去转向审查发生条件。
休谟在《宗教的自然史》中还把人对未知原因的理解与希望、恐惧及生活的不确定性联系起来。[3]这是一种关于宗教发生的思想史解释,应当作为休谟提出的解释来讨论,而不是直接写成已经证实的全人类宗教起源。本书与它的交点在于:人不是先完成全部存在知识,再开始希望和恐惧。分歧或推进则在于,我们还要追问希望与恐惧怎样进入理论、现实模拟和共同体,形成可以持续回写三界的结构。
三 从“需要相信”到“有权相信”,中间不能省略
一种信念能够解除焦虑,是它的一个现实后果;但这个后果不能独自授予它认识上的正当性。设想一位组织者担心自己建立的课程效果不好,于是只阅读满意评价,不看退出者的理由。经过一段时间,他真诚地相信课程对所有人都有帮助。真诚并没有取消信息选择,轻松的心情也没有补齐证据。
克利福德《信念的伦理》开篇的船主故事,正是围绕这一问题展开:船主面对船只安全方面的疑虑,却通过压制怀疑获得确信,把乘客交给危险;即使换一个结局,船只偶然平安到达,形成信念的失职也不会因此自动消失。[8]这不是把怀疑本身视为最高美德,而是要求相信者注意:信念可能进入对他人的实际安排。
这个思想实验对广义信仰有一种持续的约束。人可以为了自己承担某种不确定性,却不能因为自己已经感到安心,就替他人宣布风险不存在。自我世界中的确信强度,不等于现实世界中的安全程度;理念世界中的完美模拟,也不等于现实行动已经具备相应条件。
然而,批评轻率相信不意味着所有生活承诺都必须等待与工程检测相同的证据。把某人当作值得尊重的人,与判断一座建筑能够承受某种荷载,问题性质不同。前者包含价值承诺,后者包含可检验的物理判断。真正的严谨不是对所有句子使用同一把尺,而是辨认每一种句子在做什么,并为其中的事实成分提供相称的根据。
本书由此提出“承诺分层”。一个人可以坚定承诺不轻视学生,同时对某个教学方法保持可错判断;可以相信关系值得修复,同时承认某次对话可能失败;可以保有宗教性希望,同时不把具体事件的结果说成自己已经掌握的安排。分层不是削弱信仰,而是使不同责任不再互相遮蔽。
四 詹姆斯的压力:等待也可能改变事情
詹姆斯《信仰的意志》讨论的是受到限定的情形:选项对当事人是活的、选择具有不可轻易回避的性质、关系重大,而且单凭理智尚不能先行解决。他并没有主张意愿能够随意改变事实,也没有把任何迫切欲望都当作相信的许可证。[4]这一限定必须保留,否则他的论证会被改造成最粗糙的愿望主义。
考虑一个构造例子。几位互不熟悉的研究者准备共同完成一个难题。他们不可能在合作尚未发生之前,就拿到关于彼此合作表现的全部证据。最初的有限信任可能促使他们共享信息、认真回应,从而参与形成未来的合作事实。如果每个人都要求别人先完成全部证明,合作本身可能没有入口。
但这不等于先相信合作必定成功。研究者可以建立小规模试验、清楚的署名规则、定期复核与退出方式。在这里,信任进入D与E,可能改变后续S;它不是一个通过心理强度直接决定结果的算子。相信的生成性作用,只有在它通过行动与关系产生效果时才有具体含义。
与此相反,一个人相信陌生人会归还巨额款项,并不能仅凭自己愿意相信,就把现实风险解释掉。两种情形都包含未来未知,却在证据、可逆性、影响范围和关系结构上不同。SDE不会把它们统一成“没有保证就大胆信”。它要求逐项看见:谁在承担代价,什么条件可以观察,失败以后能否修正,以及相信是否给了他人不受约束的权力。
詹姆斯带来的重要补充,是提醒我们:有些事实的形成需要预先投入。但克利福德的约束仍然在场:预先投入不能替代应有的调查。两者之间并非只能择一。更丰富的行动结构,是在承认认识限度的同时,设计能够让信任逐步获得现实支持的发生过程。
五 谁把一个选择变成了“非选不可”
SDE还要向前追问一步:我们眼前的选项本身怎样形成?“你现在不相信,就永远失去机会”,可能描述一种真实的时间限制,也可能只是某种关系人为制造的迫切感。选项不是总以天然、完整、中立的方式出现在人面前;命名、关系、制度、媒体与既有承诺都可能参与其形成。
例如,一个人以为自己必须在“完全接受一种理论”和“承认人生毫无意义”之间选择。但这两个选项未必穷尽可能。他或许可以保留某些价值、暂缓某些存在断言、改变实践方式,并与持不同理解的人继续生活。所谓迫选,有时源于把许多本来可以分别处理的问题绑在一起。
同样,一个选项对某个人是“活的”,也值得发生学研究。某种宗教语言在一个家庭中从小就有情感温度,在另一个家庭中则可能只是陌生词汇。我们不能据此判定哪种教义为真,却能够理解为什么相同论证对不同人具有不同进入条件。活性并非纯粹的逻辑属性,它还涉及自我历史与现实关系。
这带来一种新的责任:在讨论一个人应不应该相信之前,先检查他是否获得了真实的比较空间。是否有人把怀疑等同于背叛,把修正等同于人格失败,把暂缓决定等同于没有勇气?如果选择场已经被这样组织,即使最终出现十分坚定的确信,也不能只从确信本身推断其自由程度。
本书因此不把“迫切”当作自动授权,而把它当作需要分析的SDE显露。迫切由哪些时间条件、关系要求和价值判断形成?哪些是真正不能等待的,哪些可以分阶段处理?这种拆解可能创造新的行动入口,使人不必在全信与全弃之间跳跃。
六 一个共同研究室的完整例子
设想四个人准备建立一个小型研究室。甲相信合作能够产生单独工作无法获得的思想,乙担心自己的贡献被忽视,丙担心讨论没有结果,丁担心过早规定结果会压制探索。四人的分歧并非简单地分成相信者与怀疑者。他们分别看见了合作的可能与不同失败条件。
若甲把自己的理想提升成唯一正确的图景,要求其他人先证明忠诚,合作从一开始就可能丢失重要差异。若乙要求先确定今后每一项贡献的价值,再愿意分享,合作又可能无法启动。若丙只接受短期可展示的成果,探索空间会收缩;若丁反对一切期限,合作也可能失去持续条件。
SDE式重建不必寻找一个压倒全部异议的总口号。四人可以先明确一个有限承诺:共同投入一段可承受的工作量,记录问题如何改变,公开贡献的来路,并在某个节点重新判断。理论T是关于合作如何产生新问题的解释,存在猜想C暂时表现为对互相学习可能性的根本信赖,模拟M则描绘一种可以共同工作的安排。它们是否已经构成广义宗教,仍取决于是否被提升为整体生命依靠;一个有限研究协议通常还没有达到这一地位。
在行动中,甲发现乙的怀疑促使大家建立更清楚的记录,乙发现丁保留的开放讨论确实帮助自己形成新观点,丙则发现有些成果首先表现为问题重组,而非立即完成的论文。原有理念并非原样兑现,而是在现实中被修正。信任不是在证据之外无限扩张,而是在新的D与E中获得更细致的对象。
若合作失败,四人仍需要区分:是所有合作都不可能,还是具体分工、时间和期待出现了失配?若合作成功,也不能立即推出“只要真诚信任,一切共同工作都会成功”。正反两种结果都要回到发生条件。这个例子展示的不是中庸折中,而是一种积极结构:相信可以启动行动,调查可以约束相信,实践可以改变问题,修正可以维护而非毁掉关系。
七 皮尔士:信念还会组织习惯
皮尔士在《信念的确定》中把信念与行动习惯联系起来,并把怀疑所引发的探究作为重要问题。[9]本书从这里得到一个补充:信仰并不只在回答“你赞成哪句话”时出现,它也可能沉积在注意方式、判断顺序和习惯性反应中。
一个人口头上承认理论可错,但每逢反例出现便先寻找反例提出者的缺点,他的现实D与自我E可能仍然维持一种免疫习惯。另一个人口头表达并不激烈,却能够在受到挑战时认真复核并承担修正,其信念结构可能更有稳定的探究能力。只测量宣言强度,会错过这些差别。
因此,信念伦理不能只审查某一刻的结论,还应审查结论形成和更新的道路。人是否有机会接触不同材料,是否能够区分不舒服与错误,是否把改变意见看作耻辱,是否愿意保留不支持自身的记录?这些问题都涉及信念怎样成为生活的习惯,而不是一句观点的真假投票。
同样,怀疑也可能成为习惯性的防御。如果一个人对任何合作都要求无限证明,却从不检查自己“别人一定不可靠”的预设,那么怀疑可能只是另一种未经审查的确信。发生学不把相信与怀疑固定成人格等级,而要看它们在具体关系中怎样运行。
八 信仰的需要,不是信仰的豁免权
经过这些思想相遇,本书能够更清楚地说明自己的位置。未来的开放性,为构想、承诺和有限信赖留下空间;它不自动证明任何终极对象。信念的现实效用,可以进入对信仰的评价;它不取消关于事实的证据要求。关系需要预先投入,有时也需要明确退出;它不使所有保持距离的人都成为没有信仰的人。
一个较有责任的结构,可以同时包含有根据的事实判断、明示的价值选择、可承受的行动投入,以及允许新证据进入的修正过程。它可能被某些人纳入宗教生活,也可能成为非宗教生活的一部分。广义宗教发生学应当解释两种可能,而不是把前者规定为唯一成熟形式。
本章最终留下的,不是“应当相信”或“绝不可相信”的总命令,而是一个更具体的问题:当我们以某种理念面对未来时,是否能够说明自己知道什么、承诺什么、猜想什么,以及愿意为哪一种判断承担哪一种责任?把这些问题说清楚,信仰才不必靠混淆获得力量。
为什么相信,要与相信什么、怎样行动一起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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