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发生落点》的分工:那本书写的是拆“在场”的德里达——1960 年代末到 1970 年代,他证明意义从来不到齐,总有一部分被推迟、被替代、被别的东西顶着。这一章写的是 1980 年以后的他:签名、见证、好客、宽恕、幽灵。前一段他拆的是文本,这一段他拆的是“我”。两段是同一把刀,只是换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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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一件所有人每天都在做、从来没想过的事。
你的签名,是你最个人的东西。它是你的手写出来的,带着你的力道和习惯,别人写不出来——所以合同上要它、银行要它、快递单上要它。它代表你本人到场。
但它有一个奇怪的条件:它必须每次都长得差不多,才算数。
如果你今天签的名和三年前那份完全不像,银行不认。签名之所以能证明“是你”,是因为它能和另一次的签名对上。它必须是可重复的。
而凡是可重复的东西,就可以被别人模仿。
于是出现了这一章的整个题目:最能证明“这是我”的东西,结构上必须允许“这不是我”。不是因为世界上有坏人,是因为如果它不可复制,它根本就不能作为证明。防伪做得再好也不改变这一点——防伪只是提高了模仿的成本,没有取消模仿的可能,而且它没法取消,因为取消了它就不是签名了。
再看两个更日常的。
第一个。你跟人争执,情急之下说出一句话,说完自己愣了一下——那是你妈的原话,一字不差,包括语气和停顿的位置。你一辈子发誓不像她。她的话从你嘴里出来了。
第二个。你在手机上打了六个字:“收到,马上办。”这六个字不是你发明的。你一天说几十句这样的话,没有一句是你造的。你的“我”,是用一堆二手零件拼起来的,而且拼得很熟练,熟练到你以为那是原创。
这一章讲的就是这件事:一个“我”要成立,必须先借用一大堆不属于它的东西;而借来的东西,永远可以被别人拿去用。
这是卷一的最后一章,也是把前五章合起来的一章。前五章分别说:你自己动手(福柯)、有一块轮不到你(布尔迪厄)、边是排出来的(克里斯蒂娃)、靠反复做出来(巴特勒)、有人先把你写好了(萨义德)。这一章要说的是底下那一层:所有这些之所以可能,是因为构成“我”的材料,本来就是公用的。
顺便记档案。一份档案的最后一栏是签字。
那一栏是整份材料里唯一属于你的部分——其他的都是别人填的、别人核的、别人盖章的,只有这一笔是你亲手写的。
而它之所以有效,恰恰是因为它不只属于此刻的你:它要能和别处那些笔迹对上。属于你的条件,是它不完全属于你。
德里达 1930 年生在阿尔及利亚郊区一个叫 El Biar 的地方,犹太家庭。当时的阿尔及利亚是法国的殖民地。
1942 年,他十二岁。维希政权治下的阿尔及利亚执行反犹法令,学校按人数配额把犹太学生清出去。他被学校除名。
这件事他一辈子反复讲,而且讲的时候总是强调同一个细节:不是某个人讨厌他,是一道写在纸上的规定。执行的人是他的老师;老师不是仇人,老师只是在执行。第二年规定变了,他又可以回去。
这就是那一刀,落在制度和身份这两层的交叉处。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在一夜之间明白了一件事:
“我们”这个词的边界,是由一份文件画的;文件一改,你就在外面了;文件再改一次,你又回来了。而你本人从头到尾什么也没做。
这一刀决定了他此后五十年的全部题目。他一生追问的是:一个界限是怎么被画出来的?谁有资格画?画的时候用的是什么材料?
他的处境还有另外三重,每一重都在加深同一件事。
他是法国人,但住在殖民地。他从书本和课堂里认识法国,那是一个他没去过的、理想化的“本土”。
他是犹太人,但家里不守教规、不会希伯来语。他后来说自己对犹太传统几乎一无所知,那个身份对他来说主要是“别人用来划分他的那个词”。
他说法语,但法语不是“他的”。他写过一本小书专门讲这件事:他只有一种语言,而这种语言不属于他。他没有母语——不是没有会说的语言,是没有那种“从出生起就理所当然属于我”的语言。
这三重合起来,就是他一生思想的地基:没有什么东西是本来就属于一个人的;人一开口,用的全是别人的东西。
后面几件事按时间记:1949 年他到法国读书,考高师考了两次才进(他笔试好,口试差,当场说话不行,这一点跟他后来写出那样密不透风的文体有关)。1967 年三本书同时出版,一举成名。1970 到 1990 年代,他在美国被神化(“解构”成了一门显学,也成了一个产业),同时在法国学院体制内长期被排斥,直到晚年才获得相称的位置。两边都不是被理解。
1987 年发生了他一生最难堪的一件事,第九节要用。2004 年去世。
晚年他的主题全换了:友爱、好客、宽恕、见证、动物、死刑、幽灵。表面上看像是“伦理转向”,其实是同一把刀换了对象——这些主题全都关于同一件事:“我”怎样被一个先于它、不属于它的东西构成。
第一块土:1989 之后。
冷战结束,有人宣布历史终结了,有人宣布马克思死了,有人宣布意识形态的时代过去了。
1993 年,他写了一本关于马克思的书。书名里有“幽灵”两个字。
这个时机不是偶然的。他要说的正是:你们宣布一样东西死了的时候,它才真正开始以幽灵的方式起作用。一个还活着的对手是可以被辩论的;一个被宣布死了的东西,就不用辩论了,于是它可以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继续运转。
第二块土:他自己的两边不着。
在美国,他是明星,被追捧,也被简化成一个技法(“解构一下这个文本”)。在法国,他被主流学界视为不够严格,长期边缘。
一个人如果在一处被神化、在另一处被排斥,他会对“被接受”这件事有一种特别的警惕——他知道接受和排斥用的是同一套机制。
第三块土:列维纳斯。
这是他晚年最重要的对话者。那一路的核心主张是:他人先于我。不是先有一个我存在,然后遇到别人;而是我在对别人的回应中才成为我。
德里达一辈子跟这个说法既亲近又保持距离。他接受“他者是构成性的”,但他不接受把它做成一条伦理律令。第八节会看到这个分歧的后果。
第四块土:书写这件事本身在变。
他的一生正好跨过打字机、复印机、传真、电脑、互联网。他晚年关于档案的那本小书里明确说:记录的技术一变,什么能被记住、什么算作过去,就全变了。
这条正好对上导论第十五节:管道决定了观念。一个把“可复制性”放在思想正中央的人,活在复制第一次变得极其廉价的年代——这不是巧合。
这是他全部思想的根,也是最容易被讲玄的地方。用最笨的办法讲:
“火”这个字要有用,就必须能用在所有的火上——昨天的火、别人家的火、书里写的火、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火。如果它只能指眼前这一堆火,它就不是字,是这堆火的一部分。
所以任何一个记号,必须能脱离原来的场合、脱离说话的人、脱离原本的意思,继续运转。
这件事有一个更能戳到人的形态:
一封信要能送达,就必须在你不在场的情况下被读懂。
你写好一封信,寄出去。你不在收信人身边。它要起作用,就得靠自己——靠那些字本身能被人读懂。
但既然它能在你不在场的情况下被读懂,那它就能被别人读到、被转发、被截图、被放在一个你完全没想到的场合里、被用来对付你。
能送达的条件,同时就是能走失的条件。这两件事不是一件事的两种可能,它们是同一个条件。
今天每个人每天都在经历这个:你在群里说的一句话被截图发到另一个群,语境全没了,只剩那一句。你会觉得被冤枉——你要说的不是那个意思。但那句话之所以能被你的同事看懂,正是因为它不依赖于你在场;而正因为它不依赖你在场,它也可以在你不在场的时候变成别的意思。
你无法同时要求“我说的话能被人听懂”和“我说的话只能按我的意思被听懂”。这两件事在结构上冲突。
这一条值得多给三个场景,因为它是这一章唯一需要费点力气的地方,过了这一关后面全是顺的。
遗嘱。一份遗嘱之所以要立,正是因为立的人届时不在场。它必须在写它的人永远无法再解释的情况下起作用。所以遗嘱是这个结构的极端形态——它的有效性完全建立在作者的缺席上。也正因为如此,遗嘱的争议才那么多:所有人都在争“他当时到底什么意思”,而唯一能回答的人,按定义不在。
一条规定。一条规定写下来,就是为了在制定者不在场、不知情、甚至已经调走的情况下继续执行。它的好处是不必每次请示;它的代价是它会被用在制定者完全没想到的情形上——而执行的人只能照字面办,因为他手里只有字面。每一个跟窗口工作人员争执过的人,争的都是这件事。
一句好话。你十年前对一个学生说过一句鼓励的话,随口说的,自己早忘了。十年后他告诉你,那句话改变了他。你当时想的完全不是那个意思。这句话在你不在场的情况下自己工作了十年。这是这个结构好的那一面——它不只是失控的来源,也是一切影响力的来源。你想留下点什么,就必须让它能脱离你。
三个场景,同一个结构:能离开你,才能起作用;能起作用,就一定会走样。
现在把上面那条搬到人身上,整章的骨头就出来了。
你要成为一个人,你需要:
所以:你之所以能说“我”,是因为“我”这个词在你出生之前就在被使用。你用它的时候,是在使用一件公共的工具。
这就是他那个听起来很狂的说法的真正意思——一个人不是自己的主人。这不是文学修辞,不是谦虚,是一句关于结构的陈述:你用来成为你自己的全部材料,都是借来的。
这一步把上面那条抽象的东西,变成了普通人一听就懂的东西。三个例子。
好客。
真正的好客,是接待一个你没邀请、没准备、不知道是谁的人。一旦你设了条件——先说你是谁、先出示证件、先说要住几天——它就变成了有条件的接待。
而问题在于:完全无条件的好客是不可能实行的,它会毁掉这个家。你不可能让任何人在任何时候进你的家门住任意久。
所以这里有一个真正的两难,而他的做法很特别:他不解决这个两难,他说这个两难本身就是伦理发生的地方。
日常版本:一个远房亲戚来借住。第一天,你真心欢迎,什么也不问。第十天,你开始留意他什么时候走。第二十天,你会和家人私下讨论。
那个“开始算日子”的时刻,就是好客变成条件的时刻。这件事本身不可耻——不算日子是过不下去的。他要指出的是:算日子之后,就别再把它叫作好客了。
宽恕。
真正的宽恕,是宽恕不可宽恕的。
可以被宽恕的事——对方道歉了、赔偿了、改了、时间过去了——宽恕它不需要“宽恕”这个动作,那叫结算:账清了。
日常版本:家人之间说“我原谅你了”,多半的意思是“你已经补偿够了”。这句话有用、必要、正当,但它不是宽恕,它是结账。
这个区分的用处,是让人不再用一个大词去覆盖一件小事。
幽灵。
这是他晚年最好用的一个词,对本书尤其有用。
幽灵是:一个已经过去、已经作废、已经死了,却还在起作用的东西。
幽灵不是过去。幽灵是过去还在结算。
这个说法的厉害之处在于,它把“已经结束”这件事变成了一个需要核查的说法,而不是一个可以宣布的结论。
最后回到第一节。
签名是这一整章的浓缩。它要有效,必须可重复;可重复,就可伪造。最个人的东西,结构上必须是公共的。
而这也正是今天一件人人有感的事的解释——一个模型学会了你的文风。
你写了十年东西,被学进一个模型,模型能生成“像你写的”段落。很多人在这件事上感到的冒犯是真的,但冒犯的来源常常被说错。
它不是偷走了你的独特性。它是把一件你一直不愿意看的事摆在了眼前:你的独特性本来就是由可重复的模式构成的——否则别人根本认不出那是你。
一种完全不可复制的风格,就是没有风格:没有人能识别它,包括你自己。
德里达在 1970 年代就把这个结构说清楚了,那时候还没有模型。这是这本书里少有的一处:一个四十年前的抽象论证,今天变成了每个写字的人切身的事。
他拆出来的“主体”,是这样一个东西:
一个靠借来的、可重复的材料维持的位置。
三层意思。
第一,它不是自足的。它没有一处是“纯自己的”。往里挖,挖到的全是别人的东西——语言、名字、习惯、句子、姿势。
第二,它的每一次“我”都同时是一次引用。你说“我认为”,用的是一套现成的说法;你表达愤怒,用的是你见过的愤怒的样子;你安慰一个人,用的是别人安慰过你的话。
第三,它无法关上门。因为构成它的材料是公共的,所以它永远向外开着——别人可以用同样的材料模仿它、伪造它、继续它、糟蹋它。这不是安全漏洞,这是它成立的条件。
由此还能推出一条今天很用得上的东西:
隐私不是把门关上,隐私是对"谁可以在我不在场时使用我的痕迹"的安排。
因为按这一章的结论,痕迹本来就是要在你不在场时起作用的——那是它的用处,不是它的漏洞。一份能在你不在场时被读懂的病历,正是它救得了你的原因。
所以"不留痕迹"既做不到,也不该是目标。
能做到、也该要求的是另外三样:留在哪儿、谁能用、用错了从哪儿改。
三样一摆出来就会发现,这仍然是那三句话。而这一章的贡献是给出了它们的根据:不是因为痕迹危险所以要管,是因为痕迹按定义就会离开你,所以必须有人替它签字。
那句你妈的原话。那是幽灵。它“过去”了——她也许已经不这么说了,也许已经不在了。但它在你嘴里还在结算。你不是在引用她,是她在你这里再次发生。
那六个字“收到,马上办”。它不是你的,但它让你成为了一个可靠的同事。你需要这些公用的零件,否则你连一个能被识别的人都不是。
签名那一栏。它属于你的条件,是它不只属于此刻的你。
还可以再补一个今天特别常见的,因为它把这一章和第 4 章接上了:
群里的截图。
你说了一句话,被截图,传到别处,语境没了。你觉得冤枉。但让我们把第 4 章那条量具和这一章的结论合起来看:那句话之所以能在你不在场时被看懂,是因为它是用公共材料造的;而它之所以能被扭曲,是同一个原因。
你能被理解的程度,和你能被误解的程度,是同一个数。
这句话可以直接当作一条生活里的判断:一个人想要完全不被误解,唯一的办法是完全不说话;一个组织想要它的文件绝不被断章取义,唯一的办法是不发文件。既然做不到,那就得在别处下功夫——在能不能更正、能不能补充语境、能不能让更正和原文挂在一起这些地方下功夫。
这就直接通向第七节:登记面和回写口。
现在回到档案。
一份档案里,最能代表“这是我本人”的那一栏,是签名;而签名有效的前提是它可以被比对、被验证,也就意味着可以被伪造。
德里达比这本书里任何人都更早、更清楚地看见了这个结构。第七节要算的是:他看见了,然后做了什么。
第一句,谁签收?——半句。
他晚年整个转向都在谈承接:见证、责任、署名、为他者负责。而且他明确说,责任的前提是有一个人签名——一个无人署名的行为,不构成责任。
但他同时坚持一件事:真正的责任无法被程序化。一旦有了规程——按第几条办、走哪个流程、满足哪些条件就算尽责——那就成了履行规则,不是责任了。他认为责任恰恰发生在规则没有覆盖的地方,发生在你必须自己决定而没人能替你担保的那一刻。
所以给半句:他不是没答,他是明确拒绝把它做成程序。
这里要记下卷一第四次出现的同一个动作。第 1 章福柯拒绝给方案,第 3 章克里斯蒂娃拒绝给判据,第 4 章巴特勒拒绝给定义,这一章德里达拒绝给程序。
四位,四次拒绝,理由几乎一模一样:怕自己给出的东西变成新的规范机器。卷末要结算这件事。
第二句,记在哪?——半句,但他是全书对这一句理解最深的人。
这一点必须说清楚,因为它容易被漏掉。
他一生研究的就是这一句的对象:痕迹、书写、记录、档案。1995 年他专门写过一本小书讲档案,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论点是:
档案不是保存过去的地方;档案决定什么可以成为过去。
一件事没有被记下来,它不是“被遗忘了”,它是从来没有进入过可以被记住的范围。不是先有过去、然后被保存,而是先有保存的方式,才有什么算作过去。
这个洞见极硬,本书后面还要用。
那为什么只给半句?
因为他讲的全是档案的权力——档案怎么排除、怎么选择、怎么为掌握它的人服务。他没有讲、也拒绝讲的是:那该建一个什么样的登记面?
他的立场是:任何登记面一旦建成,就会开始排除,就会开始生产“不在档案里的东西”。
这个担心完全成立。但担心不能代替工作。于是出现了这本书里最讽刺的一个位置:对登记面理解最深的人,交了一张白卷。
第三句,错了怎么改?——半句。
解构本身就是一种“改”的手艺:重读一个被当作定论的文本,松动它,把被压住的那一面翻出来。这是真实的、可教的、有效的。
但它缺一样关键的东西:版本管理。
被解构过的文本不产生一个“修订版”。它产生的是一次阅读。下一个人来了,还得重来一遍。没有一个地方记着“这一处在某年被指出有问题,以下是修订”。
一次不留下版本的修改,在程序意义上等于没改。
合计:一句半。
卷一六位读数已全:福柯 1 句、布尔迪厄 1 句半、克里斯蒂娃半句到 1 句、巴特勒 1 句半、萨义德 2 句、德里达 1 句半。
六位里只有一位答满两句。预言一(不超过三位)用掉一个名额,还剩两个,后面十四章。
这一刀最著名的一次爆发是 1992 年:剑桥大学要授予他荣誉博士学位,一批哲学家公开反对,理由是他的作品不符合清晰和严谨的基本标准。投票最后通过了,但那场公开反对本身就是一次表态。
意思是:一个讲“文本向所有人开放”的人,写出来的东西只有极少数受过专门训练的人能读。这不是深刻,这是筑墙。而且这道墙保护了大量拙劣的模仿者——因为看不懂的东西没法被证伪,模仿它比模仿一篇清楚的论文容易得多。
这一刀是实的,而且不能用“深刻的东西必然难懂”这种话挡回去。
让完这一步,要说一句新话。
先分清两件事:难,和不可核验,是两回事。
他的难有一部分是必须的。他要防的是读者把他的说法收进一个现成的框里(“哦,他就是说意义不确定”),一旦被收进去,他讲的东西就死了。他的文体是一套防收编装置。
但还有一部分难是不必要的,而且代价很大:他的文本没有一个“简明版”的修订口。
一套说法如果没有可以被检验的简明陈述,它就无法被证伪,只能被追随或者被嘲笑——这两种反应他都大量收到了,而这两种都不是理解。
这是他留下的最大一笔工程债,而且它和第七节那三句话是同一件事:一套没有版本、没有简明陈述、没有“什么算作反例”的说法,是无法被修订的。他反对固化,却造出了一个最难修订的东西。
第二刀来自伦理学和政治哲学两边。
意思是:你讲的好客是无条件的好客(不可能),你讲的宽恕是宽恕不可宽恕的(不可能),你讲的正义是不可计算的正义(不可能)。你每次都说这些是不可能的,而且说正因为不可能才是真的伦理。
那么一个具体的人,在一个具体的下午,面对一个具体的选择,该怎么办?你什么也没说。
这一刀是实的。他确实不给指引,而且是明确地不给。
让完这一步,再结算一句——这一句是本章从顶住战里挣出来的东西。
他真正给的不是指引,是一条警戒线。
这条警戒线可以这样表述:
当你发现你的“好客”已经有了一份完整的准入条件表,你的“宽恕”已经有了兑付条件,你的“正义”已经变成一套可以照着算的流程——你就该知道,你正在做的是结算,不是伦理。
它不能告诉你该做什么。它能告诉你:别把已经变成程序的东西,还叫原来的名字。
这是有用的。因为绝大多数虚伪不是在做坏事,是在用一个大词覆盖一件已经缩水的小事——“我们是一家人”(其实是加班),“我们对员工很关怀”(其实是发了一箱水果),“我原谅你了”(其实是你补偿够了)。
给每一件已经程序化的事,换回它真实的名字。这是德里达能给普通人的最实用的东西,尽管他自己从来没这么说过。
1987 年,他的挚友、耶鲁的文学理论家保罗·德曼去世四年后,有人在比利时的旧报纸里发现:德曼在二战期间、二十出头的时候,为一家在德占时期出版的报纸写过大量文章,其中至少有一篇带有明确的反犹内容。
这件事在美国学界引起巨大震动。
德里达写了一篇很长的回应。他做的事是他最擅长的:对那些文章做极细的阅读,指出其中的矛盾、含糊、可以被反着读的地方。
这篇回应遭到了广泛而严厉的批评,批评的核心是:你用解构的技巧,把一篇反犹文章读成了含糊不清的东西。
而这一刀之所以致命,是因为它落在他理论的命门上:
如果任何文本都可以被读出反面,那么任何文本都不能被定罪。
这一笔本书要写得双面,不能只取一边。
要承认的是:他写那篇东西时,是一个刚刚发现挚友有一段不堪过去的人,而他本人是在维希法令下被学校除名的犹太孩子。他后来也承认,写作时他处在震惊与悲痛之中。
要如实记的也是:他没有放弃那种读法。他此后依然认为,对任何文本——包括最不堪的文本——最负责的态度是细读而不是宣判。
这是世界写回他最重的一笔,而且它正好打在第七节那个白卷上:一套没有“什么条件下可以定案”的方法,在最需要定案的时候,帮不上忙。
1980 年代的美国,“解构”成了一个动词。学生们学会了一套动作:找出文本里的一组对立(男/女、理性/感性、中心/边缘),指出被贬的那一项其实支撑着被褒的那一项,宣布这组对立不成立。
这套动作可以对任何文本执行,而且执行起来毫不费力。于是产生了海量的、彼此难以区分的论文。
他对此非常不满,多次说解构不是方法、不是技术、不是可以应用的程序。
但这个抱怨来得太晚,也没有用——因为他自己拒绝给出一个说清楚的版本,那个空位就被最省力的版本填上了。
这是卷一第五次,也是卷一最后一次看到同一个模式。从福柯的“做自己”、布尔迪厄的“文化资本”、克里斯蒂娃的“贱斥”、萨义德的“东方主义”,到这一章的“解构”——五位,五个词,全部被取出来、做成标签、装回它们原本要拆的那台机器上。
这个模式在卷一出现五次,已经不是巧合了。它是导论命题二的直接后果:只拆不装,留下的空位会被最省事的版本填满,而最省事的版本总是那台机器自己写的。
从 1970 年代到他去世,所有人都在要他给一个方法。学生要,编辑要,同行要,反对者更要——给个五步法,给个定义,给个能写进教科书的说法。
他一次也没给。他一生坚持说:解构不是方法,不是分析,不是批评,不是一种可以拿来用的东西。
这一条要如实记:他不是做不到,是拒绝。
而这次拒绝,和福柯、克里斯蒂娃、巴特勒那三次,构成了卷一最重要的一个发现。下一节的结算要用它。
第一件:最像你的东西,必须是可以重复的,所以它也一定可以被模仿。独特性和可复制性不是反义词,它们是同一件事的两面。签名、文风、一个人的说话习惯,全都如此。明白这一点,会少掉很多不必要的恐慌——包括今天关于模型学走了谁的风格的那些恐慌。
第二件:幽灵不是过去,是过去还在结算。找一找你身上、你家里、你单位里,有哪些已经作废、已经没人明说、却还在决定事情怎么办的东西。一件事有没有真的过去,不是宣布出来的,是查出来的。
第三件:给每一件已经程序化的事,换回它真实的名字。有了准入条件的好客是接待,有了兑付条件的宽恕是结算,有了考核表的关怀是管理。这不是说程序不好——程序是必要的。这是说:别用大词给缩了水的东西撑门面。因为一旦名字还在,人就不会去问它为什么缩水了。
第一步:找一句你最近脱口而出、说完自己愣了一下的话。可能是对孩子说的,可能是在争执中说的,可能是你听见自己用了某种语气。写下来。
第二步,问三个问题:
第三步:如果答得出第三问,再问一句——这笔账还要结多久?
答不出来也没关系。知道有一笔账在结,本身就已经是变化了:一件被看见的幽灵,不再完全是幽灵。
德里达比这本书里任何人都更清楚“记在哪”这件事有多要紧——他一生研究痕迹、书写和档案,并且证明了档案决定什么能算作过去;但他明确拒绝建造任何登记面,因为他认定一旦建成它就会开始排除。于是他成了全书对登记面理解最深、也交白卷交得最彻底的那一位。
生平事实(1930 年生于阿尔及利亚 El Biar、1942 年因反犹法令被学校除名、1949 年赴法、两次报考高师、1967 年三部著作同年出版、1987 年德曼战时文章曝光并撰长文回应、1992 年剑桥荣誉学位争议、1995 年关于档案的著作、2004 年去世)为公开可核。他关于母语与犹太传统的自述,依据其本人著作与访谈。第九节第一笔中关于其写作时心境的说明,依据他本人事后陈述。“一道行政指令是那一刀”是照 SDE 的看法所做的解读,不是史实陈述。本章引号只用于三种情形:日常口语的举例、对某一立场的转述、以及本书自拟的判据句。全章没有一处是对原著文字的复述,人物的说法一律转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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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结算见本卷的《卷一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