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从“他人即地狱”到“他人参与我的发生”

他者不必是自由的敌人,也不必是成长的工具

一、关系如何变成困局:先听萨特自己的说明

设想一个社区合唱小组正在排练新歌。组织者不断提醒按拍子进入,一位新成员却总慢一点。前者渐渐把迟缓理解成不认真,后者则把提醒听成控制。几次排练之后,两人一见面,便已开始等待对方再次证明自己的判断。迟到半拍,成为不认真的证据;再次提醒,成为控制欲的证据。每个人都能举出事情支持自己的看法,也都觉得自己只是在回应事实。关系慢慢收紧,最后连对方一句普通的话,都带着预先确定的含义。

这个场景不是萨特的戏剧,却很容易让人理解“他人即地狱”为何能进入日常语言。令人难受的不是屋里多了一个人,而是我仿佛已经被安置在一个不许变化的位置上。不管怎样解释,对方总能把解释收回那个位置。可是,如果第三次排练时,有人发现新成员并非不认真,而是不熟悉这首歌的换气位置;如果组织者愿意改一下进入方式,事情还会不会沿原来的方向发展?这一个小小的变化,足以让我们的讨论离开“别人好不好”,进入关系怎样发生的问题。

萨特后来解释,“他人即地狱”并不是说所有人与人的关系都必然有毒。他针对的是扭曲的关系,以及人对他人判断的过度依赖。他同时承认,他人在我们认识自己时具有重要作用。[24]这个说明使本书不能采取最省力的批评:萨特只会把别人当敌人,SDE第一次发现别人可以帮助我们。那样写,既不公平,也使真正值得研究的困难被遮住。真正的问题在下一层。即使承认关系可以改善,改善主要被理解为一个人摆脱他人的判断,还是包括双方共同活动本身发生变化?不是只有“我不再理你”的自由,也可能出现“我们不再以原来那种方式成为彼此”的自由。

两者都重要。前一种保护人不被他人的定义吞没,后一种追踪人与人的新可能怎样形成。它们并非互相替代,却不能因为承认前一种,就假定已经充分解释后一种。

二、从固定他人,到改变共同对象

回到排练。组织者必须判断谁能唱哪个声部,成员也需要理解组织者的要求。若完全不能把某些表现识别为相对稳定的特征,共同活动便难以进行。因此,任何把他人作为对象来认识的动作,都不是自动有罪。问题在于,一次情境中的表现是否被提升为对一个人的最终规定;而且这种规定是否开始决定他以后能得到什么机会。“这次没有进入拍子”还可以被核查。“他就是没有合作能力的人”已经把事件扩展成整体身份。前者允许观察改变判断,后者可能使新观察只能为旧判断服务。

这里便出现一种关系里的自在化:原来只是某次互动中显露的特征,被当作无需解释的本质。更重要的是,这种固定还会改变互动。对方获得更少说明和尝试机会,新的困难又被算作原判断正确的证据。这不是说人的稳定倾向全是别人制造的。它说的是,关系判断可以参与维持自己声称只是发现的东西。

假如合唱小组暂时放下完整歌曲,只处理那一个换气困难的片段。新成员示范自己总在什么地方接不上,组织者跟着唱了一次,发现原来的速度对这一组人确实不合适。两人开始讨论,不是讨论谁服从谁,而是讨论这一句怎样才能一起唱出来。这里多出来一个共同对象:尚未完成的唱法。它既不是组织者已经掌握的标准,也不是新成员独自带来的偏好。它在相互回应中逐渐具有轮廓。共同对象的出现,改变了原来两个人之间的对立。组织者不只成为发出要求的人,也成为需要听见困难的人;新成员不只成为被纠正的人,也成为能够提供区别的人。

双方并没有因此失去原有身份,更没有一瞬间变成完全不同的人。发生的是这一次活动里的能力位置改变:谁有资格指出问题,什么算有效回应,怎样才叫完成,都在发生调整。这就是他者参与我的发生的一种具体形式。不是别人往我的内部添加一种神秘成分,而是与他的互动改写了我能够做什么、看见什么和怎样参与共同活动。

三、出口尚未形成时,位置如何被重写

面对紧张关系,人们常说:继续还是退出,你总可以选一个。这句话在某些场合有效,却也可能遗漏另一个过程。两个人尚未发现能够共同处理的对象时,所谓继续,可能意味着忍受旧方式;所谓退出,可能意味着彻底断开。新的合作方式还没有成为明确选项。它不是被两个人共同忽略的一张现成答案,而可能需要通过新的相遇才形成。这不等于当事人不能在局部决定是否参加下一次排练。那个问题已经有可辨识的替代项,可以构成秩序态选择。尚未形成的是更大层面的关系方式,不能把局部决定是否出席,直接写成已经选择了后来那种共同唱法。

所以,局部选择可以为形成提供接触机会,但不能独占整个形成过程的解释。走进排练室是一件事,房间里后来发生什么,又是一件事。出口有时不是选定以后才去走,而是先在共同活动的改写中逐渐成为出口。承认这一点,才能区分选择的作用与形成的作用。

冲突框架中的自由,常常表现为对位置的争夺:谁给谁定性,谁接受谁的评价,谁的意图得到实现。这样的冲突确实存在,不能靠温暖语言消除。但是共同形成还可以改变位置本身。组织者并非只能掌握更多或更少的控制权;他可能不再以控制所有动作来完成组织。新成员也并非只能更顺从或更反抗;他可能通过指出具体困难参与改变共同方法。这时,自由的增加不必是另一方自由的等量减少。原来没有的活动方式,使双方可以在一些方面获得新的行动能力。当然,也可能有人承担更多劳动,或者某人的声音被新的集体名义遮盖。是否共同受益,需要另行检验。

重要的是,不应预先把自由空间画成一个总量固定的容器。互动不仅分配既有空间,也可能改变空间的构成。这种变化不靠一句“大家互相尊重”自动完成。它要落在可追踪的动作里:要求怎样修改,反馈有没有被使用,谁能够提出不同意见,新方法能否在下一次继续成立。

四、理解需要进入行动,自由也需要形成条件

假如组织者听了新成员的说明,说:“原来你不是不认真。”这已经比坚持旧判断好。但若排练方式完全不改,下次仍然会出现相同困难。这提醒我们,关系更新不能只发生在对人的描述里。描述的改变需要进入共同活动的组织条件,才可能形成新的显露。如果改慢速度却使其他成员无法配合,也不能把问题宣布解决。新的方式必须面对更大的互动。两个人之间的一次谅解,可能在整个小组中引入新的张力。因此,共同形成不是一段解释取代另一段解释,而是解释、动作、材料、时序和评价一起发生变化。它并不意味着所有部分同时改变,却意味着没有哪个漂亮的理解能够独立替代其余条件。

这也是SDE与单纯态度劝告的区别。态度可能开启机会,能否保留机会,还要看差异怎样进入新的序列,并在纠缠条件中得到支持。

在《禁闭》的录音前言中,萨特把僵化习惯、他人的判断与自由并置。他强调活着的人能够以新的行动改变旧行动,同时继续把留在困局里解释为自由地留在其中。[25]这里有值得保留的力量:不要把自己永久交给一个标签。但从本书的角度还要问,打破困局的实际形式是否已经具有形成条件?仅仅说能够打破,与说明怎样产生新的活动方式,不是同一个任务。这个追问不是给一切不改变寻找借口。它要求我们分辨两种困难:一种是可行的改变已经能够被理解和尝试,当事人仍回避承担;另一种是新的相处方式还没有形成,双方正在重复一个彼此强化的旧结构。

前一种适合追问为何不行动,后一种还必须追问什么条件能够使另一种行动成立。若把后一种全部归入拒绝自由,就会把形成的问题提前道德化。这便是本章保留的批判位置。它不需要把萨特写成讨厌所有他人的人,却仍能追问自由宣告与自由形成之间的距离。

五、哪些碰撞应当停止,新关系如何再次固化

关系能够孕育新主体,并不意味着应当无限忍受一段伤害性的互动。一个人不必证明自己已经探索全部可能,才有资格停止。在本书的框架里,保留发生机会与允许退出并不冲突。退出的具体选项一旦形成,也可以属于秩序态选择。保护尚未形成,不等于把参与者永远留在尚未形成之中。假如合唱小组不断羞辱新成员,却把他的痛苦称为共同成长的必经过程,那么“发生”已经成为新的强迫语言。理论不能只看到可能的新形式,而看不到谁为等待付出代价。

所以,发生条件必须包括拒绝、边界和可承受的时间。自组织不是一种神圣力量,不因结果可能新,就自动免除过程中的伤害。从冲突的本体优先性退出来,也不能走向和谐的本体优先性。他者可能帮助,可能阻碍,也可能暂时无关;共同结果可以有价值,也可以不值得继续。

设想排练的新方法最终稳定下来。小组为它命名,写成说明,后来加入的人都按这套方法练习。这是一项成果:不必每次重新摸索,先前的困难得到了保存性的解决。几年以后,新的成员带着不同能力进入。这套原本为解开旧困难而形成的方法,又可能成为不许修改的标准。组织者说:“我们一直这样做,效果很好。”曾经带来开放的方法,开始成为判断别人是否合格的边界。这里并不是新关系背叛了自己,而是形成后的稳定具有两面作用。它支持重复,也可能阻止新的差异进入。问题不在于是否保存,而在于保存了什么以及怎样允许回写。

如果只保存步骤,不保存当初为什么修改步骤,后人会得到一种没有问题背景的答案。答案越成熟,越容易被误认为天然正确。因此,关系的自由不是一次达成的终点。它包括使稳定成果能够继续接受新参与者修正的能力。过去的开放,只有保留这种再开放条件,才不至于成为未来的封闭。

六、允许陌生,保留我与你

当一个人的回应不符合我们的理解,最迅速的办法是给他定性。这样做能恢复解释上的秩序:至少知道问题在哪里。但恢复秩序,也可能牺牲尚未进入旧解释的差异。在可承受的范围内,暂时不知道对方意味着什么,是一种重要的关系空间。这里不是要求相信一切,也不是取消风险判断,而是不把所有陌生都立刻译成敌意或缺陷。新成员慢半拍,可能意味着许多事情。只有具体互动才能使差异逐渐被分辨。先把未知当成一种未知,比立即把它命名为人格,更能保留理解改变的可能。

这种容纳尚未并不是严格选择发生在混沌中。我们可以在已经清楚的层面决定再听一次,却不能说自己已经选择了最后形成的对方。要把支持形成的局部行动,与尚未形成的整体结果区分开。人与人的耐心,由此不只是等对方符合旧标准,也可以是让新的共同标准有时间接受检验。

共同形成容易被误读成融合。仿佛只要关系够深,个体之间的差别就应消失。事实上,若每个差异都被共同体吞掉,新形成很快会失去继续改写自己的条件。排练中的共同节奏不是每个人必须一样的证据。它只说明,在这项活动的某些方面,大家能够相互协调。生活中的其他需要、判断与拒绝,并不因此交给同一个中心。一个新的我们应当拥有范围。范围清楚,才知道什么需要共同决定,什么不应被共同活动占有。整体性不是无限扩大组织边界的许可证。

在这个意义上,SIO复合体的形成不能被误写成个人消失。新的主体地位可以是参与某一共同活动的地位,不必声称一个人的全部存在已经被改造。说“我因你而改变”,可以非常具体:我听见了以前听不见的困难,学会了另一种组织方式。它不必夸大成“没有你就没有任何我”。有限而真实的发生,比总体性的赞美更有分量。

七、把地狱还原为能够研究、也能够改变的关系

合唱小组可能最终只改了一句歌的唱法。与改变整个人生相比,这似乎太小。但意义不必首先表现为宏大结局。一个原来只能接受纠正的人,现在能够参与提出问题;一个原来只能发出要求的人,现在能把要求拿回来检验。共同活动因此具有过去没有的回应方式。这些差异本身就值得辨认。意义也不只是双方主观感觉更好。新方法是否可继续,其他成员能否进入,原来的困难有没有改善,都会对这种感觉提出检验。意义发生并非不受现实约束的自我宣布。

同样,功能改善也不能独占意义。唱得更整齐,却使所有人都不敢提出问题,可能在另一层形成损失。需要同时看见结果、参与位置与继续形成的条件。因此,共同意义不是关系的一句赞词,而是多个显露、差异序列和纠缠条件的真实改变。它既有保存的要求,也有再次被质疑的可能。还有一种关系变化值得保留:双方没有达成同一个意见,却形成了能够继续处理分歧的方法。共同发生并不总把不同声音变成一个声音。它也可能使分歧从互相定性,转向对共同对象不同方面的持续揭示。

例如组织者更在意整首歌的连贯,新成员更在意某句歌词能否被真正唱清。两种关注未必要由一个最终尺度消灭其中之一。它们可以在不同段落得到不同安排,也可以留下尚未解决的问题,成为后续排练的条件。这样的未解决,与没有任何组织并不相同。已经形成的,是怎样把分歧带回具体工作,而不是谁必须在所有方面服从谁。自由的扩展,有时就在于不同意见不再只能以退出或对抗来表现。这也说明“新的我们”不能只用一致率来判断。所有人都重复组织者的语言,可能非常有序,却没有产生新的共同理解;大家仍有不同意见,却能够相互改变提问方式,反而可能形成更可继续的活动。

当然,分歧也可能无法协调。共同形成的方法有其适用边界,不是对所有冲突作出温和承诺。它的价值,是让我们能够具体判断哪些差异仍可共同处理,而不是把全部陌生都预判为敌对。

到这里,“他人即地狱”不再需要被替换成“他人即天堂”。两个口号只是在同一张二元地图上换边。更有价值的问题是:什么样的互动把人越来越固定,什么样的互动使新的回应有机会出现?固定由哪些重复维持,改变又需要哪些支持?在什么地方应当继续,在什么地方应当停止?萨特关于对象化和判断依赖的分析,能够帮助我们辨认封闭。本书进一步把注意力移到封闭之外尚未形成的关系。它未必已经可以被选择,却能够通过碰撞、反馈与重组逐渐具有存在的条件。

这条路需要同时容纳改变与失败:同一段关系可以更新,也可能无法继续;新的我们可以形成,也必须允许各自修正或退出。共同发生的分析因此不预写关系的好坏,而追踪究竟哪些回应改变了活动,哪些又使活动再次封闭。他人不是我的命运判决书,也不是专为我的成长准备的材料。他是一个会回应、会拒绝、也会改变的人。正因为如此,我们的相遇才不能在相遇以前被写完。

带走的话

他者不必是自由的敌人,也不必是成长的工具。他可能参与形成过去没有的共同对象,使“我怎样行动”与“我们怎样相处”一起改变。

论证回看 萨特本人反对把“他人即地狱”泛化为所有关系。本章批判的不是这一误传,而是以自由宣告替代关系形成条件的倾向;共同发生也必须接受伤害、失败与退出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