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从信仰的对象,转向信仰的发生

一 问题不只在天上,也在我们怎样度过明天

一家小小的木工作坊准备招收学徒。师傅能展示过去做成的桌椅,能说明工具怎样使用,也能列出学徒应该练习的基本动作。他不能展示的,是这个尚未开始学习的人经过几年之后究竟会成为怎样的木匠。过去的成品与成熟的技术,能够支持教学,却不能直接给出这段关系未来的全部内容。师傅仍然必须决定是否投入时间,学徒也必须决定是否开始。这不是两个人都不讲证据,而是证据与行动之间本来就存在时间差。

倘若他们说:“没有把握的事一概不做”,作坊的传承就不会开始。但他们也不能反过来说:“既然没有把握,就可以不检查工具、不安排训练、不考虑承担能力。”真正的问题位于这两种极端之间:哪些事情需要证据来确认,哪些事情需要通过投入来探索,哪些事情是即使结果不如预期也仍然愿意承担的价值?只有把它们分开,信仰的讨论才不会被压缩成“理性”与“非理性”之间的相互指责。

本书所说的发生,不只是某个事件从没有出现到出现。它还包括事件中的参与者、问题、关系和评价标准在过程中发生改变。学徒最初想学一项谋生技能,后来可能发现自己真正关心的是修复旧家具;师傅最初把教学理解为复制自己的手艺,后来可能发现年轻人带来的新问题改变了作坊。倘若只把最终成品当作结果,把双方原先的身份当作固定条件,就会遗漏这段生活中真正重要的变化。

宗教信仰也可以从这个角度被考察。研究者通常容易从成熟的信仰体系出发:这里有一个教义,那里有一套仪式,还有一些相信与实践的人。发生学则追问,这些东西怎样彼此构成,使某种解释逐渐成为一个人不能轻易放下的依靠。它不是要取消教义的内容,而是拒绝把内容与其形成、传播、被承受和被改变的过程分开。

一份信仰告白可以很短,一个人能够真正说出它的经历却可能很长。同样一句话,在两个人那里可能连接不同的记忆、责任和关系。有人把它作为探索的起点,有人把它作为拒绝一切探索的终点。因而,本书的基本研究单位不是孤立的句子,也不是抽象的信徒,而是在具体处境中发生作用的信仰复合过程。

二 “何以发生”有四种不同的问法

第一种问法是历史性的:一个传统在何时何地形成,它经历了怎样的传播和变化。回答这一问题需要文献、考古、语言和社会史材料,不能只凭一个哲学框架推演。本书不会由当代人的经验倒推人类最初的宗教,也不会把任何单一文化当作所有宗教的起点模型。

第二种问法是机制性的:一个人怎样从接触某套观念,走到信任、实践、承诺或退出。机制可能涉及解释的吸引力、身体习惯、关系支持、困境、学习和偶然事件。这里没有理由预先规定所有人都必须先恐惧、再想象、最后相信。有的人可能先参加实践,再逐渐理解教义;有的人可能在理论上长期接受某个命题,却从未把它变成生命依靠。

第三种问法是构成性的:某种现象凭什么被本书称为广义宗教信仰体系。这需要定义,也需要边界。例如,一张远行计划表包含目的、路线和假设,但通常不是宗教。定义若不能说明计划表与终极依靠之间的区别,便只是把常见事物换了一个名字。构成性定义的价值不在于覆盖得越多越好,而在于能够分出本来混淆的情况。

第四种问法是规范性的:一种已经形成的信仰,应当怎样对待证据、他人和自己的失败。本书提出开放、可回写和责任承担,是在进行规范性论证,而不是宣称所有历史宗教都已经如此。描述一个体系如何运作与判断它应当如何运作,需要不同的理由。倘若把自己的希望当成对所有宗教的事实说明,研究就会变成善意的投射。

这四种问题可以相互支持,却不能相互替代。解释某种信仰为什么令人安心,不等于证明它所讲的世界确实如此;证明某个历史命题错误,也不自动说明一个人全部生命经验都没有价值;提出一个有吸引力的广义定义,更不能宣称已经完成宗教的全部历史解释。本书的主轴是构成性与机制性研究,历史材料用于比较和限制,规范论证用于讨论实践后果。

三 三界:三种区分,不是三座孤岛

理念世界,是概念、解释、图景、规范与推演发生的领域。现实世界,是身体、物质条件、行动、关系后果和共同生活实际展开的领域。自我世界,是“与我有关”的体验、记忆、意向、身份和承担发生的领域。这是本书采用的分析性区分,不是宣布宇宙被分割成三类彼此独立的实体。

一个人在纸上写下“宽恕”,这几个字作为墨迹属于现实中的物质事件,作为可理解的概念进入理念世界,作为与某段伤痛相关的选择又进入自我世界。同一个过程可以在三界中同时发生,因此不能把一本书简单归入理念界,把一个身体简单归入现实界,再把某种感受封闭在自我界。三界所区分的是发生的方式与关系,不是给事物贴上永不改变的标签。

这也意味着三界没有必然固定的出发顺序。某次现实遭遇可以先打破原有解释;一个新理念可以先改变人对现实的注意;一种尚未说清的自我不安也可以推动人寻找新的实践。所谓洪流,不是说所有部分都同样剧烈地变化,而是说稳定本身需要在关系与过程中维持,不能因为它在某段时间保持不变,就认为它从来没有发生条件。

三界在这里也不是三个SDE字母的展开。S不是自我,D不是现实,E不是理念。每一界都可以分析其显露、差异序列与特征纠缠;三界之间的共同过程,也可以在另一个尺度上被分析。若把三界与S、D、E机械配对,原本用于理解互生的框架就会退化成九个静态抽屉。

这种区分对信仰尤其重要。一个人声称“我相信”,我们仍然需要问:他理解了什么,他经历了什么,他愿意承担什么?某个仪式显得十分庄严,我们也仍然需要问:这种庄严连接了怎样的解释、身体习惯与自我关系?单凭口头宣告不能穷尽信仰,单凭身体参与同样不能穷尽信仰。

四 三重构成:解释、根据与图景

本书把广义宗教信仰体系的内容结构概括为三项。理论体系提供可组织的世界理解;存在的确定性猜想提供被依靠的根本判断;理想的现实模拟提供值得走向或实现的生活图景。为避免与SDE的字母混淆,本书在需要简写时,分别记作T、C、M。

T不是必须写成教科书的一套演绎体系。口传故事、日常解释和彼此连贯的判断,也可能承担理论组织的作用。但是,“隐含”不能成为研究者无限补写的借口。只有当这些内容能够在参与者的表达与实践中被识别,并且确实组织了他们对世界的理解,我们才有理由讨论其理论功能。

C中的确定性也不是单一含义。一种命题可以在逻辑上由前提推出,可以在经验上得到高度支持,可以在关系中成为值得信赖的承诺,也可以在生命中被赋予不可轻易放弃的地位。这些都可能被日常语言称作“确定”,却不能混同。存在的确定性猜想,主要指对于存在具有怎样的根本性质所作的判断,以及人在生活中赋予这项判断的依靠位置。

M不是把既有现实机械复制到脑海。它通过选择、简化和重组,形成一种“倘若如此生活,世界将怎样”的预演。它可以很具体,也可以由象征性的方向组成。本书把其中可达的现实安排与超越当前经验的终极图景进一步区分:前者能够接受实践后果的检验,后者不能因为提供了方向就被当作已经确认的事实。

三者只有在人的生活中发生组织作用时,才构成这里讨论的整体。我们可以把这种组织简记为R_g=U(T,C,M)。这个表达式不是能够计算信仰浓度的数学定律,U也不是偷偷增添的第四种内容。它表示一种关系:三项内容怎样被整合为终极依靠,并通过自我投入与现实实践维持下来。不能只数一数三项是否出现,就认定一个人已经拥有宗教。

五 从构成走向机制:三方程、六路径与三原理

SDE三方程在本书中的作用,是阻止解释停在单向因果上。信仰显露为某些话语、行为与关系,离不开它的形成经历及条件;形成经历又受到已有信念与现实关系的塑造;已经形成的信念和已经采取的行动,还会改写下一轮发生的环境。这里的F、G、H需要在具体研究中获得可操作的含义,不能凭借形式整齐就宣布已经发现了宗教的普遍方程。[1]

六路径则提醒我们,不要把一种常见经历误认为唯一入口。研究可以从已经显露的信仰进入,可以从一串变化进入,也可以从承载它的关系与条件进入。S、D、E的六种排列,是主导进入次序的分析工具,而不是人的六种性格,更不是六条不可改变的皈依流程。现实事件往往包含路径切换,记录切换何时发生,比给一个人永久贴上某一类标签更有意义。

三原理在这里采用123原理的SDE动力化应用:D与E的张力可能推动S改变,S与E的张力可能推动D改变,S与D的张力可能推动E改变;改变还需要回写另外两维,才能构成完整的发生循环。[1]其中的“可能”不可省略。张力不会自动生成正确答案,第三维也可能没有改变,系统可能停滞、崩解,或者以代价更高的方式继续维持。

例如,某个信仰实践没有带来所期待的关系改善。参与者可以改变对目标的理解,可以调整实践路径,也可以改变关系安排;他同样可能拒绝检查任何一项,只把失败归咎于自己或他人不够虔诚。SDE分析要识别这些不同的改变,而不是把所有后续结果都称为“新的发生”,从而免除自身的解释责任。

当一个理论声称自己解释了任何结果,它就需要进一步说明:哪些结果会使它的具体解释失败?本书因此不把三方程当作答案,而把它们当作提出更好问题的约束。只有当变量、时间顺序、替代解释与失败条件被明确之后,一个漂亮的发生叙述才可能向可检验研究迈进。

六 发生缺口不是信仰对象的存在证明

本书的论证可以分成几步。人面对尚未完成的未来;某些行动不能无限推迟;现有知识不足以单独规定所有目的与承担;人因而需要构想、判断、投入和调整;在特定条件下,这些活动可以形成具有终极地位的三重结构。每一步都应当保留自己的范围,不能跳过中间条件,直接宣布“只要有未来,人就必然有宗教”。

最重要的限制在最后一步。一个人可以凭借有限承诺行动,并不把它们统一在某个终极根据之下;一个群体可以通过协商与修正开展合作,而不要求成员共有存在论;某种宗教生活也可能主要通过身体实践与关系传承延续,而不符合一套清晰的理论结构。这些情况并不妨碍本书提出模型,却要求模型承认自己不是对所有生活形式的强制翻译。

从不确定性走向某种信念,也不等于从不确定性走向这项信念的真实性。一个房间很暗,可以解释为什么人想点灯,却不能证明眼前的任何发光物都不会伤人。同样,人需要方向,可以解释某种理念为什么获得吸引力,却不能免除它在事实、伦理和实践上的检验。发生学讨论信念获得力量的方式,认识论讨论它被相信的理由,两者必须彼此约束。

我们还要区别“未被排除”与“值得采用”。一种想法没有被现有证据彻底排除,不代表它与所有其他想法具有相同可信度,更不代表可以把巨大风险交给不愿参与的人。在共同生活中,承担风险的人、决定行动的人与宣称意义的人,可能不是同一批人。信仰伦理需要把这三个位置重新放到一起,而不是让最会解释意义的人自动取得替别人作决定的资格。

这种限制不会使发生学失去创造性。恰恰相反,它使创造不必靠夸大获得空间。我们可以提出未经最终证实的新图景,公开说明其根据与不确定性,邀请愿意参与的人在有限范围内尝试,并允许结果改变原先的判断。新发生的价值,不在于把猜想伪装成已经掌握的世界,而在于让猜想进入能够反馈的现实关系。

七 如何阅读这本书

全书分为八编。前两编从未来与经验的关系进入三界互生,说明信仰不能被还原为头脑中的一组命题。第三编集中展开理论、确定性猜想与理想模拟的三重构成。第四编讨论信、望、爱怎样与时间、身体和共同体相连。第五编把三方程、六路径和三原理落到形成、传播、变异与衰落的过程。后三编分别处理传统比较、世俗终极依靠及反身批判,把模型放在不同情境和真正的反例面前。

阅读时,不必先同意SDE的全部本体论。可以先把它当作一组问题:这个结果怎样发生?过程和条件怎样被它反过来改变?哪一种解释在支撑信任?哪一种存在判断被当作根基?哪一种理想图景在安排生活?这些问题的答案若能比单独谈“信”或“不信”提供更多可辨别的信息,框架便有了初步价值;若只是把旧话改写成三个字母,它就没有完成任务。

本书也不要求读者一次解决所有层次的分歧。一个人可以不同意某种存在猜想,却理解它对他人的意义;可以尊重一种实践,却不接受关于其实效的未经检验的主张;可以与另一个人在生活上合作,而不分享最终的世界解释。这些区分不是妥协掉真理,而是拒绝让一个层次的分歧吞没所有其他层次的关系。

当一本关于信仰的书写到最后,它也会面临自己的问题:读者是否被作者的解释组织起来,是否开始觉得这个框架能够说明一切,是否把对这本书的信任转移成了不愿检查其边界的确信?因此,最后两编不是附带的谦虚声明,而是全书结构的一部分。SDE必须能够遇到它不能解释的经验,也必须允许自己的读者带着不同答案离开。

我们现在可以带着一个尚未完成的判断进入正文:宗教信仰可能发生于人必须生活而又不能拥有全部保证的地方,但它并不因人的需要而自动为真,也不因具有历史条件而自动为假。要理解它,我们需要追踪它怎样使世界可理解、使存在可依靠、使未来可想象,并进一步看见,这一整套力量究竟怎样进入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