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思想可以有根,但不要把根藏成天空

一 十章结束以后,究竟得到了什么

十种主义走到最后,并没有排成一列等待同一种判决。有些问题来自原典的一项具体推论,有些主要发生在后来的简化使用中,还有一些最初看来尖锐的批评,被原典自己的回答削弱了。保存这种不整齐,比获得一组形式相同的胜利更重要。因为本书从来不应该用十个章节的整齐,代替十种思想真正说过什么。

实践仍然可以检验许多主张,理性仍然能够提供不能由喜好替代的约束,经验仍然可以帮助人避免不断重犯错误。清楚的定义、物质条件的研究、对经验世界与精神活动的反思,也没有因本书的批评而失去价值。自由、幸福、条件意识和怀疑同样保留各自的力量。被取消的不是这些能力,而是从某一种能力的成功,未经充分说明就走向无限统治的许可证。

原典核查改变了本书若干初始说法。杜威已经要求知识与实践保持互动,并研究目的与资料的选择;休谟已经把经验推断的根据作为问题;卡尔纳普公开讨论框架接受及其用途。因而,本书不能把“实践有理性”“经验需要推广规则”“框架经过选择”这些句子本身,当作对上述作者的全新击破。真正可继续推进的是具体的权限关系与修订过程。[1-4][1-5][1-6][3-2][3-3][4-1]

同样,贝克莱并非把现实等同于私人任性,萨特并非没有处境与他人,密尔并非不知道欲望和目的可以发生变化,塞克斯都也并非用一个无限确定的断言宣布一切不可知。这些区别使我们必须收窄对象,而不是退回最容易攻击的传播形象。对更强版本的批评,必须增加解释工作;不能因为增加工作很困难,就悄悄换回更弱的对手。[6-1][6-2][7-1][8-3][8-4][10-1]

本书得到的共同结果,因而不是“十位大师都没有发现自己有前提”,更不是“只要一个思想有前提,它就已经错误”。我们得到的是一组可以逐案检查的转换:局部成果如何获得总体代表权,明确选择如何变成无须说明的背景,合理的专业分工如何留下无人负责的回查位置,以及已经形成的评价者如何被用来给形成他的安排作证。这些转换有些已得到有限文本支持,有些由思想实验展示逻辑可能,不能把两种证据身份统一抬高。

二 四种可以继续研究的封闭机制

第一种机制可以叫作范围扩张。一个程序在某些材料上有用,一种论证对某类对象有效,随后它们被用于处理不同材料和不同对象。扩张本身并不错误,知识的发展也需要迁移。但如果新范围的适用性不再允许被检查,旧成功就承担了它尚未获得的证明任务。此时,不是成果不真实,而是成果被要求替它没有接触的范围作证。

第二种机制可以叫作资格换装。一项规则在遭遇反例时被称为约定,在要求别人服从时又被称为事实;某种价值排序在需要承担理由时退回个人选择,在排除其他选择时又升为人性必然。每种身份都可能正当,危险在于同一个论证根据需要来回切换,却不交代权限为什么增加。第四章关于标准三种身份的分析,只是这种机制在概念准入问题中的一个具体版本。

第三种机制可以叫作反馈窄化。一个系统不断接受意见,也确实频繁修改,却只允许改变执行速度、表达方式和表面参数,不允许相关材料触及成功定义、问题边界或解释对象。变化很多,并不自动证明系统开放;它也可能越来越擅长在固定前提下消化不利结果。要判断是否发生窄化,需要看哪些修改实际被允许,而不是只统计发生过多少次修改。

第四种机制可以叫作评价者的自我认证。一种训练、生活安排或共同活动改变了人们的注意、习惯与欲望,后来这些变化又被拿来证明最初安排必然正确。评价者发生变化不意味着评价失效,学习也可能使人判断得更好。问题是,新评价是否拥有独立的比较机会,是否能够继续修订形成它的过程,还是只能把“经过这一过程以后赞同这一过程”反复当成充分理由。形成了判断者,并不等于已经证明判断者的所有判断。

这四种机制不是四条无条件自然规律,也不应被封为新的SDE本体层级。它们是本书从十章分析中提出的研究候选。每一种都需要与替代解释比较:范围变化可能有充分的新证据,身份变化可能只是作者明确区分不同任务,反馈限制可能来自合理的研究阶段,评价者变化也可能由更丰富的经验支持。批评若拒绝这些可能,就会把候选机制变成吸收一切材料的结论。

三 成功什么时候不再提供新证据

可以用一个简化的工作模型说明最危险的闭环。设一项规则R决定哪些结果算作可接受材料,只有通过R的结果才进入展示集合。研究者随后展示这个集合,发现其中每个结果都符合R,再宣布R获得了毫无例外的支持。如果筛选条件本身已经保证集合成员满足R,那么这个“毫无例外”首先是选择方式的结果,而不是新的独立检验。

例如,一种教学法把不符合预期的表现统一归为“没有真正采用本方法”,再只展示“真正采用”的案例。这里不能仅凭一句排除就判错,因为确实可能存在执行偏差。关键在于,真正采用的条件能否在结果出现以前独立界定,偏差是否有另外的过程证据,以及被排除案例是否仍然保存。若只有结果成功才被定义为执行正确,结果便同时决定了资格与效力,支持关系已经发生了折叠。

这个模型揭示的不是所有筛选都不合法。研究必须界定对象,证据也需要质量检查。它揭示的是,定义性筛选与经验性支持不能混为一谈。一个由规则构成的集合全部满足该规则,可能只是表达一致性;要说明规则在现实中具有何种效力,还需要检查集合怎样与未被预先保证的材料相遇。独立性不一定要求绝对脱离所有概念,却至少要求结果不是仅靠入场规定就已经被决定。

这一点也约束本书。如果我们把所有出现有效回写的案例都定义为SDE,把所有没有有效回写的案例都说成没有真正采用SDE,那么再多成功案例也不能独立证明SDE的普遍优势。需要事先说明采用了什么操作,与什么相比较,哪些结果会限制主张。一个方法能够提出新的区分,是一项贡献;一个具体方案在比较中产生更好结果,是另一项贡献。两项贡献可以相互连接,不能只因名称相同就相互代替。

因此,最有力的批评不只是问“你有没有成功”,还问“什么尚未被成功定义保证的结果,能够让你的判断真正改变”。这一问不要求永远追求意外,也不把稳定重复贬低为没有价值。重复可以很有力量,只要重复遇到的限制不是事后从材料里删掉的。证据的力量来自它对判断施加约束,而不来自它永远同意判断。

四 暂定的根基,与不许触动的根基

反对免检,似乎会使思想失去一切站立之处。每项理由还要有理由,每次检验仍要有标准,于是我们仿佛只能无限倒退。这个困难需要正面回答。有限行动不可能等到全部前提被无条件证明,可以先依据目前充分的理由采用某种程序。问题在于,这个起点的身份是否说清楚,以及遇到相关困难时,返回起点的道路是否仍然存在。

暂定并不是随便。一个暂定标准可以经过严密比较,可以有长期积累,可以比现有替代方案更可靠。我们可以给予它不同程度的信任,同时保留关于范围与误差的认识。没有终极保证不等于没有强理由,允许修订也不等于当前结论与任意意见具有相同地位。本书不能借批评绝对性,把可靠与不可靠的实际差别一并抹平。

根基也并不需要在每次使用中重建。一个学生可以使用已经掌握的推理规则,一位工匠可以沿用经过检查的操作习惯。当新问题只涉及局部错误,局部修改可能已经足够。发生学不应强迫每一次计算都回到宇宙起源,也不应让完整性成为拒绝承认答案的理由。回到发生,是在发生条件对当前问题仍然承重时增加工作,而不是不分场合地取消工作分工。

真正的区别在于返回是否被原则性禁止。当一项理论说,任何触及自身标准的问题都只能证明提问者不理解、无能力或不够真诚,它便可能把内容问题改写成资格问题。资格有时确实相关,例如某项操作需要专门训练;但训练资格也应当通过相关表现获得说明,而不是定义为同意特定结论。一个能认真指出错误的外部问题,不会仅因来自外部就自动无效。

本书因而把开放理解为一种有成本的具体能力,而不是一种漂亮态度。它要求保存足以复查的材料,容许问题改变,承认已经完成的局部答复,也愿意记录原判断被限制的时刻。开放并不承诺接受每一项反对,却承诺拒绝反对时提供与问题相关的理由。它不需要让理论变得软弱,而是使理论的坚定有可以辨认的支点。

五 重建的单位,不只是命题,还有命题发生的活动

如果只把认识理解成句子之间的关系,修订就主要表现为删改一个结论、补充一个前提或更换一个定义。这些工作不可替代,本书并不要求离开它们。但十章中的许多困难还涉及活动:谁能接触材料,哪种尝试被允许,工具怎样安排,失败是否留下记录,参与者能否改变自己的角色。相同的一句话,在不同活动中可能承担完全不同的权限。

例如,“欢迎批评”可以出现在一个允许读者指出出处错误并获得修订的书稿中,也可以出现在一个只接受赞赏性建议的宣传语里。两处句子相同,活动结构不同。要判断开放性,不能只读取句子,也要检查它如何连接材料、路径和条件。这正是SDE三方程能够提出的工作:当前显露怎样形成,它如何安排后续差异序列,又如何参与重组特征纠缠。

六路径进一步提醒我们,没有一种进入顺序必须垄断重建。可以从一项已经出现的错误出发,逐步查明条件;也可以先建立新的交流环境,让原先无法表达的差别出现;还可以通过持续尝试逼出旧材料中没有的问题。不同入口各有代价,不保证每条都通往更好结果。三原理则要求我们在两项之间反复拉扯时,检查是否有第三项需要改变,并观察改变以后是否真正回到另外两项。

这样的重建不必宣布原理论全部失效。有时最好的结果,是替它恢复被传播删掉的限制;有时是将默认条件写出来;有时是提出原论证没有完成的机制;有时则要重新界定问题。忠实解释、条件补充、机制建构与问题重构,都可以是有价值的成果。没有根据的宏大替代,不应因为听起来更彻底就天然高于有证据的局部修正。

六 读者离开本书之后,能够怎样继续

可以从一个小问题开始,而不是从否定全部世界观开始。找出最近一次使自己迅速结束讨论的句子:实践已经证明,这才符合逻辑,我有长期经验,这没有意义,人终究只是某种东西,你只要作出选择,大家都会更幸福,各有各的道理,或者这还不能完全证明。句子可能完全有理,练习不是先判它错,而是补出它当时省略的对象、条件与任务。

然后问,它实际支持了多大的结论。一次操作成功,是否只证明这次操作?一个反例,是否确实击中了全称命题?一种感受,是否被拿去替其他人的感受作证?一项怀疑,是否只要求澄清,还是已经阻止了某种行动?把范围写清,许多表面冲突会缩小,也有一些原先被掩盖的真正分歧才会出现。

再为改变留下一个具体入口。不要只说将来有更好证据就修订,而要尽量说明何种材料与此判断相关。可以是一段原文,可以是一次对照,也可以是一个能够区分竞争解释的新问题。暂时说不清时,也应把不清楚保存下来,而不把无法预先列尽所有反例变成永远不接受任何反例的理由。开放是一项继续形成的能力,并非一次填表以后就完整拥有。

对于共同研究,最好把修改的来历与结果一起留下。今天的标准为何不同于昨天,哪些事实没有变,哪些解释被放弃,哪些目标因为新问题而改变?保存这些关系,不只是为了将来追究谁错了,更为了使其他人能够继承已经完成的工作。没有来历的成果容易被复制成口号;有来历的成果更可能成为别人重新工作的条件。

这里没有一种保证永远安稳的思想生活。我们会继续依靠理论,也会继续发现理论没有预先解决的事情。一本书无法替读者承受所有判断,更不能以新的名称替读者作出一切选择。它能够提供的,是几种更加明确的区分,使人知道何时应当相信已经有力的理由,何时需要追问被扩大了的权限,何时承认自己还没有完成说明。

思想可以有根,因为没有历史、条件和承诺的思想无法工作;思想也可以长高,因为已形成的根不必规定所有未来的方向。但不要把根藏成天空,不要让自己在某处站稳的理由,冒充整个世界只有这一处可以站立。

这部书不以“终于找到了唯一不偷的主义”结束。它以一个更具体的要求结束:让理论保有解释的力量,让实践保有纠正的力量,让使用理论与实践的人,也保有返回问题、改变尺度与承担修订的力量。法庭可以继续工作,法官袍却不能替任何前提证明它天生就是法官。